【导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局党建工作计划结尾格式(共2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篇1:民政局党建工作计划结尾格式
20xx年我支部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全面实施“1263”党建工作机制。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为目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改进作风、联系群众、提高效能、服务大局中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为民政事业实现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精神动力。
一、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1、加强时政学习。局机关党支部要明确学习内容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到军门社区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抓好理论学习,努力提升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有计划安排推动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向纵深开展,通过学习会、座谈会、报告会、读书月等丰富的学习形式,深入学、反复学、持久学,切实提高学习兴趣。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学用结合,与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教育培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水平。
二、大力倡导“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做“四有”好干部
1、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实施细则”的规定,各支部要把改进工作作风,纠正形式主义,提高办事效率作为落实《实施细则》有力抓手,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服务人民。 积极倡导“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努力制止“慵懒散拖”问题,全面提升服务质量,营造科学发展新跨越的良好环境。
2、开展争当“四有”好干部活动。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带头践行“四有”要求,坚定信念、牢记宗旨、勇于担责、严守纪律,以实际行动在推动福州科学跨越发展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夯实基层组织基础 ,深化创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1、抓好区委“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局机关党支部要认真抓好《党章》、《条例》和区委《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围绕解决机关党建工作深层次问题,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具体制度。推动“1263”机制建设工作全面开展,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要通过学习宣传,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党组织设置和基本职责的新规定,党员队伍建设的新理念,基层党内民主与监督的新要求,思想政治工作的新特点,党员队伍建设的新目标,党的工作领导和指导的新格局,夯实贯彻落实的思想认识基础。
3、规范基层党建工作。要从推进民主决策入手,进一步完善民主议事规则。要落实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积极推广党员议事会、党务听证会等做法,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评议”等制度,抓好党员学习、党籍党费管理、发展党员、党内监督等制度落实,做好党员信息管理和党内统计工作。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公推公示票决制、谈话制、责任追究制、预审制等工作机制,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严把党员发展关。
4、扎实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突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党员,进一步深化 “四个万家” 、“四下基层” 、“三结对三服务”、密切练习群众、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落实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深入推进党员干部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社区建设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定期组织全体党员到挂钩联系的社区开展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党员干部认领生活困难群众“微心愿”活动,努力帮助社区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促进社区建设上水平。
四、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深化“四风”政治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对从严治党提出的八项要求和省市区委、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坚持不懈地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实施意见,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加强纪律建设,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折不扣的抓好落实。
2、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省市区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认真查找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表现和原因,着力解决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引导党员干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生动实践中,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培养群众感情,增强坚持走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密切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系统各党支部要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五、加强党务干部自身建设,提高业务水平。
提升党务干部推动工作能力。党务干部要加强自身建设,先行一步,先学一步,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其他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带头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学习本单位各项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使自己成为机关党建工作的带头人,业务工作的明白人,党员干部的贴心人。
篇2:民政局党建工作计划
xx年我局党建工作要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党建和组织工作要点精神,以“服务大局、建设队伍”为主要任务,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创先争优和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为载体,紧扣民政中心工作,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坚持抓党建、促业务,提高创新发展能力,为民政工作再上水平,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用优异的成绩为建党91周年献礼。
一、坚持理论武装工作,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新时期理论成果。要把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理论、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有关县委会议精神作为重点,贯彻全年,纳入党总支、支部学习计划和党员学习教育内容,引导党员认真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和有关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自身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深刻理解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重要举措,不断探索和完善新形势下民政局党建工作。
(二)努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和内容措施。在局党组织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廉洁从政、思想道德、形势任务、创新理论的学习和教育。将抓学习与抓业务、抓服务、抓基层、抓党建结合起来,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党组织成员作表率,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
(三)加强党员干部业务理论和科学知识的学习。按照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计划安排,推动学习教育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着力培养学习型干部,打造服务型机关。
二、提高党员队伍建设,增强为民服务能力
(一)着力加强党员政治、业务素质建设。继续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教育,引导党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能力、素质培养。组织好党员民主评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党组织和党员解决自身问题和民政工作问题的能力。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问责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二)坚持在实践中锻炼党员干部。紧扣落实民政重点工作,加大培养锻炼和选拔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力度,着力打造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
(三)提升党员管理和发展水平。要不断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做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经常性工作。结合青年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研究探索新时期党员教育管理方式。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计划年内发展1名入党积极分子入党,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三、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完善党员承诺。在局机关党员干部中不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引导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本岗,争当先进,创造优秀。按照“四个公开”的要求,抓实党员承诺,让党员亮身份,摆职责,履行承诺,不断提高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和实际效果。
四、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精心设计,创新形式,务实节俭的开展建党91周年纪念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的形式和内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政职业道德观融入到党员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之中。
篇3:民政局党建工作计划
xx年旗民政局党支部将按照旗直机关党建工作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坚持以党的十x大和十x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旗委九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继续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创新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机关文化建设,为推动全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坚持理论武装工作,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新时期理论成果。要把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理论、党的xx大和xx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有关旗委九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作为重点,贯彻全年,纳入党支部学习计划和党员学习教育内容,引导党员认真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和有关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自身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深刻理解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重要举措,不断探索和完善新形势下民政局党建工作。
(二)努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和内容措施。在局党组织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廉洁从政、思想道德、形势任务、创新理论的学习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以“学党建理论、学业务知识”作为重点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和知识,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做好学用结合。将抓学习与抓业务、抓服务、抓基层、抓党建结合起来,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党组织成员作表率,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
(三)加强党员干部业务理论和科学知识的学习。按照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计划安排,推动学习教育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着力培养学习型干部,打造服务型机关。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民政业务、社会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完善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提高驾驭民政工作的业务能力,增强学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努力做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二、提高党员队伍建设,增强为民服务能力
(一)着力加强党员政治、业务素质建设。继续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教育,引导党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能力、素质培养,提高运用科学发展观干事创业水平。组织好党员民主评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党组织和党员解决自身问题和民政工作问题的能力。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问责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加强对党员德的考核,坚持和完善谈心谈话制度,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坚持党组织民主集中制,落实重大党务、政务决策报告制度,完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和纠错改正机制。
(二)坚持在实践中锻炼党员干部。紧扣落实民政重点工作,加大培养锻炼和选拔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力度,着力打造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选派年富力强、富有经验的党员干部担任驻村联络员、参加区拆迁工作以及其他民政重点工作,在实践中锻炼和提高党员干部解决实际问题和驾驭民政工作的能力,使之成为促进我区民政事业发展的骨干力量。同时,要结合上述工作,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军民齐共建、双拥促和谐”和“献爱心,做奉献”等主题实践活动,以此增强党员干部党性、国防观念和联系服务群众的意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提升党员管理和发展水平。要不断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做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经常性工作。结合青年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研究探索新时期党员教育管理方式。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计划年内发展1名入党积极分子入党,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三、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提高党组织的先进性和活力
(一)以“五个一”工作法为抓,推行一把手兼任党组织书记制度,开展一把手讲党课视频活动、一把手抓机关作风建设活动、一把手每个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例会活动、一把手党建工作述职活动,推进党建工作发展。
(二)按照“党政主导、农牧民主体、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要求,继续推行“四级五包”工作机制把农牧民脱贫致富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好抓实,从物质上资助和精神上鼓励两方面着手,送科技、送文化、送相关的致富信息和致富门路,提升争创“党的好干部、人民贴心人”的活动水平。
(三)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以认真履行民主集中制,加大选树典型创建力度,加强基层设施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和创新力。
四、扎实做好党的群众性工作,大力推进文化建设
(一)加强党员廉洁自律建设。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开展党支部成员业务培训,按照《党章》规定充分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形成坚强有力的集体,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继续争创“机关党建示范单位”。在坚持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支部成员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业务水平
(一)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把有一定政治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的党员选配到党务干部岗位上。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强党务干部的学习考察、教育培训工作。
(二)完善和健全党建工作的各项制度。全面落实党建工作制度,完善和规范党支部书记述职制度。
篇4:民政局党建工作计划
__年机关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突出加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中心任务,努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使局属各级党组织成为政治坚定、素质过硬、民主充分、清正廉洁的坚强战斗堡垒;使每位党员成为信念坚定、作风优良、服务中心、推动发展的先进表率,为完成民政各项任务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一、加强学习,努力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有新发展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各支部要把学习贯彻好十八大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必须抓紧抓实。一要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二要把学习贯彻新《党章》、与贯彻省、市”两会“精神结合起来,落实好党委带支部学习制度,采取领导带头学、专家辅导学、个人预先学等方式,调动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学习积极性,激励大家全面理解掌握其主要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三要认真开展好十八大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由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人民出版社、共产党员网联合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党章知识竞赛活动,使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党的十八大精神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增加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感和主动型,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民政各项工作。
2、认真抓好教育培训。一是认真组织并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各类党建工作培训,保证人员、内容、时间全面落实。二是要有计划安排推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向纵深开展。三是利用好社会资源,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抓好理论学习,努力提升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四是学用结合,着力在解决工作难点上见成果、求实效。要通过学习教育培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水平。年底前,将表彰通报一批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的先进典型和优秀个人,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长足发展。
3、强化党建工作研究。各支部要结合新形势下党建工作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机关党委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安排各支部紧跟形势变化,进一步创新党建研究活动方法、载体,根据所属工作岗位分工,确立研究课题,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形成理论成果,并努力做好理论成果的实际转化运用。
二、深化服务,努力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中有新举措
4、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各支部要围绕建设服务型党组织要求,以及建立服务型、创新型民政为中心,扎实推进服务党组织活动有序展开。一是积极开展党组织服务党员、党员服务群众、机关服务基层”三服务“活动。二是结合各单位的主要职能和重点任务,把服务中心,围绕大局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努力实现民政工作与党建工作有效对接。三是引导党员干部围绕中心想全局,立足岗位尽职责,推进跨越作贡献,真正把市委、市直工委提出的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要求落到实处,落实到民政工作之中。
5、扎实推进”学创“活动的深入开展。优化民政发展环境,竭尽所能为群众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一是惠民政策落实到位。认真履行”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核心职责,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社会福利、基层政权和专项社会事务服务等”五大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民政工作惠民、利民、便民水平。二是依法行政执行到位。依法办理民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确认登记,依法管理社会组织、婚姻收养等行政事务,实行一次告知、办结”一站式“服务,推进阳光行政,政务公开。三是群众来访办理到位。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认真细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和建议,做到有访必接、接访必办、办理必结,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科学规范,努力在创新型党组织建设中有新作为
6、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利用党日党会时机学习中央《条例》和省委即将出台的《实施办法》,加大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力度,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局属各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落到实处。
7、规范基层党建工作。各支部要从推进民主决策入手,进一步完善民主议事规则。要落实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积极推广党员议事会、党务听证会等做法,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评议“等制度,抓好党员学习、党籍党费管理、发展党员、党内监督等制度落实,做好党员信息管理和党内统计工作。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公推公示票决制、谈话制、责任追究制、预审制等工作机制,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严把党员发展关。
8、加强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提升局机关党建信息员队伍建设,注重平时培养培训,采取交任务、定指标、教方法等有效手段,切实发挥好党建信息员应有的作用,真实把民政系统党建工作的创新成果、先进典型挖掘报道出去。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发挥好网络、电台、报刊的平台作用,积极推荐民政系统在党建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学习宣传好民政系统党建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优秀个人,促进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激励民政系统党党员干部学先赶超的自觉性。
四、改进作风,努力在廉洁型党组织建设中有新实效。
9、转变工作作风。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民政部”十七条“规定、省委省政府”实施细则“、市委市政府”实施细则“的规定,各支部要把改进工作作风,纠正形式主义,提倡精短”三风“、提高办事效率作为落实《实施细则》有力抓手,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从执行规定严起,要在服务人民、民政民生工作中体现成果。”七一“前,机关党委将结合庆祝建党92周年,开展一次”老党员恳谈会“;组织一次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主题的学习讨论会,使民政干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与服务对象密切联系,提升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得能力。
10、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榜样示范、案例警示、岗位廉政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组织开展读廉政书籍、写廉政心得、唱廉政歌曲以及征集警句格言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开展”勤廉民政“创建活动,推进党员评议领导干部。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规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落实。积极履行各级党组织的监督职能,注重源头预防,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11、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加强学习培训,完善考学制度,提高能力素质,强化工作责任。坚持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作顺畅、高效运转。充分发挥支部作用,激发干部工作热情,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协调高效、务实创新、勤政廉洁“的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各支部要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党员的教育管理。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为民服务本领,展示新时期民政工作者的新形象。
篇5:民政局党建工作计划
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要点》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抓好机关支部建设,通过实施“12345”工作目标,力争把我局机关支部建设不断推向新的高度。
一、抓住“一个重点”
即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重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学习,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十八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关注民生,全面推进社会建设。本年度除了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外,计划上三次党课,分别请局领导、党校老师和恩施军分区领导讲课。
二、加强“两个建设”
即加强支部自身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支部领导班子作用,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经常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坚持“三个制度”
即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局领导每年给党员讲1—2次党课或作形势报告;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和党小组生活会;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全面推行以党员评议党员、群众评议党员、支部评议党员的“三评”制度。计划“七一”表彰优秀共产党员。
四、开展“四个活动”
即开展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活动,”中华勵志网“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开展文明健康的文体活动。本年度计划支部四个党小组分别联系一个社区党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工作。
五、抓好“五个创建”
即抓好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科室、文明大院、文明家庭的创建工作。
篇6:民政局党建工作计划
__年民政局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民政工作会议和县委第十一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围绕开展建党9_周年纪念活动和”四项活动“,大力发展党内民主,继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民政”十_五“规划,积极推进社会建设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保障。为实现我县”山川秀美、生态发展、人文和谐、生活美满“战略目标提供坚强的思想和服务支持。
(一)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一是抓好传达学习。按照州、县要求和局党组的部署,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把党的十八大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以专题培训、专题报告等形式,组织机关和局属单位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十八大精神。
二是抓好学习实践。针对当前民政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实际,以提高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主线,以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推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抓手,突出为民、服务和清廉实践主题,继续开展好学雷锋志愿活动和开展”书香沁机关、文化润心灵“主题读书月活动。学习实践重点是在读书学习、对照检查和整改提高三个方面下功夫。
三是抓好学习交流。局机关党委及时将各类学习资料发送给党员,各党员要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的统筹安排,同时应及时上报学习中取得的好的经验。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设学习专栏和专题,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民政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情况,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开展”三项“活动,浓厚创先争优氛围
一是举办建党92周年纪念活动。按照县委要求,以讲党课、座谈会、主题实践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抓好建党92周年主题系列活动。通过活动,宣传党的光荣历史和丰功伟绩,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宣传党的建设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新疆”三史“学习教育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
二是开展”两先一优“党建表彰活动。根据局党建工作安排,5-6月份对局党员个人进行工作考核并表彰。同时,好中选优,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先进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
三是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夯实基层党组织,充分激发内在动力,全面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在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党员公开承诺活动,在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全面推行”三亮三评三比“,服务规范。通过创先争优活动展示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激发局党员干部敬业的热情和动力,形成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和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三)突出主题,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
一是进一步巩固专项活动成果。以下乡驻村、城乡解困工作为契机,努力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进一步改善民生、践行宗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是进一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强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把抓党建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之中。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抓好党组织换届和党员发展工作。
三是扎实开展领导点评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领导点评原则上按照领导分工进行,党支部书记负责对本支部党员进行点评,党组书记负责对机关党委书记进行点评,机关党委书记负责对党支部书记进行点评,努力做到全覆盖;点评的内容是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评价、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点评的方式可以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方式进行。
四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廉政建设。继续抓好民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深化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民政工程项目、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开展学习”满意民政窗口“创建活动,树立民政干部良好形象。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一是认真履行职能。按照《党章》和《条例》要求,切实加强对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充分发挥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等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对局党支部的服务能力和指导水平。
二是切实转变作风。研究新形势下局机关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加强与兄弟单位机关党建工作的联系和交流,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注重班子建设。按照”公正、廉洁、实干“的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局党支部班子在干部队伍中要努力形成带头树立政治坚定、本领过硬的形象,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的形象,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形象和团结协作、艰苦奋斗的形象。
篇7:民政局党建工作计划
__年我局党建工作要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党建和组织工作要点精神,以”服务大局、建设队伍“为主要任务,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创先争优和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为载体,紧扣民政中心工作,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坚持抓党建、促业务,提高创新发展能力,为民政工作再上水平,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用优异的成绩为建党91周年献礼。
一、坚持理论武装工作,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新时期理论成果。要把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理论、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有关县委会议精神作为重点,贯彻全年,纳入党总支、支部学习计划和党员学习教育内容,引导党员认真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和有关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自身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深刻理解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重要举措,不断探索和完善新形势下民政局党建工作。
(二)努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和内容措施。在局党组织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廉洁从政、思想道德、形势任务、创新理论的学习和教育。将抓学习与抓业务、抓服务、抓基层、抓党建结合起来,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党组织成员作表率,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
(三)加强党员干部业务理论和科学知识的学习。按照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计划安排,推动学习教育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着力培养学习型干部,打造服务型机关。
二、提高党员队伍建设,增强为民服务能力
(一)着力加强党员政治、业务素质建设。继续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教育,引导党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能力、素质培养。组织好党员民主评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党组织和党员解决自身问题和民政工作问题的能力。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问责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二)坚持在实践中锻炼党员干部。紧扣落实民政重点工作,加大培养锻炼和选拔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力度,着力打造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
(三)提升党员管理和发展水平。要不断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做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经常性工作。结合青年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研究探索新时期党员教育管理方式。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计划年内发展1名入党积极分子入党,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三、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完善党员承诺。在局机关党员干部中不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引导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本岗,争当先进,创造优秀。按照”四个公开"的要求,抓实党员承诺,让党员亮身份,摆职责,履行承诺,不断提高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和实际效果。
四、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精心设计,创新形式,务实节俭的开展建党91周年纪念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的形式和内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政职业道德观融入到党员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之中。
篇8:民政局工作计划
XX年,我局将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突出“改善民生、推进民主、构建和谐、服务社会”这一主线,抢抓机遇,狠抓落实,努力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一)突出一项活动。
即,突出深入开展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委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要求,紧紧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积极投入到学习实践活动中去,切实做到学习实践活动与推进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一是坚持将学习实践活动与坚定发展信念、理清发展思路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当前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理清新的思路、确立新的目标、找准新的突破口,切实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坚定意志、谋划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二是坚持将学习实践活动与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重大战略部署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解决好一批基层和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关注的难点、焦点问题,切实将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体现在人民群众得实惠上。三是坚持将学习实践活动与完善民政体制机制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查找、努力解决束缚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推动民政工作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机制、政府负责和社会参与机制等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突破。四是坚持将学习实践活动与提升民政干部队伍素质紧密结合起来。更加注重学习培训、更加注重深入调研、更加注重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提高调查研究、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科学决策、改革创新等能力。
(二)强化三项管理。
1、强化社会组织管理。加强分类指导,继续培育扶持和规范管理行业协会、商会、学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社区社会组织,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力争在今年内成立市、县区社会组织党工委;加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工作,全面开展社会组织清理整顿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对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活动行为的查处力度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在x活动管理工作。
2、强化殡葬管理。做好清明节祭祀活动管理,加强安全保障,提高殡仪服务水平;继续推进骨灰处理多样化,积极推行绿色生态葬法,推动生态公墓建设,今年要完成23个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任务;继续强化殡葬管理,抓好火化率的巩固和提高;积极开展创建等级殡仪馆工作。
3、强化区划地名管理。一是加快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尽快建立地名查询问路系统,今年5月底前完成全市地名数据库建设,推动市县区地名编制工作和县、乡镇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完成市、县新建街道的命名和维护工作。二是依法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做好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三是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及时调处边界纠纷,维护边界区域稳定和谐。四是加快行政区划图的编制工作,5月前完成市级行政区划图编印工作,年底前完成县级行政区划图的编制工作。
(三)巩固三项成果。
1、巩固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成果。
一是着力提高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低保信息管理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可操作性强的低保对象收入核实机制和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使之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全面实现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今年上半年,仍未实行社会化发放的县要全面实行;落实分类施保措施,借鉴珠三角发达地区和兄弟市实行分类施保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着手制定城乡低保分类施保的政策,今年争取在市直和源城区实行,明年在全市全面铺开。
二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要扎实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资助城镇低保对象等特困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做好医疗救助制度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确保特困群众有病得到及时治疗;切实做好二次救助,对城乡低保对象、五保人员等特困群众因患大病住院按制度报销后,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过重,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的再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继续开展贫困家庭18岁以下儿童的心脏病患者救治活动,使他们能得到及时医治。
三是着力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目标任务,确保今年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规范和完善敬老院管理、服务体制,加强敬老院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建立五保供养自然增长的长效机制,提高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要提高到200元/人·月以上,分散供养标准要提高到150 元/人·月以上;提高集中供养率,今年全市五保集中供养率力争达到30%以上。
四是着力提高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进一步落实救灾工作责任制,把救灾应急资金列入预算,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切实提高灾害应急能力;认真做好查灾核灾工作,严格执行全倒户的认定标准核准全倒户的情况;进一步加强救灾款物的监督管理,规范救灾款物的使用,切实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尽快出台《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救灾综合协调机制、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机制、灾害应急响应机制、灾害信息管理机制、灾民生活保障机制、灾害应急避灾动员机制,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救灾应急预案管理网络,使其在应急救灾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2、巩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成果。
一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优抚对象管理,开展优抚对象核发新证工作,全面实现抚恤补助社会化发放;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全面调整提高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特别是重点提高“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等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提高残疾军人护理费和生活补贴,保障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当地人均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积极争取将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列入财政预算,完善优待金社会化发放制度;加大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和维修保护力度,努力把市烈士陵园打造成为国家级保护单位;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开展创建光荣院“示范单位”活动,进一步改善居住环境,提高供养水平。
二是进一步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组织实施好国家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新政策,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落实到位;继续推进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认真做好军休人员的接收安置工作,落实好“两个待遇”。
篇9:民政局工作计划
民政局工作计划
民政局20工作计划,全市民政工作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为目标,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发展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努力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一、社会救助工作
(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54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3420元,自7月1日实施。
(二)建立农村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补助制度。一个取暖季为农村低保家庭补助400元,进一步缩小城乡困难群众保障水平差距。
(三)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探索建立青岛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出台《**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制订科学准确、公正公平、阳光透明的低保审核程序和办法,加强规范化管理和基层能力建设,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四)贯彻落实《**市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特殊救助”实施办法》。健全医疗救助、大病医疗“特殊救助”、慈善救助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探讨新市民的社会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启动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保城乡困难居民在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用得到“一站式”即时结算。
(五)强化救灾减灾工作。修订《**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水平,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区的综合减灾能力。
(六)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程序,为救助人员提供亲情化服务;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大救助工作力度,保障救助人员合法权益。
二、养老和社会福利工作
(一)加强养老设施建设。配合市人大做好《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出台配套实施细则,落实各项补贴政策。落实养老机构建设标准、等级管理办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等政策,新增床位5200张。
(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统筹推进城乡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政府购买服务,从市内四区向三区五市扩展,为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年人提供送时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购买社会组织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家政维修等服务或给予服务补贴。
(三)规范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管理。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互助点的规范化运营管理,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对养老机构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做好孤残儿童养育工作。落实孤儿养育、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政策,维护孤儿合法权益。扩大孤残儿童保障范围,出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办法》。
(四)加强慈善捐赠和福彩公益金规范化管理。加快《**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立法进程;完善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社区管理服务工作
(一)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在全市开展争创全国、全省和谐社区示范区(市)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的整体水平。
(二)加强社区服务与管理体制创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创新城市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导推广“5+2”社区服务管理模式。在全市社区布点“12349”便民服务站,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步伐。
(三)抓好城乡基层民主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山东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扎实推进村(居)务公开与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做好“第二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评选工作。
四、双拥和优抚安置复稳工作
(一)做好双拥共建工作。做好军事斗争准备的.保障工作及部队重大作战演习和活动任务的协调保障工作;做好新一轮创建双拥模范城迎检准备工作;积极协调军地双方互办实事;协调驻青部队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和环境治理等工作。
(二)加强优抚保障工作。完善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修订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维修改造烈士纪念设施;建立重点优抚对象轮流休养制度。
(三)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认真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自主就业扶持力度,全市城镇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率达86%以上。认真落实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四)做好军休服务管理和无军籍职工安置工作。完善星级军休服务管理等级评定机制,加强军休机构活动场所规划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务标准。督导各区市落实第五批无军籍职工安置计划。
(五)做好复稳工作。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措施,落实局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强化信访值班、信息收集和应急处置,做好敏感时期的复稳信访工作。全面落实好参战参试人员的有关待遇。
五、社会组织发展
(一)优化内设机构,强化工作职能。做好行政审批工作,继续稳妥推进部分领域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和异地商会登记工作。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
(二)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示范项目资金。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利用福彩公益金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培育引导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制定《**市社会组织创新园建设标准》和《青岛市社会组织创新园管理办法》,积极推动建设不同层次的“社会组织创新园(孵化基地)”。细化评估标准,在市直社会组织中开展分类评估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规范发展。
(三)强化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健全社会组织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规范执法流程,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开展年度集中执法检查活动,对5%的市直社会组织进行专项检查。
(四)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社工人才建设。出台《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做好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人进行培训。开展“青岛和谐使者计划”评选活动。探索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做好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工作。开展领导干部社工专业知识培训。
六、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一)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力争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45%的婚姻登记机关达到民政部3A级等级评定标准;完成1990年后全部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全部开展网上预约登记服务。
(二)推进殡葬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指导市殡葬管理所深入开展“强素质、提水平、树形象、争一流”创建活动;开展面向普通市民公墓建设调研;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对经营性公墓管理费进行核算定价;继续贯彻落实全民基本殡葬费免除政策;持续推进文明节地葬式,稳妥实施骨灰免费撒海活动。
(三)完善区划地名常态化建设。完成行政区划调整的后续工作;做好新区划的勘界工作;做好城区道路命名工作;制作新的青岛市行政区划图、城区行政区划图及地名图;完成20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
(四)推进收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方便服务对象。
七、民政法制建设
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依法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审批项目的设定和实施。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组织实施民政系统“六五”普法规划。
八、民政基础设施建设
(一)推进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福彩养老院南九水路老年公寓重建工作,继续落实原五市三区敬老院建设和“千万平米”养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实施社会福利院、优抚医院、儿童福利院整体改造工程。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年全面推进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和优抚医院改扩建工作。
(三)抓好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开工建设社区服务设施125处15.3万平方米,其中,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45处10.5万平方米;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用房80处4.8万平方米。竣工65处8.2万平方米,其中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25处5.8万平方米;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用房40处2.4万平方米。
(四)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开发建设民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包括民政网站群、12349便民服务呼叫中心、社区便民服务平台在内的民政对外服务体系,建成外网快速通道;建设包括民政全业务平台、社区政务平台、救灾应急卫星指挥平台在内的内部办公体系,()建成内网快速通道;建设包括数据中心、交换共享平台在内的支撑体系,建成保障内外网安全运行的保障通道。
(五)完成救灾捐赠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加强军休服务管理设施建设;指导各殡仪馆升级改造殡葬设施设备。
九、加强自身建设
(一)转变思想观念。巩固“解放思想、勇争一流”大讨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更新观念,在更高的起点上,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标准思考和筹划民政工作;全面开展寻标、对标、夺标、达标、创标活动,对照国内先进城市找差距,提升各项民政工作水平。
(二)加大政策创制力度。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在养老、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等方面的发展意见,加快制定配套文件及实施细则。加强制度化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理顺民政系统资金和财务管理体制,完善人员管理、车辆管理、文件流转和规范办公秩序、优化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制度。加强绩效化管理,修改完善对区市、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考核办法,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三)改进工作作风。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做到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摸清底数,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要坚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认真解决党委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民政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四)坚持勤政廉政。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为重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重点加强民生保障资金、慈善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监督检查。
(五)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着手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坚持“德才兼备、任人为贤”的用人原则,切实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增强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民政业务培训创新,增强培训的针对性,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局属事业单位人事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修改完善考核办法,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不断增强民政队伍干事创业的活力。
篇10:民政局工作计划
xx年,我区民政工作要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关注民生”这个主题,用科学发展的要求推进各项民政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力推进“现代化核心城区”建设中,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着重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机制,促进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重点跟进室内办公与服务设施尚未达标的社区,通过整合资源,争取以各种方式扩大室内办公与服务设施面积。协调各部门解决固本强基社区建设项目后续管理中的资金保障、设施维护与监督管理机制等问题,促进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更好地服务居民、服务社区。
二、强化基层管理,继续推进“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创建。广泛宣传社区建设理念,加强指导与推动社区工作站和居委会不断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引导社区居民踊跃参与社区建设,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形成共建共享的和谐氛围,全力推进“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建设,力争xx年前完成85%以上社区达标的目标任务。
三、加强岗位培训,不断提高社区工作队伍的工作水平。坚持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着力提高社区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年内定期组织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不定期组织考察学习,不断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四、关注民生,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继续贯彻执行好《**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让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组织街道、社区民政工作人员对新修订的《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进行学习培训,提高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五、加大力度,稳步推进社会工作建设。在维持原民政、教育、司法、妇联和残联等试点领域54个社工岗位的基础上,计划教育类增加5个,司法类增加2个;新增加信访、团委、人口计生和禁毒等4个领域18个社工岗位。按此计划,xx年全区购买社工岗位总量为79个。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制定实施“社工机构综合评估标准”,作为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招投标的一个重要依据,促进社工机构有序竞争、优胜劣汰。协调区财政部门共同研究建立财政购买社工服务的规章制度。根据市里的建议,xx年将购买社工服务的费用标准从6万元/年提高为6.6万元/年(新增的0.6万元主要用于社工开展业务的活动经费和办公条件的配套)。
六、不断提高优抚安置保障水平,进一步推进双拥共建活动。组织开展好xx年春节、“八一”慰问辖区部队工作;认真做好xx年冬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以及技能培训工作;继续开展“绿色进军营”活动、为基层部队官兵开办电脑、英语等培训,计划全年为驻军部队办8-10件实事。
七、全力推进,做大做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扩大业务范围,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包括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卫生保健、老年康复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争取年内服务对象达到1500人的规模。
八、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监管工作。抓好对民间组织的年度检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市社会组织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加大规范管理和扶持力度。
九、加大婚姻登记窗口建设力度。按规范化窗口建设发展要求,抓紧婚姻登记处新办公场所的装修搬迁工作,以更新的姿态,更完善的设施,更优良的服务,为辖区居民提供婚检、登记、颁证一条龙优质服务。
篇11:民政局年度工作计划
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民政局和残联的正确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镇民政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在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全面完成20**年度民政工作任务,塑造了**民政的良好形象,为打造“两个重镇”建设做出了贡献。
20**年工作回顾
一、扎实做好“双拥”工作,全面落实优待政策。
1、全镇现有复员军人16名,在乡伤残军人2名,现役军人家属15户,退伍军人159名,其中带病回乡退伍军人8名,“两参人员”3名。四月中旬,对优抚对象家庭生活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并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按规定的优待面、优待标准制定优待评定方案,优待款总额为93594元。20**年财政预算中优待款支出为9、5万元,“八、一”前夕将优待款及时、全额发放到户。
2、广泛进行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拥军观念,支持军队改革和建设。春节期间,镇党委政府与驻军武警指部队、消防大队通过座谈会形式,围绕建设国际旅游城市的大目标,共同交流军地为黄山旅游事业和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建设经验,互报工作成绩,为努力营造浓厚的“双拥”氛围探讨新路子。镇政府组织慰问团,慰问驻军官兵,参观部队食堂、宿舍和训练场地,了解官兵生活和工作环境,军地双方还组织开展了健康有益的联谊活动。多年来,镇政府在尊重和爱护军队、保护军事设施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驻军武警指部队和消防大队在支援我镇经济建设与公益事业建设、抢险救灾中做出了重大贡献。
二、救济救灾及时到位,科学管理救灾资金。
努力践行“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服务宗旨,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救济救灾工作。元月27日,**镇遭受特大雨雪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约6500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达3530万元。7月29日受第8号台风“凤凰”影响,**镇区域持续暴雨,引发山洪,导致部分农房倒塌。面对几十年不遇的灾害,镇党委、政府迅速响应抗灾精神,立即启动抗灾应急预案,动员全镇干部职工、各村居、各驻镇单位将抗灾救灾、安排好受灾群众生产生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抓实。
5月12日,我国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镇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干部和共产党员的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汶川地震灾区募捐,共捐款项超60万元,帮助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根据救助救灾经费管理临时突发性的特点,镇财政所设立专项经费帐户,在将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同时,积极做好对上争取。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公开程序及时拨付到村(居)到户。
三、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努力提高集中供养水平。
1、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对39名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村民实行了五保供养。每季度第一个月初,及时将五保供养专项资金和乡镇配套资金通过“一卡制”发放到户;救济救灾物资和年终救济款物发放优先考虑五保户。切实落实冬季防火、汛期防涝等安全责任制,确保五保户生命财产安全。
2、山岔村上张村民组和**居委会分别建立了老年公寓,床位数都在30个以上,其中山岔翡翠老年公寓入住率达62%,**居委会老年之家入住11人,住率达90%。
四、全面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全镇共有242户(252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真正做到应保尽保,每季度发放低保金29946元。年初对农村低保对象和贫困户进行全面调查,将52名不符合参保标准的予以删减,将新增57户贫困户纳入保障范围,覆盖率达2、3%。认真贯彻落实《黄山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今年初又将21户城市困难家庭列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申报。城乡低保对象采取一户一档建立档案管理,低保证全部发放到户。
五、提高民主管理水平,深化村务公开机制。
1、为认真贯彻省、市委关于区划调整工作的部署和要求,XX年6月顺利完成撤村建居工作,并完善配套设施,目前社区机制运行有序。
2、年初,根据黄山区村级规模调整工作总体部署,镇党委、政府结合本镇实际,依照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顺利完成村居合并工作。撤并过程中积极做好集体资产清理和处置,杜绝集体资产流失;按规定的职数配齐人员,开展工作。
3、3月份,顺利完成了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换届工作通过宣传动员、人员培训、选民登记、产生正式候选人等程序依法进行,整个过程未发生一起上访事件。村居新班子产生后,立既完成交接工作,并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管理制度(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民主监督制度,认真研究制定三年任期目标和村委会建设发展规划,及时完成村民小组组长、经管员的换届,镇村两级及时收集整理档案材料,在上级检查验收中得到好评。
4、严格按照《安徽省村务公开暂行办法》,始终坚持“六规范、一满意”的要求开展村务公开工作,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全面向村民公开,内容包括:年度财务计划及执行情况、工作安排、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及落实情况等,公开形式采取电视政务频道、村居电子显示屏、网络、公开栏相结合。
六、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1、镇与各村(居)委会签定《殡葬管理责任书》,严格按责任书条款组织、协调、落实所辖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2、4个村(居)全面完成生态环保形公墓建设,利用率较高,**居委会寨西公墓达到丧户(寨西片)百分百入公墓安葬。
3、实行丧户申报制度,指导自选墓地丧户按规定选址安葬。通过宣传教育,所有丧户自觉到村委会申报安葬计划,经审核后对符合要求的批准其安葬,不符合要求的责其另行选址。
4、清明、冬至期间,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文明祭祀活动,禁止乱烧冥纸、乱放鞭炮的不文明行为,倡导推进鲜花祭祀等健康环保的祭奠仪式。
七、发展残疾人事业,推进民生工程建设。
1、3月中旬,全面展开白内障患者调查摸底工作,筛选日第一天,就派民政干部带队,安排专车接送患者由监护人陪同参加诊断,为群众减轻了负担。今年共有11人参加筛选,10人确诊为白内障患者,符合率为91%。
2、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成效显著。我镇共有5名精神病患者参加区组织的康复筛选和诊疗,有4名患者得到药品救助,服药后病情稳定并能参加正常劳动。
3、在上级残联的支持下,我镇派专人深入村组,认真调查摸底,确定3名残疾人户为危房改造申请对象,并在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后立即进行改造重建,5月底已完成2户危房改造,争取11月底全部完成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
4、实施残疾人“万人就业工程”,扶持残疾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摆脱贫困,走上富裕之路,我镇通过调查摸底,上报4户残疾人户进行救助,镇农技部门派技术人员上户服务,为其免费提供部分生产器具。
八、加强自身建设,保证民政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民政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民政干部能不断学习提高,加强自身修养,廉洁奉公,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理清工作思路,练就强硬的业务功底,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群众满意。
二o**年工作谋划
20**年民政工作目标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全面完成**社区自治功能,巩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全面推进村(居)村务公开工作。
一、围绕建立社会救助体系,认真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
1、完善救灾应急预案和救灾三项规程,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和减灾救灾综合协调能力。
2、完善农村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落实配套资金。
3、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各项规定,健全**居委会老年公寓管理制度,确保入住率达95%以上。
二、完善城市最低保障机制,提高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工作水平。
1、做好分类施保。充分考虑低保对象家庭成员下岗、重病治疗、子女就学等因素,合理确定他们的.月补差标准,分类施保,确保因病、因残、因灾造成特别困难的低保户能够维持基本生活。
2、坚持动态管理。达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差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目的。
三、围绕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发挥城乡群众自治组织和民间组织作用。
1、进一步规范全镇各村(居)委会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达到“六规范、一满意”。
2、完善村、社区自治功能,健全村、社区组织网络。建立村、社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四、围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深化改革、落实政策,扎实做好双拥工作。
1、进一步健全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不断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
2、抓好优待金的评定兑现工作,确保“八一”期间兑现各项优待金。
3、继续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提高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减免幅度。
4、继续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合格单位创建活动,结合实际为驻地部队提供积极有效的服务。
五、围绕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1、抓好全镇殡葬管理工作,集中整治乱埋乱葬,引导规范群众殡葬行为,杜绝公路主干线两侧和主要旅游风景区乱埋乱葬现象的发生。
2、改革老年人优待政策,提高年终80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
六、围绕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各项民政工作再上台阶。
1、进一步加强民政业务和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2、继续加强民政工作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提升行政效能。
3、进一步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适时开展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检查。
4、积极完成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
篇12:民政局工作计划精选
20--年,我街民政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维护一方稳定,构建和谐街道,促进我街经济社会整体全面发展。按照上级民政部门要求和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民生工作为重点,完善街道、社区管理体制,健全服务体系,发展福利服务,推行社会救助服务,加强社区建设工作,推动和谐社区建设。
二、具体措施
一、以民为本,切实解决民生问题
在“民生年”里,进一步把了解社情民意解决困难群众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始终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认真贯彻落实民政政策,增强为居民服务的意识和责任感。脚踏实地地为低保户、低收入家庭、生活困难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服务,做好低保、社会救助、残协等社会救助工作,切实保障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努力实现社区救助工作的规范化。
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做好社会性服务工作
加大对社区老年人、优抚对象、未成年人、流浪乞讨人员的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在抓好常规性工作的同时,努力创新,例如:老龄工作在居家养老服务上力求有新的突破。
三、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在社区建设、区划等工作中,严格按政策办事,社团管理等各项工作,使其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四、立足本职,强化措施,确保社区民政工作的落实
做好民政工作,重在落实,贵在实施。社区民政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职业意识和服务意识,创新思路,转变思想和工作作风,促进民政工作创新发展。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坚定信心;二是要凝聚力量,努力把社区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凝聚起来,加强与居民的联系和交流。
五、强化工作手段,为民政工作提供制度和措施保障健全和完善责任制,把各项工作量化,细化,做到责任分工,职责明确,奖罚分明,确保社区民政重点工作整体推进。
六、严格执行上级部门交付的工作任务。及时上报信息、报表等工作材料,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和活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常规和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七、规范民政各项工作档案,加强日常档案管理。做到规范、科学、完整。
篇13:民政局工作计划精选
(一)进一步抓好争资立项工作。重创新,以实绩赢得认可;争资金,以实情赢得支持;抓项目,以实干赢得肯定。通过埋头苦干,“走上去”、“请下来”,加大向省市民政部门协调汇报力度,力争201-年争取上级民政资金再创佳绩。
(二)进一步抓好项目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乡镇敬老院改扩建工作。通过积极向省市民政部门汇报,争取将县中心敬老院和鲤鱼塘敬老院纳入改扩建项目,加大投入,硬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按时保质在11月底前全部完工,努力打造为“精品民生工程”。二是殡仪馆一体化项目投入使用。全面完成殡仪馆一体化建设项目并投入使用;抓好公墓山建设。三是加快农村幸福院建设。为切实解决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难问题,积极向省市争取建设30所农村幸福院。四是完成市级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严格按照市里创建要求,按时保质完成便江镇井凉街社区、坳头上社区市级示范社区创建任务。五是完成农村土坯房改造任务。通过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按时保质完成400户农村土坯房改造项目,有效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有所居问题。六是加快老年公寓建设。启动建设总投资6000余万元,占地面积50亩,设床位500张,集公寓、康复中心、餐饮、健身、休闲于一体的县老年公寓项目。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一是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确保城乡低保月人均救助水平和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达到省市考核标准,并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进一步强化“阳光救助”,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社会救助动态管理机制和长效机制,努力创建省级社会救助工作示范单位。二是抓好乡镇敬老院管理工作。开展敬老院管理评定工作,提高全县敬老院整体管理水平;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三是进一步推进医疗救助工作。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的有关要求,切实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四是抓好慈善救助工作。抓好县慈善总会换届工作;继续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及时足额按要求和标准完成慈善助学助医助老任务。
(三)进一步抓好救灾救济工作。一是提高救灾应急能力。进一步加强救灾应急宣传,坚持“四个第一时间到位”的救灾理念,完善救灾工作分级管理、经费分级投入制度,健全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信息报送等工作机制,全力抓好救灾应急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二是进一步规范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从源头上、制度上严把救灾救济款物的分配管理使用关,做到分配科学规范,程序合理合法,发放阳光透明,确保规范安全运行。三是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减灾社区。继续开展城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提升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力争申报创建省级示范减灾社区2个。
(四)进一步加强优抚安置工作。一是开展送温暖活动。认真开展好“八一”、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活动,进一步增进军民鱼水情。二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不折不扣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优抚对象待遇,稳步提高优待抚恤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优抚对象合法利益。三是做好退役军人政策落实工作。耐心细致做好日常接访工作,及时掌握信息动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快速主动化解上访危机,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不发生一例赴省进京集访事件。四是抓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落实好政府指令性安置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力度,为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提供政策和技能支持。五是扎实开展关爱优抚对象活动。变上访为下访,继续开展“双促双带”、“优抚对象大下访大服务”活动,积极鼓励扶持退役军人创业致富,及时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医疗等困难。
(五)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全面提升村(居)民自治水平;继续抓好社区规范化建设,成功创建2个市级示范社区;继续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试点工作,稳步提升农村社区建设水平。二是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蓬勃发展。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服务和监管,出台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办法,进一步加大组建社会组织党组织力度,扩大党组织覆盖率;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相关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三是积极创建平安边界。深入开展创建平安边界活动,促进边界和谐。
(六)进一步推进民政事务工作。一是全面完成合村工作,确保20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减少100个建制村的合村任务。二是加强地名管理工作,继续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相关工作,提高地名公共服务水平。三是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加强殡葬改革宣传力度,着力推进文明殡葬。四是抓好孤儿养育工作,确保孤儿生活费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五是抓好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做到依法办证,准确率达到100%。六是积极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护理补贴发放工作。各精心组织,阳光操作,严格把关,确保把那些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范畴,按时足额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七)加快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民政。信息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特征,对于转变民政发展思维、提升管理服务具有重大支撑作用。要坚持“互联网+”创新驱动,科学编制民政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研究制定“互联网+民政”总体实施方案。要加快民政信息系统建设,突出抓好低保、养老、救灾指挥、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殡葬、地名等系统建设,提高民政工作效能。要加强民政信息资源收集整理,加快民政信息库、数据池建设步伐,整合现有信息系统,推进部门资源信息共享,实现各级民政数据互联互通,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要深化养老、救助、社区、慈善等领域信息技术应用,大力促进民政机构与互联网有机结合。
(八)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机关效能。继续以创建四型机关为抓手,进一步狠抓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推行精细化绩效管理考核,努力打造一支精干高效的民政干部队伍,为推动全县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夯实基础。
篇14:民政局工作计划精选
一、提高意识,加强组织领导
保密工作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治工作。要认识到做好保密工作就是保安全、保稳定、保发展,因而对保密工作高度重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高度,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高度,从促进深化改革开放需要和适应现代科技迅猛发展要求的高度,把保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抓好保密工作。
做好保密工作,关键在领导。市局从组织上加强领导,调整充实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龚友强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组员,配备专职保密员,组织、指导、检查、监督本局的保密工作。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也管到哪里,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对保密工作的指导监督。要求各科室、直属单位把保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好保密工作。
二、突出重点,增强法制教育
要认真抓好领导干部、涉密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对《保密法》和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让涉密人员加强保密知识的学习,并安排专职保密员参加计算机保密安全知识培训。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保密法规,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观念,增强保密执法能力。
三、健全制度,做好保密工作
制度是工作的保证。为使保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把工作落到实处,市局制定了《--市民政局保密工作制度》,该制度从组织领导、保密教育、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根据该制度抓好以下二个方面的管理。一是加强材料的管理,包括收文、发文和各种汇报材料、内部资料等,统一集中由专人进行登记存档。二是加强对涉密载体的管理。各科室拟草文件要认真做好密件拟写、签发、存放、传递等管理工作,每月检查文件一次。涉密文件严格按《国家秘密及其秘密具体范围规定》和《秘密工作程序规定》确定密级,由专人印制,严格对草稿、磁盘、U盘等涉密载体进行管理。对各科室的微机、网络要设置密码保护,由专人管理,防止涉密。
四、自查自纠,加强保密管理
保密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各科室、直属单位要做好保密工作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掌握“积极防范、突出重点”的保密工作方针,强化保密检查管理。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失密、泄密事故,要求立即向上级保密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篇15:民政局年度工作计划
一、主要工作
1、创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
为贯彻落实《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民函
[20--]70号)精神,为了搞好创建工作,具体抓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领导重视,把规范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通知》精神,年初向局领导汇报创建窗口单位活动的工作,局领导班子十分重视规范化建设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和登记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创建规范化建设活动的良好氛围。
(2)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照规范化检查内容,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并完善了《岗位责任制度》、《印章管理和使用制度》、《证件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学习制度》、《应急预案》等各项规章制度,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3)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3月份根据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制作了四块牌子,对工作人员的照片、工作守则、服务承诺、办公时间、办理时限、办公地点、办事依据、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内容进行公开,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和婚姻登记质量,并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来电咨询达到3000多人次。今年群众来信收到1封,及时给予了答复。
(4)抓好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今年新《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公布施行后,结合规范化创建的要求,及时按新办法进行档案整理,邀请市档案馆人员进行指导,对档案按新《办法》重新进行整理,通过全体人员的加班加点,已整理档案3018卷。为了做好档案整理工作,购买了档案制作缝纫机、档案盒,安装了档案管理软件,实现了电子档案“双套制”保管,规范了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资料万无一失,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创新便民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为了不断完善便民措施,提高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在原有三项便民措施的基础上,今年1月份开通了语音咨询电话(16882707),这是自集中登记以来我处推出的第四项便民措施,工作总结《婚姻登记处年终工作总结》。
2、开展婚姻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形式多样。
我们始终把婚姻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作为婚姻登记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今年5月份,在《科学与消费》大型刊物上刊登一期婚姻法律法规,印制了《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上千册、2万多份结、离、补登记告知单供当事人免费阅知。
由市司法局组织的“法制宣传日”上街为群众宣传《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另外,举办大型集体婚礼。在结婚颁证仪式取得实效的基础上,20--年我们又对证婚活动进行了深化,推出了大型“浪漫潮乡·玫瑰婚典”证婚活动,今年举办了二期,有70名新人报名参加。通过这些活动旨在倡导一种健康文明的婚姻观念,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文明新风,促进我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努力。
3、加强队伍建设,树立窗口单位良好形象。
一是认真组织婚姻登记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学习“十六大”精神和上级的有关文件资料。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采取定期组织全体登记员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通过业务知识、案例分析、互相探讨等形式开展学习,全年已组织学习10次。
三是鼓励登记员参加自考、函授等教育学习,今年已有3名同志参加了函授、自考的报名,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四是加强计算机技能培训。今年为了提升计算机操作技能,对每位登记员进行计算机新三级培训,都取得了合格证书,从而全面做到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同步提高。五是婚姻登记处创建市机关效能示范岗,提高登记员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使婚姻登记工作再上新台阶。
4、存在问题
一是部门间协调工作还有待加强。尤其与公安、法院、房管办、公证处、档案馆等部门需要上级部门给予协调解决,有利于工作的开展。二是婚姻登记力量相对薄弱。人员缺少,工作量大,人员经费紧张,尤其是近年来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和补领证件人数以及查档人数的增多。
二、20--年工作思路
20--年婚姻登记工作,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继续巩固和拓展规范化的成果,开拓创新,深化改革,狠抓落实,一流服务,努力提升婚姻登记机关的良好形象。20--年重点抓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为贯彻《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引导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婚姻权益,在社会上倡导文明婚姻家庭和生活行为。一是通过宣传栏、发放告知单、印制《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册子等形式开展宣传。二是组织一次全市性的《婚姻法》知识竞赛活动。三是举办集体婚礼。继续开展丰富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婚姻法律法规宣传,准备在“五一”、“十一”举办大型集体婚礼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婚姻登记制度的基本精神,不断增强遵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自觉性,在全市形成良好的贯彻婚姻法律法规的执法环境。
(二)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根据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执法依据和工作程序的公开工作,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以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为核心的婚姻登记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为民、便民、利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婚姻登记质量,坚决遏止搭车收费,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推动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三)进一步落实为民服务措施。
加强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健全和落实服务承诺制,优化工作流程,继续完善和落实好“四项”便民措施。继续设置民主评议箱,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探索和创新行之有效的便民服务措施。
(四)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
按照建设一支业务精通、行为规范、执法严明、服务周到、素质优良的婚姻登记员队伍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或考试,深化和完善民主评议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不断调动和激发全体婚姻登记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继续加强婚姻登记处软硬件建设,积极营造温馨祥和的登记环境;积极探索部门间数据交换和共享,进一步挖掘婚姻数据对加强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
篇16:民政局工作计划
我市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指导下,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黑龙江两次重要讲话精神为载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改善民生、为民解困这一宗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建设实力、秀美、幸福--做出了新的贡献,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20全市民政工作情况
(一)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提高标准,应保尽保。全市城市低保对象33087户57374人,其中市本级23502户41878人,双矿集团低保对象6273户11381人,占市本级低保对象27.2%;农村低保对象25070户42469人,其中市本级3127户4539人;全市五保对象2719人,其中集中供养973人,分散供养1746人,本级五保对象161人,其中集中供养63人,分散供养98人。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530元;农村低保救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500元提高到3710元;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6200元提高到672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4300元提高到4704元,资金全面及时足额到位。二是加大对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力度。医疗救助比例由医保报销后的65%提高到70%,一般疾病的年度医疗救助封顶线达40000元,重特大疾病的年度医疗救助封顶线达80000元。三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救助突发性困难群众10326人次发放救助金1427.7万元。四是重点对双矿集团开展救助。已救助符合条件的人员9574户15126人,其中:符合低保条件的1122户3229人,发放低保资金954.25万元;符合医疗救助1365户1849人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37万元。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7087户10048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32.55万元。截止12月份,市本级支出2342万元为8165名患有疾病的救助对象实施了医疗救助;市本级筹资705.6万元资助市本级贫困群众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市本级农村低保、五保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助参合资金62.4万元。五是有效应对洪涝、冰雹、雪灾等自然灾害,争取救灾资金917万元,全部发放到户,救助灾民6.3万人。推进“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向省厅申报了7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一是以创建幸福社区为牵引,全力打造幸福社区。目前,已有61%的社区达到了幸福社区标准。二是构建新的社区组织体系。形成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社区工作站为平台、各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社区管理新格局。三是清理规范社区工作内容。理清社区工作职责,梳理了社区工作任务、评比表彰、盖章事项等工作内容,保留社区盖章事项8项,取消82项,清理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台账、牌匾等。四是增强社区干部工作活力。市委派驻副处级干部、科级干部到街道、社区任第一书记,为社区发展增添了生机和活力。提高社区干部生活补贴和办公经费标准,建立社区干部绩效补贴管理考核机制,激发社区干部工作热情。五是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投入1340多万元,新建、改扩建了7个千米示范社区和15个达标社区。建立了30个社区日间照料室和10个社区儿童之家,普遍建立了社区联心室。目前,正在建设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六是深化社区服务内容。紧紧围绕社区就业、社区扶贫、社区环境和平安社区创建,提升社区居民的幸福指数。七是90%的城乡社区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民主协商。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不断完善了村级民主监督机制。八是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正在有序进行中,年底前将全部完成。
(三)社会福利体系建设方面。一是积极推动公办养老服务业发展,向省厅争取1100万元,改建公办养老机构。第三老年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现改造完成,床位180张,已投入使用,第三期“医养结合”综合楼改建已完成,下一步将配备设施,招聘人员。利用闲置学校、办公楼等闲置资源,四个区分别建设一所老年人福利院。目前尖山区、岭东区、宝山区、四方台区改建的养老机构已投入运营。二是大力推进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力度,全市已有7所新建的民办养老机构现已正式投入使用,新增床位330张。福泽康年养老服务中心、宝清县阳光老年公寓等大型民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预计年底前主体建设完工。三是加快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候鸟式、健康养老项目。推出7个候鸟式养老项目,已招商落地项目1个,民间资本在建项目1个,地方政府在建项目1个,有4个项目正在积极寻求合作。四是加大特殊群体救助。实施“龙江爱心助残”“脑瘫患儿康复救助”等活动,对脑瘫儿童进行免费筛查,对符合治疗条件的13名儿童,安排到省社会康复医院进行免费手术和康复治疗。五是推进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与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出台了《--市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全面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顺利实施。六是积极向省厅争取民办公助资金110万元和公办养老机构消防改造资金1030万元,全面落实养老机构民办公助政策和公办养老机构开展消防设施等维修改造。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方面。一是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军地共建开展互办十件实事活动,我市再次荣膺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二是优抚对象补贴补助及时发放到位,提高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测算拨付优抚经费391万元,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提标资金,每月增加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贴300元,发放优抚对象冬煤补助每户1000元、重大节日补助每人800-1000元。为市本级城乡重点优抚对象缴纳医保参保资金50万元,提高了优抚对象住院二次补助标准,统一为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及烈士子女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村合作医疗缴纳保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再次得到完善。三是协调政府部门垫付和匹配资金1197万元用于发放20--年和20--年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大学生入伍奖励金,实现城乡一体化对接,并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四是市烈士陵园被国务院首次列入烈士纪念设施。五是完成了20--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共培训120多人次。六是市本级为20--年退役的162名士兵发放309万元补助金。
(五)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方面。一是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全市共采集地名信息8741条,测量地名经纬度、历史地名等各类信息25000多条。二是开展了平安边界建设。完成了第三轮县(区)级和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三是启用了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市新登记社会团体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5个,完成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网上审批前期准备工作。四是在尖山区建立了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选取3个条件好、服务功能齐全的社区,每个社区重点培育3-5为老年人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五是推进了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专业社会服务工作政策研讨。六是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10885对,离婚登记6379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七是全面建设了一条龙殡葬服务体系,提升了殡葬服务水平,全市死亡人口火化率在95%的全省水平。八是通过“三社联动”将社会工作纳入了社区和社会组织,尖山区、宝清县作为社会工作试点县区,优化了社区和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九是实施亲情式救助,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32人次,接收准确率和护送安全率均达100%。向省厅争取273万元资金,改建市社会救助站,为社会稳定提供了保障。
(六)班子队伍建设明显增强。着眼保证民政事业健康顺利发展,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等为载体,以深入贯彻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依托,全市民政系统以上率下、善做善成,学习教育成效显著。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实现了民政资金使用管理到位、窗口服务单位行风建设到位、民政舆论环境宣传营造到位,民政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进一步得到树立。同时,安全、信息、信访等工作的责任落实力度大、效果好,形成了安全无事故和信访形势稳定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民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市民政事业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广大民政对象对民政工作的需求与民政部门解决问题能力不足,服务群众、满足群众所需、所盼还不到位的矛盾和问题。突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政事业费投入不足
在--五时期,我市经济结构深刻调整,推动了我市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对民政事业的投入也逐年增加。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解决民生问题正由保障基本民生向改善民生迈进,健全社会救助,发展社会福利,优化优抚安置,都对新时期的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对民政事业费的投入仍显不足。
(二)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进一步加速,我市的老龄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在省内比较,属中游水平,与经济发达地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化服务,还满足不了群众对养老的基本需求,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低、硬件建设欠缺、服务水平低等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制约了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如何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大力发展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发展我市候鸟式养老服务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是当前民政部门面临的重大课题。
(三)民政信息化建设缓慢
随着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和新常态的到来,“互联网+”在推进民政工作中的作用和地位日益凸显,但目前互联网如何与民政养老、社区等工作深度融合发展,从思想认识、理论研究、实践探索等方面还有欠缺和不足,没有形成用信息化推动民政工作,用“互联网+”推动民政工作适应新常态的良好工作局面。并且受民政干部职工能力素质、资金投入、技术条件等因素影响,民政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四)民政工作改革力度还有待加强
由于民政工作的传统性很强,常常就民政抓民政,工作对象是“盲、聋、哑、痴、呆、傻”和困难群体,工作方式计划的、单一的、封闭的思想仍比较浓厚,各项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的思路办法还不多,研究推进民政工作发展的措施站位还不够高,没有将民政工作放入到经济发展、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变化的大背景下来谋划改革发展,由“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转变的力度和步伐还有不足。
三、民政工作思路
(一)围绕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升社会救助效能。一是加大对矿业集团和森工林区社会救助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确保一户不重、一户不漏。二是筹集资金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信息平台,与省厅信息平台实现对接。三是按照精准化扶贫的要求,全面建立农村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农村居民申请家庭的收入核对、认定工作,精准认定保障对象。对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农村贫困群众定期进行排查摸底,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特别是主要成员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对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农村低保家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对象,通过适当增发低保金等多种救助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四是推进“救急难”工作全面展开。按照省民政、财政出台《关于推进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所辖的四县四区全面开展救济难工作。并建立--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
(二)围绕幸福社区创建,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一是按照我市创建幸福社区目标和省社区建设发展规划要求,20底全市幸福社区达标率要达到90%,社区建设达标率要达到95%。社区网格化服务要实现全面覆盖,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到75%。二是继续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社区工作站为平台、各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社区管理新格局,实现“一岗多能”、“一窗口”办结。推动社区减负增效,制定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建立社区干部绩效补贴管理考核机制和社区岗位管理机制。三是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要不断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通过向上争取项目、市里以奖代补、县区投入资金、职能部门共驻共建等,购买、置换、新建、扩建等办法统筹协调解决社区办公用房。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及与社区公益用房相配套的办公设备、活动设施和活动场地,按社区实际和居民需求设置日间照料室、文体活动室等功能区域。实好《--市社区公益服务用房建设管理办法》。四是突出抓好社区四项重点工作。即:做好帮扶解困工作、解决创业就业问题、抓好平安社区建设、抓好环境建设。
(三)围绕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加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健康养老服务业、推动我市养老机构向“医养结合”转型,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加强合作,在养老服务中充分融入健康理念,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支撑,大力推行“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完成第三老年社会福利院三期“医养结合”建设项目。推进福泽康年、宝山安康颐养、宝清县阳光老年公寓等大型医养类民办养老机构投入使用,实现医养结合床位数占机构总床位的30%。二是继续抓好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力度,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重点发展规模较大、功能配套、医养结合、绿色生态的养老服务项目,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要达到32张。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相关企业的沟通联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落实各项优惠补助政策,对年策划生成的5个千万元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落实力度。三是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城乡公办养老机构进行消防设施为重点的基础设置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积极引导参加全市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降低养老机构在运营中的风险,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专业的管理与服务。
(四)围绕开展新形势下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一是巩固和发展好我市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保持国家和省级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进一步促进军民团结,军地互助。要以八一、十一、春节、清明等重大节日为契机,加强国防教育,集中重点的开展爱国拥军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以多种形式推出一批具有时代特点的拥军优属典型,弘扬爱国拥军的时代精神。要通过社区这个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双拥活动,使双拥活动深入人心。二是完善落实优抚安置政策。认真贯彻相关政策,切实落实优抚对象待遇。三是安排好2018年“两节”期间市领导慰问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工作;及时下拨冬季取暖煤补贴资金,确保优抚对象安享暖冬。四是做好2018年冬季退役士兵和2018年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和地方经济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五)围绕提升民政公共事务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开展地名普查成果验收工作,对各县区进行监理后申请省厅对我市的地名普查工作进行全面验收。编辑出版新的行政区划图,并建设--市地名网站。二是继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予和新登记证书换发工作,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指导县区建立1-2个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三是抓好各县、区婚姻登记处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人员队伍素质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家庭和谐,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四是以加强殡葬执法,清理殡葬市场为重点,推进殡葬环境整治和改革,转变殡葬系统行业风气,提升殡葬为民服务水平。
篇17: 民政局工作计划
一、建立完善社区工作运行机制。
进一步健全村务运行制度,有序扩大基层群众民主参与;完成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直接选举;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提升96345社会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水平,增加话务量,提高服务能力;建立有效管理机制,加强异地转移安置人员社区管理与服务。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深入实施“政企社”共建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模式,继续推进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确保便民服务中心功能有效发挥,简化服务流程,丰富服务内涵。巩固“机构挂牌、考核评比、创建达标”三多清理成果,全面实施社区(村)事务准入制度。
二、加大力度扶持培育社会组织发展
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构建设,规范社会组织行政审批和备案管理,继续推进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水平。力推“政社分开”,探索政府转移职能目录、购买服务目录与具有承接能力的社会组织目录的编制工作,加大财政资金、福彩公益金对社会组织发展的支持,加强管理监督和规范引导,增强社会组织自身发展能力,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公共服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服务社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三、发展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组织社区工作者培训,鼓励参加社会工作师职格考试,开展社会工作案例征集交流活动。
四、进一步优化专项社会事务服务管理
加强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健全和完善地名管理和服务体系;建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长效机制;宣传殡葬法律法规,确保遗体火化率100%;开展“六边三化三美”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二沿五区”坟墓治理力度;继续推进农村生态墓提升工程建设,全面推行生态葬法,提高已建生态墓绿化率,加强骨灰入墓管理。深化婚姻、收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完善婚姻登记信息库
五、进一步加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及时按政策提高抚恤优待补助标准,深化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军休干部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政策。深入开展“关爱功臣永葆光荣”主题系列活动。完善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切实增强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和竞争就业能力;加大矛盾排查化解和政策落实力度,做好退伍军人维稳工作;深入开展双拥工作,探索军民融合式发展新路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国防军队建设。
六、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
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司法厅、省老龄办《关于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切实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维护老年人权益;积极推进老年教育,实现老有所学;充分发挥各基层老年协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力争30%的村开展“银龄互助”活动;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创新老年活动载体,拓展老龄文化宣传平台;加强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为老服务阵地作用。
七、进一步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
篇18:民政局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继续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灾民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临时救助为补充,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1、规范和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逐步健全与我县经济发展、物价上涨等因素相适应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和城乡低保监督、退出机制。科学测算,合理确定低保标准。今年,根据省、市要求,要对农村低保对象重新进行复核认定,在此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今年,计划新增农村低保对象1000人,达到21000人左右。新增城市低保对象1000人,达到8000人左右。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要将符合条件的新增生活困难家庭及时纳入城市低保。对一时生活困难的城乡低保边缘群体和农民工家庭予以临时救助,以缓解其家庭实际困难;对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高龄老人和儿童,以及缺乏劳动力的家庭、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等,提高补助水平。
2、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继续加强敬老院建设力度,计划建嵩县中心敬老院一所,改扩建2所。切实提高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组织五保对象足额入住敬老院,对全县五保对象进行全面普查,把符合五保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五保范围,不断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确保我市集中供养标准不低于1800元,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1100元的要求,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
3、巩固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大争取上级医疗救助资金力度。提高医疗救助的覆盖率、资金使用率和救助水平。继续实施城乡困难群众补充医疗保险和大病医前救助制度,搞好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缓解我县3.2万名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4、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制度。配合我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工作,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确保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二、加强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提高灾害救助能力
1、全面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嵩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救灾应急机制,提高减灾救灾工作水平,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2、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扩大救灾物资储备和品种。规范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制度,确保救灾款物安全、合理。
3、切实抓好农村困难群众草房、危土窑洞和危土坯房改造工作,缓解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早筹划、早安排、早动手,完成全县117户351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任务。
三、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改善和提高孤老、孤儿、孤残人员的供养水平
加快发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推动补缺型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要进一步完善孤儿救助制度,今年要将全县农村孤儿全部纳入五保供养、对所有城市孤儿实行全额低保救助。依法做好儿童收养工作,规范收养行为。要努力改善“三孤”人员居住条件,将孤儿、孤老、孤残人员住房优先纳入危房改造规划。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切实解决流浪精神病人、智障人员、危重病人的救助、返乡和安置难问题。
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强化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为福利彩票发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夯实福彩工作基础。扩大发行规模,增加发行数量,年内力争突破1500万元,为社会福利事业筹集更多的资金。
篇19:民政局工作计划精选
20--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届-中全会精神和全面推进县“同城发展、绿色赶超”发展战略的一年,结合我县县情,建议明年我县的民政工作贯穿民生保障、社会管理、社会事务“三条主线”,走“一二三四”工作径路。具体如下:
一是突出一个重点:民政项目工程建设是明年工作的重点,主要完成--革命烈士陵园、黄埠敬老院等农村敬老院、县综合福利院、社区服务中心、四季春森林银龄公馆等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以项目建设促进民政工作上台阶,以项目建设提升民政工作上水平。
二是推进两项建设:努力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建设好一到两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示范性综合社区服务机构,谋划启动农村老年人颐养之家和幸福院建设项目。
三是强化三重保障:主要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体系,织就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
四是创新四项工作。民政部门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明年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1、创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一要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争创全省社会救助先进县。二要努力向上争取城乡低保扩面,力争达到5%以上的低保保障面。三要进一步推进防灾减灾和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牢固树立“防大灾、抗大灾、救大灾”的思想,扎扎实实地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搞好救灾物资贮备,建立灾害预警制度,做好灾害隐患调查,坚持灾情值班制度,特别是坚持重大灾情24小时值班制度。
2、创新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
一要指导好新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以此为机遇,把能人、强人和群众信任的人选进村(居)委会班子,配齐配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领导班子。二要指导帮助村(居)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充分有效地发挥基层群众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功能。三要保护群众民主权利,深入推进基层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活动。四要继续推进和谐村(居)建设,不断提升城乡居民的幸福指数。
3、创新社会组织管理
我县现有各类社会组织近百家,在社会各个领域和阶层发挥的作用日益显著。一要通过加强登记管理、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齐全、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体系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职责明确的社会组织发展机制。二要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完善法人内部治理结构,落实有关优惠措施,营造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三要大力培育扶持社会组织的发展,积极帮助解决社会组织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通过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发挥其承担社会事务、参与社会管理的功能。
4、创新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我县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刚刚起步,社会工作还是一个很陌生的概念。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大多缺乏社会工作应具备的岗位知识和专业技能,人才的数量与质量均难以满足社会工作发展的需求。一要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编制好发展规划,完善好各项政策,加快制度建设,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优良的制度环境。二要构建社会工作服务平台,以政府购买服务、税收减免、政策支持等制度激励机制,引导成立公办与民办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有计划、分步骤地在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社会组织中重点设置专业社会工作岗位,吸纳专业的社会工作人才。三要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多途径教育培训,提高社会工作者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能力,有效解决当前面临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滞后、数量不足、推进较难等突出问题。
篇20:民政局工作计划
为确保社区民政工作有效地实施,我社区按上级要求,根据社区开展这项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低保工作
1、我们在低保工作中,成立了低保评议小组,社区居委会有专人分管低保工作,接受居民群众的低保申请后,通过认真调查摸底、入户核实、张榜公示、评议小组的评议、评审委员会的审议后,方上报市、区民政局低保部门。
2、认真按照上级民政要求做好社区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做好对低保对象及社区居民宣传低保政策的工作,争取把工作做到细致、准确、周到,间低保对象和居民对社区低保工作满意。
3、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工作,对申请低保户的家庭进行了解调查,确保调查结果真正有效,要对他们的资料了如指掌,从而对低保对象的审查、审批工作提供准确的第一手材料。发现不属实情况积极配合民政部分进行清查。对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上报社区民政办,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使民政工作的扶贫扶困的作用得以充分体现,让每个困难家庭都能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
4、定期对已享受低保的进行排查,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再就业情况,入户了解他们的生活变化,把那些生活确实困难的。我们要及时上报民政办,使社区的民政工作实施方案顺利落实,对低保户超标我们要及时取消,对家庭特别困难的我们经研究申请增加保障金额,认真做好动态管理。
5、组织低保对象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为社区各项服务工作做出贡献。
6、严格低保档案的建立,资料齐全,认真保存,以备上级部门审查。
7、积极开展慈善援助活动,努力做好民政各项工作安排和实施,切实为辖区困难家庭、低保户办事实、好事,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双拥工作
1、做好军属的优抚和慰问工作,经常对他们进行走访,了解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上的情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给他们的关怀和帮助。
2、在“八一”和“春节”前夕召开军民座谈会,拉近军民关系,军民同乐共建社区。
3、 组织社区干部,中小学生对社区的烈、军属进行走访慰问,开展“学雷锋、树新风,讲文明”活动。
4、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及相关政策,提高自身素质,限度地为本社区居民提供服务,让上级领导放心,居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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