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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中经(三十四)

时间:2018-02-09 09:06:07 国学经典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三十四神仙
  经曰:食日之精,可以长生;缘兹上天,上谒道君。其法常以月一日、二日、五日、七日、九日、十一日、十三日、十五日日初出时,被发向日,瞑目念心中有一小童子,衣绛衣,文彩五色,灼灼正赤;两手掌中亦正赤;以两手掌摩面,下至心止,十二反为之。念天日精正赤黄气来下在目前,存入口中咽之,一九,以手摩送之,拊心祝曰:
  景君元阳,与我合德,俱养绛宫中小童子!
  须臾复念心下至丹田中止,以手摩送之。以日托心,心得日精,己乃神仙矣。

老子中经(一)

老子中经(二)

老子中经(三)

老子中经(四)

老子中经(五)

老子中经(六)

老子中经(七)

老子中经(八)

老子中经(九)

老子中经(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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