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周国平散文精选1000字读书笔记,本文共10篇,希望大家喜欢!
篇1:周国平散文精选1000字读书笔记
一
人分两种,一种人有往事,另一种人没有往事.
有往事的人爱生命,对时光流逝无比痛惜,因而怀着一种特别的爱意,把自己所经历的一切 珍藏在心灵的谷仓里.
世上什么不是往事呢?此刻我所看到、听到、经历到的一切,无不转瞬即逝,成为往事.所 以,珍惜往事的人便满怀爱怜地注视一切,注视即将被收割的麦田,正在落叶的树,最后开 放的花朵,大路上边走边衰老的行人.这种对万物的依依惜别之情是爱的至深源泉.由于这 爱,一个人才会真正用心在看,在听,在生活.
是的,只有珍惜往事的人才真正在生活.
没有往事的人对时光流逝毫不在乎,这种麻木使他轻慢万物,凡经历的一切都如过眼烟云, 随风飘散,什么也留不下.他根本没有想到要留下.他只是貌似在看、在听、在生活罢了, 实际上早已是一具没有灵魂的空壳.
二
珍惜往事的人也一定有一颗温柔爱人的心.
当我们的亲人远行或故世之后,我们会不由自主地百般追念他们的好处,悔恨自己的疏忽和 过错.然而,事实上,即使尚未生离死别,我们所爱的人何尝不是在时时刻刻离我们而去呢 ?
浩渺宇宙间,任何一个生灵的降生都是偶然的,离去却是必然的;一个生灵与另一个生灵的 相遇总是千载一瞬,分别却是万劫不复.说到底,谁和谁不同是这空空世界里的天涯沦落人 ?
在平凡的日常生活中,你已经习惯了和你所爱的人的相处,仿佛日子会这样无限延续下去. 忽然有一天,你心头一惊,想起时光在飞快流逝,正无可挽回地把你、你所爱的人以及你们 共同拥有的一切带走.于是,你心中升起一股柔情,想要保护你的爱人免遭时光劫掠.你还 深切感到,平凡生活中这些最简单的幸福也是多么宝贵,有着稍纵即逝的惊人的美……
三
人是怎样获得一个灵魂的?
通过往事.
正是被亲切爱抚着的无数往事使灵魂有了深度和广度,造就了一个丰满的灵魂.在这样一个 灵魂中,一切往事都继续活着:从前的露珠在继续闪光,某个黑夜里飘来的歌声在继续回荡 ,曾经醉过的酒在继续芳香,早已死去的亲人在继续对你说话……你透过活着的往事看世界 ,世界别具魅力.活着的往事--这是灵魂之所以具有孕育力和创造力的秘密所在.
在一切往事中,童年占据着最重要的篇章.童年是灵魂生长的源头.我甚至要说,灵魂无非 就是一颗成熟了的童心,因为成熟而不会再失去.圣埃克苏佩里创作的童话中的小王子说得 好:“使沙漠显得美丽的,是它在什么地方藏着一口水井.”我相信童年就是人生沙漠中的 这样一口水井.始终携带着童年走人生之路的人是幸福的,由于心中藏着永不枯竭的爱的源 泉,最荒凉的沙漠也化作了美丽的风景.
四
“上帝创造了乡村,人类创造了城市.”这是英国诗人库柏的诗句.我要补充说:在乡村中 ,时间保持着上帝创造时的形态,它是岁月和光阴;在城市里,时间却被抽象成了日历和数 字.
在城市里,光阴是停滞的.城市没有季节,它的春天没有融雪和归来的候鸟,秋天没有落叶 和收割的庄稼.只有敏感到时光流逝的人才有往事,可是,城里人整年被各种建筑物包围着 ,他对季节变化和岁月交替会有什么敏锐的感觉呢?
何况在现代商业社会中,人们活得愈来愈匆忙,哪里有工夫去注意草木发芽、树叶飘落这种 小事!哪里有闲心用眼睛看,用耳朵听,用心灵感受!时间就是金钱,生活被简化为尽快地赚 钱和花钱.沉思未免奢侈,回味往事简直是浪费.一个古怪的矛盾:生活节奏加快了,然而 没有生活.天天争分夺秒,岁岁年华虚度,到头来发现一辈子真短.怎么会不短呢?没有值 得回忆的往事,一眼就望到了头.
五
就在这样一个愈来愈没有往事的世界上,一个珍惜往事的人悄悄写下了她对往事的怀念.这 是一些太细小的往事,就像她念念不忘的小花、甲虫、田野上的炊烟、井台上的绿苔一样细 小.可是,在她心目中,被时光带来又带走的一切都是造物主写给人间的情书,她用情人的 目光从其中读出了无穷的意味,并把它们珍藏在忠贞的心中.
这就是摆在你们面前的这本《人间情书》.你们将会发现,我的序中的许多话都是蓝蓝说过 的,我只是稍作概括罢了.
蓝蓝上过大学,出过诗集,但我觉得她始终只是个乡下孩子.她的这本散文集也好像是乡村 田埂边的一朵小小的野花,在温室鲜花成为时髦礼品的今天也许是很不起眼的.但是,我相 信,一定会有读者喜欢它,并且想起泰戈尔的著名诗句--
“我的主,你的世纪,一个接着一个,来完成一朵小小的野花.”
读《周国平散文精选》有感
在报刊上零星读过周国平的散文,喜欢他的博学和深刻,知道他是一个热爱写作的当代哲学家,著名的尼采研究者.此外还知道他是一个慈爱的父亲,一个至情至性的男人.
在一个美好的日子里收到了一位远方的朋友邮寄来的两本书《周国平散文精选》《周国平人文演讲 录》,后一本书比砖头还厚,所以我选择先看第一本.本书按时间顺序选编了周国平1983年至的散文作品,那时他在40岁到55岁之间,从不惑到知天命的年龄.这些文章都是他用心灵的笔写出来的,是其最有代表性的散文.
周国平在《自序》中说:“我给自己(的写作)建立一个标准:一篇文章,即使不发表我也要写;否则就不写.总之,尽量只写自己真正想写、写的时候愉快、写完自己看了喜欢的东西.这样的东西一旦发表出来,也一定会有喜欢它的人,即使发表不出来也没有什么.”
周国平在《每个人都是一个宇宙》中谈到读书时说:“读到精彩处,往往情不自禁地要喊出声来:这是我的思想,这正是我想说的,被他偷去了!有时候真是难以分清,哪是作者的本意,哪是自己的混入和添加.沉睡的感受唤醒了,失落的记忆找回了,朦胧的思绪清晰了.”这正是我读《周国平散文精选》时的感觉.
周国平的散文正如其极力推崇的明代文人袁中郎一样,追求的就是“平淡有味”的境界,娓娓道来,好像是从心中自然而然地流淌出来一般.他所说的不是道理,只是自己的感觉,而这应该就是“已臻化境”的程度吧.他的文章大多在探讨生命、时间、回忆等深刻的哲学命题,但是哲学在他笔下却如花草一样清新可爱,如同一篇篇生命的游记,因为他已经把对生命的理解融进了自己的体内.
在精神上,周国平是一个很女性的男人,感性,善思.“具有诗人气质的人,往往在智慧上和情感上都早熟,在政治上却一辈子也成熟不了.他始终保持一颗纯朴的童心.他用孩子般天真单纯的眼光来感受世界和人生,不受习惯和成见之囿,于是常常有新鲜的体验和独到的发现.他用孩子般天真单纯的眼光来衡量世俗的事务,在政治场上有时不免显得不通世故,有时不合时宜.”这是周国平一篇文中的句子,我想,他也是在说自己吧.
最佩服周国平文章中的引经据典,古今中外的名人名言信手拈来,尼采、蒙田、拜伦、卡夫卡、爱默生、苏东坡、袁中郎、昆德拉、艾略特、苏格拉底、托尔斯泰、罗曼・罗兰……仿佛都是周国平的好朋友似的,相聚在他的家中,说古道今,谈笑风生.周国平说:“文人最难戒的是卖弄.”这话是否有自嘲的意味?好在他的文章在名人名言的堆砌中并没有失去自己的声音.下面就是他关于爱情、婚姻和家庭的精彩论述:
一个男人真正需要的只是自然和女人.其余的一切,诸如功名之类,都是奢侈品.(《性爱五题》)
对待女人的最恰当态度是,承认我们不了解女人,永远保持第一回接触女人时的那种新鲜和神秘的感觉.(《性爱五题》)
相爱的人给予对方的最好的礼物是自由.两个自由人之间的爱,拥有必要的张力.这种爱牢固,但不板结;缠绵,但不粘滞.没有缝隙的爱太可怕了,爱情在其中失去了自由呼吸的空间,迟早要窒息.(《性爱五题》)
男女之爱往往从艺术境界开始,靠技术境界维持,到维持不下去时,便转入魔术境界.(《艺术・技术・魔赞同
篇2:周国平散文集读后感1000字
周国平是我很喜爱的作家。看他的书是高三时候的事,现在回想起来,他的书陪伴我整个的高三生活,用思考与哲理给我浮躁的心情增添一股沉静的清泉。周国平的散文集《安静》,对比昔日的“守望”和“朝圣”,似乎来得更为纯粹和彻底。
我喜欢《安静》,不仅缘于这个诗意化的词语,更是惊羡“安静”这样一种境界。周国平在书中说道:“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和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在的虚名浮行的诱惑。”正是这种对追求的执着让我更深切地感受到安静的无比珍贵。
依照通常的情况,安静这个命题到了哲学家手里,总会演绎成生存与死亡的挣扎。然而在周国平却能轻而易举地将安静的氛围融入到书中的每一篇文章,每一行文字,让我刚打开书页,就已经不能释手。在周国平的随性抒写下,安静成了一种天然的存在。
年龄长久的提炼和沉积,让其内心更为充盈,使其生命摆脱浮躁而逐渐趋于安静。也正是因为如此,注定了安静不是一种瞬间的偶得,而是从最深的绝望中寻找最美丽的惊喜,这是一种成熟人生的境界。
所以,我一般都会选择在深夜读周国平,点一盏台灯,泡一壶香茶,跟随他去寻找安静。
安静不是一瞬间的偶得,安静需要心灵的创造。在书的目录里,我发现了久违的亲切话题:幸福、艺术、执着、平淡、智慧、死亡、存在……书中处处遗留着哲学和散文的痕迹。这两者时而平行,相互对望相互倾慕;时而相交,绽放出无声的思维火花,令人心旷神怡。
书中,他所展现的人生体验与读者所关切的世间感悟的词语外壳上,没有一个“安”字,也没有一个“静”字,但它们都毫不例外地与安静的距离最短。周国平所期待的,正是这样的一种充满乐趣的安静。生活中只要有乐趣为伴,我便不会感到寂寞难耐,因为我会觉得,这安静,怎么品味都别有情趣。
安静不是毫无变化的静止,尽管它常常逗留在某一风景的边界上。曾经以为周国平对爱的解读是最精巧最灵秀的。在他的旧作《人与永恒》里,爱情如同林中的溪水,点滴入耳,超凡脱俗,令人怜惜。
但书至此时,说到“私隐”,说到“隔膜”,溪水渐入人境,再无仙气,似乎将要干涸。不过后来在安静中想想,爱确实应该在人间,在人的身边人的心底,这样的溪水比在林中更踏实了。爱,应该踏实,应该长流,如他所说,“爱情是一条流动的河”。还有更多的事物在流动。
“我的怪癖是喜欢一般哲学史不屑记载的哲学家,宁愿绕开一个个曾经显赫一时的体系的颓宫,到历史的荒村陋巷去寻找他们的足迹。”周国平曾经这样形容自己对爱默生的向往。同样,我也乐意用这句话来表达对周国平先生的仰慕。少年时代的周国平有幸进入多少人所梦寐以求的北大,在那如此深沉丰盈的人文环境和氛围下成长。
在中国最**的十年,他又有幸在深山里安静思考,与圣贤先哲交流,和花草虫鱼对晤,在那样的社会环境和经历下,他完成了对思想的构建,对灵魂的提炼。大宁静产生了大孤独,大孤独催生了大智慧,智慧和从容又让他完成了一种内在的超越性的突破。
时至今日,在我们生活的世界,利益的驱动超越一切,物质的诱惑淹没精神的愉悦,连学界也已成为喧闹的名利场,我们很难再听到来自心灵本真的呼唤——如此浮躁的社会里,安静就会显出多么的珍贵,守住一份宁静又是何等不易。
且看《孤独的价值》、《智慧和信仰》、《诗人的花园》、《人的高贵在于灵魂》,这都是我赞赏的篇目。虽不是通篇说“安静”,但还是能够看出周国平在这本书中一贯的人文追求。质朴平实又不失诗的光华,畅达深邃渗透着哲学的智慧。正是这样一种风格,使他摆脱了纯学术的艰涩而实现了对哲学本身的突破。
关于“安静”,周国平写下了这样的文字:“人生最好的境界是丰富的安静。安静,是因为摆脱了外界虚名浮利的诱惑。丰富,是因为拥有了内在精神世界的宝藏。”“我对一切太喧嚣的事业和一切太张扬的感情都心存怀疑,它们总是使我想起莎士比亚对生命的嘲讽:‘充满了声音和狂热,里面空无一物’”。现在想来,真是至理名言。
其实,无论世界,无论我们生活的周围变得如何的喧嚣与躁动,哪里又找不到一片安静的角落呢?关键还是我们自己愿不愿意去寻找,或者说找到了又能否守住自己的这一份宁静?即使我们无法在现实中找到安静,至少我们还能保持一份心灵的恬淡,还可以守望自己的精神家园。倘若这一方领地也终失守,人生真的会充满痛苦与无奈。
我会再读周国平的《安静》。夜深人静的时候,静静地翻开这样一本《安静》,去品味书中对人生、灵魂以及人性的感悟。
篇3:周国平散文集读后感1000字
喜欢回忆过去,因为好像那逝去了的,都是最美好的。
逝去了的湿地,那是我儿时的乐园,每天我都可以毫无顾忌的采摘阳光;逝去了的场院,那是我儿时的战场,每到麦收时节,我们都会拥一身麦香甜甜的睡去;逝去了公交车外的风景,那是我儿时的电影,总在景物的流转中放飞思绪……
买车也有三年了,好像开车的速度越来越快,在奔流的车的洪流中,我飞快的转换着身姿,像极了一个赛车手,快节奏的生活,让我在教学楼内有时候都是跑着干活,仿佛不这样就不能体现自己的价值。直到有一天收到一个学生的短信,“老师,下雪了!你看到了吗?”我才这惊讶的发现,我错过了今冬的第一场雪……
其实我错过的岂止是一场雪而已。每个周末,老组长都会打来电话,“哎,我又攒了一篇文章,放在共享里,你看看。”有时候刚撂下电话,我就把这件事忘到九霄云外去了。其实我错过的不仅有那文采斐然的文章,我还错过了这世的很多风景,和那风景后的很多故事。
今天点开他的文字,看着那“带着露珠的麦苗”,看着那针砭实事的犀利语言,看着那游走在自然中的快乐。突然有种失落。
我忘记了什么?
还记得上师范的时候,喜欢在坐车的时候挑一个靠窗的位置,把头侧向窗外,出神的望着窗外,虽一路无语,却也一路有情。那转瞬即逝的风景,不知道赚取了我多少的情感。那时的天是什么颜色,雨是什么声响,都装在我的眼睛里。所以从那时开始,我开始写诗,一切现实的、朦胧的,都在我的笔下,攒成了一首首小诗,从未投过稿,就怕这生疏的文笔,糟蹋了那几近童真的幻想。
我忘记了什么?
我知道,这路上的风景,不会为了我而驻足,等我长成一道风景,与我与你都不再相互漠视的时候,我就会与你一起融成一片绿色、融成一片金黄。
当你把你的眼睛镌刻在树上,像极了一棵白杨树,在有风的日子里,你放开嘹亮的嗓音,在夜深的校园里,再去惊扰那个年轻人的梦,让他可以爬上屋顶去偷窥你的美丽时,我知道我就又找回了我最初的童趣和闲心。
不管以后的人生,会是怎样,只要记住,放慢脚步,享受身边的一切,让回忆可以不再断层,写到这里我才发现,工作后的生活,在我的文章中真的很少出现……
喜欢回忆,就要珍惜身边的每一秒钟,因为在这一秒钟以前的那一秒中,那便又是一段回忆了。
让生活美好,让回忆精彩!
篇4:读周国平散文有感的高中1000字
这本书的名字平实无奇,没有《朝花夕拾》这书名这般藏有深意,但翻开此书,随意一瞥几行字就被其中道理吸引。
我翻开序言,“我的写作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学术性的论著和翻译,另一类是散文。所谓散文是一个很笼统的说法,我把学术论著之外而又不是小说和诗的文字都算在内。对于我来说,这两类写作是完全统一的,它们不过是我从事哲学思考的不同方式罢了。这个集子所选仅限于后一类。”读到此句顿知周国平先生大概的写作风格。后一类即为散文,翻到正文时我仔细起来。
全书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散文,第二部分是札记,第三部分是随感,第四部分是诗。散文占了大半,周先生笔下的散文,其自由不但在文体,更在写作时的心态。第一辑首先提出“只有一个人生”,深入简出,字句触动我心,在我这样的年纪也许还不能完全读懂,但周先生素朴的笔调让我隐约感受到他对生活的热爱,外冷内热的深深的热爱,不留意间拉近了我和文字的距离,拉近我和他的感受。'苏格拉底在法庭申辩时所说的“未经省察的人生没有价值”一语,在我看来是道出了哲学的根本使命,这就是探索人生的意义,过一个有意义的人生'他的文字把哲理悄然渗入其中,让人暗暗领会。后来一句“哲学的本意是爱智慧,爱智慧甚于爱一切,包括甚于爱生命”反复研读之下,一层一层意蕴仿佛条条雨丝,轻轻柔柔,划过我的思想。学习本是为了智慧,智慧如日常餐饮所需营养,让我得以明事理明本心,周先生一字“爱”,巧妙地表达出我内心所求,也正如周先生所言“这正是我所想的!”
周先生的精神所在是平凡,平凡所以贴近我们的心声。哲理,本是深奥的,像是讲不清的心情,而周先生以朴实无华的文字,组成一章一章的心语,平平淡淡地向我们讲述哲理——人生的意义,灵魂与超越,死亡——皆此种种都是充满哲理与神秘,难以道明,没有阅历没有细细品味不能读懂这些简简简单单的文字更不会有自己的感悟吧。“一个愚钝的人,再智慧的朋友对他也是毫无用处的,他坐在一群才华横溢的朋友中间,不过是一具木偶,一个讽刺,一种折磨”周先生这样说,我不禁牢记心头。读书让我汲取智慧,智慧滋润我的思想,这便是读完此书我最大的感受吧!
周先生在此书中的文采深深打动我,实在受益匪浅。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篇5:余秋雨散文读书笔记1000字
假期闲来无事,再捧余秋雨《文化苦旅》,一则可以在炎热的酷暑里除却心境的烦躁,二来可以再次享受一下余教授丰盛的文化大餐。余秋雨教授的《文化苦旅》站在不同的视角、以深邃的思想、独特的见解、潇洒的文字对中国文化以及相关的历史、景观、人物进行了别具一格的诠释,读来发人深省,叹为观止。
偶读其中《西湖梦》就有别一样的感觉。余秋雨在此文中写到:“奇怪的是这个湖游得太多,也不能在心中真切起来。”他说:“它贮积了太多的朝代,于是变得没有朝代;它汇聚了太多的方位,于是也失去了方位。它走向抽象、走向虚幻,像一个收罗备至的博览会,盛大到了虚渺。”上海世博会的时候,我与单位的同事一起去看世博展,当然也就不得不去被人们称为“人间天堂”的西湖了。事实上,当我把从文字中,从画卷里、从视频中所了解的西湖与自己亲身见到的西湖在脑海里叠加起来,对比起来,总感受不到西湖那“人间天堂”的至善至美的真实。按理说,身在西湖中,会有一种真实的感受,但是正如余教授所说:“游览可以,贴近却未免吃力。”的确,西湖让人感到一种疏离感,就像脑子中有一幅画,本是那么清晰、明朗,但你一伸手去捕捉它,它却变得那么虚幻,不可触摸,无法贴近。
余教授在《西湖梦》中对与西湖相关的人物苏轼与白居易的评价也颇有意思。苏轼修筑苏堤,白居易修筑白堤,余教授说他们不过搞了一个别人也能搞的水利工程。但是在他看来这一水利工程却真正的体现了“中国文化良心的社会实绩”。这便使我想起了某些官员为官一任、为官一方不作为、乱作为或者劳民伤财的行径与苏公、白居易格格不入:苏、白不管是仕途得意还是与失意,不管还是东颠还是西簸,但无论身处何方,心中不变的是搞一点别人也能搞的利民工程。不像有的官员、骚客升则喜、降则悲。甚至以“隐居”来回避社会现实,不敢直面人生与社会。对此,余教授对像隐居孤山的林和靖这样的人是这样评价的,说这种隐居是中国知识分子的自卫与自慰,是中国知识分子的机智,也是中国知识分子的狡黠。他们不能把志向实现于社会,便躲进一个自然小天地自娱自耗。在自娱自耗的同时,尽管他们在文化的另一面有所建树,而这种文化只能像书签一样,夹在民族精神的史册上。应该说知识分子是推动文明发展的先锋战士,如果在现实社会中,碰了壁、受了阻,就急流勇退、“隐居”、“自娱自耗”,文明的突进也会因此被消解。想想看,而今像鲁迅一样的文化斗士真的太少了,多希望范仲淹一样“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人能多起来。在这物欲横流的浮华年代,知识分子更应该秉承苏、白的文化良心去推动人类文明的进程。
在《西湖梦》里,余秋雨教授则以理性的心态对苏小小作出了令人折服的评价。对这位世人尊贵地长久安享景仰的妓女,余秋雨认为她的形象本身就是一个梦。她很重感情,但她也不会因一个男人的负心而“郁愤自戕”,而是从对情的执着大踏步迈向对美的执着。她不愿做姬做妾,勉强去完成一个女人的低下使命,而是把自己的美色呈之街市,蔑视着精美的高墙。她不守贞节只守美,直让一个男性的世界围着她无常的喜怒而旋转。她不像其他有文学价值的名妓,为了一个负心汉或一个朝廷颠簸得过于认真。她颇有哲理感的超逸,成为中国男人心头一幅秘藏的圣符。
而对于白蛇娘子,余秋雨则认为:这个是妖又是仙的形象,于她本人来说,成妖成仙都不甘心。她理想最平凡最灿烂,只愿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然而这一点带给她的是空前的灾难——被镇于雷锋塔下。多残忍啊,想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的权利也给剥夺了。悲!想做人的却做不了人,是人的却常常被逼成妖或者甘愿堕落成妖精。
总认为,余秋雨先生对上述人物的分析,诠释给人启迪。那些在历史长河中不曾被淹没的人物又仿佛生活在我们现实生活中。
篇6:读书笔记1000字
或许只有戴上金帽才会成为舞会公主眼里的“完美情人”,谁又在乎你肯否为她起舞。
盖茨比的故事,不仅仅是一个梦碎的故事,更是个无尽哀歌包围起的古老悲剧,忧伤但不哀怨,里面所有的情节、所有的人物、所有的跌宕也不过是等待着码头尽头那盏绿灯的熄灭……我们都曾坚持过什么,也许已经忘却,也许仍旧铭记,却最终无力实现。
上世纪二十年代的美国社会充斥着金钱与物欲,人们沉浸在战后消费主义盛行的“柯立芝繁荣”之中,满目浮华,夜夜笙歌。在这个美国经济以“平方倍数”向上飙升的“爵士时代”,无数人成为“美国梦”的追随者。他们坚信:任何人在美国,只要不懈奋斗,便可拥有美好的生活。但与此同时,作家菲兹杰拉德却未能苟同。相反,他以敏锐的目光洞察到时代的黑洞,并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书中用道德的自省来审视所谓的“美国梦”。在当他发现人们对“更好的生活”的定义仅仅是“纯金的物质的享受”时,失落的笔者只能用微薄的力量去批判,去抗争,去改变。
小说中的杰伊·盖茨比仿佛是纯粹的“美国梦”的化身:少年贫寒,但从小勤奋得训练自己,过着如“富兰克林”般自律的生活。而经过多年的奋斗与不择手段的参与各种有悖法律的勾当,他终于有资本跻身所谓的“上流社会”。在西卵,他的海岸豪宅中各色名流寻欢作乐,纸醉金迷;奢靡的的宴会上富商巨贾钟鸣鼎食,挥金如土。
表面上看盖茨比是“美国梦”成真的又一个活生生的例子。然而,他的理想却又并非是实现自己的“美国梦”,那满溢的香槟与热闹的舞池,也只会衬托出他的落寞与空虚。他买下整座华厦,把星光施舍给那些飞蛾似的男女,冷眼于他们的呢喃与舞步。他的所有心血,不过是为了找回曾经因贫穷而失去的爱情——戴熙。在这个妙龄少女的势力世界里,轻歌曼舞尽日不息,声色犬马终年无休。“萨克斯管泣诉着毕尔街的蓝调,各色舞鞋踢踏起闪亮的灰尘”。
她抛弃了曾经一文不名的杰伊,却依偎在明知自己不爱并且对方寻花问柳成性的汤姆·布坎南的怀中,因为她那婉转的嗓音与蓝色的眼眸中充斥着金钱的铜臭。然而可悲的是,本想重新挽回戴熙的盖茨比万万没有想到一次意外结束了他一切的梦想。戴熙开车恰巧撞死了布坎南的情妇梅朵,但汤姆与戴熙却推卸了责任,龟缩到金钱与巨大冷漠的壳中,让别人来清理他们毁掉的一切。梅朵的丈夫失去了理智,疯狂又错误的用手枪结束了盖茨比先生的生命。葬礼上,那些每周准时来白吃白喝杰伊家宴会的家伙们,那些在杰伊的舞池中也要嘲笑他的出身、来历与着衣风格的名流们,那些用物欲与金钱换来的朋友们,一个也没来。就像“从不评判别人品行”的尼克·卡拉威对盖茨比说的:那帮光鲜的混蛋加在一起也没有你高贵。豪门望族的操守,如是而已。
最终,盖茨比的“美国梦”结束了,代表着道德在与金钱对抗中的彻底惨败。显然,他不是为了追求所谓的“更好的生活”,他只是希冀追回自己心中依旧纯洁的爱情,这是他悲剧下场的根源,更是他值得尊重的原因。
篇7:读书笔记1000字
每个人都有生身父母,大都体会过父母的慈爱和教诲。当我读着这本家书,感到的是一种另一番教诲,不是老师的教导,不是长者的叮嘱,而是父母对儿女的关心,是不同于我的父母的关爱,却不失被细心呵护的感觉,我似乎找到了另外一种父母之爱,这也是大多数子女所体会不到的。这也许是这十年对她爱慕不减的原因吧。是那一封封家书,就像一次次珍贵的谈心,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我像一个乖孩子在感受着,聆听着,用心铭记着。
父亲傅雷是一个睿智,博学,正直的学者,年轻时甚至有些暴躁,极富个性。母亲朱梅馥是一个具有东方文化素养,又经西方文化洗礼,既端庄贤淑,又温厚善良的东方女性。
父亲傅雷对当今中外的文学、音乐、绘画、涉猎广泛,研究精深,个人的文化修养极高。而他培养的对象又是从小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终于成长为国际大师的儿子傅聪。他深刻懂得,艺术即使是像钢琴演奏也需要严格的技术因素,但绝不是“手艺”,而是全身心、全人格的体现。他教育儿子说:“我始终认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人’,要把一个‘人’尽量发展,没成为艺术家之前,先要学做人,否则,那种某某家无论如何高明,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的贡献。”一个纯粹投身艺术的人,他除了艺术和个人的人格,已别无所求。
而所谓“人”在傅雷心中又是具体而微的,这不只是一个愿望,一个口号。它大到对世界对人类对祖国的忠诚与献身精神,小到对自己事业的严谨,对父母的孝敬,对妻子的理解,对友人的宽容,甚至具体到了一个乐段的处理,一位友人的交往,以至于儿子的言谈举止也都一一告诫“手要垂直,人要立直”都使读者印象深刻,颇有感言。
夫妇二人作为中国人的典范,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两个儿子成材,大儿子傅聪成为的钢琴大师,小儿子傅敏成为英语特级教师。是他们教儿子先做“人”,后成“家”,在他们的人生的句号中,就用“人”字结束了,一切美好的的回忆不愿让自己屈辱,不愿再让生活中有如此多的自己不能忍受的不愉快。他们宁肯抛弃自己而获一个解脱,来完成人的诠释。他们的死在我心中有了震撼,我不再像年轻时那样为他们痛楚,只求半个世纪来他们真正的安息。
正是他们严格的家教陶冶出一个的艺术大师。正如好友楼适夷面对傅雷对儿子傅聪的家教得过严过细却“不以为然”。然而就是这样严格的家教,才造就了他不俗的一生,并给千千万万的父母留下了一面宝镜,照一照我们给了孩子一些什么吧?为了孩子我们自己怎样做事做人?
在书中我们不光看到了一个严格的戒子而又亲切关爱的父亲,同时也看到了父子的共同成长。他的音乐译着和儿子沟通交流,他把对祖国的发展的关切之情,以及对祖国的热爱同样流露给学生,傅雷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心力,在对社会祖国和人类世界尽自己的责任。儿子傅聪,在异国漂流生涯中,吸取了多么丰富的养料,但父亲使他在海外孤儿似的处境里,好像父母仍在他的身边,时时给他指导、鼓励和鞭策,使他有勇气和力量去战胜各种各样的魔障和阻力,踏上自己正当成长的道路,通过这些书信,不仅儿子和亲人之间,建立了牢固的纽带,也通过这一条纽带,也使傅聪与远离的祖国牢牢地建立了心的结合。
后来的事实证明不管国内家庭所受到的残酷遭遇,不管他自己所蒙受的恶名,他始终没有背弃他的祖国,不受祖国敌对者多方的威胁利诱,没有说过或做过有损祖国尊严的言行,这就是一个父亲对一个儿子的熏陶,这与父亲在数万里外,给儿子殷切的爱国主义教育是分不开的。
时间,距离都不是问题,有心的父母,你那颗不眠的爱子之心,就是不可替代的教科书,人生的加油站。这种关爱不是意识一个阶段,而是伴父爱而来。
篇8:关于读书笔记1000字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1000字一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不知打湿过多少曾看过这篇小说的人的眼眶。
追风筝的人,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奇怪的标题的时候,我有些茫然,风筝需要追吗?为什么要追风筝,原来这是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的孩子会把使出自己积蓄了一年的力量来使自己的风筝成为佼佼者。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只风筝线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斗士。当然,所有的风筝要在天空中进行决斗,就像一场盛大的搏斗,你必须要把你周围所有的敌人消灭光,你才能胜利。这在我看来,是一场孩子们之间的交流或者游戏,但在阿米尔那个时候,这对他来说具备着无尚的重要性,因为爸爸,因为父爱,他只有通过这样才能获得父亲的赞美和笑容,不再是鄙弃的眼光,他迫切需要着!而追风筝,也相当重要,你抢到了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那也预示着莫大的荣耀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便担当起了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那只被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到手,故事的高潮也就由此而引发,一切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哈桑知道阿米尔的愿望,为了捍卫这个蓝风筝,他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被也想得到这个蓝风筝的坏小子阿塞夫和他的党羽侮辱,这是阿富汗男人最大的羞辱。这时,阿米尔就躲在旁边观看,孱弱的他没胆量阻止阿塞夫的暴行,也不情愿跳出来让哈桑把那个蓝风筝让给阿塞夫。于是,哈桑就沦为了阿米尔的炮灰,他付出了鲜血、创伤和荣誉,而换取的只是阿米尔与爸爸亲近的愿望得以实现。当躲着看哈桑被阿塞夫 时,阿米尔一时成了“种族主义者”,他先是觉得为了用蓝风筝赢取父亲的爱,牺牲哈桑是必须的,接下来,当心中出现一刹那的犹豫时,他对自己说“他只是个哈扎拉人”想着哈桑对自己忠诚,自己却背叛了他,阿米尔充满了负罪感。事后,阿米尔多么希望哈桑能责骂他,甚至能够打他一顿,而哈桑并没有这样做,还是像以前那样忠诚。越是这样阿米尔越觉得负罪感深重,为了减轻良心的折磨,他便疏远哈桑,最终设计陷害了哈桑,导致阿里不得不带着哈桑离开了阿米尔的家,从此他们再也没有见过面。阿米尔的父亲亲在知道哈桑离开后嚎啕大哭,阿米尔一直不能理解这是为什么。
后来,俄国侵占了阿富汗,战争使这个国家满目疮痍,不得已父亲带着阿米尔四处避难,最终到了美国,在那里阿米尔开始了新的生活,成了家,父亲因为癌症的折磨永远的离开了他们。
但,正如一句话所说:生命在于折腾。一场命运的救赎再次开始。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阿米尔居然意外得知哈桑居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回到阿富汗,哈桑已经死去,阿米尔找到他留下的孩子,往事一幕幕,他带着这个小侄儿,决定替哈桑承担做父亲的责任。
故事的最后,阿米尔为索拉博追着风筝。
当他为索拉博放出久违的风筝时,他是否释然了呢?当他恍惚间看到那个拉着风筝线的兔唇少年时,他是否涌起阵阵思念了呢?当风筝掉落,他为索拉博去追时,“为你,千千万万遍”,是否勾起了他最美好的回忆呢?他是真的成长了,或许就在踏上营救索拉博——那条重新通向好人的路上时。
“为你,千千万万遍!”无论何时,这都是最动人的句子,任时光流转,任沧海横流。这是哈桑对哈米尔未曾改变的承诺,也是阿米尔对索拉博对哈桑发自内心最坚定的救赎。时过境迁,那风筝依然高高地飞起,那么远,那么美……所有的遗憾,忏悔,恩恩怨怨,都随风飞走,只是这样的一个声音在空中久久回响:“为你,千千万万遍……”
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美好的爱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己的最美好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希望的寄予。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000字二
伟大的生命,不论以何种形式,都将会在宇宙间永存。我们这个小小的星球上的人类,也将繁衍和发展,知道遥运的未来,可是生命对于我们来说又是那么短暂,不论是谁,总有一天都会走向自己人生的终点。死亡,这是伟大和平凡的人的最终归宿。
初读路遥先生的平凡的世界,内心就被黄土高原的苍凉与厚重所深深震撼。路遥先生笔下的黄土大地,是与喧嚣的繁华闹市截然不同的一个世界。那里充满了粗犷与豪迈的气息。养育着一代又一代朴素而又勤劳的炎黄儿女。书中讲述了双水村的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勤劳耕作的情景,虽贫穷落后,他们却不卑不亢,苦并快乐着,给人一种头顶青天,脚踏黄土的踏实感。这种朴素与纯真深深地感染了我。
全书主要围绕主人公孙少平一家生活的变化,双水村的变迁,以及孙少平孙少安兄弟为理想不断奋斗的历程来展开。让人印象最深刻的是孙少平,这个默默承受人生苦难却从不放弃的铁骨铮铮的有志青年。虽贫苦,却不自卑,虽潦倒,却从没停止追逐梦想的步伐。因为他不甘沦为命运的玩偶,他的青春理想也激励着他到外面闯荡世界。典型的西北好汉,在沉重的生活压力下寻找自己的人生价值。这种自强不息的精神,塑造了一个在平凡的世界里却不平凡的形象。
他的家是贫困的,却是温馨的,他的爱情是遗憾的,却是甜蜜的。即使最后为了救人而毁容,也不能动摇他那颗年轻的,与命运抗争的心。另一位重要人物孙少安,从小就背负着家庭重任的他,用肩膀为家庭撑起了一片天,并且带领双水村民走上了脱贫致富之路。其中的艰辛与困苦难以想象,但他以勇气与勤劳渡过了难关,这种吃苦耐劳的精神实在可敬。
品读这本书,我对生活与苦难有了更深的认识,由衷的敬佩孙少平兄弟那种自强不息的精神。那个平凡的世界却孕育出了这样不平凡的人,这让我想到了一句话,把平凡的事情做好即不平凡,把简单的事情做好即不简单。
反思当今社会那些好吃懒做的年轻人,实在是惭愧。官二代,富二代,啃老族,这些人实在令人痛心。一些人遇到一点困难就自暴自弃,轻视生命,丝毫经不起生活的小小考验,典型的温室里的花朵,实在可悲。因此我们应该学习那种自立自强,奋斗进取的精神,做一个有价值的人。最后,以路遥先生的一句话来结束:什么是人生?人生就是永无休止的奋斗,只有认定了目标,在奋斗中感到自己的努力没有虚掷,这样的生活才是充实的,精神也会永远年轻。
简爱读书笔记1000字三
在看《简爱》之前一直以为这是是部描写爱情的小说,看过之后才知道原来不是,简爱的不敢居人下,追求真爱的不平凡经历深深感动着我。
书中主要讲述了简爱的勇于反抗的一生。简爱是个孤女,寄住在李德家,并受尽了李德家的各种欺辱。当简爱准备进入渥德学校读书时,李德太太竟撒谎告诉布斯先生说她是个爱撒谎的小孩,然后谣言传布开了,简爱也因此受人排挤,只有田普尔相信她是被冤枉的,并帮他洗刷了冤屈。简爱在渥德学校当了六年的学生,二年的老师,然后离开了这所学校,找了一份家庭教师的职业。在那里,她受尽了温暖和理想的待遇,并对庄主罗彻先生有了好感。谁知,好景不长,罗彻先生的妻子竟然出现了,而她还背负着悲惨的婚姻。简爱选择了离开。在她新的旅途中,她认识了约翰、戴安娜、马莉这三兄妹,并受到了他们的照顾。而简爱终究惦记着罗彻先生,并决定重新去找他。她回到了她担任家教的地方,意外地得知罗彻先生那位患有精神病的妻子放火烧了这个庄,罗彻先生也因此眼睛瞎了。然而简爱并没有嫌弃他,她留在他身边照顾了他一生。在简爱里,命运是不可靠的,虽然她只是个孤儿但内心坚强,在离开舅母家的那一刻,把几年的不满都宣泄出来,我也就不能不对简不有一个新的印象了。而简与罗切斯特的爱情是那末地唯美,没有金钱与利益的充斥,中国有句话叫“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他们之间的爱情就想这句话一样。
这些天来我又捧起这本书,走入简朴素的生活,重新认识他的心灵历程,书中许多的人及故事,尖酸刻薄的里德太太,人间地狱般的劳沃德学校,美丽而不幸的小海伦,然后走出充满神秘和阴森气愤的桑菲尔德庄园,还有天生傲慢的罗切斯特......
简爱的人生历程告诉我们,人的一生是需要尊严去支撑,拼搏去攀登,爱去充实的。是啊,人的价值是人的尊严加爱,再加上与命运的反抗。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我想这也是作者所期盼的一种结果,作者所向往的一种生活。在当时的社会,我认为这样的结果很好并近乎完美,似乎有点不可能。因为这个世界,及人的价值,都少不了金钱的支撑,有人为了金钱而告别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人会像简那样为爱情而抛弃所有。看看窗外车水马龙的世界,有多少人能够为了爱情而抛弃所有呢?又有多少人能够对这份爱情矢志不渝呢?现在的人们都追求物质生活,未曾停下忙碌的脚步,问一问奔波的心是否累了,是否还过得幸福呢?幸福属于每一个人,只要你懂得争取,懂得感受,幸福就没有理由与你擦身而过。
看完《简爱》之后我懂得了,我们不能让金钱利益蒙蔽了我们的双眼,幸福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不管你是平凡亦或者不平凡。
童年读书笔记1000字四
童年是美好的,童年是无忧无虑的,童年是欢歌笑语的,童年是“儿童放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
在一个祥和安静的夜晚,我呆呆的躺在温暖的被窝里,准备睡觉,侧头一躺,看见书桌上有一本书,好奇心驱使着我下床去看看那本书。“《童年》,不是我上一次去书店买的吗?反正我现在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多吸收点知识”,于是,我就翻开了这本书,映入眼帘的是一段前记。我仔细地看了看,开门见山,点明了主人公是阿列克谢。我继续向下瞧了瞧,说阿列克谢的童年是苦难的。这就不得不引起人的深思,我们的童年都是丰衣足食的,放学后还可以和伙伴们在草地上,公园里尽情的玩耍,但为何阿列克谢的童年过得不好呢?我就一发不可收拾,迷上了《童年》。他三岁那年,父亲便英年早逝,他还小,并不理解死亡是什么意思。他只觉得父亲的样子很恐怖,母亲的行动很诡异。他外祖母是位和蔼可亲,善良温柔的人。然后,他外祖母和他母亲办理完父亲的丧事后,来到了外祖父家。外祖父家的风气非常不好,他的两位舅舅因为夺家产的事而互相尔虞我诈,他的外祖父的脾气火爆,喜怒无常,经常不分青红皂白打外祖母,阿列克谢在这种黑暗的环境中,养成了脾气暴躁,叛逆的性格,偶尔,还大打出手,与外祖父拳头相见。他的妈妈因婚姻的事经常与外祖父吵架,后来她的妈妈嫁给了一个比她小的子弟,最终受尽折磨而亡,阿列克谢还产生了想要杀死继父的念头,但还有一道圣光在照耀着他,那就是他的外祖母,他的外祖母对他谆谆教导,并把他抚养成人。他最后一次回到外祖父家时,外祖父与他白头偕老的外祖母分割了家产,阿列克谢开始赚钱,不顾被人歧视而走上街头捡破烂换些戈比,来赡养他的外祖母,看出了他浓浓的一片孝心,这就是他的童年。
但阿列克谢的童年只充满酸辛吗?答案是否定的。他结交了许多好朋友在一起自由自在的玩耍,看出阿列克谢是多么渴望有一段美好童年呀。
比起我们现在,他是多么悲惨呀,在七彩缤纷的童年里,早上起来,还略带睡意,为了要上学,爸爸妈妈还给我们穿衣服,中午回来,爸妈早早的准备了一顿丰盛大餐,到了下午我们又“饱饭归来黄昏后,不脱蓑衣卧月明”,渐渐地,我们认为爸妈为我们做的事都是理所当然的,有些小朋友竟然还说出“如果帮父母做事,还有违天理。”爸妈宠着我们,我们要什么有什么,而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还经常做出对父母不敬的事。这种生活对我们已经是习以为常的了,哪里还懂得去珍惜。读了《童年》后,我懂得了要靠自己的双手创造出来的东西才真正算得上是收获。童年匆匆去也,少年就要到了,就让我们打开尘封的记忆,回首自己的童年去感受高尔基所着的《童年》,去感受不一样的童年。
童年读书笔记1000范文五
高尔基的《童年》之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小说中的主人公阿廖沙的生活环境是让人心酸的,他三岁上父亲生病去世了,便跟着妈妈来到外婆家。外公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两个舅舅也同样是粗暴、自私的人,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是这样。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虐待:外公经常痛打外婆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得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在这样黑暗的的环境下,谁能不觉得恐慌和不安?!
我读了之后心情非常压抑。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阿廖沙的心灵会不会也被玷污?但幸好这世界也不都是丑陋不堪的,他的身边还有外祖母等善良正直的人存在着,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是属于光明的。其中,外祖母就是他的太阳。外婆总是用她的温存用她的宽容给予阿廖沙□,种子发芽了,长成了参天大树,有了羽翼的保护,阿廖沙的世界就不会再任凭风吹雨打了。
外婆用她的爱抚慰了他心灵上的创伤,而真正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所以高尔基又感慨地说:“她(外祖母)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结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的。”
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
而我所要说的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难免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请你相信,黑暗过去之后,太阳总会出来!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即就是你眼前可能还是黑暗,即就是你的生活还有悲伤,但你坚持让自己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一定会迎来生命的辉煌。
篇9:关于读书笔记1000字
读了简.奥斯汀写的《傲慢与偏见》,有一种想再看一遍的冲动,有太多美妙的感觉需要再重新回味。
这部小说讲述了四对恋人的婚姻爱情故事:伊斯林和卡 洛蒂讲实惠、找归宿的结合,丽迪雅与威克汉姆轻佻与放荡的结合,简与彬格莱宁静与温和的结合,而最值得称赞的便是达西和伊丽沙白摆脱傲慢与偏见后的结合。
虽然他所反映的是贵族爱情婚姻故事,但是其中所渗透的婚姻道德观念在今天仍有现实意义。
我最喜欢的人物形象是达西,可能是由于我与性格与他有些相似的缘故吧。
一开始,他给人的形象并不是那么的好,有一种瞧不起人的傲气,这可能与他看透 了人与人的虚伪,所以觉得真正值得他欣赏的人实在是太少太少。
可是从小说中其他的一些人物来看,他的感觉又不尝不是正确的呢?贝内特夫人及小说中的好几个 人物形象都有势利卑微的毛病,而像贝内特家中的几个小姐妹粗俗放荡。
正因为他善良真诚的品性,所以对于他所认识的人的品性有很高的要求。
他很少说话,他说话时也总是带着评论家的语气,贝内特一家的几个姐妹在他眼中是 没有高贵可言的,所以他的性格有一些偏激。
非常自信的他在受到伊丽沙白的数落之后,逐渐明白了自己性格的弱点,所以后来也变很随和,而且说话做事彬彬有 礼。
他的性格的突变是爱的结果,爱的力量是巨大的,正是由于他对伊丽沙白的爱,爱的挫折使他认识到自己的弱点,从而实现了质的飞跃。
他对爱情的观念由柯斯 林变成了彬格莱。
在生活中,有许多男子他们不也是有着许多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吗,可是他们总是固执己见,即使有了失败的爱情也不去分析自己的性格弱点,让爱 情一次又一次地擦肩而过,这是多么的令人惋惜啊!
对于作品中的女主人公伊丽沙白也是让人爱慕的。
她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因此她不受常人的束缚,他一开始喜欢的并不是达西,而是对风度翩翩、行为恶劣 的威克汉姆产生了爱慕。
然而她不断地成长,她从对客观世界的观察和自己的理智中不断成熟。
达西的信是这篇小说的重点,它使她改变了对达西的看法,从而渐渐 地喜欢上了她曾经坚决拒绝的达西。
她的个性是非常鲜明的,她是那么的聪明活泼而又那样的机智,这使她并没有犯像她妹妹一样的错误。
她不仅拥有美丽的外表,更拥有良好的美德。
我想她之 所以后来喜欢上达西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她后来感觉到她错怪了达西,从而产生的一种内疚感,进而转为她对达西人格的敬仰。
如果一定要说她的可贵之处的 话,我想就是她的开朗活泼、敢说敢做的人格魅力。
她敢于正面对待瞧不起她们家族的人,所以对于达西的带有傲慢的求婚,她不仅强烈地拒绝而且还把他大骂了一 顿。
后来,当她爱上达西以后,对于凯瑟琳夫人的阻拦与干涉,她表现出一咱简所不具有的刚毅。
她主动争取着自己的幸福,比起那些娇柔造做、有爱却不爱的人, 她的这种精神是多么的可贵啊。
伊丽莎白在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己的感情。
篇10:读书笔记1000字
鲁迅先生是个笔锋尖锐的文学家和思想家,在其大量的文学作品当中,读者时常感受其“痛心疾首”的言论,呼唤麻木不仁的愚昧国民能早日清醒。最直接讽刺当时落后封建的社会现状的莫过于鲁迅的杂文。《且介亭杂文》《华盖集》《热风》《坟》《二心集》《南腔北调集》《准风月谈》等杂文集均能体现鲁迅“哀国人不幸,怒国人不争”的思想。而《鲁迅杂文逊则把其中多部杂文集中的名篇收录其中,以一百余篇的别具一格的文章反映鲁迅民初时期的思想革命论调。
鲁迅的杂文自我中学就被收录到语文教材中,此番重温《鲁迅杂文逊,依然感受到隐藏在鲁迅笔锋下的一腔热血。在书中,我还发现鲁迅不仅仅是文学家和思想家,他还很会演讲,曾到上海、香港等地给知识分子分享个人见解。
鲁迅的杂文都贯穿着“哀”和“怒”两种基本精神,而笔调大多以讽刺为主。事实上,鲁迅为人幽默,洞察力强,谦虚待人。如书中《论“他妈的!”》《论睁了眼看》两文,观点敏感,语言辛辣,但更显示出作者的机智幽默,并且直穿“敌人”的“死穴”。《论“他妈的!”》一文中鲁迅把国人常说的脏话提升为“国骂”,然后引用俄-国的类似情况来加以对比,指出发明这一句话的人物“确实算一个天才,然而是个卑劣的天才”。人们不能蔑弃扫荡我的余泽和旧荫,而硬要去做别人的祖宗,无论如何,总是卑劣的事。鲁迅指出:“中国人至今还有无数‘等’,还是倚仗祖宗。倘不改造,即永远有无声的或有声的‘国骂’。”这恰恰道出了文章的写作目的。
《论睁了眼看》一文,作者点出中国人丑陋的一面——懦弱,这也是其小说中经常反映的国人的一种劣根性。文中写道:“中国人的不敢正视各方面,用瞒和骗,造出奇妙的逃路来,而自以为正路。在这路上,就证明着国民性的怯弱,懒惰,而又巧滑。一天一天的满足着,即一天一天的堕落着,但却又觉得日见其光荣。”文章的题眼为“睁了眼看”,实际上讽刺的是我们缺乏勇气不敢正视前方。刚开始我以为作者又把政治拉上了,但看完全文才发现文章所批判的是中国文艺,尤其是封建性质的。文艺是国民精神所发的火光,同时也是引导国民精神的前途的灯火,没有冲破一切传统思想和手法的闯将,中国是不会有真的新文艺的。
作为伟大的文学家和思想家,鲁迅大力提倡白话文而批判文言文,他认为中国文学在当时唯一的出路就是语言的变革。关于文艺如何发展,作者曾到香港、上海进行深刻而精彩的演讲。《无声的中国》是鲁迅于1927年2月16日在香港青年会讲。读罢其演说词,大受启发。里面说到当时提倡文学革命,其实就是文学革新,本该平和进行却有不少人反动。假如现在我们还说着古代的话,说着大家不明白的话,已经弄得像一盘散沙,痛痒不相关了。于是,鲁迅主张青年们“将中国变成一个有声的中国”,大胆地说话,勇敢地进行,推开古人将自己的真心的话发表出来。如此鲜明的观点在演讲中确实能扣人心弦,但以辩证的角度来看,我跟作者不同的是,古文不必全盘否定,它的存在也代表了过去的历史价值。所以,抱着古文而死掉,舍掉古文而生存这一说法我不敢苟同,但不得不佩服鲁先生坚定的立常而尤其引起我共鸣的是,他提出我们要说些较真的话,发出较真的声音,只有真的声音,才能感动中国的人和世界的人。
刚才说到鲁迅关注中国文艺的道路,而在他于上海暨南大学发表的演讲《文艺与政治的歧途》当中,更是独到而尖锐地探讨政治如何“破坏”文艺的问题。政治想维系社会现状使文艺统一,文艺催促社会进化使他渐渐分离;文艺虽使社会分-裂,但是社会这样才能进步起来。这既符合不能固步自封的道理,又吻合了马克思哲学的原理。作者强调文艺和人一样,不能安于现状,否则就是“挨打”。这种怒气,浸透在演说词里,丝丝入扣,“怒国人不争”,这就是鲁迅一贯的观点。
“文艺催促旧的渐渐消灭的也是革命(旧的消灭,新的才能产生),而文学家的命运并不因自己参加过革命而有一样改变,还是处处碰钉子”。中国碰钉子、碰壁的人太少,仅靠鲁迅一人去“碰”,还是不能碰出什么气势。但这个“碰”,意味着我们不乏先见者。
知识和强有力是冲突的,不能并立的;强有力不许人民有自由思想,因为这会使能力分散。《关于知识阶级》的演讲里,鲁迅的语气分明温和了,转而利用巧妙论证法道破知识阶级能否存在的问题。鲁迅自嘲:“有一班从外国留学回来,自称知识阶级,以为中国没有他们就要灭亡的,却不在我所论之内,像这样的知识阶级,我还不知道是些什么东西呢。”一巴掌拍向所谓的知识阶级,看来鲁迅的哀愁已达到悲壮的程度了。
因为中国人陋习不少,鲁迅认为这是个要不得的习惯。常言道要养成良好的习惯,倘若“习惯”停留在不思进取的思想上,便要不得。《习惯与改革》一文,作者主张给“体质和精神都已硬化了的人民”进行一点改革。但改革就必须革新,而不是复古,这点与作者“摒弃古文”的思想是一致的。最终,此文同样成为讽刺封建愚昧的刀具,剖开停留在“习惯”或大喊未来而依旧怠慢的革新的事实。仅大叫未来的光明,其实也是欺骗怠慢的自己和怠慢听众的,至少我这么认为。
如此看来,鲁迅的杂文无不外乎是论述政治落后和文艺需要革新,只不过形式上稍有不同而已。对于一个弃医从文的意欲救治国人愚昧思想的文学大家,其一哀一怒的慨叹和激愤始终是万变不离其宗的。
就算说到家庭这个原本带着“和”的气息的概念,鲁迅先生并没有强调家庭对人的一种正面影响。活在当时的社会,民不聊生,处于抗战的前夕,家庭在中国来说是个可贵的概念。《家庭为中国之基本》里,作者还是老调子地讽刺现状,抨击社会,鞭策有良知的人。“家是我们的生处,也是我们的死所”这句结语恐怕是暗含不少读者的潜意识。在国人赌牌九,吸大-麻,吃喝玩乐嫖吹赌时,鲁迅并不能以一己之力改变些什么。他能做的,就是玩文字游戏,在《南腔北调集》里揭露部分丑陋的国人的面目,求的是他们能痛改前非,做个清醒的人。每一篇文章的内核都不外乎“先哀后怒”,结合社会,提倡改革。从这个角度看,鲁迅也称得上是半个革命家。
“文人学士究竟比不识字的奴才聪明,党国究竟比贾府高明,现状究竟比乾隆时候光明:三明主义”。读懂鲁迅的文字,不难,但要读透,恐怕不是件易事。每看此诸如形象的讽喻时,我都深受教育。的确,他的目光超出了他生活的那个时代,他是个前卫的先锋实验者。
哀国人不幸,就如鲁迅笔下的阿q一样,窘迫潦倒,却无计可施。有时,不幸是自找的麻烦而非恶势力造成的,关键是心态问题,但作者最感悲哀的莫过于国人心态摆不正。他揭露了无数次丑,如《二丑艺术》一文里,鲁迅把国人的丑比喻成二花脸艺术——身份比小丑高,而性格比小丑坏。如此彻底的尖锐的讽刺,无非也是打自己人屁股,让自己人反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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