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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仪式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市200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我代表市政府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表示节日的祝贺!向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辛勤工作的`同志们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一年来,伴随着我市改革开放稳步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市消费者协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与工商、质监、物价、卫生等行政执法部门密切协作,深入开展“诚信?维权”活动,广泛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和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有力地维护了我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市场经济秩序,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提高国民生存质量的有力举措。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增强社会凝聚力和社会稳定,对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经营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了“健康?维权”年主题。希望市消费者协会和各综合执法部门,要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好纪念活动主题,把“健康?维权”贯穿于全年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大维权工作力度,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重拳打击各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要支持鼓励广大消费者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大力支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共同维权。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各种不法行为,宣传先进典型,努力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篇2: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纪念这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并充分利用这一时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年主题为“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市消保委会同委员单位经共同研究,决定于今年3月15日前后,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名称:“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20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二、活动的主题,宣传《消法》等法律法规,突出宣传中消协确定的“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的年主题,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成果。
三、活动的时间安排,3月份为“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月。集中安排在3月15日前后,形成整个活动的高潮。
四、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根据省、宁波市消保委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各分会、联络站,要积极行动,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会同委员单位,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市消保委在各委员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在3月15日前后,将开展以下系列活动:
1.邀请市政府领导在《xx日报》上发表纪念文章。
2.在《xx日报》和xx电视台作“3.15”广泛报道。
3.组织分发宣传资料、发布消费警示。
4.公布去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5.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惠政路上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6.制作一定数量的画板,在现场咨询期间展示消保工作成果。
7.各分会结合实际,在当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五、活动的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各消保委分会、联络站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对活动的内容、方案要认真研究、及早部署,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保证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2.活动的内容要突出年主题的宣传。“3.15”活动应紧紧围绕“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突出宣传新消费观念、消费行为、消费方式,促进经济发展。强化依法保护理念,重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通过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经营者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自觉性,提高消费质量。
3.加强对影响消费者健康安全重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市场监督、卫生、物价等消保委委员单位要以“3.15”活动为契机,开展维权执法行动。各消保委分会和联络站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市场检查,要特别关注经营者是否存在危害人民群众的经营行为,对重大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
各地在组织宣传纪念活动的同时,要积极向市消保委或新闻媒体提供稿件、典型案例和新闻线索。
篇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总结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在自治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自治区工商局高度重视和正确指导下,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本着“新颖”、“深度”、“创新”、“节俭”的原则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活动丰富多彩、卓有成效,取得了圆满成功。
一、举办了“3·15”消费维权电视特别节目。
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赤峰市工商局、赤峰市消费者协会;满洲里市工商局、满洲里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当地电视台围绕“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年主题制作了“3·15”消费维权特别节目,以具体的案例及生动的画面揭露了消费领域中发生的消费侵权事件及各种消费违法行为,有力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凝聚了社会正能量,弘扬了社会正义,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二、组织开展“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年主题相关宣传活动。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结合当地实际,紧紧围绕年主题,以不同形式开展了大型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呼市工商局、呼市消费者协会在呼市万达广场举行了隆重的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暨新《消法》实施启动仪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常军政;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会长、自治区工商局局长陈洁;自治区工商局副巡视员李振华等领导出席了活动。现场参与活动的消费者有4000多人,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活动现场接受咨询130余人,接待消费者投诉25件。“3·15”当天,我区各盟市、旗县共设置了200多个分会场开展纪念活动。分会场均设置了维权绿色通道,联合质监、药监、农牧、卫生等部门现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同时成立了维权小分队,根据消费者的现场投诉,进行调解维权。全区参与现场活动的消费者近25万人,共发放宣传材料110多万册(份),现场咨询人数65000多人次,受理投诉960多件,有效地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主动维权意识,震慑和教育了不法经营者,促进了和谐市场消费环境的建设。
三、继续开展3月份“消费维权宣传月”,积极开展针对新《消法》和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活动。
据统计,“3·15”期间,全区发放宣传材料350万份,举办新《消法》知识培训75次,召开座谈会58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1次,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专题节目380多期,在报刊开设专栏150多个,有效宣传了消费维权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共同重视、参与、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基层活动。
全区各级工商行政机关和消费者协会努力发挥消费教育在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农牧区活动,将新《消法》知识及科学消费知识带入基层。向基层广大消费者普及科学消费、生态消费、安全消费等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放心消费。
五、积极参与对市场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以新《消法》出台为契机,在“3·15”期间努力参与对市场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依法公开曝光了各种违法经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在全社会营造了知法、懂法、守法、用好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开展了针对重点领域的专项维权活动。在民生反映比较突出的商品和服务领域,如食品、电信、快递、保险、旅游、供热等行业,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消费调查、开展商品比较试验、披露典型案例、点评格式条款等措施加强监督,努力在净化行业消费环境、维护行业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3·15”期间,全区共查获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6大类50多个品种,总价值1000余万元。这些活动成果的取得充分显示了全区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在消费维权工作中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假必打、有查必果的坚定决心,也向社会昭示了制假售假、违法经营必将为自身的行为付出代价,警示和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有利于消费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六、开展了“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
“3·15”期间,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继续开展了“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据统计,全区共有多家企业在诚信承诺倡议书上签字,这充分展示了我区企业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良好消费环境,你我共同参与”的庄严承诺,对于构建互无猜忌、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3·15”活动的开展,全区各级消费者协会全面深入宣传了新《消法》的立法宗旨和条款内容,及时准确地向消费者提供了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有力地震慑了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增强了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扩大了消费者协会在人们心目中的声誉和威望,为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
篇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总结
为了贯彻落实xxxx[XX]1号文件精神,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扎实开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净化消费市场环境,促进消费,拉动内需,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维权工作的氛围。xx区消费者协会在市消协的指导和xx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 “3.15”期间,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并成功举办了武汉市xx区XX年“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此次活动,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消费者的广泛认可。据不完全统计,我区消协组织的XX年 “3.15” 系列宣传咨询活动,共设置中心会场1个,分会场16个,全部活动中印制宣传展板96块,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XX0多份,出动各类车辆300多台次,参加宣传的工作人员达500多人次,接待前来咨询的市民6000多人次。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xx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为了把今年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组织好,年前即进行了筹划部署。工商局领导和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就3.15宣传活动制定了计划,并及时向市消协、xx区政府进行了汇报。春节刚过,消费者协会在xx区工商局领导下安排“3.15”宣传活动内容,并结合今年中消协主题年活动的实际情况,制定了“3.15”活动方案。3月3日,xx工商分局、区消费者协会共同制定下发了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消费与服务”年宣传咨询活动的实施方案,并迅速成立了“3.15”活动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张文胜任顾问,xx工商分局党组书记兼局长吴怀福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孙汉明、xx工商分局副局长兼区消协会长王同亮以及区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区消协,秘书长刘立安任办公室主任,xx工商分局各科、室以及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当天下午,xx工商分局召开了各分会、科室领导的会议。会上,消协刘立安秘书长明确了本次活动中各分会、科室的具体工作。xx工商分局王同亮副局长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全局通力配合、积极协作搞好“3.15”系列宣传活动,尤其是现场咨询会。3月4日,区消协在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工作布置会,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全面部署工作。吴怀福局长强调,本次活动声势影响要大一点,活动内容要多一点,工作开展要实一点,形式方法要新一点。此后,区消协先后两次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座谈会,三次现场办公,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适时的工作调度,确保了“3.15”系列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主题鲜明,特点突出
突出服务企业。优良消费环境的建设离不开优秀企业的帮助。一个行业在优秀企业的表率以及带领下,会形成一股良好的服务风气,进而带动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宣传优秀企业成为了促进行业服务完善的一个重要手段。据此,我们制定了“消协搭台,企业唱戏”的工作方针,以消协组织的“3.15”活动为契机,向广大消费者现场宣传了33家名优品牌企业、诚信企业、消费者满意单位、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优秀企业。企业通过现场宣传品牌商品的产品特征及防伪标识,介绍产品质量、性能以及企业的社会责任,展示企业形象。同时积极响应市政府号召,为企业服务,向企业提供商标注册、企业等问题,有关部门现场答疑,宣传企业实施品牌战略优势,帮助企业创立商标品牌意识;向企业提供工商法律法规、合同仲裁方面的相关知识,让企业了解仲裁,信任仲裁,有效化解各种经济纠纷,为企业排忧解难。在此次活动中让企业充分展示自身形象,和消费者进行零距离互动。从而增强消费者的消费安全信心,树立行业典范,规范企业服务的标准,促进xx消费经济的增长。
突出和谐消费。消费增长的最终落脚点是在广大消费者身上,那么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是促使广大消费者积极消费的外部助力。为确保和谐消费的精神落到实处,根据中消协以及市消协“构建消费和解平台”的工作精神,我们在“3.15”活动前构想了“消费纠纷和解平台”,并在年前进行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一、认真准备,确保规范。在准备“消费纠纷和解平台”的工作中,我区消协结合中消协以及省、市消协关于“构建消费和解平台”的相关标准,组织了辖区各职能部门联合制定了基本标准,为“消费纠纷和解平台”的运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对接企业,提供信息。我区消协向协作单位提供了大量的信息服务,对企业商品和服务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请有关专家进行调研论证,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供企业参考。三、服务消费,加强交流。组织开展了多场商品服务宣传咨询活动,并组织消费者座谈交流及消费体验活动等。由于前期准备工作规范合理,在此次“3.15”活动中推出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xx区“消费纠纷和解单位”后,得到了上级领导部门、广大群众以及企业的一致好评。将消费纠纷和解平台搭建起来后,我们将逐步吸纳更多的企业加入这个平台,逐渐完善并扩大消费平台保障性和影响力。降低消费者消费维权的成本,给企业创造自我监督、自我完善、自我改进的机会,进一步创建和谐的消费环境。
突出关注民生。杨松书记在今年武汉发展规划中提出了“gnh”(国民幸福指数)这个新概念,使民生也成为了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衡量标准。而关注民生消费市场是关注民生的重要表现。在这个领导瞩目、群众注目的重点区域,我们也针对性的在此次“3.15”活动中专门设立了现场民生消费咨询台,请到了各个与民生消费息息相关的职能部门现场给消费者普及相关消费知识,现场发放消费知识宣传资料,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营造和谐消费环境,就老百姓关心的医疗、住房、社保、再就业、小额贷款等以及供水、供电、有线电视、移动通信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专家现场进行答疑。工商分局、食品药品分局、区经贸委、卫生局、烟草专卖局、劳动局、旅游局分别就消费维权、打假保优、安全消费、如何识别烟酒及放心食品、支持全民就业、社保、劳动再就业等方面的问题回答了群众的提问,使群众关注的热点知识真正普及到一般消费者。并在“3.15”活动过后,正式通过新搭建的消费纠纷和解平台来维护广大消费者在民生消费市场中的利益,提升广大消费者的消费水平以及生活质量。
突出打假保优。假冒伪劣商品是破坏消费市场,打击消费者消费信心的罪魁祸首。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这类商品从整体上越来越难以和它们的正品区分,使很多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侵犯,也使许多优秀企业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对这种情况,消协应该义不容辞的承担起给消费者普及识假、辨假的知识,保护消费者和优秀企业利益的责任。所以在本次“3.15”活动中,我们请到了xx区工商局、xx区烟草专卖局、xx区食药监分局、以及银监会的相关同志现场向消费者讲授各类产品尤其是日常消费烟酒、日常药物、人民币的识假、辨假的知识,在预防消费者受假冒伪劣产品侵害的同时也使消费者成为监督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重要助力。同时,通过有关专家对各类商品真假识别方法的演示,现身说法打击假冒伪劣及“傍品牌”行为。并现场展示了一批节能、环保、优质的高科技产品。
三、气氛热烈,效果明显
在今年的“3.15”活动中,我们进行了大量特色工作来创建“xx3.15”品牌。一、一点领导、多点开花。此次“3.15”活动我们以二七航天双城为主会场,同时由各个分会与xx的16个街道办事处、职能部门协调设立了16个分会场。各个分会场都组织了特点鲜明的咨询活动。如:后湖分会在后湖中百仓储就组织了关于烟草识别专题咨询,四唯分会在三阳路邮局门口进行了电动车行业专题咨询等等。二、深入社区,走入群众。我区球场分会在同庆阁社区组织了“维权活动进社区”活动,虽然活动当天下着大雨,但仍有300多市民冒雨参加,很多群众都感慨,“3.15”维权真正成为了他们身边的消费卫士。三、走入课堂,宣讲知识。我们在此次活动中提出了“消费维权从娃娃抓起”的崭新口号,将消费维权知识带入课堂。我区四唯分会在长春街小学,岱山分会在湖北大学知行学院举行了关于消费维权知识的专题讲课,得到了在校学生、教师、家长的一致好评。四、加强宣传,打造品牌。此次活动,参加职能部门、企业、媒体和市民创历史新高。省消协副秘书长郭现义、市工商局副巡视员孙友谊和xx区人大副主任陈昌有、副区长张文胜、政协副主席曾庆泉、纪委副书记李功明、办公室副主任孙汉明等领导,以及二七街办事处书记赫敏、主任余松、xx分局局长吴怀福参加了活动。会场上悬挂宣传标语40幅,升空气球8个,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份。省、市多家主流媒体对本次活动进行了现场采访报道,整个3.15期间的活动湖北经视直播和楚天都市报给予大力支持,社会反应良好。
“3.15”已悄然离去,但我们的维权行动的步伐却没有停歇,我们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使命依然在肩。我们将以“3.15”为契机,紧紧围绕 “消费与服务”主题,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xx区的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
篇5:在3.15消费者权益日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一国际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以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由来介绍
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肯尼迪提出的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同时,选择这样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
从1983年以来,每年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规模的活动,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做哪些工作;通过报纸、刊物、电台和电视节目进行宣传,在学校发放宣传材料或消费者刊物。组织消费者权利的演说,努力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有的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向公众征集“消费权益歌”,有的组织演讲比赛、保护消费者知识竞赛或进行“一年最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评定活动;奖励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作出贡献的人;举办各种展览;举办消费教育讲座;有些国家的消费者组织还开展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举行集会、演出、现场宣传咨询投诉和义务服务等活动。
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全国各地消费者组织都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促进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已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意义深远的社会性活动。
节日运动
消费者运动,指的是在近、现代商品经济条件下,消费者为争取社会公正,维护自身权益,同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进行斗争的一种有组织的社会运动。起初,在欧美一些较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一些企业无视消费者利益,生产和推销劣质产品,使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如美国就曾出现过在食品、药品中加入许多有害物质,损害消费者的健康乃至生命。当时,芝加哥的肉类食品加工业的卫生状况也非常令人担忧。正是因为如此,有人提出对食品、药品进行检验的主张。在这种情况下,广大消费者逐渐形成共同意识,要与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斗争,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认识到凭个别消费者的力量无法对抗有组织的企业者,必须团结才能产生力量。于是,消费者运动便应运而生。18,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在此基础上,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之后,消费者运动更加活跃,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使消费者运动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目前,全世界已有90多个国家共300 多个消费者组织在开展活动。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 26日成立,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成为正式会员世界性的消费者运动引起了联合国组织的重视。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的代表已被吸收并成为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工业发展组织、粮食组织和贸发会议等机构中的顾问和联络员,代表消费者并反映他们的利益,参加有关会议和文件的制定。1985年4月9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敦促各国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
篇6: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简报
3月15日上午,由霞浦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霞浦县监督管理局主办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在霞浦文化广场举行。
此次活动以对“新消费 我做主”为主题进行宣传,让消费者了解自己的“新权益、新责任”。
同时引导广大企业按照新的法律规定调整工作,提高员工的.素质,以更好更快更有力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
参与此次活动的有县移动、联通、电信、保险、银行等单位。
篇7: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简报
今(7)日上午,由眉山市青神县工商质监局、青神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组织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纪念活动在县中岩广场举行。该县工商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县农牧局、县烟草专卖局等11个部门、 6家企业共计200余人参加了活动。青神县政府副县长田波同志为活动开幕致辞。
据悉,青神是今年全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轮回演出的第一站,此次活动主题为“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活动现场,各部门向广大群众发放了消费维权资料1000余份,展示消费维权成果和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10余种,提供消费维权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参会企业对本企业的商品及服务向消费者进行了展示,并提供咨询服务。
现场还准备了精彩的文艺演出,优美的舞蹈、幽默的小品、主题鲜明的快板,将消费维权知识烙进广大消费者心中。消费维权有奖知识抢答环节更是将活动推向了高潮。
本次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受到广大群众的点赞,认为形式新颖、接地气,不知不觉中增强了辨假识假能力,强化了合法维权意识。
篇8: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简报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今年的消费主题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纪念宣传活动。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主题,结合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认真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有声势的纪念活动和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关注网络消费热点问题,推动网络经济诚信建设;要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发布网络消费预警,提高电商企业依法履责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网络市场消费信心,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要加强对网络交易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督促网络经营行业和经营者加强自律;要创新投诉受理方式,通过搭建和畅通电话、微信、互联网等渠道,方便消费者投诉与咨询,提升网络消费领域的维权效能;要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通过设置咨询台,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申诉和举报,大力开展纪念宣传、咨询服务和消费维权活动。
通知指出,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持续深化网络消费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要针对新兴网络消费领域环境改善,进一步创新网络消费监督和维权机制,加大网络消费教育,倡导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绿色消费理念,不断提升消费维权的工作效能,切实保护好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研究建立多元化消费维权和监督模式,督促网络经营行业和经营者加强自律,拓展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搭建消费者可直接参与的监督平台,不断提高全社会参与消费维权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篇9: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总结
为了贯彻落实xxxx[XX]1号文件精神,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扎实开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活动,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净化消费市场环境,促进消费,拉动内需,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维权工作的氛围。xx区消费者协会在市消协的指导和xx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 “3.15”期间,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并成功举办了武汉市xx区XX年“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此次活动,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消费者的广泛认可。据不完全统计,我区消协组织的XX年 “3.15” 系列宣传咨询活动,共设置中心会场1个,分会场16个,全部活动中印制宣传展板96块,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XX0多份,出动各类车辆300多台次,参加宣传的工作人员达500多人次,接待前来咨询的市民6000多人次。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xx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为了把今年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组织好,年前即进行了筹划部署。工商局领导和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就3.15 宣传活动制定了计划,并及时向市消协、xx区政府进行了汇报。春节刚过,消费者协会在xx区工商局领导下安排“3.15”宣传活动内容,并结合今年中消协主题年活动的实际情况,制定了“3.15”活动方案。3月3日,xx工商分局、区消费者协会共同制定下发了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消费与服务”年宣传咨询活动的实施方案,并迅速成立了“3.15”活动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张文胜任顾问,xx工商分局党组书记兼局长吴怀福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孙汉明、xx工商分局副局长兼区消协会长王同亮以及区各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区消协,秘书长刘立安任办公室主任,xx工商分局各科、室以及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当天下午,xx工商分局召开了各分会、科室领导的会议。会上,消协刘立安秘书长明确了本次活动中各分会、科室的具体工作。xx工商分局王同亮副局长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全局通力配合、积极协作搞好“3.15”系列宣传活动,尤其是现场咨询会。3月4日,区消协在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工作布置会,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全面部署工作。吴怀福局长强调,本次活动声势影响要大一点,活动内容要多一点,工作开展要实一点,形式方法要新一点。此后,区消协先后两次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座谈会,三次现场办公,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适时的工作调度,确保了“3.15”系列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主题鲜明,特点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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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3.银行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总结
4.20政府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5.2016银行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6.2016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7.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8.2016学校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总结
9.2016企业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总结
篇10: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总结
突出服务企业。优良消费环境的建设离不开优秀企业的帮助。一个行业在优秀企业的表率以及带领下,会形成一股良好的服务风气,进而带动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宣传优秀企业成为了促进行业服务完善的一个重要手段。据此,我们制定了“消协搭台,企业唱戏”的工作方针,以消协组织的“3.15”活动为契机,向广大消费者现场宣传了33家名优品牌企业、诚信企业、消费者满意单位、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优秀企业。企业通过现场宣传品牌商品的产品特征及防伪标识,介绍产品质量、性能以及企业的社会责任,展示企业形象。同时积极响应市政府号召,为企业服务,向企业提供商标注册、企业等问题,有关部门现场答疑,宣传企业实施品牌战略优势,帮助企业创立商标品牌意识;向企业提供工商法律法规、合同仲裁方面的相关知识,让企业了解仲裁,信任仲裁,有效化解各种经济纠纷,为企业排忧解难。在此次活动中让企业充分展示自身形象,和消费者进行零距离互动。从而增强消费者的消费安全信心,树立行业典范,规范企业服务的标准,促进xx消费经济的增长。
突出和谐消费。消费增长的最终落脚点是在广大消费者身上,那么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是促使广大消费者积极消费的外部助力。为确保和谐消费的精神落到实处,根据中消协以及市消协“构建消费和解平台”的工作精神,我们在“3.15”活动前构想了“消费纠纷和解平台”,并在年前进行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一、认真准备,确保规范。在准备“消费纠纷和解平台”的工作中,我区消协结合中消协以及省、市消协关于“构建消费和解平台”的相关标准,组织了辖区各职能部门联合制定了基本标准,为“消费纠纷和解平台”的运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对接企业,提供信息。我区消协向协作单位提供了大量的信息服务,对企业商品和服务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请有关专家进行调研论证,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供企业参考。三、服务消费,加强交流。组织开展了多场商品服务宣传咨询活动,并组织消费者座谈交流及消费体验活动等。由于前期准备工作规范合理,在此次“3.15”活动中推出五芳斋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xx区“消费纠纷和解单位”后,得到了上级领导部门、广大群众以及企业的一致好评。将消费纠纷和解平台搭建起来后,我们将逐步吸纳更多的企业加入这个平台,逐渐完善并扩大消费平台保障性和影响力。降低消费者消费维权的成本,给企业创造自我监督、自我完善、自我改进的机会,进一步创建和谐的消费环境。
突出关注民生。杨松书记在今年武汉发展规划中提出了“gnh”(国民幸福指数)这个新概念,使民生也成为了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衡量标准。而关注民生消费市场是关注民生的重要表现。在这个领导瞩目、群众注目的重点区域,我们也针对性的在此次“3.15”活动中专门设立了现场民生消费咨询台,请到了各个与民生消费息息相关的职能部门现场给消费者普及相关消费知识,现场发放消费知识宣传资料,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营造和谐消费环境,就老百姓关心的医疗、住房、社保、再就业、小额贷款等以及供水、供电、有线电视、移动通信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专家现场进行答疑。工商分局、食品药品分局、区经贸委、卫生局、烟草专卖局、劳动局、旅游局分别就消费维权、打假保优、安全消费、如何识别烟酒及放心食品、支持全民就业、社保、劳动再就业等方面的问题回答了群众的提问,使群众关注的热点知识真正普及到一般消费者。并在“3.15”活动过后,正式通过新搭建的消费纠纷和解平台来维护广大消费者在民生消费市场中的利益,提升广大消费者的消费水平以及生活质量。
突出打假保优。假冒伪劣商品是破坏消费市场,打击消费者消费信心的罪魁祸首。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这类商品从整体上越来越难以和它们的正品区分,使很多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了侵犯,也使许多优秀企业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对这种情况,消协应该义不容辞的承担起给消费者普及识假、辨假的知识,保护消费者和优秀企业利益的责任。所以在本次“3.15”活动中,我们请到了xx区工商局、xx区烟草专卖局、xx区食药监分局、以及银监会的相关同志现场向消费者讲授各类产品尤其是日常消费烟酒、日常药物、人民币的识假、辨假的知识,在预防消费者受假冒伪劣产品侵害的同时也使消费者成为监督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重要助力。同时,通过有关专家对各类商品真假识别方法的演示,现身说法打击假冒伪劣及“傍品牌”行为。并现场展示了一批节能、环保、优质的高科技产品。
三、气氛热烈,效果明显
在今年的“3.15”活动中,我们进行了大量特色工作来创建“xx3.15”品牌。一、一点领导、多点开花。此次“3.15”活动我们以二七航天双城为主会场,同时由各个分会与xx的16个街道办事处、职能部门协调设立了16个分会场。各个分会场都组织了特点鲜明的咨询活动。如:后湖分会在后湖中百仓储就组织了关于烟草识别专题咨询,四唯分会在三阳路邮局门口进行了电动车行业专题咨询等等。二、深入社区,走入群众。我区球场分会在同庆阁社区组织了“维权活动进社区”活动,虽然活动当天下着大雨,但仍有300多市民冒雨参加,很多群众都感慨,“3.15”维权真正成为了他们身边的消费卫士。三、走入课堂,宣讲知识。我们在此次活动中提出了“消费维权从娃娃抓起”的崭新口号,将消费维权知识带入课堂。我区四唯分会在长春街小学,岱山分会在湖北大学知行学院举行了关于消费维权知识的专题讲课,得到了在校学生、教师、家长的一致好评。四、加强宣传,打造品牌。此次活动,参加职能部门、企业、媒体和市民创历史新高。省消协副秘书长郭现义、市工商局副巡视员孙友谊和xx区人大副主任陈昌有、副区长张文胜、政协副主席曾庆泉、纪委副书记李功明、办公室副主任孙汉明等领导,以及二七街办事处书记赫敏、主任余松、xx分局局长吴怀福参加了活动。会场上悬挂宣传标语40幅,升空气球8个,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份。省、市多家主流媒体对本次活动进行了现场采访报道,整个3.15期间的活动湖北经视直播和楚天都市报给予大力支持,社会反应良好。
“3.15”已悄然离去,但我们的维权行动的步伐却没有停歇,我们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使命依然在肩。我们将以“3.15”为契机,紧紧围绕 “消费与服务”主题,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xx区的经济发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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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发言稿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发言稿1000字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消费与服务315》,让我们趁315消费者,了解315的意义,了解我们的权益是什么?
??翻开日历,今天是3月15日,是消费者的节日。说到节日,人们首先想到的是祥和、欢乐,即便是清明节祭奠先人,也充满着祝福的祥和。但是3月15日或许并不是这么的温馨,让我们来认识一下。
??自从有了315,似乎教会了消费者如何维权,说白了,是本来就该用法律来维护消费者自己权益的一堂补习课。同样不否认有消费者的不懂法,但更大程度上,不光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产品生产厂商的强势地位和对利益的追逐,就不能不说是消费者的无奈了,所以才有了后来的遍及各地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机构出现。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消费与服务”。强调的是消费维权工作要紧密围绕拉动消费、扩大内需,做好服务工作。其中的“服务”,主要包含三方面涵义:一是服务广大消费者;二是服务经济发展;三是服务社会和谐。
??然而这里的每一条都与我们密切相关。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们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就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这种需要,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消费者的消费需要。消费需要不断满足的过程,也是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不断进步的过程。服务广大消费者,首先要求我们采取各种措施,扩大消费,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消费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消费品种极大丰富,消费领域日益扩大,消费结构不断升级,人们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
??但是,与此同时,消费领域还存在着一些制约消费增长的因素,如:假冒伪劣行为和不平等格式合同依然大量存在,直接影响着居民的消费信心;有些行业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不衔接,抑制了居民的消费欲望;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还不健全,保护力度尚显不足;居民住房、教育、医疗等负担过重,影响了其他消费的支出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拉动内需,促进消费需求较快增长。这就要求我们要从政策制订、法制健全、价格调控、结构调整、行业规范、监督管理、宣传引导、纠纷处理等各个方面为消费者着想,为消费者解忧,为消费者服务。服务广大消费者,还要求我们不仅要关注消费者的现实利益,更要关注消费者的长远利益。要注意节能、环保,在生产和消费的同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保证人类的永续发展。
??朋友们,我们知道3月15日是我们每一个人节日,当我们了解了消费与服务315的意义,我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会逐渐加强,我们不仅仅要在今天学习这样维护我们自身利益,而是应该要每天都学习,都提高这种自我保护意识,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去保护自己,保护他人。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发言稿1000字】
篇12: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并举行大型咨询服务活动。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县四大班子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界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战斗在消费维权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
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是实践县委县政府“惠民生、促和谐”两大任务、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的重要内容。过去的一年,我们根据省、市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强化监管执法和维权服务,与电视台联合开办《维权3.15》栏目,就食品、饮用水、农资、手机等消费热点及时发布警示,深入广泛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全年共接待来访咨询578人次,受理投诉189起,解决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万元。我们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红盾护农、打击商标侵权、霸王条款等大规模的专项整治,查处各类违法案件00起,查获劣质农资000种,收缴假冒伪劣食品00公斤,收缴仿冒、劣质手机186部,有力地打击了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净化了我县的消费环境。
20xx年,我们要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积极履行职责,努力推进消费者权益工作向纵深发展,把12315维权品牌建设成为政府和人民沟通交流的有效渠道,成为解决群众现实利益问题的有效平台。一是加大力度、确保市场安全。对食品、农资、建材等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商品进行重点检查,对侵犯消费者权益、危害消费者安全、扰乱我县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依法严惩;二是加快效率、完善维权机制。进一步完善12315集中受理、协作办理、应急处理机制,深入开展12315维权点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主动、热情、快速、到位的服务;三是加强协作、共铸消费和谐。进一步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执法协作、加强与电视台等媒体的通力合作,指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引导广大经营者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消费安全的浓厚氛围。
消费维权工作任重而道远,在县委、县政府及市工商局的领导下,我们将坚持消费维权与服务发展相统一的理念,进一步坚定信心,真抓实干,依法履行职能,努力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为WX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谢谢大家!
篇13: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作文
3月15日,中国迎来第29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为:“消费与民生”。
一是强调消费需求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恒久动力,是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
二是强调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制定消费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篇1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
相信未来 共享美好消费金融专题论坛在上海虹桥国家会展中心举行,由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行业代表,率先发起消费金融行业首个倡议书。倡议书提出坚守金融伦理共建美丽中国,旨在通过建好金融生态、增强创新能力、倡导资源共享、健全防范机制、创优用户体验等方式,践行普惠金融,共建美丽中国,引领行业积极向前发展。
本次论坛,由晋商消费金融公司与20xx IEBE(上海)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联合主办。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汇达资产托管公司副总经理安起雷、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副院长金定海、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培明,以及360金融集团CEO徐军等行业顶尖智囊,多维度、全方面对消费金融行业进行了解读与展望。
晋商消费金融公司董事长王培明表示,消费金融与互联网的紧密结合,本身就是普惠金融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电商发展的趋势。目前,中国金融业在服务小微企业、三农、中低收入普通大众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不能忽视的是,与发达国家甚至是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在有效解决普惠金融风控难、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方面,还有很大改进空间。而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消费金融,成为解决普惠金融体系中金融机构层次偏少、产品单一、服务覆盖不足等问题的突破口之一。互联网生态下,消费金融的触角可以延伸至各个消费领域,在挖掘潜在消费需求、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提升消费体验方面,将起到积极的助推作用,为电商持续创新和发展提供活力。
此外,消费金融与互联网的有机结合,还将使双方在信息、技术、数据、风控、场景以及人才等方面,最大程度实现资源共享,充分推动消费金融+互联网这一新型商业模式的快速发展。
当天,来自全球30个国家和地区的优秀电商平台、服务商,共同见证分享了消费金融嫁接互联网带来的商业盛宴,为寻求彼此共创共赢的发展新机提供了契机。作为论坛期间的重要成果,晋商消费金融公司还与14家具有代表性的互联网企业达成了战略合作意向,双方进行了战略合作签约仪式。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心得
成都是一个包容的城市。截至目前,摩拜单车已经在成都市投放单车超过十万辆。当前摩拜单车已在全国29城开通服务,希望未来大家在一百米范围内打开手机就能够用上摩拜单车。3月9日,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地区公关负责人在成都市3·15活动新闻通气会暨消费维权大家谈座谈会上表示,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公司将诚信经营,并保证押金安全管理,在用户体验上,伴随用户的不断增长,摩拜单车还会加大人手,以更好满足大家的需求。
3月9日,成都市3·15活动新闻通气会暨消费维权大家谈座谈会在市工商局举行。来自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以及企业代表、专家学者、消费维权公益律师、消费者代表出席会议,共同对成都市消费维权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为成都市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建言献策。
值得一提的是,为促使共享单车行业更好地为成都市民提供服务,政府、企业、消费者三方合力共建更美好的城市,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当天在会议现场发出共享单车消费倡议书。倡议企业:1.诚信经营,合理收费,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做好押金安全管理,根据消费者需要及时归还,让消费者无忧;2.优化单车管理,强化运维服务,为用户提供优质用车体验。倡议消费者:1.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共享单车,不上私锁,不据为己有,不乱贴乱画,让绿色出行更多地感染你我;2.遵守交通法规、规范停放,不占盲道、行车道,让文明骑行更多地传递你我。同时,也建议职能部门: 1.发挥服务职能,共同促进共享单车规范健康发展; 2.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市民以及企业的合法权益。
在当天的会议现场,成都市消协解读了今年消费维权年主题网络诚信消费无忧, 并表示将以精准服务、强化监管为主线,开展四季3·15活动,突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工作,今年的活动采取一季度一主题的活动方式,针对维权热点、难点领域,持续开展消费体验、服务评议、比较试验、交流座谈、公益宣传等活动,同时市消协于今年建立消费维权专家律师帮制度,对每季度维权主题下的典型案例及消费热点难点,安排1个专家律师团队在季度末进行点评、支招并开展宣传。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范文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保护日,我们大学生(团员)作为愈加重要的消费团体,却在自身权益的认识和维护上处于盲目和劣势的状态。我们需要了解,消费者应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商者在经营时,要真心为学生服务,诚信经营。为此我们联合有关部门及商家发出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 我们呼吁:
作为消费者:
1、 维护版权所有,购买正版书刊、软件等;坚决抵制假冒伪 劣产品,如发现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应;
2、 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量入为出,适度消费,避免盲从, 理性消费,保护坏境,绿色消费,勤俭节约,艰苦奋斗;
3、树立和谐消费理念,调节纠纷,营造良好的校园消费环境;
作为经商者:
1、 诚信经商,不进购伪劣产品,不以坏充好;
2、 价格合理,不只顾自生利益,抬高价格,不考虑学生的生活情况,要讲究合理性
3、 树立正确的服务观念,注意销售人员的素质。
联合倡议单位:
淮阴工学院青年志愿者总队 机械学院金属材料xx班 淮阴工学院餐饮服务公司 江苏省教育超市 坤仑超市 淮阴工学院南北园浴室 果然之家 齐跃电子 飞越时尚
篇15: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演讲稿
广大消费者朋友们:
值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全区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向工作在维权一线的全体工作人员致以诚挚的问候,向关心和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xx年,中消协提出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健康维权”。“健康”指的是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以人的生命安全为基础,健康是生命安全的更高的层面,生命健康权是人的最基本的权利,也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生命健康权,既包括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也包括消费者的心理健康。今年,确定“健康维权”为消费年主题,目的就是在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培养消费者生命健康消费意识的同时,促使包括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界从落实可持续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消费者生命健康问题。
近几年,随着我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我区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保护状况有所改善,但是形势仍不容乐观,食物中毒等损害消费者的案件时有发生。此外,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损害还体现在交通、医疗、娱乐、住房等多个方面。因此,各有关部门还要坚持不懈地认真做好监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区消协要以突出抓好诚信经营、尊重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为重点,在3月15日前后,组织协调有关行政部门、新闻媒体、诚信经营企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加强《消法》和消费年主题的宣传;全区工商系统要深入开展打假维权活动,继续抓住假冒伪劣、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重拳出击,加大整治力度,逐步规范我区的消费秩序;各新闻媒体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新闻监督作用。同时,区消协要积极协调和配合工商、物价、卫生、食品、药品等有关行政部门参与监督检查,加强社会监督力度,加快建立和形成我区健康安全的消费关系。
在新的一年里,希望全区广大消费者朋友们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强化健康消费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营造健康安全、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希望各商品经营者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保证人们的身心健康。
最后,祝全区广大消费者朋友们全家幸福,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篇16:“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2015年主题“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从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情况通报会上获悉,今年“3.15”的主题是“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今年“3.15”期间,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在全区组织开展隆重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据介绍,“3.15”当天,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与呼市工商局、呼市消费者协会将在维多利国际广场举行大型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同时举办“月月3.15”活动启动仪式。
今年,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与各盟市消费者协会联合首次举办“3.15消费维权电视特别节目”,以进一步加强互动,形成合力,通过电视节目的影响力进一步推动消费环境健康发展。3月14日20时,特别节目将在各盟市广播电视台、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网站、北方新闻网、新浪网等媒体同时播出。
今年,自治区还将继续开展 “消费维权宣传月”和“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3月份,将密集发布2014年消费维权工作成果,传递维权正能量,保护和提振消费信心。同时对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将在“3.15”期间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开披露,以引起社会各界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推动经营者加强自律,恪守诚信,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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