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散养猪养殖员管理制度(共2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散养猪养殖员管理制度
散养猪养殖员管理制度
猪肉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指南一、养殖场生产环境
养殖场应建在水源保护区、交通要道、城镇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禁养区域以外。生产和建筑布局应符合相关工艺要求,有防疫隔离设施,生产区、生活区、缓冲区。空气质量和水质量应符合养殖业环境质量要求。即符合GB/T18407.2-《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产地环境评价要求》、农业部NY/T388-《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和NY5027-2001《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等标准的规定。
二、养殖场生产工艺和养殖规模 养殖场应具有合理的生产工艺、先进的养殖技术,符合养殖品种的规模化、专业化生产流程,按照全进全出等合理的饲养工艺进行生产;应养殖符合市场需求、生产性能优良的品种;自留种苗要符合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规划要求。记录和技术资料齐全。符合农业部NY/T5033-2001《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管理准则》标准的规定。 三、养殖场规章制度 养殖场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同时,应建立、建全相应的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张榜明示,各项生产指标与岗位责任制明确。整个生产过程应严格遵守养殖技术规范。所有记录档案保存完整,并应尽可能长期保存,最少应在清群后仍保存2年。 四、投入品使用规范 (一)饲料及原料:饲料及原料应符合营养指标和卫生指标要求。执行标准GB13078-2001《饲料卫生标准》、NY5032-2001《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饲料使用准则》。所使用的饲料添加剂产品必须是农业部公布的《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所规定的品种和取得试生产产品批准文号的新饲料添加剂品种,并由取得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具有产品批准文号的产品。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农业部发布的《饲料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牧发[2001]20号通知”)和无公害养殖对药物使用的要求。按国家要求增加或减少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品种,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饲料中直接添加兽药用于疫病治疗和防治,要严格遵循兽药使用规范;不得添加国家严禁使用的盐酸克伦特罗等违禁药物。 (二)药物的使用:对动物疾病进行预防、治疗、诊断所用兽药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和《饲料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的相关规定。所用兽药必须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许可证的供应商,所用兽药的标签应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购进的兽药必须来自具有兽药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药物的使用严格遵循NY5030-2001《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兽药使用准则》规定的药品名录、制剂、用法与用量、休药期,禁止使用未经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和违禁药品。 五、饲养管理规范 饲养过程中应按GB8474《猪的饲养标准》和NY/T5033-2001《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管理准则》等标准进行管理。饲养人员应定期应进行健康检查,并依法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传染病患者不得从事饲养工作。技术人员应有专业学历证明或经过职业培训,并取得绿色证书后方可上岗。饲喂应按养殖技术规范进行,每次饲料添加量要适当,防止饲料污染。根据饲养工艺进行转群,做好生产计划安排,创造适宜养殖的生产环境,认真做好日常生产记录。 六、防疫检疫规范 养殖场应建立、建全严格的防疫管理制度。定期做好养殖场所、环境和生产用具的消毒工作;实施动物免疫登记证制度,对国家和北京市兽医管理部门确定的'必须免疫的动物疫病严格按免疫程序实施免疫;积极配合动物疫病检测机构对疫病进行检测和监督。确保全年无一、二类传染病发生。 (一)防疫:对人流、物流进出消毒;内、外环境进行消毒;销售和外购动物隔离检疫;动物疫病定期检测净化,及时进行疫情报告、疫情处理、疫情发布等工作。 (二)卫生消毒:选择对人和动物安全、没有残留毒性、对设备没有破坏、消毒效果好、不会在体内产生有害积累的消毒剂进行消毒,重点做好动物养殖场所、环境、生产用具的消毒工作。 (三)疫病的预防接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北京市动物检疫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动物防疫性预防接种。按国家确定的必须免疫的动物疫病,实施计划免疫。依据当地疫病流行和受威胁情况,对计划免疫以外的动物疫病进行免疫。疫苗来源于具有动物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疫苗的管理和保存。疫病的预防接种按免疫程序进行,实施动物免疫登记制度,做好登记记录。 (四)寄生虫控制:选择的驱虫药应具有高效、安全、广谱的特点,符合无公害养殖兽药使用准则规定的药品,按驱虫程序进行驱虫,作好驱虫记录。 (五)动物疫病监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规要求,制定疫病监测方案。对一、二类动物传染病实施常规监测,依据疫病流行和受威胁情况对其他疫病进行监测。要积极配合动物疫病检测机构对疫病进行检测和监督。 (六)疫病控制和扑灭:发生疫情或疑似发生疫情,兽医和防疫员应及时诊断,并向当地兽医管理部门报告疫情。确诊发生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必须扑灭的传染病时,应配合当地兽医管理部门,实施严格的隔离、扑杀、封锁。发生国家或地方控制需净化的疫病时,应对动物群体实施清群和净化。发生疫病的养殖单位,应按国家要求进行消毒,对病死或淘汰的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产品质量 产品质量应符合DB11/154《猪肉安全卫生要求》的规定。并通过生产环境、疫并药残全过程的检测和监测,取得绿色或安全食用农产品认证。 第二部分 屠宰厂有关要求 一、总平面布置和环境卫生 (一)屠宰厂应建在远离学校、幼儿园、村庄、居民区、地表水二级保护区、地下水源防护区、畜牧场和其他有动物防疫要求的场所500米以上。并位于居民区主要季风下风处和水源的下游。 (二)屠宰厂周围应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条件,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充足水源,水质符合GB5749-199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并应避开产生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物质的工业、企业及其他产生污染源的地区和场所。 (三)屠宰厂应划分为生产区和非生产区。生产区必须单独设置活猪、废弃物、产品和人员出的出入口,且产品与活猪、废弃物在厂内不得公用一个通道。 (四)生产区各车间的布局与设施必须满足生产工艺流程和卫生要求。必须遵循健康猪和疑病猪严格隔离的原则。原料、半成品、产品等加工应避免迂回运输,防止交叉污染。 (五)设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兽医检疫设施。 (六)备有适用的消毒设施、消毒药品,建立健全消毒制度。 (七)厂区的路面、场地应平整无积水。主要道路及场地宜采用混凝土或沥青铺设。 (八)活猪进厂应设置与门同宽、长3m、深0.1m~0.15m,且能排放消毒液的车轮消毒池。急宰间、不可食用肉处理间及隔离间的出入口处应设置便于手推车出入的消毒池。 (九)厂区内的室外厕所均应采用水冲式的,且有防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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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预防控制畜禽疫病,防止环境污染,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畜牧法》、《环境保护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的规划布局、畜禽养殖场的设置、畜禽污染防治及畜禽养殖过程的监督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在人工饲养条件下、以经济利用为目的的家养陆生动物,包括猪、牛、兔、犬、鸡、鸭、鹅、等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
第三条 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工作,依法主管本行政区域畜禽养殖的规划布局以及畜禽养殖过程的监督管理。
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用地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畜禽养殖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承担起对畜禽养殖场选址把关、审核、申报和日常监管的职责。
第四条 控制非规模养殖场,规范发展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小区),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生态养殖场。
本办法所称规模养殖场是指由单个主体投资建设、养殖规模达到本办法要求的畜禽养殖场。
本办法所称养殖小区是指在适合畜禽养殖的地域内,按照基础设施完备、集约化养殖的要求,由多个养殖业主进行专业化、标准化养殖,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畜种、统一防疫、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治污,并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及本办法规定要求的养殖区域。
第二章 规模标准和条件
第五条 规模养殖场的标准:母猪存栏5头以上;生猪存栏100头以上;奶牛存栏5头以上;肉牛存栏10头以上;蛋禽存栏1000只以上;肉(土)鸡存栏20xx只以上;肉羊存栏100只以上;兔存栏500只以上。
达不到上述标准的畜禽养殖场则称为非规模养殖场(户)。
第六条 养殖小区的标准:生猪存栏500头以上;奶牛存栏20头以上;肉牛存栏50头以上;肉羊存栏500只以上;兔存栏1000只以上;鸡存栏10000只以上。
第七条 新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养殖用地和配套设施;
(二)具备为其服务并有相应资质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三)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
(四)具备符合环境保护规定条件的治污设施及生态养殖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患有人畜共患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畜禽养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饲养人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健康标准,按照防疫要求做好个人卫生消毒、防护工作,并接受专业知识的教育,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饲养人员的生活区域应当与畜禽养殖区域分开。
第三章规划布局
第九条 畜禽养殖区域划分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适宜养殖区。
禁止养殖区是指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交通主干道及旅游通道等区域;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限制养殖区是指村庄及畜禽养殖会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村庄周边区域。
适宜养殖区是指上述规定区域以外的符合生态养殖要求的其他区域。
第十条禁止养殖区内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本办法颁布前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应限期搬迁或关闭。
限制养殖区内严格控制畜禽养殖场的数量、规模,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已有的畜禽养殖场应当限期治理,确保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或省规定的排放标准;治理后仍未达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场应当限期搬迁或关闭。
适宜养殖区内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生态畜牧业,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应当符合当地环境承载量的要求,合理布局,按照适度规模、种植业、林业与养殖业结合的原则发展。
第四章用地管理和养
殖场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畜禽养殖用地应坚持鼓励利用废弃地、荒山荒坡地等未利用地,鼓励利用园地、种植业基地发展农牧结合生态养殖及畜禽排泄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
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农牧结合、节约用地的原则,在本乡镇符合生态养殖要求的适宜养殖区预留用地空间,将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养殖用地,满足养殖用地需求。
第十三条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作为设施农用地办理用地手续,不纳入农用地转用范围,不占建设用地指标;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依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涉及占用林地的应办理林地使用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为有效解决畜牧用地建设和农用地保护的矛盾,对确需占用耕地的,鼓励推广既适用又可有效恢复耕作层,并与生态畜牧业相适应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建设,采取架空或预制板铺面隔离等耕作层保护措施,不得破坏耕作层,并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业主签订复垦协议,期满后由业主负责复垦。
第十五条 新建、扩建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按下列程序报批:
(一)申请:养殖业主先向养殖用地所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申请畜禽养殖用地,经土地所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再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复印件、土地复垦协议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用地申请。
(二)初审:乡镇人民政府会同环保部门及基层国土所对所申请用地的用途、规模、选址等内容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踏勘,审核同意后出具选址意见和选址图(标明配套设施用途、用地面积、拐点坐标),报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三)审批: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保、国土等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踏勘,县环保、国土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出具意见后,由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批复。
(四)验收:对建设完工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由业主向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验收不合格的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准养殖。
第十六条 畜禽养殖用地批准后,不得擅自将用地改变为非农业建设用途。县国土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用地全过程管理,确保规模养殖场(小区)规范用地。
篇3:畜禽养殖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应按照畜禽养殖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饲养,建立完善质量控制措施,科学合理使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落实人员做好记录与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当依照相关规定,按畜禽养殖批次建立畜禽养殖档案。畜禽养殖档案包括畜禽引进繁育、畜禽防疫、疾病诊疗、饲料兽药使用、粪便处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销售等记录。畜禽养殖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及时,不得伪造,并保留两年以上。
第十九条 畜禽养殖业主负责对畜禽养殖污染实施治理,承担环境保护责任。养殖场(小区)排放养殖污染物,应当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禁止向水体直接排放畜禽粪便、污水等。鼓励支持将畜禽排泄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生态还田、生产沼气、生产有机肥等。
第二十条 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当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制度,做好消毒和免疫工作。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当按照国家动物防疫规定,配合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机构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第二十一条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抛弃、销售和加工病死畜禽。
第二十二条 从事畜禽养殖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
(二)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泔水饲喂畜禽;
(三)使用垃圾场中的物质饲喂畜禽;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对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建设的畜禽养殖场(小区),按非法占用土地进行查处。对于已经建成、符合生态养殖要求但尚未办理审批手续的畜禽养殖场,县国土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督促畜禽养殖业主及时补办用地审批手续。拒不办理的,按非法占用土地进行查处。
第二十四条 对超过规定排放标准或排放总量指标,排放污染物或造成周围环境严重污染的畜禽养殖场,县环保部门可提出限期治理建议,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被责令限期治理的畜禽养殖场应向做出限期治理决定的县环保部门提交限期治理计划,并定期报告实施情况。提交的限期治理计划中,应规定畜禽废渣综合利用方案。县环保部门在对畜禽养殖场限期治理项目进行验收时,其验收内容中应包括上述综合利用方案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
(一)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储存的畜禽废渣渗漏、散落、溢流、雨水淋失、散发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
(二)向水体倾倒畜禽粪便等废渣的。
第二十六条畜禽养殖场(小区)未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或者强制免疫后未加施免疫标识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未按规定建立畜禽养殖档案的,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由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篇4:养殖员个人总结
20xx年,我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局党组一班人率领全局系统文秘家园干部职工某奋进,务实创新,全力推进“活力某—现代农业建设工程”,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在兴农富农的进程中开创了行业工作的新局面。现将本年度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1.养殖业生产亮点频频经过近几年的引导扶持,我市养殖业生产初步呈现布局区域化、品种多元化、生产产业化、营销品牌化等特色,逐步优化完善了以生猪为主导,草食牲畜和名特水产齐头共进的养殖业经济结构。
2.养殖业管理手段得到加强年,得益于国家有利政策和我们争取,一批养殖业相关基础设施项目相继投入使用或纳入了规划,大大增强了我们管理、服务的技术装备。尤其是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关怀下,市局机关一举走出了曲曲折折的某老巷,搬迁到设施先进的新楼,机关的办公条件上了一个新档次。
3.养殖业作用与地位日益突出年全市养殖业总产值达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53。养殖业效益显著提高,成为农民增收的主渠道。据测算,全年农民人平从养殖业中获现金收入元左右。各级领导也非常关注养殖业的发展。去年,三位市领导领衔主抓畜牧水产工作,书记某到任不久即听取关于养殖业的专题汇报,作出了依托“一体两翼”大力发展养殖业的重要指示。养殖业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
4.部门职能得到强化,饲料工业持续发展去年我们接收饲料监管职能后,全市的饲料工业继续稳步发展,成为仅次于石化行业的全市第二大产业。全市多家饲料厂的产量、产值均占全省,湖南省家全国知名饲料企业就占5家,“某饲料”已形成了一定的品牌效应。
今年,我市养殖业经济发展和全局三个文明建设的新成就,增强了全局上下继续前进的信心与勇气。总结一年来的情况,我们突出抓了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狠抓养殖产品质量,大面生产树立新的支点。
近几年,在省市的重视支持下,我们淘汰了全市的所有劣种公猪,绝大部份劣种母猪也被淘汰,全市生猪品质跃上一个新台阶。据调查,某年的出栏生猪中二元杂交猪和三元杂交猪分别达和0,瘦肉型猪比重超过70,生猪品改效应明显体现。去年,我们着重加强了牛、羊的品改工作,全市建设了多个基层品改站,先后培训技术人员某多人,牛羊冷配达万头次以上,大大提高了牛羊的品质。此外,我们依照《种畜禽管理条例》规范全市种畜禽场的生产和经营秩序。由省统一部署,全面完成了全市个种畜禽场的验收换证工作,从源头环节确保了主要畜禽产品的质量优势与市场优势。
二、狠抓养殖结构调整,种草养畜成为富农产业。
发展草食牲畜是市委、市政府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战略举措,但具体工作是由我们承办的。年,我们依托“双百万”工程的实施。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借助资金政策优势,加强技术培训,实行人工种草、秸杆氨化等科学饲养方法,全年发展牛羊大户达某户,促进了草食牲畜产业的发展壮大和农民致富。市发展草食动物领导小组甘当“服务员”,积极帮助以某为代表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先后成功争取到某二期利用西班牙政府贷款建设某万头肉牛加工生产线、优质牧草栽培等一批国家和省重点支持的项目。目前,某投资1.98亿的一期工程已全部投产,必将继续影响、带动全市乃至全省种草养畜产业的兴旺发达。
三、狠抓名特水产开发,渔业生产持续稳步推进。
年,全市各项渔业生产指标稳步增长。在做好大面常规渔业品种养殖的基础上,我们突出抓了名优、特、奇、新品种的开发,积极推动渔业生产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成效显著。全年名特水产养殖面积超过80万亩,其中河蟹放养面积20万亩,湘云鲫(鲤)放养面积超15万亩,网箱养鳝超过某万口网箱,珍珠放养超过8万亩,名特水产产值已占渔业总产值的以上。另外,继成立渔业检测中心后,作为全年养殖业工作的重头戏,我们全面实施了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制度。至年底,我们共发证万亩,占应发面积80,以较快的进度出色完成了省定任务,渔业生产的行业管理逐步迈入正轨,为全市渔业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狠抓产品质量安全,省市实事任务圆满完成。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当前,食品安全已日益受社会关注。年无公害畜禽水产品认定认证工作也首次被纳入年度省市实事考核范畴,要求我市分别认定认证某万头无公害生猪,某万亩无公害养殖水面。作为全市养殖业主管部门,我们义不容辞地承担了这一重任,并将其作为“关系民生,顺乎民意”的大事来抓,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在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的情况下,认真做好基础工作,克服困难、多方协调,全 力推进认定认证工作。全年共认?出栏无公害生猪某万头,认证无公害养殖水面某万亩,分别超过省定任务的18和某,有效提升了全市畜禽水产品品质,也为我们今后推动无公害化养殖积累了宝贵经验。同时,市场“瘦肉精”检出率一直低于省控2标准,肉品的安全优质得到了保证,维护了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五、狠抓动物防疫保安,体系建设获历史性突破。
动物防疫历来是养殖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去年,我们以落实责任制为手段,加强查毒灭源和疫情管理,做到有序扑疫,全面夺取了禽流感阻击战的胜利,确保了全市养殖业健康发展。坚持“防重于治”的方针,全面落实基础免疫工作,全年共免疫猪牛羊某多万头,禽类3337万羽,犬只某万只,免疫密度达某0,防范了全市重大动物疫病的流行。并强化动物检疫,全年共检猪牛羊近某万头,城区定点屠宰率和肉品鲜销合格率达99以上,保证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在加强防检工作的同时,动物防疫长效机制建设被提上议事议程。我们按省市要求,积极组建乡镇动物防疫站。目前,全市某个乡镇动物疫站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基础设施、养老保险等问题都得到了较好解决,市、县两级站的工作环境和状况也在逐步改善。大部分县级站由财政差额拨款改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力量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长效机制建设体现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重要思想,为我们发展养殖业提供了坚强保障。
篇5:散养鸡的养殖方法
散养鸡养殖的场地处理
1、场地选择。一般宜选择背风向阳、地势平坦、高燥、取水方便、远离村庄、交通便捷、树冠较小、果树稀疏的地方。
2、场地消毒。新建场地,育雏舍可用5—10%石灰水、1:600倍百毒杀、1:1200消毒威、2%烧碱等四种方法进行场地喷雾消毒。用老场地养殖,地面要清扫冲洗,在采用上述消毒方法的基础上,再用高锰酸钾14克/立方米,加甲醛28毫升/立方米,密闭熏蒸消毒1—2天,将饮水器、料桶等用具一齐放入消毒后,开启通风1—2天。
散养鸡养殖的鸡舍搭建
栏舍搭建一般较为简易。在条件较差的地方,可利用毛竹、杂木等搭成屋檐高2米的简易屋架,顶部及四周(除出入的门外)可用石棉瓦或稻草遮盖,面积按10只/平方米计算即可。
育雏舍可设在栏舍内的一旁。可用尼龙薄膜搭成高1-1.2米拱型棚,面积确定按35只/平方米计算,内安装数盏保温灯即可。
散养鸡养殖的饲养管理
1、鸡苗选择。养鸡成功与否,鸡苗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要选择品种较纯、体质健壮的鸡苗。目前,广西麻鸡等中型鸡,具有对环境要求低、适应性广、抗病力强、活动量大、肉质上乘等特点,比较适合我区的野外养殖。
2、温度要求。温度是育雏成功与否的关键。进雏鸡前,提早半天就应调节好雏舍的温度,一般育雏舍的温度控制标准是:0—1周龄,32—33℃,以后每周降1—2℃,直到可脱温。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观察温度是否适宜有二个办法:一是看温度表,二是看鸡群的分布状况:当鸡群扎堆、紧靠热源、不断鸣叫,表明室内温度偏低;当鸡群远离热源、分布四周、不断张口呼吸,表明室内温度偏高;当鸡群分布均匀、活动自如、比较安静,表明室内温度较为适宜。当室内温度偏高或偏低时,都应及时进行调整。
3、尽早开水:雏鸡第一次饮水叫开水。当雏鸡运到后,尽快将它送进育雏室(冬季尤其必要)让其自由饮水。对经长途运输或天热时的雏鸡,饮水中加0.9%葡萄糖生理盐水;近距离运输的在饮水中加0.01—0.02%高锰酸钾。开水应尽早,要让80%以上的雏鸡同时饮到第一口水;对反应迟钝、蹲着不动或体弱的应人工调教,或拍手声刺激促进饮水。雏舍应当全天候供水,确保雏鸡及时饮用。
4、适时开料。给雏鸡第一次投料称为开料。开料时间应适当推迟,最适宜时间应在鸡出壳后24—36小时。也可根据雏鸡健康状况和外界气温情况来定,一般有85%的雏鸡具有食欲时为好。开料太早,容易引起雏鸡卵黄吸收不良而成为僵鸡,导致育雏率降低及均匀度差的弊端。开料时最好选择颗粒度小、容易消化的配合饲料。饲料应撒在尼龙布或竹团箕上使雏鸡容易吃到。投料应尽量做到少投勤添,以刺激雏鸡食欲,同时减少饲料浪费。
5、饲养密度。一般一周龄内掌握在30只/平方米,以后每周降5只左右/平方米,直到脱温后可进行野外放养。
6、搞好免疫。放养饲养期较长,疫病威胁性大,免疫极端重要。其免疫主要做好以下环节:
6.1选择优质疫苗。在选购疫苗时,务必检查疫苗的有效期、批次、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发现破瓶、潮解、失效或有杂质者杜绝使用。一般到兽医部门指定的店家购买为好。
6.2疫苗应应足量使用。前期若采用饮水免疫的,用量应加倍,即养1000只鸡,使用羽份疫苗进行免疫;如采取点滴免疫则用1—1.5倍量。后期免疫一般用1.5—2倍量为宜。
6.3合理的免疫程序。4—5日龄用H120疫苗,8—10日龄用Ⅱ系或L系疫苗,13—15日用龄用法氏囊疫苗和禽流感疫苗,25—26日龄用法氏囊疫苗,28—30日龄用I系疫苗和禽流感疫苗,32—34日龄用H52疫苗。饲养期超过100天的,建议在60—65日龄注射一次I系疫苗。
6.4采取正确的免疫方法。前期由于鸡个体小、活动量不大,容易被抓,应提倡逐只滴鼻、点眼或滴口免疫。后期可采取注射法,这样能确保雏鸡只只免疫到位,免疫效果确实,防止饮水免疫带来饮多饮少,甚至饮不到的弊端,造成免疫死角。对禽流感疫苗应皮下或肌肉注射,实行一只鸡一只棉球一枚针头的正确的免疫方法。
7、育出雏阶段主要疾病的防治
7.1、白痢病。该病主要发生在7日龄内,特征是雏鸡肛门粘有白色粪便,用恩诺沙星、佛哌酸、敌菌净、土霉素等药拌料进行防治。
7.2、霉菌病。好发于半月龄内,以呼吸困难、肌体脱水、消瘦、脚趾干瘪,剖检时可见肺、气囊含有霉菌结节为特征。防治上应杜绝霉变饲料、降低舍内湿度、经常更换垫料,可用制霉菌素饮水或拌料治疗。
7.3、球虫病。特征为食欲减少、饮水增加、场地可见血便、少数鸡肛门周围粘有血便。剖检盲肠、小肠增粗,内含血色稀物,肠粘膜可见出血点。用青霉素饮水治疗,或磺胺类及球虫药拌料治疗,配合降低舍内湿度及饲养密度,收效尚佳。
8、后期饲养管理要点
苗鸡经过1个月饲养进入饲养后期,其管理要点是:
8.1放养。夏季30日龄,春、秋季40日龄开始放牧,鸡群规模以每群500—1000只为宜。
8.2补饲。补饲饲料用玉米、荞子、麦子、洋芋、红薯及少量混合饲料。早上少喂,晚上喂饱。补饲多少应该以野生饲料资源的多少而定,尽量让鸡在放养场中寻找食物,以增加鸡的活动量,采食更多的有机物和营养物,提高鸡的肉质和品位。
8.3供水。整个饲养期不停水。经常观察,发现精神、食欲、粪便异常者,应及早采取措施。
8.4搞好环境卫生。按时清扫鸡舍和周围场地,定期用2—3%烧缄或20%石灰乳对环境和用具进行消毒。对鸡粪、污物、病死鸡进行无害化处理,用药灭鼠、灭蚊、灭蝇等。
8.5适当的饲养时间。饲养期长短不当,直接影响鸡的肉质风味及养殖效益。饲养期太短,肉质太嫩,风味差,影响销路及价格;饲养期太长,饲料报酬降低,风险性大大增加,且易造成劳力、场地等资源浪费,饲养成本增加,效益下降。一般掌握在体重达1.2—1.5公斤,时间在80天以上者即可上市,养殖户也可根据具体的市场行情作合理的安排。
8.6适度的饲养规模。饲养的效益与适度的饲养规模有关,在我区目前的条件下,一般以一个劳力每批以500—1000只为宜。条件好的也不要超出5000只。宁愿多点投放,分散养殖,避免超规模连片养殖。这样有利于饲养管理、防疫治病、降低风险、增加效益、稳步发展。
8.7合理的轮牧时间。一个场地饲养时间太久,场地会受污染、病菌增多,对鸡群健康威胁大,影响成活率,而且容易将场内的草根、树根、树皮啄尽,造成土地板结和环境污染,影响果树生长。时间太短,投资重复,成本增加,造成浪费,影响效益。一般二年一轮可以避免上述弊端。
8.8正确处理治虫与放牧的关系。一般果园养鸡虫害较少,但当需治虫时,要首先选择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喷洒时尽量少喷到地面,鸡即使食入虫子,毒害的可能性也小。其次选择晴天治虫,药液滴入地面少。最好将治虫与放牧时间错开,尽量使鸡少接触到药物,以防万一。
篇6:健康养殖是养猪生产的必然趋势
健康养殖是养猪生产的必然趋势
传统的农户散养肉猪,采用农副产品作为饲料来源,各种添加剂应用较少,养殖效益不高,但猪肉品质有一定的.保障.由于与居民相处密切,对农村卫生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整体对生态环境破坏不大.但随着养猪业规模化、产业化的发展,以及人们对猪肉质量不断提高的需求,当前我国养猪产业的生产形势面临着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作 者: 作者单位: 刊 名:现代农业 英文刊名:MODERN AGRICULTURE 年,卷(期): “”(8) 分类号:F3 关键词:篇7:散鸡的养殖方法有哪些
散鸡的林地选择
养鸡户选择林地时,不能只考虑管理方便,而不考虑防疫隔离和环境条件。林下规模化养鸡应慎重选好场址,远离水泥、化肥、化工机械厂、公路主干道、集贸市场等,选择相对安静的林地来减小噪音的污染;选择夏季树林茂密、冬季阳光充沛、雨季不易成涝或暴发山洪、地势相对高燥的林滩涂林地,避免空气、尘埃、水源、病菌和噪声等污染。林地的选择也不能过于偏僻遥远,还要考虑养殖管理区道路、水电、场地等建设成本,包括物资产品等的运输、技术人员服务距离、时间及疫病防控问题等。
有些散养户认为散养鸡鸡舍简单或随意搭建敝篷即可。其实散养鸡育雏、避雨、防寒的鸡舍建造十分重要,应该科学建造并要求坚实。北方鸡舍一般都选用坐北朝南,即进风面选在南侧,冬季能避开寒冷的西北风吹袭,夏季又能利用东南风或西南风作为主导风进行自然通风;鸡舍中梁高2.8米,前沿墙高2.2米,门高1.8米,窗高1.2米,宽1米,南侧墙每个窗下必须留有30厘米的方形进气孔,并在相对应的中梁处留有直径25厘米的出气孔。最好在鸡舍北面墙壁外侧加层保温板,也可直接用质量好的塑钢保温板建造。
但任何产业发展与资源的利用必须互利双赢。首先养殖密度要合理,不能超过养殖容量。一般放养密度应遵循宜稀不宜密的原则,每亩林地放养150~250只。密度过大,草、虫等饵料不足,增加精饲料喂量而影响到散养鸡肉的风味。当然放养密度太小,林地资源浪费较大,生态效益不够明显。对于放养的群体规模一般以每群1000~1 500只为宜,必须采取全进全出制的饲养模式,绝不能大小混养或不同批混养。
散鸡提高产蛋率方法
相信所有的养殖户都希望提高产蛋率,有很多的养殖户抱怨不怎么下蛋,或者说下的蛋蛋壳比较薄,其实这里面很大的一个原因就是营养不够,那怎么做呢?我们可以在下午的时候给鸡吃一些含蛋白高的食物,比如小麦,豆饼,玉米等,也可以吃一些提高产蛋率的饲料,这都是可以的;再一个就是要补充钙,之所以蛋壳很薄,很大的原因就是缺钙,可以在食物中添加滑石粉,滑石粉里面主要的成分就是碳酸钙,可以很好的补充钙元素。
散鸡提高生长速度方法
鸡生长越快对于养殖户来说是最希望的,那么怎么来提高它的生长速度呢?散养鸡相对来说会长的慢些,主要原因就是受食物的影响,我们可以饲养一些蚯蚓,青蛙,甚至抓一些虫子给鸡吃,这样就可以提高鸡的生长速度,当然了也可以喂食鸡饲料,这都可以促进鸡的生长。
散鸡的食物
散养鸡的食物也可以是谷子、玉米、菜叶子、番薯等,这些都是鸡喜欢吃的,我们不能完全放养,不喂食物,这是错误的理解,还是要喂一些其他的食物,这样才能满足鸡生长需要。
散鸡的放养季节
一般选择在阳春三月至深秋十月,雏鸡脱温后放在林地内散养,鸡群能够采食到嫩草、虫、蚁等充足的生态饲料,晚上鸡群赶回舍后可以适当补饲,以补充放养时期饲料的不足。冬季和春寒时节要根据天气情况适当放养,大多时间应以舍养为主,喂给足量营养丰富的饲料。
放养鸡管理虽然粗放,但一定要建立严格的制度。调教鸡群能够定时定点归巢,如遇到天气突变、天下大雨、或起大风前应该及时将鸡群赶回,防止鸡只受凉受寒而诱发感冒、拉稀等疫病。定期搞好林地粪便清理和消毒,对于疫苗瓶、病死鸡绝不能随意丢弃,必须采取深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理措施。严格按照科学的免疫程序,做好鸡群禽流感、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法氏囊免疫,散养鸡群寄生虫感染普遍严重,如鸡羽虱、异刺线虫、膝螨、蛔虫等感染率很高,坚持每月必须驱虫一次。
散鸡的管理
畜牧部门要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鼓励民营和社会资本投入林下养鸡产业,扶持本地养殖大户发展成为龙头企业或合作社。在认真履行好圈舍设计、信息咨询、培训指导、疫苗供应等技术服务的基础上,必须加强监督管理。要求养殖户按行业的生产、管理标准开展生产经营。建立质量备案追溯制度,健全兽药饲料使用记录,严禁使用违禁兽药或饲料,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实行出栏肉鸡健康承诺保证制度。
篇8:散尾竹的养殖方法
散尾竹的养殖方法
上盆用的基质
可以选用下面的一种: 菜园土:炉渣 =3:1;或者园土:中粗河沙:锯末(茹渣) =4:1: 2;或者水稻土、塘泥、腐叶土中的一种。上完盆后浇一次透水,并放在遮荫环境养护一周。小苗移栽时,先挖好种植穴,在种植穴底部撒上一层有机肥料作为底肥(基肥),厚度约为 4 ~ 6公分,再覆上一层土并放入苗木,以把肥料与根系分开,避免烧根。放入苗木后,回填土壤,把根系覆盖住,并用脚把土壤踩实,浇一次透水。
湿度管理
喜欢湿润的气候环境,要求生长环境的空气相对温度在 70 ~ 80% ,空气相对湿度过低,会使叶尖干枯。
温度管理
由于它原产于热带地区,喜欢高温环境,对冬季的温度的要求很严,当低于 10 ℃时生长缓慢,开始进入半休眠或休眠状态;当 低于 5 ℃时就不能安全越冬;在夏季,当温度高达 35 ℃ 以上时也能忍受,但生长会暂时受到阻碍。最适宜的生长温度为 18~30℃。
光照管理
对光线要求不严,喜欢阳光充足,也耐半荫,但光照充足时生长得更好。
肥水管理
对于盆栽的植株,除了在上盆时添加有机肥料外,在平时的养护过程中,还要进行适当地肥水管理。
春、夏、秋三季 这三个季节是它的生长旺季,肥水管理按照“花宝”――清水――“花宝”――清水顺序循环,间隔周期大约为 1 ~ 4天,晴天或高温期间隔周期短些,阴雨天或低温期间隔周期长些或者不浇。冬季,在冬季休眠期,主要是做好控肥控水工作,肥水管理按照“花宝”――清水――清水――“花宝”――清水――清水顺序循环,间隔周期大约为3 ~ 7 天,晴天或高温期间隔周期短些,阴雨天或低温期间隔周期长些或者不浇。对于地栽的植株,春夏两季根据干旱情况,施用 2 ~ 4 次肥水:先在根颈部以外 30 ~ 100分开一圈小沟(植株越大,则离根颈部越远),沟宽、深都为 20 公分。沟内撒进 25 ~ 50 斤有机肥,或者 1 ~ 5两颗粒复合肥(化肥),然后浇上透水。入冬以后开春以前,照上述方法再施肥一次,但不用浇水。
散尾竹常见病虫害与防治方法
1.根腐病
(1)症状特征:植株感病之初,表现为抽梢少、细弱,叶小而色淡,树势差。重时叶片脱落,呈现典型的输导组织病症,最后全株萎蔫死亡。初期症状不明显,不易发现,等到植株表现生长不良及盆土、茎基部长出子实体后就能确认。该菌可以腐生,但以寄生为主。以菌丝和菌素在寄主病残组织上越冬。条件适宜时菌丝借病、健根接触,从根茎、大根、侧根的伤口处侵入,继而向邻近组织蔓延扩展。花田、盆土排水不畅,湿气滞留时,发病严重。
(2)防治方法
①散尾葵是耐阴、喜温暖潮湿的热带植物,养护条件应满足这些要求。此外,夏季应遮阳,冬季保证温度10℃以上,并多给光照。春至夏末每月喷施1次稀薄液肥或0.1%浓度的化肥。促进植株生长强健。
②分株时用利剪分开植株,并涂木炭粉或硫磺粉消毒伤口,后再上盆栽植。盆土用不含病残体组织的新土。
③发病初期,浇灌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500倍液或20%甲基立枯磷乳油1000倍液。 2.叶枯病
(1)症状特征:病斑生于叶缘或叶面,形状不规则,中央灰白色,边缘褐色至深褐色,病健交界明显。病斑上的细小黑点即病菌分生孢子器。病菌借气流、淋水或雨水传播。夏天、秋雨天多发病重。北方多发生于湿度大、温度高的棚室内。
(2)防治方法:发现病叶及时剪除。发病初期喷施40%百菌清(达科宁)悬浮剂600倍液或喷50%甲基硫菌灵.硫磺悬浮剂800倍液、50%百硫磺悬浮剂500倍液。
散尾竹生长习性
喜温暖湿润、半阴且通风良好的环境,不耐寒,较耐阴,畏烈日,适宜生长在疏松、排水良好、富含腐殖质的土壤,越冬最低温要在10℃以上。原产地可高达3~8m。生长季节必须保持盆土湿润和植株周围的空气湿度;散尾葵怕冷,耐寒力弱,在中国北方地区室外培养的一般于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入室,须放在阳光充足处,越冬期室温白天23℃至25℃,夜间维持15℃,至少需保持8℃以上,否则会受冻害,造成冬春季死亡;在越冬期还须注意经常擦洗叶面或向叶面少量喷水,保持叶面清洁。
[散尾竹的养殖方法]
篇9:散尾的养殖方法和注意事项
土壤
培养土一定要排水良好,最好使用有机质含量较多的土壤。盆栽可用腐殖土或泥炭土加1/3的河沙或珍珠岩加少量基肥配制成培养土。
施肥
栽时要埋得稍深些,以利新芽吸收肥料,旺盛生长的5-6月,每1-2周施肥水1次。肥料以迟效性复合肥为好;深秋后停止施肥。
缺氮症
叶片颜色由均匀的浓绿褪为黄色,植株生长速度变缓。防治方法是增施氮肥,根据情况通过根施或叶面喷施0.4%尿素2-3次即可。
缺钾症
老叶由绿色褪成古铜色或橙色,甚至出现叶片卷曲,但叶柄仍然保持正常生长,随着缺钾素加剧,整个树冠都褪色,植株生长受阻甚至死亡。防治方法是土施硫酸钾,按1.5-3.6千克/株用量,在1年中分4次施下,另外加入0.5-1.8千克硫酸镁,以做到平衡施肥,防止缺镁症的发生。
浇水
浇水应把握“干透湿透”的原则,生长期注意及时浇水,保持盆土湿润,夏季生长旺盛时一天要浇2次水;深秋后及阴雨天控制浇水。
空气湿度
需经常保持植株周围较高的空气湿度。夏季还应常向叶面、地面喷水,以增加空气湿度。冬季应保持叶面清洁,可经常向叶面少最喷水或擦洗叶面。
温度、光照
散尾葵生长适温为25-35℃。耐寒力弱,对低温十分敏感,越冬温度应在10℃以上,若低于5℃,植株必定受害。北方散尾葵冬春死亡的主要原因是温度过低。夏天应遮去50%的阳光,最忌烈日直射,即使短时间曝晒也会引起叶片焦黄,很难恢复。在室内要放在光线明亮的地方,过于阴暗对散尾葵生长不利。冬天可置于光照良好的地方。
病虫防治
在春季到来时,由于通风不畅可能有白粉虱危害,可用加德士敌死虫200倍液喷雾防治,叶片及根部都要喷到。如果能经常保持良好的通风,散尾葵就不容易发生白粉虱。如环境干燥又通风不良,还会发生红蜘蛛危害,可用速螨酮20%可湿性粉剂3000-5000倍稀释液喷雾防治。
散尾葵繁殖方法
播种法
播种繁殖所用种子多系国外进口,国内很难采到成熟的种子。播种常用盆播,覆土厚为种子的1倍,保持盆土湿润,幼苗高8-10厘米时,即可分栽。
分株法
一般于春季结合换盆进行。选分蘖多的植株,去掉部分旧培养土,用利刀从基部连接处将其分割成2至数丛;每丛不宜太小,须有2-3株,并保留好根系,否则分株后生长缓慢,且影响观赏。分栽后置较高温度环境,经常喷水,以利恢复生长。
篇10:散尾的养殖方法和注意事项
湿度管理
散尾葵喜欢湿润的气候环境,要求生长环境的空气相对温度在70~80% ,空气相对湿度过低,会使叶尖干枯。
温度管理
由于散尾葵原产于热带地区,喜欢高温环境,对冬季的温度的要求很严,当低于10℃时生长缓慢,开始进入半休眠或休眠状态;当低于5℃时就不能安全越冬;在夏季,当温度高达35℃以上时也能忍受,但生长会暂时受到阻碍。最适宜的生长温度为18~30℃。
光照管理
散尾葵对光线要求不严,喜欢阳光充足,也耐半荫,但光照充足时生长得更好。
肥水管理
散尾葵对于盆栽的植株,除了在上盆时添加有机肥料外,在平时的养护过程中,还要进行适当地肥水管理。
修剪
冬季修剪,在冬季植株进入休眠或半休眠期,要把瘦弱、病虫、枯死、过密等枝条剪掉。
换盆
散尾葵的作用
散尾葵的作用一:观赏
散尾葵叶羽状披针形,先端柔软,姿态潇洒优美,性耐阴,放在明亮的室内可长时间地陈设观赏,在较暗的环境也可连续摆放4-6周,是深受欢迎的高档观赏植物,观赏价值比较高。
散尾葵的作用二:去除有害物质
散尾葵是小型的棕榈植物,可以抗二氧化硫、HF、汞蒸气等有害气体,对氯、硫的吸收能力强。家居装修后室内会存在不同程度的室内污染,摆放几盆绿植吸收这些污染物作为养料,放出新鲜的氧气。在家居中摆放散尾葵,能够有效去除空气中的苯、三氯乙烯、甲醛等有挥发性的有害物质。
散尾葵的作用三:家居风格搭配
散尾葵是华丽风格的最佳搭档,它拥有华美秀丽的外表和耐阴的优秀内涵。美式风格和法式风格家居的最佳搭档非散尾葵莫属了,散尾葵透出的那种慵懒的气息,与繁缛的美式和法式风格装饰搭配得完美无瑕。
当然,散尾葵作为一种高雅和抗污能力较强的植物,放在家居财位是再合适不过的,放在家中财位有助于纳财。
散尾葵的作用四:提高空气湿度
散尾葵具有蒸发水气的功能,如果在家居种植一棵散尾葵,能够将室内的湿度保持在40%~60%,特别是冬季,室内湿度较低时,能有效提高室内湿度,是家中天然的加湿器。
散尾葵的作用五:药用
散尾葵还可以入药,有收敛止血的功效,可以主治吐血咯血、便血、崩漏等。
散尾葵可搭配观赏,美化环境,也能净化环境、空气等,还可以入药,用途也比较多,对于家居布置也是比较好的一款植物,实在是布置居室的首选植物之一。还等什么,来上一盆!
散尾的换盆方法
散尾葵换盆的大致步骤就是取出植物,更换盆土,重新上盆,上盆后养护。
取出植物的时候,可以用手轻轻的敲打花盆的四周,这样根部就会受到震荡,与花盆分离。将花盆倒过来,用手轻轻拿住植物,然后敲打花盆的底部,植株就可以出来了。
取出植株后,要重新准备盆土,选择大小合适的花盆,然在花盆的底部放上瓦片来促进排水,然后加上陶粒等作为滤水层,在依次放上肥料和土壤。土壤先放上一部分,然后将植株的根部放进去,注意根系要伸展好,再继续填土即可。填土之后,要浇一次透水。
需要注意,散尾葵多会结合换盆来进行分株繁殖。分株比较简单,主要是在4月份左右进行的。
每隔2-3年于早春换盆1次,老株可隔3-4年换盆1次。换盆后,应放置在半阴而空气湿度较高的地方,还需及时剪除枯黄枝叶。
篇11:安全标准化评审员管理制度
安全标准化评审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有效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规范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推动和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本办法。
(二)企业应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持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本办法适用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工作。
(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制定,企业依照相关行业评定标准进行创建。
(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三级企业,其中一级为最高。
达标等级具体要求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分别确定。
(六)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二级企业的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三级企业由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经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也可以授权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
海洋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告,证书、牌匾由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发放。
(七)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可按照《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开展创建,其公告和证书、牌匾的发放(证书样式见附件5,牌匾式样见附件6),也可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办法,开展创建。鼓励地方根据实际,制定小微企业创建的相关标准。
(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企业自主创建为主,程序包括自评、申请、评审、公告、颁发证书和牌匾。企业在完成自评后,实行自愿申请评审。
(九)企业应通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网上注册、提交自评报告等工作。
二、企业自评
(一)企业应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成立由其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自评工作组,对照相应评定标准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网上提交。
(二)企业应每年进行1次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网上提交。
(三)每年自评报告应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
三、评审程序
(一)申请。
1、企业自愿申请的原则。申请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的企业,在上报自评报告的同时,提出评审申请。
2、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设立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已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2)申请评审之日的.前1年内,无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行业评定标准要求高于本条款的,按照行业评定标准执行;低于本条款要求的,按照本条款执行。
3、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行业内处于领先位置,原则上控制在本行业企业总数的1%以内;
(2)建立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自查自改自报,达到一类水平;
(3)建立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预测预控体系;
(4)建立并有效运行国际通行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健康事故调查统计分析方法;
(5)相关行业规定的其他要求;
(6)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推荐意见。
(二)评审。
1、评审组织单位收到企业评审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查工作。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相应的评审单位进行评审;不符合申请要求的,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
2、评审单位收到评审通知后,应按照有关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评审。评审完成后,将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报评审组织单位审核。
3、评审结果未达到企业申请等级的,申请企业可在进一步整改完善后重新申请评审,或根据评审实际达到的等级重新提出申请。
4、评审工作应在收到评审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不含企业整改时间)。
(三)公告。
1、评审组织单位接到评审单位提交的评审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报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评审组织单位应退回评审单位并说明理由。
2、相应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后,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予以公告,同时抄送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资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银监局;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书面通知评审组织单位,并说明理由。
(四)证书和牌匾。
1、经公告的企业,由相应的评审组织单位颁发相应等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有效期为3年。
2、证书和牌匾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监制,统一编号(证书样式见附件3,牌匾式样见附件4)。
(五)撤销。
1、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公告单位公告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等级:
(1)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申请材料不真实的;
(2)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3)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
2、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自撤销之日起满1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评审。
3、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应向原发证单位交回证书、牌匾。
(六)期满复评。
1、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企业,3年有效期届满后,可自愿申请复评,换发证书、牌匾。
2、满足以下条件,期满后可直接换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牌匾:
(1)按照规定每年提交自评报告并在企业内部公示;
(2)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一级企业应达到一类水平,二级企业应达到二类及以上水平,三级企业应达到三类及以上水平,实施自查自改自报;
(3)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4)安全监管部门在周期性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工作中,未发现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突出问题或者重大隐患;
(5)未改建、扩建或者迁移生产经营、储存场所,未扩大生产经营许可范围。
3、一、二级企业申请期满复评时,如果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已经修订,应重新申请评审。
4、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提升达到高等级标准化企业要求的,可以自愿向相应等级评审组织单位提出申请评审。
四、监督管理
(一)评审机构和人员。
1、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构一般应包括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由一定数量的评审人员参与日常工作。
2、评审组织单位应具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设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对评审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对评审单位的现场评审工作进行抽查;承担评审人员培训、考核与管理等工作。应定期开展对评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评审能力和水平。
评审组织单位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应参照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类似业务收费标准规范评审单位评审收费。
3、评审单位是指由安全监管部门考核确定、具体承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应配备满足各评定标准评审工作需要的评审人员,保证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准确性。
4、评审人员包括评审单位的评审员和聘请的评审专家,按评定标准参加相关专业领域的评审工作,对其作出的文件审查和现场评审结论负责。
5、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评审人员要按照“服务企业、公正自律、确保质量、力求实效”的原则开展工作。
6、一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基本条件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按照行业分别确定;二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基本条件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确定;三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基本条件由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确定。
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基本条件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
(二)监督管理部门。
1、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监督企业将着力点放在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用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和提高安全管理能力上,注重实效,严防走过场、走形式。
2、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效果,作为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实施差异化的管理,将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要求的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规范对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的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其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相关工作;对于在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的评审单位,一律取消评审单位资格;对于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评审单位法人和评审人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
篇12:食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加工经营活动。《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信息公示栏”、《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悬挂在场内醒目位臵。
二、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食品安全。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培训档案,增强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诚信意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三、设臵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档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程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臵预案。
四、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后方能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从业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上岗。
五、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记录查验制度,供应商资质审查合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登记详细、索证索票齐全、验收合格、台账记录登记完整。
六、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做好防鼠、防蝇、防尘、防虫等防护措施。
七、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把食品采购关、加工关,供餐关。按规定进行试尝、留样并详细填写试尝、留样登记表,学生集体供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购买直接入口食品;不得加工来源不明、掺假掺杂、腐败变质、过期的食品及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不得加工凉菜;不得使用亚硝酸盐。
八、按规定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按规定处理餐厨废弃物,并详细填写食品添加剂进货、使用台账、餐厨废弃物处臵台账(登记表)。
九、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餐具、饮具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对人体无毒、无害。
十、加工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一、积极配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的食品安全要求和整改意见。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一、学校食堂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5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考核成绩合格的,由考核部门发给培训合格证明。培训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食品安全管理员持有效合格的培训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配合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负责向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本单位食品安全情况(包括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专项整治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和食品安全信息)和违法行为,并研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按时参加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培训。
五、定期组织对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负责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和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落实“五病”患者调离相关岗位。
六、负责本单位场所环境卫生、食品加工过程、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的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七、对本单位食品采购、查验以及台账记录及食品添加剂的采购、贮存、使用管理进行严格检查并做好记录,做好餐厨废弃物的处臵管理及登记工作。
八、建立本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健康检查
1、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简称“五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调离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并详细填写调离记录。
4、学校食堂应每天进行晨检工作,详细填写从业人员晨检登记表,如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建立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二、个人卫生
1、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手套、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涂指甲油,佩带饰物。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洗工作衣帽。
2、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清洗、消毒双手。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3、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不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加工工具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随处乱放。不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用手抓取直接入口的食品,厨师不用加工工具直接尝味。
篇13:食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三、餐饮服务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四、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梳整齐后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便乱放。
五、严格按规范洗手,从业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操作。
六、工作人员不得留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如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七、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各种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加强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八、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九、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十、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二、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八、如本单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负责人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三、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食品经营过程从食品采购、运输、验收、贮存、销售各环节以及现场加工食品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卫生要求和管理准则。
一、食品经营卫生管理要求食品经营者应保证经营环境、设施设备、人员满足食品经营卫生要求。食品经营者应对所经营食品安全进行承诺。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经营卫生管理。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经营单位应建立与食品经营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
二、采购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应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案。采购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QS 标志。
三、运输应建立食品运输制度。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运输包装材料或容器应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有毒有害物质,达到相关食品卫生标准要求,且应具有一定的保护性,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能够避免内部食品受到机械或其他损伤。散装的食品应该具备符合安全卫生和运输要求的独立外包装。冷藏食品的运输可采用冷藏车、保温车、冷藏列车、冷藏船、冷藏集装箱等运输工具。一般情况下,允许冷藏温度接近的多种食品拼箱装运.应查验索取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明及认证证书,并备案。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货证不符的应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应检查标识是否清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应存放。
四、销售应建立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销售人员在食品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规模相适应的销售场所。营业场所应布局合理,与生活等区域分开。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施设备。食品销售有温度要求的应配备销售冷冻食品必备的冷藏库(柜)、冷冻(库)柜等设施设备。销售场所应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和消毒的设施设备。照明设备安装在食品的正上方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与食品表面接触的设备与用具,应无毒、无害或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质制造。销售场所应进行定期卫生检查和清洁,冷藏、冷冻库(柜)应当定期维护保养、清洗、清除异味,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销售冷藏、冷冻食品应按食品标签明示的温度进行控制,超出温度、湿度规定应及时采取措施。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的食品应分类上架摆放或垫离,不应落地码放。上架销售的食品必须严格控制在保质期内,做到先进先出,并为消费者预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应延长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不应拆封后重新包装或散装销售。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应以破坏性方式处理销毁,并记录。应建立食品销售台账,记录销售食品的基本情况。
五、设备与工具卫生要求加工用设备和工具的构造应有利于保证食品卫生、易于清洗消毒、易于检查,避免因构造原因造成润滑油、金属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质滞留于设备和工具中。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设备内部角落部位应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积。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原料加工中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四、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三、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四、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 1-2 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五、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推荐的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计划见附件 5),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六、应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七、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八、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九、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十、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十一、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十二、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十三、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十四、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五、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严禁采购下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十一)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
(十二)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二、检查预包装食品包装的标签是否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三、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禁止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采购的不合格食品。
四、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货采用计算机管理,须建立电子台帐。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内容,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票据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六、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有专门的食品库房储存食品,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食品贮存场所应当防止食品污染,有良好的防潮、防火、防鼠、防虫、防尘等设施。库房内的温度、湿度应符合原辅材料、成品及其他物品的存放要求。食品与非食品、原料与成品、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应分开贮存,整齐放置,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存放隔墙、离地距离均应在 10 厘米以上。
五、建立入、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各类食品要按品种分开存放。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六、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七、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 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八、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九、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十、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七、废弃物处置制度
为防止“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保障公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建立本制度:
一、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经营协议。
二、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三、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四、禁止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五、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六、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七、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八、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
九、发现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应第一时间向当地餐饮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举报。
十、单位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八、食品退市和召回制度
为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必须认真做好上柜及仓储食品的经常性检查,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立即撤下柜台或清除出库,停止销售:
1.已经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经法定检测机构和行政执法机关检测为不合格的食品;
3.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4.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食品和发现其生产加工的原料、辅助材料、添加剂为不合格产品或违反国家禁令或其生产工艺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
二.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食品,必须依据销售台帐立即召回,并及时向工商部门报告和退还货款或进行赔偿。
三.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在发现后一个小时内营业场所公示,并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示,通知购货人立即停止销售、使用,负责将该批产品召回并销毁。
四.不合格食品一经退市或召回,不得再次投入市场。
九、食品安全承诺书
十、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是指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剂。
二、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供货单位等。并将食品添加剂保管人、食品添加剂使用人、产品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名称、功能、最大使用量明示在公示牌上。
三、公示的基本信息要与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符,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换公示信息。
四、采购的食品添加剂要专店采购、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称量、专人负责,并按照有效期使用。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
五、公示栏应悬挂在经营单位明显位置,便于公众了解相关信息。
十一、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对照执行)
为了加强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人体健康和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物品的现象。
二、不得以掩盖食品腐烂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餐饮单位加工经营食品为现制现售模式的,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必须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三、必须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有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的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具体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条的规定。
四、购入食品添加剂时,须索证索票,索取生产许可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登记台账,详细记录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使用方法、数量等内容。
五、餐饮单位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
六、严禁违法使用硼酸、硼砂、罂su壳、罂su粉、废弃食用油脂、工业石蜡等一切非食用物质;严禁超范围、超量使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七、油条、糕点、面食等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铝膨松剂,应严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铝含量超标;应首选使用不含铝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糕点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钠等防腐剂。
八、餐饮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使用食品添加剂应配备专用称量工具,严格按限量标准使用,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有使用记录。存放食品添加剂,专柜必须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并做到“五专”制度(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不得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九、定期检查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食品添加剂应少进勤进,先进先出,避免过量库存和过期。对已使用或库存的食品添加剂应每月检查一次,过期的食品添加剂应及时处理。
十、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二、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四、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
五、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药物泡、清水冲、保洁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六、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七、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营业执照、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监督合格证复印件、产品消毒合格证明;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九、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处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十、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十一、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检查记录。
篇14:食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三、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45、15课时。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5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考核成绩合格的,由考核部门发给培训合格证明。培训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食品安全管理员持有效合格的培训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五、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六、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七、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存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以备查验。
预防食物中毒制度
一、学校食堂应依法遵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臵预案,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二、禁止超出许可范围和超出供餐能力供餐。
三、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禁止使用亚硝酸盐。
四、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后方能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从业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上岗。
五、禁止加工出售凉菜。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加工、存放。
六、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苍蝇、蟑螂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七、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记录查验制度,供应商资质审查合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登记详细、索证索票齐全、验收合格、台账记录登记完整。
八、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九、禁止使用毒蘑菇、发芽马铃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加工豆浆等高风险食品,应按要求煮熟焖透。
十、食品仓库、加工间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非本单位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场所。
篇15:乡镇疫情网格员管理制度
近日,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发挥网格化管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烟台市牟平区莒格庄镇以“实施精准摸排、构建防控体系、压紧靠实责任、坚决战胜疫情”为目标,积极发挥村级、工作片、镇级三级联动运行体系。
村级入户摸排:每村按照一村一大网格,50户一小格进行防疫网格化管理。包村干部建立村防疫网格工作群,村各网格员进群,共计118个村级网格员。所有网格员每天对所包户开展至少两次摸排,填写《网格员疫情防控日志》,并将市外省内和省外返回人员分类别报备,同步在群里上传健康码和14天行程码截屏等。工作片汇总上报:工作片片长建立工作片防疫网格工作群,工作片各村网格员进群,由片长管理该工作群,每天包村干部汇总各村网格员上报的返回人员信息,在工作片防疫网格员工作群里上报,各村网格员也可以在该群里再核实自己上报的信息是否正确。镇级分类建档:镇防疫办建立莒格庄镇防疫网格工作群,各包村干部和31个村网格员进群。片长整理整个工作片摸排信息,填写《莒格庄镇外来人员登记表》,在莒格庄镇防疫网格员群里上报。三个工作片上报信息后,由防疫办工作人员逐一核实,再次电话核实,落实政策后,形成镇级表格上报区指挥部。
除了村、片、镇三级网格外,莒格庄将驻地100多家商户分割为4个小组,每个组由一位两委任组长,负责组织各组员对商户开展防疫知识宣传、表簿册创建、防疫物资配备、消毒液配比培训、外来人员摸排等工作,已先后开展多轮工作。
通过村、片、镇三级+驻地商超四小组网格员管理制度,让这些网格力量活跃在全镇疫情防控的第一线,穿梭于大街小巷、家家户户,既宣传相关疫病防范知识又摸排到相关数据信息,并可以保证将最新的返乡人员信息数据上报至每一个网格体系, 宣传普及到位、追踪管理到位、阻断传播到位。
篇16:乡镇疫情网格员管理制度
xx镇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会议通知要求,因地制宜,定制度,定范围,定职责,让网格化管理工作更高效。
一是定制度。
召开党政班子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区委组织部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网格化管理工作,专题会议讨论制定了《xx镇网格化管理指导意见》,成立了以党政双职为总负责人的一级网格组织,实现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管理的制度化,体现了党政双职在疫情防控面前的靠前指挥,靠前部署。
二是定范围。
明确规定每个网格不能超过20户的划分标准,每名农村两委干部至少分包一个网格,每名科级领导干部至少分包一个村庄、一个小区,全镇共划分一级网格一个、二级网格x个,三级网格xx个。全镇xx个建制村、xx个小区,共划分网格xx个,设网格员xx名。
三是定职责。
明确了村书记、包村干部为网格化第一责任人,制定了包括居民建档立卡、人员摸排、防控工作宣传等五项管理员主要工作职责,并印制成《xx镇网格成员工作职责明白纸》下发给每名网格管理员。xx个网格区逐户逐层建立树状示意图与管理员工作职责共同张贴在村级检查点。
四是亮身份。
制定网格员公示牌,在每个网格区域的醒目位置、网格员家门口公开网格员信息、服务电话、公示便民服务信息,方便群众办事,网格员利用“微信”平台,逐层上报汇总网格内人员身体、生活等各类信息,网格化不仅实现了疫情“群防群控、严防严控”,更对全镇群众生产生活等物资需求有了宏观了解,便于宏观调控,科学防控。
篇17:乡镇疫情网格员管理制度
目前,南村镇全员核酸筛查工作基本完成。在这个过程中,全镇团结一心、全力以赴做好全员核酸检测任务。除了镇党员干部、医务人员和志愿者们的无私奉献,还有这样一支队伍,默默守护着南村人的健康,他们就是——网格员。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南村镇网格员深入出租屋、 商铺企业、工厂宿舍开展防控疫情安全宣传,协助开展全员核酸检 测工作。
请佩戴好口罩,注意通风,要勤洗手,做好自身防护!”这是近日来网格员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各村(社区)网格员根据出租屋来穗人员的生活特点,调整时间安排“夜查行动”,深入到出租屋采集、核对人员信息,同时对居住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宣传。
响应《关于加强经营性商业场所管控的通告(第8 号)》要求, 各村(社区)网格员速度落实对餐饮单位堂食暂停的工作通知,向商户店主认真细致解读有关规定。与此同时,网格员利用屋主、二手房东、社区居民生活微信群转发最新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让居民群众及时掌握最新的疫情消息,合理安排工作与生活。对不按照防疫工作要求,继续开展学生儿童托管机构,培训线下教学的情况,网格员迅速上报并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关停处理,保证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三人小组”上门服务,进行核酸检测工作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网格员与村(社区)辅警或村(社区)工作人员、医护人员组成“三人小组”上门开展对重点人员的查核、测温、核酸检测工作,让重点人员及时了解自身情况。开展对符合医学条件的居家隔离人员进行“技防手段”监管,到居住地址安装门磁,张贴温馨告示,并且留下联系方式供居家隔离群众突发所需。网格员协助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密切接触者进行安全转接,第一时间让密切接触者得到有效隔离。
为做好全员核酸检测的工作准备,网格员与村(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参与到核酸检测点的场地布置、信息预告等方面中,让居民足不出户就能了解各个核酸检测点的安排情况,提前预约登记,有序、错峰检测核酸,避免人员聚集,加快了核酸检测效率。网格员经过医护人员专业课程培训后,与医护人员一起在全镇30个核酸检测点开展核酸采集工作。近期,南村镇网格员共出动工作力量860人次, 走访出租屋6250套、商铺和企业1100套,线上线下宣传疫情防控知识3万余人。
篇18:乡镇疫情网格员管理制度
基层社区治理关乎群众的安居乐业,关系政党的执政基础,关涉社会的长治久安,可谓牵一发动全身。当前,新形势下的基层社区治理面临很多新的挑战:比如基层社区人口流动性强,管理难度大;又如居民治理参与积极性低,多方协调难。因此,必须创新管理,推进社区管理网格化,贯彻社会共治的理念,增强社区治理实效性。
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需要坚持完善机制。机制的建设和完善,是保障落实的关键,是统筹协调的前提。而网格化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覆盖范围广、工作任务重、操作要求高,需要制定完善机制保障治理稳步推进。总结试点经验,吸取失败教训,完善管理机制,制定运行机制,实现社区网格化全覆盖。
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需要密切联系群众。人民群众是社区治理的主要对象,也是社区治理的参与主体,必须坚持察民情、晓民声、知民意、聚民智、解民困,以群众力量推进网格化管理。制定联系群众制度,结合社区治理举措,以党建引领基层社区治理,以平台建设推动基层社区建设。加强社区基层治理,推进网格建设管理,必须建立完善联系群众制度,增加沟通机会,搭建交流平台,了解群众需求,倾听百姓心声,吸收人民意见,以人民的幸福感、归属感、安全感作为社区治理的奋斗目标。
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需要引入互联网思维。当前,由于互联网能够打破时间局限,打破空间约束,为推进基层社区治理、强化网格管理带来新契机,不少地区的网格管理纷纷拥抱互联网,并在其中不断下功夫、求突破。以“互联网+政务”为手段,深化社区建设网格化,推进基层治理标准化,提高社区管理精细度,构建起党建引领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社会治理的新格局。与时俱进是顺应时代潮流、把握现实机遇的不二之选。面对层出不穷的治理难题,面对层出叠见的管理困境,必须主动发挥网络作用,密切社区多方沟通交流,推动社区治理稳步发展。
因此,在推行网格化管理过程中,不仅要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吸取教训;更要转变领导方式,强化机制建设,从制度上促使治理持续规范、持续进步,最终保障网格化的贯彻落实。
篇19:乡镇疫情网格员管理制度
1、负责联络本网格内居住的党员开展活动和学习,积极向本网格内居民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时传达布置社区党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收集并反馈本网格内党员表现情况、存在问题、党员意见和建议等信息。
2、了解和掌握本网格内的人口、家庭、单位基本情况。
3、负责本网格居民与社区居委会之间的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及时反映居民的诉求和愿望,积极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4、带领本网格居民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服务,配合做好民政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保障、老年人、残疾人、计划生育、维稳与矛盾纠纷调解等各项社区服务工作。
5、积极组织本网格居民参加社区开展的文明创建活动、文体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等,参与和谐社区建设。
篇20:库管员的管理制度
1、必须真实反映本酒店经营所需的各种物质的进、销、存情况,为财务提供原始、真实、准确的营业成本资料,必须对库存物质的安全、完整负责。
2、库管员应与采购员、各挡厨师长、吧台密切配合,保持合理的库存量,严禁缺货现象出现。
3、库管员验收货物时,应与采购员等一起对货物质量和数量进行检查,按有关规定对货物组织入库验收。
4、库管员有权拒收变质、过期、假货等伪劣物质入库,对于水发货、菜类等可根据实际情况扣除一定比例的水分杂质。
5、验收合格的物品,据实填写入库单,入库单经库管员、采购员、供货商签字生效,出库需填写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单,经办人、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出库。出、入库单应及时上报财务部门。
6、不得虚开、补开、漏开入库单、不得单联填写入库单,必须整联复写,违者重罚或者辞退。
7、货物入库后、库管应按类别、品质特征、进货时间批次,分类存放,并填写标签。
8、发出存货应按先后顺序发货,随时对存货进行检查,对应工作失职造成的变质、失效、霉烂等损失,库管员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损耗由库管员报财务,财务上报总经理审核后,凭回执方可销帐。
9、库管员根据正确无误的入、出库单,随时登记库房明细帐,做到数字清晰、名称、规格齐全。
10、库管每月对库内的商品盘存、做到内容完整,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11、对滞销或质量不佳、过期的干货、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等实行退货时,应开具红字“入库单”,并由经办人、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上帐。
12、所有入库、出库、盘存表等相关凭证按月装订,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以备后查。
13、库房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相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入库。
14、仓库不得代人保管物品,更不准擅自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和部门的物品进仓。
15、认真做好安全工作,定期检查放火设施,库内除照明用电外,不准使用任何电器设备,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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