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药房规章的制度,本文共1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大家分享。

篇1: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一、药剂师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二、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生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三、药房人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蛀霉烂变质。
四、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需单包注明。对需临时炮制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五、配方所用医疗用毒性中药饮片和二类特殊药品按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六、每天配方前必须校对衡器,配方完毕整理营业场所,保持柜橱内外清洁,无杂。
七、处方调配需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发药人及核对人均需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八、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九、调剂台及储药瓶等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十、注意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贵重药品人盗,设立消防设备,防止火灾。
篇2: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医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细则>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一章人员管理
一、人员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
二、健康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学习制度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理解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第二章药品管理
一、药品的购进与验收
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贴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二、药品的保管
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药房、药库的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应严密。
在常温(温度为0—30℃)、阴凉(温度不高于20℃)、冷藏(温度为2—10℃)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持续在45—75%之间。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做好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调控并予以记录。
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养护,并做好记录,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三、药品的调配
进行药品调配的人员务必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
调配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务必凭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者乡村医生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非经医师开具处方不得调配药品。
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调配、拆零药品,应当根据临床需要设立独立调配、拆零场所或者专用操作台并定期清洁消毒,持续工作环境卫生整洁;使用的容器和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拆零时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应当做好详细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务必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处方。
四、中药饮片的管理
从事中药饮片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
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配和质量管理,执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
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5%以内。处方管理办法>
五、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处置果断、依法处理的原则。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逐级报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用心配合相关部门查清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原因,如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案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第三章医疗器械管理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者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作记录。
因医疗器械造成的不良反应,按有关规定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并上报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第四章有关档案、记录和凭证管理
1、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制度,并严格执行。
2、相关人员、药品、购药单位等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
3、医师处方按相关规定由专门人员保管。
4、开处方权限及医师签字,经医务科审批后,其处方签字笔迹应在药房备案。
第五章其他
1、工作人员务必具备相关的专业合格资格证书。
2、药房、药库的管理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3、医疗废弃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处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篇3: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1、药剂人员应按时开窗,规范着装,挂牌上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实行首问职责制,做好窗口服务工作。
2、从事调剂工作的务必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3、调剂处方时务必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4、调配处方时,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5、内含法定“特殊药品”的处方调配,应按其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6、药师签名或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处方调配者及核对检查者均需在处方上签字;
7、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上或药袋上,核对无误后交给患者,并进行用法用量交待。
8、专人负责药品领取、保管、统计、报表等工作;应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定期盘存,及时补充药品,重点药品每日统计。
9、药品应分类定位、不得着地堆放,对外包装、药名相似的药品存放有特殊标签标识。每日登记温湿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配发药品应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进行。
10、门诊药房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挪用、随意外借和兑换药品,一经发现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1、工作时间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工作场所内禁止吸烟、会客等,严禁医药代表和非药房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12、建立配方差错登记本及处方差错登记本。如出现差错事故应及时处理。
13、严禁工作人员为销售人员或厂家统计药品用量,一经发现调离岗位并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4、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麻药品柜等。
篇4: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一,调剂人员务必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相和高尚的医药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配方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正式处方或领药单调配发药,非我中心处方不予调配。
二,收方时,对处方资料审查核对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资料不委妥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
三,配方时应按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称量标准,不得估量取药,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配方应细心迅速和准确,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计价配方,核对发药人均需在处方上签名。
四,对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特殊状况,确需退药时,只限有限注射剂和原包装片,丸剂,经医师用红笔开出退方,方可退回。调剂室的分装人员务必详细复核在药袋上写清药名,含量及数量。
五,调剂室的药品及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贮药瓶应保留原包装,并每日检查开零药品批号。
六,对毒药,贵重药品,当日核对,发现问题或错长错短及时核对。
七,药品要定期检查有效期,严防过期失效的现象发生工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和室内卫生,工作时间应持续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有事离岗要请假,不得擅自脱岗。非本室人员不得入内。
篇5: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一、为确保调配工作的正常进行,未经药房人员同意,其他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住院部药房实行交接班制度,按时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务必提前15分钟接班,接班者未到达前,交班人不得离开。二.在处方配方前对其资料、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再配发。调剂人员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越权自作主张用其他药品代用。遇处方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取得联系,待更正后再行配方。
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严禁直接用手接触药物。
四、散剂及胶本剂的重量差异限度、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对毒药、麻药的处方调配,按照“毒、剧、麻限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药品管理和本院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五、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上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或易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务必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当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六、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烧焦、醋制或盐炒等特殊煎药法的药物,务必按照处方要求单独另包和声明清楚。对需由药房人员临时炮炙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要求务必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医用质量。
七、发药时应耐心地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的性质、用途或副作用,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思想顾虑,造成不良后果。
八、调配处方时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发药人要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若发生差错事故,应当立即报告负责人,并立即进行处理。处方按先后秩序配发,急诊处方优先,务必随到随配。
九、药房应在配方场所内为病员带给咨询服务,指导病员合理、安全用药;设置意见簿,公布监督电话,对病员的批评或投诉要及时加以解决。
十、发药务必做到有处方、有发票,严格核对含量和数量,严禁私自收款发药。
篇6: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1)离岗前,检查门窗、电、水火源,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2)易燃、易爆等危险性药品应另设危险品库存放,并按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原则进行分类,单分开隔离存放。以氧化剂配方时应用玻璃、瓷质器皿盛装,不能用纸包装。
(3)存放量的中草药应定期摊开,注意防潮,以防发热自燃。
(4)药店和库内严禁明火和吸烟,电气照明的灯具、开关、线路,不得靠近药架或穿过药品。
(5)化学性能相互抵触或相互产生强烈应的药品,要分开存放。盛放易燃液体的玻璃器皿,应放在药架底部,以免破碎、脱底而起火灾。
(6)药房内的废弃纸盒、纸屑,不要随地乱丢,应集中在金属桶篓内,每日清除。
(7)备有一定防火设备,并经常进行检查,掌握防火常识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篇7: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一、调剂人员务必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相和高尚的医药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配方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正式处方或领药单调配发药,非我中心处方不予调配。
二、收方时,对处方资料审查核对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资料不委妥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
三、配方时应按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称量标准,不得估量取药,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配方应细心迅速和准确,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计价配方,核对发药人均需在处方上签名。
四、对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特殊状况,确需退药时,只限有限注射剂和原包装片,丸剂,经医师用红笔开出退方,方可退回。调剂室的分装人员务必详细复核在药袋上写清药名,含量及数量。
五、调剂室的药品及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贮药瓶应保留原包装,并每日检查开零药品批号。
六、对麻醉,毒药,精神及贵重药品,当日核对,发现问题或错长错短及时核对。
七、药品要定期检查有效期,严防过期失效的现象发生工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和室内卫生,工作时光应持续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光有事离岗要请假,不得擅自脱岗。非本室人员不得入内。
篇8: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1、根据本院医疗需要,编制药品购置计划,经科主任审查,报院长批准后执行。
2、购入、调进或退库的药品,由采购人或经手人根据原始单据填写入库单,会同保管人员,共同对药品数量、质量进行验收,合格无误,方可入库存。验收人员须在单据上签字盖章,以示负责。采购人员凭验收签字后的`发票,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3、应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注意药库室内温度、湿度、通风及光线等,防止虫蛀、鼠咬、发霉、泛油、变色、风化等。药材仓库应定期熏仓。药品应按其性质分类定位存放,标签醒目。库房应保持整洁。每季进行一次清库查点,合理报损,做到帐物相符。
4、毒性药品应严格按有关规定管理。贵重药品应专人专柜加锁保管,严格执行领发手续,及时清点,做到帐物相符。
5、领药时应提前编造领药单,保管员根据库存量填写出库单,并由领药人点数签字,一式三联作出库、记帐、领药凭证。药库不得配发处方。抢救病人急需配发时,应及时补办手续,不得凭处方记帐。
6、凡需加工炮制的药材,由加工炮制人员领出,按要求加工炮制后,重新入库。入库前保管员对数量、质量进行验收,损耗应在规定限度内。
7、药品统计报表应做到正确及时,药品实行数量统计、金额管理。
篇9: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证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生产日期、有效期、销售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薄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帐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阵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何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保健食品储存与养护制度
一、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冷藏储存温度为2—10℃,阴凉、凉暗储存指避光,温度不高于20℃,常温储存温度为0—30℃,相对温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二、保健食品应离好、隔墙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例置;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三、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四、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防晒、温度监测和管理,如温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五、应根据保健食品的流转情况,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售(下架)和处理。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一、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的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业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二、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的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篇10:医院药房规章制度
一、清洁人员按责任区承担所属区域的门窗、过道、楼梯、天花板、垃圾筒、痰盂、厕所、灯具等的清洁工作。
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随时巡视责任区域,及时搞好清洁工作。
三、厕所、楼道、大厅等公共地段,要加强巡视次数,做到无杂物、无死角,保持清洁、干净。
四、及时收集各科室的垃圾,分别归类,按时运送到指定地点。
五、爱护公物,妥善保管、爱护清洁工具、节约使用洗涤用品,禁止将医院财物作为私用。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
城关镇卫生保洁组工作安排
一、责任区划分:
责任区一:一楼门诊负责人:冯爱英;
责任区二:二楼内科负责人:刘桂珍;
责任区三:三楼妇产科负责人:祁荷荣;
责任区四:四楼外科负责人:陈富英;
责任区五:综合办公楼负责人:张足梅。
二、工作安排
1、原则上周一与周二不得安排休息,节日假由组长临时合理安排。
2、工作服等浆洗工作尽量安排在周一与周二。
3、责任区卫生工作有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由各责任区主任负责分配。
4、每月对全院卫生进行一次大扫除,通力协作,保证安全。
5、因维护全院卫生清洁工作需要,保洁人员必需随叫随到,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和怠慢。
篇11:医院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的药房管理,保障药品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其《实施细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药品管理法》、《广东省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档案
1、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建立个人档案,其中包括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
2、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医护人员每年均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3、加强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进行药学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在不断学习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4、加强服务质量管理,药剂人员收到处方之后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疾病类型、年龄、姓名;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用药,对临床诊断;查配伍,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
5、每位药剂人员需层层把关,实行药品库管理和分柜管理,有利于随时对药品进行检查和抽查。
二、药品管理
1、药品的购进与验收
(1)购进的药品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药品以及销售人员的资质,从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生产企业采购药品,并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2)验收人员需逐批验明药品包装、规格、合格证明、说明书、标签和其他标示,遵循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做到票、帐、物相符,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药品不得购进。
2、药品保管
(1)药房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进行保管,编号管理,注意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调控并予以记录,以防止药品过期失效、早蚀、霉坏变质。
(2)工作人员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和养护,并做好记录,加强效期药品的检查使用,对于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及时排除,对于国企、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药品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3)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比如见光易分解的药物要避光保存,低温保存的药品宜置于冰箱。
(4)有关毒、限剧药的保密,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执行。
3、药品调剂
(1)药品调配人员须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一般具体步骤为收方—检查处方—调配处方—包装贴标签——复查处方——发药。
(2)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药品名称、病员姓名、年龄、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细审查后方能调配。
(3)配方时应细心谨慎,必须使用符合药用规格的原料及辅料,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药方剂时禁止裸手直接接触药品。药品发放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4)中成药需行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严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成药方的质量。
(5)发药时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人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人造成不必要的顾虑。
(6)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使用过的容器和工具应定期清洗,以免污染药品。调剂室补充药品时,必须细心核对。
三、医疗器械管理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身材企业或者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材,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若出现因医疗器械所诱发的不良反应,按规定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并上报。
四、其他
1、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合格资格证书。
2、药房、药库的管理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医疗废弃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处理。
篇12:医院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一、调剂室工作制度
1、收方后应对处方资料、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3、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散剂及胶囊的重量差异限度及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内含毒药、限剧药及麻醉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钻的规定办理。
7、配方时务必使用贴合药用规格的原料及辅料,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标签模糊的药品,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
8、中药方剂需行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9、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调剂室要有二人以土工作时处方配好应经另一人核对,成由发药人核对,对剂型、色、嗅味等遇行检查,在可能状况下,做快速分析。处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10、投药瓶的容量要准确,瓶及瓶塞要干净,包装要结实、清洁、美观。
11、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务必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12、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13、急诊处方务必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14、调剂室内储药瓶补充药品时,务必细心核对。
15、调剂台及储瓶等应持续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16、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调剂室。
二、制剂室工作制度
1、制剂室务必具有制备制剂的必要设备,配制注射剂者还应具各无菌操作的设备条件。
2、制剂的制备应按照中国药典、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或其他药学书籍之制备手续,定出制剂操作规程,经有关人员研究确定,并经药剂科主任批准后方可配制。
3、为保证质量,配制制剂所用原料,溶媒以及其他附加剂的质量等均应贴合药用标准
4、制剂前后填写制剂单,以便检查并为消耗及入帐的根据,制剂者应签名。
5、每配一制剂时,应将所需药品集中在制剂台土,称量时就仔细核对。
6、使用毒、限剧药及麻醉时,应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品的规定办法,作时务必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
8、在制剂室制备的制剂,应进行分析检验(大型输液务必进行热源试验),保证质量,井要写明制剂名称,用途、用法、注意事项及制剂日期之标签。
9、药剂科应将经常所配的各种制剂汇集登记,并详细注明调配方法、试验心得,为日后带给生产技术资料做准各。
10、灭菌制剂工作应注意下列各项;
(1)灭菌制剂室与其他各室分开,便于消毒灭菌,以利无菌操作,如果限于条件不能设立专室时,应设无菌操作箱(柜)。
(2)灭菌制剂室内地板、墙壁、天花板的结构,要便于经常冲洗。
(3)灭菌制剂空内家具有简单,桌面用玻璃、水磨石和瓷砖。
(4)灭菌制剂室应经常持续清醒,从事灭菌制剂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个人卫生,穿戴洁净工作衣、鞋、帽、日罩,操作前要洗衣。
11、开展中草药制剂的配制和研究工作,经常与科室联系,了解制剂使用状况,观察效果,总结经验。
12、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剂室和灭菌制剂室。
三、药品供应保管工作制度
1、计划预算
(1)药品的供应计划,应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工作范围、各科室请购计划、不一样季节发病率、本院过去历史资料、储备定额等为基础,由药库人员编写初稿,并经药剂科主任或副主任审核后,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执行。
(2)计划预算批准后,复写二份。一份送医药公司,作为合同供应计划,一份存药剂科备查。
2、验收入库
(1)购入、调进或退库的药品,应由采购经手人根据原始单据填入库单,如药库人员兼采购人员,则由药剂科指定适当药剂人员负责验收。
(2)验收人对药品规格及质量性能负责检查,必要时,进行分析化验或校验。
(3)购回之药品应及时(最多不能超过三日)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3、药品保管
(1)药库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早蚀、霉坏变质。
(2)按性质分类的药品应分别保管,编号管理,并设立库在卡随时登记,保证帐货相符。
(3)各种收支凭证,应分类按月保存备查。
(4)药库门窗应注意关锁,设消防设备,严禁吸烟,防止火灾。
(5)有关毒、限剧药的保密,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执行。
4、领发
(1)各科室向药库领取药品,除特殊状况外,一般应定期领取。
(2)各单位应填写正式领物单,方能领取;医院各科病房的备用药品,务必指定有经验的护理人员负责管理,药剂科要在业务上加以指导,并经常检查药品质量和使用、保管情。
(3)领发药品时,如存量不足,先得与使用单位联系的酌量减发,添购后补发。
(4)领发时按照实发数量详细点交如有不符及进提出解决,否则由经手人负责。
(5)领物单位填一式二份,一份作药库登记凭单,一份由领用单位存查。
(6)发出药品应及时登录帐卡。
(7)有关毒、限剧药的领发,应按毒、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5、统计报销
(1)药品统计报表应做到正确及时,按期报送规定的单位。药剂科一般做药品原、进、销、存的数量品种的统计,表报中有关金额核算应山财会部门负责。
(2)药品统计范围:药剂科直接或间接掌握的麻醉品毒、限剧药及贵重药品,药剂科应在月终进行一次盘存,以处方实际消耗量为该月消耗量。关于药品赠损报销办法,可由各地方自行规定。每月盘存,可采用固定储药瓶的办法,瓶签上注明去盖的瓶重,以节省盘存时光。
(3)毒药、限剧药的统计报销,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有关麻醉品的统计报销,应按国家有关管理麻醉品的规定执行。
(5)负责有物资保管职责的药工人员,在调动工作时务必办理交接手续。
篇13:医院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药剂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环节,医院药学科务必根据医疗、科研的实际需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医院药剂管理,严把采购、保管、使用关,为人民健康服务。
(一)采购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由微机输出各类药品消耗动态及库存状况,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报经院办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在供应正常状况下库存量一般为2~4个月,注意解决药品紧缺与积压两方面矛盾,摸准用药规律,把握药品市场动态,掌握供求信息,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和非药品,畅通购药渠道,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健全外部调整网络和内部流通体系,预见药品前景,把握最佳购入时机,对抢救急用药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
(二)验收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房主管严格验收。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状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签字后方可入库(入库后系统入库时光不得超过一天),入库后交相关领导签字办理转帐付款手续。
(三)保管药剂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对麻醉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务必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保管药品库房务必坚固、干燥、通风。防火安全设施(灭火器)要齐备。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注意药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放在非光照处,近效期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有完善的药品台帐、卡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四)药房每月月末盘点一次,盘点过程中及时清查近效期、过期药品,对近效期6个月内、3个月内分别构成纸质报表报院办。院办将近效期药品分别以黄色、红色构成多份纸质报表后分发到各科室每位医生手里,以对临期药品进行有效的处理,对过期药品及时销毁处理,避免因过期而造成不良影响。
(五)药剂人员务必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到处方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处方资料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调配要细心、迅速、准确,核对后签字。对麻醉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的调配务必按其有关规定审方、调配。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
(六)药剂人员务必把好使用关,对麻醉品、毒性药品、精神药、贵重药品的使用,务必依据有关规定、专方、限量使用,消耗要逐日统计。自费药品要严格管理,不得用于公费处方。为杜绝滥开方,开大方,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剂人员有权与医生沟通并推荐调整,沟通未果时可即时向上级领导反应,作出及时处理。
(七)药剂人员应主动深入科室,向科室医生介绍药品调整状况,将新进药品及其药理作用、性能、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等有关资料说明,使临床用药不断得以更新。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