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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切实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落实,促进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实行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提高执政能力为核心,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关键,以改进和完善领导工作机制为重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落实,以点带面,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二条 凡是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市级领导干部都要负责联系一个镇、一个村、一个企业、一个项目、一个文化科技中心户。
第三条 市级领导干部主要是通过深入基层蹲点调研、检查督办、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指导工作、解决问题等方式联系基层和群众。
第四条 市级领导干部到联系点工作的内容和任务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督促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围绕中心工作,抓好督办落实。
(二)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发现典型,以点带面,指导全市工作。
(三)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发展目标和重点工程建设任务,指导和协助联系点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解决突出问题,搞好协调服务。
(四)结合开展民情走访活动,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心体察民情民意,认真负责地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于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指导和协助联系点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第五条 对于联系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反映的突出问题,要认真帮助解决。本人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第六条 每个市级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联系点,并将到联系点的工作情况记入“民情日记”,每年写出1―2篇有份量的调查报告。
第七条 领导干部到联系点要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轻车简从,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第八条 根据全市总体工作安排,市委每年初对市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联系单位进行一次调整和明确。市级领导干部若因工作需要或工作变动,其联系点可作相应调整。
第九条 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坚持每半年对市级领导干部深入联系点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把到联系点的工作情况作为市级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篇2: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为务求实效地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落实建工集团党委与行政提出的工作任务,努力建设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四好”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工作作风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驾驭全局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参与联系点挂钩的人员 参与联系点挂钩的人员由处、科级党员领导干部组成。 二、联系工作的内容: 1、指导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2、调查研究、督促检查,使联系点成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示范点。 3、帮助联系点进一步找出工作差距,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 4、对联系的基层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交流和分析。 5、了解联系点职工的思想动态、困难职工的生活状况,以及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予以研究解决。 三、有关要求: 1、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与车间党支部挂钩,做到参加车间党支部组织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中心组学习讨论、心得交流会一次,主讲党课一次;参加互评一次;参加党支部组织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知识竞赛一次;参加党支部组织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演讲会一次。 2、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基层党小组挂钩,做到参加党小组组织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中心组学习讨论、心得交流会一次,主讲党课一次;参加党小组组织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知识竞赛一次;参加党小组组织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展示一次;参加批评与自我批评(互评)。 3、为保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收到实效,凡挂钩的厂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每阶段深入现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掌握活动进度不少于二次,并及时将掌握的情况向党委报告;挂钩的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对上级党组织做到每周有工作反馈,每阶段有情况报告。 四、挂钩单位: 1、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至少挂钩一个基层车间级党支部。 2、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至少挂钩一个本单位基层党小组。
篇3: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为了使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为基层办实事办好事,根据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基层的要求,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责任制。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有关科室、下属单位为负责单位,认真负起联系点的`各项工作责任。
二、明确领导干部联系点。局领导分别建立联系点:每年每个局领导负责联系1—2个县市区,具体到乡镇,1—2年轮换一次。具体以局文件进行下达。
三、联系点工作要求:
(一)联系人要驻点进户服务群众;
(二)指导和帮助基层党组加强自身建设;
(三)转变职能,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基层工作发展现状,理清工作思路,具体指导基层工作;
(四)切实帮助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特别是“热点”、“难点"问题;
(五)驻点进户时间每年不能少于60天,
四、组织验收:
按照联系点工作要求,每年l 2月组织验收,按照原定标准进行评定,以项目分别打分验收。
五、加强监督管理
每年分2次由局党组负责组织对领导干部、各科室、下属单位的联系点进行检查监督,并将检查监督情况向市局党组、支部、全体党员、群众和党外人士通报。
篇4: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为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支部:
第二支部:
第三支部:
第四支部:
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的双重身份在联系点支部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参加“三会一课”等各类组织生活。
三、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对联系点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提出工作建议,推进工作落实,促进支部党建工作的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每年指导支部党建工作不少于2次。
四、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与联系点支部的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沟通情感、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对谈心发现的问题,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妥善加以解决。党员领导干部每年与支部全体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不少于1次。
五、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争当表率,带头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联系点支部的党员树立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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