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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音乐室管理使用制度

时间:2025-11-11 08:03:56 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小学音乐室管理使用制度,本文共14篇,以供大家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篇1:小学音乐室管理使用制度

1、音乐室由音乐专职教师韩玉婷同志负责管理。

2、管理负责人要认真登记音乐教具、器材,安排好上课班级,负责好室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3、室内钢琴固定摆放,不得随意挪动,音乐学凳可由老师根据需要规则摆放。

4、任课教师上课前需提前带学生入室,安排座次,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5、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无意打闹。

6、保持室内卫生,不在室内吃零食,不乱抛杂物。

7、节约用电,不乱开电灯,随手关灯。

8、使用教师认真组织学生进场、退场,小心开关门窗,谨防伤害,确保安全。

篇2:学校音乐室管理使用制度

五、到室内活动的同学不要坐在把杆上,摆放桌椅时,要轻拿轻放。

六、做好室内凳、乐器的整理工作和室内卫生工作,确保专用教室的正常使用。

七、加强音乐设备管理,严防人为损坏。

八、不准在音乐室打闹、喧哗,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九、音乐设备、乐器外借,须由总务处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要经常打扫,保持室内清洁。

篇3:小学公物管理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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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学校公物,应分类编号造册,实行专人保管。

教学仪器、教学资料、各种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等,由教导处保管;其他书刊

、报纸、学生图书由图书管理员保管;体育器材及用品由体育组长保管 ;教职员

工领(借)用物品,由领(借)用者保管。教室内公物,由各班主任保管;办公

室内公物,由教研组长保管。其他公物由保管员保管,校舍及放在室外公物由总

务全面管理。

2、可以借用的公物,教职工需借用时,应办理登记手续,妥善保管,使用完毕或

调离学校时,应如数归还,如因使用或保管不善,造成损坏或丢失者,应写明原

因,向有关部门领导报告,按有关规定全部或部分赔偿损失。

3、学生非因公造成公物损失时,班主任应查明原因,根据实际情况现成其适当赔

偿损失,确属有意损坏公物者,视情节轻重,按价两倍以上赔偿,由班主任将事

因及处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

篇4:音乐室、舞蹈房使用管理制度

1、各班按上课轮值表使用本教室,未经负责老师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进入,

2、学生必须在上课前由音乐课代表带领好,有秩序地进入教室。

3、学生进入教室按固定座位坐好,保持教室的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吵架,

制度

4、对学生加强思想教育,要求人人爱护音乐室、舞蹈房的音响设备、各种音乐器材、椅子等物品。

5、不准乱涂黑板、乱弹钢琴、乱开音响设备及电视机、乱刻乱划地板、乱拖椅子。对故意破坏者将作严肃处理,甚至赔偿。

6、平时借用音乐器材需办理登记手续,严格执行借还制度。

7、音乐室、舞蹈房的`器材、物品、椅子等排放整齐,负责老师要搞好音乐室、舞蹈房的清卫工作,经常打扫、拖洗地板,保持音乐室、舞蹈房的整洁美观。

篇5:小学音乐室管理制度

5、使用音乐教室,应爱护教室内的公共财产,不随意动用室内的乐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使用后应切断室内的所有电器的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6、音乐室一切设备,教具未经负责管理的教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室内器材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如因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7、每天活动结束,要进行大扫,搞好室内环境整洁工作、及时做好使用后物品的`归类和存放,并认真做好使用情况登记的记录。

8、其他师生需要使用音乐教室,须经本室的管理教师同意,使用前应由双方验收器材,设备等,使用时应按本制度要求进行管理,使用后,双方及时联系,清查设备与器材,做到有效管理。

9、音乐教师应配合学校积极组织开展校园艺术活动和学生课外艺术课程。

10、室内要做好通风、防潮、防尘、防霉、防盗、防火的安全工作。

篇6:小学音乐室管理制度

四、爱护室内公物,音乐室内物品多数为贵重物品,严禁随意触摸、挪动,如有损坏者,按价赔偿。

五、音乐室内保持卫生、整洁,禁止随意乱丢垃圾。

六、禁止将音乐室内的物品带出室外,特别情况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手续,并按时归还。

七、音乐室内不准带零食进入

八、加强管理,做好防盗、防火安全,每次学习后,最后一位离开教室者须关好电灯、门窗。

篇7:管理音乐室制度

。学生到本室上课

活动,须由本室统一安排。

2. 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添置设备登记,音乐器材应规范摆放整齐。

3. 注意室内清洁,不准带东西到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

不准在座位、墙壁上乱刻乱画。

4. 学生进入音乐室应安静、有序。上下课后,排队出音乐教室。

5. 爱护音乐器材,没有取得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意动用乐器,如违者

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6. 音乐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员使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

可出或开门使用,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7. 每次活动完,要检查器材摆放,关好窗锁好门。如造成损失,

追究事故责任。

8. 音乐教师应该发挥音乐室的作用,认真上好音乐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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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1、机关印章和部门印章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一切用印都要通过管理人员。保管印章要牢固加锁,防止被盗。

2、实行用印申请制度,用印需由科室负责人在“用印申请单”上签字,较大事项须由主管领导签字。用印时接受印章管理人员审查,并由用印人在用印登记本上登记用印内容。

3、使用印章要在办公室内,一般不得将印章携出机关以外使用;特殊情况,必须经局领导批准交印章管理人员监护,方可外出使用。

4、一般发文,凭领导人签发意见用印。因公出差证明或介绍信等用印,由管理印章人员或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掌握。

5、禁止在空白信纸或其他无内容的纸张上用印。

6、职工个人需要出具证明和介绍信的'用印,一般情况须经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同意,特殊情况须经局领导签字批准。

7、凡涉及经济合同、承包书等内容担保用印,严加管理。局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必须了解具体内容。否则,不予用印。

8、对不符合印章管理有关规定的用印要求,印章管理人员应坚持原则,坚决拒绝。

9、业务部门的印鉴,除本系统或对口业务(含地方政府)部门使用外,一律不作长垣河务局对外印鉴使用。长垣河务局对外使用印鉴只限于“新乡黄河河务局长垣黄河河务局”、“新乡黄河河务局长垣黄河河务局办公室”、“长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黄河防汛办公室”、“新乡黄河河务局长垣黄河水政监察大队”四枚印章。

篇9:图书室管理使用制度

一、图书室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室依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要求建立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进行科学规范化管理。

二、图书室的书应包含各类图书、报刊和供教师使用的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和应用型书籍。图书、报刊的采集收藏应优先选购国家教委和省教委评审推荐的书目。藏书应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三、各类书刊均要建立总括目录和个别登录两种账目,新购进的图书应由图书管理人员验收、学校领导人审批后才能办理报销手续。图书出库时应由管理人员填写出库单,标明书名、册数、单价、金额,经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出库手续。有保存价值的报纸和期刊要按年度装订成册。

四、按照《图书借还规定》组织书刊借阅。按规则凭证借阅书刊;借书时要求借阅者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缺面等情况,要加记印章。

五、按照《阅览规则》组织读者阅览。阅览室里所有资料只能在室内查阅,不许外带和外借;在室内阅读只能带笔记本;各种报刊杂志阅后要放回原处;要保持室内的清洁、明亮、安静、室内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

六、要严格执行《书刊赔偿规定》。一般书刊按现价2倍赔偿;珍贵书刊按3~5倍赔款;多卷书遗失一册或数册者按现价以上规定赔偿。对损坏程度轻微不影响内容完整可续借的,酌情赔偿。

七、图书室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要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开办讲座等方式鼓励学生读书、读好书,以提高图书的使用率。

八、要保证图书储藏、管理和流通科学规范有序。新到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和著录;流动的书刊要及时上架入柜;要按照剔除原则剔除滞书;对残缺不全的书籍清点后报批核销。

篇10:图书室管理使用制度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有关图书管理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坚守岗位。

二、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图书管理业务,按照规定做好图书的分类、编目,新书要及时上架,投入使用。保管好各类报纸、期刊、杂志,定期装订成册并编目归档。保持资料完整无损,便于读者查找。

三、积极主动为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提供服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书刊资料的采集、分编、上架和借阅工作。定期编写图书室藏书各种书目,积极向师生推荐图书。

四、负责图书排架、整架,做好各类统计、清点与记录工作,图书书标、卡片、登录号、索书号、帐目要清楚、做到书账相符。做好破旧图书和有重要价值资料的修补、装裱工作。

五、帮助和指导学生借阅图书和查找资料,严格借阅手续,教育学生爱护图书,归还时做到不污损,不丢失,不无故延期,努力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和周转率。

六、每学期组织一至二次学生读书活动,为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提供有益场所。

七、认真做好阅读率的统计工作,认真填写各种使用记录登记表册。

八、做好图书室、阅览室的清洁卫生,防火、防盗、防尘、防晒、防虫、防潮等工作。

篇11:电教器材管理使用制度

一、计算机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管理(登记)与维修由专职财产保管员负责。

二、建立学校电教仪器设备账目,凡调进或购买的电教仪器、设备、器材等,要交财产保管员登记入帐,财产保管员每学期要核准一次设备登记情况。

三、任何人损坏电教仪器设备要照价赔偿,有意损坏者,视情节轻重给与罚款和纪律处分。

四、所有电教设备用完后应及时归还电教器材室,不能在办公室过夜或私自带回家,有特殊情况需带回家的教师要经主管领导签字方可带走。

五、学校一切音像资料及电教设备,如摄影机、数码相机、计算机、移动硬盘等未经主管领导签字不得外借。

六、所有放置设备的库房或工作间要做到人走窗关、门锁、灯灭,要害部门要有坚固的防盗设施和防火措施。

七、凡学校财产必须专人保管,非保管人员未经允许擅自动用者,一切后果自负。

八、若电教财产保管员因工作调离时,要办理财产交接手续否则学校有权不予办理调手续。

九、教学、学习中发现设备出故障,使用教师应立即到电教办公室说明原因,由电教办公室人员根据情况及时排除故障。

篇12: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和保管制度

1、总则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加强管理,防范风险,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印章的刻制与废止

2.1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与废止,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刻制时,持公司介绍信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刻字单位制作,由公司办公室到公安部门登记备案。

2.2对私刻、伪造公司印章者,属公司员工的,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并处以责任人10000元的罚款;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3公司的印章在遇到丢失、被盗时,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说明原因;相关责任人应迅速在媒体上刊登遗失启事,由法定代表人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理决定;如有需要,依据本制度的规定程序,申请重新刻制启用。

2.4废止、损毁的印章一律交由办公室保存,保存期限一般为3年。

3、印章的保管

3.1公司办公室对公司、分公司、项目部所有印章建立领用台帐,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专人保管使用。

3.2所有的印章保管人,必须与公司签订印章使用保管责任书

3.3印章保管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用完后存放于安全柜内加锁。

3.4公司、分公司、项目部所有印章在年末和项目竣工时,必须带回公司上缴封存。

4、印章使用范围

4.1公司行政公章:在公司机关仅限于履行公务活动时使用;在各分公司仅限用于工程投标、开竣工报告和验收报告;如有其他情况需要使用时,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4.2公司合同专用章:在公司、分公司仅限用于经过评审流程通过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不得用于购买材料设备等商务合同。

4.3公司财务章:公司财务章仅限用于公司经济往来、财务结算、财务报表。

4.4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章:在公司用于企业注册、年检及上报资料等规定必须使用的相关文书;在分公司仅限用在工程投标、开竣工报告、验收报告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使用前须由分公司书面报告传真至公司,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后方可。

4.5分公司行政公章:分公司行政公章仅限于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书面业务往来,拟定分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文字资料,以及分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经济责任书中使用。

4.6分公司财务章:分公司财务章仅限用于分公司经济往来、财务结算、财务报表。

4.7项目部行政章:项目部行政章仅限于项目部与施工班组签订内部经济承包责任书和购买该项目需要的材料物资,以及施工过程中向分公司书面报告(材料计划、申请报告)时使用,其他方面不可使用。

4.8项目部技术资料专用章: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保管,仅限在工程技术资料中使用。

4.9公司党总支、工会公章仅用于其组织工作之中,不可他用。

5、印章的使用、审批程序

印章的使用依照以下的程序进行:使用公司、分公司印章时,应先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写明申请事项;一般性文件资料使用,由分公司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批准;重要文件或涉及到公司经济利益的文件资料,由法定代表人批准或电话授权批准,并需留复印件存档。

6.印章的使用规定

6.1印章保管人员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严格按规定办事,确保用印万无一失。

6.2未按规定程序用印的,对保管人处以500元/次以上罚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经济损失;因印章保管不严而被偷盖的,罚保管人1000元;损失部分的20%由保管人赔偿,80% 由偷盖人赔偿,并追究偷盖人的法律责任。

6.3各类统计报表、申请表、申报资料须逐项填写清楚,空白表格不得先盖章后填写。

6.4公司原则上禁止开具空白介绍信和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批准。

6.5持空白介绍信或证明外出工作回来后,必须及时持复印件向公司办公室汇报、登记该介绍信或证明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6.6印章保管部门设有印章使用登记台帐,对每次的印章使用进行记录,包括资料文件名称、使用日期、经办人、审批人等。

6.7凡以公司名义发文,需按公司公文处理办法手续完备方可用章。

6.8印章,只能由印章管理员使用;未经法定代表人批准,不得携带印章外出;特别情况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批准,由印章管理员或专人带章跟随。

6.9印章管理员应严格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6.10保管人员对保管的印章应经常清洗或加印油,保持印章清晰。

6.11离职时,印章管理员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汕头市双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印章保管责任书

依据《汕头市双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印章管理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授权本 公司 部员工 为本公司资料专用章的掌管人。

印章掌管人的主要保管责任如下:

1、严格按本公司《印章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保管和使用印章;

2、使用资料专用章时,应同时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办理签名登记手续。不明确是否可用印事项的,应在盖章前请示公司总经理室领导,经同意后方可用印。

3、涉及到对外重要专业技术资料,一般应取得相关负责人的签字方可用印。特殊情况下,应有总经理室领导的签字方可用印。

4、严禁未经允许在空白纸张、专业技术资料上加盖印章。

5、尽量避免携印外出,特殊情况确须携印外出办理公务时,应由本人亲自携带,使用后在第一时间将印章安全带回公司。

6、每次印章使用完毕,应及时上锁保管,以防止印章遗失,防止本人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被他人误盖印章。此种情形下的管理责任由印章掌管人承担。

7、在责任期内,责任人对印章的安全保管和正确使用承担全部管理责任,不得利用公司印章为本人或他人谋利,否则将承担因此而对公司造成的所有责任。

本责任书于 年 月 日由掌管人亲笔签订,上述所指的公司资料专

用章,同时移交责任人保管,保管责任同时生效。保管责任人如有调整,均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附:保管印章印模

保管责任人(签字):

授权单位(盖章): 授权人

篇13:学校经费管理使用制度要求

为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加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经费使用和管理的通知》(赣教财字〔20_〕59号)、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教〔20_〕7号)以及市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经费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赣市教规划字〔20_〕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用经费来源与分配

我县义务教育学校经费实行以县为主、“校财局管”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教育部门统一核算、管理、监督义务教育学校经费使用。

1、公用经费的组成。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生均公用经费,现行补助标准为小学500元/生·年,初中为700元/生·年;二是各义务教育学校的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

2、公用经费的分配原则。依据上一学期核定的'在校学生人数和省财政资金下达情况分配各校。在开学时,中小学财务核算中心按公用经费总额的10%预拨学校,以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剩余资金逐月报账。在每学期结束时,依据学校的实际学生人数,同时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适当向偏远山区、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倾斜的原则与学校结算。

二、公用经费的使用范围与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参照以下范围和标准实施。

1、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县进修学校组织的学校管理人员及教职工的培训,以及学校自行组织的校本级培训所需的培训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住宿费等。对学校自行组织教师外出参加培训讲座、学习考察,将严格审批制度。对学校教师培训计划所列培训内容、时间、地点、人数和费用进行认真审核。严禁无实质性内容的培训、学习考察,坚决杜绝借培训之名进行公款旅游的行为。

2、设备购置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10%安排。用于课桌凳、图书资料、教学仪器、音体美器材、师生所需生活设施等的购置,其中专项用于课桌凳购置的费用不得少于公用经费总额的5%。设备购置必须严格按相关程序办理:各学校必须根据可用资金,区分缓急,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后,书面向县教育局上报购置计划批准执行。按规定应纳入政府采购的设备购置实行政府采购。

3、修缮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15%安排。用于校舍维修、校园文化美化建设、教学及生活设备等的维修。各校应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和资金总额,在开学一个月内经集体讨论决定后向局校建办和财统股报本学期维修维护及校园文化美化建设预算。初中、中心小学达5000元以上,村完小达元以上的单个项目,需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实施,项目预结算报局校建办审核。大型修缮项目按政府议事规则及有关程序实施。

4、招待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2%安排。各学校业务招待费支出必须坚持勤俭节约、从省从简的原则,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要求。对各类活动和迎接上级检查确需招待的,原则上安排在学校食堂就餐。同时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接待范围,坚持同城不吃请。

5、业务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35%安排。用于教育、教学业务与管理所需费用。如教学教研活动经费、教师学生各种竞赛经费、文体活动经费等。

6、办公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30%安排。用于支付印刷费、水电费(含学生饮水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务费、信息技术教育维护费、教师用教材、学生音体美活动及音体美教学费、学生实验实习费、实验耗材、专用材料费等。

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3%安排。指除上述以外从公用经费中支出的费用外的其他费用。

三、公用经费使用、管理与监督

1、中小学财务核算中心受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负责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的经费核算,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管理制度,规范教育经费收支行为,统一实行学校财务预算管理,确保教育经费有效使用。

2、强化预决算编制执行。各学校要严格遵守《江西省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和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科学编制学校预算。中小学预算以校为基本编制单位,村小(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的中心小学统一编制。学校必须在开学两周内编制好经学校行政会、教职工会讨论通过的本学期经费预算,并附预算编制说明一并报局批复后执行。预算批复后,原则上不作调整,因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确需调整的必须经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并通报教职工后,及时书面按程序报批,以严控经费支出的随意性。调整幅度在5%以内(含5%)的,书面报县局备案;10%以内(含10%)的,报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15%以内(含15%)的,报局长审批;15%以上(不含15%)的,报局长办公会研究批复。同时,严格坚持“预算总额不突破”原则,单位预算调整后都加的,则应在其他小项中相应调减。

3、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中心小学以上学校要成立财务监督小组,实行民主理财,每月定期在公示栏中公开学校财务收支情况,接受教职工的监督。财务监督小组成员由1名副校长、1名中层干部和3教师代表组成(副校长、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由每年的教师代表大会产生),副校长为组长。学校财务每学期结束时还须向全体教职工集中公开公示一次。

4、严格把好“三关”,确保经费安全使用。一是严格把好预算执行关。二是严格把好发票审核关。中小学财务核算中心要认真检查学校票据相关项目填写是否规范、完整,各项支出发票必须有经手人、证明(验收)人,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账,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中小学财务核算中心应拒绝报销。三是严格把好经费支出关。对不符合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的项目,中小学财务核算中心应拒绝报销。

5、完善财务制度。中小学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中小学校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各乡镇中心小学不得以任何名义集中或调剂所属村小及教学点的生均公用经费,不得变相从所属学校经费中列支。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借债务或提供担保。

6、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赣市价费字〔20_〕34号),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向学生收取规定允许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严禁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义务教育学校除按省、市文件规定允许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7、加强资产管理。完善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中小学校资产处置监管。中小学校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出售、出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等,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严防国有资产流失。要建立健全校舍设施安全预警机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自然灾害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8、强化监督检查。中小学校应当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校长应将每学期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在校内公示,接受教职员工的监督。县教育局每年开展一次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内部审计,审计面不低于学校总数的30%。对离任的中小学校长进行校长离任审计,对未经县局批准同意面发生的学校债务,由任内校长个人承担。

四、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上述之条款如因上级出台新的管理规定而有冲突的,则以上级新规定为准。

五、本办法自20__年九月一日起实施。

篇14:学校公用经费管理使用制度

一、学校的一切收费纳入镇(处)教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二、镇(处)教经费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小学300元以下,中学500元以下,由校长审批,小学300元以上(含300元),中学500元以上(含500元),需支审批表,报镇(处)教副主任审批。

三、各项收入来源,要求合法,符合规定的.范围标准,使用财政统一的收费票据,禁止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严禁非财务部门收取、存放资金。

四、各项收入的原始凭证,经主管人审核后,并有经办人、验收人和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入帐,否则不予报销。

五、会计、出纳要钱帐分开,分工明确,尽职尽责,保证资金安全,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六、各项专用资金要严格按规定提取,分别单核算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七、严格控制借款,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并在规定时间收回或结算,因出公差借款要在返回三日内结清。

八、学校实行帐务公开,按时公布经费收支情况,镇(处)教对所属单位的财务作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管理音乐室制度

音乐室管理工作总结

音乐室的管理工作计划

制度管理

叉车的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制度

监控设备使用制度

音乐室工作计划

音乐室标语

安全制度管理

规范办公电脑使用制度

《小学音乐室管理使用制度(集锦14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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