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新媒体中心章程,本文共9篇,欢迎大家分享。

篇1:新媒体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1.组织名称:xx大学新媒体中心
2.组织性质:学术型、创新型、非盈利型校级组织。
3.组织宗旨:新媒体中心主要负责xx大学官方官方微信等的日常内容维护,为各大学院、组织、社团的微信注册和功能扩展及开发业务提供技术指导。新媒体中心业务将包含社交网络、新媒体运营、视频影音、新闻报道、新闻摄影、计算机软件应用、新媒体研究等七大版块,以新媒体作为核心特色,以“xx大学新媒体”为核心新媒体品牌,涉足媒体传播、科研技术及产品、学术研究等方面。
4.组织任务:发展和壮大xx大学在新媒体方面的理论、人才,技术、产品。成立新媒体研究会,为我校的舆论传媒培养一批优秀人才,从而在xx地区的新媒体传播中树立形象。
5.组织活动范围:新媒体及传播学的组织培训和技术应用,新媒体理论和发展指向和各大高校、媒体的交流,各类软件应用。
6. 最高原则:活动组织上反映社员需求,保障社员权益,接受社员监督。在活动贯彻的方针上以建设校园品牌和形象的新媒体
7. 指导思想: 创新 务实 严谨 合作
第二章
机 构
1.主席团为组织核心和形象代言人,接受组织成员监督,负责组织各项事务,有便宜行事的权力。但同时也要注重维护组织形象和名誉、为组织发展、壮大做出明确指导和探索。
2.组织常设机构为中心办、媒体组、宣传组和项目组和科技组,独立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由主席团和各组组长担任,讨论决定中心的大政方针,以及日常事务。
(1) 策划部: 统管社团事务,协调社团内外各种关系、进行市场研究、营造社团文化、管理社员资料、安排日常活动、处理各类文书以及审核各部门工作。
(2) 外联部: 负责为社团谋求更多资源,并管理社团财务。
(3) 宣传部: 负责对社团进行品牌规划,宣传软件学社的各项活动、发布学社的各种成果、打造良好的对外形象,包括更新网站,制作海报、横幅、传单、问卷以及图片等。
(4) 技术部: 主要负责组织课题研究和项目开发,给社团活动提供技术支持。
(5) 理事会: 由会长、各部门负责人和表现优异的社员组成,负责决策社团的一切重大事务,总结经验,筹划活动,考核新人。
(6) 联络组: 由学院代表组成,负责联络社员。
3. 各部门下设具体的项目组,对于发展快、成效高的项目组予以提升为部,反之裁撤或者降级。
4. 每部门设负责人一名,在理事会指导下全权负责该部门活动开展,在本部门内有任免副职、吸纳人才、成立下属小组、审查成员工作等权利。
第三章
日常制度
1. 申请制度:凡本校学生,热爱新媒体,积极乐观,接受中心考核,遵守中心规则,均可申请加入。
2. 社员权利:组织成员有发起活动的权利。成员对社团的各种活动有知情权和参与权。成员对社团管理层有监督、推举和罢免权。成员有选举和被选举权。成员对社团经费的使用有知情权。至少三名成员可以发起专项小组,当小组发展为超过六人时可申请成立部门,部长必须参与过至少一次专项活动。成员拥有项目的提出、规划和发展实施的权利。
3. 成员义务:中心成员应热爱组织,诚心为中心发展贡献青春和力量,服务广大师生。中心成员应努力学好文化知识、学好技能、提高综合素质。遵守和维护本组织章程和各项规定,积极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活动,贯彻执行中心各项决议。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虚心学习,互相帮助,维护团结,及时向中心反映成员的意见和要求。
4. 理事会会议制度:理事会每周举行一次例会,主要内容是总结汇报各组工作情况,筹划下一阶段活动,提出人事变动。不能出席会议者务必在会议前请假,或指派一名代理人参加。
5. 活动制度:组织活动分日常活动、自发活动和特别活动,每次活动分策划、执行和总结三个阶段。活动发起者需提交策划书一份,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设立专项小组统一筹划执行,全部过程采用档案跟踪制度,由负责人提交档案到统筹部统一管理。
6. 工作考核与奖惩制度: 中心理事会接将定期对管理层进行考核奖惩并记录,主要以工作认真负责、部门工作开展顺利、成员反映良好为评优的前提,对于优秀人员优先提供锻炼提拔的机会,免除不合格。
7. 人员职务:
(1)主席:
(2)副主席:
(3)中心办:
(4)媒体组:
(5)宣传组:
(6)项目组
(7)科技组
第四章
财务制度
1. 组织经费来源有:成员自筹经费,专题活动的社会赞助资金;学校给与部分活动的支持。
2. 中心所有收支都必须入账备案,包括支出人、原因和凭据,并接受社团联合会和团工委监督,并在社团网站上对全社公开。
3. 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印制讲义、购买奖品、制作宣传材料、租用场地以及进行对外联络的经费等。
第五章
换届制度
1. 每年五月中旬社团换届活动开始,主要内容为理事会换届,部分职位面向全校招纳贤才。
2. 举办换届大会,申请人需要在大会上汇报自己工作设想,随后由社员投票推举出各部门新负责人。
3. 换届大会后一个半月内,原理事会开始考核新理事会能力,在此期间在听取组织成员意见,考核完成,只要未出现较严重问题就不予调整,正式确立新一届理事会,结果上报社团联合会。
4. 各组负责人在任期间出现严重问题,包括多次无故不参与例会、部门工作无效、组织成员反映强烈等,或非正常离任,对该职位由三名以上理事会成员提案,半数通过即可进行任免。
5. 主席在任期内出现严重问题的,由三名以上理事会成员提案,须多于三分之二的理事会员通过方能任免。主席非正常离任期间,由副主席临时负责各项事务。
第六章 附 则
1. 本章程适用于xx大学新媒体中心,对本条例的修改,须由xx大学新媒体中心理事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2. 本条例由xx大学新媒体中心解释。
3. 本条例自xx大学新媒体中心成立之日起实施。
篇2:新媒体中心章程
第一章:新媒体中心成员
第一条:年满18岁的xx职业学院在校大学生,遵守国法校纪,遵守新媒体中心章程,执行新媒体中心决议,支持新媒体中心工作,自愿参加新媒体中心的某个工作岗位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第二条:尊敬师长,关心同学,有团队意识。新闻敏感度较强,网络技术及开发水平较高,善于探索新鲜事物。
第三条:通过新媒体中心所有考核,能够虚心学习,细心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熟悉摄影技术,新闻写作,图文写作,软件开发,网络平台运营,口语表达能力较强。
第四条:新媒体中心成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篇3:新媒体联盟章程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联盟宗旨
新常态下,净化网络生态环境,营造积极向上的网络舆论场,促进官方和民间舆论场进一步融合,共识度进一步增强,达到互联网络空间理性、自律、净化、分享的清朗效果。
联盟以发挥主流媒体作用,传播正能量为基础,以综合传播地方新闻资讯、民俗风情、地域文化为主旨,以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为目的,着力增强在移动互联终端市场份额,实现相互交流、联动、合作,资源互享、共同发展。
联盟致力于加强各新媒体平台之间的交流互动,实现各新媒体联盟成员之间有效联动、聚合传播,畅通新媒体间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的机制和渠道,整体提升各成员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共同促进新媒体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联盟发起
“xx新媒体联盟”由《xx新闻网》临汾频道发起,联合各地较具影响力的微信公众平台自媒体为基础,共同成立。成员单位享有地位平等、独立,入盟退盟自由的权利。
第三条:联盟的理念
团结协作,平等互助,加强交流,实现共赢。
第四条:联盟价值观
诚信为本,勇于担当,深度合作,注重实效。
第二章 联盟成员
第五条:加盟条件
在当地或行业内拥有一定影响力的微信公众号,原则上各县市暂限定一家。
第六条:加盟方式
认同联盟发展理念、价值观,自觉履行章程。各公众号向联盟自荐举荐方式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即可入盟。
第七条:加盟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联盟会员拥有以下的权利:
A、对本联盟的组织和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B、享有联盟组织发起、策划执行的各类议题、采风、商广活动优先参与权利。
C、可在章程范围内合法运用联盟的公共资源。
2、联盟会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A、 遵守本联盟的协议和章程,执行本联盟的决议,承担和完成本联盟委托的任务,积极参与本联盟开展的各项活动。
B、 联盟会议及相关活动由常务理事会单位每年轮流承办,费用采用AA、自筹或酌情收取成本费相结合。其他联盟成员可自愿申请承办联席会议和联盟的其他活动,得到会议委托承办权的成员要主动承担任务、积极配合会议的召开。
C、 联盟成员有义务向联盟伙伴提供新闻宣传、技术开发、市场经营和网络资讯等方面的援助以及遵守联盟的链接义务。
D、 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网络宣传相关规则,严禁联盟成员以联盟的名义从事与之无关的业务,严禁联盟成员以联盟的名义进行欺诈活动。
E、保守联盟相关营销秘密,维护联盟尊严。
第八条:联盟增设特约会员席位条件
1、县(区)级主流媒体单位或自媒体个人,经自愿申请,符合条件可成为特约会员。
2、联盟特约会员也要遵守联盟的链接义务。
3、联盟特约会员有权力参加联盟会议和联盟的宣传、培训和经营等合作,但不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影响力较大的特约会员可经推荐和联盟会议表决程序成为正式理事成员。
第三章 联盟的组织机构
第九条:总编联盟会议
联盟设立的总编联盟会议为最高决策机构,由联盟所有成员单位的总编或由总编指定的全权代表组成。联盟会议每年至少举办一次,联席会议具有对联盟章程、联盟公约及联盟工作计划的审议决定权,以及审批成员加入和批准非联盟成员取得观察员资格的请示。
第十条:联盟常务理事会
联席会议设立常务理事会。在联席会议休会期间代理联盟会议的职能,负责落实与协调联盟会议做出的各项决定和相关事宜,同时可以对联盟的紧急事务进行相应的处理,常务理事会具有联盟日常事务安排和紧急事务处理的最终解释权,在裁决争议和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最高的权威性。
常务理事会将在常务理事会中选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二至四人,每届常务理事会任期二年。理事长为联盟的主持人,秘书长、副秘书长将担当联盟的联络人和协调人。联盟理事单位轮流承办每年的总编联盟会议。
第十一条:常务理事单位的条件:
1、微信或微博关注粉丝较高,区域影响力大,经过认证,一年内未被相关部门处罚过,联盟正式会员;
2、有意愿,有能力,承办联盟会议;
3、有意愿,有能力,组织联盟成员开展专业领域技术的推广和共享;
4、积极参与、支持、策划联盟的活动。
第十二条:常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负责联盟日常事务工作。
第四章 联盟的运作机制
第十三条:联盟以民间联合体的形式对外出现,联盟统一向媒体推介、宣传联盟及成员单位,统一维护联盟整体、各成员单位、各成员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联盟的章程、协议和年度内活动计划由联盟会议商定。常务理事会在休会期间负责落实、协调和监督的工作。
联盟成员有权随时提交新的建议和其它反馈信息,由秘书处集中收集整理后转交给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常务理事会将向大会提交联盟年度内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的提议,联盟会议将对提议进行民主投票表决,通过2/3选票的提议将成为联盟的正式工作方案。
第十五条:成员相互之间进行的联盟工作方案以外的活动、合作,应符合联盟章程的要求,同时需要得到联盟常务理事会的许可。
第五章 联盟的主要活动内容
第十六条:联盟会议
1、联盟总编联盟会议每年举办一次,由联盟理事单位承办。联盟会议对联盟章程及公约进行修改;研究、确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方案;进行成员加盟审批、确定联盟组织结构等工作。
2 、联盟每年举办一次主旨论坛,研讨交流新媒体发展趋势、新技术推广等。各成员可申请组织举办。
第十七条:宣传与合作
1、联盟成员统一使用“xx新媒体联盟”标识、宣传语,统一摄影包、马甲等。联盟成员必须统一链接互推、宣传、合作。
2、原创稿件版权保护。联盟成员之间,可以根据内容需要、地域覆盖传播等,互转、互推、互用、改编成员单位原创稿件。非联盟成员未经授权不得使用成员单位的文字、图片、视频等作品。
3、利用《xx新闻网》官方媒体优势,联盟成员经申请可以聘为特约记者、特约摄影等,在临汾频道的指导下开展系列工作。
第十八条:交流访学与联合培训
联盟成员之间在推广宣传、技术开发、市场经营和交流培训等方面,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人员交流、学习、研讨、考察等活动,也可以联合邀请有关专家和权威人士举办活动。
第十九条:建立经营策划活动的联营联动机制
1、联盟倡议建立成员之间的'广告联动机制。
2、各成员在向客户推荐自身广告时,同时推荐整个联盟所有成员单位以及个人的广告。形成全省互动,同时投放。
3、实行对等双赢广告链接,在自身的账号中为其他联盟成员的广告客户提供广告位。联盟成员之间可以相互协商开展如互换广告等多种形式的广告合作。
4、在自愿协商、互利互惠的前提下,联盟成员可以在其他增值业务开发、推广方面进行广泛合作。
5、联盟成员必须保证,让其他成员进行宣传的广告内容符合广告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因此广告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所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提供广告的联盟成员负责。
第六章 前景规划
第二十条: 联盟计划逐步吸收各地的拥有一定影响力的公号加入,策划实施系列商广活动,强强联合,实现产品变现,最终形成强大的“新媒体联盟”。
第七章 退出机制
第二十一条:应本着诚实守信、遵守合约的原则,友好合作,联盟成员有权根据自身的意愿退出联盟。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联盟章程、损害联盟利益的成员,联盟会议有权取消该成员的联盟资格。在联盟会议休会期间,常务理事会有权代理该执行权。
篇4:新媒体联盟章程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升xx市新媒体发展水平,推动新媒体资源整合、形成合力、规范管理,努力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特成立xx市新媒体联盟(以下简称“联盟”)。
第二条联盟宗旨:推动新媒体交流合作、诚信自律、互利共赢,实现新媒体共同发展,为xx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三条 资讯共享。联盟成员在联盟理事会的统筹协调下参与各项主题宣传、信息推送等宣传推介活动,实现资讯信息共享,增强整体传播力和影响力。联盟成员转载具有知识产权的资讯信息作品时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第四条 活动互助。联盟根据需要策划、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推广活动,提供网络营销、形象推广、广告合作等综合服务,实现区域互联互通、资源整合共享、业务协同推广,提升联盟成员的品牌价值和商业价值。
第五条合作交流。不断总结技术与管理等方面的创新经验,定期策划开展学术研讨、经验交流、业务培训、学习考察、新媒体联盟年会等活动,促进联盟成员单位的经营与发展。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联盟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是xx市新媒体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决定、指导及协调联盟的重大事宜,组织制定规章、标准、规范,开展各项重大活动等。
第七条 理事会设成员单位若干名,由xx市新媒体联盟成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首届理事会由xx市新媒体联盟发起单位、承办单位推荐相关候选人,并经选举产生。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
第八条 理事会成立常务理事会,设理事长单位一名、副理事长单位二名,对联盟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动进行研究、审议、部署、实施,重大决策需提请理事会成员会议讨论通过。常务理事会设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单位一名、副秘书长单位四名。秘书处是常务理事会的办事机构,在秘书长领导下负责执行常务理事会做出的各项重大决议,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各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系。
第九条 联盟主要吸纳xx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自媒体的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为成员。各新媒体只要愿意遵守本章程规定,可向秘书处提交加盟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取得成员资格。
第十条联盟成员可自愿退出联盟,退出成员需向常务理事会秘书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退出。一经退出,将不再享受联盟成员的权利。
第四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联盟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联盟内部的重要决策、重大活动、重要事项等有表决权,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享受xx市有关部门及单位为联盟提供的特殊优惠政策和条件;
(三)有权参加联盟的各项活动,优先获得和使用有关资源;
(四)对联盟的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第十二条 联盟成员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互联网政策法规;
(二)遵守联盟章程,执行联盟决议,积极承担和完成联盟委托的工作,参加联盟开展的各项活动;
(三)接受主管部门的领导、监督和指导,坚持联盟自律,规范办网;
(四)在各自网站及公众平台自定义菜单中放置联盟专用标识、相关数据,不定期更新联盟成员单位的信息数据。否则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联盟对成员有监督和批评的权力,对违反国家网络政策与规定、不履行联盟义务等情况有权做出以下处罚:
(一)对违反国家法律及网络政策规定的,可按程序向有关部门反映,促请对其做出相应处理;
(二)对违反联盟自律要求及xx市新媒体联盟规定的,经理事会成员会议讨论并表决通过,可取消其相对应的成员权利,直至取消其成员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对联盟内部出现的纠纷,应当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未果者,提请常务理事会协调。
第十五条 联盟举办的活动经费由有条件的联盟成员支持,或其他方式筹措。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联盟成立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归xx市新媒体联盟理事会。
篇5:新媒体工作室章程示本
新媒体工作室章程示范文本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工作室的名称为xx工程学院青春湖工新媒体工作室,简称青春湖工。
第二条 本工作室是在共青团xx工程学院委员会的指导和组织下,由xx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自愿参加组建的共青团xx工程学院委员会官方新媒体工作室,旨在以新媒体为媒介丰富我校青年学生的大学生活,引领青年,服务青年。
第三条 宣扬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配合学校育人工作,引导青年学生成为社会的合格人才。
第四条 工作室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校园环境、社会秩序以及网络环境的稳定。
第五条 工作室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工作室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工作室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本工作室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第六条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日常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工作室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是工作室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 制定、修改章程;
2. 审核、通过本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3. 筹备召开工作室的会员代表大会;
4. 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5.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6. 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7. 决定主要负责人的委任;
8. 领导本工作室各机构开展工作;
9. 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八条 本工作室管理机构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部长若干。本工作室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精通本工作室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
2. 思想积极上进,有创新意识;
3. 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 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有团队意识,有奉献精神。
第九条 本工作室负责人均通过民主方法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也可公开招聘。负责人政治方面出现问题,或工作室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撤消负责人资格由工作室重新民主选举。
第十条 工作室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1. 服从共青团xx工程学院委员会的领导;
2. 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工作室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3. 组织工作室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4. 培养推荐工作室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
5. 加强校内、外之间的工作室交流,扩大工作室影响,树立工作室良好形象。
第十一条 工作室负责人的退出和除名
1. 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工作室;
2. 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工作室,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3. 有严重影响工作室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xx工程学院名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4. 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工作室管理机构决议可予以开除。
第十二条 工作室每星期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工作所有成员必须按时出席并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长期不遵守章程制度者,工作室管理机构有权对其进行免职。工作室管理机构重要决议采取投票或举手表决,工作室负责人必须出席会议,并实行三分之二的绝对多数制;日常决议的表决,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并实行二分之一的简单多数制。
第十三条 工作室会长职责
1. 负责确定本工作室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 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3. 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 负责工作室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 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
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十四条 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会长不在时,副会长代理会长工作。
第十五条 工作室下设人力资源部、对外联络部、编辑部、运营部,共三个部门。各部门职能具体如下 :
人力资源部
1. 负责会员的招新、新成员培训、入会审批以及工作室工作人员档案的管理;
2. 负责工作室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后勤保障工作 ;
3. 财务管理;
4. 协调其余各部的活动安排。
对外联络部
1. 负责以微信(微博)工作室为名义,围绕微信(微博)内容组织各种线上、线下活动,包括腾讯(新浪)全国统一活动、校内自发活动;
2. 争取与校内各单位的合作;
3. 微信大屏幕联络、现场技术支持。
编辑部
1. 负责青春湖工微信公众平台、@xx工程学院团委新浪微博的相关宣传文字、图片、广告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成果归纳成文字材料;
2.关注同行业校内外的微信公众平台以及新浪微博,学习并丰富
工作室工作内容。
运营部
1.负责工作室与各学院以及社团的联系,加强合作;
2.负责工作室与其它工作室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工作室,进一步扩大工作室在校内外的影响,为工作室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负责工作室与校内外各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提高工作室形象和知名度。
第三章 工作室成员
第十六条 申请加入本工作室,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xx工程学院正式学籍;
2. 承认本工作室章程;
3. 对网络文化感兴趣。
第十七条 加入工作室的程序
1. 提出入会申请;
2. 经工作室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加入工作室
第十八条 会员权利
1. 本工作室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参加本工作室的活动;
3. 获得本工作室服务的优先权;
4. 对本工作室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 退会自由。
第十九条 会员义务
1、执行本工作室的决议;
2、维护本工作室的合法权益;
3、参与工作室每次活动;
4、向本工作室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工作室,且需至少提前一个星期提出退会申请,并在退会前完成交接工作。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室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如下
1. 制定和修改章程;
2. 选举和罢免工作室执行机构;
3 审议工作室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 决定重大事宜。
第二十二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三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一年
第二十四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五条 工作室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1. 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 筹备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
3. 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4. 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5. 决定工作室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6. 领导本工作室各机构开展工作;
7.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篇6:国际教育学院新媒体工作室章程
第二条 本组织是在xxxx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团委的指导和组织下,由xxxx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自愿参加组建的学生组织,旨在发挥网络新媒体的作用,更好的服务师生,引导青年,传播正能量,使大家在学习的同时也能及时的了解和认识社会,并学会适应社会,认识生活,学会生活。
第三条 组织宗旨
1. 宣扬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配合学校、学院育人工作,引导同学成为社会的合格人才。
2. 组织通过讯息通知、服务维权等工作,做到“服务”2字。
3. 通过组织并开展活动来进一步提升大家对网络交流的正确认识和应用。
4. 协会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第四条协会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协会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协会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本协会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第五条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日常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本组织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是协会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 制定、修改章程;
2. 审核、通过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3. 组织开展业务拓展与创新;
4. 决定成员的吸收和除名;
5. 决定组织机构建立整改方案;
6. 决定主要负责人的工作委任;
7. 协调与其他组织机构开展工作;
8. 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本组织管理机构设主要负责人两名,分平台负责人三名。本组织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精通新媒体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
2. 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 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 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八条 本组织负责人均通过民主方法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也可公开招聘。负责人政治方面出现问题,或组织工作出现严重问题,将撤消负责人资格由组织内部重新民主选举。
第九条组织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
1. 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协会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2. 组织协会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3. 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
4. 培养推荐组织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
5. 加强校内、外新媒体的交流联系,扩大影响,树立良好形象。
第十条 组织负责人的退出和除名
1. 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协会;
2. 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同意即可退出,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3. 有严重影响协会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xxxx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名誉、触犯法律法规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
4. 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经协议可予以开除。
第十一条 工作室负责人职责
1. 负责确定新媒体工作室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 领导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3. 监督各新媒体平台发布状况,进行考评。
4. 负责新媒体文化节等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 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三章 工作室成员
第十二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xxxx大学正式学籍;
2. 承认本组织章程;
3. 对网络文化感兴趣;
4.熟悉网络技术。
第十三条 加入新媒体工作室的'程序
1. 通过书面、新媒体平台提出申请;
2. 经协会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加入协会
第十四条 成员权利
1. 本组织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学生助理补助;
3. 获得本组织内部服务的优先权;
4. 对本组织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 退出组织自由。
第十五条 成员义务
1、 执行本工作室的决议;
2、 维护本工作室的合法权益;
3、 认真完成工作室的各项工作安排;
第十六条 成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组织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七条 经费来源
1. 大型活动审批经费;
2. 赞助。
第十八条 本工作室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九条 工作室资产管理必须执行xxxx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工作室经费使用严格实行凭票报销制度,报帐必须持正规收据、发票等有效凭证。如发现经费使用报销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除追缴违纪金额外,并追究其当事人的责任,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第二十一条 工作室电脑、投影仪等器材需经负责人批准,方可使借用。
篇7:国际教育学院新媒体工作室章程
1. 自成立之日起每周一次召开例会(若遇到放假或考试等其他特殊情况外,例会推迟,遇特殊活动情况例会时间、频率另行通知)。
2. 协会要组织活动时,每位成员都要通力合作。成员在每次活动时要提前准备详细的活动计划和策划实施方案。
4. 工作室成员严格遵守新媒体各平台的值班制度,保质保量发布内容。
5.主动承担工作室工作,大胆创新发布形式内容,开拓相关的各项业务。
6.积极分享、发现、探索新鲜内容,学习新媒体先进经验,不断学习,自我发展。
7. 培养团队意识,每位成员团结合作,各施其职,共同创造美好协会,美好的明天。热爱我们的新媒体工作室,出谋划策,共同为工作室贡献自己的光和热。
篇8:新媒体是什么
广义的新媒体包括两大类:
一是基于技术进步引起的媒体形态的变革,尤其是基于无线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出现的媒体形态,如数字电视、IPTV(交互式网络电视)、手机终端等;
二是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转变,以前已经存在,现在才被应用于信息传播的'载体,例如楼宇电视、车载电视等。狭义的新媒体仅指第一类,基于技术进步而产生的媒体形态。
新媒体运营是什么
是通过现代化移动互联网手段,通过利用微信、微博、贴吧等新兴媒体平台工具进行产品宣传、推广、产品营销的一系列运营手段。通过策划品牌相关的优质、高度传播性的内容和线上活动,向客户广泛或者精准推送消息,提高参与度,提高知名度,从而充分利用粉丝经济,达到相应营销目的。
篇9:调解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单位的名称是北京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
第二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调解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鼓励民众利用调解解决纠纷,促进行业自治及社会和谐。
第四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北京市民政局;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第五条 本单位的住所地是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7层707-708室。
第六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者是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者享有的权利。
第八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80万元;出资者:北京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金额:80万元。
第九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调解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二)提供与调解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
(三)开展与调解相关的研究、培训及宣传推广活动。
第三章 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 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11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理事由举办者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主任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主任及财务负责人;
(七)罢免、增补理事;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十一)制定和修改调解规则、调解案件收费办法;
(十二)决定有关调解员的聘任事宜;
(十三)其他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的规定应该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二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2 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三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必要时可以另设副理事长1-2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 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会会议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电视、电话、网络会议等。未参加会议的理事会成员就会议议题发表的书面意见,应记入理事会会议记录,其就理事会重大决策事项所做的赞成及反对意见与出席会议成员的意见具有同等效力。
理事会成员在任期内连续两年不参加理事会会议的,视为主动辞去理事会成员资格。
第十六条 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第十七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会议纪要。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八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本单位主任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副职和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七)其他相关的事项。
本单位主任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条 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3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 监事在举办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业务主管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单位理事、主任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理事、主任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理事、主任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可以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 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主任。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 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二十八条 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九条 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条 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二条 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 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三十五条 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六条 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七条 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经2011年7月18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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