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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接收推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时间:2022-08-19 08:10:49 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圳大学接收推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本文共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深圳大学接收推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篇1:深圳大学接收推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本章程所涉及的规定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及学制请参阅《深圳大学20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接收推免生总量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50%。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的有关精神,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的招生学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为9月末和10月份,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①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③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4.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有关具体要求请于复试前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深圳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规定》。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非周末授课班),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以在职方式学习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周末授课班),学费标准请参见《深圳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奖助学金

深圳大学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

(1)在评选国家奖学金、发放国家助学金、设置学业奖学金的基础上,提高了校内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的奖励力度;

(2)为了贯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科技精神,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崇尚科学、锐意进取的创新、合作精神,充分利用学校人才、科研平台等资源优势,造就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学校特设立学生创新创业发展基金。研究生可申报研究生创新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3)新设学术创新奖,对研究生发表的高水平论文进行重奖;新设境外学习奖学金,鼓励研究生到境外学习交流,提升国际竞争力;

(4)在原先“好日子奖学金”等的基础上,新设“腾迅创始人创新奖学金”等一批社会(企业)奖学金;

(5)增加了研究生“三助”岗位数量,提高了岗位待遇;

(6)学校还将通过立项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鼓励导师提供科研津贴等形式吸引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从而获得资助。

按照我校奖助政策体系,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2016级推免生所获奖助学金均不少于16000元/年,表现优异的将不少于5万元,如累计学校现有社会(企业)奖学金、学术创新奖等,一年所获奖助学金可超过8万元。

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2016级)》。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学习形式(少数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的学习形式为在职周末学习)、就业等其他事项请参阅《深圳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

4.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有意向申请我校的推免生须在《深圳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招生意向登记系统》进行预报名(便于各招生专业主动联系推免生),网址:zsb.szu.edu.cn//ss/ybm/。

6.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755-26536177,邮箱:szuyz@szu.edu.cn

新浪微博:深圳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深大研招

深圳大学纪委、监察处:0755-26534925,邮箱:jiwei@szu.edu.cn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zsb.szu.edu.cn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五年九月一日

篇2:深圳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公告

深圳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公告

深圳大学是由深圳经济特区主办的一所“特区大学、窗口大学、实验大学”。学校创办于1983年,由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国内名校援建,当年筹建,当年招生,被誉为“深圳速度”。建校33年来,深圳大学紧随特区,锐意改革、快速发展,已经成为一所学科齐全、设施完善、师资优良、管理规范、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良好办学声誉的综合性大学,毕业生中涌现出马化腾、史玉柱等一批著名的创新创业精英。近年来深圳大学也得到社会各界普遍认可和赞誉,被誉为:

中国内地离香港特区最近的大学

中国校园环境最优美的十大高校之一

中国就业率最高的二十所大学之一

中国创新创业环境最优越的大学之一

中国毕业生最满意的二十所大学之一

中国办学资源最充裕的地方大学之一

中国内地发展最快的地方大学之一

中国师资力量最强的地方大学之一

深圳大学现已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群建设高校行列,深圳市三年投资10个亿支持深圳大学建设高水平大学,计划到,学校的综合实力进入广东省高校第一方阵、全国高校前50位,初步实现“高水平、有特色、现代化一流大学”的办学目标。

深圳大学现面向全国推免生发出邀请,欢迎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已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20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

深圳大学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以及各专业联系方式等请参阅《深圳大学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校推免生接收人数不超过当年总招生人数的50%.

三、接收和选拔程序

接收推免生工作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中进行,“推免服务系统”的开放注册起始时间为9月22日,填报志愿开始时间为9月28日,每位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拟申请深圳大学推免生的同学可于系统开放期间登录研招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深圳大学将派专人跟踪服务考生进行推免申报。深圳大学接收待录取结束时间为10月20日。有关深圳大学接收和选拔推免生的具体程序等请考生关注《深圳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四、奖助政策

1、深圳大学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2017年深圳大学提高了国家助学金,从6000元/年提高到8000元/年;特设新生奖学金,推免生等优质生源可获15000元新生特等奖学金。奖助学金具体情况请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2017级)》。按照深圳大学奖助政策体系,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2017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年获得的奖助学金均不少于8000元,表现优异的将不少于6万元,如累计学校现有国家助学金、社会(企业)奖学金等,一年所获奖助学金可超过10万元。

2、除学校层面重奖推免生等优质生源外,学校各招生学院(部)也在学校奖助学金的基础上设立了各类推免生奖学金,如:

招生学院(部)

奖励对象

奖励金额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推免生 第一年追加2万奖学金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985或深大生源推免生 追加2万元 其他高校推免生 追加1万元 光电工程学院 985生源推免生 追加2万元 其他高校推免生 追加1万元 土木工程学院 推免生 新生筑梦奖学金1万元 材料学院 推免生 第一年追加1万元 管理学院政治学专业 推免生 3年奖励2万元 信息工程学院 985、211和深大生源推免生 第一年追加奖学金2万元 其他高校推免生 第一年追加奖学金1万元 心理与社会学院 学术型专业:985或深大生源推免生 追加2万 学术型专业:其他高校推免生 追加1万元 …… …… ……

(注:奖助学金等发放具体信息可咨询学院)

3.深圳大学将对来校参加复试并录取的推免生给予交通食宿补助,其中广东省外推免生1500元/人,广东省内深圳市外推免生800元/人。考生须提供来校复试的实名机票或者火车票。

五、其他事项

1、其他具体信息详见《深圳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2、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755-26536177

邮箱:szuyz@szu.edu.cn

深圳大学纪委、监察处:0755-26534925

邮箱:jiwei@szu.edu.cn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zsb.szu.edu.cn

新浪微博:p>

公众微信号: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szuyzb)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篇3:山东师范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山东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本章程所涉及的规定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课程。

5、英语基础较好,能够阅读相关专业的英语文献。

6、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除MBA、MPA、MTA三个专业之外均可接收推免生,各个专业预留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生,具体接收人数以实际接收人数为准。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的有关精神, 20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学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请参照我校网站公布的“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日程”。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A、验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www.chsi.com.cn/xlcx/bgcx.jsp);

B、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C、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及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4. 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与公示。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学制3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艺术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每生每学年10000元,学制3年。其他类别专业学位硕士每生每学年10000元,学制2年。

2、奖助

对于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学校设立了“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励办法”(详见我校网站发布文件)。同时还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三助一辅”岗位等。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531-86180804,邮箱:pjb@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室):0531-86180647,邮箱:xjw@sdnu.edu.cn。

篇4:天津中医药大学接收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年天津中医药大学接收推荐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我校2016年继续开展推免工作,热忱欢迎全国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生申请推荐免初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将申请条件及申请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秀,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成果记录。

3.所在学校具有推免资格,申请人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4.申请人须为当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5.学习勤奋,刻苦努力,成绩优秀,在校期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含2.5)以上(外校生源未用绩点计算成绩者,每门课程成绩要求均在70分以上)。

6.英语水平良好,要求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7.在学期间参加过课外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实践、动手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3名及以上天津中医药大学相同专业教授(或副教授)联名推荐,并经天津中医药大学推免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者,可不受第⑤⑥条限制。

8.具有从事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者,经3名及以上天津中医药大学相关专业教授(文艺、体育)或正处级以上领导推荐,并经天津中医药大学推免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者,可不受第⑤⑥条限制。

9.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10.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发表论文或获得奖励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2人或2人以上均发表论文或获奖者,根据论文或奖项等级排名。

二、申请办法:

1.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同学可在9月28日-月25日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进行注册、上传照片、网上缴费、填报基本信息及报考信息等。我校的.复试在年10月10日左右,确切复试时间请以“推免服务系统”的“复试通知”回复为准。

2.请有意愿参加我校复试的同学在2015年9月28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以EMS形式寄出(以邮戳为准)或送达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所有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均为一份。复印件须加盖相应主管部门的公章。

外校同学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天津中医药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其中签字和日期部分必须手写。不提交该申请表一律无效。

(2)所在院校教务处提供的本人推荐免试资格证明信(红章原件)。

(3)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本科阶段成绩单及年级(或专业)排名复印件。

(5)其它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我校同学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天津中医药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其中签字和日期部分必须手写。不提交该申请表一律无效。

(2)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

(4)本科班内排名证明。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实践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复试时间以“推免服务系统”复试通知为准。复试时请携带各类证书原件。复试考核合格者,经我校推免工作委员会审议确定录取,在“推免服务系统”发给考生待录取通知。

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公示十天,如接收名单修改须另行公示十天,无异议或异议解决者方可确认其推免生资格。

推免生具体网报操作事宜请查看相关网报说明,未填报相关网报信息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推免资格。所有推免生11月份将不再参加现场确认及图像采集事宜。

3.未录取者材料不退。

4.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有关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6.我校接收的外校推免生由我校安排参加体检。

7.录取通知书将于2016年6月底或7月初发放。

8.如果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无论何时,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312号   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193

电话:022-59596191     传真:022-59596191

我校网址: www.tjutcm.edu.cn

E-mail:zhaosk_@126.com

篇5:汕头大学接收推免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中国大学网 ]・     一、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人必须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占用推荐学校的推免生推荐名额,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外校推免生申请我校非英语专业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申请艺术类专业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它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接收:

① 在本科学习期间获得相关专业的具有学术意义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并且是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② 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与所读的本科专业或报读的研究生专业有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者或第一、二作者。

二、申请程序

1.申请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www.gs.stu.edu.cn/yjszs/)中查阅《汕头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确定申请推免接收的院系、专业(领域)后(注: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学术型专业只能接收学术型推免生),登录“汕头大学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申请系统”(注:该系统正在维护中,下周正式开通)填写申请信息,并从系统中打印《汕头大学20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用A4纸双面打印),考生本人核实无误后签名,推荐学校教务处加盖公章。

2.申请考生于10月7日前将以下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我校研究生学院,过期不再受理。

篇6:汕头大学接收推免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② 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及推荐类型的有关证明材料;

③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1 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④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1份(艺术类专业学生提供四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⑤ 其它有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如获奖证书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仅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申请材料寄(送)地址(为保证材料能准确接收,请考生邮寄材料时选用邮局EMS方式,并在EMS详情单“内件品名”中注明“推免申请材料”):

① 非医学专业: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邮编:515063,收件人:陈秋杨;

② 医学专业: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邮编:515041,收件人:曹军。

3.我校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者将于月17日前通知其复试、体检(复试名单及复试时间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留意查看)。

4.我校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7天,公示无异议者方予拟录取。对同意拟录取的推免生,我校将发出接收函。

5.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须按教育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正式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另外,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还须按教育部要求填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需加盖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章,附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在学历年学习成绩表),并于年10月31日前寄达我院,未按时将登记表寄达我院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已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三、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提交和打印的申请表以及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申请人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将获得一等奖学金。

四、报考咨询和联系方式

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联系人:陈老师、张老师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邮编:515063

电话:(0754)82902424

传真:(0754)82903637

网址:www.gs.stu.edu.cn/

Email:o_yjsc@stu.edu.cn

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新陵路22号汕头大学医学院研究生科 邮编:515041

电话:(0754)88900206

网址:yjs.med.stu.edu.cn/

Email: o_yjshb@stu.edu.cn

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1年8月31日

/

篇7:郑州大学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通知

郑州大学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通知

[中国大学网 ]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发挥推免生工作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以及推动高等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作用,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14号)的要求,20推免生工作要更加突出推免生工作机制创新,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优化、调整。现将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接收推免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拔。

二、组织工作

1、各招生单位要加强对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成立推免生推荐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含纪检负责人1人),积极做好选拔推免生工作。优先接收全国重点大学(设有研究生院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要注重国内有影响力院校的优势学科专业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接收工作。

2、各招生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办法、复试程序和复试内容等相关要求,并网上公布相关信息。

三、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跨专业推荐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我校接收专业相近或相关,并有利于我校学科发展)。

3、其他相关学业要求

①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前三学年平均成绩一般在本科专业排序中名列前10%,本科学习期间平均学分绩点(GPA)一般要求达到优良以上。

②在校期间获得过奖学金或其它奖励。

③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大学英语四级(新计分标准425分以上)考试,或TOFEL成绩600分以上(两年有效),或GRE成绩分以上(五年有效)。

④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者、在学期间从事过科技活动并获奖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者,可优先接收推荐。

⑤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⑥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申请者应提交的材料

1、《郑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可在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2份。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1份。

3、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4、获得奖学金的证书复印件、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复印件(复试时验原件)。

5、申请人须提交与申请专业有关的专家推荐信2份。

6、如果有获奖或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提交复印件或证明信。

7、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有突出表现,提交由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

五、接收比例及复试考核的基本要求

1、接收推免生的计划要求

各招生专业要适当加大接收推免生比例,接收人数可占2012年招生计划的30%-50%。

2、复试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外语听说能力;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考生复试时须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六、奖学金及优惠政策

1、我校接收的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毕业的推免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奖学金。

2、研究生院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经综合考评,复试优秀(复试录取综合排名前5%),且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5%的推免生除可享受学校硕士生的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奖学金外,还可获得优秀考生奖学金2000―3000元。

3、、我校接收的具有硕士学位授权高校毕业的推免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硕士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奖学金。

七、工作程序及安排

1、9月25日前,各招生院系接收申请者所提交的全部材料。

2、2011年9月30日前,各招生院系按照相关条件要求初步审核申请者的材料,并通知申请者来校进行复试。经复试确定获得初取资格的推免生须公示7天。

3、2011年10月10日前,各招生院系上报拟接收推免生的汇总名单及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进行复审;对同意接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出具接收函。

4、 接收推免生招生院系通知考生持接收函到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于10月份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一般为11月中旬)到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凡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系河南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须选报郑州大学报名点)。10月30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到郑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将不能被录取。

5、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各招生院系要对获得初取资格的推免生进行复审,通过者方可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资格复审内容包括:

①完成本科培养方案所要求的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②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好”以上;

③取得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情况;

④自取得初录资格至入学报到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八、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1、推免生接收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单位的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接收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此项工作全过程的监督,严禁发生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招生单位的纪检人员要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报告。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办法、复试程序等要及时公布,公布方式由各招生单位自主确定。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责成专家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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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接收推免研究生章程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接收推免研究生章程

按照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20我校相关专业可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类型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需达到425分以上。

5、推荐免试考生本科所学专业,需满足其所申报专业的相应要求(详见附表)。

二、提交材料

1、《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份。(见附件1)

2、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有效证明信原件。

3、《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即需要2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写推荐书,推荐书需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见附件2)。

4、国家英语六级成绩单复印件。

5、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

6、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申请者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者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申请程序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者,请于9月20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直接寄(或送)我校研究生处(弘德楼203室)。

2、申请者必须按照教育部等相关部门的要求,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yz.chsi.com.cn),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3、我校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并通知初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和体检。

4、我校根据复试成绩择优确定申请人的录取资格。

四、初审与复试

1、各院(系)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初审后,我处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来我校参加复试(公示名单网址:yjsc.cyu.edu.cn/zxzx/tzgg)。

2、复试笔试或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10月25日前,推免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处主页查询待录取公示名单。

4、若对复试结果或待录取名单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处提出。

五、监督与咨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01088567500

监督电话:01088567232

研究生处主页:yjsc.cyu.edu.cn

电子邮箱:yjsc@cyu.edu.cn

邮政编码:100089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5号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弘德楼203室)。

年各院系招生推免生专业及人数

院系专业人数本科所学专业法学院刑法学1法学经济法学1民商法学1诉讼法学1国际法学1法律(法学)2社会工作学院社会学4社会学;社会工作;人类学社会工作硕士4经济管理学院世界经济2经济学金融学2数量经济学2新闻传播学院新闻学2新闻传播学传播学2中国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1中国共产党历史;科学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哲学1哲学外国哲学1中国语言文学系文化哲学1哲学或文学公共管理系社会管理2社会学;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篇9:浙江师范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2016年浙江师范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取得所在学校2016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范围

1.面向全国各高校接收优秀推免生;

2.我校所有专业(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外)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接收专业详见附件2.

三、携带材料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招生学院提交以下材料,同时原件须带上审验。

1.《浙江师范大学2016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要求提前由所在单位审查盖章;

2.学术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或证明;

3.在学期间的获奖材料复印件;

4.英语四级或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5.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复印件。

四、接收流程

1.9月28日―10月8日: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yz.chsi.com.cn/tm/)中注册报名,各招生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审核报名名单,发出复试通知(复试时间和安排),考生接收复试通知;

2.10月9日―14日:各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集中复试,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待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学院;

3.10月14日―15日:研究生学院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待录取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五、资格复审

我校于2016年4月前,将对取得初录资格的推免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正式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初录资格后,本科必修、选修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录资格至资格复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321004

电话:0579-82283026,82282645;传真:0579-82280023

邮箱:yzb@zjnu.cn;网址:yzw.zjnu.edu.cn/

点击查看:

2016年浙江师范大学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2016年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篇10:温州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2016年温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授权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2016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符合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其他条件。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请参见《温州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学制:2-2.5年。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2016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校研招办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暂定于9月末和10月份)。

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审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指定的`医院体检。

4、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学院上报学校研招办后,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省招办审核与公示。

有关具体要求请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上查阅《温州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公告》。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新入学硕士研究生,文科类研究生每年可获得奖助学金不少于16500元,理工科研究生每年不少于18000元。每年获得奖助学金最高的可超过45000元。

学生报到注册时,无需携带学费,即可将获得的学业奖学金(每人至少不低于8000元)直接抵扣学费。

奖助政策包括助学金和奖学金两大体系。具体奖励(资助)额度和获奖(资助)比例如下:

(一) 助学金体系:可兼得

1、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资助比例为:100%;

2、助研津贴:文科2500元/生.年,理工科4000元/生.年,资助比例为:100%;

3、困难补助:2000-5000元/生.次,资助人数为:10-25人/年;

4、助管岗位:400元/生.月,学生自助申报,资助比例为:15%;

5、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政策,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

(二) 奖学金体系:可兼得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根据省下发指标执行,获奖比例约为3%左右;

2、学业奖学金:针对新入学研究生设置新生奖学金8000―10000元/生.年,针对二、三年级研究生设置综合奖学金: 8000―10000元/生.年,获奖比例均为:100%;

3、专项奖学金:谷超豪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梁助学金:6000元/生.年,陈国同奖学金3000元/生.年;

4、科研奖励:根据学校科研政策执行,具体可见研招办网站;

5、优秀毕业生奖学金:1000元/生,资助比例为:15%;

6、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800元/生,资助比例为:约占学生干部总数的20%。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8000元/生.年

五、其他事项

1、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须按相关规定,接受教育部信息公开及学校公示;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或受处分的;

3)体检不合格的。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未尽事宜请参见《温州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的最新文件为准;

请查阅温州大学2016年研究生招生专题: yjsb.wzu.edu.cn/zsw/Art/Art_1/Art_1_122.aspx

5、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温州大学研招办电话 / 传真:0577-86680868 , 0577-86598062 邮箱:yjs@wzu.edu.cn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南校区行政楼 邮编:325035

江南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天津工业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

推免研究生自荐信

研究生推免自荐信

研究生推免介绍信

推免研究生自我介绍

同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海洋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

《深圳大学接收推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共10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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