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校毕业生见习管理制度,本文共1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高校毕业生见习管理制度
高校毕业生见习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提高见习学生整体素质,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及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关于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有关问题的说明>的通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关于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有关问题的说明>
第二条
见习岗位。积极与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服务机构沟通,开拓见习岗位,加强见习学生的上岗指导教育,努力提高见习质量。确定见习岗位后,及时向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报,原则上毕业生在见习期间应在同一岗位见习,有特殊原因的,见习学生可提出书面申请,调整见习岗位,岗位调整不得超过两次。
第三条
见习协议。岗位见习名单经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批复后,上岗前与见习学生签订《见习培养协议》,约定具体见习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前解除《见习培养协议》:
1、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状况等发生重大变化,不能继续设立见习岗位,致使见习工作无法履行的;
2、见习学生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以及规章制度的;
3、见习学生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伤害的;
4、见习学生同时在其它单位见习,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
5、见习学生无故不能按时完成见习训练计划的;
6、见习学生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技术机密的;
7、见习学生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条
见习指导。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见习期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指定1-2名老员工作为某个岗位见习学生的指导老师,指导老师主要负责见习学生各阶段的日常工作安全,职业素养指导,工作业绩考核,见习评定等见习相关工作。
第五条
见习待遇。见习期间,除享受国家见习补助外,按岗位实际情况给予午餐补助和生活补助。
第六条
工作时间。根据见习岗位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具体时间按本岗位要求执行。
第七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公司为见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2、根据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见习学生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见习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
第八条
工作制度。见习期间,根据见习岗位的要求,严格遵守公司工作制度。
1、见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按时进入指定的工作岗位;
2、见习学生不准擅自离开见习岗位,有事离岗需经领导或指导员工批准,返回岗位应向领导或指导员工报告,同意后方可上岗;
3、见习学生必须听从指导员工指导,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爱护设备、工具,不得无故损坏。如发现故障或异常现象,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指导员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处理故障、异常和突发事件,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
4、爱护工具、设备,勤俭节约,做好见习场地和岗位必需的清洁卫生工作;
5、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将技术或商业情报泄露,维护公司利益。
第九条
见习期间表现优异的,公司将根据用工需求正式录用见习学生;或在见习结束后,根据见习指导员工的评定,正式录用为公司的正式员工。
篇2:高校毕业生见习协议书
高校毕业生见习协议书
甲方:(见习单位)
乙方:(见习毕业生)
为帮助*市高校毕业生提高就业能力水平,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本着合作、谅解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接纳乙方为见习毕业生,见习岗位为 ,见习期限为 个月,具体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为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金额 元。承诺按照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要求和实施方案认真执行,承担帮助毕业生提高就业能力的职责。
二、见习期间,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条件、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措施,并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三、甲方应按劳动法规定的作息时间安排乙方见习工作,如确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须征得乙方同意。
三、见习期间甲方要指定专人负责乙方的日常管理,见习期满后,应对乙方的.见习表现做出客观鉴定。
四、乙方承诺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履行见习岗位的工作职责,积极做好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严格遵守甲方的生产及操作规程,如有违反造成甲方财物损失,按甲方规定处理。
五、乙方在甲方见习期间,应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如涉及保密事宜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六、见习期间,乙方如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造成其他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乙方做出警告、通报或单方即时解除协议,终止乙方在甲方的见习。
七、见习期间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提前结束见习的,甲方应允许其结束见习。但乙方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做好工作交接。
八、其它约定事项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见习过程中出现分歧或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由实施机构进行鉴证备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鉴证机构各执一份,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责任人签字(公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
年 月 日
篇3: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甲方(见习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见习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及陕西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期限及工作安排
1、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学员在本单位工作,基本能遵守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待人有礼、业务成绩还可以,对器材有一定钻研能力,服从主管工作安排,希望日后工作更加刻苦,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2、甲方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安排乙方见习活动包括提供必要的培训。
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可以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终止实习合同,但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实习期间,甲方如发现实习学生不符合实习要求或不适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况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实习,在为实习学生履行实习津贴支付手续后,解除本协议。
第二条 见习岗位
甲方按乙方见习内容及要求,安排在 岗位见习,乙方应按照见习岗位要求,努力完成见习任务。见习岗位职责与任务为,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和乙方的具体情况对乙方见习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 工作时间及休息
1、乙方在甲方见习期间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作时间。
2、甲方保证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在见习期间甲方应根据国家及陕西省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安全卫生的见习条件,为乙方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
2、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见习学生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3、甲方不得安排18周岁以下的学生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和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
4、甲方不得安排女见习生在经期从事高温、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
5、乙方在见习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拒绝执行、检举或控告。
6、甲方通过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乙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甲方所介绍的情况严重失实,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免责;乙方所提供的自荐材料内容严重失实,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第五条 劳动纪律
1、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经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和乙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另一份交乙方组织单位存查。
2、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 见习补贴
执行政府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者,甲方负责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政府补贴并及时发放至乙方,同时甲方应另外支付乙方生活补贴 元M月。
第七条 本协议的解除、变更、终止
1、经甲乙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协议:
(1)乙方已落实工作单位或被见习单位选中正式招用的;
(2)乙方由于患病等原因不宜继续从事就业见习的;
(3)乙方不遵守见习纪律且教育无效的;
(4)乙方主观过失给见习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协议:
(1)甲方未按相关规定足额支付乙方补贴的;
(2)甲方有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相关规定的。
4、本协议到期即终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实习期间,我主要在商店担任的是出纳岗位,主要负责收取现金,完成收付手续和银行结算业务;办理银行存款、取款和转帐结算业务;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月结日清,保证帐证相符、帐款相符、帐帐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清更正;审核报销单据、发票等原始凭证;妥善保管现金、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各自应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即为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实习规章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国家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终止实习。
2、甲方未能及时足额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致使乙方受损的,应予赔偿。
3、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可以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终止实习合同,但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实习期间,甲方如发现实习学生不符合实习要求或不适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况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实习,在为实习学生履行实习津贴支付手续后,解除本协议。
4、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见习生活补贴,乙方有权追偿。
第九条 争议解决途径
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先经见习学生所在学校或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调解,调解未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办理。
第十条 其他规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补充约定或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三份,见习单位和见习毕业生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4: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
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
一、积极做好见习单位和见习基地建设工作。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是疏通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渠道、改善基层人才匮乏现状的重要措施。各级人事、劳动保障、教育、财政、国有资产监管、国防科学技术工业管理等部门,要根据《意见》和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印发的《贯彻落实<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分工方案》,通力合作,从实际出发,积极创造条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各地要在认真考察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工作环境的基础上,将条件合格并有积极性的企事业单位,确定为见习单位。要广泛收集见习单位的见习岗位信息,并定期予以发布。对于有一定规模、各方面条件较好且能持续提供较多见习岗位的见习单位,可以将其确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并予以挂牌。见习基地挂牌期限一般确定为三年。三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挂牌。要加强对见习基地的检查与指导,以保证其能发挥应有的示范效应。
二、有计划地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要在政府网站上开辟就业见习专栏,为高校毕业生了解见习制度、选择见习岗位提供便利。要鼓励并有计划地组织当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就业见习扩展就业机会。
三、认真做好见习期间的各项管理工作。各级人事、劳动保障、教育、财政、国有资产监管、国防科学技术工业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见习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的指导,加强宏观管理和检查,保证见习活动的顺利进行。见习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在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要指导见习单位制定见习活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见习单位和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的.有关事项,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要定期了解见习单位的有关情况,加强与见习高校毕业生的沟通,协调解决见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见习活动结束后,要指导见习单位对高校毕业生进行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和选用见习高校毕业生的依据之一。要逐步建立起见习单位落实见习工作情况的督查表彰通报制度。
四、切实解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的基本生活补助。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见习高校毕业生提供基本生活补助。
五、不断改进和完善毕业生见习期间的各项服务工作。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要为见习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对参加见习高校毕业生的失业登记管理和就业服务工作。各级人事、劳动保障、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了解见习高校毕业生的求职需求和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适时组织公益性的规模适度的供需见面会、双向选择活动,帮助见习高校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见习期满仍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由政府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继续进行就业指导和推荐就业。
六、充分发挥就业见习的作用,积极引进所需的毕业生。各地在做好回到原籍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地区人才引进工作的需要,吸纳非本地生源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改善本地人才队伍结构,满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非本地生源毕业生参加见习享受的优惠政策,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七、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领导。建立并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高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各级人事、劳动保障、教育、财政、国有资产监管、国防科学技术工业管理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本部门承担的工作,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建设作为促进毕业生就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篇5: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
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积累工作经验,促进其实现就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3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9]12号) 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坚持毕业生自主选择与企业需要相结合、所学专业与岗位技能相结合、职业能力提升与实现就业相结合,充分调动各类用人单位、大专院校、高校毕业生的积极性,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第三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筹规划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制定政策,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总体规划;
(三)审核认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四)核拨见习补贴。
第四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力资源中心”)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具体负责全市就业见习工作组织推动、业务指导。
(一)落实就业见习计划;
(二)就业见习工作日常管理;
(三)定期发布就业见习供求信息;
(四)整合、调剂就业见习资源;
(五)对见习基地进行检查评估。
第五条 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辖区内就业见习工作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一)受理见习基地申报,审核申办单位资格;
(二)受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报名;
(三)整合、调剂辖区内就业见习资源;
(四)收集、发布、上报就业见习相关信息;
(五)见习补贴初审。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办青年就业见习基地(以下简称“见习基地”)。
(一)生产经营和工作正常,管理规范;
(二)能够提供相应的见习岗位和条件;
(三)见习岗位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
(四)有专门的见习管理办法和指导人员;
(五)能够留用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见习人员。
第七条 见习基地申办程序。
(一)申办见习基地的企事业单位先向坐落地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审核表》(见附件一),并提交申请报告、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后报市人力资源中心复核;
(三)市人力资源中心复核后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的,颁发“天津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标牌,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见习基地具体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
(一)制定并实施见习计划;
(二)落实见习岗位,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三)配置见习指导师;
(四)见习人员日常管理;
(五)定期上报见习情况;
(六)申请、发放见习补贴;
(七)按规定比例留用见习人员。
第九条 参加就业见习人员条件。
本市普通高校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含本市户籍在外地普通高校就读拟回津就业人员)可参加就业见习:
(一)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上届和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符合条件的`毕业学年在校学生。
第十条 见习报名需填写《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见附件二),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生持《就、失业证》、毕业证书复印件;
3.毕业学年在校学生持学生证和《就业服务卡》。
第十一条 就业见习报名方法。
高校毕业生可到见习基地报名,也可到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介绍中心或市人力资源中心报名。毕业学年在校学生到本校就业服务指导中心报名。
第十二条 见习基地应根据见习能力、见习岗位设置和见习指导人员等情况,编写就业见习计划,并在见习实施10日前报所在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后上报市人力资源中心。市人力资源中心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根据全市见习岗位数量、分布和见习学员报名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平衡调剂,促进见习人员与岗位需求有效对接。
第十三条 见习基地要按照见习人员数量、岗位等情况,匹配相应的见习指导人员,并认真做好见习人员岗前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等工作。
第十四条 见习基地要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附件三),协议应明确见习岗位、见习期限、补贴标准,以及双方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第十五条 见习人员的生活费,由政府补贴和见习基地匹配两部分组成。
第十六条 见习基地应建立见习人员花名册和数据库,并于见习人员上岗后7日内报所在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相关数据录入信息网络,报市人力资源中心,作为核拨见习补贴的依据。
第十七条 见习基地应完善就业见习管理制度,掌握见习人员工作生活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职业卫生要求的要定期组织见习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八条 见习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见习基地可终止见习协议。
(一)由于患病或已落实工作单位等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就业见习的;
(二)连续无故缺勤3天或累计缺勤5天以上的;
(三)不遵守见习纪律且教育无效的;
(四)由于见习人员过失给见习基地造成一定损失的。
第十九条 见习基地于每月末5日内向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报送《见习人员增减变化统计表》(见附件四)。
第二十条 就业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见习期满后,见习基地应据实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鉴定,填写《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见附件五),作为推荐见习人员就业的参考。
第二十一条见习基地要及时为留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见习补贴及申领程序:
(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最低工资60%的标准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费补贴,并给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贴。
(二)见习补贴每季度末的25日后申报。
(三)申报见习补贴应首先向坐落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天津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见习补贴审核表》(见附件六);
2.《见习基地申报补贴花名册》(见附件七);
3.《就业见习协议》;
4. 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就业服务卡;
5. 见习人员考勤情况;
6. 见习人员领取补贴情况。
(四)受理申请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见习基地所报材料初审后,3个工作日内报市人力资源中心。市人力资源中心3个工作日内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于下季度的10日前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见习基地。
第二十三条见习基地实行年度考核评估制度。
市人力资源中心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考评组,按照《天津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考核评估办法》的规定,对见习基地进行年度考核评估。考核合格的保留其见习资格,继续组织实施就业见习;不合格的取消其见习基地资格,停止就业见习活动。
第二十四条 对见习基地检查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见习基地规章制度建设、见习计划制定落实、岗位设置、见习条件、指导人员配备、见习协议的执行、见习效果、见习人员留用率、职业安全卫生和补贴资金使用等情况。
篇6:《兰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全文
《兰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全文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人社局获悉,《兰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出台并实施。今后,三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市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在兰州市的企(事)业单位及各类开发园区申请参加见习,每个见习生每月1000元见习补贴。
对象:三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办法》中规定,见习基地认定范围包括兰州市辖区内具有一定规模及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各类开发园区。用人单位申报见习基地时,直接向辖区内县区就业局申报;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向兰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申报。见习基地每年认定两次,时间分别为当年的6月和12月。
接收就业见习生主要采取见习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各级就业服务局组织见习对接会或推荐符合见习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到见习基地参加见习。申请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须为三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市的高校毕业生),每位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只能参加一次见习。
时限:毕业生签订见习协议之日起6个月
《办法》明确,高校毕业生见习时间为本人与见习基地签订见习协议之日起计算,时间为6个月。见习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见习岗位。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见习基地和见习人员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见习基地负责发放市财政提供的每个见习生每月1000元见习补贴,有条件的见习基地在住宿、用餐等方面为见习生提供便利。见习基地应根据实际情况,为见习人员提供一定的基本生活补贴,同时要为见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基地在需要正式录(聘)用人员时,可优先从留用的见习人员中录(聘)用。凡被见习基地正式录(聘)用的见习人员,单位应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参加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考试或有其他就业意向的,与见习基地协商一致后,可办理离职手续,就业见习单位应及时反馈至人社部门,并停发政府补贴。
政策:见习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办法》强调,见习补贴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和拨付,确保补贴经费专款专用、安全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对虚报、谎报见习人员数量及见习周期,骗取、套取见习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见习基地资格,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见习基地在当年与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皆视同为当年见习人员(本人与单位约定并在劳动合同书中注明见习期),见习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以下为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兰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以下简称就业见习毕业生)的管理,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扶持创业带动就业“万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43号)精神和省、市有关毕业生就业见习的政策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就业见习毕业生的管理采取各级就业服务局和见习基地双重管理,以见习基地为主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 就业见习基地设立条件:兰州市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能够接纳一定规模见习生的企(事)业单位及各类开发园区可以申请设立就业见习基地。申请就业见习基地平均每年提供见习岗位应不少于5个。
第四条 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条件及标准。
(一)就业见习毕业生是指在择业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是指毕业之日起三年内暂未落实就业岗位的毕业生,时间从毕业证上注明的发证时间算起,取消就业见习生源地限制。
(二)就业见习毕业生就业见习期为6个月,见习期间由就业见习基地给见习生预支见习补贴并办理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手续,见习期内地方财政每人每月补助生活费1000元,其余部分由见习基地每月根据见习毕业生具体工作岗位发放,要求见习基地补贴与地方财政补贴总额不低于兰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如最低工资标准变动,见习基地补贴相应调整。
(三)就业见习基地提出财政补贴申请需提供下列材料:
1、《兰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请书》(写明补贴的人数、补贴总额、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补贴专用账户、账号等基本情况);
2、《兰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名册》;
3、《兰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发放登记表》(见习生本人签字按手印);
4、见习生见习期间单位工资发放明细(见习单位加盖公章);
5、申请就业见习补贴信用承诺书。
第二章 职责及分工
第五条 各级就业服务局(以下简称就业局) 具体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推动和业务指导。
第六条 就业见习基地负责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具体管理和实施工作。
(一)建立规范的见习管理制度,有专门机构及人员负责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建立清晰明确的见习台账记录,按要求上报见习相关数据和工作资料。
(二)按照规定向见习毕业生及时、足额发放企业基本生活费及岗位补助,无拖欠和克扣等问题。同时为见习毕业生办理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三)见习基地与见习毕业生签订《兰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四)见习期间若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责任在单位的投诉,能够及时妥善地处理相关事故和投诉。
(五)负责对毕业生见习情况及考勤等进行考核,根据要求出具见习毕业生考核鉴定,配合兰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做好考核工作。
(六)积极推荐并吸纳见习期间表现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在企业长期就业(就业见习基地见习毕业生留用率不得低于当年使用见习毕业生人数的20%)。
第七条 见习基地如实向兰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及县区就业局上报见习毕业生在岗情况,如有离职或人员岗位调整,在每月5日前上报备案(如遇法定假期或非工作日,上报时间顺延)。如有瞒报或不报的,一经发现,取消就业见习基地资格。
第三章 见习人员管理
第八条 就业见习毕业生见习期间应遵守见习基地的规章制度,自觉服从见习基地的日常管理,在见习期间请假管理按照见习企业的请假制度或《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见习期间申请离职或被企业辞退的,政府补贴数额以当月具体在岗时间为准,在岗时间为15日之前的发放一半,15日之后的全额发放。
第九条 就业见习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不遵守企业管理制度,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无故旷工、年度考核不合格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见习基地可根据本企业管理制度或《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予以辞退,并上报兰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停发政府补贴。
第十条 就业见习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不遵守见习基地的规章制度而给见习基地造成损害,由此引发的民事责任由就业见习毕业生本人承担。未经见习基地批准擅自行动发生意外的由就业见习毕业生本人承担责任和后果。
第十一条 见习双方要遵守协议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见习基地应维护就业见习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见习期间产生的问题,不得随意解除见习协议。就业见习毕业生原则上必须固定就业,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终止的,必须征得见习基地同意并报兰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备案。各县区就业局要做好就业见习毕业生的跟踪服务工作,协调处理见习期间产生的问题。
第十二条 就业见习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自主择业的,各县区就业局、各见习基地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帮助其就业,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 考核方式及内容
第十三条 就业见习基地及就业见习毕业生见习期间的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不定期抽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平时考核:由见习基地根据自身管理规定组织自查。以见习毕业生平时考勤记录、工作业绩为主要依据,对见习毕业生进行考核。
(二)不定期抽查:由各级就业局组织工作人员对就业见习基地及毕业生的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根据见习基地管理制度、见习台账记录、及时足额发放见习基地基本生活费及岗位补助、为见习毕业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见习毕业生的日常管理等情况进行考核。
(三)年度考核:由各级就业局对见习基地每年进行一次考核,经考核对不能履行见习基地职责的,取消其就业见习基地资格。
各级就业局会同见习基地根据见习毕业生平时考勤记录、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四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第五章 见习人员流动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见习毕业生可在纳入管理的见习基地中有序流动。
(一)对不符合见习基地岗位性质及用人需求的就业见习毕业生,在本人、见习基地与兰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三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推荐或调整到其他有一定规模并经过审批、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并可继续享受政府补贴。
(二)因见习基地试用不当、经营不善或倒闭等情况造成毕业生无法继续就业见习的,经兰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研究同意后,见习毕业生可以另选其他有一定规模并经过审批、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可继续享受政府补贴。
(三)就业见习毕业生见习期间参加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考试或有其他就业意向的,与见习基地协商一致后,可办理离职手续,政府补贴停发。
(四)因不服从见习基地管理或个人原因多次流动,对见习基地造成影响的,取消见习毕业生享受政府补贴资格。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细则中规定的政府财政补贴标准如有调整,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篇7: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协议书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协议书
甲方:_______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
乙方:_______(就业见习基地[单位])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单位)是为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的企事业单位。通过见习使毕业生能够理论联系实际,积累工作经验,适应实际工作,为用人单位深入了解考察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扩大选人视野,建立较为稳定的人才输送渠道,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和人才资源优化配置创造条件。为保证毕业生见习基地(单位)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互利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职责:
1、对乙方申报条件进行审核,考查乙方所能提供见习的专业、岗位。经核准同意后,甲方给乙方正式授牌,并颁发《 _______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证书。
2、向乙方提供所需毕业生的信息。
3、协助乙方按照乙方的需求组织见习生见习。
4、协助乙方做好见习生见习期间的管理工作。
5、协助乙方处理见习生见习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6、对乙方见习工作进行考察、评估,对优秀见习基地给予表彰奖励。
7、经考核,对在乙方见习合格的见习生颁发《庆阳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合格证》。
二、乙方职责:
1、向甲方提供见习岗位需求,妥善安排毕业生见习,制定见习方案,确定指导老师,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和开展见习活动,落实各项见习措施。
2、负责对见习生的思想、工作、学习、安全等方面进行管理;负责制定见习规章制度,明确对见习生的具体要求;负责见习生的月度考勤,见习生请假三天以上的需报甲方备案。
3、负责落实见习生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4、负责做好见习生考核工作,对见习生进行见习鉴定。如果见习双方愿意,鼓励毕业生留在见习单位就业。及时向甲方反馈见习生见习情况和效果。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签章)_______(签章)_______
代表人:_______代表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8: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
就业见习(简称见习)是指有见习意愿的.人员(简称见习人员),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进行短期全日制就业锻炼,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能力,进而实现就业的一项公共服务活动。
大学生见习训练,既为大学生在岗位上积累经验和技能,又方便用人单位对见习大学生进行考察和留用。
篇9:高校毕业生就业需防“见习”陷阱
高校毕业生就业需防“见习”陷阱
连日来,记者在调查采访一些在用人单位试用的大学毕业生时发现,个别企业打着“见习”的旗号,频繁侵害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小王是驻济某高校会计系毕业生,从今年3月开始到省城某单位试用,到现在已经7个多月了,但单位仍不与他签约。记者咨询该单位负责人,回答说:“国家有规定,大学生见习期是一年。”
据了解,像小王这样的遭遇在省城较为普遍。正在复习考研的小宋曾在省城一家医疗器械销售公司“见习”了近9个月,最后因为连基本的生活费用都无法保障,只得被迫离开。据业内人士介绍,为了廉价使用大学生劳动力,一些用人单位便采取延长劳动时间、加大工作量而不增长劳动薪酬的做法,让试用者知难而退,“炒单位鱿鱼”,
是试用还是见习?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济南劳动保障和人事部门。据介绍,今年2月,为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国家人事部等六部委出台了《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规定各地要在认真考察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工作环境的基础上,将条件合格并有积极性的企事业单位,确定为见习单位。信誉好、有实力、接收见习生数量大的单位可以挂牌,成为“见习基地”。大学毕业生见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济南市人事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济南市目前正在按《通知》的要求进行落实,积极筹划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但截至目前,还没有一家企事业单位建立起正式的见习基地,因此社会上所谓的“见习”都是违规的。
济南德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欣认为,见习期与试用期是有区别的。《劳动法》有试用期的.规定条款,即“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所以,它受《劳动法》规范。而见习期在《劳动法》中没有相关的条款规范,所以不受该法调整。在现行的法律中,对见习期间的权利、义务都没有具体的规定。
据专家介绍,由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没有相应的配套规定,一些缺乏社会责任的企业,便利用见习制度中存在的漏洞,故意混淆“试用”与“见习”概念,以“见习期”替代“试用期”,以此延长试用期。这样做无疑侵害了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篇10:黑龙江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纳入社保
黑龙江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纳入社保
为进一步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服务水平,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自身权益,我省下发《关于高校毕业就业见习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将在见习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纳入参加社会保险范围。
根据通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要及时与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见习协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依据就业见习基地提供的就业见习协议,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为维护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自身权益和保障其身体健康,就业见习基地要主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见习人员办理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暂不具备参加社会保险条件的见习基地应当为参加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篇11:河南将组织高校毕业生带薪见习
河南将组织高校毕业生带薪见习
在正式就业前,先来个仨月至一年的带薪见习,你愿不愿意干?这个人生新选择,将年年考验众多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11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透露,从今年起,河南省将实施“三年六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三年内每年都组织2万毕业生带薪见习。
喜报 3年让6万“校园人”变“社会人”
早在去年,郑州就在全省率先吹响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号角”,先后组织两批共1000名毕业生,到25家就业见习基地“操练”。其他市地也尝试就业见习,但规模不大。
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透露,从今年起,我省将正式实施“三年六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在至,组织6万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这3年内每年的目标都是2万人,重点组织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城市参加见习,并积极探索对尚未离校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开展见习。
谈及这个计划的初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处处长李甄说,就业见习旨在促使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尽快就业。“大学生缺的不是工作经验,而是积累工作经验的机会。”在国家高级职业指导师王文成看来,就业见习制度所带来的“就业蓄水池”效应,有利于缓解因金融危机影响所造成的就业压力;对广大毕业生来讲,该制度延长了毕业生从“校园人”向“社会人”、从“学习者”向“从业者”的角色转换期,有利于毕业生把理论知识转化为从业技能,提高就业质量;对用人单位来讲,有利于节约人力资源成本。
据悉,我省已正式确定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等省辖市,作为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重点联系城市。
约定 我省对见习单位画出“硬杠杠”
就业见习,毕竟不是“过家家”,到什么样的单位去见习,能不能学到真本事?这都是毕业生们最关心的话题。对此,我省对见习单位专门画出“硬杠杠”。
我省规定:见习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以确保不同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见习单位应明确每年度所能提供的见习岗位数量、岗位职责、岗位要求和见习时间等内容;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此外,见习单位的行业分布,应优先考虑当地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同时尽可能吸纳不同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参加,以满足高校毕业生的不同需求;各地将优先吸纳规模较大并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作为见习单位。
据透露,除各地建立就业见习基地外,我省还将定期确定一批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统一挂牌,统一管理。
待遇 见习单位和政府出生活补助
“毕业生去单位见习,肯定不会让白干。”我省规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见习待遇,还要在毕业生和见习单位签订的就业见习协议中,专门明确。同时还要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计划安排,以及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的权利与义务。“毕业生在同一单位见习,少则3个月,最长是12个月。”李甄说,见习期满,见习单位还要为见习人员出具见习证明,作为用人单位招聘选用的依据之一。
见习期间或期满后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的,单位应及时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见习时间可作为工龄计算。
其实,围绕就业见习,政府部门还有“一揽子”服务。各地将为参加见习的毕业生开展职业指导,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还要及时组织开展见习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的双向选择活动,并在见习期间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
另外,见习期满未被见习单位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可继续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就业服务;对有创业愿望的,当地还将提供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释疑 能不能被留用关键看见习表现
不少毕业生担心,不能得到锻炼或不可能被留用。昨日,就大家普遍关心的话题,本报请相关领导和人士解答。
疑问一:会不会被见习单位当做廉价劳动力?
李甄说,对毕业生的就业见习,我省有严格规定,以确保毕业生学到真本事。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加强对见习人员的工作指导,努力提高见习质量,同时要求见习岗位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就是为了让毕业生能真正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
单位对毕业生见习不“上心”,将被取消见习基地资格。另据记者了解,郑州已对25家就业见习基地进行考核,并将对个别不称职的见习单位,作摘牌处理。
疑问二:见习期间找到好单位,能不能走?
“遇到这种情况,毕业生可以去新单位上班。”李甄表示,实行就业见习制度,就是为了帮助毕业生早日就业。虽然见习之前,毕业生和见习单位都要签就业见习协议,约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但毕竟不是工作的劳动合同。毕业生若找到合适的就业单位,应提前给见习单位打招呼,征得对方理解和同意,再去新单位。
疑问三:被见习单位留用的几率有多大?
“见习期表现好,企业当然留用这些人才。”新郑奥星实业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陈朝阳说,作为郑州市的就业见习基地,他们公司曾接收20名毕业生来见习半年,除两个毕业生因不适应当“逃兵”外,剩下的18位毕业生经过综合考核后,全部被公司留用。
陈朝阳认为,公司留用这些毕业生,是因为他们在见习岗位上都表现踏实,安心工作,真正把自己当成公司的主人,而个人能力在经过半年锻炼后,也都提高较快。他还透露,公司留下来的本科毕业生,现在每月能拿到1500元的薪水。
■相关新闻毕业找不到工作,可去失业登记
从现在起,我省将统一使用就业失业登记证,取代以往发放的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各类未就业的毕业生也被列在失业登记的范围内。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醒说,包括毕业生在内的8类人员,要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说,毕业生领到就业失业登记证,能享受到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其中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一个必备条件,就是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省辖市 见习基地数 见习人数郑州 200 开封 130 1300洛阳 130 1300平顶山 130 1300安阳 130 1300鹤壁 100 1000新乡 120 1200焦作 100 1000濮阳 100 1000许昌 100 1000漯河 100 1000三门峡 100 1000南阳 100 1000商丘 100 1000信阳 100 1000周口 100 1000驻马店 100 1000济源 60 600总计 2000 20000
篇12:湖北启动高校毕业生带薪见习制度
湖北启动高校毕业生带薪见习制度
今年,湖北省将启动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首批安排3万名高校毕业生带薪见习,这是记者9日从湖北省“三支一扶”计划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省人事厅副厅长吴良美介绍,当前,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的就业形势十分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20,全国有611万名高校毕业生面临就业,比去年增长52万人,其中我省有36.7万多人。
为了进一步帮助高校毕业生度过就业“寒冬”,省人事厅日前出台了《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即今年将在省内选择一批条件合适并有积极性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就业见习,提高其就业能力。
《通知》同时规定,对于接纳高校毕业生见习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由地方财政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予以支持;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由见习单位每人每月发给不低于500元的生活补贴。
据悉,在今年的计划中,全省将安排3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活动。
篇13:福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启动
福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启动
日前,省公务员局启动了2010年省级千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将于8月―12月,在省属企事业单位和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中征集1000个见习岗位,通过开展双向洽谈、设立见习招聘专区、举办网络招聘会等形式,组织1000名离校待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为期3个月的'就业见习活动。
对符合条件纳入今年省级计划的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省公务员局将为其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见习企业向其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生活补贴,其中每人每月500元的见习生活补贴由政府公共财政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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