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千学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实用文 > 规章制度

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制度

时间:2022-09-30 08:47:42 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制度,本文共1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制度

篇1: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执法人员正确合理使用执法记录仪,提高执法人员自我约束、自我防范意识,维护当事人及城管执法人员合法权益,有效减少涉法信访、投诉,保障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执法监督,结合我局城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执法时,语音、录像应同步摄录,集中管理、规范归档,确保视听资料全面、客观、合法、有效。

第三条、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执法记录信息,应当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权限进行管理。

第二章、使用

第四条、执法人员在使用执法记录仪之前,应当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故障,主电池和备用电池电量充足,内存卡有足够储存空间,并按照当前日期时间调整好设备时间。

第五条、城管执法人员在开展以下工作时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

(一)执法巡查、值班备勤的队员必须领取执法记录仪,认真核对核验各项功能,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二)执法巡查前,统一将执法记录仪摄像头佩戴在上衣左侧肩袢,开启执法记录仪电源,随时准备按规定启动摄录功能。

(三)城管执法队员在重点点位盯守,协助有关部门维护大型活动现场秩序时,必须启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

(四)城管执法队员在对轻微违法行为进行劝阻、纠正时,必须启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并保证连续录制,不得间断。

(五)城管执法队员处理一般违法行为时,执法队员自到达现场之时起,要开启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记录执法现场的过程。

(六)城管执法队员在处置敏感和重大执法案(事)件过程,在启动执法记录仪的同时,还要视情使用录音笔、摄像机、带视频摄录功能的照相机、车载视频摄录设备,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七)遇有当事人不配合工作时,可以手持记录仪进行取证,并明确予以警告和告知,取证过程要保持连续性。

(八)执法时因执法记录仪电量耗尽、存储空间耗尽或机器故障等无法进行记录时,应立即上报,及时排除故障。视情停止执法活动,或用其他音像设备进行执法记录。

第六条、使用执法记录仪执法时,执法队员应先告知当事人“您好”,本次执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过程中队员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使用执法规范用语。

第三章、管理

第七条、各使用单位负责执法记录仪的日常管理、维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按规定做好执法记录仪的保管和养护,避免因使用不当造成执法记录仪损坏。

第八条、各单位持有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执法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对执法记录仪录制的视听资料逐日逐案存储,按日整理成影像资料集中交由市局责任追究考核办公室归档保存。

第九条、执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执法记录仪妥善保管和维护,严禁违反使用说明书要求操作执法记录仪,严禁转借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执法记录仪因故障或损坏不能使用的,使用单位应及时联系市局财务装备科安排维修。

第十条、执法记录仪实行“谁佩戴、谁负责”的原则,使用人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操作执法记录仪,严禁随意拆卸,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执法记录仪丢失、损坏的,按相关规定予以赔偿,对故意损坏执法记录仪的,除原价赔偿外,还要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对执法记录仪录制的视听资料应采取输入数据库、刻盘保存等方式完整留存,任何人不得对原始记录的数据进行删节、修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当事人、外部单位或者社会提供现场执法记录的内容。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下列程序对执法记录仪进行管理。

(一)每日工作结束时,执法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将当日执法记录仪所摄入的执法检查信息妥善存储。

(二)每周工作结束时,执法人员要将一周所摄入的视听资料进行整理,并在每周一将所有采集信息上报市局信息采集员,由信息采集员统一集中存储,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制保存执法记录信息。

(三)视听资料一般情况下保存不少于三个月,遇有投诉、信访等情况要延长保存时间。

(四)执法记录仪所录制的内容需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刻盘存储,并填制《同步录音录像摄录情况记录表》,详细记录执法人员姓名、摄录人员姓名、摄录起止时间、地点、所用录音录像设备的品牌型号、录音录像格式、长度等情况,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本单位领导签字加盖本单位印章后入卷备查。

第十三条、执法记录仪所录制的内容需要公开使用的,应当经市局主要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部门因工作需要查阅视听资料的,应当报经市局主要领导批准,并由保管人对查阅人、查阅事由、查阅时间等情况进行登记。

第四章、监督

第十五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现场执法记录仪实施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

第十六条、市局责任追究考核办公室,负责对全局各单位按程序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并将其纳入到依法行政进行考评。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营口市执法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及案件主办人的相关责任。

(一)有条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而没有进行,影响重大案件办理,或导致行政诉讼败诉的,复议机关撤销或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

(二)为掩盖违法行为而不对执法活动进行同步录音录像,或者擅自对视听资料进行剪辑或删改的。

(三)对视听资料管理不善导致证据丢失、损毁致使案件难以定性处理的。

(四)因未严格执行本办法规定,或者执行中弄虚作假,给案件的调查、复议、应诉等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应当追究责任的其他情形。

篇2: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和管理,根据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执法记录仪的使用以及对音视频资料的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活动。

第三条 各执法科室队负责本科室队执法记录仪的日常管理、养护以及音视频记录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等工作。

办公室负责对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及音视频记录资料的汇总、保存和管理等工作;负责现场执法记录仪及相关配套设备的配备、维护升级和使用培训等工作。

第四条 各执法科室队应当明确专人负责执法记录仪及音视频资料的管理。

第五条 执法记录仪未经批准严禁转借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第六条 执法人员在实施下列执法活动时应当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音视频同步记录:

(一)对企业现场进行执法检查时;

(二)进行现场勘验时;

(三)对企业采取现场处理措施时;

(四)调查取证中调取原始凭证确有困难,须采取照相、录像等方式取证时;

(五)抽样取证不能提取原物,须采取照相、录像等方式取证时;

(六)实施行政执法处罚简易程序容易引起行政争议时;

(七)以留置送达方式将执法文书留置在当事人的收发部门或者住所时;

(八)以公告送达方式送达执法文书时;

(九)对企业现场进行执法复查时;

(十)对企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

(十一)其他应当采取音像记录的情况。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中规定的音像记录情形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七条 执法人员在使用执法记录仪之前,应当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故障,主电池和备用电池电量充足,内存卡有足够储存空间,并按照当前日期时间调整好设备时间。

第八条 执法人员每日执法活动结束后,应当将当日执法记录仪记录的音视频资料导出至指定存储器上,并根据音视频资料的内容进行分类整理,在文件名中标注音视频资料所记录的单位、场所、主要内容(现场检查、勘验、送达等)以及记录时间等。

连续工作或当日无法返回单位的`,应当在返回单位后24小时内导出资料。

第九条 一般执法过程中形成的音视频资料由各执法科室队自行保管;作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证据或记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过程的音视频资料,执法人员整理完毕后,每月末随同已结案案卷一并报送办公室统一存储。

第十条 一般执法过程中形成的音视频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年;作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证据或记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过程的音视频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第十一条 对执法记录仪录制的音视频资料应完整留存,任何人不得对原始记录的数据进行剪接、删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或者通过互联网及其他传播渠道发布。

执法音视频资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保密。

第十二条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阅、复制执法音视频资料信息。

因工作需要调阅、复制执法音视频资料的,应当经主要领导批准,并由保管人对调阅人、复制人、审批人、时间、事由等事项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 办公室每季度对各执法科室队按程序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

第十四条 各执法科室队在使用执法记录仪过程中遇到设备问题应当及时向办公室反馈,由办公室联系设备供应商协调处理。

第十五条 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导致行政诉讼败诉、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或变更以及其他严重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及科室队负责人参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不制作或不按要求制作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

(二)违反规定泄露执法记录信息的;

(三)故意毁损,随意删除、修改执法全过程中文字或音像记录信息的;

(四)不按规定储存或维护致使执法记录损毁、丢失的;

(五)其他违反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的。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3: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维护市场管理人员和经营商户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

适用于市场管理人员与经营商户面对面沟通、协调、处理问题时佩戴使用。

3职责权限

3.1使用部门负责执法记录仪的申购、日常使用与保管。

3.2IT部负责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培训、检修、更新等事宜。

3.3总务部负责执法记录仪的出入库登记、回收等事宜。

4管理规定

4.1市场管理人员在与经营商户面对面沟通,处理问题时,应当主动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客观、真实地记录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据。

4.2每次使用前应当及时检查执法记录仪的电池容量、内存空间,保证执法记录仪正常使用。

4.3执法记录仪应当佩戴在左肩部或者左胸部等有利于取得最佳声像效果的位置。

4.4在现场处理群体性纠纷时,可以手持执法记录仪进行录像取证。

4.5因恶劣天气、设备故障等特殊情况无法使用或者停止使用执法记录仪时,市场管理人员应当立即告知IT部。

4.6IT部负责统一存储和保管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声像资料,用一次存储一次,每天存储,声像资料至少保存3个月。

有下列情形,应当长期保存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声像资料:

4.6.1经营商户逃避、拒绝、阻碍市场管理人员的正当管理工作,或者谩骂、侮辱、殴打市场管理人员。

4.6.2市场管理人员参与处置集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的。

4.6.3公安机关已经介入处理的事件及案件。

4.6.4其他认为需要长期保存的重要情况。

4.7对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声像资料,未经市场管理部批准,任何人不得越权查阅;因工作需要查阅声像资料的,经批准后,方可查阅,不允许私自复制。

4.8市场管理人员使用执法记录仪时,严禁下列行为:

4.8.1在与经营商户面对面交流,处理问题时不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或者不按规定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4.8.2删减、修改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原始声像资料。

4.8.3私自复制、保存或者传播、泄露执法记录仪记录的声像资料。

4.8.4利用执法记录仪记录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4.8.5故意毁坏执法记录仪或者声像资料存储设备;

以上情况一经查实,给予责任人500元处罚/次。

4.9执法记录仪的使用须知

4.9.1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充电、插拔,不允许过量充,不按顺序插拔。

4.9.2使用中不允许磕碰,注意防水、防尘、防震、防摔。

4.9.3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一经损坏,根据实际情况,照价赔偿,并给予一定处罚。

4.9.4总务部对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时抽查,对发现有违规现象将给予警告或处罚。

篇4:行车记录仪怎么使用

行车记录仪使用的方法

一、行车记录仪清晰度不好?

很多车主都会在使用中提出以下问题:

1、十几米远看不清车牌!

2、快速行驶中,很难看清车牌!

3、夜晚看不清旁边的车牌!

大家为什么有这种疑惑呢?实际上,不少商家为了促进销量,会夸大自己的产品功能,比如他家的产品分辨率没有达到1080P但也在宣传上打出1080P的参数,或者他们的主控芯片达不到要求,就会严重影响画质。因此,在购买行车记录仪时一定要看好它的主控芯片是什么,目前效果最好的应该是安霸的芯片。

那么行车记录仪到底能不能看清十几米的车牌呢?答案是很少!一个行车记录仪的价格大多在一千上下,甚至几百块钱,不像专业的摄像DV,其次它的作用性要求在6到7米之内可以看清前车车牌就够用了,基本能够在事故发生时给交警提供有效证据。那些号称能看清十几二十米远车牌的,无一例外都是夸大宣传,不过看清十米开外的路牌指示还是可以的!

二、行车记录仪夜视效果不太清楚?

不少车友认为,行车记录仪的夜视效果总体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光线决定一切。

在HDR高动态功能还未普及时,在光线较暗的情况下拍摄效果确实不理想,此外还得考虑到行车记录仪的分辨率,也就是与它的主控芯片搭配。行车记录仪的主控芯片就相当于电脑的CPU,你的CPU越好,带动的功能就越强。目前市面上安霸的芯片解决方案已出到A12,是目前最高的配置,夜视效果确实比较理想。

三、行车记录仪电池一会就没电了?

市面上的行车记录仪大多都有内置电池,也有少部分是无内置电池的。关于内置电池很多车主会有个误区,认为内置电池就是行车记录仪主要供电电源,其实这是个错误的概念。我们可以把行车记录仪的内置电池比喻成消防应急灯,它只是在停电的时候提供紧急照明,而这个紧急照明灯是用不了多久就会把平时蓄的电耗光。所以行车记录仪的内置电源它不可能像手机、相机一样,可以待机很长时间。因为设计的时候它考虑到是以汽车为主要供电电源,没必要去蓄很大容量的电。

四、行车记录仪如何分明暗线,怎么布暗线呢?

如何走线布线,是车主们最烦的一件事。走线分为走明线或走暗线,所谓走明线就是直接把电源插头接到点烟器上,优点是操作简单、省事,缺点是不能二十四小时为行车记录仪提供电源,车一熄火就停止供电了。所谓走暗线,就是把行车记录仪的电源线接到汽车的蓄电池、保险盒、读书灯、尾灯上。走暗线的优点是能够24小时为行车记录仪提供电源,行车记录仪的“移动侦测”功能、“24小时监控”功能能够用得上,缺点是操作复杂、布线麻烦,如果动手能力不强的话,最好是去4S店让师傅们来操作。需要说明一点的是:接蓄电池走暗线时必需另外买一根降压线才行(一根降压线好像是二三十块钱吧),商家标准配置的点烟器插头是不能直接接到蓄电池上的。千万不要自己把接点烟器那个插头剪掉后直接蓄电池上,那样会把行车记录仪给烧坏的。

五、行车记录仪内存不够怎么办,如何设置循环?

行车记仪的录制时间与TF卡容量、画质清晰度、保存格式有直接关系。以我用的科涵K200为标准来计算,1080P高清画质每分钟占内存是200MB左右吧。32G=32768MB,32768MB除以200MB=163分钟,也就是3个小时不到吧。当然每台机器不一样,内存参数也就不一样,特别是保存格式不一样,相差也很大。行车记录仪一般会提供三至四种画质供车主选择,有1080P高清画质的,有720P标清画质的,还有360P低端画质的。反正录制时间不是固定的,一般32G的内存卡最低也得录制3小时左右吧。

目前市面上已经很多产品都具备循环录影功能了,循环录影不需要设置,基本是自动覆盖的,当你的内存不够用时,行车记录仪会自动开始覆盖你最初始的录影。不过有碰撞检测的行车记录仪会存留锁定的录影。

六、行车记录仪多功能一体机好吗?

现在市面上有一些二合一或三合一的一体机出现,我想这确实代表了以后的发展趋势,因为如果想分别安装电子狗、导航仪、行车记录仪,不仅不美观,而且走线也成问题,毕竟车内的空间太小,接口太少。但据我所知,就目前的情形来看,这种一体机还存在着很大的技术缺陷,最难攻克的技术难关难关就是如何能让它们互不干扰到对方的信号。

大家都知道两种或三种机器的主控芯片如果合在一块芯片上的话,各属于不同的产品难免会产生信号干扰,何况里面还牵扯到卫星信号与电源线之间的距离,这两者是与生俱来都相排斥的,到现在为止也无法解决这一难题。这就是为何一体机在市面上没占据主导地位的原因吧。

行车记录仪买多少钱的比较合适

行车记录仪的差格差别很大,有一两百的,也有一千多的,我不能说一两百的就一定是差的,一千多就一定是好的。一两百块的可能在功能、材质、做工、包装上做得差一点,一千多的可能这些方面做得好一些,但行车记录仪只要拍出的画面清晰就行,画质才是衡量行车记录仪好与差的唯一标准。

总体来说,后视镜式的行车记录仪要比便携式的行车记录仪价格贵;双镜头的行车记录仪要比单镜头的行车记录仪价格贵;蓝光镜面的行车记录仪要比白光镜面的行车记录仪价格贵;大屏幕显示行车记录仪的要比小屏幕显示的行车记录仪价格贵。据我了解,行车记录仪一般在五六百元算是中间价,也是大多品牌的价格。一两百的之所以这么便宜,虽然看起来参数也一样,一般来说用的材料都是较早的一代、二代技术,不是最新技术,但是效果就差距很大。而一千多的之所以卖那么贵,说白了卖的就是品牌价值了,而品牌就意味着它的各种服务和品质也会靠谱些。

行车记录仪的商家广告怎么分辨真假

很多人买了行车记录仪后,大呼上当受骗了,画质根本就没有商家说得那么好。怎么说呢,车主在买行车记录仪之前,自己心里得有个底才行呀,五十块左右的镜头你还想怎样?难道要跟五千、五万的单反相机镜头去比?这未免太天真了!车主们越相信广告,到头来拿到手后失望会越大。

对于广告,看看外形、功能即可,对于其它的别报太大希望。商家说什么二三十几米远还能看得清车牌那纯属扯蛋。商家展现自己产品好的一面没有错,但我们也不要全听他忽悠呀,自己心里有杆称就行了嘛。好比方面的电视广告,里面大块大块的牛肉,我们买的时候见过里面真有大块牛肉么?洗发水的广告,女生用了头发个个如丝般柔顺,真正用了有那种效果么?天天吃方便面的不少,天天用洗发水的也不少。明明知道没有那种效果我们为何还要用?还要吃?

猜您感兴趣:

1.行车记录仪有什么作用

2.行车记录仪什么牌子好

3.行车记录仪内存卡选择方法

4.行车记录仪存储卡无法格式化怎么办

5.如何选购汽车行车记录仪

6.新车开车安装行车记录仪的重要性

7.行车记录仪什么牌子好

篇5:执法车辆管理制度

大队各科室、中队:

为进一步完善大队车辆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行政执法工作服务,按照落实车辆使用、维修、安全管理责任,结合大队目前管理现状,经大队长办公会议决定,现对大队汽车和电瓶车的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车辆使用与保管

(一)汽车

⒈大队现有汽车7辆,根据安排,车牌号应详细。浙HC1985、浙HC3203、浙HV6026、浙HC0008由大队部、办公室统一安排使用,浙HC3177由规划中队作规划巡查使用、浙H5167S由一中队使用,浙HC1013由二中队使用。

⒉每辆车应固定汽车驾驶员1名(驾驶证复印件报办公室及车队长备案)。车队长必须建立专项台账,详细记录车辆里程、保养、维修和油耗情况。

⒊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用车。本单位车辆一般情况下不得外借,涉及到上级部门调用单位车辆时,需向大队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安排。

⒋车辆必须定点停放。用车前,应当先检查车况,核对登记簿记载的公里数,如发现不符及损坏等情形,应向办公室报告,并在车辆台账上注明。

⒌大队所有车辆,必须服从大队的统一调度。如遇特殊情况需交换用车的,应严格做好车辆车况的交接手续,如出现责任不清,交接双方各负50%责任。

(二)执法电瓶车

1.各中队执法电瓶车应固定专人负责保养维护(专人必须上报大队办公室),对因驾驶或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坏的,由车辆责任人负责。

2.无特殊情况,执法电瓶车均应正常使用,并保持车容整洁,原则上一周清洗一次。

3.所有车辆在下班后必须全部进库,不得将执法电瓶车作为上下班的交通工具。

4.驾车时,必须着制服、带帽,保持城管队员的形象。

二、车辆保养与维修

⒈出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车况,消除事故隐患,不得带故障出车。

⒉所有车辆必须随时保持车辆的整洁卫生,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汽车每天进库前,必须整理车辆,搞好卫生。

⒊注意车辆的日常保养,因缺水缺油等人为原因造成机件损坏的,车辆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⒋车辆有故障需维修的,须填报申报单报车队长审核,(500元以上金额须经主要领导批准)。维修时,车队长到现场监督,如车队长无时间,可派专人到现场监督;修理结束后监督人应认真核对修理工时、材料费用,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弄虚作假的,所需费用由驾驶员本人承担。需自购配件的,驾驶员应向办公室说明,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购买,否则所需费用不予报销。

5.电瓶车每半个月要去指定维修点维护加水等。并做好维护登记报车队长备案。

6.如电瓶车出现问题需维修,必须填报申报单报车队长审核(300元以上金额须经主要领导批准),经车队长审批后方可到指定地点维修。

三、油耗管理

⒈汽车实行定点刷卡加油,大队部将根据车辆油耗限额范围内预冲一定卡值,再由车队长分配给其他车辆预充值。

⒉各中队应认真记载当月使用汽车基本情况,包括起始里程、油卡储值余额等数据,每月最后一天予以统计交大队办公室,大队办公室汇总后报主管领导审核。

⒊未经领导批准严禁用现金加油,否则费用自己承担。

四、安全责任

⒈汽车驾驶人员必须持证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杜绝闯红灯、超速行驶、强行超车等违规行为,如有违章违规违法行为,责任自负。

⒉执行公务时,要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严禁乱停乱放。

⒊不得将执法车辆交给非核定(指派)驾驶员驾驶,严禁在出车途中,绕道办私事。

⒋无特殊情况,不得将车辆停放在宾馆、酒店及其他娱乐场所,不得擅自开车回家。凡被上级机关查获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将从严处理,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⒌驾驶员每年都要与大队签订车辆安全责任书。

大队将对执法车辆的使用情况列入考核内容,定期进行检查或抽查。

篇6:执法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我局执法车辆(编内车辆、摩托车,租用车辆,下同)的使用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现执法车辆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确保行车安全,节约费用支出,按照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重申加强公务公车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对我局制定《车辆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具体规定如下:

一、车辆使用管理

1.局综合科负责对全局执法车辆的登记、保险、调度、维修、车辆年审、油料补给,及技术档案资料(包括维修资料)等进行管理。

2.局督查科负责对全局执法车辆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监督和通报。

3.落实车辆管理责任制度。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实行定车定人制。各执法中队的执法车辆由中队长统一管理,分组长负责监督各分组车辆使用情况,每台车辆指定固定驾驶员驾驶和具体管理,并接受局综合科调度、派遣;局机关车辆由综合科车辆负责人统一管理,驾驶员相对固定车辆,并具体管理车辆。

4.落实执法用车审批制度。所有执法用车一律先审批,并填写派车单后使用。本集美区辖区内,各执法中队用车由中队长(或主持中队工作负责人)审批,应填写派车单后出车;局机关车辆由综合科车辆负责人审批,并填写派车单后出车,值班备勤期间(包括夜间110值班),由带班组长审批,并填写派车单后出车。离开集美区辖区,使用执法车辆需报中队局分管领导审批,填写派车单,并报综合科备案后出车。

5.禁止私驾执法车辆。正常执法及其它公务活动外,不准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务用车,不准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车辆一律不准外借及变相外借。

6.禁止私用执法车辆。严禁擅自使用执法车辆办私事,严禁使用执法车辆参与公务以外的结婚庆典、外出旅游、钓鱼休闲、接送子女上学、非公务接送等活动。

7.落实执法车辆停放制度。所有执法车辆根据执法工作用途明确停放地点,在非执法活动期间一律定点停放,不准随意停放。在节假日期间,车辆一律封存停放,封存期间驾驶员须将执法车辆停放在指定存放地点,车辆行驶证及钥匙交本单位专人集中管理(执法中队指定专人管理,局机关由综合科车辆负责人管理)(停放地点具体见附件),并建立登记簿以备查验。车辆封存期间,除担负正常值班值勤外,需要在节假日期间动用的,需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动用。除正常执法活动外,禁止执法车辆停放在娱乐场所、饭店、银行、医院、车站、机场等敏感地段。

8.执法车辆如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由交警现场处理后方可离开,并第一时间向车辆管理人、审批人汇报和局综合科报备。

二、驾驶员管理

1.编内车辆、租用车辆及摩托车等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规则、安全操作规定和车辆的有关管理制度,遵章守纪、文明礼让,谨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日常工作、执勤值班期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紧急事务,要做到随叫随到。

2.严格执行车辆派遣及驾驶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不酒后开车,不开快车,不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

3.驾驶员应当爱护车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对所驾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有故障及时报告,按要求及时修理。每日上班后出车前应当例行对车辆的油料、机械、卫生检查并做好相应处理,确保车辆能随时出动。

4.服务热情周到、出车安全准点、言行文明礼貌,工作认真、谨言慎言、作风正派,自觉维护执法形象。

三、车辆维修及保养

1.车辆使用过程中,因管理不到位造成丢失、损坏,或因技术事故(如失水、失油)和操作不当而引起车辆故障、事故的,当事人均按相关规定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和行政责任。在经济赔偿上,一般掌握在损失金额扣除保险公司理赔后的10%以内,根据事故责任轻重、损失大小,在该幅度内处理。

2.执法车辆实行定点维修。车辆维修需在区统一招投标并由局确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车辆保养、维修前,必须向局综合科报保养维修项目,待局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各中队及局机关送修人维修及更换零部件时,需认真检查维修项目,并签字负责。

3.执法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坚持节约用油原则,车辆加油统一由该车指定驾驶员或车辆管理人员,到指定加油站加油,不得随意由他人前往加油,严禁弄虚作假、谋私利。

4.执法过程或其它公务活动中发生故障或换零部件,需经用车人员签字证实,返回后报综合科备案,方能报销。

四、处罚规定

1.因违反本规定未按指定地点停放,被局督查发现或上级纪检等部门通报,驾驶员负全责,管理车辆的干部或单位领导负领导负责。

2.违反本规定未按程序报批维修车辆的,不予报销,所造成维修费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3.违反本规定未合理用油,车辆所在中队应作出解释;经查实属不符合规定用油的,应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4.车辆发生事故后,未按本规定及时汇报并报警处理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费用及责任。

本车辆管理规定由局综合科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篇7:使用管理制度

为孩子选购好玩具是父母常关心的事,但是,购买之后的管理往往却是父母所忽略的。实际上,玩具正确的购买和管理是同样重要的,因为好的玩具是值得一玩再玩,有一套正确的玩具管理方法常常可以节省父母的时间和金钱,又可以让孩子玩得快乐又安全,何乐而不为?以下就是柏欧玩具建议的玩具管理方法:

一、分类、整理

许多物品都可以废物利用,做为存放玩具的容器,例如塑料盒、鞋盒、冰淇淋小圆筒等等。父母应该在容器上贴上文字或图片卷标,使孩子很容易辩识出盒内的玩具。慢慢地,孩子便学会了如何分类、整理,以及培养物归原处的好习惯。

二、排列方式

把玩具放置低的、开放的架上,使孩子可以自行取得。孩子能自己拿到他要用的东西,便能日趋独立。但需要父母在旁指导或协助使用的玩具则应该放在高处,这样可以让孩子了解,拿不到的玩具是必需要有成人陪同才可以玩的。

三、玩具的使用

不同的玩具是必须在不同的地方玩,譬如说,三轮车最好放在室外。有些玩具可以在地板上玩,而附有组件的玩具(如建构性积木、拼图、活动工具组合)则适合在桌上或小地毯上玩,这样小组件才不会散落一地而找不到。

四、玩具要轮流玩

现在的孩子通常有许多玩具,而一次家中摆放太多玩具,对孩子来说是过度刺激,没有办法达到预期的玩耍效果。所以,有些玩具可以暂时收起来,等到孩子因为年龄增长而产生新的玩法时,再把玩具拿出来玩。

篇8:使用管理制度

1、通用技术教室由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基本的通用技术操作水平和保养能力。非通用技术专业毕业的,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持证上岗。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批评与处理意见。

2、通用技术及其辅助设备和设施,要分类编号定位,逐一登记入帐。文件、教学资料、软件和财产档案要及时整理归档,做到帐据齐全,帐物相符。要建立健全严格验货、损坏赔偿、报废审批等制度

3、通用技术教室使用必须经管理人员的允许和登记,使用前后及时进行检查。外单位人员使用一律经学校分管领导的批准,方可使用。

4、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应及时查明并予以登记。师生因违章操作造成不应有的损坏的,除作出检讨外,并酌情赔偿。外单位人员借用如有损坏的.照价赔偿。

5、管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学校,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由学校派人监督,既要清单,又要检查质量。

6、指导教师应在通用技术教室开放前办好领取钥匙手续,使用过程中应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禁止学生使用教师主机,用完通用技术教室要正常关闭电脑和投影机,将钥匙送交到电教网管中心,办好归还钥匙手续。

7、要做好系统维护和设备保养工作,雨季和假期要定时开机;要严控外来磁盘和光盘的使用,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和杀毒;重要文件和软件要有备份。妥善保存好帐册。产品说明书使用登记单等有关档案材料。

8、通用技术教室要有必要的防火、防潮、防盗、防雷、防尘、防爆、防污、防高温、防强光、防静电设施,具备必要的通用技术维护、保养工具和软件,管理员负责室内设备的经常性检查和维护,发现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或总务处进行维修,确保财产安全和师生的人身安全。

9、通用技术教室要建立工作日志或周志,要建立通用技术档案,记载通用技术的使用、保养、故障维修等情况。按要求做好课前准备,要督促学生保持室内安静和清洁卫生,要求学生按操作规程操作。学生离室时,要检查设备,填写使用记录;学生离室后,要做好设备和资料的整理工作。

10、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通用技术教室,一般教师须经学校同意后按要求使用通用技术教室,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拆卸通用技术实施。下班时,要关好门窗,关闭设备电源、电灯、窗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因未按规定要求操作、管理,造成设备损坏的,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教室内的所有设备及课桌凳,未经总务处同意,一律不得借出室外

篇9:使用管理制度

风雨操场是我校教学、训练和开展体育比赛活动的场所。为了确保正常使用,特制定本使用管理制度。

一、风雨操场在保证正常教学,竞赛训练的前提下,对本校师生员工开放。

二、风雨操场由学校总务处和体育组共同管理。

三、除学校特殊活动外,正常上班时间教职员工不得在风雨操场内活动。

四、教师在风雨操场内上课或安排训练任务,内容暂定为乒乓球、羽毛球、气排球等活动,上课或训练时由老师带队入场,其间闲杂人员一概不得入内。练习结束后,器材须按照要求归还原处,保持摆放整齐有序。

五、场内禁止踢足球、投掷、跑步等训练。

六、师生员工在场内活动应服从管理,必须爱护场内设施、器材,损坏设施、器材者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倍赔偿。

七、严禁在场内高声喧哗和嬉戏打闹。

八、严禁吸烟、吃东西,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写乱划,不准乱丢果皮纸屑等废弃物、保持场内整洁卫生。

九、有关部门安排需要在馆内进行的集体活动,由组织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有专人值班,确保发生意外时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安全撤离,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十、原则上不允许学校师生员工以外人员在风雨操场活动,如特殊需要,须向总务处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办理租借手续。

篇10:使用管理制度

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健康节能的原则,根据季节气温的变化,特对空调的启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空调的启用

1.严格控制空调机使用开启温度,夏季室内温度高于29摄氏度,方可开启制冷系统;冬季室内温度低于12度,方可开启制热系统。

2.空调的启动要严格参照操作程序开启,严禁在冬天开启制冷在夏天开启制热。

3.为节约能耗和延长空调的使用寿命,空调开启后,设置的温度要适中:制热温度应设置在25度以下,制冷温度应设置的25度以上;以免空调机长时间工作,影响其正常使用。

二、空调的使用与责任管理

1.空调开启时应将门虚掩,窗户关上。

2.空调作为办公设施,仅用于办公时用,不允许在非办公时间使用,办公人员离开或办公时无人的情况下应关闭空调,严禁室内无人空调机照开。空调机开启的数量应根据人数的多少作相应的调整。

3.办公室人员将定期和不定期对空调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一经发现空调使用不合本规定者按每人每次20-50元罚款不等。

4.空调的管理责任人为当天值班人员,空调的使用不当将追究当天责任人。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11:使用管理制度

一、建立注册商标管理工作小组。小组负责对本公司注册商标的管理使用及有关工作,做到经常检查、总结。

二、学习《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及《商标印制管理办法》,严格按商标法要求正确使用注册商标,保证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三、商标标识印有专人负责,按《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办理。

四、对所注册的商标在使用过程中做到注册商标与印制商标标识完全一致,不擅自改变其组合与图案。

五、商标的使用必须按公司下达的计划生产,按规定程序领取,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发放。

六、商标标识有专人保管,并建立出入库台帐,对废次商标的销毁要有记录,有分管副总签字。

七、仓库商标专管员对商标标识的入库、出库等实行严格管理,帐目整洁,数字准确。

八、任何人不得擅自拿商标标识,私拿盗窃商标标识者要按公司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报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保护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维护本公司商标信誉,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按法定程序追究。

篇12:使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xx县招商局公章(以下简称公章)管理,完善公章使用手续,杜绝漏洞发生,促进公章使用和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章使用和管理正确、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专人管理公章。公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不得动用,专管人员也不得将公章交给他人使用和管理。公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办公室应指定人员代管,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项。公章专管人员调离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二、严格审批手续。使用印章应坚持“先批准、后用章”的原则。批准人应当在《印鉴使用登记表》上签字。事情特急而批准人又无法签字的,经请示批准人同意后,可先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盖章后的材料复印备存,并注明请示人、请示时间,事后补办签字手续。

三、登记备案。用章人员要认真填写《印鉴使用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编号、时间、用印事由(或文件名)、用印单位或人员、用印数量、批准人姓名、经办人姓名等。

四、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便函、空白证件等上用印。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13: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县委机关的水电管理工作,节约水电资源,保证院内干部职工工作生活用水、用电,特制定本制度。

1、凡由县委机关供水、供电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本制度,接受县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管理,按时交纳水电费。

2、用电单位和个人安装供电、供水设施,须经县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实施。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扯拉电线和乱接水管、拆改电表等,违者给予停水、停电和罚款处理,并在大院内通报批评。

3、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坚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发生。院内所有住户,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子、电暖器等高耗电生活用具。

4、各单位办公室、会议室及院内住户如需安装空调器,须由单位或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县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研究同意后,由机关电工统一布线安装。

5、每季度交纳一次水电费,对不按时交纳水电费的单位、住户,水电工有权给予停水、停电处理。如有妨碍水电工执行公务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和停水停电等处罚。

6、水电工必须照章办事,搞好供水、照明设施及公用电器的管理、维修与保养,并做到服务质量好,工作效率高。如造成人为停水、停电,将追究水电工的责任。

使用管理制度

空调使用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手机使用管理制度

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学校语音室使用管理制度

办公室空调使用管理制度

会议室使用规范及管理制度

塔吊使用维护保养及管理制度

《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制度(共13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