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章程,本文共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上海大学
二、就读校址
校 本 部: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
延长校区:上海市静安区延长路149号
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 20 号
三、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五、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考虑各地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学校近年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学校招生计划的分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级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六、预留计划数和使用原则
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非语言类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
1.中欧工程技术学院的所有专业采用英语和法语;
2.其他专业均采用英语。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上海大学各专业的身体健康要求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制定各专业的体检限制要求,详见《上海大学20本科招生专业目录》。
十、录取规则
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多元测评,择优录取。
(一)非艺术类专业(上海考生)
1.投档至我校各专业组的考生,学校按投档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999)”的`专业组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数学成绩);选考科目要求为“限物理或化学(45)”的专业组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调剂专业录取时,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
2.投档至我校各专业组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不会退档。
3.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要求:日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5分,悉尼工商学院所有专业要求不低于110分。
(二)非艺术类专业(浙江考生)
投档至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只要体检不受限制,我校将予以录取,不会退档。
(三)非艺术类专业(其他省份)
1.投档至我校的考生,学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我校在录取时文科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数学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
2.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我校投档范围内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不会退档。
3.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4.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要求:日语专业要求不低于115分(满分150分),悉尼工商学院所有专业要求不低于110分(满分150分)。
5.外省市考生外语统一口试成绩要求按考生所在省市的规定执行。
6.江苏省报考我校第一批本科的考生:选测科目A+的考生录取时我校将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2分,选测科目A+A+的考生录取时我校将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5分。
(四)艺术类专业
1.上海市的艺术类招生录取按《上海大学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上海市)》的录取原则执行。报考绘画(国画、油画、版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以及环境设计专业的考生,其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300分(含300分)以上。
2.外省市的艺术类招生录取按各艺术类学院《2017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外省市)》的录取原则执行。
十一、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第120号]。
2.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3.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4.悉尼工商学院中澳合作专业: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每生每学年学费为30000元;中欧工程技术学院中法合作专业:信息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每生每学年学费为25000元[沪府办秘(2017)3083号]。
住宿费
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年[沪价费()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118号]。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十三、联系电话 021-66134148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 021-66132857
十五、网址 www.shu.edu.cn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勤工助学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七、其他须知
1.大类招生
我校按学科门类等因素分为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理学工学类。其中:
人文社科类包含哲学、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汉语国际教育、社会学、社会工作、英语、广播电视学、新闻学、广告学、法学共11个专业。
经济管理类包含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档案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管理科学、会计学、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专业主干课程采用英文教学)、信息资源管理、知识产权共14个专业。
理学工学类包含理论与应用力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物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机械工程、机械工程(卓越工程师班)、测控技术与仪器、工业工程、工业设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建筑学、城乡规划、哲学、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知识产权、智能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共38个专业。
填报高考志愿时“汉语言文学”代表“人文社科类”,“工商管理”代表“经济管理类”,“电子科学与技术”代表“理学工学类”。
凡录取进入上述三类的学生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分流时,学生依据本人意愿填满所在类内的所有专业,学校按照分流综合成绩(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大一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各专业最大可容纳学生数及学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分流到专业(分流进英语专业的要求:填报分流志愿时学生的大学英语必须达到B级及以上)。
2.理科试验班(钱伟长学院)招生
理科试验班包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应用化学、材料设计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生命智能方向)5个专业。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分流时,学生依据本人意愿填满上述五个专业,学校按照大一学习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及学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分流到专业。
3.按专业招生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艺术类专业以及部分特色专业按专业招生。
4.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校纪委、校监察处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和检查。
篇2:上海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搜狐教育讯 上海中医药大学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布了本科招生工作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校全称
篇3:上海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 市 浦东 区 蔡伦 路 1200 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各专业均只招英语考生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
(2)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中列出的色弱、色盲;不能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学校不予录取。
(3)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中列出的考生视力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学校不予录取。
(4)医疗美容技术(中医美容方向)要求考生面部、手部无生理缺陷及明显其他缺陷。
(5)我校为医学院校,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异常者,必须在2周内到专业医疗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取消入学资格。拒绝做鉴定者,直接取消入学资格。
九、录取规则
(1) 在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批次资格线上,根据各省市招办规定的比例投档。根据分数优先原则,严格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被录取,但服从专业调剂的,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符合我校加分原则并获得我校推荐表的本市考生必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投档线,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加3-8分,并统一按加分后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加分受理截止至5月20日)
(3)凡报考我校,具有民乐专长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民乐加试,经加试定为A类的考生,必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我校投档线即可录取,并且满足其第一专业;B类考生必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我校投档线即可录取,按其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4)各专业方向在同等条件下参考英语成绩;英语成绩相同者,参考语文成绩;英语语文成绩均相同者,参考综合成绩。
(5)中医学专业 (针灸推拿英语方向)要求英语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70%及以上,上海生源考生要求英语口试B以上(含B、B-级);药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英语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
十、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费120号;
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费(2000)120号;
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费(2000)120号;
药学(中英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19000元,沪价费()38号;
护理(中英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18000元,沪价费(2007)38号。
2、住宿费标准
校本部:每生每学年1500元,沪价费()56号;
中医学(针灸推拿英语方向)与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办学,中医学(临床方向)与华东师范大学联合办学,前两年住宿费分别按照上海交通大学与华东师范大学的标准。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学校名称
篇4:上海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2、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中医药大学的本(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 021-51322028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 021-51322097・
十四、网址
www.shutcm.com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1)中医学(针灸推拿英语方向)与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办学,中医学(临床方向)与华东师范大学联合办学,前两年分别在上海交通大学与华东师范大学学习,第三年回校本部学习。
(2)保送生招生: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保送生招生简章》www.shutcm.com/shutcm/zhaoshengban/
(3)设立新生奖学金:详见www.shutcm.com/shutcm/zhaoshengban/
(篇5: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上海师范大学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 市 徐汇 区 桂林 路 100 号
奉贤 校区: 上海 市 奉贤 区 海思 路 100 号
虹口 校区: 上海 市 虹口 区 西江湾 路 574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日语专业只招日语、英语考生,其余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女子学院只招女生,其他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具体录取原则,以我校公布的艺术类、体育类招生简章内容为准。
2、(1)上海录取原则:在市高招办提供的投档范围内,根据生源情况,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我校的投档分数线。为了保护进入我校的高分考生并兼顾考生填报专业的先后顺序,对达到我校投档线上的每一位考生进行加分(即在学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分别对他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加5分、第二专业加3分、第三专业加2分、第四专业加1分),以此产生的新的折合分为录取依据,按考生所填专业的先后,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折合分相同,参考相关科目的总分之和(文科参照英语和语文、理科参照英语和数学);若再同分,则都看英语。
(2)外省录取原则:根据各省高招办提供的投档人数,按考生所填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分专业先后,无专业级差分)。
(3)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均不能满足,但本人志愿表上注明愿意调剂,且符合相关调剂专业的.要求,我校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十、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第120号]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7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财()34]
2、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56][沪财预(2003)93]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学校名称:上海师范大学
2、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的本(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 021-64322695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 021-64322204
十四、网址
・ ssdzsb.shnu.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少数民族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完善的帮困助学设施,如爱心屋等,根据有关政策对困难学生发放学习和生活用品。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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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上海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上海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上海财经大学。地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经济学创新平台和“211 工程”重点建设学校,教育部、财政部、上海市政府“两部一市”共建大学。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上海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上海财经大学组建招生委员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委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校长担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处、纪检监察办公室、党委校长办公室、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六条 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微博]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 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 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上海财经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 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微博]加分项目)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 江苏省考生(含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艺术团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B(报考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的考生也须达到该要求)。
3. 上海财经大学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高考加分的优惠政策,但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对其加分值大于20分的,在录取时一律认作20分。
4. 专业(类)录取时按照33111的级差录取,即第二、三志愿的考生每档减3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队录取,之后各个志愿均减1分与前一志愿的考生排序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
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5. 专业(类)录取时按考生的高考总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数学、外语、语文、综合的成绩排序。
6. 商务英语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类)只招选考英语的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收选考日语的考生;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招办统一组织的口试并达到80分(或B级)及以上。其它专业(类)选考语种无限制。
7.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 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 划。
8.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9. 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艺术类招生、体育类招生及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办法。
10.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号),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上海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三条 我校本科招生网站:zs.shufe.edu.cn,咨询电话:021-65904372,传真: 021-65903479。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21-65903870。
第十三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篇7:上海海事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上海海事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上海海事大学20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为具体内容:
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上海海事大学二、就读地址临港校区: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06)高等技术学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600号(36)海华高等技术学院: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555号(200136)浦东工商管理学院: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550号(200135)三、层次■本科 □高职 □专科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除日语专业限招英语和日语外,其它专业限招英语。七、招收男女生比例航海技术专业在上海、江苏、浙江三地招收部分女生,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只招男生,其他专业不设男女生比例。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体检标准。 报考我校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体检特殊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无口吃、五官端正、四肢无残缺、身高在1.65米以上。报考航海技术专业的考生,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报考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的考生,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其他要求参照交通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九、录取规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时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志愿顺序不设级差。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采用各省(区、市)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统一考试成绩,我校不再加试,投档后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总分/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英语单科成绩优秀的考生。 省(区、市)高招办另有特殊政策的,遵照省级高招办政策执行。十、收费标准学费标准1.一般专业5000元/学年(沪价行第120号); 2.特殊(热门)专业6000元/学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 3.艺术类专业10000元/学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 4.中外合作办学学费(中荷合作专业)15000元/学年 沪教委财34号; 5.高职学费7500元/学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 6.中外合作办学学费(中美合作“英语”、“会计”专业)12000元/学年 沪教委财38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元(沪价费56号、沪财预【2003】93号)。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海事大学证书种类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事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十二、联系电话上海海事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38284395、38284396十三、录取监督电话上海海事大学监察处电话:38284080十四、网址上海海事大学网址:www.shmtu.edu.cn十五、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积极争取和吸纳社会、团体、企业、好心人等多种校外资源来校设立奖助帮困基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六、其他须知其它情况详见学校招生网站。(篇8: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上海师范大学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市 徐汇区 桂林路 100 号
奉贤校区: 上海市 奉贤区 海思路 100 号
虹口校区: 上海市 虹口区 西江湾路 574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预留计划数和使用原则
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日语、英语考生,法语专业只招法语、英语考生,其他专业入学语种不限。非语言类专业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从大学英语一级开始教学。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女子学院只招女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十、录取规则
一、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具体录取原则,以我校公布的艺术类、体育类招生简章内容为准。
二、(1)上海录取原则:在市高招办提供的投档范围内,根据生源情况,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我校的投档分数线。为了保护进入我校的高分考生并兼顾考生填报专业的先后顺序,对达到我校投档线上的每一位考生进行加分(即在学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分别对他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加5分、第二专业加3分、第三专业加2分、第四专业加1分),以此产生的新的折合分为录取依据,按考生所填专业的先后,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折合分相同,参考相关科目的总分之和(文科参照外语和语文、理科参照外语和数学);若再同分,则都看外语。
(2)外省录取原则:根据各省高招办提供的投档人数,按考生所填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分专业先后,无专业级差分)。
(3)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均不能满足,但本人志愿表上注明愿意调剂,且符合相关调剂专业的要求,我校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十一、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 [沪价行(2000)第120号] 。
艺术类专业:音乐表演(中俄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30000元[沪价费18号];其他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 [沪价行(2000)第120号] 。
普通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 [沪教委财(2005)34号] 。
住宿费
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118号] 。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篇9: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的本(专)科毕业证书
十三、联系电话 021-64322695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 021-64322204
十五、网址 ssdzsb.shnu.edu.cn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少数民族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完善的帮困助学设施,如爱心屋等,根据有关政策对困难学生发放学习和生活用品。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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