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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时间:2022-12-06 08:43:24 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山西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本文共12篇,欢迎您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篇1:山西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根据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院单独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校名称:山西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址:

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 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115号

信息工程学院: 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10号

机械工程学院: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工业园兴业街6号

物流商务学院:山西省太原市龙堡街15号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学校代码:13528

二、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深化高职院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适应高职院校为我省转型跨越发展和经济社会建设培养急需技能型、应用型人才的需求,提高高职院校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山西省20部分院校实行单独招生试行办法》。

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坚持“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督的原则,规范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程序。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研究、制定单独招生工作的招生计划、总体部署,确定录取原则、录取控制线。

领导组设办公室,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下设招生宣传、网络、命题与考务、收费、纪检、体育特长测试组、美术测试组、资格审查、录取、后勤保障组、保卫等工作小组,在单独招生领导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单独招生的各项具体事宜。

四、招生计划

年单独招生共招24 个专业900人,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报请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批准后对招生计划作相应调整。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人数 科类 学费 备注
(元/年)
1 材料工程技术 3 40 文理 4000  
2 建筑材料工程技术 3 30 文理 4000  
3 建筑材料检测技术 3 30 文理 4000  
4 建筑工程技术 3 40 理工 5200  
5 建筑工程管理 3 40 文理 5200  
6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 40 文理 4000  
7 移动通信技术 3 40 文理 4000  
8 应用电子技术 3 40 文理 4000  
9 物联网技术应用 3 40 理工 4000  
10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40 理工 5200  
11 信息安全与管理 3 40 文理 5200  
12 计算机信息管理(erp方向) 3 40 文理 4000  
13 酒店管理 3 30 文理 4000  
14 旅游管理 3 40 文理 4000  
15 人物形象设计 3 40 文理 4000  
16 商务英语(精品课) 3 20 文理 4000  
17 环境艺术设计 3 30 艺术综合 6000  
18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 40 文理 5200  
19 物流管理 3 40 文理 4000  
20 连锁经营管理 3 40 文理 4000  
21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3 40 文理 4000  
22 数控技术 3 40 文理 4000  
23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40 文理 4000  
24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3 40 文理 4000  

五、招生对象及条件

按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晋招委字[4]号)文件要求,已报名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已参加高中会考考试的学生,各科成绩均在C级(含C级)以上,未参加高中会考的高中生和中职生在就读学校各科平时成绩均在合格以上;身体健康,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山西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酒店管理专业要求无生理障碍,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六、报名办法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报名时间及网址:3月30日-4月1日 www.sxkszx.cn

2、现场确认时间: 4月8日 地点:山西职业技术学院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

3、考生须提供2016年14位考生号,真实填写有关信息。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两个专业志愿,所填报的专业只能为同一科类的专业,不得跨科类填报。凡同意专业调剂的,须在“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内填“是”或“服从”。

4、报名程序:

(1)符合条件的考生由本人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填报专业志愿,并登陆我院单独招生网下载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填写,体育特长生必须同时下载体育测试申请表填写。

(2)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学院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篇2:山西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②《山西省普通高考(精品课)考生体格检查表》

③ 符合加分条件的要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确认现场须出示原件)。

(3)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同时领取准考证。

七、选拔模式 学院采取“考试(考查)”的选拨模式

(一)、笔试

1、考试科目

考试以思想道德基本要求、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外语(课程)(英语)运用能力、汉语写作基本能力等为主要内容。

2、命题和组织实施

学院聘请相关专家和有丰富经验的教师组成命题组,在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组和纪检监察组的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考试计分

笔试满分为5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近两年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者和山西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由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毕业当年可免试就读(专业与原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获全省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者,在录取时,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30分.

4、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4月 9日上午9:00-11:30,共150分钟;

考试地点在山西职业技术学院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

(二)考试成绩核定

1、考生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加相关测试成绩组成。

2、其他加分按山西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八、艺术类考生的测试

报考艺术综合专业的考生(不接收普通类考试报考)必须参加4月9日下午的艺术类测试(省联考达180分以上者免于测试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测试科目:

素描静物默画:时间1.5小时。分值(50分)(14:30----16:00)

对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最低控制线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九、具有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学院在2016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体育特长10名。

1、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类别

项目

人数

体育特长生

篮球、武术

10

2、报考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县(区)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等),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和参加学院单独招生相关科目考核外,还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体育特长生加试。

3、具体报名条件、加试内容、组织实施办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另行公布。测试时间:4月9日下午14:30;测试地点:山西职业技术学院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操场

4、体育特长考生的录取。加试的考生只录取成绩为优秀等级的学生,被评为优秀的将被学院以单科成绩突出直接录取(但该生必须参加笔试,并有成绩记录)。

十、校企合作单位优秀青年员工的选拔

加强校企合作是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要求,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我院与企业形成“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双主体”培养机制的又一成果,既为企业发展提供了人才储备,又解决了学生的就业。学院在2016年单独招生中招收部分校企合作单位优秀青年(以下简称“在职优秀青年”)。在职优秀青年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中。

1、省内与我院建立有校企合作关系的企业均可推荐本企业急需培养的在职优秀青年报考。推荐的在职优秀青年须具有高中、中职毕业或同等学力,有两年以上本企业工作经历,履行了山西省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手续,如报名人数较多,可在企业组织考试。

2、合作企业根据被推荐者的工作情况写出推荐意见,与在职优秀青年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组织在职优秀青年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山西招生考试网报名。参加考试后,单独划线录取。

十一、录取

1、分数线划定办法:根据笔试总成绩,结合各专业报考人数情况,统筹安排,分别划定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录取办法:各专业首先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未完成计划时,将未被录取的第二专业志愿考生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仍未完成计划时,将未被录取的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被录取但未按学院规定时间预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所空缺额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降分录取或专业计划调整。降分后录取办法与上述办法一致,但已被录考生不再进行专业调整。

2、录取办法:各专业首先将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未完成计划时,将未被录取的第二专业志愿考生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仍未完成计划时,将未被录取的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被录取但未按学院规定时间预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所空缺额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降分录取或专业计划调整。降分后录取办法与上述办法一致,但已被录考生不再进行专业调整。

4、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备案。

5、学院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审批结果,寄发录取通知书。

6、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7、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西省2016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十二、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证发放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

十三、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和文化课及身体健康状况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学院单独招生纪检组将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举报电话:7015165

举报信箱: 设在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实验楼门口

电子信箱:sxzyjjjcs@163.com

2、单独招生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十五、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第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六、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太原市坞城路115号 邮编:030006

联系电话:0351-2306636 网址:www.sxzy.edu.cn

类别

项目

人数

体育特长生

篮球、武术

10

类别

项目

人数

体育特长生

篮球、武术

10

篇3:山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山西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地址:

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 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115号

信息工程学院: 山西省太原市坞城南路10号

机械工程学院: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工业园兴业街6号

物流商务学院:山西省太原市龙堡街15号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六、办学形式:全日制

七、学校代码:13528

八、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根据近三年录取情况对新生数据进行分析,综合考虑报考生源数量、办学条件及毕业生就业状况,合理分配自主招生计划、对口招生计划、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及分省招生计划。

九、录取规则

高考录取规则:

(1)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2)外语语种: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3)报考我院考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身高男1.68米以上、女1.55米以上,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且无生理障碍。

(5)按生源所在省招办规定的投档原则,按照考试成绩,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6)对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最低控制线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含所有专业)为志愿优先原则,并充分考虑相关科目成绩,以分数顺序,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8)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及生源省级招办的文件精神有关规定执行。

(9)为保证招生工作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办公室,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对口录取规则:

按照省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实行分段、分专业、按志愿投档办法录取。

十、颁发证书

学生毕业时颁发经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山西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十一、收费标准等相关事宜

(1)学费、住宿费标准以省物价部门的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2)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3)我校设有奖学金以及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符合要求的学生,经学院审查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联系方式: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 115号 邮 编:030006

联系人: 蒋老师 武老师

传 真:0351-7015210 咨询电话:0351-2306636

网 址:www.sxzy.edu.cn E-mail:sxzyzsb@126.com

篇4:山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山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541

校 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屯里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民办

二、录取规则:

1、我院将按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对社会公布其招生计划、专业及人数录取。

2、录取时我院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我院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4、男女比例:无限制。

5、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我院在各省(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6、外语语种:无限制。(但各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7、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8、录取方式:远程网上录取。

三、收费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

四、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山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毕业证书。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屯里 邮 编:041000

联系电话:0357-3351155 3351166 400 712 2222

传 真:0357-3351100

网 址:www.vcit.cn

邮 箱:wyj6100@vip.sina.com

篇5: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参考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规范我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篇6: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2775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二、招生计划制定及录取原则(远程网上录取):

1、根据社会需求及历年来各省(市、自治区)录取考生实际报到情况,结合学院实际办学条件,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核准后,下达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并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

2、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艺术类考生录取,文化课达到省招办划定的最低分数线后,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在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的考生。如数学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理综(或文综)、英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5、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6、各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三、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姓名:成宏,职务:院长。

四、培养目标:

为建设行业培养各专业的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五、学历证书:

学生毕业时颁发经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六、学费标准: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分专业分学年收费。

1、下列专业学费 6000元/年: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装饰方向)、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2、下列专业学费5200元/年:建筑工程技术、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 (建筑工程管理方向)、工程造价。

3、下列专业学费4000元/年: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建设工程监理、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基础工程方向)、古建筑工程技术、园林工程技术、城乡 规划、旅游管理(历史文化旅游方向)、会计(建筑会计与审计方向)、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建筑经济管理、物业管理、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 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建筑信息管理方向)。

七、联系方式:

1、学院地址: 太原市学府街41号(学府街校区),

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369号(山西高校新校区);

2、邮编:030006,030619

3、电话:0351-7432702;

4、传真:0351-7432702;

6、E-mail:sxjy_zb@126.com。

篇7: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参考

2.学校代码:13862

3.办学地点:山西省介休市北坛西路239号

4.办学性质:民办

5.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6.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7.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要求

1.计划公布:各省招生计划及专业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招生简章与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2.外语语种:不限

3.男女生比例:对男女考生无比例要求。

4.招生专业:护理(涉外方向)、助产、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会计、酒店管理、航空服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客户信息服务方向)、应用化工技术(煤化工方向)、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三、体检标准: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1.录取原则: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选拔新生。

2.投档比例: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投档比例。

3.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4.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1)我院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确定其专业。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的考生,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等因素确定;

(2)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录取的顺序进行专业调剂,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

5.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与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同时在我校网站公布。

6.对口升学录取规则:对口升学录取严格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相关录取办法执行。

五、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1.学费:护理(涉外方向)5500元/生/年

其他专业5000元/生/年

2.公寓费: 800元/生/年(6人间)

六、毕业证书

学生毕业时,修完全部教学课程,成绩合格,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后,颁发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七、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西省介休市北坛西路239号 邮编:03

学院网址:

咨询电话:0354-5584999 5584102 5584555

咨询 QQ:479649201 2274337483

传 真:0354-5584999

E_mail: sxtwzsb@126.com

八、附 则

新生入学时,学院要进行全面的入学资格审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篇8: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代码:12892(全国招生代码)

学院地址:

运城校区: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庙风西路34号

太原校区: 山西省太原市经济开发区十四号线南街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的姓名及职务:闫顺茂 院长

二、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原则:

1、收集并掌握招生计划所涉及的各种资料,如学院的办学条件、学院的规模发展、近期毕业生需求情况、3至5年社会各类专业人才需求预测、分专业招生人数等。

2、适度控制热门专业的招生人数,不能使其迅速达到饱和状态,长线专业要保持相对稳定。

3、坚持“立足山西,面向全国”的办学原则。

(二)办法:

1、根据第一原则确定学院招生总规模

2、根据第三原则确定省外规模及专业分布

3、根据第一和第二原则确定太原校区各系、各专业规模

4、根据第二原则确定运城校区各系、各专业规模

三、对外语的要求:仅提供英语教学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有关规定。

五、录取规则

(一)普通高考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的,服从调剂,将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区、市)招办的规定执行,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二)对口升学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参考志愿。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招办的规定执行。

(三)三二转段录取规则

1、对报名转入我院的每个考生进行综合测评,测评方法为:(1)毕业的中专学校提供在校成绩单,成绩要求合格(2)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要求合格。两项成绩均合格者可录入我院。

2、录取专业时,根据三二分段协议专业进行录取。

3、录取名单确定:学院把拟录取名单报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4000元/每生·每学年

七、学历证书

颁发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八、联系方式:

座机:0359-6309556 6309114 6309551(传真)

0351-6276234

E-MAIL:sxsyzjb@126.com

招生网址:www.sxsy.com.cn/

九、录取专业

学院设有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机电设备运行与管理、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文测报技术、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园林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建筑设备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会计、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金融管理、工业机器人技术等28个专业。

十、奖、助、贷、勤等助学措施

1、国家奖学金: 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家庭困难的学生每学年可获得-4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4、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可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贷学费和公寓费共计4600元

5、学院每年划拨专项经费,通过设立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篇9: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代码:12777

地 址:太原市新建路131号(邮编:030009)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杜英堂(副院长)

二、录取规则

1、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相关省(区、市)生源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学院只提供英语教学,建议小语种考生慎报。

3、学院食宿条件未能满足少数民族生活习惯,建议少数民族考生慎报。

4、学院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认可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5、对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接收征集志愿考生;对不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6、进档文史、理工类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在投档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考生按语文成绩、理工类考生按数学成绩高低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录取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

7、进档艺术(美术)类考生,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以文化成绩高低确定录取。

8、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三、中加合作办学项目

1、经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备案,学院与加拿大北方理工学院(Northern College of Applied Arts & Technology,Canada)合作举办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两个高等专科教育合作项目,每个项目招生50人。

2、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执行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24号)的规定,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为18000元。

3、中加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录取规则同普通文、理类考生,不录取无专业志愿的考生。

4、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招收的学生按照中加教学计划的规定和要求学完全部课程,经双方考试合格,可获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和加拿大安大略省专科文凭。

四、收费及其它

1、学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收取任何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详见当年高考填报志愿指南。

2、新生入校后,学院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名、体检、考试、招生录取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者,学院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

3、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经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4、学院设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特困补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勤工助学或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录取的贫困家庭新生还可申请进入由“思利及人公益基金会”提供资助的“思利及人助学圆梦班”(共50人)。

5、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正、公平、择优,学院成立了由纪检监察、教务、学生等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指导与监督。

6、学院经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示范院校建设验收。

7、联系方式

电 话:(0351)3350580

电子信箱:1770063134@qq.com

网 址:

篇10: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关于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学院地址:太原市马道坡街57号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5. 办学形式:全日制

6.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7.学院代码:14247

二、录取规则

1.按照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类考生录取按照各省招办投档方式即文化课合格,专业课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外语语种:只招英语考生。

4.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志愿优先原则,并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山西省招考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7、对口升学考生按照山西省招考中心划定的最低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8.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学院成立由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指导与监督。

9.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艺术类专业:5500元/学年;

非艺术类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新能源应用技术、会计、工程造价、室内设计技术等五个专业4500元/学年、其它专业4000元/学年,住宿费400元/学年、600元/学年。如有变动以当年山西省物价部门公布的标准为准。

四、颁发证书

符合我院毕业资格的学生,颁发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五、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www.sxqgzy.cn

联系电话:0351-4670738/4672366

E-mail:cxy198264@163.com

篇11: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参考

XX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XX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办学地址:XX省XX市XX路中段。

第五条 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通信信息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校50年来,已形成了以通信类为主、计算机和管理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专业优势突出、办学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学院具有与现代通信同步的实习实训设备,是通信信息行业高技能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基地。

第六条 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xx

2)网址:xx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2015我院13个专业面向11个省(市、自治区)计划招生1550名,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学院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份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或在我院招生就业网上查询。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成立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统一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评价、择优录取。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九条 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本院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条 体检要求: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我院的教学课程统一安排为英语。

第十二条 优惠政策: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 我院招生录取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的原则,参考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第四章 收费、奖助学金

第十四条 学费标准:学院各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5500元,按学年收取。

第十五条 奖助学金:学院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专项奖、助学金,资金数额从500元到8000元不等。

第五章 其它须知

第十六条 新生在入学通知规定时间因故不能按时报到,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体检不合格,资格审查有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有舞弊行为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颁发教育部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篇12: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2016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2016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566,在陕招生代码:8128。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是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陕西省首批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有临渭、高新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50亩,在校学生13000余人。设有铁道工程系、轨道工程系、道桥工程系、测绘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管理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电信工程系、基础课部、继续教育部、思政教研部、体育教学部等八系四部。开办有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机车、建筑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工程机械运用技术等30余个专业。学生就业主要面向中国中铁、中国铁建、全国各铁路局等大型国有企业,学生薪资待遇高,专业对口,满意度高。

在校生可通过专升本和成人教育进一步提升学历。我院作为陕西省首批具有联办专升本资格高职学院,与本科院校联合进行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培养地点设在我院,为学生开通继续求学深造“直通车”。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渭南市

临渭校区:陕西省渭南市站北街东段1号

高新校区:陕西省渭南市高新区胜利大街西段

邮编:714099

学校网址:www.sxri.net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就业、招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院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综合协调组、文化课笔试考务组、职业适应性测试组、职业技能测试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等。主要职责:研究决定单独考试招生重要事项,确定招生计划;负责制定单独考试招生组织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报名考试工作的组织、落实;负责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及时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相关问题等。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zs.sxri.net

招生咨询电话:0913—2221078、2221170(兼传真)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省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招办公布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申请参加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以下简称普高生)或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以下简称“三校生”),并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1日8∶00至5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单独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 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6日至3月17日登录我院招生网(网址:zs.sxri.net),进入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选报专业志愿,并提交《2016年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信息表》。按照科类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且须明确本人录取专业调剂意见。其中,“三校生”只可报考建筑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等4个专业。

2016年3月6日至3月17日,考生须到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供高考报名号(或单招报名号)。签字确认报名信息后,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未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专业报名资格测试:报考我院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机车专业的考生须经专业报名资格测试获取资格,其结果采用“通过”或“未通过”,不计入考试成绩。考生现场确认期间由我院组织实施。

根据用人单位要求,报考以上4个专业的考生须无色盲、色弱。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铁道机车专业只招男生,身高170cm以上。

第十三条 普高生考核科目为文化课笔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三校生”考核科目为文化课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四条 我院于2016年3月19日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文化课笔试时间:3月19日上午8∶30—11∶30,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于3月19日下午14∶00开始。

文化课笔试:所有考生均要参加。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知识,单科满分100,总分300。普高生考试内容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三校生”考试内容不超出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

职业适应性测试:所有普高生须参加,满分200分。考察考生的职业兴趣取向及综合素质。

职业技能测试:所有“三校生”须参加,满分200分。考察考生的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

第十五条 我院于2016年4月5日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报送省招办,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 被我院预录取者于2016年4月16日至17日持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普高生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500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校生”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500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录取人数按普高生录取比例确定。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学校提出特殊身体健康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按照要求填报。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十九条 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办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报考情况,择优录取。

填报须进行报名资格测试专业的考生,测试结果“通过”方可参加相关专业录取。“未通过”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可参加其它专业录取。

“普高生”和“三校生”分别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优先次序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5500元/年;

住宿费(带暖气):650元—1100元/学年。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一条 奖助学金(学院每年奖励学生7000余人次,发放金额超过1000万元,覆盖率达50%)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3500元/年。

学院奖学金:特等奖3000元/年,一等奖1000元/年,二等奖600元/年,三等奖3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经省招办公布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参考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介绍

太湖创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历年招生章程参考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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