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介绍,本文共1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篇1: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介绍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介绍
一、办学性质及层次: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属公办性质的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级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和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之一。
二、办学地址:
高新校区: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83号邮编:610041
花源校区:成都市新津县花源镇花源大道310号邮编:611433
青羊校区:成都市青羊区大石西路56号邮编:610072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录取考生。
2、身体要求: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特别说明:护理专业因教学及就业的需要,建议报考学生应身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6cm。
3、学院面向四川、重庆、甘肃、西藏、贵州、新疆、云南七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专业及计划请登录学院网站查询。
4、学院录取将遵循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填报我院第一志愿、且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在各招生省份的录取调档分数线的考生,录取时在专业安排上尽量满足考生的.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不满额,我院不拒绝后续志愿考生。
5、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6、艺术类专业考试与录取原则:我院艺术类专业认定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对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州、直辖市)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依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7、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对各相关学科成绩不作特殊要求。
8、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9、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生一视同仁。
10、凡在我院规定报到的时间截至15天之内,未到学院报到且未请假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11、对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根据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可以享受加分投档或降分录取的照顾政策。
12、报考我院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统一面试,合格后方可填报。
13、学费、住宿费严格按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篇2: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办学性质及层次: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级院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和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二、办学地址:
高新校区: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83号 邮编:610041
花源校区:成都市新津县花源镇花源大道310号 邮编:611433
青羊校区:成都市青羊区大石西路56号 邮编:610072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录取考生。
2、身体要求: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特别说明:护理专业因教学及就业的需要,建议报考学生应身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3、学院面向四川、重庆、云南、西藏、贵州五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专业及计划请登录学院网站查询。
4、学院录取将遵循平行投档原则,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在专业录取上我院将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进行调配,建议考生在填报时候按照自己意愿填报两个以上专业志愿,并服从调配。
5、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6、艺术类专业考试与录取原则:我院艺术类专业认定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对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州、直辖市)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依据考生的文化考试加专业成绩总分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7、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对各相关学科成绩不作特殊要求。
8、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9、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生一视同仁。
10、凡在我院规定报到的时间截至15天之内,未到学院报到且未请假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11、对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根据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可以享受加分投档或降分录取的照顾政策。
12、报考我院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统一面试,合格后方可填报。面试时间定为20**年6月12~29日,面试地点为学院高新校区。
13、学费、住宿费严格按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联系电话:(028)85323653 (028)85327933
网址: www.cdp.edu.cn
Email:czzs@126.com
篇3: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简介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简介
一、办学性质及层次: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属公办性质的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级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和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之一。
二、办学地址:
高新校区: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15号 邮编:610041
花源校区:成都市新津县花源镇花源大道310号 邮编:611433
青羊校区:成都市青羊区大石西路56号 邮编:610072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录取考生。
2、身体要求: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特别说明:护理专业因教学及就业的需要,建议报考学生应身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6cm。
3、学院面向四川、重庆、海南、新疆、云南五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4、学院录取将遵循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填报我院第一志愿、且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在各招生省份的录取调档分数线的考生,录取时在专业安排上尽量满足考生的'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不满额,我院不拒绝后续志愿考生。
5、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6、艺术类专业考试与录取原则:我院艺术类专业认定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对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州、直辖市)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依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7、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对各相关学科成绩不作特殊要求。
8、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9、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生一视同仁。
10、凡在我院规定报到的时间截至20天之内,未到学院报到且未请假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11、对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根据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可以享受加分投档或降分录取的照顾政策。
12、报考我院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统一面试,合格后方可填报。面试时间定为6月9~29日,面试地点为学院高新校区。
13、学费、住宿费严格按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篇4: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办学类型及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地址:成都市郫县红光镇广场路北三段188号,邮编:611731
录取规则
1、严格按照国家招生录取政策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的学生不予录取。
2、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对考生填报志愿专业没能录取,但服从专业调配者将随机调配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配者做退档处理。
3、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患有学校可不录取疾病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考生如查出患有可不录取疾病者,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录取资格。
4、凡发现所提供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退回户口所在地。
5、我院对男女比例、外语语种不设限,但进校后只提供英语教学。
学费、住宿费严格按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成都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方式
电话:028-61835166、61835167、61835168 传真:028-61835168
篇5: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参考
XX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XX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办学地址:XX省XX市XX路中段。
第五条 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通信信息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校50年来,已形成了以通信类为主、计算机和管理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专业优势突出、办学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学院具有与现代通信同步的实习实训设备,是通信信息行业高技能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基地。
第六条 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xx
2)网址:xx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2015我院13个专业面向11个省(市、自治区)计划招生1550名,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学院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生源省份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或在我院招生就业网上查询。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成立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统一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评价、择优录取。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九条 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本院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条 体检要求: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我院的教学课程统一安排为英语。
第十二条 优惠政策: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 我院招生录取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的原则,参考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第四章 收费、奖助学金
第十四条 学费标准:学院各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5500元,按学年收取。
第十五条 奖助学金:学院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专项奖、助学金,资金数额从500元到8000元不等。
第五章 其它须知
第十六条 新生在入学通知规定时间因故不能按时报到,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体检不合格,资格审查有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有舞弊行为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颁发教育部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篇6: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介绍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介绍
一、学院简况
(一)学院全称: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代码(国标):12600 在湘招生代码:4715
(三)学院法定代表人:彭解华
(四)学院性质: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五)学制:学制三年
(六)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的,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的毕业证书。
(七)学院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学院路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二、招生对象
湖南省内已参加20xx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三、招生条件
(一)考试分数: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外语语种:我院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确立的标准。
(四)性别比例:男女性别比例不限。
四、招生录取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接受监督的'原则。
(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根据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的原则。
五、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理科类专业4600元/年,文科类专业3500元/年。
(二)住宿费:每学年1200元。
(三)书籍费:每学年600元。
六、资助困难学生政策:
(一)实行奖学金制度,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省(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助学金。
(二)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为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
(三)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制度。
(四)企业支持和赞助的奖助学金。
七、新生入学规定
(一)新生入校后,学院在1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凭有关证明,向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2周;超期不报到或者未经请假超过2周不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三)新生户口转入学院所在地,是农业户口的转为非农业户口。
八、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电话查询,登陆省教育厅网站或学院招生网页查询,寄发通知书等。
九、本简章的解释权归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篇7: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校名: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性质及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三、办学地址:四川省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正兴镇大安路818号;邮编:610218
四、录取规则
(一)严格按照国家招生录取政策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的学生不予录取。
(二)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再分数优先原则。依据考生考分顺序从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后续志愿,直至录满为止。对考生填报志愿没能录取,但服从专业调配者将随机调配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配者做退档处理。
(三)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患有学校可不录取疾病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考生如查出患有可不录取疾病者,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录取资格。
(四)凡发现所提供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退回户口所在地。
(五)我院对男女比例、外语语种不设限,但进校后只提供英语教学。
(六)特殊专业报考要求: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车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对眼睛近视达到600度及其以上者,建议不填报上述专业。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男:建议身高168cm以上,女:身高158cm以上填报;铁道信号自动控制,建议男身高165cm以上,女身高155cm以上
(七)录取完成后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五、奖、贷、助学措施
我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生源所在地申请助学贷款。
六、学历证书颁发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并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文凭。
七、办学地点
四川省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正兴镇大安路818号
八、学费、住宿费严格按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成都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电话:028-64458874、64458898、64458852、13550151825
传真:028-64458874
网址:www.cdivtc.com/
咨询QQ群:450512649、452888970
篇8:保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代码:12543
学校地址:保定市朝阳南大街613号
保定市五四东路398号(东校区)
保定市长城北大街784号(北校区)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概况:
保定职业技术学院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职院校,座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河北省保定市,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600余人。学院设有农林与生物工程系、畜牧兽医系、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计算机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商务技术系、贸易与旅游管理系、传媒艺术系、艺术设计系、基础教学部、社会科学部等12个教学单位,开办了涵盖农业技术类、畜牧兽医类、自动化类、机械制造类、汽车类、电子信息类、经济管理类、艺术设计与传媒类等12个专业群近50个专业。学院是教育部、交通部等部委批准的全国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拥有河北省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示范专业3个,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省精品课程10门,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5项,拥有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专业实训基地2个、列入河北省重点建设规划的.专业实训基地2个。学院是国家职业院校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学院在河北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院校。
招生计划:
面向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等省市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省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录取规则和有关要求:
1.按全国统考成绩录取,无相关科目成绩及加试要求。
2.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计划缺额专业,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所报专业满额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
3.执行各生源省招委对考生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的相关规定。
4.报考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5.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不限定招生男女比例。
7.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学费标准:各专业为50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住宿条件,分别为500元/生年、800元/生年。
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达到毕业条件,颁发保定职业技术学院具印、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联系电话:0312 5917288 5917388 5913199
网 址:www.bvtc.com.cn
E-mail:zhsh@bvtc.com.cn
篇9:潞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关于潞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代码:13695
2、学校全称:潞安职业技术学院
3、层 次:高职(专科)
4、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5、办学性质:公办
6、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招生条件
1、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学校各专业教学仅提供英语。
2、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原则上不受男女比例限制。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招生计划
1、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XX年面向全省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2、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具体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向社会公布。
3、20XX年招生专业:工商企业管理、煤化工技术、矿山机电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会计、机电一体化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子商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煤炭深加工与利用、煤矿开采技术、应用化工技术。
四、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政策,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普通高考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同一科类考生的分数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考生所报专业顺序进行录取。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录取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近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对口升学录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
5、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
五、录取通知书签发人
张建军(校长)
六、学费标准
学校所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均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七、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潞安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八、奖学金政策
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校为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长治市襄垣县侯堡镇潞安大街(208国道东1000米)
邮 编:046204
联系人:魏老师
咨询电话:0355-59223790355-5969805
十、其它
1、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本章程自核准之日起执行,若遇政策调整,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篇10: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简况
(一)学院全称:邵阳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代码(国标):12600 在湘招生代码:4715
(三)学院法定代表人:彭解华
(四)学院性质: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五)学制:学制三年
(六)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的,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的毕业证书。
(七)学院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学院路梅子井。
二、招生对象为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历届普通高中、中职、技校毕业生。
三、招生条件
(一)考试分数: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外语语种:我院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确立的标准。
(四)性别比例:男女性别比例不限。
四、招生录取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接受监督的原则。
(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根据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的原则。
五、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理科类专业4200元/年,文科类专业3500元/年。
(二)住宿费:每学年600-1200元。
六、资助困难学生政策: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采取如下资助措施:
(一)实行奖学金制度,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省(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助学金。
(二)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为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
(三)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制度。
(四)企业支持和赞助的奖助学金。
七、新生入学规定
(一)新生入校后,学院在1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凭有关证明,向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2周;超期不报到或者未经请假超过2周不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三)新生户口转入学院所在地,是农业户口的转为非农业户口。
八、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电话查询,登陆学院招生网页查询,寄发通知书等。
九、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十、其它
(一)报名及咨询地点: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学院路梅子井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网址:www.syzyedu.com
(三)E-mail:syzyedu@126.com
(四)联系电话:0739-5301616/5301928
(五)邮政编码:42
(六)乘车路线:市内乘25、26路公交车可直达学院。
篇11: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篇12:白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篇13: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办学类型:公办高校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办学校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迎春东路8号
二、高校简介
泰州是一座具有21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位于江苏省中部,与苏州、无锡、常州隔江相望,泰州长江大桥和江阴长江大桥把泰州与苏南板块连成一体,泰州火车站6条始发线路和泰州机场11条航线通往全国60多个主要城市。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泰州将成为中国医药名城和长江三角洲先进制造业基地、江苏省长江南北联动发展的枢纽城市、滨江生态宜居旅游城市。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是3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全省第一所以职业技术学院冠名的公办高职院校,位于泰州市主城区,已有50多年的办学历史,为泰州和长三角地区培养各类人才3万余人。学院是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院校、江苏省文明单位、省和谐校园高校、省园林式学校、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学院紧紧围绕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注重加强政(府)(学)校企(业)合作办学,先后与兴化市人民政府、中国医药城、扬子江药业、江苏兴达钢帘线、江苏省人民医院等100多家单位共建学生实习就业基地;积极开展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每年免费为有创业意向的学生开设创业实训(模拟公司)项目等各类培训。多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连续三次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三、报考条件
1.统一录取批次招生对象:符合各省(区、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有关报考要求;江苏省考生必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4C1合格。
2.江苏省注册入学批次招生对象:凡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普高注册入学的基本要求,取得普通高中毕业文凭,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文、理科考生,均可申请注册入学。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标准执行。
篇14: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六条学校代码:12877。
第七条办学层次和类型:高职,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学历证书: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九条办学地点:衢州市柯城区江源路18号。
第十条邮政编码:324000。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各省级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面向浙江、安徽、贵州、广西、福建5个省(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五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学校所有专业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学校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具体录取方式:
1.根据有关省、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录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确定录取投档比例。结合各省、区考试院(或招生办)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及有关数据,视报考本校的上线生源情况,提前调整计划。接受各省考试院(或招生办)根据本批次生源情况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确定录取分数线。
2.对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学校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的'平行志愿进行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直至一般性及政策性降分录取。
3.对未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4.考生投档到我校后,对所有进档考生按分数排序,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和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个检索,依次择优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分数无法满足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当录取专业结构不平衡又无法调剂时,学校将在各省、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统一安排下,通过征求志愿的方式完成录取。
5.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6.无专业加试要求。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学费标准: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0-8068678。
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江源路18号,邮政编码:324000。
电子邮箱:zs0570@126.com。
学校网址:www.qzct.net。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篇15:白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白平公路50-34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高职毕业生由白城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化学制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图形图像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会计电算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食品加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呼叫中心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我校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课程均为大学英语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依次录取二、三志愿及平行志愿考生。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即A、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B、对于进档考生,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C、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bcvit.cn
通讯地址:吉林省白城市白平公路50-34号
联系电话:0436-3671103
联系人:焦方辉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