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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设有分公司的利润中心制度实施细则
。 第二条 各利润中心盈余分配计算 (一) 各利润中心损益×30%=利润中心权益 (二) 利润中心权益×目标达成率=利润中心实际奖金数 目标达成率=〖SX(〗该季实际销货额〖〗该季预计销货额〖SX)〗 (三) 各利润中心实际奖金数分配如下: 1.利润中心保留基金10/30 2.总公司同仁分享2/30 3.利润中心主管2/30 4.利润中心同仁10/30 5.利润中心福利金2/30 6.总公司福利委员会4/30 第三条 采购与销售 (一) 各利润中心除零星开支,依人事管理规章,授权各利润中心主管核决者外,一律由总公司管理部统一采购。 (二) 销售货物对外如签订合同者,各利润中心应将合同副本送总公司管理部壹份。 第四条 应收帐款 (一) 自销售日起,至票据兑现日止,以120天为限,凡超过120天的帐款,总公司得对利润中心加收利息费用,利息一以月息2分计算。 (二) 凡自销售日起,逾60天未收回票据的帐款,一律转为呆帐,自奖金中扣除。待收回票据后,再行冲回。转销的金额以销货金额为准。 (三) 凡发生退票,一律立即转为呆帐,并自奖金中扣除。待收回后,再转为该利润中心的收入。转销的金额,亦以销货金额为准。 第五条 内部转拨计价 (一) 凡总公司进货的商品,一律加计总公司须负担的行政及管理成本,再分别售予各利润中心,总公司售予各利润中心的价格,即为各利润中心的进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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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有分公司的.利润中心制度实施细则》()。 (二) 凡各利润中心寻找的新产品,一律由总公司委托各利润中心代为采购,但由总公司统一付款,并加计5%行政管理成本,再售予各利润中心。对发掘新价格、新厂商、新产品,对公司利润有超额贡献的利润中心,总公司依人事管理规章予以额外奖励。 (三) 凡进口商品,总公司一律依进口成本加计10%的行政管理成本,售予第二事业部。第二事业部再斟酌市场行情、售予各利润中心。 第六条 盘点 (一) 存货每月盘点一次,盘损需列出明细,并说明原因,并在当季的奖金中以成本扣除。 (二) 各利润中心资产每年底盘点一次,凡有盘损时,一律依帐面价值从奖金扣除。 (三) 盘点时,由各利润中心的主管会同该所会计人员,共同盘点。 第七条 设备增减有关手续 (一) 增添设备:各利润中心应有增添设备的年度计划呈总经理核定后,凭计划增购。倘无计划,需另案报请核定。 (二) 廉弃设备:各利润中心对于原有的设备,因无法使用须予廉弃或出售时,应叙明详情,呈总经理核准后,始可处理。 第八条 人事有关手续 (一) 各利润中心增添人员,应将增添人员通知单,送请总公司管理部办理任用手续。 (二) 员工到任、请假、解雇、考勤、奖惩及核薪等事项,均须通知总公司管理部办理登记 第九条 款项收付有关手续 各利润中心有关现金与票据收付,均集中缴总公司财务科办理,但零星的开支,各利润中心得设定额周转金,凭单据经利润中心主管签准后,先予支付,每月汇总一次报销。篇2:门市销售的利润中心制度
。 (二)直销(门市)事业部之下,以独立工作若干利润中心,依其所定的方针及分配的盈利目标,经营该中心所属资源,执行盈利活动。 (三)管理(事业)部支援各事业部的经营,其下设: 1.总务人事:分别支援各部的庶务、人事工作。 2.财务会计:为各部提供管理所需情报,并协助办理有关帐务及财务调度与收支。 3.资材:提供商品、零件品、包装材料等的采购与仓储服务。 4.修护:加强售后服务并为各部修护故障品。 5.企划:开发新产品,分析各部的经营管理状况,研究有效的经营管理方式,协助各部提高其经营效能。 第三条 管理方式 (一)总裁为本公司最高执行主管,执行达成公司年度投资报酬率目标的全盘经营工作。 (二)各事业部负责人(经理)秉承总裁的指示,指挥所属利润中心,负责执行各该部的年度盈利目标,如不能达到盈利目标,应有自请让贤另调他职的风度与决心。 (三)管理(事业)部的费用,须予计入商品成本内,并加上合理的利润,作内部计价转拨予经销、直销事业部。 (四)各事业部为经营之所需,可经总裁的批准后,向管理(事业)部贷款,计息方式如下: 1.各事业部所需周转金,利息以月息 %计算。 2.各事业部为增添生财器具而贷款,以月息 %计收利息。 (五)管理(事业)部每月十日以前列报各事业部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供各该事业部负责人及总裁决策之需,同时列报各所属中心的成本费用,供作事业部负责人管理的依据。 (六)各事业部除营业活动外,一切对外的承诺、签约等事项,均由管理部代表统筹办理。 (七)人事任免、调动、核薪及有关从业人员福利等事项,各事业部负责人均有参与决定之权,惟须依公司的规定,由管理部统筹办理并发布之。 (八)商品有关手续: 1.订货流程: 订货人(店长或经销商负责人)开立订货单→事业部主管核准→总裁核备→管理部备货 2.送货流程(管理部主动配销的流程亦同): 管理部(物料)开立送货单→管理部主管核准→送货单连同商品点发→事业部点收→送货单签回→管理部 3.退货流程: 退货单位开立退货单→退货单位主管核准→退货单连同故障品运回管理部点收→退货单签回→事业部 4.上列的订货单、送货单、退货单均须顺日期、顺编号,当日送出,不得积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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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事业部商品销货或退回,须按统一发票办法及营业税法的规定办理。 (九)财务会计事务办理规定: 1.各事业部有关现金与票据的收付,原则上均集中于管理部财务单位办理,但零星的开支,各事业部得设定额周转金,凭单据先予支付,每周列清单报销一次。各中心的周转金额视业务需要另订之。 2.管理部财务单位每日应就已执行的收支传票按事业部所属各中心别,分编库存现金日报表。 3.支出原始凭证,均须由事业部经手人签章及其主管的核章,始可支付,其权限在3000元以上者均须由事业部负责人核定。 4.各事业部财务不独立,但历月及会计年度终了,均须分别计算盈亏。 5.事业部相互间商品的调拨,由拨出部门开立“事业部物品调拨单”,该单一式三联,拨入出部门各存一联,另一联送财务会计,入帐的`金额,仍按成本计算,不计算“内部利益”。 第四条 资产划分 (一)事业部于成立之初,均须建立资产负债。 1.公司的现金由各中心申请贷款为周转金,以转款方式拨入各事业部的内部帐户,现金保管于管理部财务会计单位。 2.设备按各部实际需要,划分于各事业部。 3.零件品、成品依实存量拨归各事业部。 4.公司现有负债,依资产与负债的比例分配于各事业部。 (二)各部为争取更多利润而必需新添生财器具、设备时,如周转金不足,可拟具计划,经总裁批准后向管理部贷款,但需照上列规定计息。 (三)利润中心实施之日,由管理部一次点交的设备,视为事业部的资本,一次点交的零件品、成品,视为事业部的周转金。点交的数应按事业部所属中心分别列册,并由各该中心切实保管与运用。 (四)各事业部对于原有的生产器具、设备等无法使用须予丢弃或出售者,应叙明详情呈总裁核准后,始可处理。 第五条 奖励及分配 (一)每年度终了,结算有盈余时,应按盈余先减除所得税,税后剩余额优先弥补上年度亏损,再提公积金以及发放股息,从业人员奖励金。 (二)各事业部应得的从业人员奖励金额,由各事业部经理全权分配所属人员。 (三)各事业部当年度结算的奖励金,原则上均应于次年二月底前发放。 (四)年度进行中,任何事业部门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预支或暂支名义发放奖金。 (五)各事业部经管财物,于年终盘点时,如发现有短少,须于发放奖金时扣回。 (六)有关事业部目标编定以及绩效评估另依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本制度呈总裁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