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幼儿园教代会规章制度,本文共14篇,欢迎阅读借鉴。

篇1:教代会规章制度
教代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办的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
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
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
第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权
第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第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做出说明。
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第九条
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占全体教职工的比例,由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确定;地方省级教育等部门没有确定的,由学校自主确定。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学院、系(所、年级)、室(组)等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可以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出团(组)长。
第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并应当根据学校实际,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民族地区的学校和民族学校,少数民族代表应当占有一定比例。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
第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或5年,可以连选连任。
选举、更换和撤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程序,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校实际予以明确规定。
第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就学校工作向学校领导和学校有关机构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任务;
(三)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及时向本部门教职工通报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五)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 组织规则
第十五条
有教职工80人以上的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足80人的学校,建立由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其内部单位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教职工大会制度,在该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
教职工大会制度的性质、领导关系、组织制度、运行规则等,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相同。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遵守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规则,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
第十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
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学校工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3年或5年为一届。期满应当进行换届选举。
第十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出席。
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离退休教职工等非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特邀或列席代表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不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二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当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教职工的普遍要求,由学校工会提交学校研究确定,并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推选人员,组成主席团主持会议。
主席团应当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学校、学校工会主要领导,教师代表应占多数。
第二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任务。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
第二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可以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中,教师代表应占多数。
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可由执行委员会联系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与学校有关机构协商处理。其结果向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五章 工作机构
第二十五条
学校工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第二十六条
学校工会承担以下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的工作职责:
(一)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会议议题、方案和主席团建议人选;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传达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精神,督促检查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组织各代表团(组)及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的活动,主持召开教职工代表团(组)长、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
(三)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培训,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建议和申诉;
(四)就学校民主管理工作向学校党组织汇报,与学校沟通;
(五)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的其他任务。
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的学校,其执行委员会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可承担前款有关职责。
第二十七条
学校应当为学校工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条
学校可以在其下属单位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该单位范围内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与本地区有关组织联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规定。
有关学校根据本规定和所在地区的相关规定,可以制定相应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教职工大会的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年1月1日起施行。1985年1月28日教育部、原中国教育工会印发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教代会规章制度范文
职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管理的基本制度,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法定基本形式。为使职代会职权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2、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经工会组织、五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或学校行政提议,可以增加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次数。
3、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与基层工会委员会届期同步,届期期满应当按时换届。幼儿园进行重大改制、改组等,职代会可以提前进行换届。
4、职代会代表以班组或科室为选区,由职工直接产生。实行常任制,每三年换届改选,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大会出现缺员时由原选区及时选举递补。
5、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每次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有全体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6、职工代表大会就会议议程、学校工作报告等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举手方式进行表决;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劳动关系的重要事项作出决议,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7、职代会的主要任务和基本职责是:听取学校工作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以及工资分配、保险福利、安全工作、休息休假、岗位责任制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方案、规章和措施;检查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情况;以及法律法规定的其他任务和职责。
8、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主持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和各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研究处理职工民主管理的日常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职工代表对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9、单位领导应当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责。属于职工代表大会职责范围内的重要事项,应当主动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责范围内作出的决议和通过的事项,学校应当认真落实,没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或废止。
10、认真落实向上级工会汇报制度,即职代会召开情况报告制度。
教代会规章制度范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工会法》和《贵州省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二条遵义市第三十三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的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机构。
第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科学发展观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讨论审议学校工作报告、财经报告和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
2、讨论决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工资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及其它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方案和事项。
3、讨论通过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4、对学校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5、评议和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工作。
6、依法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维护教教职工的正当权益。
第六条 校长室及所辖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保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议和决定的实施,处理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评议和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教育教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完成各项任务,尊重和支持以校长为首的行政干部团队行使职权,维护其管理权威。
第二章教职工代表
第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3至5年,到期再选产生。
第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办公室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候选人,候选人当选须获全校教职工投票产生。凡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人数一般控制在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0—20%之间。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处理、撤换、增补按《贵州省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执行。
第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1、有权按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程序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
2、有权就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并参加表决;
3、有权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有权向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5、有权对学校和职能部门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情况提出询问。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义务。
1、学习并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2、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校发展中起到带头作用;
3、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认真贯彻会议决议,宣传会议精神;
4、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听取和如实反映教职工意见和要求,具有一定的民主管理和参政、议政能力;
5、为人师表,办事公正,不断增强主人翁意识,提高参与民主管理的素质和能力。
第十一条 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需要,可设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学校校长、支部书记为列席代表
第三章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为一届,期满换届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1-2次,会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由学校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
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有三分之二的应到会代表出席方能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或决定要有超过应到会的代表二分之一的赞成票方能通过或生效。
第十五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教职工代表大会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各自相关事项。
第十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中心工作和教职工迫切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请大会通过。
第十七条对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和决议,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必须认真执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办法、制度等,由校长公布实施。各职能部门都要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
第**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应向全校教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工会小组为单位设立工会组长1名。
第四章工作机构
第二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由学校工会小组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做好下列工作:
1、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召集与组织工作;
2、负责征集和整理教职工代表的提案;
3、负责组织传达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
4、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保障教职工民主权益;
5、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它有关事项。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调整权和解释权属遵义市第三十三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年10月1日起生效。
教代会规章制度相关
篇2:教代会规章制度准则
教代会规章制度准则
教职工达标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驶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建立实行教代会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力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需要,是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是加强和推进民主建设的需要,是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根据《工会法》《教育法》和《教师法》,为切实做好教代会工作,发挥学校教代会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
学校实施教代会制度
1.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
2.全面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教代会的主要职权:(1)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建设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方案、财务决算以及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等;(2)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教职工绩效方工资实施方案、教职工聘任考核办法、教职工职称评定和其它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改革方案、重大规章制度;(3)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4)重大改革方案、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经教代会通过。
3.着力提高教代会代表素质。
4.建立教代会报告制度。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民主程序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教代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何健全必要的民主程序,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一)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
1.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凡学校中享有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教代会代表。
3.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选举程序。
4.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教代会代表占学校教职工比例,一般在30%左右。
5.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
6.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1)由学校工会制定选举代表方案,根据学校各组室构成情况,确定代表名额、代表条件、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
(2)工会要向教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教代会。
(3)各组室召开会议,按照代表名额和条件,商定代表候选人名单,并由教职工直接选举,过半数才能当选。
(4)各小组将选举结果报工会,由工会或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后公布。
代表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学校重大决策的审议、讨论;
(3)有权向学校领导反应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有权对学校领导人提出建议、批评;
(4)有对教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的权利;
(5)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打击报复时,有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代表义务:
(1)学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
(2)积极配合教代会活动,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联系教职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实反应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4)及时向本部门教职工通报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5)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教代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规定,为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二条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 ( 以下简称教代会 ) 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
第四条 教代会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教代会和教代会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
第六条 学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 权
第七条 教代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教代会代表
第八条 代表条件
(一)学校在职教职工均可以被选为教代会代表;
(二)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政策水平;
(三)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支持、参与学校的各项改革,关心学校的发展和建设,工作积极,顾全大局,不谋私利,成绩显著;
(四)热爱和支持教代会、工会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办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为大多数教职工拥护和信任。
教代会代表占全校教职工的比例为百分之十左右。代表的组成,既要照顾到学校各方面人员,注意代表的广泛性,又要充分体现以教学科研为主的特点,其中教师、科研人员代表一般不少于百分之六十,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按不同比例选举代表,具体比例及名额分配由教代会筹备委员会决定。
教代会代表原则上按照分工会组成代表组,由代表推选出组长。
第九条 教代会代表和代表组组长实施常任制,每届任期五年,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
在下列情况下,选举单位可以依照规定程序更换、补选或撤换本单位的教代会代表:
(一)教代会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本校及退职、退休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代表可由选举单位进行补选;代表在校内调动工作,代表资格不变,参加调入单位代表组活动,原单位不再补选;
(二)教代会代表不履行义务,经劝告无效,可由选举单位按照规定程序予以撤换,并另行补选;
(三)代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经所在代表组讨论,取消其教代会代表资格,受到刑事处罚的撤销其教代会代表资格,缺额由其所在单位另行补选。
第十条 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请有关领导干部、离退休老干部、教师和科研人员作为特邀代表或列席代表参加会议。特邀或列席代表在教代会上不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十一条 教代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教代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教代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就学校工作向学校领导和学校有关机构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第十二条 教代会代表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
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代会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任务;
(三)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及时向本部门教职工通报参加教代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五)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 组织规则
第十三条 教代会每五年为一届,定期召开换届会。代表会议每年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学校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代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代会。每次教代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教代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教代会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四条 教代会在教代会代表中推选人员,组成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应当由学校、学校工会主要领导,教师代表等组成。
第十五条 大会主席团的主要任务是:
(一)听取大会筹备工作汇报,审议大会议程和日程;
(二)按照大会日程由执行主席轮流主持会议,领导大会工作;
(三)组织大会期间的讨论,了解掌握各代表组的活动情况;
(四)组织选举产生新的教代会执行委员会。
第十六条 教代会的议题,应当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教职工的普遍要求,由校工会提交学校研究确定,并提请教代会表决通过。
第十七条 教代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完成教代会交办的有关任务。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对教代会负责。
第**条 教代会设立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在教代会代表中选举产生。
教代会闭会期间,遇有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可由执行委员会联系有关专门委员会与学校有关机构协商处理,其结果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
第五章 教代会提案
第十九条 提案的范围
凡属于本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内容,均可列为提案。
(一)有关本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贯彻上级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提案;
(二)有关本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行政事务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提案;
(三)有关本校长远规划和改革发展方面的建议和提案;
(四)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提案。
不属于本校职权范围或不适合在教代会上提出的问题,不列为提案。
(一)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农业大学章程》的;
(二)纯属党、团事务及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内部问题的;
(三)未经过充分的调查、考证,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四)纯属个人具体问题的。
第二十条 提案的提出
(一)代表提出的提案,必须在大会提案审查组规定的截止日期前交大会提案审查组,超过截止日期的不列为大会提案;
(二)代表提出的提案,事前要弄清事实,以一事一案的形式提出;
(三)提案用纸由大会提案审查组统一印发,书写提案时需用钢笔或圆珠笔,字迹要清楚。
第二十一条 提案的审查处理
(一)提案审查组应在会议期间完成提案的审查工作,并向大会提出审查报告;
(二)经审查同意立案的,按提案的内容,分别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对重大问题或涉及面广的问题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后组织有关部门处理落实;
(三)所有办理提案的各部门,都应认真负责地抓紧办理。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解决的提案,要列出计划逐步落实,确实无法解决的提案,要实事求是地说明理由,提案经有关部门处理、答复后,将提案办理情况书面报告提案审查组,由提案审查组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提案人,并对提案立卷归档。
第六章 工作机构
第二十二条 教代会执行委员会、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在教代会闭会期间由执行委员会、校工会委员会执行大会主席团的任务,不另设常设主席团。
第二十三条 与教代会同时召开的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任期与教代会相同。
第二十四条 教代会执行委员会、校工会委员会承担以下与教代会相关的工作职责:
(一)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代会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会议议题、方案和主席团建议人选;
(二)教代会闭会期间,组织传达贯彻教代会精神,督促检查教代会决议的落实,组织各代表组及专门委员会的活动,组织召开代表组长、专门委员会负责人会议;
(三)组织教代会代表的培训,接受和处理教代会代表的建议和申诉;
(四)就学校民主管理工作向学校党委汇报,与学校沟通;
(五)完成教代会委托的其它任务;
(六)指导二级教代会的相关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在基层单位建立教代会制度,在该单位范围内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由学校教代会执委会、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教代会规章制度准则范文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关于“要建立和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精神,为了充分发扬民主,保障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发挥教职工参与办学的积极性,决定在我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下简称教代会)。
第二条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当家作主,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教代会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教代会的基本任务是:
1.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主人翁地位。
2.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的行政管理权威。
3.监督行政领导。
4.教育教职工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不断加强教职工队伍的建设。
二、职权
第四条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权。有权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工作计划、教改方案、奖罚制度、分房方案、财务预决算、年度工作报告及其它重要规章制度等。
2.评议权。对学校领导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教育法规情况及工作作风等行使定期或不定期的评议权。
3.建议权。对学校教育教学的管理、校园规划、奖罚处分、人事任免、职工福利、教职工队伍建设等有建议权。
第五条校长要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权利,要为教代会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六条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配合校长及行政系统开展工作。
三、组织制度和工作机构
第七条教代会每届任期3-5年,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教代会开会期间由经全体代表选举产生的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教代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代行职权。
第八条教代会受同级党支部的领导,内部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九条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一般由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和教师代表组成,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学校工会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
第十条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制订召开教代会的方案,提出教代会的议题、议程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工作、会务工作和组织工作。
2.组织教职工选举教代会代表。建立教代会筹备组,筹备组根据学校实际和会议需要,可设立秘书组、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提案审查小组、宣传组、会务组、民主评议小组、教改工作小组和生活福利小组等。
3.向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宣传教育。培训教代会代表。
4.组织专门工作小组进行调查研究,检查监督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教育动员教职工贯彻落实教代会决议。
5.主持召开教代会联席会议,协商处理临时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6.听取和处理代表和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申诉,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7.总结交流民主管理经验,探索民主管理新途径,开展民主管理理论研究,提高民主管理的水平。
8.做好教代会资料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9.完成教代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教职工代表
第十条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
1.教代会一般每三年为一届,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凡在学校中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只要群众拥护和信赖,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
3.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到有关选举单位参加选举。
4.教职工代表占学校教职工比例一般在30%左右。
5.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代表应有教师、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其中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女教工和青年教工应占适当比例。
6.以工会小组为选举单位,民主选举正副组长。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1.由学校工会制定选举代表的方案。根据学校教研组或年级组的分布情况和各类人员构成状况,确定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的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等。
2.工会应向全校教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教代会。
3.选举小组召开会议,按照代表名额和条件,商定教职工代表候选人名单,并由教职工直接选举,过半数票才能当选。
4.选举单位(小组)将选举结果报告工会,由工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当选代表是否本校享受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的程序、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代表条件。资格审查有效后,张榜公布,并发给代表证。
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学校重大决策的审议、讨论;
3.有权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有权对学校任何部门和领导人提出建议、批评;
4.有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以及对教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的权利;
5.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有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
2.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联系教职工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4.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的素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宣传和遵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令;
2.模范地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自觉地遵守师德规范,为人师表,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
3.学习和掌握学校管理知识、民主管理知识和教育、教学知识,主动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文化水平;
4.积极宣传、认真贯彻教代会的决议,做好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遵守劳动纪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行政的指挥权威,做好本职工作;
5.正确地代表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并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情绪和要求,做群众的贴心人。
第十五条代表的调动、退休和罢免、撤换:
1.代表在学校内部调动工作,其代表资格予以保留,参加调入部门代表组(团)活动。代表调离学校或任期未满退(离)休的,其代表资格自行中止。
2.代表对选举单位教职工负责。教职工或原选举单位,发现代表违法乱纪或严重失职,可以向工会提出罢免或撤换的要求。 罢免或撤换代表,须经原选举单位教职工讨论,获得全体教职工过半数的同意。对被罢免或撤换的教职工代表,要及时用书面报告校工会,经工会讨论通过后,宣布撤消其代表资格。
3.代表出现缺额,学校工会可以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补选。补选代表的条件和程序与选举代表相同。
篇3:教代会规章制度优秀
教代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好地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推进现代大学制度,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工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教代会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 教代会和教代会代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应当认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与教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
第五条 学校党委是教代会的领导机构。学校党委应当定期研究教代会工作,按照有关法规帮助教代会正确行使职权。教代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条 学校行政是教代会的保障机构。学校行政应当支持保障教代会行使各项职权,应当将教代会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管理、指挥和决策的职权,动员和组织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做好学校各项工作。
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 权
第七条 教代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与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有关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审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代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教代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第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合理吸收采纳教代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未吸收采纳的意见和建议作出说明。
第三章 教代会代表
第九条 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代表人数一般占全体教职工总数的6%-10%。
第十条 教代会代表以二级工会为选举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教代会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人数少的单位可联合组成代表团),并推选出团长。代表团团长负责组织会议期间讨论,提案收集、初审,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等工作。
第十一条 教代会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民主党派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代表应占适当的比例。
第十二条 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选举时将他们的名额分配到有关选举单位,以普通教职工身份参加选举。
教代会代表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
第十三条 教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五年,与教代会的届期一致,可连选连任。
第十四条 各选举单位根据代表选举方案,对代表候选人名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第十五条 各选举单位将选举结果报告学校工会。由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当选代表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和代表结构比例,其当选是否符合规定程序。代表经资格审查确认有效后,予以公布。
第十六条 教代会代表实行替补制。代表若调离本校或退休,其代表资格自动失效,缺额由所在单位另行补选。补选代表条件和程序与选举代表一致。?
第十七条 教职工代表在校内变动工作岗位,其代表资格予以保留,编入所在单位代表团。
第**条 教代会代表连续两年以上不能参加教代会活动的,其代表资格一般不予保留。代表被开除公职的,其代表资格自开除之日即行停止。教代会代表受到记过以上行政处分,或依法受到刑事处罚,取消其代表资格。
第十九条 教代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教代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充分享有发表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三)有权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有权就学校工作向学校领导和学校有关单位(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单位(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第二十条 教代会代表应当履行代表义务,按时参加教代会会议,确有重要原因不能出席,要向大会请假。
第二十一条 教代会代表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代会决议,完成教代会交办的任务;
(三)为人正派,办事公正,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及时向本单位(部门)教职工通报参加教代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五)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十二条 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可以是学校的在职干部和教职工,也可以是学校退(离)休干部和教职工。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由学校工会委员会与学校有关方面协商提名,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审议确定。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在教代会上不具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四章 组织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遵守教代会的组织规则,定期召开教代会,支持教代会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遇到重大事项,经学校党委、学校行政、学校工会或1/3以上教代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代会。
第二十五条 教代会每5年为一届。期满应当进行换届选举。
第二十六条 教代会的议题,应当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教职工的普遍要求,由学校工会提交学校研究确定,并提请教代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七条 教代会在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时,应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作出决议。
第二**条 教代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在教代会代表中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可以由被选举为执行委员会委员的学校领导和学校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执行委员中,教师代表应占多数。
第二十九条 教代会须有2/3以上教代会代表出席,方可宣布召开。教代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教代会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三十条 教代会在与会代表中推选人员,组成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应当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学校领导、学校工会主要领导,教师代表应占多数。主席团建议名单由学校工会委员会提出,报学校党委批准,并在教代会预备会上通过。主席团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至两名。
主席团的主要职责:主持召开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研究需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和决定的事项;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团对各项方案的审议意见;起草大会决议;主持大会期间选举、表决等事项;处理与大会有关的其它事项。
第三十一条 教代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一般可设立提案工作委员会、教育教学工作委员会、干部评议与监督工作委员会和权益保障工作委员会等若干专门工作委员会,其成员一般应在教职工代表中产生。
第三十二条 各专门委员会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职责,协助和督促行政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大会提出的任务和目标,积极开展民主管理活动,促使决议、决定的实现和有关提案的落实。专门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在学校工会主持下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工作任务。专门工作委员会由若干委员组成,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
第三十三条 条件具备的二级单位,以二级工会为单位建立二级单位教代会及教代会制度,接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在所在单位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并接受上级工会的指导。
第五章 教代会的筹备
第三十四条 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由党、政、工负责人组成,下设若干专门工作小组,负责教代会的筹备工作。
第三十五条 教代会换届时,学校工会拟定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组织选举代表,提出大会议程、日程草案,起草代表条件、选举办法等方案。提出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建议名单,提出教代会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组成方案。
第三十六条 征集提案,一般为大会召开前一个月,提案要求围绕学校的改革与发展,突出教学、科研、管理、教职工队伍建设和民生工程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提案应当一事一案,由一人提议两人以上附议,也可由代表团集体提出。提案征集结束后,由提案工作委员会进行登记、分类、并审查立案。
立案的原则是:
(一)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二)具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
(三)符合规定程序和提案要求。
第三十七条 学校工作报告和其他需提交大会讨论、审议、通过的文件,在会前印发给教代会代表,广泛征求意见。
第三**条 学校工会负责制作会议的有关选票;拟定经费预算方案;提出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人选建议名单;确定代表团的划分。
第三十九条 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向学校党委汇报筹备情况,拟定召开教代会的通知,由学校党委发文。学校工会同时将会议召开的方案于会前向上一级工会报告。
第六章 教代会预备会议
第四十条 教代会的预备会议由筹备领导小组主持,教代会代表参加。
主要议程:
(一)听取本次教代会筹备情况的报告;
(二)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或听取代表增补情况的说明;
(三)通过教代会议程;
(四)通过大会主席团、主席团执行主席和秘书长名单;
(五)通过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方案。
(六)通过、决定大会其它事项。
第四十一条 教代会预备会议表决一般采取举手方式。
第七章 教代会正式会议
第四十二条 教代会正式会议的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
(二)听取和审议学校工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以及有关行政职能部门的年度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
(三)审议学校提出的按规定需提交教代会讨论的改革方案、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四)以代表团为单位,就会议报告和议案进行讨论、审议;对大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草案进行讨论;各代表团团长将讨论、审议意见归纳整理,向主席团汇报;
(五)主席团综合各代表团意见后,对会议议案、决议、决定进行修改,并向大会作出说明;
(六)进行大会选举或对决议,决定及有关方案、条例进行表决,宣布选举或表决结果;
(七)根据需要可安排大会发言;
(八)对于需要在大会上讨论通过的重要方案、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应由负责起草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就制定该方案、条例、规章的指导思想、依据原则进行说明,经代表充分讨论、审议、修改后,再提交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三条 教代会要充分发扬民主,保证代表能够充分发表意见,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四十四条 大会秘书组要把会议期间各代表团讨论中对学校工作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整理,报学校党委并分送行政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利改进工作。
第八章 教代会闭会期间的工作
第四十五条 教代会闭会期间的工作由学校工会主持。学校工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通过工会委员会、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和教代会专门委员会,全权作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十六条 学校工会会同教代会执行委员会组织传达贯彻教代会精神,督促检查教代会决议的落实,协调各职能部门督办落实代表提出的提案,开展评选表彰工作。遇有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组织各代表团和专门工作委员会的活动,主持召开教代会代表团长、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根据需要邀请党政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协商处理,并向下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第四十七条 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完成学校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需要经过教代会完成的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工作任务。
第四**条 建立教代会听证质询制度。学校在重大决策前,应召集部分相关代表和有关人员进行听证,接受质询,从而更好地吸纳合理化建议,实现决策科学化。
第四十九条 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做好教代会资料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内容包括:历届教代会代表、主席团成员、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教代会有关文件、记录、讲话、报告、决议、决定和总结;教代会代表的提案表及处理结果记录;教代会联席会议和各专门委员会重要活动的记录;民主管理的各种调查报告等。?
第九章 工作机构
第五十条 学校工会为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承担以下与教代会相关的工作职责:
(一)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代会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会议议题、方案和主席团建议人选;
(二)教代会闭会期间,组织传达贯彻教代会精神,督促检查教代会决议的落实,组织各代表团及专门委员会的活动,主持召开教代会代表团长、专门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
(三)组织教代会代表的培训,接受和处理教代会代表的建议和申诉;
(四)向学校党委汇报民主管理工作;
(五)完成教代会委托的其他任务;
(六)指导二级单位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相关工作。
第五十一条 学校应当为学校工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学校各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本规则和《**工业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在所在单位范围内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五十三条 本规则经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五十四条 本规则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
教代会规章制度范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促进学校教代会制度的规范化建设,根据《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工会法》的有关精神,依照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陕西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程序(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西安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校务公开的重要载体。
第三条 教代会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引导教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教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第四条学校党委负责领导教代会工作,为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创造良好的条件,大力支持教代会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每年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教代会工作。
第五条 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教代会职权
第六条 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学校章程修订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学科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管理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规定和安排民主评议干部,对行政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
(七)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议的落实;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第七条校长应每年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听取意见。校长和行政职能部门应充分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积极落实教代会决议和提案,接受教代会检查、评议和监督。
第八条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及行政部门依法行使行政管理的职权,教育教职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 教代会代表
第九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学校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以基层工会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的构成应有广泛的代表性,全校教职工代表人数占全校教职工人数的10%左右。其中教师代表不应低于代表总数的 60%,并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5年,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教职工代表,根据人数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联合组成代表组,每个代表组推选正、副组长各一人。
教职工代表受原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必要时原选举单位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撤销、更换或补选本单位的代表。
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的条件:
(一)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能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
(二)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在教学、科研、生产、管理工作中起骨干作用;
(三)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服务,顾全大局,能及时正确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四)关心学校工作,有一定的民主管理素质和政策水平,并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奉献精神,能积极为学校的建设发展以及工会工作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在教代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提案和议案,并对提案和议案办理情况进行监督;
(三)在教代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四)参加教代会组织的对有关部门的工作监督检查活动;
(五)就学校工作向学校领导和学校有关机构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六)因无法行使正当民主权利,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三)积极参加教代会及其专门工作委员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代会的决议,做好教代会的各项工作;
(四)广泛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教职工的合法利益,做好群众工作。
第十五条教代会可以根据需要邀请有关领导干部、离退休教职工及其他人员作为列席、特邀代表参加会议。列席和特邀代表无选举权、被选举权与表决权。
第四章 组织规则
第十六条教代会筹备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成立由党、政、工有关部门参加的筹备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或一名副书记任组长,校长或一名副校长和工会主席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
第十七条教代会召开时,大会主席团主持领导会议。主席团成员由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名单,报请学校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大会预备会表决,得到半数以上代表同意方能当选。大会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教代会正式代表,应由学校领导干部、基层分会主席和各方面教职工代表组成,主席团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教师应占较大比例。
第**条主席团设秘书长一人,由学校工会主席或副主席担任,负责主持主席团会议。大会期间,主席团推选三至五人为大会执行主席,负责主持会议。
第十九条主席团的职责是:
(一)主持召开大会,组织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
(二)听取和汇总各代表组对各项议题的审核意见和建议;(三)研究大会议题中需要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草拟大会决议;(四)主持选举、主持大会应通过和决定事项的议程;
(五)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临时性问题。
第二十条教代会每五年一届,定期开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大会表决时,必须有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一条教代会闭会期间,经学校或校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提前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召开代表特别会议;也可召开有教代会代表组长、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校工会委员参加的专项联席会议。
第二十二条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关心的问题列出,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报请学校党委同意,并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请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教代会的决议应得到认真贯彻落实,代表的提案应得到及时妥善处理;贯彻、处理的情况应向下届或本届代表大会报告。教代会的工作情况应向教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全校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对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应认真执行。
第二十四条教代会根据需要应设立提案工作委员会、人事工作监督委员会、财务工作监督委员会等专门工作委员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在教代会的领导下和校工会的协调下开展工作。每个工作委员会设正副主任各一人,委员会成员由各代表组分别在本代表组内推选,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教代会表决通过。
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是对教代会要讨论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项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二)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教代会决议的情;
(三)以及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根据需要举行有关人员的专题会议。
第五章 工作机构
第二十五条 校工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职责是:
(一)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征集和整理代表提案、议案,提出教代会的议题、议程、大会主席团成员及秘书长建议名单,组织召开大会;
(二)组织传达和贯彻教代会大会精神,督促检查教代会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组织代表组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开展活动;
(三)教代会闭会期间,根据需要主持召开专项会议,协商处理临时需要解决的问题。对关系学校发展和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也可提请召开教代会特别会议,组织代表对问题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意见;
(四)组织教代会代表的学习和培训,接受和处理教代会代表的建议和申诉;
(五)指导基层部门工会,组织开好二级教代会(教职工大会);
(六)做好教代会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管理;
(七)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当为工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第二十七条教代会接受上级工会的指导。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条本规定经**年西安理工大学八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实施,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教代会规章制度范例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完善数学与统计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学院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促进学院整体工作。依据《教师法》和教育部、全国教育工会颁发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和**省教育工会颁发的《**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程序》的有关条款,制定此暂行规定。
第二条 数学与统计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代会制度的延伸和发展,是数学与统计学院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广大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机构。
第三条 数学与统计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行使职权开展工作,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规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学院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院的改革发展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四条 数学与统计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 数学与统计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院长工作报告和院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学院财务工作报告和工会财务工作报告,讨论学院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通过学院的岗位聘任制、业绩津贴方案、职称评定方案、考核奖惩办法以及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
(3)在院党委安排部署下,评议、监督领导干部,积极推进院、系务公开工作。
第六条 数学与统计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支持院长、书记的正确决策和领导,教育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行政领导要尊重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认真执行和办理教代会的有关决议和代表提案。
第七条 数学与统计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每4年为一届,每年召开一次,每次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参加。大会决议须征得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八条 数学与统计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规模和代表人数的比例,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并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群众性。
第九条 数学与统计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必须紧密结合学院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问题。
第十条 数学与统计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奉献精神,办事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其产生应按民主程序由教职工直接选举并按学院系、所组成代表组。
第十一条 数学与统计学院教职工代表按规定程序,对学院工作和教代会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因行使民主权利受到打击报复时有权向学校有关部门申诉和控告。教职工代表应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听取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接受学院群众的监督。
第十二条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部门工会承担全院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征集提案并负责立案、交办和督促办理,促检查数学与统计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第十三条 数学与统计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不设主席团?但应成立由学院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领导小组,其成员必须是正式代表,人数多少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确定。领导小组主持召开教代会。
第十四条 决定召开数学与统计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学院部门工会应向校工会提交书面报告,并在工作上接受校工会的指导。
第十五条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其解释和修改由数学与统计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
篇4:幼儿园教代会闭幕词
各位代表,今天下午2:30—3:30我们进行了大会的第一项和第二项议程:分组讨论各种报告和代表提案;行政领导、各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召开了意见或建议反馈会议。
现在我们进行今天下午的第三项议程:请各位代表就提交本次会议的报告、提案进行表决。
1、同意《幼儿园园务工作报告》的请举手。不同意请举手。通过。
2、同意《幼儿园后勤工作报告》的请举手。不同意请举手。通过。
3、同意《幼儿园工会工作报告》的请举手。不同意请举手。通过。
4、同意《幼儿园提案工作报告》的请举手。不同意请举手。通过。
大会第四项议程:请皆园长就各位代表团讨论的意见和建议作整改说明。
大会第五项议程:请幼儿园工会主席周映存致闭幕词。
各位代表:**县机关幼儿园第一届二次教代会经过一天的时间圆满地完成大会议程,现在闭幕。
篇5:幼儿园教代会会议记录
幼儿园教代会会议记录
幼儿园的会议结束了,怎么样写会议记录?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记录【1】
时间:20XX年9月3号
地点:二楼会议室
出席: 教代会代表12人
缺席:无
主持:吴颖
记录:铭泰
内容:讨论《幼儿园建设方案》
过程:
一、集体学习:由吴颖同志主持学习《幼儿园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园长工作报告精神,大力弘扬校园文化传统,整合人文、资源、环境优势,建设“绿色校园”,全面提高师生的学习、生活、环境质量,保持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学校旺盛的生命力,
(二)、创建目标
1、围绕“和-谐、优美、高质”这一办学理念开展文化系列活动,营造具有金太阳幼儿园特色的校园文化。
2、整合校内外教育资源,加大师资队伍建设,为学校可持续发展提供内源力。
3、加大校园规划和绿化、美化校园建设,达到自然环境、文化环境、人际环境和-谐一致,创建成园林式学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组,由园长、副园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优秀教师代表组成。
(四)、实施步骤与要求
1、精神文化建设:
(1)、抓住契机,整理文化。
(2)、办好一年一度的校园艺术节,不断提升文化品位,办出特色。
(3)、坚持开展升国旗、唱国歌、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站、志愿者活动、重大纪念日活动等系列文化活动,陶冶师生人文情操,提高人文素养,营造文明健康、和-谐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4)、全面整合教育资源,为学校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保障。
具体措施: ①加强师德工程。
一是坚决执行县教育局颁发的《关于加强师德建设的“十要十不要”的暂行规定》,重点抓好以德治教,依法从教,增强教书育人自觉性、责任感。
②做好师德标兵和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
③抓住一年一度教师节表彰活动契机,大力宣传校内名师治学育人的显著业绩,讲师德、铸师魂、树标兵。
④加强教师各类培训。
做好岗前全员培训;有计划组织教师参加国家级、盛市级培训,加强和改进校本培训,努力打造敬业爱生,求实创新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5).加大校园卫生建设,做到“四无”,即地面无纸屑、果皮、痰迹;墙壁无乱刻乱画;公物无破环;室内无“零乱”。
具体措施:
①公共场所及室内(教室、宿舍、办公室)配齐纸屑果皮篓、痰盂。
②张贴温馨提示和警示语牌,规范师生卫生习惯,纠正乱扔乱吐不良行为。
③制订卫生创建制度,坚持学生晨扫、夕扫与专职保洁相结合的模式,确保校园环境时时、处处干净。
④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环保”意识,杜绝损坏公物,破坏花草树木的'行为。
(6)坚持开展卫生检查打分、评比活动,促进创卫水平向更高层次发展。
建立先进班级、办公室卫生月评制度,月评结果作为先进班级、先进处室考核依据之一。
(二)物质文化建设:
1、加大校园硬件建设。
1:后院围墙在本学期完工。
2、按照新校园规划工程分二期实施的情况。
做好《校园绿化规划方案》,分二期开展校园绿化规划。
3、聘请园林专业技术人员依据“绿化布局方案”,提前做好绿化具体方案。
4、提高“三率”(绿化率、绿地率、绿化覆盖率)。
栽植爬墙虎,垂直绿化挡土墙,增加垂直绿化面积;在部分硬化地面上栽植高大成荫,扩大绿化覆盖面积;在拐角地、零星小块非活动地种植草坪,增加绿地面积,减少灰尘,调节校园空间气温。
5、每年培育100盆以上的盆景花卉,美化室内、走廊、道路大门两侧,定期更新。
6、逐年增加校园内植物品种,努力将校园建成小型植物园。
7、加强校园花草树木管理。
做好整枝、打叉、除草等各个环节维护工作,做到
二、讨论:通过讨论代表提出:本方案应在运行中逐步完善,如有不妥应及时调整)
三、表决通过:教代会全体代表12人一致通过。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记录范文【2】
时间:12.23
地点:多媒体教室
主持人:
参加人员:全体教职工代表
会议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
会议主题:xx镇中心小学第四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会议内容:
一、大会开始,全体起立,奏《国歌》;
二、学校行政工作报告;
三、学校工会工作报告;
四、学校财务工作报告;
五、通过《教师工作考核评估细则》(修改方案);
七、分组讨论以上三个报告和通过《教师工作考核评估细则》修改方案及《xx镇中心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修改方案;
八、通过以上三个报告和通过《教师工作考核评估细则》修改方案及《xx镇中心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修改方案;
九、宣读大会决议;
十、请领导讲话;
十一、宣布大会闭幕,全体起立,奏《国际歌》。
记录人:
幼儿园教代会会议记录【3】
时间:20xx 年 3 月 1 参加人员 日 全体保教员
1、有串班的现象。
要求:管好自己班的孩子,我们身边不能没有 孩子。
2、有的没有把孩子放在首位,而是把自己的事情放在首位。
要求: 我们工作是以孩子为中心。
是为孩子而服务的。
3、有的老保育员和年轻教师配班来“指挥”老师的工作,怕地面 弄脏, 就不给孩子剪纸等作业。
我们保育员可以指导年轻教师对孩 子的观察和护理工作。
对课程我们就是要配合。
4、有的在做私活,不要有这种事情在发生。
5、有的对孩子讲话声音很大,没有给孩子的安全的感觉。
幼儿园保教会议记录
时间:20xx 年 3 月 8 参加人员 日 全体保教员
1、有的在工作时间经常是打电话,强调在工作时间减少打电话。
2、有的保育员经常看见手捧着杯子,没有在孩子中间,我们的工 作任务是照顾孩子。
3、有的是经常提早领饭。
4、有的在班级吃早点。
要求:上班了就不能吃早点。
5、有的经常迟到,自己要掌握时间。
6、公共场所没有做到随时打扫。
篇6:幼儿园教代会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首先感谢大家给予我这个机会作为职工代表在这里发言。
回首过去,我们的幼儿园已走过30年春秋,一路走来硕果累累,教育教学水平稳步提高,先后被评为省示范园,省绿色幼儿园、省市幼教先进集体等称号,这些闪光的历程无不显示着,这里有着最具凝聚力和号召力的领导班子,这里有着最具责任心和战斗力的优良团队。
一流的管理创造一流的服务,我们机关幼儿园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声誉、家长的充分信任,以及孩子们的喜爱。作为机关幼儿园的一份子,我们为自己的耕耘奉献得到的回报而感到自豪和骄傲。
为了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职工的全面素质,园领导对我们加强了思想政治教育,开展了“深入解放思想,推进科学发展”的教育实践活动。举办了“师德园风”的专题讲座,开展了“一切为了孩子”的专题教育。我们通过学习和教育确立了正确的“教书育人”观念,强化了“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精神,牢固树立了“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了一切孩子”的服务理念。让每一个孩子在我们机关幼儿园保险快乐地成长,让每一位机关幼儿园的家长,放宽心。在教师节前夕,工会向全体教职工发出了“廉洁从教”的倡议书,全园教职工积极响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了帮助我们青年教师的成长,幼儿园定期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以竞赛的形式促进了我们业务水平的提高。如园内组织的保险观摩比赛、优质课评比活动、钢保险弹奏比赛等。在优质课评比活动中,老教师毫无保留地将经验传授给我们,不遗余力地对我们的保险提出修改意见,不厌其烦地听取我们的`试讲。我们也能积极投入,虚心请教,在一遍遍地改,一次次讲的过程中,努力上好每一节课。通过赛课,我们在教育教学能力上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一些青年教师在活动中脱颖而出,她们教学思路清晰,教学方法灵活,充分调动孩子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新理念也能较好的落实在行动上。所以我深深地感到——幼儿园是我们青年教师不断成长的摇篮,不断迈向进步的阶梯,也是我们充分展示自己聪明才智的舞台。因此,我能有幸成为机关幼儿园的一名老师,感到由衷的欣慰!
在幼儿园日常生活中,园工会能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帮助我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教职工遇到红白事,园工会都代表全园教职工送上祝福或慰问,同时工会也能维护我们的切身利益,为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了社会保险,并上调了工资,这些都说明工会在切实地为我们办好事,办实事。另外,为了活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提高文化素养和生活质量,工会常组织开展一些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如教师节的卡拉ok比赛、迎新年拔河比赛等,让我们广大教职工能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教育教学之中,更加有利于促进幼儿园工作的全面开展。作为工会会员的我们,也要认真学习工会基础知识,遵守工会章程,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一切活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尊敬的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浪淘沙,方显真金本色;暴雨冲过,更见青松的巍峨!”相信我们机关幼儿园会更加成熟、稳重而自信。我们将珍惜热爱自己的工作,加倍努力,不负众望,紧紧团结一起,齐心协力共创幼儿园美好的明天!
最后,顺祝大家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篇7:幼儿园教代会会议记录
幼儿园教代会会议记录【范文一】
会议时间:20xx年6月12日
会议地点:幼儿园办公室
主持人:罗清民
出席人:全体教职工
会议内容:做好晨检并让幼儿了解安全的重要性,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
1、早上来园检查幼儿是否带坚硬或锋利的东西。
2、教育幼儿不摸电线、电开关,不乱动电器。
3、要幼儿懂得不吃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能跟陌生人走。
4、教育幼儿什么是危险物品、事情,懂得远离危险物品、事情。
5、教育幼儿具有基本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了解一些急救知识和方法。
6.不带小刀等危险物品上幼儿园,让孩子明白做危险事情的后果
7、在活动室里不推、不挤、不乱跑。
8、使用正确的坐姿,不能拿笔尖、剪刀对着小朋友,以免刺伤。
9、午睡时,上床的小朋友不能把头、手探出来。
10、向幼儿介绍保护眼睛、牙齿、身体的一般常识。
11、教育幼儿勤剪指甲,不抓别人或挠伤自己。特别是小班应该每周剪指甲,教育幼儿。
幼儿园教代会会议记录【范文二】
会议时间:20xx年6月12日
会议地点:幼儿园办公室
主持人:罗清民
出席人:全体教职工
会议内容:知道用药安全与疾病控制
1、知道用药安全,不随便或乱吃药
2、不认识的物品或者家中一些像食物的.物品,不能用嘴尝试。
3、不吞食异物。
4、增强家园联系,请家长一定要把药品交给班主任,并说明食用剂量。
5、特别是车接接送的,一定要求家长向本班老师或跟车老师说明。
6、教师在给幼儿喂药时,一定要严格要求,并检查幼儿有无带错大人的药品。注意有无过期,变质药品。
7、教育幼儿有不舒服的情况及时向老师说明
8、要做到安全教育和保卫工作,控制流行病、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并做好记录。各班级搞好消毒工作。
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做好食品、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特别是饮食操作间操作规程、食堂食品留样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做好疾病防治工作,重点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篇8:幼儿园教代会会议记录
日期: 20xx年9月11日
主题: 推进内涵发展 锻造实幼品牌
中心议题:
1、听取审议培英幼儿园20xx年工作目标责任书。
2、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3、完善结构工资、学期奖分配方案
出席人员:袁丽敏、陈水琼、庄鹤宁、姚洁珍
袁丽敏:今天我们根据教职工提出的有关结构工资、学期奖修订方案的提案,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联合工会一起进行初步的修订。
陈水琼:我已将教职工们提出的有关提案汇总好,请各位仔细看,根据我园的实际来确定是否采纳。
逐条对照:学期奖
职工们对学期奖的第一部分“基础奖”没有什么异议,建议第二部分的“项目奖”可另外专门计算,不要在学期奖中设立,今天重点讨论的是第三部份业绩奖,特别成果等第奖。
成果等第奖:
1、赞同成果等第奖的第一条
2、修订第二条:个人撰写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是非常难,而且就现在教育态势,鼓励职工从这方面提升自己业务水平,推动学校的发展。修改为:获市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区一等奖8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500元。个人获荣誉称号视具体情况,
可参照以上标准决定奖励金额。
第三部分各项评比名次奖
1、年度考核优秀者奖500元,年度考评为优秀者奖励300元(考核、考评不重复奖励),年度考评幼高、幼一教师中前三名予以奖励200元。
2、其它2条赞同
增绩效奖、创新奖不变,另设其它奖项(包含教代会代表奖励等)视具体情况而定。
篇9:幼儿园教代会实施细则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建立实行教代会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段指导方针的需要,是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是加强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是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根据《工会法》、《教育法》和《教师法》,为切实做好教代会工作,发挥学校教代会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
学校实施教代会制度。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民主程序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教代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民主程序,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一)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
1.教代会每年一次,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凡学校中享有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
3.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选举程序。
4.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教代会代表占学校教职工的比例,一般在30%左右。
5.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5%,女教职工和青年教工应占适当比例。
6.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1)由学校工会制定选举代表方案。根据学校年级组或教研组和各类人员构成状况,确定选区、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的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
(2)工会要向教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教代会。
(3)年级组或教研组工会小组召开会议,按照代表名额和条件,商定代表侯选人名单,并由教职工直接选举,过半数票才能当选。
(4)各小组将选举结果报工会,由工会或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后张榜公布。
7.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代表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学校重大决策的审议、讨论;
(3)有权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有权对学校领导人提出建议、批评;
(4)有对教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的权利;
(5)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打击报复时,有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代表义务:
(1)学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
(2)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联系教职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4)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8.代表的培训
学校工会应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有计划地对代表进行培训,着重学习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的理论和方法等。
9.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但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和处理程序
1.教代会要建立健全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2.由工会或教代会提案小组印发提案表,在教代会筹备工作开始时发给教职工代表。征集提案的起讫时间要告示全体代表。
3.提案内容应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工最关心的问题。
4.每个提案应包括案由、处理办法和解决措施等内容。
5.提案处理和落实。
(1)提案审议。由工会或教代会提案小组对提案进行认真的审议。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应立案。
(2)提案登记。立案的提案应分类登记,由工会或提案小组交校长签署意见后交承办部门及时处理。
(3)承办部门接到提案后,应尽快做出解答或提出处理意见。
(4)提案小组或工会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承办部门对提案落实的情况。
(5)提案处理完毕后,有关资料要交工会存档备查。
(6)提案小组应在下次教代会上,对立案提案的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汇报。
(7)对未立案的提案(称建议),应向提案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8)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以提高代表对提案的积极性。
篇10:幼儿园教代会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园风建设,稳定教学秩序,加强制度建设,使教职工有章可循,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总则:
1、病假、事假天数按实际工作日计算。
2、婚假、丧假、放环假天数连续计算。
二、细则:
(一)病假:
1、教职工因病请假,须凭医疗单位证明,并经园领导批准,如果急症当天之内应电话联系并补交病假条。
2、病假,一天扣发40元,如用调休单替代,不扣工资并视作全勤。
3、教师病假满7天,扣发半个月班主任费;病假满半个月以上,扣发全月班主任费。
4、超过6个月,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事假:
1、教职工因事请假,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园领导批准。
2、事假天数按实际工作日计算,一天扣发工资60元。
3、一学期中事假超过5天者,从第6天起扣发工资120元/天。
(三)旷工:
1、教职工未经准假擅自不上班,或对安排的正常工作不接受,做旷工处理。
2、旷工一天扣工资200元,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四)其他假
1、公假:因公外出,视作全勤。
2、婚假3天,必须在婚期前后三个月内连续使用。视作全勤。
3、晚婚假10天,奖励7天不扣(开具调休单),视作全勤。
4、丧假3天,视作全勤。
5、晚育:奖励30天晚育假。
6、产假:按上级规定发放。
7、哺乳假及取、放环假:按本园《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五)迟到、早退、中出
1、学期中2次迟到或早退在5分钟以上应主动向园领导说明情况取得谅解。第三次起视作事假处理。
2、上班发现擅自外出作事假处理,第一次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起视情节轻重扣奖50—100元。
(六)看病:
教职工看病不占用上班时间,特殊情况需经园领导同意酌情处理。
(七)照顾假:
1、根据教职工工作年限将适当照顾,每学期照顾假为:对工龄在5年以下的照顾1天;6~的照顾2天;11~的照顾2.5天;16~的照顾3天;21~25年的照顾3.5天;26年以上的照顾4天。
2、怀孕满7个月及以上并能坚持上班的女教工,每天减少1小时工作时间,直至生产。
(八)调休:
1、调休应提前半天向园领导提出申请,在不影响幼儿园及班级工作的前提下,征得同意且在完成本人当天工作量的情况下利用空班时间调休。
2、连续利用空班时间调休最多不超过两天。特殊情况需经园领导同意后酌情处理。
(九)代班:
1、教职工因病、因事、因公外出造成缺课,由园领导或各条线负责人安排。
2、教师代班半天发代班费30元,中午休息代班作调休。后勤代班1天发代班费30元,半天15元。
三、附则:本细则于4月23日由幼儿园第四届第六次教代会讨论通过,并于205月1日起正式实施。
篇11:幼儿园教代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权利,更好地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辖各级各类公办、民办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区域性教职工代表大会、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教育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学校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指导方针,确保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发挥教职工主力军作用的重要平台。
学校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开展工作;组织实施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出的有关决议和决定,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
第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 第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和教职工个人的利益关系。
?? ?第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权
第七条? 公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一)审议建议权。听取和审议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校务公开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权。审议通过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教职工聘用聘任、考核、奖惩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及其他校内分配方案,学校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三)审议决定权。审议决定福利费管理使用、教职工生活福利和教职工住房分配、管理与使用办法,困难教职工补助办法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四)评议监督权。按照相关规定和安排,对学校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奖惩建议。根据主管机关的部署,参与民主推荐领导人选。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职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经学校党政工协商确定,需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民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可结合自身实际,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学校关于学校发展、建设、运行情况工作报告、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实行校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奖金分配方案、教职工考核奖惩办法、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医疗制度、社会保险费缴纳、教职工福利基金和公益金使用方案及劳动安全卫生方案等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安全的事项,学校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三)协商议定校务公开具体内容、工资集体协议、裁员方案、女教职工特殊保护措施、教职工培训计划、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四)监督学校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实行校务公开,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缴纳教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情况;
(五)民主评议管理人员,并提出奖惩建议;选举、罢免教职工董事、监事及教职工参加平等协商代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代表。
(六)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经学校与学校工会协商确定,需要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 ?第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做出说明。
???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
第三章? 代表
第十一条 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和劳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第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以学院、系(部、所、年级)、室(组)为单位直接选举产生。
???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可以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出团(组)长。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届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在全体教职工总数中所占比例,可结合本校实际,在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中规定。一般情况下的比例为:
(一)?? 教职工人数在80人以上,代表人数应占教职工总数的50%;
(二)?? 教职工人数在200人以上,代表人数应占教职工总数的30%;
(三)教职工人数500人以上,代表人数应占教职工总数的20%;
(四)教职工人数1000人以上,代表人数应占教职工总数的15%,原则上不超过400人;
(五)教职工人数5000人以上,代表人数应占教职工总数的8%,原则上不超过500人;
(六)教职工人数10000人以上,代表人数应占教职工总数的5%,原则上不超过600人。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一线教职工代表人数,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人数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0%;其他人员不超过20%;少数民族教职工代表应当不低于其在本校教职工中所占比例,青年教职工、女教职工和民主党派教职工应占一定比例。
第十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向选举单位教职工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选举单位教职工全体会议有权更换或者撤换其所选举的教职工代表。选举、更换和撤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程序,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校实际予以明确规定。
第十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权利:
(一)对本校涉及教职工权益的事项有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和就学校工作向学校领导、有关机构反映教职工意见、诉求的权利;
(三)对本校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办法、方案和落实提案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本校领导干部进行评议监督;
(四)在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向教职工群众征集大会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质询和监督;
(五)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有权参加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巡察巡视、质询等代表团(组)活动和专门工作委员会活动;
(六)因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或经本单位同意,参加工会组织的行使教职工代表职权的其他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的,其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受影响。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第十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关于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任务;
(三)办事公道,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如实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 (四)及时向本选举单位教职工通报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教职工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 (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教职工代表选举,按照差额选举的原则,候选人一般应多于正式代表名额的20%,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应有本选区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参加方为有效,当选的代表应当获得选举单位全体教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
第十九条? 教职工代表的管理:
教职工代表在任期内退休、调离本校或离岗6个月以上,其代表资格终止。在本校内部调动工作,其代表资格予以保留,参加调入部门代表团 (组)活动。代表连续一年以上不能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的,其代表资格不予保留。代表出现缺额,应及时补选。
??? 教职工代表因违法违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被学校开除、无故不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而严重失职、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教职工代表的义务而失去选举单位教职工信任的,原选举单位教职工有权要求撤换。
第二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列席代表与特邀代表: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列席代表一般为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领导干部、工会干部或其他管理人员;特邀代表一般为有影响、有声望的专家、学者、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离退休老领导、获得较高荣誉称号的教职工或其他具有相当代表性的人士。
(二)列席或特邀代表由工会提名,经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确定。列席和特邀代表人数不宜超过正式代表总数的20%。
(三)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当选为主席团成员。
第四章? 组织规则
第二十一条? 教职工80人以上的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足80人的学校,建立由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
???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其内部单位建立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教职工大会制度,在该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
??? 教职工大会制度的性质、领导关系、组织制度、运行规则等,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相同。
??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会议须有正式代表总数的2/3以上代表出席方可召开。
??? 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工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 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办法、方案和教职工代表提案的落实办理情况,应当向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3年或5年为一届,届满应当及时进行换届选举。
第二十四条? 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应当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而未提交的,学校就此事项作出的决定无效。
??? 第二十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本细则规定确需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的事项外,其他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工会委员会召集由教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或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人组成的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其结果向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教职工代表大会对联席会议通过的事项具有最终审定权。
第二十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决定的事项,对学校及全体教职工都具有约束力,应当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十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应到会正式代表半数以上同意和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八条?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及教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所需经费,由学校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第五章? 工作机构
第二十九条? 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承担以下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的工作职责:
(一)根据相关规定,向同级党组织、上级工会提交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请示报告,报告内容为拟召开教代会次数、上次换届时间、本次召开日期、主要议题议程、选举方案和大会筹备委员会建议机构及名单。
届中会议,报上级工会备案。
(二)制定选举方案,组织各选举单位教职工选举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 (三)提出教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建议,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和会务工作。
(四)提出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的设立方案及建议人选;提名教职工董事、教职工监事和学校劳动人事关系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五)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进行民主管理、参政议政程序方法的培训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教职工代表的素质。
(六)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进行调查研究,征集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办理、落实提案的情况。
(七)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传达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精神,督促检查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组织各代表团(组)及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的活动,主持召开教职工代表团(组)长、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组织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教职工代表巡视、监督和调查研究。
(八)建立教职工代表联系与管理制度,受理教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
(九)就学校民主管理工作向学校党组织汇报,与学校沟通。总结交流民主管理经验,探索民主管理新途径,开展民主管理理论研究,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十)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的其他任务。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为学校工会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
第三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若干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任务。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
(一)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一般由3-7人组成,其成员在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中选举产生。
(二)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根据学校实际需要设定,
一般可设提案工作、民主评议、教育教学、规章制度和生活福利等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其任期与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同。
(三)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主要职责:
1、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相关专门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2、收集整理、讨论研究相关意见、建议,制定方案草案;
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专门工作的决议或决定情况。
第三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接受大会主席团的领导。大会主席团成员在正式代表中推选,应当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学校党政工主要领导,一线教职工代表应当超过半数。
?? 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一般设常务主席1人和执行主席若干人,由大会筹备委员会或本届工会委员会提名,在第一次主席团会议上举手表决通过。
??? 常务主席的职责,主要是研究处理大会的有关重大问题和主持召开主席团会议。大会执行主席的职责,是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按照大会日程和议程,主持全体代表大会。
大会主席团可视实际情况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大会主席团的主要职责:主持召开大会,领导组织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研究需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事项;听取和汇总各代表团(组)对各项会议议题的讨论意见和建议;研究需要提交大会讨论、通过和决定的事项;组织大会审议文件的修改、起草大会决议;主持大会期间选举、表决等事项;处理与大会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第六章??? 工作制度
??? 第三十三条? 学校应根据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完善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任务的各项相关制度。一般包括基本工作制度、有关会议制度、教职工代表活动制度、专项工作制度等。
??? (一)基本工作制度。学校应按照本细则研究制定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是学校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工作依据和操作规程,力求明确具体,切实可行。要根据学校的发展和教职工队伍变化及时进行修订。
??? (二)有关会议制度。学校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关会议制度,确保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的落实。会议制度一般有联席会议制度、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会议制度、代表团(组)会议制度、代表质询会议制度等。
??? (三)教职工代表活动制度。教职工代表活动制度是教职工代表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一般有:教职工代表调查研究制度、教职工代表巡视督查制度等。
??? (四)专项工作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项工作制度一般包括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代表选举及管理办法、提案征集处理办法、教职工代表大会档案管理制度、优秀提案评选表彰制度、代表培训制度、代表述职制度、教代会评估办法等制度。
?
第七章? 大会召开
第三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分为筹备阶段、预备会议、正式会议和闭会期间四个阶段。
(一)筹备阶段主要任务:
1、成立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学校党、政、工负责人组成,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工会主席为副主任之一。筹备委员会通常设秘书组、组织组、宣传组、提案组、会务组等若干临时工作小组。
??? 2、工作小组分工:
——秘书组主要负责起草领导讲话、上报文件、大会报告、大会总结及其他大会文件、函件;负责大会记录,收集和整理代表讨论情况及意见、要求;按主席团会议指示,修改报告、决议(草案)等。
??? ——组织组主要负责提出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委员会组成方案、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制定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名额分配,制定代表选举条件、选举办法,代表团(组)划分方案。组织代表选举,审查代表资格,公布代表名单。组织代表资格审查、大会选举专门工作委员会、集体协商代表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代表;制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方案及程序,编印民主评议表、民主测评表,组织领导干部民主评议与测评工作。
——宣传组主要负责会前、会中、会后宣传教育、大会新闻报道,重点代表、英模人物专访、大会精神宣传解读;编写会议简报、新闻通稿;媒体联系与接待、收集媒体评论、友邻学校函电、贺信;会议宣传专版专栏制作、评比与表彰;会议期间的文化艺术活动安排与组织。
——提案组主要负责提案征集与审议工作。起草印发提案征集通知;指导各代表团提案初审工作;负责提案专业会审;起草提案工作报告;收集大会分组审议立案提案情况、起草大会审议通过提案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会务组主要负责大会会务保障工作。负责拟定会议议程、日程、编制会议经费预算。设计和布置会场,安排主席台座次;组织代表签到、分发大会文件和资料、安排代表食宿、保健医疗及交通工具;按照大会日程安排组织大会,承担大会的各项联系、联络与通知、统计工作;处理会议期间的会务保障事项;负责大会会场和代表驻地的安全保卫工作等。
(二)预备会议阶段主要任务:
教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全体代表参加。预备会议通过各项议题可以采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预备会议主要议程:
(1)听取本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情况报告;
(2)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或代表增补情况的说明;
(3)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议程;
(4)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
(5)通过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方案;
(6)教代会换届时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组成方案;
(7)通过、决定大会其他事项。
(三)正式会议阶段主要任务:
1、大会开幕式主要议程:
(1)学校行政负责人作学校工作报告。
(2)有关负责人作学校财务工作报告。
(3)提案委员会(小组)负责人作提案工作报告。
(4)有关负责人作校务公开工作报告或其他专题报告。
(5)工会负责人就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召开联席会议所决定的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向大会做出说明,提请大会确认。
(6)教代会和工代会合开的,应当增加以下内容:学校工会主席作工会工作报告;学校工会财务负责人作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学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作经费审查情况工作报告。
??? 原则上学校应分别召开教代会和工代会。
2、召开代表团(组)会议:
以代表团(组)为单位,就会议报告、文件、方案、各项决议决定草案进行讨论、审议,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归纳整理后向主席团报告。
3、大会选举与表决:
(1)教代会换届时组织选举新一届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
(2)教代会和工代会合开的,如遇工会换届,应组织选举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3)对大会决议、决定、方案进行表决;
(4)宣布选举或表决结果。
4、按民主评议方案组织民主评议领导干部。
(四)闭会期间主要任务:
1、学校向各部门和教职工提出贯彻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精神的计划、要求;各代表团(组)和代表,向各自的选区传达大会精神,组织和带领全体教职工落实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按照教职工代表大会赋予的职能要求开展工作。
??? 3、组织代表团(组)活动、代表调查研究活动、监督检查活动、巡视咨询活动等。
4、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或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专门工作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急需解决的问题。
第八章? 提案工作
第三十五条? 提案是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是充分反映民意、集中教职工智慧、表达教职工诉求的重要渠道。
??? 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在教代会召开前至少15天,将提案征集表发给代表,在教职工群众中广泛征集提案。
(一)提案内容。主要为本校改革发展、学科建设、校风学风教风、师德师风建设、建功立业、创先争优竞赛、教职工队伍建设、内部管理、工资奖金分配、生活福利待遇以及牵涉到本校内涵建设、长远发展、教职工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
(二)提案原则。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原则。即所提提案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以内。二要符合学校职权范围的原则。即所提提案必须是学校权限所能解决、安排、处理的提案。三要符合议大事的原则。即提案人所提提案必须是关注学校整体建设、学科建设、质量建设和教职工群体利益和全面发展等重大问题的提案,个人意见、个人建议不宜提交大会审议。四要符合规范填制的原则。即提案人必须遵守提案格式,工整填写,一事一案,提案由一名或多名正式代表提出,两名(含)以上正式代表附议;一案多事或没有附议人的提案为废案,不得提交大会审议。
(三)提案处理。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将立案提案,以书面形式转交学校主要行政领导,由行政领导召开提案处理专题会议,对提案进行逐条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在提案处理单上签署意见,明确处理部门与落实时限。对于条件不具备或近期不能办理的提案,要做出解释。
??? 立案提案的处理意见和落实情况要向提案人进行反馈,征求提案人对提案落实情况的意见。
(四)提案检查。提案委员会(小组)对提案的办理情况要随时检查和督促。
(五)提案奖励。学校应对优秀提案、落实提案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九章? 民主评议
第三十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是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评议监督权的重要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重要内容,也是教职工群众主人翁地位的重要体现。
第三十七条?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在本校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民主评议工作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民主评议工作。
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每年进行一次,可以和各级党组织考核领导干部工作、年终考核等工作结合进行。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工会负责对辖区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并将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学校和主要领导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九条? 各地(州、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工会可根据本细则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
??? 第四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科技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试行)》同时废止。
第四十一条? 本细则由自治区教育工委、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教育工会负责解释。?
篇12:幼儿园教代会闭幕词
各位代表: 幼儿园第一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上级领导的关怀下,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任务。
这次大会达到了统一思想、开拓思路、振奋精神、凝聚力量的目的,是一次团结民-主的大会,开拓进取的大会。
在会议筹备期间,幼儿园行政领导对此次会议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在此,我谨代表机关幼儿园的全体工会会员对她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衷心的感谢全体代表的辛勤工作。
此次教代会的召开,是我园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会议期间,代表们针对幼儿园的有关工作展开了深入热烈的讨论,认为大会的报告思路清晰,准备充分,切合实际,鼓舞人心,凸显了发展的主题,改革的主题、民-主的主题、团结的主题。
同时代表们还对幼儿园近年来的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部分代表还认真撰写了提案,认真履行了代表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参政议政作用,也充分体现了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
各位代表,当前我国幼儿教育正处于竞争激烈的历史时期,千帆竞度,百舸争流。
这就要求我们牢牢抓住发展这一主题,客观分析发展所面临的形势,认真梳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合理地确定和调整发展的目标和思路,把握好发展的机遇,努力增进发展的动力,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服务水平、育人水平,促进幼儿园整体工作和-谐发展。
各位代表,机关幼儿园的发展有赖于每一位教师、职工的`积极参与和努力,机关幼儿园的成败将与我们每一个幼儿园人息息相关。
希望大家进一步强化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意识,继承“友爱、诚信、创新、进缺的优良园风,以高度的热情投身到幼儿园的改革和建设之中,在园领导的领导下,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教代会职责,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工进一步开拓进取,同心同德,扎实推进幼儿园各项事业的发展,为机关幼儿园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最后,祝各位代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新年愉快! 2. 二、开会地点:幼儿园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正式代表22人,特邀代表3人,共25人。
四、大会主持人:王艳琼(上午)、李亚丽(下午) 五、大会议程、开幕式主持词: 各位代表:我受幼儿园工会的委托,作为机关幼儿园第一届二次教代会主持人。
根据大会日程安排,**县机关幼儿园第一届二次教代会现在正式开幕。
这次大会代表共25名。
应到代表25名,实到 25名,符合法定人数,可以开会。
现在我向大家介绍今天到会的特邀代表:教育工会委员许友贵老师、封任辉老师;机关幼儿园前任园长曹晓虹老师;机关幼儿园前任工会主席徐学芬老师。
现在我宣布:**县机关幼儿园第一届二次教代会现在开幕。
大会第一项:请全体起立,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请坐下。
大会第二项:请**县教育工会委员许友贵老师讲话。
大会第三项:请幼儿园副园长李亚丽老师代表园行政致贺词。
大会第四项:请幼儿园园长皆映萍老师做《幼儿园园务工作报告》。
大会第五项:请副园长王艳琼老师做《幼儿园后勤工作报告》。
大会第六项:请幼儿园工会主席周映存老师做《幼儿园工会工作报告》 大会第七项:请皆园长就本次教代会所征集的提案做《幼儿园提案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今天早上的议程到此结束,请各位到西院合影留念。
下午: 各位代表,今天下午2:30—3:30我们进行了大会的第一项和第二项议程:分组讨论各种报告和代表提案;行政领导、各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召开了意见或建议反馈会议。
现在我们进行今天下午的第三项议程:请各位代表就提交本次会议的报告、提案进行表决。
1、同意《幼儿园园务工作报告》的请举手。
不同意请举手。
通过。
2、同意《幼儿园后勤工作报告》的请举手。
不同意请举手。
通过。
3、同意《幼儿园工会工作报告》的请举手。
不同意请举手。
通过。
4、同意《幼儿园提案工作报告》的请举手。
不同意请举手。
通过。
大会第四项议程:请皆园长就各位代表团讨论的意见和建议作整改说明。
大会第五项议程:请幼儿园工会主席周映存致闭幕词。
各位代表:**县机关幼儿园第一届二次教代会经过一天的时间圆满地完成大会议程,现在闭幕。
**县机关幼儿园第一届二次教代会议程及主持词 一、开会时间:20XX年12月27日一天 二、开会地点:幼儿园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正式代表22人,特邀代表3人,共25人。
四、大会主持人:王艳琼(上午)、李亚丽(下午) 五、大会议程、开幕式主持词: 各位代表:我受幼儿园工会的委托,作为机关幼儿园第一届二次教代会主持人。
根据大会日程安排,**县机关幼儿园第一届二次教代会现在正式开幕。
这次大会代表共25名。
应到代表25名,实到 25名,符合法定人数,可以开会。
现在我向大家介绍今天到会的特邀代表:教育工会委员许友贵老师、封任辉老师;机关幼儿园前任园长曹晓虹老师;机关幼儿园前任工会主席徐学芬老师。
现在我宣布:**县机关幼儿园第一届二次教代会现在开幕。
大会第一项:请全体起立,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请坐下。
大会第二项:请**县教育工会委员许友贵老师讲话。
大会第三项:请幼儿园副园长李亚丽老师代表园行政致贺词。
大会第四项:请幼儿园园长皆映萍老师做《幼儿园园务工作报告》。
大会第五项:请副园长王艳琼老师做《幼儿园后勤工作报告》。
大会第六项:请幼儿园工会主席周映存老师做《幼儿园工会工作报告》 大会第七项:请皆园长就本次教代会所征集的提案做《幼儿园提案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今天早上的议程到此结束,请各位到西院合影留念。
下午: 各位代表,今天下午2:30—3:30我们进行了大会的第一项和第二项议程:分组讨论各种报告和代表提案;行政领导、各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召开了意见或建议反馈会议。
现在我们进行今天下午的第三项议程:请各位代表就提交本次会议的报告、提案进行表决。
1、同意《幼儿园园务工作报告》的请举手。
不同意请举手。
通过。
2、同意《幼儿园后勤工作报告》的请举手。
不同意请举手。
通过。
3、同意《幼儿园工会工作报告》的请举手。
不同意请举手。
通过。
4、同意《幼儿园提案工作报告》的请举手。
不同意请举手。
通过。
大会第四项议程:请皆园长就各位代表团讨论的意见和建议作整改说明。
大会第五项议程:请幼儿园工会主席周映存致闭幕词。
各位代表:**县机关幼儿园第一届二次教代会经过一天的时间圆满地完成大会议程,现在闭幕。
篇13:幼儿园教代会闭幕词
各位代表:
我校第五届教代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在县教育局和教育工会的关怀指导下,在校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已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即将胜利闭幕。
本次大会达到了统一思想、开拓思路、振奋精神、凝聚力量的目的,校党总支对这次大会非常重视,校党总支书程瑞龙代表党总支所致的开幕词中对此次大会提出了热切的希望,对今后我校的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党总支副书记丁利德所致的开幕词中也为我校的发展及教代会的成长指明了方向,赵振刚副校长所做的《学校工作报告》中实事求是地总结了我校20XX年的工作,提出了对20XX年工作的新要求;赵连彪校长所做的《财务工作报告》则实事求是地对我校20XX年的财务工作做了细致的说明,并做出了20XX年的财务执行预算。
与会代表都认为,大会的报告思路清晰,准备充分,切合实际,鼓舞人心,凸显了发展的主题,改革的主题、民主的主题、团结的主题,是学校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前动员。
讨论中,代表们还对学校近年来的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许多代表还认真撰写了提案,认真履行了代表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参政议政作用,也充分体现了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
这次大会我们还讨论并通过了《xx中学班主任考核方案(修改稿)》、《xx中学推先评模管理条例》,审议了《xx中学教师教学效果考核奖励方案》等这些与全体教职工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报告。
各位代表、同志们,当前我国学校教育正处于迅速发展的历史时期,千帆竞度,百舸争流。
20XX年是我校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阶段,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这要求我们牢牢抓住“发展”这一主题,客观分析发展所面临的形势,认真梳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合理地确定和调整发展的目标和思路,把握好发展的机遇,努力增进发展的动力,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知识创新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学校整体工作加快发展和谐发展,使xx中学具备更强的社会竞争力和社会贡献度。
各位代表,xx中学的发展有赖于每一位领导、教师、职工的积极参与和努力,xx中学的成败将与我们每一个清中人息息相关。
希望广大教职工要进一步强化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爱岗敬业,振奋精神,恪尽职守,不辱使命,以高度的热情投身到学校的改革和建设之中,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教代会职责,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工,同心同德,扎实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具有鲜明教育特色的教育研究型山西省示范高中而努力奋斗。
最后祝各位代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新年愉快!
现在我宣布:xx中学第五届教代会第七次全体会议胜利闭幕!
教职工代表大会闭幕词【3】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在举国欢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周年的喜庆日子里,姜堰市大伦中心小学四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市教育工会、学校党支部领导和支持下,在代表们的共同努力,现已圆满地完成了大会的各项任务,马上就要闭幕了。
这次大会是我校加强民-主管理、落实民-主权利、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作用,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大会,是民-主的大会,团结的大会,务实的大会,鼓劲的大会。
大会的召开标志着我校各方面的工作又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会议期间,我们听取了《学校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以及《姜堰市大伦中心小学教代会章程》。
代表们对这些报告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
会议期间,收到代表们提案12份,这些提案充分反映了广大教职工的愿望和要求,认真处理好这些提案,对于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对于改进和创新今后的工作,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为此我们将充分尊重代表们的意见,依靠学校党支部、校长室的坚强领导积极创造条件,力争使所有提案条条有交待,项项有落实。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我们豪情满怀,展望未来,我们信心百倍。
希望各位代表把本次教代会的精神,带到各自的工作岗位,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发扬爱岗敬业精神,立足本职,干好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继续深化教育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创造大伦小学教育的美好明天,而努力奋斗!
现在我宣布,姜堰市大伦中心小学四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胜利闭幕!
篇14:幼儿园教代会闭幕词
各位代表:
幼儿园第一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上级领导的关怀下,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任务。这次大会达到了统一思想、开拓思路、振奋精神、凝聚力量的目的,是一次团结民-主的大会,开拓进取的大会。
在会议筹备期间,幼儿园行政领导对此次会议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在此,我谨代表机关幼儿园的全体工会会员对她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衷心的感谢全体代表的辛勤工作。
此次教代会的召开,是我园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会议期间,代表们针对幼儿园的有关工作展开了深入热烈的讨论,认为大会的报告思路清晰,准备充分,切合实际,鼓舞人心,凸显了发展的主题,改革的.主题、民-主的主题、团结的主题。同时代表们还对幼儿园近年来的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部分代表还认真撰写了提案,认真履行了代表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参政议政作用,也充分体现了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
各位代表,当前我国幼儿教育正处于竞争激烈的历史时期,千帆竞度,百舸争流。这就要求我们牢牢抓住发展这一主题,客观分析发展所面临的形势,认真梳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合理地确定和调整发展的目标和思路,把握好发展的机遇,努力增进发展的动力,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服务水平、育人水平,促进幼儿园整体工作和-谐发展。
各位代表,机关幼儿园的发展有赖于每一位教师、职工的积极参与和努力,机关幼儿园的成败将与我们每一个幼儿园人息息相关。希望大家进一步强化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意识,继承“友爱、诚信、创新、进缺的优良园风,以高度的热情投身到幼儿园的改革和建设之中,在园领导的领导下,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教代会职责,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工进一步开拓进取,同心同德,扎实推进幼儿园各项事业的发展,为机关幼儿园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最后,祝各位代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新年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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