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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模式分析论文

时间:2023-09-17 09:31:15 规章制度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模式分析论文,本文共20篇,欢迎您能喜欢,也请多多分享。

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模式分析论文

篇1: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模式分析论文

1社会保障权益缺失的原因

1.1户籍制度不健全

户籍制度直接导致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受损。由于我国的现行户籍制度附着了许多经济社会和福利保障权利,已经演变成一种区分身份等级的指向标,与人们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城乡社会保障水平严重失衡,形成了难以打破的城乡二元格局。农民工流入城镇从事非农产业,表面上生活水平有所改善,但由于他们的户口仍然属于农村,所以仍然处于不能享受到和城镇人口相等的社保福利的状况。同时由于长时期脱离农村,也不能享受到农村的社会保障利益,绝大多数农民工处于二者中间的尴尬地带,进退两难。

1.2社会保险制度不合理

首先,城镇社会保险起点高,缺乏灵活性与合理性。云南省的农民工存在流动性大、生活水平低和文化素质不高等现实状况。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农民工只需自己承担一部分保险费用,其余的均由用人单位进行购买。由于企业自身实力的有限和农民工收入水平的局限性,感到负担太重,不愿承担这方面的支出,所以必然降低双方的参保积极性。其次,由于无法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导致保障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得不到有效实施。由于云南省各个地区的发展情况各异,以及社会保障制度设计的缺陷,各个地方之间政策不统一,农民工社会保险年限无法累计,转移接续手续复杂,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增加农民工群体后顾之忧。自由退保,是现行养老保险政策的弊病,反复参保、退保的现象频繁出现,无形中增加了社保部门的工作负担,同时农民工的利益也遭到损害。现行规章制度只退个人上交的份额,原单位上交部分却由政府享有,用其填补基金缺口,大大损害了农民工本应享有的社保权益。

1.3法律法规不完善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走向完善和合理,尤其是有关对人民社会保障福利方面的关注度逐渐提高,社保福利辐射范围更广更切实关乎人民的需求,城镇社保取得很大的进步,但关于农民工社保问题没有相应立法,法律难以保护农民工社保权益,因其自身实力的局限及社会地位较低,使用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可能性很低。当前,虽有少部分地方法规和文件涉及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但其成效甚微,由于监管疏忽,致使其无法发挥实质性作用。

1.4利益相关者不重视

首先,由于农民工对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缺乏信任,对参保不够重视,对自己以后能否真正享受到社保政策上所给出的福利政策持怀疑态度,认为将现有的收入用于购买保险是一种只会增加开支的错误行为。从农民工所在单位来看,多为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等,这些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低技术行业。这些用人单位实力弱,社会地位低,为求自身发展,核心理念就是追求最大利润,所以不愿为农民工购买保险成为企业常态。从地方政府的角度看,没有出台明确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导致没有一套权威性的法律规范来约束用人单位的行为,导致农民工社保权利得不到政策上的支持与保护。

篇2: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模式分析论文

在城镇化过的进程中,农民工是工人和农民结合的一种特殊的群体,目前,农民工开始分化成两个部分,一是最终以返回农村为标准,一种是成为了城镇居民。农民工群体具有一个非常显著的特征―――过渡性,所以“过渡”性的保障途径和机制是必不可少的。为了促进城乡和谐发展,切实保障农民工的相关权利,在与现存的社会保障体系衔接的情况下,考虑农民工群体的现实情况,运用制度创新的手段,发挥社会保障功能,如吸引、分化等。此外,还应在扶持力度方面继续努力,充分发挥社保的吸引能力,使得农民的后顾之忧得到彻底的解决。

2.1完善工伤保险制度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内所有用人单位都要为农民工购买工伤保险,让其获得工伤、职业病等补偿。有关监督部门要积极发挥自身的监督功能,利用政府的权威身份对用人单位施压,督促用人单位相关责任的履行,若企事业单位没有履行相关责任,相关部门应按条例严厉惩罚。同时强化工伤预防工作,积极制定适合云南省情的工伤预防工作模式和机制,尽可能遏制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2.2加快建立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

完善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据了解,在云南省的农民工群体中从事建筑业的人数较多,而由于建筑行业的高危险性和污染性,农民工的身体健康受到严重威胁,为了给农民工提供更加完善的健康保障,可以让农民工既参加工作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时也参加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结合农民工自身情况,降低门槛,适当调整医疗保险的个人支付比例、住院押金等方面的政策,使之更好满足农民工切实需求,减轻农民工的负担,拓宽医疗保障范围,更好地为农民工的`健康保驾护航。

2.3实施过渡性养老保险制度

在对云南省的农民工进行走访调查中发现,农民工的工作流动性大,可以对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实行个人账户累积模式。共同承担医疗保险费用,以用工单位为导向,提高养老保险所占参保比例,降低个人缴费支出,同时缴费总额由个人享有,并可查询其缴费记录和账户积累情况。此外,若参保农民工意外死亡,其账户余额可由其法定继承人享有。基于农民工自身带有复杂性,所以因个体的不同对社会保障需求也不同,应因人而异制定保障制度,如分层保障。稳定就业的农民工是现行制度的组成部分,应积极鼓励该群体加入社会保险,如城镇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险种。与此同时,现行的保险制度也应得到完善,农民工应能够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对于不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应采用过渡性的办法,建立个人账户,直接将个人相关社会保障权益计入账户。以身份证为信息登记依据,建立独立的个人账户。该措施的施行,使农民社会保险年限得以累计,及时高效地转移接续,大大消除了流动性大给农民工带来的忧虑。

3相关建议

3.1政府建立完善相关政策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更加合理完善符合农民工自身特点的户籍制度,弱化户籍制度对人们身份等级的区分作用。由于户籍制度的约束,也为了享有其本该拥有的社会保障福利,农民工不断奔波于城市农村之间。所以,改革户籍制度,消除二元分化,彻底打破城市与农村之间的隔阂,逐步实现城乡社保制度的公正公平,使农民工能够完全融入城市,不被户籍制度拒之门外,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对于切实保障农民工利益的企业政府可以在税收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而对于侵害农民工正常利益的企业,政府要严惩,利用自身权威优势对用人单位施压,促使其对员工应有责任的履行;积极发挥相关监督部门的作用,使国家出台的各项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得到正确实施,给农民工带来切实的福利。

3.2企业积极履行相关社会责任

劳资双方应该正式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云南省的农民工群体中,大部分人都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甚至有的农民工连劳动合同的概念都不了解,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仅占40%。在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存在不少违背国家法律规定有损劳动者权益的条款。所以,签订合法劳动合同,是保护合法权益的重中之重。同时,企业应该树立良好的发展理念,企业的管理应该以人为本,实现企业与员工的良性循环发展,员工是决定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只有切实以员工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的企业才能真正实现自身战略目标的实现。

3.3建立农民工工会组织

市场中存在着一种常见的现象―――资强劳弱,尽管农民工群体的人数比例大,但由于自身实力的局限,使其不足以与相关单位抗衡,怎样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是值得思考的问题。应开拓相关的渠道使农民工的思想得以表达,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建立相关组织,如农民工工会组织。安排相关人员,在发挥服务作用的同时履行监督职能,提高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帮助他们积极运用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提供相关就业援助,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工作机会,降低农民工的失业率,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3.4农民工应完善自身维权能力

政府等相关部门在维护农民工社会保障权利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农民工不应该将全部的希望寄予外部力量,应该壮大自身实力,来更好地维护自身切实利益。首先,农民工应该提升自身文化素质,向新型农民工转变,为自己赢得话语权。云南省的农民工大多从事的是劳动密集型行业,社会地位低,生活水平不高,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可以通过培训再学习等方式来增强自身实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同时,对参保应有正确的认识,提高自身的参保积极性。

4结束语

参保是一种立足于长远发展的行为,是一种正确而有效的解决后顾之忧的保障方式,云南省农民工应该意识到这一点,将眼光放长远,积极参保,同时,随着我国法制体系和监督体系的公开透明性,应该对我国的政策制度抱有十足的信心,摒弃自身的思想包袱,立足于未来,保障自己的切实利益。

篇3: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差异分析论文

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差异分析论文

摘要:本文通过对我国现有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差异深入的分析与探讨,进而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统筹对策,完善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经济发展;社会公平

现阶段,我国城市与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这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制约因素。因此如何能通过统筹来减小城乡社会保障之间的巨大差异,真正实现社会公平,切实地保障我国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真正意义上实现城乡的健康并且和谐发展,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十分的重大课题。

一、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存在的差异

1.保障范围存在较大的差异

目前我国城镇的社会保障项目包括以下几种:养老、医疗和低保等各种社会保险保障项目,同时还有住房公积金和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项目以及其他最低保障项目。然而对绝大部分的农村来说,却仅仅只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给予其保障,虽然在少数农村地区已经在试行养老保险制度,但是在其他城镇已出台各项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却没有或基本没有在农村实行。

2.城乡之间社会保障水平差异巨大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城镇与农村居民享有的社会保障支出的比例已经达到一百比一,同时城镇与农村居民人均社会保障费用支出也产生了较大差距,人均支出金额已大于一千五百元。以20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人均基本养老保险支出为例,当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支出已经达到1.03万元,然而同期农村居民支出却仅仅只有695元,由此基本上可以推断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水平大约是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待水平的15倍,这些数据完全可以表明我国城乡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的差异是特别巨大的。

3.筹资方式的不公平

我国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差异不仅仅只出现在社会保障的享有,在社会保障筹的资环节上城镇和农村之间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第一,养老保险。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目前采取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的方式,并且,大部分费用是由企业承担的,同时我国的国家财政也给予了较多支持。但是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资金筹集过程中,大部分养老保险费用是由农村居民个人承担的,集体相对仅仅补助其中的小部份,同时政府的`扶持更是微乎其微,这就造成了城乡社会保障筹资水平的不公平。第二,医疗保险。我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有四分之三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而城镇职工个人只需要承担其中的一小部份。但是在农村,虽然我国已经出台并实行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筹资办法,但是相应地保障水平与城镇相比还是有较大得差异。第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政府的财政支出为我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支持,然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资金来源却不同,其中各级政府承担四分之三,集体承担四分之一,但比较政府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总金额,城乡的差距仍然是极大的。4.管理机制的差异较为明显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管理机制起步时间大大晚于城市,因此成熟度相对来说也比较低,同时由于农村社会保障由多个部门同时进行分头管理,导致各个部门相互之间缺乏沟通与配合,造成了当下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不够统一,运行效率相对较低,运作效果不是十分理想。

二、缩小我国城乡社会保障水平差距的对策

1.制定统一社会保障政策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统一的全国性的规章制度,而不同地区之间的社会保障制度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各地区的农民工和农民在跨地区转移的时候,尤其是在进城务工时,其社会保障账户没有办法随之调动,这种情况就造成了大部分的农民工根本没有办法享有可靠且稳定的社会保障。因此,我国应该尽快建立和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保证全国性的基本规则得以出台,同时逐步实现我国城乡社会保障的一体化。

2.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

第一,必须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从而改变当下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中存在的多头管理和其他不规范的现象,与此同时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也必须加大监督力度,防止社会保障管理与执行过程中出现不规范、违法等操作。第二,逐步提高社会保障的统筹层次,国家应该对社会保障的地域范围、缴纳标准、账户转移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统一做出高层次统筹性的规划。

3.调整改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

第一,优化现有城市社会保障体制。我国必须尽快对现有的城市社会保障体系进行优化和改革,对于繁多复杂的保障项目进行合并,从而可以加强城市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管理的规范化与可调控化。第二,加快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目前,对我国当下的社会保障制度而言,最迫在眉睫就是加快建设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现有的农村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同时加强并完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以及社会最低保障制度三个最主要的社会保障项目。

4.更新并完善社会保障网络信息系统

我国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需要尽快地更新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在运用现代先进科学信息技术的基础上,建立能覆盖全国的统一的社会保障网络信息系统。

参考文献:

[1]刘卫国.论统筹构建城乡社会保障制度[D].济南:山东大学,.

篇4:现有社会保障制度下农民工的尴尬

现有社会保障制度下农民工的尴尬

安慧敏

摘要:农民工作为现代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群体,其社会保障问题直接影响着城市的发展和整个社会的进步。本文针对现在农民工社会保障中存在的诸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问题,从社会学,经济学各角度出发,来具体分析其产生的历史根源和社会根源。在传统的户籍制度所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我国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的规制比较混乱,现在正在进行的有关社会保障立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但是仍需要进行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单独立法。

关键词:农民工 社会保障 立法

引言:受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一些企业裁员或者破产,东南沿海一些制造型民营小企业势头日渐衰退,我国出现了农民工“返乡潮”的现象,农民工的问题又一次成为媒体和学界关注的社会热点。而农民工的问题主要反映在不能够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方面。2月,《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摘要)的公布让我们看到了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异地接连的曙光,这是农民工社会保障的一个伟大的进步。本文在研究现有体制下的社会保障的立法和政策下,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在立法层面寻求基本的救济途径。同时,为中国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寻求一种相对合理的路径。

一、现有体制构建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

现有的法律制度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因城市的不同而呈现多元化的特点。主要有三种形式:

(1)完全适用劳动力输出地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这是大部分城市对待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态度;

(2)以上海和成都为代表的城市,独立设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

(3)以北京为代表的将农民工纳入城镇居民之列的社会保障制度。

以上三种制度虽然各异,但是对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都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下方面:(1)农民工社会保险的异地转接依旧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这也是《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摘要)公布的直接原因;(2)大部分农民工缺乏基本的工伤保险。进城农民工从事的是城市居民不愿意从事的脏、苦、累的工作,一般聚集在建筑、清洁等领域,这些工作是工伤事故高发的行业,同时,就业中普遍存在着工作时间长、工作强度大的问题。但是真正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的农民工很少。(3)大部分农民工的医疗保障难于实现。根据李强教授于对北京农民工的调查显示,有36.4%的农民工在打工期间生病,有些人甚至多次生病,13.5%的`生病达3次以上。生病后仅有40.7%的农民工花钱看病,看病人均支出885.46元,而雇主为他们看病支付的医药费仅为72.3%,不足实际医药费的1/12。(4)整个社会普遍存在着农民工参保率低的严重问题。(5)由于二元用工制度的存在,农民工不能够像城镇户口居民一样享有诸如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的社会救助政策

(6)农民工的子女上学问题也是社会保障制度发展需要关注的问题。

二、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现阶段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建立是支离破碎的。首先,全国没有统一的社会保障立法来为生活在城市边缘但为中国城市的进步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农民工群体提供法律层面的保障。其次,各地区的社会保障监督体制操作困难。企业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为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在照顾基本的社会正常发展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无形中会将天平倾向于企业一边。再次,国家政策和规定的出现往往滞后于社会的发展,以《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摘要)为例,虽然已经在全国征求意见,该《办法》的出台还需要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第一,传统的户籍制度是形成所有农民工问题的根源,传统户籍制度下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是形成农民工社会保障的体制原因。

第二,现行的保险制度存在缺陷。主要体现在:第一,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不统一,关于农民工社会保险的规定只是借助于其他制度在执行,没有注意到农民工群体的特殊性,因此导致执行无力。第二,农民工是涉及劳动力输出地、输入地双方政府,同时制度的设计对于双方政府的职责没有很好的明晰,导致在履行义务中政府作为不够。第三,农民工社会保障立法的强制力度不够,企业在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险的对待上不够重视,在违法成本小于守法成本时,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标的企业往往会选择前者。

第三,社会意识方面的原因。一些思想观念客观上阻碍了农民工社保问题的解决。有人认为政府社会保障负担已经很重,无力承担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有人认为农民工虽然从事工人职业,但他们仍是农民,还有农村的土地赖以保障,不必考虑他们的社保问题。从企业方面看,有些企业错误地认为农民工参保会增加成本,加重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竞争力,部分企业对农民工社会保障采取能拖则拖的态度,以各种理由拒绝参保。

还有农民工自身方面的原因:一是对社保不了解,社保意识薄弱。二是不愿参保。部分农民工离开土地来到城镇的动机主要是赚钱回家改善生活,并不想在城市居住和生活,缴纳保险费势必减少了现金的收入,故不愿意拿钱参保。三是不敢提出参保要求。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竞争激烈,农民工的就业竞争更为激烈,一些农民工也不敢冒着丢掉饭碗的风险向用人单位提出参保要求,就业的压力迫使部分农民工不得不接受用人单位的低工资和无保障。四是无力参保。部分农民工工资收入偏低,且不稳定,缴纳保险费个人的负担过重。

总之,这些综合因素导致农民工参保率偏低,从而对国家的社会保障产生了负面的影响。

三、有关农民工社会保障立法的一些建议

以往学者的研究对于农民工个社会保障问题都是在考虑一个前提,即农民工是否应该融入城市。但是,仔细分析会发现,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对于农民工是否应该融入城市这一问题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固然在前面也提到,户籍制度造成的城乡二元结构是现有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弊端的根源,但在我国和户籍制度不能够进行完全改革的前提下谈全民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没有什么实质意义的。应该做的是,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在对社会因素、经济因素和政治因素进行充分考量后,寻求建立一种能够使农民工得到真正实惠的社会保障机制。

(一)规范全国统一立法

《社会保险法》(草案)正在向全社会公布并征集意见,它是与劳动立法相应的社会保障的配套制度,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都设立了专章规定,并对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监督问题进行了规定。社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全国的统一立法对于整个社会的用工制度有宏观的指导意义。社会保险制度对于农民工也同样适用。但是农民工流动性强、收入低的特点使得他们在社会实践中参保率并不高,如何提高农民工的参保率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第一,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系统,使得任何参加了社会保险的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于其账户内的所有基金都有实质上的支配权,或者可以称之为一种有限制的所有权。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不论流动到任何地方,他的基本养老保险账户将跟随其本人,只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缴费满中不擅自使用这一基金,且在其有劳动关系的时间内有基本养老金入账的,都应当在其年老时根据账户基金给以其享有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

第二,关于社会救济,农民工在城市中属于边缘群体。农民工对城市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建议对于各个城市应当设立专门的农民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一强制的规定写入统一的立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行监察。

(二)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和城镇社会保障的对接机制

农村社会保障和城镇社会保障是两个不同的系统,应当允许农民工在打工结束后,在合理适用法律规定的程序将自己的社会保险账户转入农村社会保险账户。同样在农民工打工期间,其农村社会保险账户可以转为专门的农民工社会保险账户。这一制度的实现要求我国建立全国统一的、灵活的社会保险账户制度,且将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形成一套严密的程序。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账户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制度都应当单行立法进行合理的规范。

(三)对从事高危险职业的职工实行单独的工伤保险制度

大部分进城务工的男性农民工从事于建筑行业,这一行业作为高危险行业其工伤事故较多。但在对建筑行业农民工的调查中发现,很多用人单位明目张胆的公开违背法律不给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在出现工伤事故时更是以“私了”的方式解决。

我国立法应当列举高危险的行业,对这些行业的工伤保险制度予以特别的规定。这些高危险单位的工伤保险金的账户应当一个单位一个账户,工伤保险金由单位单独缴纳,在单位出现工伤事故时,工伤农民工可以直接到相关基金管理部分领取工伤补助金。当然对于这一制度应当设立合理的审核机制,比如关于残疾级别认定的证明和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等。

结论:

农民工,这些拥有农业户口但离开了土地从事非农经济活动的雇佣劳动者,在我国的基础经济建设和经济发展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们既是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但是计划经济形成的二元体制,以及据此而客观存在的一系列机制,严重的限制了农民工的发展,导致了农民工在政治参与、流动、就业、自身能力的提升、社会保障、住房与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弱势。农民工问题已经成为考验我们执政党能力的一个严峻课题。作为产业工人的主力军,农民工改变了城市的社会结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因此被提为了中央及各个地方政府的重要议程,每个省市尤其是经济比较发达、外来务工人员比较多的省市,几乎同时实施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农村一些的社会保障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21世纪以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制订了大量旨在提升农民工社会保障水平的政策和制度,概括地说,主要包含四个领域:第一,解决农民工的各类保险问题;第二,改善农民工的女子就学;()第三,逐步提升农民工的社会福利;第四,为农民工提供培训等社会服务。但是这些规定没有统一,呈现出不同的地方不同的规定、不同的标准,对农民工的待遇也是不一样的,并且难以对接,呈现出很大的局域性;再者,这些规定往往是当局者的一厢情愿,没有考虑到农民工到底需要什么,一些保障没有发挥到保障其利益的作用,反而起到了反面的效用,增加了农民工的就业困难;在制度构建上,对农民工社会保障体制的建设游离不定,或者把他们归入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里,或者将其归入农村社保系统,或者单独立制,再或者针对不同的社会保险类型对这些制度兼有选择。

本文在针对现有制度缺陷提出问题并进行了原因分析,并在对现存制度及立法的分析研究后,对将来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的走向、立法选择、对接制度以及重点的保险项目等阐述了自己的见解,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为将来农民工的社会保险立法尽绵薄之力。

篇5: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讨论文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讨论文

摘要:社会主义保障制度是当代各国保障制度建设和发展遇到的一个普遍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保障制度得到了较快发展,但由于受到我国整治、自然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国社会主义保障制度大发展较我国的经济发展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尤其是逐步完善农村的社保仍然是我国工作的重点。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保障制度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我国实现小康社会;有利于我国实力增强,提高我国综合地位。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建设措施

社会主义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是判断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国政府工作的中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国社会主义保障制度的实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道路。社会主义保障制度的完善对于我国的社会发展有深远的意义,因此,我国必须重视社会主义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本文主要针对社会主义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对我国社会发展的意义及如何进一步加强我国的社会主义保障制度作分析,提出相关思考,希望对于我国的社保制度的完善与实施有一定的作用。

一、社会主义保障制度对我国发展的意义

1.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

我国现有的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保障之间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社保制度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各国的经济发展都说明社会主义保障制度对于市场经济的二次分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解决经济和社会和谐进步的关键,是缓解社会经济矛盾的稳定器。社保制度通过政府利用社会保障资金,同时利用其他行政手段控制或增加社会的总体需要,推动和改善市场的供需之间的相对平衡,提高我国市场的`资源的利用率,促进我国经济的和谐发展。我国的经济发展的内需动力要靠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基础。由于人民对自己的未来预期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于自己以后的生活省吃俭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我国的经济消费,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起阻碍作用。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可以树立人民对于自己未来的信心,不再为自己以后的养老、医疗、教育等问题而担心,积极消费,拉动我国的内需,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2.对社会进步有重要安全价值

社会保障制度被人们称作社会的“安全阀”,对于社会的安全价值有重要的价值和功能。安全是人们对于自己生活维持的一种预期,人类社会的变革、自然灾害、疾病、个人原因等都可能对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损失,重大事故的出现容易造成社会动荡,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有极大的威胁作用,甚至危及生存。社会保障在危险发生时的及时介入,提供帮助,将个人所面对的危险由全社会解决,极大降低个人解决风险的成本,也能更好地解决风险问题,从而维持个人生活的稳定,并将整个社会生活维持在相对稳定的状态。有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存在,个人在面临生活困境时可以及时获得社会的救助,使个人单独面对困境变为社会整体为其解决困境。这样可以使个人得以尽快从困境中解脱,维持个人生活的相对平稳甚至能重新开始创造个人新的生活。这种对于社会保障的预期给个人提供了在社会生活中可靠的安全感,满足了其心理的安全需求,提升了个人的幸福感。社会保障权将享有社会保障视为个人的权利,使个人在社会保障制度中不再仅仅是被动的接受方,能更好地保证其在面对危险时更全面、及时地解决困境,重新开始生活。就社会而言,社会保障作为“安全阀”是维持社会稳定的有效工具。

二、加快我国社会保障实施的方法

1.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

为切实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保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要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甘肃社会保险扩面、增强保费征缴工作责任,切实做好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工作。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要以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为重点,以解决“五七工、家属工”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为契机,全面落实各项政策,力争“十二五”覆盖到百分之九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以第三批试点范围扩大到百分之四十的县为机遇,坚持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新农保试点地区适龄农民普遍参保缴费,力争“十二五”中期实现全覆盖。基本医疗保险要以城镇居民、大学生、困难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覆盖面。建立实行全民参保登记制度,挤压重复参保和补贴的水分,力争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失业保险要将所有企业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特别是将通过市场机制招聘职工的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要以贯彻实施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为基点,以事业单位、服务型企业、高风险企业等为重点,巩固农民工参保成果,彻底解决“老工伤”问题,全面推进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要继续推动扩面工作,力争“十二五”期间有大的突破。

2.进一步完善相关体制

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显得更加重要。加快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对我国社会保障的发展有直接的推动作用,例如在城镇可以通过实行统一的城镇职工、合并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推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完善我国城镇的社会保障制度,推动我国社会的进步、经济的持续发展。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城市建筑随之变多,所以城市的工伤医疗保险制度急需完善。在规范的条件下,逐步完善我国的工伤医疗保险,对推动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直接的现实意义。此外,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有待完善,生育制度的完善可以提高我国生育保险的能力,对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活保障和基本的医疗待遇有保障,积极提高我国的社会化管理水平。综上所述,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是一天二天,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尺度之一,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必要的。我国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扩大社会保障范围,明确规定社会保障责任。只有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障制度,才能有效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才能为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国家提供良好的社会条件。

参考文献:

[1]许尔君.关于推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探讨[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03.

[2]许雍卓.关于推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思考[J].改革与开放,2012,02:7.

[3]徐永峰.社会保障权研究[D].吉林大学,,06:3-4.

[4]张太宇.中国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研究[D].辽宁大学,.

篇6: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建设探讨论文

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建设探讨论文

摘要:社会保障的发展和建设中社会保障一体化问题是比较重要的,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一直存在比较严重的问题,这样对我国未来社会保障体系的构成和发展都是不利的。长久以来城乡的二元分割结构严重的影响了城乡经济发展和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系统的构建。所以,现今社会最重要的建设项目就是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政策,文章分别就其意义、内容和表现进行良好的分析,并且根据现今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出现的问题进行探究,提出良好的解决建议和良好的策略。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建设意义政策

社会保障制度是由城市一直延伸到农村中的,可以良好的体系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实现的成果,并且可以良好的反应出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水平。正确认识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的重要性,建立良好的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系统,让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可以健康的发展,提高我国整体经济水平,确保基本民生、维持社会安定、良好的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

一、对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的基本含义和主要内容的阐述

(一)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的基本含义与内容

我国社会、经济、政治等方面,通过连接原有的分立的制度体系,在进行一系列的统一制度的管理,这一过程就是一体化的形成。在一体化体系中,最关键的要素就是将各个分立体系之间的制度保持连接,并且将分立式体系根据相关制度的管理进而形成一体化模式。在各个国家和各个地区中,都会有一体化制度的实施内容,并且在同一个地区也会有多种制度的实施的现象。以往的管理制度体系在地方社区和经济行业部门中受着局限性和狭窄性的影响,发展速度比较慢,在我国工业化发展和进步的推动下,我国经济、政治和社会活动逐渐进步,并且发展到全国各个范围中去,我国在不断的发展中推动了各种制度体系的诞生,并且良好的促进我国民族制度的良好发展,将传统狭窄性和局限性的体制完全取提,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各种制度一体化中社会保障制度保障一体化是比较重要的部分,是通过社会工业化发展以来,与经济和政治等方面一体化发展渐渐发展而来。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是通过建设跨行业和跨地区的制度体系,让其社会成员能够进行统一化制度,确保统一的保障制度的实施,并且要连接分立的多个社会保障制度与体系,良好的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标志性和统一性。

(二)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的表现

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在制度运行上看,表现形式是根据不同层次的制度形成的制度体系。对于社会保障一体化的表现可以分为以下几点,其一,制度的协调性,通过各种不同的.制度之间的连接形成的制度协调性,而协调性一体化是允许存在不同制度的共同存在,并且对于分立体系自身的基础制度也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如果在建立制度性的协调机制在各个体系之间,并且对制度性的摩擦进行阻止的话,首先,根据相关项目是否是同一类项目进行分类,在进行制度合作,建立严密的保障体系,将制度中会出现的空缺和重复的现象良好抵制,良好的确保相应对象在同类制度中能够良好的进行转换和运用。最后,要将类型不同的项目制度能够对工作进行互补和配合,让类型不同的制度之间的观念产生互补的效果,将其主要作用良好的发挥出来。第二层次,统一管理体系。对我国社会保障项目进行统一化管理就是统一管理体系,将其良好的效果发挥出来。第三层次,一致性制度,将传统分立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良好的改良、创新,为我国的不同制度体系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良好的创建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和体系,制度一致性原则就是将社会保障体系进行一体化程度的提高,并且将其良好的体现出来。第四层次,我国统一性的社会保障水平,保障我国人们根据相同的规定体系,良好的生活和工作,并且要公平对待每一名公民,其提高的社会保障待遇也要保持相同的水平。

二、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的含义

其一,社会效益是通过实施一体化体系,并且良好提高社会保障制度整体的过程所实现的结果,也能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总体运行效率。社会班长体系中的各个子系统之间的制度协调工作也是通过一体化制度体系进行维系的,让不同的项目和制度都能够进行良好的配合工作,建立严格密切的社会安全系统,让社会保障制度发挥其主要作用,为社会带来良好效益,一体化体系中制度协调也能对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运行过程中的宏观效率检修良好提升。其二,我国社会保障待遇对社会成员的基本平等性也是通过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的良好成果。在传统的体系运用中都比较杂乱、零散,但是一体化系统却可以将社会保障体系内容,平衡对待我国社会不同类型的人群,良好的维护了社会成员在社会中的权利和待遇,并且促进社会成员待遇水平的平等化管理,将社会保障体系维护社会公平效益的特点良好发挥,所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的重要途径就是实施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系统。其三,社会保障制度的计划性、稳定性和平衡性可以通过一体化制度体系良好的进行增强。社会保障制度能够运用广泛的、长期的公共计划主要是由于一体化系统,并对各个方面的需求与利益进行统筹兼顾,对各个方面的资源进行统一调动,如果出现局部风险可以通过较大范围的制度体系来应对解决,为各个地区和各个领域的平衡发展带来有了条件;也对未来发展进行宏观角度的预测,在未来遇到风险时能够通过长期性的计划和充足的资源储备来面对和解决,进而让社会保障制度在发展中能保持长期稳定的状态。其四,社会保障与经济一体化之间的协调中一体化体系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各国经济与政治一体化的必然要求就是社会保障一体化。在长期发展中,在社会政治和经济体系中碎片化的社会保障制度适应不了一体化体系。社会劳动力的流动和区域之间的公平竞争和经济协作是通过社会保障一体化不断发展所推动的。所以,社会保障一体化以良好道德促进社会制度的完善与发展,也能对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带来大的作用。

三、强化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建设的良好策略

要明确一体化体系的建设内容,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意义也要明确,并且社会保障发展要坚持一体化的基本方向。要对我国社会保障一体化建设的基本原则进行明确和了解,也要明确社会保障一体化的进行过程,一是设计出能够检修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模式和发展形势。二是将社会保障制度中统筹层次制度良好提升,建设可以增强全国管理制度的体系内容。三是重视各个不同分立社会保障体系之间的管理,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协调能力。四是设定制度协调以及管理统一为基本内容,将各类不同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良好提高;我国要创建制度统一化、管理统一化,并且统一的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内容。要设计可以增强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良好策略,要不断的根据社会的发展、创新与进步,设计符合社会要求的、多元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内容,将制度的统一性和一体化良好的实现。中央政府也要增强对社会保障制度的统筹管理和建设,社会保障一体化建设中起到关键的作用的部分就是中央政府领域,所以,中央政府要加强指导管理,设计完善的、合理的制度内容,并且将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的重要良好发挥。在建设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体化时,我国中央政府以及地方政府要时刻保持联系,以良好的态度设计其有关制度,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在社会保障一体化体系中需要一些基本社会政策进行保障和配合等,要先对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社会政策原则进行强调和落实,让所有公民都能享受平等待遇,要建设普惠型的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形式,发挥其制度的一体化内容,实现水平一致的目标,实施简单化管理制度模式,并且良好的覆盖到我国各个不同领域与地区,促进社会保障一体化的基础建设,也要研究和实施适应我国国情的制度水平,并且根据我国基本民生问题,良好的促进社会发展的稳定性,将我国公民的公平基础目标良好实现,并且良好的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与进步,在社会竞争激烈的今天,良好的社会保障一体化可以良好的促进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也为我国在市场竞争激烈的形式下,良好发展与进步,并且良好保障人民社会保障待遇的公平性。

四、结语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的主要意义是良好的提高社会保障制度整体的社会效益,能让社会成员在基本社会保障待遇享受平等,可以增强社会保障制度的计划性、稳定性和平衡性,良好的体现社会保障与经济一体化之间的协调性,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可以为我国未来发展奠定良好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关信平.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建设的意义及相关政策[J].东岳论丛,(05).

[2]范兴明.云南省构建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对策研究[J].云南财经大学,2014(04).

[3]杜晓艳,刘超群.论我国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J].商品与质量,2011(09).

篇7: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初探论文

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初探论文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原因

1.社会环境方面

农民工由于受到学历、文化程度等因素的限制,往往从事城市人不愿干的风险高、劳动强度大、劳动密集型的工作,工作的流动性强。加之对社会保障的认识不到位,对社保政策了解不够,因此对社会保障没有强烈的兴趣和需求。

2.制度方面

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把城镇和农村户口进行了严格的区分,城市居民在入学、就业、收入和社保方面都远远比农村居民优越。农民工大多来自不发达地区,户口所在地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般没有建立,而已经建立的地区也不够健全。

3.法律方面

截至目前,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的法律或法规来保护农民工的社会养老保险,也只有一些地方性的法规及一些规范性的文件作出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执行。由于各地方性的规定标准不统一、彼此之间不协调,所以无法形成一个体系。

4.企业方面

企业为农民工缴纳的保险费会增加他们的生产成本,因此,很多企业的业主不是很愿意给所雇农民工参保。部分企业则对农民工社会保障采取能拖就拖的态度,导致参保的积极性。

二、构建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政策建议

1.加快城乡户籍制度的改革

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严重制约了我国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在制度上使农民工受到歧视。因此,通过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剥离各有关部门附加在户口管理上的诸多行政管理职能。让农民工自由流动和择业,最终实现农民工凭身份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参加劳动力市场竞争。近些年来,我国各地正陆续推行新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沿用多年的户口迁移审批制度在许多地区已逐步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以条件准入方式、按实际居住地按照1:3登记管理的新模式。例如,在一定的范围内逐步取消户口的农业、非农业之分,完全打破城乡分割。实行统一的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制度。目前,上海、湖南、深圳等地也纷纷采取措施,实现户籍制度的一元化管理。社会保障作为人们社会生活的一部分,也是人们政治生活的一方面体现,要想改革逐步走向成熟,必须把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纳入其中,把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与城市居民一道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2.加强针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法制化建设

经济发达国家如日本、英国等,在历史上都曾遇到过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问题,为了减少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出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各国政府都制定了较为详细的法律。目前我国劳动立法中有关农民工的最高立法是《劳动法》,其中却也存在很多漏洞。我国应尽快制定出台农民工社会保障法,明确界定政府、农民工、企业应承担的责任,规范和协调社会保障参与方的法律关系,以保证农民工在参保过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保证各主体之间公平、公正、公开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从法律层面上保证农民工享受到基本社会保障,真正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7月1日,《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和实施有效的填补了我国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空白。但是社会保险法作为一部基本法,更多的是一些原则性、框架性的规定,要全面落实实施,还需要相应的法规配套。目前,我国一些发达地区已经颁布了许多社会保障方面的规章制度,但是有关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却是很少。另外,还要加大现有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比如,加强《工伤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使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尽快纳入法制化轨道。同时,加大劳动执法和行政检查监督的力度。保障农民工平等、自由的公民权利,关键是要加大劳动执法和行政检查监督的力度。对执法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责;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员队伍建设,扩充人员,加大投人。

3.加强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规范管理

一要加强企事业单位劳动用工合同的监管。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这是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二要对不给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企事业单位加大监督力度,对违规者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予以严肃处理。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强的特点,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民工登记制度,建立全国性的农民工社会保障网络系统,并利用网络技术实现一体化管理。无论农民工在哪个单位、哪个城市工作,都可以通过网上获得他们的社会保障信息,也可以利用网络系统缴纳保险费或获得保障。实行一体化的管理措施,也是我国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手段。

4.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异地转移机制

农民工流动性大,特别是有回乡务农的可能性,因此农民工社会保险的异地转移成为一大操作难题。在如今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没有完全建立的情形下,农民工的保险无法向农村转移。如果不转移,农民工社会保障就无法连续,农民工只能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就业地时,用一次性领取的方式来享受其社会保障待遇。这实际上根本起不到社会保障作用,所以现阶段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异地转移机制是必要的。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异地转移机制必将遇到很多现实困难,不可一蹴而就,应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循序渐进。但是笔者最后强调一元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终极目标。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异地转移机制只是暂时、过渡性的,其必将被一元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所替代。

5.创新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基金筹集机制

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运行面临着基金短缺的难点,农民工社会保障基金筹集应该创新基金筹集机制。一方面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稳步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财政性社会保障投入要重点向农民工等特殊困难人群倾斜,为农民工社会保障提供财力支撑。另一方面是采取多渠道筹集的方式,拓宽农民工人社会保障范围。明确个人、单位、政府各自的职责,形成科学的分担机制。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形成社会资源对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财力保障的主要补充,建立长效稳定的社保资金筹集机制,适应农村城镇化、就业形式多样化的追切要求。同时可运用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篇8:农民工职业道德建设分析论文

农民工职业道德建设分析论文

一、农民工职业道德嬗变的原因分析

(一)农民工自身的原因

首先,农民工在社会中的群体特殊性。农民工虽处于城市的活动范围中,但是农民工是来自农村,对于乡土的依恋较强;而由于乡村环境及家庭因素等的影响,农民工整体的的知识文化水平较低;对于生活中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社会的活动范围有限,社会关系主要以强(亲戚)关系为主。其次,农民工的生存困境。农民工在城市的社会地位不稳固,城乡生活习惯的差异,自身的生活无法保障。再次,农民工的文化程度与生存技能低、职业的思想观念落后、对自身的道德素养要求低。农民工由于自身的文化知识水平不高,只能从事一些脏重的体力活,工资水平较低,使得他们较易忽视自己的职业道德的提高。最后,农民工的融城意愿强烈。大多农民工对于在城市中安家立户具有强烈的愿望,但自身与城市生活水平存在不小的差距。

(二)市场经济体制的负面影响

改革开放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飞速发展,也使得西方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思想观念传入我国,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城市化发展进程的加快,造成部分农民工产生金钱至上的职业理想、职业责任感缺失等不良现象,加上趋利的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导致职业道德的淡化。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的城乡、个人收入的差距也易使农民工的职业态度、职业纪律出现散漫,消极怠工等。

(三)农民工职业道德嬗变的政府原因

在我国的城市化发展进程中,政府决策与政策的实施对于农民工的职业道德的提高具有重要作用。但财政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存在的不公;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与对立的户籍管理制度;农民工的管理条例和法律法规的存在的不足;基层文化建设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系统的不完善;政府对于加强农民工职业道德建设的宣传力度不够等制度的原因,都对农民工的职业道德建设的增强产生不利的影响。农民工的职业道德在城市化进程中发生嬗变的社会和企业原因表现在,社会方面,农民工在社会中的收入少、地位低;社会群体的不公正待遇及对农民工职业生活的关注度低;农民工自身工作的流动性强、工作环境复杂多变。企业等有关单位方面,缺乏科学的管理理念、方法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系统等。

二、加强农民工职业道德建设的措施

(一)农民工自身的积极性

在城市化进程中,提高农民工职业道德的主观因素表现为农民工自身的积极性。首先,农民工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和规范,树立科学先进的`职业道德观念。其次,农民工努力学习自身职业的知识和劳动技能,提高自我的职业道德水平和就业能力。农民工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符合社会发展变化的要求。再次,农民工提高抵制不良诱惑的能力,加强自身的道德自律。现在社会鱼龙混杂,农民工要有分辨是非的能力,抵制不良思想观念的危害,职业道德的立场坚定。最后,农民工培养自身的职业幸福感。农民工学会运用一分为二的观点看待自身职业,既看到自身职业的辛劳,又要看到其价值,并能够从自我职业中发现快乐与幸福。

(二)国家制度和政府政策的支持

制度和政策的支持对于加强农民工的职业道德具有很大的意义,国家可以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来坚定农民工的职业责任感和理想,丰富其职业道德的内容;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完善社会保障和公平分配制度,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和社会公平;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取消各行业歧视和限制农民工生活、工作的不合理制度,提高农民工的职业道德要求;政府创办专门学校和机构,加强对农民工职业道德教育的培训等等。

(三)企业对于加强农民工职业道德的措施

企业可以掌握科学合理的管理理念和方法;积极开展对农民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农民工的职业纪律;组织各项活动,讲提高职业道德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方面,企业对于提高农民工的职业道德负有责任,应该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将各项要求与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协会、社团等非行政组织应大力宣传和组织相关活动,共同提高农民工的职业道德。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各主流媒体加大对农民工群体的关注力度,提升公众对农民工的认识。

篇9:社会保障制度与传统儒家文化研究论文

社会保障制度与传统儒家文化研究论文

[提要]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以儒家思想为中心的传统文化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本文从历史的角度分析传统儒家文化推动社会保障制度产生并不断发展;然后分析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对我国传统儒家文化的影响;从辩证的角度诠释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受到传统儒家文化的制约,部分传统儒家文化正因为某种社会保障内容的发展而日益变弱;最后从发展角度分析社会保障制度在传统儒家文化影响下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传统文化;辩证关系

文化作为一个国家的软实力,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有着不容小觑的影响,其更成为当今社会的一个焦点,是各国都在争相热讨的话题。我国作为一个文明大国,在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丰富多样的文化形式。各历史时期的统治者也因深受文化思想的影响,在建立某些制度时打下了传统文化的烙印。其中,社会保障制度正是在传统儒家思想的影响下开始略见雏形。但是,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时在20世纪80年代左右从西方传入到中国,我国古代的社会保障制度只是思想意义上的。在本文中,笔者也考虑了古代的社会保障思想与传统文化的关系。这种考虑,可以从文化的视角完整分析社会保障思想和传统文化之间的关系。目前,国内学者对社会保障与传统文化在理论上的研究并不多,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方面是从经济角度或者实用角度分析社会保障制度因传统文化引起的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某方面不完善的问题,如郑秉文等学者在《中国与拉美社会保障比较:传统文化与制度安排―――提高覆盖率的角度》中除了作比较,更是在比较的基础上从文化角度分析覆盖率问题;另一方面是在从理论角度分析二者关系,并没有明确表示传统文化下社会保障的发展趋势,如车程()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运行与传统文化的关系》一文中分析了社会保障在传统文化蕴涵中的发展以及存在问题;王文茹()在《浅析我国传统文化对社会保障发展的影响》一文中更多的分析各类传统文化(儒家、佛家、道教等)对社会保障产生与运行的影响。由于近几年弘扬传统文化的兴起,传统文化与社会保障之间的关系也引起了学术界的思考与探讨,尤其是一部分学生也开始关注,并以此为方向完成学术论文,他们从分类角度单独分析某种传统文化对社会保障的影响或是从传统文化对社会保障中某种社会保险的作用,这一类主要以学生论文居多,如刘丽(2009)在《儒家社会保障伦理思想探究》一文中梳理了社会保障伦理的思想史。以上学者主要是多种传统文化去分析,本文则是从儒家文化角度,历史纵向发展分析传统儒家文化与社会保障的关系,并分析在传统儒家文化的影响下,社会保障的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独特性。为了更好地了解社会保障思想与传统儒家文化思想之间的关系,我们有必要让读者清楚本文的社会保障制度与传统儒家文化的概念。本文的社会保障制度既包括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即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先生所讲的“是国家或社会依法建立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社会化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的统称,包括法定的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系统和非法定的各种补充保障措施。它遵循公平、正义、共享原则,通过对社会财富分配的国家干预,实现保障民生与改善民生的发展目标”,也包括具有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特征的社会保障思想―――社会救助思想、军人优待思想等类似思想;传统儒家文化则是指早期的一些儒家文化,主要以孔孟为代表人,具有中国本土特征的文化系统。

一、传统儒家文化与社会保障思想形成与发展渊源

社会保障思想的形成在我国最初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的奴隶社会,在这个阶段影响最大的是以孔子和孟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当时的儒家文化主要提倡“孝道”、“民本”、“仁政”等思想,这些思想形成了最初的社会保障思想雏形。“孝道”提倡每个社会成员都应该尊老、爱老,让每个老年人安享晚年,强调的是个人责任与社会责任;“仁政”强调的是政府的责任,统治者应该对其统治的社会成员施予仁政,用“仁爱”思想处以政事;“民本”则是在一个宏观指导思想的基础下进行“孝道”、“仁政”,强调的是一切以百姓利益为重的社会文化思想。除了儒家思想的主导地位外,道家、佛教等也起到了辅助作用。如道家的“无为而治”强调的是政府的责任。中国化的佛教思想构成我国文化的重要一部分。信奉佛教的人要有同情之心、怜悯之情、慈悲情怀,使得信教之人具有利他思想。佛家文化讲究“普度众生”“、慈悲文化”,这可延生扩展为政府应平等对待社会成员,讲究的是平等性,在精神上树立一种为他人着想的思想,对古代的慈善事业非常有帮助。正是在这种传统文化的影响下,社会保障思想也出现了独特性,从无到有,从简到繁;从最初毫无规章制度及毫无尊严的“施粥形式”,到后来初具国家意识的“开仓济民”,这些全部属于现代意义上社会救助思想和慈善思想,是社会保障思想的最初形式。历史的发展并没有抹灭社会保障思想的发展,社会保障思想也逐渐成熟发展起来。从古代发展到建国以来,我们的社会保障思想并没有太大变化,这和中国人根深蒂固的传统儒家文化影响有关。20世纪80年代,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引入到中国,中国开始结合国际经验重新整理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时期综合形成的社会保障制度借鉴了国际经验,但更多的是与中国国情相融合。也可以讲,此时的社会保障制度吸收更多的是与时俱进的思想,但占主流的仍然是我国的传统儒家文化思想。由此可见,无论是在最初萌芽阶段,还是建立以及完善阶段,我国传统儒家文化思想对社会保障制度思想都具有一种推动作用,促使其建立并不断完善,传统儒家文化思想体系中都有社会保障形成的影子。

二、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影响下的传统儒家文化

社会保障制度与传统儒家文化二者是一种相互作用的关系,除了传统儒家文化在社会保障思想建立发展过程中的推动作用外,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也对传统儒家文化有所影响。古代的儒家文化占据社会文化思想的主流,任何形式的制度都无法撼动其主导地位,而且更是由于传统儒家文化根深蒂固,深入人心,所以早期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传统儒家文化的作用不明显,更多的只是一种巩固和加强作用,也可以简单理解为早期的社会保障思想只是传统儒家文化发展过程的副产品,对传统儒家文化并没有什么影响。社会保障制度在现阶段的发展对传统儒家文化的影响是最强烈的,这种影响可以分为两种:积极的推动作用和消极的抑制作用,这两种作用也主要从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内容中体现,具体表现如下:1、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削弱了传统儒家文化的“孝道”思想。我国自古以来形成的养老模式是以家庭养老模式占主导,体现的是“大家族”似的宗法保障模式。随着社会多元化的发展以及国际潮流的引入,发展形成了居家养老、社会养老、机构养老等多种形式的养老模式,家庭养老模式的功能不断弱化,这种弱化的后果则是削弱了我国传统儒家文化思想中的“孝道主义”。在现阶段,网络上以及报道中不乏看到许多家庭子女苛待老人的现象,甚至出现因赡养父母问题进而引发的“打官司”现象,这种现象并非只在城镇中发生,就连受外来文化影响力较弱的农村也有所发生。这些现象的出现从侧面反映出我国社会保障形式发生变化,但从文化角度则可以看作是传统文化的弱化,尤其是儒家文化在社会成员思想中的作用远不如从前,“传统家族”、“宗法文化”的弱化,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引起的一系列后果,这种后果进一步削弱了家庭养老的功能,进一步推动及催发政府及社会在社会保障制度中应该发挥作用。2、社会福利思想强化了传统儒家文化中的“民本”思想。最初形成的社会保障思想中并不包含社会福利思想,社会福利思想是在20世纪80年代社会保障制度传入中国后不断发展起来的。社会福利是国家向全体社会成员提供旨在提高生活质量的一种保障制度,这种制度从无到有的出现表明政府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更加以民为本,以社会成员的利益为基础出发点。从简单的教育福利到复杂的医疗福利,从儿童福利到老年人福利,这些方方面面的.完善更能证明政府清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也在努力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这些做法向着“仁政”方向进一步靠拢,并不断完善“民本”思想。3、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改变着传统文化中的“德治先行”思想。我国在古代就讲究“德治”,并没有像西方那样形成法律先行的思想。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我国制定政策更多时候并没有做到法律先行。在吸收西方经验以及社会发展需要的过程中,国家开始注意到法律先行的重要性。尤其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把法律的建立提到了重要日程上。在我国这个充斥着多元文化的社会中,现阶段法律应该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推动法律先行的思想也是有利于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的。

三、传统儒家文化影响下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方向

郑功成指出:“通过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50多年发展历程的简要考察,可以发现,前30多年是典型的国家-单位保障制,近则是逐渐在向国家-社会保障制演变,目前正处于国家-社会保障制的建设与完善阶段。”这种完善阶段也是在传统文化的影响下不断发展。目前乃至将来,我国面临着严峻的社会保障形势:人口老龄化加速,社会保障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凸显;城乡之间差别性取消,社会保障制度的流动性问题亟待解决;社会成员权利意识的增强,社会保障的公平性需更加普遍完善。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发展,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重要难题。人口老龄化意味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当前乃至将来面临着空前的养老压力。这种养老压力对当前的养老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老年人口的增多,使得养老更为困难,单纯的靠“4-2-1”式的家庭养老似乎难以解决这个重任。所以,国家也在不断发展其他形式的养老模式,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严格意义上的家庭养老与居家养老并不同,但是从目前发展趋势看,传统文化中的“孝道”思想影响下的家庭养老方式并不会完全消失,只是在不同社会发展阶段有不同程度的削弱。社会成员权利意识的增强强调的是社会保障制度在今后的发展中更注重公平性。权利意识的增强是一种主观形态上的发展,这种主观意识的增强相对应的是客观存在的强化,客观存在则是政府责任的存在。社会成员权利意识增强强调的是社会保障公平性,强化客观存在则是政府认识自身责任,并不断完善,这种责任是在国家成立初期就存在的,是一种无法磨灭的自然责任。权利意识和国家责任的相互作用在今后的社会发展中会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进一步发展,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传统文化中“众生平等”原则。城镇化的加快,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流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已经实现省内流动,今后要做的是全部实现省内流动和省际之间的流动。现在,社会发展迅速,人口流动性加强,社会保障制度自然也要跟上时代步伐,满足社会大众需求。其实,这与文化之间的融合相通。每个地方社会保障的具体实施措施有所不同,在相互整合的过程中需要参考多方面因素,即调整过后的社会保障方式也可以具有某种适合当地需求的特征,并不全部是相同的。在大趋势下,求得生存和发展,与时俱进。

四、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及改进措施

当然,在目前阶段,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在执行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不好的地方:总体经济水平低、制度不完善、法律依据不够等,这些与我国的传统文化有关。自古以来的小农经济和自然经济使我国经济发展受到一定阻碍,再加上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快,社会保障的经济发展自然受到限制;“德治先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的法律发展。而且,我国在处理社会保障产生问题的解决办法多是从政策法规入手,很少关注文化层面。规章制度是必要的,但是要根除问题,还是要从思想源头抓起,这样才能治标治本。首先,我国需要做的就是“法先行”。任何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这样才能使制度实行长久,执行顺利,减少或规避漏洞,更加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也是如此,我国社会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的比较晚,更是受到西方社会保障制度的影响,在完善过程中结合了我国国情。但是,其在完善过程中应该做到法律先行,做到法律保障。其次,注重文化思想的影响。目前,我国社会保障的某些形式开始弱化,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更加关注平等思想,既看到社会保障过程中个人的责任,也意识到国家不可推卸的职责。我国需要摆正态度,正视自身职责,并利用有效的文化思想影响社会成员,使得社会成员在社会保障发展过程中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减少社会上出现的“不文明”养老现象,同时也为其他的社会保障经济效果奠定思想基础,从思想上达到统一。我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它不仅影响着历代统治者的统治和管理,也指引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方向。无论是“孝道”、“仁爱”,还是“民本”思想,都在社会保障中得以彰显。传统儒家文化影响着社会保障思想的发展,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传统儒家文化的进一步发展,二者在一种相关的关系下得以发展。我们在解决社会保障问题时,应该吸收传统儒家文化的精华,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坚持以人为本,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主要参考文献:

[1]郑秉文,J威廉姆森,E卡尔沃.中国与拉美社会保障比较:传统文化与制度安排―――提高覆盖率的角度[J].拉丁美洲研究,2009.2.

[2]车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运行与传统文化的关系[J].商界论坛,2013.3.

[3]王文茹.浅析我国传统文化对社会保障发展的影响[J].人资社科,2015.2.

[4]刘丽.儒家社会保障伦理思想探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3.

[5]郑功成.中国社会保障演进的历史逻辑[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

[6]郑功成.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变迁与评估[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5.

篇10:普通高校社会体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分析论文

体育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是指高校为实现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对于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及整体素质构建而组织的教学模式。目前体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是上世纪90年代初体育专业进行设置的,虽然随后有一定的修改,但随着我国整体经济水平提高,人民的生活对于健身、健康等方面的需求越来越高,原人才培养模式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例如人才培养过“专”、学生对社会适应能力不强、模式过于单一、课程设置未考虑社会实际需求、人才培养与学生就业脱节。在“互联网+”的创新背景下,如何以职业为导向对体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深化改革迫在眉睫。

1.社会体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1.1指导思想

社会体育专业人才不仅要求知识的体系完善,更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在一定程度上侧重知识的实用。因此对社会体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首先要从思维变革,以多维度创新理念为前提,以职业为导向,强化学生专业技能,增强学生综合素质为主线,构建职业、就业一体化实践教学体系。关键节点在师资队伍建设质量,重点打造“双师型”教学团队,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促进教学,建立科学、灵活的考核体系,遵循学生的生理特点,建立科学、高效、实用的人才培养模式。

1.2社会体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目标

基于上述指导思想,学生在校的四年时间通过系统化、实用化的培养,使学生具备一定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并建立科学的教学体系,打造一支能力突出的师资队伍及产、学、实践、就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

2.目前社会体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现状

2.1教学内容相对体育科技发展滞后

虽然体育教育专业使用的教材历经修订数次,但教材本身就相对体育科技最新、最前沿知识有滞后性,未能解决教学内容的滞后性。所以在学生学习过程中不能汲取先进的理论,不能掌握最新的体育科技发展。

2.2教师队伍不能满足新的教学体系和社会需求要求

学生最终的素质和能力,除了学生自身原因外,专业教师的能力高低对培养出的学生质量有很大的影响。但我国普通高校体育院系大部分教师是“单一”型教师,自身的知识结构、整体素质无法完全满足教学、社会需求。所以对人才模式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更是对教师自我能力提升的督促,只有师资队伍质量整体得到提升,人才培养才能有坚强的“基石”。

2.3课程设置不科学

在普通高校的社会体育专业课程设置中,以竞技类为主,其他大众亟需的项目开设的较少,如传统体育、社会体育、康复体育等项目。还有课程开设不能衔接学生实习、就业等环节,只强调“专业”,而忽视休闲性,如健身、户外旅游、体育产业、营销等方面的课程开设较少。这些导致学生的就业能力受限,发展空间受到限制。

3.高校社会体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策略

3.1学校管理层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

人才培养模式要变革要创新,需要有巨大的推动力量。对于高校而言,推动力量只能自上而下,利用学校的行政力量,以学校相关的管理条例的形式去自上而下进行贯彻。学校管理层在思想上重视,在制度上能坚决执行,使院系、教师看到这种要变革创新的决心,再辅之以一定的激励措施,才能使教师由被动转变向主动创新过渡。

3.2汲取国内外先进经验

社会体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的提高,也要重视对学生进行人格的培养。在此过程中要汲取美国、日本、英国等教育比较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本地区、本校的实际情况,构建社会体育人才培养的创新模式。

3.3在教学中要引入动机理论、情景教学等先进教学理论,以刺激学生学习主动性

社会体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应按需施教、因材施教。但社会体育专业的学生由于自小生活环境不同、个人受教育程度不同、个人特长不同、成长经历差异较大,故在身心方面的个体化差异较为明显。如何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具有旺盛的求知欲和学习的驱动力,是摆在每一位专业教师面前需要解决的问题。所以,在教学环节中要引入动机理论,情景教学等先进教学理论,激励学生由“要我学”变成“我要学”,促使学生学习,使他们掌握扎实的理论和实践技能。

3.4社会体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以就业为导向

教育部规定如某专业连续几年就业率较低,将亮黄牌限制招生,如果没有改观将停止招生,所以社会体育人才培养目标要以就业为导向,提高学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而要提高学生就业率,就要加强学生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技能一体化教学。在校内应该建立学生实践技能培训中心,使学生在其中能够得到系统的专业技能培训,然后利用校外的实习基地进行顶岗实习,让学生得到职业技能的锻炼和训练。总之,社会体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是一个多方联动、多维度创新的过程,更是随着时代的变迁而要做到与时俱进,以适应社会的需求和人民的需要,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感,以及为社会体育市场建设和社会体育事业发展服务的本领。

作者:王伟 王敬 单位:邯郸学院 邯郸市农林路小学

参考文献:

[1]张广群.社会体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初探[J]辽宁师专学报,2015(2):64-67

[2]王玉侠,李润中.基于就业导向的社会体育专业毕业环节一体化培养模式设计[J]体育科技文献通报,2015(5):39-40

[3]王刚军.构建以职业为导向的社会体育专业实践教学模式-以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社会体育专业为例[J]体育研究与教育,2014,29(6):51-55

篇11: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探究论文

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探究论文

摘要:文章分析了当前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原因,探讨构建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完善工伤保障制度;实施分类医疗保障制度;设立农民工享受就业地失业保障制度;将农民工纳入就业地养老保障体系;建立基金筹集机制。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农民工;社会保障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得到飞速发展,在经济社会的不断变革中,我国社会转型不断深入,迅速进行,三农问题也备受关注。其中农民工即拥有农村住房,农村土地使用权和乡村社会关系到承包地之外打工获得经济收入为目标的农民。[1]目前我国6亿农民中有1.2亿到承包地之外打工,这个数字不断上升,由于农民工的出现,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注入到我国基础产业的发展中,在我国社会转型中,农民工为一个重要的关键点,与异地的打工状况以及生存保障这些问题交织在一起,农民工必须得到良好的社会保障,本文主要对农民工社保保障现状进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原因

1、社保立法不健全

总体来看,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立法目前仍然处于缺失阶段,10月28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这并不是社会保障全文,社会保障只是笼统的概述,农民工的社保问题就更没有相应立法。由于没有法律保障,在农民工社保工作中不能强制要求,又因为个别地方上对本地区利益更加注重,总是会对城市居民就业问题优先解决,没能对农民工就业问题有足够的关注,现行农民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规定也需要完善,所以牵涉农民工基本保障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

2、社会地位较低

我国社会正在转型时期,农民工受户籍制度的约束,没有城镇户口就享受不到城镇居民最低的.社会保障待遇,以及养老、失业和医疗这些社保待遇都不能平等的享受。

3、社保意识淡薄

由于农民工工作流动性大,国家对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农民工本身又缺少对社保知识的了解,自身的社保意识较差,同时农民工担心因为缴纳保费会减少自己的工资等原因,这就延缓了农民工社保问题。以上等原因导致了农民工对自身和用人单位的参保并不是持很积极的态度。

4、保障资金短缺

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一直没能得到较好的发展,还有一个较为客观的原因就是资金短缺.近些年来我国更为注重城镇社保的建设和改革,而且城镇职工在失业和养老保险方面依然处于资金困境中。[2]中国的总人口目前为13亿7千万人,就业人口是8亿,20我国城镇养老金支出为5140元,由于企业的持续裁员以及下岗人员的增多,进行再就业,就会有更多的人员老领取失业保险金,近些年一直处于上升趋势,增加了社会保障负担,加之农民工大量拥入城市,如果再考虑庞大的农民工群体,资金缺口就更大。目前资金短缺,阻碍了社会保障覆盖扩大。

二、构建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

1、完善工伤保障制度

农民工群体为出现工伤事故最多的一个群体,规模较大,而且还存在职业病,从而造成很多劳资纠纷,为此要建立工伤的保障制度,尽快确立我国最基本的社保项目。[4]由于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等多方面的因素制约,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我国采取的是列举式立法,职工不负缴纳保险费的义务,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的一种社会保险;其赔偿责任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在这种劳动法基础上的工伤赔偿机制,不仅对城镇劳动人员,也对所有劳动及务工人员都有很大作用。因为农民工经常从事一些户外作业,所以工伤的发生频率较高,但因为支付能力的限制,一旦工伤很有可能自己负担不起,而单位又不能承担较大部分的资金,所以国家需要在立法中提出强制保险的要求,规定用人单位办保险,或者直接支付工伤员工的赔偿费用,需要承担保险费缴纳义务。

2、实施分类医疗保障制度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针对农民工的医疗保障,要给予模式分类,针对市民化程度高的农民工,有稳定的职业、稳定的生活来源和相对固定的住所,参保当地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针对没有固定住所、收入不稳定的农民工可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或者专门为农民工设立的医疗保险基金。在有医疗支出时,根据缴费情况来享受医疗待遇,农民工缴费越高享受的待遇就越高,农民工医疗基金也有个人缴费底线,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制定具体的待遇。

3、设立农民工享受就业地失业保障制度

为了确保外出务工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其失业之后在城市的基本生活,农民工进入城市后就要登记,可选择费用较低的保险。当工作确定后,针对长时间工作稳定,且有固定收入的农民工,社会保障相关部门可为农民工设立专门失业保险基金,农民工需缴纳失业保险金,农民工失业后应按城镇失业人员管理,失业保险待遇与城镇失业人员享受同等。

4、将农民工纳入就业地养老保障体系

针对长时间工作稳定,且有固定收入的农民工,应与现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原则,按照广覆盖、低费率、可转移特点,农民工养老保险纳入到城镇社会的养老保险体系,制定相应的试行办法,养老保险缴纳方法可以和城镇职工一样。企业缴纳农民工养老保险基本费用比例要占务工工资总额20%,而农民工缴纳的部分为个人工资7-8%。若农民工返乡,一次性将能够返还的数额都返还到农民工手中。

5、建立基金筹集机制

农民工社会保障同城镇劳动者社会保障一样,都面临着支出资金短缺的难题,所以农民工社保基金的筹集制度要创新,改变投资运营方式,使保障资金保值增值。如可通过土地换保障,农民工放弃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换取社会保障养老金等,健全农民工社保制;税收优惠政策应该鼓励农民工用人单位缴纳其社会保险相关费用,企事业单位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可税前列支,这样不仅积累了农民工社保的个人账户,还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扩大规模。

三、结束语

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要在大局角度对社会弱者利益进行维护,完善司法保障措施。要使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走上合理化、规范化的轨道,建立起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当地政府也要引导农民工提高社保意识,让农民工积极参保,使农民工可以得到更多的社会保障,缩小和城镇居民的差异,享受到医疗、养老、失业等保险待遇,提高农民工的幸福感,使其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整体提高农民工的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杨良刚.关于新型城镇化下教育与农民工社会融入关系的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

[2]林洁.新型城镇化视阈下农村社区治理结构转型研究[D].陕西师范大学,.

[3]蔡泽昊,俞贺楠.新型城镇化与农民工市民化:制度保障、障碍及政策优化[J].河南社会科学,2014.03.36-48.

[4]黄丽云.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中的价值观问题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

[5]张旭晨.欠发达地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入的问题与政策研究[D].兰州大学,2012.

篇12:河北省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成本效益分析

河北省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成本效益分析

在现代化进程中,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农民长期游离于社会保障网络之外.改革的实践和理论都未能突破城市和农村两个独立的圈子,这造成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严重滞后的状况.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必然要付出巨大的`成本,包括推行成本和社会保障费用支出成本.但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带来的社会效益也是非常明显,是难以用数据来衡量的.

作 者:李雪筠 LI Xue-yun  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01 刊 名:经济与管理 英文刊名:ECONOMY AND MANAGEMENT 年,卷(期): 19(12) 分类号:F328 关键词:推行成本   社会保障费用支出成本   社会效益  

篇13:农民工子女主观幸福感分析论文

农民工子女主观幸福感分析论文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人群结构发生剧烈变化。农民工作为一个被现时代颇为关注的特殊群体,其规模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而扩大,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涌入城市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近年来,这种流动呈现出一个突出特点是流动的家庭化。本研究中的农民工子女指具备农村户籍,在家乡有承包土地,但主要从事非农业生产,年龄介于6~18周岁的适龄上学儿童少年。一般而言,个体的生活环境和所处的社会环境对其心理发展过程起着至为关键的作用。农民工子女从曾经熟悉的家乡来到陌生的城市,面临着生活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巨大转变,学习和生活存在各种挑战。适应城市社会成为这一群体的首要目标,而主观幸福感则是农民工子女是否适应城市生活的一项有效重要指标。因此,了解现时代农民工子女的主观幸福感,据此剖析影响主观幸福感形成的因素,将对这一群体顺利适应城市生活提供重大参考。

一、研究方法

研究对象。本研究抽取了重庆土桥中学、重庆大江中学、重庆鱼洞中学、重庆道角中学的400名农民工子女为研究对象。共发放问卷400份,回收有效问卷373份,回收率93. 25 %。其中,男生166人,占44. 5 %,女生207人,占55. 5 %;独生子女252人,占67. 56%,非独生子女121人,占32. 44 %;学习成绩优秀的31人,占8.31%,学习成绩良好的95人,占25. 47 %,学习成绩中等的192人,占51. 47%,学习成绩差的55人,占14. 75 %。

测量工具。本研究采用的调查工具节选自段建华于修订的总体幸福感量表(GWB)。该量表用来测查被试对幸福的主观感受,包括6个分量表:对生活的满足和兴趣、对健康的担心、精力、对情感和行为的控制、忧郁或愉快心境,以及松弛与紧张,共涉及18个题目。

施测程序。首先,在重庆土桥中学、重庆大江中学、重庆鱼洞中学和重庆道角中学对随机选取的农民工子女进行团体施测,问卷当场回收。施测前由主试宣读指导语及注意事项。其次,从回收问卷中初步筛选出完整的和真实的问卷并剔除废卷。针对有明显反应倾向、多选、漏答的题项,标记缺失值。最后,运用SPSS17. 0软件对收集的有效数据进行分析处理。

二、研究结果与分析

我们对收集的373份有效问卷进行了严密的统计处理,主要希望揭示农民工子女的主观幸福感以及影响其主观幸福感形成的因素。我们对农民工子女主观幸福感状况进行了描述。结果发现,373名农民工子女主观幸福感得分范围介入19 - 99分,平均分为70. 542,标准差为11. 377。根据总体幸福感量表评分标准来看,45~72分表明主观幸福感处于中等水平。由此可见,本研究所调查农民工子女主观幸福感总体上处于中等水平,但仍有一部分农民工子女的主观幸福感总体得分偏高或偏低。对于上述结果,我们认为可能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从农民工子女自身条件来看,普遍年龄为6~18岁,处于童年和青春期阶段,心理矛盾较为突出,各种对现实的认知冲突频发,因此农民工子女自身就存在众多阻碍幸福感形成的因素。国家和社会对农民工子女城市适应问题关注虽多,但是制定行之有效的干预措施相对迟缓。

接下来,我们探讨了农民工子女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因素。第一步,我们探讨了性别对农民工子女主观幸福感的影响。通过对健康的担心、对生活的满足和兴趣、情感和行为的控制、忧郁或愉快的心境、松弛与紧张等六个因子得分在性别上的差异检验,发现只有情感和行为控制因子在性别上存在显著差异,其他因子在性别上无差异。也就是说,性别对农民工子女主观幸福感的总体影响不大,只是在个别因子上存在一定影响,农民工女性后代较农民工男性后代在情感和行为控制的表现上相对要弱一些。第二步,我们探讨了是否独生对农民工子女主观幸福感的影响。通过被试的总体幸福感的六个因子得分在是否独生上的差异检验,发现只有对生活的满足和兴趣在是否独生上存在显著性差异外,其他因子在是否独生上都没有显著差异。也就是说,是否独生对农民工子女主观幸福感的.总体影响不明显,只是在个别因子上存在一定影响。农民工独生子女要比农民工非独生子女对生活显得更加不满足,且关注兴趣较大。第三步,我们探讨家庭月收入对农民工子女主观幸福感的影响。通过被试总体幸福感量表六个因子得分在家庭月收入上的差异检验,发现农民工子女的家庭月收入在各因子上均不存在显著性差异。也就是说,家庭月收入对农民工子女的主观幸福感没有影响。第四步,我们探讨学业成绩对农民工子女主观幸福感的影响。通过被试总体幸福感量表中六个因子得分在学习成绩上的差异检验,发现不同成绩的农民工子女在精力、对健康的担心、情感和行为的控制、对生活的满足和兴趣等四个因子的得分上存在显著差异。通过对健康的担心这一因子进行LSD事后检验,发现成绩越差农民工子女对自身健康担心越多,而成绩优秀的农民工子女对自身健康担心少;通过对精力因子进行LSD事后检验,发现成绩越差的农民工子女在生活中的精力也越差,经常感到无精打采,而成绩优秀的农民工子女在生活中的精力好,很少感到疲惫。通过对生活的满足和兴趣因子进行LSD事后检验,发现成绩越差的农民工子女会觉得每天生活中很少有自己感兴趣的事,相反成绩优秀的农民工子女越会觉得每天生活中都有自己感兴趣的事。最后,通过对情感和行为的控制这一因子进行LSD事后检验,发现成绩良好的农民工子女对情感和行为的控制优于成绩优秀、中等和差的农民工子女,成绩优秀的农民工子女对情感和行为的控制又优于成绩中等和差的农民工子女。第五步,我们探讨了居住情况对农民工子女主观幸福感的影响。通过各因子得分在居住情况上的差异检验,发现不同居住状况的农民工子女在精力、情感和行为的控制因子得分上存在显著差异。通过对精力因子进行LSD事后检验,发现和父母一起居住的农民工子女,比和(外)祖父母以及单独居住的农民工子女在生活中有更好的精力。通过对情感和行为的控制因子进行LSD事后检验,发现单独居住的农民工子女,对自己情感和行为的控制要优于和父母一起居住以及和(外)祖父母一起居住的农民工子女。第六步,我们探讨与父母的关系、与同学的关系、与教师的关系对农民工子女主观幸福感的影响。通过对各因子得分分别在与父母的关系、与同学的关系、与教师的关系上的差异检验,发现各因子得分在与父母的关系、与同学的关系、与教师的关系上都存在显著性差异。也就是说,与父母的关系、与同学的关系、与教师的关系是否和睦,对农民工子女的主观幸福感总体上存在显著影响。第七步,我们探讨生活的满意度和学校的满意度对农民工子女主观幸福感的影响。通过各因子得分在对生活满意度、学校满意度上的差异检验,发现各因子得分在对生活满意度上都存在显著差异。也就是说,生活的满意度对农民工子女的主观幸福感有很大的影响。在对学校的满意度上,除了在对健康的担心因子上的得分没有显著差异外,其余因子上的得分都存在极显著的差异。也就是说,对学校的满意度对农民工子女的主观幸福感也有很大的影响。由以上结果可知,影响农民工子女幸福感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尤其与父母是否生活在一起,以及对生活的满意度,直接影响着这一群体主观幸福感的顺利形成。

三、研究结论与建议

本研究对373份有效问卷的结果进行分析之后,得出如下结论:农民工子女的主观幸福感大多数处于中等水平,少数农民工子女的主观幸福感偏低;性别、是否独生、家庭月收入对农民工子女的主观幸福感影响较小;与父母一起居住的农民工子女比单独住或与(外)祖父母一起居住的农民工子女表现出更高的主观幸福感;与父母、同学、教师的关系对农民工子女的主观幸福感也有很重要的影响,表现为关系越和睦,主观幸福感越高;对生活和学校的满意度是影响农民工子女主观幸福感的最主要因素,表现为满意度越高,主观幸福感就越高。

本研究根据农民工子女主观幸福感的现状以及影响因素,提出以下建议。

本研究发现,农民工子女的主观幸福感处于中等水平,少数农民工子女的主观幸福感偏低,这说明未来对于这一群体的主观幸福感依然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国家、社会、学校、社区、家庭以及个体等,都要想方设法促使这一群体的主观幸福感得到提高,让他们更好、更快地适应城市生活。研究发现,居住情况和亲子关系是影响农民工子女主观幸福感的重要因素。这可能是因为与父母一起居住的孩子,在生活、学习等方面都能受到关爱和照顾,而与隔代的(外)祖父母一起生活,他们与抚养者在很多方面都存在代沟,无法顺利沟通,由心理不适引发生理不适,使得自己在生活和学习中感到烦恼和疲惫。与父母关系不和睦也会影响到子女的心理健康,青少年阶段农民工子女有其特殊心理特征,种种错综复杂的矛盾都需要父母的配合才能很好地解决。否则,会导致其心理失衡,从而降低主观幸福感。和谐的亲子关系不但有助于居住在城市的农民工子女形成归属感和安全感,而且也有益于他们更好地了解自我和社会,促进其更好地社会化。因此,建议进城农民工家庭的父母多与子女沟通交流,多理解他们,多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状况,让他们在一个和谐温馨的家庭里幸福成长。此外,要改善进城农民工子女父母的教育观念,要求不仅仅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更重要的是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这样才能提升他们的幸福感,使这一群体更快地适应城市生活。

研究还发现,与同学的关系、与教师的关系、对学校的满意度等因素,对农民工子女的主观幸福感影响较大。第一,正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农民工子女,同学、教师和学校对他们的影响非常大。研究发现,在学校中同伴关系和谐的儿童心理状况也会相对较好。与同学关系良好的农民工子女,平时和同学、朋友一起玩耍、学习,保持了良好的心理状态,且当他们遇到困难时也会得到更多的关心、帮助和支持。第二,因为教师的知识经验较丰富,与教师关系和睦的孩子会得到更多的帮助和关心。第三,有研究发现,随迁农民工子女大多在城乡结合部的公办中小学或者农民工子女学校就读,这些学校得到政府的财政扶持的资金十分有限,办学条件同市区的公办中学存在很大的差距。对中国城市农民工子女心理健康研究的归纳发现,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大部分教师待遇偏低,不愿意长时间在一处从教,流动性较大。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教学活动中师生互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因而可能忽视学生的身心成长,进而可能会造成农民工子女对学校满意度偏低,降低他们的主观幸福感。建议学校应该认识到农民工子女来自不同地区,生活和行为习惯都存在一定差异,应当定期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他们与同学交流,建立良好人际关系。要构建和谐融洽的校园氛围,教师应当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多关心学生的心理状况,让他们感受到学校及教师对他们的重视,这样才能提高他们的主观幸福感。

研究还发现,居住情况、对生活和学校满意度等因素都影响着农民工子女的主观幸福感,这些因素都与社会存在着一定关系。农民工子女从农村来到陌生的城市,而对教育上的不平等、学校师资队伍不强、硬件设施较差等问题,会对心理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间接地也影响其主观幸福感。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关注,加大对农民工子女学校的资金投入,充实师资队伍,保证每位农民工子女能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应设置相关机构来解决农民工子女的困难问题,如情绪问题、情感问题以及学习问题等,培养他们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积极的人生态度,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这有利于他们主观幸福感的提升。

总之,对于农民工子女主观幸福感的提升,家庭、学校和社会都要从生活和学习的各个方面给予帮助,才能使他们的人际关系得到良好发展,对学校和生活的满意度得以提高,逐渐提高自身满意度,进而感受到生活和学习带来的幸福,主观幸福感由此得以提高。

篇14: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问题分析论文

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问题分析论文

摘要:由于新生代农民工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总体偏低,直接影响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为此,必须从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培训资助政策等方面,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参与职业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要。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目前,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已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60%以上[1],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支生力军,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同上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虽然文化素质总体上有所提高,但相比城镇新增劳动力而言,其文化素质和人均受教育年限依然偏低,缺乏必要的劳动技能,只能在收人水平较低的非正规部门就业,而就业的不稳定使得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生活步履艰难。然而,新生代农民工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的高低不仅关系到我国未来产业劳动力素质和技术水平,而且还直接影响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他们的冷暖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研究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服务于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的有效供给不足

职业教育的供给主体主要包括政府、企业、各类社会培训机构等。从政府方面来看,在促进农民增收和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快农村富余劳力转移的同时,政府理应努力做好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工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但是,一方面,由于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教育体制,教育资源分配明显偏向城市,尽管国家对农村教育经费的投入逐年增加,但与城市相比,农村基础教育长期发展滞后的格局依然没有改变;据教育部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农村普通小学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77.11元,全国农村普通初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63.56元,全国农村普通小学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39.74元,全国农村普通初中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5.5元[2];城乡公共教育资源的配置不均,直接导致了农村基础教育投入不足,教学环境与条件无法满足农村教育的实际需要,导致农村人口的文化水平总体上较低,阻碍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进而限制了农民工进城就业能力;另一方面,在高等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指导下,职业教育往往被忽视。据教育部统计数据显示,20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比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低6973.89元,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比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低4057.14元[2]。职业教育的投入不足,导致职业技能培训发展滞后,总体规模较小,与新时期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需要不适应[3];农民工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整体偏低,其较差就业的稳定性,较低的收入水平严重影响了他们转移性就业。从企业方面来看,为了提高劳动效率和增加企业自身的竞争力,用工企业理应加强员工的职业教育培训,然而实际情况是,用工企业对农民工培训积极性不高。企业由于受资金、人员、机构、生产状况等影响,开展农民工培训多为岗前安全及规范教育,多数中小型企业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甚至不开展农民工教育培训,仅有的少量教育培训也只是围绕能给企业带来直接经济利益的职业技能展开,对农民工缺少企业精神、城市文化、城市生活常识等方面教育,未能从企业和农民工的长远发展来看待职业教育培训问题。从社会培训机构方面来看,社会培训机构的快速成长也为新生代农民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提供了可供选择的途径。然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新生代农民工进入社会培训机构的比例依然较低,究其原因在于大多数的社会培训机构都是以营利为目的,较高的职业技能培训费用将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拒之门外。

(二)新生代农民工对职业教育的有效需求不旺

职业教育是提升新生代农民工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的重要途径,较高的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意味着较高的收益。对新生代农民工而言,职业教育无疑是改变自身命运,实现自身价值和人生梦想的主渠道。从这个意义上讲,新生代农民工接受职业教育的愿望异常强烈,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新生代农民工对职业教育的有效需求不足。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相当多的实用技能培训收费较高,对于大多数进城新生代农民工而言,是一个难以逾越的经济门槛;另一方面,在于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难以找到合适的培训时间;另外,许多培训内容与生产实际脱节,职业技能培训缺少针对性与实用性,培训方式不够灵活,培训地点离农民工较远,进而导致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有效需求不足。

二、提升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水平的途径

(一)夯实农村基础教育,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素质

农村基础教育的质量决定着未来农村转移劳动力的素质,它的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素质。因此,从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布局出发,必须夯实农村基础教育。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资力度,改善农村基础教育的教学环境与条件;另一方面,要逐步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的农村基础教育办学格局,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农村基础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基础教育的办学质量与水平,为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高素质的劳动力。

(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

一是要充分发挥政府在职业教育培训中的主导作用。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的与农村义务教育相衔接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发挥输出地政府在引导性培训上的作用,强化输入地政府在办学条件、用工需求、市场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以满足输入地劳动力市场对技术工人的需求的同时,也为输入地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储备了大量人才;而伴随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的提升,收入水平的提高,其转移性就业能力增强,越有利于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空间;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大职业教育培训资金投入,制定有效的农民工培训政策激励措施,如通过税收优惠、补贴或奖励等多种政策激励措施,吸纳企业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到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培训之中;同时要强化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职业技能鉴定,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另外,要建设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平台,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实时的市场需求信息、培训、就业一体化信息服务。二是要充分发挥企业在职业教育培训中的主体作用。企业要树立人力资本培养意识,强化岗位培训责任,使已经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新生代农民工能够接受初中级职业技能培训;同时,企业要与培训机构密切合作,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企业定岗培训;大中型企业还要联合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建设一批农民工实训基地,促使新生代农民工、企业、培训机构的有效对接,切实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技能。三是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职业教育培训中的重要作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及农民工的不同素质,合理设置培训内容,确保职业技能培训市场与企业需求的对接,同时也要尊重农民工自身的意愿,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努力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能力。

(三)进一步完善培训资助政策,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职业教育培训资助既是促进社会公平与社会和谐,建立和完善社会安全网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是引导全国培训资源的合理配置,引导农民工增加培训需求的重要途径。对新生代农民工而言,不仅有利于帮助有培训需求的农民工减轻个人培训负担,而且有利于提高他们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培训,新生代农民工不仅提升了自身的文化素质,提高了自己的职业技能,而且增强了城市生活的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为此,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培训资助政策,建立农民工培训直接补贴的配套政策体系,实行社会统一的国家资助扶持政策,为有培训需求的新生代农民办理和发放农民工培训卡,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培训补贴基本标准,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公平合理[3],真正把国家提供的优惠和帮助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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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思考论文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思考论文

摘要:社会保险法作为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里程碑,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实施障碍。目前,我国正直全面振兴、大力发展农村之机,本文分析了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情况和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构建提出自己的设想。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一、对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立法方面的分析

首先,立法理论薄弱,立法理念缺失。当前农村社会保障的推进不是按照自身的性质和内在要求,而是作为改革的配套,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处于被动状态,带有行政性和不确定性。制度价值和基本原则作为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灵魂,尚没有明确确定,导致目前各钟制度和措施冲突较多,无法形成合力,在实务操作中问题不断。其次,立法体系不完善。法律没有为农民享有平等的社会保障权提供最高立法依据,我们也没有农村社会保障的基本法,而关于农村社会保障的单行法也属空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作为社会保障领域效力最高的法律,将新农保、新农合制度纳入调整范围,确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险体系,形成了基本的法律框架,但还存在缺陷和实施障碍,如过于原则,操作性不强,授权性条款过多等。国家立法层面主要是确定基本框架,同时给改革和发展留下空间,因此,社会保险法也不具备进行具体规定的条件。目前解决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主要依据的是行政法规和规章,但行政法规、规章的法律效力低,缺乏稳定性和权威性,容易出现利益争夺。目前,地方立法数量过多,地方立法处于探索阶段,由于缺乏上位法依据,通常是试点改革的需要和表现,带有分散性、随意性和地方保护主义色彩。最后,立法内容分散,适用范围窄,衔接不顺畅,不利于整体均衡和协调发展。监督和实施机制薄弱,权利义务不对称,缺乏相应配套规定。

二、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实施方面的问题分析

(一)农村养老保障方面

首先,覆盖面窄,缴费标准和补贴标准偏低,参保档次不高,现实缴费水平与适度缴费水平差距大。农民的缴费能力普遍较低,目前选择缴纳最低档的人数最多,缴费意愿与其保费需求间存在较大距离。按照现行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水平,农民到期领取的养老金将无法满足基本养老需要,即使选择最高缴费标准,也不一定能完全满足基本需求。由于投保期限短,缴费金额少,当下老年和中年的参保者将来的养老问题将非常严峻。其次,参保意识不强,参保率有待提高。农民由于缺乏养老保险知识,受养儿防老观念束缚,认为保费偏低作用不大。40岁以下人群的参保比例很小,他们认为投保过早,未来不确定性很大,只注重短期效益。部分农民认为依赖政府就行,即使有钱也不用参保,也有农民认为缴费太高不划算,还有人因为对政策不了解、不理解而不愿参保。困难家庭有参保意愿,但面对缴费压力,只能放弃参保。最后,不利于建立农村养老保险的长效机制。对于选择较高档缴费和参保年限长的参保者,没有明确具体的鼓励政策,无法调动农民投保更高档次的积极性。新农保与老农保、城镇养老保险以及其他养老保险尚未实现对接,部分农民仍有担心。当下无力参保的农民将来面临老年困难的可能性更大,政府最终还要面临难题,也阻碍新农保的全面实施和可持续发展。

(二)农村医疗保障方面

首先,农民实际受益程度不高。由于定点医院数量少,健康风险意识不强,互助共济的观念未形成,实际参合的比例不高。农民因为贫困无力参保而得不到补贴,遇到疾病将更加困难,越贫困实际受益越少,享受医疗补助的机会有违公平性。由于报销限制和手续复杂,农民小病不选医保,大病用不起医保,小病无钱医治最终扛成大病,对常见病和多发病缺乏及时干预。其次,看病难、费用高。医院具有垄断性,医疗信息严重不对称,医院靠药品和服务收费获利,不合理用药、违规用药、延缓出院、过度医疗以及医药合谋利润等依旧存在,增加了农民就医的总价,乡镇医院的情况更加严重。最后,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源配置不合理,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条件差,医生的业务能力不高,乡镇卫生员学历低,设备不全,农民大病只能到县级以上定点医院治疗。民营医疗机构数量较少,竞争力不强。医疗补偿比例基层高,但患者的报销部分被增加的医药费用所抵销,其自负部分还要高于个体诊所就医,再加上不能报销的医药费以及路费、住宿费等。

(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方面

首先,低保认定难度大,执行中不规范、不统一。农民的家庭收入主要是实物,货币化困难,农作物受自然因素的影响大。由于没有健全的收入监控体系,对外出务工收入、隐性收入、金融性收入、失地农民收入等核查困难。还有采取少报收入,隐瞒财产,转移财产,拉关系走人情的现象,而社区共识、民主评议容易在认定上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和模糊性。其次,保障标准不科学,保障水平不高,城乡低保差异大。贫困家庭结构不同、人口规模不同以及贫困原因不同,生活需求也会不同,我们没有针对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标准。很多地方农村低保标准仍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农村低保覆盖面和保障水平明显低于城市。再次,没有实现应保尽保,缺乏相应的退出机制。由于低保认定难,存在实际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有些低保对象的致贫原因没有了,却仍然领取低保金,一些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出现了依赖思想,有能力生活却宁愿依赖低保。由于地方财政有限,只能根据保障比例确定低保人数,一部分生活困难的边缘户无法获得救助。最后,低保负担过重,缺乏对农民能力方面的救助。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不能仅仅依靠低保,还要有其他社会制度来共同解决和完善,除了发放低保金和实物,忽视了对农民自我保障能力提升的帮助。农民低保的形成原因之一是患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最低生活保障没有实现有效衔接,低保农民在新农合中实际受益并不明显。

三、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的相关对策

(一)农村养老保障方面

首先,发挥传统养老优势,赋予其新内涵。改革土地管理制度,调动农民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发挥土地的保障能力,完善符合市场经济的土地流转制度,增加农民的土地收益。改革征地制度,严格规范政府征地行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强家庭养老的法制化,完善农村赡养制度,对赡养老人的家庭给予精神激励和补贴,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普法教育,加强对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引导农村老年人自我养老意识,提高自我养护能力。其次,提高农村养老保障水平,扩大保障范围,做好相关衔接工作。根据物价持续上涨趋势,应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并建立自动调节机制,保证基础养老金高于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增长。提高参保档次,增设缴费高的档次,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满足愿意多缴费农民的需求,不同档次要采取不同的补贴标准,多缴多得,给予适度经济利益鼓励。理顺体制,做好农村养老保障与农村社会救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衔接工作,避免出现新的贫困人口,做好农民身份转换过程中的养老衔接,最终统一城乡养老保险。最后,积极筹集资金,逐步增加财政投入。研究农村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转移支付模式,明确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的标准范围,设计符合实际情况的个人筹资方案,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个人账户采取不同的缴纳方式,避免贫困家庭一次性大额缴费的压力。

(二)农村医疗保障方面

首先,完善补偿机制,增加赔付比例,简化手续,制定激励措施吸引农民参合。不但要扩大参保人数,还应当扩大受益人数,增加农民实际受益金额。采取适当的`奖励措施,打消农民认为参保不合算的顾虑,激发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加强新农合的网络信息化建设,完善报销制度,提高核销结算速度,简化程序。其次,降低医药费用,加大投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建立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化的医疗供给机制,完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缓解医疗资源分布不均,推进医疗资源的纵向整合,引入竞争机制,鼓励非公立医院进入医疗服务领域。整合县乡卫生资源,实现基本医疗服务到基层。明确乡镇卫生院的公立性,扩大村卫生所数量和服务项目,方便农民就医。加强农村卫生预防保健工作,将医疗保障与公共卫生有机结合,降低发病率,减少新农合的压力。政府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建立定点医院准入制度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不合理用药和治疗检查监管机制。最后,完善财政资助为主的多元化筹资长效机制。加大政府筹资力度,调整筹资顺序,建立随财政收人增长的动态增长机制。适当提高农民缴费标准,设立激励机制和一定程度的强制,减少“逆向选择”现象。完善筹资方式,采用非货币、以实物换保障、承包地换保障等方式,解决经济困难农民筹资难的问题。拓宽筹集渠道,吸引企业、民间组织、社会捐赠等来扩大医疗服务融资渠道。

(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方面

首先,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并定期调整,准确界定保障对象和条件,实现广覆盖,应保尽保。根据当地农民生活水平和财政能力,专业评估测算出农村人均最低消费支出水平,确定科学的保障标准。建立基本物价上涨的动态补贴调整机制,采取临时低保待遇或救助措施,帮助暂时有较大困难的家庭渡过临时困难。综合根据家庭结构、收入来源、基本生活支出、致贫原因以及劳动能力等情况界定低保对象,分类制定低保对象的条件和范围,建立低保标准、低保对象及低保金公示制度,作为法定公开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其次,加强低保工作管理,提高救助水平。完善分级负责、基层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强对低保认定、异议处理、救助发放工作的监督。乡、村设置专职的低保信息员,给予合理的劳动报酬,定期进行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各级政府必须把低保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适当向贫困地区倾斜,确定各级财政的分担比例,平衡城乡救助资源高效配置。再次,实施多种救助方式,建立参与式保障机制,既保障基本生活,又避免养懒汉,保障生活与扶持生产双管齐下。培养农民主动改变贫困的意识,再造农民自我保障、自力更生能力,由被动参与向主动参与转变,尤其对于那些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提高农民文化水平,保障贫困子女受教育权,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成员进行技能培训和就业帮助。调整就业结构和方式,引导农村贫困人口向发达地区转移从事打工、经商或者创业。扩大法律救济途径,完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行政监察制度,将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受案范围,增加社会保险公益诉讼。提高农民的权利意识,积极参与农村民主管理,监督政策的落实情况,遏制违法违规情形出现。最后,健全低保退出机制,做到低保能进也能退。实时监测低保家庭的变化情况,当低保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线时,及时取消其低保资格。要在农村形成退出低保光荣,低保不是一劳永逸福利的社会氛围,消除农民的心理障碍,杜绝养懒汉现象出现,引导低保户尽早退出低保。

篇16:有机化学实验教学模式分析论文

有机化学实验教学模式分析论文

摘要:在有机化学实验教学中,为了规范学生基本操作、提高实验技能、改善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将多种不同的教学方法相结合是非常必要的。在此,我们以有机化学实验《蒸馏》课为例,探讨了将讲授法、演示法、实验法和启发法等多种教学方法结合应用于实验教学的教学模式。通过此探讨的开展,进一步揭示多方法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在有机化学实验教学中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有机化学实验教学;教学方法;教学模式

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科学,通过化学实验教学可以更好地使学生理解和巩固理论知识,并提高其动手操作能力,同时也是培养学生科学思维、创新意识和激发学生求知欲的重要途径,将会为学生以后学习化学以及从事教学、科研和生产打好坚实的基础[1-4]。然而,由于有机化学实验所涉及操作较多,学生经常会出现操作不规范甚至操作错误,例如蒸馏操作时忘加沸石、温度计的放置位置不正确、冷凝管出水和进水的接口弄反等等,这些不正确操作不仅会导致实验失败,严重时甚至会危及到学生生命安全。大量的教学实践证明,在实验教学过程中如能巧用教学方法将会显著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效率,从而降低实验失败的机率[2]。本文以有机化学实验中《蒸馏》一章为例,将重点介绍讲授法、演示法等多种教学方法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在有机化学实验教学中的应用。

1讲授法

一谈到有机化学实验,大多数学生的脑海里都会不禁以有毒、危险等词来描述化学实验。因此,在学生做实验之前,教师有必要通过生动的教学让学生了解将要进行实验的基本知识,克服他们心理对实验的恐惧。这其中,讲授法是一种比较有效的可以克服学生恐惧心理的教学方法。讲授法即教师通过口头语言向学生解释概念、叙述事实、论证原理、阐明规律和描绘情境的教学方法,其包括讲述、讲解和讲演[3]。教师在运用各种教学方法进行教学的同时,大多数都伴之以讲授法,这是我国实验教学中最早使用和当前应用最广的一种教学方法。在教师进行《蒸馏》实验教学之前,有必要借助讲授法给学生讲解清楚“为什么要进行蒸馏实验”、“蒸馏的原理是什么”、“需要哪些仪器”、“仪器各自的作用是什么”、“蒸馏主要有哪些方面应用”、“蒸馏操作的注意事项”和“蒸馏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解决方法”等内容。通过这些讲述,可以让学生对蒸馏目的与原理等有大致的了解,还可以让学生克服实验的心理压力和恐慌,从而降低实验室事故发生的机率。

2演示法

通过讲授法教学虽然可以让学生能够比较清楚的了解蒸馏目的和原理,可是对于初入有机化学实验室的学生来说,心理难免还是会恐慌。这个时候就需要教师对蒸馏过程中的大致步骤与流程进行相应的实际操作演示,使得学生对蒸馏有个更直观具体地了解,从而减小学生的心理压力,做起实验来就不会那么手忙脚乱。演示教学是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通过展示实物、教具、做示范性的实验,或通过现代教学手段,使学生获得知识的教学方法。演示法常与讲授法联合使用,它对集中学生的注意力,提高学习兴趣和发展观察能力有着重要的作用[5-6]。在《蒸馏》实验中,教师可以通过演示蒸馏装置搭设(图1),并同时在此过程中向学生讲解仪器的名称、用途、搭设装置先后顺序的原因以及搭设过程中易错之处,让学生更深刻的理解蒸馏装置搭设过程及实验中各项操作的原因。大量实践表明,演示教学法不仅能使学生获得生动而直观的知识,加深对学习对象的印象,把书本上理论知识和实际事物联系起来,形成正确而深刻的概念,而且能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集中学生的注意力,有助于其对所学知识的深入理解、记忆和巩固。这些有益之处对于实验教学来说则显得尤为重要,可以将呆板的实验教材知识点形象化、具体化。

3实验法

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学科。如果只是单纯的给学生讲解和演示实验,从根本上来讲,这锻炼不了学生的动手能力,提高不了学生的实验技能和科研素养,更达不到我们设置化学实验教学的真正目的。当教师进行完讲解和演示教学后,教师有必要采用实验法进行具体教学,给学生一个自己动手操作的机会,以此来提高学生自身的实验水平与科学素养。实验法是指学生在教师的亲自指导下,使用一定的材料与设备,通过控制和改变实验条件的操作过程,引起实验现象的改变,通过观察这些实验现象的变化来获取一些新知识或验证某些知识的教学方法。在化学、生物、地理、物理和自然常识等学科的教学中,实验法是一种极其重要的方法与手段。在具体实验过程中,经过学生细心操作、仔细观察、积极讨论和踊跃思索来充分激发其学习兴趣,使其各方面能力都得到全面发展[7],通过实验法,可以使学生将一些实践知识同教材上的理论知识更好地联系起来,以此获得比较完整的知识体系,同时能够培养他们的实验操作能力、独立探索知识能力及解决突发状况的反应能力和科学研究兴趣。例如,在《蒸馏》实验教学中,有些学生常常会忘记在烧瓶里加沸石防爆沸,这时教师可以在旁提醒学生们互相观察各自实验装置的异同,通过观察发现自己的错误之处,这样会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可以让学生更深刻的`了解到沸石的作用。大量实践证明,实验教学法是化学学科必不可少的方法,是奠定学生科研能力的基础,更是培养学生良好的科研素养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自然科学有关学科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条件。通过具体实验,教师可以看到学生对理论知识掌握的程度,学生也可以了解自己的不足。

4启发法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在授课过程中,教师不能只是照本宣科,让学生被动的不加思考的接收课本上的知识,这会让学生在学习上缺少能动性和主动性,这样达不到教学的最终目的,在化学实验教学中更不能如此。所谓教学,就是以教师的“教”为辅,学生的“学”为主,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相结合,缺一不可。在有机实验教学中,教师可以采用启发式教学来达到教与学相得益彰的效果,让教师教的轻松,学生学得不费力[8-9]以由一讲一练、一问一答的形式来体现,同时可以通过教师具体生动的讲述使学生产生一定的联想,从而留下深刻印象来实现。启发是一种对各种教学方法和教学活动都具有的指导意义的教学思想,启发式教学法就是贯彻启发性教学思想的教学法。例如,在《蒸馏》实验教学中,教师讲解蒸馏的基本原理和适用条件时,可以通过启发式的提问“蒸馏的原理与之前在高中的学的分离提纯的化学方法的区别在哪些方面,可以用来提纯哪些混合物?”让学生思考或与同学讨论蒸馏方法的局限性,并让他们在实验报告上把这些问题作为思考题来回答,并提交上来,这样可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强化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同时达到温故而知新的效果。

5结论

本文以《蒸馏》实验为课例详细探讨了如何将讲授法、演示法、实验法和启发法等教学方式相结合应用于有机实验教学中,来克服学生实验时的恐惧心理、规范学生基本操作、提高实验技能、培养学生创新意识,从而提高教学质量,揭示多种教学方法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在有机化学实验教学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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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学德育教育模式分析论文

小学德育教育模式分析论文

小学阶段是德育培养的关键阶段,如果能够很好地抓住好这个关键时期的品德教育,就能给孩子们的成长打好一个坚实的基础。但是德育教育单靠学校一方还远远不够,只有建立起一个以学校德育教育为主、以社会德育教育为背景、以家庭德育教育为辅的三位一体德育教育模式,把来自社会、学校、家庭的力量有机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实现把道德规范转化为小学生长期的行为习惯和思维方式,真正实现小学德育教育的最终目标。

一、以学校德育教育为主体,改革学校教育方式方法

小学德育教育要以学校教育为主体,把学校教育作为德育教育的主阵地。并结合教育改革目标,对学校德育教育不断进行改革和优化。首要任务是要加强广大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培养广大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充分发挥教师育人的积极性。同时通过广大道德素质优良的教师的言传身教,潜移默化地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让学生能够从教师身上得到积极的情绪和道德体验。其次是要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集体氛围。学生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班级里度过,所以一个班级的班风能够直接影响学生的德育水平。教师要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班风,通过班级成员的零号的情绪、行为、言论和道德面貌等,形成一个优良的整体精神风貌,同时催人奋进,形成积极向上的集体氛围。最后要努力建设和培育校园文化。良好的校园文化不仅能够培养学生的情操,更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校园文化建设上一是要加强制度管理,重点对学生进行养成教育的训练,规范和指导学生的言行,使学生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怎样做;二是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来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例如结合重要节假日,组织开展演讲比赛、庆祝活动、展览参观、公益志愿者活动等,激发学生热爱自然、热爱生活、热爱祖国的情操,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以家庭教育为辅,促进学校与家庭教育相结合

家庭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延伸,对孩子的成长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广大教师要学会充分利用家庭教育的优势,发挥家庭教育在小学生德育教育中的作用。首先,教师可以采取家长会、家长沙龙、家长座谈会、亲自运动会等方式,把家长调动起来,提高他们对家庭德育教育的认识,并积极参与到学生的德育教育中来,并积极发挥家长的主管能动性,对学生德育教育的方式方法积极建言献策。其次学校可以采取成立家长委员会的方式,建立起学校老师与学生家长之间联系沟通的桥梁。让学生的家长们积极参与到学校、班级的管理中来,为班级教学和管理提供各种义务劳动和服务,让家长们更亲近学校、亲近班级,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体系和内容,进而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能力和水平。最后学校可以采取建立家长与学校互访互通机制,增加学生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比如建立微信群、QQ群,采取家访的方式,增加教师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在沟通中,教师要注意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方法,注意沟通的形式和内容,多讲讲孩子在学校表现好的方面,尽量避免导致学生和家长产生对立的负面效果。

三、发动社会力量,实现学校与社会德育教育相衔接

可以说,社会教育作为一个大的教育环境,它是学校和家庭教育的继续延伸和发展,也是是实现少年儿童德育的关键。把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结合起来,在培养学生的社会公德和良好行为习惯方面是非常重要的。学校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将学校和社会德育教育结合起来。首先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参观学习、访问等活动,可以组织学生到附近的社区开展劳动、到公园参观考察等,既让学生在参观的过程中锻炼了身体,又认识了自然、认识了社会,扩充了自己的知识面。在参观后,教师还可以组织学生写日子、写感受、画自己看到的一切等方式,培养学生思考的能力。其次是学校可以采取聘请校外辅导员的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比如请动物园的工作人员给学生上一堂保护动物的知识课堂、请部队的官兵给学生上一堂军事课程、请敬老院的工作人员给学生讲一讲如何照顾老人等等。这些内容都是课堂上学不到的,既丰富了学生的知识,有培养了学生的情感。最后,学校要尽量与社会周边的相关部门互相配合,给学校营造一个良好的周边环境。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直接影响到小学生的健康成长,所以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也关系到小学生德育教育的成败。

综上,要想成功实现小学德育教育的目标,社会、学校、家庭三方力量缺一不可,所以,我们的社会、学校和家庭要共同努力,建立起“三位一体”的德育模式,为培养祖国的未来共同奉献力量。

参考文献:

[1]马健.小学与社区德育互动的理论与实践探讨[D].广州大学,.

[2]张燕梅.谈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融合[J].考试周刊,2012.10.30.

[3]杨虹.小学生生活德育探究[D].鲁东大学,2012.

篇18:中职德育工作模式分析论文

中职德育工作模式分析论文

一、确定德育工作核心,更新德育工作模式

学校德育工作的核心是“爱”,方法也是“爱”。学校深知培养幼儿教师责任重大,因此,学校紧紧围绕“合格幼儿教师的‘德’要社会认可;‘爱’要孩子认可;‘能’要家长认可”的教育目标培养幼儿教师。中职学生基础薄弱,但可塑性大、乐于接受新事物,热衷集体活动,发展空间大。因此,学校结合学生的特点,以“爱”为基础,制定了“尊重个性、关爱生活、挖掘闪光点、因材施教”的德育工作模式,把立德树人与学生的潜能挖掘、职业成长、个性发展结合起来,使德育工作以“爱”为突破口,深入学生的心灵,促进学生自我发现、自我改变、自我成长。

二、更新德育工作理念,提升育人质量

近年来,学校德育工作有了新突破,学校针对学生流失率高和思想道德滑坡等问题,制定并实施了《班级控掇保学奖惩制度》《学生德育工作评价方案》。过去,班主任管理班级时,对待后进生的态度并不积极,如今学校要求班主任转变观念,树立“为一切学生健康成长服务”的管理理念。为提升学校德育队伍管理水平,学校除组织教师参加各级教育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外,每学期利用假期组织优秀班主任到教育先进省市参加德育培训,有效地促进了学校德育管理综合水平的提高。

三、以爱育人,以情感人

学校在加强德育工作管理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制度的同时,更注重营造“爱、善、美、真”的氛围,让学生感受到学校、教师对他们的关爱,体会到同学之间纯真、友善的情谊和家一般的温暖。学校党委成立的“爱心帮扶”制度搭建了教师关爱学生的桥梁,学校领导、党员、班主任、专业课教师都积极加入爱心帮扶队伍,通过“结对帮扶”与近百名学生结成对子,对他们进行实时思想引领、学习指导、生活帮助。爱与责任是师德的灵魂,是师德的核心,学校以爱育人,以情感人,取得了良好的德育效果。学生从被关心、被关爱、被温暖中,逐步学会了关心别人、关爱别人、温暖别人,满怀热情地参与到学校各种教学活动中去,身心得到健康发展。如今,我校学生招进来、留得住,并能认真完成学业,顺利走上工作岗位。

四、创新制度,激活机制校园文化是一所学校的文化

积淀和历史底蕴的'体现,是一所学校办学品位、办学特色的体现。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不仅可以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陶冶师生的道德情操,培养积极向上的精神,提高师生的文明程度,而且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主流文化,抵御消极文化对学生思想意识的侵袭,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和文明素养,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从而建立积极、健康、乐观、和谐、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几年来,学校连续开展以“文明礼仪伴我行”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以“细、小、实”即“细节、小事、聚焦”为突破口,在学生的文明行为习惯教育上逐步形成了“一个中心”―――提高学生文明行为习惯,“两条主线”―――校园环境硬件建设、学生活动软件方案建设,“三种载体”―――环境教育、课堂教育、实践教育,“四个转变”―――校园洁、教室雅、寝室静、学生文明,“五种特色”―――用文化传递文明、用活动承载文明、用行为展现文明、用制度规范文明、用数字评价文明的管理模式。

五、加强科研探索,推进学校德育健康持续发展

,学校完成了省级科研课题《中职生文明礼仪教育模式创新初探》。,完成了中国教育学会科研课题《中职生文明行为习惯养成的实践研究》,编印了校本教材《中职生文明礼仪教育读本》。我校现正在开展教育部特色教育课题《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与提升学生文明素质的研究》。目前,学校已是国家级《校园文明礼仪教育实验研究》实验基地。科研课题的开展为学校文明素质教育提供了持续的动力。“道德常常能填补智慧的缺陷,而智慧永远填补不了道德的缺陷。”做好德育工作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任重而道远!

篇19:高中历史教学模式分析论文

高中历史教学模式分析论文

1调动学生学习积极主动性,改变被动教育的局面

在以往的教学模式中,课堂上老师讲解内容,然后布置课后作业,但这似乎是教师方面的行为,不一定代表学生,学与不学还是学生掌握的,老师也没办法了解清楚学生的具体情况,有的学生根本就不适应这样的教育方式,学生只能是被动的接受教育。被动教育所带来的除了乏味以外没有什么可取之处,可能在短期内会有计较好的效果,但是路远知马力,时间就是最好的验证。有主动才有积极性,主动学习所达到的效果是非常明显的,它能长时间的保持学习的力度,学习成绩的起伏才能平衡。那么想要保持积极性,在各方面都需要做出努力。学校方面,老师们可以通过趣味课堂的形式把历史知识融入进来,利用讲故事的方式传递知识,《百家讲坛》类的历史节目就是一个很好的范例。这个节目如此火爆不仅仅是与它的内容比较受大家欢迎,还有一个方面的原因是主讲者的讲述风格很受大家喜欢。总之,采用合理的方式提升积极性是学校正在面临的一大难题。家庭方面,家长在培养孩子学习历史的兴趣上可以起到引导作用,在课余时间,带孩子们去参观历史博物馆,翻阅历史书籍,多问孩子们为什么,希望他们能用讲故事的形式把已经看到的知识复述出来,提高孩子们的优越感和自信心。这对培养孩子学习历史的兴趣有些很大的引导作用。

2针对性教学,摒弃笼统教学

学生在自己学习的时候才能知道什么知识是已经掌握了,哪一个知识点才是自己的短板。学生自主学习就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筛选,既节省了时间,又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传统的教学就是把书本上系统的东西一五一十的讲解,内容比较繁琐,而且学生们听着也没什么兴趣,也就没有什么效果,由此看出,对历史事件而言,并不是都需要学生们掌握的,老师有责任选择比较有代表意义和社会现实意义的事件进行详解,这何尝不是对学生的一种减压方式,也是在新课改下更行之有效的方法。在历史课堂上,老师切记不要把大大小小的历史事件通通讲解,只需要抓住历史主脉,对历史有转折或者重大意义的事件详细讲解,这样既让学生们了解了历史的大纲内容,又能够抓住重点,而且给老师和学生都减轻了很多的负担,这是一个行而有效的好办法,也是之前一直都在使用的,在新课改下的历史课堂也可以延续这种方式提高效率。

3新媒体支持,改变“言传身教”

二十一世纪是信息时代,那么在教学方式上也应当利用信息化技术平台,其好处在于减轻了教师的负担,学生可以更方便快捷的找到自己所需要的知识内容。传统的教学模式是一个老师在一天之内重复的讲解课程三到四次,对老师来说既乏味又疲惫。有了新媒体的支持,教师可以根据终端的.使用来控制教学的内容,改变了传统的言传身教。新媒体的出现与发展对教育的现代化改革有着积极推进作用。学生可以自行通过网络的平台,针对自己比较感兴趣的话题或者历史重大事件,观看相关文字描述或者视频资料,通过多方面的熏陶便可以在潜移默化中把历史知识掌握。新媒体学习是一种新型的学习方式,在未来的教育中应当大力倡导,体现学习的自由和广阔性。同时也为老师的“言传身教”寻找到一条科学合理的道路,在某种程度上减轻了老师的压力,在新媒体的帮助下,学生可以学到更多的知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撼动了老师的地位和权威,网络的自由性也给知识的可靠性拉响了警钟。老师更多的任务便是对学生进行引导,筛选优质信息,纠正错误观点,更好的为学生学习历史知识而努力。

4运用反转教学模式教学,提高学生学习效率

我们可以改变传统教学模式,利用反转教学模式。反转教学在社会的推动下,已经由构想变成了现实,虽然反转教学有如此多的好处,但是也难免会存在一些弊端,比如反转教学的教本资料不够完整,学生的自觉性不对得到保证,影响了学校老师的地位等等。这些弊端的紧迫性和发展的必要性都要求反转教学势在必行,而且要健康发展。然而我觉得利大于弊,只要学生们的兴趣培养起来了,以上的问题都将不是问题。首先应该创建教学视频。应明确学生必须掌握的目标,以及视频最终需要表现的内容,在不少于大纲要求范围的前提下,可以灵动性地增加一些扩散知识,丰富课堂内容。其次,收集和创建视频,应考虑不同教师和班级的差异。并且在制作过程中应考虑学生的想法,以适应不同学生的学习方法和习惯。再者就是组织课堂活动。

教学内容在课外传递给学生后,课堂内更需要高质量的学习活动,让学生有机会在具体环境中应用所学内容。这包括学生创建内容,独立解决问题,开展探究式活动,实施基于项目的学习等。其次,充分合理利用资源。学生可以通过互联网去寻找和使用更加优质的学习内容,在课外通过互联网等新媒体的平台,大力挖掘各种有用信息,待自习以后,再在课堂上与教师和同学们互动,巩固学习内容。目前在网络上得到教育资源的方式很多,各大教育机构网站、学校的公开课、论坛等。老师就需要引导学生们正确使用网络资源,使其得到充分利用。然后,结合现实,学以致用。在新媒体等平台学习课程以后,学校应该组织学生参加一些富有趣味的活动。

比如知识问答等比赛,在竞争中提升能力。就地理知识而言,需要记忆和联想的事情很多,学生们更应该学会举一反三,逐步巩固学习内容。结合当下发生的事件,与历史事件相对比,在对此中总结知识,在对比中掌握历史事件要点,在潜移默化中就把历史知识学到脑海中去。最后,加强学生学习积极性,学校做好相应的指导。在反转课堂教学被使用以后,老师没有时间去一一监督,这样的话就把责任更多的推向了家长。百密总有一疏,我们不能把主动权交给家长或者学校,应该由学生自己控制,因为光靠别人的监督才能学习的学生不会有好的成绩,这就要求学生要有足够的积极主动性,把学习作为自己的一项日常任务。同时学校还应该指导学生用怎样的方法去学习,避免学生出现盲目的情况。现阶段的反转课堂教学还在初步阶段,需要些时间才能逐步完善,继而得到更好的发展。在未来的反转课堂教学中,网络必然会成为学习的主要载体。在新媒体的支持下,高中地历史必然会拥有一个新的高度,对地历史知识的传播及其他课程的知识都有助力的作用。

5小结

本文的主题是新课改下的高中历史高效课堂教学策略研究,针对这一问题我首先针对历史教学列出了几个问题,课堂乏味无趣,需要记忆的知识点太多;历史课本文字居多,不利于学生联想。而后有给出了几条建议增加历史课堂的效率,调动学生学习积极主动性,改变被动教育的局面;针对性教学,摒弃笼统教学;新媒体支持,改变“言传身教”;运用反转教学模式教学,提高学生学习效率。希望这些建议对大家有所启发。

篇20:数学课堂教学模式分析论文

摘要:小学的数学课程主要是让学生会简单的算术,同时在数学的学习过程中培养学生的拓展性思维。就小学数学在构建“思维训练式”概念教学模式的探索过程中存在问题做出总结,同时,提出一些整改措施,希望对构建“思维训练式”概念教学模式起到一定的作用。

关键词:思维式训练;教学模式;小学数学

小学数学的学习主要是让学生掌握基本的算术和学习数学的方法,也就是让学生在学习数学的过程当中学会思考、学会举一反三。对于教师来讲,采用一种新的教学模式,有利于为学生建立一个活跃、民主的课堂,同时也有助于老师和学生的情感交流,通过“思维训练式”的教学模式可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同时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

一、小学数学中“思维训练式”概念教学模式的意义

小学数学是最基本的算术知识,也是为以后的学习奠定基础的重要时期,传统的教学模式就是将课本中的重点内容反复讲解,让学生掌握基本的方法,然后为学生布置一些相关的习题,让学生不断的练习,这样的方法,虽然也能让学生学到知识,而且也能很好的掌握到相关的知识,但并不利于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而且,学生在这过程中也没有很强的思维意识,不懂的通过思考而采取更多的方法去解决同样的问题。小学阶段是学生思维最活跃的时候,容易接受各种知识,但思维能力还不成熟,而数学知识则是开发学生思维能力的最好工具。因此,要让教师具有培养学生思维能力的意识,在教学活动中不断的为学生树立一种思维培养的观念,让学生也要自主的去运用思维能力,真正落实“思维训练式”概念的教学模式。

二、“思维训练式”概念教学模式在小学数学中的应用

1.建立整体性思维的概念

对于小学生来讲,要培养思维能力首先要让学生明白思维能力的概念,在此基础上再建立概念,因为小学阶段的学生还未形成全面、整体的知识体系和结构,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知识的掌握会逐渐形成形成一些数学要领的系统,所以,小学中高年级的学生是通过概念同化的形式而建立思维这个概念,也就是学生利用自己现有的知识和思维去理解和获取更大范围的概念。但是在学习新的概念的同时要与原来最基础的概念进行对比,而且要让学生在自己的思维当中正确的分化相关联的概念,这样有助于新旧知识的有机结合,从而建立起新的概念。

2.遵循基本的教学原则

(1)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且《教学大纲》也明确指出,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和发展必须在教学活动中进行,必须在教学内容的基础上进行。因此,教师在上课之前的准备工作中就要进行探索,例如,要认真地研究教材内容,在课程内容当中将数学概念有一个明确的分析,包括哪些内容适合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而且,要有一个科学性、系统性的培养计划,在教学过程当中不仅要达到教材提出的学习目标,还要理清培养思维能力的侧重点,对自己和学生都要定一个目标,并提出相对应的要求,而且这些目标和要求必须在教学过程中体现出来。老师还要考虑以什么样的方法或者形式不仅可以让学生有效的学习和掌握知识点,同时还能在学习过程中开发学生的思维能力,从而让学生形成一种善于思考的良好习惯。

(2)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必须贯穿小学数学教学的始终。小学阶段的学生思维敏捷、想象力比较丰富,处于具体思维的初期,还不具备逻辑思维能力,因此,小学思维能力的培养必须要与学生年龄发展相适应,并且要有相应的计划和步骤,才能逐步的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水平,当然,这不仅仅是指某个阶段或者某段时间的培养,这要求我们在各个年级、每一节课和每个教学过程中都要始终坚持,不仅要让学生掌握数学概念和知识体系,还要不断的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主要是,如果在小学低年级阶段就不重视思维能力的培养,就会给后面中高年级的学习和培养带来造成影响,同理,如果过于重视低年级阶段的培养却在中高年级阶段忽略,也不利于学生思维能力的发展和以后的学习。

(3)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结合多种形式进行培养。小学阶段的学生思维能力还不够成熟,低年级阶段主要是具体形象思维,而进入中高年级时会逐渐形成一些抽象的逻辑思维,而数学本身就具有抽象性,因此,在教学过程中碰到一些比较抽象的数学概念时,必须要借助外在直观的操作手段。为了让学生更好的掌握数学知识,也为了更好的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在适当的时候要利用一些直观的操作来引导学生开发思维,也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但是为了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在适当的阶段必须脱离这种直观操作的教学方法,使学生逐渐将这种方法通过逻辑思维能力而学习到。

三、在学习过程中“思维训练式”概念教学模式的具体体现

1.积极调动学生的思维

为了让学生对数学的学习产生兴趣,同时也为了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老师可以为学生创造一个轻松的课堂学习氛围,不会给学生造成压力。如老师在教学过程中可以将生活中实实在在的问题与课本相结合,创设一些学习情境,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同时,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

2.学习过程中突出培养学生思维的深刻性

思维深刻性的实质就是在数学内容的学习容易限制学生的思维活动,在原来的学习内容上不能进行更加深刻的思考。因此,在教学过程中老师要严格地把握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的知识,让学生掌握基本的概念,并且以不同的方法标记出来,以便于学生在课后的复习中加以记忆。数学课程中有一些数学概念比较抽象,而且容易记混,老师要针对这种情况鼓励学生去进行一些相关概念的总结,并且举出几个实例和反例,让学生在总结的过程中自己去发现容易记混的`问题,让自己具有一些基本的思维,老师再在这个基础上与学生一起进行正确的归纳和总结。在归纳和总结的过程中,老师要让学生自己去发现这些概念之间的内在联系,并让学生自己去找出他们在本质上的区别,让这些概念更加的系统和规律。

四、以科学的操作程序进行思维的培养

在小学数学的教学中思维能力的培养也要求一定的科学性和顺序性,其中基本的步骤就是让学生正确的认识概念,让学生在概念当中去感受具体的事物。同时,还要重视创设各种情境,在情境当中去激发学生的思维,去促进学生积极学习数学。其次是探究,也就是在直观操作的过程中,让学生去深化和发展思维能力,从而更好地理解概念。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去发现问题也是“思维训练式”的重要步骤,只有在归纳和分析问题的过程中进行的强化,才能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概念。最后要在学习当中巧妙地内化和扩展知识,采取多样化的训练,让学生在认识数学概念的基础上得到更好地发展。还要在基础知识上进行多方位的联系,以扩展知识面,让学生的思维能力更加的活跃。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于小学数学当中进行“思维训练式”概念的教学模式,需要老师积极的转换思想观念,而且要不断的探索和研究适合学生的教学方法,不仅可以让学生掌握课本上的知识,还要具有扩展学生思维的能力,让学生能在学习过程中提升对数学学习的兴趣,并且形成一种科学的思维方式。

参考文献:

[1]乔燕.基于微课的小学数学逻辑思维训练研究[D].山西师范大学,2015.

[2]梁秋莲.让学生在数学学习中获得数学的基本思想[J].小学数学教育,2012,(03):3-16.

[3]王耘,马文萍.浅谈小学数学中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A].北京中外软信息技术研究院.第三届世纪之星创新教育论坛论文集[C].北京中外软信息技术研究院,2016.1.

[4]蒋小敏.小学数学“七环思维”教学模式的内涵解读[J].科学咨询,2015,(36):134-136.

[5]廖彩勤.基于微课的小学数学逻辑思维训练研究[J].考试周刊,2016,(4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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