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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设计合同范本

时间:2022-07-13 06:32:06 合同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装饰装修设计合同范本,本文共2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装饰装修设计合同范本

篇1:装饰装修设计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一事,经协商同意,达成协议如下:

第1条 工程概况

1.1房屋结构和面积:厅厨卫;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1.2装修后的使用用途: 第2条 设计内容和范围

双方商定采取:(1)由乙方提供设计方案,即室内装饰装修效果图设计;(2)专业(土建及结构、给水、排水、采暖、消防、机电、强弱电等)施工图设计的第 种方式,具体以乙方签发给甲方的设计委托书或根据乙方口头设计委托内容而整理并签字确认的纪要为准。

第3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设计基础资料

甲方最迟应于 年 月 日以前,向乙方提交如下:(1)地形图;(2)地质资料;(3)房屋平面图;(4)设计委托书;

(5)根据口述整理的设计委托纪要;(6)房屋结构照片; (7)设计说明等第 项设计基础资料,以作为乙方设计的依据。

第4条 设计收费

4.1双方商定采取:(1)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计取设计费;(2)室内各部位装饰装修效果图设计 元/份(每增加一份加收成本费 元);(3)专业施工图设计 元/份(每增加一份加收成本费 元)的第 种方式。

4.2上列设计费合计为元整)。

第5条 设计的阶段及其期限与设计费的支付

5.1定金的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 以作为定金。

5.2设计的第一阶段: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有关设计资料并在实地勘测后10日内,提出设计构想,并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或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确认后,须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 %, 即 元。

5.3设计的第二阶段:乙方在收到5.2项设计费后的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砌墙、地台)平面图、效果图及物料样板,由甲方确认后,须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 ,即

5.4设计的第三阶段:乙方在收到5.3项设计费后20日内,完成所有图纸、设计、包括立、剖面图、大样图及物料清单等。

5.5设计修改费:甲方对一经确认的任何一个阶段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将视修改量的大小另行收取设计修改费(其中涉及设计方

案的修改,每次不低于1000元)。

5.6外出差旅费:如果甲方需要乙方派员到外地(大连市区以外)参加会议、指导、处理设计或施工中的问题等,除了按有关规定提供食宿、交通、办公条件外,须向乙方支付1000元/天的费用。

5.7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图纸、物料清单,由乙方加盖公章后有效。否则,应为无效,即不对其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第6 甲方责任

6.1按本合同第3条约定的时间、项目向甲方提交设计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其中,如果逾期提交,乙方完成设计的时间随之顺延;如果因提交的资料有误或对其提交资料提出修改,而导致设计返工,须另付设计修改费。

6.2对未经甲方确认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不得索取带走。

6.3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修改图纸。否则,因此而产生的后果,尤其是影响房屋结构、采暖、给排水、强弱电效果等不良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4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投标书、设计方案、图纸、数据、计算软件等设计成果,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否则,按本合同第 9.3 项承担违约责任。

6.5按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

第7条 乙方的责任

7.1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项目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

7.2施工中,乙方将指派设计师到现场进行解释图纸和技术交底,并

不定期地进行跟踪、指导,协助解决技术上的问题,其期限为90天。如果甲方在该期限内要求设计师常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指导或在该期限届满后,仍需乙方设计师提供技术服务,则须按 1000 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费用。

7.3因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的,除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7.4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标准的要求,应予以拒绝。

7.5参加本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8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释

8.1本合同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非经与对方协商同意,不得变更和解除合同。

8.2双方就合同变更和解除达成一致后,应制作补充协议,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9条 违约责任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属甲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乙方尚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则不退还已收取的定金;如果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进行到何阶段,就按该阶段金额比例(不论该阶段的设计量是否达到)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属乙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不论是否已经开始设计工作的,则应双倍返还已经收取的定金。

9.2甲方逾期交付设计费和乙方由于自身原因逾期交付设计设计成果的,应按设计费总额的2‰的比例,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以上的,守约方有权暂时中止履行本合同,

并书面通知违约方。

9.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将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图纸、数据、计算软件等商业秘密和设计成果,向第三方转让的,须一次性向乙方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

第10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施工现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11条 其他

11.1甲方需要乙方安排设计人员配合加工订货、对外谈判、制定施工技术方案、外出技术考察等,所需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11.2乙方在设计及装修施工的过程中,可不必征得甲方许可,在施工现场从事设计业务方面的广告宣传,并对装修全过程的进展、竣工状况进行拍摄记录存档。

11.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当日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篇2:装饰装修设计合同

范文一: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装修工程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设计工程概况

1.设计工程名称:

2.设计工程地点:

3.设计工程面积约: M2

4.设计工程范围:

二、 设计时间

1.设计期限:

设计期限为 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向甲方交付全套设计图纸之日为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交图步骤及时间:

(1)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即签定本合同,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乙方收到定金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如乙方未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则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2)甲、乙双方初步确定平面方案及初步确定设计概念后,同时支付首期设计费人民币 (按以上2(1)支付的人民币定金自动转为首期设计费)。乙方收到设计费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较详细装修设计方案包括主要立面图。

(3)甲方确认立面方案、天花方案即支付第二期设计费人民币,乙方收到设计费案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详细装修施工图及效果图。

(4)甲方签字确认设计施工图后即支付第三期设计费人民币,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设计施工图纸。

(5)工地开工后设计师配合施工队现场指导并对业主提供材料及工程质量咨询服务。

三、 提交成果

序号

图纸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1 装修设计方案图 1套

平面、天花、主要立面、效果图、 200 年 月 日前

2装修施工图 2套

平面、天花、立面、剖面、大样、 200 年 月 日前

备注

1、《装修施工图》为AUTOCAD文件且应达到施工队依图施工之深度,效果图张数双方协商;

2、上述设计成果应提交打印文档一份。

四、 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设计费。

2.甲方应将设计要求准确、简明扼要的告之乙方设计人员,并不得随意变更(除了合理的变更)。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3.甲方应到乙方公司所在地提出设计要求、签定合同、看图定样、支付设计费。

4.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图纸。

5.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设计。

7.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设计费,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要求。

8、乙方履行了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设计费人民币元。

9、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五、 设计费金额、支付时间与方式

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 元。

2.支付时间:

(1)双方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甲方即应向乙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币¥ 元。(-);

(2)甲方支付第一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

(3)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

(4)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

(5)若有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设计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给乙方;乙方应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所增加的'费用,在工程峻工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3.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支付方式。

六.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甲方在乙方提供有关设计图纸后,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设计费,或乙方无特殊情况延迟交付图纸,均应视为违反合同约定。按每日100元予以处罚。

2.合同生效后,甲、乙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应以双倍定金赔偿无过错方(不可抗力除外)。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出诉讼。

七、 合同效力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设计工程峻工后终止 。

甲方(签字盖章):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 日

范文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双方 特签订本合同供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设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设计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设计规格

第二条: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一、本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元 。

二、本工程设计费按:每平方米设计费_________ 元。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_________元 /平方米 =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 3 天内应付首期款合同总额_________ % ,计_________元。

2 、乙方提交设计方案,甲方 3 天内应付款合同总额_________ % ,计_________ 元。

3 、设计图纸完成提交后,甲方 3 天内付清设计余款合同总额_________ % ,计 _________ 元。

4 、如有增加设计项目,设计费另计。

第三条:违约责任: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补订协议。 2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 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须另行协商,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3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如果逾期付费超过 10 天 以上,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通知甲方,直至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

4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逾期完成委托任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总额的 _________ % 。

5 、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应付还甲 方双倍设计费。

第四条:争议解议

1 、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友好解决。

2 、协商不成,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____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方案文件向第三方复制或转让。 如发生以上侵权行为,乙方有权索赔。

第六条 :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篇3:装饰装修设计合同

发包人(甲方): 设计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和建筑装饰工程等行业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甲方委托乙方对XX装饰工程进行方案设计、深化方案设计与施工图纸设计及配套服务工作。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设计范围及内容

1、按甲方确认的交楼标准方案做XX、XX、XX······个户型样板房的图纸设计。 2、按甲方确认的交楼标准方案做标准层N个户型的图纸深化设计。即XX、XX、XX、XX。 3、XX座首层住宅大堂、XX座首层电梯厅、XX座标准层电梯厅装修方案的图纸深化设计。 4、主要装修材料品牌、参考价格、样品展板(考虑选用材料的耐用性、环保及节能) 5、对样板房及售楼大厅的家具饰物选择和摆设提出建议方案,及时到现场做工作指导。 具体详见附件清单

第三条 设计服务要求

1、设计标准及目标要求

本项目定位为 风格。 2、图纸设计阶段要求

(1) 概念设计阶段: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要求任务书及现场实地查看进行概念性设计。 (2) 方案设计阶段:根据双方对设计讨论的修改意见进行深化方案设计,并达到制作施工图前的设计深度。

(3) 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甲方确认的深化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细节设计。 3、装饰施工造价及购置成本控制如下表

4、设计配合服务工作

(1) 提供优化意见书或修改图纸

(2) 项目开始施工前,乙方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解答甲方及施工队提出的各种问题,以便全面反映设计意图,达到设计效果。

(3) 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施工图纸进行必要的修改与完善。

(4)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甲方的工程安排,乙方应每两周视察工地一次(总次数不得少于12次,视工程进度而定),检查是否按设计要求施工并参与竣工验收工作,其交通费用乙方自理。

(5) 根据设计选料要求,配合甲方对施工单位选购的主要材料进行选择和确认,并参与对家具及饰品的选样与采购。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

第六条 设计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目的设计费为总包干价¥ 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注:可按清单所列的完成项目按以上比例计算支付金额。

第七条 验收标准

1、图纸设计标准应满足国家与地方有关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之法律、法规、规章和条例的规定; 2、软装选购效果应达到图片及设计说明要求;

3、乙方设计硬、软装造价成本应控制在原确认造价的正负5%内,超过5%以上由乙方支付。

甲方应将工程各项主材的实样和价格,交由乙方确认,再行采购或发包,以控制造价。 第八条 家具及饰品的选样与采购家具及饰品的主要内容包括:活动家具、装饰灯具、艺术品、装饰品、摆件、窗帘等,由乙方设计师及家具饰品设计师根据设计方案的效果要求选定相应的产品,并将选样图片资料提交甲方审核。经甲方审核确认后,由乙方专业人员协助甲方人员进行采购并完成现场摆设。

第九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及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顺延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要求双方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要求乙方作较大返工时,乙方在接通知后3天内向甲方提交返工费用预算(含工作量及计算依据),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3、因乙方提交设计资料的设计深度、设计风格、设计质量等不符合甲方原来的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甲方再要求乙方返工的,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设计费用。

4、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无理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支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经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予以补偿。

5、甲方派代表协调甲乙双方及其他设计方的工作,签收乙方提交的文件,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乙方。若三个工作日内不作答复,则视同认可。对其中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及时组织协调甲方有关部门及人员予以落实,否则顺延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二、 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 2、为保证设计质量和效果,乙方应保证由设计总监 主持设计和定案。 3、在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参加竣工验收。委派专业负责人在现场确认施工方提交的材料样板、施工样板、解决各专业技术问题,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等,并委派专业负责人协同甲方进行相关材料﹙含软装部分即家具及饰品﹚的采购。

4、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严格做好设计质量和效果保障措施,确保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向甲方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5、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应甲方的要求提供上述约定内容及次数的现场服务,乙方应解决施工中有关设计问题,确认施工方材料样板、施工样板,负责设计变更,软装设计、订购、采购、摆放,竣工验收,服务费用包含在设计费内。

6、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除返还甲方已付款项外,还应双倍返还定金。

7、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甲方有关上级设计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

8、乙方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现场施工服务应双方协定时间并至少往返及费用自理。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每缺席一次,应承担 元/次违约金,累计缺席三次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甲方已经确认的图纸工作量办理结算,同时,乙方应按设计费总额的 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乙方应对园林设计单位提供的样板房入室花园、阳台花园及大露台的绿化景观设计进行审核及修正,使之与样板房装修风格相匹配和协调统一。

10、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公司(包括境外公司)业绩及设计精英等资料,配合甲方做好本项目楼盘营销策划宣传工作,共营双赢局面。

11、乙方在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各阶段设计中应提供投资估算、施工图概算报甲方审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每逾期一天应承担未付金额2‰的违约金。

二、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补充。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部分的设计费,并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金额双方商定,赔偿总额不超过设计费总额。

三、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承担该项目阶段应收设计费2‰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前述违约金外,甲方已付款项乙方须全部返还,乙方还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总额不超过设计费总额。

四、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要求(质量、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或乙方不能胜任本设计任务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照甲方已经确认的图纸工作量办理结算。

第十一条 文件的版权/著作权

乙方应保证其提交的设计成果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或其它合法权利,否则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二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合同终止和解除

一、合同解除,

1、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交前期方案设计成果前:如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则甲方应根据乙方已经进行的设计工作,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设计费,同时须额外补偿乙方人民币 元;如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则应退还已经收取的设计费并额外补偿甲方人民币 元。

2、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交优化方案设计成果前:如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则甲方应根据乙方已经进行的设计工作,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设计费,同时须额外补偿乙方人民币 元;如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则应退还已经收取的设计费并额外补偿甲方人民币 元。

3、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交施工图纸设计成果前:如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则甲方应根据乙方已经进行的设计工作,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设计费,同时须额外补偿乙方人民币 元;如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则应退还已经收取的设计费并额外补偿甲方人民币 元。

4、乙方提交施工图纸成果并被甲方接受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因乙方提交设计资料的设计深度、设计风格、设计质量等不符合甲方原来的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甲方再要求乙方返工的,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设计费用。

4、本合同因其中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5、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保密条款

一、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二、甲方可在宣传本项目时使用乙方的设计成果。

三、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责任方应按合同总设计费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四、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五条 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法律适用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发生争议的,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协作的态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本项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连同下列附件组成“合同文件” 附件一、设计费用清单(共1页)当上述附件的内容与本合同之条款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之条款为依据。

第十九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签约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4:委托装饰装修设计合同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将【 】装饰工程委托乙方设计。工程建筑面积为平米。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职责

1、提供需设计场所的物业部门认可的建筑结构平面图,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提供乙方度量工地尺寸的方便,并配合乙方设计工作需要的其他事宜。

2、提出功能及风格要求,并说明装修工程的预计投资;

3、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预付款和工程设计费;

二、乙方职责

1、收到设计定金后,安排人员到工地现场度量尺寸;

2、在双方约定的如期完成甲方委托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3、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

4、进行方案修改调整,直至甲方满意;

三、设计内容、设计费、付款方式以及其他约定:

1、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设计收费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设计费用总计金额为: _ ___元(大写)。

2、平面布置图和预算经双方确认后,甲方需将设计费的70%预付给乙方,乙方开始做详细的设计方案图纸;

3、设计过程中,甲方不能带走施工图纸(平面布置图除外)。待设计方案基本完成,效果图先出小图,经甲方认可并将剩余30%设计费费支付给乙方,乙方方能出大图及打印图纸。

4、设计内容包括:详细设计说明1份、全套施工图若干张、效果图1-2张。其中施工图包括:原房型图、墙体图、平面布置图、地面图、天花图、水电布置图、现场制作的家具立面图(根据实际情况出或者不出) 、电视背景墙立面图 、其它现场需施工墙面的立面图等。

5、在甲乙双方确定方案后,进行施工图设计阶段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变更原设计方案的(如整体风格的变动、整体方案的推翻等,不包括个别房间布置和摆设的局部修改), 甲方须一次性付给乙方30%设计返工费,再进行第二次方案设计;

5、如甲方需要多增加效果图,则另外收取元/张的效果图制作费;

6、若乙方已为甲方定下设计方案,出齐施工图纸,并作好预算报价单,因甲方原因中止本协议,使施工不能开工,则甲方所交定金转作为设计费补偿,定金不予退回。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方案设计师: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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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3篇

篇5:装饰装修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装修装饰。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概况: _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装修装饰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人民币:元)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 工 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 理 费__________元;

7、税金__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装修装饰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 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应支付因此增加的费用,如因此导致工程量重大增加的,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但乙方应当及时提出专业的合理意见,如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有明显的质量问题,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___%的赔偿责任;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6、施工中,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重做,检查和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提出修改建议,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装修装饰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修装饰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供装修装饰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价款的____%作为预付款;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支付工程价款的____%作为进度款。甲方工

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乙方向甲方交付全部工程后,双方进行决算,决算完成后甲方支付双方决算工程总价款的_____%。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甲方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为一年,自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付款要求

3、付款时间

4、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立即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装修装饰工程质量保修卡》。双方决算后,甲方除质保金外,付清其他工程价款,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开具合法的统一发票。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装修装饰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经甲方同意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完工验收合格后单独结清。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三日内,乙方应书面通知并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移交全部工程,双方办理工程结算手续。

2、乙方书面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1.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1.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事先取得相邻方及物业管理部门的同意。

2、乙方

2.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须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2、指派(姓名)_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2.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2.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 个月。

2.6、乙方负责乙方工人的文明安全施工,如乙方工人发生事故造成任何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2.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2、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在逾期___日后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 %支付给乙方。

4、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程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5、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但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有明显的质量问题,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___%的赔偿责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因此发生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甲方签证,工期顺延,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7、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乙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 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选择一下第 种方式解决:

10.2.1 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2.2 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日期:电话:开户银行:帐号:份,乙方 份。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日期: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篇6:装饰装修合同

装修人: (以下简称甲方)

装饰装修企业: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装饰施工项目

1、装饰工程地点: 。

2、房屋结构: 。

3、装饰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附表1-1、1-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一)、(二);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并双方各一份,并双方确认]。

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料(详见附表第5:装修企业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 乙方包、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装修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 乙方包工、甲方包料,即清包工(详见附表4:装修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篇7:装修装饰合同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 , 层 号商铺经营者

甲方就乙方对 商铺进行装修改造活动,根据《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凤翔商厦经营管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装修商铺

本合同装修场地位于怀柔区商业街2号楼凤翔商厦内之 层

号商铺。

第二条 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装修押金

乙方进入场地装修前,需向商厦管理处缴纳装修抵押金XX元,装修完成后,经商厦管理处确认无损坏、破坏商铺环境、设施设备等条件后,一个月后无息退还装修抵押金予乙方。

第四条 装修条例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商铺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2、乙方所提出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要明确装饰部位、范围以及内容等详尽信息。

3、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厦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5、乙方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必须在甲方规定期间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日应交纳违约金(日租的两倍) 元,租期不顺延。

6、乙方需要改造商铺(包括在场地内设置固定装置),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未经书面同意改造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商厦所造成的损失。

7、乙方如需对商铺的电力系统进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设施等,须报经商厦管理处审核,并经书面回复后严格按照《北京市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北京地区电气安装标准》进行施工。如擅自施工将对乙方处以1000元罚款,乙方擅自更改的,要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8、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垃圾、废料等必须及时清扫干净,不得影响商厦内的整体环境美观,否则,将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10、乙方不得在商铺内的墙壁、地面钻孔,不得在墙壁上直接安装饰物或金属挂件,如有违反,将处以200—500元罚款。

11.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第五条 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范文二

xxx装饰行业协会

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营业执照号:

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

xxx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设计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工程设计人:

第一条 工程设计项目概况

1、甲方委托设计工程项目地点: 区(县) 路

小区 号 幢 室。

2、工程设计期限: 天,自交纳定金次日起计算。

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设计项目选择(选项打√,不选项打“×”):

1、装饰设计:室内六面体及水、强电、弱电( )

3、环境艺术设计:绿化、庭院、雕塑( )

4、其它设计:

第三条 设计收费

1、设计费总价:(大写) 元,¥ 。

其中:(1)装饰设计费(含水、强电、弱电):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小计 元。

(2)软装饰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小计 元。

(3)环境艺术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小计 元。

(4)其它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小计 元。

2、设计定金(大写) 元。(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 设计文件标准与深度:

1、甲、乙双方约定,设计文件标准为南京市装饰装修行业标准njbz·a-05-1《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制图统一标准》和njbz·a-05-2《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甲、乙双方约定,初步设计方案应包含以下图纸:(选项打√)

(1)室内平面布置图( )

(2)地平布置图(如能在室内平面布置图上标明各房间地面材料,可省略)( )

(3)室内顶棚布置图( )

(4)主要空间的透视图(甲方无要求的可以不提供,如提供,费用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

(5)主要立面图:(指具有装饰效果的背景墙,含有固定家具的墙立面等)( )

(6)其他图纸:

3、甲、乙双方约定,全套设计文件除初步设计方案所包含的设计图纸外,还应包含以下图纸和材料:

(1)设计图纸目录

(2)设计及施工说明

(3)原始房型勘察图

(4)改建设计平面图

(5)剖立面展开图

(6)部分节点详图

(7)各类电器插座位置分布图

(8)电源控制线路示意图

(9)弱电控制线路示意图

(10)冷、热水管安装示意图

(11)装饰装修材料表

(12)其他材料:

第五条 设计程序及设计支付方式

1、第一阶段:

乙方收到设计定金后应于 日内上门为该项目勘量,

勘量结束后,甲方应于 日内支付乙方第二阶段设计费(占设计费总价的 %,计人民币(大写) 元)。已收定金抵作第二阶段设计费。

2、第二阶段:

乙方收到第二阶段设计费后,应在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和扩初设计方案,并通知甲方。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于 日内与乙方沟通。双方对第二阶段设计文件取得一致意见,并签字确认后,甲方应于 日内支付乙方第三阶段设计费(占设计费总价的. %,计人民币(大写) 元)乙方应在收到第三阶段设计费后 日内完成第三阶段全套图纸,并通知甲方。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于 日内与乙方沟通。双方对全套设计文件取得一致意见,并签字确认后,甲方应于 日内付清设计费余额,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共计 套设计图纸。

4、第四阶段:

乙方在工程开工时应到现场进行图纸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到现场指导施工不少于 次,以达到设计效果。

第六条 设计方案修改: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文件的,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所变更的项目进行重新设计的,需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支付相应费用。

2、修改后的设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图纸

(2)项目造价

(3)主要材料明细单

(4)其他材料:

3、修改后的设计文件需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七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与乙方及时沟通,并对设计方案进行确认。

2、甲方对设计方案确认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支付所约定的费用。

3、乙方进行图纸交底时,甲方应参与。同时安排该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参加,做好交底记录,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八条 乙方责任:

1、乙方设计方案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完成售后服务。

3、乙方负责依据经甲方确认的设计文件对施工方的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设计效果进行监督,并在工程竣工后 日内,向甲方交付以下工程隐蔽项目的竣工图纸:

①电源控制线路竣工图;

②弱电控制线路竣工图;

③冷、热水管安装竣工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提出终止合同,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收设计费不予以退还。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双倍返回甲方已付的定金和设计费。

2、甲方对设计文件延期确认的,乙方设计期限顺延,甲方超过 天不确认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追偿已发生的设计费用。

3甲方逾期支付设计费用的,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按设计费总金额百分之 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 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向甲方追偿已发生的设计费用。

4、乙方延误设计文件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总金额百分之 的设计费。

5、由于乙方设计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及时开工或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的赔偿金。

6、乙方未按合同的规定时间向甲方交付隐蔽项目的竣工图纸,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赔偿金。

第十条 其他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甲方变更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应向乙方支

付每天 元的赶工费。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双方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时,可申请南京市装饰行业协会协助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按下列第 方式解决:

①提交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书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篇8:装修装饰合同

装修人: (以下简称甲方)

装饰装修企业: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装饰施工项目

1、装饰工程地点: 。

2、房屋结构: 。

3、装饰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附表1-1、1-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一)、(二);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并双方各一份,并双方确认]。

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料(详见附表第5:装修企业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 乙方包、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装修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 乙方包工、甲方包料,即清包工(详见附表4:装修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二、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出现以下情形经发包方人确认,工程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其他情况。

如因项目变更经双方协商,工程相应调整。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大写): (小写) 元,

其中含:设计费 元,管理费 元,税金 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2、付款方式: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三日,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40%,计 元,其余价款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分期支付;

(1)木工进场前,支付总价款40%,计 元;

(2)油漆工进场前,支付总价款17%,计 元;

(3)余款3% 元,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包清工工程,开工前工程款一次付清。

凡因工程量变化、设计方案等原因调整工程造价的,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工程决算结清。

双方款项往来,均就出具发票或正式收据。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4: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否则由此引发发产品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供应到现场,经乙方验收签字,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见附表5: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报价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相符,并应向业主提交检测报告,其中包括环保检测资料。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是经甲方指定的,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五、工程变更

1、 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设计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并签订变更单,明确变更的价款、工期后方能进行调整,由此引起增减费用、工程变动,应在油漆工程进场前按付款比例付款。(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2、 凡甲方私自与乙方施工人员商定变更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六、施工安全

1、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 乙方在施工期内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确保施工安全。

3、 由于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图纸、工艺质量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其责任就由图纸提供方负责并承担引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 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七、工程质量、验收及结算

1、 工程质量按1月10日发布的《江苏省DB32/381—住宅装饰质量标准》执行,并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 甲、乙双方应按以下几个阶段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1)杂工拆旧;(2)水电敷设;(3)瓦工砌帖;(4)木工制作;(5)漆工刷涂;(6)打扫卫生。

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详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行确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实际竣工时间为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因延期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4、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单和工程决算表及有关资料(详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附表8—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决算表)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甲方应在工程决算批准后的3日内结清余款。

5、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如甲方擅自使用由此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6、 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如甲方提出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时,甲方应当在检测前15日保持每日通风4小时的情况下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属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应由甲方或乙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八、工程保修

在正常作用条件下,工程保修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九、其它一般规定

对甲方的规定:

1、 甲方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房产管理部门申报登记,并告知邻里,负责处理邻里关系。

2、 甲方形式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取保护措施。

3、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施工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未经有权部门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5、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后,甲方仍坚持使用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和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甲方承担,工程相应顺延。

6、 负责提请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7、 甲方要求按合同约定的工程提前竣工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支付相应费用。

8、 甲方指派 为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变更、验收、结算等手续。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和乙方施工提出意见、要求均应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联系。

篇9:装饰装修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鉴于装饰装修工程的实际情况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自觉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汇金广场改造 工程地点:浒关镇兴贤路 工程内容:扶手电梯上、下口及电梯井道开挖、基础浇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遇不可抗因素影响,工期须延。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图纸要求、达标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伍万元整 (人民币)¥: 50000 元

六、付款方式:

1、工程完成后天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七、验收交付

1、按照图纸施工要求完成后验收,验收合格后即交付。

八、附则

1、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价款付清后即失效。

3、附件: (1)施工图纸 (2)工程报价清单 (3)其他 发包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承包人:(公章)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篇10:装修装饰合同

对乙方的规定:

1、 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

2、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管理。

3、 乙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与甲方联系协调,代表乙方办理变更、验收、结算等手续。

十、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通知乙方。

十一、其它约定

十二、违约责任

甲、 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它原因等,除工程日期得予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误工的实际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应按工程总造价的0.5‰赔偿乙方损失。

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0.5‰支付违约金。

乙方擅自转包工程,甲方有权要求停工,乙方应承担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乙方因自身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0.5‰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按工程预算总造价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三、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甲、 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或请扬州市装饰行业协会、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同意提交扬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如不同意提交仲裁的,则在以下空格中注明,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十四、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分,附件 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系规范文本,不得翻印或复印。

甲方:乙方:年月日:

装修装饰合同范文三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承包范围:

二、合同价款: 元(大写: )。

三、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期延长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长的,工期不顺延。

四、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施工使用。协调乙方施工人员的住宿事宜。

2、负责对乙方完成施工任务的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委派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处理的各项事宜,其签订的文件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2、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3、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住户(单位)的关系,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工作。

4、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水、电等条件和设施,费用由乙方负责。

5、工程竣工但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6、若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国家安全等有关规定而受到一切处罚,均有乙方承担。

7、施工工人及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关资格或上岗证,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等责任均由乙方完全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8、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管理。

六、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施工人员、设备进场后,拨付中标价的20%作为预付款,在施工过程中按工程施工进度分期拨付工程进度款至中标价的75%停止拨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中标价的95%,剩余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质期满一年后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条款。若需变更合同内容的,应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2、因施工质量不合格,乙方不予整改、未在约定期限内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而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施工场地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他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窝工的,甲方应承担相应停工、窝工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未按期支付或未按期完全支付合同约定款项,其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八、工程变更:

在施工中如需更改或增减工程项目,双方需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填写工程变更协议,增减项目据实结算。

九、工程保修:

工程成品负责保修一年,质保金为合同价款的5%。保修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期内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五日内组织维修,保修期满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质保金。

十、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1:装修装饰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 施工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责任,相互约束,共同遵守。

一、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工程总造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3、工 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 竣工工期 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 、乙方提供的材料:本工程选用的材料,必须达到有关标准。由承包人负责供应的材料均具备国家认可的有效产品合格证,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

2、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 乙方 提供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设计图纸必须经甲方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若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乙方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一周内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单》。

6、工程质保:本工程质保期为壹年,在质保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或用材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报修通知后12小时内派出维修人员进行修复,修复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人为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安全,防止相邻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工程款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施工人员进场后即支付40%工程备料款,工程施工至贰拾天即支付30%工程款,余下的在4月30日前付清。

六、其它事项

1、本工程承包形式采用乙方双包形式,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工程施工的范围由甲乙双方认可的图纸范围。

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中途停工或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合同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误期罚款限额 。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 ( 包括罚款 ) 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 (包括罚款 ) ,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内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非经双方同意,单方终止合同视同违约,并违约方应按合同价款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 签章 ) :委托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乙 方 ( 签章 ) :委托代表人签字:年 月日

篇12:装修装饰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家装

2、地点:公安县委院内

2、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工程概况:建筑面积 100平方米。

二、 工程装修内容

整体装修工程(水、电、瓦工、木工、油漆、)

三、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工程造价为:¥58000元。

四、 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8月 6 日

工程竣工日期:月 6日

五、 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先期预付款。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80%,用于付工人的部分工资和购买本次维修所需的材料。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10%。

4、乙方剩余工程款5%作为质保金 一年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 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 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 (盖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篇13:装修装饰合同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装饰施工地址: 。

2、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装饰施工图》。

3、承包方式: 部分承包 。

4、 总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 (此价格不含税金)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5、工期:

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工程主材料报价单》。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有权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质量验收,由甲、乙双方协商按图纸及甲、乙双方确定的项目进行验收。

第四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承重墙。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工程款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当日 付款30%金额 元

木工进场前付款30%金额 元

油漆工进场前付款30%金额 元

其余10% 元竣工验收后一年内付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甲、乙双方引起的责任,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附则

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 本合同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 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篇14:装饰装修合同

二、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出现以下情形经发包方人确认,工程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其他情况。

如因项目变更经双方协商,工程相应调整。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大写): (小写) 元,

其中含:设计费 元,管理费 元,税金 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2、付款方式: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三日,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40%,计 元,其余价款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分期支付;

(1)木工进场前,支付总价款40%,计 元;

(2)油漆工进场前,支付总价款17%,计 元;

(3)余款3% 元,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包清工工程,开工前工程款一次付清。

凡因工程量变化、设计方案等原因调整工程造价的,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工程决算结清。

双方款项往来,均就出具发票或正式收据。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4: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否则由此引发发产品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供应到现场,经乙方验收签字,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见附表5: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报价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相符,并应向业主提交检测报告,其中包括环保检测资料。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是经甲方指定的,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五、工程变更

1、 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设计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并签订变更单,明确变更的价款、工期后方能进行调整,由此引起增减费用、工程变动,应在油漆工程进场前按付款比例付款。(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2、 凡甲方私自与乙方施工人员商定变更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六、施工安全

1、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 乙方在施工期内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确保施工安全。

3、 由于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图纸、工艺质量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其责任就由图纸提供方负责并承担引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 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七、工程质量、验收及结算

1、 工程质量按1月10日发布的《江苏省DB32/381—住宅装饰质量标准》执行,并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 甲、乙双方应按以下几个阶段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1)杂工拆旧;(2)水电敷设;(3)瓦工砌帖;(4)木工制作;(5)漆工刷涂;(6)打扫卫生。

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详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行确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实际竣工时间为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因延期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4、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单和工程决算表及有关资料(详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附表8—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决算表)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甲方应在工程决算批准后的3日内结清余款。

5、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如甲方擅自使用由此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6、 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如甲方提出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时,甲方应当在检测前15日保持每日通风4小时的情况下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属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应由甲方或乙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八、工程保修

在正常作用条件下,工程保修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九、其它一般规定

对甲方的规定:

1、 甲方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房产管理部门申报登记,并告知邻里,负责处理邻里关系。

2、 甲方形式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取保护措施。

3、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施工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未经有权部门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5、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后,甲方仍坚持使用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和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甲方承担,工程相应顺延。

6、 负责提请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7、 甲方要求按合同约定的工程提前竣工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支付相应费用。

8、 甲方指派 为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变更、验收、结算等手续。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和乙方施工提出意见、要求均应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联系。

对乙方的规定:

1、 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

2、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管理。

3、 乙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与甲方联系协调,代表乙方办理变更、验收、结算等手续。

十、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通知乙方。

十一、其它约定

十二、违约责任

甲、 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它原因等,除工程日期得予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误工的实际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应按工程总造价的0.5‰赔偿乙方损失。

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0.5‰支付违约金。

乙方擅自转包工程,甲方有权要求停工,乙方应承担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乙方因自身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0.5‰支付违约金。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按工程预算总造价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三、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甲、 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或请扬州市装饰行业协会、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同意提交扬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如不同意提交仲裁的,则在以下空格中注明,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十四、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分,附件 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系规范文本,不得翻印或复印。

甲方:乙方:年月日:

篇15:装饰装修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住房结构: ,施工面积平方米。

1.2 工程造价:总价款: 元,大写( 整)(详见附表: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3 本着双方诚信、公开原则,同时为避免欺骗、隐瞒性行为发生,乙方郑重承诺,乙方提供的标的物的价格为同期同质最低价格,否则乙方自愿补偿双方合作总额价格差异的两倍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1.4 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___月__日,竣工日期 年__月__日。

1.5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件: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 施工单位资格

2.1 乙方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2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第三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四条 施工图纸

4.1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 年___月___日,图纸一式 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 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 份交甲方,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包含在工程价款内)。

4.2 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相应国家标准。

4.3 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4.4 施工图纸经双方盖章有效。

第五条 保密

5.1 甲、乙双方同意对履行协议中的一切相关资料仅限于甲、乙双方为履行本协议所使用,双方及其雇员应对其所知悉的双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并承诺无论本协议因任何原因而解除,本保密义务继续有效。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6.1 开工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6.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6.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6.5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6.6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及施工期间水电费,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6.7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6.8 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堆放。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7.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7.2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

7.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7.4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7.5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7.6 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7 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房屋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7.8 在居民居住的地域,十二时三十分至十四时三十分、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乙方不得从事产生噪声的房屋装饰装修活动。

第八条 工程变更

8.1 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九条 工程承包方式

9.1 双方商定采取下列 方式承包工程: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十条 材料的提供

10.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10.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10.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

10.4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10.5 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 工期延误

11.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1.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1.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1.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二条 质量标准

12.1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2.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同意向房屋所在地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三条 工程验收

13.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四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材料验收;

(2)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3)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4)竣工验收。

13.2 工程质量验收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进行质量检查及验收为依据;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费用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乙方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6)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 保修

14.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14.2 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五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5.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 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 %的工程款;

(2)完成 %的工程量之日后的 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 %的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后 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 %的工程款;

(4)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 %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 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15.2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6.1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或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 %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6.2 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

16.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 ‰的违约金。

16.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6.5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协调一致可终止本合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可避免的情况。发生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附则

17.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7.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盖章有效。

17.3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的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提交房屋所在地法院裁决。

17.4 本合同除要求手写项外,手工涂改,增减条款均视为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篇16:装饰装修合同

合同编号: 20xx-3-15

诚之龙装饰装修合同

甲方(委托单位):乙方(承包单位): 武汉市诚之龙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月

装饰工程合同书

甲方(委托人):地址: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人):地址:联系电话: 行业准入证号码: 工程设计师: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施工名称:。

1.2 施工地点:。

1.3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4 工程户型:。

1.5 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6%收取管理费,计入工程款。

1.6 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

1.7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8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见附件1:附件1.《诚之龙装饰装修预算单》)。

第二条 工程质量标准

2.1 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 50096-《住宅设计规范》、GB 50327-20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 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2.3 其它约定标准: _____。

第三条 甲方责任

3.1 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用保护措施,若因甲方不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安放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2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3.3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及应当由甲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3.4 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5 甲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6)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强制性规定的违法或违章行为。

3.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3.6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办理验收结算。

3.7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甲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3.8 协调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四条 乙方责任

4.1 参加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4.2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4.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和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

4.4配合甲方委托人或委托的工程监理开展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4.5 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

(2)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的施工时间,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

(7)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4.6 乙方须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委托的监理人员对下列关键工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A、材料进场 B、水路、电路改造及打压试验 C、防水工程及蔽水实验D、木工收口、E、吊顶基层。以上分项工程未经监理验收,施工单位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工料损失及质量问题的由施工方承担责任。

4.7 向甲方提供项目完善、清楚规范的报价文本,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专业的报价师或报价系统提供标准报价。

4.8施工中未移交甲方之前,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设施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4.9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4.10 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第五条 工程变更

5.1工程进行中,业主有权对原设计进行改动或对施工项目进行变更。在未接到业主书面申请时施工单位无权变动任何设计及材料品质。设计应包括平面图、天花图、节点图、制作尺寸详图,凡无以上经甲方确认的图纸而现场私自制作的项目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见附件4.《诚之龙装饰装修合同工程变更单》)。

5.2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还需增加工程项目,在增加制作之前,乙方参照原预算单价制作预算造价单并协同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签字确认。

5.3增加项目所需的费用,计算在工程造价预算之内并参照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5.4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需减少工程项目,双方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费用。

第六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甲乙双方须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单》是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6.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甲方承担。

6.2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6.3 因设计变更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工期,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以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但乙方须对导致停工的事件作书面记录并书面告知甲方,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该责任。

第七条 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约定

7.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相应国家、行业施工及验收标准进行评定验收。

7.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篇17:装饰装修合同

)员伤害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36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预付款收据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20xx年4月2日

篇18:装饰装修合同

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安徽省寿县古城建筑装璜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寿县康宝药房装修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改造装修

二、工程装修内容

吊顶、墙面装饰、门头灯箱、地面粘贴、卫生间改造、仓储用房等工程。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 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 一年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 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

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 (盖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篇19:装饰装修合同

家庭装修合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项目:__________,计_______平方米,施工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7.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款(金额大写) 元,(金额小写) 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保质保量,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材料经甲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合同价款的20%。剩余6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乙方

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如因施工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导致施工人

篇20: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修设计合同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修设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深圳__________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装饰设计,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设计工作概况

1.1设计工作流程

1.2设计收费标准及工作范围表

第二条设计内容本设计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方案设计

2.1.1根据甲方提供的主要委托思想,乙方进行方案设计,并提供设计方案,此部分设计内容包括:

①效果图______张

②平面结构图______张

③天花平面图______张

④平面布置图______张

⑤地面材质图______张

⑥主要材料的确认

2.1.2乙方提供的方案图纸必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阶段工作;

2.1.3若乙方提供的方案,改变了建筑原有的结构、设备,则需经甲方和相关部门的签字认可;

2.1.4若甲方要求改变建筑原有的结构、设备,则需经乙方和相关部门的签字认可;

2.1.5设计周期:______天。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阶段:施工图绘制

2.2.1在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后,乙方进行施工图绘制,并向甲方提供全套图纸

2.2.2按甲方要求修改方案及施工图所需时间不计入设计周期;

2.2.3施工图绘制周期,签订施工合同后______天。

第三条设计费支付方式:

3.1乙方按套内面积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______元收取设计费,总设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元。

3.2付款方式:

3.2.1双方签订本合同即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总设计费的60%作为订金,即:____________元;

3.2.2签定施工合同时即结清设计费尾款。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4.1甲方:

4.1.1确定一名甲方代表,在整个设计、施工过程中作为对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及材料给予确认;

4.1.2若甲方在已签字确定设计方案的情况下,需另外重新出方案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费用。若甲方对方案不满意,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做,若多次重做仍不满意,甲方有权终止设计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订金的一半,但不得带走任何形式的图文资料纸;

4.1.3配合施工图交底;

4.1.4配合材料的确定;

4.1.5参与竣工验收。

4.2乙方:

4.2.1根据甲方提供的主要委托思想进行方案设计;

4.2.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设计所需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资料;

4.2.3根据甲方签认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绘制;

4.2.4现场指导施工及疑难问题的解决;

4.2.5参与施工交底;

4.2.6根据甲方需要可提供1个工作日内的配饰物品的选择指导。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5.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拖延一日,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3乙方未按时提交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的,每拖延一日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4合同生效后,若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将支付给对方总设计费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订金不予返还。

5.5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人员错误造成工程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该免收的部分设计费作为补偿费用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6由于乙方设计的原因,遭成工程不能及时开工或者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设计费千分之三的赔偿金。

第七条附则

7.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7.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7.4双方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签约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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