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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保险合同书

时间:2022-11-21 08:54:16 合同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这次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家庭财产保险合同书,本文共10篇,供大家阅读参考,也相信能帮助到您。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书

篇1:家庭财产保险合同书

第十条 其他事项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项解决:(1)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标的

凡是存放在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即参加本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

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产品、副业产品;

五、非机动交通工具;

六、口粮;

七、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本条一至六款所列财产;

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 不保财产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古玩、古币、古书、古画、字画、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家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烟、酒、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

三、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标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非法占用的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条 保险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龙卷风、洪水、雹灾、雪灾、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四、季节性、区域性暴雨积水倒灌;

五、管道爆裂;

六、存放在保险地点室内,本保险单上载明的财产(各种表、笔、眼镜、打火机、无线通讯工具、手提电脑、电脑笔记本、随身听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来人员的撬门、砸窗、掘墙,有明显被盗窃痕迹的损失;

七、在发生上述保险灾害事故时,为了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施救,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条 责任免除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

二、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电机、电器(包括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本身损毁;

四、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勾结纵容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

五、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 保险金额、保险价值和保险费率

一、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且按照保险单上规定的保险标的项目分别列明;

二、家庭财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的实际价值。

三、____年期保险,储金为____ 元/千元保险金额;____年期保险,储金为____ 元/千元保险金额;____年期保险,储金为____ 元/千元保险金额。

第六条 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为____年、____年、____年三种,从签单次日零时起至保险到期日24时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七条 赔偿处理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损失当天出险地的市场平均价格及损失财产的购置年限计算赔偿金额,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若本保险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

二、本条款第三条第七款规定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应与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分别计算,各以保险金额为限。

三、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在赔款中扣除。

四、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保险标的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出险通知书、救护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单据和有关部门(如在单位、街道、乡镇及公安、气象部门等)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欺诈行为。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

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对手续齐全,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五、由第三者责任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六、保险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其保险金额相应减少,由保险人出具批单加以注明;在保险期限内累计赔偿达到保险金额时,该保险单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保险当事人均可依法终止合同。

七、如果本保险单所承保的财产存在重复保险时,本保险人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原则负赔偿责任。

八、赔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险标的,应当归保险人所有,被保险人如果愿意收回该项被追回的财产,其已经领取的赔款必须退还给保险人。保险人对被追回财产的损毁部分,可以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如果被保险人从其知道保险标的遭受损失的当天起满2年不向保险人申请索赔,不提供本条款第八条第四款所规定的单证,或者从保险人书面通知之日起满2年不领取赔款的,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八条 被保险人义务

一、被保险人应按照保险人规定的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险储金标准,在保险合同生效前一次交清保险储金。保险期满,保险人应将全部保险储金退还给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如在保险期限内要求退还保险储金,保险人按照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险规定的费率计收当年保险费,保险费从退还的保险储金中扣除。

二、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三、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限内,如有被保险人变更保险标的地址、保险标的权利转让等情况,被保险人应当事前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四、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险人及向当地公安或有关部门报告。

五、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本条一至四款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终止保险合同。

第九条 其他事项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篇2:家庭财产保险计划书

家庭财产保险计划书

制定家财险计划书方法一:选最适合的家财险  目前,在市场上家财险有以下三类:保障型、投资型、组合型。三种不同的家财险种侧重的功能各有不同。

“买任何保险的第一步其实不是说选哪种保险好,而是要选最适合你的险种。”资深保险理财师阎涛介绍,“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保障型家财险是主要选择,一年消费百十来元,一般的保障都有了。”

据了解,保障型家庭财产保险,最大特点是保费低廉,保险期满后,所缴纳的保险费不退还。这种险种一般都会按照保额或保费高低,提供多档次的定额保险方案供客户选择,保障范围几乎涵盖了家庭财产可能发生的各种财产损失。

投资型家财险则兼顾投资和保障双重功能,保险期满时,无论在保险期内是否发生赔付,保险公司会在期末按约定利率返还本息;组合型的家财险就是既能保财产又保人身的组合家财险。

总之,每个家庭的财产都有自己的特点,每个家庭也都有自己的财务计划,因此需要根据家庭自身财产的特点、投资偏好,结合房屋周围的环境和保险支出,用最合理的投入获得家庭财产最大的安全保障。

制定家财险方案方法二:正确估值投保  要买家财险的话,一定要正确地估算家庭财产的保险价值,超额投保和投保不足额都不划算。”平安财险北京分公司工作人员介绍。

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说投保家财险时一台家电投保金额6000元,而当时市场上同一型号的新的家电价格为3000元,后因保险事故使这台家电发生全损失时,那么保险公司会只负责赔偿3000元,而不会赔偿6000元。

同样的`,如果你投保的房屋实际价值为200万元,但投保人只投保了100万元。如果发生事故,造成了50万元的损失,许多投保人认为应该赔偿50万元。但实际上保险公司赔偿仅仅是50万元乘以二分之一。因为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没有按足额投保,只将财产总价值的二分之一投了保,所以也只能按照二分之一这个相应的比例赔偿。

制定家庭财产保险规划方法三:多投不多得  和寿险不同的是,家财险重复投保并不会带来额外的赔付。

单位为王先生在A公司投保了一份保额为5万元的家财险产品(附加盗抢责任),王先生觉得5万元保额较少,半个月后又在B公司投保了10万元的家财险附加盗抢险,两份保单的保险期限均为一年。三个月后很不幸家中被盗,丢失财物、现金首饰等合人民币9000元。王先生分别向两家保险公司报案,但结果王先生并不会获得每家保险公司各赔9000元,总共获赔1.8万元,而是按照保额比例,由A公司赔偿金额为9000元的1/3,即3000元;B公司赔偿金额为9000元的2/3,即6000元。

“投保人一定要注意,保险公司不会重复赔付,需按照投保人在两家保险公司的投保比例进行理赔。同一保险标的向两家保险公司投保家财险,属于重复投保。”资深保险理财师阎涛介绍。

篇3: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范本

四、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第七条 保险金额根据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并在保险单上分项列明。

第八条 保险费按保险金额的3‰,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缴清。

五、赔偿处理

第九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和其他必要的单证。

第十条 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本公司按照出险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险单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

第十一条 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本公司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金额相应减少。减少金额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批注。

第十二条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由第三者赔偿的,被保险人可以向本公司或第三者索赔。被保险人如向本公司索赔,应自收到赔款之日起,向本公司转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赔的权利。在本公司行使代位索赔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并向本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及有关情况。

第十三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如另有其他保险对同一保险财产承保同一责任,不论该保险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投保,本公司仅按比例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六、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 投保时,投保人应向本公司如实告知保险财产的存放地点、状况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应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保险事故的发生,对本公司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合理建议,应认真付诸实施。

第十七条 保险事故发出时,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并立即通知本公司。

第十八条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规定的各项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者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

七、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随时书面申请解除合同,本公司亦可提前15天发出通知解除保险合同。对保险合同生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本公司按短期费率计收,后者按日计收。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篇4:家庭财产保险理赔案例分析

案例简介

1994年5月30日王某向保险公司投家庭保险,保险金额为16000元,其中楼房二间,保险金额为6000元,保险费为12元;房屋以外财产保险金额为10000元,保险费为20元,保险期限自1994年5月30日零时至1995年5月30日24时止。由本村协保员张某填写家庭财产保险集体投保分户清单,该清单上王某投保财产的详细地址来填。协保员张某收取了王某交纳的保险费32元并出具保险公司家庭财产保险费收据。王某于1994年2月租用本村祠堂用来堆放家具、杉木、三轮残疾人用车以及用来杀猪卖肉。1994年10月23日因祠堂内电线老化漏电引起火灾,致使王某堆放在祠堂内的家具、杉木、农副产品和三轮残疾人用车、新鲜猪肉等不保财产均被烧毁,共计损失19800元。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派员到现场对起火原因、施救经过、损失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王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遭到拒绝,遂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王某以参加村集体投保的形式向保险公司投保家庭财产,保险公司收取了保险费,应认定成立。王某未向保险公司申明投保的财产中有部分存放于祠堂内,保险公司亦未审核保险标的及坐落地点即按协保员填具的财产分户清单作出承保表示,双方对本案纠纷产生均有过错。最后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结案,由保险公司赔偿给王某人民币4000元。

案情分析

一是原告王某存放于祠堂内的财产是否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财产范围。《经济合同法》第25条规定:“保险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保险标的、坐落地点(或运输工具及航程)、保险金额、保险责任、除外责任、赔偿办法、保险费缴付办法以及保险起讫期限等条款。”本案投保人王某在签订保险合同前就租用祠堂搞经营并存放财物,其投保的财产是楼房二间、房屋类以外财产,但其并未向协保员明确告知房屋类以外财产的范围及坐落地点,所以其对本案合同的不完备即保险标的地址不详负有过错责任。而协保员作为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将办理保险的有关事项告知投保方,但其并未查实投保人财产分存几处即填写了分户清单,该清单上并未载明房屋类以外财产具体坐落何处,因而可认为,保险公司对该财产的坐落地及危险程度情况采取放任态度,其对本案合同的不完善亦负有过错责任。

二是协保员的行为性质如何认定。本案的协保员向每个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填写财产分户清单,并开具保险费收据,保险公司根据协保员填写的分户清单核收保险费,签发保险单,该保险单载明:以所附分户清单为准,并另开保险费收据。可见,协保员的行为只能认定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第63条第1、2款和第124条第1款之规定,协保员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保险公司承担。

篇5:家庭财产保险理赔案例分析

江西省某县一乡村,牟xx有一个患精神病的弟弟,牟xx对弟十分担心,便将住房和家庭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额3000元,保期一年。牟xx投保时并未将心中的秘密告诉保险公司。在保险期内,其弟在家取暖时引起火灾焚烧了房屋,使一些家庭财产也遭火灾。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派人及时到现场勘查,了解到牟xx的弟弟患精神病和火灾的原因,火灾的损失余元。

篇6:家庭财产保险理赔案例分析

某市居民李某将其家庭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保险期限自3月8日起至次年3月7日24时止,保险金额为83000元。次年春节期间,李某为其刚刚8岁的儿子买了200元左右的各式烟花爆竹。2月16日上午,李某与其妻到朋友家去做客,将儿子留在家中。李某与其妻走后,其子感到清静无聊,将李某藏的烟花翻出,在屋里玩,将一只爆竹点着,花炮在屋里乱窜喷火,其余烟花爆竹也被相继点燃,导致大火燃起。

所幸李某之子逃出门外,只有皮肉之伤,但当大火被扑灭后李某清点家财时,发现衣服、被褥、家用电器、家具等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经保险公司核定,损失为38450元。对这起火灾,保险公司认为,根据家财险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及其家庭人员的故意行为,属于本保险的除外责任,火灾是李某之子故意行为所致,因此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而被保险人李某则认为,其子并非故意纵火,而只是玩耍不慎导致室内财物被烧,不应视为被保险人家庭人员的故意行为。

篇7:投保家庭财产保险的注意事项

目前各家财产保险公司推出了各种各样的家财险品种,并且都在基本的家庭财产保险基础上开发了新的综合保险品种,保障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其中涵盖了房屋、房屋附属物(包括私人车库、天台等)、房屋装修及家具、服装、家用电器和文化娱乐用品。

在主险之外,各家保险公司的附加险也相当丰富,比如盗抢险、现金和金银珠宝盗抢险等,几乎包含了一个家庭可能发生的所有财产损失。那么,购买家财险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方法/步骤

1

根据实际需求购买保险

保险公司对出险标的物的赔付金额不可能超过其本身具备的实际价值,被保险人不能通过赔偿而额外获利。

2

不能重复投保

《保险法》第41条规定:对重复保险,各保险公司分别按比例分摊赔偿,赔偿总额不得超过其保险价值。因此,建议您若同一份财产,只向一家保险公司投保,用不着多交保险。

3

不要超额投保

《保险法》第40条第二款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投保人明智的做法是,对投保财产作出客观合理的估价,使保险金额尽可能接近所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

4

保险公司有代位求偿权利

代位求偿主要是指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情况下,保险人在先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后,保险人在赔偿金额范围内有权代替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要求赔偿。因此由于小偷入室或者其他人造成的家庭财产伤害,可以先向保险公司要求索赔,然后再由保险公司向第三者索赔。同样的也意味着不要想着用一些欺骗的手段骗取赔偿。

5

主要区分房屋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

房屋保险的保障范围是房屋的建筑结构,面临的主要风险是火灾、爆炸以及在保险范围内的自然灾害等;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障范围是室内财产,包括装修、家具、衣物、家用电器等,除房屋建筑结构面临的风险外,还存在很大的盗抢风险、水管爆裂后的自身家庭财产损失和赔偿责任等风险。所以在投保时不可以简单的认为选择其中一种保险就可以保全所有。

[投保家庭财产保险的注意事项]

篇8:家庭装修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工程建筑面积约2,装修项目以工程预算书所列项目为准。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工程。

5、工期:从日,共计天。

6、工程质量:以国家验收规范为准。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并就图纸改动向乙方现场交底。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指派为甲方工程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 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事宜。

3、如确实需拆除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第三条 乙方工作

1、参加由甲方或乙方设计部组织的施工图纸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交甲方审定。

2、指派 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管线设 备。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措施的费用。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由乙方通知甲方参加验收,甲方接通知后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将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双方斟订时间验收(不超过申请提交三日内),到期未提出异议,示为同意。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约定

1、工程价格以家装工程报价单之双方确认暂定价作为付款依据,即 ( 万元)。

2、工程完工后将以工程预算书所列项目及施工变更记录作为项目依据,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作为数量依据,以甲乙双方认可的材料价格作为计价依据编制工程决算书。

3、工程决算书之工程造价将作为尾款的付款依据。

5、本工程保修期为个月。

6、工程验收通过以后日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合同变更、解除及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损失补偿按总造价的0.5%/天计算,若单方面违约,由违约方支付20%的违约金予对方。

2、由于乙方因施工质量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该部分损失的赔偿, 赔偿金由双方另行协商。

3、在执行本合同时,如遇内容增加,双方将签定补充合同作为原合同附件。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 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 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第九条 其它约定

第十条 附则

1、工程竣工后,乙方将留下售后跟踪服务单以备甲方及时回执,乙方在竣工验收 后年内免费保修。

2、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在工程尾款支付完毕后自动终止。

4、附件

(1)施工图纸

(2)工程预算书

(3)设计变更

(4)其它

甲方: 乙方:四川省东辉美芝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公司地址:成都市白卉路7号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篇9:家庭保洁合同书

甲方:身份证号: 合同编号:

电话:手机:企业编号:

地址:成都市 区 路 号小区 栋 单元 楼 号 门铃号 乙方: 合同类型: 新签○ 续签○ 改签○ 经甲乙双方一致协商,现说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偿清洁保洁服务,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自愿选择 类服务。即 月做次全面型卫生和 次普通型卫生(数字需大写)。除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保洁范围不含:灯具、床上用品、服装鞋帽、窗帘、观赏类植物、地毯、工艺摆件、古董、字画、玩具、炊 具,衣柜和抽屉内部等。

二、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止,共计服务 次。

三、乙方实行24小时服务预约,未固定时间客户每次须至少提前五天向乙方电话预约服务时间,若遇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元旦、五一、国庆节等须提前十天预约,春节须提前十五天预约。

四、乙方工作人员自备基本清洁用品(通用毛巾、毛刷、通用清洁剂、玻刮器、铲刀等),凳子、梯子、水电由甲方提供(冬季服务时,为保证服务人员具备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甲方须提供热水保障作业)。

五、服务前甲方需检验乙方服务人员身份,并自行将贵重、易碎物品、金银珠宝、现金、有价票据等妥善保管。乙方人员每次服务后,甲方应认真清点所属物品,经确认无误后在服务执行单上签字,对甲方签字确认后发生的物品丢失或者损坏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甲方需将家庭设施中的安全隐患提前告知服务人员(如漆料未干、电器漏电、物品安装不牢等),避免由此引致不必要的纠纷。甲方不能强迫乙方服务人员做存 在安全隐患的工作。若甲方要求乙方服务人员违反公司规定的作业流程和服务要求,导致乙方服务人员发生人身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七、甲方若因特殊情况需取消约定好的服务时间,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客户服务中心,若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取消服务导致乙方服务人员到达甲方服务地的,则乙方有权将本次服务按照已服务计算。

八、甲方须在合同有效期内做完约定清洁次数,合同到期,乙方有权不再给予甲方顺延补做。若因特殊情况(住院、出差、出国、避暑等)需暂停服务甲方应提前通 知乙方,乙方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并在客户资料中录入且通知甲方后,方可生效并给予顺延。甲方再次做卫生时的首次服务,双方另行协商以“几合一”的方式进行结 算。即顺延一个月按二合一、顺延两个月按三合一,以此类推。

九、乙方人员若未按服务范围服务或者服务质量不合格,经查实,乙方将无条件给予甲方返工。

十、乙方人员进出小区所需手续费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乙方不向物管方支付除停车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十一、对甲方与乙方人员私自协定(本合同条款外)“的服务项目、内容、过程以及造成的后果,乙方概不负责。因私自协定为乙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此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收费明细表:

服务项目 每月单价 全年收费 备 注

合计

十三、其他事项:

十四、合同签订时,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全部服务费元,大写 仟 佰拾 元整。

十五、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单方面变更、解除。若由于甲方原因(装修、搬家等)需中途更改合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标准以实际服务次数先向甲方结算费用,新房首次清洁按新装修房或未入住情况,视面积大小加收50— 500元的原则再更改新合同,改签新合同必须为一年期限;若由于甲方原因需中途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标准以实际服务次数先向甲方结清费用,再扣除违约 金,结算方法为:

(1)实际服务次数不足合同次数一半,按合同总额20%收取违约金,余额悉数退还;

(2)实际服务次数超过合同一半,按合同总额10%收 取违约金,余额悉数退还。

十六、根据《成都市家政服务业行规行约》之规定,甲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视情拒绝继续为其服务。

1、不能提供约定作业条件的。

2、超出此协议约定有效期六个月以上的。

3、不按此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的。

4、非此协议约定内服务项目和严重影响乙方服务人员人身安全的。

5、辱骂、伤害乙方服务人员的。

6、与乙方服务人员恶意串通,损害乙方企业合法权益的。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相关附件:《关于合同到期服务次数未做完的处理方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十九、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产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二十、因乙方服务的特殊性,原则上每年除夕的前2天至来年正月十三前,乙方不提供服务。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服务,则甲方应在乙方正常收费的基础上另行支付一定的费用,即在原单次服务的基础上加收100%。

篇10:家庭保洁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方:身份证号:

电话:手 机:

企业编号:

地址: 楼号 乙方: 合同类型: 新签○ 续签○ 改签○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电话:

经甲乙双方一致协商,现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偿清洁保洁服务,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自愿选择 月做 次大扫除( 元/次)和 月次小扫除( 元/次)。除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保洁范围不含:灯具、床上用品、服装鞋帽、窗帘、观赏类植物、地毯、工艺摆件、古董、字画、玩具、炊 具,餐具,衣柜和抽屉内部等。

二、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 日 到 年月 日止,共计服务次。

三、乙方预约受理时间每天:8:00——18:00,

出工时间段:4月——7月 (7:40——19:00);11月——3月(8:00 -——18:00)。 未固定时间客户每次须至少提前五天向乙方电话预约服务时间,若遇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元旦、五一、国庆节等前七天内要求提供服务须提前十天预约,春节须提前十五天预约。

四、乙方工作人员自备基本清洁用品(通用毛巾、毛刷、通用清洁剂、玻刮器、铲刀等),凳子、梯子、水电由甲方提供(冬季服务时,为保证服务人员具备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甲方须提供热水保障作业)。

五、服务前甲方需检验乙方服务人员身份,并自行将贵重、易碎物品、金银珠宝、现金、有价票据等妥善保管。乙方人员每次服务后,甲方应认真清点所属物品,经确认无误后在服务执行单上签字,对甲方签字确认后发生的物品丢失或者损坏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甲方需将家庭设施中的安全隐患提前告知服务人员(如漆料未干、电器漏电、物品安装不牢等),避免由此引致不必要的纠纷。甲方不能强迫乙方服务人员做存在安全隐患的工作。若甲方要求乙方服务人员违反公司规定的作业流程和服务要求,导致乙方服务人员发生人身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七、甲方若因特殊情况需取消约定好的服务时间,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客户服务中心,若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取消服务导致乙方服务人员到达甲方服务地的,则乙方有权将本次服务按照已服务计算。

八、甲方须在合同有效期内做完约定清洁次数,合同到期,乙方有权不再给予甲方顺延补做。若因特殊情况(住院、出差、出国、避暑等)需暂停服务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并在客户资料中录入且通知甲方后,方可生效并给予顺延。甲方再次做卫生时的首次服务,双方另行协商以“几合一”的方式进行结 算。即顺延一个月按二合一、顺延两个月按三合一,以此类推。对于折算后的.剩余保洁服务次数,双方按原合同约定执行;若无剩余保洁次数,则合同自然终止。

九、乙方人员若未按服务范围服务或者服务质量不合格,经查实,乙方将无条件给予甲方返工,直到甲方满意为止。

十、乙方人员进出小区所需手续费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乙方不向物管方支付除停车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十一、对甲方与乙方人员私自协定(本合同条款外)“的服务项目、内容、过程以及造成的后果,乙方概不负责。因私自协定给乙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此本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

十三、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付款方式之一进行结算。

1、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半年的服务费用,即大写人民币:

2、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一年的服务费用,即大写人民币:

十四、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单方面变更、解除合同。若由于甲方原因(装修、搬家等)需中途更改合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标准以实际服务次数先向甲方结算费用,新装修房或未入住房首次清洁,按面积大小加收费用后再行更改合同,改签新合同必须为一年期限;若由于甲方原因需中途解除合同, 乙方应按本合同标准以实际服务次数先向甲方结清费用。

十五、违约责任: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1)实际服务次数不足合同次数一半,按一年合同总额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2)实际服务次数超过合同一半,按一年合 同总额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余额悉数退还。

十六、根据《成都市家政服务业行规行约》之规定,甲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 方可视情拒绝继续为其服务。

1、不能提供约定作业条件的。

2、超出此协议约定有效期六个月以上的。

3、不按此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的。

4、非此协议约定内服务项目和严重影响乙方服务人员人身安全的。

5、辱骂、伤害乙方服务人员的。

6、与乙方服务人员恶意串通,损害乙方企业合法权益的。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相关附件:《关于合同到期服务次数未做完的处理方法》。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产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一)提交德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德阳市人民法 院起诉。

二十、因乙方服务的特殊性,原则上国家法定假日、每年除夕的前2天至来年正月初八前,乙方不提供服务。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服务,则甲方应在乙方正常收费的 基础上另行支付一定的费用,即在原单次服务的基础上加收100%。

二十一、清洁贵重物品时,请客户提示,若物品有损坏折价赔偿,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为本次保洁费的3倍。

甲方签字(盖章) : 乙方签字(盖章):

家庭保洁合同书附件:

关于合同到期服务次数未完的处理办法

一、合同执行时间到期或超期三个月(含)以内,服务次数剩余两次(含)以内,服务时间可顺延一个月,但剩余次数需在顺延时间内完成,超期服务次数作废。

二、合同执行时间到期或超期三个月(含)以内,服务次数剩余两次以上,服务次数可顺延至续签合同中,但剩余次数所对应的合同金额不得冲减续签合同金额或减少续签合同服务次数,不得延长续签合同执行时间,且剩余的服务次数需在续签的合同期内完成,超期服务次数作废。

三、合同执行时间超期三个月以上半年(含)以内,剩余服务次数一律折半补偿,折合同后服务次数一律顺延至续签合同中,但剩余次数所对应的合同金额不得冲减续签合同金额或减少续签合同服务次数,不得延长续签合同执行时间,且剩余的服务次数需在续签的合同期内完成,超期服务次数作废。

四、合同执行时间超期半年以上,剩余服务次数一律按作废处理。

五、如用户原合同从签订起从未执行,可以将合同重新改签。

六、顺延的剩余次数不能转到合同约定外的住所进行服务,但可转化为服务金额相等的其他服务。

七、时间到期次数未做完的甲方(客户)不得退钱。

八、除甲乙双方另有协商约定(以书面记录且双方签字确认为准)外,均同意本办法之各项约定。

甲乙双方签字确认本办法:

甲方: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日期:年月 日

签订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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