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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党建材料督导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5-11-13 08:01:56 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开展党建材料督导检查的通知,本文共4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开展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疾控中心:

为做好当前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确保手足口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实现“有效遏制疫情发展态势,严防疫情大规模暴发,切实提高重症患儿救治成功率,降低病死率”的防控目标,经局领导研究,决定近期组织开展手足口病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xx年4月5日-4月7日

二、督导方式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个别访谈。

三、督导内容

1、卫生行政部门:对定点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监督机构等各部门防控工作进行了部署,组织专业人员防治知识培训。

2、疾控机构:手足口病疫情监测和调查处置,实验室病原学监测,应急队伍组建,防治方案的学习,对重点场所防控工作的.督导,消杀药品和应急物资储备等。

3、定点医疗机构: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部署,医疗救治队伍组建,预检分诊,发热或皮疹病例专门诊室以及独立的手足口病病房的设立,对病例的早期发现、报告、诊断、治疗以及规范转诊,手足口病病例治疗相关信息的监测,医务人员培训或进修安排,院内感染控制和物资器械储备等。

4、基层医疗机构: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部署,深入学习手足口病防治方案,明确防控职责,规范门诊病例、居家治疗病例和留观病例管理。

5、幼托机构:报告人员配备,防治知识宣传,晨检和缺勤缺课监测,学校相关设施的配置,预防措施的落实等。

所有参加检查督导工作的人员要认真负责,按照本方案的目的和要求,做好检查督导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旨在落实手足口病各项防控措施。督导结束后,各组认真汇总情况,形成督导小结报局疾控科汇总。

篇2:开展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开发区社会事务办(局),市区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卫生计生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依据卫生部《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xx版)》和《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湖北省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20xx年版)》(鄂卫办通[20xx]47号)文件要求,主要督查内容如下:

(一)卫生行政部门

手足口病防治相关文件落实情况和组织本辖区医疗卫生人员培训情况。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应急响应情况;防治知识宣传情况;督导检查情况。

(二)疾控中心

1、病原学监测:实验室是否按照要求,对手足口病病例及时进行采样、送检及检测。

2、疫情报告及处置情况:疫情报告、审核、研判与管理情况;个案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处置情况;聚集病例的调查处置情况;重症和死亡病例的调查处置情况;标本收集保存及送检情况。

3、手足口病相关知识培训情况。

(三)卫生监督机构

对医疗机构、学校托幼机构监督情况。

(四)医疗机构

手足口病:“村级巡诊、乡镇留观、县级收治、市级重症” 四级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手足口病快检情况,手足口病重症病例诊治流程和分期情况;手足口病规范性治疗情况;评估手足口病散发疫情管理情况。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无截留病人情况及转诊情况;乡镇卫生院、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落实预检分诊情况;乡镇卫生院诊断治疗及转诊情况;定点医院诊断治疗情况、重症识别及转诊情况。培训情况;医疗设施配置情况。

二、督导检查对象

(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

(二)医疗机构:定点医院、二级以上医院各1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1家,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各1家,个体诊所1家。

三、督导检查方式

本次督导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的方式进行。

四、督导检查时间及人员分组

(一)检查时间

20xx年6月11日-13日

(二)检查组共分三个小组,各组检查的县(市、区)及人员名单如下:

第一组:襄州区、宜城市、枣阳市

组 长:李少平

副组长:万永凌

成 员:朱小燕 张旺生 徐长军

第二组:老河口市、谷城县、保康县

组 长:齐和平

副组长:杨逢贵

成 员:黄少武 陈鹏 潘华庆

第三组:南漳县、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鱼梁洲

组 长:赵云岩

副组长:任群

成 员:郭鲜贞 邱德志 刘秀红

五、其它事项

(一)到各地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自行安排,各县(市)区与副组长加强联系,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和卫计委各派一辆车。

(二)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及时汇总检查情况,形成督导检查报告,于6月16日前将检查报告及检查表报市卫生计生委疾控科。

附件:

1、20xx年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手足口病防控情况督导检查表

2、20xx年疾控机构手足口病防控情况督导检查表

3、20xx年卫生监督机构手足口病防控情况督导检查表

4、20xx年医疗机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表

20xx年6月9日

篇3:关于开展迎峰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度迎峰检查的通知

各单位:

20的迎峰检查工作就要开始了,为了保证今年冬季负荷高峰期间的发电、供热,根据市场的要求,完成冬季的供电、供热任务,需对全厂的发电设备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检查,进一步提高发电、供热设备的健康水平,保证冬季发电、供热的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全面完成20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厂部决定10月10日至12月15日开展全厂性的迎峰大检查工作,

今年的迎峰检查工作仍要以“创一流”的标准为目标,认真地对发电、供热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其重点工作是生产设备、生活设施的防寒、防冻,电气设备的清扫检查、消除设备的重大缺陷、工业、生活供热设施的检查、消除装置性违章缺陷等。在今年的迎峰检查期间,还要进行#14、11机组的小修工作。因此,今年的迎峰检查工作任务重,标准要求高,要求各生产单位合理安排好检查项目,圆满完成今年的迎峰检查工作。

对迎峰检查工作安排的工作要贯彻到每个班组、每个岗位,深入细致地对安全生产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解决。厂部对今年的迎峰检查工作做如下安排:

1、成立迎峰检查工作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设迎峰检查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办公室成员:

2、迎峰检查的内容

2.1 认真落实年度全厂检修计划、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的完成情况,对没有完成的计划在迎峰检查中安排落实完成。

2.2 查找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装置性违章,制定处理方案。

2.3 认真对照二十五项反措内容,加大纠正违章力度,严格贯彻电力公司、厂反违章禁令,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的工作。

2.4 进一步细化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责任制,强化班组安全活动,杜绝人身伤亡、人为误操作,杜绝火灾及交通事故的发生。

2.5 全面认真地抓好设备检查、治理、整改工作,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以创一流火电厂的要求目标,对设备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证发电出力,迎接冬季负荷高峰,具体要求如下:

2.5.1 认真检查主辅设备及公用系统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各单位要尽快制定消缺计划并按时完成。

2.5.2 对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难题,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攻关解决。

2.5.3 对今年没有安排清扫的电气设备重点安排检查清扫。

2.5.4 对不能立即消除的设备缺陷,要积极准备,充分利用调峰和停机机会彻底消除,

各单位查出的设备缺陷,要逐项落实消缺人、消缺时间、负责人,并将重大缺陷整改落实情况填写迎峰检查整改表(见附表一)报生技部。

3、运行部门要组织职工学习。贯彻“两票三制”开展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对存在的问题要逐条落实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3.1各运行单位对两票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结合本单位实际存在的问题重点讲评;

3.2各单位要对交接班、巡检、设备缺陷管理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讲评。

3.3认真搞好季节性防寒、防冻、防火等检查工作,制定有效措施,切实保证今冬明春不发生冻害、火灾、煤气中毒事故。

4. 迎峰检查的具体时间安排

4.1 各单位务于10月15日前提出防寒防冻计划及整改措施。

4.2 生产厂房、办公楼及生活区的门窗、玻璃要求在10月底前补全。

4.3 室外设备及各类管道的保温工作要求11月20日前完成。

4.4 认真检查防污(雾)闪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在冬季11月30前完成防污闪的设备清扫工作,防止污闪事故的发生。

4.5 检查燃料、生产消耗材料的储备及供货计划执行情况,尤其是燃料要做到货源保证,煤质稳定,储备充足,确保今冬明春生产的需要。

4.6 消防队对全厂重点防火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补齐消防器材,对查出问题及时消除。五、六期机组的防火报警系统要保证运行,设备的各管理单位要认真地搞好防火报警系统的检修、维护、运行工作。

4.7 由厂交安委负责,对全厂车辆进行检查,对驾驶员进行严格的培训、考核。

4.8 时间安排

4.8.1 10月10日至10月15日为准备阶段,各单位要对迎峰检查中需要材料、备品备件进行准备。

4.8.2 10月16日至10月26日为对照检查阶段,对查出的设备缺陷,特别是电气设备反事故措施、电气设备清扫、防污闪计划,防火及防寒防冻工作列出消除计划;

4.8.3 10月27日至12月10日为整改阶段。集中力量消除设备缺陷,并制定重大缺陷整改、消除计划,对完成的项目进行结果评价;

4.8.4 12月11日至12月15日为总结阶段。各单位于11月11日前将迎峰检查总结报生技部。

4.8.5 12月20日厂部对迎峰检查工作进行评比,对迎检工作搞的好单位予以奖励,差的给予考核。

4.8.6 本次迎峰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迎峰检查期间还要进行#14、11机组的小修。为此要求各单位确定专人负责此次的迎峰检查,并制定本单位的迎峰检查工作划,落实完成。

特此通知

热电厂生技部

2002/9/13

篇4: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的通知

发改电〔2017〕3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力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是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深化简政放权的关键内容。2013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持续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查处纠正了一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减轻了企业负担。但目前涉企收费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停征、减免、降标、取消等涉企收费优惠政策没有认真落实,有的行政机关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转嫁给企业,有的机构借助行政权力或者优势地位强制服务、捆绑收费,抬高了企业成本,不利于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精神,进一步治理各种乱收费行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企业竞争能力,挖掘经济发展潜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要按照“清理与规范相结合、清理与查处相结合、清理与减负相结合”和“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的收费重点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督促相关部门、单位从源头加强整改,积极构建涉企收费监管长效机制。通过努力,使涉企收费行为明显规范,收费秩序持续好转,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此次检查范围是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进出口环节、金融、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等领域的收费情况。检查时限是2016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行为,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溯至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

(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重点查处没有法定依据,设立技术审查、论证、评估、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并收费;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违规将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将已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并收费;违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及各地关于本地区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工作的具体措施中关于“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审批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的规定,将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的费用,转嫁给申请人承担等行为。

(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重点查处未按规定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公示行业协会商会会费和其他收费的项目和标准;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者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和强制赞助捐赠、订购刊物等行为。

(三)进出口环节收费。重点查处海关、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领域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继续收取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利用行政权力或者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不执行停征、免征、减半征收、降低标准等优惠收费政策;将法定职责与经营服务性项目捆绑收费等行为。

重点查处违反《价格法》、《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等规定,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实施不正当价格行为等行为。

(四)金融机构收费。加大宣讲力度,督促商业银行认真对照《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加强内部收费管理。重点查处与贷款捆绑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超范围、超标准收费;转嫁成本收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强制办理承兑汇票和借“过桥”抬高融资成本等行为,重点关注小微企业、“三农”、“双创”等领域。

(五)电子政务平台收费。重点查处违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电子政务平台收费管理的通知》(财综函〔2011〕14号)的规定,行政机关利用电子政务平台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并收费;引入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时,以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的方式要求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违规参与电子认证服务经营或者收取费用;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电子介质成本费等名义向企业事业单位收取经营服务性费用等行为。

(六)建设领域收费。建设领域收费主体多、链条长、环节复杂,要认真梳理、全面检查住建、规划、国土等行业从申报立项到竣工验收等各环节、全流程的涉企收费情况。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相关规定,重点查处继续收取已取消的保证金或者违规新设保证金项目;利用行政权力指定服务、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少服务;行政机关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职责委托给下属单位或者第三方机构,转嫁成本、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收费等行为。

三、组织实施

此次检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直接组织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组织对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各层级相关部门、单位直接检查,不得层层转发文件,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摸底排查阶段(5月底前完成)。为摸清底数、明确重点,提升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集中全省(自治区、直辖市)力量,组成若干调研组,通过外围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本地区所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单位及相关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特别是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情况;本地区电子政务平台的`使用、运营、收费情况,逐一摸底排查,全面掌握相关收费的范围、种类、标准、依据和金额。同时,对本地区虽具有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但收费明显不合理或者收费依据与经济社会发展现实脱节的收费项目深入摸排,并提出清理规范建议。

(二)重点检查阶段(7月底前完成)。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检查方案。要在本地区抽调充足精干力量,按照突出重点、严格标准、同步整改的原则开展检查,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检查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各地检查情况进行抽查督导。

(三)整改规范阶段(8月底前完成)。检查结束后,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研究分析问题原因和解决办法,并将查出的问题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地方有关部门反馈。督促被检查单位制定相关收费制度,建立健全收费内部管理体系。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四、工作要求

此次检查,涉及主体多、范围广。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注重创新思路方法、针对实际突出重点、坚持检查规范结合、着力加强舆论宣传,扎实开展相关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是今年发展改革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抓好抓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细化工作要求,明确任务责任。要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衔接配合,确保涉企收费检查顺利开展。

(二)创新思路方法。要深刻理解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大平台、大格局、大服务”的重要定位,充分挖掘运用平台相关作用,依托平台建立“收费单位动态档案”,对辖区内各类收费单位实施动态监管。要转变执法观念,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引导经营者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三)突出工作重点。要在深入摸底排查的基础上,针对本地区实际情况,有重点地开展检查工作。聚焦主要问题,集中力量突破,努力依法查办一批“叫得响、影响大”的大案要案。

(四)检查规范结合。要边检查、边规范、边处罚、边总结。对查出的乱收费问题,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治理乱收费有关规定有明确规定的,依照《价格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履行程序、严肃处理,并督促有关单位、部门认真整改;对法律法规暂无明确规定的,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及时全面整改,提交整改报告,并复查整改效果;对现行合法但不合理的收费政策,及时向政策制定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取消收费项目或者降低收费标准,切实做到检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

(五)加强舆论宣传。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创新舆论宣传思路、方式方法。在开展检查的同时,研究策划宣传方案,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深入解读政策法规,突出宣传涉企收费检查取得的成效。

(六)及时报送总结。检查期间,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及时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沟通,发现重要情况立即上报。摸底排查情况(附件1-4),请于5月31日前报送。同时,对2014年-2016年的检查情况全面分析、认真总结(附件7-8),于6月15日前报送。2017年涉企收费检查情况,包括工作总结、典型案例及附件5-6,于8月31日前报送。

上述材料均通过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报送,请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各地数据填报、总结报送等情况予以通报。

联系人:张元智 010-68502784 zhangyz@ndrc.gov.cn

张春雨 010-68501393(传真)

附件:

1.XX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摸底排查统计表

2.XX省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摸底排查统计表

3.XX省电子政务平台摸底排查统计表

4.XX省合法但不合理收费项目摸底排查统计表

5.XX省2017年涉企收费检查统计表

6.XX省2017年涉企收费检查规范情况统计表

7.XX省2014年-2016年涉企收费检查统计表

8.XX省2014年-2016年涉企收费检查减负情况统计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5月8日

检查督导工作简报

督导检查工作简报

督导检查情况汇报

督导检查信息简报

领导检查督导工作简报

幼儿园督导检查工作简报

医保督导检查工作简报

领导督导检查工作简报

上级领导检查督导工作简报

督导检查幼儿园工作简报

《开展党建材料督导检查的通知(整理4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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