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晚安短篇小说:畸爱(共8篇),希望大家喜欢!

篇1:晚安短篇小说:畸爱
晚安短篇小说:畸爱
珍妮有一双蓝色的眼睛。
她是地地道道的东方人,她的父母也都是黑褐色眼睛,但只有她,长着标准东方人的脸,却独独有一双微蓝的眼。
也因此,父亲曾经悄悄给她做过亲子鉴定,鉴定结果,真的是他女儿。
后来,医生给了一个姑且值得相信的解释:先天性眼球黑色素缺失。
父亲给她取名王珍妮,好对得起她错生的老外的眼珠子。
珍妮的眼睛虽然缺乏色素,却得到一个别人没有的功能,看得见死亡。
她第一次知道自己有这个功能,就是在母亲临死前,她和父亲在等红灯,母亲就在马路对面,她着急着过来,竟然不顾还没有转灯。
这时珍妮看见一个穿黑色风衣的男人凭空出现,拍了拍母亲的肩,母亲停下脚步回头看,冷不防被疾驶的卡车撞得横飞出去,当场断气。
后来,她又先后见过那个穿黑色风衣的男人,分别是在坍塌的危楼上和着火的`民居旁。
她渐渐明白,那个男人,就是死亡。
她不是很害怕,倒是有点敬仰,那男人冷峻、邪恶,但带着亲和力的笑,黑色风衣飘逸在空气中,制造着一幕幕惊心动魄的画面。每次他一出现,都令她心跳不已,但他,好像永远只关心那些即将死去的人,从来都没有看过她一眼。
她已经有很久没有见他了,她有时候为了见他一面,会常常去一些重症病房,每一次,她都打算好要上前去跟他打个招呼,但等他出现,总是会有一群惊呼的旁人或哭叫的家属阻挠她的计划。
她已经不耐烦了,甚至已经迫不及待了。
这一次,她计划好,等父亲一断气,马上就抬头给他一个微笑,然后自然地捋一下头发,跟他打个招呼。
她很自信,从小到大,所有人都说她是绝色的美人,她笑一笑,浅蓝色的眼睛眨一眨,男人的心都会停止跳动,她觉得自己的笑,一定能吸引他的目光,博得他的好感。
她已经做了充分的准备,换了父亲治糖尿病的药。
父亲爱吃甜食,只当是药物能够合理控制血糖,谁知道他的药,根本就已经被调了包。等父亲发现情况不妙时,已经太迟了。
他躺在病床上,珍妮安安静静陪在旁边,寸步不离,父亲很安心,他觉得女儿难得的孝顺。
突然,珍妮的呼吸急促起来,她的目光注视着床的另外一边,是他!
他来了!
珍妮立刻露出一个甜蜜的微笑,努力眨着她微蓝的眼睛,而他,竟然也向她风度翩翩地点了点头,珍妮的心怦怦直跳,甜蜜到快要晕过去了。
不,她不是快要晕过去,而是真的晕了过去。
医生来了,是珍妮父亲按了铃,他的女儿不知怎么,突然站起身来向着空气微笑,然后就倒了下去,停止了呼吸。
医生翻开她美丽的双眼,发现原本蓝色的眼珠暗淡了下去,如同熄灭的火一般,成了死灰。
篇2:张爱玲小说《爱》全文
张爱玲小说《爱》全文
《爱》全文:
这是真的。
有个村庄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得美,有许多人来做媒,但都没有说成。那年她不过十五六岁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后门口,手扶着桃树。她记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对门的年轻人同她见过面,可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他走了过来。离得不远,站定了,轻轻的说了一声:“哦,你也在这里吗?”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各自走开了。
就这样就完了。
后来这女子被亲眷拐子卖到他乡外县去做妾,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经过无数的惊险的**,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年轻人。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哦,你也在这里吗?”
《爱》创作背景:
张爱玲是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初登上文坛的,她初涉文坛之时,便在《天才梦》中洞穿了“生命是华美却暗藏着虱子的一袭袍”,赞美生命,同时敏感到它的破绽,这也是她此后创作爆发期的一贯主题。时间的无涯、迷惘的威胁、时代的崩坏,浓缩于爱,皆是有缺。《爱》这篇散文写于1944年,时年张爱玲正处于热恋之中。她在此以波澜不惊的语气和轻描淡写的笔调,道出了两性情爱的秘密。
《爱》赏析:
“爱”这一永恒的主题,古往今来述说不尽的主题,张爱玲仅以三百四十余字的袖珍篇幅,看似轻松地淡淡道来。语言洗尽铅华单纯干净,全然没有她惯有的华丽绚烂。然而,一种不动声色的人生苦难和沧桑已被她轻轻地触及;而一份爱的无奈和哀痛也被她暗暗地激起,让人想想就忍不住要心酸落泪。
文章以四个字起首作一段:“这是真的”,潜台词即:这不是小说,更不是传奇。“这是真的”,读完全文,回味过来,更加重了故事的悲剧感。
接下来叙述一个真的、美的、纯的,同时又是那么虚的、淡的、凄凉的关于“爱”的故事。春天的晚上,桃树的底下,着月白衫子的十五六岁的少女,正是青春如花,做梦怀春的豆蔻年华,对爱可以说有无数的美好憧憬。正当此际,那个对门的他,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他,走了过来,对她说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然后,“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各自走开了”。
仿佛要发生点什么,却什么也没发生。结果的确什么也没有发生“就这样就完了”,张爱玲在此另起一段,六个字里用了两个“就”,就冷酷地葬送了那个春天的桃花盛开的萌芽着爱的情感的晚上。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桃花”意象总是与美丽缠绵的爱情相联系。
《诗经》中《桃天》云:“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描绘了喜气、欢欣的场景;唐代诗人崔护的《题都城南庄》:“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传达了既是个人的又是共同的经验;孔尚任的《桃花扇》一剧,以丽人的斑斑血迹描画的一幅桃花扇为道具演绎世间的悲欢离合,抒发家国兴亡之感。以上种种以桃花、爱情交相映照的文学作品历经千百年而魅力不衰本来,以张爱玲的天才和妙笔不难为读者营造出一个同样动人的桃花爱情故事,然而,她“就这样就完了”没有希望,没有余地,只有无尽的遗憾和深深的无奈。
可是,不曾想,张爱玲在紧接的一段,寥寥数语,把以为“就这样就完了”的爱的故事平静地推向了高潮那个曾如桃花般春华妙龄的女子,在成为历尽沧桑的老妇人之时,还“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年轻人”。那刚要开始就已结束的了无痕迹的“爱”,是何等的虚无又是何等的强大!也许那年轻人的一声问候并没有什么深意,而她却赋予了它无比巨大的想像和希望,那一刻,那一晚竟化为了生命中的永恒,成为无情岁月里、悲凉人生中可以时时怀想的一段闪亮时光。这就是张爱玲的爱那样的凄美绝美又那样的无助无奈。
通常,张爱玲在她的散文里言及的多是琐琐碎碎的日常生活、身边感受。她有滋有味地品尝着世俗人生的种种乐趣,但又能超越庸常和浅薄。她的灵智和深刻是在娓妮道来中的不经意的流露,往往举重若轻。一个女人一波三折的坎坷命运,一个女人历经苦难而痴痴不忘某种朦胧的爱的'宿命,张爱玲仅有简洁的几笔,看似淡淡的,却有令人触目惊心、悲从中来的感染力。
至此,故事真正完结,张爱玲却欲罢不能,在最后一段忍不住要为她所体认的“爱”再作诠释:“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这是典型的张爱玲的调子,张爱玲的苍凉。爱是人生极其重要的章节,不能不遭遇又难以遭遇不能不追寻又难以追寻,它是千万人、千万年中的“刚巧”——潜伏的是落花流水的偶然,莺飞燕过的渺茫啊!尽管张爱玲在前面故事的叙述中保持着冷静,最终也不由自主地流露出她的悲音。
张爱玲曾在《自己的文章》里阐述她的创作理念:“我是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壮烈只有力,没有美,似乎缺少人性。悲壮则如大红大绿的配色,是一种强烈的对照。但它的刺激性还是大于启发性。苍凉之所以有更深长的回味,就因为它像葱绿配桃红,是一种参差的对照。…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则是一种启示。”可以说苍凉是张爱玲作品的底子无论是她的散文或是小说,无论她以素朴或是华艳的风格呈现。此篇作者对于逝水流年的敏感,对于美和爱稍纵即逝的无奈,对于女人无以把握自身命运的悲哀,也无不渗透着一种苍茫感、悲凉感。而令人惊叹的是,这一切都浓缩在仅仅三百多字的篇幅里,正是“妙在短才抬头,已经完了,更使人低徊不已。”
作者简介:
张爱玲(1920—1995),中国现代女作家,原名张煐,笔名梁京,祖籍河北丰润,生于上海。7岁开始写小说,12岁开始在校刊和杂志上发表作品。有《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茉莉香片》《倾城之恋》《红玫瑰与白玫瑰》等小说。著有红学论集《红楼梦魇》。有《张爱玲散文》《张爱玲全集》等文集。
篇3:爱格小说经典句子
风华是一指流砂,苍老是一段年华。
用我三生烟火,换你一世迷离。
我自是年少,韶华倾负。
长街长,烟花繁,你挑灯回看。
短亭短,红尘辗,我把萧再叹。
终是谁使弦断,花落肩头,恍惚迷离
多少红颜悴,多少相思碎,唯留血染墨香哭乱冢。
你笑了笑,我摆一摆手,一条寂寞的路便展向两头了。
天不老,情难绝。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
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
蝴蝶很美,终究蝴蝶飞不过沧海。
既不回头,何必不忘。既然无缘,何须誓言。
今日种种,似水无痕。明夕何夕,君已陌路。
心微动奈何情己远,物也非,人也非,事事非,往日不可追。
醉相忘,何当缠眷;堪怜寂夜,疏影话凄凉。千年缘识,今生情惆;载不动,许多愁,欲语泪先流。在不老的夜里,串起你温润的片言碎语,折叠成唐宋,铺衬今夜的文字。一种情缘只能遥寄梦里,而我,化成梦里的蝴蝶,在瘦长的月光中等待黎明的瞬刻,共舞。
尘缘飞花,人去楼空,梦里花落为谁痛?顾眸流盼,几许痴缠。把自己揉入了轮回里,忆起,在曾相逢的梦里;别离,在泪眼迷朦的花落间;心碎,在指尖的苍白中;淡落,在亘古的残梦中。在夜莺凄凉的叹息里,让片片细腻的柔情,哽咽失语在暗夜的诗句里。任凭一腔绵婉的相思,飘散在风中;任一泓温暖的细雨,吻遍朱唇上的幽凉;任清冷的月光,映刻在眸间,悠悠飘香。
更夜,白纱凝霜,梦萦千回,寒雾浓烟里,凋零了满帘的落花。满攒的相思,纷飞了忧酸的情话。相聚,别离,恍然一梦。似风,似霜,似梦。滴落在磐石上的一颗泪,衍生了曾经的伤痕。或许,离别只是今生的远行,而三生三世的温柔,却是我今世痴痴眷眷,无悔无怨。
其实,人字的结构就是相互的支撑,只要你愿意,谁都可以给谁幸福! ——《我要我们在一起》
我知道无论我走到哪里,你都会陪在我身边。陪我哭,陪我笑,陪我等待,陪我开花。 ——《女生派》
这个月亮是很多人的,但不是我的。温暖遥不可及。 ——《校服的裙摆》
我们就是这样苍老的,从时光的一端辗转到时光的另一端,请别说再见,不需要再见。 ——《校服的裙摆》
爱情在十七岁,只是一个令人徒然疼痛的遥不可及的字眼。 ——《校服的裙摆》
甜言蜜语,说给左耳听。 ——《左耳》
我在张漾的眼中看到我自己,唉,我自己,如此美丽 --《左耳》
我没有勇气折断我的翅膀,却也飞不到任何地方。 ——《左耳》
我们的爱情染上了尘埃 等待一场风暴的洗礼。
我再沦落,我还是爱我,可是为着要别人爱我,我不得不做些叫他们看得顺眼的事。
在一群样在草地上吃早,一辆车开来,只有一只羊没有去看车静静地吃草,这只样显得特别孤独。
许多人并不相爱,却可以相处一辈子,爱是非常容易令人厌倦的。
那些刻在椅子后的爱情,会不会像水泥上的花朵,开出没有的风,寂寞的森林。
人们日常所犯最大的错误是对陌生人太客气而对亲密人太苛刻,把这个坏习惯改过来,天下太平。
如花美眷,也敌不过似水流年。
有些事情还没有讲完就算了吧,每个人都是一个国王,在自己的世界里纵横跋扈,你不要听我的,但你也不要让我听你的。
你要改是因为你自己愿意改,不要为任何人,怕只怕那人会令你失望,你又得打回原形。
曾经也有一个笑容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可是最后还是如雾般消散,而那个笑容,就成为我心中深深埋藏的一条湍急河流,无法泅渡,那河流的声音,就成为我每日每夜绝望的歌唱。
一生像似太长,却又太短,待搞清楚有何心愿,二十一年已经过去,那么四十岁之前若不匆匆把所有该做或不该做之事做妥,之后也无甚作为,所以人人不够时间。
人生短短数十载,最要紧是满足自己,不是讨好他人。
人们不解释的主要原因是根本不在乎对方的想法,无关重要的人,对无关重要的事有点儿误会,有什么关系,你信也好,不信也好,都于当事人生活毫无影响,何劳解释。
她为你掉眼泪了,不要道歉,不要安慰,紧紧地抱住她,告诉她你在,就能够。千万不要自责地离去,因为她这时候最需要你。
每个人总有不愿意公开的秘密,千万不要苦苦相逼。
不用总承诺要给她多好的生活,因为她爱你就会相信你,承诺一次,她就永远不会忘记,她看得见你的努力。
寂寞的人总是记住生命中出现的每一个人,正如我总是意犹未尽地想起你。
一个人要超越他的环境及出身,进步是不够的,非要进化不可,那样大业,岂能人人做到。
若能表达,爱也好,恨也好。都是一件很快乐的事。
做人凡事要静;静静地来,静静地去,静静努力,静静收获,切忌喧哗。
女孩子向你发脾气,那是因为她爱你,把你当成最亲的,最贴心的,最有安全感的人,千万不要和她发脾气。静静地等着,等她消气后后悔地去抱你。
凡世的喧嚣和明亮,世俗的快乐和幸福,如同清亮的溪涧,在风里,在我眼前,汨汨而过,温暖如同泉水一样涌出来,我没有奢望,我只要你快乐,不要哀伤。
骗一个人,要费好大的劲,不在乎她又如何肯骗她,所以将来有人苦苦蒙骗你,千万不要拆穿他。
可能是我的性格过于消极吧,只要是那些忧伤而凄美的,我都喜欢。
在这个忧伤而明媚的三月,我从我单薄的青春里打马而过,穿过紫堇,穿过木棉,穿过时隐时现的悲喜和无常。
人其实很难真正自由,锁住人的,往往是那人自己。不知不觉,我们不是做了感情的奴隶,就是事业的婢仆。
一个人的心原来是世界上最寂寞的地方,每个人都渴望被爱,如果没有人主动爱人,则没有人会被爱,困难已经过去,也就不必讨论值得与否,努力面对现实是正经。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我。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腐烂,如他。原来这些年,他痊愈的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你看不见的地方肆虐。
做人要含蓄点,得过且过,不必斤斤计较,水清无鱼,人清无徒,谁又不跟谁一辈子,一些事放在心中算了。
经过那么多年,我还是输给了你,一败涂地。
蝴蝶很美,终究蝴蝶飞不过沧海。
篇4:关于爱玛小说读后感
E. M. Forster称述自己阅读Jane Austen小说的感受,说那是“with my mouth open and my mind closed(咧嘴大笑,不作深思)”,我以为这是一句极高的赞誉。Austen的小说读起来轻松有趣,没有深重的苦难和极致的悲喜,有的是片刻之间产生和消化的矛盾冲突,好像沙龙中的妙语,完全是一时智慧的迸发,过后虽则便忘却了,但那份兴冲冲的劲头和幽微难说的韵味却萦绕于唇间胸臆,久而不去。说起来,现在可再没有人会像Jane Austen那样写小说了呢。有时候我们会说某篇小说的描写让人有身临其境之感,或者说故事情节极为生动好像一切就发生在自己身边一般,我想,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其实是因为这篇小说让我们忘了叙述者的存在。读Jane Austen的小说却不会这样,你永远都会感觉到除开书中人物的那个独立出来的叙述者的存在,甚至是18世纪那些动不动就来一句“读者们应该明白”、“各位看官”的小说,也不会有像Austen小说那样强烈的叙述者存在感。这个叙述者仿佛同我们一样在观看着整个故事的发展变化,然而她又比我们要高明了一层。她并不只是在叙述,她一直都在评判,或者说是在把早经确定的判断以叙述的形式不动声色地表达出来。这种评判与叙述交织的程度是如此之高,以至于所有的“曲终奏雅”和归纳提炼的结构都显得生硬冗余,故事原来可以这么说,而寓意就像金线般交杂于其中。
《Emma》这本小说初版于18年末,距离Jane Austen离世不过一年半光景,正如Austen其他的小说一样,它并不是率尔成章的,据信早在18前后,Austen就已经在构思和试写类似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Emma是个美丽而富有的年轻姑娘,由于母亲早逝、姐姐出嫁,早早地当家成了女主人,同体质衰弱的父亲Woodhouse先生生活在一起。Emma聪敏机灵,却自负聪明而以为能够揣测旁人的心思,洞悉世事的真相,而事实证明,那不过是她的一厢情愿,更多时候,她只是蒙蔽了自己又蒙蔽了他人,致使好事多磨,尴尬连连。
可以看到,在《Emma》这本书中,除了需要制造点悬念的Elton先生和Frank Churchill之外,几乎所有人物甫一登场,我们就已经对此人的性格了然于心,作者会用对话和相关的情节描写,甚至是直接的判断语,将这个人的性格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而小说后来整个的故事发展不仅与人物的性格存在重要的联系,而且常常是由主要人物的性格来推动的,因此对于性格的完整描绘本身就是小说的渐次深入,写故事也即是在写人物。比方说,小说刚开头几段话就把Emma本人的性格给交代清楚了。
Emma Woodhouse, handsome, clever, and rich, with a comfortable home and happy disposition seemed to unite some of the best blessings of existence; and had lived nearly twenty-one years in the world with very little to distress or vex her. (全书第一段,Chapter 1)
艾玛·伍德豪斯,聪明,漂亮,又富有,生活舒适,性情快活,生而为人能够指望的所有好事似乎让她给占全了,来到这世上快二十一年了,还没有什么能教她忧心或是烦恼的呢。
The real evils, indeed, of Emma’s situation were the power of having rather too much her own way, and a disposition to think a little too well of herself: these were the disadvantages which threatened alloy to her many enjoyments. (第四段,Chapter 1)
艾玛的境况,如果真要说有什么不足之处的话,那就是她实在是太过不受检束而处处自行其是,而她又是那样一个自视过高的性子,因此尽管她占尽各种好事,却也还是白璧着瑕,隐患重重。
很显然,本书的主要故事情节已经隐伏在此处所说的evils之中了。
让我们来看看书中其他人物的性格特点。Emma的父亲Woodhouse先生虽然极有修养,受到邻居们的爱戴,但是就像小说第一章里所介绍的,“He was a nervous man, easily depressed; fond of everybody that he was used to, and hating to part with them; hating change of every kind. Matrimony, as the origin of change, was always disagreeable; and he was by no means yet reconciled to his own daughter’s marrying, nor could ever speak of her but with compassion, though it had been entirely a match of affection”(他是个怯懦的人,常常灰心丧气,凡是自己惯于打交道的人,他总是喜欢的,且极不愿意与他们分开,不管是什么样的改变,他都讨厌。婚姻,作为万变之源,总不那么让他舒服,即使是自己女儿的婚事,到现在他也还一点也没能接受,说起她来总是带着怜悯之情,虽说那桩婚事完全是两情相悦的结果)。可是小说刚开头,Woodhouse先生便遭受到了沉重的打击。Emma的家庭教师、在这个家中生活了的Taylor小姐与此地的Weston先生成婚了,她从Woodhouse一家所住的Hartfield庄园搬到了Randalls,小说因此呈现出了一个小冲突的局面。厌恶婚姻的Woodhouse先生相当沮丧,每每提起她便说“Poor Miss Taylor”,前来拜访的熟人兼姻亲Knightley先生却一针见血地指出,“Poor Mr. and Miss Woodhouse, if you please; but I cannot possibly say ‘poor Miss Taylor.’ I have a great regard for you and Emma; but when it comes to the question of dependence or independence! At any rate, it must be better to have only one to please than two”(尽可以说可怜的伍德豪斯先生和伍德豪斯小姐,我可没办法说出“可怜的泰勒小姐”这种话。我非常尊重您和艾玛的感情,可要是说到是寄人篱下还是自己当家作主这回事嘛。不管怎么说,取悦一个人总比取悦两个人要好得多啊)。这么着,我们就找到了这本书中实至名归的男主角,永远正确的Knightley先生。
Woodhouse先生因为体质衰弱,还是一个格外关注健康问题的人,甚至可以说是过分关切,英语中将这类人称为hypochondriac(疑病症患者)。秉持健康的原则,他对于饮食、运动和居所的环境都显得极为慎重,而且显得相当顽固。比方说,他认为稀粥是非常有益于健康的,而晚餐则是对健康不利的,因此虽然他对来访的邻居Bates母女和Goddard太太极为慷慨热情,但是看到她们在自己面前享用晚餐就并不那么愉快,并且他总是不失时机地向餐桌上的所有人推荐稀粥(Chapter 3),当然,除了他的大女儿,同样过度关注健康问题的Isabella之外,很少有人采纳他的建议(Chapter 12)。
从兴办寄宿学校的Goddard太太那里,Emma认识了天真美丽的Harriet,两人成了好友。虽然Harriet是个私生女,被扔在寄宿学校里,Emma却只凭她一直能够收到数额不小的定期汇款,认定Harriet的父母是体面的上等人,而且在她看来,既然Taylor小姐和Weston先生的婚姻就是她首先发觉苗头并促成的,那么她也应当为自己的好友Harriet找一个好归宿,而那个人就是教区里的牧师, a very pretty young man and a very good young man, Elton先生。Emma一边固执地相信Elton先生是爱着Harriet的,一边诱导Harriet不知天高地厚地爱上了Elton,结果就是,在圣诞夜Weston家欢宴而回的马车上,以为Emma对他格外青睐的Elton先生趁着车里只有他们两个人,颇为热烈地向她求婚了。这一幕可以说是小说中最为戏剧化的一个场景了(因为Frank那边的真相大白是通过Weston太太的转述而得的,并非具体的场景),也是Emma偏执于自己毫无凭据的猜测所带来的第一个苦果,宣告她的match-making完全失败了。
事实证明,正如Knightley先生开始所警告她的那样,Elton绝不是那种可以不在乎财产地位,仅凭爱情的冲动去结婚的人,恰恰相反,财产是他相当在乎的东西。Emma带着对Harriet的愧疚,也在心里嘲笑家世较为低微的Elton对她的痴心妄想。然而,家世好的Emma并不是没有能够配得上自己的人,那个人就是Weston先生的儿子Frank Churchill。Weston先生曾经娶过一位富家小姐,他们的婚姻遭到女方家庭的反对,虽然他们还是结了婚,但是经济上却完全得不到帮助。富家小姐还是挥霍,Weston先生很快就囊中羞涩了,等到三年后这位小姐香消玉殒,女方哥哥提出将儿子过继给他们,他也觉得是个办法。之后的将近二十年里,Weston先生通过做生意又过上了衣食无忧的日子,而他的儿子Frank在Churchill家当然享受着更为富庶的生活。
Elton很快在Bath的度假中缔结了一段良缘,而Frank也终于在万众期盼之下来到了Highbury。一两次拜访、宴会之后,我们发现,Frank倒确实是个handsome young man,只是有些耽于玩乐,不过Elton太太却是个粗俗无礼、自以为是的人,三句话不离她自以为风头占尽的律师姐夫的家Maple Grove和四轮四座马车barouche landau,使Emma感到深为厌恶。可是,虽然永远正确的Knightley先生同样对Elton太太感到厌烦,他却并不对Frank有什么好的看法,不管是见到他之前,还是之后。在仔细观察Frank的表现之后,他甚至向屡屡受到Frank殷勤对待的Emma提出警告,认为Frank对待新近住回到Highbury姨妈家里的另一位姑娘Jane Fairfax的态度似乎不同寻常,他可能想要脚踩两条船。Emma自然不以为意,因为她知道,Frank对Jane的态度完全是因为自己向他透露了她对于Jane的感情生活的一些不好的揣想。事实证明,Knightley先生果然不负我们对他Mr. Always Right的封号,在作为择偶障碍的独断专行的舅妈Churchill太太突然过世之后,承受不住长久的隐瞒所带来的压力,Frank终于对父亲和继母坦言了自己同Jane早已私下订有婚约。而本想再度将Harriet代替自己推销给Frank的Emma也因此而了解到Harriet之前申明爱慕的并非Frank而是自己一直敬仰的Knightley先生,无端的揣测再次错误,但是这次却让Emma担心不已,因为她发现,自己其实一直爱着Knightley先生。Austen是这样写Emma那一刻的觉醒的:“Emma’s eyes were instantly withdrawn; and she sat silently meditating, in a fixed attitude, for a few minutes. A few minutes were sufficient for making her acquainted with her own heart. A mind like hers, once opening to suspicion, made rapid progress; she touched, she admitted, she acknowledged the whole truth. Why was it so much worse that Harriet should be in love with Mr. Knightley than with Frank Churchill? Why was the evil so dreadfully increased by Harriet’s having some hope of a return? It darted through her with the speed of an arrow the Mr. Knightley must marry no one but herself!”(艾玛随即将目光收回,她坐在那里沉思默想,有好几分钟,身子一动不动。这几分钟足以使她弄明白自己的心。像她那样的头脑,一旦产生疑问,便会快速探究答案。她叩问,她坦陈,她供认一切。为什么哈莉耶特爱上奈特利先生就要比爱上弗兰克·丘吉尔糟得多呢?为什么哈莉耶特有那么几分得到回报的希望会让事情变得格外糟糕,让人难以忍受呢?她猛然被击中了,仿佛被箭射穿了一般,奈特利先生不可以娶任何人,除了她!)(Chapter 47)
最后自然是皆大欢喜的局面。Knightley先生一直都爱着Emma(要不然为什么要这么仔细观察屡屡对Emma献殷勤的Frank呢),而事实证明,虽然两次的爱慕都落了空,但是Harriet完全是可以再次陷入爱情的(谁让她是天真稚嫩的Harriet呢),对Frank放了心而不再对Emma怀有妒意的Jane也热情地接受了Emma的来访,而Emma也对她表示了祝贺,在得知她与Frank对未来生活的安排之后,Emma说:“Thank you, thank you. This is just what I wanted to be assured of. Oh! If you knew how much I love everything that is decided and open!”(谢谢,谢谢你。我就想听你明明白白地告诉我这些。哦!你该知道的,我多愿意一切都明明白白、清清楚楚!)(Chapter 52)是啊,那样就不用揣测了不是吗?
在《傲慢与偏见》中,Jane Austen教导我们,Don’t judge people by appearance,不过我们发现,在Jane Austen的小说中,从人物刚一出场,对他或她的judge就已经开始了(judging people from first appearance),不管这种judge是由书中其他人物作出的,还是作者自己作出的。然而这绝不是什么善恶是非的大事,Austen会饶有兴味地揶揄书中人物无伤大雅的缺点,我们也尽可以饶有兴味地观赏这些无伤大雅的缺点及其带来的后果,而这些缺点,不需要我们烦恼着急,也自会有个完满的解决方式。
篇5:关于爱玛小说读后感
“爱玛.伍德豪斯是个聪明,漂亮,又有钱的姑娘……”,小说《爱玛》的第一卷第一章第一句话,就用如此直白的语句,把女主人公给概括了一下,也把她推到了一个人民大众的“对立面”。似乎我们觉得,小说人物尤其在开篇时,总是诸多缺点需要感悟,而不能那么优越。
而随着深入,我们也发现爱玛的确有很多缺点:任性,骄傲,看不起人。这对于19世纪初期比较保守的英国乡村或许是非常正常的,毕竟在那个门第观念很强的时代,有着3万英镑富裕家产和资深乡绅背景的爱玛的确有这个权利,去随心所欲的乱点鸳鸯谱,去自恋自己的才智和眼光是无可伦比的,去看不起或者厌恶一个个普通人,自由农出身的马丁,贫穷而又罗嗦的贝茨小姐。而对于现代人,可能多少会觉得,这样一个整天靠散步,闲聊,娱乐打发时间的公主党,靠了些祖上流传的财富和名声,如此自以为是的随心所欲虚度光阴,并非如何的得体,如何的“体面”。
幸好有乔治.奈特利先生,一个相貌,财富和家族名声都无可挑剔的人,可贵的是他的品德又是无可挑剔的,一个十足的绅士。从奈特利先生的身上,终于领会了什么叫做真正的绅士。或许相比那日不落帝国的无限荣光,盎格鲁撒克逊的男人们流传至今的贵族气质和绅士风度却依然可以寻觅到不少踪迹。
或许是奈特利的杰出,或许是奈特利的正确,爱玛面对这位亲戚时,能够相对的放下了大小姐脾气,比较客观的看待自己的不足。但,必须意识到,爱玛在这个问题上还是显示出了她的优点。或许是绝不亚于她“聪明,漂亮,又有钱”这些优点的可贵优点,那就是能够看到自己的错误,并且能够认错。承认错误,说起来简单,但其实很多人未必做到。有多少人,特别是女人,是能够检讨自己的问题并且改正它呢。终究爱玛也有一颗正直而善良的心灵,一个沐浴良好环境下的是非观。她会犯错误,但她能改正错误,所以她又是完美无缺的。而对于爱情故事,简.奥斯丁的笔触又是如此嘲弄的。从《傲慢与偏见》到《爱玛》,偏见,谎言,自以为是充斥着情节,就是如此的琢磨不透吗?或许就是如此吧。而在这些问题解决之后,会发现其实爱情也很简单,奈特利自己说在8年前就爱上了爱玛,而领悟到这是在半年前,而真正表白却是在最后。同样的爱玛也是如此。两个没来由的“独身”主义者或许早就彼此吸引,却被些奇妙感情左右而不愿意认可。幸好最后,最后没有错过,有了个好的结局吧。可是人生中,可就未必了。
喜欢简.奥斯丁,是从她脍炙人口的《傲慢与偏见》,一个英国味道十足的作家。而描绘的也多是些19世纪初期保守的英国乡村里中产阶级的生活。阶级观点不去评论,从文学角度来说,奥斯丁的细腻文字也让人佩服,一句句问话后,总能有个比想象中更精妙的回答。而前后的铺垫,英国式的幽默,又让小说非常丰富。和很多名人一样,简在2后的今天或许已经成了英国最受欢迎的作家,甚至在一战时,她的小说成了抚慰伤员的精神良药。我想她获得的荣誉是完全受之无愧的吧。
篇6:小说《简·爱》读书笔记
前些天我终于把我一直想读但是一直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读的“简·爱”一口气读完了。
当我读到主人公简·爱在盖慈海德府被14的暴君欺负的时候,我义愤填膺;当我读到主人公简·爱坚持自己的感受而流落街头时,我为她而骄傲;当简·爱主人公简·爱把舅舅给的巨款平均分配给姐姐哥哥时,我感到可贵;最可喜可贺的是简·爱终于找寻到了自己的幸福时,我由衷的感到幸福。
我觉得这本书最可贵的地方在于让我们明白了:“即使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再低,再贫穷,再弱小,他也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幸福,因为每个人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我们没有理由去歧视任何一个人。”
简·爱成功的演绎了一个灰姑娘不放弃自己,为自己想得到的东西而奋斗的经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向他一样无论何时何地做自己,坚持自己,不放弃自己。
篇7:小说《简·爱》读书笔记
《简·爱》是一本有着多年历史的文学作品。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的许多故事。她出身在一个多灾多难很贫穷的家庭,居住在一个十分贫穷的农村可惜上帝似乎毫不防备的塑造了他们,又似乎急不可耐的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在人生的重要的时间离开了人间。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特斯赛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身卑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身低头的坚强女性,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
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藐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后她并没有绝望,他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一切相反换来的都是简·爱无限的信心,都是她坚强不屈的精神,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快地进步而且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
篇8:小说《简·爱》读书笔记
第一次注意到《简·爱》这本书,是在书店里,当时,我在看其它书的时候,看到了这本书,觉得书皮很好看,就买了回来。
回家后,《简·爱》在书架上放了很久,才拿出来读,一开始,我就被简·爱这个女孩子吸引住了,她是那么的坚强,对于亲人的无故挑衅,学校里老师的无端指责,工作后面对顾主家中的一切人和事,她都去勇敢地去面对。最终,她获得了真爱。
看了这本书,我想到了自己,我没有那么坚强,如果家人那么对我的话,我一定只会哭,别的都不会做了。我一定要学习简·爱的坚强,让自己强大起来,去面对一切事情。这样,我就可以活得更大快乐,而家人也可以在我身上看到光芒。
★小说作文
★小说摘抄
★小说语录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