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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优秀读后感

时间:2025-10-08 07:48:39 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红与黑》优秀读后感,本文共1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红与黑》优秀读后感

掩卷沉思,我觉得斯汤达经过《红与黑》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感情的杯具,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于连!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能够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杯具;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述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感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他自我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的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智者就是他人)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三十岁当上司令官”,或者当上年薪十万的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职责”;他要挤进上流社会,要按照给他十字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事并且准备干出满足而沾沾自喜,甚至真的以为自我本是个大贵人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也即所谓“抱负”和“野心”之类。于连并非不能成功,他其实已经成功了,即使他犯罪入狱之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的上诉仍有可能被理解,他若抛弃尊严表示屈服仍有可能做德·拉莫尔侯爵的女婿……这就是说,福利莱神甫言之有理,于连在法庭上辩护的确是一种“自杀”的行为。然而,看看于连在狱中的表现,读者不能不认为,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

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能够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我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我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这一部批判现实主义并没有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经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

篇2:《红与黑》读后感优秀

(1)“红”真的是指军服“黑’真的是指教袍嘛?我认为的红与黑分别指的是每个人都是个矛盾的结合体,都存在着“红”与“黑”的两方面,正所谓,天生不完美。《红与黑》中的“红”与“黑”到底指什么?

(2)小说多次写到傅凯,而且很多时候都呈现出傅凯对于连的真诚帮忙与信赖,用意何在?

(3)小说的结局于连的死,预示着什么?

篇3:红与黑优秀读后感

高贵的出身剥夺了性格的力量,而没有性格的力量就不会被判处死刑。

——《红与黑》

18,法国迎来了复辟王朝时期的社会生活。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填满了1815年到1830年这十五年的时间。而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红”与“黑”相交替的年代。

于连的童年,生活在对抗击欧洲的骑兵凯旋而归的无限崇拜当中。在那个“红”色的年代里,英雄业绩充满了整个资产阶级革命,而拿破仑则通过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了农民能够自由无阻碍的利用他们刚得到的法国土地并满足了其强烈的私有欲。在这时,自称“乡下佬”、“农民的儿子”的于连就很自然的成为了拿破仑的崇拜者。于连崇拜拿破仑,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在拿破仑时代以等价交换为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法权有最充分的体现,平民出身的士兵只要立功战场就能提升为将军,普通的文职只要办事干练就能当上高级官吏,这正是小资产阶级青年于连所向往的前途。而成年以后,于连的生活却陷入了一片黑暗腐朽的复辟时期,“黑”色的年代已经来临,封建贵族力图用封建等级制的原则来堵塞非贵族出身的青年的出路,此时的于连想要向上爬,只能够投靠教会,充当“教会的一根棍子”,干卑鄙肮脏的特务勾当。此时的他苦闷至极,他嚷道:“啊!拿破仑确实是天主为了法国青年才派来的!今后谁来代替他呢?没有他,不幸的人们怎么办呢!即使是那些比我富裕的人,勉勉强强有几个埃居可以受到良好教育,可是没有足够的钱在二十岁去买一个服兵役的替身和谋一个职业,他们又能怎么办呢!不管怎样,这个不幸的回忆将永远使我们不会幸福了!”是的,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时候战败了,通过自由竞争、个人奋斗得到资产阶级法权所保证的个人利益的年代已经不复存在了。而在这个时候,于连的心里,油然而生的是,对权贵的报复。

他凭借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的《圣经》全部背了下来,轰动了全城,于是他来到了市长德·雷纳尔家做了一名家庭教师。在这个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中,他遇到了德·雷纳尔夫人。夫人对他产生了好感,夫人的女仆爱丽莎也爱上了于连,而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情。德雷纳尔分人得知此事心理异常高兴,她发现自己对于连,已经产生了一中从未有过的感情。一天晚上,在市长家的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德雷纳尔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被于连紧紧地握着,这下满足了于连的自尊心。他开始追求德雷纳尔夫人,同时,于连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他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生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的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他们相爱了,而他们的爱情,却是完全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后来,他的确风光了。他借助德雷纳尔夫人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现在公众面前出了一点小风头,引起了满城风雨,招来了上流社会的蜚短流长,以致再也无法在本地立足,不得不躲到神学院里当学生。在这里,于连告诉自己:“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成绩名列前茅,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但是后来,院长辞职,于连被介绍到侯爵家做了秘书,在这里,他开始了自己的第二段恋情。

篇4:《红与黑》读后感精选500字优秀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凭着聪明才智,在当地市长家将家庭教师,并与市长夫人私通,产生了虚伪的爱情,事情败露后被迫离开,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了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经过一番波折,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于连至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寒,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恨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想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不断思考、观察、励志和忍受,终于迎来得意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翻看这本书,于连的一举一动让我深思,我们似乎能从书中获得共鸣,在他身上也能找到我们的影子。他有着一颗不屈不挠的心,也许就是一无所有,对任何事物都抱有放手一搏的心态。而我们有时却不敢迈出勇敢尝试的第一步,屈从命运的摆布,要让我们点亮那颗跳动的心,激起那份没完全枯竭的热情。

同时,这部小说也揭示了复辟王朝时期的波澜的阶级大搏斗,反映了政治黑暗与爱情占有。

篇5:红与黑读后感优秀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富有才华又身怀野心的年轻人于连,从穷苦的木匠儿子,一步步踏近贵族阶层的故事,故事里有两个女性人物,是于连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前者是德瑞那夫人,是一个年长于连近十岁的美丽妇人,后者是侯爵的小女儿,玛蒂尔德小姐,一个十八岁的巴黎名媛。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拿破仑战败,波旁王朝第二次复辟之后,社会等级依旧分明,第三等级的人怀念伟大的法兰西皇帝,贵族重掌权利,与第三阶级的矛盾更加尖锐。于连拥有惊人的记忆力,能背诵整部拉丁文的圣经,不论是书籍还是对话,他都能过目(耳)不忘,凭着这个技能,年迈的谢兰神父把他送到市长德瑞那先生家做家庭教师,这是于连改变一生的开始。

于连负有天生的才华,也有天生的敏感和骄傲,他内心狂热地崇拜拿破仑,那是一个凭着能力可以建功立业的时代,如今已经一去不返。所以他像其他年轻人一样,开始寻求宗教的庇佑,着黑袍成为教士和神父,这是跨越阶级的唯一之选。然而,优秀的才能,姣好的面容,内心的抱负,都注定他无法寂寂无名地过一生。

于连的两段爱情都是被动的,德瑞那夫人是一个善良单纯的人,于连的出现让她第一次感受到异性的吸引力,青春的少年,区别于丈夫的柔情,她不顾一切想守护他。玛蒂尔德小姐身边围绕的总是贵族的纨绔贵公子,于连在这些人中间显得尤为特别,因为他从不逢迎自己,甚至非常冷漠,这种反差让她爱上于连。

我试着理解这两段爱情的降临,德瑞那夫人对于连而言,是平等的恋人,即使身份看来并非如此,两个人在心灵上是平等的,他们彼此依赖,当这份感情败露,于连不得不离开贝藏松,前往修道院学习,之后去了巴黎,遇见第二份爱情。而玛蒂尔德小姐,一开始两个人毫无交集,是美丽的侯爵女儿跨出了第一步,于连从这份感情中获得的认同感超乎想象,来自贵族的垂青,满足了他的虚荣心,也让他患得患失,因为一旦失去,就开始怀疑自己。

这两份爱情都是外界的争议越大,当事人反而越坚定,好像这才是真正的爱情。不被人拆散,不经历抗争,顺遂地进入婚姻是索然无味的,德瑞那夫人认定这是她心灵的归宿,玛蒂尔德小姐以为这是跨越阶级的伟大爱情,所以不顾一切地营救于连。

我们都是皮相的奴隶,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里,一个拥有美丽面容的异性总是让人心驰神往,在市长家里担任家庭教师的于连,在侯爵府担任秘书的于连,都是在这样的环境里俘获芳心。我们都对异性的好感非常敏锐,尤其是来自那些我们自己也有好感的人,一旦发现幸运降临就迫不及待的接收这份好运,究竟这是不是于连真正的爱情,我不知道,因为没有机会证明。有时候我们是别无选择,有时候我们是放弃选择,名著里的故事并不让人惊叹,这个年代的爱情也并不容易,然而从不见得有何伟大之处。

于连为什么要杀德瑞那夫人呢,可能他看到那封毁谤的信,对昔日的爱人产生了强烈的愤怒,所以策马前往维里埃尔,买了枪并装上了子弹,直到真的见到德瑞那夫人的时候,于连已经开始后悔了,作者说于连在行刑前才发现最爱的只有德瑞那夫人,我猜是掺杂了作者的主观意志,明明前几章都在说于连如何为玛蒂尔德小姐忧思难忘,已经渐渐忘了曾经的那段不道德的恋情。

故事的结局,于连被处以死刑,一个野心勃勃的年轻人生命终结在22岁,死于两场恋爱,也死于对那个年代的绝望,即使于连最终能活下来,也只能更名换姓,去一个遥远的城市终其一生,他的抱负他的理想永远没有机会实现,等级制度森严下的法国,允许有才能的年轻人出现,但不会允许他挤入贵族阶层,破坏既定的等级秩序。

当然,这个故事最主要想传达的意思,我想应该是:姐弟恋是没有好下场的。

篇6:红与黑读后感优秀

西方有一部与东方相媲美的“红楼梦”:这就是法国作家司汤达的《红与黑》。一百多年以来,关于这本书的评论众说纷纭。但我觉得主要都是从两方面来评价主人公于连的:一是追求爱情、荣誉、幸福、英勇(红),二是使用阴谋、野心、罪恶、伪善(黑)来实现自己的理想。也许这些说法是对的,但也许也不全对。因为于连是个复杂的人。

于连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其实,于连并不是像一些人所说的那样是个野心家,其实他只不过他不属于那个社会罢了。他是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朝气蓬勃的青年的代表,他的行动只是平民青年反抗贵族的反映。他很像司汤达第一部中篇小说《阿尔芒斯》中的男主人公——奥克塔夫;很像歌德《少年维特之烦恼》中的维特;很像缪塞笔下的沃达夫;很像普希金笔下的奥涅金;很像拜伦笔下的恰尔德·哈罗尔德;很像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很像张抗抗笔下的舒贝。但于连与他们又有许多鲜明的不同之处:于连虽然叛逆但是他不忧郁,相反却很热情,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而积极努力;于连虽然时常自我分析,但是他的心里并不迷惘,他有明确的目标——向上流社会攀登。虽然他在爱情上欺骗过,但他情感丰富,爱是真实的;虽然他最后可以说是在悄无声息中灭亡,但他却是在激流勇进中消失的。司汤达想借助《红与黑》来再现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法国。我们可以??从书中体会到现实与浪漫,奇趣与幻想,从中我们能进一步认识法国大革命所造成的法国社会里人们行动的秘密动机和内心世界的特征。

司汤达精心雕刻的于连,不只是水彩画,而是雕塑,给人立体感。

从于连的自卑引发的仇视,乃至到最后的不折手段,然后到最后的反省,回复到心灵的平静。司汤达在用于连的变化作为《红与黑》故事发展的线索的同时,还在用这些特点去完善一个人—一个完善的人,而不是完美的人。尽可能少犯错误,这是人的准则;不犯错误,那是天使的梦想。于连性格上的丑与美,善与恶的矛盾的统一,也正是他被认可的原因之一。

记得有位老师说过:我们与作家的区别在于作家能把心里想的用笔来表达出来。想来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既然是想作者之所想,自然是为作者之所为了。钱钟书称方鸿渐就是他本人,而福楼拜也自诩是包法利夫人。每个作者笔下的人物,除了当时社会的烙印,都该有作者本人影子。否则,它将不是一部好的著作。司汤达之所以能如此细致入微的描写于连的那种畸形的自尊,大概因为他是想于连之所想,至少,作者本人曾有过类似想法。作者写出自己内心的丑恶,非但不会对作者的形象有所影响,却恰恰从侧面反衬出他的坦然。谁能说这不是一种美丽呢?能把自己赤裸裸的放到手术台上一寸寸的解剖,是一种勇气,也是一种幸福。勇气,要让别人了解自己的思想。幸福,也正是要让别人了解自己的思想。短暂的是现实,永生的是理想。于连在他那扭曲的想法之下,开始了他短暂的仕途。于连又在一次次打击中重复着永生的自我,或者说是司汤达本人的自我。

很多时候,人往往因为一次人生的巨变,而彻头彻尾的蜕变,那就是顿悟。于是司汤达自然而然的通过上断头台,让于连有所顿悟,并顺手把他“引入正途”。于是,就有了于连在法庭上的演讲就成了荡气回肠的表现了。虽然这也是他的最后绝唱,可这是司汤达借着于连之口,畅快淋漓的表白了一下自己心声:潜伏在表象下的整个社会的腐朽和虚伪。所以也就在整篇小说的最后,出现了高潮。而在高潮中退却故事的情节,或许这也是司汤达成功之处。在典型环境中铸造典型人物的艺术特色,不仅开了现实主义文学的先河,而且作出了光辉的范例。

篇7:《红与黑》读后感优秀作文

读完《红与黑》,心情有些压抑,尽管很早以前就读过这本小说的简本,早就知道于连的结局,但当读到于连被杀之后,爱他的两个女人所做的表现时,内心还是深深震撼。在所有的奔走都没能成功,在于连好友把她送至远方,以免她去面对于连的死刑带来的痛苦时,她,玛娣儿特却回到了刚离开几十里远的地方,面对于连的遗体,她扑下去,跪在地上,曾经他们的相恋,给了这位千金小姐超人的勇气。她双手颤抖,揭开盖在遗体上的幔斗,点起几支蜡烛,把于连的头颅放在她面前的大理石小几上,吻着他的前额。玛娣儿特伴送已故的恋人,一直到他生前选定的墓地。她独自坐在披盖黑纱的马车里,膝上捧着她深爱之人的头。丧仪完毕,亲手埋葬了他。这个荒凉的山洞,是于连生前向往的地方,她不惜用重金购置意大利石雕,装点得略显华贵。而瑞那夫人,那个于连临刑前才发觉自己最爱的女人,信守着对于连的承诺,没用任何方法自寻短见,但在于连死后三天,她搂着自己的孩子,离开了人间...

这本小说,被人提起时,总被冠以十九世纪卓越的政治小说,欧洲文学史中一部批判现实主义的杰作,总是把于连作为小资产阶级及农民的代表,说他处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是不可能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幸福与改变的,于连的最终结局是对社会的批判与谴责,是对贵族无情扼杀资产阶级的痛恨与鞭挞。

而我,更乐意把它当一篇现实爱情小说去读,功名与利禄,一朝成尘土,面对生命的即将终结,于连才最终看清了自己的内心:金钱于他已不再重要,社会地位不过是虚名,勾心斗角的权利之争只能使他厌倦,而真正能使他内心安静下来的,是他对瑞那夫人的爱情。生命的终点处,发现自己短暂的一生中,唯一快乐的时光,不是跻身于上流社会成为贵族,不是征服美丽骄傲的贵族千金玛娣儿特小姐,更不是拥有自己之前从未敢想过的财富,这些曾是自己执著追求的一切,在面对为他付出执著、真诚、单纯又炽热的感情的瑞那夫人时,都变得无足轻重,而幸福充满了他的心,原来自己真正爱的,就是那个待他既亲昵又和善,让他不必顾及面子,可以把自己的种.种软弱都尽情表现的瑞那夫人...

爱情真的很神奇,当初他抛弃瑞那夫人时,义无反顾;因为她被人利用揭发他的恶行影响他攀附贵族千金时,他亲手拿枪要置她于死地;而当得知她没死,只是受了不太重的伤时,他又欣喜激动,并心怀愧疚;当在监狱里看到前来探望之人竟是瑞那夫人时,死亡对他来说已无可畏惧...

爱情也真的很可悲,玛娣儿特小姐为他放弃了世袭之位,为他不惜忤逆最尊敬的父亲,为他能脱罪而不顾身孕四处奔波想尽办法,最终,要承受的不只是失去爱人的痛苦,还要面对自己全心所爱之人并不爱自己的事实...

红与黑,爱恨同行,对错相伴.........

篇8:《红与黑》读后感优秀作文

现在已经没有人怀疑它的价值了。尽管一八三零年的初版大多是被束之高阁,布满灰尘。但是事实证实了作者的预言,不仅在一九三五年,到现在,它也是一版再版。波旁王朝复辟后法国社会的风气和压抑、沉闷的历史氛围在书中展露无遗,这使得这部小说具有强烈的时代气息和明显的社会针对性。

主人公于连有着过人的才华。但是他的才华并未给他带来幸福。他的一生就是不断追求幸福的一生。只是这幸福来得如此得迟——直到被送上断头台的前两个月,他似乎才寻找到。“以前我们在韦尔吉的树林里漫步的时候,我本来是可以多么幸福的啊。如果您不来监狱看我,我死了还不知道什么是幸福呢。”面对德·雷纳尔夫人,于连说出这发自内心的话。一颗曾经怀着多么热切的跻身上流社会的希望的心冷下来了,对平静生活的向往取代了勃勃野心。可是死刑宣判已经在生命尽头等着他了。二十年的努力和成功,包括用拉丁文背下的《圣经》和《教皇传》,在明亮的月亮爬上二十尺高的二楼去见拉莫尔小姐,龙骑兵的中尉,高贵的德·拉奈尔姓氏,在两个月中烟消云散。一名如此与众不同的富有才华的叛逆青年仅仅吻了一下幸福的手背就消失了。

于连的才干和野心为社会所不容,铸就了日后的悲剧。他自小受到家庭、社会的压制和歧视,于是形成了反叛、坚韧、无畏、极度自尊而又自卑的性格。等他从牢狱般的家庭里逃出来,这种性格更是毕露无遗。一幕悲剧就此上演。高压的环境往往造就恭顺的奴隶和无畏的斗士。于连就是后一种。他不甘于做个下等人,平平淡淡地过一辈子,为此他拒绝了和朋友富凯去做利润颇丰的木材生意,一个继承了一笔遗产的女仆。他要像在维里埃的高空俯瞰大地的鹰一样俯瞰法国。

但是上流社会能容忍一个外省木匠的儿子混迹其中吗?血淋淋的事实不出声地回答了他。诺贝尔伯爵见到于连后就对妹妹说:“要当心这个精力充沛的年轻人,要再有一次革命,他会把我们都绞死。”革命还未发生,来自汝拉山区的平民却被送上了断头台。对此于连却出奇地冷静,在审判席上他平静地说出这样一番话:“你们在我身上看到的是一个农民,一个起来反抗他悲剧命运的农民。”他终于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所以当那柄用细细的发丝悬于头顶的利剑最终坠落时,他没有试图去躲避。他赖以生存的理想,一个曾多么令人激动,迷狂的理想被人轻轻一刺就像肥皂泡一样破灭了,生活还有什么意义呢?

“悲剧就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于连的悲剧是那个社会那个时代造成的。仅有一颗高贵的心而没有一千法郎的年金是不行的。只有“高贵”的血统才是通行的凭证。于是于连在现实中碰壁直到被判死刑便是理所当然了。于连作为一个悲剧的主角价值就在于他是一个法国大革命时期青年个人奋斗的典型。无数的青年渴望冲破束缚,但于连的下场就是他们的结局。

这部书描写得如此真实,我仿佛可以看见几位有血有肉的主人公站在眼前,仿佛可以感受到他们在那个时代里艰难的呼吸。这是它的艺术魅力。读完之后,再看卷首:献给少数幸福的人。于连不会再有,我们之中又有谁会是这少数幸福之人呢?

篇9:红与黑读后感

这部小说很有影响力,它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名叫于连,他的经历和遭遇使我们明白了很多事情。于连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青睐和宠幸。

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篇10:《红与黑》读后感

假设《红楼梦》是平面坐标系,那么《红与黑》则肯定是李安导演的3D电影。

假期在家,连续的阴雨天气让我不得外出散心,闷在家却又实在无聊,便开始翻阅高中时代购买的“必读书籍”――《红与黑》。

“出身卑微的于连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跻身上流社会,但是他内心深处却对这个阶层充满了蔑视和仇恨。一封女人的私信,断送了他梦寐以求的前程,他在恼怒中想这个女人开了枪……”

――这是封面上对全书的整体概述,简单扼要,我当时的第一印象便觉着这书肯定又是以黑暗社会为背景创作的爱情小说,不乏会有点当下正红的金牌编剧于正剧中些许的虐恋情节,当然,这仅仅是我跟这部小说的初次触电。本着对小说充满政治色彩的创作背景,我开始了阅读。

序言部分译者很有深意的解释了书名的由来――《红与黑》开笔之初,叫《于连》,知道写完上卷,才最终定名为《红与黑》,以两种色彩作书名,司汤达有寓意存焉。历来评论家绞尽脑汁,颇多发明,认为“红”与“黑”,誉为军装与道袍,剑与十字架,热血与孝服,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暗黑,火红的理想与黯黑的幻灭,英勇的时代与复辟的年代,等等。相对而言,到时司汤达本人的说法比较平实:“红”意味着主人公于连会去当兵;但他生活的年代,只得披上“黑”道袍,书名也有如此之意向。

家境的卑微加上父亲、兄弟的不待见,让于连亦步亦趋的成长着,就连唯一的阅读嗜好也被父亲强烈禁止。然而,对《圣经》、《新约》以及部分拉丁文的熟读,恰恰为于连自己今后跻身上流社会创造了机会。经过维璃叶本堂神甫彼拉神甫的推荐,于连顺利的被聘请进维璃叶市市长:瑞那先生的家当家教。初来乍到,于连对奢华的生活以及上层社会的各种理解显得很不适应,谢朗神甫的一番话使于连获益匪浅:“圆滑与审慎兼具,把一套虚伪的论调编的找不出漏洞,在他这个年纪,已属不恶。”之后,瑞那夫人与于连之间关系的微妙变化也是整个故事的主线变得明朗起来――上层社会不断地想于连招手,最后却因为这一份剪不断、理还乱的感情使之付诸一炬。

神学院的学习以及一系列的偶然促成了于连飞鸿腾达的前奏,只身离开维璃叶进军巴黎,于连虽有对瑞那夫人的万分不舍,却又始终放不下自己迈向上层社会的脚步。彼拉神甫对于连很是看好:“这年轻人虽然出身低微,可是心高智大,一旦伤了他的傲气,纵然身在这儿,也无济于事。他会藏巧于拙。”至于到拉穆尔侯爵家之后所发生的一切,以及于连与玛娣儿特之间的种种,则如晴天霹雳,最终将于连送上断头台。

纵观整部小说,主人公于连的故事似乎倒影着我――平凡的出身,自认高傲的性格以及长路漫漫的仕途。从不同角度分析,自然也就会产生不一样的结果。

从爱情小说的角度分析,暂且先不说于连,故事中两个女主角同样也是耐人寻味――瑞那夫人和玛娣儿特。同样的美貌,同样的贵族气质,而这不同在于:瑞那夫人性格上的安于平淡,细心温柔;而玛娣儿特则更多的是满腔激情的愤慨青年。一个林黛玉,另一个则是薛宝钗。只是,在这个故事中,贾宝玉并非出身名门望族,而只是出身卑微的木匠之子,小说的政治色彩之浓厚加之19世纪初法国社会的阶级分化,正是文章开头,笔者将《红楼梦》比作二维空间,将《红与黑》喻成3D电影的原因,其多的一项因素便是19世纪法国社会的阶级制度。当然,结论成立的前提是抛开《红楼梦》中其他特有的艺术价值。

从政治的角度分析,按照译者在序言里所说:“红”与“黑”其实是军装与道袍的区别,二者形成鲜明的对比,恰恰很好地展示了小说创作的政治背景――拿破仑时代的终结以及19世纪初法国百废俱兴的状态。主人公于连一心崇拜着拿破仑,却迫于时代的压力不能穿上军装,赶赴战场。道袍所带来的短暂甜头,让于连被困牢笼,“老天这个后娘,把我扔进社会的最底层:赐予我一颗高贵的心,却偏偏没给我一千法郎进款。”牢狱中,于连自省到:“我的罪即使没有这么重,我看到在座各位,不会因我年轻而动恻隐之心,仍会杀一儆百,借我来惩戒来打击这个阶层的年轻人:他们出身低微,厄于穷困,但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敢混迹于阔佬们所号称的上流社会”

小说末尾,一大串的比拟意味深长:“……猎人在树林里打猎,飞禽从半空中跌落下来,他赶紧跑去捡。不意靴子踢了一个高耸的蚂蚁窝,毁了蚂蚁的公馆不说,还把蚂蚁和蚁卵踢得四散……即使最有哲学头脑的蚂蚁,也永远猜不透这黑咕隆咚的庞然大物――猎人的靴子――是什么东西;这可怕的黑家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捣毁了蚁群的巢穴,先听得轰然一声巨响,接着便火光烛天……”

篇11:《红与黑》读后感

于连唯一的弱点就是当别人瞧不起他时他会暴怒。

但他也确实伤害了侯爵女儿的心。两个女人都为了自己的爱敢做敢当,为了救于连屈尊不顾女人的名节去拜托那些人,市长夫人甚至还听从他人的话想跪在陛下面前请求饶恕于连。

就因为于连活的和其他那些上流社会的人不一样,于连懂得多记忆力好为了肯定自己的价值去爱市长夫人,在开庭时他说自己是有罪的预谋杀人他不愿乞求他人求的原谅即使那两个女人为他做了那么多即使他有机会获得赦免。他不愿意让好友父亲探监觉得是耻辱,他并不缺乏勇气他有尊严,不让他人嘲笑以至于付出生命代价。

于连一生太年轻但他经历的事情或许比那些活得久的人还要丰富和深刻。最后侯爵女儿亲手埋葬了他的头,市长夫人在他死后三天魂尽归天留下侯爵女儿和他的骨肉。自由平等热爱。

篇12:《红与黑》读后感

红色的军装,教士的黑袍,鱼与熊掌,不可得兼。红与黑正如司汤达引用的话一样,揭露的是严酷的真实。

无论这本小说是政治、历史、还是爱情,他都在阐述一种被忽视的幸福。献给少数幸福的人,作为90后的我显然相比太年轻了,不能深入理解这层次的幸福。也许要等到千帆过尽、耄耋之年,才能理解于连,理解他的一生,其实也就只短短四年,只是重头活过,在死牢里的最后两个月。

千斤粟黄金屋颜如玉,或者,外离相内不乱平常心。人要在社会中、人际关系中求得幸福,可以反求诸己,追求精神价值;也可以承认并享受平常的幸福,于是就有古希腊的犬儒学派。就有颜回的“箪食瓢饮”,就有贺拉斯的“平凡的幸福”,就有司汤达的“生活在巴黎,年金一百路易,读书写字”,其含义是独立、自由、不受制于人,能随心所欲的从事自己喜欢的事情。

可以说,我现在也许就是像于连一样的年轻人,追求飞黄腾达、社会成功和他人承认,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中最高级层次的需要。反观于连,从迷误走向清醒,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

诚如司汤达所说,有才智的人,应该获得他绝对必需的东西,才能不依赖任何人;然而,如果这种保证已经获得,他还把时间用在增加财富上,那就是是一个可怜虫。

篇13:《红与黑》读后感

于连,一个聪明,能干、有知识会察言观色的人,如果放在一个完美的平等社会就不会有这样的小说,他会平平凡凡的生活一辈子 ,可是他偏偏生活在那样的一个等级如此分明的社会。

他应该是个正直、善良的人,他对社会的不平等不满,他孤傲,他自尊,如果他有个美好的家庭,他也会同福莱夫人那样纯真到最后,爱到最后。可偏偏他没有这样的家庭,而性格里有多了许多的不甘心,以致他不能像他的朋友一样满足做个富足的商人。

所以,他爱上了福莱夫人,更迷上了公爵小姐,正如他迷上了远大的前途,繁华的巴黎。

他对公爵小姐的感情是疯狂状态下对自己雄心和勇气的迷恋,正如他,在那位小姐心中一直只能作为英雄爱着,这段爱情很轰轰烈烈,也正因为太轰轰烈烈的,所以是扭曲的,他们相互崇拜的只是存在幻想中的英雄。而不是他们本身,所以,当于连失去一切,面对死亡时,才会感觉到他爱的是福莱夫人,但是他爱的真的是她吗?

或许,每个人爱的人都是自己的影子,两位女主人公也是于连的影子。一开始我觉得于连与夫人的性格是相反而与小姐的性格一致,后来,我觉得其实这两个女人都是于连本身,只是,在那个社会背景下,激情和反抗精神更容易让人关注,并且于连也一直用自己的勇气来主导自己,所以,我只看到他和小姐相同的性格,其实,他每一次的纠结,都是他单纯的证明。

在对的时间,对的世界,遇到对的人。于连在小城只会喜欢温柔善良的夫人,在繁荣的巴黎只会喜欢上勇敢高傲的女王。

无论是善良单纯的于连,还是野心勃勃的于连,只要他还有自己的能力在这本书里都是让人钦佩的,因为,第一个于连是所有时代的精神追求,而第二个于连是当时时代的勇者,但是现在,在人人都野心勃勃的时代,或许,于连最后的反思能给我们一点感触“你追求的真的是你最爱的吗?”

篇14:《红与黑》读后感

曾经被当时社会所禁的书,在某种意义上有着它巨大的价值,诚然,当我20岁看完红与黑的时候,真的很震撼,从此这本书在我心里有很深的影响。

司汤达的异形思维,对男人与女人,还有女性的剖析描写,及对政治角逐的理解,思想的独特是在男性文学里少有的。绝对是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书。从此司汤达也成了我特别喜爱的作家之一。

在当时那样的社会环境,能大胆描写一个低层阶级的人与贵妇的一系列情感,内心的抗争与永恒的追逐,用大胆的视觉去描述并不是绝对特殊的事例,但这样的作品在当时也是极力使人感到震惊的,然后批判,被禁,震惊,也丝毫改变不了这本书的绝对价值,以至于它能永恒至今。

经典的意味也非它莫属!

篇15:《红与黑》读后感

作品的最后,于连死于刑场,马蒂尔德抱着他的头颅亲手埋葬,正如她所钦佩的玛格丽特皇后向刽子手索要情人的首级,再葬于教堂;而德・瑞纳夫人则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着孩子离开了人世。

于连,维利埃尔一个锯木匠的儿子,出身卑微,由于喜爱看书但劳动能力弱经常遭受父亲和哥哥的打骂。但因为他有一副英俊的面孔,又天资聪明,记忆力强,得到当地一位老军医的赏识,教他拉丁文和历史,谢朗神父教他神学,并获得了到市长德・瑞纳家当家庭教师的职位。

正如作品第二章所说,“在维利埃尔,‘赚取钱财’就是衡量一切的最高准则。这四个字概括了四分之三以上居民的习惯性思维”。在这个以金钱、名利为首的地方,出身卑微的于连想要混迹上流社会并不被他人瞧不起,就得“卖弄”自己的才能和学会虚伪。

“虚伪”――上流社会有钱人的面孔,作品中多次以《伪君子》的主人公答尔丢夫做喻,从每一个矫揉造作、隐藏内心真实想法的神态和每一场拐弯抹角、精心设套的对话中,我们都领会到了人物的这副善于伪装的面孔。

而于连也并非在这种“虚伪”中游刃有余,他无时不刻不被自卑和征服欲这两种矛盾情绪撕扯。他谨言慎行,敏感地揣测着身边每个上流社会人士,时而嗤之以鼻,时而阿谀奉承,做些讨好的事。他不信仰任何宗教,尽管能把拉丁文的《新约》背得滚瓜烂熟,但这些书他是一点儿也不相信的。他崇拜拿破仑却不能声张,所以,当他发现山上的小洞时,他解脱般地想,“‘这儿,谁也伤害不了我了。’他忽然心生一念,觉得应该尽情享受一下把自己的思想写下来的乐趣,因为这在别的地方对他都是及其危险的”。

这种自卑和征服欲在他的感情上更是体现得淋漓尽致。第一次想要牵住德・瑞纳夫人的手是因为一次不经意的触碰,德瑞纳夫人猛地将手抽回去,而于连认为他有责任不让对方的手抽回去,怕遭人耻笑。于是发誓在第二天一定要紧握住夫人的手――“于连的心中涌动着幸福的暖流,不是因为他爱德瑞纳夫人,而是一次可怕的折磨终于结束了”。此后,于连的许多行为都是以征服欲为出发点,但他又整天因为害怕失去,被耻笑而惶恐不安。

对马蒂尔德的感情也是如此,自卑和征服欲交加,偏偏马蒂尔德也是个奇女子――思想在两个极端处游走,态度忽冷忽热,有着一股倔劲,但自己却是漂浮不定。两人在这段感情中,靠着卑劣的技巧维持感情,于连起初以为获得了真爱,谁知在濒临死亡时却对她感到厌烦,转而醒悟他差点杀死的德瑞纳夫人才是此生挚爱。

死亡,对于于连来说,是必然的。在这个由有钱有势的人掌控生死大权的时代,于连和这种人结下梁子就不会有好下场,胜利者的微笑往往是最丑陋的嘴脸;另一方面,于连自己也早就陷入了自己亲手酿造的绝境,他早就无路可退,求死是他最后的爆发。

正如作品名字――“红与黑”这两种对立的颜色,矛盾性格越明显,越能体会到被撕扯时的挣扎有多艰辛和无力,于连没能找到救赎的办法,所以我们看着他矛盾着趋向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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