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霸王龙兄弟读后感500字,本文共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霸王龙兄弟读后感500字
今天下午的两节课,我们班看了个绘本叫《我是霸王龙。》。故事讲的是,有一对翼龙父母他们有了小宝贝小翼龙后,他们像天下所有的父母那样小心的照料着。爸爸告诉她要做一只强健的翼龙。妈妈说:“要做一直善良的翼龙。”爸爸叫他飞行,妈妈告诉小翼龙:“不管谁遇到困难都要竭尽全力的帮助它。”
爸爸和妈妈飞走了离开了他,小翼龙哭着哭着就睡着了。这时候,一直霸王龙悄悄地爬上悬崖。霸王龙的.爪子快要够着小翼龙了。“轰隆”火山爆发了!霸王龙被压在了岩石下面,疼的“嗷嗷”直叫!小翼龙看着眼睛和腿脚受伤的霸王龙,想起了妈妈说的话:“不管谁遇到困难都要竭尽全力的帮助它。”从此以后,他像爸爸一样喂霸王龙吃很多红果子,像妈妈一样温柔的替她盖好被子。几天后,小翼龙拿着红果子回来时,发现霸王龙的上已经全好了,她的嘴里还叼着鱼。小翼龙想起爸爸教的方法,慢慢的飞了起来,越飞越远。霸王龙看着远去的小翼龙小声的说:“你最喜欢吃的鱼,其实我早知道你是翼龙了,只是想给你说声谢谢。”
小翼龙用他的善良和爱感动了霸王龙,从这个故事里我学到了很多,也感受到了父母对孩子的爱和付出我们一定要好好的孝敬父母;一定要好好学习,学会生存的方法。我还学到了,要用真诚和善良的心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把我的爱传递给每一个人。用我们小小的力量,改变我们的世界,让世界充满爱,让世界更美好!
篇2:霸王龙兄弟读后感
故事先从小翼龙一家开始讲起:翼龙宝宝出生了,翼龙爸爸妈妈高兴得不得了,他们像任何一对用心抚养孩子的父母一样,精心地喂食、用心地爱护、尽心地教育着翼龙宝宝。爸爸教小翼龙本领,让他以后遇到危险时,可以逃走。而妈妈教他“为人”,要做一个善良的孩子。――因此,慢慢地小翼龙成为一个强壮的恐龙,同时也成为一个善良的恐龙。可是当有一天翼龙遇上霸王龙,善良的小翼龙开始以霸王龙的身份照顾真正的霸王龙,从而用爱感化霸王龙的故事。
读这个绘本,自然会冒出一个疑问:书名是《我是霸王龙》,为什么故事开头,讲了大段小翼龙的故事呢?其实,我们仔细阅读会发现,妈妈为小翼龙遮风挡雨,用宽大的翅膀,更是用博大的爱为小翼龙撑起了一片温暖的天空。垂直的大雨在妈妈身上渐成了雨滴,似乎是妈妈的无微不至的爱。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总有妈妈的保护、守候。妈妈就像避风港,再大的风雨也能帮我们遮挡。
联系爸爸的喂食以及教他飞行,我们看到了父母对孩子的那种悉心照顾、言传身教、帮助孩子成长的一份关爱、一种行为,让人感动。强壮的恐龙,面对粗暴可怕的敌人能够及时逃脱,学会本领就拥有了生存的必备技能,这很重要。“不管谁遇到困难,你都要帮助他啊!”沐浴着爱成长起来的小翼龙,后来也将这份爱传递给了曾经做过坏事的霸王龙,我们看到了爱的一种传承。
从翼龙爸爸妈妈的身上,我们能学习如何做父母。尽管心中有着很多不舍,但爸爸妈妈还是选择了离开,安静的夜晚背后是牵挂、担心、舍不得种种复杂的不平静的心境。如何做父母?爱孩子就需要放手,需要给予他飞翔的空间。爱是给孩子自由,让他经历风雨的磨练,自立自强,孩子的成长从某种程度上说就是和父母不断分离的一个过程。
篇3:霸王龙兄弟读后感200字
《我是霸王龙》是放暑假的时候,妈妈给我买的一本新书,这本书讲的是小翼龙长大了,离开了爸爸妈妈,开始独自生活,霸王龙为了吃小翼龙,从悬崖上摔了下去,霸王龙受伤了,小翼龙觉得受伤的霸王龙很可怜,要照顾他。下雨天,小翼龙用叶子盖着霸王龙,喂它吃果子,霸王龙的伤一天天好了,它被小翼龙感动了,捉了两条鱼,想和小翼龙一起吃,小翼龙看见霸王龙走了过来,却吓得飞走了。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最感动的是小翼龙的爸爸说过,霸王龙是个粗暴可怕的家伙,虽然小翼龙有点害怕,但它还是认真努力地照顾霸王龙,因为妈妈说过,不管谁遇到困难,你都要帮助它。
篇4:霸王龙兄弟读后感200字
《霸王龙兄弟》是作者袁博的最新动物文学作品,作品的写作源于作者自小对恐龙的挚爱以及他对自然历史执着的关注。他从自然史的宏大视角出发,描写了各种恐龙在自然变迁中的`微观际遇和它们基于各自生命形态的不同命运。作品在对生命野性和英雄豪气的呼唤中,体现了作者对盛极一时的恐龙时代的敬意和对每一只恐龙个体的观照。
霸王龙金眸和银睛是一对同胞兄弟。五岁时,强壮的金眸已经能轻松地捕猎,瘦削的银睛却为捕获自己的第一只猎物付出了血的代价。十岁时,兄弟俩因霸王龙独居的天性而离开了彼此,开始了各自的生活。二十岁时,正值壮年的金眸成为卡洛河两岸最凶悍的霸主,有了自己的家庭,而银睛仍在孤独地流浪。二十五岁时,瘦削的银睛成为丛林里最温和的霸主。
篇5:霸王龙兄弟读后感400字
《霸王龙兄弟》这本书主要写的是父爱,是银睛和金眸的爸爸对它们的爱,银睛给自己的儿子塔克的爱。就算它们爱情再深,但是好心没好报,例如银睛杀死蟒蛇救了塔克,结果被误解,失去了家。
金眸是卡洛河两岸最强悍的动物,因为它只记下了仇恨,记下了愤怒,所以它才要人世间死世界上所有会轻易被打败、软弱的生灵。银睛正好恰恰相反,它听了爸爸让他们好好的活下来,因此银睛是卡洛河两岸最温柔的生物,也是体形最庞大的生物。它善良到连一只小虫挡在它面前,()它也会让开,生怕踩死一个生灵。因此,表现出来它的善良。杰克也有自己的孩子,它追逐金眸和银睛,抢占领地,也是为了自己的孩子,这一个家。
袁博写出来的父爱使我有一种想哭的冲动,银睛为了自己的儿子塔克不死掉从而做出了牺牲,这表现出来了银睛对自己的独生子塔克的爱是无穷的,深情的,这就是爱。
篇6:兄弟读后感500字
上部主要描写了兄弟两个悲惨的童年,他们所经历的苦楚,真是一部辛酸血泪史~~~最欣赏宋凡平,一个真正的男人,他是一名中学教师,尤其爱好体育,曾经的一记扣篮被那时的人们称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创世一击。其实这些只是他的一部分,他的独到之处在于他永远是一个乐观的人,无论生活给予他多少的苦难,他始终昂着他骄傲的自信的头颅,即便受到非人的殴打,非人的孽带,他也一样傲视一切,他永远是儿子们心中的英雄,永远的父亲~~~~~~
还有他的妻子,一个充满韧性的女人,以前的丈夫给他带来的是屈辱,是愤恨,而宋凡平给他带来的却是一生的爱,尽管他们在一起只生活了一年零两个月,而且他连丈夫的最后一面也没有看到,在他住院的时间里,丈夫一直用幻想的幸福来安慰他,让他放心,安心,而此时的丈夫却受着摧残,丈夫用超乎常人的意志支撑着他的心,为了接她出院,丈夫逃跑了,结果被惨无人道的红卫兵活活打死,从此离开了他所真心爱恋的妻子,儿子~~~当李兰回到刘镇,迎接他 的是丈夫的尸骨,在丈夫惨死的地方,她一点点的将染有丈夫鲜血的泥土捧回家,在路上她一声也不哭,回到家里看见丈夫的尸首,沾满血迹,甚至爬满苍蝇,这个坚强的女人心疼的昏死过去,她为他洗涮,为他换衣,要知道宋凡平一米八多的大个,体重将近200斤,天知道这个瘦弱的女人是怎么为他擦洗,换衣,为他梳洗?这就是爱的力量吧,收拾停当,她靠着丈夫的胸前度过了一个漫漫长夜,走时热情洋溢,回来时却已阴阳相隔,人鬼殊途,这种生死离别是何等的残忍?可是这一切的一切却催不跨坚强的女人,他给丈夫送终,遇见了那些造反派,他还依然坦然的承认她就是那个地主婆,尽管那些人教训他,侮辱他,他却不改初衷,依然昂然的面对那些残忍的人,甚至带着鄙视的微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境呀,送行的路上他没掉一滴眼泪,他不想被别人笑话,及至墓地,他才痛哭起来,把这许多日子以来的悲痛统统哭了出来,那是一种痛彻心扉的哭泣~~~~~~
七年之后他也离开了人世,在这七年里,他没有洗过一次头,刘镇有这样的风俗:亲人走后几个月不洗头,感情越深坚持的时间越长,而我们 的李兰,从丈夫走后他一直没有洗过头,不知道他对丈夫的爱究竟有多深?她不但不洗头,还每次把头发弄的又黑又亮,因为他忘不了宋凡平为他洗 头,为他梳头,那是多么幸福的日子,如今这些已经成为了永远的爱,也是永远的痛~~~生命弥留之际,他把自己的后事都安排好了,因为孩子们太小了,他就这样带着对丈夫的爱,对儿子的不舍,离开了这个带给他欢乐,带给他痛苦的人世,永远的和丈夫依偎在一起了~~~~~~
篇7:兄弟读后感500字
不瞒大家说,被称为“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余华是我的偶像。记得当时我读他的《活着》感动地要死,读《许三观卖血记》更是攒了我不少眼泪。这几年文坛上很少有关于他的消息,听说他跑美国潇洒去了。熟不知一回来就出了一本五十多万字的长篇,定价三十五元,销量特别好,红得跟超女不相上下。我省吃俭用宁愿早上吃几个馒头挤出了三十五块钱,跑遍了吉安市区的书店终于买到一本盗版的《兄弟》,兴奋地几天睡不着觉。
偶像的佳作当然是怀着虔诚的态度拜读的,但我看了几章感觉就不对劲,翻开《兄弟》,“屁股”几乎是一个随处能看见的词语。写的是一个小镇上,一位十四岁的小孩李光头将头探到几乎触到粪便的臭不可闻处去看公厕隔壁女人们的屁股被当场抓住。李光头那次一口气看到了屁股有五个:一个是小屁股、一个是胖屁股、两个是瘦屁股、一个是不胖不瘦的屁股,整整齐齐地排在一起。一位作家和一位诗人白痴一样,()自称李白杜甫又比曹雪芹再喻鲁迅郭沫若,押着这孩子洋洋得意地镇上绕了个圈。一位被这孩子看过屁股的女人当着满街的人对他丈夫大叫:“我的屁股被他看到了”,“我的屁股从来只让你一个人看,现在让这小流氓看了了……”。李光头因看到了五个屁股而出名:整个小镇的男性都不惜自掏腰包为这孩子买一碗三鲜面,想从这小孩嘴里打听那几个屁股,尤其是美女林红的“不胖不瘦圆得翘起来的屁股”。
上部基本就是围绕“屁股”展开的,读“屁股”简直是审美观念受到侮辱,还没有读完我就想把《兄弟》丢到垃圾筒里,但为了写这篇文章也就硬着头皮咬着牙关读了下去,《兄弟》下部就更恶心了,余华花了大量的笔墨写性。八岁的李光头竟然一次次地将生殖器对着长板凳对着电线杆磨擦,一边磨擦一边没完没了地大声嚷嚷:“我有性欲了”、“我性欲上来了”。宋凡平和李兰结婚的大喜日晚上“叽嘎叽嘎”的床响声。李光头和林红一对狗男女在床上翻来覆去进入高潮时宋钢正在卧轨自杀。处美女大赛,不是处女的姑娘也来参加,跟评委睡了几觉,真他妈的就得奖了。
读完《兄弟》我简直要骂人,我想把这本书丢掉烧掉,让它从此在世界消失。但考虑本文的真实性,万一哪天你们向我借《兄弟》我也好有个交代,所以也就留着。
虽然说我是余华的粉丝,但出于对偶像的负责,我还是得说他几句,情绪控制不住的时候还可能破口大骂。
说真的,《兄弟》伤害了我的感情,它是一部庸俗的裤带下的文学,简直是一堆文字垃圾。余华声称《兄弟》写wenge,我看他呀!wenge的边缘都没有摸到,只摸到了女人的屁股、男人的光头。
余华口口声声地说,《兄弟》是在现实下诞生的一部荒诞性的喜剧。看到他在媒体红光满面的样子,我就不爽(当然其中有嫉妒的情绪)。我就知道他因为《兄弟》的畅销而使自己的腰包鼓地不能再鼓,明年又可以带老婆孩子游欧洲了。真让我大失所望。我这人最讨厌就是“美女作家”了,看来我要把我的偶像归为“率男”作家了。你说《兄弟》跟卫慧的《上海宝贝》、春树的《北京娃娃》有啥俩样。都是地摊文学。谁叫他写那么空洞,那么庸俗,那么粗鄙的作品。
余华他还没有没职业道德,读他的《活着》我感觉他对人的生与死进行了深刻的诠释,《许三观卖血记》更是底层劳动人们的呻吟。以前,我压根儿就感觉这男人不错。但《兄弟》一出他的印象在我的脑海就一落千丈。
我承认现在的社会物欲横流、荒诞地一塌糊涂;我也知道我们的生活庸俗琐屑粗鄙;我更理解读者喜欢读庸俗下流的色情文学。但我们的文学不能这样呀!否则,文学就没有了必要。我都知道文学要把丑陋化作美好,沉沦的化作希望。再说,他是“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我的前辈,不给我们后辈带个好头,要不然以后大家都写这样垃圾文章中国的文学怎么办呀!所以这明显是违背了文学的初哀。
当然,话有说回来。我知道我的偶像余华骨子里还是一个有良心、有责任心的好作家。年纪轻轻能写出《活着》这样的好作品也不容易。我希望《兄弟》只是他的一次写作的尝试,这种创新精神我支持,人人也提倡。只是我偶像太年轻有些是不太懂。希望以后他能写出对得起他粉丝我、他自己还有文学界都满意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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