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500字(共16篇),欢迎阅读!

篇1: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500字
福尔摩斯,是一个聪明,善于观察的侦探。他和柯南一样,也非常擅长破案,他破过许多案子,如:劳瑞斯顿花园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五个橘核,斑点带子案,工程师大拇指案······其中,我最感兴趣的,当然是斑点带子案了。
海伦·托斯纳小姐的姐姐,在一次深夜由于太惊恐去世了,案发前,她姐姐总说;“我晚上经常闻到继父抽雪茄的味道,并且总是听到有人吹口哨。”可是海伦·托斯纳小姐从来没有听到过,等到海伦·托斯纳小姐准备就寝时,她姐姐的房间突然传来一声尖叫,海伦·托斯纳小姐冲了过来,发现姐姐面色发白,缩在墙角,嘴里还叫着:“带子,那根带斑点的带子!”海伦·托斯纳小姐叫醒了继父和医生,但医生来了时,她姐姐已经咽气了。
那么,那根带斑点的带子是什么呢?
其实是蛇,蛇也会发出哨音,那天,福尔摩斯在房间等待,有了雪茄味,福尔摩斯立即拿起事先准备好的藤鞭,使劲抽打房间的铃绳,使蛇无法沿着铃绳爬上来,可福尔摩斯的举动激怒了它,它咬了它第一个看见的人—医生。当福尔摩斯打开房门,发现医生已经死了,那条蛇是那个时候最毒的蛇,它咬一个人,那个人十秒内就会咽气。
当时我看完之后,震惊了。福尔摩斯太厉害了,可那些警察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福尔摩斯总让警察丢脸,福尔摩斯说:“我破的案子,只有四个是由我的名字命名的,剩余四十九个都是警察们的。”福尔摩斯不贪图名利,他曾说过:“我要抓住罪犯,宁愿和他同归于尽!”最后一案中,他为了抓住罪犯,与他搏斗,最后坠入山崖,不知去向。
他一生都在破案,大家都很信任他,他不要求太多酬劳,只一心为了老百姓的安宁,他很伟大!
篇2: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它的作者是柯南・道尔。我从小就一直很喜欢看侦探故事。在侦探故事中我又喜欢两个:一个就是《名侦探柯南》,而另外一个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自从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后,就老是惦记着它。我在业余时间看,在上课的间隙看,在晚上11点后还看。
这本书描写人物写得非常仔细,连人物的脸色、心情都一一描写出来,非常逼真。如果你闭上眼睛,几乎可以想象到那个人的面貌;如果你善于素描,也一定能画出那个人的头像。我非常佩服福尔摩斯的逻辑思维。他思维敏捷、准确,通过观察分析,马上就能判断出报案人的年龄、生活情况、职业以及刚刚干了些什么事……很多很多的细节都不能逃过福尔摩斯的双眼!
《福尔摩斯探案集》还有一个很突出的优点,那就是剧情描述得非常仔细、清晰、引人入胜,时常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有一天,夜里11点了,我偷偷爬起来,打开灯,开始偷看我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当我看到一个叫“黄面人”的情节是,吓得浑身冒冷汗。这可不是我胆小,而是作者描述得实在是太逼真了!
如果你的爸爸妈妈愿意为你买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话,你一定要好好“钻研钻研”哦!
篇3: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
自从我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 首先,我觉得福尔摩斯真是料事如神。无论什么案件,只要在福尔摩斯手上,不出5天,他都保证给你查得清清楚楚,把犯人说得服服帖帖的。这样就使世界上与他接触过的人或听说过他的事迹的人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
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这让我知道,写一篇优秀的文章,是少不了细节描写的。 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 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太厉害了!一个字神,两个字很神,三个字非常神!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篇4:《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300字
我最近读了《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这篇文章让我感受颇深、受益匪浅。
文章讲的是一个叫杰弗逊的人为了给自己的女友露西复仇、而去杀折磨露西郁郁而尽的两个人,最后也因为自己的动脉血管瘤症发作而死的事情。
读完这篇文章,我认为杰弗逊是一个忠义耿直、心地纯洁而善良的人,但是他却因为一时的仇恨冲昏了头脑,变成了一个杀人狂魔,这实在是很可惜。我认为他应该向当地政府求助、应该报警,只可惜他并没有那样做。
福尔摩斯这个人,大家都很熟悉。他是一个性格、脾气都很古怪、却学识渊博、观察仔细的大侦探,他在任何地方都能学习,在任何地方都能推理,这是为什么呢?读完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因为他非常善于学习,并且能够刻苦研究。我要学习福尔摩斯刻苦学习、刻苦钻研的精神,在生活中学会观察,不断开阔视野,只有这样,才能善于从小细节中发现大问题,要养成善于观察、乐于观察的好习惯,像福尔摩斯一样拥有敏锐的洞察力,像他一样拥有广博的知识。
篇5:《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300字
福尔摩斯是这本书的主角,他是一个镇静、分辨力强的人。如他第一次遇到华生时,一眼就知道华生是一个医生了,因为他是当了许多年的私人侦探了。他先当私人侦探时,还不能做到这样,他是一点点的积累经验后才能的。他的判断是直觉的。他的思路是这位先生既有医生特征,又有军人气质,显然是个军医。这让华生不敢相信,他知道福尔摩斯的经历后对福尔摩斯非常的崇拜。
当我读完了这本书后就陷入了沉思,我也不像福尔摩斯一样么,我最先开始学分数的加减法时,弄得我真是百思不解,但我跟分数的加减接触的时间长了后,分数的加减法就不像以前那么难了,甚至有些我还觉得很简单。
我的学习与福尔摩斯探案遇到的经过有几分相似。我从中悟出了一个道理,成功在于一点一滴的积累,没有人不学就会的,要一点点的积累经验,这样问题便会迎刃而解。
篇6: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在我读过的侦探小说中,最有能力、最尽责任的人物中,当然是《福尔摩斯》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了。他以自己敏锐的眼光、智慧的头脑、勇敢的精神将一个个不法分子绳之以法。他的能力不仅让我拍手叫好,同时他的品质、精神也让我感悟到了很多。
作者把故事主人公福尔摩斯写得栩栩如生。他机智、勇敢、极富正义感,他破起案来精力过人,连睡觉都想着怎么破案。他还有个特点就是特别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只要他叼起烟斗,翘起二郎腿,闭上眼睛,转动脑筋,所有的疑难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个让读者羡慕的侦探,他和他的朋友华生遇到了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他们刚开始也摸不着头脑,但他却从不拒绝案件中的难点,以知难却不退却的精神,不漏掉任何现象的眼睛,和善于思考的头脑侦破了一个个案件,将整个**过程摸得一清二楚,好似亲眼见到似的,使不法分子无话可说。
福尔摩斯具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和推理分析能力,这位神探博学多闻、细心耐心、追求真理、坚持原则的品质,也是这本书要告诉我们,让我们向他学习的优秀品质。
福尔摩斯就像一个神话般的人物活在我们的心中。虽然他只是柯南・道尔笔下的人物,可我却丝毫不怀疑他存在的真实性,那是因为,福尔摩斯已经为我们留下了最美好的印象。他在书中的每一言一行,都牵动着读者为他高兴,为他担忧,为他着急,为他气愤,这就是福尔摩斯的魅力,他已经紧紧牵住了我们的心,让我们也进入书中和他一起破案。
篇7: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身高有183厘米,形态消瘦,下颚方正突出,还长着一个细长的鹰钩鼻子。他经常手拿烟斗与手杖,外出时还喜欢戴着一顶黑色礼帽。有人说,从外表就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理性且善于思考的人。
他总能从细微处挖掘出线索,并且常常设身处地想自己要是罪犯会如何去做。他总是一丝不苟的倾听受害者的描述,并且尽量地从他们的口中做出精准的判断,并且还经常反向推理,将真相一点一点剥离出来。
福尔摩斯,他已经成为侦探的一个代名词。
《神探福尔摩斯侦探故事一》由英国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撰写的侦探故事,阿瑟・柯南・道尔出生于苏格兰爱丁堡,世界著名小说家曾写过多部类型的小说,如侦探,科幻,悬疑,历史小说,爱情故事,戏剧,诗歌等。
他大学毕业后,因行医不顺,于是开始埋头写作。他第一作品的主人公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他的一生也因成功地塑造了这个人物,而成为侦探小说史上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虽然他不是创作侦探悬疑文学的第一人,但是这类文学却因他而达到巅峰,也非日后其他英国侦探小说家能比肩。
这个故事中有许多的小故事如《红发会》,《五个橘子核》,《四签名》等等,读了这些故事后我对别人的外貌,动作,语言,行动等观察的更加仔细认真了,有时甚至还能看出别人的内心在想些什么。
此外我还收集了一些福尔摩斯曾经说过的一些名言:
1、抛开所有不可能的,剩下的,不管多么令人匪夷所思,那都是事实。
2、如果能保证毁灭你,那么,为了社会的利益,即使和你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
篇8: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
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他跌磅起伏情节,镇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里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 。
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选》引起广泛的欢迎,不单单因为故事情节吸引人,小说还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并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的先河。其文学成就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
(一)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起来。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从多个侧面反映了英国社会存在的问题,宣扬了人道主义、善恶报应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的理想主义观点,这些无疑受到了读者的广泛欢迎,也充分显示了柯南・道尔进步的人生观与其作品的社会 意义。
(二)塑造了鲜明的文学典型。柯南・道尔的作品成功地表现了“文学是人学”的观点。他笔下的福尔摩斯, 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侦探,他脚踏实地的生活在英国社会中。
(三)创造了侦探小说的严谨结构。侦探小说常见的败笔在于案情看似神奇,实际缺乏逻辑推理,常常有“神来之笔”,结果让读者在回味中感到案情的不可信。而柯南・道尔的70部侦探小说都建立在逻辑推理上,他善于在构思和布局上埋下伏笔,使整个故事更加曲折离奇、引人入胜。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 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挠,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果福尔摩斯的性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让我们最终走进胜利的殿堂!
篇9:《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我喜欢看小说,尤其是那种发人深思,引人回味的那一种。一拿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起第一本,里面离奇的、不可思议的故事犹如一段精彩的电影,让我回味无穷。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由英国人阿瑟。柯南道尔所着。1886年4月,他完成了他的第一部中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主人公福尔摩斯亮相。作者笔下的`大侦探是一个瘦高的中年男子,极具穿透力的眼下是一个鹰钩鼻子,叼着烟斗,经常带着雨伞穿梭在伦敦大街。
同时,这个大侦探也精通剑术、拳击、小提琴等项目。
《血字的研究》是作者的处女作,也是其最好的一部中篇小说。小说情节离奇,古怪悬疑。小说以复仇为主要情节,并添加了浪漫主义色彩,文学意味浓厚。接着,作者有发表了他的第二部中篇小说《四签名》,小说揭露了人心的贪婪和险恶。
我发觉,当福尔摩斯遇到困惑时,我也感到犹豫;当福尔摩斯顺利破案时,我心里边也是一阵轻松。突然感觉侦探小说和武侠小说一样,对心灵是一种寄托。而看完后回过头来想一想为什么福尔摩斯有那么强大的推理能力,在我认为福尔摩斯并不是超人,他只是能观察到常人观察不到的东西,再用自己所精通的科学知识去辨别、推理。
整部小说给我影响最深刻的是福尔摩斯说过一句话:“只要你从另一个角度观察这件事就会发现很多漏洞。”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仔细想了想自己生活中所听说的事:陈水扁这次进监狱,有可能在监狱里想改过自新;也有可能在监狱里策划如何逃跑,这要看想这件事情的人是恨水扁还是不恨。(www.fwsIr.com)往往一念之差可以把好人想成坏人或把坏人想成好人,往往结果就会让人不可思议。甚至有可能今天暴富,明天就可能被窃。很多事情就是这么不可思议。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能告诉我很多,我很喜欢这本书。
篇10:《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
王纯烨
最近,我读了一本深受大家喜爱的世界名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它让我时不时感到恐怖,心情随着情节跌宕起伏,却又让我爱不释手。
这本书一共有9个故事:《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回忆录》……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恐怖谷》。它讲述了福尔摩斯与华生收到了一张密码纸,可是等到他们破解了这张密码纸的时候,警察告诉他们一位庄园主人道格拉斯死了,这个正好和密码纸的内容一致。于是福尔摩斯前去破案,疑点也随着案件的进展接踵而至:窗台的脚印、不知名的纸片、丢失的哑铃……但是聪明冷静的福尔摩斯都能慢慢分析,一一破解,最后找出真凶,让其他人不得不竖起大拇指。
其中,我最欣赏的'人物当然是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他身材消瘦,长着一个鹰钩鼻,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永远都是一副镇定自若的样子。每当接到新案子时,福尔摩斯和华生都会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他谨慎严密,从不放过任何线索,哪怕是蛛丝马迹,他也要查个水落石出。他喜爱推理分析,有时为了破案,他与残忍的杀人凶手搏斗过……但他都能一次次化险为夷,这些都让我由衷地敬佩。
我想这本书不仅是给我们讲了一个个精彩的故事,还告诉我们遇到事情要像福尔摩斯一样冷静,像他那样处变不惊,静心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法。我们在生活中也是如此:偶尔遇到一道难题,想不出来就使劲儿跺脚,要么就问家长,为什么不试着自己去想,自己去寻找解题的思路呢?这样不仅锻炼了自己的脑子,还尝到了成功后的快乐、喜悦,何乐而不为呢?在这方面,福尔摩斯是我永远的榜样!
好读书、读好书。读书能开阔你的视野,提高你的作文水平,让你进入一个全新的世界。同学们,我们一起来多读书吧。
篇11: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福尔摩斯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故事中的主人公。
福尔摩斯是一名侦探,他所看到的东西和一般人看到的不同,仅凭着一个人的外表,就能猜出他的年龄、工作。看见脚印猜出人的身高、看见雪茄猜到人的面貌。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福尔摩斯受人委托解决的一些案例。以华生的第一人称描述案件发生过程。在《红发会》一章中,福尔摩斯通过观察那个仆人身上泥土的气息,就能预料到他们晚上要盗银行,提前到银行守株待兔。最后将警餐抓不到的逃犯约输・克莱抓住。
如果你的家族流传着神秘传说,你是相信还是怀疑或者不信呢。
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巴斯克维尔家族就流传着“魔鬼般的猎犬”的传说。福摩摩斯亲自观察发现这是条被涂满了磷的猎犬,而狗的主人只是想杀死家族的两个继承人,好让自己可以独留财产。
我认为福尔摩斯非常了不起。他仅仅通过一顶帽子就能看出背后主人的性格,而我看帽子就只是看一顶普普通通的帽子。
当然他还是一个不拘小节的人,看到有人直愣愣的趴在杂乱的大街上,你肯定认为他是个傻子。而福尔摩斯居然也能趴在地上,最后通过观察发现一伙强盗在挖向通往金库的地道。
与此同时他也是一个古怪不爱交往的人,他在实验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休,潜心研究他想研究的事情。
而且他还是一个关心同班的人,在屡屡发生的案件中,所有人都精疲力竭。福尔摩斯会让大家赶快休息,然后自己一个人继续钻研案件。
福尔摩斯是不折不扣的一代神探,无数警察破解不了的案件,在他手上悉数解开。并且用无与伦比的人格魅力征服了那个时代的所有人,同样也征服了书外的我。
《福尔摩斯探案集》总共描述了六个天马行空的悬疑故事,每一个案件无不引人入胜,引领我们回到英国黑暗的19世纪,在伦敦街头与贝克街的亡魂相斗,直到那个男人出现――福尔摩斯。
篇12: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自从我把《福尔摩斯探案》看完后,主人公――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身材消瘦,口衔烟斗的人就深深地刻在了我脑子里。他的功劳经常被别人夺取,但他从不抱怨,遇事冷静,想法独特,是一个了不起的探案专家。他之所以能成功破案,就是靠他明锐的观察力,合理的分析,以及多年的经验。各类稀奇古怪的案件让你摸不着头脑,但作者柯南道尔,形象地写出了时间.地点.事件.人物,把断案的全过程详细地向我们表明,没有一点保留。
书中人物都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动作描写也不会感到枯燥乏味,几乎每一件案子都是不可思议的,其中的变化的无常,让我着实钦佩作者的想像能力。
每一个案件的经过表面在情理当中,实际则在意料之外,往往从一点不起眼的小细节中发现大价值。从一个我们想像不到的环节中识破精心策划的`阴谋。
今后,我也要像福尔摩斯一样关注细节,它往往是成功的关键!
感:有点佩服我弟弟,想起五年级的我,写不出这么好的作文,也许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不喜欢看书,不管是什么类的,我一看就头痛,以至于我现在知识匮乏。当初的遂了自己的愿,现在却是无尽的后悔。对于一个高三的学生来说,我们面对的问题很严重,虽只是在读书,但肩膀上压着的何尝不是父母,老师的期望,和一些莫名的荣誉。它们让我觉得好累,我不能放纵自由,我必须成功,它们让我喘不过气来。虽让父母总是对我说尽力就行了,但我做不到。从他们的眼神中我知道他们对我的期望有多高。我自认为是一个孝顺的孩子,因为我在心里爱他们,但我却很难和它们沟通,总觉得少了一些温情,弟弟和爸妈很好,很亲近,可我做不到。我觉得自己长大了,没有儿时的亲腻也是理所当然的,但是自己的心无法哄骗,我仍然依靠着他们,物质和精神都离不开,虽然我的童年没有他们的身影。我会好好努力,完成自己的心愿,也完成你们的心愿,让我也无愧于你们对我的付出。
篇13: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侦探小说之父亚瑟柯南道尔写的。
夏洛克福尔摩斯有时也是个十分与众不同的人物。他还干过许多让人大跌眼镜的事:把刚提炼出的植物碱让朋友去尝、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打尸体等等
当年亚瑟柯南道尔中途颇有倦意,准备停止福尔摩斯系列的写作,狠心让主角惨死,结果引发了读者的强烈抗议,众怒难耐,柯南道尔又让主角死而复生,重振当年雄风。
福尔摩斯和他的花生医生可谓黄金搭档一路上惩恶除奸,为民除害。而在福尔摩斯办公的伦敦贝克街221B号,每年也吸引了无数福尔摩斯迷前来参观。
《血的研究》和《四签名》我很喜欢,因为他写的有血有肉,有情有感。
篇14: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吧!《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英国柯南・道尔写的。
接下来让我讲一讲福尔摩斯的探案方法和故事吧!这篇故事讲述的是福尔摩斯的探案,他可以用推理的方法来判断是谁做了坏事。你知道吗?警察不会还要问他呢!“丢失的宝石”这篇故事就是福尔摩斯分析推理霍尔德一家丢失了一个皇冠,半夜吵闹的情况得知谁是罪犯的。
篇15: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我今天读了《福尔摩斯探案》我觉得福尔摩斯很勇敢,他是侦探,他的身份保密,他有一次,他调查一个妇女,他到那个妇女家去,那个妇女像吸血鬼,他为什么像吸血鬼呢?因为他把他的幼儿,脖子咬伤了,咬伤的同时,她的嘴不停地吸幼儿的血,这样就让别人看上去很像吸血鬼,福尔摩斯他觉得世界上根本没有吸血鬼,我告诉 大家答案吧!因为那个妇女是非洲人非洲有毒箭那个婴儿被扎伤会致命,母亲吸她的血是可以身体毒素快点消除。
篇16:《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的阿・柯南道尔的代表作《福尔摩斯探案》问世到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了,这部巨著不但没有在时间的长河中被埋没,而且以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
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与才干。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顽强的敌人,狡猾的罪犯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法律的尊严,成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他,就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掏出卷尺与放大镜,开始仔细地检查这间房间。他一会儿站着,一会儿趴在地上,一会儿低声咕哝,一会儿叹息。他用放大镜仔细检查墙上的血字,逐个观察每个字,最后满意的收起卷尺与放大镜,说‘凶手是个中年男子,红脸,高6英尺左右,右手指甲很长,小脚,穿一双粗皮头靴子……’”读到这儿时,我惊讶万分,就像是福尔摩斯当时躲在摸个角落,把整个经过看得一清二楚,我又惊又喜,惊的是他那超强的观察力与严密的逻辑推理,喜的是那些罪犯再也不能为非作恶,无法无天了。渐渐的我成了福尔摩斯的崇拜者。
这本书共有三章。《血字的研究》这一案是由爱情和仇恨的火花所产生的悲剧。《四签名》一文体现出了人们对财富渴求的欲望和良心的冷漠寡情。《斑点带子案》中,把罗伊罗特毒辣无情的心和贪财的欲望写得淋漓尽致。
我发觉,当福尔摩斯遇到困惑时,我也感到犹豫,烦躁不安;当福尔摩斯顺利破案时,我心里边也是一阵轻松,快乐。看完后回过头来想一想,为什么福尔摩斯有那么强大的推理能力,而其他人就没有呢?原因很简单,他只是能观察到常人观察不到的东西,再用自己所精通的科学知识去辨别、推理。
读完了这本书,我在心底暗暗发誓――要当一个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让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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