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骚动之秋读后感(共15篇),欢迎阅读分享。

篇1: 骚动之秋读后感
骚动之秋读后感
非借不能读也!十月末就把这本书拿回来了,一拖再拖,罚金就交了几块钱了,实在不能不能再拖了,这两天抓紧时间硬着头皮看完的。这么说好像对作者不太公平!!在图书馆拿书就是有这个好处,总是要读的,前几天一冲动买了几本书,束之高阁了,废话说的太多了。
终于拜读了刘玉民的《骚动之秋》。故事离我们并不遥远,八十年代初,我们的国家正是改革开放的历史初期阶段,在中国历史上也是一个大的`转型时期,我也很荣幸能够亲历这段历史。人们刚刚从沉睡中刚刚苏醒,面对这样一场改革风暴,不知如何是好,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产生了一批时代的英雄,这就是我们的主人翁岳鹏程和岳羸官父子。父子俩因为在改革中的一些分歧产生了矛盾致使分道扬镳。故事主要表现岳鹏程作为大改革家,在工作中所面对的形形色色的人和事物,其上有老革命的父亲,代表了保守人物,下有儿子岳羸官,代表了新一代的正值的年轻人,也就是在他的身上,使读者感受到了中国未来的希望。感情方面有爱他的妻子,又有和他感情纠葛的秋铃,使其深陷其中。面对着工作和感情的双重压力,主人公岳鹏程使出浑身解数面对这周围各式各样的人物,每个面孔和人物的内心刻画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一部好的作品大多出在大的历史背景情况下,这时候人物所代表的方面比较多,内心的波动变化也比较大。这部作品也不例外,很多人代表了很多的阶层,交织在一起,似乎把那段时期的农村改革所经历的事情统统体现出来了。此书创作于1983年,我觉得能在那个时间把改革开放写的如此贴切真实,可见笔者是很有生活和远见的,时至今日看此书并没有陈旧感觉。
作品的结尾并没有交代的特别清晰。当读到后半部分的时候,是很期待结局的,看到这个结局也是可以理解的,也比较赞成作者的这个交代方式。实际每个人物的结局并不重要,历史的车轮总是在不断向前滚动,时代造就了这群拓荒的英雄,他们改变了中国的未来,这就足够了。
篇2:骚动
骚动
骚动sāo dòng[释义]①(动)扰乱;使地方不安宁。
②(动)秩序紊乱;**。
[构成] 并列式:骚+动[例句] 人群~起来。(作谓语)篇3:《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福克纳不是一个能让所有人喜欢的作家,单单是对于时间线的解构已经险些让初读者崩溃;也不是所有人喜欢用非理性的叙述手法去描绘一个人的心理状态本身。加之在意识飘荡的过程中,作者喜好将所有的标点抹去,或是将处在思维间断点的两句话拼凑在一起,长句复合句充斥在文本中,尽管结构精巧,用词精妙,却无法抓住部分读者的心。但是我仍想推荐福克纳的这本《喧哗与骚动》,希望有更多的人感受到文字流动在不断变换的时间和空间之上的美感,更多的了解到那个文学上著名的虚构地点――约克纳帕塔法世系的世界。
意识流流并非流派,而是Stream,在文学上指描绘人物意识流动状态的文学作品。有两大特征:一,时空和记忆场景切换的频繁与无序;二,所有流程都由当下的某种感觉和事物触动。
线性与非线性简单来说,数学上一次函数是线性的,其余的都称得上非线性的;而叙事的线性与非线性则看是否打乱了故事原有的时间顺序,形成一种非直线性的时间轴。
坦言说没有读懂《喧哗与骚动》。想要写这篇半读后感半安利的初衷是想要尝试表达对意识流由衷的赞美:它强调破坏线性,放弃解释某个事件突然出现的原因,注重偶然性和非理性的个人体验一一是的,意识流本身便就带着非理性的倾向,将过去反复跳跃穿插在在现在的时间线上中,克服自然构建的绝对的线性时间概念,而尝试构建属于自己的时间法则。每一个局部都是杂乱无章的碎片,而拼成后整体却成了华丽的画卷。
这让我想起了卡尔维诺所说的,支撑桥梁的并非这块或者那块石头,而是由石块形成的桥拱支撑的;但是脱离了石头桥拱便不复存在。碎片感在第一个主时间篇章上显得尤为强烈;这是由于第一部分是以康普生家族的小儿子班吉明,一个年满33岁,却只有3岁智商的已去势之人为主视角讲述的。在初读时,很容易迷失在这座时间“迷宫”里。一座突然出现在眼前的小屋,炉壁里闪烁着的火光,班吉明姐姐Caddy身上散发出的雨后树叶的清香,就能让时间线不断的在18到1928年之间随着班吉明所闻所见所想而发生着频繁的跳跃。上一句还在1928年的高尔夫球场上,下一句便已经来到1898年班吉明外婆去世的夜晚,而在读者还未反应过来时,时间线又逃回了原来的时间点或是下一个未知的时间线上去。第一遍读时,最好别去阅读译者出于好意所写的几百个注释,那样极度败坏阅读体验,而缕清时间线和各个时间点上发生的事件,反而也是极具趣味的。
说第一篇章以班吉明的视角来写是相当高明的,是因为从字面上来讲,恰巧是与标题高度契合的:标题名来自莎士比亚的名篇《麦克白》的台词:“人生就像是一篇荒唐的故事,由白痴讲述,充满着喧哗与骚动,没有任何意义。”班吉明的病态,恰是体现了人类意识流动的极端化的状态:读后感这一部分的叙述完全遵循了白痴的感知方式,呈现出白痴特有的逻辑与秩序,“混乱不堪”。而第二部分,在班吉明哥哥昆汀主视角下,文字明显的开始灵动起来,之前第一部分的混沌和迟缓之感一扫而空――这也是我最为喜爱的一部分,意识流的某种“恶意”开始显现――如果说第一部分频繁而无显著标志的时间跳跃让人头疼的话,第二部分是另一种形式的“信马由缰”。
第一次与其遭遇是让人懵逼的:行文至某处,只知道进入了昆汀的某种回忆中,而伴随回忆的是标点符号的消失――整夜纸标点符号集体罢工,只剩下依稀可辨的长短句,初读不习惯,但是坚持读下去却有种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的快感,仿佛自己也跟随昆汀肆意飘荡在回忆的长河中,昆汀在与Caddy吵架,父亲的沉默和他母亲用樟脑浸过的纸巾捂鼻,康普生先生激烈的说着“每一个人是他自己道德观念的仲裁者”希望以此来劝告昆汀勿要陷入无端的臆想,盐碱地里没有发现死人,空箱子是发出空隆空隆声音的棺柩。完全习惯这样汪洋恣肆的叙述手法后,或许你也会觉得它差不多是另一种形式的文言文断句吧。福克纳认为,现代人的通病在于理性有余而感情不足。这样的非理性的情感的宣泄与迸发,刚好是意识流带给我最深刻的体验了。
至于书名中“喧哗”与“骚动”究竟代表了什么,康普生家族究竟是如何在黑奴制下一步步凋零,“时间”这一究极哲学问题能在这本书中得以如何的诠释,就交给去翻开这本书的读者你了。
篇4: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特别说明:在读书的过程总直到写这篇读后感的时候,我都将杰生和昆丁两个人物弄混了,我以为昆丁是杰生,而杰生是昆丁。所以你读读后感的时候会发现人物名称上的严重错误。
这个错误我现在不打算去修正了,当初读的时候晕晕乎乎,就让这股劲儿贯穿始终吧。晕,但真实!
意识流过脑海,顺手抓一把上来。这句话,是我高中意识流系列周记的题记。那时候,习惯于将每一次印象深刻的胡思乱想都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反复阅读,细细回味,并乐此不疲。而今天翻看周记本,重读那所谓的“意识流”周记,不禁哑然失笑,有些不过是人物、场景和事件幻想得比较具体的故事,有些则是相对于彼时较为深邃的思想的沉淀。与此刻我手中的《喧哗与骚动》所不同的是,我刻意地记录思想起伏,刻意地细致描述思绪的片段,而在福克纳笔下,无论班吉还是杰生,他们的思想与现实生活的任何碰撞都被毫无保留地展现在微黄的纸张之上,太精确太详尽,以至于我深感班吉部分杂乱无章,杰生部分拖沓冗长,最终没有读完便放下书,揉揉酸涩的眼睛,拍拍紧绷的双颊。
班吉天生智障,或者说是一个可怜的痴呆儿,他脑海中流淌的意识,纯粹而简单,相对于之后杰生的描述,可以说较为粗犷。因为即使班吉能够写作,水平也不会多么高明,至多是看到什么写什么,想到哪天的事便笔一挥写下去,文字无论如何都谈不上优美细腻。但正是因为他低智商,单纯无知,由他的视角望去,整个世界才显得那么真实。他前前后后回想起数个时期发生的事,无忧无虑的童年,改名的那天晚上,凯蒂失身,凯蒂结婚,等等。在班吉的世界里,没有时间和空间的界限,只有看得见看不见,闻得见闻不见,听得见听不见这些分别。常人的内心与外界交织,班吉则只用五官感知世界,或者可以说,感官地感知世界。他的意识,真正的由“感”而发。可以想见,这个家庭人员比较多,有等级制度但不森严,仆人对班吉并不够尊重,全家只有凯蒂和父母对班吉有亲人的感情。我想起七十年代的电影版《简爱》,开场古旧的欧式音乐,昏暗的山坳,阴云密布的天空,年代久远的独门宅第,衣衫整洁紧闭双唇的欧洲男女,——在班吉的眼里,我想象着他的家庭也是这样的一派场景。似乎他的家庭氛围从来与快乐安详无关,在通篇的描述中我仅仅在班吉提到凯蒂身上树的香气时略微感到轻松。他大哭大吼大闹,他看到黑夜来了又去,他不伸鼻子也闻得到死亡的气味儿——他仿佛一个能够预知灾难与悲剧的愚者,作者仿佛在字里行间暗示,班吉平时哼哼唧唧仿佛展现着这个家族毫无生机的气氛,班吉哭哭啼啼则作为某一次不幸事件的隐喻,班吉闻到了病,闻到了死则毫无掩饰地证明悲剧的降临。以感官代替心灵触碰并反映世界,我想这就是班吉部分的特点。
杰生是哈佛的高材生,却内心压抑,决定自杀。和班吉恰恰相反,他的思想敏感得像个女孩,而他又明显具有悲观主义倾向,于是,家族的衰落使他相信,自己的未来一片昏暗;原本天真善良的妹妹失去贞洁,也成为自己的错,自己要负上臆想中“乱伦”的责任;父亲的思想明明腐朽不堪,他却被其深深影响,不可自拔。家里的奴仆是下等人,学校的同学不可一世,他都不愿也无法与之倾诉心声。久久郁结于心中的负面情感终于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用我们现在人的话说就是,心里怎么也想不开,于是想到了死,想到了以死亡结束并代替苟活。可是他自杀之前要交代的事怎么会如此之多,去很多地方见各种人物,每个略过他眼前的事物都一一跃然纸上,让我在阅读过程中甚至产生这样的怀疑,他如此留恋人间,何必选择死亡。然而我转念一想,死前的人,眼睛格外清澈,思想格外清晰,世界在他的眼中,也格外透明和真实,的确是这样。
昆丁部分我并没有读,但仅就前两个人物来看,作者选择两个相对普通人来讲比较特殊的人物,由他们的双目反射那个色彩灰暗落寞的时代,真可谓苦心经营独具匠心。
篇5:天国之秋读后感
作者:周宇
本文共2144字,阅读需五分钟。
摘要
《天国之秋》这本书重点在战争的结局而非其根源,着重研究的是太平军试图以民族要求来鼓励人心之举,而不是太平军的宗教意识形态问题,这与之前很多学者从太平天国运动发生的根源和太平天国的宗教信仰问题研究截然不同。
本书作者从内外两条线叙述太平天国运动,内部包括清政府的应对和太平天国的攻击,外部则重点阐述了英国政府对待这场运动的态度,从中立到帮助清政府进行干预。
作者认为长期以来西方史学界站在清政府的立场将这场运动称为“叛乱”,而他则以“内战”这个中立词汇形容这场运动。西方侧重自身对这场运动成败的影响力,而作者力图不偏不倚,兼顾内外两股力量的作用。
正文
文中的前言介绍了清帝咸丰。他沿用着过去祖辈们的管理制度,而殊不知一场运动悄然的兴起。过去满人凶猛彪悍,随着生活安逸,情况发生了改变,皇帝不像过去的皇帝那样关注世界的变化,而是把自己锁在了圆明园中,满族男人们不再像以前那样热衷于训练自己的体能。
当这场运动爆发之时,就犹如晴天霹雳,让满族官员十分的惶恐,并且没有抵抗,而是投降。
第一部分
文中的第一部分以洪仁为核心,沿着他的足迹从广州到香港再到南京,可以说太平天国领导层中唯一具有现代化意识就是洪仁,在香港接触了西方的文明,与传教士和谐共处,同生共死,给他们留下了较好的印象。
虽然他带着某些现代文明的想法来到南京,然而这还是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太平天国统治阶级内部农民阶级的局限性。
这时的南京已经呈现腐败的味道,洪秀全已经不理朝政,整天待在宫里研究经文。而此时天国的东王杨秀清掌管朝政,以严酷的军法来管理军队,直接威胁到了天王洪秀全的统治地位,并且与韦昌辉、石达开、秦日纲等人的矛盾日益加重。
1856年爆发了“天京事变”,这场事变是太平天国首次公开分裂,洪秀全处死了杨秀清和韦昌辉,并且逼走石达开。
太平天国的领导层经历了一次大清洗,需要补充新的力量来维持统治,而此时的洪秀全急需信得过的帮手,洪仁轩不仅是其胞弟,还接触过西方文明,被洪秀全委以重任,以他为桥梁能够连接传教士,从而赢得西方列强的支持。但是从南京城内传教士的数量和后期传教士的表现,再到其被洪秀全撤销总理对外事务大权,这个作用始终没有能够发挥出来。
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首先是曾国藩出场,曾国藩的出场反映了当时的清廷光靠自身力量是无法抵挡太平军,清廷的精锐部队是八旗,八旗是皇帝和满族官员的个人军队,负责保护清帝和满人,而此时的八旗早就没了之前强悍的战斗力,这时的八旗战力堪忧,八旗主要分布在京城地区,作为太平天国的发起点广西,并没有八旗的驻扎,而是靠绿营,绿营主要以汉人为主。
绿营人数众多,但军费却用在八旗军上,绿营的军费不足,直接影响了绿营士兵的积极性,加上军队训练的力度不足,装备落后。
绿营多次战败之后,清廷特许地方大员组建地方团练来对抗太平军,而这时的曾国藩,他组建湘军,夺下安庆,抵抗住了太平军猛烈的攻势,维护了清廷的地位,这个传统的儒家知识分子内敛深沉,克制隐忍,尤其是最后成功剿灭了太平天国,成为当时全中国最有权势的人,竟然没有起异心,而是仍在清廷的统治下俯首称臣全身而退。
太平天国运动爆发开始阶段,英国对华的政策一直是恪守中立,导致英国政策倒向清政府的转折点在于美国的南北战争的爆发,美国的南北战争影响到英国的世界贸易格局。
在美国内战中,英国是支持南部联盟的,南部联盟对于英国棉花贸易至关重要,南部联盟当时是英国十分重要的棉花供应基地,但是美国内战中南部联盟战败于北方的工商业联盟,所以为了平衡美国内战中受到的损失,英国做出的判断是帮助清政府消灭叛军,恢复和平的秩序才能保证贸易收益。
此时李鸿章在占领南京后对太平军的残酷暴行传入英国,英国舆论又认为帮助清政府如此冷血的政权是个巨大的错误。按照作者的说法,英国贸易保持红利是发了战争的财,恢复和平后英国贸易反而下降。我们也可以从中看出,英国支持清政府打败太平军,贸易收入稳步提高,挽回了在美国内战中受到的损失。
第三部分
第三章重点讲述了外国洋人参与太平天国运动。太平军在后期战争中,猛攻上海,清廷军队抵抗无望,英国和法国也未保证出兵保护上海。所以上海的富商们,就花了大笔钱财组建了洋枪队,并且承诺破城之后由洋枪队洗劫。
这里有两个重要代表人物,美国人华尔和他的继任者戈登,这两个人被西方史学家誉为“拯救中国的英雄”,在作者的书中写到,戈登是有原则的人,华尔则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没有原则的人,尤其是他们招募的中国人和外国人总体数量不多,加上武器装备和太平军相比差距不大,所以洋枪队在这场中国内战中虽有作用,但是远没有西方史学界强调的那么大,西方史学界夸大了洋枪队在中国内战之中的作用。
结尾
纵观全书,作者从另一种视角看待太平天国运动。也就是将太平天国运动与当时的西方国家联系在一起,用全球化的思维来审视这场远动,关注内外势力的互动。
有别于之前研究太平天国运动,主要将视角放在国内,忽视国际作用。如果脱离了西方国家全球竞争的背景,如果不把西方的干涉作为一个主要条件来考虑,我们现在所知的太平天国及晚晴的历史是完全不能成立的。
这本书对以后的学术研究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就是不要仅仅局限于某种角度进行研究,而忽视甚至认为其它角度无关紧要,裴士锋将思路打开,把太平天国运动置于全球化的角度来看待,很好地将太平天国这场运动和国际联系起来。
篇6:天国之秋读后感
动荡之秋
文 | 蒋玉琪
摘要:《天国之秋》是以美国人的角度考察太平天国运动,相对于国内其他相关著述,裴士锋选择以“小历史”书写来演绎宏观历史发展――即以洪仁为主角的太平天国运动。
一、天国之秋所处的时代背景
清王朝的腐败固然已不能使大中华继续强盛下去,前期咸丰帝无视英法的入侵,固守天朝上国的思想,在经济上还是政治上的封闭,不去进行制度与经济的变革,这个王朝仿佛已经成了一个空架子,支撑不起国家的发展百姓的生活。《天国之秋》中有一处写到“广州城残酷血腥的镇压,也使外界对清廷有了新的认识,并感到心寒,就连质疑太平天国动机的外人,都无法替现行政权回应太平天国时做法的野蛮可怕辩解。”[1]
起初根据洪秀全的异梦来说,基督教在太平天国人眼里是美好的,太平天国的初衷也应该是想以看似美好的宗教来救国。笔者认为太平天国运动是历史的必然结果,因为这样的清王朝注定有人会反。书中有细节描写到在清廷与英国和太平天国同时战乱时,百姓并不关心是谁掌权是谁领导,在他们眼中无论是谁,建立怎样的体制都觉得和自己无关紧要,他们只想要不受战乱的纷扰。这或许是和封建王朝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形态有着必然的联系,底层百姓从不关心也没必要关心国家大事和政治的发展,在中国古代社会这并不足为奇。但同时期的日本却并未像中国一样沦为半殖民地社会,虽然日本在美国的坚船利炮下被迫开国,但是其国由于封建束缚小于中国,且进行了明治维新,“实现了社会形态的更替,使日本由落后的封建历史发展阶段过渡到资本主义阶段。同时,它为日本摆脱沦为半殖民地的危机创造了条件”[2]。俄国在15―17世纪相对于西欧诸国比较落后,但在17世纪末年,俄国彼得大帝“着手对俄国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等方面进行一系列的改革。改革的实质就是在俄国封建农奴制的基础上,‘迅速采用西方成果’,使俄国摆脱落后状态。”[3],就中国本身而言,明清之际也出现了许多活跃的思想家,以至于后来的“开眼看世界”,他们的思想也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当时的中国底层并不是完全封闭的,假设按照这一些活跃的思想来发展,可能中国会是另一个景象,可能也会像当时的那样免受列强的侵略。但《天国之秋》中写到一位英国人的观点说“中国得走过**期,新秩序才有可能出现”[4]。笔者认为中国不能直接通过变革来过渡到近代化。首先,当时的领导者是守旧的,没有革新的欲望。其次,中国虽然出现了一些进步的思想,但这些思想的产生和影响是局限的。第三,中国根深蒂固的封闭统治,经济、思想文化都不与外界密切接触。或许这一场**不只是在推醒清政府,也是在让全国人民觉醒。只有这场**能让人们觉醒起来,去推翻旧制度建立新制度,使中国的秩序重新整合,符合时代的发展。
中国人是想要自己变革的。洪秀全起义,以及后来洪仁颁布《资政新篇》,抛开最终的结果和后来太平天国自身的“变质”来讲,他们是开明的中国人。可是在英国人眼里,他们还是和清廷一样,把太平天国称为叛军。或许这里的叛军的意义并不是背叛了中国的发展,而是背叛了清廷和英国人的利益罢了。
二、“洪仁的”太平天国运动
或许我们更多的认为太平天国的起因是洪秀全,其过程也是以洪秀全为中心的。但如果我们把视线转移到洪仁的身上,或许能以更全面的视角来看太平天国运动。《天国之秋》这本书第一章直接以洪仁入手,这位传教士的助手是后来被称为天王的洪秀全的弟弟。试想他将在太平天国中扮演怎样的角色呢?太平天国刚成立时,洪仁确实像个信徒,他一直在外跟着传教士学习,或者也可以说是混日子。在洪仁的心里一直是挂念着南京的太平天国的,一直想方设法想回到南京去,这里我们或许可以认为他是挂念国家的,他学习宗教似乎和传教士不同,他不是单纯地为了信念信仰,他想用“美好的宗教”来救国。在他跟随英国传教士的日子里大概想的也是怎样用自己学到的东西去建立太平天国。也正是在外的这段时间他结识了许多传教士。在那个动荡的年代,鸦片战争对中国的侵略,英国人实则已经在中国肆无忌惮了。在清廷的极力反对下,英国人的干扰下,太平天国之所以“存活”了很久,笔者认为这与洪仁是有着必然的联系的。天国之秋中写到:“洪仁主张‘与外国人平起平坐地交往,(主张)引进汽船、铁路和西方其他的文明’,还说洪仁治理的那篇文章,比起英国人过去在中国人身上常看到的‘对基督教的看法较正确也较开明’。”[5]通过上述文字,我们可以看出洪仁这样的做法是在为太平天国赢得好感,虽然盲目的百姓不知道这些东西将给中国带来什么,但对英国人来说不可否认的是,洪仁想要让基督教世界认同他。()即使英国人一直对此有怀疑,但就此英国人还是没有直接去打死他们眼中的叛军,观望着中国大地,也同样对太平天国抱有着希望。加之太平军的英勇善战,就这样太平天国在动荡的时代存活了一段时间。
三、“完美的”宗教,并不完美的太平天国
“出没于乡间,犯下杀人与惊人暴行・・・・・・没有正规政府或稳固地盘,十足的劫匪和海盗。”[6]与以美好的宗教为向导的太平军比起来,或许裴士锋的笔下这些内容都是当时的英国人编撰的,但这也应该是太平天国运动失败的原因之一。
但抛开太平天国的一切粗暴、残忍,在后来英国人为了保证自己在中国内陆贪婪的欲望表示“英国经济复苏的唯一途径乃是消灭太平天国”,与清廷签订的条约才能满足英国人的欲望时,后期的太平天国敢与英国对抗,这相对于清廷的丧权辱国而言,太平天国人是爱国的。
四、动荡年代官员是要名誉还是国家?
鸦片战争后林则徐被谪戍到伊犁,他在在致友人的信中曾说:“彼之大炮远及十里内外,若我炮不能及彼,彼炮先已及我,是器不良也。彼之放炮如内地之放排枪,连声不断……不此之务,即远调百万貔貅,恐只供临敌之一哄。况逆船朝南暮北,唯水师始能尾追,岸兵能顷刻移动否?徐尝谓剿匪八字要言,器良技熟,胆壮心齐是已。第一要大炮得用,今此一物置之不讲,真令岳、韩束手,奈何奈何!”[7]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出,林则徐请友人保密,也就是说,真的林则徐不要别人知道他的本来面目。至于他后来做陕甘总督和云贵总督时,也不肯公开提倡改革,让清朝的士大夫睡在梦中,看着国家日趋衰弱。《天国之秋》中也两次写到曾国藩在战势不利也曾有过自杀的想法,中途还有一次请辞,上折自请治罪,自言过错全在于自己,并在家书中告诉他的儿子“不可从军,亦不必做官”[8]。动荡的年代,国家衰微,他似乎所想的并不完全是怎样拯救自己的国家,似乎有点想要置之事外。最后也不过是在家书中写到“余听天由命,或皖北或江南无所不可……但求临死之际寸心无可悔恨,斯为大幸。”[9]听天由命,或许他和林则徐一样,不愿用自己的名誉去与时人奋斗。如若真的这样,士大夫阶层既不服输,就当然不愿意改革了。
篇7:天国之秋读后感
燕浏翔
空前的内战,空前的视角
对于太平天国,我们每个人都不陌生,它是历史教科书上的“重点”,也是历代农民起义的“终点”。我们的教科书称其为“起义”,评价它为旧式农民战争的最高峰,革命史家胡绳更是将它列为近代的三次革命高潮之一。然而传统史家如钱穆,却斥其为“洪杨之乱”,是不折不扣的叛乱,就如曾国藩在《讨粤匪檄》中所说的那样,太平天国本身就站在传统儒家文明的反面,毫无益处,代表着愚昧与破坏。
那么,外国人如何看待这段历史呢?死于“中外反动势力”联合绞杀的太平天国究竟是怎样的政权?列强在这场战争期间的态度又是如何?太平天国的兴衰与列强尤其是英国的外交政策有何关系?裴士锋的《天国之秋》告诉了我们答案。
作者在本书的叙述中,将太平天国政权置于国际关系中进行考量。因而,他一反西方史学界惯用的Taiping Rebellion,而用Taiping Civil War来描述这场战争。在作者的眼中,这是一场地位平等的两个政权间的内战,而它的胜负成败,却与英国的外交政策转变息息相关。
谁能想到,同期进行的美国南北战争竟与太平天国有着紧密的联系,“由于美国内战对英国经济构成的威胁,英国不能轻言放弃在华贸易”,因而在太平天国时期,英国的外交政策和态度几经转变。一方面英国不愿意成为腐朽愚昧的清政府的“帮凶”,但另一方面英国也不愿意长江沿岸的通商口岸被太平天国占领,使在华贸易陷入未知的境地。
本书的作者尽量站在客观的立场上叙述这一历史时期,甚至还抱有某种“历史的同情”。因而,我们处处可以看到对比与反差,也处处能看到以往我们看不到的细节和真相。
当来自“文明世界”的英法联军挑起第二次鸦片战争,攻占广州城后,他们也意外地解救了数千名太平天国的“同党”,使得这些人免于被当街开膛破肚集体处死的悲惨下场。联军随后北上,在进攻大沽炮台时却遭遇了惨败,作者写道:“大沽惨败对英国人心的震撼,超乎咸丰帝的臣子所能理解或想象。英国军方理解的,就他们所向无敌的船舰来说,亚洲只是个游乐场――遭到打破。取而代之的乃是血淋淋的羞辱,以及渴望向击败他们的“劣等民族”报仇的心态。那是一场可能让中国人受到比以往任何打击还要惨重之灾难的失败。”因而,在攻破北京城后,“文明世界”的联军犯下了种种暴行,包括对圆明园的焚毁。对火烧圆明园,作者这样引述时人的记载:“屋顶一个接一个垮下,把吞噬其支撑墙面的大火闷熄……那使我们心中浮起这古老帝国即将覆灭的不祥之兆,这个帝国内部正被内战掏空……四面受敌,求救无门,最终在弥漫的烟雾中倒下,消失于它过去荣光的灰烬中。”
本书的主角之一是曾国藩,对于这位在中国几乎是家喻户晓的人物,作者也给了我们一些不一样的材料。在湘军终于攻陷太平天国的军事重镇安庆后,“九月五日进城的湘军骇然发现,安庆的市场从未关闭。人肉的价格最后涨到每斤半两钱……夏季时曾国藩写信给弟弟,谈到安庆投降时该如何处置。他写信告诉曾国荃:’克城以多杀为妥,不可假仁慈而误大事,弟意如何?’有人认为攻破安庆时,城里共幸存约一万六千人,其中即使不是全为平民,至少也大部分是平民。有关他们后来遭遇的种种记述,差异主要在曾国藩麾下军官是否先将女人挑出,再杀光剩下的人。”此外,作者这样评价曾国藩:“外在的曾国藩的确是个杰出而无情的将领,到了这场战争的末期,已拥有几乎不受约束的权力。但内在的曾国藩,只有他的诸弟、诸子与少数挚友知道的那个曾国藩,乃是极恭敬、淡泊、常苦于抑郁与前途茫茫之人。”
本书的另一个主角是洪仁,这一天国后期的重要人物,不断在对“洋兄弟”的友好和内部的斗争中挣扎彷徨。早年在香港接受西式教育,并皈依基督教的洪仁,满怀理想不畏险阻来到南京。他力主对洋人友好,全面负责太平天国的对外事宜。然而,内部势力的反对和对外政策的失败,使得他一步步地走向绝望。“我碰过的洋人没一个是好的。”是这个干王,最后的话语。
关于英国对太平天国和战的态度和作为,作者写道:“但就在英国政府的管家和仆人挣扎于英国的作为是否对得起良心时,就在那一挣扎透过他们乱无章法且矛盾的政策体现在地球另一端时――一下子在华积极出击,一下子又收手,一下子收钱替人打仗,一下子又讲原则,一下子把清朝捧得老高,一下子又痛斥它……因此,等到英国人终于撤回上海中立的帐篷里面,在他们对中国内战的介入禁不起道德折磨而自行轰然瓦解时,中国已不再需要他们的援助。”归根结底,对英国来说,宗教情怀与理想主义在经济利益的现实面前,往往不堪一击。
关于这场战争中广大的中国农民,作者写道:“如果说洋人和中国识字精英阶层对这场内战期间中国农民的心愿,有什么一致的看法,那就是农民一点也不在乎上面是谁当家;他们只希望不要打仗。他们要安定。只要打仗,不管你站在哪边,都很少得到好处。”甚至作者对太平天国还抱有些许的同情,他引述当时英国驻华领事富礼赐的话:“太平天国治下过的日子,比起那些城市被清廷收复、落入蛮族官员之手后居民的不幸遭遇,要好上太多。――如果我言之凿凿说出这些事,我会被斥为叛军,被斥为在诋毁如今正笼罩该帝国的灿烂政治黎明。”并评价道:“事实上,诚如他亲身体会的,太平天国从不是外人眼中的怪物或蝗虫,但他知道他的同胞没人想听真相。”
那么最后,这场十九世纪破坏最烈的战争,造成至少有两千万人因为战事以及它所带来的恐怖饥荒和瘟疫而丧命的灾难,这场死亡人数比同期发生的美国南北战争多达三十倍的浩劫,究竟给中国带来了什么?因为各方势力的介入,它的“平定”也好,“失败”也罢,具有怎样的深远意义?
作者认为,英国协助清政府镇压的这场中国历史周期律中的必然运动,最终反而导致了清廷遭推翻时,“动荡更为暴烈,而且拖得更久,因为清廷的覆灭被延迟太久,老早就该发生。取而代之的中华民国长期陷入内战和分裂,中国国力衰弱,面对外敌的持续入侵束手无策。这个国家远远落后于同期的竞争对手,直到近年以前,要迎头赶上都似缘木求鱼。”这也正如美籍历史学家唐德刚所说的那样,中国走出“历史三峡”的进程,被大大延后。
难怪身为美国人的作者,最后不得不感叹,“当我们庆幸终于看透将我们与另一个文明隔开的那扇阴暗的窗户,心喜于在另一边的阴影之间发现隐藏其中的类似形体时,有时我们不晓得自己只是在凝视我们自己的倒影。”当时自以为掌控了中国局面的英国,反而加重了中国的灾难。
至于今天的我们,身处于中国转型历史关口的我们,对于曾经的这段历史,应产生怎样的感触?我不由得还是想起了作者在本书序言中的一段话,他说“故事中的主要中国人物,无缘像外国人那样可以一走了之。这是他们的世界,供他们打造和摧毁的世界。这是少数几个人的故事,这些人被扯离安稳的家庭生活,身不由己地扮演起他们做梦都想不到而影响历史深远的角色。”
我想,身在中国的我们每一个人,都逃不脱我们的历史宿命,也许有些事情在后世史书中,真的只是少数几个人的故事。但在这些故事背后,却是千千万万个人的血与泪,欢与悲。今天,我们也许真的来到了文明社会,逃离了历史周期律。但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也有义务,让自己不只是作为种种故事中的背景,或者至少,作为千千万万人中的一员,共同努力让我们这个国家,让我们的文明,远离这片土地上曾经无数次上演过的种种悲剧与浩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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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三峡之秋读后感
大自然是美的,无论什么角度,无论什么季节,无论什么时间,它总是显得那样生机勃勃。而三峡,正是美中的珍珠……
那是不久前,我们全家人乘车来到万州,准备乘船游览三峡。登上“东方皇宫”号,望着一只只展翅翱翔的小鸟,倾听着江上一阵又一阵“哗哗”的波涛声,使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已是黄昏,用罢晚餐,我就躺在床上,想起了曾经学过的一篇课文DD《三峡之秋》:“这时月亮和山的一一影,对比得异常明显。”窗外,天空中出现了一个黯淡的狼牙月和两三颗一闪一闪的星星,远处的江面上一盏盏航标灯若隐若现。不知不觉,我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凌晨,我被船“呜”地一声吵醒了。睁开双眼,只见一颗流星划破长空,紧接着,启蒙星出现在船的斜上方。江面上雾气朦胧,隐隐约约看见远处的一棵棵枫树。太一一出来了,雾散了,早餐之后,突然觉得眼前的景象是如此陌生,江的两岸奇峰罗列,又危峰兀立,让人三分想笑七分是恐惧,山峰上怪石嶙峋,好像一不小心就会栽倒下来。山中的树也如山一样坚一硬、挺一直,显得苍翠欲滴,不时还会有猴子在树上栽果子吃呢!秋日早已至,枫叶早成堆。是的,那火红的枫叶落得江面上到处都是,它们像一艘艘快活的小艇,在江上飘荡,奔向遥远的东方。不经意间,一只蜻蜓从我眼前飞过,它自一由地在天空中飞行……
美,你知道什么是美吗当然,人人都知道“美”这个字,认识“美”这个字。可是,有多少人知道真正的美呢这是一两句话说不清楚的。它的含义也就是自然的美,天生的美,不经过人工雕琢的美。
三峡的秋天,是一个美丽的季节。秋天的三峡,是一个美丽的世界!我一爱一三峡,一爱一那滚滚的江水,一爱一那翠绿的树林,一爱一那巍峨的山峰。我一爱一自然!更一爱一三峡!
篇9:《三峡之秋》读后感
长江三峡,是中国第一大河流——长江上最神奇、最壮观的一段峡谷。它由瞿塘峡、巫峡、西陵峡三段峡谷组成,西起巍巍巴山脚下的重庆市奉节县的白帝城,东至湖北省宜昌市的南津关,全长193千米,其中峡谷段合长90千米。这里群山耸立。雄奇壮丽,好像一幅连绵不断的画卷,吸引了中外游者和文人墨客。方纪中秋游三峡,思绪飘飞,写下了一篇美文——《三峡之秋》。 初入三峡,就被其“成熟的气息”感染了。橘树柚树树叶绿得发黑,累累果实由青变黄,散发出沁人心脾的芳香,让人不由爱上了三峡的秋,于是静静地感受着三峡成熟的秋的气息。 早晨,橘树柚树上露水像“洁白的霜”,阳光照耀“露水消逝”,橘树柚树“绿叶金实”,其亮丽的色彩鲜明地让人感觉到三峡秋天的早晨是明丽的。中午,“群峰”像武士一样披上了金甲,“阳光”像顽皮的小孩一样在水面跳跃,长江变成了一条金鳞巨蟒,翻滚着,呼啸着,奔腾流去;辉映峭壁,峡谷波光荡漾,我们不觉感受到了三峡秋天中午热烈的气息。下午,青色透明的雾中峭壁的倒影涌向江心,江水“平静而轻缓地流淌”,月光像“一道道瀑布”,“像一匹匹素锦”,三峡黄昏朦胧而透明,让我们喜不自胜。在这样的夜晚,欣赏着沉沉欲睡的江水、墨一般黑的山、如瀑布似素锦的月光,让人不禁赞叹三峡宁静神秘的秋夜。山高谷深,青光朦胧,墨山遮云:倾倒江心,唤起人们绵绵的情思:怪不得,原来这是中秋的月色。 三峡之秋,四季不同,时时变幻,引人遐思。方纪于中秋走进三峡,文思泉涌,挥笔而就《三峡之秋》。这充满传奇色彩的三峡,这美伦美奂的秋景引出作者多少对人对事的追忆啊!让我们一起走进《三峡之秋》。
篇10:人生之秋读后感
人生之秋读后感
法国大作家,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罗曼。罗兰在《约翰・克利斯朵夫》的首页这样写道:“献给各国的受苦、奋斗、而必战胜的自由灵魂。”,罗曼・罗兰所歌颂的,是人类在精神方面所经历的艰险,克服内心的成熟饱满的春华秋实。
《人生之秋》系列是带有自传性质的文章,写得凄怆壮丽,哀婉感慨。它以一种不懈的渴望、纯真的心境和不屈不挠的信念去追求自己认为最值得追寻的人生价值。虽然他面临过着命运之神的揶揄和调侃,经受着空前的磨砺和考验,可他依然无怨无悔、义无反顾,执着地将灵魂的风信子插在通往人生之路的两旁。
作者在自己生活的真实历程和磨砺升华中,所书写的那一篇篇文章、诗歌,宛如一幅幅自吮伤痛的画面。文章浓缩了作者本人的经历、见识和体味,有血有肉,坦诚衷曲。一个好的精品无不包涵作家人生的自我感觉。我们由衷地感动,因为那里有一个年轻的生命在心灵流血,在倾诉衷肠,在诉说着人生之旅的经历。贫病交加、四壁萧然的处境,如临深渊一般……在那段坎坷岁月中,作者承受着内心的震颤和灵魂的煎熬。饮冰茹檗的生活在苍凉的时空中难免委曲变形。但那不屈不挠的生命意志却将在火里涅盘重生。这是《人生之秋》给予我们的最透彻的一种启迪。
当我真正走近作者思想的深处,不觉心悦诚服肃然起敬:“的坎坷经历,是我一生中一笔巨大的财富。它使我懂得了:怎样去做人,如何面对生活,如何在逆境中不沉沦,怎样珍惜生命、珍惜时间,如何珍惜爱情、亲情和友情… 。” 我无法不相信作者的思想是真诚的。珍惜生命、珍惜时间,珍惜爱情、亲情和友情。渴望心灵真诚、追求精神充实。“让朋友分享我的快乐和幸福,不要让朋友为我分担痛苦和忧伤。为什么让别人理解我呢?我理解别人就可以了。”一个人心中良善所带出来的情怀足以令人感动至泪的。
也许是人生的坎坷与生活的磨练,融漾了作者的胸襟,所以他的文字表达是那样丰盈温润,气韵苍丽,宛然一首首氤氲绕梁,哀丝豪竹的箫曲,令人感动未已。他平铺直叙的成熟文字里,表面上追寻衣袂飘飘的背影,缅怀逝去的故事,实际上是站在高洁的立场上,抵御抗拒灵魂的磨损,使它在岁月的长河里得以永恒。十几个春夏秋冬,风雨霜雪,岁月如剑,虽然在他身上留下伤痕累累,但我们仍能从他的诗歌里、文章里,读到静影沉璧的优雅、落日残霞的美丽、鹰击长空的激-情,读到他露出的那一抹最甜蜜灿烂的笑魇----他心中的那份期待和守望。
在物欲享乐的诱-惑鼓噪下,人们越来越远离了精神的家园,孤独的人心日益疏远。有的人迷惘、困顿、徘徊,抱怨人生的无常、飘渺、虚幻,感叹自己命运的不幸。当金钱把生存空间挤压得越来越少,当人们在物欲横流的漩涡里挣扎得精疲力竭时,对精神世界的渴望是强烈而迫切的。“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文中作者一句铭言睿智地表达他的价值观,我反复品味,深有感触。无凝,我们将从中受益匪浅。我从心底里敬重这个清风峻节并挚着于事业的人,他的灵魂未必都在高处,但精神境界却令人仰而望之。
在此,我祈望,每一位读到这本书的人,心中能因此更加增添对生活的美好信念;珍惜生命的每时每刻,面对生命的低谷,永不气馁;更愿每一个充盈着爱的心灵,在生命的历程中,能长久地温暖着彼此。
篇11:《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喧哗与骚动》与一般小说比,主人公穿越多个时间层进行连锁式回忆,引用很多神话传说还有《圣经》的故事,大段大段没有标点符号的句子,这些都很特别。但格外引起我注意的,则是主人公在回想的过程里多次重复的某些小词小词组或是小句子。比如班吉无数次在某段描述中突然提到的“她身上有树上的香气”,杰生提到的“他说起来吧”这句话。这样几个字可以将正在专注于阅读的读者猛然拉回一两分钟之前的段落里,逼着读者同主人公一起,思想轻飘飘地混沌起来,时而飘摇到十年前,时而回到当下。循规蹈矩的读者可能会到不解和不悦,这些无序的“小东西”打乱了他们的思路,而我则不怎么认为。我第一次读到班吉嗅到凯蒂身上树的香气时,我有感于班吉对他姐姐纯洁的喜爱,第二次读到时感到班吉心中充满着对凯蒂重重的依恋,第三次第四次,渐渐感到心惊。一个人思念另一个人很正常,而在想别的事情的时候无意中就想到另一个人,这则超越了一般思念的概念。这是程度非常深的思念,而这程度,并不是通过细致的描写体现,而是通过这种“无意识”的重复出现而生动强烈的展现。何为文字的表现力度,如何在文字中渗透浓厚的感情,在我看来,这些小东西便足以回答这两个难度不小的问题。
我一直认同小词小句子在长篇文字中的重要性,这种重复的写作手法(姑且称之为一种写作手法)我也在尝试使用。其实不仅福克纳,在这之前我已经在其他作品中领略到重复出现的小词小句子的魅力。美国硬派恐怖小说家,本特利•利特,他的多部小说中用到这种手法。在恐怖小说里,小词小句的重复出现无疑会加重恐怖的色彩。由于小词小句联系到前面的情节,在这里我仅仅列举一些例子,不作过于详细的分析。
篇12:《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意识流过脑海,顺手抓一把上来。这句话,是我高中意识流系列周记的题记。那时候,习惯于将每一次印象深刻的胡思乱想都一笔一划的记录下来,反复阅读,细细回味,并乐此不疲。而今天翻看周记本,重读那所谓的“意识流”周记,不禁哑然失笑,有些不过是人物、场景和事件幻想得比较具体的故事,有些则是相对于彼时较为深邃的思想的沉淀。与此刻我手中的《喧哗与骚动》所不同的是,我刻意地记录思想起伏,刻意地细致描述思绪的片段,而在福克纳笔下,无论班吉还是杰生,他们的思想与现实生活的任何碰撞都被毫无保留地展现在微黄的纸张之上,太精确太详尽,以至于我深感班吉部分杂乱无章,杰生部分拖沓冗长,最终没有读完便放下书,揉揉酸涩的眼睛,拍拍紧绷的双颊。
班吉天生智障,或者说是一个可怜的痴呆儿,他脑海中流淌的意识,纯粹而简单,相对于之后杰生的描述,可以说较为粗犷。因为即使班吉能够写作,水平也不会多么高明,至多是看到什么写什么,想到哪天的事便笔一挥写下去,文字无论如何都谈不上优美细腻。但正是因为他低智商,单纯无知,由他的视角望去,整个世界才显得那么真实。他前前后后回想起数个时期发生的事,无忧无虑的童年,改名的那天晚上,凯蒂失身,凯蒂结婚,等等。在班吉的世界里,没有时间和空间的界限,只有看得见看不见,闻得见闻不见,听得见听不见这些分别。常人的内心与外界交织,班吉则只用五官感知世界,或者可以说,感官地感知世界。他的意识,真正的由“感”而发。可以想见,这个家庭人员比较多,有等级制度但不森严,仆人对班吉并不够尊重,全家只有凯蒂和父母对班吉有亲人的感情。我想起七十年代的电影版《简爱》,开场古旧的欧式音乐,昏暗的山坳,阴云密布的天空,年代久远的独门宅第,衣衫整洁紧闭双唇的欧洲男女,——在班吉的眼里,我想象着他的家庭也是这样的一派场景。似乎他的家庭氛围从来与快乐安详无关,在通篇的描述中我仅仅在班吉提到凯蒂身上树的香气时略微感到轻松。他大哭大吼大闹,他看到黑夜来了又去,他不伸鼻子也闻得到死亡的气味儿——他仿佛一个能够预知灾难与悲剧的愚者,作者仿佛在字里行间暗示,班吉平时哼哼唧唧仿佛展现着这个家族毫无生机的气氛,班吉哭哭啼啼则作为某一次不幸事件的隐喻,班吉闻到了病,闻到了死则毫无掩饰地证明悲剧的降临。以感官代替心灵触碰并反映世界,我想这就是班吉部分的特点。
篇13:《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喧哗与骚动》第一部分是从康普生家族的长子昆丁的角度来叙事的。他是一个哈佛高材生,但他能上哈佛是因为家里买了一块很大的地的缘故,也就是说,他能进哈佛,并不是因为他的智商,而是金钱。刚开始看这部分的时候,还有点纳闷,昆丁虽没有高智商,但他的脑子应该比班吉好很多吧。为什么他的讲叙也这么不正常吗?后来,看了一些评论,知道昆丁在讲这段的时候,精神也处于极度的亢奋之中,因为他在考虑自杀的事情。想想也对,一个要自杀的人,他的精神也正常不到哪里去。从他的讲叙中,我发现昆丁其实很善良,他给一个吉普赛女孩食物吃,又送她回家。后来虽然被她家人误以为是昆丁要拐卖这个小女孩,但他也没有为他的这些善行辩解几句。他也非常的爱他的妹妹,凯蒂失身后,他也要决定跟她的男人决斗。虽然他跟那个男人最终没有决斗,但他因为由于对那个男人因对凯蒂的侮辱的愤恨而产生的勇气,还是很容易看出他对凯蒂非常的在乎。但我不明白,他在乎凯蒂的到底是她本身呢?还是她的贞洁?如果真的爱凯蒂,应该在凯蒂失身后,更加的关心、安慰她。而不是选择自杀,在地狱里与她相遇。也许,这就是一个要选择自杀的人的逻辑吧,看完这本书后,虽然不太明白其中的一些意思,但还是有点庆幸:我之所以看不懂,是因为我是一个正常的人,一个正常人的逻辑要明白晓得一个非正常人的思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但写到这里,我又有点疑问,那些“疯子”的思维,有谁能真正懂的呢?难道是他们的同类人吗,但“疯子”本身都已经丧失或混淆了思辨的能力了,又怎么晓得别人的想法呢?所以我很好奇。福克纳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到底是想写给谁看的?
第二部分是从杰生的角度来叙述的。杰生应该可以说是康普生家族里面比较正常的一个人,因为他既不是白痴,又没有自杀的念头,更没有一些放荡的行为。但他既生为康普家的人,无论康普生太太怎么说杰生好,他还是继承了家普生家我认为一些共性的思维特点:疯颠的,非正常的,疯狂的。杰生的“疯”我觉得是因为他的自私自利、贪婪无情所造成的。这点在现实中也还是可以找到例子的,有些人为了追求金钱、地位,确实会导致精神失常。通过杰生的讲叙,我发现杰生绝对是恶的代表。他阻扰姐姐凯蒂对她女儿急切的想念之情,并且还利用这点来给自己生利。别说他跟凯蒂是亲兄妹了,即使他跟凯蒂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一个常人也绝不会做出这样的事的。但就杰生的这样一个人,作为康普生家族的权威康普生太太还不对地夸杰生好。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康普生家族没落的必然性。
篇14:《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喧哗与骚动》的开篇就很令人眼前一亮,从一个傻子的视角,截取一天的经历进行描述,不交代前因,也没有后果,但是又忽然地时不时地用不同的字体夹上几段不同时间地域的描写,显得更加碎片,再加上对人物的搞不清楚,摸不着头脑,第一次毫无准备地阅读此篇,一定是茫然的,但也是新奇的,读者会不自觉地想要将碎片化的片段用正常的时间顺序都连缀起来,寻找作者留下的蛛丝马迹——但是,绝对没有这么容易。不过,如果一直都这么两眼一抹黑地读下去,恐怕再高明的读者也会被催眠入睡,所以,当我发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脑海中忽然就已经有了一条被拼凑起来的大概的人物关系网和事件脉络以后,我非常吃惊,不得不佩服大师叙事之高妙。接下来,随着第二三四部分主要的描写角度分别从昆延、杰森、迪尔西展开,脉络越发地清晰完整起来,一直要到最后结束(包括附录),才算是真正搞清楚了发生了什么事情——不,或许还要回来至少重读第一部分,才能算完整,对第一次阅读时没有觉察但其实早已经埋下线索和留有深意的语句加以注意。抛开内容主题,整本书的结构本身已经成为一件伟大的艺术珍品。
细究之,《喧哗和骚动》主要讲述的,其实就是1928年4月6日到8日这三天发生在住在或者曾经住在康普森老宅的一家人身上的故事,以这一天为中心,从不同人物的视角描写,又勾连起不同时间的事件,前溯因,后证果,描写了一个美国南方白人家族最后的没落。而在以这个时间节点为关键展开的一长段家族历史中,又可以分出三个事件中心——第一个是青少年时昆廷和凯蒂的不伦之恋,第二个是成年后父亲对四个孩子未来道路的牺牲和安排,第三个是描写的此刻杰森对于哥哥姐姐畸恋产物(我是这么认为的)外甥女昆廷的管教和昆廷的叛逃。这三件事互成因果、意义深远,合起来就是整个家族几乎是最后一代人的命运,更大一点说,是那时美国南方的命运。
南北战争林肯把南方的黑奴从奴隶身解放出来,但是现实的情况却远不是一纸宣言那么简单,奴隶制度外形崩塌,内核的黑白文化隔阂与长久以来形成的地位观念是不可能根除的,与此同时,这场动荡所引起的,还有南方家族道德体系在新的时代面前随着家族没落而伴生的崩溃败坏。犹如一幢历史悠久、长锁门扉的老屋,忽得一夜清风来,吹开房门,老屋桁梁之上的积尘被吹拂,随后便是早已枯朽的木梁被风化,整幢屋宇,其实已经摇摇欲坠。这不仅仅是黑或白的问题,而是整个社会在面临巨大的翻天覆地的变化之后何去何从的问题。但是,福克纳并不积极探索出路,他只是描写状态,将现实的混乱、崩坏、“喧哗与骚动”记录下来。
篇15: 小说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喧哗与骚动》是福克纳的第一部成熟之作,作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小说的代表作,作家倾注了许多心血,也是他最钟情的作品。小说书名取自于莎士比亚《麦克白》的第五幕第五场,在这一场中,主人公有一大段独白:“人生不过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指手画脚的拙劣的伶人,登场片刻,就在无声无息中悄然退下;它是一个白痴所讲的故事,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找不到一点意义。”麦克自在梦想破灭、家破人亡时所流露出的绝望、虚无的情绪,与处于没落、解体中的美国南方子弟的心绪在某种程度上是一致的,同时也体现了作者“人生如演戏,世界是荒漠”的创作思想。
《喧哗与骚动》通过对康普生家庭成员的遭遇变故和日趋颓唐的精神世界的描写,反映了美国南方庄园主贵族阶级走向没落的必然趋势和南方传统价值观念的沦丧覆亡,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对资本主义价值标准进行了批驳。《喧哗与骚动》的创作以美国南方大地为根基,表现了南方新旧体制交替转换过程中传统观念与现代意识、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作品最富有光彩的部分是对人物内心的体验与描摹,揭示出身处困境的人的痛苦与不安、将对南方历史的追溯、反思与人物的失落、沉沦、挣扎一一融人作品之中,使作品多义朦胧、内涵深远。
意识流手法的运用是福克纳艺术创作的一大特点。有评论家指出:“他是人的内心活动的挖掘者和表现者,他虽然也描绘了一些社会状况和人物的外在行动,但是他最擅长并成为自己艺术特色的还是对人物内心的刻画,在许多情况下,他是通过表现人物的内心活动来塑造人物与表现时代的。”人的内心世界是神秘莫测、瞬息万变的,《喧哗与骚动》在表现这方面内容时显示出了高超的技巧。在前三章里,作者着力表现人物的内心真实,展示人的感受、情绪、联想等种种意识流动的痕迹,尤其是对人物的异化人性、病态心理、扭曲性格予以了充分的展示。班吉的基于精神疾患产生的混沌、错乱的痴呆型意识流,精神濒临崩溃的昆丁自杀前产生的理性色彩与绝望情绪交织的情意型意识流,满怀功利心的杰生冷静又偏执的理性意识流以立体交叉的复合方式呈现出来,多层次、多角度的意识彼此映衬、相互交融,形成了从直觉虚幻到理性明晰的全方位意识形态,使作品具备了无穷的张力。
福克纳是一个善于运用神话原型的作家,他总是“试图在集希腊一罗马,希伯来一基督教因素之大成的人类神话和现代历史之间建立一种普性的关系”。
《喧哗与骚动》是他运用神话的一个范例。他以基督受难周的事件为原型,为小说安排了一个对应的神话结构,使小说具有了超越时空的意义。小说中1928年的三个日期,正是那一年的基督受难日、复活节前和复活节,昆丁自杀的1910年6月2日则是圣体节的第八天。因此,康普生家的历史便与基督受难的历史产生了关联,增添了作品寓意的普遍性和深刻性。每一章里都有与基督经历大致平行的内容,基督的圣洁、庄严正好反衬出了康普生们的卑微、萎靡,他们违背了基督临终时对门徒的告诫:“你们要彼此相爱。”爱的匮乏使家庭分崩离析,使他们陷入困境,耶稣基督的受难、复活拯救了人类,康普生们却走向了毁灭,反讽意味不言而喻。此外,夏娃的堕落引发了人类的灾难,凯蒂的堕落则导致了康普生家的覆亡;小昆丁私奔出逃的情景与耶稣复活的场面是相似的……这些神话原型的运用更有利于表现南方社会的历历史命运和人类的精神危机,并将作品主题升华到探讨人类命运的高度,使作品从平凡、浅近走向了超越与永恒。
★生命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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