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傲慢与偏见读后感3000,本文共17篇,希望大家喜欢阅读!

篇1:老人与海读后感3000
老人与海读后感3000
《老人与海》是一本很励志的书,很多人都读过,我读完之后便深有感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渔夫,他年轻时非常出色,强健有力,他曾经和一个黑人比赛掰腕子,比了一天一夜,最后终于战胜了对手。到了晚年,他的精力和反应都不如从前,老婆死后,他一个人孤独地住在海边简陋的小茅棚里。
有一段时间,老渔夫独自乘小船打鱼,他接连打了8天,但一条鱼也没有捕到。本来一个叫曼诺林的男孩子总是跟他在一起,可是日子一久曼诺林的父母认为老头悖运,吩咐孩子搭另一条船出海,果然第一个星期就捕到三条好鱼。孩子每次见到老头每天空船而归,心里非常难受,总要帮他拿拿东西。
老人瘦削憔悴,后颈满是皱纹,脸上长着疙瘩,但他的双眼象海水一样湛蓝,毫无沮丧之色。他和孩子是忘年交。老头教会孩子捕鱼,因为孩子很爱他。村里很多打鱼的人都因为老头捉不到鱼拿他开玩笑,但是在曼诺林的眼里,老头是最好的渔夫。他们打渔不但是为了挣钱,而是把它看作共同爱好的事业。孩子为老头准备饭菜,跟他一起评论棒球赛。老头特别崇拜棒球好手狄马吉奥。他是渔民的儿子,脚跟上虽长有骨剌,但打起球来生龙活虎。老头认为自己已经年迈,体力不比壮年,但他懂得许多捕鱼的诀窍,而且决心很大,因此他仍是个好渔夫。
老人和孩子相约第二天,也就是第8天一早一起出海。半夜醒后他踏着月光去叫醒孩子,两人分乘两条船,出港后各自驶向自己选择的海面。
天还没有亮,老头已经放下鱼饵。鱼饵的肚子里包着鱼钩的把子,鱼钩的突出部分都裹着新鲜的沙丁鱼。 鱼饵香气四溢,味道鲜美。
正当桑提亚哥目不转睛地望着钓丝的时候,他看见露出水面的一根绿色竿子急遽地附入水中,
他用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轻轻捏着钓丝。接着钓丝又动了一下,拉力不猛。老头明白,一百英寻之下的海水深处,一条马林鱼正在吃鱼钓上的沙丁鱼。他感觉到下面轻轻的`扯动,非常高兴。过了一会儿他觉得有一件硬梆梆、沉甸甸的东西,他断定这是一条大鱼。这激起他要向它挑战的决心。
老人先松开钓丝,然后大喝一声,用尽全身的力气收拢钓丝,但鱼并不肯轻易屈服,非但没有上来一英寸,反而慢慢游开去。老头把钓丝背在脊梁上增加对抗马林鱼的拉力,可是作用不大,他眼睁睁地看着小船向西北方飘去。老头想鱼这样用力过猛很快就会死的,但四个小时后,鱼依然拖着小船向浩渺无边的海面游去,老头也照旧毫不松劲地拉住背在脊梁上的钓丝。他们对抗着。
这时,老人回头望去,陆地已从他的视线中消失。太阳西坠,繁星满天。老人根据对星的观察作出判断:那条大鱼整夜都没有改变方向,夜里天气冷了,老头的汗水干了,他觉得浑身上冷冰冰的。他把一个麻袋垫在肩膀上的钓丝下面减少摩擦,再弯腰靠在船头上,他就感到舒服多了。为了能坚持下去,他不断的和鱼、鸟、大海对话,不断的回忆往事,并想到了曼诺林,他大声地自言自语:“要是孩子在这儿多好啊,好让他帮帮我,再瞧瞧这一切。”
破晓前天很冷,老头抵着木头取暖。他想鱼能支持多久我也能支持多久。他用温柔的语调大声说:“鱼啊,只要我不死就要同你周旋到底。”太阳升起后,老头发觉鱼还没有疲倦,只是钓丝的斜度显示鱼可能要跳起来,这正是他求之不得的事。他说:“鱼啊,我爱你,而且十分尊敬你。可是今天天黑以前我一定要把你弄死。”鱼开始不安分了,
篇2:狼图腾读后感3000以上
是啊!狼是陆地上生物最高的食物链终结者之一,由于狼的存在,其他野生动物才得以淘汰老、弱、病、残的不良族群,也正因为狼的威胁,奇特的动物(包括我们人类自己)才被迫进化得更优秀。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草原上没有了狼群,就要得“瘟疫”,所以,狼使生态相互于一种平衡状态,况且,狼是群居动物中最有秩序、最的纪律的族群,狼的十大特点:卧薪尝胆、众狼一心、自知之明、顺水推舟、同进同退、表里如一、知己知彼、狼也钟情、授狼以渔,以及狼的“团队精神”都是值得现代人学习的,而最值得我们称赞的是狼的战斗精神、协同作战、顾全大局,为了胜利,不惜鞠躬尽瘁、以身殉职……。然而,在我们的传统文化里夹杂着先贤们的恩怨情思,影响和误导着后人对一些事物本来面目的探究。那么对于狼不正确的理解,我觉得现在应该彻底地转变了。
非常感谢《狼图腾》的作者,他让我读到了太多,让我一触即发的文字,也让我了解到了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之间的差异,在人与自然、人性与狼性、狼道与天道之间似乎存在着和追求关注和焦点。
掩盖沉思,我们进步的慢是因为我们的身体被注入了太多的“羊血”,直到今天还在不断地灌输着,殊不知我们灵魂中仅有的一点狼性也将泯灭,在所谓的和平与浮燥中。纵观中国的历史:当年区区十几万蒙古骑兵为什么能够横扫欧亚大陆?诺大的汉王朝怎么被小小的游牧民族统治了近一个世纪?中华征服了游牧民族还是游牧民族一次一次为汉民族“输血”才使中华文明得已延续……
“狼图腾理论”给出的答案:古老而悠久的华夏文明起源于狼性十足的草原游牧民族部落,祖国统一后(在龙图腾的创造和融合的过程中,狼图腾的形象起着关键作用),随着农耕文明的兴起,再加上儒家思想的教化,人类精神内核中的狼性逐渐被羊性所取代。华夏农耕民族创造的是中华民族的脑和手,而游牧精神和游牧性格创造的是脊梁,在这强悍进取的狼性中,深深蕴涵着民族复兴的伟大潜力。回想改革开放后,铁饭碗被打破,上下岗纷至,加上入世初始,“狼来了”呼声四起时,不正预示着:别无选择,勇敢面对,去竞争,去拼搏,去成长……真可谓前赴后继;虽有悲意,也从容。于是我们越来越多地听到了“我们赢了!”
“世界上最重要的一些东西,都不是劳动可以创造出来的。比如:劳动节创造出和平,和安全巩固的国防。劳动创造不了强烈要求实现自由、安全、民主平等的民族性格。不会战斗的劳动者,只是苦力、顺民、家畜、牛马。”“如果猿猴光会劳动不会战斗,它们早就被猛兽吃光了,哪还轮得上劳动创造以后的一切?”绵羊是低等与愚昧的,当狼咬翻那只大羊的时候,立即引起周围几十只大羊的恐慌,;四处奔跑。但不一会儿,羊群就恢复平静,甚至还有几只绵羊,战战兢兢地跺着蹄子,凑妻狼跟前去看狼吃羊,像是在抗议,又像是在看热闹,接着又有十几只羊跺着蹄子去围观。最后上百只绵羊,竟然把狼的血羊围成一个三米直径的密集圈子,前拥后挤,伸长脖子看个过隐。那副嘴脸仿佛在说:“狼咬你,关我什么事!”或是说:“你死了,我就不用死啦!”羊群的恐惧与幸灾乐祸,与现代某些中国人是何其相似,当今中国存在的精神和民族性格日渐颓废雌化的现状。作者又沿着“狼图腾理论”进一步作了分析,明确提出,“中国的改革,不仅是经济体制的改革和转换,而是从基础上更是具有决定性的却是国民性格的改革和转换……”从这一进论的层面找到了中国落伍的病根后,作者又把他的理论进行了升华,提出了社会向前发展的三个阶段,“从古代的‘文明羊’,前向个性真正解放,真正自由的‘文明人’发展。到那时,中国人根除了‘文明羊’阶段的家畜性,克服了‘文明狼’阶段的半野蛮性,才能成为大写的文明人!
国家的竞争,最根本还是民族性格竞争。而民族性格的形成是“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诸多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的精髓浓缩历练出来的,去伪存真,迎接挑战,世世代代,自强不息,永不满足。为此,《狼图腾》所揭示的是华夏性格角度找到了中国落后的根源。虽然作者的“理论”还值得进一步高榷与推敲,但其倡导的开拓进取的精神,呼唤伟大强悍狼文化的回归,无疑为我们民族振兴多提供了一条道路。愿我们多一点狼性,少一点羊性吧!男儿当自强,做人当自强,中华当自强!解“狼”之谜,重识华夏文明;与“狼”共舞,方显英雄本色!。
[狼图腾读后感3000以上]
篇3:三国演义读后感3000
三国演义读后感3000
在整部《三国演义》中,文官武将斗智斗勇固然精彩,笔者认为,诸葛亮用人是很有借鉴价值的。孔明初出山之时,曾对刘备说:“北让曹操占天时,南让孙权占地利,将军可占人和。”此时的刘备,可谓到了穷途末路的境地,堂堂大汉皇叔,天时地利客观有利条件让他人捷足先登,剩下的仅是能“发挥主观能动性”的“人”了,因此,西蜀赖以立国者,就是“人”。
就凭一个人字,孔明把它做成一篇花团锦簇的文章。
他认为:“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之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之所以倾颓也。”孔明把用人得失,提高到关系国家兴亡高度来认识。因此,他知人善任,为刘备拥有两川立下功劳。如张飞诈醉智取瓦口隘,他送酒到军前助张飞成功;让张飞独当一面领军入川,途中收严颜,数十关口如入无人之境;用激将法让黄忠、严颜助守葭萌关,结果屡败张A ,又在定军山力斩夏侯渊,刘备在这方面与他积极配合;重点在于收买人心;在赵云面前掷阿斗;携民逃亡……,孔明对特殊情况灵活处理,如法正,此君胸怀狭隘,受命为蜀郡太守,“一餐之德,睚眦之怨,无不报之。”人有怨言,独孔明能谅解,以宽大态度给予理解,使他改正,此是孔明使法正知恩,使恩行而知法;对李严谎报军情则立即罢官。这与对法正的处理又不同,一是宽,一是严,宽严相济。孔明死后,李严悲叹:“吾终为左衽矣!大哭而亡,打人屁股还叫被打者感恩戴德,足见孔明对犯错误者的处理是适当的。
最成功的是孔明对当地士人、将士的使用,为此,他使出浑身解数。毕竟,刘备要在西川立足,非得到当地士人支持不可,因此,孔明重用董允、费炜、蒋宛、邓芝等数十名当地文官,更绝的是让刘备与当地士人联婚,娶吴懿之妹为妻,结成婚姻联盟,让这批士人安下心,共同拥立刘姓为主。对武将则另一套办法。孔明始终紧握“枪杆子”,主要武装力量由刘备共患难的关、张、赵等人及其子弟掌握。事实证明这样做是对的,他曾让孟达“放单飞”,旁边还有一个刘备义子刘封,但因刘封与关羽有过节,结果,孟达拥兵自重,坐视关羽危难而不救,此事给孔明教训深刻。所谓“蜀中无大将,廖化作先锋”。非也!而是廖化自古城相会时就随刘备,是“久经考验”的干部,把带精兵的先锋职务给其他人不放心。至于姜维,是孔明入室弟子,是亲自选定的接班人,就当别论。因此两川武将除了征南外,一般只是副职,有待遇而无实权。一些不为所用的人材,如初入川的杨任等人则杀之不留!这是孔明用人精明之处,西蜀能立国三分天下,与孔明这些措施分不开。
金无足赤,孔明用人也非绝对正确,他平生犯二次用错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一是错用马谡,结果失去了北伐战略要地。一是在留守荆州人选上,屈服于长官意志,很明显,刘备派关平到荆州求援,是自作主张要关羽守荆州,孔明对这种错误决定,不作争抗,造成荆州失守,由于这二个错误,原来定下的战略计划:“将荆州之兵民向宛、洛,率益州之众以出秦川”的北伐钳形攻势化为乌有。固然,历史上国家统一潮流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然这是西蜀先于东吴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可见长官凭意志办事是要坏事的。这是历史的教训。孔明用人之道值得探讨。
刘 封 之 死
《三国演义》一书,描写的人物众多,事件纷繁,死人无数,只有为数不多者死后还值得说几句,刘封便是其中之一,他的死是因未救荆州而被刘备所杀,颇为耐人寻味。
刘封何许人也?据陈寿《三国志・蜀书》:“刘封者,本罗侯冠氏之子,长沙刘氏之甥也。先主至荆州,以未有继嗣,养封为子,及先主入蜀,自葭萌还攻刘璋,时封年二十余,有武艺,气力过人,将兵自与诸葛亮,张飞等溯流西上,所在战克,益州既定,以封为副军中郎将。”这是正史的.记载,即刘备初到荆州时,还未有子而认刘封为螟蛉。然而《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则说是建安十二年春在新野甘夫人生刘禅,刘封成了刘备螟蛉在后即该年冬之事。罗先生这样做,有其苦衷,下面将要说到。
在封建的法统社会中,“正统”观念是极为重要的,刘备认嗣在前,生刘禅在后,的确给刘备带来一个非常头痛的难题。随着刘禅见日成人,此问题就日显突出,这个问题用现代语言来说,就是接班人问题。这也难坏了罗老先生,在罗老先生笔下,刘备是一个宽仁厚德的长者,不可以无故杀刘封,只好昧着良心,咬咬牙,闭着眼睛篡改历史,硬说刘备生刘禅在前,嗣刘封在后,好让关羽发话:“兄长既有子,何必用螟蛉,后必生乱。”以此让孟达找到借口挑拨刘封与关羽关系,见死不救,造成刘备杀刘封口实,此安排实在巧妙!
刘封,孟达因“山郡初附,未可动摇,不承羽命”(《三国志・蜀书》)而未救荆州就该死么?难道刘封功不抵过?请看刘封,在取西川与诸葛亮、张飞等沿江西上,屡战屡胜;到西川后,刘备平定汉中时,多次临阵,并不因自己是刘备义子而不“立新功”,以致曹操骂刘备:“常使假子出战”。如此,功劳也不少,这是刘封具有免死条件。相比之下,失荆州,诸葛亮责任也不小,孔明得知关羽拒孙权求婚时也说:“如此,则荆州危矣,当替回关将军。”但议而不决,当断不断,误了荆州大事;关羽当年在华容道放走曹操,众所周知,曹操是汉贼,当时不要说一个曹操,就是有十个也跑不了,孔明还为之开脱:“曹操命不该绝。”立下军令状而放走汉贼者不需死,还浪得一个“恩怨分明,信义素著”的虚名,这是何等便宜之事!所以,刘封死得冤枉!更何况当时葭萌关军权在孟达,而刘封仅是刘备“恐达难独任”而叫刘封协助而已。倒是孟达看得透澈,作书与刘封:“……今足下与汉中王,道路之人耳,亲非骨肉而据势权,义非君臣而处上位,征则有偏任之威,居则有副军之号,远近所闻也。自立阿斗为太子已来,有识之人相为寒心……”(《三国志・蜀书》)。而刘封则算不得为有识之人,撕书斩使,致败回成都被杀。
众臣下难道没有人出头相劝么?没有。因为众臣明白,刘备早已吸取袁绍、刘表诸人之教训,此二人因继承人问题处理不当落得家破人亡之下场。深谙帝王之道的诸葛亮更知道:自己在刘封心目中,因感刘备三顾之恩,必是未来之“死硬拥嫡派”首领。一朝刘封当皇帝,第一个要杀的就是他自己!因此更是落井下石: “可就遗刘封进兵,令二虎相拼,刘封或有功,或败绩,必归成都,就而除之,可绝两害。”既然有功,为何要杀?至此,刘封死定了。
篇4:围城读后感3000
围城读后感3000
1947年发表的《围城》是“文化昆仑”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中少数的佳作之一,被称为“新《儒林外史》”,推崇为“一部近代中国的经典之作”。小说中一面是钱钟书展现的生活本身:书中以留学归国的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要线索,塑造出了20世纪前半期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旧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畸形知识分子群像,揭露了造成这群人沉沦的社会环境;一面是钱钟书展现的自身:钱钟书在书中以富有生气的比喻反映深刻的社会内容,以诙谐幽默的讽刺描绘社会和人生,挖掘人物灵魂,显示了作者驾驭语言的深厚功底,也显示了《围城》双重的魅力。
《围城》中主要塑造了这样一群知识分子的形象:懦弱、懒散而且虚荣的方鸿渐,欧洲留学四年却换了三所大学,凭兴趣随意听了几门课。为了给亲朋一个交代,也为了给自己遮羞包丑,从爱尔兰骗子手中买了一张美国克莱登大学的.哲学博士文凭。回国后最初在“岳丈”的银行做
职员,如笼中之鸟,一饮一啄都听命于人,甚是卑微低下。至于和苏小姐的交往也是“明知也许从此多事,可是实在生活太无聊,现成的女朋友太缺乏了”,
方鸿渐不爱苏小姐,却从来没有明确回绝苏小姐对他的爱意,使苏小姐对他“爱的误会”越来越深。但直到遇到了“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唐晓芙时,才下决心彻底回绝了苏小姐。无奈由于苏小姐被拒绝后疯狂的报复和唐小姐严格的爱情标准,这段感情天折了。这时,三闾大学的聘书使方鸿渐还存有一点体面地离开这个让他伤心的地方。讲面子,自视很高的方鸿渐在赴三闾大学的旅途中觉得与李梅亭、顾尔谦这样的宵小之徒为伍简直是“可耻的堕落”。在三间大学期间他一面对高松年用政客手腕办教育极为反感,一面直到他被解聘离开学校的最后一刻,还幻想着校长派人送来教授聘书。回到上海再度失业后,孙柔嘉要他进自己姑母的工厂做事,他大喊道:“资本家走狗的走狗是不做的。”
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一个“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和方鸿渐同去三闾大学的还有他的“同情兄”赵辛楣。他曾经是苏文纨的追求者,做过孙柔嘉的监护人,又是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的学生。赵曾错误地把方当做自己的竞争对手,表现出不屑一顾的敌意和傲慢无礼的态度。还不惜暗中向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推荐了方鸿渐,想借此把方鸿渐和苏小姐分开。赵辛楣留洋学的是政治,颇有政治家的见地和风度,而且擅长用响亮流利的美国话演讲。赵虽曾强调过自己对苏小姐的心思,却在见到年轻的汪太太以后感觉她和苏小姐相像,于是与汪太太有了似乎超越礼数的交往,但是赵辛楣怎么也没有想到老校长高松年也对汪太太抱有非分之想,
篇5:《狼图腾》读后感[3000]
《狼图腾》读后感[3000]
]若不是陈泽涛主席掠夺性的从我手中抢回他的书,我估计是能在短短6个小时内把这本书看完的。以前从来没有听过这本书,拿到手,看了个开头,就完全被深深吸引住了。此书我只看了79页,不知道后面讲得是什么,姑且就我已经看过的部分来谈谈我的感想吧。
狼图腾,我一直不明白这个词是什么意思。GOOGLE了一下,发现“图腾”是神的意思,那这个词也就以为着狼神,更确切的说,是蒙古人民把狼当做他们的神来祭拜。虽然他们也杀狼,有时也恨狼,但狼的那种品性却是他们所祭拜的,代代相传,亘古不变。
每一个看过格林童话的小孩都会害怕和讨厌故事里的狼,仿佛那是邪恶的化身。狼,在中国古典文学著作中一向是邪恶狡诈的代表。它凶恶、残暴,是黑暗,死亡的化身。那是因为在童话中狼都扮演着坏人的.角色。在这里我并不是为狼平反,而是希望大家能正确地对待狼。
我也是看着童话长大,因此狼的坏形象也已经根深蒂固地长在我的脑海里。然而,当我看完《狼图腾》后我真的为人类感到悲哀,为那些自以为是的人感到悲哀,并深深地被狼的智慧所折服。
一部书,通过连贯的叙事,写实的笔法,带我们如临其境,感受草原民族的灵魂和狼的世界。他不但改变了我们一直以来对狼这种动物的看法。同时也引发了我们的思考,让我们看到在我们身上一直缺乏的某种精神。而这种精神,长久以来凝结在草原人民的血液中,化成一种意志,一种信仰,一种狼图腾,
很少看见过真实活着的狼,大多亲眼看到的狼都是在动物园里。看他们那懒洋洋的样子觉得很是丧气。狼是有血性的动物,虽然没有狐狸那么狡猾,没有猎豹那么敏捷,没有狮子老虎那么强壮威武,但一旦聚集起来,也能干出一番大事。额仑草原上的狼就是这样,狼聚集成群,由狼王率领指挥,行动起来活像一支部队。书中提到成杰思汗,他为什么能打败这么多的强国,原因就在于他从狼那里学到了太多太多的战略思想。
狼的品性有很多,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狼的忍耐力。一只狼为了吃一只羊,居然能在草丛中一动不动的趴上十个小时,这实在令人惊奇。在狼集体出动大规模的捕获猎物的时候,狼王能耐的住,一直等到最佳时机才出击,哪怕天寒地冻,又饥又渴。这种超强的忍耐力是狼存活的保障,只有等待,静静的等待,找准最佳时机,才能取得突破性的成果。
除此之外,狼的纪律性也极强,一群狼不亚于一只纪律严明的部队。在狼王的率领下,分工明确。但与人不同,狼群没有怜悯心理,遇到重伤员立刻就地处理,于是,狼群省去了很多照顾伤员的工作,部队的战斗力不会有一点削弱。除此之外,狼和人差不多,人好多东西还是从狼那学来的,尤其是那种报复心理。
人其实可以从狼身上学到很多东西,那种狼一样的品性中有太多的含义。许多人往往耐不住性子,坚持不到最后,任自己的努力付之东流。学习过程中也是一样,从小学到大学,这么多年的学习,就是为了自己的未来。但有多少人能一直坚持学到最后,大学里的时光就这样被肆无忌惮的浪费,毕业时往往发觉自己什么都没学到,到头来自己多年的努力在大学四年间消失的无影无踪。忍一时可以,但忍一年,两年,甚至十年就难了。谁不想玩呢?谁不想在大学痛痛快快的生活呢?但混到一个毕业证有什么用呢?
篇6: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傲慢与偏见是在形容故事中的男女主角。男主角达西有着高尚的道德情操,却被人传成傲慢无礼。女主角伊丽莎白就是那个听信流言,有着偏见的人。这本书中让我感兴趣的不只是他们两的爱情故事。
其中的几对婚姻,让我看到了当时社会不同的婚姻选择。
夏绿蒂与柯林斯,夏绿蒂嫁给柯林斯不是出于什么情爱,而是因为科林斯作为牧师可以衣食无忧,科林斯也不是出于爱情,而是因为到年龄需要结婚对象。
吉英与彬格莱,吉英虽然已经爱上了彬格莱却不善表达,彬格莱产生误会以为吉英并不爱他远走伦敦,要不是解开误会,这两个相爱的人就会错过。
韦翰与迪丽雅,这一对刚好是另一个极端,迪丽雅完全追求爱情的刺激与新鲜,韦翰则是为了钱财与美貌,两个人各有目的最终私奔,造成了不良影响。
这些婚姻的选择,极其复杂且有趣,每个人的目的都不一样,却又很合理化。基于各自物质需求无精神交流的婚姻,基于各自欲望需求却不考虑生存的私奔,基于美貌和教养的相互爱慕等等。
这其中最完美的婚姻是达西和伊丽莎白,两个人从了解,到误会,最后解开误会,感情一点点升华,同时达西有着丰厚的物质基础,于是成为了双赢的典范。
这本书,让我对婚姻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存在即是合理。
篇7:关于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精选
《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听了很久了,午休仔细地看了一遍,还是很有感触的,书读的多了不是件好事,尤其是感情方面的,会让自己对现实的感情有很多不一样的想法,自己是个很罗曼蒂克的人,但生活总是很现实,包括感情,可能现在的婚姻有很多的附加条件,诸如双方的家庭经济条件个人的素质。
真的是门当户对的人才算是般配吧,<傲慢与偏见>是个团圆的结局,最后伊丽莎白和达西终成眷属了,真好,两个人有过那么的矛盾和误会最后能走到一起确实不容易。当然也许真的是爱情。才让两个年轻人相互吸引和靠近最后在一起吧。
让自己联想到<新结婚时代>,电视剧没能看,但书却也仔细的阅读过了,同样的大团圆结局,其实看到团圆也许大多数的人会舒服,但我心里总是怪怪的,我喜欢悲剧,或许也是因为现实中的感情有太多的不确定。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3最近经常听我同学说《傲慢与偏见》很好看,受她的影响,我找来了《傲慢与偏见》!
开始看的时候除了达西以外对其他人的印象都不太好,感觉这是个很随便放纵的社会,这些中产阶级出身的女士活着的目的就是想嫁个好丈夫,而无所谓生活……但越看到后面心情越加激荡:伊丽莎白聪慧机敏,可爱俏皮,刚出场的西达显得极其傲慢,偏偏遇上具有强烈自尊心的伊丽莎白,于是傲慢与偏见便相应产生了…其实傲慢是处于阶层的习惯,偏见只是自尊的误会,当随着相互的了解增多,误会的解除,这一切便不再存在了,存有的只是深深的爱…
在《傲慢与偏见》里,很欣赏伊丽莎白,她的聪慧机敏,她的可爱俏皮,她的善于思考,爱憎分明……她几乎齐全了所有女性的优点。在那样一个社会环境下,人人都希望嫁个有声望和地位的丈夫,但她不,她勇敢的不畏世俗,勇敢的去追求着属于自己的爱情:勇敢的拒绝自己当时还并不喜欢甚至厌恶但尽管富有的西达的求爱,勇敢的突破世俗拒绝母亲强烈推荐的克斯林的求婚,勇敢的认清对西达的误会并对他和对他的感情重新定位,勇敢的面对西达舅妈凯瑟林夫人的羞辱,勇敢的和西达一起努力说服自己的父母而去实现自己的幸福…她,真的很勇敢,很与众不同…
在《傲慢与偏见》里,西达是从一开始到最后都很让我欣赏的男人。尽管刚出场的他很傲慢,却是种让我极其欣赏的傲慢,男人就该这样,只接受自己喜欢的。随着情节的发展,我产生种很强的感觉,不知道是痛苦还是别的什么,尤其是他一心爱着的伊丽莎白一直误会着他,我都深感着委屈,终于明白《大话西游》里的一句话:世间最远的距离不是生离死别,也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尤其是当他向伊丽莎白求婚的那段到后来伊丽莎白的舅妈加德纳夫人就西达帮助伊丽莎白妹妹和维克汉姆结婚一事写信给伊丽莎白时,看到这里,我竟也忍不住流下眼泪----原来我也这么感性!但故事发展至此,终于“守的云开见月明”了,伊丽莎白开始深深的认清自己曾经偏见的误会。
篇8:《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伶俐且聪慧的伊丽莎白显然不被母亲班内特太太所喜爱,班内特太太认为伊丽莎白论端庄标致,不及简的一半;论脾气随和,也不及莉迪亚的一半,可班内特先生却偏爱伊丽莎白,认为她聪明机灵,胜过其他的女儿们。有着五位女儿的班内特太太缺乏悟性、孤陋寡闻、喜怒无常,她一辈子就是希望把女儿们嫁个好人家,每天的乐事就是走东走西探听消息。
电影中班内特老爷说的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我都不觉得有人会配的上你。但描写的花好月圆的结局总是令人赏心悦目。
思想独立、风趣幽默的伊丽莎白初见达西先生时,便认为他举止傲慢无理,目中无人,不如魏肯先生风趣、低调、待人和气。更因为听了魏肯先生对达西先生的中伤而误会加深,以至于感情的天平倾向花花公子魏肯先生。面对自己家族遗产继承人柯林斯先生的求婚,伊丽莎白不为所动,她对迂腐世俗的柯林斯先生毫无好感,她心目中的爱情神圣不可侵犯,它属于那位能够开启她心窗,拨动她心弦的人。伊丽莎白深知没有爱情的婚姻对她来说是耻辱和痛苦,她绝不可能从中得到她所想要的幸福。
而当好友夏洛蒂接受柯林斯的求婚时,伊丽莎白认为大大不可,夏洛蒂却坦诚地道出自己并非是个浪漫情趣的人,只求有个舒适的家,而柯林斯先生完全符合她的条件。婚姻在此时完全成了不缺衣少食的堡垒。伊丽莎白显然不同意好友的观点,柯林斯能在三天之内向两个人求婚,在她看来已经极不诚意了,而好友关于婚姻的态度也大大出乎她的意料,伊丽莎白很快感觉到他们之间的信任不再,唯有祝福好友幸福。
宾利先生对美丽善良、贤淑可爱的简一见倾心,他和简真是天生的一对,每个人都认为简和宾利先生毫无悬念地将结合在一起,而事情的发展却不尽人意,宾利小姐的阻扰,达西先生的误解,给这桩原本应该一帆风顺的婚姻蒙上一层阴影。
文中所谓的“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的“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家庭聚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她敢爱敢恨,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对比自己身份高贵的人说“不”。就当是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说,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故事一波三折,先是简的大好婚姻受阻,宾利不辞而别;伊丽莎白断然拒绝了达西先生的求婚,虽然他英俊富有,才貌双全,但伊丽莎白无法接受她认为他所具有的傲慢和无理,一意跟随自己心的呼唤。
我们不难从简。奥斯丁的小说中读出她对人性的透彻理解对丰富的多彩人物的精彩描写,在满是机智幽默且又富有魅力的反讽语言中领略小说的精髓所在。她通过班内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自己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是愚蠢的。爱情一直是简。奥斯丁的主题,这位终身未嫁的英国乡绅女儿,忽略了历史大环境的种种,始终用她的妙笔书写小说世界里的形形色色的人性。在情与爱中,我们或许能看见她独立而又惹人爱怜的影子,在光阴中恍惚延长,意味深远。
篇9:《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莎士比亚大师的作品我们暂且不提。而威尔逊的话绝非此言甚以,简奥斯丁作为英国这一百年间最著名的女作家之一,她所著的六部小说经过一百七十多年的轮回却依旧被人们津津乐道,收到一代代读者的赞誉,部部可谓上乘之作。
其中我们最熟悉,最脍炙人口的便是奥斯丁的代表作《傲慢与偏见》,它的语言生动活泼,内容深刻感人,实属文学宝库中不可多得的经典。这部奥斯丁的成名作通过对四桩不婚姻的生动描写来反映生活中的婚姻什么最为重要:是金钱,利益,感恩,性欲还是爱情?在故事中中,简奥斯丁通过一个个生动有趣的词句,一章章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使读者犹如身临其境般,便越使之产生强烈的往下读的欲望,在读书过程中,又从中明白一个个的道理。
我明确知道像《傲慢与偏见》本身的这样以男女之间的爱情纠葛为主题的故事是不适合如我这般年级的孩子来读的,但我认为婚姻爱情本身是很纯净高贵的东西,只要不是为了什么不好目的而加入,并没有什么少儿不宜。而且我认为《傲慢与偏见》此书中讲的不单单是对爱情的歌颂,相反的它鄙夷了那些为了金钱,欲望而盲目踏入婚姻的人,对他们悲惨的婚姻生活作了描写。而在此之中,我认为作者想要讲述的不仅仅有爱情与婚姻的对错,而是对每个人的处事的评价,对每个人在做一件事时的目的想法的批判。当你做一件事时,你所想到的是金钱还是这事本身的含义?我想,作者是想要在书中表达了她对这些待人接物的目的的想法。
在整个故事中,就人物本身来讲,我最欣赏的人物是伊利莎白贝内特――也就是本书的女主角。她是这种不畏强权的,她勇于表达自己的看法,是新世纪女性的代表。我认为她也许代表了作者心中完美女性的代表,正义感颇强,她鄙视那些自以为有钱有势就傲慢自大的人。正是因为这样鄙视权贵,不畏强权的精神,才导致了她对达西很长一段时间的偏见。但是,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莉齐的处事方式与性格特点――从她一开始讨厌达西,拒绝他的求婚到最后接受达西,我们从中明白婚姻中爱情是必不可少的,而从这一点,我们又可以延伸出在生活中待人接物,做人处事我们都务必不能只看到利益与金钱,我们更多的要尊求感情上的东西。
当然一部成功的小说中不仅要有完美的人事,必不可缺的也是令人生厌的人物。在《傲慢与偏见》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人,例如对贵族毕恭毕敬却又自命不凡的柯林斯先生,年级小却到处卖弄风姿的三女儿莉迪亚。但是在此之中,我认为最讨厌也是我们生活中可以最常见到的人是一表人才,却为金钱,利益和性欲所沦陷的威克姆。他虽然相貌不凡,拥有一副迷人的脸蛋,一张甜言蜜语的口,却在面对金钱时不择手段,多次诱拐有钱的小姐儿私奔。而且,众所周知,他与达西有一段黑暗的历史。当某人没有达到他的欲望时,他多次在公众面前诋毁达西名誉。最后,他和这女人人莉迪亚结婚了,得到了很多的钱。可是,当他奔金小姐而去的时候,得到的钱不多,但并不说明他不贪心,而是见钱就吞。我们现实生活中难道没有这样的人吗?还是随处可见?我知道虽然并没有见到比这更无耻得多的人,但是为钱与性欲迷失道德的人却大有人在。如果你也为如此,来看看威克姆的下场吧,他因为钱而结婚的女人,而莉迪亚却因为性欲结婚的他,他们的婚姻,他们的生活在婚后不久便“情淡爱驰”,男的去城里去寻欢作乐,女的躲到姐姐家寻求慰藉。
故事里人物性格各有不同,而四桩婚姻的性质也各有不同。但是我们很明显的看到一个结局:因为金钱结婚的夏洛特与柯林斯的婚姻还有因为欲望结婚的莉迪亚的婚姻是失败的,双方都无法从对方身上得到幸福。而建立在爱的基础上的简与伊利莎白的婚姻却是美满幸福的。从此之中,我们得到的可能比故事里叙述的更多――我们知道的不仅仅是在婚姻爱情上,而是在生活中的每处,我们都只有用真心,用爱对待才有可能收获幸福,得到一个美满的人生。
篇10:《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傲慢与偏见》是我第一次以读小说的感觉读完的一部外国名著。这一点得感谢翻译者孙致礼准确、流畅的译文。也许有时候我们之所以读不懂或是觉得读外国小说时感觉枯燥、语言缺乏表现力的原因,很大程度是由于翻译者缺乏足够的能力来遵循原文作者的本意,从而使读者不能与作者很好的交流。所以为了使读者能够完全置身于作者的所思所感中,更好的领略外国的文化,理解不同国度文学的魅力,要求我们的翻译工作者能像抚养自己的孩子那样,一丝不苟的对待自己的工作(特别是在现今这个文学作品走向市场化商业化的社会)。这样我们的读者就幸运多了!
《傲慢与偏见》的作者简奥斯汀(1775――1817),是世界文学史上举足轻重的女作家。在她短暂的一生中留给后人六部巨作(《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艾斯菲尔德庄园》、《爱玛》、《诺桑觉寺》《劝导》)。她用现实主义的眼光,在著作中解读人生。用理性的光芒照出了伤感、哥特小说的矫揉造作,为英国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现实主义小说高潮的到来扫清了道路。
小说《傲慢与偏见》以男女爱情为线索,作者以独特的眼光解读爱情、人性。其中的道理可以作为我们现代的人生参考。
1) 只贪图美貌和情欲的爱情是不会长久的。小说中浪荡的莉迪亚(长的一般、没有钱、地位、缺乏修养),不知羞耻地同威克姆(可恶、贪财、赌博、诋毁他人)私奔。若没有达西的救助,她和威克姆的名誉何以存在。勉强结婚注定威科姆婚后寻花问柳,莉迪亚也只得忍气吞声向姐姐诉苦。
2) 夏洛特:(她并不大看重男人和婚姻生活,但嫁人却是她的一贯目标:对于受过教育却没有多少财产的青年女子来说,嫁人是唯一的一条体面出路;尽管出嫁并不一定叫人幸福但总归是女人最适宜的保险箱)她因为没有钱财,长得不算漂亮,27岁没有结婚,这时终于有一个还算有钱、可以供养自己的柯林斯到来了。即使他有多么令人讨厌,她也向他示好,即使那个人是自己最挚爱的朋友刚拒绝不久的对象,她也毅然决然地嫁给了他――虚伪、趋炎附势的柯林斯,虽然她知道这一切并不会给她真正的快乐。但是她知道自己已经嫁人了,这就足够了。这在我们的现代社会也可以普遍现象中的典型例子了。
3) 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婚姻才是最幸福可靠的,这也是简奥斯汀自己一生坚持的准则,也许它就是奥斯汀终生未嫁的缘由。小说中简与宾利、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婚姻最让人看好。俩人的家庭背景有时难以启齿:有一个虚荣、缺乏教养、从来不关心女儿需要的碎嘴母亲,一些没有地位的亲戚,还有三个不出众的妹妹(莉迪亚的私奔事件)。。。。。。然而简凭着美丽的外表,善良谦和的品行牢牢锁住了同样优秀又有钱的宾利的心;富有个性主见的伊丽莎白从对达西的偏见到真正了解内心优秀、钟爱着自己的终身伴侣达西。当然拥有美丽的容貌给了她们嫁入豪门的优先权,但是设想一个缺乏教养、放荡不羁的女子,也许她们的行为会不知不觉贬低了自己的容貌。所以拥有美丽漂亮的脸蛋不能代表你就可以攀到高枝,提高内心的品行可以让你更走捷径。
作家以幽默诙谐的笔法,在婚姻纠葛的线索指引下,同时给我们描述了当时英国社会的习俗、人与人的关系、和各式各样不同性格的典型人物(贝内特太太的虚荣、柯林斯极尽的阿谀奉承、凯瑟琳太太的盛气凌人。。。。。。)
另外小说中一些对话以及内心剖白可以让人回味无穷。如:你不了解我有什么是在的有点――不过人在谈恋爱的时候,说也不去考虑那个问题。 还有:你是我明白过来,我既然认定有位姑娘值得我去博得欢心,那就绝不会自命不凡的去取悦她。等等......
篇11: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暖暖的阳光,透过窗柔柔地照进来,桌子立刻变成金色。奶茶杯在桌子上投下影子,从窗户吹进来的风,乱翻着书桌上摊开的一本书,最后又将它合上,书的封面上,五个金色的字体反射着太阳的光――-《傲慢与偏见》。
这本小说,在世界名著中排名第四。在英国,简・奥斯汀的粉丝和莎士比亚的粉丝数量不相上下。可以说,简・奥斯汀名至实归。虽然《傲慢与偏见》完全可以被称作是言情剧的最佳范本,但是奥斯汀对于人物的心理和语言的细腻刻画,渗透进她个人和她这个时代的价值观,使这部名著在一定层面上上升到人性的角度。引起了读者的共鸣,所以才能几百年经久不衰。
书中有四条线,以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爱情为主线,中间穿插进另外三对情侣的爱情,包括婚姻。夏洛特和柯林斯利益至上的婚姻,莉迪亚和威克姆年少轻狂的婚姻,简和宾利的两情相悦的婚姻,伊丽莎白和达西一波三折的婚姻。四对夫妻,两对悲剧,两对喜剧。书中,各种不同的思想碰撞,组合,檫出火花,靠的就是两个字――-沟通。不仅仅是爱情,还有婚姻,还有人生。
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沟通,不仅是沟通的方法,技巧,更是沟通的重要性和沟通带来的思想的碰撞。虽说沟通的内容是本书的闪光点,但是学会沟通于我们而言也是重要的一课。
现实生活中,经常有因为意见不合而吵架甚至导致更严重的后果。这是还没有掌握沟通的艺术的一个最典型的表现。夏洛特和伊丽莎白差点因为夏洛特和柯林斯的婚姻断交,但是她们能够坐下来好好沟通并且理解对方的思想,才让她们的关系没有恶化。这是2前的书,而200年后的现在我们是不是已经忘记了沟通的方法?在生活中,在和身边的人沟通的过程中,思想不同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因此我们才更要坐下来谈谈。在我的身边,就有一个朋友,我们之间有很多的观念是不同的,像伊丽莎白和夏洛特一样。我们没有因为思想的不同而就此断交,形同陌路,反而更多的通过沟通交汇了我们的思想。在我们的沟通中,我们知道了互相的想法,也会更多的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正是沟通这一架心灵的桥梁,引导我走向更加开阔的心灵空间。
篇12:《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再读《傲慢与偏见》(原创读后感)作者:亭亭径直少女时代曾经阅读过英国著名小说家简.奥斯汀的这部代表作,这部曾被誉为世界十大经典文学名著的著作,曾被誉为英国文学界的奇葩,再读《傲慢与偏见》(原创读后感)。相隔若干年后再读,品出了与当年完全不一样的感受。文学巨著之所以能够经久不息的在文坛上占据泰斗地位,一定具有独特的文学魅力才能如此被读者所喜爱。
作家以幽默诙谐的笔调、嘻笑怒骂皆文章的风格、正话反说的语言智慧,将四桩具有鲜明时代风格的爱情娓娓道来。让读者随着情节的深入而心情跌宕起伏,捧起书即欲罢不能,有非得一口气读完的急切。
女主人公伊丽莎白,本内特先生家的二女儿,曾经是我年少时候的心目中的偶像,出身平民家庭,却聪慧、机智、活泼、独具内涵、修养、能力,让自己少女时代有了学习的目标,自信如她,骄傲如她,博学如她,敏锐如她・・・・・・,是一代拥有自主意识、懂得自尊、自爱、自强、自信新女性的代表人物。男主人公达西先生,贵族出身,家财万贯,社会地位高尚,性格内向、沉稳,以其帅气、自信的外表赢得了人们的敬畏,以至于让人们误解为很傲慢,是本书傲慢的代表人物,同时也是当时英国社会,敢于打破传统地位观念,有反传统意识的新新贵族的代表人物。
女主人公之二简,本内特先生家的大女儿,她美丽、温柔、善良、贤淑,善解人意,对生活充满着美好的幻想,对每个人都充满了善意,没有太多的主见,不敢去勇于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是婚姻大事听从父母安排的一类女性的代表。男主人公宾利先生,年轻、活泼、潇洒、温文尔雅,沟通意识强,对自己的未来大事同样没有主见,常被身边的朋友所左右自己的情感,对自己和他人没有太多的判断能力。最终在朋友的影响下勇于跳出思想的樊篱去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
女主人公之三伊丽莎白的朋友夏洛特.卢卡斯,本内特先生的侄女,她聪明可人,没有出众的外贸,也没有引人注目的内涵,却始终幻想得到有钱有势的乘龙快婿,是为了利益而不惜牺牲个人幸福感的一类女性的代表,此类代表人物在如今的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牧师柯林斯先生,相貌平平,喋喋不休,笨拙可笑,为了完成德布林太太布置的任务而娶妻,不在乎婚姻的对象是谁,在得到了伊丽莎白的拒绝后第二天即和夏洛特交集到一起,是自负而又缺乏男子汉气概的那类人物的代表。
女主人公之四利迪亚,本内特先生家的小女儿,她个性浮华、爱慕虚荣、放荡不羁,把所有心思花费在如何吸引男人身上,丝毫没有女子羞涩之感,是不顾世俗理念和没有道德观念的女性人物的代表,此类人物是遭人们讽刺和唾弃的一类,读后感《再读《傲慢与偏见》(原创读后感)》。魏肯姆先生,外表风流倜傥,实则是花花公子一名,欠下大批赌债,是毫无婚姻家庭责任感的一类人物的代表。
小说以上述四对人物错综复杂的爱情纠葛为主线,将人物刻画得入木三分,会引导读者边读边对应自己身边的人物,俗话说得好,“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以上四对婚姻男女主人公性格是那么的相匹配,以第一对主人翁错综复杂的情感为主线,辅助以其他四对情人的`爱情观、生活观、婚姻观而连接了整部小说的纽带。
伊丽莎白初识达西先生是在一次舞会上,由于英俊潇洒的达西先生骄傲自负认为没有值得他邀请的舞伴,没有主动邀请女士舞蹈以达到社交的目的吗,而得到了全场女士的厌恶,更包括离达西先生位置很近的伊丽莎白。自尊心很强的伊丽莎白决定永不理睬这个傲慢的家伙,由此产生了偏见。事隔不久,由于姐姐的生病,为了照顾姐姐搬到宾利先生家,让达西对她活泼、美丽、聪慧、不卑不亢的举止产生了好感逐渐产生了爱慕之心,但他觉得伊丽莎白家中没有多少财产,父亲虽是绅士,但非贵族;她的母亲和几个妹妹都谈吐粗俗,缺乏教养;她的亲戚们出身寒微,地位低下。因此,不想屈尊府就,便把对伊丽莎白的爱深藏不露。而伊丽莎白觉得达西孤芳自赏,举止傲慢,出言不逊,看起来自己和家人,加上魏肯姆对达西造谣中伤,恶意挑拨,因而对达西深恶痛绝,偏见加深。然而时间的推移达西先生越来越觉得自己爱上了这个美丽聪敏的姑娘,在另一次舞会上主动请她同舞,却遭到伊丽莎白的拒绝,令达西狼狈不堪。爱情也许会蒙蔽人们的眼睛,忘掉旧伤的达西先生在再一次见到伊丽莎白后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向伊丽莎白正式求婚,却遭到了伊丽莎白断然拒绝和怒斥。读到这里很理解伊丽莎白的举动,尽管达西先生拥有不菲的财产和才俊的体貌,自尊心却不允许伊丽莎白为了这些表面的东西,去接受一段关系到自己一生幸福的婚姻。如果为了利益去嫁人,不是自尊,自信的伊丽莎白所要的生活。后来几经波折,达西检讨了自己过去,逐渐改正了自己的傲慢态度,接纳了伊丽莎白的亲人,并屈尊去郎博恩再次求婚。伊丽莎白也认识到自己对达西的偏见是虚荣心所致,当她了解到达西的真实品德,和得知达西为了她千方百计搭救了她的小妹利迪亚时,偏见也随之冰释,并油然而生崇敬爱慕之情,最终误会消除,有情人忠诚眷属。
越往下读会越来越崇敬达西先生,解开傲慢的外表代名词,内心确是一位彬彬有礼,善良、细致、品德高尚的先生,读书的时候,我常常把自己代入书中的人物,从每件事情中给自己做比较,得到了一些体会,日后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我看法里认为爱情是很美好的,两颗心的距离并不一定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分开而有所改变,青春和爱情,都是天底下最容易消逝的东西;一个女人在一生中能够被一个男人深深爱过,是一种怎样的幸福呢?或者说,一个女人在一生中错过一个深深爱她的男人,是一种怎样的遗憾?傲慢和偏见,就属于人类弱点中最常见的两种。而人性又太容易被扭曲、被异化,一不小心,或一旦陷入盲目,失去公正和理智,被感情所操纵,就会出毛病,伊莉沙白和达西也只是一个代表而已。而出身、财产、地位、教养、一旦沾上上流的边,就容易染上傲慢的毛病,对贫穷、低下、粗俗的人瞧不上眼,早已经忘记了自己也许曾经地位低下过,或者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而沾沾自喜;而地位低、财产少的人,出于人类的一种自尊心,则以偏见对抗骄傲的优越者,这自然也是另一种被扭曲的偏见。
小说将傲慢与偏见,将出身高贵和低贱、将富贵和贫穷最终很好的融合到了一起,也许代表了当时小说家一种美好的愿望吧?在当时的英国上流社会,和谐和平等也许早就是小说家内心的强烈呼唤,而以小说的笔触宣泄出来,感谢简.奥斯汀又给我上了一节课;无论处于何种社会地位,拥有一颗平常心,拥有一种平淡的情怀去笑看人世间的风风雨雨!
篇13:《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虽然一开始就很努力的听老师的话读英文版原著,但是由于太多的生词和冗长的内容及懒惰的的原因,我终于还是没有像开始那样坚持把每一章节读了遍以致每个生词都弄懂,之后先后欣赏了05版的电影和95版的电视剧。记得初读《傲慢与偏见》时,只是把它单纯地当做是一部爱情小说来看待,只顾着男女主角伊丽莎白与达西之间的感情纠葛,逐渐地才明白作者写这部作品意在何处,想表达什么观念与想法。
我之所以喜欢05版的电影,不仅是因为它情节及简短,更主要的原因是它演员的阵容及场景的布置。毕竟我还只是一个青年吧!但是从作品本身来讲,它围织班纳特一家五个女儿的婚姻和爱情来叙述的。大女儿简的爱情是最美好的,不过由于合和彬来先生家世的悬殊,也经历了点波折,二女儿伊丽莎白与达西的爱情是本片的主要内容,两个人虽然也家世不同,但却有着一样的傲骨,一开始都对对方怀有偏见,但正是因为这份偏见与误会,才是这份感情更加深厚和牢固,虽然,伊丽莎白说是为了报答达西才和他在一起的,但我认为她对他应该也有爱情,至少达西对她的感情是毋庸置疑的。
三女儿玛丽因为在美貌方面欠缺,所以她就努力使自己更有智慧,她擅长弹钢琴,也总是积极展现自己的才华,但终究与爱情无缘,小幺和四女儿爱跳舞,性格有点放荡,最终老幺和军官韦德私奔,而另外值得一捉的是伊莉莎白的好友夏洛特与自己表兄科林斯在没有爱情却能满足对方的情况下决定结婚。
至此,我想说归结小说爱与婚姻的故事,简与彬格莱德爱情是一见钟情,可以说是有情人终成眷属;伊莉莎白与达西的爱情虽一波三折,但却充满了智慧与明主;老幺自认为与军官私奔是一件很伟大的事情,相反却给自己的家族蒙上了很大的羞辱;夏洛特与科林斯的婚姻虽然平静,但却没有爱情。相形之下,达西与伊莉莎白的感情是备受推崇的他们各自代表了傲慢与偏见的一方,但这都是因为他们所处的环境,他们不得不戴上面具来保护自己是可以谅解的,正因为如此,他们也更显得可爱和可敬,他们的爱情也显得纯洁无暇,伊莉莎白践行了自己的“没有爱情可千万不能结婚的”婚姻欢,她是幸运的也是也是幸福的,因为她的智慧。
当出身、财产、地位、教养,沾上上流的边,就容易染上傲慢的毛病,对贫穷、低下、粗俗的人瞧不上眼;而地位低、财产少的人,出于人类的一种自尊心,则以偏见对抗骄傲的优越者,这自然是另一种被扭曲的傲慢。小说中的人物就是很好的例子。
人,总是先入为主,当第一印象产生后,对其也就有了一定的态度。而第一印象,却往往也是主观、片面的。傲慢与偏见,是属于人类弱点中最常见的两种。而人性又太容易被扭曲、被异化,一不小心,或一旦陷入盲目,失去公正和理智,被感情所操纵,就会出毛病,伊丽莎白和达西就是一过代表。
傲慢与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爱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之间相互交流的障碍。人和人之间相处总会有一些小小的摩擦,而这些摩擦,往往就是自己内心所潜藏的弱点或毛病。所以要和别人能够更愉快的生活,就必须先了解到自己的缺点,再磨去他。那么也许,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可以将自己原先所存在的毛病除去,换上一个全新的自我,为崭新的未来打拼!
恰如一句精辟的活“这个世界,凭智慧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悲剧。”智慧就是法律就是秩序,而感情与法律无关。感情的偏见生于非理性的傲慢,而感性的傲慢则止于非理性的偏见。显然,所谓的傲慢与偏见都是虚假都是误会,只有智慧和感情才是真实才是存在,所以说人类世界只有喜剧和悲剧两种生活。然而,感性的人与理性的人都会有喜剧和悲剧两种人生!
每个人面对爱情、财产和婚姻都有不同的看法,都有不同的选择。在我们现代社会,婚姻更加自由,社会上更加是充斥着大量对婚姻的不同观点。在我们这个时代,有“剩女”、有“拜金女”、有爱情至上的人,当然,也有许多幸福的婚姻。我觉得,《傲慢与偏见》这本书,能引起我们很多对爱情、财产和婚姻的思考,在现代社会,对于爱情、财产和婚姻,我们如何选择,何去何从?作文在朋友彬格莱・查尔斯的舞会上,达西和女主角伊莉沙白认识了,但整场舞会都不跳舞的达西给伊莉沙白留下了一个很是高傲的形象,不同于童话故事,他们并没有因为一见钟情而相爱。彬格莱恋上了伊莉沙白的姐姐简・班纳特,这样给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相互了解到最后的相爱做了铺垫。姐姐在彬格莱家生病,伊莉沙白独自走着很远的路到彬格莱家看望姐姐。一种内在美由此散发出来,她和姐姐的这种姐妹清深正是她知性善良的一种表现。达西也正在这个时候看到了这位姑娘的美,纯洁而美好,由内而外的看到了伊丽莎白的美并深深的爱上了她。但是彬格莱妹妹的挑拨、他们一家人的搬走、再到韦翰的谎言,无疑给他们的爱情发展划上了一条巨大的鸿沟。看到这是很气愤的,王子渐渐远离公主,留下的只有太多的误会与偏见。在他们渐行渐远的时候奥斯丁又巧妙的将他们联系到了一起。妹妹与韦翰出走和达西的真诚告白,越来越多的误会被打开,最后伊丽莎白打消对达西的偏见并也爱上了这位优秀的男子,在达西一如既往的爱慕下,王子与公主终于走到了一起。
圆满的结局却经历了太多的曲折,在不同阶层上,男主人公的傲慢与女主人公的偏见都带有明显的阶级冲突,他们在爱情上遭逢的种种挫折正是这种不同阶级地位造成的。一个平凡的女子最后找到了一个富有并深深爱着他的王子,那是因为她秀外慧中的一个素质,和她那充满理性的爱情观念和实际选择。她那种独立不羁、藐视权贵、敢作敢为的表现又体现了当时的先进思想。小说总是顺应着他们的爱情而发展下去的,小说高潮部分,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达到了顶峰,看到那些难解的误会我就义愤填膺,看到乌云慢慢飘开偏见打消,王子与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就会有种旁观幸福的开心。小说就是根据他们的爱情而发展下去的。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简。奥斯丁用“精心的语言”和“机智的幽默”将作品描绘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著作。
篇14: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早就听说这是本极好的书,一日,偶得此书,即迫不及待地翻下去了。如果说开始是抱着猎奇的态度来看此书的话,那么到了后来,便是迫不及待地想翻下去了。
这本书主要是通过贝内特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描写,反映了几种不同的婚姻观念。在爱情中,究竟是应该把美貌、金钱、地位还是爱情本身放在第一位呢?作者并没有死板地采用说理的方法来阐明自己的观点,而是通过几桩不同的婚姻描写,让读者自己去琢磨。
在这本书中,描写的人物尽管很多,但作者安排得很巧妙,显得有主有次。虽然这里面的人除了简・贝内特和伊丽沙白・贝内特以及宾利先生和达西先生外,其它的人几乎都存在很多缺点。但正因为对这些小人物的描写,更让我们觉得它的真实,因为在生活中,我们其实或多或少地也在扮演着这些并不光彩的角色,不是吗?扪心自问,无论是贝内特太太的自私、势利、放荡;威克姆的恩将仇报;柯林斯的虚伪愚蠢、奴颜婢膝还是凯瑟琳夫人的独断专行、自私自利,我们是不是都能从自己或周围人的身上找出些原型来?
当然,书中所描写的人物并不是都那么猥琐。简是贝内特家的大小姐,她美貌而又性格温和,甚至有些天真,从来都不会把别人往坏处想――哪怕她明知别人在欺骗她!其实这样的人虽然看似完美,但我觉得,她似乎缺少应有的是非鉴别能力,倘若她生存当今的中国,只怕被人骗得连东南西北都不知道了!其实做人不仅仅要有宽容之心,还要有起码的判断能力,知道什么时候该忍,什么时候该退!
为了加深对这本书的理解,我寒假专门去找了翻拍的电影来看,更加深了我对此书的理解,当时模糊不清的细节也都随之理解,女主角在我心里也有了具体的模样。
随着影片的第一个镜头的打开,同时涤荡在耳旁的是悠扬的古典音乐,而紧跟着我们看到的就是一幅和谐优美的十九世纪英国乡村画面。老实说,一部影片如果在最初的几分钟都还不足以吸引人的话,只会让人兴味索然,通常我会选择放弃。而一开始,就能引人入胜的影片,不管它是否是名著改编而成,对于接下来的情节发展,都是很值得我们期待的了。
女主角伊丽莎白的表演把一个那个时代的英国乡村少女的机智与傲气表现得淋漓尽致,男主角达西在她的那种纯真的笑容的映衬下,越发显得自己的态度过于傲慢了些。而事实上,随着影片的剧情不断地推进,我们会发现达西真实的为人却并不是这样的,他慷慨大方且有一颗诚实正直的心。这一切,都只因为伊丽莎白最初对达西的偏见而被掩盖住了。
好的演员当然要配上好的电影情节,本片中的舞会为一大亮点,小提琴音乐响起,伊丽莎白与达西逐渐沉浸在其中,两人产生心电感应,周围的人顿时消失了,舞厅中只余下两人深情凝视,手拉着手翩翩起舞,沉醉于欢快的音乐旋律之中。但没过多久,周围嘈杂的人群一下又出现了,两人倏地从幻觉中惊醒,互相对望,恍若隔世。
英格兰的田园风光也很抢眼,一望无际的平原上独立着一棵枝叶扶疏的大树,一辆载着绅士淑女的古典双轮马车从树旁疾驰而过,古典钢琴音乐荡漾在其中,美丽得就像是一场遥远的梦境。
篇15:《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伊丽沙白的爱情观是值的人们去信仰的,读完《傲慢与偏见》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象,她用文字培养的气质和内涵,她在那个现实的家庭中脱俗的想法,都值得我学习。
但是今天,我主要写的不是伊丽沙白和达西的浪漫爱情。我要写得是最平凡,最不起眼的夏落克特·卢卡斯的故事。
记得夏洛克和伊丽沙白在一次对简和宾利这件事的谈话中说:“我真心诚意希望简能成功,我认为即使她明天就跟他结婚,她也必定能获得幸福,着幸福不亚于她花上一年的时间研究宾里先生方方面面的性格,然后再跟他结婚所能获得的幸福。他们总是弄到后来差异越来越来明显,彼此烟卷。你既然决心和这个人过一辈子,那你最好尽量少了解读放的缺点。’
夏洛克是个小角色,她的妈妈卢卡斯太太和贝内特太太一样是个市井小民,想要把自己的女儿嫁入豪门从此摆脱贫困,所以无论她如何改变,如何像伊丽沙白一样去读很多的书,也蜕不掉与生具来的`市绘之气,
毕竟她没有一位像贝内特先生一样的父亲。
她神速的和柯林斯先生订婚了,伊丽沙白很惊奇,为什么会这样?她突然在那一瞬间觉得自己并不了解她的好朋友夏洛克。就像在哪次谈话中,夏洛克对爱情的看法是物质,是生活的保障,不管对方性格怎样,只要能摆脱困难和贫穷。
心理学家毕淑敏说过一句话:‘很多女人都试图用婚姻让自己重生。”
对。夏洛克没错。她或许觉得自己受够了这么多年的贫穷,她想要一次重生。就算没有爱情,她毅然选择了和柯林斯订婚,这样她拥有了房子,土地,
篇16: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窗外,朵朵白云飘过,金色的阳光洒到了我的书桌上。我捧着《傲慢与偏见》,读完了最后几页。我不禁感触颇深。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四桩婚姻:简与宾利,是温柔与优雅的结合;夏洛特与柯林斯,她只为找到一个归宿;莉迪亚与威克姆,是轻佻与放荡的结合;而最令人称赞的,就是伊丽莎白与达西的结合,他们摆脱了种种困难,将傲慢与偏见――他们的最大障碍,也通过努力慢慢地化解了。
达西起初因为自己的傲慢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了偏见,后又因威克姆的一言以及达西向她求婚时又流露出令人厌恶的傲慢之情,从而使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更加严重。在受到了被伊丽莎白拒绝的打击后,达西改变了自己,他不再傲慢,也慢慢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了好感,最终使两人成为伉俪。
就如同书中,因为达西先生的过度傲慢使伊丽莎白对他怀有了偏见,而一旦被偏见蒙蔽了双眼,就不能公平地去看待、对待这个人,认为别人给他的好的评价都是不正确的。比如伊丽莎白第一次见到达西时,就认定他是个傲慢、自大的人,在接下来的接触中,就很难改变伊丽莎白对他的看法,以至于后来伊丽莎白到达西的庄园去,女管家说达西是个性情和悦、温和、宽厚的人,另伊丽莎白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多多少少地含有一些偏见。例如我们在街头看到了残疾人、有穷人在讨饭,每个人多少都会有些偏见,认为他们不同与我们正常人。又如,班级上平日以来成绩较差的同学有人会对他们产生偏见,他们如果在考试中取得了较高的成绩,或昨日的作业做的全对,大家便会产生怀疑,不相信。
在书中,达西因为过于傲慢、看不起人,所以大家对他的第一印象不是很好;反之,文中的威克姆因为谈吐优雅,颇有绅士气派,赢得了许多女士的青睐。可是到后来,才发现原来是威克姆恩将仇报,达西对他的好他就用“恶言”来回报他,最后才发现其实威克姆是个十分虚伪的人。
文中,莉迪亚是个十分冲动的女孩。她没有跟自己的家人打一声招呼,便擅自与威克姆私奔,险些造成了不良的后果,还令她的亲人为她担心了好久。
读了这本书后,我终于明白:其实偏见并不可怕,我们应该正确地看待所有的人,不要被偏见蒙蔽了眼睛;我们还不能仅仅靠对人的第一印象就下定他是个怎么样的人,而要靠长久的接触才能下定论。最后,还让我明白了冲动是魔鬼,一定不能冲动行事。这本书让我收获了颇多!
篇17: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最近经常听我同学说很好看,受她的影响,我找来了!
开始看的时候除了达西以外对其他人的印象都不太好,感觉这是个很随便放纵的社会,这些中产阶级出身的女士活着的目的就是想嫁个好丈夫,而无所谓生活……但越看到后面心情越加激荡:伊丽莎白聪慧机敏,可爱俏皮,刚出场的西达显得极其傲慢,偏偏遇上具有强烈自尊心的伊丽莎白,于是傲慢与偏见便相应产生了…其实傲慢是处于阶层的习惯,偏见只是自尊的误会,当随着相互的了解增多,误会的解除,这一切便不再存在了,存有的只是深深的爱…
在里,很欣赏伊丽莎白,她的聪慧机敏,她的可爱俏皮,她的善于思考,爱憎分明……她几乎齐全了所有女性的优点。在那样一个社会环境下,人人都希望嫁个有声望和地位的丈夫,但她不,她勇敢的不畏世俗,勇敢的去追求着属于自己的爱情:勇敢的拒绝自己当时还并不喜欢甚至厌恶但尽管富有的西达的求爱,勇敢的突破世俗拒绝母亲强烈推荐的克斯林的求婚,勇敢的认清对西达的误会并对他和对他的感情重新定位,勇敢的面对西达舅妈凯瑟林夫人的羞辱,勇敢的和西达一起努力说服自己的父母而去实现自己的幸福…她,真的很勇敢,()很与众不同…
在里,西达是从一开始到最后都很让我欣赏的男人。尽管刚出场的他很傲慢,却是种让我极其欣赏的傲慢,男人就该这样,只接受自己喜欢的。随着情节的发展,我产生种很强的感觉,不知道是痛苦还是别的什么,尤其是他一心爱着的伊丽莎白一直误会着他,我都深感着委屈,终于明白里的一句话:世间最远的距离不是生离死别,也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尤其是当他向伊丽莎白求婚的那段到后来伊丽莎白的舅妈加德纳夫人就西达帮助伊丽莎白妹妹和维克汉姆结婚一事写信给伊丽莎白时,看到这里,我竟也忍不住流下眼泪----原来我也这么感性!但故事发展至此,终于“守的云开见月明”了,伊丽莎白开始深深的认清自己曾经偏见的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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