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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后感作文

时间:2022-10-03 09:01:44 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读后感作文,本文共1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喜欢读后感作文

篇1:《我喜欢》读后感

读罢这篇散文,身心放松,无比愉悦,好像自己方才做了一个很长的梦,走过田野小溪,看遍山景与大海,同万物来了一次深入交流,收获了许多感想和感动。作者说的“我喜欢……”,仿佛也是我的喜欢。这一切,没有嘈杂的琐碎,宁静淡远,远离世间纷纷扰扰,只剩下纯粹的美好。而那美好又不是单调乏味的,无形中似有一张大网,使之变得丰富而充满烟火气息。

这篇散文并没有特别明显的逻辑,但我在读文时却能跟着张老师的叙述而游走,跟随她去感受一切让自己喜欢的东西。写景时虽然用到一些较为拗口的词语,但不影响理解,多读几遍后,更能体会一种特别的意境。

有几段更是读着读着就快要流泪。如“我喜欢看秋风里满山的芒。在山坡上,在水边,美得那样凄凉。”不知为何,心仿佛被挤压了一下。又如“我也喜欢坐在窗前等他回家,虽然走过我家门的行人那样多,我总能听出他的足音,如果有一个脚步声,一入巷子就开始跑,而且听起来是沉重急速的大阔步,那就准是他回来了!我喜欢他把钥匙放进门锁的声音,我喜欢听他一进门就喘着气喊我的名字。”这一日常举动的描写,把与先生之间的温情体现得淋漓尽致,以小见大,仿佛真的听到了那“咚咚”的脚步声,以及未打开门就已经出现的呼唤。平凡而珍贵,就在于此。

篇2:《我喜欢》读后感

物转星移,多少人来了又去,成为我们生命中的过客,但幸运地是,我们依旧是我们。

我喜欢我的初三,说得再透彻点,更多的还是喜欢那些人和事、喜欢曾与我并肩同行的她们。即使初三也很累,但有了她们的陪伴,一切都宛若浮云。

我喜欢天刚亮的清晨。我们不约而同地起床刷牙洗漱,然后一同前往“老地方”共进早餐。早晨精神没这么激昂活跃,即便大家都言语不多,但也丝毫没有令人尴尬的情况。伴随着那听腻了的歌声,匆匆地来到教室,我们肆意爽快、积极向上、恣意自由,对未来充满无限的热爱与期待。

我也喜欢那燥热的夏日午后。我们有着一颗敢冒着险偷偷不回宿舍的大胆的心,敢溜去操场“修身养性”一小段时间,抛开学习的烦恼,丢掉烦躁的心情。尽管那段时间它很短暂,但那是我少之又少与大自然接近的时候。那个闲暇的下午,我们难得为自己“放了一次假”,停下脚步去观望生活。地上那七零八落的树叶,有嫩绿的,也有枯黄的;那鲜红的散发着塑胶味的跑道上还是氤氲着被太阳烘烤出来的热气,像煮沸了的开水,滚烫烫的;远处是高树,是房屋,是蓝天并白云,那颜色相间的看台上烙着校运会的影子;其间还路过了一位年迈却身体健壮的老人。我们无所顾忌地靠在几道杆旁,试图在身边寻找乐趣:拾起地上的落叶写上自己想写的东西,值得一提——写的那可是我们认为犹为重要的人或事物——至今我还保存着,即使它已因岁月的摧残变得十分清脆。当时我们没有手机,只能通过笔,通过内心去记住,去感知这美好的一切,很庆幸,那时的感觉到现在还恍如昨日。

同样,我还喜欢吹着小风的傍晚。天气好时还会有令人拍案叫绝的天空呢!虽然我们过的是几乎每天都一样的日子,但其中也不乏趣味。过完忙碌的大半天,我们也都很是疲惫。洗好澡洗好衣服,又要相与步于“中庭”了。要有钱的话我们就去小店买上一点吃的,边走边享用。上了回楼,我们在课室外的走廊上,靠在墙边,微风飘来,轻轻拂过发丝,惬意十足,比起只有风扇的闷热课室,外面简直就是仙境。我们都各自与同学在那儿有说有笑,实在是难以忘怀!

俗话说得好:“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虽我们现在都在不同的校园,但我们仍旧永葆初心,在互相看不见的地方熠熠生辉,也在随波逐流中一如既往地坚守着一份对友谊的执着。更值得讲的是:我们即将迈入的未来,是同一片未来。

篇3:《我喜欢》读后感

冰冻似的冬天悄然而来,不经意间觉得天冷了......无聊之极,倚着窗,缓缓的看着作文书,汪国真的《我喜欢》深深的吸引住了我的眼球...... 雅致的语言,内心的喜欢,出发。他喜欢出发,是不停的追求,是追求完美,追求进步。大山的巍峨,大海的浩瀚,大漠的广袤以及森林的的神秘都是不可能都见过的,可是正因为有了追求的想法才有充实的自我,才没有了遗憾,感受到人生的美好。这是因为出发,才有追求,才有完美。

喜欢出发是一种不停的追求。 “目标实现了,便是光荣;目标实现不了,人生也会因一路风雨跋涉便得丰富而充实,在我看来,这就是不虚此生。”文中的这句话,深深地打动了我。是啊,即使没有实现目标,但一路的风雨跋涉,使自己更加的充实。这一的班期考,成绩出乎意料的差,连前100都没达到,是啊,离自己的目标差远了。原本整天垂头丧气的我,因为这句话,眼前一亮,我并不是完全失败了,因为我在其中学到了认真,仔细,努力。要出发,要不停追求,冲向自己真正的目标。 打破生活的平静便是另一番景致,一种属于青春的景致。

我们要向大山出发,虽然那里有坎坷;我们要向海出发,不管多大的浪涛;我们要向大漠出发,即使风沙很大;我们要向森林出发,哪怕凶猛的野兽。正因为有了出发,才有了完满。“人能走多远?这句话不是问两脚而是要问志向;人能攀多高?这句话不是要问双手而是要问意志。”这句话使我明白了出发应该具有的素质,那就是志向和意志,只有如此,一生才会变得丰富而充实,才能不虚此生。

对啊,那我就应该努力拥有志向和意志,只有这样,才能在期末的时候达到自己的目标,才对得起失败的期中,从这次失败出发,喜欢出发。拥有志向,磨练自己的意志,追求完满。 我从汪国真的喜欢出发,感受的了一种探险,一丝美,触摸到一颗年青的心,体会到了一种豪情,终于明白比路更远的只能是人的脚和那颗追求完满的心灵。读罢,我已不觉得冷,因为我有一颗火热,喜欢出发的心......

篇4:《我喜欢》读后感

张晓风说自己喜欢晨雾中的冬日,风里的芦花,梦里的自在,还有朝气蓬勃的学生。她享受在自己的平淡里。她笔下朦朦的日光,我想见,“雾树芦花连江白”的美景,我想去。在她一字一句的描绘中,我忘了喧哗,仿佛自己已置身在山谷里的稻浪中,仿佛见到柔和的晚星一一就位,好似在一灯茕茕之下读词曲散文,又像见到寒冬巷子里,那位太太亲切的笑脸。

当张晓风说∶“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时,心弦忽被拨动,我亦喜欢宁静淡远,亦想找没有喧哗的光。

在茫茫人海里,在繁华的都市里,行色匆匆的路人与我擦肩而过,嬉笑打闹的孩童在我身旁跑过,我听见路上车马声,我听见铺天盖地的广告声。灯火璀璨,多少盏写字楼的灯还亮着,多少人为了留在这样的都市拼得头破血流。深夜地铁里的白领,我看到他们的倦容,听到他们的叹息。

离去罢,回归平淡,这是张晓风想要的,这是我想要的。喧哗热闹里,有几人在唤你的名字,有几人在聆听你的喜悦悲伤。没有人唤你,没有人听你,在这份喧哗热闹里我听不见自己的声音,我找不到自己的影子,它们都没在人群中,失了踪迹,迷了方向。

所以我喜欢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初秋的黄昏,坐在阳台上,天色刚好,恰能见到书中的字,书放于双膝间,指尖触着瓷石。秋风拂过,随手翻动着书页。其实,书里的内容是不大要紧的,有时我就望着橘黄的天空看出了神,连书本悄然合上了也不可察觉。当天色全然暗下时,我就将书本放于一旁,靠在墙边,只自己一人静坐,隐于角落。告别那些朋友的邀请,我与黄昏相约,有时它染上浅蓝和粉色的彩墨绘一幅淡雅的日暮图。我喜欢这样的黄昏,在不宁静的喧哗待得久了,我就到黄昏去,沉浸在黄昏中,躁动的心,在这里平静下来。

我想,我找到了那抹没有喧哗的光。

《我喜欢》让我领略到了张晓风文章的魅力,她不须用那华丽的词藻去堆砌一篇美得不切实际的文章,只是寥寥几笔,读者便能感受到那些景色的静美。她善用色彩给文章点缀。她写:“满山的芦苇在秋风里凄然地白着。”她写:“每次当窗而坐,总衬得满几尽绿,一种说不出的柔软。”张晓风的文章又像是有一股魔力,总能引起读者的共鸣,所以我想到了那闹心的喧哗,又想起了静谧的黄昏。

篇5:《我喜欢》读后感

张晓风眼里装载人世间万千种美好,爱着生命中细碎的愉悦,我想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如她一般,将生活的惬意碎片通通保留喜欢。我喜欢寒风凛冽的冬日里洋洋洒洒的阳光,喜欢举起手臂张开五指,让光线在手掌心柔化。冬阳是不爱喧哗的,暖暖的打在身上,用橙色的干燥的温暖将人包裹。阳光穿梭在冷空气中,像是冷冬提笔写的一首温热的诗。

我喜欢春天羞涩的风拂过发丝带来毛茸茸的痒意,喜欢春天的气息混入我的鼻息。嫩芽抽枝,好像把新绿的颜色融化进了空气,冰雪消融,天空向湖泊偷了蓝色,万物在春日里重生,世界从僵硬中苏醒,一切慵懒地呼吸着,软风不紧不慢地推人们走进明媚的浅光之中。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喜欢坐在黄昏里待着夹杂热意的风从袖中吹过,喜欢看着云一寸一寸朝着天空的边际挪动,喜欢湾边的柳叶摇曳在波光粼粼的背景中。夏天就好像是被打翻的暖色系水彩盘,灿烂的亮光会笔直地穿过枝桠交错的树,穿透叶叶深浅不一的绿,在地面上留下斑驳的浊色剪影。

我喜欢观望秋风窸窸窣窣追逐落叶,喜欢难违的酣畅淋漓的秋雨,喜欢甜丝丝的糖炒栗子的香气,听见鞋子踏过落叶沙沙作响的脆生生的妙乐会感到欣喜,偶然抬头瞟见雁群掠过天空会目不转睛让目光尾随,心也托在那雁上飞了远方。

张晓风喜欢看满山芦苇凄然地白,我同样喜欢着花,无论是瓶里摆的泥里栽的,娇美的素雅的,我心中都会卷起微波。花于我而言是可有可无的存在,我也总担心着自己是否能保持对它的珍惜与喜欢穿梭它的一生直至凋谢。不能对我的花负责,不如不拥有。

山是岁月与自然这两位工匠合作雕刻的巨塑。山每每现我以一种无名的威严,总命我联想起现实里所要面对的山巅困渊。我喜欢的是山赋予我的使命感与脚踏实地的感觉,好像翻越过后任何困境都不在话下。

我亦喜欢着海洋这类蓝色水域的神秘,喜欢波涛时而汹涌澎湃,泛滥的潮浪挣脱了枷锁一般自由地啸着;时而柔和纯良,温驯得像家中团子般的小狗,一拍一拍抚在肤上,让你的心柔软得一塌糊涂,呼吸不自觉地被海浪牵着去。

我喜欢戴着耳机将世界隔绝,一个人坐在车窗边,陷入安静的柔软之中,全世界在我的眼里都慢下来,纷纷扰扰车水马龙都与我再无关。我同样喜欢在社交中穿梭,交谈几乎不会带给我压力,甚至乎是自然地去迎合各样的社交环境。我害怕孤独也享受着孤独,矛盾的喜欢常常将我占据。纵时光已逝,我仍是一个喜欢去游乐场溜达的人。我喜欢看小孩子带着稚气的笑容从我眼前风风火火跑过,双眸清澈透亮,干净的甜笑里总是忧愁很少。我喜欢暗自感叹:随着年龄的增长,人类摄取快乐的能力似乎在弱化。

我喜欢写信,小学时便常与我异省的外公通信,落笔时思绪总是远远地飘忽不定,常常在信纸上胡言乱语忘了自己写信的初衷。人总说见字如面,旧时那一打打的信件和熟悉的字句常在我的脑海中滚烫,叫记忆的长河泛起涟漪。

我喜欢时光沉淀下的美好时光,喜欢岁月大浪淘沙剩余的风情,喜欢这由万物编织而成的生活。

篇6:《我喜欢》读后感

梦里,一声似有似无的低喃,一抹一晃即逝的倩影,一隅淡然若素的居所。这大概就是张晓风的向往,亦是我心之所向。

初读时,目光淡淡略过开头:“我喜欢活着。”简单明了,在我心里泛起淡淡的波纹,像若有若无的风,吹过心湖后,波纹漾开,心里不再平静。

张晓风的梦里,有她笔下朦胧的晨光。她在宁静中一字一句的写下,“雾树芦花连江白”,平仄而又拗口,却让我向往。她在春风中一撇一捺地记下,草莓的精致,树梢的嫩芽,平凡而又生机盎然,也让我向往。他在舒适间一点一横地纪念,小山谷的稻浪,绚丽的云霞,可爱而又安宁,亦让我向往。我身处她的文字中,安然若素,仿佛我置身于满山芦苇的秋风里,仿佛我已见到春风里草莓的微微颤抖,仿佛我也嗅到了夏日黄昏后的稻香,仿佛……

“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张晓风如是说。每每读此,心里总会产生一阵悸动,在心花繁多的心湖里,掠夺般涌过。我想,我心之所向,是她文字中的淡之若素吧。

在偌大的繁华红尘里,茫茫人海中穿行着,耳边响起的,是稚子打闹的嬉笑声;震耳欲聋的,是路上的车马之声;旁边经过的,是行色匆匆的陌生人。我看见城市的刺眼灯火;我听见,铺天盖地的广告声;我嗅着,行人身上的汗水味和廉价的香水味。我目光所及的,无论白领,无论学生,无论打工仔,他们无一不带着倦容,在城市里漫无目的地行走,脸色苍白。

回归最初,回归自然,回归朴素,这是张晓风所喜爱的,这也是我所向往的。表面的灯火璀璨,表面的光鲜亮丽,表面的繁华热闹,可有几人在乎过你?人人都是千千万万的尘埃中的之一,短短接头,又匆匆而去,没有人能够真正聆听你的初心,有人在呼唤着你。在喧哗中,我们都将听不见自己的声音,我们都将迷失。所以,寻找宁静淡然,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淡之若素。

当你在春天来临时带上一份惬意,在山涧里寻找新生的。而在你为找到一个又一个新生命而快乐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在夏日的黄昏里,独坐在阳台的摇椅上,嗅着干燥的带着青草味的夏风,欣赏着洗净了的天空与柔和的晚星而愉悦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在秋风里,看着满山芦苇凄然地白着,在临风之时,吟一口诗,为这意境美好而欢喜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在冬阳把晨雾驱散时,晒着暖暖的阳光而欣喜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的眼里蓄满了清澈,当你的嘴角开始上扬,当你的灵魂感受快乐,你已找到了,你心之所向的——淡之若素。

篇7:《我喜欢》读后感

我相信青春年少时每个人都是憧憬一份完美爱情的,都渴望与自己喜欢的人长相厮守,相濡以沫。看前几章节的时候,也会想起那些甜蜜,可是越看到后面就越觉得不是一种味道,因为想了解一下现在女孩纸的想法,就忍着快速浏览完,本书从女孩纸的视角出发,很多方面都是提及男孩纸该如何对待女孩纸,嘘寒问暖,时刻关心,我只想说正是现在这样的毒鸡汤太多了,完全是迎合商业市场的需要,让许多女孩纸抱有幻想,我这是我并不觉得这本书写的好的原因,它并没有多少启发我们如何更好地去经营感情。我并不反对对爱情的憧憬,可是那多半只是幻觉,如果你想左右兼得,你大可买台空调回家冷暖自如,我相信也是部分女孩纸经历爱情后发现并非如此,才会感到失望,产生我自己一个过会更好的想法。

好的感情是彼此互相成长,理解支持,成为彼此都喜欢的样子,并都有自己的空间,生活也不只有憧憬,也有现实,而不是去迎合,最后是感动了谁?伤了谁?因为喜欢,当然在意,用行动对对方好,感情是双方的,切忌认为他或她如何如何是理所应当的。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换来今世的一次擦肩而过。前世五百次的擦肩而过,换来今世的一次相遇。前世五百次的相遇,换来今世的一次相识。前世五百次的相识,换来今世的一次相知。前世五百次的相知,换来今世的一次相爱。整整二千五百年,从回眸到相遇再到相知、相爱,要经历多少的曲折和坚持,需要有多大的勇气才能相持走完这一生。愿我们能遇到一个相爱相惜、相濡以沫的良人。

篇8:《我喜欢》读后感

“太和元气耿中秋,解却襟怀积累愁。笑见团团离海角,喜瞻渐渐出云头。袁弘有兴歌诗艇,庾亮欢心上酒楼。借问广寒宫里事,桂花多为状元留。”这四句诗是《包公案》的题诗,让人读来思绪万千。《包公案》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讲的是清廉公正的包公如何用他的智谋破获一宗宗奇案的故事。

在寒假里,我读了这本书,不禁穿越到了宋朝,走进了公堂,与包公一起审理了王婆。只听到王婆说到:“袁秀才妻子张氏,陪同丈夫前来赶考,住在我的店里。前几天去写状子,碰见了曹大国舅,差点被打死。”包公审理明白后,琢磨着先捉住大国舅审问。于是便装病不上朝。

待大国舅到包府,张氏便指认大国舅,其虽拼死抵赖,但包公仍将其押入大牢。

此时,我不禁为包公的智谋与精明啧啧称奇,对他赞叹到:“包大人真是英明啊!”但包公十分谦虚,他拱手作揖:“哪里哪里,实在是不敢当啊!”

之后,大国舅被判处死刑。得到消息的太郡夫人连忙亲自带着诰文来到开封府,为国舅求情。包公不但不为所动,还将诰文一把撕碎。后来,太郡夫人连同皇后和一些文武大官来开封府求情,但都被包公严词拒绝了。我看包公如此得罪众人,怕因此影响了他的前程,忍不住劝他:“包大人啊,公正固然重要,但你如此得罪官臣,只怕今后是不会好过啊!”包公十分严肃,看着我,义正言辞地说:“管他是什么皇亲国戚,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听到这儿,我十分感动:包公不畏权贵,坚持为人民讨公道,为人民做事,这也让我想起了我们新学的课文《为人民服务》,毛主席、张思德,还有千千万万的革命烈士,不也都是不顾一切地为人民吗?他们身上有着蛮强的赤子情怀,感动了无数人。

我合上书,但包公义正言辞地拒绝皇亲国戚的情景,公正清廉的形象却久久定格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篇9:《我喜欢》读后感

请问,你喜欢什么?山间的晚风残霞你喜欢吗?城里的霓灯通明你喜欢吗?还是,你喜次一个人,喜欢美好的声音或外貌?这些,其实都是你的生活态度。

而最深刻最辽远的喜欢,是钟爱生命。

喜欢生命,所以喜欢阳光,喜欢露水,喜欢蹁跹枝头的小鸟,喜欢欢游水底的鱼儿。也喜欢人群,因为欢笑怒骂甚至弥漫的汗味都令你感受到生命的活跃;也喜欢独自,因为安静中你听见心跳与呼吸的齐鸣,听见血液的冲涌,还有发丝的吟哦。一切一切都令人欣喜,这种喜欢,令人成为生命的信徒,光荣而快乐。

有一种喜欢,与人的兴趣相关,那就是爱好。

一个全心全意投入自己心爱的工作的人是十分幸福的',与百无聊赖的浪人相反。而一个拥有爱好的人亦如此,或他的幸福并不大彻底,但也足矣。例如我喜欢文字,当我专心写一封动以真情的长信时,有可能会激动得颤抖,别误会,这是快乐的颤抖。蔑视文字的人永远体会不到用文字完完全全表达出自己的那种快意,正如无神论者永远不明白督徒徒为何为一本圣经而痴迷一样。我只是闲暇时的一次小小动笔,即有那么大的快乐包裹,倘若可以以此为生,终日沉浸,那得有多幸福!这种喜欢,令人成为人生路上幸福的采撷者,享受着质朴的欢乐。

还有一种,极为高雅的对美的喜欢。我的美学知识实在贫乏以至于愧于启言,但那自然之美的喜欢,对形体色彩之美的喜欢,其实也是一种对美的喜欢,这便需要一双透亮的眼睛与诗人的心灵去发现与珍藏了。

喜欢生命,喜欢文字,喜欢美,这是我的生活态度,相信许多人与我相似,爱好一栏或有不同,但大家都一样,用心生活,用心发现,用心工作。

若你对任何事物都不喜欢,那你的心理必然是极不健康的,因它已失去最基本的依靠。

愿你可以,喜欢成疾,药石无医。

篇10:《我喜欢》读后感

我家有好几个大书橱,里面全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有教科书,有大小词典,还有小说,历史书人物传记等等。这些都是爷爷学习,阅读和收藏的。他长对我说,要多看书,看好书,从书中可以学习到知识,可以明白做人的道理,书对人们的成长尤其是少年儿童的成长进步很有帮助。过去自己还小,贪玩,不爱读书。有时看一会就乏困,总也提不起兴趣。今年暑假,天气特别热,一天做完暑假作业后,无意中在书房找到一本《十万个为什么》,顺手翻看起来。

“远到天边的浩瀚星辰,近到我们的日常事物,很多神奇异样的现象都可以用科学知识来解释

······”

为什么说三角形是最稳定的图形?

为什么说镜子里的影像左右相反?

为什么影子会一直跟着我们?

为什么不倒翁不会倒?

苹果为什么会落在地上?······

好多好多个为什么,大都是我们平常所遇见到而没有细想或琢磨的现象,看了之后得到科学正确解释,使我对过去一些不明白不懂得的事物、现象等顿时醒悟,明白其中的道理,真是越看越想看,真是爱不释手。虽然暑假中看了《十万个为什么》其中一部分,但书中那浅显易读易懂的解说勾起了我对科学知识的认识和探索,大大提高了我的学习兴趣,对我今后人生成长道路也有很大启发。

读了部分《十万个为什么》使我认识到:宇宙世界千变万化,自然界的各种现象千奇百怪,但它们都有各自独有的规律。人们要想了解宇宙,了解自然,必须要多读书,多学习,多钻研,多问几个为什么,这样才能增长知识,增长才干,长大了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篇11:《我喜欢》读后感

我在寒假最喜欢的书是全世界的孩子都喜欢玩的700种智力游戏。笔者将700个思维游戏分为七个部分:发散思维游戏、逻辑推理游戏、数学思维游戏、算术游戏、常识游戏、洞察游戏和趣味思维游戏。

,我最喜欢的是发散思维游戏中的“超级武士数独”。一般来说,数独是由九个小细胞组成的。数独的每一行、每一列和每一个小格都必须包含9个数字1—9“的超级武士数独也不例外,其特殊之处在于:它是由五个大九宫格组成的数独角四个小九宫格重叠,形成一个“X”形的超难数独迷宫。普通数独需要结合每一行每一列来思考。我发现《超级武士数独》可以从重叠的四个角落开始寻找突破,因为每个重叠的角落都包含着两大九宫格数独。先解决这个角落可以得到更多解决问题的线索。每次我解开一个角落,我都很兴奋,期待整个数独都能解开。

其中一个叫“智能手机”的常识谜题也很有意思。标题中,福特在金冠酒店被歹徒逼迫,当着他们的面向家人报平安,但5分钟后,警察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福特是怎么报案的?我想了一会儿,认为福特的重要信息一定隐藏在手机内容里。如果他想让家人提取有用的信息,他需要隐藏不相关的信息。所以当他打电话的时候,他会捂住麦克风,当他听到重要信息时会松开手。就这样,家人接到了一个“断断续续”的情报电话:“我是福特。现在。金冠酒店。和坏人在一起。拜托。快点……”太棒了。

我真的很喜欢这本书!不管其他的书有多好,我都不会改变对它们的爱。这本书有很多龋齿难题,让人着迷。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我都不愿意把它放下。

篇12:《我喜欢》读后感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书,它像一杯香醇浓郁的咖啡、像一杯新鲜美味的果汁,更像温开水,它平凡而甘甜,只有细心的人才懂得品味。在犹如雨点般密密麻麻的书籍里,我喜欢的那一本是《海底两万里》。

《海底两万里》讲述的是:1866年,海上突然出了一个巨大无比的“海怪”,它经常撞毁海上的船只。政府为了消灭“海怪”,组建了一个追捕队,还特别邀请法国博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但他和他的仆人康赛尔以及一名捕鲸手尼德在追捕“海怪”时反倒成了“海怪”的俘虏!所以不得不跟随“海怪”周游四海,看到了许多奇特的海生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也经历了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

作者从描写海洋的美丽,侧面呼吁人们保护海洋,珍惜海洋,不要让海洋成为幻想。从故事中的人物来看,他们一个个坚定的眼神,一句句不放弃的话语,感觉海洋就是他们的家,就是他们的梦想,他们始终不肯放弃,一直在探索海底的奥秘,哪怕会失败,哪怕会献出生命,他们终究不逃避,始终坚持不懈。

这本书不仅让我看见了大海的美丽、大海世界的精彩和大海之深,而且还让我读到了一个个脍炙人口的故事。让我们在书的海洋中探索也不失乏味,像冰山断路、章鱼袭击等故事曾让我流连忘返,其他的故事也像美味佳肴一样让我迷恋其中。读完这本书让我对大海有了新的见解,也让我对大海更加感兴趣。虽然现在人类已经成功造出潜水艇,可以真正的海底旅行了,但是在当时的世纪却只能是幻想。让我懂得没有幻想就没有发明创造,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我们应该学会思考和想象,这样才能创造更加美好的世界!

书籍是一艘轮船,能载着我们在知识海洋中穿行。那么,就让我们在好书的陪伴下,一起在书的海洋中探索,做一个有学问的人吧!

篇13:《我喜欢》读后感

全文共有12个自然段,作者每一段起头都是“我喜欢”,一气呵成。

喜欢的种类非常多,既有:冬天里的阳光,春天在山里踏青,夏日里的黄昏,秋分里的芒草;也有:梦里奇异的享受,平整油亮的秧田;还有:不管是哪一种的花,人们笑颊上绽开的花;更有:我喜欢读信,喜欢看书,喜欢朋友,喜欢生活。并且每一种喜欢的事物都写出了喜欢的理由,表达了作者热爱生活的美好情感。

我喜欢这篇课文,他教我懂得:生活中的美无处不在,只要仔细观察,认真体会,就能充分发现并享受生活给我们带来的美。

篇14:《我喜欢》读后感

我喜欢张晓风的这篇文章,不仅喜欢她那优雅文字本身的韵味,更喜欢张晓风这个热爱生活的人,以及她品赏生活韵味的独特方式。

生活,总需要多种多样的喜欢,若你的心中永远对生活充满着怨恨,对周围的一切麻木漠然,那岂不无趣?

冬天的阳光、春天的山径、夏日的永昼,秋风中的.芒草……生活,原来总能在细微中,得到喜欢与快乐。作者那对生活的激情,唤醒了曾经对世界有过抱怨的人,看过《我喜欢》他们心中会有新的看法。

喜欢生活的人是幸福的,生活的完美,需要你的想象去充实,那样会更有韵味。我想,爱生活的人,生活,每天也会给他快乐的回报。

品完这篇文章的韵味,相信你也爱上了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同时,也深深地感谢生活赐予我们这一切。

我终于顿悟到这世间本无天堂,充满喜欢的生活就是天堂。有许多人在天堂里睡着……

篇15:《我喜欢》读后感

我喜欢多雨的日子。我喜欢对着一盏昏灯听檐雨的奏鸣。细雨如丝,如一天轻柔的叮咛。这时候我喜欢和他共撑一柄旧伞去散步。伞际垂下晶莹成串的水珠――一幅美丽的珍珠帘子。于是伞下开始有我们宁静隔绝的世界,伞下缭绕着我们成串的往事。

我也喜欢独自想象老去的日子,那时候必是很美的。就好像夕晖满天的景象一样。那时再没有什么可争夺的,可留连的。一切都淡了,都远了,都漠然无介于心了。那时候智慧深邃明彻,爱情渐渐醇化,生命也开始慢慢蜕变,好进入另一个安静美丽的世界。啊,那时候,那时候,当我抬头看到精金的大道,碧玉的城门,以及千万只迎我的号角,我必定是很激励而又很满足的。

读《我喜欢》的确是一种享受,感受着文章那头的笔尖之舞动,细腻的描写着雨声之灵韵。当漫天的雨丝飘起时,独自驻足聆听雨的缠绵缱绻,或是悠悠然与爱慕的他在雨中共舞,共同享受雨带给我们的浪漫。当爱慕的他已不再时,独自老去的日子也别有一番静美,那时的爱情,那是的生命状态,都已开始沉淀,就像珍藏久远的醇酒之香,会永远弥漫于整个人生。而张晓风的喜欢不再是她一个人独特视角的喜欢,人们也会跟随她淡然闲适的步履喜欢生活,享受生活。

篇16:《我喜欢》读后感

周国平老师的这本《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是去年为了给儿子的书凑单才买回来的,所以一直闲放着而并没有阅读。临近开学了这段时间,想起学校的读书计划,想起了这本书,想起了阅读。

我虽然从小也很喜欢看书,但是确从来没有看过周国平老师的作品,这算是我第一次买他的书来阅读。记得我第一次听说周国平老师的大名及他的这本书是在同学的朋友圈里。《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就是这题目始终让我念念不忘。生命本来的样子是什么样?自己生命本来的样子又是什么样?

当把这本书从头到尾当看完了后,真是感慨颇多。我惊讶于周国平老师把人生命的内在本质居然剖析的那么透彻,他提到人生命的意义和价值,还讲到人应该怎样对待自己的生命,对待生死的态度,面对逆境和孤独的态度。又讲到关于父母教育孩子,学校老师教育学生等问题。

他通过自己对生命的体悟来用文字去唤醒更多人的觉醒,他告诉我们人生有三个基本的觉醒:生命的觉醒,自我的觉醒,灵魂的觉醒。关于生命的觉醒是让人保持单纯,不要过多的把外在的那些财富、物质、权利、地位、名声等看的比生命还重要,不要把这些甚至当成了人生主要乃至唯一的目标,为之耗去全部精力,这样就是亵渎生命,不尊重生命。自我的觉醒就是要知道自己不但是一个生命,而且还是个独立特征的生命个体,一个自我。这个自我是独一无二的,是不可重复的。你必须对你自己的人生负责,做你自己人生的主人,真正成为你自己。关于灵魂的觉醒,他说人是有灵魂的,一个有高尚灵魂的人才会有高贵的人格。人要有自己的信仰,才会有真正的灵魂。从外部世界转向内心世界,重视精神生活,具有更高智慧的自我。

这本书可以为你我在生命暗淡无光,身处逆境,烦恼挫折时指明方向;可以在大家孤独无助时给于心灵的温暖,也可以帮助人在面对婚姻爱情出现危机时,给于明智的处理方法。在茫茫宇宙间,每个人都只有一次生存的机会,都是一个独一无二、不可重复的存在。你死之后,没有人能够代替你再活一次。那么仅有一次的人生到底应该怎么度过?周国平说,每个个体要尊重生命本来的样子,当好自然之子。

篇17:《我喜欢》读后感

从最初的形象白云先生,以及后来出现的彩虹小姐,接着陆续诞生出鸭子、熊、兔子、水滴等众多可爱形象,不知不觉已经组成了让人倍感温暖的白云大家庭。 “FLUFFY HOUSE是一个集合可愛卡通人物的大家庭,是一个培育创意的工场,也是一个梦想的起点。”无论是插画,还是玩具设计,FLUFFY HOUSE家族成员的特点就是adorable!超级可爱,特别萌! FLUFFY HOUSE是一家成立于20xx年的设计工场,近年来活跃于产品设计、插画、角色设计等领域,旗下最知名的角色当属彩虹妹妹为首的FLUFFY家族。正如Fluffy这个单词的字面意思,他们的产品给人“蓬松,轻快,柔和,毛绒绒”的感觉,直击女生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因此在女生中很受欢迎。就像我一样,时fluffy都忠实粉丝,毕竟女生大都拒绝不了可爱的东西!

看的这本书的第一眼,就被萌萌哒的封面萌到了,捣蛋兔用一根树枝戳白云先生的脸,白云先生面前的桌子上放了一杯水,一只手把着杯把,一只手撑着下巴,一脸无奈。我的少女心被白云先生都小模样激发了,白云先生真的太可爱了!

本书前几页介绍了白云大家庭的人物特点。来说下我们的白云先生吧。白云先生是水瓶座,他的性格也十分都符合水瓶座的特点。虽然面无表情,但为人热心 ,关心朋友。有丰富的想象力,对事物有独特的看法。喜爱自由自在德漫游,随心所欲地思考,不受拘束地享受着这世界的一切。十分喜欢白云先生都性格。

之后用三到七宫格的形式讲述了一个个白云家族之间发生的让人啼笑皆非的故事,惹得我一直哈哈大笑,停不下来。好喜欢这个美好的白云大家庭。

这一个个故事背后,藏满了温馨与感动。 对于我们来说,那是另一个生机勃勃、充满想象力都世界。他们的梦想和坚持是那么都真实与鲜活,那么让人感动不已。 我喜欢这份执着,也喜欢这份纯粹。我羡慕他们的感情,也希望,我们每一个人的身边,都可以拥有那样的一个朋友。你们共同拥有过的时光,没有任何人可以取代。那是独属于你们的美好的时光。 我们偶尔会相互捉弄, 但更多时候相互温暖。 幸运的是, 还好有你在身边?

篇18:《我喜欢》读后感

一本来自FLUFFY HOUSE的绘本,清新可爱的封面,给人一种轻松快乐的感觉,很适合休闲时刻翻看,全彩的绘本也适合小孩子看。 FLUFFY HOUSE是一个集合可愛卡通人物的大家庭,是一个培育创意的工场,也是一个梦想的起点。他家是成立于20xx年的设计工场,近年来活跃于产品设计、插画、角色设计等领域,旗下最知名的角色当属彩虹妹妹为首的FLUFFY家族,就是这本书的主角们。正如Fluffy这个单词的字面意思,他们的产品给人“蓬松,轻快,柔和,毛绒绒”的感觉,直击女生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因此在女生中很受欢迎,任何软妹们都不能拒绝这种萌萌哒。

白云先生、彩虹妹妹、鸡仔、捣蛋兔、尿布熊……这些毛茸茸、软绵绵的可爱形象联合在一起出书取名为《我就是喜欢捉弄你》,做为备受喜爱的潮流玩具品牌Fluffy House亲绘超暖心漫画,千万娃友诚挚推荐,我们偶尔会相互捉弄,但更多时候相互温暖。幸运的是,还好有你在身边!

绘本是全彩的,一开始就花了两页纸介绍了人物简介,当然我相信买这本书的小伙伴有一半都是认识里面的角色的,但是也要为新朋友们考虑,让新的小伙伴们可以更快地认识这些可爱的形象也是赞赞的啦~里面的故事有四格小漫画,也有花几页讲一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有他的意义。像第一个故事现代人的生活,很生动形象,现在的发展太快,生活节奏也是很紧促的,或许你手头上的活还没有干完就又有新的活下来了,其实我觉得作者是故意把这个故事放第一个的,是不是暗示我们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也会被很多事情打断?不管作者是不是有意为之,我们都需要知道要把自己的时间控制好,不要让事情牵着自己的鼻子走,要走在事情的前面,做好充分的准备,做时间的主人。

里面的故事都是几个小伙伴在一起玩的,是不是让你也想到自己的小伙伴们?也许你们还经常聊天也或许你们已经很久不联系了,但是你们曾经在一起嬉戏打闹,在一起互相捉弄,只可惜现在的你们已经长大各奔东西,不会再像从前一样天天一起约出去玩耍。

人可能早已各自在天涯,可只要朋友们张开一句话,还是会像以前一样亲密无间,相互捉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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