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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读后感900字左右优秀

时间:2022-10-10 08:37:30 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兄弟》读后感900字左右优秀,本文共1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兄弟》读后感900字左右优秀

篇1:《兄弟》读后感900字左右优秀

《兄弟》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两个,一个是李光头,一个是宋刚,李光头非常的卑鄙,对钱的欲望远超一切,他喜欢的人喜欢他继父的儿子,于是他就强迫他放弃;宋刚是一个浑身正气的人,他一辈子正直,为了自己的家人,不惜糟蹋自己的身体去远方打工,在李光头最困难的时候宁愿自己不吃饭、受苦,也要帮助他。

可最后,李光头成了世界驰名的企业界,拥有上亿的资产,可宋刚却落得一身疾病,妻子爱上了李光头而卧轨自杀。

为什么呢,为什么一个正直,坚强的男儿最终失去了人生中的一切;而为什么一个无赖竟然能获得一切的财富、荣誉?是运气,还是他有特殊的能力?

是时代。

李光头是在1980年代开始发家致富的,那是改革开放刚刚开始,每个人都很谨慎,而李光头运用了他无耻的技巧,成功的获得了投资,赚来了钱,而他的继父的儿子宋刚则一直保守的做着自己的工作,直到1990年左右中国下岗潮开始,宋刚失业,只好去干苦力。最后失去一切

这个时代是疯狂的,之前人们对于财富的欲望在一刻暴发,有些人一身正气,努力工作,可在最后却被时代淘汰;有些人无耻,投机取巧,在最后获得财富,成为时代的弄潮儿。这个时代是疯狂的,有道德的人反而会因为没有投机取巧而屈服于这个时代的疯狂。

这似乎有些黑色幽默和残酷,可是,时代就是这样,社会上的一个巨大的改变必将会把社会这摊清水掀起巨浪,湖底的泥沙也会浮上来,使这水显得浑浊不堪,可在最后,这潭水又会变得清澈无比

改革开放,是中国的必由之路,而刚刚提到的疯狂,也是必由之路,人们对利益的追求已经成为人之常情,祖国,也因为人们对利益的追求、对幸福的追求而更加强大!

可道德呢?

的确,中国很强大,可中国人的不文明、财大气粗已经被全世界有所耳闻,这不是什么好事,大部分的中国人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现在的中国在逐渐地向文明发展,人们的文化内涵正在提升“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是现在中国大部分人的价值观。

刚刚提到的疯狂是中国发展史上的一个小阶段,是为了让中国赶上世界发展的潮流的一个阶梯,这阶梯很高,跨过这个阶梯牺牲了很多的东西,可是中国跨上了这个阶梯;现在,中国在重整衣冠,继续向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跨进!

篇2:《兄弟》读后感900字左右优秀

前一段,买了一本收获长篇小说秋冬卷,上面就有余华的兄弟2,虽然惊喜,但是总想找到兄弟1连续的读下来。可直到今天,才读完了兄弟的上部。

兄弟的故事背景是wenge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

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

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wenge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

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

所以,就像看电影一样,那些幸福是鲜活的,那些苦难的,却也残酷的展现。于是就忍不住掉眼泪……

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

许久没有静下心来看一本好书了,在这青山环抱,绿树萦绕的农家小院,享受着冬日的暖阳,爱不释手地一口气看完了余华的长篇小说《兄弟》,并深深地为书中人物悲剧命运所牵挂,也为那特定时期人的真情善良所感动。说实话,上部相当的震撼人心,下部却有点画蛇添足的感觉。作者以他特有的诙谐,幽默及风趣的笔触,别具一格的写作手法,所揭示小说主人公的悲剧命运,更加令人震惊,震撼,使人一次又一次地悲从心来,止不住的泪流满面,痛苦难抑。。。。。。

《兄弟》创作与二十一世纪初,描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世纪末中国特定环境下特定的人物命运,可以说是整个大环境下的一个缩影。正如书中后记所言,小说的前半部,描述了史无前例的wenge时期,一个小人物家庭的悲惨遭遇,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坎坷的时代,相当与欧洲中世纪的黑暗。小说的后半部,讲述了**结束后的三十年,那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了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而我们中国只要四十年就全部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四十年之中,这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经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具备随机应变的智慧与能力,余华用那特有的描述手法把李光头那种被时代扭曲的本能及机智,宋钢本性所具有的忠厚与善良,刻画得入木三分,催人泪下。特别在车站爸爸宋凡平惨死的那一章,其悲剧效果尤其突出,两个本应享受父母疼爱的小孩,面对惨不忍睹连本人面貌也无法辨认死去的爸爸,跪在地上苦苦相求,送爸爸上医院,以其极端的手段求人用板车拉爸爸回家的那一幕,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在心头萦绕,让人心酸地久久难以忘怀。前半部,他们在逆境中同甘苦,共命运,面对生活中的一次次磨难,难以忍受的痛苦打击,象被野火烧灼的野草,顽强地重生,艰难地成长。

篇3:《兄弟》读后感900字左右优秀

因为自己对于历史并不是很了解,阅历有限,所以不能够在读完这本书后写出一段像模像样的能称作“评价”的文字,就写一篇读后感吧。

读这本书,起初恨宋钢唯唯诺诺,胆小怕事。俗话说三岁看老,宋钢小时候就是一个爱哭的小孩子,感觉十分软弱,不管什么事情差不多都要李光头来拿定主意。

长大以后,更是不像他父亲那种宽大的形象。不过只有一点,就是自己咬着牙默默在肚子里承受,一个完全内向型的忍耐性格,也正是因为这种性格,让他缺乏了和别人的交流,尤其是与妻子林红。他不能够向别人自由的吐露心声,没办法让别人知道他内心在想什么,只是一个劲的闷,对待林红的批评,也是沉默寡言,要么就是张口对不起,并不会想出一些能够缓和与解决事情的办法。

我是很讨厌宋钢的,刚刚认识了宋钢这个角色的时候,我就觉得他一定没有什么好下场,会活得很窝囊。果然,这样的人最终的命运在小说的最后也确实逃离不了“自杀”。自认为这样的自杀能解决痛苦,自认为留下两封信打动了林红和兄弟李光头,说不怪他们也不怪自己,自己是平和的离开,以为这样就可以安排妥当。

实际上这样的微笑着去死完全是自己一厢情愿,真的以为写封信就能妥当了吗,真的以为自杀了就能摆脱痛苦给林红和李光头一个余地了吗?就如同一个人看情感剧看多了一样,神经般的说:“我知道你们在一起很好,我走了,你们还要继续好好的”,然后结束生命一样。这不是解决问题,这是逃避,或者说,这是无奈的偿债,为自己不能独当一面和自己前面积累的纠结买单。

让林红和李光头能在一起睡觉的是宋钢犯的错误,在一开始让李光头和林红纠缠不清的也是宋钢犯的错误,到最后自杀了,让李光头精神崩溃,林红身体活着而灵魂死了的也是宋钢。不过最后想想,宋钢死了也许是好的,否则因为他还会弄出多少的纠结呢。真的没法可怜他。在那个改革开放、新思潮席卷而来的中国,只有这样老实的呆子会死在社会的最底层,之中还要受尽各种侮辱。越是文雅、越是要不得耻辱的人,越要让污垢爬满全身,给他最大的耻辱。

李光头这个人是很有意思的,作为宋钢的兄弟,和宋钢有显著的对比。李光头处事就机灵的多,懂得而且敢于变通。虽然说一开始经历了许多失败,但是李光头这样的性格能够让他洞察到事情的本质,这才是能在自然中生存的人。从经营福利厂,到买卖破烂,到买卖西服,跟随潮流做个体实业。每一步都无比精准,步步紧凑,最后成就了一番事业。

我对林红的印象也不是很好。从故事的一开始,林红和宋钢谈恋爱的原动机就不正确,林红喜欢宋钢起初是为了躲避李光头,而且是东挑西选用排除法剩下了宋钢之后才发现宋钢还是不错的,本来也没多喜欢,之不过自己想的多,觉得宋钢越不好把握,就越想拥有他,这是人的本性。而且并不知道宋钢并不是因为不痴迷于美色,而是因为李光头而不敢大胆说出来而已。

注定两人不会有好的结果。还因为李光头捡拾破烂,粗俗而讨厌李光头,强行断绝了宋钢和李光头的兄弟来往,最后因为李光头顺应时代潮流而宋钢的国企倒闭而把宋钢这个死要面子的馕包逼上绝路,才选择了离乡漂泊,才选择了装卸水泥粉染上了肺病,才在外面痛苦的整日忧愁,给要面子的宋钢平添耻辱。

整个故事人物命运显得有些扭曲,李光头粗俗可是风光,宋钢文质彬彬却是个软蛋,林红虽然漂亮、精打细算,但是不大方。宋钢和林红的命运提示我们,越是想追求稳定安逸,现实越要撕开让你哀嚎,越是老实巴交中规中矩越是有凄惨的下场。只有顺应的趋势潮流,外向开放,即便是粗鄙之人,也能够风光红火。(这也是作者所批判的)

最后很喜欢作者写的一句话:写作就是这样奇妙,从狭窄开始往往写出宽广,从宽广开始反而写出狭窄。这和人生一模一样,从一条宽广大路出发的人常常走投无路,从一条羊肠小道出发的人却能够走到遥远的天边。

正确的出发都是走进窄门。不要被宽阔的大门所迷惑,那里面的路没有多长。

篇4:《兄弟》读后感900字左右优秀

“这一生都只为你,情愿为你划地为牢……”余华划了一个牢,在这牢里,李光头和宋钢为“情”字煎熬,我也被他们兄弟的大情大爱所深深折服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李光头开始是一个滑头样的人物,他虽然也重兄弟情意,但在他心里最重的还是他自己。他甚至曾以自己是宋钢的弟弟而用各种态度想方设法让宋钢远离林红,因为他喜欢林红。他的这种所谓的喜欢是一般人所不能理解的,林红落水后宋钢没有去送她回家,而李光头却说出了“这才是我兄弟”的话。从他八岁时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开始,包括小时候他见到宋钢时宋钢不是最重要的,而是他手里的“大白兔”才是最重要的,他的这种占有欲蒙生了他对喜欢的事物的那种难得的勇气。有人说李光头是天生的商人,这话不确实不错,他从小就能跟着别人屁股后头说出“……谁煮沉浮呢?”他也会懂得对苏妈说“你会有好报的!”这一切哪里又像是个小屁孩儿说的?

宋钢,一个懂得照顾别人又真正理解人的男人,从李兰西归之后,他就一直坚守着那个只要有一口饭他会让给李光头吃,有一件衣服他会让给李光头穿的诺言。他为了对林红的爱而不惜做了无数和他个性很不谐条的事情,他和周游一起去卖非法的药骗人,甚至为了林红做了丰胸手术,不惜变成一个不男不女的家伙。宋钢短暂的一生都在为情字煎熬,最终在自己的爱情之牢里死去了,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也为和林红的夫妻情。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他要看着李光头变好,变成功;为和林红的爱情他要让林红过上有钱的好日子,于是他在为这一切努力着,宋钢骨子里有父亲宋凡平的性格,他是中国传统好男人的形象,这个懂得中国传统文化里责任和义务的人一直坚持着他的做人原则,他结婚后都没有抛弃这个那时正缭倒的兄弟。他也曾为了成全李光头和林红而早有轻生的念头。然而在面对生命的态度上他却远没有宋凡平的自信与乐观。

事实上,李光头也在为情字煎熬,开始是为他所谓的爱情,那里更多的则是欲。直到林红和他兄弟结婚他也没有放弃,他做了结扎手术来证明自己的决心。正是这个儿时因偷看女人屁股而被人耻笑的滑头在时代的发展中一次次的膨胀着欲望,直到最后他做出了对不起兄弟的事,他或许也未曾想到真正履行了那份决心,然而他兄弟的死未尝就和他无关。正如有的人说的那样,李光头是好人中的坏人。我想这坏人的成份就是他没有控制人性本身的罪恶部分,做了对不起兄弟的事。

评论家李敬泽在对《上部》时就指出:“余华不擅处理复杂的人类经验。”“《兄弟》是真的简单,简单到以为读者只有一双敏感的泪腺……”针对《下部》更多的人说它荒诞,离奇。然而正如作者所说的那样,我们就是生活在一个放肆的年代,例如革命电视剧中插播性病广告,女顾客为了拿走商场促销的羽绒服不惜如店家所说脱光了去抢等事件都有发生。余华要表达的正是“我们今天生活中最大的现实就是超现实”(严锋)。而《兄弟(下)》不过是一种艺术的真实,一种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的东西。受人关注,被人批评正是说明了它的可存在性。

余华先生在后记中写道:这是两个时代相遇以后出生的小说,前一个是wenge中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年代,相当于欧洲的中世纪。后一个是现在的故事,那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诚然,我们现在就生活在后一个时代。如何在一片浮躁中把握自己的心灵,从容地走好属于自己的道路。这才是余华先生的《兄弟》给广大活在富与穷之间的人们的启示。

篇5:《兄弟》读后感900字左右优秀

我所喜欢的女子

书不是胭脂,却会使女人心颜常驻。书不是棍棒,却会使女人铿锵有力。书不是羽毛,却会使女人飞翔。

用了一个星期晚上的时间,把余华的《兄弟》看完了。

本书以两兄弟为主线,写的是到世纪末特定环境下人物命运的不同变化。情节内容充斥着变态、荒诞,但文字又有一股隐形的吸引力让你沉浸其中。

上部最让我感动的是宋凡平,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善良、坚强,温柔,重情义。在苦难面前,他坚强。在孩子眼里,他是一座巍峨的山。在妻子心里,他是温暖的心灵归宿。

这么一个好男人,最后却惨烈的死在了长途汽车站的空地上,血肉模糊,,惨不忍睹。而他,只是为了信守一个承诺,答应亲自去接上海的妻子回家。他完全可以意识到从监狱里逃出来的下场将会是怎么样,但他义无反顾,飞蛾扑火。

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他的命运是悲惨的,但身上却闪耀着人性的光辉。

李兰,一个苦命的女人。但幸运的是她遇到了宋凡平。俩人虽然在一起仅生活了一年多,但他们的爱却是甜蜜的,幸福的,让人羡慕不已的。

为守住心中那份挚爱,爱人走后,她几年不洗头,只为了表达对丈夫坚贞不渝。到自己临死的那几天,才决定洗一次头发,瞬间黑发变成了满头白发,而后有条不紊地安排好自己的后事,到天堂陪伴自己的爱人。那特定时期的爱情啊,是何等的悲怆,荡气回肠!

两兄弟,宋刚和李光头两个人物。可以说是那个时代的一个缩影,一个折射。

宋刚,性格上善良,本分,懦弱。他继承了父亲的英俊、潇洒,儒雅,成年后获得了本镇最漂亮姑娘林红的芳心,和她成就了一段琴瑟和谐的婚姻生活,可迅速变更的时代却又残酷、迅速地毁了他,下岗后他为了使自己心爱的女人能够过上他们所向往的幸福生活,他下苦力,下海经商,甚至是斯文扫地备受凌辱地为了推销丰乳霜,安装了假乳,难以想象他所承受的那一份沉重的屈辱,为了生存,为了自己挚爱的人,他毅然决然地承受着,可当他身心疲惫,伤痕累累鼓起勇气回到家时,却迎来了妻子和已经成为富翁的好兄弟的绯闻,他卧轨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性格上的缺陷,注定了他一生的悲剧色彩。

李光头,放荡不羁,玩世不恭、胆大敢闯,由最初卑微的小人物发展成为小有名气的暴发户。作者采用荒唐、夸张的写作手法重墨刻画他的变形。读到有关他的文字时,有种本能的厌恶。但随着剧情的推展,又感到他有几分可爱与可怜。

他投机、钻营、奢侈、享受,但内心深处存留着一份诚信与纯真,他在有了稍许收入的时候,偿还了小镇上人们已经不抱任何希望的款子,他在自己暴发的时候没有忘记他当年福利厂的那些残疾的工人们,当自己的兄弟身患重疾时,他毫不犹豫地伸出了援助之手,那是他骨子里最为闪光的地方,也是唯一没有被这个可恶的社会所浸染的地方。

小说最后以沉重悲哀的形式收尾,留给人的是唏嘘短叹,让人抑郁。

篇6:兄弟读后感优秀作文

这几天读完了《兄弟》一整部的我深有感受就写了读后感。

刚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脑海里不禁看到这个题目后,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死党,兄弟。是朋友关系好到像亲的还是就是亲的。带着这个问题我展开了阅读。读了前半章后我知道了,兄弟并不是我想的真正的亲兄弟而是比朋友高一层,宛如亲兄弟一样。宋钢与李光头的兄弟情,是在他们的父母,宋凡平与李兰的爱情中开始的兄弟情,他们双方父母使没有血缘亲的两个孩子有缘碰到一起,成为兄弟。在动荡的社会中父母的悲惨遭遇下,两兄弟遭遇了许多挫折。他们一起走过了这些许多坎坷的路。

他们认识后的第一次离别就是在宋刚和爷爷一起走了,李兰和李光头一起走,分开了,在那时就可以看出他们两人的依依不舍,似亲非亲的兄弟在第一次分开了。在一次宋刚拿了几个小白兔奶糖带去给李光头,并说了让人看了心暖的话:“我想你了。”两人这样的对话让读着的我感到万般暖心、温馨。在以后的每次见面宋刚都会给李光头送小白兔奶糖,以至于最后李光头一见到小白兔奶糖就知道宋刚从城里来了,便飞奔去找宋刚。

到了他们俩基本长大时,李兰却在他们青年时走了,走的时候不忘叮嘱“你们俩是兄弟,一定要相依为命”说罢便离开了人世,宋刚在李兰冰冷的尸体前痛哭,心想一定会与李光头相依为命的。李光头却没有哭,但在送母亲去太平间的路上哭的稀里哗啦的。宋刚爷爷在不久去世后,从此他们俩就开始相依为命。他们俩经过了一路坎坷,开始了挣钱,每次李光头没饭吃了找到宋刚,宋刚一次次将自己的钱和饭票给了李光头,李光头捡到表了,挣了人生第一桶金想到的第一个人不是自己,而是自己的兄弟宋刚,就这样两人一起走过了坎坷、艰辛的路。

结果最后他们俩都有了钱,过上了好的生活时,李光头却将宋刚杀死,因为他的妻子,李光头就这样违背了自己的良心。也因如此宋刚的死敲醒了李光头的精神,李光头也就此每天活在深深地忏悔中。

读完这本书的感受是做人要有良心,要对应那句老话“良心不能让狗吃了”同时在不理智的情况下要理清思路,不能做傻事,冲动是魔鬼,不然一辈子要活在深深的忏悔里。这就是我的读后感!

篇7:兄弟读后感优秀作文

《兄弟》这部作品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讲述了江南小镇上一个重组家庭的两兄弟李光头与宋钢在那个物资匮乏,动荡不堪的年代的血泪故事。

宋钢的父亲宋凡平是一个善良勇敢有担当的男人,李光头的母亲李兰老实本分又有些怯懦,宋凡平善良热心肠,高大威猛,篮球打得好,干重活信手拈来,这一切足以使因为自己丈夫种种流氓行径而不敢在乡亲面前抬头的李兰心动,两个家庭自然而然重组到了一起。李光头与宋钢两兄弟的故事开始了。后来爆发,曾经以一记惊世骇俗的扣篮而名满全城的宋凡平最终没有扛过红卫兵的折磨而倒下,生病去上海看病的李兰在医院门口呆了一天没有等到自己心中的英雄宋凡平的到来,等待她的只有小镇汽车站上已经有些许斑驳的大滩血迹。李兰对宋凡平的爱深入骨髓,小镇的习俗是丧夫的女人一个月不能洗头发,最长半年不洗,但是李兰整整七年没有洗头发直到她死去前夕,在澡堂子洗完澡之后,原本看上去黝黑的长发瞬间变成了满头银丝。甚至连李光头都差点没认出来自己的妈妈。李兰这个沉默寡言又怯懦的小镇女人用自己的方式祭奠来之不易却悄然即逝的爱情,令人钦佩动容。

这本书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来读,读完之后,喉头哽咽,思想澎湃,不忍再读第二遍。读的时候好想自己能穿越到那个年代,帮助宋平凡和李兰脱离痛苦,可是自己仿佛跟他们隔了一个大大的空气薄膜,只能眼看着他们从一个痛苦走向另一个痛苦,他们看不见我,我泪眼婆娑的告诉他们我无能为力。

那个时代造成的人的悲苦,我们无法评说,但是我从中看到了人性,善良的,恶毒的,自私的,懦弱的。文中尤其以恶毒自私为最甚。那时的风向瞬间万变,原本相安无事的邻里,相交甚好的朋友,在一点点的导火下,立刻就变成了打击迫害的双方,人人为了自卫,随时都能变成恶魔。我始终认为善良是人最高贵的品质,余华通过荒诞怪异的手法让我们看到了人世百态,而善良就像冬日的阳光,温暖着人心,最终狂风大雾都会散去,时代之后,躁动的人都会平静。

余华让我看到我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虽然还是常常为很多事情发愁,但是我不用为了能够活着而费尽心机,不用为了一口吃的违背道义,我还能够用我的些许力量去帮到别人,我还能保持着自己的善良保持自己的本心。

感谢余华深邃而犀利的文字,让我的精神感受了一次狂风暴雨的洗礼,而后又让我看到了彩虹,回到了这个温暖的世界。

篇8:兄弟读后感优秀作文

品完了余华的《兄弟》,没有震撼,只剩悲凉与无奈。

《兄弟》分上、下两部,讲述了江南小镇两兄弟李光头和宋钢,重新组合成的家庭在劫难中的崩溃过程。这是两个时代相遇以后出生的小说,前一个是中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相当于中世纪的欧洲。后一个是现在的故事,那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一个中国人只需四十年就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了四十年之中,这是弥足珍贵的经历。连接这两个时代的纽带就是这兄弟两人,他们的生活在裂变中裂变,他们的悲喜在爆发中爆发,他们的命运和这两个时代一样地天翻地覆,最终他们必须恩怨交集地自食其果。

《兄弟》的开头多少有些恶俗,这也许是这部小说遭受批评的一大原因。套用何所依先生的话就是“实在太烂了”。光“太烂了”还不够,前边还加了个“实在”两字。但越往下看,我对这本书的思考就越来越多,看的也越来越深。同学和我同一天开始读这本书,却早我几天看完。她说:“你怎么还没看完啊!”我说:“你那是看书,我这是品书。价值观不同。”她戏说:“余华的文字很浅显,不用品就能懂。”我冷笑,不以为然。

终于,当“本书完”这几个大字出现在我眼前时,我笑了。合上书,闭上眼,我开始从头回想:这本书,究竟“写”了什么。很明显,余华想写的不仅仅是那一个个令人反感的“少儿不宜”镜头,可我一时间又找不到些合适的词句来断夺这本书的主要目的。个人感觉,余华更多地是以这所谓兄弟俩的不同命运来诠释在社会变化的大潮中,人如果按照传统的观念和道德来按部就班,早晚会遇见天理人欲的冲突。这本书写的还有人性的冲突,包括固守和变革,选择与放弃,精神与物质生活。而至今的华夏,也不过是最好的人性试炼场。

作者刻画那原本贪婪好色到后来不懈奋斗,让我从闻之作呕到萌生敬意的这么一个人,目的何在?是为了批判时期的丧尽天良并且反映当时腐朽社会的现实吗?宋刚憨厚老实,憨厚老实到了有点“傻”的程度。他的生活中心一直在别人身上,换句话说,他生命中的主角从来都是别人,自己只是在某一瞬间当过瞬间的主角!这么一个人,是否被封杀了自我,因泯灭了思想?

突然想起了小时候在书城的一幕。当时爸爸带着我,给我选了几本书,其中有余华的《活着》。准备离开书城的时候,看见一旁有一群人围着,最前面放着一摞一摞的《兄弟》,记不清是签售还是什么了。喜欢凑热闹的我挤进人群准备瞧瞧这余华的另一本书写的是什么。可是还没等我拿起书,工作人员就走到了我面前,说:“小朋友,这本书不适合你看。”当时的我只好灰溜溜的走了。现在想起来,对那个工作人员,我不知该作怎样评价。虽然书中穿插了种.种所谓的“少儿不宜”,可是金子始终是金子,仍会发光。那个工作人员实不应侵占我阅读的权利。只要撇开次要,看到主要,以清透的头脑来品析即可。

李光头,宋刚……很多时候,我们总是要经历许多无法选择的命运,和命运讨价还价,不是妥协就是胜利。有时候,作为一个挣扎在底层的小人物,或许是幸福的。也许生活就是在爱与恨,笑与泪,欲望与压抑,挣扎和打击之间艰难向上,这是我们本质上都无法选择的,只能默默彼此祝愿一路走好!

一部感动到自己落泪的小说。现实总是让人难以接受,甚至无法承受。或者说,失去了,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而后悔永远是上天对于放纵的惩罚。

我读故我知,我思故我在。

篇9:兄弟读后感优秀作文

两天的时间读完了余华的小说《兄弟》上部,一次次在泪水中抬起模糊的双眼,一次次唏嘘不已,这部小说带给我强烈的震撼~~~这是一部描写前后的小说,同样的题材,同样的时间隧道里却带给我和其他小说不一样的感受。

上部主要描写了兄弟两个悲惨的童年,他们所经历的苦楚,真是一部辛酸血泪史~~~最欣赏宋凡平,一个真正的男人,他是一名中学教师,尤其爱好体育,曾经的一记扣篮被那时的人们称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创世一击。其实这些只是他的一部分,他的独到之处在于他永远是一个乐观的人,无论生活给予他多少的苦难,他始终昂着他骄傲的自信的头颅,即便受到非人的殴打,非人的孽带,他也一样傲视一切,他永远是儿子们心中的英雄,永远的父亲~~~~~~

还有他的妻子,一个充满韧性的女人,以前的丈夫给他带来的是屈辱,是愤恨,而宋凡平给他带来的却是一生的爱,尽管他们在一起只生活了一年零两个月,而且他连丈夫的最后一面也没有看到,在他住院的时间里,丈夫一直用幻想的幸福来安慰他,让他放心,安心,而此时的丈夫却受着摧残,丈夫用超乎常人的意志支撑着他的心,为了接她出院,丈夫逃跑了,结果被惨无人道的红卫兵活活打死,从此离开了他所真心爱恋的妻子,儿子~~~当李兰回到刘镇,迎接他 的是丈夫的尸骨,在丈夫惨死的地方,她一点点的将染有丈夫鲜血的泥土捧回家,在路上她一声也不哭,回到家里看见丈夫的尸首,沾满血迹,甚至爬满苍蝇,这个坚强的女人心疼的昏死过去,她为他洗涮,为他换衣,要知道宋凡平一米八多的大个,体重将近200斤,天知道这个瘦弱的女人是怎么为他擦洗,换衣,为他梳洗?这就是爱的力量吧,收拾停当,她靠着丈夫的胸前度过了一个漫漫长夜,走时热情洋溢,回来时却已阴阳相隔,人鬼殊途,这种生死离别是何等的残忍?可是这一切的一切却催不跨坚强的女人,他给丈夫送终,遇见了那些造反派,他还依然坦然的承认她就是那个地主婆,尽管那些人教训他,侮辱他,他却不改初衷,依然昂然的面对那些残忍的人,甚至带着鄙视的微笑,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境呀,送行的路上他没掉一滴眼泪,他不想被别人笑话,及至墓地,他才痛哭起来,把这许多日子以来的悲痛统统哭了出来,那是一种痛彻心扉的哭泣~~~~~~

七年之后他也离开了人世,在这七年里,他没有洗过一次头,刘镇有这样的风俗:亲人走后几个月不洗头,感情越深坚持的时间越长,而我们 的李兰,从丈夫走后他一直没有洗过头,不知道他对丈夫的爱究竟有多深?她不但不洗头,还每次把头发弄的又黑又亮,因为他忘不了宋凡平为他洗 头,为他梳头,那是多么幸福的日子,如今这些已经成为了永远的爱,也是永远的痛~~~生命弥留之际,他把自己的后事都安排好了,因为孩子们太小了,他就这样带着对丈夫的爱,对儿子的不舍,离开了这个带给他欢乐,带给他痛苦的人世,永远的和丈夫依偎在一起了~~~~~~

而故事的两位主人公在经历了父母双亡的悲惨后依然坚强的生活着,宋刚在农村和爷爷相依为命,安葬好爷爷后,他自然的想到了他的兄弟,李光头,这也是他在这个世界的亲人,他们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尽管他们没有一点血缘关系,但是那感情却割舍不下,而且越来越重~~~~~宋刚是一个斯文而重情义的男孩,李光头是一个虽有点流气,但是却也很讲义气的男孩,宋刚永远不会忘记妈妈临终时对他的嘱托,还有自己的誓言,正是这些誓言,使他永远保持着哥哥的本色,永远爱护着自己的弟弟~~~~~~

掩卷又一次陷入他们一家的情意里,一家的心酸里,我无语凝噎~~~心情久久难以平静,明天就可以看到下部了,好期待~~~~~~

篇10:名人传读后感900

我从贝多芬身上学到了许许多多崇高的精神,特别使我佩服的是他那种顽强地与命运抗争的精神。贝多芬全名叫“路德维希冯贝多芬”。贝多芬的童年是痛苦的。

人生对他来说就好像是一场悲惨而残暴的斗争。父亲急于想开发他的音乐天分,使用暴力迫使贝多芬练习各种乐器。当他稍长大一些,恶运又一次降临到了贝多芬的头上:他失去了最亲爱的母亲,贝多芬悲痛欲绝,只有写信向朋友哭诉。苦难中长大的贝多芬也是幸运的。法国大革命爆发之时,贝多芬曾遇见莫扎特,并相互交流。接着,又拜海顿为师。后来,贝多芬开始崭露头角。

就在贝多芬初次尝到成功的甜蜜的时候,痛苦又一次降临。慢慢地,贝多芬耳朵的听觉越来越衰退,他的内脏也受着剧烈的痛苦的折磨。但他还是瞒着所有人,直到他再也不能隐瞒了,才写信给韦格勒医生和阿曼达牧师这两位好友。贝多芬耳聋的程度是逐渐增加的,但没有完全聋,可以说,几乎贝多芬所有的作品都是耳聋后写的。人们在贝多芬那青春洋溢的脸上看到了天才的目光:从那目光里人们又可以看到他悲惨的命运。之后的岁月里,性格过于自由暴躁的贝多芬也不止一次的遭到了爱情的否绝。在遭受这些肉体痛苦之时,贝多芬又必须承受着另--种痛苦。

不但如此,他的身体也“背叛”了他,先后得了肺病、关节炎、黄热病、结膜炎等等。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尽管如此,但他从未放弃过音乐。要知道面对这么大的困难,贝多芬却毫不动摇,这需要用多大的勇气和毅力啊!生命的沸腾掀起了音乐的终曲。贝多芬渴望幸福;他不愿相信自己的不幸是不可医治的:他渴望治愈,他渴求爱情;他充满着希望。也许现在你的成绩是差了点,但这并不代表以后你依然是这样。一定要相信自己的实力,对自己要有信心。贝多芬与命运抗争,最终成为名人,同样,我们也要努力学习,做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贝多芬在写给弟弟们的信中曾说过:“只有道德才能使人幸福,而不是金钱。”除了这一点外,本书的作者罗曼?罗兰也想告诉我们一些道理:悲惨的命运和痛苦的考验不仅降临在普通人的身上,同样也降临在伟人的身上。

当我们遭受挫折的时候,应该想到这些忍受并战胜痛苦的榜样,不再怨天尤人,要坚定自己。

范文二:

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射到床上,懒懒散散的我从床上爬起来,沐浴着初升的太阳,生活如此多娇,一天的时光就这样拉开了序幕。

一大早的时光,怎么可以浪费呢?翻开了那本《名人传》,心灵开始接受洗礼。《名人传》是法国作家罗曼罗兰所着《贝多芬传》、《米开朗基罗传》、《托尔斯泰传》的总称。

本书的三位传主都是人类历史上极富天才而创建至伟的人物,罗曼罗兰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有着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他们在忧患困顿的人生征途上历经苦难而不改初衷的心历路程,凸显他们崇高的人格、博爱的情感和广阔的胸襟,从而为我们谱写了一阕“英雄交响曲”。

贝多芬,米开朗基罗,托尔斯泰,这些被罗曼罗兰尊为英雄的人,他们靠着对人类的爱,对人类的信心,坚持自己艰苦的历程。贝多芬“用痛苦换来欢乐”的音乐;米开朗基罗以一生的心血奉献出震撼心灵的杰作;托尔斯泰始终关心万千生灵的伟大与渺小,借以传播爱的种子和宽容的理想。

而我们,现实中的我们,离“英雄”又有多远的距离?罗曼罗兰所指的英雄,只不过是“人类的忠仆”,他自己也说:“我称为英雄的,并非以思想或强力称雄的人;而只是靠心灵而伟大的人。”但是哪怕是这种英雄,我们又有谁能做到?

传主们在身体上和精神上遭受的磨难,他们对无限苦难的不懈抗争,以及在抗争中爆发出来的生命激情。纵观三传,罗兰的英雄有着共同的命运图式和方向:经历长期的磨难,激流一般的生命力,体现生之意志的艺术创造和用痛苦换取欢乐的追求。

在人生这条路上,我们要历经太多的心酸,要品尝太多的喜怒哀乐,一切都没那么平静。渴望得到欢乐的那颗心,总是要经受太多的磨难与太多的痛苦,能否坚持下去,我们一次次地问自己。

“痛苦是要用欢乐祭奠的”,耳畔是谁说了这样一句话。是啊,贝多芬,米开朗基罗,托尔斯泰,哪个不是用欢乐来祭奠痛苦的呢?欢乐的内心,驱逐痛苦的表层,人生就是要这样才会精彩。如果痛苦不出现,欢乐又怎会成为欢乐呢?心灵伟大的人不是一定要学会欢乐吗?不是只有自己欢乐,才能把欢乐带给他人吗?

我伸了伸懒腰,爬起床来。一天的轮回正式开始了,我知道未来的路该朝向何方了……

范文三:

《名人传》是法国着名作家罗曼罗兰的作品,此书包括《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三部传记。我在阅读这部着作时,由始至终都是怀着一种谦虚的学习态度,因为我觉得在罗曼罗兰笔下的三位家喻户晓的名人所具有的精神品质,都是我们现代人所欠缺的,也是当今社会每个人不可缺少的基本素质之一。

三位艺术家,一位是音乐家,一位是雕塑家,一位是文学家。他们虽说干着不同的职业,环境也不同,但是他们都是在各自行业内的佼佼者,他们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罗曼罗兰紧紧地把握这三位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他们在忧患困顿的人生路途上历尽苦难与颠踬而不改初衷的心路历程,凸显他们崇高的人格、博爱的情感和广阔的胸襟,从而为我们谱写了另一阕“英雄交响曲”。

谈起《名人传》,意大利雕塑家米开朗琪罗的人生绝对是当时的时代状况的缩影。他出生于佛罗伦萨的一个市民家庭,从小接受贵族教育,有很高的文化素养和艺术功底,但是他在精神上却比贝多芬更受折磨,承受了更大的压力。然而他比起同时代的艺术家,他不满足于宗教艺术,更是追求表现尊严与意志。他是文艺复兴时代的“巨人”之一,就像中国的“五四运动”一样,打破了人们的封建思想,在黑暗中寻求新出路,然而这就决定了他终生为理想无法实现而痛苦的悲惨命运。

俗话说,精神上的伤害比肉体上的伤害更痛苦。俄国小说家列夫托尔斯泰就好比中国的鲁迅,用文字来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企图让人们改变固步自守的思想。而他也很清楚地认识到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每个人都会有缺陷。就像他在《战争与和平》里所说的:“每个人都会有缺陷,就像被上帝咬过的苹果,有的人缺陷比较大,正是因为上帝特别喜欢他(她)的芬芳。”而这句话让很多人对生活重新充满了希望,列夫托尔斯泰的这句话就犹如沙漠中的一泓甘露,滋润了许多濒临干涸的心灵。

而我觉得,《名人传》中最有感触的还是《贝多芬传》。贝多芬是德国最伟大的音乐家之一,被尊称为“乐圣”,贝多芬在28岁时听力开始减弱,晚年失聪。贝多芬从小就酷爱音乐,有很高的音乐天赋,但是命运却无情地摧残了贝多芬的听力。对于一个热爱音乐的人来说,失去听力就等于失去了一切,就好像鱼儿离开了水。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贝多芬不向命运屈服,而是选择以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去对待一切困难。就正如贝多芬自己所说的:“扼住命运的咽喉,决不能让命运使我屈服。”失聪后,他拿一根木棒叼在嘴里,让木棒接触钢琴来感知声音,他的很多经典着作都是在失聪后所创作的。可以说,是音乐让他坚强地活着。

三位不平常的名人,在个人成就方面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成功的背后有着一个个鲜为人知的心路历程,蕴藏着一个个悲惨的身世、无数的坎坷以及曲折的命运。他们在逆境中成长,在逆境中磨炼意志,为以后的成功打下了坚实的人生基础。俗话说得好:“行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假如当初他们向命运低头,那么他们能做的也只是任天由命,绝不可能有现在的成就。

篇11:关于兄弟读后感

_对我们来说,是一个遥远而又神秘的时代,至少父辈们的讳莫至深让我们感到一丝荒远。但在余华的书中,我找到了那个真实的时代:精神狂热,无比的精神狂热,是那个时代的主旋律。众生万象地追逐一个个伟人的足迹,试图用自己的生命在他们身上留下痕迹。人们的本能与欲望被社会的群体欲望压抑。个人不再重要,个性被压制到最低——随之而来的就是暴行。这是人治取代法治的必然现象。个人意愿凌驾在高高在上的法律,同时一直饱受欺凌的底层群众开始膨胀。自身不冷静的躁动,再加上别有用心人士的挑拨,他们把错误的矛头指向掌握知识的群体。结果,到头却发现谁也没有胜利。只是空前巨大的内耗,并陪上了一代人的黄金年龄和另一代人的希望。

余华少有用笔来描写那些惨烈的画面,而是用调侃的方式叙说那些故事。让人在大笑之余又有反思,为那些鲜活的人物感到悲哀,为那个时代感到心痛。

李光头和宋钢的性格迥然不同,一个胆大好事,一个谨慎细致,两人在_中结下了亲于兄弟的友谊,但来到了改革开放后的时代,两人却走在了不同的道路。最后,不适合这个时代的宋钢,李光头却成为了超级富翁,难道这是命运吗?兄弟间的差异被时代逐渐扩大,如同余华所说“中国人用四十年经历了西方四百年的生活”。

《兄弟》这本书值得一看,书中那个时代已经逝去,悲情色彩贯穿全书,也反映了余华的深思与忧虑。

篇12:《兄弟》读后感

《兄弟》读后感

用了几个晚上,将余华的《兄弟》看完了,突然有了写点什么的念头,书中最让我感动的人是宋凡平,宋凡平一出场就镇住了我。李光头的父亲在厕所偷窥女人的屁股掉进了茅坑窒息而死,围观者聚集成千人的队伍。宋凡平二话不说,背起沾满粪便的死尸,“一个浑身粪便的活人背着一个浑身粪便的死人”。宋凡平的举动也镇住了村子里的人们,更让那个因丈夫这么肮脏死去而不知所措的女人呆住了,他和她的故事由此展开。在后面的描述中无一例外地具备了各种男人的天生特性:沉默、健壮、有扣篮时让女人心动的姿态、还不失温柔细腻…最重要的是,一言九鼎,信守承诺。总而言之,宋凡平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他像是一束阳光,射进了女人阴霾已久的心坎儿,他就成了女人的依靠,成了她的救命稻草。他是绝佳的男人范本,一如余华在作品最后让宋凡平惨烈地死在长途车站前的.空地上,血肉模糊,苍蝇飞舞,血水和泥土浑合在一起,形成暗黑的红…而他只是为了信守一个承诺,他承诺他的妻子要去看她,于是从监狱里逃了出来,被追赶来的红卫兵活活打死。宋凡平预知了他的死亡,但却义无反顾、飞蛾扑火。难怪“很多年以后,李光头每次提起他的继父宋凡平时只有一句话,李光头竖起大拇指说:一条好汉。”重情义的男人,是一条铮铮好汉子。在苦难面前他坚强,在魔鬼面前他微笑,在孩子眼里他永远是座巍峨的山,在苦命的妻子心中他是她生生世世追随不离的温暖归宿。

那样一个黑白颠倒、鬼哭狼嚎、丧尽天良的年代里,他的生是种痛苦,他的死是种解脱,但是他去了也不忘记留给他妻子一份生活的勇气和力量,教给两个孩子一份对生活的期待和欢乐。

他真的是一个好父亲!好丈夫!

何荣枫

(中国大学网)

篇13:《兄弟》读后感

宋佳睿 青岛市黄岛区珠江路小学

《乌鸦兄弟》是一本我非常喜欢的书,读起来简直是爱不释手。

这本书和《拉?封丹寓言》一样,都是寓言书籍。书中有许多有趣的并且蕴含着人生道理的故事,这能给我们好多的启迪。例如“拳师和西瓜皮”的故事告诉我们:任何细微的疏忽都可能造成严重的危害。所向无敌的拳师之所以能败在一块西瓜皮手中,就是因为高傲的态度造成了他走路时总是大摇大摆、目空一切,结果踩在一块不起眼的西瓜皮上,滑到以后的他受到了严重的伤害。这对拳师来说是个惨痛的教训,同时也告诉我们:一个人无论有多么强大,在生活中也应该严谨认真,不要忘记“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所带给我们的警示。

“金和铁”的故事则讲述了这样一个道理:做人首先应该拥有像金子一样高尚的品德,在面对别人无端的嘲讽和挖苦时没有必要急于辩解。因为时间才是最公正的裁判―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另外,我还懂得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能学习“两根木柴”中那根湿烂的木柴,只会“咝咝”地冒烟。生命假若不能像那根干燥的木柴那样释放出自己的正能量,那我们的人生还有什么价值呢?

在这么多有趣而又值得深思的小寓言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猴子种豆”这个故事了。一只可爱的小猴子看到农民伯伯“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的情形以后,它也有模有样的学起了种豆子。可是小猴子又太急于求成了,豆子种上之后,它每天都要把种子挖出来看看发芽了没有,结果它的种子始终没有发芽。这个故事和揠苗助长的故事讲述了相同的道理:我们要遵循事物发展的规律,切忌只为了追求一个理想的结果而急于求成。同时,它也告诫我们只有在平时的生活中不断地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累丰富的经验教训才能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在这本书中,作者将许多人生的大道理都蕴藏在了一个个浅显易懂而又生动有趣的故事中,我非常喜欢它。所以,我想把这本书推荐给所有的同学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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