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草房子长篇小说读后有感,本文共13篇,希望大家喜欢。

篇1:草房子长篇小说读后有感
我曾多次捧起《草房子》阅读,而每次的感受却不一样。但相同的是每次看完,我闭上双眼就感觉,我也居住在草房子里,与桑桑、细马、纸月他们玩耍,无比欢乐。
《草房子》主要描述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了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伧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坚守,垂暮老人在最终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此刻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理解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啊,我多么想向桑桑他们一样,有一座金色的、阳光的草房子。我能够和他们一齐玩耍,用一颗纯洁的童心去感受世界、认识世界,过完欢乐的六年时光啊。在此刻处处是竞争压力,处处是骗钱,处处是兴趣班的社会,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日趋疏远,情感日趋冷漠的当今世界中,我更加期望有这么一座充满笑声、童趣的屋子,有这么一群拥有一颗纯洁的心的孩子们,伙伴们。
篇2:长篇小说《狼图腾》读后有感
它就是姜戎笔下的狼。
这是一个豪迈的生命,在人类追求的世界里,它毫不起眼。它在渐渐向人类证明自己的存在。
它顽强的斗志力远远的超出了人类的想象,能形容它的,只有两个词语:豪迈,不羁。
它,不畏惧死亡,为了生存,为了希望,它们能够与同伴完好合作,战胜一切扑面而来的困难,它是英雄的,是智慧的。是的,在那片草原上,它就是王者,谁能与其争锋?
在姜戎笔下,我才深知草原上的狼,有多么的不易,是这本《狼图腾》让我了解草原,让我了解所谓的狼性。狼性,并不是简简单单字面上的意思,它代表着这个顽强生命的勇敢,智慧,团结。这本书让我完全脱离了教科书上大灰狼、狼外婆的愚昧认知,让我明白了狼的精神。之所以,人类驯服得了马,猪,狗,牛等生物,可是,人类永远也驯服不了狼,狼是永远不会向任何人低头的!因为它们有狼性。狼性使它们变得如此具有王者风范。
以前的我以为狼只是愚昧无知的野兽,凭借着自己的一点点优势扑捉一些小动物,苟活在世界上的一种生物而已。在我心目中狼的地位是很狡猾的,愚蠢的,而又邪恶的。没有狮子凶狠,也没有狐狸狡猾。它的存在也只是为了衬托虎豹们的勇猛。就像一部电影,它永远只能做配角,读了《狼图腾》之后,我觉得自己以前对狼的看法几乎是非常的愚昧。
篇3:英国长篇小说《傲慢与偏见》读后有感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汀的作品,当我还是17岁时我就大概了解了它,而仅仅限于了解,这就是说我只知道它是描写爱情的。想想看,现在我20岁了,直到昨天我才把这部作品看完,不过我也难以断定我从此就读懂了它,和它交上了朋友。这样说来,我仰慕它确实有这么长的时间了。
就爱情主题来说,女主人公伊丽莎小姐和男主人公达西先生的结合是比较富有故事性的,“首因效应”(人们交往时往往第一印象会给人带来先入为主的效果)使伊丽莎小姐认为达西先生是个自高自大、傲慢无礼的家伙,而这个评价就当时舞会上达西先生的表现来说,也并没有冤枉他。“她还可以,但还没有漂亮到打动我的心,眼前我可没有兴趣去抬举那些受到别人冷眼看待的小姐。”换做是任何一个单身小姐,听到一个陌生男人这样含沙射影般地评价,都会生厌,何况伊丽莎小姐是个有着明亮眼睛的聪明善良而聪明的女人。
就社会性来说,小说的讽刺之剑透过几对眷侣的终成击中了社会的某些风尚和流弊,而这也正增加了小说的社会意义,不至于与我先前所说的“纯情小说”同流。虽说伊丽莎小姐和达西先生的爱情婚姻是以美满幸福结束,但他们在交往过程中的傲慢和偏见的形成正反应出社会的一些问题。当班纳特太太一心一意只为财产地位着想而不顾女儿们的真正幸福时的丑态,在让人捧腹之余,又生发出许多心酸。当婚姻成为攀附权贵的阶梯时,爱情的影子在哪里?柯斯牧师和卢卡斯小姐的婚姻,想想就不可思议,他们两个都是“聪明人”,在婚姻的路上考虑得“面面俱到”,结果就干成了如此蠢事。如果说他们俩是有思想有见地的成年人,那韦翰先生和莉迪雅小姐的婚姻简直就是一场骗局、一场寻欢作乐的游戏。
小说在人物塑造方面采取的是单性描写,并不是多重矛盾性格的复杂描写,“一就永远是一”。吉英小姐单纯善良,一个贤良淑德形象,永远不会认为想到某人某事的阴暗面;伊丽莎白聪明活泼又独立,一个智慧女人形象,永远有自己的想法和原则;曼丽虽说描写不多,但其学术才女的形象跃然纸上,一切都是从书上得来的东西来解释生活;吉蒂和莉迪雅小姐是未成年,自有一种幼稚的疯狂女生特质。这五个女儿的形象如此,而其他人也是描写得极为成功的,虽然免不了有种单调的感觉,甚至于就整个故事情节来说,也比较直接,没有九曲回肠的曲折美,但这也或许就是奥斯汀本小说的特色吧。
篇4:美国长篇小说《白鲸》读后有感
主人公以实玛利和魁魁格在开头那令人捧腹的邂逅让我以为他俩还能在今后的捕鲸中风头倍出,而后面的章节有一半以上是介绍捕鲸方面的说明,而不仅是记叙,在这方面可以体现作者有相当丰富的捕鲸随行经验,而且查阅了很多关于鲸和捕鲸的资料,如果你对这个行业陌生或者感兴趣的话,看看这部名著将受益匪浅,因为通过故事,你会很自然的讲枯燥的说明文消化掉。而作者在后面就很少提到主人公和魁魁格的友谊了,也许捕鲸需要团队合作,并不是俩人就能搞定的事,魁魁格只是从主人公角度观察的最仔细和真实的捕鲸人吧!
魁魁格的.那种野性又纯真的性格也许映射着白鲸的性格,同时魁魁格与主角的对话让我得知,魁魁格曾强烈的向往文明,但是在了解到了那些文明后却失望,甚至感到自己被污染,而无法坦然的回去继承王位了。
刚开始我有个疑问,抹香鲸会吃人或咬断人腿吗?当我在继续读下去后,发现这只叫莫比-迪克的白鲸是特殊的抹香鲸,不仅因为它是白色,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具有向人类的捕鲸船挑战的勇气,当然,在这本书中写道的抹香鲸都是以巨型乌贼为食的,尽管长着牙齿,却没写专门吃人,书中的白鲸莫比-迪克也不吃人,因为是报复人类,或者有意挑战人类而把捕鲸者咬死弄死,所以,也许白鲸就是一种象征敢于向人类挑战的勇士或者恶魔罢了。
作者生活的年代在1809-1894年间,那时还没有声纳方面的科学,因此,作者在描写鲸那缺乏视野的眼睛和几乎找不到的耳朵时,对于这般感官的鲸如何能环游大洋留下了一些疑问,他并没有胡乱猜测定性,因此,从这点我敢肯定,作者其他在介绍鲸的文章中一定是相当严谨的,不错,他甚至还能找出当时和前人对于鲸的描写所犯下的一些可笑错误。
至于最后的结局,我一般是不想在读后感中写上的,因为这相当于“剧透”,而我还希望有人因看到我这篇文章而对这部小说产生兴趣,我不知道那些编写“序”的家伙们是怎么想的,既想吊一下读者的胃口,却又大大咧咧的把结局丢出来了。
除了魁魁格,捕鲸船“斐廓德号”上还有很多饱满的人物形象,如骄横的船长亚哈、猖狂的标塔斯蒂格、胆小的比普,以及厨司、木匠、铁匠等等,加上那些惹火朝天的工作场面,向你说明了捕鲸船上的生活并不是想你想象的那样如同监狱一般。
篇5:灿烂千阳长篇小说读后有感
《灿烂千阳》以两个女人的一生作为主线,讲述了在**中阿富汗人民的生活,更让我清晰地看到了生活在那里的女人的不能自主的悲惨命运。
莱拉是幸运的,从小在开明的父亲呵护下无忧无虑地成长,随着房子被击中父母离去,她被希拉德救出,却又被希拉德设下的圈套误以为塔里克已经死去。她想逃跑,但意外发现自我有了塔里克的孩子,为了这个孩子她违心地嫁给了希拉德。可是经历了种种磨难她最终得到了她想要的幸福生活,那就是与塔里克还有孩子们在一齐。
玛丽雅姆作为一个“哈拉米”(私生子)从出生便注定了一生的不幸,从那么期盼父亲的到来到去找父亲结果被远嫁到遥远的地方,离开了家,母亲因为她的出走而自杀,希拉德是个残暴专横的人,常常毒打她,也打莱拉。以往与母亲娜娜在房顶看月亮,在树下看落叶,在河边钓鱼的日子只能是美丽的回忆,欢乐只属于过去。最终,她选择自我一人承受杀人的惩罚不肯与莱拉共同离去。
命运让莱拉与玛丽雅姆相识,并同在一屋檐下受着希拉德的非人折磨,从最初的敌视到之后的亲密如母女一般,莱拉在玛丽雅姆的帮忙下(与希拉德对打中打死了他)脱离了苦海,而玛丽雅姆却被执行了死刑。可是玛丽雅姆在最终是平静淡然的离去,她在生命的最终几年得到了莱拉与莱拉孩子真心的爱,她用自我的最终力气帮忙了她们,她觉得自我这么做是值得的。而当莱拉回到玛丽雅姆生活的小村庄,见到了玛丽雅姆生前喜爱的毛拉之孙,并打开了玛的父亲留给她的东西与信,莱拉哭了,玛丽雅姆的父亲扎里勒的忏悔与道歉来得太晚了,一切都成为了迟到的爱。
《灿烂千阳》引领着我用眼、用心去领略这个国家的风景、人物、事件,没有机会也不大可能走到更多地方的我,使得书发挥了它巨大的作用,使我这个井底之蛙能够读到并感受到那些未曾感受和经历过的体验。也许我还是不能更深刻的领会书中的内涵,还是无法想象那里的人们的生活状况,对一切仍只是停留在表面,只是肤浅的认知,可是,这已然为我打开了一扇窗,看到更广阔的世界与更纷繁复杂的命运。
初看《灿烂千阳》的名字,我错以为应当是简便欢乐的故事,当翻开书,一页页一字字地认真读过之后,便发现我真是大错特错了,虽然作者为这两个故事设置了还算不错的结局,但其中间的波折、痛苦、欺骗、暴力、水深火热却更让我记忆深刻。不明白灿烂的千阳是否能够最终照耀在他们身上,不明白风筝是否最终能够欢乐地飘扬,仅有祝福、仅有祈盼。当经历了如此创伤的人们重新看见灿烂的太阳与舞动的风筝,那将是一幅更加完美与幸福的景象吧。
灿烂千阳长篇小说读后有感2
阿富汗是一个会被人们淡忘的国家,关于的新闻基本都跟战争有关,属于他们的似乎永远都是不平和。但看到《灿烂千阳》这部小说还是蛮震撼的。是书中的时间的让我震撼,将近,离我们这么近,但却像不属于我们80后时代的中国,甚至能够导致于中国的清朝时代。
第一次看卡勒德.胡塞尼的小说,是经某人推荐的《追风筝的人》,看后还是挺震撼的,两个小男孩之间的纯真友谊,以及阿米尔为自我的那次懦弱一辈子的良心不安,以及一向追逐自我内心救赎。《追风筝的人》高潮和转折点应当是哈桑被侮辱那次,总体而言,整体小说还是趋于平淡细腻的发展的。
《灿烂千阳》给我的冲击远比《追风筝的人》强多了,它描述的完全是一部完全是一部杯具,两个女人的杯具,不是三个人,不,或许是那时整个阿富汗妇女的杯具。有时想想我们总抱怨现代的社会不好,但我们庆幸我们所在的时代,这个中国,它是和平的。至少大多数的我们不用担心温饱问题,不用担心随时而至的炮火取走我们的生命。在必须程度上,我们能够经过途径捍卫我们正当的权益。
小说一开头,就渲染一个女人的杯具,娜娜,但比起她的女儿玛丽亚姆和莱拉,她还是幸运的吧!至少她有自由,那个时代,让一个女人争取权利,不现实,尤其是一个本就地位低下的女人。玛丽亚姆14岁被逼嫁人,一生无子女,她自认为这是她害死娜娜该有的报应。整部小说,我认为最杯具就是玛丽亚姆,莱拉受过教育,至少她的思想一向是自由的,但玛丽亚姆从来都是逆来顺受。是不是一个女人太善良就是意味着被伤害,所以我觉得一个女孩子还是泼辣点好,太温柔迁顺,到最终自我都麻木了,女人首先要学会的就是爱自我。
莱拉这个主角是我比较喜欢的,她敢爱敢恨,在那么一个环境,她应当算是个勇敢的女人了。看到最终,明白塔里克并没有死,一切可是是个杯具,她浪费那么多的青春。可是小说对于她的结局还是完满的。也让我们看到了阿富汗的期望。
这部小说以女性的视角展开的,女权问题我觉得是每一个国家一个时期的必然问题,在中国对于女权现状可是说欣慰,但不是完美。我不敢想象上个世纪阿富汗还处于那么一个封闭的情景,总觉得他们战火不断,但思想其他应当跟我们处于同一水平线,果然是自我视野狭窄了。
在我心里,一个完美的女人,应当有自我独立的思想,独立的经济本事,有一个尊重自我,尊重自我梦想的爱人,一个完整的家庭。有强大的包容性,但原则问题从不退缩。为这个目标好好努力。
篇6:巴黎圣母院长篇小说读后有感
1482年,法王路易十一统治下的巴黎城沉浸在“愚人节”的狂欢的气氛中。艾丝美拉达在广场上欢快的舞着,她有着美妙的歌声,使得所有人都被她吸引。与此同时,平时被人唾弃的卡西莫多成为了丑人王被大家簇拥着。
卡西莫多被副教主支使去做坏事,伤害了艾丝美拉达。但在卡西莫多遭鞭打时,艾丝美拉达不计前嫌,用她善良完美的心灵包容了他,让卡西莫多心中深深的刻下了她的美丽。
卡西莫多为了救她不顾一切,可是并没有出现什么奇迹。在艾丝美拉达死后,他便紧紧地追随着她。在看完《巴黎圣母院》后,最多的就是对卡西莫多的同情,他的正直与单纯却深深地打动着我。他自小因为畸形而被抛弃,由副教主收养,长大后也不曾离开教堂。
他从没有得到过别人的一点关爱,可是他的心灵却和他的外表大相径庭。他向往着美和感情,然而,艾丝美拉达太优秀了,对他来说,艾丝美拉达是一位女神,是高高在上的,也绝对不容一个污点。他开始自卑,痛苦,他的感情给他带来了痛苦。可是他们的爱超越了生与死,上帝终究给了他们一个爱的世界。最终的结局正是文章出彩的一笔,也是我最喜欢的。
前几天去内蒙古博物馆,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两只头对头倒下的恐龙骨骸。那段时间我们也恰好听到了实习导游的讲解,他们倒下的形态是十分奇妙的,好似是互相搂抱着。
导游开玩笑说这是恐龙界的罗密欧与朱丽叶,而我却以为这是巴黎圣母院的翻版。也许,卡西莫多和艾丝美拉达就是感情的化身,代表着至死不渝的感情。
巴黎圣母院长篇小说读后有感4
《巴黎圣母院》是法国文学家维克多雨果所写的著作,是大小读书爱好者所熟知的世界名著。故事围绕着富有历史积淀的巴黎圣母院展开,主角有美丽的吉普赛女人、狡诈的副主教和被副主教养大的丑陋驼背敲钟人。该著作被多国翻译及改编为电影、电视剧及音乐剧。该著作不止能够年少时品读,更在即将步入社会时品读,会得到更加不一样的感受与体会。
作者维克多雨果生活在一个动荡并文化激荡的时期,他以笔杆来挑逗,激起人们内心中的反抗。运用许多的冲击比较来到达抒发本真思想。充满浪漫主义的他,以巴黎圣母院的小说,经过描述善良的吉普赛少女爱斯梅拉尔达在中世纪封建专制下受到摧残和迫害的杯具,反映了专制社会的黑暗,反动教会的猖獗和司法制度的残酷,突出了反封建的主题,充分表现自身的特色。
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道貌岸然、蛇蝎心肠,先爱后恨,迫害吉卜赛女郎爱斯梅拉达。面目丑陋、心地善良的敲钟人加西莫多为救女郎舍身。故事情节复杂,人物性格夸张,整部作品以色彩浓郁的笔墨写出,充分体现了浪漫主义小说的特点。小说在资料的安排中,将腐朽的封建王朝和高尚纯洁的“奇迹王朝”,两个法庭,两种审判,两个绞架,两个社会等进行比较描述。而在细节上体现美与丑的比较,善与恶的冲突,杯具中又能体现喜剧,种种任务上的性格突出到种种特色赋予了巴黎圣母院不一样的历史风貌,给人以情感上的共鸣。
年少时看,感受的是人物本身的性格特色之间的冲突。经过这几种矛盾对照格局,小说实现了“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近着优美,丑怪藏在崇高的背后,美与恶并存”。浅层的联想到杯具的存在是为了衬托其中的矛盾。
即将步入社会时重温,感受更多是联想此刻的社会,此刻自我身边的社会以及自我的存在。社会同样是多彩的,在彩色的其中也包括了黑暗与光明两种色彩,它们都不是纯粹的颜色,其中会参杂其他的颜色,正因为社会是由人所组成的大家庭,所以才会有这纯粹中带着不纯粹的我们。其中的丑与美,善与恶,杯具与喜剧,统统会出此刻人们的身边。其中的冲突又何其多,而与此同时,抨击的又会是什么,就靠个人体会与着重。步入社会,就是进入新的社会,将体会更加不一样的世界,从而更多的是从学会学习到学会生活。人无法自我生活,只能依靠社会,所以只能你去适应社会,而不能让社会来适应你。从《巴黎圣母院》著作中,更多的是体会此刻自身的社会情景,从而有想法的走出一条适合自我的路,一条自我能迎接走向社会的路。
每次阅读《巴黎圣母院》,都会有不一样的感想,正是这种不一样的完美,才会让人心生活力,都出不一样的风采。
篇7:包法利夫人长篇小说读后有感
开始读这本书觉得艾玛挺过份的,但是想想现在社会的现状,也差不多是这样吧,人性本来就是这样,一方总以为我爱你就是用我自己觉得是爱你的方式爱你就是非常爱了,就像夏尔对艾玛的爱一样,他却不知道他的爱在包法利看来就是一种厌恶,只有当两个情夫抛弃她的时候,她才有一点点觉得夏尔好,但是这不是爱,只是一种心灵受伤给自己的一点安慰,一但有对比,就会有伤害了。夏尔就像现代所说的备胎一样,天真可怜,以为自己多幸福快乐,却不知道自己正是被艾玛随时可以随便伤害还不带内疚的对象。就是想不通一点,艾玛也不喜欢包法利,为什么她宁愿死也不愿面对包法利,是因为怕舆论还是因为体验够了人世间的人情冷暖呢。她骗了包法利这么久,大多数说谎都没有愧疚,也觉得他会体谅她,最后为什么不会想包法利会原谅她呢。
然后她一死,整个家都破碎了,特别可怜的是她的孩子。至于艾玛的两个个对象,跟现在的差不多,为了自己的前程,为了自己的未来,都是自私自利的,他们都是玩腻了就甩掉艾玛了,艾码也是很傻呀。作为一个女生,最后学到的就是女生要自尊自爱,你可以幻想,但不要不切实际,也不要靠着别人来帮你实现,特别是男人。如果你运气好能遇到像夏尔这样爱你的男人,那就好好珍惜吧。生活本来就是平淡的,只是需要你来增加五颜六色,两个人的生活多的是沟通,而不是背叛别人快乐自己。
包法利夫人长篇小说读后有感4
《包法利夫人》这部小说描写的是一位小资产阶级妇女,因为不满足平庸的生活而逐渐堕落的过程。主人公爱玛为了追求浪漫和优雅的生活而自甘堕落与人通奸,最终因为负债累累无力偿还而身败名裂,服毒自杀。这里写的是一个无论在生活里还是在文学作品中都很常见的桃色事件,但是作者的笔触感知到的是旁人尚未涉及的敏感区域。爱玛的死不仅仅是她自身的悲剧,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剧。作者用很细腻的笔触描写了主人公情感堕落的过程,作者很努力地找寻着造成这种悲剧的社会根源。
书中的女主人公爱玛出生在外省的一个还算富裕的农家。她从小在修道院接受教育。在那期间,爱玛迷上了看小说,尤其是那些有关男女情爱的书。书中男主人公不是伯爵就是子爵,这让她深深地着迷了。小说中的情节使她对爱情充满了童话般的幻想,以为结婚就可以实现她的愿望。在机缘巧合下,爱玛嫁给了医生夏尔。可是在婚后才发现一切远没有想象中的美好。在蜜月里,她体验不到快乐,在此后的相处中,她发现自己的丈夫是个胆小懦弱,迟钝无能的人。她心中的白马王子在哪,生活在她看来变得不再绚丽多姿,只不过是日复一日的活着罢了。
这时莱昂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有着共同的爱好,在频繁的交谈中,莱昂发现自己渐渐爱上了这个有夫之妇,可莱昂不敢向爱玛袒露自己的心迹,他怕被爱玛拒绝。最后,选择了逃避,去了巴黎。爱玛在莱昂离开之后才后悔没有挽留他。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怀念被渐渐冲淡了,另一个男人走了进来。
罗多尔夫第一次见到爱玛就被她与众不同的气质深深地吸引了。于是乎他暗暗下决心一定要把这个女人弄到手,他很自信自己能够成功,因为他有钱。罗多尔夫用尽花言巧语是爱玛神昏颠倒,她的虚荣心迅速膨胀起来。一开始爱玛有过犹豫,但在罗多尔夫一波又一波的攻势下,她臣服了。爱玛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小说中向往的生活,感到既刺激又欣喜。可是爱玛的独占欲很强,久而久之,罗多尔夫对她产生了厌倦。当爱玛下定决心抛弃眼下的生活,和罗多尔夫双宿双飞时,他退缩了。罗多尔夫觉得一切都是逢场做戏罢了。他狠心的写下了一封信,可笑的事文字中完美的掩饰着自身的疲倦,反之把一切都归咎于“命运”二字,极力地推卸责任。他无情的走了,好像一切都没发生过似的走了。爱玛崩溃了,从此一蹶不振。
最终她积债如山,陷入身败名裂的绝境。爱玛求助于她的情夫,但他们在这时却像个缩头乌龟似的避之不及,没有人愿意伸出援助之手。在这一刻,危急自身利益的时候,世间丑态在爱玛眼前展露无遗。她走投无路了,最后选择了死亡。
爱玛,也就是包法利夫人是一个悲剧人物。她追求浪漫的爱情,奢华的生活,却不知她所处的环境给不了她想要的。当爱情建立在物质基础上时,就注定了它的悲剧结果,无论过程如何使人沉沦,结局都只有一个。是谁使她走向了绝路。是人们的冷漠淡然使她求助无门,还是自己对命运的臣服,最终导致了爱玛的悲剧,或许可以说是当时的社会逼得她服毒自杀的。
现实与理想总会有差别,当现实于理想中的情况不同时,我们不应该把这一切归结为命运的安排。当我们遇到挫折或者意外时,或许这是上天给我们一次调整心态的机会。在繁华和虚荣里,也许你会忘了自己的正面目。但要知道自己拥有的,珍惜自己获得的,不要总陷入没有结果的幻想中,来虚度光阴。
篇8:长篇小说《爱丽丝漫游奇境》读后有感
我喜欢看名著,因为名著总能让我受益匪浅。而且还有很多的好词佳句,有助于我的作文水平提高。其中——《爱丽丝漫游奇境》这本书让我回味无穷。
相信大家都看过吧。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爱丽丝遇见的种种奇境,还有随时变大变小、和动物说话……然后发现那是一场梦,她正趴在姐姐的腿上睡觉的故事,表达了作者富于想象的精神还有他那纯洁的心灵。让我明白了童年很美好,一切皆有可能。
虽然书中的语言不够铿锵有力,可是用那第一人称写的故事的确吸引人。刚开始写爱丽丝在玩,姐姐在旁边,为下文设置了悬念,做了垫铺。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霸道的皇后。虽然他们都是“扑克牌一族”,但是皇后却有着很大的权威。她总是喜欢说“砍掉他的头”或者“砍掉她的头”,其实士兵们都没有真真正正的执行任务,等到士兵全都被“砍”完了,那些已经“死”的士兵又会回来。其实士兵们也就是忽悠皇后而已,可是可怜的皇后却被蒙在鼓里。
还有那个可笑的运动会,当爱丽丝变小了后掉进之前变大时流的“眼泪潭”后,衣服湿透了。结果那些动物们净想些馊主意。先是讲一个无趣而沉闷的故事,可是尽管故事讲完了,衣服还是没有干。于是他们想举办一个运动会。可是这个运动会是全员一起参加的,没有裁判,没有时间,只能了无停止的围着一个圈跑。最后停下来的时候。一个小动物却宣布全部人都赢了!结果爱丽丝口袋正好有一些小糖果,给他们每人一个。但是她自己却没有奖励。于是他们决定把爱丽丝自己的东西奖励给自己。
总之,我非常喜欢这个故事!
篇9:追风筝的人长篇小说读后有感
令我震撼——一个关于感情,亲情,罪孽和救赎的故事。恰似一首美丽而悲伤的诗,轻描淡写中透着一份柔和,令读者从开头到结尾都顺然于心;又好似一曲泛着淡淡忧伤的旋律,不经意间就撩动了我的心弦,读来回味无穷……
作者笔下的阿富汗是那么的真实,仿佛就在眼前——是温馨闲适,安详完美,却因种族的分歧支离破碎,令我最初怀着的完美想象泯灭在罪恶的战争之中。从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的亲密友谊开始,这段感情成为贯穿全书的脉络,我从中看穿了友谊的脆弱不堪。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关乎了阿米尔与哈桑之间密不可分的友谊,关乎了亲情,更代表忠诚,代表了爱!从哈桑和阿米尔一出生,命运就已开始轮回,他们注定被自我所不能理解的“标签”分隔开,但这从未让哈桑对阿米尔的友谊和忠诚受到影响,当哈桑说出“为你,千千万万遍”时的那种真挚,那种坚定,超越了他们之间任何的束缚,更感动了阿米尔,可阿米尔却是一个懦弱的人,他不敢为别人甚至是自我挺身而出,总让哈桑来避免麻烦,甚至说是让哈桑无时无刻不扮演这“替罪羔羊”这个身份,我怜悯哈桑,对阿米尔十分不屑,更令我恼怒的是,他竟然将哈桑与他的父亲逼出了他的家,自我也随着父亲逃亡到了美国……
时光飞逝,阿米尔经历了许多磨难,转眼30多岁的他已是成熟的成年人了,有自我的家庭,可是,当拉辛汗打来的一个意义非凡的电话,阿米尔的人生和自我改变了——“这有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是这么说的。拉辛汗期望阿米尔找到哈桑的孩子,但哈桑已经被枪决,孩子需要你照顾。还有一个惊天的秘密:哈桑与阿米尔师兄弟,阿米尔明白了这个消息,一时已经反应可是来,最终,做完了思想斗争,他踏上了人生一条最意义非凡的路——寻找哈桑的儿子。阿米尔的挺身而出感动了我,是我误解了他,他同样敢为自我挺身而出……
在最终一次追风筝的清晨,他带着哈桑的儿子,勇敢的追向一只蓝色的风筝,并说道:“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最终救赎了自我,结局是那么完美,很开放,令人心旷神怡……
生活中,我想到了自我,却发现,自我甚至不如阿米尔,我也是个懦弱的人,不敢挺身而出,只是等着机会的来临,不敢于救赎自我的错误,在一些争吵过后不敢承担职责,即使自我想和对方和好,却不敢开口,等着对方先道歉,然后再大度的欣然理解,我很少为自我争夺机会,我要学习哈桑,学习阿米尔,为自我挺身而出!
追风筝的人长篇小说读后有感3
阳春三月,春暖花开,我的思绪如同天上的一只只风筝高低起伏。宛若在梦中,我听见心底有个声音对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我想起了那只蓝色的风筝,想起了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扎拉少年。
故事发生在七十年代的阿富汗。那时的阿富汗没有硝烟,没有战火,阿米尔和哈桑就出生在那里,一个美丽祥和的地方。
阿米尔和哈桑的命运,或许在出生时就已注定。也许是阿米尔父亲与哈桑父亲的主仆关系,也许是普什图人对哈扎拉人的歧视,使阿米尔和哈桑,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朋友。
阿米尔十分渴望父亲的关爱,于是参加了一场风筝比赛。当天空中只剩下他的红风筝时,他取得了胜利。忠诚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但就在回去的路上,哈桑被以往得罪过的人拦下。这时阿米尔也找到了哈桑,他看见哈桑被人欺辱,却跑到了一边。正是因为他的胆小、怯弱,使他一生都在赎罪的路上。
我们或许无法责怪阿米尔。因为我们每个人心中,也藏着一个像阿米尔一样的小人,胆小、怯弱的小人。我们只能用自我的选择去弥补我们所犯的错。
成年后的阿米尔为了赎罪,放弃了在美国安逸的生活,回到了阿富汗,时局动荡的阿富汗。是的,那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一路上,他历经坎坷,也明白了哈桑是自我同父异母的兄弟,他要救回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他的亲侄子。
人生就是这样,不断的犯错,然后弥补,然后再无可避免的犯错,然后再付出更多的精力去弥补。在这条通向好人的路上,阿米尔一向在赎罪。历经千辛万苦,阿米尔最终把索拉博带回了美国。
灿烂的晚霞中,一只只风筝在天空中翱翔,又是一场风筝比赛。阿米尔和索拉博齐心协力,将最终一个对手的风筝割断,他们赢了。当那只风筝飘落时,阿米尔追了上去。就像儿时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一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阿米尔用一生去追的那只风筝,是亲情、友情、感情,也是正直、善良、诚实。这是他人格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仅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一个健全的人,一个他自我期许的人。追风筝的人,所追逐的仅仅是风筝吗很明显不是。我想,那只风筝既是哈桑去追逐的那只断线的风筝,也是阿米尔成年后去追寻自我救赎的那只他心里面的飘忽不定的风筝,更是我们千千万万人所要寻求的内心的无愧和宁静。
也许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不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去追。
篇10:狼王梦长篇小说读后有感
<狼王梦>这本小说的主角是一匹叫紫岚的狼,当初爱上了一匹叫黑桑的大公狼,之后黑桑被野猪用它那常又尖的獠牙捅向了自我的喉咙,失血过多而导致窒息死亡,从此紫岚就过上了独立生活的日子了。
不久,紫岚在一个挂着大风的夜晚生下了五只狼崽,第一只、第二只……当第四只狼崽快要被带到洞里时,最终一只狼崽握着自我的身体,大风吹着他,它好像很冷似的,紫岚担心了,他迅速把第四只放回山洞,想立刻赶到最终一只狼崽那里,可惜已经晚了,它死了,它的全身都已经僵了,并且十分的硬,紫岚把它带进洞里,悲痛地看着那匹死去的狼崽,她哭了,她不明白该怎样做,不知不觉,她的肚子已经开始咕咕地叫了,她饿了,此刻没有可充饥的小动物,她想了想,最终想出了办法,可是,这个办法或许是有些太残忍了。
她想把那只死去的狼崽作为充饥的食物,可是她每吃一口,心就会痛一下,最终,她还是把它吃了下去,别提此刻有多悲痛了。
紫岚剩下的四个小狼有三公一母,最大的叫黑仔、老二叫蓝魂、老三叫双毛、最小的是个母狼,叫媚媚,他们各有各的优点、各有各的缺点,最让紫岚疼爱的,就是黑仔,因为她想让黑仔……成为狼王!
以上就是这本书的一部分故事,虽然经历了很多曲折,可是最终那四匹狼一个都没有登上狼王的宝座。
篇11:草房子书本好词好句
草房子书本好词好句
《草房子》是作家曹文轩创作的一部讲究品位并曾获得过公认性奖项的少年长篇小说,我们看看下面的草房子书本好词好句吧!
草房子书本好词好句
草房子好词:
野乡纯净、金泽闪闪、异想天开、出人意料、不可违抗、有滋有味、昏昏欲睡、莫名其妙、贯穿全身、异常耀眼、呲牙咧嘴、朦朦胧胧、可怜巴巴、顺理成章、一丝不苟、格格不入、无所适从、消极怠工、此起彼伏、热气腾腾、 无可挑剔、勃然大怒、劈头盖脸、一瘸一拐、突飞猛进、自作多情、隐隐约约、迷迷糊糊、小心翼翼、冰雪覆盖、无恶不作、欺压百姓、苦恼不堪、滚瓜烂熟、胸有成竹、波光粼粼、号啕大哭、支离破碎、颤颤抖抖、不骄不躁、 大惑不解、乱云飞渡、异常兴奋。
草房子好句:
1、晚上,桑桑在花园里循声捉蟋蟀,就听见荷塘边的草地上有笛子声,隔水看,白雀正在笛子声里做动作。今晚的月亮不耀眼,一副迷离恍惚的神气。桑桑看不清蒋一轮与白雀,但又分明看得清他们的影子。蒋一轮倚在柳树上,用的是让桑桑最着迷的姿势:两腿微微交叉着。白雀的动作在这样的月光笼罩下,显得格外的柔和。桑桑坐在塘边,呆呆地看着,捉住的几只蟋蟀从盒子里趁机逃跑了。
2、桑桑在校园里随便走走,就走到了小屋前。这时,桑桑被一股浓烈的苦艾味包围了。他的眼前是一片艾。艾前后左右地包围了小屋。当风吹过时,艾叶哗啦哗啦地翻卷着。艾叶的正面与反面的颜色是两样的,正面是一般的绿色,而反面是淡绿色,加上茸茸的细毛,几乎呈灰白色。因此,当艾叶翻卷时,就像不同颜色的碎片混杂在一起,闪闪烁烁。草房子好词好句好段摘抄。艾虽然长不很高,但杆都长得像毛笔的笔杆一样,不知是因为人工的原因,还是艾的习性,艾与艾之间,总是适当地保持着距离,既不过于稠密,却又不过于疏远。
3、桑桑的母亲知道桑桑有了下落,心里的火顿时又起来了。对阿恕的母亲说,让桑桑回来睡觉。但当她将桑桑从阿恕的床上叫醒,让他与她一起走出阿恕家,仅仅才两块地远之后,就用手死死揪住了桑桑的耳朵,直揪得桑桑呲牙咧嘴地乱叫。
4、当时,那纯洁的白色将孩子们全都镇住了。加上秃鹤一副自信的样子,孩子们别无心思,只是一味默默地注视着。但在仅仅过了两天之后,他们就不再愿意恭敬地看秃鹤了,心里老有将那顶帽子摘下来看一看和摘下那顶帽子再看一看秃鹤的脑袋的欲望。几天看不见秃鹤的脑袋,他们还有点不习惯,觉得那是他们日子里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点。
5、桑乔却一开始就对秦大奶奶感到不快。那天,他视察他的校园,来到这片艾地,见到那个低矮的小屋,从心底里觉得别扭。加上听了老师们所说的那些关于秦大奶奶的支离破碎的话,就觉得油麻地小学居然让一个与油麻地小学毫无关系的老太婆住在校园里,简直是毫无道理、不成体统。他看着那个小屋,越看越觉得这屋子留在校园里,实在是不伦不类。他穿过艾地走到了小屋跟前。那时,秦大奶奶正坐在门口晒太阳。
6、同桌等秃鹤快要追上时,将帽子一甩,就见那帽子象只展翅的白鸽飞在了空中,未等秃鹤抢住,早有一个同学爬上课桌先抓住了,秃鹤又去追那个同学,等秃鹤快要追上了,那个同学如法炮制,又一次将那顶白帽甩到了空中。然后是秃鹤四处追赶,白帽就在空中不停地飞翔。这只“白鸽”就成了一只被许多人撵着、失去落脚之地而不得不停一下就立即飞上天空的“白鸽”.
7、台上的演出继续进行。台下的人暂时先不去想白雀,勉勉强强地看着,倒有了一阵好秩序。演员们也就情绪高涨。那个男演员,亮开喉咙大声吼,吼得人心一阵激动。本是风吹得树叶响,但人却以为是那个男演员的声音震得树叶“沙沙”响。桑桑把胡琴拉得摇头晃脑,揉弦揉走了音。只有蒋一轮,还是心不在焉,笛子吹得结结巴巴,大失往日的风采。人也没有从前一吹笛子就一副得意忘形的样子,显得有点僵硬。
8、雨沙沙沙打在竹叶上,然后从缝隙中滴落到他的秃头上。他用手摸了摸头,一脸沮丧地朝河上望着。水面上,两三只羽毛丰满的鸭子,正在雨中游着,一副很快乐的样子。
9、没过多少天,谏树苗就怯生生地探出头来,在还带着凉意的风中,欢欢喜喜地摇摆。这个形象使秦大奶奶想起了当年也是在这个季节里也是同样欢欢喜喜摇摆着的麦苗。她就很想用她的拐棍去鞭打这些长在她地上的辣树苗-她觉得那些树苗在挤眉弄眼地嘲弄她。
10、桑桑在校园里随便走走,就走到了小屋前。这时,桑桑被一股浓烈的苦艾味包围了。他的眼前是一片艾。艾前后左右地包围了小屋。当风吹过时,艾叶哗啦哗啦地翻卷着。艾叶的正面与反面的颜色是两样的,正面是一般的绿色,而反面是淡绿色,加上茸茸的细毛,几乎呈灰白色。因此,当艾叶翻卷时,就像不同颜色的碎片混杂在一起,闪闪烁烁。艾虽然长不很高,但杆都长得像毛笔的笔杆一样,不知是因为人工的原因,还是艾的.习性,艾与艾之间,总是适当地保持着距离,既不过于稠密,却又不过于疏远。
11、那是一九六一年八月的一个上午,秋风乍起,暑气已去,十四岁的男孩桑桑,登上了油麻地小学那一片草房子中间最高一幢的房顶。他坐在屋脊上,油麻地小学第一次一下就全都扑进了他的眼底。秋天的白云,温柔如絮,悠悠远去,梧桐的枯叶,正在秋风里忽闪忽闪地飘落。这个男孩桑桑,忽然地觉得自己想哭,于是就小声地呜咽起来。
12、男孩们等得无聊了,有几个就走上了河这边剩下的那一段桥,在大家担忧与恐惧的目光里,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直走到尽头。几个女孩就惊叫一声,不敢再看,把眼睛闭上了。其中一个男孩,还故意向后仰着,然后做出一个正向水里跌倒又企图不让自己跌倒的样子,惊得大家都站了起来。其实,他们离尽头还有一大步远呢。
13、秃鹤的秃,是很地道的。他用长长的好看的脖子,支撑起那么一颗光溜溜的脑袋,这颗脑袋绝无一丝瘢痕,光滑得竟然那么均匀,阳光下,这颗脑袋像打了蜡一般地亮,让他的同学们无端地想起夜里,它也会亮的。由于秃成这样,孩子们就会常常出神地去看,并会在心里生出要用手指头醮了一点唾沫去轻轻摩挲它一下的欲望。
14、那天下大雨,秃鹤没打雨伞就上学来了。天虽下雨,但天色并不暗,因此,在银色的雨幕里,秃鹤的头,就分外的亮。同打一把红油纸伞的纸月与香椿,就闪在了道旁,让秃鹤走过去。秃鹤感觉到了,这两个女孩的眼睛在那把红油纸伞下正注视着他的头,他从她们身边走了过去。当他转过身来看她们时,他所见到的情景是两个女孩正用手捂住嘴,遮掩着笑。秃鹤低着头往学校走去,但他没有走进教室,而是走到了河边那片竹林里。
15、冬天过去,细马已基本上能听得懂油麻地人“难听的”话了。但,细马依然没有去学校上学。一是因为,邱二妈并未提出让他再去读书,二是细马觉得,自己拉了一个学期的课,跟是不可能再跟上了,除非留级,而细马不愿意这样丢人。细马还是放他的羊。虽然细马心里并不喜欢放羊。
16、五月,是收获麦子的季节。像往年一样,油麻地小学的师生们都得抽出一些时间来帮油麻地地方上割麦子或帮着拣麦穗。这一季节,是孩子们所喜欢的季节,他们可以到田野上去,借着拣麦穗的机会,在地里说话、争论一个问题,或者干脆趁老师不注意时在地上抱住一团打一架,直滚到地头的深墒里,然后再神秘地探出头来看动静。女孩们就会一边拣麦穗,一边将地边、田埂上一株蓝色的矢车菊或其它什么颜色的小花摘下来,插到小辫上。
17、贫穷的油麻地在新鲜的阳光下,生发着各种各样的心思。其中最大的一个心思就是办学,让孩子们读书。而在选择校址时,从上到下,几乎无一例外地都将目光投到了这个四面环水的宝地。于是,人们一面派人到海滩上割茅草,一面派人去让秦大奶奶搬家。然而,当十几船堆得高高的茅草已经令人欢欣鼓舞地停泊在油麻地的大河边上时,秦大奶奶却就是不肯离开这片土地。
18、桑桑看到,白雀走到岸边时,眼睛朝刚才发出笛音的那棵谏树下看了一眼。当她看到了谏树下已空无人影时,她向对岸到处张望了一下。而当她终于还是没有看到人影时,不免露出怅然若失的样子。
19、秦大奶奶的那幢小草房,在西北角上龟缩着,仿佛是被挤到这儿的,并且,仿佛还正在被挤着,再坚持不住,就会被挤到河里。这幢小草房,是油麻地小学最矮小的草房,样子很寒伧。它简直是个赘瘤,是个污点,破坏了油麻地小学的和谐与那番好格调。
20、微风翻卷着荷叶,又把清香吹得四处飘散。几支尚未绽开的荷花立在月色下像几支硕大的毛笔,黑黑地竖着。桑桑能够感觉到:它们正在一点一点地开放。
21、细马似乎很喜欢这儿的天地。那么大,那么宽广的大平原。到处是庄稼和草木,到处是飞鸟与野兔什么的。有那么多条大大小小的河,有那么多大大小小的船。他喜欢看鱼鹰捕鱼,喜欢听远处的牛哞哞长叫,喜欢看几个猎人带了几只长腿细身的猎狗,在麦地或棉花地里追捕兔子,喜欢听芦苇丛里一种水鸟有一声无一声的很哀怨的鸣叫,喜欢看风车在野风里发狂似地旋转……他就在这片田野上,带着他的羊,或干脆将它们暂时先放下不管,到处走。一切都是有趣的。他乐意去做许多事情:追逐一条狗,在小水塘里去捉几条鱼,发现了一个黄鼠狼的洞,就用竹片往洞的深处挖……
22、白雀还是那个样子,只是好像清瘦了一些。她一出现在桑桑的视野里,桑桑就觉得天地间忽然地亮了许多。白雀走着,依然还是那样轻盈的步伐。她用双手轻轻抓着被放到了胸前的那根又黑又长的辫子,一方头巾被村巷里的风吹得飞扬了起来。
23、冬天过去,细马已基本上能听得懂油麻地人"?烟的”话了5,细马依然没有去学蠭涎АR皇且蛭,邱二妈并未提出让他再去读书,二是细马觉得,自己拉了一个学期的课,跟是不可能再跟上了,除非留级,而细马不愿意这样丢人O嘎砘故欠潘的羊K淙幌嘎硇睦锊⒉幌不斗叛颉?
24、桑桑把信揣到怀里。桑桑走出树林时,忽然觉得自己是电影里的地下工作者了。他有一种神秘感、神圣感,还外加一种让他战战兢兢的紧张感。他上路时,还探头探脑,四下张望了一下。这完全没有必要,因为周围根本无人,即便有人,谁会去注意他呢?
篇12:读草房有感500字
这段时间,吴老师推荐我们读一本书,名叫《草房子》,作者是曹文轩,当我拿到这本书的时候,觉得这本书很厚,没有吸引力,读着读着却爱不释手了,想一口气把它读完。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桑桑,他是油麻地学校校长桑乔的儿子。《草房子》这本书围绕着桑桑在油麻地小学展开的一系列有趣的故事,当然还有他的好朋友:被人笑话的秃头陆鹤、善良的纸月、默默无闻的白雀、小小年纪就当起“当家人”的细马、爱学习的杜小康、温柔的温幼菊老师等。
读这本书的时候,那不连贯的片断故事竟使我泪流满面,有几处地方让我特别感动。就是当我知道细马为了给他父亲治病不畏辛苦地放羊时;当我知道桑桑得病,差点“死一回”的时候;当我知道桑桑要离开那美丽的草房子时。我很伤心,眼泪一粒一粒地从眼眶里掉落出来,他们都勇敢、坚强的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境,值得我学习。
当然,这本书里还有许多趣事,比如:排练话剧用“猪尿泡”演秃子;大热天里,桑桑裹着棉衣,穿着棉鞋,带着棉帽,大摇大摆的走在大街上;桑桑把蚊帐改成“渔网”,被蚊子盯等,这时候,我就会哈哈大笑,而且笑得前仰后合。
读完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明白了,我们做任何事都要有责任心,自强自立,孝顺长辈,敢于承担责任。做事情要坚持,不要轻易放弃。
篇13:读草房有感500字
童年就是一间充满阳光的房子,它让我们浪漫、温馨、童真无邪……
前几天,我再一次拜读了这本书,里面的内容深深地将我感动。
书中的主人公桑桑常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他永远难忘小学六年生活,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许多事情,也懂得了许多道理……而陆鹤,是个孤单的孩子。但是,他有着坚强的内心,常让人刮目相看。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与桑桑同悲同乐;当他生病时,我哭了,怕桑桑会死掉……
读完了《草房子》,我明白了。童年宁静、温馨、悠长,永恒……而且,书中的那一种坚持的力量也让我感动。其实,我们生活与学习中也是同样的。只要我们坚持不懈,那么,我们一定会取得成功与喜悦,品尝那一份美好的滋味……
坚持就是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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