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无常有感400字,本文共18篇,欢迎您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1:读无常有感
鲁迅用风趣的语言来描述了他小时候看见的那场迎神赛,而且用生动的语言来讲述了迎神赛的经过。鲁迅十分怀念他小时候的时光,但在描写中我们还可以找到他对那些封建行为的讽刺和唾弃。
他一反前态温和的笔锋,用犀利的语言对那些封建行为进行批判,让人不禁为之动容。
鲁迅还把现在的想法和小时候的想法进行比较,以此来衬托出世人们庸俗的一面。又在末尾写到“鬼神之事,难言之矣,这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这里又写出了鲁迅对“鬼神之事”的鄙夷以及对其的不屑一顾。
总体来说,鲁迅在他的文章中不止一次的讽刺封建行为,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则是以回忆往事的方式来列出他小时候所看见的各种封建现象并加以批判。
鲁迅不仅仅是一个作家,他还是一个战士,正如毛泽东所说:“鲁迅用他的笔战斗了一生。”
篇2:读无常有感
早已习惯了在午后翻开《朝花夕拾》这本小册子,每个下午由先生的文章陪伴都觉得充实了许多。今天照例要读先生的一篇文章,按照顺序,当时到了《无常》了吧。
这篇文章很好了承接了上一篇的《五猖会》,描写的是迎神赛会那天出巡的神!而这其中各路神明,先生最有些喜欢的当时白无常了。先生用了这样的词语来形容白无常:“他不但活动而诙谐,但是那浑身雪白这一点,在红红绿绿中就有鹤立鸡群之慨。”这是怎样一个的可爱的角色呵。
先生本文突出描写了白无常。在先生的记忆中,除了装扮不甚吓人之外,无常还是个颇具有人情味的鬼,在戏中有唱到,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大王打了四十大棒。
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先生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同时,文章深刻表达了旧时代中国人民绝望于黑暗的社会,愤慨于人世的不平,只能在冥冥中寻求寄托,寻求“公正的裁决”。故在文中也可看到先生写道:活的“正人君子”们只能骗鸟,若问愚民,他就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你:公正的裁判在阴间!这是怎样的一种戏谑的讽刺!可是也显示了先生对黑暗的现实的无奈和失望!
最后一段先生判的却是更妙,有人说,无常是生人走阴,故有些人情味,而现下那些会走阴的却是生人。这其中的奥妙,难言之矣。我们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
待。有的人,在凡世,不能挣脱怒与哀带来的情绪,消极对待。你是否学会了什么时候平和?什么时候激昂?什么时候沉默?
篇3:读鲁迅《无常》有感
何为无常,即勾摄生魂者也。相传无常分为两种,为白无常和黑无常。黑无常是全身通黑,白无常自然是通体煞白。据《玉历纱传》记载,无常惯穿斩衰凶服,腰间束根草绳,脚着草鞋,项上挂着纸锭,手持破芭蕉、铁索以及算盘。无常整日耸着肩膀,披着头发,眉眼的外梢都向下像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如此看来无常长得真不怎么讨人喜欢,大人小孩看到必定是吓得先没了半条命。不过这都是人们口耳相传,迅哥儿可是见过活无常呢。
然而迅哥儿所见的无常与咱们所了解或所幻想的无常可大不一样。在他的心目中,在阴森鬼众中,就是无常有点人情;我们不变鬼则已,如果要变鬼,自然就只有无常可以比较亲近。由此可见,迅哥儿对无常的好感绝非是一星半点。在后来的演剧中的`无常更是受到迅哥儿的热爱。虽然外表可怖,但是内心却可爱的无常已在迅哥儿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到最后竟然大呼:要寻真实的朋友,倒还是他妥当。不过这是好的无常,坏无常也未曾绝迹。他们视人命为草芥,生杀不过在一念之间,若是心情好,便让你与家人道个别,可若是心情不好,便就让你连喘息的机会都没有直接带你去了地狱,不让你有一丝的求饶或是辩解。如此蛮狠!如此凶残!
人类社会不也如此?善良人们之外,有诸多内心邪恶之徒。他们光明的衣冠下蓄养着饕餮,以他人血肉为食来满足自己内心欲望。更有甚者,那些掌持生死命运决定之权的人,会因金钱人情而漠然对待他人生命。比如,在手术室这样的生死之地,无良医者会索要财物,未能上供的患者只能自求多福。
如此看来,虚伪光明反而不如真诚的黑暗。人造的强光会伤害善良的眼睛,率直的邪恶好得过面具之下的欺诈。现实生活中某些人的“人格”不如“鬼格”。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掩藏在光明中的黑暗。想必鲁迅喜欢的是无常的纯粹与真实吧。
我亦如此。我唯一的骄傲,乃我是人类,我愿意秉持内心光明,即使成为无常判官,我也不会追索无罪冤魂。
篇4:无常读后感400字
无常读后感400字
无常读后感400字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2.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3.
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评:这一段是鲁迅介绍无常长像的。首先,从衣服开始,“斩衰凶服”,显现出了鬼界的特征。然后是腰部、脚和脖子,从这几个地方的穿着上,无常长的又像道士,和下文说无常是从人变来的有上下呼应,同时也体现出了无常的性格,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之后的'长方帽,和道士的装饰也没什么区别。接着,一句话很有意思,“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很明确的指清了位置。“一见有喜”和“你也来了”便显出了地狱小鬼们独有的“小丑风范”,很有喜剧效果,说话的方式都很猾皮。
读后感:鲁迅的《无常》,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不,其实可以说是一种批判。当时,等级分的很明确,有上等人下等人之说,如果是下等人,就会永远被被人压着,虽然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经常受人欺辱。而上等人更是可怜,必须把自己伪装起来,生活在欺骗中,生活在痛苦中,所以说是“他们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又因为,但是的人都很迷信,认为到阴间就能解脱,所以大家都非常喜欢无常。想想,这就是可怕的封建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唉,真是恐怖。
篇5: 无常读后感400字
无常读后感400字
读了《无常》一书以后,知道了是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无常》――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篇6:无常读后感400字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无常》――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无常读后感300字无常读后感600字无常读后感500字篇7:学生读无常心得体会600字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心,人又应该怎样呢?
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 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篇8:鲁迅《无常》原文赏读
鲁迅《无常》原文赏读
迎神赛会这一天出巡的神,如果是掌握生杀之权的,——不,这生杀之权四个字不大妥,凡是神,在中国仿佛都有些随意杀人的权柄似的,倒不如说是职掌人民的生死大事的罢,就如城隍和东岳大帝之类。那么,他的卤簿中间就另有一群特别的脚色:鬼卒、鬼王,还有活无常。
这些鬼物们,大概都是由粗人和乡下人扮演的。鬼卒和鬼王是红红绿绿的衣裳,赤着脚;蓝脸,上面又画些鱼鳞,也许是龙鳞或别的什么鳞罢,我不大清楚。鬼卒拿着钢叉,叉环振得琅琅地响,鬼王拿的是一块小小的虎头牌。据传说,鬼王是只用一只脚走路的;但他究竟是乡下人,虽然脸上已经画上些鱼鳞或者别的什么鳞,却仍然只得用了两只脚走路。所以看客对于他们不很敬畏,也不大留心,除了念佛老妪和她的孙子们为面面圆到起见,也照例给他们一个“不胜屏营待命之至”的仪节。
至于我们——我相信:我和许多人——所最愿意看的,却在活无常。他不但活泼而诙谐,单是那浑身雪白这一点,在红红绿绿中就有“鹤立鸡群”之概。只要望见一顶白纸的高帽子和他手里的破芭蕉扇的影子,大家就都有些紧张,而且高兴起来了。人民之于鬼物,惟独与他最为稔熟,也最为亲密,平时也常常可以遇见他。譬如城隍庙或东岳庙中,大殿后面就有一间暗室,叫作“阴司间”,在才可辨色的昏暗中,塑着各种鬼:吊死鬼、跌死鬼、虎伤鬼、科场鬼,……而一进门口所看见的长而白的东西就是他。我虽然也曾瞻仰过一回这“阴司间”,但那时胆子小,没有看明白。听说他一手还拿着铁索,因为他是勾摄生魂的使者。相传樊江东岳庙的“阴司间”的构造,本来是极其特别的:门口是一块活板,人一进门,踏着活板的这一端,塑在那一端的踏便扑过来,铁索正套在你脖子上。后来吓死了一个人,钉实了,所以在我幼小的时候,这就已不能动。
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玉历钞传》上还有一种和活无常相对的鬼物,装束也相仿,叫作“死有分”。这在迎神时候也有的,但名称却讹作死无常了,黑脸、黑衣,谁也不爱看。在“阴死间”里也有的,胸口靠着墙壁,阴森森地站着;那才真真是“碰壁”。凡有进去烧香的`人们,必须摩一摩他的脊梁,据说可以摆脱了晦气;我小时也曾摩过这脊梁来,然而晦气似乎终于没有脱,——也许那时不摩,现在的晦气还要重罢,这一节也还是没有研究出。我也没有研究过小乘佛教的经典,但据耳食之谈,则在印度的佛经里,焰摩天是有的,牛首阿旁也有的,都在地狱里做主任。至于勾摄生魂的使者的这无常先生,却似乎于古无征,耳所习闻的只有什么“人生无常”之类的话。大概这意思传到中国之后,人们便将他具体化了。这实在是我们中国人的创作。
然而人们一见他,为什么就都有些紧张,而且高兴起来呢?
凡有一处地方,如果出了文士学者或名流,他将笔头一扭,就很容易变成“模范县”。我的故乡,在汉末虽曾经虞仲翔先生揄扬过,但是那究竟太早了,后来到底免不了产生所谓“绍兴师爷”,不过也并非男女老小全是“绍兴师爷”,别的“下等人”也不少。这些“下等人”,要他们发什么“我们现在走的是一条狭窄险阻的小路,左面是一个广漠无际的泥潭,右面也是一片广漠无际的浮砂,前面是遥遥茫茫荫在薄雾的里面的目的地”那样热昏似的妙语,是办不到的,可是在无意中,看得住这“荫在薄雾的里面的目的地”的道路很明白:求婚,结婚,养孩子,死亡。但这自然是专就我的故乡而言,若是“模范县”里的人民,那当然又作别论。他们——敝同乡“下等人”——的许多,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因了积久的经验,知道阳间维持“公理”的只有一个会,而且这会的本身就是“遥遥茫茫”,于是乎势不得不发生对于阴间的神往。人是大抵自以为衔些冤抑的;活的“正人君子”们只能骗鸟,若问愚民,他就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你: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想到生的乐趣,生固然可以留恋;但想到生的苦趣,无常也不一定是恶客。无论贵贱,无论贫富,其时都是“一双空手见阎王”,有冤的得伸,有罪的就得罚。然而虽说是“下等人”,也何尝没有反省?自己做了一世人,又怎么样呢?未曾“跳到半天空”么?没有“放冷箭”么?无常的手里就拿着大算盘,你摆尽臭架子也无益。对付别人要滴水不羼的公理,对自己总还不如虽在阴司里也还能够寻到一点私情。然而那又究竟是阴间,阎罗天子、牛首阿旁,还有中国人自己想出来的马面,都是并不兼差,真正主持公理的脚色,虽然他们并没有在报上发表过什么大文章。当还未做鬼之前,有时先不欺心的人们,遥想着将来,就又不能不想在整块的公理中,来寻一点情面的末屑,这时候,我们的活无常先生便见得可亲爱了,利中取大,害中取小,我们的古哲墨瞿先生谓之“小取”云。
在庙里泥塑的,在书上墨印的模样上,是看不出他那可爱来的。最好是去看戏。但看普通的戏也不行,必须看“大戏”或者“目连戏”。目连戏的热闹,张岱在《陶庵梦忆》上也曾夸张过,说是要连演两三天。在我幼小时候可已经不然了,也如大戏一样,始于黄昏,到次日的天明便完结。这都是敬神禳灾的演剧,全本里一定有一个恶人,次日的将近天明便是这恶人的收场的时候,“恶贯满盈”,阎王出票来勾摄了,于是乎这活的活无常便在戏台上出现。
我还记得自己坐在这一种戏台下的船上的情形,看客的心情和普通是两样的。平常愈夜深愈懒散,这时却愈起劲。他所戴的纸糊的高帽子,本来是挂在台角上的,这时预先拿进去了;一种特别乐器,也准备使劲地吹。这乐器好象喇叭,细而长,可有七八尺,大约是鬼物所爱听的罢,和鬼无关的时候就不用;吹起来,Nhatu,nhatu,nhatututuu地响,所以我们叫它“目连瞎头”。在许多人期待着恶人的没落的凝望中,他出来了,服饰比画上还简单,不拿铁索,也不带算盘,就是雪白的一条莽汉,粉面朱唇,眉黑如漆,蹙着,不知道是在笑还是在哭。但他一出台就须打一百零八个嚏,同时也放一百零八个屁,这才自述他的履历。可惜我记不清楚了,其中有一段大概是这样:——
“…………
大王出了牌票,叫我去拿隔壁的癞子。
问了起来呢,原来是我堂房的阿侄。
生的是什么病?伤寒,还带痢疾。
看的是什么郎中?下方桥的陈念义la儿子。
开的是怎样的药方?附子、肉桂,外加牛膝。
第一煎吃下去,冷汗发出;
第二煎吃下去,两脚笔直。
我道nga阿嫂哭得悲伤,暂放他还阳半刻。
大王道我是得钱买放,就将我捆打四十!”
这叙述里的“子”字都读作入声。陈念义是越中的名医,俞仲华曾将他写入《荡寇志》里,拟为神仙;可是一到他的令郎,似乎便不大高明了。la者“的”也;“儿”读若“倪”,倒是古音罢;nga者,“我的”或“我们的”之意也。
他口里的阎罗天子仿佛也不大高明,竟会误解他的人格,——不,鬼格。但连“还阳半刻”都知道,究竟还不失其“聪明正直之谓神”。不过这惩罚,却给了我们的活无常以不可磨灭的冤苦的印象,一提起,就使他更加蹙紧双眉,捏定破芭蕉扇,脸向着地,鸭子浮水似的跳舞起来。
Nhatu,nhatu,nhatu-nhatu-nhatututuu!目连瞎头也冤苦不堪似的吹着。他因此决定了:——
“难是弗放者个!
那怕你,铜墙铁壁!
那怕你,皇亲国戚!
…………”
“难”者,“今”也;“者个”者“的了”之意,词之决也。“虽有忮心,不怨飘瓦”,他现在毫不留情了,然而这是受了阎罗老子的督责之故,不得已也。一切鬼众中,就是他有点人情;我们不变鬼则已,如果要变鬼,自然就只有他可以比较的相亲近。迎神时候的无常,可和演剧上的又有些不同了。他只有动作,没有言语,跟定了一个捧着一盘饭菜的小丑似的脚色走,他要去吃;他却不给他。另外还加添了两名脚色,就是“正人君子”之所谓“老婆儿女”。凡“下等人”,都有一种通病:常喜欢以己之所欲,施之于人。虽是对于鬼,也不肯给他孤寂,凡有鬼神,大概总要给他们一对一对地配起来。无常也不在例外。所以,一个是漂亮的女人,只是很有些村妇样,大家都称她无常嫂;这样看来,无常是和我们平辈的,无怪他不摆教授先生的架子。一个是小孩子,小高帽,小白衣;虽然小,两肩却已经耸起了,眉目的外梢也向下。这分明是无常少爷了,大家却叫他阿领,对于他似乎都不很表敬意;猜起来,仿佛是无常嫂的前夫之子似的。但不知何以相貌又和无常有这么象?吁!鬼神之事,难言之矣,只得姑且置之弗论。至于无常何以没有亲儿女,到今年可很容易解释了;鬼神能前知,他怕儿女一多,爱说闲话的就要旁敲侧击地锻成他拿卢布,所以不但研究,还早已实行了“节育”了。
这捧着饭菜的一幕,就是“送无常”。因为他是勾魂使者,所以民间凡有一个人死掉之后,就得用酒饭恭送他。至于不给他吃,那是赛会时候的开玩笑,实际上并不然。但是,和无常开玩笑,是大家都有此意的,因为他爽直,爱发议论,有人情,——要寻真实的朋友,倒还是他妥当。
有人说,他是生人走阴,就是原是人,梦中却入冥去当差的,所以很有些人情。我还记得住在离我家不远的小屋子里的一个男人,便自称是“走无常”,门外常常燃着香烛。但我看他脸上的鬼气反而多。莫非入冥做了鬼,倒会增加人气的么?吁!鬼神之事,难言之矣,这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
六月二十三日。
篇9:读三毛流浪记有感400字
话说有天,三毛独自漫步在寒冷的街道。北风呼呼,冻得他直哆嗦,走着走着他心想:要是能够捡到百元就好了,这样就不会饿肚子了。但天下哪会有平白无故掉馅饼的事呢?这时的三毛已经筋疲力尽了!他摇摇晃晃的走着走着,哎哟,被石头绊倒了!你猜发生了哪幕?天下真有掉馅饼的事,地上正好有百元。三毛高兴极了,捏了捏自己,这不是梦。他激动地叫了起来:“太爷爷显灵了。”
这时候的他又好像活了过来,精神焕发,走路蹦蹦的活像只兔子。他笑眯眯地说:“我的运气是好的不能再好了!”他笑得眉毛弯成了月牙形,嘴都合不拢。接着他来到了家狗不理包子店。“小二,来笼包子!”包子上来以后,他拿了筷子就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了。吃到最后个的时候,突然只狗跳到桌上来了。还把包子叼了个,三毛气得火冒三丈,他指着狗大声说:“你敢抢我的包子!”狗也不是好惹的,二话不说就冲了上来,把三毛的鼻子咬了口,三毛痛得哇哇大哭起来。
三毛的眉毛耷拉着,眼睛里闪着泪光,撇着嘴,垂头丧气地走在冷清的`街上,又开始了他的下个流浪!
林老师点评:哈哈,这个三毛真是太倒霉啦!小作者对他的神态描写尤为出色,“喜、怒、哀、乐”栩栩如生,记得以后人物描写也要这样仔细哦!
篇10:读九色鹿有感400字
在我们的有一篇课吸引了我的眼球,它的名字叫《九色鹿》。这篇课文讲的是:再森林中有一种身上长着九种颜色的毛的动物,它叫“九色鹿”。它有一个好朋友是一只白鸟。一天,有一个人失足落进了水中,九色鹿十分同情哪个人,于是就把哪个人救了起来,还给他吃了一种百病不生、长生不老的灵芝草,那人因祸得福,要给九色鹿做奴仆。
九色鹿听了和百鸟一起劝他回去,九色鹿说:“只要你不要对别人说我在这里我就非常感谢你了。”那人谢过九色鹿就走了。他在一个城市听说国王有一个妃子得了病,必须要用九色鹿的皮做被子盖在身上,用九色鹿的角做汤膏才能把病治好。那人经不起喇嘛的再三引诱,于是把哪天九色鹿救他的事说给国王听,并带着国王去找九色鹿,结果,九色鹿和飞禽走兽们一起战胜了国王和那个忘恩负意的人。l
我也遇到过和九色鹿相同的遭遇,一次,我们一家和弟弟一家做火车去丽江,在火车上弟弟爬上了行李架,问我敢不敢上去,可我刚上去他就下来了,还连声喊到:“叔叔!叔叔!!(也就是我的爸爸)刘筱菁爬到行李架上了!”我心里一阵委屈,明明是他喊我上去的,可这个时候他又告状,我便哭了。
做人要讲信用,不能只嘴上说一套,实际做又是一套,只要是非常可耻的。而且如果一个人不讲信用,那他就一定会遭到报应的,就象那个忘恩负意的人一样。
篇11: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感400字
这篇小说以作者亲身经历为素材创作的,是一部反映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青年参与建立和苏维埃政权、参与重建国民经济火热斗争的长篇小说。
他之所以创作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因为他开始文学创作,在母亲、妻子、同志们的帮助下,他出版了这本书!他就在这样艰苦环境中有了新的革命武器——写作,他也继续在为人民做贡献。小说主人公百折不回的顽强奋斗的精神至今仍有积极意义,主人公小时候就疾恶如仇、敢想敢做,到成人也有着儿时倔强、刚强的性格。他为重返建设国家的岗位,刻苦自学,阅读了大量的文学作品,他也曾一度灰心丧气,想自杀,但坚持的革命信念又使他走出了低谷。
整本小说都向着革命事业,努力保卫国家。寓言感慨万千,发出了感人深挚、振聋发聩的豪言壮语:“人最可宝贵的是生命……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钢铁就是这样炼成的。”
篇12:读嫦娥奔月有感400字
嫦娥和后羿他们原本是一对十分相爱的夫妻,可是嫦娥为了要长生不老,她叫后裔去西王母那里要长生不老药,当后裔拿回去的时候,告诉了嫦娥药的服法,可是嫦娥太贪心,趁后裔不在家的时候,偷偷地把药全吃完了。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她的身体开始变轻了,慢慢的飘飘悠悠的像月亮飞去。嫦娥急了,她大声的喊救命,可那有人会去理会她呢?就这样,她成了月宫的仙子。后裔回来看见自己的妻子不见了,他就知道会发生这种事,可如果想挽救已经来不及了。他大声向天空喊着嫦娥的名字,可那有人会听见呢?
所以,这个故事就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做人不能太贪心,否则的话,就会自食其果!
篇13:读嫦娥奔月有感400字
我读过许多神话故事。但是,最令我感动的是《嫦娥奔月》。
嫦娥为了不让仙丹被坏人逢蒙得手,一口吞下仙丹后,飘飘悠悠一直朝着月亮飞去……人们很想念好心的嫦娥,在院子里摆上嫦娥平日爱吃的食品,遥遥为她祝福。从此以后,每年八月十五,就成了人们企盼团圆的中秋佳节。
因为嫦娥经常接济生活贫苦的乡亲,所以《嫦娥奔月》这个故事让我最感动。
现在有很多向嫦娥一样好心的人在帮助别人。在学校里有许多心灵美好的老师为了保护孩子,献出了生命。
我读了这个神话知道了人要善良。善良的人会被大家怀念在心的啊!
我要做一个善良的人。
昨天学习了,第10课嫦娥奔月。主要写了:相传在远古的时候,天上出现了十个太阳,晒的大地冒烟老百姓实在是没发生活下去了有个力大无比的英雄叫后羿,他想为老百姓解除困难,他登上昆仑山顶,拉满神弓,一口气射下了九个太阳,他为老百姓解除了困难,很多人拜他为师跟他学习武艺。
有个叫逢蒙的为人奸诈贪婪,也随众人拜在了后羿的门下,有一天西王母送给后羿一丸仙药。这个事情被逢蒙知道了,他一心想把仙药弄到手,8月15这天清晨,后羿要带弟子出门去,逢蒙假装生病,留了下来。
晚上,逢蒙手提宝剑,闯进了后羿的家里,逢蒙见她不肯交出仙药,就翻箱捣柜,四处搜寻,眼看就要搜到百宝夹了,嫦娥疾步向前,取出仙药一口吞了下去,她一直朝着月亮飞区去。后羿外出回来,不见了妻子嫦娥,他一看妻子正在树下看着自己呢,他想前追三步,月亮就向后面退三步,怎么也追不上。
我的读后感:我应该学习后羿的这种为民出害,见义勇为,把刀相住的精神,我们不该学习奸诈贪婪的逢蒙,他很霸道。
篇14:读格林童话有感400字
今天我闲着没事干,于是从我的书柜里请出了我的老朋友《格林童话》,我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有一篇故事使我深受教育——《富人与孤儿》
故事讲述了官府要求一家富贵人家收养一个孤儿,富人很不情愿,于是把他当成仆人,什么活都让他干。而且做错了一点儿鸡毛蒜皮的事,富人就把他打得死去活来。有一次孤儿去锄草,一不小心把放在草傍边的外衣锄碎了,孤儿很害怕,便自杀了······ 后来富人家里发生了一场火灾,富人从此成了一无所有的穷光蛋。
这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因为自已有钱有势是个富贵人家,就看不起那些贫苦人及那些在街头要饭的人。以为自已很了不起,人们不要有这样的想法。正确的做法是要热心地去帮助那些人,帮助别人一定要怀着一棵温暖的心。我希望能用我的点点心语、滴滴鼓励来靠近他们的心胸,抚慰他们的心灵。对于一个贫穷的孩子来说也一样可以创造奇迹,甚至可以比富人做得更好。因为你们还有梦,相信自已,没有什么不可能的。
我反而觉得富人更可怜。因为他的心永远残留着一道伤痕,很痛苦。
篇15:读格林童话有感400字
我今天看了格林童话这本书,书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兄妹俩智斗老巫婆》。
故事是这样的,从前有一对兄妹,他们的母亲去世了,父亲又找了一个继母,生活很贫穷,一天夜里,兄妹俩听见继母这主意,要把他们遗弃,让他们听天由命好了,因为我们太穷了,哥哥在大人睡觉的时候,捡了一口袋的小石子,到了早上,父亲带他们到森林里砍柴,哥哥偷偷地把小石子丢在路上,到森林中间,父亲就走了,到了晚上,父亲还没来接他们,他们就沿着小石子回到了家读格林童话有感400字读格林童话有感400字。不久,他们又听见继母对父亲说“把他们带到更远的地方去。”哥哥要去捡小石子,可大门已被锁上了,怎么也出不去。(快乐的元宵节作文)
早晨,父亲要去砍柴,说把他们两个带上,哥哥把面包放在口袋里捏碎,把面包屑一点一点丢在走过的路上,可是到了晚上,他们怎么也找不到面包屑了,他们回不了家了,而且误入了老巫婆的家里,老巫婆为了吃掉哥哥,就想先养胖哥哥,给他们食物吃,他们骗老巫婆把头伸进面包炉里,做个示范,趁她不注意,把老巫婆推进了炉子,活活地烤死了她,他们通过他们的智慧,不但没被老巫婆吃掉,而且还取得了很多珍珠、宝石和食物。
我觉得,做任何事情,都要通过大脑的思考,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才能获得成功和胜利。
篇16:读格林童话有感400字
在我的书橱里,收藏着许许多多的书,其中《格林童话》是我最喜欢的书。
《格林童话》是世界最著名的童话之一,巫婆、公主和王子是故事中不可缺少的人物,小巫婆是故事中最坏的了,她们总会用魔法制造一个又一个困难和麻烦,不过不用害怕,只要勇敢地面对她们,就能最终战胜他们;公主是女孩子最喜欢的了,因为公主穿着层层叠叠美丽的礼服,而且是那么漂亮可爱;让男孩子们沾沾自喜的是英勇而潇洒的王子,他们神奇地骑着骏马,打败巫婆,救回公主,并和公主一起幸福地生活着。当然也有活泼好动的动物,像《老鼠、小鸟和香肠》、《猫和老鼠做朋友》……
在所有的故事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白雪公主》了,这个故事写的是美丽的白雪公主被狠毒的后母迫害,被迫躲在大森林里和七个小矮人快乐的生活,可后母还是不放过她,幸亏被一个英俊的王子救了,最后她们揭露了后母的坏心,终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我看《格林童话》这本书的时候,有时快乐,有时悲伤;快乐的是因为主人公为民除害,获得幸福,悲伤的是坏人或怪物到处害人。
《格林童话》让我走进一个色彩斑斓的童话世界,让我也走进了故事的里面。
篇17:读格林童话有感400字
我们在学校里面有许许多多的书柜,书柜里玲琅满目。有《格林童话》《小布头历险记》《柳林风声》《我和小姐姐克拉拉》《鲁西西外传》《皮得潘》《木偶奇遇记》《中国神话故事》……
其中,我最喜欢看《格林通话》因为故事很有趣。尤其是里面的冰姑娘和海的女儿,这两个故事我最喜欢的故事,一个都不能放弃,那我只好写冰姑娘了,因为老师说只能写一个。
瑞士的格林瓦尔是一个美丽的小山城,冰河里有一位住在这里的冰河皇后——冰姑娘,她是冰河的统治者,也是人类的毁灭者,小洛秋出生的时候在一个贫穷的家里,他一岁的时候,他的妈妈带着他回娘家的时候,她妈妈不小心被冰姑娘亲了一下,洛秋的妈妈就这样无辜的死了。小洛秋就失去了母爱,小洛秋就跟着外祖父生长,他又聪明又勇敢又能干。还有许多女孩子喜欢他,但他只喜欢爱贝克斯磨坊主的女儿巴贝德,诚心诚意的洛秋向巴贝德求婚,但是,巴贝德的爸爸要洛秋把悬崖上的鹰巢的小鹰捉来,才肯把巴贝德嫁给他。洛秋带着杆子和绳子爬了一整夜,终于到达悬崖边,鹰巢就在崖石下面,崖石下面坐着冰姑娘。冰姑娘想用妖术迷惑他,但是洛秋安然无恙,洛秋捉到小鹰终于答应巴贝德嫁给洛秋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嫉妒别人美好的家庭,要祝福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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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读《绿野仙踪》有感400字
《绿野仙踪》是一幅清新美丽的画卷;是一队患难与共的伙伴;一个充满惊险和快乐的故事;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小姑娘多萝茜被龙卷风吹到了陌生的国度,为了回到故乡,她经历了千辛万苦。旅程中,她结交了新的伙伴;一心想要脑子的稻草人;总想得到一颗心的铁皮人;拼命想要获得勇气的狮子。它们成了亲密的旅伴。大家在一起拥有了不可思议的经历,最后实现了各自的心愿。
我最喜欢的一部分是多萝茜回到了翡翠城,它们走进宫殿,看见一个矮小的老头,他一直把自己伪装成了大魔术师,多萝茜它们又陷入了绝望。最后,多萝茜它们打败了蜘蛛怪,找到了女巫甘霖达,多萝茜得到了一双只要并着脚,然后转动鞋跟,互相碰撞三次,就可以回到家乡的鞋子。
读完这段,它们的坚持不懈使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不禁想起我学钢琴的事:我从幼儿园大班开始学钢琴,学了三年,因为我做作业会拖到很晚,所以放弃了。现在可是又什么都不会弹了,那三年的努力白费了,现在看见别人弹得那么好听,那个懊悔啊……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不能放弃,我也做到了。
点评:排比句式开头,文采非凡,联系自身实际说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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