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整理了《快乐的人》读后感600字,本文共17篇,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1:霍比特人读后感600字
热浪滚滚的夏日,使人大汗淋漓。汗水将衬衫与我的皮肤紧贴在一起,加剧了炎热感,我的身体此时滚烫,但内心却清凉无比,都因为我手中捧着的这本书——《霍比特人》
这本书,将我的目光全部吸引了去。它不仅引人入胜,而且扣人心弦,它太神奇了。主人公比尔博·巴金斯的故事告诉我冒险路上的危险与乐趣。一个个与时间赛跑,与邪恶斡旋的故事吸引我,陶冶我。
托尔金先生的这本《霍比特人》与他的另一部奇幻小说《魔戒》被合誉为当代奇幻小说的鼻祖,共同被世人长久赞誉。”纽约时报时评“对这本书做过以下评价:“最为新鲜原创而又富于愉悦想象力的文学作品,《霍比特人》为一次伟大冒险谱写了辉煌篇章,充满悬念,又具有一种静悄悄的幽默;让人难以抗拒。所有热爱优美冒险故事的读者,无论青年或长年,都会将《霍比特人》记在心中。
人类定居生活了数千年,什么时候离开自己的故土?步入21世纪后,整天便是三点一线,如同上了发条一般,生活中几乎不出意外。而托尔金先生笔下的冒险者们呢?他们有时忍饥挨饿有时却蜜蜂抹面包,伴着花香,畅聊一整夜。有时追星逐月,日夜兼程,有时却在丛林与精灵共舞歌唱,围着篝火,分享美味。在他们的冒险生活里,一切皆有可能。
托尔金先生落笔生花,我的心情也随之翩然起舞。不慎闯入半兽人城堡的一行人,在经历一番艰险后,最终安全走了出来,比尔博先生还因祸得福,收获了一枚隐身戒指。当他们步入危机四伏的黑森林,并被蜘蛛围攻时,我着实为他们捏了一把汗。而当他们收获先祖那堆满峡谷的宝藏时,我也为他们感到欣喜。当那场惊天之役打响之时,当半兽人的杀喊声从书里传入我的耳畔时,我眼光中充满了愤怒。但当,伟大的矮人王梭林·橡木盾倒下那一刻时,我也难掩愁容。这本书里夹杂了各种心情:喜悦与伤感,愉快与紧张,轻松与惊悚,使人的心情也随之颠簸。
托尔金先生笔下的这个故事,给我传来清凉,它是一阵清风,唤醒我夏日里枯萎的活力。托尔金先生的一句:“家园已在身后,世界尽在眼前。”正鼓励着更多人爱上冒险,唤起更多人的好奇心。
篇2:霍比特人读后感600字
这个故事讲得是一个叫比尔博·巴金斯的霍比特人,(m.lz13.cn)(霍比特人是一个特殊的种族,比人类矮小,但是敏捷灵动)和其他小矮人出去冒险,还有术士刚尔多夫,结果比尔博跟他们走散了,阴阳差错的得到了让佩戴者隐身的魔戒,之后他们一路冒险,穿越了危险的黑森林,见到了小精灵和熊人,(熊人,就是指平时是人,却能变成巨熊的人),把一只恶龙打败并且分了龙盘踞的宝物,最后联合长湖人(长湖,地名)和小精灵一起大战,击败了邪恶的妖精和狼。
我觉得我最喜欢比尔博得到魔戒的那一段,其中有个叫古鲁姆的,是一个用不好的手段得到魔戒的,他道德败坏,总是把妖精从背后掐死然后生吃,但是比尔博巧妙地让自己脱险,还得到了魔戒。他和古鲁姆互相猜谜,如果古鲁姆猜错或猜不出那比尔博就会幸免于难,但如果比尔博猜错了,那古鲁姆就会吃掉他,比尔博看得出了古鲁姆绝对不会守约,但是他借着自己的机智包括极好的运气(那枚魔戒不明不白地被戴在手指上),逃出来了。
我想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团结,没有团结,比尔博他们就没办法走出黑森林,更何况将围攻的狼群驱赶,可能这本书有时候不好读进去,但是一旦读进去了,你就会发现,这本书配上名着这个词真的当之无愧。
篇3:霍比特人读后感600字
故事从夏尔的袋底洞开始,比尔博。巴金斯受甘道夫的邀请,与矮人国王索林。橡木盾签署了一份聘用合同,与其他十一个矮人一起踏上去孤山战巨龙的征途。这么介绍有点儿土,并且有点儿像孙悟空一行人西天取经的感觉。但事实上,这绝不是打怪杀怪那么简单。比尔博最大的特点就是善良,虽然他也怕麻烦,但仍然盖不住冒险的'诱惑;索林是个天生的王者,有魄力,且勇敢无畏,虽然陷入阿肯宝石的陷阱中迷失了自我,好在最后醒悟过来,承担起身为矮人国王的责任,拿起武器同半兽人厮杀,最终竟牺牲了生命。但他自始至终都认为比尔博这个霍比特人是他最好的朋友。 所以,整部影片告诉我们勇敢、善良、友谊这几个词,或许还不仅仅指这些。我认为,整部影片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当你陷入迷茫、不安、悲伤的境遇中时,想到它,心中的某块角落就会马上温暖而且明亮起来,自己也就可以暂时寄居在那儿,使心灵回归平静而安详。 实际上,《霍比特人》的结束代表着中土世界在向我们告别。从魔戒到霍比特人,有许多观众可能已经从一个青涩的少年变为心智成熟的成人了。数十年的时间,当再返回中土世界时,心中定会有几分激动吧!虽然时间间隔很长,但依然能够唤醒身上的热血分子。如今,十几年过去,中土世界告别了我们,并不代表我们会忘记它,忘记托尔金老人家给予我们的世界。 正如《魔戒》书中所说,在这个正邪难分的时代中,分辨真正的善恶很难,但《魔戒》和《哈比人》的故事却永远都可以带给我们在这样的世界中生活下去的力量;永远都是那些纯真的、渺小的事物,因着他们的信念和坚持,改变了整个世界。
篇4:霍比特人读后感600字
霍比特人的篇幅没有指环王长,场面也没有指环王壮观,但是却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我是先看的电影再阅读的书籍,所以当我读完全书时,我对电影编剧的敬佩油然而生,他能把短短十几万字的小说拍成三部分别时长两个多点的电影,其中的人物添加、形象塑造、剧情设定,编剧是花了不少心思的,而且尽可能的保留了原书中的所有情节,这一点挺不容易的。回归到霍比特人这本书,作者将霍比特人比尔博.巴金斯的奇妙之旅写的精彩异常,尽管比尔博所经历的没有他的侄子在指环王里所经历的多、经历的曲折,但他随着梭林.橡木盾这一行十三个矮人勇士进行冒险,帮助他们重返家园,打败恶龙,找回矮人一族往日的财富和荣耀,这段经历同样可歌可泣,一点儿也不比之后他的侄子把至尊魔戒带往末日火山焚毁而有所逊色。比尔博从一个为人慵懒,生活安逸,略有胆小的霍比特人蜕变为一个沉稳,为朋友两肋插刀,智勇双全的勇者,一次次冒险激发了他血脉中图克家族热血的那一部分。小说后半部分的“五军之战”,使我想起了指环王里所有种族的正义联盟对抗魔君索伦指挥下的半兽人族,保卫自己的家园,那种联合杀敌的英勇画面,总会让人有种热血沸腾的冲动。同样“五军之战”也是人族、精灵族、矮人族共同对抗半兽人和狼族的联盟,许多人类、精灵、矮人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连冒险团队中的重要份子、山下之王的继承者梭林也战死了,这是一段可歌可泣的故事,所以这大概也就是为什么霍比特人第三部选取了“五军之战”作为片名。这本书是一本魔幻题材的小说,其剧情的精彩程度足以引人入胜,手不释卷。通过阅读,我们看到了一个神奇的世界,我们看到了不同种族的人,各有鲜明的性格色彩,各有他们的能力和经历,它用一段段冒险,写了人的蜕变,写了对于正义事业的追求,它值得我日后的再次阅读。
篇5:霍比特人读后感600字
《意外之旅》开场讲述的是矮人的黄金家园陷落的一段史诗,这和魔戒首部曲《护戒使者》开场介绍的索隆肉身俱灭和至尊魔戒重现的史诗相呼应,其内容既是源头,也紧密联系着整个故事的发展结局。显然导演PJ应用了和《护戒使者》相似的开场手段。本人当然是极力赞赏这种开篇手法,即着重于讲故事,又起到代入感的作用。通过重大的历史事件,将这部作品气势磅礴的史诗人文氛围塑造起来,一开始就给人一种震撼的感觉。
除了开场,精灵王国瑞文戴尔再次以旅途的中转站出现。《护戒使者》中弗罗多踏上守护魔戒的旅途中,来到了瑞文戴尔,正如60年前的比尔博做的一样,更奇怪的是两者都是在始料莫及的情况下促成的。看来,无论是原著还是电影,瑞文戴尔这块优美的精灵圣地都是中土必到的风景点。
显而易见,《意外之旅》和《护戒使者》虽然讲述着不同的故事,却有着很多相似之处,特别是对种族,国度,战争,历史事件等等的描绘,而这些恰恰也是对现实社会文明的一种艺术塑造,因此才能够洋溢出浓厚的人文气息及历史的厚重感,我想正是这部电影对《护戒使者》优点的再度发扬吧。
惊喜二:怀旧蒙太奇和老面孔
虽然这次是讲不同的故事,但电影时时处处都能看到《魔戒》的气息。特别是夏尔那古朴,祥和的田园风情,那首悦耳的霍比特人乡村音乐随着老年比尔博开始写这部书时悄然奏响。紧接着弗罗多也出现了,正要去迎接自己伯父生日聚会的宾客,紧接着《护戒使者》一开始的剧情。有的是,我根本分不清这段蒙太奇是最近才拍的还是前《护戒使者》时秘密剪辑下来填补上去的,我只能说这个衔接实在是太完美了,正所谓触景生情,恐怕这将激发出所有指环迷当初看首部曲时那股惬意,平和的感动吧。不仅是片段,在新的电影中再次看到那些经典的角色是多么开心的一件事。相隔13年,干练明智的甘道夫,俊俏秀气的佛罗多,充满神秘之美的精灵女王,人格分裂的咕噜以及那枚至尊魔戒等再次出现相聚演择新的情节,那鲜明的个性和魅力,除了勾起我无尽的怀念还给我新的惊喜——那就是白袍巫师萨鲁曼,这位遗憾没有在《王者归来》中亮相的邪恶角色在《意外之旅》里的精灵王国华丽地登场了。虽然60年前的他还未叛变,但却早已表现得戾气十足,言辞犀利,一针见血地对甘道夫进行指责俨然如师父教训徒弟,看着甘道夫一脸无奈,委屈求全的样子,真是令我感叹人物命运的变迁。
惊喜三:西方奇幻版的人在囧途
最近的电影都很像,都是讲述旅途的艰辛和困苦。现代社会中要克服天气,交通,和各种骗子等问题,但在中土世界要面对的挑战就更多的多,行走在各种光怪陆离的山脉,穿梭在深不可测的洞穴,对抗奇形怪状的生物如食人妖和半兽人,一不留声可就丢了性命。所以对智慧,勇气和团队精神的考验在这里尤为重要,作为组团出游,比尔博初期的表现实在太囧,团队两次遭围捕,两次遭袭击,这个霍比特人都成了扫把星,要不是导游甘道夫及时解围,不知还能囧到何处止。不过到最后,霍比特人终于诠释了:“最渺电影开场就给我了第一个惊喜——
“My dear Frodo……”这个开头想必是大家都再熟悉不过的了。
年迈的比尔博铺开羊皮纸,拉开了整个故事的序幕。羽毛笔流畅的写下一个个单词,似乎再多的血腥与牺牲都归于了平静,唯一要防范的就是外甥好奇的目光。
我们随着老哈比人的叙述,看到了整个故事的背景——矮人们曾经富足强大的时光;家传宝钻的发现与荣耀;索林是个居安思危的好孩纸;恶龙来袭,生灵涂炭;高贵冷艳的精灵在山头不带悲悯的注视,浇灭了与矮人最后的友情之火(如果曾经有过的话)……从此,矮人背井离乡,在漂泊不定的生活中,有人诅咒着过,有人发掘着未来,有人捧着要恢复祖上荣光的(玻璃)心,卧薪尝胆。
比尔博爷爷合上本子,走出屋外,悠闲的开始吐烟圈,依稀间又看到了那个戴着灰色尖顶帽的胡须老头走到面前。 于是时间的齿轮刷刷往后倒转,故事从60年前开始说起。 甘道夫为什么要和矮人搀和在一起,又为什么选择一个哈比人和矮人同行?第一部里在巫师面对精灵女王时,似乎自己也回答不上来。 如果说比尔博和佛罗多“命中注定”要拥有魔戒,正是甘道夫将他们引导到命运之门面前,而这一切的起因——让我们来看看《孤山任务》里甘道夫是怎么说的“在春季即将到来的某个清晨,在离布理不远的地方,我遇到了索林?橡木盾
。就像我们在中土世界说的那样,一次邂逅。” 等等,这分明是绝佳的耽美小说开头啊(大雾)。
电影虽然没有拍出他们俩在上路前的种种斗智斗勇,不过各位演员们用精湛的演绎阐释了各个种族之间的矛盾,原着中隐藏的很深或表现的非常明显的各种“相看两厌”都在他们眼角眉梢微妙语气中体现了出来——
矮人瞧不起不会战斗的哈比人,对精灵当年的袖手旁观怀恨在心,对巫师插手进来抱有疑虑,对半兽人和恶龙更是每一跟胡须都叫嚣着“死吧!”;哈比人觉得爱冒险的是吃饱了撑着的怪胎;精灵跟矮人不对头《精灵宝钻》里比比皆是,又似乎和人类一样觉得灰袍巫师总会带来奇怪糟糕的消息;人类这部没有出现,他们可是更加复杂的生物呢……
于是你看到,电影最开始比尔博对甘道夫并没有久别重逢的喜悦反而是匆忙回屋躲避,面对满屋自来熟的矮人无力的争辩“你们谁啊!啊我的粮窖空了!嘤嘤放开我的古董餐具椅子钩花桌布”然后只能冲唯一认识的巫师发火可惜声音也被埋没在众人的歌声中。
这段可欢乐到不行,看着矮人们随着音乐的鼓点杂耍似的抛着锅碗瓢盆,最后观众和比尔博一样对整整齐齐的餐具目瞪口呆。
索林最后的出场是一个小转折(电影里他没有和别人一样从门口跌成一团进来),王者范儿十足的他开始对比尔博的态度就充满了不信任,而众人随他围坐在桌子旁时,态度也有了些许变化,似乎前面那些“捣乱”都是颇富深意的考验。尤其是白胡子的巴林,那些听上是真的但怎么都觉得是恐吓人的话可把圆滚滚的哈比人吓的够呛,
哈比人VS矮人,火花四溅!连巫师都认真起来才能控制事态,展地图,献钥匙,利用身高恐吓人(?)……好吧,我们终于知道他们要干啥了!
不得不说MF真是神演技,光看着他眼珠转动就知道这时候图克血统在怂恿他同行,眉毛一塌那肯定是巴金斯在起作用了。有些时候明明他不在镜头焦点处,你也忍不住被他挤眉弄眼的小表情小动作吸引过,笑出声来。
(而且电影在有限的时间里,不可能反复描述他对旅程起伏的心情,对精灵从小到大的向往与崇拜,全靠小自由用绳命来传达给我们吖!不亏是彼得钦点的人,请不要错过!)
甘道夫与比尔博在火炉前短暂的谈话,年迈睿智的长者非常擅长直击弱点;矮人们用低沉的吟唱飘散在在安静的夜里,他们对故乡的思念与执着传递到了他的耳畔;当然了,还有那本来就向往冒险的心。嗯,或者再加上对某人轻蔑的不爽,于是,第二天清晨,哈比屯田园小道上,奔跑着一只挥舞着破烂羊皮纸的,欢乐的叫嚷着“我要冒险——————!”的半身人,追逐着将要成为同伴的人的脚步,带我们走向未知。
从此,家成了身后的远方,而世界是眼前的画卷。比如在山崖间的扎营时,比尔博被暴雨淋走了刚踏上旅途时的热情,蔫蔫的看着最年轻的菲力和奇力因为不懂战争的天真而被呵斥。是啊,他们有的人是皇族,有的是战士,有的只是工匠,要说共性,也就是索林说的“在我号召大家的时候,只有你们毫不犹豫的站在了我身后”了吧。
两兄弟迷惑又有些受伤的眼神,促使巴林讲述了那场与半兽人争夺莫瑞亚的惨烈交手,正好接上了片头老比尔博的记录,将历史的拼图补齐。发生于孤山之旅过程中的战斗让人感到惊心动魄,而保存在回忆中的战争,却是一片悲凉。 “从此,我决定一生追随他。”巴林结束了讲述。沉默的营地里,索林的眼中头一次出现了名为“温情”的情绪。
索林、巴林和德瓦林三只对非矮人的种族都敌意满满,非常典型的一个头头加文武双将组合(“文武”是指性格他们可都是战士啦…看过应该能体会的出来)。但也不乏友好乐观的同伴:以弹弓做武器的欧力愣愣的很萌,小脸儿上明显慢半拍的反应很好玩。但是歇后语中都说“高射炮打蚊子”啊你拿弹弓打半兽人真的大丈夫?真为你的人身安全捉急; 戴着雷锋帽(误)的庞博充满了北漂气质,由他来发现要脱团的比尔博,然后被对方“你们没有家怎么懂得我(不能一天吃六顿)的痛”伤到,平静的回答“是的啊,哥没有家了呢”实在是再合适不过。 在被食人妖装在袋子里的时候还冷着一张脸的索林,终于对同伴的智商绝望后狠狠踹了他们一脚,踢醒了菲力和奇力来配合比尔博的拖延战术(原着里是甘道夫扮演这个角色呢),忙不迭的说自己才是寄生虫之王啊别吃偶啊~在此之前这几只和被绑在火上烤的家伙可一直嚷嚷着我可干净了你别污蔑我,帮倒忙可欢。
……
一个个鲜明而可爱的人,甚至在前半段盖过了主角比尔博的光芒。但其实,正是这些细节一点点改变了比尔博,将自己的命运与他们紧紧相连。
他是这个故事的记录者,我们自己和他一样,透过他的眼睛,一点点喜欢上他们。
这个中土世界,属于正义的人。
篇6:霍比特人读后感600字
邪恶与美善蛰伏于同一个躯体,在特定的时间相互对峙。
在托尔金大师的中土魔幻系列巨著中,最强大的黑暗力量,并不是战争狂人魔君索伦,也不是穷凶极恶的半兽人军团,而是每个人内心的欲望。贯穿其作品的那只至尊魔戒更是所有人性和贪欲的集合体。即使曾登上辉煌巅峰的人皇埃西铎等最终也被魔戒的欲望所吞没,他们都败给了自己内心潜藏的黑暗面。
《霍比特人》的是故事背景是盛极一时的杜林家族衰落了,原因是连续两任国王都无挣脱欲望的束缚而最终湮灭在对金银珠宝无止境的追求中,索林・橡木盾的祖父索尔和父亲索恩,不但忽略危机的局势,而且都为了宝藏而抛弃族人最终死于非命。
人们议论纷纷:“这是杜林进家族的宿命,每一个人都会因泛滥的欲望而亡。”
年轻的爱矮人王子索林・橡木盾来不及从痛失亲人的悲伤中恢复过来就不得不承受生活的枷锁。他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流淌则王族的血液本该叱咤风云,现在却沦落到受人凌辱的悲惨世界。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将苦其心志劳其筋骨。
仇恨与愤怒将他的意志铸造得坚如金刚,索林早已把心灵之剑千锤百炼,她决心斩断毒蛇般的宿命,一锤子砸烂所有的诅咒。
托尔金绝不会让这个饱经沧桑的任务扁平化,他笔锋一转,剧情急转直下。
当索林真地收复故国孤山和祖先的巨大宝藏时,也许是人生的苦难太过痛彻心扉;也许复兴矮人的责任太过沉重;也许是对成功的极度渴望;也许是百年的等待太过漫长。内心的异化使他对眼前的财报死死抓住不放手,他不想失去来之不易的荣华富贵,索林的欲望爆发的比祖先更为热烈。
一路走过风风雨雨的矮人惊奇地发现,在孤山巨大的财富面前,战士索林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守财奴索林,他们的怨恨与失望到达了顶点:“你现在戴着金王冠,坐在雄伟的大厅里,可显得比任何时候都要渺小。”
托尔金的作品向来以一波三折的惊奇情节令人欲罢不能,除此之外,人物性格和心理活动的深层挖掘,雄浑苍凉的是实际环境描写都是托尔金小说的标志性环节。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青山伫立不多凌云之志。
惊天地泣鬼神的五军之战在孤山下展开,幽暗密林精灵、铁丘陵矮人、长湖镇人类为了对抗半兽人与座狼军团同仇敌忾。但此时走火入魔的索林・橡木盾孤身立于黄金大厅中央,强烈的幻觉感包围了他。语重心长的甘道夫、义愤填膺的矮人们、真诚敏捷的霍比特人……他们的身影此起彼伏,他们的话语不断涌现。高大的城墙外,铁丘陵矮人寡不敌众走投无路,丹恩铁足绝望地呼喊:“索林・橡木盾在哪?我们的国王在哪?”
难道自己注定被逃不掉的宿命勒死吗?难道自己躲在高大的城墙后对外面的金属撞击与厮杀惨叫声不闻不问吗?难道金子真的比族人的性命重要吗?
“我不是我祖父,我是索林・橡木盾!”这是自己在布里的酒馆曾经无比坚定地对甘道夫所说的话。就像一道亮白的闪电撕裂天幕,一个滚滚惊雷在遥远的高空炸响。
索林・橡木盾从地下宫殿的阴影中走出,他的目光是清澈的,它的步伐是坚定的,他的身形是伟岸的。丢弃王冠,重拾重剑,山下之王宁可马革裹尸也不会空守金山银山!
伊鲁柏固若金汤的城墙轰然崩塌,连同着索林内心欲望和猜忌构成的壁垒。仿佛彩虹光芒倾泻而出,山下之王以一往无前的气势当先冲向漫山遍野的半兽人,那背影激荡起所有人心中至死追随的信念。
“追随我,完成这最后一战!”
那一刻杜林家族尚武的战斗血液重新沸腾;那一刻橡木盾无所畏惧的气场重新扩张;那一刻目中无人的阿佐格惊慌失措;那一刻索林找回了比阿肯宝石更珍贵的王者之心;那一刻他生生斩断纠缠的宿命,一举击碎命运的桎梏!
这是托老笔下一位有血有肉的英雄,让读者难以忘怀的王者。
真正的英雄不是十全十美,而是能直视缺陷痛苦而华丽的蜕变。
真正的王者不是一帆风顺,而是能在误入歧途后找到心之所属。
“如果有更多人把家园看得比金子还重要,那么世界会变得更美好。”这是一位曾误入歧途,被欲望所支配的英雄的最后感悟。
索林・橡木盾被安葬在孤山之畔,陪同他的是那颗星辰般璀璨的阿肯宝石,它将永远在地底发出圣洁的光芒。
篇7:霍比特人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个用血与泪成一个悲惨的篇章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我地下工作者在中国共产党学科的领导下,以残酷的镇压和国民党反动派的迫害间谍机构,但他们害怕在监狱里的强打,没有排气孔。1949年11月27日,重庆,在那里他们打出了“国际悲歌歌”,200多的解放前夕脚镣共产党人,革命者,青年学生,军人,甚至小孩(包括只有10岁的“小萝卜头”宋震),国民党特务是惨绝人寰的大屠杀,沾上下步云桥歌乐山,渣滓洞,白公馆,森林血坡,虽然他们大梅......一部分人都牺牲了,但他们的精神鼓舞的革命同志,其余坚持革命的胜利......
“红岩”为我们塑造了一批革命英雄的形象。这些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的经历,共产党人和革命者的不同的个性,笔者的仔细鉴定后,都在生动的形态出现在我们的面前。江姐是在努力塑造笔者,她对党的忠诚,对敌人不屈不挠的斗争,在革命同志血肉情深危机从容镇定的关键人物。华蓥山上要走的路,她看见丈夫挂头骨的墙壁上,虽然悲痛欲绝,但为了不暴露身份,仍然从容以满足双枪老太婆。就义前,她平静地与他的战友们一一告别之吻“狱花”,梳理头发,换上了干净的蓝色礼服,抚平皱纹的好衣服,然后从容地走向刑场。这一切是如此令人兴奋,崇敬,悲愤,感叹!
“红岩”有一些真实的人与事,而这些人做同样的时代,紧紧地握在一起的时代。 “为了减轻下一代的苦难,我们愿牢底坐穿”,“失败膏肓土,成功地提供苍生”,“毒刑拷打是什么?亡不能叫我开”,以及这些想法,实践是具体的人,而这些人不在家的一些困难的条件下,吃不饱,不穿保暖的衣物的时候,都是一些青年知识分子,从小富裕的家庭生活,拥有良好的生活条件。但在其中的自己的人生选择道路的实践,从事社会革命,实行对整个国家和广大这一崇高选择的利益促使我们认为人们应该如何生活?人应该怎么打?人们应该如何确定自己的价值?而对于国家社会状态的个人责任,应该是最好的和义务?
“红岩”的原型 - 歌乐山烈士是一个奇特的英雄群体和文化群体,他们几乎每个人都会写诗。在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地狱,他们拿起笔枪和刀,刺向社会的黑暗和残酷的敌人。 “失败膏黄土,成功济苍生”,“从来壮烈不贪,答应一切轻党的人”,“想向我的血后土,永久的和平,以换取神”,这首歌的心脏,那首歌陆续在背后的革命乐观主义的英勇烈士精神,所有的性能吧。
他们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我们的国旗,那么我们如何让我们的国旗更加鲜艳?我们在享受现代文明,当和平源于生活可以忘记它的血腥历史?可以忘记曾经发生的战争?可以忘记谁支付的烈士的生命和鲜血呢?不能忘记先烈抛头颅洒热血的庄严感?不,不,我们没有资格忘记。用生命的父亲,以换取和平和幸福,我们有今天,现在他们没入历史的进程,那剩下的就是我们的责任,我们希望我们的祖先的精神一直持续下去,让我们的国旗在我们的土地更加自豪地飞行!
篇8:霍比特人读后感600字
因为实在难以忍受.用了些手段提前看了《霍比特人》。
时隔数年,能做到如此细致入微地无缝连接实属不易,佛罗多的客串也让观众们会心一笑。值得注意的是,电影的片尾曲。与正传不同的采用了男声,配合北欧凯尔特风格的曲子与矮人的风格非常符合。与正传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与呼应。彼得杰克逊的心思可见一斑。
而影片的整体风格却与正传的第一部略有不同。可能是托尔金在撰写《霍比特人》前半部分时童话风格的叙事有关。整部电影充满了有趣的段子,诙谐的对话和滑稽的表演。我想,这是彼得杰克逊的有意而为,超越正传是困难的,既然困难,为何不另辟蹊径呢。于是,轻松搞笑却又危机重重的旅程开始了。这部电影中的黑暗相比正传少的多。更多的是勇敢,坚韧这些正能量。值得注意的是,第一部中还没有主要的女性角色露面,令观众印象最深刻的女性角色恐怕还是凯兰崔尔女王。另外一些正传中的老角色(基本都是精灵)也悉数登场。另指环粉们大呼过瘾。
从艺术风格上,个人觉得还没有被索伦统一的兽人是改变最大的。凶残的莫瑞亚领主毁灭者阿索格令我印象深刻,他和他的大白狼..总让我想到萨尔。另外索尔大帝的造型简直就是铜须翻版..可见在新的电影艺术团队中必定注入了很多新鲜的血液使整个设计风格更倾现代和流行。
值得一提的是,甘道夫的形象几乎被可爱的13大叔淹没,虽然本作中的甘道夫秀了更多的魔法,他的德鲁伊老基友也登场了。但无奈还是被13萌大叔抢尽了风头,彼得巧妙地一一为我们展现了这13位出身在不同阶级,不同部族的矮人,其中个性最为鲜明的当然是索林·橡木盾。有一瞬间我觉得索林非常像阿拉贡,然而最后索林是悲剧的,他没有阿拉贡那样好的命运..
缺点,当然也是有的。就我个人看来,影片的主线显得过于流水(当然这和原著有关),支线又交代地过于简短与跳跃。很多东西没有做过多的交待略显突兀。当然这些都是小问题。电影看着爽就好~
总之这部影片没有让粉们失望,虽不算神作,但不失为精品。指环粉不要错过。
篇9:霍比特人读后感600字
如果有一天,13个陌生人冲进我家大吃大喝,第二天留下了字条让我一定要追上他们去冒险,我会怎么做?明明我的日子过得很好,有舒适的洞府,每天舒舒服服吃上两顿早饭、两顿午饭、两顿晚饭,冒险不是我人生中不得不做的事……可是,越是活得无忧无虑,十之有9,我越可能像比尔博·巴金斯一样,懵懵懂懂追上矮人团队,陷入到这场从一开始就总想回家的旅程。
《霍比特人》里,无辜的比尔博·巴金斯,莫名其妙地卷入了矮人梭林去讨伐恶龙夺回传说中遗产的冒险之中。一开始,这个队伍里有看似可靠的巫师,有一群好像能干的人在,有充足的小马和配给,比尔博是个可有可无、受人轻视的角色,他自己也只是想着就这样跟着走吧,冒险快结束吧,结束了就可以回家了。可是,一群自命不凡的傻瓜草率的长途跋涉,注定了一路倒霉。在到达孤山之前,一行苦命人经历了无数次饥饿的考验,迷路、爬山、涉水。比尔博在这个过程里,慢慢变得重要,他这个轻巧的“飞贼”霍比特人,一次次解救身处险境的同伴,和妖魔鬼怪甚至最后的恶龙斗智斗勇……
该从《霍比特人》里获得怎样的乐趣呢?在我看来,这是一次返老还童又逐渐成长起来的过程。
在这部小说里有一部童话和神话必须具有的所有要素,矮人、精灵、半兽人、食人妖和恶龙,看那些他们跋涉冒险的段落,想象他们可能的样子、说话的态度、声音和姿态,就让我觉得自己逐渐变小,也像比尔博一样光着脚踩在森林的软地上,正走向心慌又刺激的未知。
而与此同时,我内心成熟世故的那部分又在想比尔博的处境,为他担忧,也不断将他的经历当成现实生活的隐喻,想到这处境就是人之常情:被猪一样的队友拖累,不得不从无欲无求变得肩负重担,明明不是自己的人生追求却不断把施救于人的责任揽上身,从以为自己一无是处变得有了点儿自信和力量,被无可奈何和期待结束的不耐烦逼出煞有介事的“勇气”,造就成半吊子的“英雄”,在最后,难免做出“未必对”的选择,总是会想,如果我没有那么做,会不会事情的结果就不一样,至少会比现在好。当然,往好了看,最终事情都会过去,钱财奖赏都并不重要了,得到了宝贵的经验,像一枚在关键时刻帮大忙却在未来会束缚你的魔戒。
托尔金不能接受英语文化没有自己的神话,他从北欧神话借来了精灵、矮人这样的角色,故事写在20世纪,却更像一部源自中世纪甚至更远古的传说,甚至在书里他自己画的插图,都带有一种古风。他运用了语言学家独特的技能,构建出一个从霍比特人开始的各种族有自己独特语言的庞大神话世界,又用英国人的喝茶吃点心的日常加以包装,让角色和场景都充满活力。
《霍比特人》是“魔戒”系列小说的源头,嘴上叼着长长烟斗的比尔博,最终把魔戒交给了佛罗多,所有的善恶纷争,有关那枚充满夺魂摄魄力量的戒指的故事,都缘此而起。
篇10:人鸦读后感600字
今天
当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一看上面清晰地写着:人鸦。这一眼使我十分惊讶也十分好奇。这本书竟然叫人鸦,会不会是他又是人又是乌鸦呢?会不会他既可以变成人也可以变成乌鸦呢?他是乌鸦与人双重灵魂的化身吗?他一生下来就既长的像乌鸦又长得像人吗?成千上万的问号顿时一起涌向的大脑。接着,我就带着这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进入了这本书的黄金屋,希望在这里能寻找到我所需要的答案。
终于,我来到了这本书的世界,这本书的黄金屋。
一开始,它就告诉了我所需要的答案,也用那一个答案解开了我脑海中所有的谜团。原来是因为有一只名叫朗多尔乎的乌鸦对这本书的主人公一位德国的男孩瑞夏德说了一段奇怪的咒语,之后小男孩瑞夏德就变成了一只会飞的乌鸦。原来,他们两个换了身份。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很普通的日子,德国男孩瑞夏德独自坐在榛子树树丛旁的草地上胡思乱想,一只叫朗多尔夫的乌鸦飞落在他身旁,呱呱地对他说:“我就是你,你就是我!”然后它竖起羽毛,原地转了三圈,念了一段诗一般的咒语:“飞上高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负担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
小学生作文大全
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换视角经历无数次的冒险之后,他又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学习主人公的勇敢与坚强,永不磨灭的精神!
六年级:方紫铱
篇11:霍比特人读后感600字
刚看了霍比特人,指环王是以前看过的。果然是儿童读物。没有“指环王”那种古典式的拗口--虽然指环王的文字也浅显。觉得比指环王好看。
电影扩充了很多情节,整体风格也沉郁起来,没有原着的轻松快乐。索林变得高贵忧郁了。Bilbo比Frodo讨人喜欢,那些想家怕苦的小心理很亲切可爱。原着中,Bilbo因为脾气好,不好意思违拗甘道夫,所以是被甘道夫给从家里轰出去,才开始了冒险旅程的。在山林里遇到Troll 那一段,也并不是Bilbo拖延时间,使得Troll化成了石头,而是靠着甘道夫学Troll的声音说话,引起他们几个互相打架,这才等到天亮。原着的安排更有趣些。
魔戒在这里还只是一只有隐身能力的普通魔法戒指,没有那种阴暗不详的感觉了。
到了索林因为对财宝起了贪心,决意要和人类与精灵开战,童话故事忽然黑暗起来。Bilbo很不明智地献出Arkenstrone想要解决问题,结果越搅合越乱,还和索林决裂了。幸亏Goblin及时出场,才算挽救了童话的美好。大家团结一心,打跑了坏人,恢复了秩序。按理,童话故事中的好人都是不死的,但是索林死了,让我难过了一下。不过其它都是好结局,完全符合预期。
本书中,独特的中土世界还没有形成,各个种族,除了Hobbit是首创之外,都保留着传统传说中的风貌。矮人是矮胖的,留着大胡子,精灵是爱捉弄人的,快乐的;妖怪主要就是Goblin,Wizard还是有点魔法的,不来充当人生导师。
篇12:人鸦读后感600字
今天阳光明媚,我在这样的天气下读了一本十分有趣而又十分有教意义的书。它使我深有感触。
当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一看上面清晰地写着:人鸦。这一眼使我十分惊讶也十分好奇。这本书竟然叫人鸦,会不会是他又是人又是乌鸦呢?会不会他既可以变成人也可以变成乌鸦呢?他是乌鸦与人双重灵魂的化身吗?他一生下来就既长的像乌鸦又长得像人吗?成千上万的问号顿时一起涌向的大脑。接着,我就带着这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进入了这本书的黄金屋,希望在这里能寻找到我所需要的答案。
终于,我来到了这本书的世界,这本书的黄金屋。
一开始,它就告诉了我所需要的答案,也用那一个答案解开了我脑海中所有的谜团。原来是因为有一只名叫朗多尔乎的乌鸦对这本书的主人公一位德国的男孩瑞夏德说了一段奇怪的咒语,之后小男孩瑞夏德就变成了一只会飞的乌鸦。原来,他们两个换了身份。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很普通的日子,德国男孩瑞夏德独自坐在榛子树树丛旁的草地上胡思乱想,一只叫朗多尔夫的乌鸦飞落在他身旁,呱呱地对他说:“我就是你,你就是我!”然后它竖起羽毛,原地转了三圈,念了一段诗一般的咒语:“飞上高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负担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呵呵,瑞夏德竟然就此变成了一只乌鸦,他的羽毛闪烁着黑色金属般动人的光泽。作为鸦中的人、人中的鸦,人鸦不断变换视角观察世界,在经历无数次的冒险之后,他又走上了一条回归自我的道路。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学习主人公的勇敢与坚强,永不磨灭的精神!
篇13:人鸦读后感600字
彩乌鸦系列之一的《人鸦》,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
书中讲了一个叫瑞夏德的男孩一次偶然的机会同一只乌鸦交换了角色。变成乌鸦后的瑞夏德在一个乌鸦群里,开始了一次有趣的冒险。乌鸦的生活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自由自在,无忧无虑。乌鸦需要群体生活,有严格的制度,天天要为食物去冒险,为防备天敌而提心吊胆……更糟糕的是乌鸦的记忆力远远不如人类,瑞夏德发现自己对以前做人时的记忆越来越模糊了。他告诉自己决不能忘记过去,因为它还要变回自己。于是它找到占星问卜的夏娜帮他把记忆寄托在云彩上。后来瑞夏德发挥自己讲故事的特长,赢得了鸦群的喜爱;用诚实和热情结交了三个要好的朋友;又凭借他的勇敢和善良,请动物医生救了负伤的头领罗高,化解了乌鸦们对人类的敌视……瑞夏德帮助了鸦群,也帮助了森林中的许多动物,他感到很快乐!终于他明白了自己不是普通的乌鸦,是有智慧的人,他要变回自己。经过不懈的努力瑞夏德找到了回家的路,和那只乌鸦换了回来。到家后的瑞夏德觉得做自己的感觉太好了,他再也不想变成乌鸦了。
读了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做自己才是最好的。如果你不愿意做自己,羡慕别人,想换个角色,你可能会忘记自己叫什么,忘记自己爱的人,忘记自己该做的事,会失去许多快乐,会很后悔。所以大家一定要做好自己,不做别人!
篇14:人鸦读后感600字
假期里,我拜读了彩乌鸦系列中奥地利作家埃迪特. 假期里,我拜读了彩乌鸦系列中奥地利作家埃迪特.施 莱伯尔—维克写的《人鸦》 。 莱伯尔—维克写的《人鸦》 故事的小主人公是瑞夏德,他不想上学, 故事的小主人公是瑞夏德,他不想上学,因为他觉得算 术很难。
有一天,他遇到一只乌鸦,乌鸦想跟他交换角色, 术很难。有一天,他遇到一只乌鸦,乌鸦想跟他交换角色, 乌鸦当小男孩, 小男孩当乌鸦, 瑞夏德同意了, 乌鸦念咒语, 乌鸦当小男孩, 小男孩当乌鸦, 瑞夏德同意了, 乌鸦念咒语, 瑞夏德就变成了乌鸦。他要加入乌鸦群, 瑞夏德就变成了乌鸦。他要加入乌鸦群,一路上遇到了很多 困难。当他跟随鸦群到了高原,偶然遇见了外星人, 困难。当他跟随鸦群到了高原,偶然遇见了外星人,外星人 告诉他们前面有污染,瑞夏德作为乌鸦感受到了生存的困难。
告诉他们前面有污染,瑞夏德作为乌鸦感受到了生存的困难。 后来到了森林里,鸦群的头领被猎人打中了, 后来到了森林里,鸦群的头领被猎人打中了,他通过自己人 类的智慧冒着生命危险成功救了头领,他作为乌鸦, 类的智慧冒着生命危险成功救了头领,他作为乌鸦,明白了 乌鸦也会面临人类给他们制造的困难。 乌鸦也会面临人类给他们制造的困难。当他们飞到小矮人的 地方,瑞夏德看见一只狐狸在追赶小矮人,瑞夏德不顾乌鸦 地方,瑞夏德看见一只狐狸在追赶小矮人,瑞夏德不顾乌鸦 朋友的阻拦救了小矮人,从中他明白了乌鸦是不自由的, 朋友的阻拦救了小矮人,从中他明白了乌鸦是不自由的,他 们只管自己,是不会管别人的。瑞夏德作为人, 们只管自己,是不会管别人的。瑞夏德作为人,他实现了会 飞的愿望, 而且从中他却明白了, 作为乌鸦都得做事要努力, 飞的愿望, 而且从中他却明白了, 作为乌鸦都得做事要努力, 要奋斗,更何况是人呢?所以,他经历无数次的冒险之后, 要奋斗,更何况是人呢?所以,他经历无数次的冒险之后, 终于回归了自我。 终于回归了自我。
读了这本书,我也从中懂得了从任何事都会存在困难, 读了这本书,我也从中懂得了从任何事都会存在困难, 我们要克服困难,勇敢面对困难,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我们要克服困难,勇敢面对困难,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人鸦读后感300字
篇15:人与永恒读后感600字
《人与永恒》是周国平随手写下的点滴生活思考。这是他早期的一本书,是他在研究尼采的同时,随手写下的内心的点滴感思。起文笔随性,文字朴实。细细品来,觉得意义深刻。文字奇妙的排列组合竟散发出如此芳香凛冽的人生真谛,正如“哲学家生活在永恒中,诗人生活在瞬时中,他们都不会老”
我偏爱那些用随笔、格言、手记等散文形式写作的哲学家,我喜欢徜徉在哲学的散文天地里。这里较少独断的论证和说教,有更多的质朴和自然,更多的直觉和洞见。这里没有普洛克路斯忒斯之床,用不着为了体系的需要而拉长或截短活的感觉和思想。
托尔斯泰的伟大在于他那种异乎寻常的质朴和真实。学了《世间最美的坟墓》后,更加觉得他的朴素正是我所向往的,我喜欢这种朴素的感觉。我不喜欢太多的争吵,我喜欢平静的生活,与其浪费时间争吵,倒还不如在争吵的时候腾出时间来寻求真理。
在世界万物中,人是最大的谜,在人类心目中,永恒是最大的谜。展现了人生意义探求的广阔领域,生与死,爱与孤独,自然与生命,真实,美,等等,无不是人与永恒相沟通的形式与体验。人是唯一能追问自身存在之意义的动物,这是人的伟大之处,也是人的悲壮之处。因为意义没有确定的标准,寻求生命的意义,可贵的不在意义本身,而在于寻求。
从生到死,人的起点和终点都一样,人会遇见不同的路途风景,但人的情绪大多是相似的:快乐与悲伤,程度的不同只在于两者的界限区分不同,就这样形成两种人,乐观者与悲观者。对我们年轻人而言,生与死的两头都很遥远,无法感受生命开始的神圣,也无法感受死亡宣判的恐惧。我们只是在行走,一路寻找一路走,“生”在脚下延续,“意义”可能在心里,可能在脚印里,始终遍寻不见。但我始终相信,有自我感知,有精神品级,就足够了。
爱是人生最美的梦,爱情一直是不朽的传说。人类想要幸福,把“爱情”当作终极象征的幸福,但世间好多的爱都不幸福,要么是难成眷属的无奈,要么是终成眷属后的厌倦,就如庄子云,“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相濡以沫,却让人厌倦到老;相忘于江湖,却让人怀念到哭。爱不是一潭死水,而是一股涓涓细流,时间在走,一切在变。没有什么人什么事会静止不动地等在原地。拥有的时候要懂得珍惜,失去的时候要懂得忘记,再铭记于心的曾经也只是过去,过去在去。回忆始终是时光赠予的最好的礼物,带着这份礼物,可以微笑着往前走。(安慧茹)
篇16:人鼠之间读后感600字
萨卡波斯德你好!
因为《愤怒的葡萄》,我们相遇。在我的书评后面,你推荐了《人鼠之间》。我找不到你说的这个单行本,但找到了《人与鼠》这个小说集。也许书还是老的译本好,但在找不到的情况下,我就用这个“将就”一下吧。
诚如你所说,《人与鼠》“像电影剧本一样,很简捷,但是很感人”,我也把“结尾看了好多遍”:
“于是乔治举起枪,拿稳了,把枪口对准莱尼的后脑,他的手在猛烈地颤抖,但是他脸上的神情很坚定,手也就随着稳定下来了。他扣了扳机。枪声滚上山顶又滚了下来。莱尼受到震动,慢慢地躺倒在沙滩上,没有哆嗦一下。”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更何况是亲手杀自己最亲密的朋友?!
就像我们所共同认为的那样,“斯塔贝克的文字风格确实不是很有感染力”,《人与鼠》的行文一如既往地没有多少波澜。前面相当一大部分没有勾起我的兴趣,我只是任故事自然而然地进展。也许是我们看惯了学者小说的文采和技巧罢,对这样淡淡的文体往往变得很麻木。但是,也往往是这种淡淡的文体能带来更大的震撼。相比长篇的葡萄,这个小中篇情节紧凑多了,人物性格也更加鲜明,尤其是结尾,一下子把小说推到了高潮。
在《人与鼠》中,我们再次置身于一种多重对立的人际关系中。
一方面,乔治想要和所有那些雇工一样,选择得过且过、赚到钱就去逛窑子的生活;另一方面,他又不得不照顾脑子有点弱智的莱尼,允诺给他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无拘无束的乌托邦乐园——尽管连他自己在内都知道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一方面,莱尼是个善良单纯、有点智障的可怜人;另一方面,冥冥中他又被赋予高大的身材和骇人的力量,并且这力量在无意识的情况下给别人带来了伤害,比如那些老鼠、小狗禁不住他的抚摸而死,比如扯着那个女孩的衣服不松开,被告强奸而不得不再次流浪,比如捏碎了柯莱的手和扭断了他老婆的脖子……
小说也呈现了所有白人与黑人克鲁克斯的对立。克鲁克斯离群索居,寄身马厩之中,除了老板、老板儿子柯莱和车把式斯利姆,再没有人和他说胡,他只能靠读书打发孤独的时光。孤独的又何止他呢?心理畸形的矮个子柯莱不也靠欺压高个子来获得心理满足感吗?他那明星梦破灭的老婆,不喜欢柯莱,于是到处卖弄风情,她的内心也是一样的孤独。在《梵高先生》里唱到,“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生来就是孤单”,我们是多么需要安慰啊!得不到安慰的后果不是自行崩溃就是造成他人的毁灭。
就像坎狄的那条散发着臭气、生不如死的老狗一样,它最后的结局不过是摆脱折磨、尽快的死去,除此之外更无他法,老坎狄的命运也是这样;同样,对于无意行凶的莱尼来说,等待着他的不是来自柯莱私刑的折磨,就是来自朋友抚慰之时没有痛苦的了断。前者是对人道主义的公然藐视,后者则引起我们内心更为剧烈的疼痛。莱尼的存在没得选择的,就像我们所有人的生命一样,但他完全可以有另外一种适合他的生活。造化弄人的意义就是剥夺了本该属于我们人的乐土,而将我们置于完全陌生而又独立的环境之中。不是所有人都要选择改变的能力,于是,造成了所有的悲剧。于旁观者,我们何所为?我们每天的生活都在寻找着答案。
萨卡波斯德,我又罗嗦了好多,期待你的高见哦。
再次感谢你的推荐,要不是你,我再读斯坦贝克就说不清是什么时候了。也许这次错过,以后就再也无法遇到了呢。
篇17:人鼠之间读后感600字
“人类已被证明具有伟大的心灵和精神——面临失败的勇气,勇敢无畏的精神,宽恕和仁爱之心。作为一名作家,必须宣扬和赞颂这些。我认为,一个作家如果不能热忱地相信人类有自我提高的能力,就不会献身于文学,也不能算是文学界的一员。”这是约翰·斯坦贝克在1962年接受诺贝尔文学奖金时所说的话。斯坦贝克如是说,也如是做。从《煎饼坪》到《胜负未决的战斗》,从《人鼠之间》到《愤怒的葡萄》,斯坦贝克都是以美国的土地和人民为题材,他替穷苦人说话,为被压迫者申辩。
《人鼠之间》作为斯坦贝克最优秀的小说之一,也是挺富有曲折性的。最开始他动笔时写的是剧本,后来又改变了主意,写成了小说,后来大获成功后,又再次改编成剧本。并被搬上了”百老汇“舞台,还被授予了1938年“纽约戏剧评论奖”,1941年被拍成电影。
这个讲述了20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两个一贫如洗,却又相依为命的美国流动农业工人在追逐梦想道路上遭遇的曲折并最终走向灭亡的悲惨故事。
开头的开头,以寻常的场景铺垫,两个男主人公出现,他们的形象又带有强烈性的对比,乔治,身材矮小,步伐敏捷,棱角愤民,小而强壮的手,精瘦的胳膊,而莱尼,魁梧的身材,毫无特色的无关,浅色的大眼睛,宽厚的溜肩,像熊拖着熊爪那样拖着步,胳膊松弛地垂在身侧。 精明的乔治和憨笨的莱尼,和别人独来独往不同的是,他们俩都是在一起,如此鲜明的组合,甚至让面试的老板怀疑:“我问你能从这家伙身上得到什么好处?他的薪水都给你吞了?” 可事实呢?
看似人高马大的莱尼,实际上是个“白痴巨人”,很多时候都会事情忘记了,因为身高和体力所带来的优势,却又注定要为他自己带来悲剧的命运。莱尼喜欢一切柔软的东西,之所以会离开原来的农场,就是因为他看到一个穿红裙子的姑娘,莱尼伸手摸红裙子让姑娘以为莱尼想做坏事。最后只好离开。因为在莱尼的印象中,所有一些柔软的东西象征着美好的明天,摸着柔软的东西也许属于他们自己的未来就在不远处。
20实际30年代的美国,由于银行的强取豪夺,失去了土地和家园的佃农和季节性工人不得不背井离乡,他们没有土地,却又渴望拥有自己的土地,从此翻身当上主人。
所以莱尼总是让乔治重复着属于他们自己的梦想。他们甚至觉得他们和其他人是不一样的。他们是有未来的人。确实,如果说莱尼能够聪明记事点的话,那么实现梦想其实只是时间的问题。可是也只能是如果。所以所谓的“将来某一天,咱们会把挣的钱凑起来,买座小房子,几亩地,一头牛,几头猪,然后靠地过日子,养兔子,”终究只能成为遥不可及的梦想。
薄薄的一本书,因为两个主人公的共同梦想,演绎了一场黄粱一梦。从怀揣梦想,到最终只能看着莱尼因为一身蛮力带来的接二连三的麻烦,乔治亲手结束两个人的梦想,让人看完不胜嘘唏。而从头到尾,作者都是通过一系列形式多变的语言动作和富有变化的外部动作,凸显人物的心理变化。
《人鼠之间》没有土地,没有家园,没有一点属于他们自己的东西的流动工人,其实就是和老鼠一样,在自然界,老鼠不具有抗争的能力,他们常常被人追打,只想着精心铸窝,储存粮食。以莱尼和乔治为代表的流动工人,正如那四处逃窜的老鼠,到处漂流,渴望属于自己的土地和房子,最后却希望落空,计划化为乌有,只能成为和别人一样的人,那个时代里一个悲惨的缩影。
或许这只能是他们无言的呐喊!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