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读《雾》有感作文,本文共1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读《雾》有感
悲痛啊!悲痛这悲痛的爱情,这令人纠结到将肠子扭作千结的爱情。周如水,好一个如水!果真是无常形。宛如一直被换器皿的水,时而在良心这虚无的被子,时而在孝道这古老的陶器,时而在理想的玻璃瓶,时而在幸福这株幽兰上苦作凝露!呵!这岂能不纠结!在这四者的相互作用下形成的浓雾中迷失,也是应该!
你,懦弱如你,不敢直行,你在害怕什么?害怕雾的那边有千夫指,万人骂吗!还是恐惧,恐惧这为你遮掩一切的雾散去。不,都不是!你是在自命清高,你想作雾中的明灯,来让世人夸赞,你不想因违背良心孝道而被人间毁誉,但你又是如何的愚笨!成为了雾中最漆黑的夜,在面对理想之晨光与爱情之朝霞时亲手扼断,让泪水捻成了碎屑,细细的奏着悲哀,鸣着悲痛,那时你为何变得果决了!你没有再将自己的话犹豫,而是一句“再见罢!”呵,你的懦弱竟也会有失效的时候啊。 在束缚和自由面前,你如同玩偶般的被自己的懦弱带着走向囚笼,无期的囚笼!既然这样,你又为何要三次回头顾首,记下那已与你毫无干系的人的背影。。。 。。。或许你已后悔,但奈何这悲痛已无法镇住,这悲痛的爱情也已埋入尘埃。纵然你断肠销魂,让你再来一次,我想你也会选择这一句“再见罢!” 而那时我无力、也无法、更没有资格指责或是将你扇醒,因为我们两个是那么的像,可笑吧!一个恨你如仇的人竟与你如此的相像。然而,我应感谢你,因为你的悲痛唤醒了我的坚强、我的决绝,让我免去了悲哀的折磨,让我如今还心痛不已。。。 。。。
悲痛啊!如水斯逝,逝去的不是你,而是我!
篇2:读《雾》有感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奥立弗是一个孤儿,由于母亲生完他
就去世了,所以一直得不到母爱和关爱(除了在布朗罗先生家)。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生活。奥立弗9岁时被卖给一家棺材店里做员工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的危险,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
我觉得这本书先悲后喜,结局也很好。而且小说表达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谁善谁恶一目了然。小说的特点在于奥立弗的天性勇敢与善良,他没有变成小偷,反而咬牙挺了过来,过上了幸福生活。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篇3: 读《雾》有感
森石和麻仔想跑到山顶,看看传说中的古堡,想成为家乡里第一个见到古堡的人。七岁那年失败了,立刻引来了一大堆的嘲笑。
我读着书也笑话他们:真傻,古堡有什么好看的,要爬那么高的山,再说,既然没人看到过,有没有还不一定呢。
暑假里爸爸妈妈带我去了趟北京爬长城。长城可真雄伟,在山顶蜿蜒,真像一条长龙。可是真的登起长城的时候,可真受了罪了,眼前一个一个的烽火台,一档一档的台阶,没有尽头,这走到哪里是一站啊。爸爸指着高处的一个烽火台说:“那儿就是好汉坡,不到长城非好汉,我们今天的目标就是那儿。”我一数,好汉坡离我们这儿中间也就隔着两个烽火台,没问题,我冲爸爸妈妈比划了一个“OK”的收拾就开始爬长城了。离第一个烽火台还有一半距离的时候,我身上的小背包就甩给爸爸,好容易到了第一个烽火台,我坐在那儿呼呼地喘气,不爬了,太累了。爸爸笑了:“不当好汉啦,要当懒汉了。”我最听不得爸爸说我懒了,站起来就走,“才不当懒汉呢!”,妈妈一个劲地在后面喊:“慢着点。”哼,让我慢,好让你们抢先,那可不行,我要第一个跑上好汉坡。
原来,什么事情都是说着比做着容易,当爸爸连拉带拽地把我拖上第二个烽火台后,我说什么也不想再爬了,我的那瓶水已经喝光了,可是喉咙好像还在喷火,我看着周围的风景:“爸爸,这儿就很美,好汉坡不也就是一样的烽火台嘛,我们不上去了,在这儿拍几张照片就回去吧。”爸爸看看我,掏出他包里的水给我:“你先歇会儿吧。”
我坐在台阶上,望着长城下密密麻麻的人都在往上赶,上面有那么好吗?前段时间读过的《云雾中的古堡》里的森石和麻仔在14岁时又一次登山,也是这样弓着身子往山顶爬,不是最终什么也没有看到吗?森石不也想中途放弃吗?“爸爸,好汉坡的风景真比这儿美吗?”“那当然了!那只有登上的人才能感受到的。”
爸爸的话有点高深莫测,我的犟脾气又上来了。爬第三个烽火台的时间比前面跑两个烽火台的时间还多,一路走走停停,也总算登顶成功。上面只有一块石碑刻着“好汉坡”,很多人围着它在拍照片。我有点失望了,周围除了山还是山,这个烽火台过去也还有烽火台,站在任何一个地方,看到的都是差不多的景色。
下山过程中,我看到有好些人走了一半就回头了,那时,我有点得意,“爸,你看他们都半途而废,我可是到达峰顶了,哈哈,虽然没什么好看的。”“真没什么好的吗?那你得意什么?”爸爸笑了。
我想起了森石和麻仔泪汪汪地在山顶唱歌了。哦,原来山顶最美丽的风景就是――我在那儿。
篇4:读《雾》有感作文
读《雾》有感作文
纵观《雾》中,人物不多,形象却很鲜明,懦弱无能的周如水、满腔大爱的陈真、恬淡而敢爱的张若兰、犀利的秦蕴玉……
从不知道人竟会有如此纠结的一面。如水,一个在外独自留学七、八年的年轻小伙,遇爱不敢爱,却又不愿放弃;家中之妻儿,总用“无爱”和“不认识”来大加形容,却以自己为有良心之徒来说服自己不抛弃她们,为她们负责。他是可恨的,活生生使在家的妻守活寡七、八年之长;使孩子过着无爹关怀之时光;使家中父母苦苦思念牵挂七八年之长久,却寥寥几封家信,居然还从未问及妻儿;用虚伪之良心,将心爱的女子——若兰苦苦折磨。他是可怜,可悲的,中学毕业就被父母私自安排了一桩婚事,与无爱的女子竟孕育一个“不认识”的儿子;心里倾慕的女孩子们,一个个在自己的懦弱下嫁予他人;在良心与“土还主义”主张中苦苦挣扎,却时不时受到身边好友怒其不争的.嘲讽。新旧时代的交织,何苦造就一个矛盾而苦痛的可怜人啊!
看胸怀大爱的陈真,初看描写其之文字:“我个人的痛苦是不要紧的。我看见许多许多的人怎样在那里面受苦,挣扎,而终不免灭亡……”让我惊讶其胸襟之广阔,颇有大人物之风采。然在更远的阅读时,明了了个人缘故。“你知道我生下来就死了母亲,儿童时代最可宝贵的母爱我就没有尝到。自然父亲很爱我,可是他一天很忙,当然没有时间顾到我。”这样看来,陈真也是个可怜的人,而在此般境况下能有这番觉悟与胸襟确是难能可贵的。于是他将毕生精力放在革命工作上,日夜操劳,以致得了不治的病——肺病。但他却是这般地坚持:“我又看见那些人怎样的专制,横行,倾轧。我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我的爱和我的恨同样深。我现在虽然得了不治的病,也许很快就逼近生命的终局,但是我已经把我的爱和恨放在工作、文章里面,撒布在人间了。我的种子会发起芽来,它会长成,开花结果。”他的韧性令人敬佩,他抛却个人情感之举令人动容。在**的时代,只有千千万万个真正如陈真般心为天下的可敬的人,中国才会有新未来!
张若兰,她美——白衣青裙的装束,虽很朴素,却有着超过那般艳妆女子的吸引力。她那双明亮的眼睛照亮了她的整个安排得很适当的脸庞。同时她的一举一动都保留着少女的矜持和骄傲。她追求新思想——周如水瞥见摊在桌上的十六开本的《妇女杂志》,是新出的一期。她敢爱——我预备把我的整个的心献给他,帮助他忘记过去的一切,治疗他的创伤,鼓舞他的勇气,给他创造新的生活,使他做一个勇敢的人。然而,就是这样一位魅力而可敬的女子,在周如水的懦弱下,泪流满面,希望尽失。是的,可恨可悲的是周如水的懦弱无能,但更可恨可悲的是旧思想仍发挥着它的威力,使一切追求自由,幸福,解放的人遭受永久的束缚与折磨。毁灭吧!万恶的旧时代!
读完《雾》,脑袋也似被雾笼罩住一般,满脑子的阴郁悲愤,遗憾的结局,令人铭刻的结局,可恨可悲的结局!
篇5:读《雾都孤儿》有感
他,意味着坚强,意味着生命的永不停歇,他是一位孤儿:奥利弗。
作者查尔斯狄更斯182月生于波特西,父亲不善于理财家中过的十分清苦,作者还进过监狱那他是怎样写出如此奇书?
从小就没了父母的奥利弗,就在吃不饱穿不暖的济贫院里长大,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一天,他因为朋友的一句话改变了他一生的经历:‘哎,多帮我打点粥行吗。’奥利弗照做了,因此被关进了小黑屋,等待好心人收留他,先是一位扫烟囱的人来了看,他那么瘦弱,没理会,等了好久终于有一位买棺材的老板要他,在老板那里他受尽了折磨,被那位太太排挤,于是他离家出走去了雾都:伦敦。
奥利弗连续走了好几天,看到了伦敦那一片繁华。奥利弗找到了一位富有的家庭,帮那位地主买书时又被扒窃团队抓走了,一起去抢劫房子,抢劫时被首领用枪误伤了,这一段经历让人好生担忧,抢劫队任务失败了,团伙们又筋疲力尽扛不动奥利弗这小子,只好把他扔在水沟里等着天堂里的人来接他,但奥利弗没有放下生命,依然保持乐观的态度,这点值得我们学习。他用尽全身力气走了几步到了一幢大房子底下请求收留,那位热心肠的太太答应了,太太也帮她找到了之前的救命恩人的大房子,俗话说:人在绝境时,总会好运连连。果不其然,天降横财,他成为了一笔财产的法定继承人,得到了三千英镑和那位救命恩人一起住在乡下,而扒窃团伙也被判了死刑。
读完整本书我脑子里时不时浮现出奥利弗狼狈不堪的情形,又会看到最后幸福的生活是怎样的,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凭他弱小的身躯也能成功,是不是很敬佩他,很巧的是,这本书的作者也出生贫寒,这也为描写以前奥利弗的生活增添了几分真实的感受。这本书淋漓尽致的揭露了大英帝国当时的两极分化,那些金钱只养肥了当时的王室与工商巨头,大部分社会底层人民仍处于水生火热之中。做人要不断创新不断尝试,有时幸福来之不易就等你去发现。
这本书就是一位孤儿创造的天地吗?
篇6:读《雾都孤儿》有感
今天,我再读了《雾都孤儿》。当我一口气翻完这本书直到最后一页,我久久不能忘怀。
本文讲述了英国社会最底层的现实生活。主人公奥利弗是一名孤儿,由于长年忍饥挨饿,受尽欺凌,他独自逃往伦敦。不幸的是,奥利弗刚一到达就被骗入贼窟,贼窟的头儿费金一心想把他训练成扒手。恶劣的环境、人性的黑暗包围着奥利弗,但他始终保持着纯真善良的品性。在百般周折下,他最终被好心人收养,结束了苦难的童年生活。
这本书情节曲折,扣人心弦。它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所愤怒,被好人所感动。因为有真善美,世界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不管社会有多阴暗,人们也能从中找出点点光明。正如雨果在他的作品《悲惨世界》序言里所述:“文明时代这个悲催世界,是由于社会压迫、法律和习俗硬把人间变成地狱。”其实这本书也如此。不过即便如此,主人公还是有了一个幸福的结局,坏的人也最终改邪归正了,就像故事中的贝兹后来也通过自己的改变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故事最后是让人如斯重负的,我也因此深深地舒缓了过来。
读完这个故事,好像一扇窗帘被徐徐拉开,一缕阳光透进了心房:不论何时,都要充满希望,勇敢地面对生活!
篇7:读《雾都孤儿》有感
前几天,我读了查尔斯。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让我深有感触。在很久很久以前的英国伦敦,在街上就可以看到一所古已有之、不只存在了多少年的大宅子。它就是济贫院。
不多久,一个小生命来到了人间。他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而他的妈妈去离他而去。奥利弗是个命苦的孩子,他的出生就预示了他一生的悲惨。就在他九岁的时候,他很不幸,被一个做棺材的人领回去做了徒弟。他不顾一切的逃了出来,可他不小心陷入了贼窝。
一番周折后,可怜的小奥利弗终于来到了一个好心人家,这一家好心人悉心的照顾他,而且弄清了他的身世,好心的姐姐竟然是奥利弗亲爱的姨妈。这让所有的人既吃惊又高兴。他们齐心协力把小贼们抓进了pol。ice局。这也是个最完美的结局。读完这本书,让我既可怜小奥利弗的悲惨经历,又为他感到高兴。这个故事告诉人们一个主题:善良可以克服一切艰难险阻,最终战胜邪恶,给人们带来战争的快乐和幸福。而且我最喜欢奥利弗的乐观、坚持。现在当我遇到困难时。
就会想起萨拉的一句最经典的话:如果我是一个公主,那么,即使我衣衫再破,我的内心还是一个公主;如果我衣着华丽,我就很容易成为一个公主。”但在不为人知的时候还能保持着一颗公主心,是更大的成功。同学们,请记住这句话吧。在你最艰难的时候都自己说上一遍,在笑着对待生活,那么你会觉得,现在的困难很容易克服的。
篇8:读《雾都孤儿》有感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奥利弗的悲惨故事,他来人世不久,母亲就去世了,在以后的9年里,他一直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有一次,因为还要一些饭,他就被当成了礼物被人送来送去的,任人摆布,直到遇到他爸爸的朋友—布朗洛先生,他好心地收留了奥利弗,让他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在象棋里,总是红棋子先走,黑棋子不可能先走,好比红棋子是光明,黑棋子是黑暗。在《雾都孤儿》里,黑暗的首领:费根、塞克斯、蒙克斯、邦布尔也不能挑战光明,奥利弗就是我心中的光明,这就是我从书中领悟到的精神。
我想想自己,过着舒服地生活,奥利弗虽然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都是他辛苦的成果,误入了贼窝,费根教他偷盗,让他变坏,变成一个小偷去偷东西可奥利弗纯洁、善良的心并没有变坏,不忍心偷盗、最终善良打败黑暗。奥利弗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一瞬间,奥利弗感觉秘密全揭晓了,他都知道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不能去做坏事,更让我懂得了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要学会珍惜。
篇9:读《雾都孤儿》有感
我读过很多故事,这些故事有的`能让人们明白为人处事的道理,有的能给人们带来欢乐……但我最喜欢《雾都孤儿》这一本书。这本书是英国作家查尔·狄更斯写的,讲的是一个名叫奥利弗的人,从出生到长大成人之间的“历险”故事。
他是一个悲惨的孤儿,经历了重重困难,学到了许多。我在读第一章的时候,就有一句话让我深受感触,“那一刻真让人怀疑他能否活过三分钟。”从这句话我知道了他的身世非常坎坷,同时仿佛也看到了奥利弗刚出生就与“死神”搏斗的情景。
到了第三章,奥利弗到了棺材店发生的事情,让我有了更深的体会,使我知道了要珍惜幸福。小时候,我在农村没带衣服回去,妈妈就给我穿上了又破又旧还十分不舒服的衣服。刚开始我心想着有的穿总比没的穿好!可才过一会儿,我便开始不舒服了,吵着闹着要换掉,妈妈他们还要帮外婆干农活,就没有时间管我。过了好一阵妈妈才笑着说:“要让你吃点苦头!”一听到,我就哭得更厉害了。而奥利弗到了棺材店尽管穿的是又破又旧的衣服,但他也不哭不闹。相比之下,我觉得我跟奥利弗比可差得太多了,读到此,我更加能体会到奥利弗的苦了。
这两章教会我太多太多了,奥利弗的坚强勇敢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篇10:读《雾都孤儿》有感
《雾都孤儿》,或许不多有人知道,确实,一开始我对其了解也不多,认识它,是英语书上的Oliver Twist,只是抱着好玩儿的心态找到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善,恶!
这本书的作者狄更斯也是对英国文学做出过大贡献的!通过这本书,也足够来体现的了!真的是一本令人深思的书!这本书讲了一个叫奥利弗退斯特因一来到世上,母亲便离世,又因为他也没有父亲,所以,他遭到了大家的歧视。在济贫院中也同样受到了理事们的歧视。之后,他被卖到了一个棺材店中当学徒。到了那里后,却又被老板娘和其它学徒欺负的忍无可忍,他打算离家出走。在一次意外中,不仅被人诱拐,又学去做小偷!他意识到了这一行的罪恶。又是一个意外,他被一位绅士所收留。之后又经历了种种。结局还是十分善良的!最终,他找到了属于他的一份财产。
在书中,我更能感受到了当时的社会有多么的黑暗和无情,那么多的孩子正在承受巨大的痛苦,与饥饿,孤独,寒冷作着斗争。
当我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简直是无法去想象,在这个世界上,到底有多少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钱,不惜去欺骗,甚至也不惜以别人的人生做代价,给自己盖上了一个“善良”的面具,一旦撕下这,存在的只有“恶”。对穷人鄙视,相反的是,对更具优势的人惺惺作态,还有着崇拜,哪有什么崇拜,只不过是他们自己想上位罢了!
善与恶呀,差别不大,但却是两条路,走哪条,想必就已经十分清楚了吧!
篇11:读《雾都孤儿》有感
读了《雾都孤儿》,我才发现世界上有那么多可恨的人。
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退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小说更值得一提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 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的精神!
篇12:读《雾都孤儿》有感
贫民教养所里收留的都是孤儿。奥利弗在这里出生,他不是被父母抛弃的,只是出生时他父母不在身边。
教养所有个规定,等这里的孤儿到了可以工作的年龄,将会将他们送去学手艺,在这里生活的小朋友们每天衣不遮体,食不果腹,只有极少数的人可以撑到学手艺的那天。那一天,因为孤儿们的一个约定,奥利弗因想再加一份粥触犯了教养所的规定,教养所决定去除这个隐患。
于是“只要你能带走他,你将得到5英镑”的告示被贴到了大门上。奥利弗逃脱了烟囱工的魔手,但是最后还是进了棺材店。但他工作踏实认真,得到了棺材店老板的肯定,同时也得到了诺厄(棺材店学徒)的嫉妒,最后因为诺厄言语侮辱了奥利弗死去的母亲,他们大打出手,最后奥利弗在一天清晨逃走了,也是这一天清晨他收到了这十几年来的第一句最温柔的话“愿上帝保佑你”。
一路艰辛到达伦敦以后,他碰到了“小绅士”机灵鬼。在机灵鬼的帮助下,他的吃住不愁,但是他不知道自己陷入了另一个深渊。他在这里遇到了费金(“小绅士们”的“教父”)并学会了一种游戏。在第一次和机灵鬼出任务时,他一直是在旁观,直到他看见机灵鬼拿走了那位绅士的手帕,他才意识到原来那个游戏只是为了更方便偷拿别人的东西,他害怕了,他开始慌不择路的逃跑,别人误以为他是小偷便开始追赶他,机灵鬼他们趁机逃跑了,只剩下他一个人被打成重伤送进了警局。
在那位绅士(布朗洛先生)的好心帮助下,他从警局脱身并第一次感受到了人世间的温柔。但是这种温柔并没有持续很久,在他为布朗洛先生还书的路上,命运再次向他伸出了魔爪,他又回到了那个深渊,只是这次打开了南希的恻隐之心。生活有时候真的很会开玩笑。当奥利弗再一次出任务时,任务失败他被子弹击中,在阴沟里躺了一晚上,命不该绝的他遇到了善良的梅利太太和罗丝小姐再次捡回一条命。这一次上帝饶过了他,并开始将事实真相展示在众人面前,但是有个人因为这个真相丢了性命,这个人放弃了罗丝小姐的提议,最终惨死在了她自以为是“爱情”的那个人手里。
我很庆幸结局是美好的,至少奥利弗是幸福的。这一路上有很多次选择可以改变他的命运,但是每一次选择他都遵循着自己内心的善良。这一路上他碰到了很多不同类型的人,但是他始终对任何人即使是伤害过他的人都保持着那份善意。
我们这一生也会碰到很多人,有些人出现是想教你怎样长大,有些人出现是告诉你社会险恶,有些人是让你少走弯路......我希望不管是因为谁的出现,我们都不要改变自己,活在当下时要记得坚定自己内心的那份安定。
篇13:读《雾都孤儿》有感
读《雾都孤儿》有感
读《雾都孤儿》有感查尔斯・狄更斯出生在一个海军小职员家庭,10岁时全家被迫迁入负债者监狱,11岁就承担起繁重的家务劳动。曾在皮鞋作坊当学徒,16岁时在律师事务所当缮写员,后担任报社采访记者。他只上过几年学,全靠刻苦自学和艰辛劳动成为知名作家。
为什么要提及他的经历呢?因为了解了他的童年生活后再看这本书,可以发现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的身上有他的很多影子。奥立弗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这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难逃往伦敦,不料却落入贼巢之中。经过一番周折,最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老绅士收奥立弗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
狄更斯说雾都孤儿的开头几章,是对新济贫法的一瞥,然而这一瞥却是那样的尖锐和深刻。济贫院里的管理人定下了规矩,凡是穷人都应当作出选择,要么在济贫院里按部就班地饿死,要么在院外来个痛快的。于是他们与饮用水公司签下了无限制供水的合同,开始一天三顿给这些贫苦的人供应稀粥,这样的策略果然卓有成效,只消一两个礼拜人们的衣服就开始在他们枯瘦如柴的身体上哗啦啦的飘动起来了,自此济贫院的人数开始减少,就连做棺材的成本都大为下降了。(www.fwsir.Com)在这样的环境下,孩子们的心中充满了畏惧和痛苦,饥饿和死亡的气氛终日围绕着他们。终于在那天饭后,被抽中的奥利弗拿着自己的碗鼓起勇气对盛粥的人说“我还要”,这个“我还要”不仅仅是他倒霉的被抽中之后被逼而行的,这更是无数个孩子内心强烈的呼喊!然而他却因为这样三个字,被所有的人预言将来必然要上绞架,还要被关禁闭并遭受无情的鞭笞。
小说中那个愚蠢、贪婪、冷酷的教区干事“邦布尔”在英语中已成了骄横小官吏的代名词,并由此衍生出“妄自尊大,小官吏习性”等词义。邦布尔先生婚后训斥老婆时所说的“哭能够舒张肺部,冲洗面孔,锻炼眼睛,并且平息火气”让人啼笑皆非,也更加展现出了他冷酷自私的形象。他最终被老婆制服,完全丧失了原来的锐气,贪婪的夫妻二人更是因和孟可司的合作而导致自己失去了工作,这无疑是对他们行为的一种惩罚。
小说中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形象莫过于“老犹太”费金了,虽然老犹太这个词语似乎有些种族歧视的意味,让我感觉不太舒服。费金培养了好几个男男女女的徒弟,以极微小的代价让他们为自己积攒财富。就连赛克斯这样暴力的强盗他也能让其为己所用,他虽然表面上对其分外畏惧,但却在暗地里一直思索除掉他的方式,他的全部行动都是以利益为目标的。当他被逮捕面临绞刑时,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看到铁栏杆上有尖刺,他琢磨着:这很容易折断。从此又想到绞刑架,这时,他听到自己被处绞刑。他只是喃喃地说,自己岁数大了,大了,接着就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了。在这里,狄更斯精心选择了一系列细节,描绘了客观事物,让我们深入窥探到了人物的内心世界。狄更斯并未像其他作者一样细致刻画人物心理,而是通过人物的行为和语言来展现,留给了读者想像的空间。
小说实现了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的结合。南希自幼沦落贼窟却天良未泯,但仍然没有摆脱命运的枷锁,成为赛克斯暴怒下的亡魂;赛克斯杀害了忠贞对待自己的妻子,却摆脱不了南希那双眼睛,在逃生时跌落将自己吊死;孟可司对弟弟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仍然得以平分自己挥霍剩余的财产,终究因为自己缺失的道德走上了死路。这些都是小说现实主义的部分,纵然贼窟之中尚有人性的'人,深入了那个泥淖也可能在没有逃出的机会,而往往那些坏事做尽的人也可能迎来生活的馈赠、逍遥法外。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www.fwsir.Com)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家。自小就在一个极度混乱的环境下长大的奥利弗丝毫没有受到环境的影响,保持了自己纯洁美好的心灵。这无疑是小说浪漫主义的部分,情节的可能性简直太低,可是却丝毫不影响我们为奥利弗的苦痛经历叹息。
西方与中国的文化差异从小说中是很明显的,中国人所钦羡的是那种或大智若愚、通晓天机的睿智之士,或英勇无畏、使人闻风丧胆的忠义之士,而西方则更强调一个人心灵的洁净与美好,我想这就是为什么圣经能够成为西方不朽的精神巨着的原因。倘若从中国文化的角度来看奥利弗,似乎他的身上欠缺一种勇敢的反抗精神,更像一个智谋不足、可怜兮兮的小孩子。从奥利弗的身上我们更加可以看出外貌对个人的重要性,奥利弗正是因为他忧郁、漂亮、白净的面庞而一度赢得了大家的信任,虽说是之后他的故事坚定了大家的想法,但是倘若第一眼引起人们的反感,或许他就已经被交付到监狱里了。这样的谈法似乎不过于浪漫,所以就不多说了……
篇14: 读《雾都孤儿》有感
我和爸爸在寒假读了一本叫《雾都孤儿》的书,主角是奥利弗,书中主要讲述了他童年的不幸遭遇。
奥利弗来到人间后,就从未得到过母爱和温暖;他从济贫院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他九岁就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受尽折磨;他十岁来到伦敦,不幸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陷阱。不过故事的结局是好的,奥利弗遇到位正直、善良的人――布朗罗先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个人认为,由于奥利弗从小就缺乏母爱,缺少亲人的呵护,才导致他悲惨的经历,我与奥利弗的生活相比,那真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
当我饿的时候,妈妈会给我买来美食,但这个时候奥利弗正在吃狗剩下的东西;当我小时候睡不着觉的时候,爸爸妈妈会哄我入睡,但这个时候,奥利弗正睡在冰冷的棺材旁边;当我看着精彩的动画片时,奥利弗正在济贫院里挨打干活;当我在书房静静读书的时候,奥利弗正在被小偷追杀……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中,奥利弗都好好学习,我在这么好的环境中,更要努力学习!
篇15: 读《雾都孤儿》有感
假期里,我闲着没有事情干,于是就又拿起了我那百看不厌的《雾都孤儿》,一口气将它读完了。
这本书的作者为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的早期优秀作品。可能那时候这位作者正是在青年时代的原因,所以这一本书才会这么生气勃勃,这么引人注意吧!
这本优秀作品的情节中表现的更多的是冷酷无情的场面。写了费根和赛克斯这两个让人感觉无比罪恶的人,也可以有一丁点儿光明的追求在现实中生动的表现。也写了费根在死囚室与赛克斯见面的最后一刻时,作者让他们两个原本朝气蓬勃的青年像天使一般纯洁。“导引”了那个罪孽深重、又可悲又可怜的老朽的罪犯。赛克斯杀死了南茜,出逃途中夜晚的那一场冲天大火,赛克斯看到:那简直是一场全新的生活呀!他在无所不在的恐惧和惶惑的折磨下去救火,要“逃避记忆、逃避自己”,他“比原先强烈十倍地意识到自己犯下了一个可怕的罪行”。作者对这两个人的这些安排可以说让人寻味。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狄更斯作为一个现实主义的作家,他并不是毫无“浪漫”可言的,他的浪漫存在于作品深处,需要我们细细去体味,这是一种十分震撼人心的“浪漫”。文章中,从表面看上去作者是在表现主人公奥立佛的生活,而实际上呢,是狄更斯在表现自己的生活。
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感觉到自己的心里酸溜溜的.,眼泪都快要流下来了。“唉,要上奥立佛生活在我们这样的年代就好了,她就不会这么悲惨了!”我情不自禁地在心里感叹。
篇16: 读《雾都孤儿》有感
合上书,我仿佛看见奥利弗和布朗罗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他的坚强让他在如此困难的环境下,平安地度过了难关,并过上幸福地生活。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奥利弗一出生母亲就去世了,成了孤儿。在救济院的他,从来就没有人疼爱。9岁时他终于忍受不住了,逃往了伦敦,却误入贼窝。有一次他认识了善良的布朗罗先生,可幸福的生活没过多久,他不幸又被迫入了贼窝。
在一次任务中他不幸受伤,认识了也是孤儿身份的露丝小姐。奥利弗一心想要找到布朗罗先生,就在他找到布朗罗之后,他的身世也被渐渐解开,并被布朗罗先生收为了养子,开始了幸福地生活。
完美的结局令人欣慰,奥利弗已经找到了属于他自己的幸福,他的成长道路是坎坷的,正是因为有了那颗坚强的心,人生的道路才不怕坎坷,阳光变得更加灿烂,生活正因如此才变得更加快乐。
成长需要感恩。正如小草一样,要是不向大地奉献一点绿色,就没有大自然给它的雨水,所以,我们要向教育我们的老师、关心我们的爸爸妈妈……说一声:“谢谢。”只有常怀感恩之心世界才会更加美好。
有一种东西,它可以使不好的事情转变为好事,那就是坚持。有一种东西,它可以使世界更加美好,这就是感恩。
篇17: 读《雾都孤儿》有感
19世纪英国著名的作家狄更斯在25岁那年写下了一部世界文学名著――雾都孤儿。
本书的主人公孤儿奥立弗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他来到人世间,从未得到过母爱和家庭的温暖, 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九岁就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忍受不了非人的待遇,逃向了伦敦。却不想竟又阴阳差错地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陷阱,但邪恶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最终遇上了好心人,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小说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主人公的正直与善良,同时也揭露了当时有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与治安警察的专横。
读完这本小说,不仅让我的心灵被正义与善良所深深震撼,还使我想起了在孤儿院里的孩子们,他们虽然没有遭到过奥立弗那样的待遇,而且肯定吃得饱,穿得暖,但他们真正缺少的是母爱的呵护与亲情的温暖。作为一个现代人,我们应该多向孤儿们带去一些关爱,让他们能感受到社会的温暖,让他们也能像我们一样拥有一个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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