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梁实秋的散文散步读后感,本文共16篇,希望大家喜欢!

篇1:梁实秋的散文散步读后感
一个人一辈子会认识很多人,也会和很多人在一起散步,因各种缘由、在各种场景。但最值得珍视的,是与家人一起散步的美好。
在中秋佳节,有幸读到了莫怀戚的散文《散步》,平实的语言,蕴含着深厚的感情,更勾起了我无限的思绪。
早上打电话给父母问候,第一次电话响了很久没有接听;换了另一个号码打过去,很快就接上了。听到电话那头父亲好像在埋怨母亲,“你那个新式手机,接电话要用手指划的,不是摁的,你摁来摁去有啥用啊。”我莫名的一阵伤感。想起妈妈的这个智能手机,我的姐姐帮她买的,都快一年了,还是没有学会使用。年初父母在杭州和我们一起生活的时候,我也曾动过教妈妈使用智能手机的念头,但妈妈总说:“你工作忙,不着急,我笨手笨脚的,一时半会也学不会。再说真的有事,你爸爸的老人机就很好用。”
父母真的老了!有些事总是觉得今后还有很多的日子可以做,但真的是这样吗?孩子从出生以后,父母为了减轻我们的负担,来杭州帮我们照顾孩子。在杭州一起生活的这几年,仔细回想一下,有几次陪伴父母一起在小区散散步,说说家常话?现在想起来真的很愧疚。
今年孩子读初中开始住校了,恍然间发现,孩子也长大了,慢慢地也要学会独立生活;终有一天,也会离父母而去了。以前每天放学回家陪伴的日子,也要一去不复返了。
孩子小的时候,我忙于事业,有几年时间在上海工作,过着双城记的生活,对家庭投入的时间太少了。总想着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等事业稳定了,再抽空多陪陪孩子吧。静夜细思,真的是错过很多!
“在阳光下,向着那菜花、桑树和鱼塘走去……背上的母亲、孩子,仿佛就是整个世界!”读着这些文字,我想起了孩子小的时候,那还是牙牙学语、蹒跚学步的时候,和文中一样,我、母亲、妻子、孩子四个人,在公园散步。途径一条路,中间是由鹅卵石铺成的高低不平的小径。母亲说:“前面路不平,宝宝不要走,要摔跤的。”妻子把孩子抱过了小径。没想到宝宝就地打滚,非要自己走那条鹅卵石小径。后来无法,只好屈服,把孩子重新抱回去再走一遍,但宝宝依然不肯,嚷嚷着“重新抱回去和刚才不一样,要回到刚才那样。”现在回想起来,既是忍俊不禁,又是哭笑不得。
月圆之夜,一遍遍地听陈百强的老歌《念亲恩》:
长夜空虚使我怀旧事,
明月朗相对念母亲;
父母亲爱心柔善像碧月;
怀念怎不悲莫禁!
长夜空虚枕冷夜半泣,
路遥远碧海示我心;
父母亲爱心柔善像碧月,
常在心里问何日报。
父母对孩子的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感情,付出的时候何尝想着回报。对父母、对孩子的陪伴是世界上最紧要的事。还好,我今天读到了《散步》;还好,现在去做还来得及!
篇2:散步 梁实秋读后感
今天我们学到散步这一课了,看完后我深受感动。
作者的母亲老了。不想出来散步,但作者希望母亲出来走走,锻炼锻炼身体,母亲顺从了儿子,一家四口人出来散步。在路上时,小家伙天真的说:“前面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这句话体现了他们家的融洽,三辈人浓浓的情。但是后来发生了分歧。母亲和孙子要走的路不一样,毕竟是小孩,喜欢走小路。母亲要走大路。是爸爸即是儿子的作者还是决定委屈儿子顺从母亲走大路。最后婆婆疼爱孙子。走小路,最终一家人决定走小路。就这样走到一处,作者背母亲,妻子背儿子。他们都特别小心,最后作者还写到他们背上的全世界。
“全世界”我想他指的是一家人的全世界。我们一家人也是如此。爸爸常说我们家里的每个人都是他的命。我以前不懂事,从没觉得珍惜。现在我明白了。爸爸妈妈辛苦的在外赚钱,回家还得照顾老小。我以后会在家照顾爷爷,爷爷那么疼我,有时我还冲他大吼!想到这里我很惭愧。爷爷虽然瘫痪了。但爸爸给他买好吃的,他总是悄悄留着给我。看了散步这篇文章。我懂事了。一定会听爸爸妈妈的话,力所能及的分担他们的担子。
篇3:梁实秋散文作品《散步》
梁实秋散文作品《散步》
《琅NFEB2记》云:“古之老人,饭后必散步。”好像是散步限于饭后,仅是老人行之,而且盛于古时。现代的我,年纪不大,清晨起来盥洗完毕便提起手杖出门去散步。这好像是不合古法,但我已行之有年,而且同好甚多,不只我一人。
清晨走到空旷处,看东方既白,远山如黛,空气里没有太多的尘埃炊烟混杂在内,可以放心地尽量地深呼吸,这便是一天中难得的享受。据估计:“目前一般都市的空气中,灰尘和烟煤的每周降量,平均每平方公里约为五吨,在人烟稠密或工厂林立的地区,有的竟达二十吨之多。”养鱼的都知道要经常为鱼换水,关在城市里的人真是如在火宅,难道还不在每天清早从软暖习气中挣脱出来,服几口清凉散?
散步的去处不一定要是山明水秀之区,如果风景宜人,固然觉得心旷神怡,就是荒村陋巷,也自有它的情趣。一切只要随缘。我从前沿着淡水河边,走到萤桥,现在顺着一条马路,走到土桥,天天如是,仍然觉得目不暇给。朝露未干时,有蚯蚓,大蜗牛,在路边蠕动,没有人伤害它们,在这时候这些小小的生物可以和我们和平共处。也常见有被碾毙的田鸡野鼠横尸路上,令人怵目惊心,想到生死无常,河边蹲踞着三三两两浣衣女,态度并不轻闲,她们的背上兜着垂头瞌睡的小孩子。田畦间伫立着几个庄稼汉,大概是刚拔完萝卜摘过菜。是农家苦,还是农家乐,不大好说。就是从巷弄里面穿行,无意中听到人家里的喁喁絮语,有时也能令人忍俊不住。
六朝人喜欢服五石散,服下去之后五内如焚,浑身发热,必须散步以资宣泄。到唐朝时犹有这种风气。无稹诗“行药步墙阴”,陆龟蒙诗“更拟结茅临水次,偶因行药到村前”。所谓行药,就是服药后的散步。这种散步,我想是不舒服的。肚里面有丹砂雄黄白矾之类的`东西作怪,必须脚步加快,步出一身大汗,方得畅快。我所谓的散步不这样的紧张,遇到天寒风大,可以缩颈急行,否则亦不妨迈方步,缓缓而行。培根有言:“散步利胃。”我的胃口已经太好,不可再利,所以我从不跄踉地趱路。六朝人所谓“风神萧散,望之如神仙中人”,一定不是在行药时的写照。
散步时总得携带一根手杖,手里才觉得不闲得慌。山水画里的人物,凡是跋山涉水的总免不了要有一根邛杖,否则好像是摆不稳当似的。王维诗:“策杖村西日斜。”村东日出时也是一样的需要策杖。一杖在手,无需舞动,拖曳就可以了。我的一根手杖,因为在地面磨擦的关系,已较当初短了寸余。手杖有时亦可作为武器,聊备不时之需,因为在街上散步者不仅是人,还有狗。不是夹着尾巴的丧家之狗,也不是循循然汪汪叫的土生土长的狗,而是那种雄赳赳的横眉竖眼张口伸舌的巨獒,气咻咻地迎面而来,后面还跟着骑脚踏车的扈从,这时节我只得一面退避三舍,一面加力握紧我手里的竹杖。那狗脖子上挂着牌子,当然是纳过税的,还可能是系出名门,自然也有权利出来散步。还好,此外尚未遇见过别的什么猛兽。唐慈藏大师“独静行禅,不避虎兕”,我只有自惭定力不够。
散步不需要伴侣,东望西望没人管,快步慢步由你说,这不但是自由,而且只有在这种时候才特别容易领略到“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那种“分段苦”的味道。天覆地载,孑然一身。事实上街道上也不是绝对的阒无一人,策杖而行的不只我一个,而且经常的有很熟的面孔准时准地地出现,还有三五成群的小姑娘,老远的就送来木屐声。天长日久,面孔都熟了,但是谁也不理谁。在外国的小都市,你清早出门,一路上打扫台阶的老太婆总要对你搭讪一两句话,要是在郊外山上,任何人都要彼此脱帽招呼。他们不嫌多事。我有时候发现,一个形容枯槁的老者忽然不见他在街道散步了,第二天也不见,第三天也不见,我真不敢猜想他是到哪里去了。
太阳一出山,把人影照得好长,这时候就该往回走。再晚一点便要看到穿蓝条睡衣睡裤的女人们在街上或是河沟里倒拉圾,或者是捧出红泥小火炉在路边呼呼地扇起来,弄得烟气腾腾。尤其是,风驰电掣的现代交通工具也要像是猛虎出柙一般地露面了,行人总以回避为宜。所以,散步一定要在清晨,白居易诗:“晚来天气好,散步中门前。”要知道白居易住的地方是伊阙,是香山,和我们住的地方不一样。
篇4:梁实秋作品《散步》原文及其读后感
梁实秋作品《散步》原文及其读后感
原文:
散步的去处不一定要是山明水秀之区,如果风景宜人,固然觉得心旷神怡,就是荒村陋巷,也自有他的情趣。一切只要随缘。我从前沿着淡水河边,走到桥,现在顺着一条马路,走上土桥,天天如是,仍然去,觉得目不暇给。朝露未干时,有蚯蚓,大蜗牛,在路边挪动,没有人杀害他们,在这时候这些小的生物可以和我们和平共处。也常见有被辗毙的田鸡野鼠横尸路上,令人怵目惊心,想到生死无常。河边蹲锯着三三两两浣女,态度并不轻闲,他们上午背上兜着垂头瞌睡的小孩子。田洼见肃立着几个庄稼汉,大概是刚拔完萝卜摘过菜。是农家苦,还是农民乐,不大好说。就是从巷弄里面穿行,无意中听到人家里的絮语,有时也能令人忍俊不禁。
散步时总得携带一根手杖,否则好象是摆不稳当似的。王维诗:“策杖村西日斜”,村东日出时也是一样的需要策杖。一杖在手,因为在地面摩擦的原故,已较当初短了寸余。手杖有时亦可作为武器,聊备不时之需,因为在街上散步者不仅是人,还有狗。不是夹着尾巴的丧家之狗,也不是循循然汪汪叫的土生土长的狗,而是那种雄赳赳的横眉竖眼张口伸舌的巨獒,气咻咻的迎面而来,后面还跟着骑脚踏车的扈从,这时节我只得退避三舍,一面加力握紧我手里的竹杖。那狗挂着牌子当然是纳过税的,还可能是系出名门,自然也有权利出来散步,还好,此外尚未遇见过别的什么猛兽。我只有自惭定力不够。
散步不需要伴侣,东望西望没人管,快步慢步由己定,这不但是自由,而且只有在这时候才特别容易领悟到”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那种“分段苦”的味道。天覆地载,孑然一身。事实上街道也不是绝对的空无一人,策杖而行的.不只我一个人,而且经常的有很熟的面孔准时准地的出现,还有三五成群的小姑娘,老远的就送来木屐声。天长日久,面孔都熟了。但是谁也不理谁。在外国的小都市,你清早出门,一路上打扫台阶的老太婆总要对你说话,要是在郊外山上,任何人都要彼此脱帽招呼。他们不嫌多事。我有时候发现,一个形容枯槁的老者忽然不见他在街道散步了,第二天也不见,第三天也不见,我真不敢猜想他是到那里去了。
太阳一出山把人影照得好长,这时候就该往回走,在晚点便要看到穿蓝条睡衣睡裤的女人们在街上或者是在河谷里倒垃圾,或者是捧出红泥小火炉在路边呼呼的扇起来,弄得烟气腾腾,尤其是风驰电掣的现代交通工具,也要象是猛虎出柙一般的露面了,行人总要回避为宜。所以,散步一定要在清晨,白居易诗:“晚来天气好,散步中门前。”要知道白居易住的地方是伊阙,是香山,和我们住的地方不一样。
《散步》读后感 :
今天我们学到散步这一课了,看完后我深受感动。
作者的母亲老了。不想出来散步,但作者希望母亲出来走走,锻炼锻炼身体,母亲顺从了儿子,一家四口人出来散步。在路上时,小家伙天真的说:“前面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这句话体现了他们家的融洽,三辈人浓浓的情。但是后来发生了分歧。母亲和孙子要走的路不一样,毕竟是小孩,喜欢走小路。母亲要走大路。是爸爸即是儿子的作者还是决定委屈儿子顺从母亲走大路。最后婆婆疼爱孙子。走小路,最终一家人决定走小路。就这样走到一处,作者背母亲,妻子背儿子。他们都特别小心,最后作者还写到他们背上的全世界。
“全世界”我想他指的是一家人的全世界。我们一家人也是如此。爸爸常说我们家里的每个人都是他的命。我以前不懂事,从没觉得珍惜。现在我明白了。爸爸妈妈辛苦的在外赚钱,回家还得照顾老小。我以后会在家照顾爷爷,爷爷那么疼我,有时我还冲他大吼!想到这里我很惭愧。爷爷虽然瘫痪了。但爸爸给他买好吃的,他总是悄悄留着给我。看了散步这篇文章。我懂事了。一定会听爸爸妈妈的话,力所能及的分担他们的担子。
篇5:梁实秋散文读后感
持续一早上的大雨终于停歇,空气中弥漫着阵阵的雨雾迟却迟没有散开,而是带着湿气,沁着丝丝的凉意舒爽着雨后的小城,憋闷在家中透过窗子一直在望雨的我突然产生出去走走的想法,带上一把雨伞跟妈妈打下招呼,出门,向着旷野中走去。
我的家住在小城的东头,走稍许,附近就有一处空旷处,尽管许多地方都已经纳入开发规划,却由于尚未正式的开发,所以也就残存下这一块仅有的绿地,农田,乡间小道在这里依然可见,有这样一处安静的散步所在,这对于一向喜欢在大自然中追寻感觉的我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幸事。
夏末秋初,农田里的玉米已经有一人多高,再有个把月大概也就要进入收割期,经过雨水冲刷的玉米叶子一个个蔫着,原本挺直的秸秆也顺着风势偏倒着,无精打采的弯折着。其实也不仅仅是这玉米,就连着泥泞小道上偶然出现的一株株大树,也难以幸免,在这样的一场大风雨之后,霜打茄子般萎靡着。
梁实秋的散文<散步>中言道,散步不需要伴侣,东望西望没人管,快步慢步由你说,这不但是种自由,而且只有在这种时候才特别容易领略到?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那种?分段苦?的味道。初读时并无多大的认同感,甚至不懂得什么是这种?分段苦?,而现在独处在这相似的情境中,心中却有些明,方才发现,这不就是?天覆地载,孑然一身?的写照吗?
随心所欲,顺其自然,虽说是种安慰,却与无畏处透着淡定无为的心境。
已走到路得尽头,那雨雾也渐渐的开始散去,头顶那大片的乌云也已飘散开来,天要放晴。
也就是在刹那间,一处光亮透过层层的迷雾射到地上,泛着夺目的黄色光芒,大地通亮许多,太阳出来,地上的影子被拉的好长,我被转身趁着暑气还未升腾起来开始往回走。
篇6:梁实秋散文读后感
读《请客》这篇文章后,我感触很深。
我们华人好像很喜欢自找麻烦,请客这一费事又伤神的“玩艺儿”竟然像上瘾一样。一旦成家立业,请第一次客后,余生就再也停不,凡任何大小事都得请客。不管是为还人情债,摆阔气,攀交情或纯粹为请亲朋好友来家里聚一聚,总之都是请客的理由。
请客的确很累人,我亲身经历过,每年过年时,我母亲总是为请客而头痛。第一件烦人的事是请谁。年夜饭——请的是亲戚(这是毋庸置疑的,所以也不太费神),之后的几天就烦,哪些朋友可以不请,哪些朋友一定要请。通常一定要请的客人包括那些一年内帮过我们的,或之前请过我们的人,这大概就是人情债吧……
当然真正烦人的才不止这些,请客当然是请吃饭,所以最重要的是菜谱,也就是吃什么。吃得不能太随便,不然显得太寒酸,没面子;也不能吃得太“不随便”,不然钱包就要破大洞。鸡鸭鱼肉这些一定要有,一样不能少(这些属于“基本”),素菜通常是做点缀的,根本没人要吃(这就像是额外“免费”礼品)。之后就是鲍参肚翅(这是整顿饭的“噱头”),通常每次只能有一两道,大致原因有二,首先价钱昂贵,其次家里煮出来的实在谈不上好吃。
菜单拟好后便要从各大超级市场和菜场买回来,这虽不怎么费神但很费力。
最后便看当天的临场发挥,因为许多菜平日都不常煮,味道好不好,只有上桌后,客人们都尝过后,从大家脸上的表情上知道。如果味道好,客人吃得眉开眼笑的话,“大厨”心里自然松口气;但客人如皱一皱眉头“煮饭婆”便恨不得地上有个洞可以钻进去。总算客人走,主人还有善后工作:一大堆又油又脏的碗碟要洗;一地的瓜皮纸削要清理(最惨的莫过于新年里不能扫地,一地的垃圾只能用手捡,用布抹)。有时客人“胃口不好”,吃剩的残羹剩饭便成隔天的午餐。
所以正如梁实秋先生说的“若要一天不得安,请客”。请客真的很麻烦。
篇7:梁实秋散文读后感
前几日,从新华书店读者俱乐部借得好书一本《梁实秋散文集》。读后,真有“绕梁之音,三日不绝”之感。他的古文底子深厚,博览群书,常从古文中引经论据如信手拈来,读罢却是通俗易懂,如同三五知己灯下谈话,看似稀疏平常,去蕴涵着人生的哲学,余味无穷,在不知不觉中得到美的享受,梁先生不愧为散文大家。
他的散文是以幽默风趣见长的“闲适小品”闻名于世,我尤其爱看他的“随想篇”中的文章,题目很简练,通常都是两个字,例如“雅舌”、“女人”、“男人”、“衣裳”、“饮酒”等等,包罗万象,说的都是些身边的人或事,可以透过文章看到三、四十年代的生活气息。今天看来,依然觉得趣味横生。从中还解很多名词其实都由来以久,例如“代沟”,梁先生就写的非常详细,博古论今。代沟虽是翻译过来的新名词,但是我们古而有之,《尚书·远逸》中就记载我们最古的代沟之说。再例如“女人”,他刻画的简直就是入木三分,例如女人爱说谎,“若是能运用小小的机智,打破眼前小小的窘僵,获取精神上的小小胜利,因而牺牲一点点真理,这也可以算是说谎,那么,女人确是比较的富于说谎的天分。”很多人都陪女人买过衣服,她口中念念有词,或是式样不好,或是衣料太差,批评的一文不值,究其原因,无非是价格太贵而已,所以女人善于将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常归于不喜欢。哈哈,真可谓精辟。还如他描写的女人的嘴,说“女孩子从小就口齿伶俐…等到长大以后,三五成群,说长道短,声音脆,嗓门高,如蝉噪,如蛙鸣,真当得好几部鼓吹!”他还归纳两种类型,“长舌”型和“喷壶嘴”型,他在文章中虽都是论些小事,但却把一些陋习批评的体无完肤,看后甚感快意。
他在“作文的三个阶段”中也写道,“文章的好坏与长短无关,文章讲究气势的宽阔、意思的深入,长短并无关系。…所以文章过长过的短,不以字数计,应以起内容之需要为准。…文章的好坏与写作的快慢无关。顷刻之间成数千言,未必斐然可诵,吟得一个字捻断数根须,亦未必字字珠玑。”使我顿时矛塞顿开,在写作中遇到的问题仿佛都找到答案。我之叙述惟恐不尽,使看者不解,现在看来,可能废话也有不少。
我素有摘抄的习惯,常把一些觉得甚好的描写、叙述记于抄本中,可读梁先生的散文,觉得字字如珠玑,无一处经不起推敲,让我无从下手。他的散文通篇看似随意而为,与小处却见大家风范,他的描写惟妙惟肖,他的叙述平淡、朴实,正如同他所说的“绚烂之极归与平淡,但是那平不是平庸的平,那淡也不是无味的淡,那平淡乃是不露斧斫之痕的一种艺术韵味。”他如是说,也如是这样做的。
读一本好书,如交一位良师,受益终生。
我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上小学的时候,就知道梁实秋,当时接触的是他的小语箴言。遗憾的是没有看过他的文集。
嗨,大嘴,你有多大啊,上世纪八十年代就上小学,不过那时我都上中专。
巧是不巧?寻思着“书非借不能读也。”突发奇想,想从此后沉下心来慢慢地读些向往已久的大家之书,好好膜拜膜拜呢。昨天始借得一本书,也是散文,丰子恺的,计划囫囵吞枣一天一篇,简单作些笔记,摘抄摘抄,最好再有大家伙儿跟跟帖,一起谈论谈论读后的感受,级别呢,就和我这零起点的差不离儿。
建议想法很好。一个残疾人能够跨世纪,需要历经多少坎坷多少辛酸啊,往事不堪回首,都坚强的活过来!
篇8:梁实秋散文读后感
今天,老师给我们讲课文<散步>。文章讲的是在一个春天一家人在田野上散步的一个情景故事。
祖孙三代一起散步,原本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但是就是这再平常不过的场景,却蕴含着浓浓的亲情。我认真地读着这篇课文,读着读着,我被?一家人?之间那些感人的小细节,所深深地感动,那充满爱意的一幕幕仿佛出现在我的眼前。
文中的儿子和儿媳都很孝顺母亲,母亲也很疼爱自己的儿孙们。尽管年迈的母亲知道小路有些地方很难走,但是她还是按照孙儿的意愿选择走小路。细细看来,文中最能打动我的人是那位年迈的?母亲?,在家庭里她担任着?母亲?和?奶奶?双重的角色。年迈的?母亲?对儿子很?顺从?,是因为她很体谅自己的孩子,不愿意给孩子找麻烦。善良的?奶奶?虽然自己年岁大喜欢走平路,但她却因为爱自己的孙儿,不想让年幼的孙子不愉快,也不想让儿子为难,更不想因为方便自己而让全家人扫兴,最后还是选择顾全大局的方法。?母亲?看似很平常的行为举止,却体现她崇高的母爱。文中简单的故事情节,让人感觉到浓浓的爱意,更加彰显?爱?和?德?的传承。
文中的最后一段,最能扣人心弦,也最令我感动。年青的儿子背着年迈的母亲,年轻的妈妈背着年幼的儿子,我读着读着,眼前仿佛看到那一幕其乐融融、充满爱意的画面。这祖孙三代一家人幸福和睦的生活景象,不正是我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传统美德的真实写照吗?
篇9:梁实秋散文读后感
梁实秋散文读后感
梁实秋真能侃,再小的芝麻粒的事儿,经他的笔一转一化,汨汨淌出一大洼水,一波三折,有滋有味。梁先生淡雅从容,典型一绅士,持杖岸立,口衔烟斗,含笑窥乐。
梁的散文:琐碎。没有故事情节,全凭见识,将古今中外、日常生活中的琐事拼凑成文,像碎花裙上的碎花点,杂而不乱,抖开斑斓。他下笔,东一鳞西一爪,若云里神龙,飘忽不定,反而没有编故事的斧痕匠气,触类旁通,信手捻来,随心所欲,东西八千里,上下五千年,逞才仗气,一泻千里地侃下去,毫不搭界的几件琐事,很巧妙地触电,通了!任何琐碎小事,一落梁氏笔下,便衍化成滋润丰沛的长文。因为杂,读者永远新鲜不厌倦,恨不能一气读完。梁的行文看似轻松洒脱,没有梁的学贯中西的渊博学识,这一手是学不到家的,这是一绝。也有人效颦,结果堕入罗嗦,世俗。
至少在我看来,散文到了梁实秋手里,又耸起一座里程碑。仿佛没有不可入文的事,不信,翻开梁的四集《雅舍小品》,就像个杂货铺,乱七八糟的货都齐了。怒、脏、鼾、胖、并洗澡、理发,都是生活琐事,也是他佳作的题目。凡是他耳闻目睹的都揽入笔底,正合老上海的一谚语:捡入篮里都是菜,这是高厨的本事。经他妙笔点睛,化龙飞舞,这不能不归功於他的渊博与机敏。梁讲究生活的趣味,他总能从最平凡的生活小事发现它亮晶晶的趣味,然后笔锋一转,洋洋洒洒,谈笑风生,不时闪烁出机智,忍俊不禁开涮几句玩笑,令人捧腹厥倒。他好幽默但不庸俗滑稽,这是他的文章特色。
他文章取材很世俗,人人都有此经历,一经点出其中的闪光点,自然引起普遍共鸣。行文幽默、情趣高雅、文字简洁、文采斐然、文笔活泼,深得读者珍玩。琐事入笔,典雅出锋,这是梁文的成功之处。
梁实秋又是大学者,莎士比亚全集汉译本第一人,主编的《远东英汉大词典》更是华人学者研读西方文化的.必备参考词典。但他写作从不掉书袋,没有头巾气的酸。他常常信手捻来中外大典的引文,置於一堆俗事中,还原出引文原有的世俗朴素,充实文章的知识含量,是调味品,不是醋,更有可读性。时下一些写手,才看了几篇引文,甚至见了广告上几句古代诗文,便迫不及待收入“拙著”,企图点缀出文章的源远流长,一副普人郝隆袒腹晒书的穷酸相。一坛回味尚可的米酒晒成醋了,原有的酒味也洒了。
篇10:梁实秋散文读后感
梁实秋散文读后感精选
读梁实秋先生的散文,我丝毫读不出那与鲁迅先生论战的犀利来。在散文里先生是性情中人,是一个有痴、有愤、有忆有乐的亲和老者。在这里,他可以忘记年龄似孩童般嬉笑怒骂,也可以似孩童般天真可爱。可字里行间,我又分分明明地知道,他是一个老者,一个睿智的老者。
先生的作品,各有不同却各有着重。原本不是很清楚的东西,刹那间变得通透且铭记于心。
辟如《清秋琐记》。大大小小二十七篇小短文,记录了先生在不同时刻与不同书籍相遇后的反思。足见,先生是一个乐得反省的人。现在的社会太热了,从冬天到夏天,从白天到夜晚。太热了,热得人们停不下脚步去总结、去反思不是。于是,“热”就让人们越来越迷茫,迷茫得看不清、摸不到实实在在的心,最后丢了自己,甚至抛弃生命。
所以,反思是重要的,而先生的反思让我“冷”了不少,让我可以停下步子,去找点什么。
文中有一则是讲勤奋的,我记忆较深。先生讲述了明朝的一个儒士曹瑞。“笃志性理,躬行实践,据说其坐下著足处而转为穿,卒时州人罢巷市哭。”曾白榜一联“勤,勤,勤,不勤难为人上人;苦,苦,苦,不苦如何通今古?”横额曰:“勤苦斋”。自小老师便讲着勤奋的的重要,老师说“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那时确是比较勤奋的,每个小孩为了老师的几句夸奖,几朵小红花就会高兴地蹦蹦跳跳。后来,初中了,老师没有小红花了,只剩下夸奖,倒也算是勤奋,每天按时上下课,交作业,只是偶尔偷个懒,打个小炒,倒也算是勤,起码“奋”是丢了,“勤”还在。过了四年高中了,老师不仅没有小红花,连夸奖也是少的可怜。这下好,就像大家常说的“勤奋”的小人,最终被身体里的那个“懒惰”小人打败了,再也看不见他了。后来,我才发现,不是“勤奋”小人死了,而是麻木了,每天呆呆地做题、做题、做题…再后来,大学了,发现不仅没有小红花,夸奖,就连老师也没了!
后来我才明白,一直以来起主导作用的并非是勤奋本身而是外来的刺激,连激励自己都是时断时续,更不用说像曹瑞那样努力奋进。勤为人上人,苦中通古今了。
关于爱情还是先生的《槐园梦忆》。先生关于爱情在《清秋琐记》里记录了《咆哮山庄》里的一段话“在一个饿人面前,放下孤单的一盘食物,他会集中全部食欲,绝不辜负这一盘食物;而另一种情况则是给他一整桌法国厨师为他安排的筵席,他也许能从整桌筵席得到一样多的享乐,但是每一项食物,在他的关切与记忆中,仅仅是极微小的一部分。”先生说:“独爱一菜远胜于大吃筵席。不是饥不择食而是情有独钟。”
正如有人所说,一生爱一人并不是丢脸的`事情。丢脸的是,你自认为爱了很多人,却没有一个是你真正爱的。遇到对的人本来就不是很容易,能一辈子对那个爱的人不离不弃,彼此相守相依,才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一个人不能没有亲情、友情,同堂也不能没有爱情。弱水三千,只取一瓢。人生一世,若得一知己,举案齐眉、相濡以沫,便是再大的困难也可迎刃而解。“好的爱情,是透过爱让你更爱这个世界;而不好的爱情,是透过爱你与这个世界对立”,这人的一番话让人彻醒。三千弱水中的一瓢,已让我明白天下何川的好,我又何不慷慨地让每一个渴望爱情的人明白,“除却巫山不是云”是因为巫山之云已让天下人知晓这漫天白云的曼妙?
先生与妻子的伉俪情深让人感动,让我忽然觉得,成功有时真的不是一个人的寂寞,而是两个人的执着。
于爱、于名、于利、于情,先生是真洒脱。真实的人都是血肉之躯,正如真实的先生也会嬉骂如孩童。尤其是先生讲的那一段关于骂人的技巧真让我觉得先生是那么可爱。他是一个智者却又像一个孩子,一个可爱、可敬的老人。
书与知识能让一个人成长,即使如此,能遇到一个像先生这样可爱又可敬的智者也是少有的事。男的先生的文章让人看得酣畅淋漓,不矫情做作,先生真是值得敬佩的人。
篇11:梁实秋散文读后感
姚锡娟的声音一直留在我的记忆里。从《排球女将》的小鹿纯子、《血疑》中的幸子及德国电视连续剧《海蒂》中的海蒂和西斯曼夫人再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的海伦·凯勒,她的在淡定从容中又透出坚定和激情的声音一直伴随着我的成长。
今夜,她又来到了深圳,来到了深圳第10个读书月的朗诵会上。这一次,她带来的是梁实秋的《中年》。文章写得好,仿佛是一块璞玉;朗诵者姚锡娟仿佛是一位高明的雕塑家,把这块璞玉雕塑成了一尊让世人惊羡的艺术品。听着听着,仿佛跟着声音回到了年轻时代,听着听着,仿佛看见了正慢慢步入中年的自己。时间的流逝不著一点痕迹,青春的尾巴也在慢慢消失。我笑了,为曾经的美好年华;紧接着我又泪流满面,也为曾经的美好。曾经的美好,多好!可是我无法再回去了,一种痛彻心骨的感觉霎时涌上来,泪水也像断了线的珠子悄悄地滚落。
当她读到“一般的女人到了中年,更着急。那个年青女子不是饱满丰润得像一颗牛奶葡萄,一弹就破的样子?那个年青女子不是玲珑矫健得像一只燕子,跳动得那么轻灵?到了中年,全变了。曲线还存在,但满不是那么回事,该凹入的部份变成了凸出,该凸出的部份变成了凹入,牛奶葡萄要变成为金丝蜜枣,燕子要变鹌鹑。最暴露在外面的是一张脸,从“鱼尾”起皱纹撤出一面网,纵横辐辏,疏而不漏,把脸逐渐织成一幅铁路线最发达的地图,脸上的皱纹已经不是烫斗所能烫得平的,同时也不知怎么在皱纹之外还常常加上那么多的苍蝇屎。所以脂粉不可少。除非粪土之墙,没有不可污的道理。在原有的一张脸上再罩上一张脸,本是最简便的事。不过在上妆之前、下妆之后,容易令人联想起《聊斋志异》的那一篇《画皮》而已。女人的肉好像最禁不起地心的吸力,一到中年便一齐松懈下来往下堆摊,成堆的肉挂在脸上,挂在腰边,挂在踝际。听说有许多西洋女子用赶面杖似的一根棒子早晚混身乱搓,希望把浮肿的肉压得结实一点;又有些人干脆忌食脂肪忌食淀粉,扎紧裤带,活生生的把自己“饿”回青春去。有多少效果,我不知道。”坐在旁边的女儿看着我笑,是的,这就是我们这般年纪的女人的真实写照。梁实秋真是太了解女人了,把这些细节写得如此生动传神,让人叹服。姚锡娟的声音时而急促,时而缓慢,时而诙谐,时而严肃,把中年女人的变化读得惟妙惟肖。虽然语言有趣,带有调侃的味道,但更多是无奈。“花自飘零水自流”,面对时光的流逝,美貌的消失,那个女人不无奈?人生就如一出戏,“你方唱罢我登场”,虽然明白这个理,但不甘的是这颗心!总想着时光对我是宽容的,可哪里又知道时光老人的心思?安慰自己的是自己的一厢情愿罢了!
但是日子还得继续。 随着这首充满谐趣的中年哀怨曲曲调一转,满眼佳色扑面而来。中年也有着它无与伦比的优越性,“譬如登临,人到中年就像是攀跻到了最高峰”,“他们的生活像是在饮窖藏多年的陈酿,浓而芳冽!”尽管时至今日,中年人的心态已远非旧时那样保守落后,但是梁实秋在文章中体现出的对人生的体会和感悟,仍是让人获益匪浅,尤其是他那些饱含哲理的比喻,风趣、贴切,使人得到多重的艺术愉悦。姚锡娟读到这里时,声音又变得清澈透亮起来,让无限惆怅的我又回到现实中来,又看到了自己的希望。是的,“中年的妙趣,在于相当的认识人生,认识自己,从而作自己所能作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科班的童伶宜于唱全本的大武戏,中年的演员才能担得起大出的轴子戏,只因他到中年才能真懂得戏的内容。” 看看身边的女儿,我又充满了向前进的信心。
篇12:梁实秋散文的读后感
在今年的世界读书日,我们行知园的教师都有幸收到老园长陈老师给予我们的珍贵礼物,推荐的一本好书,我则拿到梁实秋先生的散文集。尽管是较厚的一本书,但我爱不释手地利用几个午睡时间看完《梁实秋散文集》,阅读后,感触很深,读梁先生的散文就是一种美的享受。
梁先生的散文文笔简洁,风格恬淡,看似平平淡淡,却蕴藏着无穷的艺术魅力,令人读后余味无穷,遐想不已。它并不奢谈人生的大道理,然而,在平实的语言后面,却饱含着作者对生活的感受,让读者细细去体会、咀嚼。在平平实实的语言里,可以感觉到作者对人生的感受,让读者受到美的感化。像两三知己灯下夜谈,或直抒胸臆,或旁征博引,或幽默谐趣。语言不多,谈的皆是日常生活中的所见所闻,在淡淡的气氛中,自有一种韵味,在不知不觉中给人以美的熏陶。每一篇散文都有独到的见解,现于大家分享如下:
《中年》里,他体察到中年种种可晒可叹的身心变异,表白顺应自然、安身立命的中年心态:四十开始生活,不算晚,问题在“生活”二字如何诠释。如果年届不惑,再学习溜冰踢毯子放风筝,“偷闲学少年”,那自然有如秋行春今,有点勉强。中年的妙趣,在于相当的认识人生,认识自己,从而做自己所能做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科班的童伶宜于唱全本的大武戏,中年的演员才能担得起大出的轴子戏,只因他到中年才能真懂得戏的内容。流露在文中的这种中年心态,既不奢求也不自弃,顺乎自然,安身立命。这种心态固然谈不上锐意进取,但也不是悲观虚无的表现,而是一份达观乐生、安分执中的情怀。这类咏怀言志小品,优游自在,明心见性。梁实秋所躬行的是“做自己所能做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的处世哲学,追寻的是精神上的自由和快乐,在动荡时代修炼超脱心斋,谋求自适妙方,体现的是达士情怀。
《时间即生命》则是写时间就是生命,而生命就是时间。里头有一段是这样写的:“最令人怵目惊心的一件事,是看着钟表上的秒针一下一下的移动,每移动一下就是表示我们的寿命已经缩短一部分。再看看墙上挂着的可以一张张撕下的日历,每天撕下一张就是表示我们的寿命又缩短一天。因为时间即生命。没有人不爱惜他的生命,但很少人珍视他的时间。如果想在有生之年做一点什么事,学一点什么学问,充实自己,帮助别人,使生命成为有意义的,不虚此生,那么就不可以浪费光阴。这道理人人都懂,可是很少人真能积极不懈的.善为利用他的时间。……”作者称自己浪费很多时间的人,并告诫人们,想拥有更多的时间就要健康的活着,而多锻炼是健康的秘诀。
篇13:梁实秋散文《鸟》读后感
梁实秋散文《鸟》读后感
我爱鸟。
从前我常见提笼架鸟的人,清早在街上蹓跶(现在这样有闲的人少了)。我感觉兴味的不是那人的悠闲,却是那鸟的苦闷。胳膊上架着的鹰,有时头上蒙着一块皮子,羽翮不整的蜷伏着不动,哪里有半点瞵视昂藏的神气?笼子里的鸟更不用说,常年的关在栅栏里,饮啄倒是方便,冬天还有遮风的棉罩,十分的“优待”,但是如果想要“搏扶摇而直上”,便要撞头碰壁。鸟到了这种地步,我想它的苦闷,大概是仅次于贴在胶纸上的苍蝇,它的快乐,大概是仅优于在标本室里住着罢?
我开始欣赏鸟,是在四川。黎明时,窗外是一片鸟啭,不是吱吱喳喳的麻雀,不是呱呱噪啼的乌鸦,那一片声音是清脆的,是嘹亮的,有的一声长叫,包括着六七个音阶,有的只是一个声音,圆润而不觉其单调,有时是独奏,有时是合唱,简直是一派和谐的交响乐,不知有多少个春天的早晨,这样的鸟声把我从梦境唤起。等到旭日高升,市声鼎沸,鸟就沉默了,不知到哪里去了。一直等到夜晚,才又听到杜鹃叫,由远叫到近,由近叫到远,一声急似一声,竟是凄绝的哀乐。客夜闻此,说不出的酸楚!
在白昼,听不到鸟鸣,但是看得见鸟的形体。世界上的生物,没有比鸟更俊俏的。多少样不知名的小鸟,在枝头跳跃,有的曳着长长的尾巴,有的翘着尖尖的长啄,有的是胸襟上带着一块照眼的颜色,有的是飞起来的时候才闪露一下斑烂的花彩。几乎没有例外的,鸟的身躯都是玲珑饱满的,细瘦而不干瘪,丰腴而不臃肿,真是减一分则太瘦,增一分则太肥那样的秾纤合度,跳荡得那样轻灵,脚上像是有弹簧。看它高踞枝头,临风顾盼——好锐利的喜悦刺上我的心头。不知是什么东西惊动它了,它倏的振翅飞去,它不回顾,它不悲哀,它像虹似的一下就消逝了,它留下的是无限的迷,惘。有时候稻田里伫立着一只白鹭,拳着一条脚,缩着颈子,有时候“一行白鹭上青天”,背后还衬着黛青的山色和釉绿的.梯田。就是抓小鸡的鸢鹰,啾啾的叫着,在天空盘旋,也有令人喜悦的一种雄姿。
我爱鸟的声音鸟的形体,这爱好是很单纯的,我对鸟并不存任何幻想。有人初闻杜鹃,兴奋的一夜不能睡,一时想到“杜宇”“望帝”,一时又想到啼血,想到客愁,觉得有无限诗意。我曾告诉他事实上全不是这样的。杜鹃原是很健壮的一种鸟,比一般的鸟魁梧得多,扁嘴大口,并不特别美,而且自己不知构巢,依仗体壮力大,硬把卵下在别个的巢里,如果巢里已有了够多的卵,便不客气的给挤落下去,孵育的责任由别个代负了,孵出来之后,羽毛渐丰,就可把巢据为己有。那人听了我的话之后,对于这豪横无情的鸟,再也不能幻出什么诗意出来了。我想济慈的“夜莺”,雪莱的“云雀”,还不都是诗人自我的幻想。与鸟何干?
鸟并不永久的给人喜悦,有时也给人悲苦。诗人哈代在一首诗里说,他在圣诞的前夕,炉里燃着熊熊的火,满室生春,桌上摆着丰盛的筵席,准备着过一个普天同庆的夜晚,蓦然看见在窗外一片美丽的雪景当中,有一只小鸟蹐局缩缩的在寒枝的梢头踞立,正在啄食一颗残余的僵冻的果儿,禁不住那料峭的寒风,栽倒地上死了,滚成一个雪团!诗人感喟曰:
“鸟!你连这一个快乐的夜晚都不给我!”我也有过一次类似经验,在东北的一间双重玻璃窗的屋里,忽然看见枝头有一只麻雀,战栗的跳动抖擞着,在啄食一块干枯的叶子。但是我发见那麻雀的羽毛特别的长,而且是蓬松戟张着的;像是披着一件蓑衣,立刻使人联想到那垃圾堆上的大群褴褛而臃肿的人,那形容是一模一样的。那孤苦伶仃的麻雀,也就不暇令人哀了。
自从离开四川以后,不再容易看见那样多型类的鸟的跳荡,也不再容易听到那样悦耳的鸟鸣。只是清早遇到烟突冒烟的时候,一群麻雀挤在檐下的烟突旁边取暖,隔着窗纸有时还能看见伏在窗棂上的雀儿的映影。喜鹊不知逃到哪里去了。带哨子的鸽子也很少看见在天空打旋。黄昏时偶尔还听见寒鸦在古木上鼓噪,入夜也还能听见那像哭又像笑的鸱枭的怪叫。
再令人触目的就是那些偶然一见的囚在笼里的小鸟儿了,但是我不忍看。
篇14:梁实秋散文的读后感
最初知道梁实秋,是在上初一那会。我们的语文老师在讲授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时候,课文第9自然段中作者猜测自己之所以被送到三味书屋去的时候,有这样一句话“也许是因为将砖头抛到间壁的梁家去了罢”。据我的语文老师讲,这是鲁迅先生在骂人,这梁家是指文人梁实秋。他还进一步解释说我们本地人有给人“扔砖头”一说。这话倒也没有错,乾县有在背后给人扔黑转头一说。那时候对老师的说法感到很好奇,心想文人还真是稀奇,骂人竟然还能说的这样文雅。
再次知道梁实秋的时候,大概是自己上初三的时候学到了鲁迅先生的杂文,这时候老师讲到了鲁迅先生的论战时,又一次提到了梁实秋――鲁迅先生的论敌之一。这时候,我大概知道了这梁实秋属于资产阶级文人,是鲁迅曾经批判过的敌人之一,鲁迅先生有名的杂文《“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指的就是梁实秋。鲁迅先生是“文化新军的最伟大和最英勇的旗手”,是“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他的敌人自然是国家的公敌,所以在建国以后,我们的语文课本上硬是没有选过一篇梁实秋的文章。
鲁迅和梁实秋的论战是因为梁实秋的文章《卢梭论女子教育》而引起的。在文章中梁实秋对卢梭大加攻击,景仰卢梭的鲁迅自然不答应,于是写下了《卢梭与胃口》的杂文,发表在翌年的《语丝》周刊上,从而揭开了鲁、梁论争的序幕。这场论争前后持续了八年之久,这场论战还史无前例地涉及到了诸多方面的问题,如文学作品中普遍的人性、文学的阶级性、文学批评的态度、翻译的标准等等。除此之外,论战的复杂性还表现在它一开始就掺进了政治斗争的敏感因素,而这一点无疑会使论战双方的态度变得严厉甚至敌对起来。
最后重新认识梁实秋是在参加工作之后在陕西教育学院离职进修的事了。这时候,能够比较客观的对待民国时期的文化人,正确评价他们的`新文化运动以及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了。他们的作品也开始在国内出版发行了。但是,很多曾经的资产阶级文人的文章还是无法进入到中小学生的语文课本中去。更让人无解的是,在部编七年级上册语文教材中,本已经编入了一篇梁实秋的散文《鸟》,结果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最后印刷的时候让人给拿下了,结果让很多教材辅导书商措不及手,硬是没来得及撤换。
这让我更加有兴趣去学习了解一下梁实秋,看看能够引发教材编写这么大争议的梁实秋。也只有自己真正的学习了,了解了梁实秋及其作品,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才能有的放矢,说话更有底气。
梁实秋,(1903一1987)原名梁治华,出生于北京,浙江杭县(今余杭)人。笔名子佳、秋郎、程淑等。中国著名的散文家、学者、文学批评家、翻译家,国内第一个研究莎士比亚的权威,曾与鲁迅等左翼作家笔战不断。一生给中国文坛留下了两千多万字的著作,其散文集创造了中国现代散文著作出版的最高纪录。代表作《莎士比亚全集》(译作)等。
1923年8月赴美留学,取得哈佛大学文学硕士学位。1926年回国后,先后任教于国立东南大学(南京大学前身)、国立青岛大学(山东大学前身)并任外文系主任等。
这是二十世纪中国文化名人文库出版的书目之一。这套书目包括:鲁迅、梁实秋、徐志摩、林语堂、周作人、胡适、梁启超、沈从文、郁达夫、钟敬文、庐隐、谢冰莹、朱湘、张申府、梁遇春、朱自清、萧红、艾青、臧克家、李广田、钱歌川等。
这本书分为秋室杂忆(1969年)、西雅图杂记(1970年)、槐园梦忆(1974年)、雅舍小品续集(1973年)、白猫王子及其他(1980年)等五部分。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槐园忆梦。
通过读这本书,我获益匪浅。首先,我看到了梁实秋对结发妻子的殷殷深情。梁实秋晚年的时候,和原配之妻程季淑客居美国。在他71岁的时候(一九七四年四月三十日),一场意外突然夺去了程季淑的生命,悲伤不已的梁实秋怀着对故妻程季淑女士的深切缅怀之情所作的一篇文章。文章足足有近一百页,从119――211页,其情感细腻、内容具体生动,没有真情实感绝对是写不出这样的文字。作者深情地回顾了程季淑女士由初识到相知,再到结为夫妻相敬如宾,直至相互扶携共度人生的经历,感谢了程季淑女士为家庭所做出的巨大贡献。在这其中,有这样几段话,我觉得有必要跟大家分享一下。
“朋友们的恩惠在我们的欣赏是永不泯灭的,以后纵然有机会能够报答一二,也不能磨灭我们心上的刻痕”,这说明了季淑女士心怀感恩,所以她的生活就能够过得游刃有余。
“假设有一天,朋比为奸坐地分赃的机会到了,你大概可以分到大股,你接受不?收则不但自己良心所不许,而且授人以柄,以后永远被治于人。不收则同僚猜忌,唯恐被你检举,因不敢放手胡为而心生怨望,必将从此千方百计陷你于不义而后快”。这是季淑对于书生做官的最为精辟的分析。
在《槐园忆梦》中,作者写到他将莎士比亚的37本全部翻译完毕后,1967年8月6日朋友为他举办的庆会上,谢冰莹在庆祝会中的致辞“莎氏全集的翻译之完成,应该一半归功于梁夫人”。在此基础上,梁实秋说出了所有专心做学问之人的心声“她容忍我这么多年做这样没有急功近利可图的工作,而且给我制造身心愉悦的环境,使我能安心的专于其事”。
其次,我从作者的西雅图杂记中看到了很多似曾相识的东西,用来揭示现在社会中的种种乱象,则是最合适不过的了。《你来摘》这其中的庄园采摘模式不是也在四五十年以后流传进了中国,时兴一时;《母亲节》中我知道了母亲节的由来;《超级市场》里写到的超市也在二三十年以后进入中国,成为中国人选购商品的重要渠道,不过先生的种种担心倒是一直没有出现;《由厨房说到妇女解放》在中国大陆也已经实现了二三十年了;《大都会美术馆》也是给我们记录了一个真实的美国,哪里不是天堂,也绝对不是地狱;《哈佛的嬉皮士》让我们知道了今天的乞丐服的由来,知道了犬儒和佛系青年的区别和联系;《福德故居》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爱国的人一定珍视他的国家过去留下的文物遗产”。
最后,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很多熟悉的人物,了解了有关他们的逸闻趣事。在1923年上海浦东起航的杰克逊总统号船上我们见到了许地山、谢婉莹。在上海小弄堂里,我看到了徐志摩的身影,他说“胡大哥请吃花酒”,也不知道胡大哥是不是胡适?想来差不多。在北碚的编译馆碰到了礼乐馆的馆长戴季陶,中华民国国旗歌的作词者,也是中国马克思主义最早的研究者之一。因为沈从文的缘故,张充和这人我也熟悉,因为她的三姐兆和沈从文与1933年在北京结婚。
《雅舍小品续集》黄庭坚说的“人不读书,则尘俗生其间,照镜则面目可憎,对人则语言无味。”进一步坚定了我读书的信心,司马温公“至于启卷,必先几案洁净,藉以茵褥,然后端坐看之。或欲行看,即承以方版,未曾敢空手捧之,非惟手污渍及,亦虑触动其脑。每至看竟版,即侧右手大指面衬其沿,随覆以次指面,捻而夹过,故得不至揉熟其纸。每见汝辈多以指爪撮起,甚非吾意。”让我明白了读书人应该怎样去读书。《我在小学》中“谁的笔记本子折角卷角就要受申斥”,不知道现在的孩子看到后会不会脸红。他们的书不是卷角折角那样,而是在书上乱涂乱画,扯掉书页等,让书本变得面目狰狞。
不足之处,就是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的进度总是快不了,不能像看那些娱乐消遣的书一样,一目十行,每每遇见拦路虎以后,我不得不搬出字典逐一查找,小心摘抄于书上,通过读这本书我确实认识了不少的生僻字,也学习了解了很多的文言雅词。
乾州蕞娃(刘立军,关中平原、女皇脚下、城乡结合部的一名初中语文教师,有爱心、有信心、有耐心,热爱教育事业中年男子。性木讷,爱文学,常著文章以自娱。俯仰天地间,不求闻达于诸侯,但求无愧于我心)是一家以个人原创为主的文学公众平台,以推广乾县乡土风俗文化为主,间或涉及教育、文学随笔、影评、图文故事等。
我还是原来那个乾州碎娃,只不过把“碎”换成了“蕞”(乾县人读作suì)。写文化散文,让散文具有生活化气息的同时,又有一定的文化内涵,这是乾州蕞娃一直的追求。希望你在读乾州蕞娃文章的时候,既可以陶冶性情,又可以增长知识。
篇15:梁实秋散文
我们中国人是最怕旅行的一个民族。闹饥荒的时候都不肯轻易逃荒,宁愿在家乡吃青草啃树皮吞观音土,生怕离乡背井之后,在旅行中流为饿莩,失掉最后的权益─ —寿终正寝。至于席丰履厚的人更不愿轻举妄动,墙上挂一张图画,看看可以当“卧游”,所谓“一动不如一静”。说穿了“太阳下没有新鲜事物”。号称山川形胜,还不是几堆石头一汪子水?我记得做小学生的时候,郊外踏青,是一桩心跳的事,多早筹备,起个大早,排成队伍,擎着校旗,鼓乐前导,事后下星期还得作一篇《远足记》,才算功德圆满。旅行一次是如此的庄严!我的外祖母,一生住在杭州城内,八十多岁,没有逛过一次西湖,最后总算去了一次,但是自己不能行走,抬到了西湖,没有再回来─—葬在湖边山上。
古人云,“一生能着几两屐?”这是劝人及时行乐,莫怕多费几双鞋。但是旅行果然是一桩乐事吗?其中是否含着有多少苦恼的成分呢?
出门要带行李,那一个几十斤重的五花大绑的铺盖卷儿便是旅行者的第一道难关。要捆得紧,要捆得俏,要四四方方,要见棱见角,与稀松露馅的大包袱要迥异其趣,这已经不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所能胜任的了。关卡上偏有好奇人要打开看看,看完之后便很难得再复原。“乘兴而来,兴尽而返。”很多人在打完铺盖卷儿之后觉得游兴已尽了。在某些国度里,旅行是不需要携带铺盖的,好像凡是有床的地方有被褥、有被褥的地方有随时洗换的被单,─—旅客可以无牵无挂,不必像蜗牛似的顶着安身的家伙走路。携带铺盖究竟还容易办得到,但是没听说过带着床旅行的,天下的床很少没有臭虫设备的。我很怀疑一个人于整夜输血之后,第二天还有多少精神游山逛水。我有一个朋友发明了一种服装,按着他的头躯四肢的尺寸做了一件天衣无缝的睡衣,人钻在睡衣里面,只留眼前两个窟窿,和外界完全隔绝,─—只是那样子有些像是KKK,夜晚出来曾经几乎吓死一个人!
原始的交通工具,并不足为旅客之苦。我觉得“滑竿”“架子车”都比飞机有趣。“御风而行,泠然善也”,那是神仙生涯。在尘世旅行,还是以脚能着地为原则。我们要看朵朵的白云,但并不想在云隙里钻出钻进;我们要“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但并不想把世界缩成假山石一般玩物似的来欣赏。我惋惜米尔顿所称述的中土有“挂帆之车”尚不曾坐过。交通工具之原始不是病,病在于舟车之不易得,车夫舟子之不易缠,“衣帽自看”固不待言,还要提防青纱帐起。刘伶 “死便埋我”,也不是准备横死。
旅行虽然夹杂着苦恼,究竟有很大的乐趣在。旅行是一种逃避,─—逃避人间的丑恶。“大隐藏人海”,我们不是大隐,在人海里藏不住。岂但人海里安不得身,在家园也不容易遁迹。成年的圈在四合房里,不必仰屋要兴叹,成年的看着家里的那一张脸,不必牛衣也要对泣。家里面所能看见的那一块青天,只有那么一大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清风明月,在家里都不能充分享用,要放风筝需要举着竹竿爬上房脊,要看日升月落需要左右邻居没有遮拦。走在街上,熙熙攘攘,磕头碰脑的不是人面兽,是可怜虫。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们虽无勇气披发入山,至少为什么不带着一把牙刷捆起铺盖出去旅行几天呢?在旅行中,少不了风吹雨打,然后倦飞知还,觉得“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这样便可以把那不可容忍的家变成为暂时可以容忍的了。下次忍耐不住的时候,再出去旅行一次。如此的折腾几回,这一生也差不多了。
旅行中没有不感觉枯寂的,枯寂也是一种趣味。哈兹利特Hszlitt主张在旅行时不要伴侣,因为:“如果你说路那边的一片豆田有股香味,你的伴侣也许闻不见。如果你指着远处的一件东西,你的伴侣也许是近视的,还得戴上眼镜看。”一个不合意的伴侣,当然是累赘。但是人是个奇怪的动物,人太多了嫌闹,没人陪着嫌闷。耳边嘈杂怕吵,整天咕嘟着嘴又怕口臭。旅行是享受清福的时候,但是也还想拉上个伴。只有神仙和野兽才受得住孤独。在社会里我们觉得面目可憎语言无味的人居多,避之唯恐或晚,在大自然里又觉得人与人之间是亲切的。到美国落矶山上旅行过的人告诉我,在山上若是遇见另一个旅客,不分男女老幼,一律脱帽招呼,寒喧一两句。这是很有意味的一个习惯。大概只有在旷野里我们才容易感觉到人与人是属于一门一类的动物,平常我们太注意人与人的差别了。
真正理想的伴侣是不易得的,客厅里的好朋友不见得即是旅行的好伴侣,理想的伴侣须具备许多条件,不能太脏,如嵇叔夜“头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太闷痒不能沐”,也不能有洁癣,什么东西都要用火酒揩,不能如泥塑木雕,如死鱼之不张嘴,也不能终日喋喋不休,整夜鼾声不已,不能油头滑脑,也不能蠢头呆脑,要有说有笑,有动有静,静时能一声不晌的陪着你看行云,听夜雨,动时能在草地上打滚像一条活鱼!这样的伴侣那里去找?
篇16:梁实秋散文
“我爱一切旧的东西——老朋友,旧时代,旧习惯,古书,陈酿;而且我相信,陶乐赛,你一定也承认我一向是很喜欢一位老妻。”这是高尔斯密的名剧《委曲求全》中那位守旧的老头儿哈德卡索先生说的话。他的夫人陶乐赛听了这句话,心里有一点高兴,这风流的老头子还是喜欢她,但是也不是没有一点愠意,因为这一句话的后半段说透了她的老。
这句话的'前半段没有毛病,他个人有此癖好,干别人什么事?而且事实上有很多人颇具同感,也觉得一切东西都是旧的好,除了朋友、时代、习惯、书、酒之外,有数不尽的事物都是越老越古越旧越陈越好。所以有人把这半句名言用花体正楷字母抄了下来,装在玻璃框里,挂在墙上,那意思好像是在向喜欢除旧布新的人挑战。
俗语说,“人不如故,衣不如新”。其实,衣着之类还是旧的舒适。新装上身之后,东也不敢坐,西也不敢靠,战战兢兢。我看见过有人全神贯注在他的新西装裤管上的那一条直线,坐下之后第一桩事便是用手在膝盖处提动几下,生恐膝部把他的笔直的裤管撑得变成了口袋。人生至此,还有什么趣味可说!看见过爱因斯坦的小照么?他总是披着那一件敞着领口胸怀的松松大大的破夹克,上面少不了烟灰烧出的小洞,更不会没有一片片的汗斑油渍,但是他在这件破旧衣裳遮盖之下优哉游哉的神游于太虚之表。
《世说新语》记载着:“桓车骑不好着新衣,浴后妇故进新衣与,车骑大怒,催使持去,妇更持还,传语云,‘衣不经新,何由得故?’桓公大笑着之。”桓冲真是好说话,他应该说,“有旧衣可着,何用新为?”也许他是为了保持阃内安宁,所以才一笑置之。“杀头而便冠”的事情,我还没有见过;但是“削足而适履”的行为,则颇多类似的例证。一般人穿的鞋,其制作设计很少有顾到一只脚是有五个趾头的,穿这样的鞋虽然无需“削”足,但是我敢说五个脚趾绝对缺乏生存空间。有人硬是觉得,新鞋不好穿,敝屣不可弃。
“新屋落成”金圣叹列为“不亦快哉”之一,快哉尽管快哉,随后那“树小墙新”的一段暴发气象却是令人难堪。“欲存老盖千年意,为觅霜根数寸栽”,但是需要等待多久!一栋建筑要等到相当破旧,才能有“树林阴翳,鸟声上下”之趣,才能有“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之乐。西洋的庭园,不时的要剪草,要修树,要打扮得新鲜耀眼,我们的园艺的标准显然的有些不同,即使是帝王之家的园囿也要在亭阁楼台画栋雕梁之外安排一个“濠濮间”、“谐趣园”,表示一点点陈旧古老的萧瑟之气。至于讲学的上庠,要是墙上没有多年蔓生的常春藤,基脚上没有远年积留的苔藓,那还能算是第一流么?
旧的事物之所以可爱,往往是因为它有内容,能唤起人的回忆。例如阳历尽管是我们正式采用的历法,在民间则阴历仍不能废,每年要过两个新年,而且只有在旧年才肯“新桃换旧符”。明知地处亚热带,仍然未能免俗要烟熏火燎的制造常常带有尸味的腊肉。端午的龙舟粽子是不可少的,有几个人想到那“露才扬己怨怼沉江”的屈大夫?还不是旧俗相因虚应故事?中秋赏月,重九登高,永远一年一度的引起人们的不可磨灭的兴味。甚至腊八的那一锅粥,都有人难以忘怀。至于供个人赏玩的东西,当然是越旧越有意义。一把宜兴砂壶,上面有陈曼生制铭镌句,纵然破旧,气味自然高雅。
“樗蒲锦背元人画,金粟笺装宋版书”更是足以使人超然远举,与古人游。我有古钱一枚,“临安府行用,准参百文省”,把玩之余不能不联想到南渡诸公之观赏西湖歌舞。我有胡桃一对,祖父常常放在手里揉动,噶咯噶咯的作响,后来又在我父亲手里揉动,也噶咯噶咯的响了几十年,圆滑红润,有如玉髓,真是先人手泽,现在轮到我手里噶咯噶咯的响了,好几次险些儿被我的儿孙辈敲碎取出桃仁来吃!每一个破落户都可以拿了几件旧东西来,这是不足为奇的事。国家亦然。多少衰败的古国都有不少的古物,可以令人惊羡,欣赏,感慨,唏嘘!
旧的东西之可留恋的地方固然很多,人生之应该日新又新的地方亦复不少。对于旧日的典章文物我们尽管喜欢赞叹,可是我们不能永远盘桓在美好的记忆境界里,我们还是要回到这个现实的地面上来。在博物馆里我们面对商周的吉金,宋元明的书画瓷器,可是溜酸双腿走出门外便立刻要面对挤死人的公共汽车,丑恶的市招,和各种饮料一律通用的玻璃杯!
旧的东西大抵可爱,惟旧病不可复发。诸如夜郎自大的脾气,奴隶制度的残余,懒惰自私的恶习,蝇营狗苟的丑态,畸形病态的审美观念,以及罄竹难书的诸般病症,皆以早去为宜,旧病才去,可能新病又来,然而总比旧疴新恙一时并发要好一些,最可怕的是,倡言守旧,其实只是迷恋骸骨;唯新是骛,其实只是摭拾皮毛,那便是新旧之间两俱失之了。梦
庄子·大宗师:“古之真人,其寝不梦。”注:“其寝不梦,神定也,所谓至人无梦是也。”作到至人的地步是很不容易的,要物我两忘,“嗒然若丧其耦”才行。偶然接连若干天都是一夜无梦,混混噩噩的睡到大天光,这种事情是常有的,但是长久的不作梦,谁也办不到。有时候想梦见一个人,或是想梦作一件事,或是想梦到一个地方,拼命的想,热烈的想,刻骨镂心的想,偏偏想不到,偏偏不肯入梦来。有时候没有想过的,根本不曾起过念头,而且是荒谬绝伦的事情,竟会窜入梦中,突如其来,挥之不去,好惊、好怕、好窘、好羞,至于我们所企求的梦,或是值得一作的梦,那是很难得一遇的事,即使偶有好梦,也往往被不相干的事情打断,矍然而觉。大致讲来,好梦难成,而噩梦连连。
我小时候常作的一种梦是下大雪。北国冬寒,雪虐风饕原是常事,哪有一年不下雪的?在我幼小心灵中,对于雪没有太大的震撼,顶多在院里堆雪人、打雪仗。但是我一年四季之中经常梦雪;差不多每隔一二十天要梦一次。对于我,雪不是“战退玉龙三百万,败鳞残甲满天飞”(张承吉句),我没有那种狂想。也没有白居易“可怜今夜鹅毛雪,引得高情鹤氅人”那样的雅兴。更没有柳宗元“独钓寒江雪”的那分幽独的感受。
雪只是大片大片的六出雪花,似有声似无声的、没头没脑的从天空筛将下来。如果这一场大雪把地面上的一切不平都匀称的遮覆起来,大地成为白茫茫的一片,像韩昌黎所谓“凹中初盖底,凸处尽成堆”,或是相传某公所谓的“黑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我一觉醒来便觉得心旷神怡,整天高兴。若是一场风雪有气无力,只下了薄薄一层,地面上的枯枝败叶依然暴露,房顶上的瓦栊也遮盖不住,我登时会觉得哽结,醒后头痛欲裂,终朝寡欢。这样的梦我一直作到十四五岁才告停止。
紧接着常作的是另一种梦,梦到飞。不是像一朵孤云似的飞,也不是像抟扶摇而上九万里的大鹏,更不是徐志摩在《想飞》一文中所说“飞上天空去浮著,看地球这弹丸在太空里滚著,从陆地看到海,从海再看回陆地。凌空去看一个明白……”,我没有这样规模的豪想。我梦飞,是脚踏实地的两腿一弯,向上一纵,离了地面,起先是一尺来高,渐渐上升一丈开外,两脚轻轻摆动,毫不费力的越过了影壁,从一个小院窜到另一个小院,左旋右转,夷犹如意。
这样的梦,我经常作,像潘彼得“那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说飞飞,来去自如。醒来之后,觉得浑身通泰。若是在梦里两腿一踹,竟飞不起来,身像铅一般的重,那么醒来非常沮丧,一天不痛快。这样的梦作到十八九岁不再有了。大概是潘彼得已经长大,而我像是雪莱《西风歌》所说的“落在人生的荆棘上了!”
成年以后,我过的是梦想颠倒的生活,白天梦作不少,夜梦却没有什么可说的。江淹少时梦人授以五色笔,由是文藻日新。
王梦大笔如椽,果然成大手笔。李白少时笔头生花,自是天才赡逸,这都是奇迹。说来惭愧,我有过一枝小小的可以旋转笔芯的四色铅笔,我也有过一幅朋友画赠的“梦笔生花图”,但是都无补于我的文思。我的亲人、我的朋友送给我的各式各样的大小精粗的笔,不计其数,是没有梦见过五色笔,也没有梦见过笔头生花。至于黄帝之梦游华胥、孔子之梦见周公、庄子之梦为蝴蝶、陶侃之梦见天门,不消说,对我更是无缘了。我常有噩梦,不是出门迷失,找不着归途,到处“鬼打墙”,是内急找不到方便之处,即使找得了地方也难得立足之地,再不是和恶人打斗而四肢无力,结果大概都是大叫一声而觉。像黄粱梦,南柯一梦……那样的丰富经验,纵然是梦不也是很快意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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