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芳华》读书心得体会,本文共1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您。

篇1:电影《芳华》心得体会
看了影片《芳华》,对刘锋的形象印象颇深,从心底讲,他是一个好人,却被林丁丁诬告,被派去打仗,还失去了右臂,最后的生活十分艰辛,车被无赖警察查抄,要不是旧时战友相助,这个残疾军人还险些被打。
在影片一开头,刘锋的“活雷锋”形象就被人所夸赞,被贴上了“无私奉献”的标签。在这样的标签下,他的奉献被人所遗忘,甚至认为是刘锋的任务。他喜欢林丁丁,向她表白,却被林丁丁污蔑,告他耍流氓。原因是“他是活雷锋,他不能喜欢别人。”在这样的标签下,他被严肃处理,被派去打仗。可见,这标签的危害性绝非一点两点。
这样的贴标签,被我们用来分辨好人坏人。人本是生来平等,但因一件片面的事情,就被贴上标签,被用标签来评论。好人做了坏事被原谅,觉得坏人不会做好事……倘若法律也以标签为评判标准,那法律尊严又何在呢?
每个人都是三七开的,心中都有光明和黑暗,每一个人都生而平等,不因出生被评论,不因片面被人定性。不论是什么人,都要以同样的目光看待。不应该给人贴上标签。每个人也在变化,我们若已经给别人贴上标签,也应换一种眼光看待,把心中给人贴上的标签去除。撕掉标签,生活里会多许多平等和公正。
篇2:电影《芳华》心得体会
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严歌岑
最开始关注《芳华》是因为那张一只军鞋一只舞鞋的海报。白色代表纯洁,绿色代表生机,搭配在一起,显得无比的美好。心里想着哪天有时间一定要去看。利用休班的时间,去看了这部电影,说实话当我看完这部电影时,最直观的感受是意犹未尽,总觉得还有时长,想着再不济也会有个彩蛋,可等到最后,收尾却全是电影里的画面。
其实,《芳华》是一个虚构的故事,却讲了大量的真话。电影中的男女主角也不是指定某一个人,而是一群正值芳华的年轻人,而主要的人物还是那两个不被善待的人,何小萍和刘峰。首先,刘峰是那个时代英雄模范式人物,那个时候,平凡即伟大,每个人帮每个人的忙。他是英雄,因为他平凡,他平凡到了最不起眼的程度,但是他又是最具美德的人。那么,一个英雄或者说一个“活雷锋”到底可不可以爱?答案是肯定的!而何小萍就是一直爱着这个“活雷锋”,但故事是悲惨的,时代的洪流席卷了这两个不被善待的人,也致使他们的命运颠沛流离!
电影从刘峰接何小萍开始,这也是他们第一次相遇,也从此难于割舍;而电影的结束则以刘峰和何小萍两人相拥在蒙自的一个角落,也映衬了两个人相依为命不可割舍的命运。这也是电影有趣的地方,承上启下。不仅如此,电影还用了三次完美的长镜头却演绎青春,应该说是我理解的《芳华》。
首先,第一个完美的长镜头,冯小刚用在了电影开篇的开场舞蹈,一群正值芳华的年轻人,唱着歌跳着舞,镜头也是一镜到底。其实,我们可以理解为这是青春的绽放。
第二次完美的长镜头,冯小刚用在了边境的战争上,以刘峰为视角,纵观全场战场,接近10分钟的长镜头,拍摄也相当难,也演绎的非常好,战争的残酷,战友的友情都完美的表现到位,
电影《芳华》心得体会
篇3:电影《芳华》心得体会
前两周,电影《芳华》上映。口碑以好评居多,夸赞之词随处可见。然也有人提出异议,争论也不绝于耳。
我心知这其中有人在宣传,此乃平常之事,出于个人原因,我就没有写详细的介绍。但我挺喜欢这部电影的,或者说我挺喜欢原著的,所以还是写了自己的中心思想。
今天又看到一位那个年代过来的写作者对这部电影的客观评价,对与原著不足的指出,心中十分感慨。我也在自己的文章核心里提到,电影和原著已经不一样,没必要非要比较,但说实话,我和这位老先生,都是更喜欢原著多一点。其原因,无非是因为冯夹杂了太多私货而使电影被分裂。
我和这位老先生都是谈艺术评价,说不上专业,不过绝没有利益牵扯。我就是为了避免牵扯太多节奏站队的事,才会选择不评价或尽量不过多评价这种市场层面。有趣的是,这位老先生最后也说了句,我还是选择闭嘴吧。
是的,我必须要提到,无论是电影中刘峰的为人善的角色,还是何小嫚的边缘角色,我都有亲身体会和经历。索性我还年轻,就经历并且认识了这么多。而当自己对某件事有了深刻的认识,吃到了普通人吃不到的信息之后,就很难在一个带节奏的平台里认真的客观讨论出其原本的样子了。
选择闭嘴有时候是最佳选择,我一直认为,无论是耐心的有条理的写出文章,还是冷眼旁观,都是优质的。而较为劣质的,是永远不明真相的热情参与站队,和趁机中饱私囊后抽身。
当然,大道朝天各走一边,我说的不一定对。我也从来不会强迫干扰任何人。我更主要的是觉得,看完这部电影,思考他和原著的关系之后,我自己得到了什么。
从自媒体角度来说,我虽然认真分析了,却没有拿到点赞认同和宣传利益,我无疑是失败的。
但是,我从这个电影中,看清了一位导演和其作品的优弊,看到了和我持同样思想的老作者以及众多同一观点的网友,从电影和书中找到了自己过去的经历,以及作者其背后思想的表达方法。我没有消耗自己,反而有所提高,开阔了眼界,并且肯定了自己的思想成果。从这个角度,我又是有收获的。
我无法改变这个社会,无法改变大众网友,但是我可以改变我自己。找到属于自己的乐趣,独自缅怀自己的沧桑。
篇4: 芳华观后心得体会
芳华观后心得体会
如果说《芳华》是六零后散场的青春,那么《再见前任3》则是八零后恋爱观的缩影。适合了就在一起,不合适随时更换,如此简单。
风花雪月的爱情,全然不是想象中的巧克力玫瑰,更多的是油盐酱醋茶,任何不依附于物质的浪漫都是虚幻的肥皂泡。荷尔蒙之下的青春男女,敢爱敢恨的率真本性,非吾辈能理解。然就是这样一部热剧吸引了众多热恋中的善男信女,才有了剧场长吁短叹的呜咽和抽泣,摇头不解的同时,忍不住回味思索一二。
《再见前任3》的主题是在教你读懂男人和女人,在借前任讲爱情观的问题。恋爱中的男女只有势均力敌、棋逢对手才能高手过招。因为性别不同,思维的微妙差异会让主人公做出截然不同的选择。因为性格不同,有了争执,有的情侣会选择零沟通,有的情侣会选择全交代。
无论是萍水相逢,抑或一见钟情,两个人走到一起,一开始都是步伐一致的,在情人眼里所有的缺点都是优点,没有是非对错,只有灵犀相通。但是这种一致的步伐太过完美,禁不住时间的等待,拼命努力的同时,忽略生活元素在期间,风花雪月成为昨日的代名词,现实的硬伤不经意出现,不经意间触动心底最为敏感的神经末梢,于是一场不可避免的战争拉开帷幕,没有谁是谁的谁,离开你的我一样能走远。
无论怀疑、争吵、冷战、误会,终究不能再回到原点。也曾想去包容,也曾期待奇迹再现,然错过之后,当初的那种美妙的感觉自此一去不返。故而出现一系列感伤的故事和画面,心有所属,终有所属。初始的海誓山盟,只能是风花雪月之下的浪漫情语,剥开生活的层层真实面纱,一切自然溃不成军。
于是乎,一些列不同的反差出现,美丽的幻想终究湮没在凌厉的现实面前,曾有过的和谐共振,此时竟茫然不知所从。你有你的自由,我要我的快乐,乐逍遥,只是一厢情愿的自欺欺人。
告别,不可避免出现。《前任3》的重点是告别,从片名就注定了是个悲剧结尾,但往往悲剧结尾才更真实,更震撼人心。
分手之后,崭新的生活掀开另一个篇章。肆意放纵的醉酒,无休无止地作乐,没有掩饰,无须告白,只要过好当下的自己。这便是八零后的现状,没有经历过《芳华》那段无助无望的.青春一代。
《芳华》中有太多的酸涩和苦痛,于是便有了无休止的猜疑和顾虑,敢想不敢爱,敢爱不敢做,等一系列悲情剧目相继出场,于是有了刘峰错位的人生,“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做这些事,都是他的心甘情愿。林丁丁只能是心底永远的伤痛,小平最后的温暖,使刘峰重燃生活的信心。
那个年代的人,不会轻易把“爱”说出口。这样的表白,刘峰也就懂了。已经人到中年的他,把她的头拥在肩上,算是抱了抱当年的那个何小萍。他对何小萍,应该是没有男女之爱的,他只是――对每个人都好。
那种好,几乎是一代人的本能。这种“本能”,也可以看作是被教育的结果。
“上帝让好人成为好人,就是对好人最高的赞赏”,就算不信上帝,就算什么都不信,做个好人,才得得到心灵的宁静与平和、淡定与从容吧?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
而当下追梦的青春一代,改革开放的春风沐浴他们快乐成长,无须为了生计而拼命奔波,更无需为了温饱而进入军营。敢爱敢恨,快乐就在一起,不合适就分开。感情问题貌似是整个青春恒定不变的主题,分分合合,合久必分的剧情逐日上演。
分手后,各自生命中都会有新的人来来去去,但双方都在等对方先放手。开始了新的恋情,我爱你时是认真的,我爱上别人也是认真的,这才是八零后当下的生活。回头看看那些经历过的恋爱,突然发现她并不是离开不了的,可也不得不承认,是因为她,才让你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学会了怎么去爱一个人。
无论是《芳华》,抑或《再见前任3》都是青春散场后的再回首。虽然谈笑如故,但不难看出岁月对每一个人的改变和难掩的失落。
芳华,是每一代人的芳华。
芳华已逝,是每一代人都要经历的芳华已逝。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篇5:芳华心得体会1500字
故事发生在那十年,那十年是一个崇尚热情高涨的灵魂、注重整体向上的社会氛围的时代。起初,主人公皆为青少年,刘峰、何小惠可谓本书主要角色。故事以时间为线索,描述主人公青少年至老年的生活。本书又名“你触摸了我”,私以为该名更像本书主要内容的概括,因为刘峰从一个优秀社会楷模,至后来的全体讨伐,皆缘于“触摸事件”。
“时代造就英雄的神话,亦可无情地毁掉英雄一生。”这是我对刘峰的总结。
刘峰,起初被众人称为“雷又峰”,仿佛他是雷锋再世——每日一副好心肠,老实本分。在此举一典型事例说明该点,刘峰熬夜花费两周的时间帮同事打沙发,徒因同事快结婚。刘峰这般品性,赢得众人一致好评和领导嘉奖。至于原因,引用本书一言“忙活别人的工作,比如帮服装员补鞋补袜之类,就会捞到分外表扬”。原本根正苗红的小伙,却因动了凡心,表白并触摸意中人。无奈吓得女生(林丁丁)大声尖叫,花容失色地哭回女生宿舍。而后丁丁耐不住诸位领导的花样询问,供出刘峰。至此,刘峰因动凡心、表白和触摸女生而名誉毁于一旦,从此意志消沉。
在今日看来再正常不过的表白和没有淫秽意思的触摸,却成了那时代人们民声皆毁的理由。刘峰被众人以“流氓”株之,虽没有被定为流氓罪,但一生已受其影响。关于“流氓”,我对这词的了解来源对“流氓罪”的理解。流氓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破坏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节恶劣的行为。该罪被吾师称为口袋罪,于新刑法修订时已删除,但从此新增了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侮辱妇女罪等其他罪名。在我看来,似乎符合上述行为者,即为“流氓”。事实是,法律自身的高度概括性、本罪的“口袋罪”特性是为了灵活使用。故有时轻行为,亦可归为“流氓罪”范畴。加之法律源于道德,刘峰青年时代的道德观认为——表白、触摸女生脊骨则为众人可极力讨伐的恶行。今日看来,无限压抑本性、要求他人永远保持积极原本便是逆天而行。那是整个时代的悲哀。
但我并不否认那个年代,万物皆有好坏,世人对那时代的评价不一,只因价值去向不一、思考因素与方向的权重不一。本书价值取向尚未明确说明,但私以为,作者已暗讽。
至于“何小惠”,私以为她更像今日“校园暴力”的受害者,此外,组合家庭,母亲的懦弱和屈从,继父和后来弟弟妹妹的语音暴力与冷暴力,让小惠缺爱。她甚至不惜用欺骗他人的方式获得爱。她和刘峰的故事,用书中一言概括:“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而她的有些行为,譬如装饰文胸、假装发烧等,众人站在今日的道德最高点处审视,自然不会苟同。但将心比心而言,何小惠种种行为,复杂、但能够理解亦十分可怜。时代影响家庭,家庭造就小惠的主要人格,小惠的所思所想,我不能更深地理解,或许那些真正缺爱的人,观小惠经历,才产生共鸣吧。
当《芳华》一说被拍摄为电影,大卖之际,笔者对《芳华》一书仅是好奇。社科老师课堂引用本电影,却提及“追忆”一词。仿佛影片是老一辈对过去时代的追忆与缅怀,对此笔者不能理解,我仅仅以为,那是集体主义的历史,仿佛离我千万里之远。笔者甚至有点认同刘倩的想法——“对于师范毕业的初中语文老师刘倩来说,傻乎乎地忙了一辈子的不仅仅是她父亲,我们这一代都是多余。我们是信仰平凡即伟大的一代人,平凡就是功劳,就是精英,好几十年我们平凡得美滋滋的。”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变化,年轻人如我,只能了解该历史,却不能理解,很抱歉。
篇6:推荐的《芳华》读书心得
我觉得书中关于“良心”的这段话十分耐人寻味,良心就仿佛是我们每个人心中的那个标杆,时刻丈量着我们的行为,激励我们向着正确的道路前行,虽然有时候我们就像是良心的奴隶,一举一动都被监视着,被考量着,因为良心可以窥探我们的心灵世界,我们无法掩饰内心任何一点灰暗的角落,但也正是有这种约束,生活才更有秩序,我们才更找寻真善美,与其说良心是我们的主人,不如说它是我们内心的天平,让我们在滚滚红尘中也不会迷失。
思特里克兰德太太的反应有点超出“我”的想象,一向看似善良温柔的人内心对于丈夫出走这件事是如此不肯释怀,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共存的,的确啊,人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爱之深责之切,因爱生恨,恰恰说明丈夫在自己心中地位之重要。只是思特里克兰德夫人把丈夫当做唯一,作为丈夫的思特里克兰德却把对于艺术画作的信仰摆在了首位。
篇7:推荐的《芳华》读书心得
芳华里面浓缩着太多的情感,它是作者那段记忆的感情表达:1970年,严歌苓12岁时考入成都军区,成为一名跳红色芭蕾舞的文艺女兵,8年后她自动请缨赴对越自卫反击战前线成为了一名战地记者,继而在部队做创作员。她的经历和小说中萧穗子那段时间的经历基本吻合,作者本身化身为一个角色,描述了那些岁月的故事,让小说又多了一层现实感。严歌苓说,“写作源于我创伤性的记忆,对于一个敏感的人,别人的创伤也可以变成自己的创伤”。我猜想这段故事的起源或许在于“刘峰”在她心中留下的难以释怀的创伤。
相信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对刘峰这个人物有这难以释怀的情感,是心疼,是不舍,是敬佩,是怜悯,是为他打抱不平,最终混杂为对那个时代的无奈却又难以忘怀。作者在成都军区的时代一定有那么一个刘峰在她的视野里,她敬佩他,怜悯他,可对他的遭遇却又无能为力,她渺小的力量,无力与一个时代抗争,但她作家敏感的心却又让她无法忘记,想象到多年后当年的“英雄”穷困潦倒,作者难以抑制得让他永远地留在笔下,仿佛这样才能纪念那个隐忍的,勤劳的,善良的好人,刘峰。
关于刘峰这个人物我并没有太多的悲伤感慨,这个世界上总是时刻发生着太多的悲剧,充斥着太多的无奈,刘峰的悲剧只是其中一种。在那个年代,面对如此多年轻,迷茫,充满着野性的无处安放的灵魂,刘峰的好,无原则的好,注定他要奉献太多,却被伤害得太深。
作者的整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刘峰发展的,唯一一个除刘峰外仔细描写了成长经历的人物就是何小嫚,可以从穗子多年后对待小嫚与丁丁的态度差别看出,她是喜欢小嫚的,尽管小嫚当年身上有着诸多小毛病,但作者因为她对刘峰的尊敬而爱她。在刘峰活着的时代,小嫚是唯一一个识得并且珍视刘峰善良的人。她弥补了作者无能为力的遗憾,以她自己微薄的能力,为良知为理性尽了自己的力,她代表着一个时代对刘峰微薄的弥补,让人不那么绝望的唯一一点弥补。
作品中最让人感到压抑的还是时代,在那个政治随意控制那些年轻而不成熟的大脑的时代,很少有人能够逃避开那些非理性的漩涡,无论你是否理智,最终都难以逃避那些激昂的红色风暴。或许作品的意义就在于让多年后的我们去更清醒地看到人性,看到政治斗争的可怕。无论是何种思想意识形态,一旦被国家拾起,冠以绝对正确,真理正义的名头,便有可能变得可怕起来,它会吞噬其它思想,让人们有话不敢说,当年那般激烈的非理性风潮或许在今日不会再发生,但类似的价值观灌入,或许至今都没有停止,正在以一种略微温和的方式润物细无声。
但我们这个时代毕竟进步了,我们有太多的渠道去丰富自己,太多的渠道去了解这个世界,读史以明智,小说中的历史也是一种历史,有时候它会比写在历史书上的历史更加真实,生动,残酷,活灵活现。
那些年的芳华已逝,但作品依然可以向一代又一代人倾诉当年的故事,故事让我们多一些思考和理性。但愿我们再遇到身边的“刘峰”,能够珍惜他,善待他,能够让他有一个不同的归宿,也让我们的心里不留遗憾,或许这也是对作者最大的致敬。
篇8:推荐的《芳华》读书心得
《芳华》透过故事的讲述者萧穗子的眼睛,读者可以望见上世纪七十年代,一群从大江南北招募而来进入部队文工团的少男少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读书心得体会,欢迎借鉴参考。
今天看完了整本书,也看到了那个年代形形色色的众多人物的结局。好人永远的好了下去,没有因为命运磨灭了他的好。与生命逆行,也许正如作者所说的,除了善良他还想求死,可是活了过来之后他依旧无私的好着。好这个字眼谁都没有解释过,可是后来人们都知道,刘峰是好的,无论他有两只胳膊还是一只胳膊,无论他最后的时光身边是何小曼还是林丁丁。无论最后,当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爱被狠狠的埋进了现代的尘土,无论那是感激还是爱,也许谁都说不明白,一个永远被人崇拜的人被人唾弃了,一个永远被人唾弃的人突然被人崇拜了,我想着也许是为什么最后的时间他们两个人在一起。那场追悼会,我在,何小嫚在,刘峰的女儿在,他曾是英雄,却收场的有些凄凉,不过也够了,真的够了,还有人的心里有他红色的影子,有他忙碌的勤劳的身影。
我们追悼着永不老去刘峰,也追悼着那平凡又不平凡的过往。
今天终于看完了这一本书,看到最后才懂得萧穗子父亲的转变是那么的顺理成章,才知道何小曼的怪异与孤僻是多么的情有可原,才明白林丁丁的市侩与伪装也是人性的一面。但最让人痛心的却是刘峰。那个助人为乐的刘峰,那个舍生忘死的刘峰,那个即使落魄也不忘克己复礼的刘峰,是所有人期待的刘峰。但这不是刘峰的全部,也许当他把手伸向林丁丁的那一霎,才真的做回了自己,一个有七情六欲的自己,一个不必压抑的自己,一个有“人味”的自己。可悲的是,击败他的不是子弹,不是苦难,而是世俗的道德绑架,是被掩埋的红色年代,也是人性最刻骨的丑恶。一开始并没有想到最后何小曼和刘峰在一起了,我老是觉得他们的人生除了那次送行,之前的举高,就没有交集了,但命运还是开了一个玩笑,最后他们彼此互相依赖互相相信却没有真正在一起。而我们,大概是“年少芳华终一梦”。
一代芳华人已逝,面目全非,虽然他们谈笑如故,可还是不难看出岁月给每个人带来的改变。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能珍视善良。
因为电影被撤档,我去看的这本书。其实这算不上一本多温暖的书。
很多人跟我一样,在看完《芳华》这部电影后捡起了原著一口气读完,发现原本期待的唯美青春,其实是在用激情荡漾衬托灰色的人性。
《芳华》透过故事的讲述者萧穗子的眼睛,读者可以望见上世纪七十年代,一群从大江南北招募而来进入部队文工团的少男少女,望见刘峰、何小曼、萧穗子、林丁丁、郝淑雯等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和他们所经历的残酷的青春、隐忍的爱情和坎坷的人生。
篇9:推荐的《芳华》读书心得
今天看完了整本书,也看到了那个年代形形色色的众多人物的结局。好人永远的好了下去,没有因为命运磨灭了他的好。与生命逆行,也许正如作者所说的,除了善良他还想求死,可是活了过来之后他依旧无私的好着。好这个字眼谁都没有解释过,可是后来人们都知道,刘峰是好的,无论他有两只胳膊还是一只胳膊,无论他最后的时光身边是何小曼还是林丁丁。无论最后,当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爱被狠狠的埋进了现代的尘土,无论那是感激还是爱,也许谁都说不明白,一个永远被人崇拜的人被人唾弃了,一个永远被人唾弃的人突然被人崇拜了,我想着也许是为什么最后的时间他们两个人在一起。那场追悼会,我在,何小嫚在,刘峰的女儿在,他曾是英雄,却收场的有些凄凉,不过也够了,真的够了,还有人的心里有他红色的影子,有他忙碌的勤劳的身影。
我们追悼着永不老去刘峰,也追悼着那平凡又不平凡的过往。
篇10:精选的电影《芳华》观看心得体会
一代芳华人已逝,面目全非,虽然他们谈笑如故,可还是不难看出岁月给每个人带来的改变。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能珍视善良。
因为电影被撤档,我去看的这本书。其实这算不上一本多温暖的书。
很多人跟我一样,在看完《芳华》这部电影后捡起了原著一口气读完,发现原本期待的唯美青春,其实是在用激情荡漾衬托灰色的人性。
《芳华》透过故事的讲述者萧穗子的眼睛,读者可以望见上世纪七十年代,一群从大江南北招募而来进入部队文工团的少男少女,望见刘峰、何小曼、萧穗子、林丁丁、郝淑雯等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和他们所经历的残酷的青春、隐忍的爱情和坎坷的人生。
篇11:精选的电影《芳华》观看心得体会
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严歌岑
最开始关注《芳华》是因为那张一只军鞋一只舞鞋的海报。白色代表纯洁,绿色代表生机,搭配在一起,显得无比的美好。心里想着哪天有时间一定要去看。利用休班的时间,去看了这部电影,说实话当我看完这部电影时,最直观的感受是意犹未尽,总觉得还有时长,想着再不济也会有个彩蛋,可等到最后,收尾却全是电影里的画面。
其实,《芳华》是一个虚构的故事,却讲了大量的真话。电影中的男女主角也不是指定某一个人,而是一群正值芳华的年轻人,而主要的人物还是那两个不被善待的人,何小萍和刘峰。首先,刘峰是那个时代英雄模范式人物,那个时候,平凡即伟大,每个人帮每个人的忙。他是英雄,因为他平凡,他平凡到了最不起眼的程度,但是他又是最具美德的人。那么,一个英雄或者说一个“活雷锋”到底可不可以爱?答案是肯定的!而何小萍就是一直爱着这个“活雷锋”,但故事是悲惨的,时代的洪流席卷了这两个不被善待的人,也致使他们的命运颠沛流离!
电影从刘峰接何小萍开始,这也是他们第一次相遇,也从此难于割舍;而电影的结束则以刘峰和何小萍两人相拥在蒙自的一个角落,也映衬了两个人相依为命不可割舍的命运。这也是电影有趣的地方,承上启下。不仅如此,电影还用了三次完美的长镜头却演绎青春,应该说是我理解的《芳华》。
首先,第一个完美的长镜头,冯小刚用在了电影开篇的开场舞蹈,一群正值芳华的年轻人,唱着歌跳着舞,镜头也是一镜到底。其实,我们可以理解为这是青春的绽放。
第二次完美的长镜头,冯小刚用在了边境的战争上,以刘峰为视角,纵观全场战场,接近10分钟的长镜头,拍摄也相当难,也演绎的非常好,战争的残酷,战友的友情都完美的表现到位,而我们也可以理解为这是青春的湮灭,因为这次战争之后,很多东西都物是人非了.而第三次完美的长镜头,表现在了何小萍和刘峰在蒙自祭拜战友之后,两人长谈了一翻,相依相靠,嘘寒问暖,这个镜头也是电影的结局,其实我理解为了,这是释然,就如刘峰所说的:“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这要看跟谁比,比起那些躺在陵园里的兄弟,我敢说不好吗?”而且,经过十几年了,也是时候该释然了。
最后,我想说:所有本性善良、积极阳光的生命,在历经苦难后的绽放,抑或湮灭,抑或茫然,依然不能阻挠我们阳光灿烂的初心!所以感谢我身边所有善良的人,愿你们的善良都能被温柔以待!
篇12:优秀小说《芳华》读书心得
12月22号,在汉莎航空各种理由的延误中,我读完了严歌苓的小说《芳华》。
说起来,严歌苓的小说近几年我都不怎么读了。可能是年纪渐长,经历了几场真正的生离死别,于是就很吃不消特别悲情的文艺作品。记得读过她的最后一本小说是《小姨多鹤》,基本上是一手书一手纸巾读下来的,眼睛哭肿了不止一次。之后有一阵子,一想到这书的一些情节还是会忍不住悲从中来。不得不说,作者的笔力实在是上佳的。所以当看到炒得沸沸扬扬的电影《芳华》原作是严歌苓的时候,我毫不犹豫买了电子版的书但是并没有打算立刻看。随着电影的上映,朋友圈里越来越多褒贬不一的评论弄得我心痒难耐,于是终于决定翻出小说来自己看完再做评价。
这本小说用一种平淡的,娓娓道来的语调,在一些看似不经意的轻描淡写中,道尽了人性的复杂,世态的炎凉。仔细想想,小说里面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坏人,但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有着些上不得台面的阴暗小心思。一旦遇到合适的,冠冕堂皇的'环境,这些小心思便能将集体中的大多数人迅速串联起来,从而造成对某些人不可逆转的恶劣后果。而受害者们,可能他们都不知道该怪罪谁!这样看似冤无头,债无主的事件中,每个做了恶的人其实心里是有数的。一个正常的,有良知的人,其实是很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即使被大环境所迫,不得不跟着一起做点坏事,他在之后的人生里还是会愧疚,且很可能愧疚一生的。不作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貌似也不难,但有时候坚持是需要立刻付出代价的。可是坚持不住的,可能之后付出的代价更高昂。
小说中提出了一个很奇怪的悖论。文中主人公刘峰是个天生的好人。基本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任劳任怨不求回报。可是一个人如果太好了大家就会觉得他不真实,像一个假人。几乎所有人都在意识或是潜意识里认为他一定是伪装了自己,希望他出点什么事情。不然一个像你我,甚至不如你我的人怎么可能做到像神一样!于是当所谓的‘触摸’事件发生之后,所有人都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放下了一颗心,说:看吧,看吧,还不就是个龌龊的普通人,装什么装!而这样一个人的跌落神坛注定是会直落地狱的。因为人间是给凡人留的,留给他们仰望圣人,唾弃恶人。
文中写到那个英雄事迹被极度夸大的姑娘。在她发疯之前有一句话深深震撼了我。文中写到:“(她有点不明白,自己)明明活着,怎么就进入了这种永垂不朽的状态!”这个意思细思极恐。那一分钟我有一念闪过:雷锋同志如果没有在那么年轻的时候去世,不知道还会不会永垂不朽......
男主人公刘峰是结过婚,有个女儿的。他许多年四处流浪,辛苦赚钱寄回老家把她养大,但在刘峰的追悼会上,他女儿刘倩的冷漠看得人心酸。这个被她父亲辛苦养大的姑娘对父亲的感情是疏远还带着不理解和鄙夷的。可是看到这里,我还是之前那个非常无力的感觉,面对这样一个局面,我不知道该埋怨谁!
就在这种缓慢流淌的无力感,纠结感以及忧伤感中,我看到了书的结尾。不期然地,最后几段真正触动到了我的内心,终于是流下了眼泪。也难怪有人说,这世上最能赚人眼泪的就是悲情的故事。而严歌苓这本书如此地不催泪也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看完小说之后,我的整体感觉是非常正面的。一个篇幅不长的故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激烈的感情冲突,甚至小说的写作手法都有一点报告文学的影子,可是里面那许多隐藏在表面文字之后的,没有书写出来的,深沉很多的感情和反思却一直牵引着我把书一口气看完了,还蛮过瘾的。严歌苓再一次用她的故事证明了她就是一个好作家。
在小说开篇不久,我看到一个情节,当时就决定了,不要去看电影。小说中写到文工团的练功房,说姑娘们穿着灯笼裤在练功。作为在70年代末已经很能记得一些事情的人,我记忆中,那时候就算是大夏天,校园里,公园里,很多职业的,业余的热爱各种运动的男男女女都穿着那种飘飘动的,棉绸的,蓝色,黑色的灯笼裤。一来通风透气,二来,吸汗。而文工团里,常年在地板上挥汗如雨的人就更要防止汗水流到地板上吧?不然一打滑,不得摔伤?而想到冯导的电影海报上那一条条白花花的大腿,就觉得自己一点也不信服。所以,电影不看也罢。
不过,小说还是好看的。非常推荐!
篇13:优秀小说《芳华》读书心得
终于赶在冯小刚导演的电影芳华上映之前,拜读了严歌苓的同名小说。这是一篇时代感很强、带入感更甚、且以全新的架构、第一人称形式、萧穗子的口吻叙述故事,且时常伴有作者思想观点渗入的佳作。写作手法大胆创新、新颖独特,乃作品一大亮点。
听人言说,严歌苓的文字有种与生俱来的吸引力和冲击力,她塑造故事总是“翻手为苍凉,覆手为繁华”,不需要听外界评价,读着读着就回感受到她太会写故事了,而她的故事,又几乎都被拍成了电影。阅读的过程揪心得复杂,酸楚夹挟着幸福、忧伤渗透着快乐,五味杂陈、心潮翻涌,除了对主人公刘峰命运多舛、扼腕叹息之外,更感叹时代造就的四位文艺女兵,迥然落魄的终场。点点滴滴,仿佛在平凡世界中的她们身上,或多或少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尤其是严歌苓老师严重接地气、极具风趣幽默的语言描述,一路品来,直令人忍俊不禁、畅快淋漓、意犹未尽!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慈悲。
篇14:《芳华》读书笔记
文学作品相较影视改编更多出了人文关怀和现实时代沧桑感以及对人物的剖析反思,《芳华》这部电影掀起了小说的阅读热,庆幸自己还是选择先看电影在阅读原著,从《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到《推拿》再到《霸王别姬》《追风筝的人》,文学作品无疑更显现其顽强的生命力。
在小说里你可以窥得那些青年时代无条件的爱,从刘峰对林丁丁再到何小曼对林丁丁,你可以看见在混沌的年代里家庭是如何作用于每个人,将他们教唆成每个并无一样的模子,如此脱离本性,成长为“非人”,然后再是甘于平凡,相互揭发,以背叛为阶级斗争的日常步调,,战争的残酷,个人融入集体主义的热血,,善良到头的好人是怎么一步步走进陌路却还是依旧残存着这个世上原本不配与之相对应该承受的善良,被大家捧上神坛之后,明里的崇拜和暗地里的不屑,妄图拆穿,将人人都拽下来的阴暗心理,多年以后终于能够剖析自己审视那些年黑暗的你和我时代的洪流中究竟何种人才是弄潮儿,而谁又终将被巨浪拍下,抑或谁也逃不脱,都将是以青春为背景,芳华作幕布的一干陪葬品。
篇15:《芳华》读书笔记
“每次战友聚会,别人都是一脸沧桑抱怨着生活,而刘峰和何小萍,却显得平静温和,他们彼此相偎一生,从未结婚,虽然话不多看起来比别人更幸福。”
片尾这段萧穗子的独白,一刷我曾这样理解:一个经历凄惨的孤独女孩,面临不公,柔弱的内心变得正直,虽遭遇战争和疾病,不忘初心守护爱情,与心爱的人相偎一生。
我以为他们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其实,他们只是有情义终成伴侣。
他们之间的感情,不是爱情,始终是何小萍的一厢情愿。而刘峰对何小萍,从带她进文工团之日起,就是单纯的一种对弱者的爱护和照顾。
刘峰天性中的善良,可以体现在对待每一个战友身上,比如农村家庭出身的战友结婚,主动帮他打沙发省钱等。
刘峰的爱情,只交付给了林丁丁。虽然真心并没有换得真心。
林丁丁真是一个落井下石的人吗?
刘峰在她心中一直是个被仰望的人,是身边的活雷锋,是一个纯粹的人,高尚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所以,只有一个普通人胸怀的林丁丁,可以坦然接受医生、干事的“搂抱”,唯独刘峰不行。因为情欲这种东西,发生在刘峰身上,在她心里简直大逆不道,罪不可赦。
当刘峰冲动地将她抱在怀里,被两个战友意外撞见,战友的误会和指责,瞬间将她推到极端尴尬难堪之境,她只有置刘峰于不顾,自证清白脱身。不是说学雷锋就不可以有爱情,而是她对刘峰从来没有那种情愫。
刘峰对林丁丁,正如何小萍对刘峰,都是一场单相思。
刘峰何小萍自蒙自烈士陵园一别,竟然又是十年。十年后的20xx年,何小萍把病倒的刘峰接到身边照顾,俩人才开始在一起。
萧穗子片尾的那段道白,其实揭示了他们感情的实质,他们是知恩图报的战友,是惺惺相惜的朋友,是相依为命的家人,而非两情相悦的恋人,尽管,何小萍对刘峰一往情深,但刘峰的心也许早已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因此,我们自然也能理解,为何十年前被老婆抛弃的刘峰,和孑然一身的何萍在蒙自小站相聚一抱,却没就此在一起。战争结束后何小萍住院,刘峰只是看了一眼,随后和别的女人结了婚。
这大概才是他们最后相依为命,并未结婚的真正原因。
《芳华》里一厢情愿付出热情的爱情,当然还包括萧穗子和陈灿。她一直用行动默默向他表白,他只回以模糊的小暧昧,如顺厨房的西红柿给她吃,在寒冷的车厢上帮她暖手,接受她的足金项链做牙托,文工团即将解散,她鼓起勇气把情书塞进他的乐器箱,才发现他竟然成了好友的男友。
《芳华》的编剧也是原著作者,我看电影从不想受原著绑架,只想把电影看成一部独立的作品,因为,不是所有的观众都是读者,而是大多数观众不是读者,所以,我对电影的解读只忠于它本身的反馈,像《芳华》这样一部结构和叙事非常完整的电影,情绪又如此饱满,信息量十分丰富,带给观众的思考和触动是全方位的。作为影音艺术,它最大的一个亮点是拍出了新鲜感,虽然是过去历史的再现,却让观众耳目一新,解决了观众的审美疲劳,这是一刷感触最深的地方,这也是冯小刚导演在这部电影上的发力之处。
《芳华》展现的是出生在五六十年代的那一代军人,在最美的年华经历的最残酷的青春,越往后看,越压抑,但电影一边释放一边收缩这种情绪,每到临界点,就小心翼翼拉回来,它让你动容的同时,更多是沉默和反思,而不是一味同情和伤心。
回到刘峰和何小萍的感情,再看陈灿和郝恵雯的婚姻,林丁丁的婚姻,萧穗子无果而终的初恋,萧穗子片尾的独白:每次战友聚会,别人都是一脸沧桑抱怨着生活,而刘峰和何小萍,却显得平静温和。也许,这是编剧严歌苓和导演冯小刚想借电影,向观众共同表达的婚恋观吧。
篇16:《芳华》读书笔记
一、《芳华》人物——何小萍
每个人青春的样子都可以称之为芳华。
哪怕内心的风景是一片持续的坍塌。
芳华,是张扬的流动的跳跃的奔跑的青春,是冲动的暴躁的矛盾的迷茫的年华。
不施粉黛也闪亮娇俏。
不谙世故也凶险可怕。
令人迷醉的曼妙和嫣然,裏挟着挥之不去的跋扈和冷酷,像凌厉的台风,席卷柔弱,露出狰狞的笑,这是电影《芳华》的芳华。
谁的青春又不曾含悲而笑?
谁解何小萍的孤独?
那个如花似玉的团队,只是何小萍凶险的暗礁。
比凶险更可怕的是阴险,如那个一边慷慨陈词一边将何小萍彻底推向深渊的政委。
何小萍自始至终都是个落水自救的人。在被歧视的日子里,刘峰伸出去的那只善意的手,并不能将她拉上岸。
就连何小萍的伯乐,一心搞业务的分队长,也没有多器重她,在文工团的'那段日子,何小萍更多是在后台负责服装道具。
只有战争,不歧视她的卑微和孤独,也懂得她的善良和隐忍,并在其慷慨赴死的牺牲面前,成就了她的决绝和勇敢。
为什么电影会让我们难过和流泪,因为,何小萍的孤独是所有弱者的孤独,刘峰的孤独,是所有委屈者的孤独。
只是何小萍以沉默代替抗争,从不委曲求全,她的孤独显得格外悲壮。
二、《芳华》人物——刘峰
当刘峰向林丁丁表白那一刻,我差点以为他之前的所有好人好事都是刻意做给她看的。因为他说把进修机会让给别人,是不想离开文工团,离开她。
之前她吃不惯饺子,他就用电炉子煮一碗挂面,并戳上一筷子香油。
部队野营拉练,他用随身的针线包给她挑破脚上的泡,她走不了路,就背着她行军。
完成任务回到军营,小心翼翼扶她下车。
打靶场上,手把手耐心地教她射击……
这些细节,我都理所当然地认为刘峰是在学雷锋关心战友。
没想到后面埋这么一大伏笔。
刘峰本来是文工团的红人,当然,是“有事找刘峰”那种红人,大家非常习惯享受他的付出。
“搂抱”事件发生之后,除了何小萍,所有人都对他弃之敝屣,避之若浼。
怨谁呢,怨林丁丁落井下石?
在前线医院,何小萍对偶遇的萧穗子说:刘峰那么爱林丁丁,她却落井下石。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她。
可是,刘峰那么爱他,她就该那么爱他吗?
我们都看到了,在刘峰整个表白过程中,林丁丁始终在躲闪没有回应,刘峰越说越激动,林丁丁只好起身逃避,是那坨遗落在刘峰手里的毛线,罪恶地把他们拉扯在一起,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
刘峰这冲动一抱,那么急不可耐,不考虑场合,换谁都会受到惊吓。
关键是,刘峰来不及分辨对方的态度,一厢情愿,甚至带点自私,不顾一切不计后果地酿造了这个错误。
这是不可原谅的错误。
如果不是电影里萧穗子的旁白,此刻,我也怀疑刘峰学雷锋的动机。
刘峰在战场上负伤后一心求死,想成为英雄洗刷耻辱,想让那个叫林丁丁的歌手来歌唱他的英雄事迹,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我不否认刘峰之前的光辉,但他此刻的狭隘想法,难道不是预示了他未来的人生会多狭窄和崎岖?
篇17:《芳华》读书笔记
岁月是一条永不能回头的长河,汹涌而平静的水流时而窃窃私语,时而嚣闹不羁,时而痛哭流涕,时而欢笑疯狂,机智如它,将一群来自四面八方的人汇集在一处,使他们乘上青春的船只跌跌撞撞地驶向远方的远方;残忍如它,仿佛他早就窥视到了岁月的秘密,正如时光永远无法停止,那群正值芳华的少男少女也将像长河里流水一样一去不复返,而当年一个个熟悉的面庞也将被巨大的浪花拍散到世界的东西南北。
更多的人熟知《芳华》的故事是因为著名的导演冯小刚,正是这由文工团的少男少女曾亲身演绎过的青春故事,才让有同样经历的导演十分青睐。在《芳华》的发布会上,冯小刚向大家解释了选择拍《芳华》的原因。他说,“当年自己在文工团的时候,是在舞美队做布景的,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到那些跳舞的女孩儿。为此,他要拍这个电影,把当年的失落感找回来。”
而更值得去深入探究的是《芳华》的作者严歌苓。当你初读时,便莫名地会有一种想要去揭开文字之上的面纱,去发掘文字之下的严歌苓的冲动。严歌苓与冯小刚有共同的文工团经历,这便不难理解两人是如何合作出这样一部有情怀的作品的。严歌苓曾在军队呆了,曾在文工团跳了八年的芭蕾舞,书中的人物是她在文工团结识的好友,后来文工团解散,她转行做了中越战争的战地记者。
严歌苓曾说:“这个故事是虚构的,但细节全是真实的,哪里是排练厅,哪里是练功房,我脑子马上还能还原挡死的生态环境,这是非常自然的写作。”
是的,她完美地将这种自然进行到底了,将一代人的芳华原原本本地展示出来。《芳华》用第一人称从一个自叙者的角度用四十余年的跨度描述了自己当年亲身经历的某部队文工团的生活,营房的红楼是他们曾经青春过大胆过的一个默契的据点。而芳华是美好的,是一个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代,它值得永远地被保留下来。
从她的作品不难看出,这两段经历对她深入骨髓的影响。我一直都在心里暗暗设想:或许严歌苓一直在心中将她最值得回味的青春定义成为文工团的模样,人生中最美好的八年时光全部付诸于文工团之中。文工团是她全部的青春岁月的据点,更是在那个环境下,她逐渐开始从周围的人入手思考更为深层次的东西。《芳华》便有一种奇幻的魔力,无形中将你拉入一种自身思维,让你开始思考人性本身的问题。
《芳华》讲述的是一群正值芳华的男女,生活在充满着革命理想和激情的文工团。她们的责任便是将最好的表演来鼓舞艰苦作战的战士,这便是她们革命理想存在的价值。她们在一处叫做红楼的地方经历着成长中不可避免的爱情、友情,然而岁月不能将一切都置于安静的屏障之下,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们开始面对充满变数的人生,好人成为了坏人,坏人又成为了好人,甚至于最后这都成为了一团巨大的疑云笼罩在每个人的心上,成为芳华中无人得知的结局。
故事的主人公名叫刘峰,那时文工团的人们都称他“雷又峰”,意译过来就是第二个雷锋。就如他的名字一般,他是善良的。反正不管是哪有东西修修补补,哪有脏活累活无人愿做,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刘峰,每个人都曾或多或少地接受着这个无私的奉献者的好处。正是这份无私的付出,让他逐渐在这个小团体里逐渐重要起来,他被选为雷锋标兵,这对他的政治生涯来说无疑是一件极好的事情。岁月平静,但躁动的生活却总想搞点小动作。刘峰成为人人唾弃的过街老鼠是源于一次“触摸事件”,刘峰一直暗自喜欢文工团的一名叫做林丁丁的女孩,他在与林丁丁独处的时候,一时没控制住自己的荷尔蒙,把手深入女孩的衣服里触摸了她的后背,导致林丁丁大喊“救命”被别人听到后报告了组织,自此,刘峰就彻底被拉下了画像拉下了大理石雕塑基座,遭到了除何小曼以外的所有他曾全心全意帮助过的战友们的公开批判,他也因此被下放到伐木连,参与了中越战争,在战争中他失去了一条胳膊,正是这样一位善良质朴的人,却从未得到过同等价值的关怀。
故事的另一位主人公叫何小曼。何小曼是一个从小便卑微到尘土中的人,原本她也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中,父亲是个文人,她的母亲剧场里打杨琴弹古筝,然而这美好的一切都因为父亲的自杀而结束了。她随着母亲的改嫁也进入另一个家庭,在这里她忍受着白眼、孤独以至于她的潜意识里有一种求死的意识,她通过泡冷水澡的方式来折腾自己以换取母亲的短暂的怀抱。她拼尽全力想加入文工团,希望远离漠视和歧视,可最终,她在这里还是那个被排挤的人。大家之所以歧视她,作者也在文中进行了详细地叙述:“比如她吃饭吃一半藏起来,躲着人再吃另一半;比如一块很小的元宵馅她会舔舔又包起来,等熄灯了接着舔;在比如她往军帽里垫报纸,以增加军帽高度来长个等等。”而大家对何小曼真正有意见是因为发现了她将两块海绵来填充胸部。这个事件也使大家真正开始歧视起何小曼来。唯一给过何小曼温暖的人是刘峰。小曼十分感谢刘峰的善良,因为她从未被温柔相待过。何小曼在刘峰走后,彻底对大家的所作所为寒了心,也选择离开了文工团,去战场护理伤残的士兵。不久,因为坚持背了伤病员十几公里,被尊为英雄,可内心卑微的她却无法承受这突如其来的巨大的荣誉,精神失常了。
刘峰在人们眼中是个极好的人,而小曼在人们眼中是个极坏的人。可我不禁在心里暗暗想:什么是真正的好与坏呢?真正的好难道就是好的时候好死?坏的时候坏死?难道“触摸事件”之前的刘峰就是极好之后就是极坏?难道“背伤员事件”发生之前的小曼就是极坏之后就是极好?那个时代明明没有标准来区分好坏,却要偏偏喜欢去区分一个人的好坏。
在“触摸事件”发生之前,文工团所有的人都认为刘峰本是一个圣人,有着高尚的道德操守,一点人间烟火味也没有。而在事件之后,模范英雄标兵的头衔不再,当初受到过他恩赐的同伴对他吹毛求疵,说尽了坏话,将他贬低到尘土里。刘峰也是一个人,有着作为人最原始的人性,就如即使大家表面上对刘峰是信服的,其实他们心中也从未信服过刘峰,正是这种人性的局限,没有人愿意相信表面上的刘峰是真实的,甚至所有人都等着李峰露馅,因为每个人心里都存着那点阴暗。就人性而言,那是非常正常的一种现象。所有的的人都在心里宽恕自己的黑暗和狭隘,却要对一个善良质朴的人痛下杀手,这便是人性。
就像作者在书中说道:“人得有点儿人性,之所以为人,总得有点儿人的臭德行。
刘峰是一个正常的人,他有真实的情感,或许他的错在于感情太过汹涌以至于倾覆了女孩的观念,但他的错不在于他作为一个模范英雄标兵就不该有人最原始的宝贵的人性。然而当他作为一个最真实的人将内心的情感表达出来的时候,那些人却无法接受了,无法接受这样一个陌生的刘峰。
这便是人性,这就是刘峰的悲哀,是时代的悲哀。
在“背伤员事件”之前的何小曼还是大家唾弃排斥的对象,是人们眼中“极坏的人”,却因为背了一个伤员十几里地,成了英雄事迹的主人,带着大红花到处作报告,成了人们争相追崇的一个“极好的的人”,这样的判断标准不是过于荒谬了吗?
然而那个时代的人们是不懂的。
刘峰对所有的人是失望的,正如何小曼对自己的身世和周遭世界生出的一种煎熬和悲哀的情绪。他们有着同样的身世、同样的处境同样的善良,所以他们可以惺惺相惜,在那个时代依旧做最真实的自己。当刘峰迫不及待赶往伐木连的时候,他是一天也不想在文工团多呆的;当何小曼装病糊弄的时候,便也是一天也不想在这多呆,她已经受够了所有的人。对于文工团曾经朝暮相处的人,他们只剩下一种心寒的情绪。甚至往更深处说,刘峰和小曼对那个时代都是失望的,他们的意识中都有一种求死的愿望,在生死关头,他用他救助自己生命的最关键的几十分钟故意给驾驶员带错了路,或许是想创造一个英雄故事,也许这故事会流传到很远,被谱成曲,流传到林丁丁的歌本上。何小曼她的求死意识却可以说是在她小时候就一直存在的,她热爱生病,生病的人似乎都能在别人身上得到更多的温暖,就像刘峰爱林丁丁或许是因为她的孱弱,总之小曼并没有那么珍惜生命,她宁愿用生命去换来对她来说意义上真正重要的东西。
在那个时代的人,总是将背叛当作正义,将讲坏话正义化,荣誉化,这不能不说是时代的悲哀。就如公开批判会上,大家毫不留情的用最难听最狠的话来打击刘峰,这是一种赤裸裸的背叛,但是在人们的心中这却是一种正义的发言。
就像作者在书中所说的,那就是背叛的时代。时代操蛋。
在书末,郝淑雯对萧穗子坦白了当年的背叛,三十多年前,萧穗子曾因为“情书事件”成为了团里的最卑微的人,而这个事件的始作俑者是郝淑雯。萧穗子喜欢团里一位漂亮的男生少俊,两个人以书信的形式来往,郝淑雯将这一切看在眼里,背地里勾引少俊,怂恿少俊将萧穗子的情书公诸于世,于是萧穗子受到了组织的批判,让她在大家一直抬不起头来。郝淑雯最后的坦诚却仍是一种优势者的心态来表述,当时的背叛何不是出于一种“竞争心理”。这便是人性。
在何小曼眼中,正是刘峰的“背叛”给她带来了最温暖的感动,正是在整个群体都嫌弃她“脏臭”的时候,他以一个“背叛者”的姿态脱离了集体,给了她一记触摸,仿佛一股暖流,流进了小曼的心中,存放了好多年。显而易见,这种“背叛”并不是我上面所指的那种背叛。
这所有的背叛何尝也不是源自人性?
那个时代虽然有点糟,幸好,还没有一些坏到骨子里的人。《芳华》里面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郝淑雯、萧穗子、林丁丁不都是最好的证明吗?
故事的结局,刘峰和何小曼,相依相偎,他们并没有结婚,却比大多数人活得更幸福,更为满足。刘峰虽然身患肠癌去世,但我想他生命的最后是美好的。
冯小刚导演以一代人的芳华的盛开到凋敝为窗,对那个时代的文工团致上崇高的敬意,芳华一代人的芳华已逝,在那里我们可以嗅到青春的味道,并为之热泪盈眶。而作家严歌苓用细腻的笔触描述了很多电影中都无法体现的更为细腻的一些东西,更是以书中人物的性格和命运提醒着读者人性的复归,那一代人的芳华已经逝去,我们更为关注的应该是是新的社会和时代的人性。
岁月时空深处,一两星在文工团的上空闪烁着,离近了,隐隐还 能听见欢声笑语,那群正值芳华的少男少女也将像长河里流水一样一去不复返,而关于他们的记忆却值得被永远铭记。
篇18:《芳华》读书笔记
《芳华》第二天恶意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认为自己有罪。然而,没有人是凶手,所有人都是凶手。今天我们就来数一数,芳华的众人的几宗罪名。第一宗罪,是对善意的不尊重。我在《万历十五年》中探讨海瑞的读书笔记中写过,他们称赞他,却不想成为他。文工团的每一个人,都称赞刘峰,却都不想成为刘峰。享受着刘峰的善良带来的好处,却完全不想去回报这种付出。而她们安慰自己的良心的方式是,既然你刘峰已经得到了各种荣誉,做了全国演讲,已经是大明星了,那么你做的这些好事也是理所应当的。
对善意的不尊重,是极为让人不耻的。无论刘峰的善良出于什么目的,接受过善良的人们理应心存感激,而不是理所应当地享受。当好人不能够得到应有的报偿的时候,只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不去做好人。然而对善意的不公不完全是众人的错。这让人想起子贡赎人的故事。鲁国的法律规定能把鲁人在国外做奴隶的赎回来,就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子贡又一次赎回了鲁国人,却不接受国家赔偿金。孔子认为他这样做是错误的,因为这样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再愿意为在外的同胞赎身了。时代喜欢塑造完美的英雄。而做好事的人,一定是完完全全不求回报,并且过的非常简朴,燃烧自己,去帮助别人的。这种背景要求人有极高的道德,才会选择去做个好人。
第二宗罪,是将刘峰推上神坛。这在生活中极为常见。人们喜欢在顺风的时候,吹捧一个人,将他吹捧地越来越高,人不可能事事顺利,那么最终这个人一定会被捧杀。众人捧杀刘峰一方面可能是出于对刘峰得到的荣誉的嫉妒,另一方面可能是出于自身的羞愧。
人们往往在自己没有办法做到一件事情的时候,例如没有办法去做一个完完全全的好人的时候,也不希望别人是这样有道德的人。因此刘峰越是做个好人,就越有人在背后盯着他,等着他露出破绽,于是当触摸事件发生后,人们迫不及待地去打倒自己塑造的英雄。有人说,人群最擅长造神,也最擅长[]毁神。既然没有人记得自己是否真的批判过刘峰,那么我想,必然模糊记忆的人,都在刘峰的背上推了一把。第三宗罪,就是做一个众人。人是群居动物,在人群中会更有安全感。因此一件事只要有大多数人在做,那么它就一定是正确的,至少,顺从这件事,会很有安全感。比如很多人说林丁丁是美女,那她就是了;很多人在批判刘峰,那他必然是有罪了;很多人都嫌弃何小曼,那么不嫌弃的人,也会被孤立,躲在众人中永远是安全的。从今天小范围的校园暴力到那时大范围的社会暴力,人们躲在人群中,恣肆地挥洒着恶意。
自以为正义的路人,往往是恶意的最大来源。我不想判断这些人是否是真的道德败坏。但是我想告诉自己,要做一个敬畏美德的人,更要做一个有独立判断的人。
篇19:《芳华》读书笔记
今天终于看完了这一本书,看到最后才懂得萧穗子父亲的转变是那么的顺理成章,才知道何小曼的怪异与孤僻是多么的情有可原,才明白林丁丁的市侩与伪装也是人性的一面。但最让人痛心的却是刘峰。那个助人为乐的刘峰,那个舍生忘死的刘峰,那个即使落魄也不忘克己复礼的刘峰,是所有人期待的刘峰。但这不是刘峰的全部,也许当他把手伸向林丁丁的那一霎,才真的做回了自己,一个有七情六欲的自己,一个不必压抑的自己,一个有“人味”的自己。可悲的是,击败他的不是子弹,不是苦难,而是世俗的道德绑架,是被掩埋的红色年代,也是人性最刻骨的丑恶。一开始并没有想到最后何小曼和刘峰在一起了,我老是觉得他们的人生除了那次送行,之前的举高,就没有交集了,但命运还是开了一个玩笑,最后他们彼此互相依赖互相相信却没有真正在一起。而我们,大概是“年少芳华终一梦”。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