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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重返狼群》读后感

时间:2023-05-11 08:13:29 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初中生《重返狼群》读后感,本文共12篇,希望大家喜欢。

初中生《重返狼群》读后感

篇1:初中生《重返狼群》读后感

4月,若尔盖草原一头母狼因吞食盗猎者的诱饵毒发身亡。

一只幸存狼崽在出生5天后被在草原写生的李微漪找到,并成功救活,带回成都市喂养,为他起名“格林”。她从此开始了与狼共舞的生涯。两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他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在草原上安营扎寨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李微漪带着格林寻找狼迹,数次遭遇猛禽与藏獒攻击、天气突变、弹尽粮绝,长大的格林佑护着狼妈。在男朋友亦风的帮助下,格林终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前段时间,看小视频,刷到了一个女孩子和一匹狼的视频,讲述了女孩子把一匹失去了兄弟父母的小狼从草原带回了家,并且视为自己的孩子,抚养、陪伴、训练,又放回草原,让小狼重返狼群的故事。当小狼从背部推起脚部受伤的女孩,帮助她站起来的镜头出现时,自己一下子就被感动了,但是……脑袋里浮现的却是我两岁半的娃,调皮捣蛋有时候偏偏还体贴你、关心你一把。可能是我真的没有养过什么小动物,只能想到我儿子。看过那个视频,自己就买了这本书,人和狼的故事,这本书带给我的除了感动和震撼,还有人与万物相处的那种美好。

其实每个小孩在他的这个童年时代可能都会希望拥有一只属于自己的小宠物,我小时候也不例外,但是胳膊拧不过大腿,谁让咱不挣钱,在家说了又不算,我那见猫就赶的妈,还有见狗就吃的爸,怎么可能接受家里有个除我之外的活蹦乱跳的家伙存在,每当提出这样的要求,拒绝就算了,还会挨一顿熊,于是,像脏、寄生虫、咬你、狂犬病……这些都成了猫猫狗狗的代名词。我知道我爸妈和这些小可爱们是彻底绝缘了,但是这些形容词、动词、名词依然压抑不住你对小宠物的渴望,于是,我终于有一天把我能买的起的“宠物”带回了家,一只五毛钱的小鸡。

那时候,每当风和日丽,总有一个老奶奶拿着一个大箩筐,在学校门口摆摊,箩筐里面挤着一群毛茸茸的小鸡,每次经过,我都会驻足,看着它们相互拥挤着取暖,张着小嘴叽叽喳喳的叫着,好像就在说带我回家,带我回家。总在刚要伸手的时候,就会被我妈多用几分力气扽走:养这个干嘛,脏死了。

有天放学,我又经过了那群小鸡身边,我停下脚步,站在那里看它们,可能是因为天越来越凉了,老奶奶给他们它们换了个泡沫箱子,只剩几只了,三三俩俩的聚着,老奶奶拿出一只,让它站在一旁的的泡沫盖上,这只小鸡虽然很结实活泼的模样,但也哆哆嗦嗦快被冻坏了,不管那么多了,就这只了,一定要带回家,我付了钱,奶奶小心翼翼的用一个塑料袋装起来递给我,我小心的把它揣起来,快步的往家走。

回家的路,只有七八分钟的距离,但就在这短短的路程里,我摸着他从塑料袋探出来的小脑袋,绒绒的,暖暖的,满心欢喜,听着它叽叽咕咕的叫个不停,想象着给他喂饭洗澡,哄它睡觉,以及在楼下溜鸡的场景,心里美极了,并且还在极短的时间内给它起了个名字,蛋蛋。

蛋蛋就这样在一个深秋,搭乘着一个塑料袋,被我掖在兜里,偷偷带回了家。到了家门口,我屏住呼吸轻轻用钥匙开门,真是天赐良机,客厅居然没人,我爸不用说,准又和他的三五好友喝酒打牌去了,老妈在厨房做饭,我探头进厨房打了声招呼,甩了鞋子就赶紧跑回房间关上门,我打开台灯,兴奋地从衣服里掏出这个小黄球,终于可以好好看看你了,我仔细端详,两个黑豆豆一样的眼睛,粉嫩粉嫩的小嘴后端还有两个小鼻孔,那是它的鼻孔么?我也不知道,反正是有两个小洞洞的。它站在台灯下,小爪子爬满了细纹,指甲放佛天生就修过了一般,紧紧抠着铺着玻璃板的桌面,可能是因为刚到了一个新环境,也可能是在外面冻了太久,或者是写字台的桌面太滑,生怕劈个大叉还一样颤颤巍巍,它太小了,就像两个黄色的绒线球拼在一起,我轻轻的抚摸着它,它叽叽咕咕的叫,推了推它的小脚,它挪了几步,可能觉得没有那么危险,于是开始慢慢在玻璃板上踱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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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兴了没一会,我妈突然敲门喊我吃饭,我迅速的拉开胸前的抽屉小心地把它放进去,用身体紧紧的挡着桌子,伪装写作业,我敢百分之一万的保证,如果我妈当时推开了门进来了,只要蛋蛋不叫,他就一定认为我在老老实实的写作业。我低头大声回答:知道了,马上。

虽然蛋蛋不大,但毕竟也是个活物,吃喝拉撒的功能都有,藏是藏不住的,但如果让我妈知道那就是一阵狂风暴雨,等我爸回来,必然更是一阵血雨腥风。但是,困难总要面对的不是么?于是我鼓足了对抗一切恶势力的勇气,端着我的蛋蛋,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到了我妈跟前,刚一开口居然发现自己竟然是一副殷切谄媚的口气,脸色挂满了纯真的微笑:妈,我买了一只鸡。

果然不出所料,我妈吃惊的瞪眼看着这个毛绒球,接着皱起来眉头:胡捣鼓,养这玩意干啥,噼里啪啦叽里咕噜一顿熊,最后以:“看你爸回来不给你扔了”结束了这段对话。

我可怜巴巴的站着,依然端着我的小鸡,想象着我那粗犷伟岸力大无穷的爸爸把这个小毛球扔到垃圾道的场景,眼泪一下子就涌出来了。

我妈瞪了我一眼气势汹汹的回了厨房,再转身回来的时候,竟然给我端出来一小碟加了点水的小米,依然是不耐烦的口气:“喂喂吧”。我立马破涕为笑,我妈看来已经无奈的接受了这个小家伙。

可是还要给他一个家呀,妈妈又帮我找了个红色的大盆,放在阳台上,铺上了几层报纸,这就是蛋蛋的家了,我满意的把它放进去,还把小米和水也放在它的家里。

11月份初的北方,暖气还没有来,睡觉前,蛋蛋不停的叫,我觉得它可能是太冷了,我妈给我找了个小纸盒,铺了几块手帕,又垫了报纸,让我把它放进去,挪到屋里来,我从盒子上方看着小鸡,一直在叽叽叽叽的叫,这时候我爸回来了,但是好像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回自己卧室睡觉了,我松了口气,先过去今天再说吧。

第二天,忘记老爸是怎么批评教育的了,只记得他告诉我,让我自己打扫,不要把家里弄得臭烘烘的,并且还说我房间里就已经像鸡窝了,那我养小鸡不是正好么。但是幸运的是蛋蛋并没有被扔掉。

每天中午回家的时候我是最开心的,因为这时候,不用被催着写作业,还可以和蛋蛋玩一会,总是上到第四节课的时候,就盯着教室的大表,希望时间可以快点过,到了家,就先去看它,给它换报纸,给它加小米。蛋蛋总是很享受的在阳台晒着太阳,但是好像它真的不认识我,和我从来没有啥眼神的交流,即便是抱起来它来对视,似乎它的眼神也凝聚不到我这里。但是我依然很开心。蛋蛋长得很快,没有多久,身上的绒毛就被更坚硬的羽毛覆盖,小尖尖嘴巴的上方,也开始有了小小的鸡冠的雏形,它真的不是个特别爱干净的小鸡,有时候会才踩着自己的便便来回走,也试图从盆里跳出去,于是中午回家,我有时候就会把它抱出来跑一跑。

一天中午回来,看见蛋蛋总是发抖,也不吃东西,我妈说这是生病了,肯定活不了了,在外面买的小鸡,哪有长大的。我焦急把它放在有太阳的地方晒太阳,觉得这样也许暖和一些,等下午放学回来的时候,蛋蛋还是去世了,我把小米塞到他的嘴里,总觉得它吃下去就还能好一样。就这样,我就失去了我的小宠物。我把它埋在了楼下绿化带的东青树前面,中午放学也没有那么兴奋了,下午放了学也开始慢吞吞踢着石子儿回家,小盒子扔掉了,红色的大盆也重新回到了阳台柜子上,渐渐地我也就把蛋蛋遗忘了。后来依然看到卖小鸡的老奶奶,长大了在市场上,也会经常偶尔看到染得红红绿绿的小鸡们,但是再也没有勇去买一只回家了。

宠物和人类带给彼此的幸福是相互的,不知道蛋蛋有没有感觉过温暖和快乐,但想起来就总觉得有些愧疚。书中女孩和那匹叫格林的狼分开时,也是种种不舍。

说来也奇怪,我的闺蜜们无一例外的都从小养着小猫小狗,端姐家的LISA去世后迎来了Lacey,Lacey去世后她就只养猫了,蕾蕾家的果果也是寿终正寝,她直到重新拥有了张大包,才真正开心起来,袭小料的黑子是从大集上买的,说要养肥了送给她黄叔,到现在也成了一只老年狗狗,自己还是喜欢小狗小猫,但依然没有勇气再去养一只,也许不曾拥有就不会失去。

现在申申在小区里,也总是惊喜的追着小狗狗,特别喜欢它们,我想等他再大点,请求我养一只小狗狗,我可能也会回答:养那玩意干啥,脏。哈哈。

篇2:《重返狼群》读后感

《重返狼群》读后感

《重返狼群》读后感

骊城学区第一小学   刘文颖

经马老师的推荐,我揣着好奇,随着文字走进了《重返狼群》……

读完后,我被深深地感动了。我在真真切切感受到文字所告诉人们关于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以及草原和狼之间无尽传说的同时,也对这些作者在极力表达的关键词有了更深的感悟。

狼之生存---“出生一个半月的小狼格林惊人的观察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别说比狗,就是比一两岁小孩的智力都要强得多,它不断地试探着,学习着,分辨着,成长着……将他所认识的.事物一一分类,把这些学习来的宝贵信息储存在脑海里。”

感悟生存:每一位家长都不能用担忧限制孩子的尝试,自身的体验比传授的经验更具意义。

狼之探索---“随着小狼格林渐渐长大,胆子也越来越大,俨然成了小恶霸兼破坏专家,他总是有着层出不穷的花招和捣乱伎俩,跟在他后面给人赔礼道歉补偿损失成了我每天的主要工作。我生怕他再给别人添麻烦,从此以后把他的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在了天台,再也不带他到楼下去了。”

感悟探索:曾几何时,孩子们的探索精神是否一如格林之执着?而那时的我们都做了什么?是否无情的扼杀了孩子的探索精神和创造力?

在书中,作者始终以狼妈自居,因为是她抚养了小狼格林,并且以一种独到的方式教育了格林。如果从她对格林的教育方式上看,是摒弃了我们早已习惯的约束阻挠和意志强加,而更多的采取了西方的教育理念,即崇尚自然规律和引导自由发挥。我想,如果能够将这些感悟和家庭教育相融合,也算不枉读一本好书。

篇3:《重返狼群》读后感

从未想到要去读一本有关狼的书。朋友推荐李微漪的《重返狼群》,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和尊重,便翻开此书,没想到被强烈吸引,居然食不甘味、夜不能寐,读完五十多万字厚厚的一本书,仅仅用了两天时间。

我没有见过狼,对狼的刻板印象都是从书本上来的:狼都是凶残、狡猾而且无情的。提到狼的成语没有一个是褒义的: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狼狈为奸、引狼入室等等。而此书中,作者笔下聪明可爱的格林(狼的名字)狼,完全颠覆了狼那可怕而卑鄙形象。

读完第一部后,心中念念不忘的是:格林重返狼群后是否能够适应野狼的生活?能否被完全接纳?有没有遇到心仪的母狼?时时处处,不经意就会想起,就像牵挂自己的孩子。

《重返狼群》第二部出来后立马买来,两天废寝忘食的阅读,完全沉浸在作者描述的嗷星人的世界里,不敢落下一个字,太想从字里行间找到格林的影子。作者真挚的母爱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触动了心底最柔软的地方,各种情感潮水般涌来,让人欲罢不能,泪眼模糊地读完了后半部分。

其实读第一部的时候也流泪了,是感动的泪水。感人至深的镜头:一是妈妈(作者)生病时,格林不仅日日守护,还把自己仅有的半只獭兔给了妈妈;二是妈妈身体复原返回獒场时,格林冒着被划破肚皮送命的危险,从高墙上一跃而下扑到妈妈怀抱中;最打动人的还是结尾时,格林恋恋不舍地离开妈妈,一步三回头地随狼群远去,那浓得化不开的亲情,让人不禁潸然泪下。

但是,总体上第一部的主旋律是欢快的。书中格林完全是主角,作者记录了他成长的点点滴滴,格林的聪明、调皮和成长,给作者带来的是成就感,给读者带来的是愉悦感。

读到第二部时的泪水是酸涩的,心头有一种沉重的压迫感。催人泪下的有对格林的孩子们因盗猎者的伤害非死即伤的心痛,有对盗猎者和死牛贩子的恐惧和愤怒,有对狼群和牧民恶劣生存环境的担忧。非常钦佩作者的大爱和吃苦耐劳的精神,为了格林和狼群,为了若尔盖草原的牧民,为了人类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她和男朋友抛弃了城市舒适的生活,舍生忘死,深入草原,呵护狼群,常常命悬一线。

危险不是来自狼而是来自人,无道德底线的恶人。每每想到他们身旁怀揣打狗棒的盗猎者和站在他们身后手持弯刀的死牛贩子,背后便冒出一股寒气。

狼是为了生存而杀死牧民的羊,而且是老弱病残的那些;而人戴狼牙穿狼皮又是为什么呢?格林在生存都很困难的情况下,还送猎物反哺养育他的人类妈妈,让同为人类的我除了感动,还感到羞愧。

身为人类,我们能做点什么呢?

我们可能没有能力去呵护格林和他的族群,但若能放下人类的自私、自恋和自大,不打扰他们的生存,不购买他们的皮毛,就会少些凶残的杀戮,这个世界就会多些和谐。

读来不由得感叹作者的大爱、格林的睿智、恶人的无情、善良的无助和正义的无奈。作者:孙爱萍

篇4:重返狼群读后感

你们相信,至今为止,有一条由人养大成功的狼吗?你们相信,它重返狼群吗?你们相信它有个女主人吗?

世界上真有这一条狼,它,叫格林。

你们如果想认识格林,就来看《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吧!

这本书的作者也是格林的主人,她是李微漪。

在一片草原上,李微漪救了一只无父母、无兄弟姐妹的小狼,给它取名为格林。后来,她成功养大了格林,让它重返狼群。

这本书中,我最佩服李微漪。要是换成我,我可能不忍心让格林那么小就把它送进獒场,我可能会因为狼山上没有人而选择放弃,我可能因为舍不得格林离开而给格林带上铁链……

李微漪善良,因为它救了格林,她善敢,因为她把格林送进獒场,她理智,知道作为狼最大的愿望是自由……

也许是被李微漪感动了,合上书,一只可爱的小狼立刻出现在我眼前。

你们想见一匹不怕人的狼吗?来看《让我陪你重返狼群》吧!记得准备纸巾哦!

篇5:重返狼群读后感

《重返狼群》讲述了作家李微漪带领一只快要死去的小狼来到了家乡成都,最后带小狼重返狼群的故事。

“放狼一千里,历时二百天,小狼格林,你定要活下去!”这是作家、画家李微漪在写《重返狼群》这本书时的第一句话,这也许是李微漪对小狼格林生存下去的渴望所在吧!

“前路很危险,还好有爱在。”若尔盖大草原上,不仅有生存的艰难、竞争的残酷,还有强者的风采,更有母子情深的感动,如果不是爱,“狼妈妈”怎么会孤身一人将一只只有六个月大的小狼带进深处的、未知的若尔盖大草原呢?

小狼格林,是世界上唯一一只放养还生的“人养之狼”,这是李微漪对格林深深的爱,才会忍痛将格林送回狼群。“让我们共同放弃吧!爱它,就给它自由!”这是李微漪在和格林道别时,对着大草原的最后一声喊话!

《重返狼群》给我们体现出一种特别的爱,这是人类和大自然之间的爱!

篇6:重返狼群读后感

格林是一只普通的小狼,但落入人手中后使他从此变得不凡。

从被年轻女画家收养到放归大草原,无一不充满艰辛。甘做“狼妈”的女画家,为了保证小狼野性,即使被抓被咬也不忍心剪去狼牙狼爪。为了给格林找一个狼群,女画家和她的男友在狼山住下的情节也让我感到震撼

想想吧,狼能危及人的生命,若尔盖草原的冬天有零下30℃,他们是怎么挺过来的!而小狼格林也有情有义,在“狼妈”生病时把自己珍贵的存粮找出来给她吃。

终于,功夫不负苦心人,格林最后回到了狼群,走时恋恋不舍。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不管什么事,只要有决心,就一定能做到。

篇7:《重返狼群》读后感

格林,一只小狼。在二零一零年李微漪救下了它;二零一一年格林重返狼群;二零一三年格林与李微漪,亦风已经分离了七百多天,在这七百多个日夜之中,他们没有一天不想格林。

终于,日夜悬心的李微漪变卖家产为寻找格林的下落重返若尔盖草原。

我们能救下一匹狼的命,我们能改变狼的命运吗?是的,李微漪救下了一匹匹小狼的生命,可是小狼终究要重返狼群。狼是群居动物,如果狼离开了狼群,那么这匹狼生存下去的机会便会很少很少。这是狼一生不可改变的命运。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不能改变狼的命运。

曾以为找到格林就可以安心的离开,却发现随之翻开的更是沉重了一页――狼的自由不羁背后,是凶险万分的生活,颠沛流离的命运和消逝中的家园。在寻找狼群的过程是艰难的又是欢乐的:艰难的是,找了一年也没在狼群之中发现格林的踪迹;欢快的是,在这一条路上,他们认识了更多的动物朋友!终于在二零一三年底,格林出现了!令人想不到的是,格林竟与辣妈在一起了,而它们也生下了三只小狼――双截棍、福仔、飞毛腿以及他们抚养的一匹小狼,小不点。李微漪非常地惊讶,原来她以前接触过的四只小狼就是格林的孩子。可是,李微漪却无法接受双截棍、福仔、小不点已经死了的消息……

看完了这本书后,我非常的感动,因为李微漪与小狼建立了这么深厚的情感。在她遇见了格林,本可以与格林生活在一起,可是她终究放手了。

她没有留住格林,因为李微漪明白格林需要生活下去,她需要照顾格桑(辣妈)、飞毛腿。

再见,格林。

格林,上一次,回草原,是为了送你重返狼群,这一次,轮到我们,为寻找你重返狼群。

――后记

篇8: 《重返狼群》读后感

这个月,我读了《重返狼群》,读后我深有感触:人类对狼性的了解实在太少!

《重返狼群》是作家李微漪根据亲身经历写成的纪实小说。李微漪去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遇一只濒临死亡的小狼崽,她领养了它,并把它取名为格林;她决定培养格林的野性,让它重返狼群。经过八个月的努力,格林具备了独立生存的能力,成功回到了属于自己的草原和狼群。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狼崇尚自由,格林宁可受伤甚至死亡,也不愿意被人牵着走――自由就是狼的圣经,不自由,毋宁死;狼是聪明的,狼群打围牦牛群的时候,善于观察牦牛群的弱点和优势,再通过巧妙的方式把它们嫁接起来,转化为自己的利器;狼也非常注重情谊,在作者生了重病,卧床不起的时候,把仅有的存粮给了她,所谓狼之柔情,就是这样。

然而古代的人们对狼有很深的误解。比如“狼子野心”的古文,讲的是一个人打猎抓到两只小狼,和狗一起养;后来有一天,他发现狼想杀死自己,于是他说,狼子野心,古而有之。但是,换个角度来看:狼是他打猎抓到的,而狼又相当记仇,加上不愿被奴役,但他不懂,非要像养狗一样养狼,这怎么能怪狼呢?

现代也有类似的故事,比如小红帽、喜羊羊与灰太狼等等,这些都是因为人们观察狼的方法错了,把狼过度丑化了。想当年的蒙古帝国、罗马帝国和今日的美国,哪一个不是高度信仰狼文化的国家?他们所崇尚的,正是自由独立、顽强竞争、勇敢进取的狼精神。

感谢李微漪让我们有机会重新认识真正的狼性。我们不仅要减少对狼性的误解,更要学习狼精神,增强自己的狼性。

篇9: 《重返狼群》读后感

狼是我最喜欢的动物。我之所以喜欢他们,是因为李伟一的《回到狼群》和《回到狼群2》。《回到狼群2》讲述了李伟一的故事,她在成功释放了狼之后回到了四川,却发现一个网友告诉她盖林被抓了!李维一大吃一惊,连忙打电话给好朋友也风跑到若盖草原,去救盖林。一路上,我拯救了“火燕”一家,看到了小狐狸的悲惨命运,看到了汉族和藏民的肮脏心灵,在《狼图腾》的作者吕加民的帮助下,我被鼓励去佛罗里达一年多,李伟一和依凤终于找到了盖琳

环境的变化,随着历史时钟的推进,有许许多多的动物濒临灭绝。到了21世纪,会有更多的动物离开。所有这一切,都是我们创造的自称的文明。请保护最后的动物朋友,那些沉默但最忠诚的朋友。

一年,我和我的朋友去了动物园。 看到一只老狼,作文和百科全书有很大的不同。 狼的脸上满是沧桑,失去了草原霸主的气质,食物链顶端的“魔法”牙齿已经被抓住了。 锋利的爪子变得扁平,即使是最后的抵抗武器,笼子也变得悲伤起来。 狼无助地躺在那里,玻璃墙完全不清楚,唉,被爪子划伤了,有一篇文章说:没有自由,宁愿死。

我摇了人们摇头,前面问题就是一个动物进行表演的地方,我们可以走进去,巧了,他们自己还在不断彩排,我饶有生活兴趣地趴在窗户看到外面看。“啪”的一声,鞭子毫不留情地打在万兽之王的背上,红痕突显,万兽之王怒吼一声,表示没有反抗。可是对于这样,也无济于事。惨无人道!

在画廊的历史动物朋友们留下了深刻的痕迹的现象表明,每分钟的平均,就会有一种动物灭绝了!

请尊重学生他们,并且可以守护他们,也将守护社会我们的蓝色星球。

篇10: 《重返狼群》读后感

李微漪的《重返狼群》看完,久久难以平静,一种许久不曾有过的感动伴随着巨大的精神震撼升腾起来,格林最后离开它日夜相伴的“狼妈”重返狼族时一步一回头的情景,是那样的历历在目,每每想起,嗓子梗得生疼,那是一种怎样厚重的情感,才能让人与狼之间有着如此巨大的依恋与不舍!他们共同历经无数次的九死一生,一路相伴走到最后的离别。还记得在大雪封山,粮尽弹绝,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格林日夜狩猎,维持着自己和人类妈妈的生命。狼是一种何等护食的动物,却能忍着饥饿将它猎到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类亲人分享。这种信任和爱,却也是“狼妈”用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巨大牺牲换来的,“狼妈”与格林的这种厚重的母子深情,也深深地改变了我们根深蒂固的恶狼观念。作者说,她明白会遇到怎样的狼,却不明白会遇到怎样的人!在人迹罕至的大草原,在冰天雪地的狼山,当饥饿威胁到生命时,他们期望能够遇到人,却也最怕遇到人,猎杀狼的那些人带给他们的只有死亡。当以前绿草繁盛的若尔盖草原湿地变成如今沙化严重狼迹罕至缺水干燥生物链严重断裂的恶劣环境时,他们想要重返狼群是何其的困难!

我们此刻越来越没有信仰,什么都不信,什么都不敬,唯对利益顶礼膜拜,每一天为着一点点蝇头小利做着大逆不道的事,嘴上喊着恶狼,却不知人类自己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种族。

应对不断恶化的环境,我们人类真的需要反省自己,需要学会与懂得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感恩活着!对于自然界的其他物种,给他们留点生存的余地!

篇11: 《重返狼群》读后感

《重返狼群》主要讲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狼,从此便开启了她与狼共舞的生活。

解救格林两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它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缺失同伴的孤独之中。因为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它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看到慢慢长大的格林,作者决定带它回到自己的故乡草原,让它重返狼群,寻找初心。

在草原上安营扎寨的半年时光里,李微漪带着格林艰难地寻找狼迹,数次遭遇野兽的攻击。天气突变、险象环生、弹尽粮绝一次次遇险,一次次磨难,作者和格林同心协力,都有惊无险的度过了。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格林终于走出狼妈的怀抱,向大自然迈出第一步,成功野化重返狼群!

从《重返狼群》这本书中,我读出了人与动物无尽的爱,在作者的故事里她和格林笑着哭,哭着笑,作者通过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友谊读《重返狼群》让我想到了我的动物朋友小猫毛毛。它是爸爸从老家捡来的野猫,现在到我家已经有四个月的时间了。在与它相处的日子里,我们俩经历了最初的水火不融,到慢慢接触,再到现在的其乐融融,毛毛让我远离了孤独,成为了亲密的伙伴。毛毛和格林一样,周身散发着动物的可爱,它的高兴、它的悲伤,无时无刻不牵动着我的心情。而我也愿意把心里话讲给它听,让它和我分享成功与失败。

动物是人类亲密的朋友,人类是动物信赖的伙伴。格林虽然重返了狼群,而毛毛却走进了我的家庭。我喜欢《重返狼群》这本有趣的书,更愿意和毛毛成为永远的朋友。

篇12: 《重返狼群》读后感

坐在桌旁,捧起《重返狼群》这本书,我的手被它粘住了,我的眼睛被它紧紧吸引着。

故事是如此真实,情节是如此抓住读者的心弦。看着它不想吃饭,看着它不愿睡觉,就这样看、,仅一天就看完了三百多页的这本书。速度之快,可想而知。

我读完这本书,对狼有了新的认识,里面多处让我感动得泪流不止。我想把这本书推荐给你们,相信你们读了它也会深受感动,你们也会重新认识狼。

小狼格林不是一般的狼,更不是白眼狼!它是一匹正义的狼,一匹优秀的狼,一匹具有“狼王风范”的狼。它震撼着我的心房。它的凶残令我极度恐惧;它的聪明智慧令我分外惊异;它的忠诚让我深深感动;它拼搏不屈的精神令我万分折服。它在作者的怀里长大,有了人的灵性。它小小的身躯为了保护犹如母亲的作者,多次拼命相救。它满身伤痕瑟瑟发抖,谁人不为之心动?谁人不为之心痛!

而作者李微漪是平凡中的传奇。李微漪是极其普通的一员,是从小就怕写作文的一员,只因为救助了一只小狼,她的人生有了转折点;只因为她“天天日记”,写下四十万字,记录下每天的真实生活,集成一本书,她就成了作家;只因为她放生成功,她就成为中国第一狼女。她冒着生命危险,与狼共生存,还曾多次以命相拼藏獒口中救小狼、流浪狗中救小狼、捕猎者手下救小狼……她的这种母爱更超乎伟大。

小狼成功了,狼女成功了,他们告诉我们什么是真正的自由,生活需要顽强不屈的拼搏,生存技能,为实现梦想就不能放弃,要有尊严,纯真的情谊,狼和草原、羊等动物之间相互依赖的大自然问题。我从中深受启迪,相信你们读了它,也会有很多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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