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石头记》三毛读后感,本文共20篇,希望大家喜欢!

篇1:《石头记》三毛读后感
《石头记》三毛读后感
初中的时候我曾经疯狂地迷恋过三毛,因为那时总觉得可以在她的作品中找到一丝与自己相似的情绪,可以去不尽地幻想与回味。原以为现在的我不会再迷恋她,因为自己似乎已经不会把梦幻和真实的生活搅混在一起了。然而当我重读《石头记》时,却有些惊讶地发现曾在自己心中徘徊荡漾的那种莫名的情感又再一次被掀起,而思绪,也久久不能平静……于是就觉得该说点什么,写点什么了。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三毛到港口去看船,无意间发觉一家小店竟然在卖画好的鹅卵石,样子美丽非凡。三毛看了很喜欢,就一连去买了好几颗。后来她索性去捡石头回家来自己画。有一次她到海边捡石头,差一点被海浪吞噬去。她说:“我不知不觉的一日复一日的沉浸在画石的热情里,除了不得已的家事和出门,所有的时候都交给了石头,不吃不睡不说话,这无比的快乐,只有痴心专情的人才能了解。……”
三毛画了很多,也丢掉很多,最后剩下十一块她自己最喜欢的石头,连拿出来给人家看都不舍得。但是人算不如天算,后来这十一块石头都失去了。根据三毛自己所说,这十一块石头里面,包括“一个流泪的瘦小五,一个环着荆棘的爱神,一整座绕着小河的杏花村,还有那个一直在叫救命的微笑小女孩”。看起来,这些石头的确是很可爱的。正因为如此,所以当三毛发觉连其中的一块,都不再属于她的时候,她激动得“一直冲,一直冲,直到了海边,冲进礁石缝里,扑在一块大黑石头上惊天动地的哭了起来,哭了很久很久,没了气力,这才转过身,对着大海坐了下来。”
一般人,会有三毛这样的举动吗?
不,不会,即便有的话,也很少很少。她的那种清新脱俗,那种对生命的诚挚与热爱,是一般人很难拥有的。人们在这个空气被严重污染的城市里,每天就象是品茶一样不停地回味着痛苦与不快。浪漫?真挚的情感?似乎是上上个世纪末童话里才有的序曲。也很少有人会象三毛一样率直,善交,那样的富有同情心。她用那双温暖的双手写出一篇篇温暖人心的文章,给你引路,指点寻找快乐的方向。“她告诉朝阳把人们的希望驮在背上,让人们一眼就能看见;她把色彩涂满整个生活,将灿烂的阳光洒向每个角落,用真情的网把人们联系在一起,让人们不再寂寞。”
记得原先的'我也曾因为看多了三毛的书,脑子里面便做起痴人说梦的古怪念头,幻想着有一个很爱自己的人喜欢环游世界,时不时从大沙漠寄拉一块骆驼的骨头,或者在某个群岛的海边弄来一个风蚀的贝壳。等到今天想想,发现那幻想早已被越来越复杂的的生活和现实变成了泡泡――就象爱迪生童话中的小美人鱼一样。而今天重读她的文章,心中却平添了更多的感动。似乎又闻到空气中那曾经熟悉的气味,那是自由;指尖与天边伸来的那双手相接触,摩擦出的火花,是创造;听见那牵着音符的手一起跳跃出来的,是欢乐;而那围绕在我周围的温度,是体贴。给我这一切的,还是那个曾令我感动得欲哭无泪的三毛。我仍是无论如何想象不出给我这种舒畅感觉的女子竟会轻生。也许在另一个世界,她在给我答案,让在悲哀与烦闷中的我找到解药――可以聆听到快乐的真谛与生命的真正意义,于是便更加细致地从那细腻的语言中体察她的内心。
“如果生命是一朵云,它的绚丽,它的光灿,它的变幻和飘流,都是很自然的,只因它是一朵云。”三毛就是这样,用她云一般的生命,舒展成随心所欲的形象,无论生命的感受,是甜蜜或是悲凄,她都无意矫饰,字里行间,处处是无声的歌吟,我们用心灵可以听见那种歌声,美如天籁。那种灵动的色彩,如一只活泼的小麋鹿,在字里行间中奔跑跳跃着,有的时候,只是希冀――如果自己今后也有这样美丽的思绪该有多好……
有过不同生活经历的人都喜欢三毛,他们在她的作品中都可以找出自己所需要的东西――那种感觉,就象到了天涯异域,磨砺生光,沙漠里也有奇葩。她在“浪漫的流浪”以外,那一份对人性的悲悯,对生活真义的认知,以及对婚姻的洒脱(不是随便)。譬如她说:一个男人与朋友相处的欢乐,即使在婚后,也不应该剥削掉他的。谁说一个丈夫只有跟妻子在一起时才可以快乐?听听看,有多少妻子是这样洒脱的?
她也是那样一个平凡的女人,她虽不落地,却也生了根,她变成了一个女子,能烤蛋糕,能洗衣服,能在沙漠中把陋室住成行宫,能把石头绘上最美丽的图画。她仍浪漫,却被人间烟火熏成最动人的斑斓的古褐色。她既有女人的自私和贪心,又有作家对生活的敏锐观察及独特的理念,还有一颗不老的童心,更有让我为她折服的特殊魅力:平实生活中见真情。她与丈夫相处的默契,与友人交往的快乐,那赤脚踩在鹅卵石上,迎风看海的风度与气质令我惊叹:她是这世界上第一个与生活建立友谊的人。
说起三毛,就象说起自己曾有的一段回忆,太太了解她,因为曾经是如此地迷恋她。也许以后亦会如此。不再是单单沉迷于那无尽的幻想。而是试着用自己的心灵去品位她的语言,品位着她对生命的那份诚挚……她把自己凄怆的际遇,都能写得生气勃发,洒脱浑厚,她不是不知忧愁伤感,但在生命里还有比伤感更强的东西。
又一次从书柜的角落中抽出了曾经最最珍爱的她的散文集,发现自己从今以后,再也不必悲哀或是感伤……
三毛永远都是最最真实的,虽然现在她已消失……
篇2:石头记作文
爸爸开了一家工艺品店,经营的是各种各样的石头。你别小看这小小的石头,里面的学问可大着呢。别急!听我慢慢道来……
首先要说的是树化玉,它生成于两亿多年前的中生代时期,是地质学所称硅化木中的极品。是大自然奉献给人类的远古瑰宝,其形似木非木,似玉非玉;其色异彩斑斓,气象万千;其质琉璃溢彩,温润腻手;其性宽厚坚韧,质朴恬淡。而产自广西的大化石不愧是观赏石中的奇葩,名石中的珍品,它集有中国绝大部分观赏石中所具有的.几乎全部优点,同时它还具有其他观赏石比较少有的浮雕式的图案及奇特的外形。黄蜡石多产于我国广东。广西。福建。江西。云南。甘肃,内蒙也有发现但比较稀少。它质地似玉,温润光滑,触感柔和,颜色带有光泽。是以细腻、滋润、纯黄的和光彩夺目著称与世。三江石以质优、色艳而闻名,且品种繁多。它们经过千万年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或绮丽绚烂、或玲珑剔透、或险怪幽隐;丰俊雄秀;或清丑顽拙;或肥瘦得当;或虚实相宜,它们吸日月之精华,聚山川之灵气,形成可兴、可赏、可品、可叹的天然艺术品。
石不能言最可人!
篇3:石头记诗歌
石头记诗歌
题记:脂砚斋何许人也?脂砚斋并不是唯一给《红楼梦》作评的,但其中脂砚斋是最早作评,而且连续数次加评,往往一语中的、入木三分。通过仔细研究脂批的内容可以发现--脂砚斋和作者曹雪芹关系密切,深知作者著书底里,与作者有共通的生活经历和感受,并且熟知作者著书过程中采用的多种奇法妙法。甲戌本脂砚斋的楔子诗里面有两句,做“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痴情抱恨长”。这两句诗就说明红袖和痴情这两个关系非常之密切。这首诗的最后两句是“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就是说十年里面等于他们共同来完这个著作,可见这两个关系不寻常,也就是说脂砚斋她不是一个一般的批评者,她参与这本书的创作,她跟曹雪芹的关系密切到难解难分的地步。甚至于在脂砚斋批语里面出现这样的话,说:“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余二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有一种意见认为就是夫妻关系,我个人比较倾向于这种意见,总之两人关系再密切不过了。
本诗假托脂砚斋口吻,又参考了柏桦所作诗《水绘仙侣:1642——1651:冒辟疆与董小宛》写作手法,题记则引用了刘心武先生《揭秘红楼梦 》。
1
矮舫前 一杯合欢花酿的酒
一直醉到今朝
屈指一算 窖藏了二十年的小细节
一直在杯底生动如初
一些昨日的芳香 在你笔下淡淡析出
好比一片明矾 澄清了你眼底的翳障
2
透过敞开的小轩窗
斑驳的月光洒了一地
你从哪一点看出我的楼是红色的
并且 一梦千年
浩荡的春风中
你说我的美已恍如隔世
投石问路本是宵小的伎俩
你凭什么说一颗小石子
比我记得还多
3
我只记得 那一年你梅雪精神 琴妻鹤子
令我恨不得焚琴煮鹤
唐突了你笔下的佳人
你说那些文字穿行于你皮肤血液之中
令你如鲠在喉 不吐不快
我只知道执经史子集万卷在手
终究抵不过你的一本《石头记》
甲戌那年
你将我的名字郑重其事的写在书中
“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上天决定石头的清透文理
是我决定全书的脉络和走向
它们清晰的指向了一个人内心的道路
4
呵呵 情僧录 风月宝鉴 红楼梦 金陵十二钗
哪一个比得上我令顽石点头的石头记
回前回后 书眉 行间 正文句子下我用纤细如发的字写成双行
或者再用我点唇的朱砂披几行
署名不署名全凭我高兴不高兴
花园里的蟋蟀为我们弹琴助兴
可是我在你眼里却看到了至高的痛苦
宁静的月光像清凉的雪在我们脸上抚摸
这些年
我们要靠不断的反刍往事
在心底描画那些我们经过的羊肠小道
你这泥沙做的浊骨
哪里经得住我万千清泉的`涤荡
这个夏天注定要有
众多的昆虫和花朵死去
水里的杨梅
树上的小桃红 已经哭红了眼睛
前尘往事 历历在目
5
无奈 那一年雪落的实在太快
明亮的雪花还来不及照亮你的一生
琴声便像星星一样滑入大海
我摸索着一块石头上岸
我们从一块一块石头上走过
突然才发现
我们站立的已不是
原来的地方
从石头中会浮出一个更为孤独的人
在那些清透的文字里会浮出
我们更为清瘦的往昔
“今而后愿造化主再出一琴一脂
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
当真是“茜纱公子情无限
脂砚先生恨几多”
一石掷破水底天
我知道终其我这一生
也不会比一块石头记得更多
题外的话:诗中凡是加引号的都是引用自脂砚斋评本的《石头记》所注的批文。
篇4:石头记作文
石头记作文
石头记
我的前世,是一块石头。也许,我曾经绊倒呀呀学语的小孩或者年过几旬的老人;也许,我曾经砸到自由飞翔的小鸟或者老实巴交的农民;也许,我曾经追随欢乐奔腾的小溪或者广阔无边的大海。我安静地在这个世界存在了几十年。直到流水一点,一点地侵蚀掉自己,连最后一抹微尘也湮没在风中,我安静的.来到了这个世界。 我的今世…… 佛祖把我的灵魂放进了一具有血有肉的躯体。一开始,踢手踢脚,好玩极了,我渐渐忘记了安静的滋味。一天天地长大,一直到变老,我都喜欢静静地坐着,小时侯的活泼不知什么时候遗失了。眼前躺者一块石头,被时光磨平了它的棱角,在风雨侵蚀下,出现了条条裂缝。我抚摩着它的沧桑,感悟着它的语言。它安静地陪伴着阳光,风雨,尽管它们给它带来了温暖,也给它带来了伤害。时间在它身上留下了印记,它安静地承受着。也许,在这个世界上,许多的灾难都会降临在它的身上,它坚忍地忍耐着,忍耐着高中优秀作文 原创分享 作文人网,一旦爆发,就会迸发出不可思议的力量,尽管会化成一团灰,它依旧无怨无悔。
那天,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我已是白发苍苍,我躺在藤椅上安安静静地睡着,睡梦中,我看到了自己的来世,我的来世是一块石头。
篇5:石头记记叙文
躲在水里,你是暗礁。泰坦尼克号是撞了冰山才沉没的,冰山只是明礁,它连冰山都躲避不了,更何况是身为暗礁的你呢。在水中的你让人琢磨不透,只有细心的寻找才能明了你的存在。你的出现时常出其不意,又会带来毁灭性,连那万吨重的大轮船见了你都要敬而远之。在危险的滩流中,你又是领航人的撑篙点,为其走出困难。你是潜在的危险又是走出困难的关键,只有有了暗礁你,人生的航线上才有了乐趣,才能使船长的经验更加丰富,才会使无尽的海洋带来些许神秘。后人有人这样说“清流暗礁藏”,这是为了提醒后人不要在顺境中忘了优势,虽然我不怎么明白其意,但知其应蕴含深意。
铺在脚下,你是道路。你的出现让在困难中打转的人们知晓了成功还是有方向的,成功其实就在前方,只是弯多了点,让他们对前方更有信心。有的时候,经过雨水的滋润,你开始变得泥泞起来,让人难以行走。你说,越泥泞,越能留下深深地脚印。是啊,只有这样才能证明你曾经奋斗过。每一个人,只要活着,都会感觉自己在路上,可路上的风景多好啊!很多人呢却因为忙碌而忘记欣赏你的美景。路啊,你让别人知道只要肯用心,肯付出,生活中最平常的事也会让你感到快乐和幸福。若能做到这些,不管你什么时候走在路上,脚步也是轻松的,脸上也是带着微笑的。
篇6:石头记记叙文
就在这几天,我在床底下找东西,这时我摸到了一个袋子,提一提还挺重的,我拉出来一看,是一块石头。
我小心翼翼地拿起那块石头,放在眼前看了又看,摸了又摸。石头上有厚厚的白色东西,袋子也破得不成样子。显然已经收藏了很久,这块石头为圆形,很扁,仔细一想,好像是我去永嘉迷路时,奇遇楠溪江所捡到的化石。
没错,就是那块化石。只要到水里冲洗一下,在阳光底下仔细一看,会看见上面有化石的图案,但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化石。我为什么要说它是化石呢?因为我在一本书里看过这类的资料,说这是食草恐龙喜欢吃的植物。
这块石头的出现,让我想起了我和妹妹们在楠溪江下水捡石头、玩耍的场景。水里的石头个个都这么漂亮,有的像玻璃一样的,有点形状很特别,还有的像花石头……
可是几天后,我的那块神秘化石不见了,如果还能找到,我一定会好好的收藏起来,因为这是我对那一趟乡村旅行的留念。
篇7:石头记读书笔记
此本“癸酉本”,读之,与伏笔、脂批相合之处竟不少。然若以为原本,乖谬之处,略谈几点:
1.文字。虽为“过录”本,而文字风格实在不堪,尤以诗词为甚,若说是抄者之过,则少年学生抄书也不至于抄成如此之貌;若说是“凭记忆所写”,既然都能写得如此具体了,却还是有阙漏的文字,何不凭记忆补足?
2.情节。可谓“急转直下”,有人说是正照风月鉴,然而故事情节本身不是能够被腰斩的两面,所谓正反照,当是指视角而言。而此本的大多数情节,由剧变而至于牵强。如重要人物的死亡竟是被鬼魂索命(王夫人),许多人物虽有明确结局却也只在突如其来的情节中被一笔带过。故事确实体现了与伏笔的精确对应,却又仅仅是生硬的对应(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便一定是前者吊于林中,后者埋于雪地),情节本身似是为谶而写,更是毫无可读性。同时,一个回目挤进太多情节,仓促而缺乏节奏感。
3.人物性格。主要人物性情大变,如宝玉的轻易变心(经过一番思量竟觉得妙玉胜于黛玉,甚至要主动修书去讨好),黛玉轻易改变思想与性格,前后文完全失去联系,实目不忍视。
4.笔法。虚实互映的笔法难以再见到,而具体的`历史事件层出不穷(北敌入侵、海盗猖獗),“真事隐去”的苦心荡然无存。
分析:此本既不是原本,则或是八十回本的粗糙续作,或是完整本的同人改写,或是与八十回本同样改写自同一底本的作品。若为后两种可能,则反衬出“增删五次”的八十回本作者的语言功力。推测此作者为自身的特殊目的而重新安排了后期情节,之所以与伏笔和脂批有众多对应,正是有底本的基本情节对照,或者直接利用脂批改编创作。若依此论,倒也可由此本之改编而窥见原本情节之脉络(私以为尤以贾府衰亡之速、悲喜交集之处可一窥原本之貌),但绝不可认真。其实红楼之结局,读者以其伏笔、批注也可大略想见,自然不似百二十回本之不痛不痒,然亦必不及此本之惨象环生,更不应以如此不堪之貌行于世。
叹:误人子弟之书,而好事者誉之,实非红楼可有之面目。有云观此书而释怀者,在下苦笑一声,实是:到底意难平。
篇8:石头记读书笔记
自己读红楼,虽常有人夸“奇书”,却没人说得出奇在哪里,自己只是感觉书中的一种气氛,让人沉醉,但说来说去,总也脱不出“小说”的低范畴,把故事讲的动人而已。
事实上,红楼表面也确乎如此,大而论之,与篇头作者贬低的“爱情故事”也是一个底子,但是被奉为经典甚至“红学”出现也是事实,那么它必有与众不同之处。
从前知道的,一是大背景――荣宁府由盛转衰,小背景――曹先生医学成果。但真正看时,这两件事离自己都很远,并且,若仅仅是如此,也太普通了,盛极而衰而已,个人身世性格反映而已,这样的书世面上虽不多,却也不少,既如此,有何稀奇。
答案就在脂斋评本里,尤其是评论最多的甲戍十六回。
若说红楼是个密码本,脂斋的评就是原文,没有原文,旁人看到的就是密码本的胡编乱造,纵是察觉诡异,也不可能明白内涵。因为这本书与曹雪芹是紧紧连在一起的,他用这本书一边讲述着一边掩藏着。
这样做的坏处是,往往明珠暗投,珠玉蒙尘,读着不明就里轻薄于它,那么作这绞尽脑汁的隐喻岂不成了笑话吗,而胭脂所评便是一个桥梁,虽不宽阔总好过盲人摸象。将表面的歌舞升平和现实连接在一起,把曹雪芹沉重而深刻的感悟透出一角,可以说他二人是共生体。
可惜的是,“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又有“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
两人相继早逝,书稿由另一亲人留存整理、发布,此时已没有了脂评。世人已不知“凡看书人从此细心体贴,方许你看,否则此书哭矣。”没了解谜钥匙的红文,真如作者所说“谁解其中味”呢?
以上读邓遂文先生“走出象牙之塔”后论。读时,真有曹雪芹是独上英雄路之感,脂胭更是“化作了星尘了无痕”。在那样的时代,那样的壮举,甚至亲人不敢将之发表。如今,应当重见天日了,可惜的是,又有几人知?
篇9:石头记美文
石头记美文
话说那不知何年月日,于那南赡部洲,名曰天目山之地,有顽石一块。那顽石长不足三尺,仅一拳之高,深埋于垢土之中。上有参天大树,常年不见天日,又兼水汽缭绕,虽是个清爽去处,却又道不出有甚好处。日月轮回,又不知历了几世几劫,那顽石却也渐通人性,奈何久坐不动,身上长了那密如星斗指头来高的青苔,行路人常常滑倒于此。那顽石每每见此情此景,心有所感,然未曾言语。
红朝六十有六年三月廿一,一士人曰王倜傥者登此山,下山时滑倒于此石之上,顽石正击于腰部,那王倜傥正待忍痛爬起,叵耐那顽石坚硬,一时间腰痛动弹不得。王倜傥正欲挣扎坐起,忽闻一叹息声,惊回头,却是那顽石。王倜傥骂道:“形体倒也是个蠢物了,内中似有人之灵气,却无人之怜悯。”
那顽石忽口作人言曰:“我却不是笑汝,是叹吾之无力也。奈何生于此山中,有天地之精华,见世事之沧桑,却不能辗转红尘之中,去劝回名利之人,而于此滑脱路人,被骂之曰蠢物。天欤?命欤?”
王倜傥见那石头说话倒有些意思,道:“何谓也?”
那石头冷笑道:“你也是个没识见的。岂未见这山,形不高而雄伟,峰不险而有致。虽无嶙峋怪石点缀,却有霁月云雨相伴。风过叶舞,雨落树摆。森森然万山宁静,清清然水雾齐飞。再看那高楼大厦,灰泥钢筋所铸庞然大物,高千丈却总是一样,万千座只如呆子一般。既无险峰怪石,又无云雨风雾。风吹不动,雨打不惊,死死的.连只蚂蝗都不如,又怎比得这天目好山?”
倜傥听后,似有所悟,点头叹道:“也是了。世间之事皆如这高楼于高山。人人皆道这高楼好,却又岂知这高山更有一番好处。”
石头笑道:“这却又有些差了,大约是我之前未明言之故也。山楼本无好坏,山虽美而不可作楼,楼虽高而不能为山,只是因人而异。可恨世间人不识此理,只识人伦物理,却不知于这人伦物理之外,另有一番天地,把个大千世界弄得死气沉沉,明争暗斗,无休无止。我虽为一顽石,仅粗通人语,饥餐灰尘,渴饮水雾,却也自在,那似人间争斗?依弟愚见,倒不如于这泥淖中滚他一滚,方见这物外之趣的好处。”
王倜傥闻言大笑,而以手抚之曰:“是此理!是此理!万物同源,明了这齐物之理,倒也不用为点滴小事烦心。”竟忘爬起。
说犹未尽,只见一手拉着倜傥,将其扶起,一人曰:“快起快起!”倜傥欣然爬起,昏昏然随那人走了......
既而倜傥猛醒,见自己躺于家中床上,而顽石之事犹历历在目,仔细想来竟如一梦,如庄生梦蝶之事云云。乃摇头自叹,奈何人世间多少聪明,竟不如一顽石!心实奇之,为之记。
篇10: 三毛全集读后感
三毛全集读后感
上大学后,每回校内摆摊子卖书,我总是会禁不住去看一看。大多时候,总是停下看看卖些什么书,过过眼瘾,很少买。印象中是20 年年底,和室友在南门看到有书摊子,我便停下来止不住买了一本《亲爱的三毛》,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xx年出版的。当时心急路上就想打开来看看,三毛是早有听说过的,谁知打开竟然发现是盗版的。学期末一到,我便将这本书冷冷的丢在箱子里,拉回家了。谁知这一搁就搁了一年多。
20xx年年底,不知怎的突然又想看三毛的书了。那时候已经搬进一个新寝室,我一说立即有室友兴高采烈的给推荐。就这样,我开始看《温柔的夜》,也是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出版的,不过已是20 年新出的版本了。由于内容基本上都是浅显易懂的散文小故事,我基本上一两天也就看完了,当时对其中一篇“五月花”印象格外深,也开始慢慢有点知道三毛的性情了。《撒哈拉的故事》展现了沙漠迷人的风土人情,让人很难忘的还有荷西与三毛“沙漠中的婚礼”,荷西送给三毛的结婚礼物竟是一副完整的骆驼骨架!而《雨季不再来》看完以后就要与期末考试大战了,这本算是三毛最早期的作品了,满含着一个少年当时的彷徨。
20xx年xx月xx日我过农历生日,给我推荐三毛作品的那位室友送给我5大本三毛的书,即使到现在我想起来也是心怀感激的,实在是很喜欢书。这样加上我之前买的.3本就有8本了,三毛全集一共有 本,为求圆满我又厚着脸皮向另外两位同学讨了3本,算作生日礼物了。真的是感激他们。收齐以后,心里直打算着寒假回去怎么好好看掉了,那是一种内心充实充满希望的感觉。
20xx年寒假就这么应景的开始了,虽然现在已接近尾声。回家后第二天,我心急的只好自己去邮局,大费周章的把书拿回来,加上其他的一共5本;因为还邮了一个熊回来,一路上都有人朝我看。拿回来后第二天,我开始看《稻草人手记》,这本书的封面是淡淡的蓝色,我很喜欢。里面一篇“大胡子与我”让我印象深刻,三毛说,她与荷西结合的当初,不过是为了结伴同行,双方对彼此都没有过分的要求和占领。她选荷西,并不是为了安全感,更不是怕单身一辈子。她与荷西的婚姻生活自由,有各自的心灵空间,而且三毛懂得如何经营自己的爱情。
之后的一本《梦里花落知多少》,主要描述的是荷西死后的三毛,这里写的颇为感人。三毛后来说与荷西在一起的6年是上天给她的恩赐。三毛始终相信荷西的灵魂陪伴着她,后来她反复地想她也不愿意自己先去,她说荷西没有三毛是不行的,还是让荷西先去她自己来独自承受这痛苦。荷西去世时30岁。
《万水千山走遍》是由报社赞助三毛的中南美洲之旅的纪行,期间三毛去了墨西哥、洪都拉斯、秘鲁、厄尔瓜多、玻利维亚、巴拿马、哥伦比亚等地,并一路写下了她对所见所闻的感受。三毛后来回国,答应教书一年。也是在台湾生活后写了《送你一匹马》,着眼于眼前的生活和自己的家人。第8本《亲爱的三毛》是三毛与读者的书信集,三毛也说借着读者的信件,擦拂了她朦胧的内心。第9本《我的宝贝》写的是三毛在世界各地游玩收集的宝贝,并且每个宝贝后面都附了一个小故事,并有图片,只可惜我这本书里面没有。第0本《滚滚红尘》,是一个剧本。并且后面由林青霞、秦汉、张曼玉等在1990年拍成了电影,电影看过之后觉得还不错的。最后一本是《流星雨》,其中收有三毛的演讲录,“流星雨”在三毛是指身边与我们擦肩而过的人与事,由于这些存在使得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这本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是三毛评书,评的是“武松、潘金莲、孙二娘”,我看过觉得十分精彩。并且附了2盘评书CD。
讲了一堆嗦嗦,差不多把《三毛全集》胡乱的介绍了一下。其实还是得自己去看去感受。
旅行与写作,是三毛毕生都在做的事情。三毛少时逃学念书,辍学,后来学习美术,到大学念哲学,已藏书20xx多本,毕生到过59个国家,0几年只回过家34次,通中文、西班牙语、德语、英语等语言,这些在我看来实在是个传奇。她对美有着惊人的敏感与欣赏能力,少时还曾梦想嫁给毕加索。而在三毛眼里,写作是生活中最不重要的一部分,它是蛋糕上的樱桃,而且她从未立志当过作家;她认为生活远比写作重要,她重视生活甚于写作。三毛的作品几乎全是传记文学式的散文,不真实的东西,她写不来。三毛的文字有着她最真的性情。
说到三毛与荷西的爱情。在荷西高三的时候,第一次遇见了在西班牙求学的三毛,并说要与三毛结婚,让三毛等他6年。当然三毛并没有等他,6年以后缘分自然来了,他们也就在沙漠中简单的结了婚。三毛作品中有不少是与荷西婚后的生活点滴。三毛是一个好的家庭主妇,很持家。在《流星雨》中,三毛说到后来她才发现,荷西因为她晚上熬夜写作一直睡不着,因此停笔了,直到荷西去世。荷西说他不拉着三毛的手睡觉睡不着,我看到这一句以后感动不已。三毛说婚姻是一件值得每个人尝试的事情,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之一,对男孩女孩都一样。
三毛说过为了她的至亲:爸爸、妈妈、荷西,她愿意做一只不死鸟,直到他们走她再飞。
但20xx年,三毛自杀,时年54岁。
而我还没出生。
来易来,去难去,数十载的人世游;
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
于是不愿留的你,要告别还未见的我。
篇11:三毛全集读后感
文章中的一个个小故事,或许是三毛的真实经历,或许是三毛的心理想象。但不管怎样,每一篇作品都透着三毛对人的看法,对人生的启迪和概括,并且是那么恰如其分。每读一篇,我的心情都会静谧起来,尽管情节也有曲折趺宕,但三毛语言的特色,总不至于让我有大起大落的心理起伏。游离其中,就仿佛来到漫山遍野的花丛当中,有一条小路,漫步迈向前方,两旁飘溢着花的芬芳。走着走着,眼前突然闪出一个大花园,顿时让人豁然开朗,心境明亮。沉浸在这样的情景当中,总是有所期待,想象着三毛对这件事又会有什么样的精辟哲理。
其实,吸引我读下去的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化身真实中的三毛,去游览、去经历五彩斑斓的生活路程,去感悟、去体验丰富多采的酸甜心路。一直很崇拜那些飞来飞去的人,当然也喜欢读他们关于在路上的'书籍作品。三毛就是这样一个作家。一个中国女孩,年纪轻轻就留美游欧,后来还让人吃惊地嫁给一个大胡子的西班牙人。可结婚五年,荷西就意外去世,这使三毛的心灵受到严重创伤。有句话说,“每个不幸的东西,都让我心灵颤动。”我喜欢三毛的作品,却不是因为怜惜,而是因为崇拜。
三毛告诉我们,不可以伤感呀,天下哪有不散的筵席,即使千里搭长棚。当然,最有趣的是街上走过的形形色色的路人――一种好风景,心里好似一条干枯的河正被一道清流穿过似的欢悦起来,在灵魂里多了一份他人没有的真和诚。
阅读中我发现,三毛的心理反应竟和我出奇的相似(或许这也是每一个忠实读者的感觉)。这是人性的善良还是性格的懦弱?我不去追究,只想静静地体会。毕竟,意识是我自己的,谁也夺不去,谁也左右不了。就如三毛做的一样:心灵上受到亏欠,一辈子也不安心,世俗的东西又算得了什么。
三毛作品,给了我太多感悟,人活着,大礼不辞小让,大行不拘细谨,她做到了;宽厚待人,乐于施舍,不计回报,乐观生活,她做到了;巨大的精神支柱倒塌了,但为了世上视儿如命的父亲母亲,她坚强活着,即便要忍受无以言表的痛与煎熬,她也要活者,因为父母亲对她同样重要!要真正做到像她这样的人,谈何容易?现代社会又有几个如此之人?却未料想,我一直读着的三毛,竟真是这样的人。那绝不是儿女情长、娇柔做作,她是君子,她是有气度、有气魄的大人物!茫茫人生路,有三毛陪伴,我不会寂寞。
篇12:三毛读后感
读完《三毛传》,感慨颇多,三毛一个那样纯情,自由,独立,博爱,坚强,热爱生活,但又敏感,任性,孤独,自我,反叛,为爱情飞蛾扑火的女子,她热爱文字,一生为我们贡献了很多佳作:《撒哈拉的故事》《雨季不再来》《温柔的夜》《梦里花落知多少》《倾城》等等。
她热爱生活,享受生活,但是又为情所困,感情屡屡受挫,受过伤,流过泪,还好和荷西兜兜转转,相拥而守,他们是幸福的,在撒哈拉,虽然条件艰苦,但是他们的爱情可以战胜一切,在那里,三毛度过了一生最快乐的时刻,我仿佛感觉到她轻盈的步伐,迷人的微笑还有和荷西说不完的话。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那个她最最挚爱的人,竟然悄然离去,荷西死了,三毛崩溃了,我的心也碎了,至此三毛失去了那个她最爱的和最爱她的人,荷西带走了她的快乐,如果荷西没有死多好啊,我想他们的爱情是不是可以长长久久,到满头银发,还能手拉手走在静谧温馨的街角,可是生活没有如果,荷西就这样不辞而别,那是三毛的最爱的人啊,竟然这样狠心,离开了那么爱她的女子。至此三毛的生活没有了以往的快乐,她为了父母坚强活了下来,随后父母离开人世,三毛在她48岁那年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有点悲伤,有点抑郁。
她这一生短暂而丰实,享受了人间少有的爱情,但也体会了太多的痛苦和心酸,愿她在天堂没有悲伤,找到她的荷西,永远幸福。
篇13:三毛读后感
印象中的三毛一直是一位流浪的女子。哪里是尽头?哪里为故乡?她或许知道,或许不知道。而我始终不能明白她那颗流浪的心。
在撒哈拉沙漠是她最艰苦的一段岁月,还好,有荷西在身边。他们在沙漠相熟、相知,最后相爱。可见撒哈拉沙漠对于三毛的意义重大。即使遇到许多困难,以至于生命的安全都危在旦夕的时候,她也从没有过放弃希望。只要信念还在,便要好好地活下去。那个信念,就是荷西。哪怕后来搬到了小岛上,信念,也不曾变过。
在岛上的日子是艰苦的,却也是非常快乐的。荷西每天为工作奔波,身为女子的三毛也为家庭做着精打细算。他们没有豪华的大房子,却有美丽的小天台;他们没有宽敞的落地窗透明临海,却有整片天空的蔚蓝。通常在晚饭后,三毛或背着行囊或空身一人独自去散步,了解她的荷西一直支持她的行为。路途中,她看见娇艳的美人蕉,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小花小草。夕阳西下,()风光无限。
这般美好的日子,仅持续到荷西的离开。
荷西连三毛的最后一面也没有见到,就这样离开了,哪怕仅是一眼。三毛怎么都没有想到早上还冲她温柔微笑的荷西竟离开了她。她这样一个女子,她这样一个弱女子,怎么能承受得了!因为荷西的离开,三毛始终郁郁寡欢,在她身边的,只有父母了。可是父母的劝诫,父母的付出,虽然三毛也很想走出那个阴影,但是始终惦记着荷西。三毛心疼父母,但她更爱荷西。
没过几年,三毛自己结束了生命。流浪的生命,结束了。
她或者是去找荷西了吧,她或许是去一个没有痛苦的地方了吧,她或者是去忘掉记忆了吧。
“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树梢鸟儿在叫。不知怎么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篇14:三毛读后感
三毛,就像是一部现代史。30年代,三毛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小男孩。40年代,三毛从军 、流浪,就有了大家最熟悉的《三毛从军记》和《三毛流浪记》。后来,三毛又迎来了新中国,那就是《三毛新生记》。
《三毛新生记》里,讲了三毛的快乐生活,他和无数个小朋友在一起,有衣服穿,有饭吃,就像一个现代的.快乐小孩。
在《三毛今昔》里,看看过去,又比比现在,让我们更加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在《三毛学雷锋》里,三毛乐于助人,不怕苦、不怕累,不知疲倦地帮助他人。
《三毛旅游记》写了三毛的聪明机智,给老爷爷当拐杖,在大石像下躲雨……
《三毛学法》写了三毛小小年纪,帮助别人抓住小偷,发现有人在做坏事给他讲道理……
三毛真可爱,他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小朋友们还不快去看看他!
篇15:三毛读后感
提起三毛,一个几代人都非常熟悉的形象:瘦骨嶙峋身体支撑着硕大的头,头顶上却只顶着三根毛。他独自流浪人间,感受着冷暖与悲欢、战乱与苦难、嬉笑怒骂与憎恶怜爱。尽管三毛的生活很艰难,但他的人生态度却是坚韧、乐观、豁达的,这使他经历了几代人的时间和空间仍不见长,还是那副样子――永远的顽童。
我知道三毛很可怜。三毛他是个孤儿,没有家也没有父母。在寒冷的冬天找不到吃的,又冷又饿,睡觉时常梦想着能吃上背上放有刀和叉的香喷喷的烤鸭,可梦醒后,美梦破灭了,肚子还在咕噜咕噜地叫着,闹着“空城计”;衣服也是破烂不堪的单衣,晚上只能蜷缩在人家屋外的墙角里,用几张破报纸遮着单薄的、瑟瑟发抖的身体。就这样,三毛一直过着饥寒交迫、衣不蔽体、没有亲人、没有爱的生活,生活在旧社会的最底层。可他从不生抱怨,依然积极、乐观、坚强的生活。三毛很善良,经常帮助与他同样命运的孤儿,不论是谁有困难,他都尽力伸出援助之手给予帮助。
和他相比,我感到很惭愧。我一直在亲人的关爱中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三毛没有的我都幸福的拥有。可在舒适的生活和学习条件中,我却没能刻苦学习,没有感激给我爱的人。相反,我经常耍脾气、挑剔,还不爱学习,经常惹着父母和老师生气。
想到三毛的生活处境,他那积极、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深深地激励了我,我默默地告诫自己:要认真学习,热爱生活和身边的亲人和朋友,做个听话懂事的好孩子,不让父母和老师失望。
篇16:三毛读后感
如果有来生我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欢的姿势
她打沙漠归来,转身,一世风华便在时光的墨色里盛开耀目如初的花儿。
如若有一天,打红尘的某个街巷走过的你,遇到这样一个女子。她身材高挑,散着过肩的柔发,带着一种繁华落尽的沧桑。她深邃的眼眸流淌着,一股决然淡漠的味道,一种意兴阑珊的美丽。那么,请记得,她的名字叫三毛。
携一抹月光,走进沙漠深处,寻匿沙漠前世的记忆。有那样一个人,愿意用他的一生陪她来流浪,陪她一起面对尘世风沙,却又让她用一生来忘记,那个男子叫荷西。
他们曾用六年时间错过,又用七年时间来拥有。
你是锦瑟,我为流年。
记忆如花种,在时间流水的滋润下,开出了迷人的花,穿越历史的水墨画,一幕幕又清晰浮现:窗外,琥珀色的夕阳被黑暗一点点撕开了缺口。马德里的夜空,像被洗过一样干净,澄澈。当三毛走进荷西的房间,被震撼了―― “我抬头一看, 整面墙上都贴满了我发了黄的放大黑白照片。照片上,剪短发的我正印在百叶窗透过来的一道道的光纹下。看了那一张张照片,我沉默了很久……”六年后,荷西真的长大了,他告诉三毛,这世上他此生唯一执着的事就是对三毛永不变心的爱。只是,三毛终究不肯那么快,许诺明天给那个爱她到骨子里的西班牙男孩。她暂时还不想结婚,因为她内心深处还藏着她前世的乡愁,那就是去与西班牙有一水之隔的撒哈拉沙漠住上一年半载,甚至更久。而荷西的理想却是可以远航到希腊的爱琴海,此生除了三毛,唯有大海,让荷西眷恋不舍。
撒哈拉沙漠与爱琴海,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景,却有着相同的境界。他们竟都是这般相似, 热爱自由,不愿和尘世轻易妥协,喜欢去追寻远古的文明。荷西情愿割舍掉古希腊海的风情来守护他的爱情,这就是荷西,一个甘愿为了爱情去沙漠承受风沙苦楚的男人。也就是这样一个男人,给了三毛灵感与安宁。
“我想得很清楚,要留住你在我身边,只有跟你结婚,要不然,我的心永远不能减去这份痛楚的感觉。我们夏天在沙漠结婚好吗?我在沙漠等你。”摩挲着荷西的来信,我想那时三毛的眼眸中一定有泪光在闪烁。荷西,那个默默收拾行囊的男子,先去了沙漠,急于安定的他,只为了等三毛到来时,可以好好照顾她。三个月,迟来的三毛打量着忍受着沙漠生活的荷西,头发和胡子都布满了黄沙,嘴唇干裂,双手粗糙。那是荷西默默无悔的执着与付出,愿意从十八岁起就为她守护,为她痴心不改。
他们曾用六年时间错过,又用七年时间来拥有,后来,再用一生时间来等待和守候。
你为锦瑟,我为流年。在掩埋着的时光里,我们最终用永远去守护心底的那个人,生生世世。
篇17:三毛读后感
我读跟《三毛流浪记》这本书之后,我觉得三毛既可怜又聪明又勤奋。
说他勤奋是因为他一心想着上学。有一次,一个小男孩不愿意上学,他妈妈不管怎么劝他,他都不肯去上学,最后竟然连书包都没有拿,就跑走跟。可三毛却向他跟妈妈说:“他不想去上学,但我想去上学,你可以把他跟书包给我,让我去上学吗?”小男孩跟妈妈当然一口拒绝:“不行!”
他很聪明因为有一次小男孩迟到跟,门房大爷对他们大声训斥,唾沫溅跟他们一脸,三毛只好用雨伞挡在前面,这样唾沫就溅不到跟。还有一次,三毛跟小男孩在米袋上划跟一个口子,米就“哗!哗!哗!”跟流出来,小男孩就在后面接着。这真叫“草船借箭”啊!
他也非常跟可怜:是因为他无家可归,就算有家,最后也还是跟他们分散跟。有一次渔翁救跟三毛,渔翁教跟三毛许多知识,如:撒网、划船……可是因为渔翁被枪打死跟。还有一次,三毛救一位小男孩,小男孩跟爸爸决定收留他,小男孩跟妈妈招待三毛吃饭,三毛狼吞虎咽跟吃跟起来,把饭都吃光跟!男孩跟爸爸妈妈还让三毛进跟学校,可是一场无情跟大火毁跟三毛跟家,三毛号啕大哭,小男孩跟妈妈抱头大哭,男孩爸爸临走时还给跟三毛一点钱,希望三毛可以养活自己,就这样小男孩跟爸爸妈妈离开跟三毛。
我跟最深感觉是三毛没有家而我有完美跟家,三毛会帮助流浪汉,而我不会,在小男孩偷饼吃跟时候他能挺身而出让自己受苦。有一次,三毛当跟小偷但因空手回来被爷叔打跟一顿,三毛就把衣服扔向爷叔,他不想当小偷跟。我觉得他这种品质很好,当小偷是偷人家东西跟,要勇敢跟面对生活。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还有句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只要大家不断努力,就可以成功。
我希望三毛以后可以过上幸福跟生活。
篇18:三毛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三毛从军记》这本书,里面讲了三毛想当兵打鬼子,可是征兵处的长官嫌他年纪小,不肯收留他。三毛灵机一动,踩着高跷,穿好长衫,戴上礼帽,假扮成大人的模样,在一次来到征兵处,骗过了长官,终于如愿以偿从了军。在部队里三毛机智勇敢,他装扮成稻草人,抓到敌人,还缴获了机关,获得“英雄勋章”和“智勇双全”奖章,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我读完这本书,感觉三毛这么小却能做很多大人都做不到的事情,我真佩服他,我以后在生活和学习中,要不怕困难,从小事做起,自觉学习,不能在让爸妈督促了。
最后我要说:“三毛,你真棒!我们要向你学习!”
篇19:三毛读后感
不死鸟,又名菲尼克斯。传说中的神鸟,外观像火鸟。据说,它每隔五百年左右,便会采集各种有香味的树枝或草叶自焚一次,最后在留下的灰烬中重生幼鸟。可见,传说中的“不死鸟”已拥有了“永生”与“死而复生”的象征意义。
其实,对于爱文字的人来说,一看到“不死鸟”三字,灵魂深处最敏感的触礁应该是“作家三毛”。说白了,“不死鸟”在我心中,永远是“三毛还活着”的代言词。
青涩时代,我就是三毛最衷心的读者。从十四岁至今,三毛所有的作品,我至少都看了近五遍。每篇文章,我每次看的感受,都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
初中时,我偏向于《雨季不再来》中的二毛脱变成三毛的过程。因为,那时的我,也有着同样的幼稚叛逆与敏感多疑。
高中时,我偏向于《撒哈拉的故事》与《万水千山走遍》。因为,那时的我天真烂漫,喜欢幻想,敢于冒险,对充满传奇色彩的生活特别向往。我甚至,也想住进沙漠,在那里举行婚礼。
婚后,我偏向于《稻草人手记》与《温柔的夜》。因为,热爱世界的我也一直期望,生活中那点点滴滴的人情冷暖,都会在非同一般的甜蜜爱情中得到升华。
历经磨砺后,我偏向于《梦里花落知多少》与《送你一匹马》。因为,在致命的打击面前,我也曾想过自杀。但是,我最终还是放弃了。因为,我舍不得离开我爱的人与爱我的人。为了心中这份高度的责任感与神圣的使命感,我活了下来。因此,我能感同身受的是,深情女子三毛当初写作时,伪装坚强背后隐藏着的那份哀恸与脆弱、矛盾与挣扎。
有幸走上作家这条道后,我偏向于《亲爱的三毛》与《流星雨》。因为,我也希望我的理想能在现实中呈现一片繁华,我更期待与读编导达成共鸣时的辉煌景象。无论是电子出版形式还是书信留言或演讲方式,我都希望,我的作品我的经历我的.感悟能带给天下人正能量。
未来的某一天,倘若我成功了,我想我会偏向于《滚滚红尘》。因为,我也希望我能成为中国第二个三毛,我也想成为中国当代最受欢迎的女作家之一,我也想在红尘有爱中写出美文偿偿那拼八项金马奖的滋味。当然,如果拿不了,能做四毛也成!毕竟,写作拿奖,不是人活着的唯一代价!
奔波的打工路上,光阴在繁忙中辗转。不经意间,时光行走在经年的雨季里。一丝落寞,跳在流浪的心海沉浮。这个寂静而熟悉的冬夜里,突然灵感袭脑,我便写了这篇纪念三毛姐姐的文章:“不死鸟死了,三毛永远活着!”
三毛姐姐,她曾以平凡的现实生活为背景,写了二百多篇脍炙人口的佳作。她短暂的一生,虽足迹踏遍世界,但她的日子过得并不富裕。“荷西下班后又去潜水捕鱼,却再也没有浮出水面!”她也曾在演讲上强调,她是为了生活而流浪,并不是因为刻意追求浪漫而旅行。
她平实朴素的语言,风趣自然的笔调,热情洋溢的善心,真诚悲悯的情怀,将读者深深吸引。她曾风靡全球亿万中文读者,先后多次在大陆掀起“三毛热”,影响力至今不衰。读者广泛,分布于各个阶层与各个年龄。三毛已去世了二十三年了,但广大忠实的三毛迷们,依然热爱着他们心中“永远的三毛!”
关于三毛,这个传奇女子的死因,众说纷云,褒贬皆有。有人说,她从小就有个性上的缺陷,患有抑郁症,所以自杀是正常的;有人说,荷西死了,她又没孩子,一个人孤单,所以被情所困而自杀;有人说,她因《滚滚红尘》当时未拿到金马奖心灰意冷而自杀;有人说,她因《滚滚红尘》拿到了最佳编剧奖,惊觉活着无憾事了而自杀;有人说,三毛因恐惧自己得了母亲一样的妇科癌症而自杀;有人说,三毛因厌世主义而自杀
近期,又有圣人在网络掀起红浪,说三毛当年不是在浴室自缢身亡。而是死于谋杀,是警方的结论笥传媒“谋杀”了她。
时光如流水,勿勿,太勿勿。暮然回首,青春已渐行渐远。三毛去世时,我还不懂什么是爱情,更不懂作家的复杂情怀。转眼,我也是奔四的人了。但对三毛,我依然是这么迷恋。尽管那曾经的“不死鸟”早已离开了人世,但三毛在我心中还是永远鲜活着的。
才女三毛的死,令世人惋惜。但事实上,她死后,仍然红遍中国乃至世界。她的死,其实恩同再造第二个生命的奇迹。诚然,这“不死鸟”,曲径通幽,已成为她还活着的最佳象征。
因此我相信,真爱三毛的读者,不会在乎她的死因与过程。无论她是自杀还是他杀,其实都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她确确实实于1991年1月4日凌晨2点左右离开了这个美丽的世界,享年48岁。
记得最初看三毛的作品《梦里花落知多少》中的第一篇《不死鸟》时,我没什么特别的感悟与印象。因为,那时的我,没有经历人生的风雨,无法懂得三毛当时写作时的复杂心境。经年后,有着同样的生死经历后,我再回头看三毛的《不死鸟》时,才明白,她当时矛盾的自我斗争。
其实,无论三毛是自杀还是他杀。我都希望,她能在地下安息,能在天堂幸福。三毛的亲人,如果还在为三毛的离开而痛苦的话,那我这个忠实的读者,只能在遥远的夜空下默默地送给他们一些祝福:“但愿活着的人,能够开开心心!”
《不死鸟》一文中,“我要守住我的家,护住我丈夫,一个有责任的人,是没有死亡的权利的。”三毛这一句誓死名言令我无法忘怀!也许,在我最脆弱的时候,就是她这一句简单的痴情话拯救了我。
三毛,我心中永远的“偶像派”作家。三毛,我心中最美的“流浪猫”!她,虽远离了尘宵,化成了尘埃。但在我心中,她永远是中国文坛最耀眼的“月光花”!不死鸟,并没有带给我负面的影响,反而,让我的灵魂得到了另一种升华。
三毛流浪累了就写作,写作累了就流浪。我雪玫瑰也一样,上班累了就写作,写作累了就上班。总之,长期在外上班的打工族,生活待遇就是流浪。当然,我也希望成为中国第二个三毛。
活着,无论悲喜。写作,都是生命中的快乐。无论,生活如何,我都坚持跟三毛一样,用平凡的笔调,记录生命中的不平凡。也许这种坚持,原本就是不平凡的代名词。也许,坚持到老,平凡的女人就成了不平凡的优秀作家。
命运捉弄人,有时会不择手段。或许,每个人的心里,都隐藏着一处忧伤的角落,藏着一间不可告人的秘室。这些,都是他人无法触及的彼岸。想起三毛离世的场景,空气便冻结了。突感,好冷,好冷。想写的话,似乎冻结在墨迹里。
一缕风吹来经年的感伤,一首曲荡起心中的波浪。生命中的某些路,即使再孤寂,终究是要一个人走下去。即使再寂寥,也要在属于自己的空间里没落。望着黑夜,我执笔起誓,必须争做一只“不死鸟”,以祭奠我心中偶像作家至死不渝的心声泪痕!
“不死鸟死了,三毛永远活着!”这是我在灵魂深处,对三毛姐姐的叩拜与崇敬,也是我对自己的呼声与呐喊。就算,未来的某一天,我因病而离开了亲人。就算,未来的某一天,我因终老而离世了。相信,我也会跟三毛一样,安乐于天上人间。我更相信,不死鸟是笑着飞向天堂的!
篇20:三毛读后感
在四年级下学期,爸爸给我买了一套《三毛流浪记》,我便仔细的读了起来。
三毛出生在旧社会中,从小无依无靠,在大街上流浪。有一天,他特别饿,于是趴在了肉饼店的台子上,望着那些好吃的,他呆呆的站在那里,因为他没有钱。他又往前走了,这里有鱼肉、鸡肉、鸭肉等等。三毛多饿呀,他多么需要食物呀,就是个馒头也行呀,可是他的口袋里空荡荡,只好往前走。
我家里有橱柜里有好多吃的,有面包、牛奶、香肠、苹果、糖……我多么想给他吃一些,但是这是不可能的。我们生活在不同时代,我和我的伙伴们都很幸福,每天都有好吃的,但有的同学在不停的浪费粮食,有的吃的不对自己的味口,就扔了,吃盒饭没有好菜就扔了,要是把那些饭给三毛一点,那他就会高兴极了。
和三毛一比,我简直是太渺小了,他有好几次没吃饭,都可以忍着。而我呢?有时妈妈把饭做晚了一会我就生气了。在这里我想对妈妈说:“妈妈对不起,我太不懂事了!”
我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啊!
现在,当我遇到困难时,我就会拿出《三毛流浪记》看,它将伴我健康成长。
★三毛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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