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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与信仰?――读《复仇》有感

时间:2023-09-08 09:37:47 读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存在与信仰?――读《复仇》有感,本文共1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存在与信仰?――读《复仇》有感

篇1: 读复仇有感

今天是国庆长假的第一天,很多人都会选择这一天出外旅游。高速公路免费了,自驾游的人也多,高速变成了大型停车场,甚至还有人调侃,说妹子选择对象可以在长假在高速公路挑一个帅哥;我们去到那些旅游景点,基本上都人满为患,我不知道去到景点到底是看美景,还是看人墙呢?其实,国庆节隔着屏幕看看出外旅游的“人在逋尽保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我想,应该会有不少人去动物园看孔雀的吧?孔雀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会开屏。我曾经在动物园看过一个情景,很多人都围观着一只孔雀,都在期待着它开屏;然而,聚集的人越来越多,等了约莫 0多分钟,这只孔雀依然很傲娇,毫无开屏的意思。于是,人们逐渐走散了,甚至还有一些人埋怨说这只孔雀石废物,根本不会开屏的。我觉得,孔雀是得到了完全的胜利!因为,看客是相互的,人们在看孔雀的时候,作为被看的孔雀,也充当一个看客的角色,它看的是人们的反应,看到人们对它开屏的各种各样的期盼,它就是不开屏,人们的那种埋怨、失落、无奈的动作、神情,都成为这只孔雀的大欢喜。

在鲁迅先生的《复仇》中,有两个人拿着利刃,对立的站着,一场闹剧即将上演了,这两个人或者会拥抱在一起,重归于好;也许展开一场杀戮,血雨腥风。来自四面八方的看客,都在迫不及待的看这场戏,他们都满怀期待着他们的表演。然而,这两个人毫无拥抱或者厮杀的行动,甚至毫无拥抱或者厮杀的打算,只是静静的对立的站着。时间一点点过去了,看客们都口干舌燥,啥都看不到,带着失望的心情慢慢走散了。这两个人得到了完全的胜利,因为他们的角色得到了彻底的转换,从一个被看者,变成看客,可以看到人们的各种丑态,他们两人什么都没有做,所以就是对看客们无为的复仇。

在我的微信群里面,一直都有在群里破局、捣乱的人。在以前,看到这些人,我恨不得把他们拉出来,狠狠地揍一顿,巴不得把他们都清理出我的视线。面对他们的抹黑,我的内心是崩溃的。然而,现在我从来不会这么做。不是说他们有理,而是我懒得去跟他们争论。为什么呢?我明白,争论赢了,对我并没有任何帮助;争论输了,还毁了我的形象。不论输赢,都只是作为群内其他看客的谈资,仅此而已。曾经有一个人,说我的坏话,甚至说鲁迅的坏话,只要我开口,赢家都不是我,而是他和其他的看客们,所以我就干脆视而不见。所以,让看客无戏可看,静静的欣赏看客们失落的表情。

我明白,看客都是没价值的,无论我做得好,或者哪里出点窘况,都仅仅是成为他们的暂时的谈资而已。虽然说,无戏可看的看客们不会再关注我,但如果仅仅博得这些看客们的关注又如何呢?这点浏览量,我不在乎!

篇2: 读复仇有感

《复仇》是《汪曾祺作品集》的开篇小说,短短数页不过几千字,却寓义深刻。它讲述的是一个身负杀父之仇的剑客到一个寺庙借宿,发现洞中凿光的和尚恰巧将他的父亲视为仇人的离奇故事。作者以一个复仇者的视角展开描写、叙述和回忆,构造了一篇行文独特的复仇小说。其想象与现实结合的插叙手法,生动地刻画了剑客的内心世界,给人以强烈的故事性和趣味性。

小说开篇用了一句庄子的话“复仇者不折镆干,虽有忮心,不怨飘瓦。”网上释义为:“报仇的人不会罪及宝剑而要把它折断,因为坠落的瓦片是无心的。”这恰与拔剑出鞘最后仍无下手有关。和尚犹如那片飘瓦,不过刚刚好生在了自己仇人的屋檐之下,然而并不是真正的复仇对象。但是想想,前半句想表达什么呢? 这仍是我脑海中的一个谜。

一开始汪曾祺对这个剑客的描写,全无一丝寻仇迹象:他内心平静,向往自由恬淡的生活;他尝蜜,他想像和尚去采蜜、摘花,觉得好看极了。他想着自己或许已然白发的母亲,以及那并不真实存在的可爱妹妹,想象着一家人在山中幸福的生活;他觉得母亲还是那样年轻,像那个摘花的小姑娘,像他的妹妹。这一切,仿佛与武侠小说里的侠客―“仗剑天涯,闯荡江湖,锋出鞘刀落,一场恩怨就此了结”相去甚远。他分明就是一个渴望回归平淡之人。

是的,这仇怨又不是他个人恩怨,而是基于血亲伦理之上的道义之仇。从另一个角度讲,剑客确实有些不幸。他因自己父亲的死,便在娘胎里已背负上了“复仇使者”的称号,他为此而生,也借此而活。“既然仇人的名字几乎代替了自己的名字,他可不是借了那个名字而存在么?”可他既没见过父亲,也未曾了解过这场恩怨,更不识那位仇人。他不过因为是父亲的儿子,便从出生之日起,身不由已地背负着这座虚无缥缈、毫无意义的复仇枷锁。为了这样一个“不实际、无存在、零意义”的并非发自内心的目标而活,甚至与自己的本性背道而驰,这种人生何等悲哀?!

文首,“一生,一生该是多久?我这是一生了么?”文中,“他为自己这句‘即使我一生找不到你,我这一生是找你的了!’的声音而掉了泪,为他的悲哀而悲哀了”.这两句,既加深了复仇者存在的悲剧性,也深化了我对他的悲悯之心。

事实上,复仇之路本是一条不归路。和尚看完他舞剑,缓缓的、郑重地道出了这样一句:“很好,有人还要从没有路的地方走过去。”或许,这个本该与剑客一样行走江湖了结恩仇的和尚悟出了这个道理,于是他能超然、顿悟、出家,真正放下恩怨情仇。可复仇者还没走出来,他还说“我要走遍所有的路。”这算不上年轻气盛时的雄心壮志,不过是为了能找到仇人而立下的誓言罢了,看似震撼,实际上又是何等的可笑可悲? 简单的“复仇”两字,其实已让复仇者无路可退,被寻仇之人无路可走。为这样一件遥遥无期毫无意义的事而活,人生了无生趣,复仇者如同形尸走肉,他也将永远无法真正前行。

所以,“他简直忘记自己背上的剑了……好,他的脸色由青转红,他自己充满于躯体……”,这是他内心最后的矛盾、挣扎、转变……

“忽然,他相信他的母亲已经死了。”

他明白了,他觉悟了,他心中这个母亲赐予他的“复仇”执念慢慢在溶化消失,他也随之释然――他不再是复仇者了。又或许,他明白了“复仇”这一使命,这一活着唯一目的的固执、虚无、可笑,准备放弃,又因为自己没有履行“职责”而心生愧疚之情,于是,他给自己找了一个很好的台阶――母亲已然离去,仇恨不复存在。

在这一念之间,一条真正的人生道路被他凿开。“和尚稍为往旁边挪过一点,给他腾出地方。”是的,和尚早已觉悟,正如《肖申克救赎》里有一句话“强者自救,圣者渡人”.和尚是圣者,他将复仇者从生命意义的彼岸渡了过来,使剑客不再是复仇者,使他能真正放下心中的剑,自在行走于世间,而不再做剑的奴隶。“他看了看脚下,脚下是新开凿的痕迹。”于是,这位重获新生的剑者,俯身拾起了锤錾,踏过和尚给他留出的地儿,准备迎接“第一线由另一面射进来的光”.

他终于要开始放下屠刀的新生活了,那是一条完全属于自己的重生之路。

篇3: 读复仇有感

人们都说:“书是知识的源泉。”确实是这样,书不仅可以让我们懂得许多知识,而且还可以教我们学会许多做人的道理。因此,我们是不是应该去多读些书呢?我喜欢读书(特别是故事性的书),尤其是在清闲的时候。自上学以来,我读过许多书,例如:爱的教育、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安妮日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优秀图书,其中我百看不厌的是王子复仇记。

王子复仇记的作者是英国著名作家威廉莎士比亚,他写了大量的戏剧和诗歌。王子复仇记是根据著名悲剧哈姆雷特改编而成的。主人公哈姆雷特是年轻英俊的丹麦王子,他富有理想,才华出众,机智勇敢。为父报仇,王子不借装疯卖傻,舍弃爱情,设法揭露他叔叔阴谋篡夺王位的真相,最终与仇人同归于尽。啊!这是一个多么悲惨的结局呀!

哈姆雷特的叔父克劳狄斯卑鄙无耻,阴险狡猾,不仅杀死了哈姆雷特先王,篡占王后葛特露,而且还密谋杀害哈姆雷特王子,他的这一恶劣行为让我无法接受。对于手足之情,克劳锹斯竟如此蔑视,杀害了自己的亲哥哥,非但不后悔,反而有违伦理的娶自己的嫂嫂。国王死后,他登上了王位,居然还能安心地做国王,并肆无忌惮的显示自己的皇威。克劳狄斯的心计非常深,他在国民和文武大臣面前对哈姆雷特王子非常的关爱,其实心底里恨得要命,担心哈姆雷特王子会替父报仇,所以一直想拔掉这颗眼中钉,为此害死了御前大臣波洛涅斯和他的儿子雷欧提斯、女儿奥菲莉娅,还有伏提德曼和尼律斯,这可以说是一场生死的战争!

这本书使我伤感的是奥菲莉娅的死去。她是那么美丽,清澈明媚,光彩动人的眼睛,柔顺,充满光泽的头发,使她更加楚楚动人。她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信仰者,每个星期天她都会准时到达教堂,恐怕是因为信任的原因,奥菲莉娅平易近人、善解人意,以至于携物都愿意和她交朋友。奥菲莉娅和哈姆雷特王子是一对恋人,他们彼此深爱着。但是由于地位和处境的原因,哈姆雷特王子装疯卖傻,并在无意中杀了波洛涅斯,奥菲莉娅知道真相后,丧父之痛和不敢相信真相的情感交加,使得她疯了,最后被河水淹死了。奥菲莉娅是多么善良,可她却承受了一个巨大的痛苦,她的命运为什么会如此悲惨?同时,她又是多么的无辜。霍拉旭的忠心和对朋友的友谊,不得不让钦佩,为了保护哈姆雷特王子,帮助他完成复仇大业,霍拉旭甘愿献出自己的生命。还有挪威王子福丁布拉斯的仗义相助,虽然和自己没有关系,但是为了正义,他自愿出一臂之力来帮助哈姆雷特王子。

故事的结局是悲惨的,但却让我们知道自古邪不胜正,只要我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就一定会打倒恶势力,迎来和平安宁的生活,而这中间又付出了多少血的代价,不要伤感,没有付出怎么会有回报呢?正义的人会被世代人所赞扬,而邪恶的人将遗息万年。想必大家都想做一个流芳百世的人,那么就让我们来打倒邪恶,迎来正义之神吧!

篇4: 读复仇有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动物故事――《乌鸦复仇记》。

它讲述了当年因为狐狸把乌鸦嘴里叼着的肉骗了,乌鸦记恨在心,想有机会一定要复仇的。

有一天,天气晴朗,万里长空飘着白云。乌鸦飞进暖哄哄的森森林,正巧,狐狸也在森林里。乌鸦想这是个好机会!乌鸦一边想,一边寻找机会复仇。乌鸦来到了一个黑深深的山洞前,决进去看看。

突然,听见一阵吼声,把乌鸦吓了出来,原来里面住的是一只凶猛狮子。这时,乌鸦想到一个办法,它在狐狸走的那条路上,印上大公鸡的脚印,狐狸就跟着脚印走,来到一个山洞前不敢进去了,不过肚子已经开始“打鼓”了。狐狸走进去,左摸摸右摸摸,摸到了一条绳子似的带东西,开心极了,连忙用力拉,糟了,惊动了刚进入梦乡的狮子,狮子“扑通”一声抓住了狐狸,狐狸才知道自己上当了。可狮子却开心极了,待在洞里就有美食送上门来,真是太棒了!“刷”,把狐狸吞进自己的肚子里。

看到这情景,乌鸦最开心了。它一边唱歌,一边到另外地方玩去了。

这故事告诉我们:你伤害了别人,终有一天会伤害到你自己。这叫做好有好报,坏有坏报,时候一到,统统要报。

篇5: 读复仇有感

读了《复仇的熊王》,我体会了千万不要试图去猎杀野生动物,不然你很可能就会遭到报应。

这本书主要写了:北极探险队的哈德森发现了一头珍贵而稀有的北极熊王,他想只要猎杀了这头北极熊,那张珍贵的熊皮就是他的了,还可以卖好多钱呢!于是哈德森就在海豹肉里边放了一个u形的钩子,让熊王吃了下去,最后威风凛凛的熊王死了。但熊王在临死前也扑倒了哈德森,将他置于死地。

恶有恶报,哈德森想得到熊皮杀死了熊王,最后也被熊王杀死了,而且和熊王一起被冻成了冰块。动物也是有生命的,面对同样有生命的熊王,不仅没有对珍稀的熊王表示敬畏,还为了自己的利益想方设法剥夺熊王的生命,最后两败俱伤,玉石俱焚。如果哈德森对熊王还怀有一点敬畏之心,认真观察熊王的作息和生活方式,把这个珍稀动物的出现作为对生活美的发现,并与周围的朋友分享,这将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情啊,就更不会出现自己惨死的下场了。

我不禁想起了另外一个故事:有一只松貂,被一位贪财的胖磨坊主砍断了半条尾巴,同时却也逃了出去。后来,为了复仇,这只断尾的松貂时刻在磨坊主家周围转悠,并找机会咬死了磨坊主心爱的猎鹰和鸽子,还咬伤了磨坊主,磨坊主为自己的贪心和伤害动物付出了代价。

读了这篇文章,我认为一定不能伤害野生动物,否则也可能会遭到野生动物的伤害。

篇6: 读复仇有感

平心而论,我不是一个容易发怒的人。但是,有时我也会为了他人的犯错而生气。对此,我是抱着一种理所当然的心态:别人犯了错,我因而责怪他,这不是天经地义么!可是,培根在他的论复仇一文中却提出了相反的观点,他引用所罗门的名言:“宽恕他人的过失乃是宽恕者的荣耀。”

培根在文中说:“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并且是一去不返;明智的人总是努力着眼于现在和将来的事情,所以对过去耿耿于怀,无非是在捉弄自己罢了。”这话说得多好!

没有谁不会犯错,因此而生气岂不是在拿别人的过失来惩罚自己?更何况,过去的事情已经成了无法更改的事实,而未来却是可以改变的。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要让没有价值的怒火阻碍前行的脚步呢?

更糟糕的一种情况,是他人的错误使自己受了伤害,而且有时这错误并不是无心之过。但即使这样,我们还是应该有一个宽容的心态,毕竟“冤冤相报何时了”,以德服人换来的悔改往往发自真心。

关于这一点,培根在文中也有精彩的论述。他说:“一个人要是念念不忘复仇,他就是把自己的伤口常使其如新,而那伤口本来是可以愈合的。”

培根认为,他人之所以作恶,无非是为了给自己争取利益,是因为爱自己胜于爱别人。这是多么豁达的看法!

爱自己不是人的天性吗?那么,他人作恶说白了也只是天性的负面流露。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要对某人因为他爱自己胜于爱我而生气呢?”

如果总是想着报复,那么就等于一次次在伤口即将结痂的时候把它撕裂。报复还未成功,自己已饱受折磨,何苦呢?而宽容平和的心态则像安定剂,使人感到浑身轻松。

我想,以后再遇到他人犯错,心情不快时,只要想起培根在论复仇中所说的.话,就会感到心胸开阔,那么所有的不悦也会随着这些包含哲理的句子而烟消云散了!

篇7: 读复仇有感

人生最大的幸福是什么?也许我会说干自己想干的事;也许你会说拥有钱,车,房;也许他会说拥有自己满足的婚姻。因为每个人的想法都不同,因此每个人的追求都不同。

但又有谁会说,复仇就是一种幸福。没错,在巴金的笔下,复仇的确是幸福。

他,正是有这种想法的人。他,我也只能默默的说,他真的不幸。他的妻子被杀害;他的抗议被无视;他的正义被磨灭;他的家被摧毁;他的精神,他的灵魂被一一扼杀。可以说,他的一切,除了那具还有温度,还能呼吸的尸体,一切都被仇人摧毁了。他没有了一切可以带来幸福的东西。

一个人,如果没有了任何可以带给他幸福的的东西,那么他就离死亡不远了。

几千年来,人类无时无刻不在思考:幸福是什么?我自己幸福吗?不同时期,又对幸福有着不同的释义,不用的追求。

我想,幸福就是追求与满足,你追求了,你是幸福的。你有了满足感,你也是幸福的。然而,一个人没有了幸福,他的生活,就如同行尸走肉一般。所以我说,失去了幸福,就离死亡不远了。

此时,他,正在死亡的边缘苦苦挣扎,这是人的本能吧,他在寻找幸福。最后,他找到了,那就是复仇------他要用仇人那冷冰冰的血液来浇灭,来平息,他那已是一片火海狂澜的内心。他想通过这些来寻找一种满足感。

他又重新活了下来,为了追求那种报仇的满足感。他在努力,他在追求,他还在思考……

最终,他找到了幸福感,那短暂的幸福感,曾让他兴奋不已。而又如同绚丽的烟花,她的美,只是瞬间,最后连大脑里那一丁点美得记忆也不在了。

幸福感的消失,让他选择了自杀,因为在他的世界里,没有什么比死亡更好的。

我们看完了他的故事,也明白了他把复仇作为幸福的原因了。然而又有人问了,他为什么一定要复仇?难道不能通过其他方法吗?

我不知道,也许这正是他所追求的,也许……

如果世间没有了法律,我倒是非常赞同他的做法。

篇8: 读复仇有感

讲述了当年因为狐狸把乌鸦嘴里叼着的肉骗了,乌鸦怀恨在心。

有一天,天气晴朗,万里长空飘着朵朵白云。乌鸦飞进暖哄哄的森林,正巧,狐狸也在森林里。乌鸦想这是个好机会!乌鸦一边想,一边寻找机会复仇。找呀找,来到了一个黑深深的山洞。就飞进去看看。突然,听见一阵吼声,把乌鸦吓了出来,原来是一只凶猛而又饥饿的狮子在里面休息。这时,乌鸦想到一个办法,在狐狸走的那条路上,印上大公鸡的脚印,狐狸就跟着脚印走,来到一个山洞前不敢进去,不过肚子已经开始“打鼓”了。狐狸走进去,左摸摸右摸摸,摸到了一条绳子似带毛的东西,开心极了,连忙用力拉。糟了,惊动了刚进入梦乡的狮子,狮子“扑通”一声抓住了狐狸,狐狸才知道自己上当了。可狮子却开心极了,想待在洞里就有动物送上门来,真是太棒了!“刷”,把狐狸吞进自己的肚子里。这时最开心的是乌鸦了,它一边唱歌,一边去找吃的……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恶人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一到,一切都报。害人最终要害己。

篇9: 读复仇有感

生活中,常常看到同学之间因为一点儿小事就争究不休,或是大动干戈,我不知道他们这样做是为什么。但是我想下面的这个故事也许能为后果做出最好的说明。

很久很久以前,马是自由自在地生活在丛林中。

有一天,马和鹿为了一件芝麻绿豆的事儿发生了争执。双方还动起了武。鹿打不过马,便耍了个花招逃跑了。马却不依不饶,为了能找到鹿,便向聪明的人求助。人给马套上笼头,配上鞍子,然后,骑在它身上去追鹿。后来,人用智慧把鹿捉住了。马报了仇,就像人告别。人说:“别走了,还是留下来吧,我会把你喂饱的。”人不给马取下笼头和鞍子,马也无法回到丛林中去。它这时才明白,自己做了一件傻事,因此失去了宝贵的自由。

它非常的后悔,要是当时自己对鹿宽容一些,也就不会有今天的不幸了。

这个故事的名字叫《复仇的马》。我之所以把这个故事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它给了我很大的启示:为人要宽容,那些心胸狭窄,报复心强的人,往往要对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我相信,同学之间没有逾越不了的鸿沟。小小的矛盾,如果都能退一步,和颜悦色地解决,肯定起不了任何的争端。怕就怕在你不让我,我不让你。就像故事中的马,非要寻求一个决胜的结果,最终失去了宝贵的自由。同学之间的打打闹闹不会让我们失去自由,但却会让我们失去珍贵的友情和集体的信任。

所以,我希望大家都能学会礼让,做一个心地无私的人。只有这样,我们的生活才能快乐无忧,我们的世界才能充满七彩阳光!

篇10:存在与信仰

杨梓涵

一个遗腹子行旅者,投宿一家佛寺,遇一个和尚,悟懂了一些道理。他要找杀死父亲的仇人,而仇人的名字刻在他手臂上。他遇见了那个仇人,却未杀他。

以上这极诡异的行文,是汪曾祺先生的又一个故事,结局出乎意料。旅者为何不杀仇人?这便牵扯到了“存在”.遗腹子为寻找仇人而舞剑,为寻找仇人而行遍天涯。佛堂上的坐垫多了一位,那是为他而设的。遗腹子只为了杀死仇人而存在,若此达成了,他的存在与否,又有何意义?这是对仇人的怜悯,也是对自己的悲伤。

曾经听闻,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一个警官,被歹徒打瞎了左眼,这之后,妻离子散。他将使歹徒绳之于法作为己任,甚至以此为生命存在的意义。当他最后抓住了歹徒而将他送归国家执行死刑后,他一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这二者的性质是一样的,你为何而存在?当这个理由灰飞烟灭时,一切都将虚无。你的存在,若仅为了一个信念,坚定,而可悲呢。结尾的两副錾子,指他与仇人,迸发出一道光芒,是经存在于虚无后的希望,与解脱。

遗腹子在寺中住下后才遇仇人,可说是神佛给予他的心愿,他的存在。佛堂上的经书,蒲团,在信佛人的'眼中是佛的昭示,佛的语言。等你顿悟了自己的存在,即虚无,即信仰,那么你也将跪上蒲团,奉起经书,祷告佛法。

人在天地中贵为“灵”,却也是孤独苦难的,来自于母腹的孩子,尚不懂自己为何而来,可迟暮的老人,早已知道自己的去向。正因这一层人性深处的迷惘与死亡的终极,就有了神佛。基督教的耶稣,是全能者,告诉你未来有天堂、地狱。东土之佛指示你,人世有着六道轮回。人性复杂,有情感,有知觉,有灵魂与信念,可当你已死呢?这一切的一切,便是前世今生的幻觉。所有人都在自我的大海中漂泊,望着空中的浩渺星辰,左右顾盼,终生追寻生命意义的有无。

信仰是人类的自我认定,存在是人们在虚无中的价值。遗腹子厌倦了漂泊,顿悟了依附在仇人身上的存在,他的青年时光,仇人名字代替他的名字,如仇人存在化为他的存在。文中“他坚信他的母亲已经死了”,是的,眼中所见,也为虚无,心中所念,才为信仰。否认与质疑之后,是重生,是生命意义的重塑。

【蒋老师  评语】

梓涵是七班最具古典才华的大才女,熟读唐诗宋词,经典阅读已向《史记》、《资治通鉴》涉猎,她的古典诗词创作更是一度令大家钦佩不已。才气与灵气兼备的梓涵,让人格外欣赏。深厚的阅读功底,让她的解读也常常颇为新颖。

关于汪曾祺先生的《复仇》一文,许多同学皆有提及,大多评论归为“虽有忮心,不怨飘瓦”的一笑泯恩仇,以及自我意识的觉醒。梓涵一如既往地独辟蹊径,走向了更深刻的“存在与信仰”的解读,令人耳目一新。

篇11:读《存在与虚无》有感

读《存在与虚无》有感

不知道怎么的,读《存在与虚无》就成为了我一个久未实现的夙愿。因为这书实在难找,书店不卖,网上不刊,我都差点想邮购了(好象三联有个版本)。还好,就像海德格尔说的一样,事物总是呈现在因缘之中,既然我有此意向,这事物就会有与我照面之时。但令我没想到的是,这个因缘之点竟然会集在一个旧书店里,一看到此书,立马买下,价钱很便宜,不到一半,而且是全新的,这不禁让我感叹:谁跟它怎么没缘呀!

加封面、扉页和译后记,全书802页,我一星期之后发现,我才读了80页,而且这一星期是全副精力灌之于斯的。可见,文本本身之晦涩跟读者本人之浑噩,对阅读进程有何等显著的反相关关系呀!对译者水平的质疑可能是没有多大理由的,通观几个出版社的《虚》书,都是用的陈宣良等人的译文,译者的水平可能用不着单个读者来怀疑,出版社早就是一种天然的考量机构了。所以,归根结底,还是本人的不佞。

铺垫过后,言归正传。萨特在《虚》中是这样来理解人自身和他的存在的:“人是自为的存在,即是说,人是对他自己是什么以一种有所作为的方式的存在,他具有超越的特性,他永远处在变化中,而且是在时间的流逝中实现自身的。正是因为他具有时间性,所以人不像一棵树那样是一种“是其所是”的存在者,而是一种总是显示为“不是其所是和是其所不是”面貌的存在,人是什么只是指他‘过去’是什么,‘将来’并不存在。而‘现在’是一个联系着‘过去’和‘将来’的否定,实际上就是一个‘虚无’。因此,人是自由的,自由是人的宿命,人必须自由地为自己做出一系列的选择,正是在自由的选择过程中,人赋予对象以意义。但是,人必须为自己的选择承担所有的后果和责任。”

以上是从编者序里抄出来的话,因为我还未完成这书的阅读,所以为了要在这里先来个总括性的描述,我不得不借用别人的话,其实,是在借用别人的理解,而且正因为是借用,我才发现,如果到最后要我来写这个总括的话,我可能是不会这样写的,这倒不是因为他在乱写,而是因为写得还不够精彩。

如今这80页的阅读,只是我对本书导言部分的把握,对导言三遍下来的反刍充分地带领我进入了萨特《虚》书的境界,也就是进入了萨特明显的现象学思维的境界,此时,萨特传记中对他第一次接触现象学事件的描述正历历在目,的确,正如萨特自己说的,哲学就应该是一种面对现实生活的哲学,而不是书斋里的文字的思维的'游戏,当一种能够把弄我们面前的一支活生生的高脚杯的哲学竟能存在时,风华正貌的萨特渴望赴德求学的心情也就活生生地被揭示到我的面前了。

现象学不是一门普遍意义上的‘学问’,不如说它是一种态度、一种精神,用海德格尔的话说就是:让人从显现的东西本身那里,如它从其本身所显现的那样来看它。现象学当年之所以能有那么大的声势,想来也是合理的,我们难道不是在先入为主的情况下来关照一样事物的吗?如果说先入为主的是一些不大碍事的东西也就罢了,可是,一旦牵扯到关键性的问题,我们的先入为主就是致命性的,扼杀的不只是我们对事物的理解与关照,还有我们的整个意义世界的基础。所以现象学要指涉‘存在’问题,所以现象学要‘走向事情本身’,全都是因为我们以事物不是的样子来使事物‘是’这样。海德格尔说我们遗忘了‘存在’,这足以导致一切‘存在者’的基础陷于荒谬与崩溃。

西方哲学从柏拉图伊始就正式迈入二元论的圈圈,虽然作为其第子的亚里斯多德似乎对此兆头有所领悟,在他的《物理学》中企图一探‘存在’究竟,但依我们后世看来,其不过为一‘回光返照’罢了。到了笛卡儿,他的‘我思’也只是一种‘努力’,有一线现象学的曙光似乎射进了他那间破陋的小屋,但恰好没射入他的眼中,而是射入了他的火炉中(据说笛卡儿就是在这火炉旁感叹‘人生如梦’的)。他想用‘我思’来统一精神,而把物质留给了‘广延’,并且还有一个自因的‘上帝’,所以,他不是对柏拉图哲学的反省,而不如说他走得更远,走到了三元论去了。

这之后也有个康德,在他哲学的很大一部分来说他都是前无古人的,康德的确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具有‘革命精神’的思想家,但不幸,他还是遗留下了一个‘物自体’,于是,世界没有超越二元论,只是换了一套说辞罢了,把柏拉图的‘个体物-理念’换成了‘现象-物自体’罢了。

所以,萨特开篇就说‘现象的观念’就是可以理解的了,他必须要站在一个新的视野之上来建构新的哲学,别忘了,在他之前已经有了叔本华、尼采、胡塞尔和海德格尔。

‘现象的观念’里是说,得以摆脱古典二元论的是把存在物还原为一系列显示着存在物的'现象',这些现象显示的就是存在物的本身,这里没有像古典二元思维把世界划分为现象-本体、对象-本质、主体-客体那样的格局了。“存在物的‘本质’并不是潜藏在存在物内部的某个特性,而是支配着存在物显示序列的显示法则。”萨特在这里用普鲁斯特来打比方是比较有趣的,他说,人们说普鲁斯特的‘天才’或说普鲁斯特‘是天才’并不是说普鲁斯特本人有一种被称作‘天才’的‘特性’,它不是普鲁斯特本人的一种特性,不能像说普鲁斯特长着一对好眼睛那样去理解普鲁斯特的‘天才’,普鲁斯特的‘天才’是在他本人作为人在一系列作品中的显露总和。因为说不管《追忆似水年华》其体系有多庞大,其内容有多丰富,其含义有多深刻,它实际上都是以普鲁斯特这个人(作为它的作者)

篇12:读义犬复仇有感500字

狗,作为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许多甚至宁愿为主人献出宝贵的生命。就像《义犬复仇》中的文尔内,为了复仇等了八年之久,令人类汗颜。

故事主要讲述了在苏联卫国战争前夕,军犬文尔内和主人遭遇敌人,文尔内的主人被枪弹击中,壮烈牺牲了。文尔内自己也身受重伤。文尔内伤好后,一心想着为主人复仇。它等呀等,这一等就是八年。一次巧合的机会,文尔内终于同杀害它主人的凶手相遇了。它在危险面前没有回头,义无反顾地扑向凶手,而它自己也受了重伤。多有情义的文尔内,多执着的文尔内!

文尔内八年的等待,不也是一种坚持的体现吗?不久刚刚毕业的英语,从小开始到现在已坚持了九年之久。在这九年里,种种因难的确让我想到过放弃。不知道文尔内有没有想过呢?但无一我们都坚持了下来,由于我是班级里最小的,与上了初中的哥哥姐姐们相比的确欠缺了许多。老师每讲一个知识点,同学们个个游刀有余,高高举起手,回答了问题,而我却需要琢磨很久。这令我一次次在心中怀疑自己。但转念一想,就要这样轻易放弃,忍受他人的嘲笑吗?自那以后我有任何疑问就向老师同学请教,刻苦钻研,提前预习,终于在学校一年一度的比赛中取得佳绩。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愿文尔内坚特的精神,激励着我们前进!

篇13:读《复仇》有感:无为的复仇

读《复仇》有感:无为的复仇

无为的复仇

――读《复仇》有感

原创: 狂人老师

今天是国庆长假的第一天,很多人都会选择这一天出外旅游。高速公路免费了,自驾游的人也多,高速变成了大型停车场,甚至还有人调侃,说妹子选择对象可以在长假在高速公路挑一个帅哥;我们去到那些旅游景点,基本上都人满为患,我不知道去到景点到底是看美景,还是看人墙呢?其实,国庆节隔着屏幕看看出外旅游的“人在逋尽保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我想,应该会有不少人去动物园看孔雀的吧?孔雀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会开屏。我曾经在动物园看过一个情景,很多人都围观着一只孔雀,都在期待着它开屏;然而,聚集的人越来越多,等了约莫10多分钟,这只孔雀依然很傲娇,毫无开屏的意思。于是,人们逐渐走散了,甚至还有一些人埋怨说这只孔雀石废物,根本不会开屏的。我觉得,孔雀是得到了完全的`胜利!因为,看客是相互的,人们在看孔雀的时候,作为被看的孔雀,也充当一个看客的角色,它看的是人们的反应,看到人们对它开屏的各种各样的期盼,它就是不开屏,人们的那种埋怨、失落、无奈的动作、神情,都成为这只孔雀的大欢喜。

在鲁迅先生的《复仇》中,有两个人拿着利刃,对立的站着,一场闹剧即将上演了,这两个人或者会拥抱在一起,重归于好;也许展开一场杀戮,血雨腥风。来自四面八方的看客,都在迫不及待的看这场戏,他们都满怀期待着他们的表演。然而,这两个人毫无拥抱或者厮杀的行动,甚至毫无拥抱或者厮杀的打算,只是静静的对立的站着。时间一点点过去了,看客们都口干舌燥,啥都看不到,带着失望的心情慢慢走散了。这两个人得到了完全的胜利,因为他们的角色得到了彻底的转换,从一个被看者,变成看客,可以看到人们的各种丑态,他们两人什么都没有做,所以就是对看客们无为的复仇。

在我的微信群里面,一直都有在群里破局、捣乱的人。在以前,看到这些人,我恨不得把他们拉出来,狠狠地揍一顿,巴不得把他们都清理出我的视线。面对他们的抹黑,我的内心是崩溃的。然而,现在我从来不会这么做。不是说他们有理,而是我懒得去跟他们争论。为什么呢?我明白,争论赢了,对我并没有任何帮助;争论输了,还毁了我的形象。不论输赢,都只是作为群内其他看客的谈资,仅此而已。曾经有一个人,说我的坏话,甚至说鲁迅的坏话,只要我开口,赢家都不是我,而是他和其他的看客们,所以我就干脆视而不见。所以,让看客无戏可看,静静的欣赏看客们失落的表情。

我明白,看客都是没价值的,无论我做得好,或者哪里出点窘况,都仅仅是成为他们的暂时的谈资而已。虽然说,无戏可看的看客们不会再关注我,但如果仅仅博得这些看客们的关注又如何呢?这点浏览量,我不在乎!

篇14:读《义犬复仇》有感作文

这天,我们学到了一篇课文,名叫《义犬复仇》,它使我想了很多很多……

它讲述着这样一个感受的故事:一只年轻健壮,训练有素,对主人依恋而衷心的狗名叫文尔内,它的主人是边防哨所优秀的军犬引导员DD斯达罗,

故事发生在苏联卫国

刚读完这个故事时,我的眼泪在我眼圈里直打转,最后实在忍不住,便哭了起来,

小学生作文大全

文尔内八年都一直记着敌人的味道,可见它对杀害主人的敌人是多么的仇恨。也能想到狗对主人是多么的忠诚。动物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我多次看到电视里播放着关于狗救了自己主人的新闻。狗不像猫,谁给点儿好吃的,就跟人家走了。狗不管主人怎样对待它,它都会用一生报答主人。

既然狗为我们带来了这么多快乐,我们为什么还要伤害这些可爱的生灵呢?我常常想起这篇课文,它使我回味无穷!

读《妖魔与女侦探》有感

读《生命与教育》有感

读《农夫与蛇》有感

读《城市与狗》有感

读《天堂与地狱》有感

读《诚实与信任》有感

读《警察与赞美诗》有感

读《实践与探索》有感

读《敬业与乐业》有感

读《蚕与蚂蚁》有感

《存在与信仰?――读《复仇》有感(集锦14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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