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整理了农村宗教管理工作心得体会,本文共18篇,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1:宗教管理工作心得体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宗教管理政策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进步,尤其是在和谐社会理念提出后,政府对宗教管理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也引起了国内宗教界的积极响应。下面是带来的宗教管理工作的心得体会,欢迎欣赏。
宗教管理工作心得体会一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趋势的加速发展和国际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宗教对整个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更加凸显。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宗教工作的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急剧变化。我们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摒弃落后的思维模式,努力培养与时俱进的思想理念,开拓性地开展宗教工作,形成以下几点体会:
一、当前农村宗教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存在误区。由于宗教依法管理工作起步较晚,宣传教育不够有力,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还远未到位。一是麻痹思想。一些基层干部看不到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为宗教工作不是中心工作,抓与不抓、管与不管无妨大局,管得好也看不到成绩;二是无害论思想。有些干部认为不过是几个老太太烧香念佛,总比搓麻将赌钱好,没有什么危害,乡里乡亲的,没必要那么顶真,抹不下面子;三是害怕思想。少数干部存在封建迷信思想,怕管了遭“报应”,唯恐避之不及;四是僵化思想。一些农村信教群众由于不懂政策法规,分不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参与非法场所活动,有的把宗教界人士当作佛、神、仙的使者或代言人,分不清是非善恶,宁可违反政策法规而不愿违反佛、神、仙的旨意,成为事实上的落后群众。
2.个别宗教不正常发展。有的宗教发展过快,如,在信教人数中目前在全国已位居第二。信教人员结构呈现由老龄化向年轻化、由农村向城市、由文化低向文化高转变趋势。由于不正常发展,导致有些地方宗教活动频繁,一些地方基层宗教活动混乱,从而产生了对教育、行政和社会的负面影响。
3.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有加剧之势。现在,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问题突出,形势严峻,已经对我国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政治局面,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对我国的国家统一、领土完整构成了现实威胁。渗透的方式主要有寄送印刷品、音像制品,或利用广播、互联网,或派遣传教人员,投入资金,在我境内传教,或支持地下势力,拉拢分化我爱国宗教界人士,同时广泛利用经济、文化、教育和社会服务等非宗教渠道对我进行渗透。
二、解决农村宗教问题的建议
宗教的存在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我们要充分认识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尤其是在我市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必须要把解决宗教突出问题摆上应有位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加强宣传教育。要在农村党员干部中广泛深入地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政策的学习教育,多形式、多渠道深入宣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宗教政策法规。引导农村各级干部特别是乡、村主要领导、宗教干部以正确的理念、科学的方法、合法的手段对待宗教。向广大群众宣传宗教政策法规,不断增强信教群众遵纪守法意识,规范信教行为。通过各种形式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丰富农民业余文化生活,引导农民崇尚科学、追求新知。各级党政组织尤其要搞好信教群众中弱势群体的扶贫帮困工作,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党的温暖,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加强对宗教界人士的教育,促使其不组织、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并及时反映和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和苗头性问题。
2、加强人员管理。着力建好两支队伍,一是抓好宗教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宗教工作者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探索解决乡统战宗教干部人手少、精力分散问题的途径,通过配齐配强、培训、交流,建立起一支能征善战、敢管善管的宗教干部队伍。二是抓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外出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爱国情感、宗教学识、管理能力、个人修养;通过充实调整等办法,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切实构建好宗教团体管理班子;通过经常性谈心谈话,引导宗教界知名人士提高自身素养,积极发挥骨干作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从而建立起一支遵守政策法规、信众基础较好、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管理水平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
3、加强依法治理。宗教事务部门应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重点抓好两手。一手是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帮助宗教场所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通过开展争创文明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宗教场所的规划建设,强化“规划先行、质量可靠、体现特色”的理念,改变随意性大、建筑档次低的状况,提高宗教场所的文化内涵,增强对信教群众的吸引力。进一步挖掘宗教历史文化底蕴,充分发挥宗教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另一手是加大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发挥各个部门在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中的作用,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强化检查督促,加大“拆、改、封”尤其是“拆”的力度,加快处置非法场所,采取“回头看”等措施,切实防止“回潮”;进一步推进治理假僧假道的力度,坚决打击邪教势力。
宗教管理工作心得体会二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趋势的加速发展和国际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宗教对整个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更加凸显。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宗教工作的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急剧变化。我们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摒弃落后的思维模式,努力培养与时俱进的思想理念,开拓性地开展宗教工作,形成以下几点体会:
一、当前农村宗教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存在误区。由于宗教依法管理工作起步较晚,宣传教育不够有力,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还远未到位。一是麻痹思想。一些基层干部看不到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为宗教工作不是中心工作,抓与不抓、管与不管无妨大局,管得好也看不到成绩;二是无害论思想。有些干部认为不过是几个老太太烧香念佛,总比搓麻将赌钱好,没有什么危害,乡里乡亲的,没必要那么顶真,抹不下面子;三是害怕思想。少数干部存在封建迷信思想,怕管了遭“报应”,唯恐避之不及;四是僵化思想。一些农村信教群众由于不懂政策法规,分不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参与非法场所活动,有的把宗教界人士当作佛、神、仙的使者或代言人,分不清是非善恶,宁可违反政策法规而不愿违反佛、神、仙的旨意,成为事实上的落后群众。
2.个别宗教不正常发展。有的宗教发展过快,如,在信教人数中目前在全国已位居第二。信教人员结构呈现由老龄化向年轻化、由农村向城市、由文化低向文化高转变趋势。由于不正常发展,导致有些地方宗教活动频繁,一些地方基层宗教活动混乱,从而产生了对教育、行政和社会的负面影响。
3.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有加剧之势。现在,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问题突出,形势严峻,已经对我国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政治局面,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对我国的国家统一、领土完整构成了现实威胁。渗透的方式主要有寄送印刷品、音像制品,或利用广播、互联网,或派遣传教人员,投入资金,在我境内传教,或支持地下势力,拉拢分化我爱国宗教界人士,同时广泛利用经济、文化、教育和社会服务等非宗教渠道对我进行渗透。
二、解决农村宗教问题的建议
宗教的存在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我们要充分认识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尤其是在我市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必须要把解决宗教突出问题摆上应有位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加强宣传教育。要在农村党员干部中广泛深入地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政策的学习教育,多形式、多渠道深入宣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宗教政策法规。引导农村各级干部特别是乡、村主要领导、宗教干部以正确的理念、科学的方法、合法的手段对待宗教。向广大群众宣传宗教政策法规,不断增强信教群众遵纪守法意识,规范信教行为。通过各种形式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丰富农民业余文化生活,引导农民崇尚科学、追求新知。各级党政组织尤其要搞好信教群众中弱势群体的扶贫帮困工作,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党的温暖,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加强对宗教界人士的教育,促使其不组织、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并及时反映和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和苗头性问题。
2、加强人员管理。着力建好两支队伍,一是抓好宗教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宗教工作者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探索解决乡统战宗教干部人手少、精力分散问题的途径,通过配齐配强、培训、交流,建立起一支能征善战、敢管善管的宗教干部队伍。二是抓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外出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爱国情感、宗教学识、管理能力、个人修养;通过充实调整等办法,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切实构建好宗教团体管理班子;通过经常性谈心谈话,引导宗教界知名人士提高自身素养,积极发挥骨干作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从而建立起一支遵守政策法规、信众基础较好、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管理水平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
3、加强依法治理。宗教事务部门应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重点抓好两手。一手是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帮助宗教场所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通过开展争创文明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宗教场所的规划建设,强化“规划先行、质量可靠、体现特色”的理念,改变随意性大、建筑档次低的状况,提高宗教场所的文化内涵,增强对信教群众的吸引力。进一步挖掘宗教历史文化底蕴,充分发挥宗教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另一手是加大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发挥各个部门在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中的作用,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强化检查督促,加大“拆、改、封”尤其是“拆”的力度,加快处置非法场所,采取“回头看”等措施,切实防止“回潮”;进一步推进治理假僧假道的力度,坚决打击邪教势力
宗教管理工作心得体会三
近年来,我们__市委统-战部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在省委统-战部的指导下,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少数民族和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为全市的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连续多年被省委统-战部表彰为先进单位。
一、着力提高认识,领导重视到位
__境内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道教五教俱全。全市有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52处,有教职人员94人,信教群众约17万人。在5月和9月我市分别成立了__市佛教协会和__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为推动全市宗教工作的正常开展创造了条件。针对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面宽量大任务重的情况,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下发了有关加强宗教工作的文件,切实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责任目标,纳入工作考核内容。成立了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工作小组职责。建立了宗教工作联系会议制度,使得一些宗教方面的突出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二、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政策,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近年来,面对宗教场所内外矛盾较多的实际,我部按照市委统-战部牵头宗教工作的工作机制,多次牵头召开宗教工作协调会议,理顺关系,落实责任,化解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1、协调关系化解矛盾。(1)真武山庙群自恢复道教活动以来,由于体制不顺,一度出现真武山道士与博物馆工作人员矛盾纠纷加剧,信教群众和道士的强烈不满。针对这一情况,我部在切实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的同时,积极与有关部门一道,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终于化解了矛盾,理顺了情绪,维护了社会稳定。(2)真武山道教生活用房,由于一段时间连日降暴雨,致使道观生活区房间墙面和地面多处开裂,裂缝宽达1寸,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面对一方面裂缝生活用房急需腾空,另一方面博物馆内部职工住房也很困难的“两难”问题,经过与相关部门协调做工作,终于使博物馆调剂出一间房给道教使用,消除了隐患确保了安全。
三、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促进全市宗教工作健康发展
近年来,通过对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认真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在保持稳定的同时,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全市共举行各种会议、培训班100多次,参加人员达1万余人,分发各种宣传资料1万余份,信教群众教育面达80%。特别是去年5月17日,市委市府召开了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工作会。各区县分管宗教工作的副书记、副县长、统-战部长、民宗局长、联系宗教工作的政府办副主任,市宗教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等60多人参加了会议。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宗教事务局局长王增建应邀到会指导并作专题辅导。市委副书记尹德宏、市政府副市长李宗清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掀起了全市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高-潮。
四、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民族宗教工作新动态
1、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及时掌握民族宗教工作新动态,做到心中有数,掌握主动,以便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近年来,我部多次深入部份区县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并根据调查的情况,梳理出了真武山道教,少娥寺、东山寺、慧光寺等佛、道教开放场所存在的有关问题。
2、认真开展了对全市宗教团体的专题调查。按照省委统-战部的要求,我部对全市宗教团体的现状进行了专题调查,针对调查的情况,提出了加强宗教团体建设的对策与建议,并及时向省委统-战部报送了《__市宗教团体现状的情况汇报》。
3、为保证信教群众合法的宗教活动有序开展,市委、市政府就整治全市“两乱”问题发出通知,按照专项治理的要求,进行了全面调查。据不完全统计,捣毁乱建寺庙20多处,滥塑神像80多尊,保护了合法宗教活动场所和权职人员的正当权益,维护了宗教界的稳定。
五、认真做好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工作
按照《四川省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工作五年计划》通知要求,我市于10月21日至22日在__山千佛寺举行了《__市宗教管理干部及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会》参会的有宗教管理干部20余人,宗教界代表人士100余人。特邀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宗教局局长___讲授《我国宗教现状、政策及基本观点》。我们还特邀司法、公安部门领导分别从各自部门的职能出发,结合实际对如何做好宗教工作进行专门讲课。近年来,各区县积极举办各种培训班,学习班10多期,受培训1200多人次,同时,采取输送外出考察学习30人次。
在思想建设方面,结合各宗教的特点,指导宗教团体加强对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教育和政策、法制教育。在组织建设方面,帮助宗教团体加强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建设,把受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爱国爱教,有一定宗教学识,在信教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的中青年人士充实进去,稳妥解决新老交替问题。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方面,我部积极与组织、民族工作部门一道,共同调查了解和掌握了一批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同时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积极推荐优秀少数民族干部。
六、做好民族宗教信息和来信来访工作
近年来,凡是省委统-战部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传真电报,我部都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宗教团体通报情况,凡是得知各区县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信息,做到有选择地及时向市委办公室和省委统-战部报送。同时针对宗教方面上访人员较多的实际,建立了上访登记制度,耐心细致的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做到接待上访人员热情周到。
总之,我们将认真总结民族宗教工作经验,认真搞好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认真履行好民族宗教工作职能,努力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篇2:宗教管理工作心得体会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趋势的加速发展和国际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宗教对整个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更加凸显。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宗教工作的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急剧变化。我们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摒弃落后的思维模式,努力培养与时俱进的思想理念,开拓性地开展宗教工作,形成以下几点体会:
一、当前农村宗教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存在误区。由于宗教依法管理工作起步较晚,宣传教育不够有力,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还远未到位。一是麻痹思想。一些基层干部看不到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为宗教工作不是中心工作,抓与不抓、管与不管无妨大局,管得好也看不到成绩;二是无害论思想。有些干部认为不过是几个老太太烧香念佛,总比搓麻将赌钱好,没有什么危害,乡里乡亲的,没必要那么顶真,抹不下面子;三是害怕思想。少数干部存在封建迷信思想,怕管了遭报应,唯恐避之不及;四是僵化思想。一些农村信教群众由于不懂政策法规,分不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参与非法场所活动,有的把宗教界人士当作佛、神、仙的使者或代言人,分不清是非善恶,宁可违反政策法规而不愿违反佛、神、仙的旨意,成为事实上的落后群众。
2.个别宗教不正常发展。有的宗教发展过快,如基督教,在信教人数中目前在全国已位居第二。信教人员结构呈现由老龄化向年轻化、由农村向城市、由文化低向文化高转变趋势。由于不正常发展,导致有些地方宗教活动频繁,一些地方基层宗教活动混乱,从而产生了对教育、行政和社会的负面影响。
3.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有加剧之势。现在,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问题突出,形势严峻,已经对我国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政治局面,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对我国的国家统一、领土完整构成了现实威胁。渗透的方式主要有寄送印刷品、音像制品,或利用广播、互联网,或派遣传教人员,投入资金,在我境内传教,或支持地下势力,拉拢分化我爱国宗教界人士,同时广泛利用经济、文化、教育和社会服务等非宗教渠道对我进行渗透。
二、解决农村宗教问题的建议
宗教的存在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我们要充分认识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尤其是在我市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必须要把解决宗教突出问题摆上应有位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加强宣传教育。要在农村党员干部中广泛深入地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政策的学习教育,多形式、多渠道深入宣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宗教政策法规。引导农村各级干部特别是乡、村主要领导、宗教干部以正确的理念、科学的方法、合法的手段对待宗教。向广大群众宣传宗教政策法规,不断增强信教群众遵纪守法意识,规范信教行为。通过各种形式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丰富农民业余文化生活,引导农民崇尚科学、追求新知。各级党政组织尤其要搞好信教群众中弱势群体的扶贫帮困工作,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党的温暖,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加强对宗教界人士的教育,促使其不组织、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并及时反映和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和苗头性问题。
咳嗽办法,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切实构建好宗教团体管理班子;通过经常性谈心谈话,引导宗教界知名人士提高自身素养,积极发挥骨干作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从而建立起一支遵守政策法规、信众基础较好、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管理水平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
3、加强依法治理。宗教事务部门应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重点抓好两手。一手是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帮助宗教场所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通过开展争创文明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宗教场所的规划建设,强化规划先行、质量可靠、体现特色的理念,改变随意性大、建筑档次低的状况,提高宗教场所的文化内涵,增强对信教群众的吸引力。进一步挖掘宗教历史文化底蕴,充分发挥宗教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另一手是加大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发挥各个部门在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中的作用,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强化检查督促,加大拆、改、封尤其是拆的力度,加快处置非法场所,采取回头看等措施,切实防止回潮进一步推进治理假僧假道的力度,坚决打击邪教势力。
篇3:宗教管理工作心得体会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趋势的加速发展和国际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宗教对整个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更加凸显。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宗教工作的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急剧变化。我们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摒弃落后的思维模式,努力培养与时俱进的思想理念,开拓性地开展宗教工作,形成以下几点体会:
一、当前农村宗教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存在误区。由于宗教依法管理工作起步较晚,宣传教育不够有力,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还远未到位。一是麻痹思想。一些基层干部看不到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为宗教工作不是中心工作,抓与不抓、管与不管无妨大局,管得好也看不到成绩;二是无害论思想。有些干部认为不过是几个老太太烧香念佛,总比搓麻将赌钱好,没有什么危害,乡里乡亲的,没必要那么顶真,抹不下面子;三是害怕思想。少数干部存在封建迷信思想,怕管了遭报应,唯恐避之不及;四是僵化思想。一些农村信教群众由于不懂政策法规,分不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参与非法场所活动,有的把宗教界人士当作佛、神、仙的使者或代言人,分不清是非善恶,宁可违反政策法规而不愿违反佛、神、仙的旨意,成为事实上的落后群众。
2.个别宗教不正常发展。有的宗教发展过快,如基督教,在信教人数中目前在全国已位居第二。信教人员结构呈现由老龄化向年轻化、由农村向城市、由文化低向文化高转变趋势。由于不正常发展,导致有些地方宗教活动频繁,一些地方基层宗教活动混乱,从而产生了对教育、行政和社会的负面影响。
3.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有加剧之势。现在,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问题突出,形势严峻,已经对我国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政治局面,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对我国的国家统一、领土完整构成了现实威胁。渗透的方式主要有寄送印刷品、音像制品,或利用广播、互联网,或派遣传教人员,投入资金,在我境内传教,或支持地下势力,拉拢分化我爱国宗教界人士,同时广泛利用经济、文化、教育和社会服务等非宗教渠道对我进行渗透。
二、解决农村宗教问题的建议
宗教的存在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我们要充分认识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尤其是在我市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必须要把解决宗教突出问题摆上应有位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加强宣传教育。要在农村党员干部中广泛深入地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政策的学习教育,多形式、多渠道深入宣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宗教政策法规。引导农村各级干部特别是乡、村主要领导、宗教干部以正确的理念、科学的方法、合法的手段对待宗教。向广大群众宣传宗教政策法规,不断增强信教群众遵纪守法意识,规范信教行为。通过各种形式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丰富农民业余文化生活,引导农民崇尚科学、追求新知。各级党政组织尤其要搞好信教群众中弱势群体的扶贫帮困工作,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党的温暖,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加强对宗教界人士的教育,促使其不组织、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并及时反映和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和苗头性问题。
2、加强人员管理。着力建好两支队伍,一是抓好宗教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宗教工作者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探索解决乡统战宗教干部人手少、精力分散问题的途径,通过配齐配强、培训、交流,建立起一支能征善战、敢管善管的宗教干部队伍。二是抓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外出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爱国情感、宗教学识、管理能力、个人修养;通过充实调整等办法,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切实构建好宗教团体管理班子;通过经常性谈心谈话,引导宗教界知名人士提高自身素养,积极发挥骨干作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从而建立起一支遵守政策法规、信众基础较好、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管理水平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
3、加强依法治理。宗教事务部门应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工作原则,重点抓好两手。一手是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帮助宗教场所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通过开展争创文明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宗教场所的规划建设,强化规划先行、质量可靠、体现特色的理念,改变随意性大、建筑档次低的状况,提高宗教场所的文化内涵,增强对信教群众的吸引力。进一步挖掘宗教历史文化底蕴,充分发挥宗教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另一手是加大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发挥各个部门在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中的作用,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强化检查督促,加大拆、改、封尤其是拆的力度,加快处置非法场所,采取回头看等措施,切实防止回潮进一步推进治理假僧假道的力度,坚决打击邪教势力
篇4:宗教管理工作心得体会
近年来,我们XX市委统-战部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在省委统-战部的指导下,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少数民族和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为全市的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连续多年被省委统-战部表彰为先进单位。
一、着力提高认识,领导重视到位
XX境内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道教五教俱全。全市有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52处,有教职人员94人,信教群众约17万人。在5月和9月我市分别成立了XX市佛教协会和XX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为推动全市宗教工作的正常开展创造了条件。针对我市民族宗教工作面宽量大任务重的情况,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下发了有关加强宗教工作的文件,切实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领导班子的责任目标,纳入工作考核内容。成立了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工作小组职责。建立了宗教工作联系会议制度,使得一些宗教方面的突出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二、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政策,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近年来,面对宗教场所内外矛盾较多的实际,我部按照市委统-战部牵头宗教工作的工作机制,多次牵头召开宗教工作协调会议,理顺关系,落实责任,化解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1、协调关系化解矛盾。(1)真武山庙群自恢复道教活动以来,由于体制不顺,一度出现真武山道士与博物馆工作人员矛盾纠纷加剧,信教群众和道士的强烈不满。针对这一情况,我部在切实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的同时,积极与有关部门一道,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终于化解了矛盾,理顺了情绪,维护了社会稳定。(2)真武山道教生活用房,由于一段时间连日降暴雨,致使道观生活区房间墙面和地面多处开裂,裂缝宽达1寸,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面对一方面裂缝生活用房急需腾空,另一方面博物馆内部职工住房也很困难的两难问题,经过与相关部门协调做工作,终于使博物馆调剂出一间房给道教使用,消除了隐患确保了安全。
三、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促进全市宗教工作健康发展
近年来,通过对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认真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在保持稳定的同时,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全市共举行各种会议、培训班100多次,参加人员达1万余人,分发各种宣传资料1万余份,信教群众教育面达80%。特别是去年5月17日,市委市府召开了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工作会。各区县分管宗教工作的副书记、副县长、统-战部长、民宗局长、联系宗教工作的政府办副主任,市宗教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等60多人参加了会议。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宗教事务局局长王增建应邀到会指导并作专题辅导。市委副书记尹德宏、市政府副市长李宗清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掀起了全市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高-潮。
四、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民族宗教工作新动态
1、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及时掌握民族宗教工作新动态,做到心中有数,掌握主动,以便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近年来,我部多次深入部份区县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并根据调查的情况,梳理出了真武山道教,少娥寺、东山寺、慧光寺等佛、道教开放场所存在的有关问题。
2、认真开展了对全市宗教团体的专题调查。按照省委统-战部的要求,我部对全市宗教团体的现状进行了专题调查,针对调查的情况,提出了加强宗教团体建设的对策与建议,并及时向省委统-战部报送了《XX市宗教团体现状的情况汇报》。
3、为保证信教群众合法的宗教活动有序开展,市委、市政府就整治全市两乱问题发出??,按照专项治理的要求,进行了全面调查。据不完全统计,捣毁乱建寺庙20多处,滥塑神像80多尊,保护了合法宗教活动场所和权职人员的正当权益,维护了宗教界的稳定。
五、认真做好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工作
按照《四川省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工作五年计划》通知要求,我市于10月21日至22日在XX山千佛寺举行了《XX市宗教管理干部及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训会》参会的有宗教管理干部20余人,宗教界代表人士100余人。特邀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宗教局局长XXX讲授《我国宗教现状、政策及基本观点》。我们还特邀司法、公安部门领导分别从各自部门的职能出发,结合实际对如何做好宗教工作进行专门讲课。近年来,各区县积极举办各种培训班,学习班10多期,受培训1200多人次,同时,采取输送外出考察学习30人次。
在思想建设方面,结合各宗教的特点,指导宗教团体加强对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教育和政策、法制教育。在组织建设方面,帮助宗教团体加强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建设,把受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爱国爱教,有一定宗教学识,在信教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的中青年人士充实进去,稳妥解决新老交替问题。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方面,我部积极与组织、民族工作部门一道,共同调查了解和掌握了一批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同时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积极推荐优秀少数民族干部。
六、做好民族宗教信息和来信来访工作
近年来,凡是省委统-战部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传真电报,我部都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宗教团体通报情况,凡是得知各区县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信息,做到有选择地及时向市委办公室和省委统-战部报送。同时针对宗教方面上访人员较多的实际,建立了上访登记制度,耐心细致的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做到接待上访人员热情周到。
总之,我们将认真总结民族宗教工作经验,认真搞好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认真履行好民族宗教工作职能,努力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篇5:农村小学校长管理工作心得体会
校长要培养自己的人格魅力,正确处理好与教职工的关系。要做到谦虚谨慎,甘为人下,虚心向自己的助手和同事学习,学习他人的丰富教学经验和管理技巧。此外,校长要关心教师,用情感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如果校长与教师关系融洽,合作愉快,就能提高管理效能,增强凝聚力。规范管理体制,提高教学质量是校长的职责。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经济浪潮的冲击,当好一校之长难,当好一所农村小学的校长更难,现就农村小学如何管理谈谈自己的一些做法。
一、校长要有高尚的人格魅力,正确处理好与教职工的关系。
农村学校的校长是学校的领导,再加本校教师少,校长的一举一动,对教职工具有很大的影响力。校长高尚的品德修养,对形成良好的集体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当校长就必须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凡要求他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为人要正直,胸襟要开阔,允许别人发表不同意见,善于求同存异。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自己的威信,取得大家的信任。
二、校长要尊重自己的“工作”。
校长是主持学校全面工作的权力人物,要管好用好校长的权力,首先要做到谦虚谨慎,甘为人下,虚心向自己的助手和同事学习,学习他人的丰富教学经验和管理技巧。对学校的一切重大决策,如评先进、功课安排、经费开支等,校长要主动召集教师共同商量,最后作出决定,不能固步自封搞家长制,更不要嫉贤妨能,要尊重教职工的人格,使每个人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尽可能发挥教职工的智慧和良策,使学校的各项工作正常运作。对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的教师,要伸出友爱之手拉一把,受到挫折多鼓励。此外,校长要关心教师,用情感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如果校长与教师关系融洽,合作愉快,就能提高管理效能,增强凝聚力。
三、规范管理体制,提高教学质量是校长的职责。
常规管理是抓教学质量的前提,通过常规管理来建立规范的教学秩序。校长要做好教学常规管理方案的制定工作,制订方案时,一要突出指导性的原则,对教师的各项环节提出明确的要求;二要突出指导性的原则,以教师的教案为例,领导检查教学,要先看教案,但如果以教案长短、详略来衡量教学的成败,是不可取的,课堂教学千变万化,教师备课也因人而异。要建立教学管理责任制,校长、教导主任、教研组长,科任教师各方对教学质量都有责任,只有环环相扣,层层把关,教学质量才会得到保障。
篇6:农村小学校长管理工作心得体会
在任何一个乡镇不管大小,总有几个村校长,根据条件环境的不同,每一个村校长都有自己的一套管理方法,可是多元化的社会、教师和校长之间的思想总是存在着太多的差异、太多的分歧,甚至是互不信任甚至演化成不利于团结的局面。此时,我们的村校长就觉得力不从心,于是想卸掉这份不大不小的负担,丢弃学校常规管理的烦恼,做一个普通的教师,寻找一份自得的倦意,享受生活的无限乐趣。可是在人才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我们的素质教育、人文教育正稳步推进,总得有人来承担,来做一些牺牲,社会才能进步,人口素质才得以提高,特别是我们偏远山区农村,更是一个不可缺少的教育环节,虽然设施落后,人口素质低,交通不便,住宿简陋等生活条件苦难,年轻的教师住久了,思想就不求上进,加之社会经济效益的影响,对工作就失去了应有的热忱,思想开始滑坡,就难以谈及教学质量,和谈学校的发展,就此谈谈个人对村级校长的管理心得,望与大家共同学习和提高:
一、坚定信念,勇于行动
如果说自信是对自己个人的信心,那么信念则是对人生的信念。因此,信念对人的成功十分重要,它是比自信更为重要的一种心态,它甚至会影响个人对自己一生事业追求。教师时时在说都好几年或十几二十年啦,某某同学不是局长就是乡长或是更高的职位,自己依然一事无成,其实这是在慢慢失掉自己的信心,作为教师从事的是一项伟大而漫长的事业,没有短期的效益,只有长期的默默无闻和无私奉献,教师所做的一切都是伟大而艰辛的,一旦动摇自己对事业的热忱,对事业的信心,将会一事无成,这样对人生就失去了信心,何从去发展。为了学校也为了自己,校长要对自己树立坚定的信念,你是上级对你的信任或派遣,也是教师最亲近、最零距离的中心,什么事都要你去主持关心和帮助他们,只有村校长百倍信任自己,相信自己一定能行,同教师同甘共苦,教师才会全身心地投入到他们的工作中,激发各自的热情,永往之前从不懈怠。为此,作为村校长一定要有积极的、正确的心态投入到工作中,时刻都要提醒自己“你能行,你真行,不是摆设”。同时给自己拟定计划,做好工作安排切且要合情合理,不得有特殊的权力,才能说服教师,带动好教师你的`工作也轻松,临危不乱。
二、地位平等,畅所欲言
每周的政治学习、自我总结会上,让教师们统一思想,在学习中,从校长开始进行一周的工作总结与反思,同时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以及提出对学校管理和领导的意见,特别是对学校领导的工作,有哪些不足及不妥之处需要及时改进;对工作是否负责,是否公平、公正,特别是考勤制度的记载是否公正、公开,有没有徇私等等。学校行政领导要对教师们的意见做好采纳接受,不得有任何的怨言或者一丝一毫的闲言打击。这样消除了教师的幽怨、不满情绪,让他们更能为学校为领导出谋划策,促进学校的发展。
三、愉悦学习、轻松工作
办公室是我们学校集聚的主要场所,每当下课教师们都会聚在一起,谈论每堂课的一些成败得失,以及课堂上学生的一切言行,有教师会对学生的言行举止发一些牢骚及不满,此时针对一些问题,在半开玩笑半认真谈说中让教师们消除内心的烦恼。借助话题讨论,学生为何会这样那样,我们处理不当会造成怎样的后果,言谈中学习处理,给了老师一些方法,同时他们更理解更懂怎样去处理,就很轻松愉悦地上课,课堂收效也更好。
四、调节生活节奏,缓解工作压力
教师的工作是平凡而伟大的,同时在枯燥中寻找快乐。每周的辛勤工作,使教师们整日都在忙碌。曾有人这样说过教师的工作:“繁忙的白天,不眠的黑夜”。是的,教师白天上课、辅导学生,晚上又要备课、思课,创新教法和批改作业,整日的繁忙,几乎让我们的老师喘不过气来。周一至周五都是这样很难让自己松懈下来。由于是一如既往周而复始的工作,难免教师会有思想的松懈,心里的烦闷,心生失落与沮丧,思想的动摇,为了教师能安心安定的工作,以校为家,以生为本,切实以教育为乐。
学校在定期内组织教师到郊外郊游或是开启音乐,让他们尽情欢歌载舞,彻底放松心情卸下工作的疲惫,度过一个愉快的周末,才更有信心为下周努力工作。
五、校长做好服务,教师工作轻松
作为校长,只是老师们的服务者而不是领导者,更不是高姿阔态。在生活中要为老师们服务,老师们确实很辛苦,在没有课时给他们一杯白开水,就是给他们一份温暖,一点关爱;工作中作为校长要拈重避轻,千万不要拈轻怕重,把重的工作做了,我每一年都要上小学毕业班的语文,而毕业班又是住校,没有开会或者大的事情我都在学校都要上早晚自习,有时还是两个班级的主科语或数的教师,只要你认真工作,不怕劳苦,一心付出,你身边的老师不努力工作他们自己都觉得不好,这就是以身作则。我无论在任何时候都做在前面,老师们的眼睛是雪亮的,不要你说也不要你安排一切工作会井然有序地做好,也更加和谐,更加团结。这样我就更轻松了,老师也更愉悦了。
六、管理要情感更要制度,才能有序发展
我村校一直以来都严格按照我村的劳动纪律执行,无论是校长、教导还是教师,请假必须做到先有假条和请假所付的扣款,假条和款到后才能准假(特殊情况除外,过后一律补上),否则就是旷工处理。上课后3分钟为迟到,5分钟为缺席,10分钟就是旷课一节,且还要补上一节,否则就是两节算半个工作日。这样执行后,一般没有重大事情或是重病住院,没有一个教师轻易离开课堂(特殊情况除外)。为此我村在管理上有情感更有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也只有这样我村校才能更好地发展。
无论何时我深信一句话“困难是暂时的,前途是光明的”,只要我们把教师紧密凝聚在一起,努力学习和工作,我们既轻松也愉快,更没有过不去的坎。
篇7:农村小学校长管理工作心得体会
20xx年5月14日至16日,我受县教育局及教师进修学校干训部的指派,到辽宁省教师进修学院参加省农村中小学财务管理培训。这次培训是按国家教育部的要求,由辽宁省教育厅组织办班培训的,培训结束以后,还要对本县区的中小学校长进行培训。所以我深切感受到,此次培训是辽宁省所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长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责任重大。既要当好学生,又要当好“老师”。
通过此次培训,使我在以下几方面受益匪浅,收获颇多。
一、中小学校长要具备以下能力:
(1)政治鉴别能力。用人上要有政治立场,特别是学校的财务人员更要政治上过硬,业务上精湛,严于律己,坚持原则。
(2)依法行政的能力。校长要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校长的一切工作要在法律的约束下开展。
(3)公共服务的能力,特别是教育教学服务的能力。
(4)调查研究的能力。校长要对任何事物要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5)学习的能力:校长要与时俱进,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
(6)创新的能力:校长的工作要敢于创新,善于创新。有创新的思想才能有创新的教育。
(7)沟通的能力:校长必备的能力。上级领导的沟通汇报,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领导与老师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是至关重要的。是做好工作的保证。
(8)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决策力的集中体现。
(9)心理调试能力:校长也时时生活在矛盾之中,压力也是时时有。校长要善于调试好自己的心理状态。良好的心态有助于更好的工作,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二、对于学校的财务人员要依法办事,加强管理。
通过培训,是我认识到,学校的财务人员不仅是教师,更是技术人员,他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宪法、法律、法规、部委规章办事的,不是校长说咋办就咋办!校长对学校的资产负总责,财会人员是监督人员。财会人员要有强烈的监督意识,只有财会人员做到“帐帐相符”、“帐册相符”、“账物相符”、“帐实相符”四个相符,犯罪一般就不会产生。“会计监督、会计核算”是会计的基本行为。校长的犯罪、违规离不开会计人员的“配合”。所以只要财务人员政治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讲-法律、讲原则、业务能力精湛,政策理论水平高,责任心强,就会防止犯罪违规现象的发生,学校的财产就不会受到损失。
三、校长要有健康的心态。
西方哲人说过:“不健康的心态是一切犯罪产生的根源”。
作为中小学的校长,手中握有一定的“权力”。通过培训,使我认识到校长要“做好人,不能做坏人”,时刻要严格要求自己。校长要经常换个角度看问题,多做换位思考,多从侧面了解真-相。校长要给自己的生活加点盐,让自己的生活有滋有味,生活色彩斑斓,也能避免人格低下。校长要把眼下的工作做好,要追求幸福时刻,不要盲目迷恋所谓的“幸福一生”。
四、定额公用经费的使用范围。
学校的公用经费是保障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经费,它的使用和支出是有严格的要求的。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正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通过这次培训,使我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对照自己工作的实际,找出很多不足之处,并及时做到纠正和补充。使我对学校的财务管理有了全新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确保了经费的合理使用,做到了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篇8:宗教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目前,我市有宗教团体18个,宗教活动场所776处,信教群众22万多人,其中绝大多数信徒和活动场所都在农村。农村宗教活动能否依法管理、健康开展,对农村的乡风文明建设,和谐社会的构建,乃至农村经济的发展都将产生直接而实际的影响。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潮中,依法加强对农村宗教活动的管理不容忽视。
一、宗教活动对文明乡风建设的双重影响
我市依法核准的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坚持爱国爱教,遵章守法,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认真讲经传道,训导信徒,崇尚和平,追求和谐,与人为善,遵行五戒,律己修身。这些追求与我们党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乡风文明的基本要求是相一致的。现实中,确有部分信教群众,受教义理念的点化,在家庭和个人的矛盾冲突中,理智地化解矛盾,减少了不稳定因素。事实表明,合法健康的宗教活动对于加强人的道德修养,促进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可以起到积极的辅助作用。
但是,也有少数人,利用农村交通闭塞,经济文化落后,农民科学文化生活贫乏,法制观念淡薄等弱点,打着传教布道的幌子,招摇撞骗,借教敛财,传播封建迷信。少数邪教组织肆意传播歪理邪说,愚弄无知,煽动不满,干着诈骗钱财,侮辱妇女,伤害人身的勾当,给农村的乡风文明,社会稳定和农民利益,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据调查,我市农村有私设宗教聚会点783处,自封传道人273人,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渗透及“东方闪电”等邪教组织活动时有发生,近两年来,全市先后制止了20余起非法宗教活动,少数信教群众因受到蒙敝和欺骗,陷入迷途,走向害人灭己的极端,给个人和家庭造成很大危害,给农村文明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另外,由于宗教理念和教义本身的局限性,使部分信教农民过分地相信命运,依赖神灵,而削弱了居穷思变,尊重科学,勤劳致富的决心和勇气。在一定程度上滞碍了科技兴农,脱贫致富的步伐。
二、目前我市农村宗教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主要原因
据初步调查分析,我市对农村宗教管理,尚存四个薄弱环节。
1、对宗教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在农村,少数乡镇分管宗教工作的领导对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党的宗教政策缺乏正确的理解,有的视信教群众为迷信愚昧,与其保持距离,“敬而远之”。有的片面理解信仰自由是公民的宪法权利,对属地宗教活动,不敢大胆管理,主动宣传,主动介入,而是放任自由。有的甚至片面认为宗教工作,只是政府宗教部门和宗教团体的事情,很少主动问津。加之不少信教群众对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缺乏全面准确的理解,导致乱建寺庙,私设聚会点,自封传道人等宗教活动自由化现象时有发生。
2、对宗教活动的管理还缺乏有效手段。目前宗教部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法律政策依据是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文件。有些规定比较原则,尚无具体的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不严谨和扯皮现象。同时,政府宗教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主体不明确,缺乏有效的手段,目前的管理仅限于思想教育工作,无法有效行使行政执法的职能。乡镇宗教工作,虽建立了管理网络,明确统战委员兼任,但由于统战委员大多担负繁重的中心工作,无法将主要精力用于宗教管理。同时,统战委员既无执法资格,又与宗教部门不相隶属,致使许多工作落实不到位。
3、对农村宗教活动的监督、引导还缺乏具体措施。我市宗教教职人员队伍长期处于自发成长状态,普遍存在人员偏少、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弱点,施教能力十分有限。大都分教徒对宗教教义都缺乏理性认识,其信仰基本处于低级迷信状态。他们很难从中辨别真伪,去其糟粕,吸取精华。对此,有计划有组织的培养教育教职人员,尽快提高他们的素质,是对宗教活动监督引导的一项迫切任务。然而,目前这项教育规划尚不明确。又如我市有私设宗教聚会场所783处,是合法活动场所的1.28倍,对这些私下聚会活动的内容是否健康合法也缺乏具体有效的监控措施,很难及时准确地获取情报,依法予以取缔。
4、应对宗教突发事件的能力较差。我市两级宗教部门由于刚升格不久,基础较薄弱。宗教管理干部28人,只占全市信教群众的万分之一点三,加之县级宗教部门无交通工具,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将束手无策。
以上问题已严重制约了我市的宗教管理能力,其主要原因是各级领导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各项资源投入偏少,不能适应工作的要求。
三、几点对策和建议
1、要把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纳入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范围。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应当明白,对农村宗教活动做到有效管理,正确引导,会有助于新农村的乡风文明建设,反之疏于管理,让非法宗教活动肆意妄动,就会损害乡风文明。乡村干部在带领农民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时,要把对宗教活动的管理作为乡风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乡镇村干部在准确掌握本辖区宗教活动情况的同时,要主动与县以上宗教管理部门和宗教团体联系,研究制订出具体的管理方案,确定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责任,把管理落到实处。切实保证对宗教组织,活动场所,活动内容,信教人员的基本信息做到及时掌握,对宗教活动和信教农民能主动介入科学引导,对非法的宗教活动,能够及时监控,互通情报,坚决予以取缔。市委、市政府对农村宗教活动的管理十分重视,今年上半年专门召开会议,部署从今年七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未经批准乱建寺庙、乱建露天佛像、乱设宗教聚会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违法乱建的寺庙和其他宗教活动场所,采取开放一批、关闭一批、转作他用一批、拆除一批的办法,对乱设的宗教聚会点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建议各县、区和乡镇基层政权,结合新农村建设,认真落实整治,坚决遏制宗教活动中的三乱现象。总之,通过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宗教活动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坚决消除对乡风文明建设的不利影响。
2、要加大力度宣传党的宗教政策。首先要对基层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培训,让他们充分理解党的宗教政策,了解宗教的自身规律及基本知识,掌握运用党的宗教政策、法规,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的本领。其次要采取通俗易懂的教育方法,向广大农民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宗教的基本常识。让农民懂得什么是信仰自由,使信教群众明确从事宗教活动,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不得破坏社会秩序,不得损害公民身体健康,不得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增强他们识别和抵制邪教的能力,尽可能减少其信教的盲目性。
3、要努力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境外渗透和邪教组织的活动大多出现在部分经济落后、群众文化贫乏、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的农村偏远地区。因此,在抵御渗透和打击邪教过程中应注重治本,要切实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既要带领广大群众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大力宣传科学种田,勤劳致富的典型,又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农民学习科技文化,开展健康文明的文体活动,活跃农村的文化生活。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从根本上筑牢抵御渗透和打击邪教的防线。
4、党委、政府要充分重视宗教工作,切实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宗教问题无小事,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把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做到“五纳入”,即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创建、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坚持每年听取宗教部门汇报、研究分析宗教工作形势、学习宗教政策和法规。要建立和完善由党委统战部负责的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涉及宗教方面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协调。根据当前基层宗教工作的实际(乡镇宗教工作由统战委员负责),建议提请省委在全省作出统一规定,县区宗教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统战部副部长。这既是理顺关系,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宗教工作归口管理和指导协调的迫切需要,也是建立和完善宗教工作协调机制的有效措施。在物力和财力上,要尽可能满足宗教管理部门的工作需求。
篇9:宗教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要求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实施,进一步依法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xx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委员会于4月至6月间,邀请部分华侨外事工委委员和有关宗教团体负责人组成调研小组,对我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本次调研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十九大对新时代宗教工作提出的要求为目标,通过了解和掌握新形势下我区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解决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进一步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水平,更好地发挥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调研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现场交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先后考察了本区的佛教光孝寺、道教三元宫,天主教石室及基督教东山堂等16个宗教场所,以及外区的天河堂和圆玄道观等场所。并与区民宗部门、相关街道和社区的民宗干部,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进行了深入地沟通交流,形成了调研报告,现将成果汇报如下:
一、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基本情况
(一)总体概况。越秀区五大宗教齐全,广东省、广州市的佛教协会、天主教爱国会和广州市道教协会等10个宗教团体均设在越秀区辖内。区内有佛教、道教、基督教及天主教活动场所(点)21个、占全市的四分之一,是广东省和广州市宗教工作的重点区域。据统计,登记备案的各类教职人员有354名,教徒约为33。8万人(含非本区居民,其中佛教11万人,道教9。1万人,天主教4万人,基督教2。5万人)。一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辖内五大宗教平衡有序发展,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不同信仰的群众之间和睦相处,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发展情况。1978年之后,国家的社会生活经过整治,正常的宗教活动得以恢复。四十年来,我区宗教工作发生了巨大变化。首先是各类宗教活动日益频繁,1000人以上规模的宗教活动每年达100多场次,个别传统宗教节日在辖内各场所活动的群众达100万之众(如年初一,光孝寺有30万人次、六榕寺有20万人次、大佛寺有20万人次、三元宫有20万人次等)。其次,越秀是外来少数民族和国外信众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外籍信教人士到广州工作、学习、旅游、生活的人数越来越多,涉外宗教事务管理任务趋重,加上内地西北地区信教少数民族信众的流入快速增长,导致越秀部分地区外国人和少数民族集聚的现象十分明显,社会生活中的宗教元素及宗教信息量大幅增加,通过宗教元素与国内外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空前增强。
(三)管理情况。自20xx年11月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颁布以来,我区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迈出重大步伐,辖区各宗教场所制度健全,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遵纪守法的意识不断加强,学法、守法和用法蔚然成风。20xx年12月,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到广州调研时,对我区寺庙的规范管理抓得早,特别是在财务管理、人员管理、活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健全和执行落实好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创建活动中,各寺观教堂因地制宜,开展一堂一景创建活动,寺观教堂整体环境提升,亮点纷呈,文明敬香、美丽清真寺、荣神益人及荣主爱人等特色活动有效开展。宗教界坚持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学宪法、升国旗,坚持爱国爱教,设立图书馆阅览室,讲中国故事,弘扬传统优秀文化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
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做法
(一)多措并举,健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工作机制。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依法治国,实现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正确处理宗教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一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始终把宗教工作摆在事关全区中心工作的高度,建立了强有力的领导协调机制,从抓体制机制建设入手,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判宗教工作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明确主体责任,推动工作落实。与此同时,我区坚持把涉及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纳入社会综治维稳考核指标,把宗教场所纳入创建平安越秀的考评项目。建立起区、街、社区三级管理网络,把宗教管理属地责任纳入党员干部考核体系,将宗教问题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二)依法管理,宗教场所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近年来,我区全面梳理了宗教事务部门执法依据,制定权责清单,依法办理宗教场所各项备案和审批事项。印发了《越秀区宗教活动场所规章汇编》,督导各寺观教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按章办事、规范管理。
一是建立区宗教事务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召开宗教场所联席会议,抓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宗教场所管理服务上水平、走前列。组织开展“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创建活动,在光孝寺、六榕寺等重点宗教场所推行“文明敬香”活动。在清真寺内开展“建设美丽清真寺、争当优秀穆斯林”活动。
二是建立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制度。由区民宗局牵头,安监、消防、食药监、卫生、建设等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道组成联合检查小组,每年开展督导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
三是推动宗教场所工程建设规范管理。适时召开专项协调会议,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宗教活动场所的沟通,努力推动解决各场所在规划报建、征收拆迁和建设施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了宗教活动场所工程建设的规范化管理。
(三)底线思维,确保重大宗教活动的安全稳定。越秀区千年寺观教堂较多,为了确保每年上万人次的重大宗教活动平安有序,我区制定了《越秀区宗教活动场所重大节日应急处置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建立起民宗、城管、公安等多部门和街道协同的综合联动机制。每逢春节、圣诞节及开斋节等重大宗教活动期间,属地街道、宗教场所和管理部门制定出应急预案,相关部门深入各场所进行专项协调,分析问题排查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全覆盖,确保重大宗教活动的安全稳定。
(四)强化指导,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发挥。宗教团体是连接政府宗教管理部门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关键环节。我区在依法管理的同时,积极帮助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确保宗教活动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有序开展,使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人、财、物得到合理协调运转。近年来,各宗教先后开展了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宗教场所等系列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如六榕寺坚持用“符合我国国情、符合文化特点、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六榕特色”四原则对佛教进行阐释,体现了宗教中国化方向的精髓,得到了国家宗教事务局领导的高度评价。
三、新时期依法管理宗教事务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宗教活动场所布局不尽合理。随着外来人口不断流入,广州外来和外籍穆斯林群众数量庞大,而广州市仅有的4个清真寺全部分布在越秀区内,每逢开斋节、古尔邦节以及周五主麻日,从各地集聚到越秀区清真寺做礼拜的穆斯林达到数万人,尤其是清真先贤古墓,场所内部以及旁边的兰圃路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人满为患,既影响了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也成为非正常宗教活动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加大了政府对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难度。
(二)传统大型节日宗教活动人员高度集聚,安保压力大。由于历史原因,各大寺观教堂空间拓展受到城市发展的限制,辖区光孝寺、大佛寺、六榕寺、三元宫、基督教东山堂、天主教石室、清真先贤古墓等寺观教堂,每逢传统大型宗教节日活动,人员高度集聚造成的安全隐患突出,一些场所安全通道不畅,导致紧急疏散人群困难,带来的安保压力持续存在。
(三)对信教群众的依法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调研中我们发现随着信众人数的增长,人员结构开始呈现知识化、年青化和中高收入化的发展趋势,宗教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力增强。如何加强对信教群众依法有效管理,成为今后宗教工作的重要课题。
(四)与新形势对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新要求相比,我区宗教工作力量还显得不相适应。调研发现,我区宗教事务工作机构设置过于精简,人员配置与形势发展不相称,街道一级没有专职民宗干部,虽然有传统宗教节日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但仍难以适应新形势工作要求,尤其如人民、六榕、流花、登峰等宗教场所和少数民族集中的街道,工作矛盾更加突出,因此基层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仍有待加强。
四、进一步加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建议
(一)坚持中国化方向,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防范宗教极端思想影响。通过法律的、行政的和教育的多种手段,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鼓励宗教界积极挖掘教规教义、宗教传统、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积极因素,把教规教义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建议各场所推广升挂国旗仪式,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设立法规宣讲日,对教职人员开展普法教育和政策宣讲,在现有的图书馆阅览室内增设党的政策和法规书报专栏,引导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讲经、布道及传教等活动中,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宗教场所人员高度集聚、安保压力大问题。我区宗教场所传统大型宗教活动的安全隐患问题是由众多客观因素造成的,问题的解决涉及到方方面面,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上下结合,综合施策,久久为功。一方面从长远来看,需要健全完善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的中长期整体规划、合理规划寺观教堂建设布局,从未来发展空间上疏解中心城区的集聚压力,尤其是要在基础设施和规范管理方面,解决清真寺全部集聚越秀区,古尔邦节、开斋节期间穆斯林高度集聚的安全隐患问题,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在规划布局上的政策支持。另一方面围绕品质城市示范区目标定位,同时解决当前安保工作的财政压力。要把寺观教堂内外环境品质提升纳入政府工作考量,尤其是涉及海丝申遗、传统中轴线改造及重要旅游景点的宗教场所(如光孝寺、大佛寺、石室教堂、怀圣寺、清真先贤古墓等),要结合项目建设和环境整治,提升场所内外品质。建议利用光塔民族文化风情街项目建设,完善怀圣寺安检疏导功能。利用海丝申遗项目环境整治,把清真先贤古墓及兰圃路周边综合治理纳入工作方案。协调帮助基督教东山堂应急门(七中初中部)的开设,完善和强化环境整治和安全疏导功能。
(三)坚持管建结合,打造共建共享共治格局。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宗教界的桥梁,是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的支点。建议针对我区目前宗教团体和场所基本上是自主管理的现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研究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理念和做法,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更加积极介入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加强对信众的间接有效管理,对宗教场所的志愿队伍(义工)加强引导、管理和教育培训,提高宗教场所志愿者的服务救助能力,引导他们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并通过他们联系和影响广大信众,了解掌握信众思想动态,发挥信教群众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坚持重心下移,不断提高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建议进一步加强基层宗教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和稳定区街民宗工作队伍,建立责权相统一的管理架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民宗、公安、城管及街道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不断增强宗教事务管理合力。要大力开展专项督查和综合治理,健全完善宗教活动场所监督管理制度,以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以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实施为新起点,推动依法管理宗教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篇10:宗教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为了全面深入了解我区宗教工作,推动宗教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红兵的带领下,就全区宗教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宗教工作概况
目前,全区共有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四种宗教,区级爱国宗教团体3个,信教群众12万余人,约占綦江人口的八分之一,教职人员20人,其中,佛教信众8万余人,教职人员14人,道教信众1万余人,教职人员4人,天主教信众1万余人,教职人员1人,基督教信众2万余人,教职人员1人。经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10个、固定处所5个。
新区成立以来,我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区政府及宗教工作管理部门积极履职、不断创新,宗教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得到依法保护。几年来,区政府及宗教管理部门大力开展宗教法律法规宣传,较大程度上提高了领导干部和群众的思想认识,为宗教工作全面推进奠定了思想基础。指导各教派成立宗教团体,目前,已经成立了区佛教协会、天主教爱国会、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正积极筹建道教协会,并引导他们不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深入开展的规范化建设中,指导宗教团体加强制度建设,各宗教团体内部管理制度得以建立并日趋完善。在和谐寺观创建活动中,积极引导宗教团体和信教群众爱国爱教,服务地区发展,推动了宗教界人士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增强了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自我管理的能力。在综合整治和矛盾排查中,深入开展了“两乱一私设”的专项治理活动,成功取缔了骑龙“万国归根堂”,成功取缔转化了一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制止基督教“真耶稣教派”来綦非法活动,有效抵御了境外宗教渗透,为地区宗教工作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在服务宗教团体和广大信教群众中,下大力气保障了各宗教团体大型宗教活动安全,积极争取资金,开展合法宗教场所排危整治,切实为宗教界和广大宗教信众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密切了党委、政府与宗教信众的关系。总之,宗教工作成绩可圈可点,但随着地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思潮进一步多元化,宗教外部环境进一步复杂化,我区的宗教管理与宗教工作的实际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各项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宗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宗教工作认识不足。
部分领导干部和群众对宗教工作认识还不够,对党的宗教政策缺乏全面正确的理解。有的片面理解宗教信仰自由,没有把宗教信仰的权利和义务相统一。有的偏颇地把宗教妖魔化或者神话,要么“敬而远之”,要么盲目崇拜。对于宗教工作有人认为涉及问题敏感,不敢大胆管、不愿管,放任自流。有的甚至片面认为宗教工作,只是政府宗教部门和宗教团体的`事情,认为事不关己、少有问津。
(二)宗教场所建设和管理不规范。
一是部分合法的宗教场所存在违规建筑,一些寺观通过化缘,募集到资金便开始对寺观进行改扩建,但是这些工程大都没有正式的规划设计,没有合法的审批手续,由寺观直接承包给建筑商,建筑质量难以保障,而且由于没有合法手续建好后也不能对外开放,比如东溪的龙华寺。
二是合法的宗教场所大多年久失修,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虽然近年来,市、区两级投入了部分资金对一些合法宗教场所进行了修缮和改扩建,但投入的资金有限、改善的力度不大,影响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
(三)非法宗教活动仍旧突出。
由于现有合法宗教场所分布不尽合理,条件有限,不能满足群众信教需求,加之合法的教职人员缺乏系统培训,水平不高、能力不强,缺乏吸引力,为非法宗教势力渗透腾挪出空间。
一是“两乱一私设”(乱建庙宇、乱塑宗教造像,私设基督教聚会点)问题仍旧突出。擅自设立场所、建立组织进行非法活动,最为典型的就是营盘山寺庙,由于离人们居住地近,周边人口众多,寺庙香火还相当旺盛,全区已经发现的非法寺观多达百余处。“万国归根堂”自造塑像拉拢群众朝拜,愚弄了一批群众。目前基督教福音堂能容纳信众300人左右,家庭聚会有64个点,参加人数也仅1000余人,而基督教信众超过0人,大量信教群众没有合法宗教场所,这为私设聚会点提供可乘之机。
二是近年来,境外敌对势力对我区进行宗教渗透一直没有消停,不断干扰党的宗教政策的落实,破坏正常宗教活动。
三是非法宗教出版物、音像制品屡禁不止,各种非法宗教宣传无孔不入,非法电话、短信也花样翻新,甚至一些非法团体把口号印刷在小面额钞票上。
(四)宗教管理力量薄弱。
一是宗教团体作用发挥差。宗教团体是党委和政府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的重要组织,但是目前宗教团体在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深入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反映情况方面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在自身文化建设、慈善事业、服务发展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
二是职责不明,宗教管理难以到位。宗教管理工作在区级部门、各街镇以及村社之间职责不明,特别是到村社一级没有明确相应的管理职能,各级各部门难以形成管理合力。
三是宗教管理的法律支撑乏力。现有的《宗教事务条例》对非法宗教活动的处罚,仅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成本低,对非法宗教活动的组织者及参与者不能形成震慑,导致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
篇11:宗教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安排,杜兴顺副主任带领由部分常委会委员和民宗侨外工委委员组成的调研组,于9月17日至19日先后深入宝塔、安塞区和黄陵县,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就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有各类审批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94处(其中佛教22处,道教23处,天主教7处,基督教39处),有审批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代管的宗教活动点共21处(其中佛教1处、基督教20处)。全市信教群众约102037人(其中,佛教44780人,道教47950人,天主教1662人,基督教6726人)。有宗教教职人员105人(其中佛教13人、道教17人、天主教10人、基督教62人)。有宗教团体14个(其中全市性宗教团体3个,县级爱国宗教团体11个)。有全国第一批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个(宝塔区柳林清真寺),全国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1个(安塞县弘法禅寺)。
近年来,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认真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着力提高宗教事务管理水平,推动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注重化解处置矛盾纠纷,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促进作用。
(一)提高重视程度,健全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宗教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工作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十八大以来,先后9次传达学习中省关于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民族宗教工作长效机制方案》等政策文件。市、县两级均健全民宗工作机构,成立民宗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民宗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抓县区和联合督查检查工作机制,将“宗教工作成效”纳入县区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宗教工作权力责任清单制度和宗教活动管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落实宗教工作执法责任制,推动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职能、权限、程序法定化。
二是注重法制宣传。坚持将法制宣传作为重要抓手,纳入全市普法工作之中,充分利用6月份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宗教节日和宗教活动等重要节点,通过电视、新媒体等方式就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扩大覆盖面,注重实效性,提升了广大信教群众的认知水平。
三是狠抓学习培训。坚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分层次、多形式”的方法,全方位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宗教工作人员、宗教教职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全市宗教干部、宗教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共300多人参加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专题培训,选送120人次参加中省宗教团体举办的政策法规和教义教规培训,提升了处置宗教问题的能力,促进了宗教工作法治化。
(二)夯实工作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教职人员管理。坚持把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培训考试、资料采集、上报认定、逐级备案、建立台账的方法对教职人员进行认定备案。重视对教职人员的教育引导,增强了宗教教职人员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建立走访慰问制度,强化与宗教教职人员联系。
二是加强活动场所管理。建立《宗教活动场所人员管理制度》、《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财务公开等8项制度,理顺了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登记、审批程序,推动了宗教场所财务管理、安全卫生和文明敬香等方面的规范化。强化对大型宗教活动的监管,加大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力度,确保了重大宗教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是加强信教群众引导。组织开展乱建庙宇乱塑露天宗教造像、非宗教活动场所违法违规设置功德箱等专项治理工作,对摸排出的1937处各类庙宇进行了全面整治,规范登记为民间信仰场所967处,对剩余的970处将分三年时间逐步关停259处,转化用途201处,拆除510处(其中:安塞区164处、吴起县130处、甘泉县91处、志丹县89处),对摸排出的47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进行分类治理。对全省通报的三处乱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问题进行积极整改,宝塔区马家湾影视城内的财神像于9月30日前已拆除完毕,子长县龙虎山青云观露天造像、羊马河玉皇山道观露天慈航真人造像正在制定方案,限期拆除整改。积极引导清真寺阿訇将去极端化工作融入日常讲经工作,使穆斯林群众自觉抵制“达瓦宣教”渗透,杜绝“沙化”“阿化”“清真食品概念泛化”等不良倾向。
(三)注重服务保障,推动自身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四进”活动。认真贯彻习总书记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讲话精神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充分发挥宗教活动场所引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坚持爱国爱教、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的作用,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场所活动。各宗教活动场所升起了国旗,制作了展板,创办了专栏,进行了培训,融“四进”内容于讲经讲道之中,成效明显。
二是强化爱国团体建设。精心指导市道协、市佛协、市伊协等爱国宗教团体工作,特别是在打击邪教、治理“两乱”和抵御渗透等工作中,发挥了各协会不可替代的作用。积极引导各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参与“宗教慈善周”活动,投身于扶贫帮困、植树造林等公益事业。出台《宗教界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把接受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信教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的人士充实到宗教界代表队伍,推荐全市宗教团体优秀负责人进入省级宗教团体领导班子。
三是落实服务保障问题。为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建立了由民宗部门牵头,人社、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20xx年,市委、市政府就解决宗教团体“三无”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决定全市性宗教团体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通过招聘公益性岗位为每个团体各增加两名工作人员。
二、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一些干部对宗教工作的长期性、重要性、复杂性缺乏认识,有的只是把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宗教工作决策部署停留在口头上、文件里,不抓具体落实。有的在认识上有误差,要么放任不管,要么简单粗暴,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有的不尊重信教群众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侵犯宗教团体合法权益,引起宗教界人士的不满。
(二)宗教场所建设有待加强。大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基础设施滞后,一些宗教场所内部组织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特别是在财务管理上缺乏专业人员,账务不清、透明度不高的问题比较突出。全市94处宗教活动场所现仅有教职人员105人,且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者居多,宗教爱国后备力量薄弱。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萌发,尤其是天主教对历史遗留教产较为关注,因此引发矛盾纠纷。佛道教活动场所商业化、教风不正和乱建寺庙露天造像的现象较为突出,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现象依然存在。
(三)宗教管理力量相对薄弱。目前,宗教工作合力尚未真正形成,个别部门因宗教工作比较复杂、敏感而回避、推诿,一些通过协调配合即可解决的问题却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市县两级宗教部门孤军作战的现象非常突出,执法经费不足、执法人员短缺,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三、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力度。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宗教工作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习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系统性学习,不断深化对宗教问题长期性、群众性和宗教工作特殊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把宗教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去落实。要下大力气搞好宣传教育,既宣传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又宣传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性和极端宗教思想的内容、非法宗教活动的表现,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识别和抵制本领。要创新宗教培训体制,将宗教工作纳入全市干部培训体系中,加强对宗教工作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教职人员“三支队伍”的培训,不断提升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宗教团体建设。要进一步落实宗教活动场所法人地位,解决城市拆迁中宗教房产的补偿安置工作,落实好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以及低保申请工作,维护好宗教团体合法权益。要制定宗教教职人员培养规划和实施方案,分层次、按步骤、多渠道地对中青年教职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真正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合格教职人员队伍。要重视解决宗教活动场所实际困难,常态化排查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如太和山道观的生活污水一直无法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在大型庙会期间极易对山体自然生态造成重大污染和危害,需引起高度重视并尽快解决。
(三)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宗教工作领导机制,夯实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完善四级宗教工作网络,落实宗教工作联络员制度,逐步建立全市宗教工作动态数据库。要着力实现宗教活动场所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制度全覆盖,严格落实年度财务报告和收支审查制度。切实规范宗教场所的规划建设,坚决打击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行为。强化对大型宗教活动的管控,确保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安全进行。要坚决打击非法宗教活动,总结推广安塞区在“庙宇关停拆除或转化用途”方面“规、并、转、拆、关”的做法,发挥宗教人士引导作用,及时化解矛盾。开展佛道教商业化整治工作,推动佛道教教风建设,全面净化宗教活动场所。严厉处置乱建庙宇乱塑露天宗教造像和私设基督教聚会点,严防“回潮”现象发生。加大防范和抵制邪教渗透工作力度,依法取缔打着宗教旗号的各类邪教活动,严厉打击各种宗教极端主义的渗透行为,强化网络宗教事务的监管,为我市信教群众营造良好宗教环境。
篇12:宗教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为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艳同志的指导和带领下,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于今年5月以来就此进行了专题调研。7月中旬,我委召开全省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座谈会,听取省宗教局、南京市民宗局的情况汇报,以及省五大宗教团体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7月中旬和8月上旬,张艳同志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带队分别到常州、镇江、连云港、宿迁四市调研,实地察看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情况,听取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推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在此之前,我委还赴苏州、南通、扬州等地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宗教发展的基本情况
江苏是全国宗教工作重点省份之一,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齐全。全省信教群众超过400万人,各级宗教团体246个,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5761处,各类宗教教职人员9333人,有5名宗教人士担任全国宗教团体负责人。历史上,我省就是佛道教盛行的地方,高僧大德辈出,鉴真和尚东渡日本至今仍传为佳话。栖霞寺、天宁寺、寒山寺、金山江天禅寺、茅山道院等都是全国著名的寺庙道观,基督教金陵协和神学院、佛教鉴真佛学院、中国佛学院栖霞山佛学分院等院校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
宗教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和文化形态,是与一定的社会、经济、政治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改革开放以来,江苏宗教进入恢复发展的新时期。从信教群众人数变化情况来看,大致分为两个阶段: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为快速增长阶段。进入新世纪后,信教群众人数增长趋于理性和平稳,近十年来年增长率保持在4%左右。具体有这样几个特点:
一是基督教信徒和农村信教人数增长较快。19xx年全省基督教信徒不到10万人,1982年为21万人,为97万人,20xx年为120万人,目前达到180万人,信徒人数十年间增长了50%。20xx年全省农村信教人数约为194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5。56%,比20xx年省委统战部统计的2。6%,研究数值增长了138。4%,7年间增长了一倍有余。目前我省农村信徒最多的是基督教。
二是信教人群呈现“南佛北基”的分布态势。据20xx年统计资料,江苏400多万信教群众中,基督教和佛道教信徒分别为180万人和200万人。基督教徒180万人中,苏北五市为130万人,占72%,基督教活动场所占93%,教职人员占60%。全省佛教940个活动场所中,苏南、苏中八市有777个,占83%,教职人员占89。6%。道教、天主教则没有明显的地域特征,在各个地区、各类人群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分布。
三是信教人员结构趋向多元化、多样化。长期以来,我省信教群众呈现“三多、三低”的结构特征,即农民、妇女、老人居多和文化低、收入低、能力低人群居多。近年来信教人员结构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宗教信仰逐渐从社会弱势群体向其他社会阶层扩展,社会“白领”、企业骨干、行业“精英”以及中青年信徒逐渐增多。
四是信教群众流动性逐步增强。受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吸引,外省来我省经商、务工、求学、生活的信教人员越来越多,目前已有20多万,主要集聚在苏南各城市。另外,随着我省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大量境外人员来我省经商从业、讲学留学、旅游观光,其中绝大多数都有宗教信仰,要求集中过宗教生活的人数越来越多。常州清真寺的阿訇介绍,每逢周末、节假日前去礼拜的中外学生络绎不绝。
分析我省信教群众人数持续增长的原因:
一是社会环境日趋宽容。改革开放30多年来,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宗教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得以发挥,不信教公民与信教公民相互尊重、和谐相处,社会与宗教组织的关系得到很大改善。特别是基督教经过60多年的“自传、自养、自治”,基本实现了本土化、民族化,因此信奉基督教的人数逐步增多。
二是思想观念和价值追求的多元化。对外开放的扩大和对外交流的增多,推动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趋于多元。一些人从祈福消灾、积德延寿的愿望出发,进入寺观教堂参加活动,进而接受宗教信仰、成为信徒。与传统的佛道教相比,基督教的传教形式、活动方式以及信众分享“关爱”所带来的幸福感,给了人们更多的选择余地。
三是社会阶层结构的深刻变化。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带来了社会阶层结构的深刻调整,宗教由此获得新的发展空间。省委统战部和省社科院20xx年的调查显示,全省新社会阶层人士中,23。9%信仰宗教,其中59。3%的人士近开始信仰宗教。
四是情感交流或精神寄托的需求。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面对工作、生活、事业、情感、疾病、养老等方面的多重压力,部分人群特别是困难群体选择信仰宗教纾解情绪,寻求精神寄托。我省农村经济有了较大发展,但文化建设相对滞后,文化生活不够丰富,从宗教中寻找情感释放和交流的空间,成为一些农村群众满足精神需求的重要途径。
二、我省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成绩和经验
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根据国务院和我省宗教事务条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维护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宗教事务管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各级宗教事务部门积极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责,在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加强执法检查监督、推动宗教团体建设、规范宗教场所管理、化解处置矛盾纠纷、引导宗教界参与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全省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一是围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推动各项宗教工作开展。20xx年以来,省宗教局组织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制定八项标准,量化考核体系,认真组织评选。并以此为抓手,根据每年中心工作和宗教界实际情况,确定“安全”、“教风建设”等创建活动主题,在全省宗教界营造出创先、争先的良好局面。
二是以专项工作为载体,加大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力度。围绕人、财、物等关键环节,在全省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参加社保等专项工作,逐步完善专项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突出抓好各类重点宗教问题,增强综合管理能力。南京市制定并实施了《处理民族宗教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在宁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将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
三是坚持管理与服务并举,努力创新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支持和推动宗教团体加强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加强对宗教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一批优秀的宗教团体带头人走上国家和省级宗教团体负责人岗位。连云港市指导和督促各宗教团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依法依章加强自我管理,并坚持每月定期召开宗教团体和重点场所负责人学习会,倾听建议,了解动态,排忧解难,扬正纠偏。
四是建立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维护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全省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均列入综治成员单位,将宗教矛盾纠纷的化解、处置融入社会矛盾大调解体系,形成了保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工作机制。宿迁市着力构建“大民宗”工作机制,开展宗教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及时化解和处置涉及宗教的矛盾和纠纷,促进了宗教和睦、社会和谐。
五是加强思想文化建设,传承优秀宗教文化。开展“与党同心同行”主题教育,唱响爱国爱教主旋律。指导宗教界开展系列文化活动,按照时代要求诠释教义教规。常州市建成了天宁宝塔佛教文化等一批宗教文化项目,并以此为窗口开展对外交流,弘扬光大优秀宗教文化。
六是规划建设宗教活动场所,满足信教群众需要。南京市适应信教人数持续增长、外来人口急剧增多的形势,根据城市发展战略、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满足信教群众过宗教生活的需求。镇江等地对宗教活动场所建设也作了统筹安排。
调研中我们发现,一些地方面对宗教的发展变化,主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做的有声有色。他们的共同经验和特点是: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将宗教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处理宗教事务重大问题。建立并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宗教部门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宗教工作体制。建立健全宗教事务属地管理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管理网络和责任体系。加强基层宗教事务部门机构建设,配好配强执法人员,加大依法行政力度,推动了宗教政策和法规的全面实施。支持和引导宗教团体发挥积极作用,帮助宗教界和信教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这些好的经验值得在全省推广。
我省宗教团体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积极协助政府贯彻落实宗教政策法规,加强团体自身建设和宗教教职人员培养,大力兴办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继承和弘扬宗教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开展对外友好交流,发挥了宗教在促进人际和顺、社会和谐中的独特作用。对此也应给予充分肯定。
三、我省宗教事务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
在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宗教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对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对宗教发展面临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要有清醒的认识和客观的分析,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
首先,对宗教工作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深化。少数地方对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认识不全面,对信教群众不放心、不信任,对“团结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不关心、不热心,甚至把宗教工作作为高压线,采取回避态度,不碰不问。个别地方宗教政策长期得不到全面落实。一些地方片面放大宗教社会功能,甚至采用行政手段助推其发展。例如,为发展旅游和招商引资,搞“宗教搭台、经济唱戏”,未经批准乱建寺庙宫观、塑造大型宗教造像、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等,人为地扩大了宗教的影响,推动了宗教的非正常发展。有的地方把寺庙宫观当作“聚宝盆”、“摇钱树”,依托寺庙宫观建设风景区、售卖高价门票,甚至违反宗教条例规定,连同一宗教的教职人员、持证信教群众都需购票才能进入。还有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转而求神拜佛、寻求神灵庇护,损害了党的形象。
其次,宗教团体建设和活动场所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市县宗教团体自养能力薄弱,缺乏必要的办公经费、办公场所,不能有效地履行工作职能。一些宗教团体管理体制不顺、运行机制不畅,在信众中缺乏凝聚力和号召力。有的宗教团体职能定位不当、职责把握不准,桥梁纽带功能没能有效发挥。假僧假道乱做佛事道场现象有所反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少数寺庙宫观借教敛财,诱导、强拉游客和信众花高价烧高香、抽签卜卦。一些未经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违规从事宗教活动、收取宗教性捐献,甚至骗取钱财。这些都违反了宗教政策和法规,扰乱了正常宗教活动秩序,损害了宗教界的权益与形象。
第三,宗教教职人员素质和道风建设需要进一步提升。目前,我省宗教教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年龄偏大、宗教学识和文化水平偏低的现象比较普遍。全省佛道教三分之二的教职人员、基督教九成以上的教职人员还是初、高中文化程度,与其承担的教化身心、牧养教民的宗教使命不相适应。宗教后备人才不足,部分宗教团体在新老交替中出现了青黄不接、后继无人的现象,特别是代表性人物严重匮乏。受世俗化、拜金主义的影响,一些宗教教职人员经不住诱惑,宗教信仰出现淡化趋势。有的不注重学习修行,不遵守教义教规,甚至做出违规破戒的事情,败坏了教风。有的热衷于追逐利益,贪图享受,世俗化、庸俗化倾向明显。有的忙于参加各类活动,疏于宗教事务,脱离信教群众。这些问题发生在少数宗教教职人员身上,却严重影响了宗教教职人员的声誉。
第四,县级宗教事务机构建设亟需加强。县级宗教事务部门是宗教事务属地管理的主体,承担着繁重的基层宗教事务管理任务。在20xx年新一轮机构改革前,我省县级宗教工作机构均为政府组成部门。改革后,全省100个县(市、区)中,列入政府部门序列的仅有21个。同时,县级宗教工作机构普遍存在人员少、流动快、兼职多等现象。不少地方反映,基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手段少、任务重、压力大。沭阳县民宗局现仅有1名分管部长和1名工作人员,而全县信教人员达10万之众。国务院和我省宗教事务条例中,涉及县级宗教事务部门职能的条文分别有19条和15条。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缺失以及及队伍的弱化,导致对宗教事务的指导、管理、协调、检查等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宗教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取缔处罚缺乏强制措施,进而难以从根本上遏制宗教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一些县级宗教工作机构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主体资格就受到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现场质疑。
四、加强和改进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建议
当前,我省正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为实现“两个率先”而努力奋斗。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入实施国务院和我省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更加紧密地团结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更加充分地发挥他们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深刻认识宗教发展规律和社会功能,自觉践行“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的宗教工作理念。目前,我省信教群众占总人口的比重不大,但总量不小,并且处于持续增长的过程中,宗教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有所扩大。对此,我们要正确应对,妥善处理。
首先,在我国现有条件下,宗教还有其存在的深刻根源,不仅会长期存在,在一定时期可能还会有所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客观理性地善待宗教,做到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增强党和政府在信教群众中的吸引力、凝聚力。同时,要防止和纠正人为扩大宗教影响的做法,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服务,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其次,从总体上看,宗教都是主张和平、和好、和谐的,引导好、运用好、发挥好这一点,宗教就会释放正能量,对社会起到正面作用。反之,则有可能成为动荡、对立的诱因。我们要正确认识宗教社会作用的两重性,最大限度地发扬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抑制消极因素,充分发挥宗教群体整合、心理调适、道德教化、文化传承的独特功能。
第三,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一样,都是我省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我们要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必须尊重和保护他们的信仰,这是维护人民利益、尊重公民权利和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要密切与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联系,主动听取他们的心声和诉求,多为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办实事,把他们紧密地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同时,要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既当好教徒,又当好公民。
(二)全面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依法治省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势下处理复杂宗教问题的有效途径。各级政府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和我省的宗教事务条例,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是推进宗教法制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宗教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加强对宗教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将成熟有效的政策措施转化为法规规章。
二是完善落实配套办法,抓住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宗教活动监管等关键环节,加大政策落实和制度建设力度。继续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活动。
三是加强执法主体建设,完善执法监督和检查,提高宗教事务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当前,要按照宗教事务条例规定,重视和加强县级宗教事务机构建设,使其真正成为执法主体,确保基层宗教工作责任有人承担、情况有人掌握、信息有人报送、工作有人推进。
四是健全工作协同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宗教组织协同、信教群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宗教事务管理体制,增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合力。健全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提高应急管理和安全稳定工作水平。继续抓好妥善处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佛道教乱建寺庙和露天造像、服务管理外来穆斯林、抵制外来渗透等工作。
五是依法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积极帮助宗教界排忧解难,市县宗教团体办公经费要作为专项。对化解寺院宫观与景区的利益纠纷、落实宗教房产政策以及明确宗教活动场所法人地位等问题,各级政府要予以关心和重视,能够解决的要抓紧解决。
(三)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实现宗教与社会和谐相处,各宗教和谐相处,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和谐相处,必须切实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发挥宗教团体自律协同作用,努力构建和谐宗教关系。
一要支持各宗教团体开展宗教思想建设,继续鼓励五大宗教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讲经”“解经”活动和神学思想建设,挖掘宗教教义、宗教道德、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进一步纯正信仰、适应时代和社会进步要求。
二要支持宗教团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增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调整、自我提高的能力,树立在信教群众中的威信,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提高信教群众参与宗教事务管理的积极性。
三要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支持各宗教活动场所在财务监管、安全管理、环境改造、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探索创新,创出管理特色,提高场所建设和管理水平。
四要加大宗教人才的培养力度,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要求,造就一支爱国爱教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发挥我省宗教院校数量多、层次高的优势,支持宗教团体把宗教院校办成培养爱国宗教人士的重要基地、正确阐释宗教教义的重要阵地、培训宗教教职人员的重要平台。
(四)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把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是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根本要求。
一是支持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积极参与经济建设,鼓励信教群众在各自岗位上勤奋工作,致力创业创新创优,以自强不息的精神,优良的业绩践行信仰。
二是支持宗教界发扬济世利人的优良传统,通过日常宗教活动和公益慈善等活动,参与社会建设,发挥宗教界人士在慰藉心灵、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帮助信教群众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心态。
三是支持宗教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宗教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整理出版宗教文化典籍,保护和传承好宗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四是支持我省宗教界对外平等友好交流。按照“互不隶属、互不干涉、互相尊重”的原则,与港澳地区宗教界深化交流合作,与台湾地区宗教界开展友好往来,增进两岸四地宗教界、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
篇13:宗教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为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宗教事务管理情况报告的有关工作,根据《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市人大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侨民宗委员会)组织开展了有关本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
本次监督调研活动由常委会副主任王培生牵头,侨民宗委员会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部分区人大常委会侨民宗工委负责人和有关宗教团体负责人,组成市人大常委会宗教工作监督调研小组(以下简称调研小组)。调研活动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有关宗教工作要求为目标,通过了解和掌握新形势下本市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不断深化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着力解决宗教事务管理和服务中的重点问题和实际难题,切实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推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四个中心”、实现“四个率先”发挥积极作用。
侨民宗委员会和调研小组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广泛听取社会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自3月下旬举办宗教工作监督专题培训会并召开调研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以来,委员会和调研小组先后走访了市民宗委、市外办、市民政局等部门及部分涉外宗教活动场所,召开了有关基层宗教事务管理、涉外宗教事务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布局等方面的专题座谈会6次,专题召开市级宗教团体负责人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并部署了全市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监督调研的有关工作。8月23日,组织开展了常委会宗教工作监督视察调研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培生及部分常委会委员、委员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参加了调研。8月29日,召开委员会和调研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调研报告。
一、本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现状及成效
调研过程中各方普遍认为,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本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市和各区县宗教事务部门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为抓手,着眼全局、扎实工作,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实效。特别是“十一五”时期,市及各区县宗教事务部门团结和带领各宗教团体,以举办世博会为契机,大力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和修缮等方式,使本市各大宗教的场所面貌普遍得到较大改善,宗教服务信众、服务社会、服务大局的水平不断得到提升,为顺利举办世博会、推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培训,逐步健全完善配套规章制度。近年来,市区两级宗教事务部门以每年开展“民族宗教法制宣传周”活动和民族宗教工作培训为抓手,积极开展宗教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培训,有效扩大宗教法律制度的社会认知度,使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逐步深入人心。同时,根据本市宗教事务管理的实际情况,先后制定并施行有关固定宗教活动处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在沪外国人集体宗教活动临时地点指定、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努力为加强宗教工作依法行政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
(二)认真贯彻执行“两个条例”,不断提高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水平。贯彻落实“两个条例”,是依法治国在宗教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关键环节。为此,市民宗委先后会同市有关部门开展基层民族宗教事务行政执法培训和宗教系统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努力提高宗教事务管理的法治化和社会化水平。同时,加强对宗教事务行政执法依据、职责、程序等方面的梳理和界定,着力规范宗教事务行政执法制度及其相关文书。针对本市外籍宗教信徒日益增多、涉外宗教事务管理任务趋重等新情况、新问题,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及时完善外籍人士集体宗教活动的法律规范和工作机制,世博会期间又积极探索设立在沪犹太教信徒和外籍东正教信徒临时聚会点,基本满足了多国家、多语种在沪外籍信徒的集体宗教生活需求,受到了普遍认可和好评。
(三)依法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大力推动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市民宗委以落实宗教房产、推进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保等工作为重点,依法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以创建评选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两个专项工作,支持协助宗教团体开展教职人员文化教育培训、讲经讲道交流等为抓手,着力推动和服务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管理和服务信众的水平。正是在政府的积极支持和引导下,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合法权利得到保障、宗教生活基本得到满足,从而更加自觉地投身于本市经济社会建设事业。
二、本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充分肯定本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成效的同时,调研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宗教活动场所布局不尽合理,与群众日益增长的宗教生活需求不很适应。
调查发现,本市各宗教的活动场所都不同程度存在布局不合理问题,影响了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也成为非正常宗教活动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外来人口大量流入,本市现有穆斯林人口增长迅速,但除20xx年在金山区增设了一处固定活动点外,全市共有七坊清真寺,数量一直没有增加,且分布东密西疏,一些人口导入密集地区如闵行、青浦等西南部及其他郊区,至今没有一座清真寺或固定活动处所,每逢宗教节日,有些场所内人满为患,有时甚至溢出场外而影响周边交通。再如,目前本市开放道观仅26座,宝山、嘉定等地众多道教信徒屡次上访反映因没有场所而不能过正常的宗教生活。又如,本市基督教现有开放活动场所168处(其中城区20处,郊区148处),尽管数量相对较多,但存在布局不合理、部分场所“两证”不全等问题。
(二)非正常宗教活动时有发生,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与新形势下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挑战不很适应。
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包括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违法、抵御渗透等几个方面。调研发现,目前各宗教不同程度地存在非正常宗教活动现象,表现形式各不相同。本市还有一些未经认定的“教职人员”游离于政府和宗教团体管理之外,扰乱了正常的宗教活动秩序。
作为正在建设中的国际化大都市,在沪外籍人员数量正日益增多据有关部门保守估计,目前在沪外国常住人口已突破20万人,另外还有相当数量短期逗留的流动外国人口。,外籍宗教信徒来源及其宗教生活需求日趋多样化。特别是传统五大教以外的其他宗教如巴哈依教、印度锡克教等在上海开始传播,犹太教、东正教等也重现上海。但调查发现,目前本市涉外宗教事务的管理和服务水平还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一方面,本市开展涉外宗教活动的场所和场次依然存在数量不足、布局不均、语种类别不多等问题,难以满足不同国家、不同语种、不同人群的涉外宗教生活需求。另一方面,普遍缺少综合素质较高的涉外宗教教职人员,能熟练运用外语传经布道者寥寥无几。
此外,与新形势对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出的新要求相比,宗教事务部门的队伍建设,特别是基层宗教工作机构建设还显得不相适应。调研发现,本市各区县政府虽已设立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基本解决了基层宗教事务执法主体问题,但实践中各区县宗教事务部门的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不尽统一,并普遍存在编制少、人手少、经费少、队伍不稳定、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
(三)对宗教团体的管理和服务存在薄弱环节,宗教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与充分发挥宗教积极作用的新要求不很适应。
调研发现,本市各级宗教事务部门在管理宗教团体、引导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对宗教界财务、资产管理的监督不够有力。调查发现,各宗教团体及其宗教活动场所不同程度地存在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格、资金使用不规范等现象。
二是创新制度、积极引导宗教界开展慈善和公益事业不够有效。随着宗教界善款的多年累积和慈善事业的深入开展,宗教界在如何更好地回馈信众、服务社会方面存在的缺陷逐步显现。比如,对宗教公益和慈善事业缺乏统一的规划和前瞻性研究。没有形成适当的机制和统一的机构。对慈善公益项目及其效益缺少论证和预测,大多慈善行为限于应急式的捐赠,社会效益无法持续、放大等。
三是宗教人才队伍建设不够深化,教职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目前本市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还不能适应新形势和日益增多的高知识信徒的要求。特别是与上海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对宗教领袖人才的要求和广大信众的期望相比,本市宗教界领导层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宗教和谐、团结共进的整体力量有待进一步发挥。
三、对进一步做好本市宗教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加强学习、统一认识,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做好宗教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认识是行动的指南,理念是实践的先导。没有各级各部门领导和广大干部对宗教问题及宗教工作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就不可能做好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十一五”时期以来,党中央立足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宗教的具体实际,就宗教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概括和新论述,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开拓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新境界:
一是把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即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确立了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理论地位。
二是把宗教关系列为我国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中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五大关系之一,提出促进宗教和谐的新目标。
三是提出“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作用”的新要求。新时期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这些创新理论,为我们做好宗教工作指明了方向、增添了动力。为此我们建议:
第一,要大力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大力宣传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规范。要系统整理宣传内容,区分不同宣传对象,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努力提高宣传实效,在全社会逐步形成宗教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二,要加强学习。本市各级各部门领导,特别是一切从事宗教工作的干部,要切实加强对新时期党的宗教工作创新理论的系统性学习,深刻理解和掌握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刻理解和掌握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是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不断提高对宗教问题长期性、群众性和宗教工作特殊复杂性的认识。要通过学习提高认识,自觉把宗教工作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放到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大局中去推动,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团结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第三,要强化培训。要创新宗教培训体制,切实将宗教培训工作纳入现有的公务员培训体系,要细化对象、创新方式,着眼长远、注重实效。尤其要加大对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做好新时期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机制、创新方式,强化宗教事务管理,不断提高宗教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在依法治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依法管理同样是解决我国宗教问题的根本出路。强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也必然是“十二五”时期甚至更长远阶段内我国宗教工作的重心。为此建议:
第一,不断完善宗教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当前,上海正积极探索适应大城市发展特点的社会建设工作新路,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共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宗教事务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当遵循社会管理新格局,努力形成党委统战工作部门牵头、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负责、宗教团体协同、广大信教群众参与的宗教事务管理格局。对涉及宗教,但本质上属于其他社会公共管理领域的,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克服不敢管、不愿管的现象,大胆依法行政,宗教事务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工作,形成合力,逐步实现宗教事务纳入社会公共管理体系的良好局面。
第二,切实抓好两个专项工作。宗教教职人员是宗教事务的主要承担者和实践者,宗教活动场所是宗教事务的主要发生地和宗教活动的重要载体,所以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重要抓手和关键环节,政府应该花大力气抓好。当前要集中精力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这两个专项工作,要将做好两个专项工作与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解决当前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在认定宗教教职人员的同时,对没有合法身份但依然从事有关宗教活动的人员,要加大管理力度,切实净化相关的社会环境,要坚持常抓不懈,真正收到实效。
第三,着力强化基层宗教工作。宗教工作基础在基层,重点在基层,能否取得实效也在基层。建议要切实加强基层宗教工作机构建设,确保基层宗教工作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同时,不断完善基层宗教事务委托执法制度,继续探索社会工作者介入基层宗教工作的做法,确保基层宗教事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有效性。要鼓励区县宗教事务部门和基层单位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和办法,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第四,继续探索创新涉外宗教事务管理方式。要针对本市外籍人士宗教信仰需求多元、管理难度日益增大与现行涉外宗教事务管理法制不完善、政策与法规衔接不紧密的矛盾,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方式,妥善处理传统五教之外其他宗教的信仰满足和依法管理问题,不断完善与公安、安全、外事等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增强涉外宗教事务管理合力。
第五,注重立法经验总结,适时提出立法建议。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也需要不断创新立法。为此,建议市民宗委在贯彻实施“两个条例”中,重视对条例本身修改意见和建议的收集积累,为市人大常委会适时修改有关地方性法规做好准备,并积极向国家有关方面提出立法或修法建议。
(三)以人为本、注重引导,充分发挥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是新时期党对宗教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此,需要政府切实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从信教群众、宗教界人士和宗教团体三个层面,加强对宗教界的引导和服务。
第一,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为不断满足群众正常的宗教生活需求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根据本市“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合理规划宗教活动场所布局”的要求,一方面宗教团体要加强对本教信众数量及其分布的调查和预测,根据实际需求依法向政府提出有关场所新建、置换、恢复、合并、调整等方面的申请。另一方面政府要进行综合规划和布局,按照居民导入导出、大规模住宅区建设、常住外籍人士分布等情况,对全市及各区县宗教场所的总体布局进行前瞻性思考和规划,抓紧研究制定宗教活动场所布局的导则和指标体系,提出切实可行的宗教用途土地储备途径和方案,推动本市宗教活动场所布局更趋合理科学。
第二,大力支持宗教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宗教界服务社会、利益人群。要切实加大培养新一代高素质宗教代表人士和广大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工作力度,强化对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的引导和教育,鼓励教职人员开展政治、法律、文化、语言等方面的学习和对宗教教义的深入探究,不断增强自身的综合能力和传教水平。要继续通过讲经讲道交流等活动,积极引导宗教界根据当前社会深刻变革的实际,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努力挖掘和弘扬其有利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夯实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思想伦理基础。要重视和加强各宗教院校建设,切实发挥院校在培养宗教人才方面的积极作用。要创新理念、完善政策,为宗教界更好地开展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创造条件、搭建平台、疏通渠道,鼓励宗教界积极探索服务社会、利益人群的方式和途径,制定兴办公益慈善事业的长远规划和计划,在扶贫、济困、救灾、助残、养老、支教、义诊等方面发挥有益作用。
第三,管理和服务并重,切实引导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要从目前对宗教团体实行业务主管部门(即宗教事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即社团管理部门)双重管理体制的实际出发,进一步理顺关系、健全机制,防止因权责不明或制度不完善而导致监管不力的现象,形成对宗教团体的管理和服务合力。一方面,要督促宗教团体和各宗教活动场所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积极推动宗教界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和定期检查报告制度,满足广大信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不规范的财务工作进行整改。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宗教团体的服务,除真心实意帮助宗教团体解决实际困难外,更重要的是帮助宗教团体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引导团体在议事决策、办事程序、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民主管理和自律机制建设,不断增强宗教团体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的影响力。
篇14:宗教心得体会
提高宗教管理水平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趋势的加速发展和国际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宗教对整个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更加凸显。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宗教工作的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急剧变化。我们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摒弃落后的思维模式,努力培养与时俱进的思想理念,开拓性地开展宗教工作,形成以下几点体会:
一、当前农村宗教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存在误区。由于宗教依法管理工作起步较晚,宣传教育不够有力,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还远未到位。一是麻痹思想。一些基层干部看不到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为宗教工作不是中心工作,抓与不抓、管与不管无妨大局,管得好也看不到成绩;二是无害论思想。有些干部认为不过是几个老太太烧香念佛,总比搓麻将赌钱好,没有什么危害,乡里乡亲的,没必要那么顶真,抹不下面子;三是害怕思想。少数干部存在封建迷信思想,怕管了遭“报应”,唯恐避之不及;四是僵化思想。一些农村信教群众由于不懂政策法规,分不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参与非法场所活动,有的把宗教界人士当作佛、神、仙的使者或代言人,分不清是非善恶,宁可违反政策法规而不愿违反佛、神、仙的旨意,成为事实上的落后群众。
2.个别宗教不正常发展。有的宗教发展过快,如基-督教,在信教人数中目前在全国已位居第二。信教人员结构呈现由老龄化向年轻化、由农村向城市、由文化低向文化高转变趋势。由于不正常发展,导致有些地方宗教活动频繁,一些地方基层宗教活动混乱,从而产生了对教育、行政和社会的负面影响。
3.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有加剧之势。现在,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问题突出,形势严峻,已经对我国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政治局面,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对我国的.国家统一、领土完整构成了现实威胁。渗透的方式主要有寄送印刷品、音像制品,或利用广播、互联网,或派遣传教人员,投入资金,在我境内传教,或支持地下势力,拉拢分化我爱国宗教界人士,同时广泛利用经济、文化、教育和社会服务等非宗教渠道对我进行渗透。
二、解决农村宗教问题的建议
宗教的存在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我们要充分认识宗教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尤其是在我市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必须要把解决宗教突出问题摆上应有位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加强宣传教育。要在农村党员干部中广泛深入地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党的宗教政策的学习教育,多形式、多渠道深入宣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宗教政策法规。引导农村各级干部特别是乡、村主要领导、宗教干部以正确的理念、科学的方法、合法的手段对待宗教。向广大群众宣传宗教政策法规,不断增强信教群众遵纪守法意识,规范信教行为。通过各种形式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丰富农民业余文化生活,引导农民崇尚科学、追求新知。各级党政组织尤其要搞好信教群众中弱势群体的扶贫帮困工作,使他们切身感受到党的温暖,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加强对宗教界人士的教育,促使其不组织、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并及时反映和举报非法宗教活动和苗头性问题。
2、加强人员管理。着力建好两支队伍,一是抓好宗教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宗教工作者的政策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探索解决乡统-战宗教干部人手少、精力分散问题的途径,通过配齐配强、培训、交流,建立起一支能征善战、敢管善管的宗教干部队伍。二是抓好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外出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爱国情感、宗教学识、管理能力、个人修养;通过充实调整等办法,合理配备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切实构建好宗教团体管理班子;通过经常性谈心谈话,引导宗教界知名人士提高自身素养,积极发挥骨干作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从而建立起一支遵守政策法规、信众基础较好、具有较高宗教学识和管理水平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
篇15:农村宗教研究述评
农村宗教研究述评
文章针对当前农村宗教问题研究的现有成果,进行系统地回顾和梳理,择要论述了农村宗教活动发生的原因、农村宗教活动的特点、农村宗教活动的影响及对策问题,并指出了当前研究中存在的.不足,目的在于帮助人们了解农村宗教问题研究的状况和有关研究动态.
作 者:肖良 XIAO Liang 作者单位:宿州学院经济管理系,安徽宿州,234000 刊 名:宿州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SHUZHOU COLLEGE 年,卷(期): 22(5) 分类号:B911 关键词:农村宗教 信仰文化 述评篇16:管理工作心得体会精选
安全管理工作是一个企业在生产、运行过程当中不可忽视的一个管理环节,需要定期做安全管理工作的总结,从总结中获取经验,加强安全意识,逐步进步,才能更好的完成安全管理工作。
摆正观念,安全为本。在思想观念上我们要认真处理好三个关系,即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成本的关系,当效益、进度、施工成本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务必为安全让路。在安全管理由传统向现代化管理转变的过程中严格遵循安全管理模式,这是符合广大职工生命安全的护身符,在今后的管理上要严格按照体系要求规范运作,持续改善。
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职责。在规范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安全规范和要求要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位职工身上,并严格考核,做到人人都是安全员,安全管理靠人人。
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工作。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公司的管理机制、用工渠道等等都在发生变化,对安全的管理也要与时俱进。安全管理人员要对现场的建设、生产有足够的了解和认识,只有真正了解现场的情况,再结合科学的管理方法才能有效的控制和杜绝安全问题。
持续开展事故案例学习,多总结,常警醒。历年安全事故的教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如警钟在耳,常常提醒我安全无小事,其责重于泰山。持续学习安全事故案例是很好的警醒方式,只有将安全事故教训时时放在心头,才能时时警醒自己的提高警惕,尽可能的做到安全无疏忽、无疏漏。
加强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将损失降到最小。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千变万化,即使安全管理再严格,手段再到位,制度再健全,都有不可预测的风险,特别是在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的情况下,安全风险有增无减。因此,除了做好各种安全预防措施外,还必须建立“反应敏捷,行动迅速”的应急机制和应急反应能力,不论在何时、何地、何人,事故发生后都能迅速出击,及时处理,把各种损失降到最低限。目前,因为处理事故不及时,处理过程不当,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的教训时有发生,因此要提高全员尤其是安全专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篇17:管理工作心得体会
通过这三个月在档案室整理资料,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也总结出了许多经验,这其中最大的感触是让我意识到做任何事情都不是想象中那样简单的。档案室为了加强对资料的保护工作,也为了让数据、资料查询更科学、快捷,在实际操作中重点落实归档,积极提高各种资料的可查阅性与办公效率,最大化地规范档案管理工作。
对于我们沿印松第七项目部来讲,档案资料分为隧道资料、路基资料、涵洞资料、桩基资料、桥资料等,在进行归案的时候都应统一归档。
而做好资料的统一归档,档案管理工作应采取以下四点措施:
一、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特殊性使它与其他工作相区分,为了保证资料归档的完整性,必须指定专人管理,明确职责。
二、大多数的档案都可以采取电子归档的方法,这样一来在查阅的时候会更加方便快捷,也不会破坏原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
三、科学的归档工作除了要保证档案的安全外,还需保证其便于查询。所以在进行资料归案时要对其进行细致的整理,做到归档工作的有序性。
四、明确保管责任。在进行档案交接工作时,要及时做好台账,将资料名称、数量、单位、年度等信息详细记录,并由交接双方各自留存由移交人、接交人及监理签字的凭证。规范移交程序不仅方便档案管理,同时也是对相关人员的一种保护。
档案管理工作在工程实施进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所提供的可参考、可查阅等功能,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通过对档案资料的整理,让我意识到做事情一定要脚踏实地,认认真真,不能有眼高手低的坏习惯。除了认真踏实外,我们还需要积极动脑去思考,这样才能有清晰的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效率,尽快达到既定的工作目标。
篇18:管理工作心得体会
矛盾、冲突、危机是现在常说的三个词。我的理解是:矛盾是无处不在,它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这是从哲学上讲。从具体上讲矛盾分为酝酿阶段、爆发阶段和解决阶段。爆发阶段就叫冲突,如果冲突过于严重或者后果影响到组织的生存,就叫危机。
在一个学校组织内,出现冲突是正常的、不可避免的。冲突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处理不好造成的不良影响。所以,正确认识冲突的实质,寻找有利于组织成长的处理方式,就是考验一个学校的领导能力的重要指标。
冲突的分类与解决的探讨
冲突可以分为内在的冲突:如新旧观念的冲突、一个人内心的认识和外在行为的冲突、组织内的文化认同的冲突等,这些冲突往往不表现在外在的激烈程度,而是表现在完成工作的质量打折扣和工作中没有热情,完成后没有成就感。组织内人际的冲突:指个体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群体与组织之间等,如个体之间因为抢课时发生冲突(现在较少了)、由于嫉妒或者看不顺眼引起冲突、由于个人过于霸道不讲理和别人发生冲突、由于个人感觉自己受气而和干部引起冲突、由于本小群体利益而和学校领导发生冲突、教师在行使教育权力时与学生发生冲突。这种冲突往往伴随着激烈的争吵和难以控制的情绪,严重的会出现动手现象,必须快速处理,加以遏制,尽量减少负影响。还有一种冲突是组织或组织成员与组织外个人或团体的冲突,如:教师和家长的冲突(往往学生不能起作用),其他的我们就不研究了。
如何认识?如何解决这些冲突呢?
对于第一种冲突,关键是进一步明确我们的使命,在全校围绕核心价值观,通过正式的和非正式的渠道,围绕如何发展学生进行广泛的交流,从而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一个学习型组织,让大家在开放交流和民主的参与的环境中,转变观念,享受工作的乐趣。从这个意义上说,冲突具有积极地正向意义,它能促使组织发现问题,找到解决的途径,关注人内心的宁静、组织价值观和内心的认知的协同,使得人格和角色最大限度的统一起来。
我这里想谈的主要是第二种冲突。因为他是我们日常工作中不可忽略的或者是每天都以这种或那种形式出现的,我们必须解决的。有人称为麻烦,我更喜欢这样说:“正因为有麻烦,才需要我们去解决,它正体现了管理者存在的意义。”
比如关于内部冲突问题,因为学校要发展,必然在工作过程中同事之间有矛盾,事情之间有矛盾,管理与被管理之间有矛盾,各种各样的矛盾,因为我们有矛盾、有解决的需要,所以就涉及解决矛盾,求得人的团结,不能事情解决了,人成敌人了,这就不对了。这不但没有解决矛盾,而且还增加了更大的隐患。
当矛盾发展为冲突时,如何解决冲突就成了当务之急。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性质的矛盾引起的冲突。比如工作上安排不合理造成的冲突,应由管理者主动承担责,当事人应承担不冷静的责任。如是因为工作能力和工作方式,引发与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冲突,要考虑调换合适的工作,或帮其提高认识改进工作方式。如是因为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引起冲突就要作为是非问题来处理。如,教师不认真备课,打骂学生、拈轻怕重、爱找便宜、喜欢吵架等等,当然有些涉及到了个人品质。需要从思想上和组织上加以解决。如果是领导干部有这些问题,就应该坚决的组织解决。
其次,制定解决问题的正当渠道。如果一个人感觉有矛盾需要解决,要求他一定寻求正当渠道解决,决不允许寻求那种非正当渠道解决。我们经常看到两个人本来解决的挺好,后来有人挑拨,说一些似乎同情和伸张正义的话,让当事人决定自己受了太大的委屈,而不依不饶、没完没了。严重的最后酿成大祸,那些扇风的人躲起来再也不见了,给个人和组织造成了巨大的麻烦。如果是两个老师,未寻求解组织决,两个人就先打起来了,骂起来了。对这种情况,我认为的解决程序是:第一步,当事人的主管主任帮助解决,这是最轻的解决方法,如果不满意。第二步,支部、工会解决,做你的思想工作,还不行。第三步,行政解决。行政解决就是处理意见。不要说行政解决还会进一步协商,给予安抚。没有,行政是干什么?行政就是研究问题,拿处理决定的,轻的,就是该处分的处分,进入档案,重的,就是考核不合格,不称职,不称职就是一年什么钱也没了。这就叫师德一票否决。
最后,解决冲突时,当事人要从自己找问题,特别是师生冲突、教师和家长冲突时,从感情上讲,我们总觉的上级和学校领导不为我们做主,感觉自己受了太大的委屈。其实,我们要从一个履职的角度看问题,这个社会上,我们是希望监督别人,而不希望别人监督自己。这是不对的,以后没有一个单位和个人可以关起门来处理别人,必须是开放的和透明的,讲内部规矩的时候,要考虑社会的大的规矩。所以,处理师生和师与家长的的冲突时,要理智和有耐心,要本着为了学生的发展的角度考虑问题。我看到太多案例,如果老师原谅学生,他不是面子过不去,而是获得了更多的、包括这个学生的终身爱戴。
还有一种是组织和个人冲突,也需要很好的解决,比如:绩效工资成果奖的发放方案制定、老师做家教的管理等等,如果没有一些原则制度,处理起来很困难。我认为,讲清性质、讲明原则、依照上级精神、决策过程透明,是可能把一个利益分配的问题,变成大家能接受、能促进工作的好事。而老师做家教也要区别对待,首先,它是教师工作能力的一个小体现,受亲戚、朋友之托办别的孩子辅导一下功课,无可厚非。单独的教育,为教师提供了一个研究学生个案的机会,如果家长过意不去,给点报酬也可以理解。有些人慢慢的抛弃了这些美好的初衷,开始以多获得经济收入为目标,辅导的学生多起来。只要没影响教学、没影响辅导质量、没强迫学生参加,这还算勤劳致富。可恨的是强行让自己的学生交钱辅导、在学校还嘲笑那些做班主任的、或者为学校勤于奉献的老师,说他们傻。我看这种人已经变了,变得失去了正常一个教师的基本品格,或者说心变坏了。所以,对这种现象,就要利用各种机会大张旗鼓的批判,勿使其有市场,毒化集体。当然,必要时要加以组织解决。
最后的结论
在传统理论中,认为冲突是对组织有破坏作用,要竭力避免。按现代理论认为,冲突是促进学校变革的动力和机会。冲突本身没什么,处理的好有利于学校的改进和目标达成。所以,现代理论强调冲突管理而不是消灭冲突。当然,一些恶性冲突是必须避免的、必须消灭的,因为他的代价是个组织所承受不起的。
冲突管理就是要建立完善的管理框架和各种处理预案共管理者讨论、学习。搭建一个好的学校风气,使冲突发生在如何更好的促进工作发展的方式和方法的认同上,让正向作用更好的发挥。建立民主的、平等的人际关系,个人的利益诉求得到有效的释放,从而缓释非良性的冲突。
冲突解决要遵循对事不对人的原则,最终目的是解决是非,化解矛盾,求得团结。在处理过程中,要关注非正式团体的副作用,可以以征求意见的方式与有影响力的个人提前沟通,以达到正向的促进问题解决的作用。要注重组织的威信建设,即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个人、每件事,尊重每个人,这样的组织才能在处理冲突中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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