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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莫泊桑小说的观后感700字作文

时间:2025-09-23 07:43:49 观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了有关莫泊桑小说的观后感700字作文,本文共26篇,欢迎参阅。

篇1:有关莫泊桑小说的观后感700字作文

恰好之前看完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就来读莫泊桑,看完简介才知道莫泊桑师从福楼拜,两位都是文学大师。

他们的写作风格,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对生活的观察入微,对人性的洞察,以及对虚伪的上层社会的讽刺。

莫泊桑善于讲故事。他对角色的心理把握的很到位,往往通过对比的方式反应人性的本质,讽刺那些可耻的行为。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场景就是:《羊脂球》一篇,一群逃难者,除了羊脂球别人都没有带食物。而偏偏就是这个身份最低贱(妓女)的人,愿意把她准备好的美食分给大家吃。贵族阶层的人刚开始不愿意接受,后来也挨不过饥饿。然而他们只是表面上和羊脂球交好,并没有尊重她。在后来普鲁士军官的无耻胁迫下,他们用尽方法逼迫羊脂球出卖身体。更可恶的是,他们不以为耻,反当做笑料当着羊脂球的面肆意谈论!这是何等的讽刺。

读最后这篇《奥尔拉》,也是感触良多。作者在身患精神疾病的情况下,创作出这样优秀的作品,令人敬佩!小说讲述了“我”从一个正常人,慢慢变的身不由己,“精神分裂”的过程。以时间为轴线,以“我”的内心活动为线索,每一次病情加重都很折磨人,描述手法很魔幻,却又那么真实。其间不乏作者对人类的思考,对智慧生命对宇宙的思考。

而最后,他发现杀不死那个占据他精神的“它”时,他只能决心自杀。让更多普通人明白,精神病人为何会自杀,那种折磨不是正常人可以体会的。

由此想到一个电影《盗梦空间》,电影讲到一个理念,生命力、感染力最顽强的东西并不是细菌病毒,而是一个想法(An idea),一旦被你接受,根植于大脑,就很难抹除。

希望自己可以多读些书,多和大家交流,这样才不会偏执,才能更加充实。多种植一些积极健康的思想,少一些消极负面的思绪,加油!

篇2:有关莫泊桑小说的观后感700字作文

“短篇小说之王”莫泊桑用简短的一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文学成就,他数量巨大的短篇小说所达到的艺术水准不仅在法国文学,而且在世界文坛上,也都是卓越超群、具有某种典范意义。

我能有幸读到这位伟人的书籍,深感荣幸。莫泊桑小说的题材是丰富多彩的,他用文字下厨了战争的溃败、上流社会的喜庆游乐、资产者的聚会、小资产阶级家庭的生活、农民的劳动与辛苦等等,描绘出了社会各阶层上至贵族、官僚、企业家,下至工人、农民、流浪汉的形象。莫泊桑用这些形象,加以勾画,加以彩饰,反映了法国社会各层人民之间真实的写照。

通读全文,我最喜爱的便是他的名篇《一家人》。这篇文章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存在,所描述的也仅仅只是一个小公务员家庭里从头一天晚上到第二天晚上所发生的事情,唯一的情节就是老太太的突发性休克。但是,小说却写出了公务员家庭生活的情景以及他们的精神状态。我们读到的不只是一本故事,而是一中细节十分生动的,真切的,有趣的生活现实。这种平淡准确似真实故事的一样的编程,不得不令人拍案叫绝。

其次,我还喜欢《羊脂球》,因为他用一个以卖身来维持生计的妓女——羊脂球的形象来写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她待人和善,不管是对富人还是穷人都一视同仁,从文章中也看出了她对入侵她国家的人却刚强不屈,拥有强烈的爱国情怀。最后却惨遭那些被自己施舍与付出过的富人们背叛,以至于被敌方军官强迫同床,最终只能在富人们轻蔑的眼光下暗地流泪。我不禁有点缅怀:还好这种社会离我很远。如果那样,那么这个世界的人们将会活在欺骗与谎言之中……

从莫泊桑的写作风格中我也学到了不少。他不是哲人,也不是历史家。他缺乏巴尔扎克那种深邃的历史洞察力,更不像他的老师福楼拜那样缜密细致,也不如左拉的视野那么宽广。可他却有一种非凡的捕捉生活的能力,善于在一般人视而不见的凡人小事中,发掘出带有本质意义和美学价值的内容,使得自己作品中的文学题材大大丰富了。

莫泊桑的短篇小说精悍深刻,包罗万象,他的许多文章都非常有趣,读来非常过瘾。课余读一读莫泊桑的短篇小说吧,只花费你几分钟的时间,但相信你会有不少收获的。

篇3:莫泊桑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观后感700字

《我的叔叔于勒》主要写“我”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画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通过菲利普夫妇对待于勒的不同态度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疏远情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莫泊桑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观后感700字,希望能帮到各位。

莫泊桑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观后感700字1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著名的“短篇小说之王”莫泊桑的小说《我的叔叔于勒》。

小说中讲了叔叔于勒的故事,一封来自美洲的书信,彻底改变了菲利浦一家对于勒的看法。当他挥霍掉自己甚至大部分菲利浦的财产时,他是“败家子”、“无赖”、“混帐东西”,是“毫无用处的废物”。而当于勒在信中说自己赚了钱希望日后弥 补 菲利浦的损失后,近摇身一变成了他们口中的“正派的人”、“有良心,诚实可信的人”。“等我们的好于勒回来,家里情况就会大大改观。这一家子,总算出息了一个人!”母亲这样讲。父亲看到从远处归来的轮船时,总是满怀希望地说:“嘿!如果于勒在船上,那多叫人惊喜啊!但是后来他们在轮船上发现,衣衫褴褛、又老又脏的老水手是于勒,翘首盼他归来的心情一扫而空,骂他是“骗子”、“无赖”。连“我”因为他是亲叔叔的亲戚关系给他十苏小费也受到责骂。最后,他们因为怕受到连累而匆匆离去。

读完全文,我们可以清楚地感受到菲利普夫妇对于勒截然不同的态度。导致态度变化如此之大的“神奇”的东西是什么呢?金钱!他们用金钱和利益权衡了于勒和他们之间的亲情和他的品质。“祸星”“骗子”到“正直的人”“诚实的人”和后来又改为“无赖”的称呼的巨大落差,能看出他们的肤浅和庸俗,菲利普夫妇对于勒态度随着于勒的财富而不断的变化。唯一不变的是他们自私贪婪的本性,文中还说“那个年轻人最终决定向二姐求婚,也是因为有一天晚上,我们给他看了于勒叔叔的那封信。”这也揭示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金钱势力统治下小资产阶级的自私、虚伪,用金钱衡量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风气。

文中的“我”给了穷老头一百苏银币和给于勒叔叔十苏小费,说明“我”是很有同情心的,这也是在菲利普一家中唯一的一个正面人物。人间有很多东西都是金钱无法取代的:友情、亲情、爱情、快乐……我们应该像文中的主人公“我”一样拥有同情心和爱心,并且淡化金钱,不要被金钱所迷惑,用真诚的心感受人间美好的情感。

我不禁再次翻开书,翻到写着“我的叔叔于勒”的标题那一页。这篇讽刺了资本主义社会不良风气和对小人物的无奈、同情的短篇小说让我受益匪浅,我们应该珍惜亲情、淡泊名利,对弱者拥有同情心,不被金钱和权利迷惑,脚踏实地地努力!

莫泊桑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观后感700字2

今天,我随意翻开一本《莫泊桑小说集》,看见目录里面有我们课本上所说的《我的叔叔于勒》,赶忙打开看了看。看完之后,我深有感触,满感交集。明白了莫泊桑为何以批判形小说家著称于世。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莫泊桑家里很穷,他们一心的希望就是莫泊桑爸爸的弟弟于勒。其实这个于勒以前很不受他们的欢迎。他是一个败类,总是不顾一切的消费。当他把自己得到的那份遗产挥霍的一干二净的时候,他的哥哥——莫泊桑的爸爸的那份遗产,也就会受到影响,这常常使莫泊桑的妈妈十分生气。按照那时的规矩,他们把于勒送上了一条去纽约的船。后来,于勒来信说,他在那里发了大财,很快就要来和他们团聚。并且想把以前欠他们的钱加倍还给他。这让莫泊桑一家乐开了花。特别是莫泊桑的母亲,也不停的说“好心的于勒”。可是后来,他们在一次旅游的时候,看见几个人在吃一种叫做牡蛎的东西,这种东西很贵。莫泊桑的爸爸说:“大家要吃牡蛎吗?”他的妈妈很不高兴,想:“又要破费了。”可两个女儿一致答应,又当着女婿的面,不好拒绝,只好推脱说自己不吃,也不让莫泊桑吃。

莫泊桑的爸爸发现这个买牡蛎的人很像自己的弟弟于勒,便对妻子说:“怎么那个买牡蛎的人这么像于勒呢?要不是知道他已经发了大财,我还真以为就是于勒。”他的妈妈正在沉浸在美好的幻想中:“等于勒来了,就要用他的钱买一栋大别墅,过上美好的生活……”她很不快的说:“那个卖牡蛎的老家伙,衣衫褴褛,怎么是好心的于勒?”可是后来,他们真的知道了那个就是于勒。他们很生气,特别使莫泊桑的妈妈,说:“我就知道他还是个败类!幸好他还没有发现我们!要不,又要来占我们的便宜!……”可怜的于勒,只好还在那里继续买牡蛎,一家人连理都不理他,走了。

毫无疑问,莫泊桑是借自己的爸爸妈妈,批判当时残酷的主义和人类的自私,心胸的狭窄。这毕竟是莫泊桑的叔叔,他的亲叔叔。当他有钱的时候,被称为“好心的于勒”,屁颠屁颠的跟在他后面,想占他便宜。当他赔本了没有钱的时候,又被称为败类。这时,他们的义务就是给于勒一些安慰!

这是某些人心的真实写照,这就是社会的一个缺点,这就是人心灵的丑恶。但愿像莫泊桑母亲这样的人,天下无存!

莫泊桑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观后感700字3

《我的叔叔于勒》,是一篇享誉世界的佳作。我读了之后感慨万千:是金钱破坏了亲情的和谐。

灵魂被腐蚀,罪魁祸首——金钱。若是没有它,命运的转盘也不会周折,心灵的净化也不会被吞噬,不美好的结局也不会悲惨落幕。

金钱——于勒丧失骨气。

生活啊!注定受尊重而有上进心,注定被唾骂而堕落。花费,成为一种罪恶,于勒也因此踏上了背井离乡之路。若不是家人把金钱奉为上帝,或许他不会是一种恐怖;若不是他行为不正而糟蹋钱,或许不会迫使他上商船。他就这样走了,走了......

也许他不愿意被年代的沦落而屈服,所以奋力抗衡;也许他一直都是没有抗衡的余力,所以失败在命运的脚下。他是失败啦!败在没有力量去反抗命运,败在没有骨气去争取更美丽的天空,所以他选择了沦落,沦落......

金钱——菲利普夫妇绝情

于勒假使没有那一封封救世主的信,没有那一句句激动人心的话,菲利普夫也就不会有白花花的金钱梦。他们还会将罪人于勒当做是一束黎明带来的曙光吗?或是一个被埋没后拾起的希望吗?不能。当他们发现于勒是衣衫褴褛的老水手时,紧张劲就从心底蓦然而生,那种原本的骄傲和自豪就因为哽咽一筹莫展了。一时的希望,一下子破灭成为泡影,为什么一脸苍白?为什么说话颤抖?为什么神色慌张?是害怕呢?是抱怨吧!他们选择躲开,躲开......

金钱,使手足相互嫉恨。真是“十年思盼,天涯咫尺,同胞好似摇钱树;一朝相逢,咫尺天涯,骨肉恰如陌路人。

”我讨厌亲人与亲人之间的这种金钱利益关系。我最讨厌《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它破坏了我心灵深处的和谐之梦。

莫泊桑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观后感700字4

世界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想必大家都知道,他的短篇小说集《羊脂球》更是闻名于世。今天我读了他的一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

小说描述的故事是菲利普夫妇面对自己的弟弟于勒的不同态度。一直以来叔叔于勒都是一个不务正业,总是花钱,而且还花掉了哥哥的那一部分财产。因为这样,本来不富裕的菲利普夫妇的家庭就更难过了。后来把于勒打发到美洲去了。菲利普夫妇有2个女儿和一个儿子若瑟夫。日子过得很拮据。有一天,接到叔叔于勒的来信,说是在外面发财了,有时间会回去看他们的。这样,菲利普夫妇有了盼望,总是盼望叔叔于勒的归来。正因为这样,姐姐也有了未婚夫。可是当一家人去游玩的时候,发现于勒竟然已经落魄了,在船上买牡蛎。菲利普夫妇的盼望变成失望了。恐怖又回来了,没有敢认于勒。当若瑟夫给牡蛎钱的时候,还给了于勒一些小费。

这些看起来是小说中让人觉得很正常的一些事情发展与改变,(读书笔记 )可是它也揭示了当时资产阶级改革后的法国人民的思想,每个人都充满着金钱利益。菲利普夫妇因为金钱的关系从厌恶于勒到盼望于勒到对于勒失望,都是因为金钱,但是因为于勒的贫与富。而小说中姐姐的未婚夫也是因为看了于勒给菲利普夫妇的那封说他发财了并且会回去的信,才会和姐姐在一起的,这不是也为了金钱吗?那时候的人们的心灵仿佛除了金钱,什么都没有了。但是当若瑟夫给了于勒杜蜊钱的时候还给了他一些小费。或许在当时的社会,只有孩子的心灵是最纯洁最善良的,他还是很在乎亲情的,对于他来说还没有金钱利益的这个概念。

现实中有句话是: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万万不能。或许真的是这样吧!是的,谁不需要钱呢,没有钱能做的了什么呢?在看现在的一些富豪,虽然拥有万贯家财,却守财如命。当比尔盖茨基金会来到中国时;当陈光标提出要裸捐时;很多的中国富豪却选择了退却。希望在现在的人中,金钱利益少一些,多学学小孩的纯洁善良。不要因为金钱而对别人改变看法。没有什么东西,是比良心更重要的。

莫泊桑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观后感700字5

在一个晴朗的下午,我看完了《我的叔叔于勒》这个故事,看完之后我愤怒不已,里面的主人公在亲情和金钱之间选择,他们居然选择了金钱,而抛弃了自己的家人。

主要内容说的是:一个家境不富裕,紧巴巴地过着小日子的家庭。在这个家庭里有五口人,“我”,父亲、母亲和两个姐姐。我的父亲还有一个弟弟,即我的叔叔于勒。从前他是全家的祸害,后来成了全家唯一的指望。从前他不务正业把父母留下来的遗产全部花光了,后来被打发到美洲去了。“我们”与于勒最后一次见面的地方是在去往泽西岛的船上。父母看见他又落魄了,装作不认识他。“我”知道之后心里不是滋味,给了十个铜子作为小费。母亲知道了,骂了我一顿,这让“我”感觉到了,家人对与于勒的评价,完全取决于金钱,金钱成了资产阶级衡量人的标准。

这个故事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菲利普夫妇真的是很势利眼,一开始于勒很穷的时候,就骂他无赖,流氓,在于勒有钱了之后又变成好心的人,当在船上看见了又变成穷光蛋的于勒,又骂他是乞丐,而且还躲得远远的。这不禁让我想起了《金钱的魔力》这篇课文,讲了“我”穿的破烂不堪,在裁缝店里先遭冷遇,到后来“我”拿出钞票又备受关照的事情。说明店员以貌取人、藐视穷人、见钱眼开的本性,这与菲利普夫妇是一样的。

如果在金钱和亲情面前,你会选择哪一个?要是让我来回答,我想都不要想,就会说是亲情。因为亲情是任何东西都换不来的,就算你有再多的金钱,也是换不来的。有些势利眼就是当你有钱的时候,他们就会像哈巴狗一样巴结你,当你没钱的时候,你连他们的影子都找不到。

引用贝多芬的话来说“要用道德教育儿女,能给人幸福的是道德而不是金钱。”,这句话可以充分体现出金钱除了能给我们物质上的需求,其他都不能给,所以不要把金钱看的太重。

莫泊桑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观后感700字

篇4:小说《孔乙己》个人观后感作文700字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收录在小说集《呐喊》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写出了清朝末年的一位书生的事。

一位名叫孔乙己的书生,他没有进乡试,别的书生穿的长袍是十分洁净整齐的,唯独他的长袍破破烂烂,像是许多年没有洗和补一样。孔乙己虽也识字,但不是秀才,满口“之乎者也……”之类的话。后来因偷丁举人家的书打折了腿,可他却自欺欺人地说:“跌断。跌断。再说了,窃书不算偷!!!”

读了这一篇小说,我的心头一颤,清朝的科举制度怎么有这么大的威力,能把一个勤苦劳作的朴实的老百姓逼上绝路。孔乙己这样的人,就是社会的末路徒,更是旧社会人民的一个缩影。那时的社会,天空是黑暗的,染黑了人们的心灵,。如今想来,我真正体会到了自己生活的时代是多么美好!同时我想:人不能低头,不能让科举制度阻碍了人们前进的步伐!

读孔乙己有感 荆玺

我读了鲁迅写的孔乙己后,深受感动。

孔乙己一个被封建制度残害的人;一个被科举制度毒害的人;一的被封建社会嘲笑的人。

他“站着喝酒”“穿着长衫”“身材高大”“花白而又乱蓬蓬的胡子”这些无不显露出他的生活十分穷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像“短衣帮”一样。可他却常常摆着一付读书人的样子,说着什么“之乎者也”。他已经很老了,却时不时偷人家的书,被生活和别人欺凌的像一个现代的流浪汉!

读完孔乙己我实在是感到辛酸,想到在外面流浪的那些可怜的人。他们虽然生活在21世纪,却像孔乙己一样潦倒可怜。

其实现在的我们,被中国的传统教育叫的有苦说不出!相同的衣服;相同的发型;不同的待遇等等,这些不就像古代的八股文模式!现在即使是21世纪但还是改变不了以前繁荣模式!

谁敢说我们不是孔乙己!

我们是坚强的孔乙己!

篇5:小说《孔乙己》个人观后感作文700字

他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死要面子,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嘲笑奚落他时,还要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只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痕——“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才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他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后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一定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茵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写,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身体上的痛苦。作者将孔乙己的容貌、服饰、姿态、语言、行动诸方面交织在一起,使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富有立体感地展现在读者眼前:功名不就,却自命清高;四体不勤,却好吃懒做;贫困潦倒,却死爱面子;受尽摧残,却麻木不仁。在风烛残年之际,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

篇6:小说《茶花女》优秀观后感700字作文

《茶花女》是小仲马笔下最为胜利的作品。它讲述了一个在世人眼中肮脏的妓女与一位天真浪漫、涉世未深的青少的凄美爱情故事。

爱情这一话题椅子是文学创作不可缺少的。在小仲马的笔下描绘的爱情并不会让人感到尴尬、羞涩的,而我在通过阅读他的描写,看到的是真挚、纯洁的爱情。

文中女主人公玛格丽特的形象让我为之感动。作者并不忌讳她身上妓女的习性:爱过豪华,放荡的生活,经常狂饮滥饮。也正是这样真实的形象,让我觉得故事的真实加情感描绘的细腻。另一方面,作者深入到人物的内心世界。寻欢作乐的生活是玛格丽特对人生的放弃和志却现实的反映。同样玛格丽特身上也带有着某些单纯的东西,她追求这真挚的爱情,甘于牺牲自己,放弃奢华的生活,也要与心爱的人在一起。处处为情人着想,不愿多花情人一分钱,因此她卖掉自己的马车,首饰,披巾。在最后,甚至为了爱人的前途着想和为替爱人妹妹的婚事考虑,坚决地放弃自己已经得到的幸福。你说这样的女人是不是值得怜爱呢?

在一张艳若桃李的鹅蛋脸上,嵌着两只黑眼睛,黛眉弯弯,活像画就一般:这双眼睛罩上了浓密的睫毛,当睫毛低垂的时候,仿佛在艳红的脸颊上投下了阴影,鼻子细巧,挺秀,充满灵气,鼻翼有点向外张开:嘴巴匀称,柔唇优雅地微启时,便露出一口乳白色的皓齿,皮肤上有一层绒毛而显出颜色,犹如未经人的手触摸过的桃子上的绒衣一样这段是小仲马对玛格丽特外贸的描写,细致、清晰、活灵活现,仿佛她标致的面孔就涌跃在纸上,想让人好好地欣赏一翻。

在文章中有这么一幕:玛格丽特酗酒成性,把自己的身体搞垮,痛苦不堪,阿尔芒心痛玛格丽特,捏住她的手,把它放在唇边,两滴忍了很久的眼泪止不住滴湿了她的手。阿尔芒爱流泪为玛格丽特流泪,为她不爱惜自己流泪,阿尔芒毫不保留的表达自己的感情让玛格丽特犹为感动,作者就是通过对任务真实的描绘和对爱情逼真的写照让他作品如此的成功。

就是这样一位真诚,可爱的女人,最后的命运却是悲惨的:离开了爱人,不久就因痛去世,死后他们马上催收账款和利息,急于拍卖她的物品。

玛格丽特生前红的发紫,身后却非常寂寞。

小说《茶花女》优秀观后感700字作文

篇7:有关莫泊桑小说的精选观后感500字

《项链》的作者是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他是世界三大短篇小说之王。这篇小说情节曲折、内容精彩,主要讲述了一条项链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翁是玛蒂尔德太太,虽然她很勤劳,但是却很贫穷。有一天,玛蒂尔太太被邀请去参加盛大的舞会。她带着向富裕朋友借的项链去参加舞会,成为了全场舞会的焦点。她玩的太投入了,不小心把项链弄丢,从此流落在乡下,数十年如一日的工作,只为了赚钱买项链赔给她的朋友。后来她和朋友凑巧碰面,朋友说那串项链是假的,只值几百元。这句话犹如一颗炸雷,重重地拍在了她的心上,这就是小说项链的由来。读完了莫泊桑的短篇小说,我觉得人性真复杂。既让人们爱她忠诚可靠,又让人们恨她爱慕虚荣。“哎!可怜之人必有可悲之处啊!”不能学她爱慕虚荣,我们要量力而行!

说到玛蒂尔德太太的爱慕虚荣,让我想起一件事:我们班里有一位骄傲自大的小胖子,爸妈借给他一个银亮亮的手机,他迫不及待的把手机拿到学校去炫耀。结果不小心摔坏,晚上哭着闹着跟妈妈说:“妈妈,我不小心把手机摔坏了。”家里人也无可奈何,看!生活中也有许多像马蒂尔太太一样的人。

我们做人做事一定要量力而行,不要毛毛躁躁,做个踏踏实实有责任心的人!

篇8:有关莫泊桑小说的精选观后感500字

看了《莫伯桑》我知道了成名作家和从小爱阅读和坚持写作分不开的。

莫伯桑幼年时就读过莎士比亚等文学名著,书中的《仲夏夜之梦》我还未读过呢!

14岁时诗已经写得很好:“生命像航船的船迹,它是山麓一朵短暂的小花,是天空小鸟掠过的阴影,是被大海呑噬了的水手的呐喊……生命像白天被微风吹散了的薄雾……”

看了《莫伯桑》,我知道了名作家和辛勤劳动分不开的。在他20岁时生了病,尽管工作很忙,尽管房子冰冷,尽管烛光如豆,但他的写作练习没有一日间断。

在他中年时,尽管冷风似箭从门缝里钻进,把桌上蜡烛吹得忽明忽灭,尽管头和眼睛非常痛,他还是整天埋头写作。后来眼睛几乎看不见了,他还是拼命的写。

看了《莫伯桑》,我知道了作家要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风格,莫伯桑吸收了大作家福楼拜的客观写实的风格,学习了左拉自然主义的创作理论,他以一连串的人、情况和符号的合并对比,来描述不同线索的主题,他在遣字和表达方式中都做到了精确无误。他的笔调细腻朴实,以最真诚的心,描写善良。

莫泊桑是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说家,19世纪后半期法国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生创作了六部长篇小说和三百多篇中短篇小说,被称为“短篇小说之王”。

篇9:关于《尘埃落定》小说观后感700字

当年陪你看世界杯的人,而今安在?

一人看球的寂寞,和一群人看球的喧嚣,我更爱后者,虽然我并不讨厌寂寞。

而前天的梅西和C罗,不管在绿茵场上表现的如何顽强,下场后的更衣室里,回乡的机舱座位上,家人朋友热情的抚慰声中,不免让人深感落寞。

这是生而为人,摆脱不了的宿命之一。

任你曾驰骋耀眼,心有不甘,也难免英雄迟暮,壮士未年,破尽万尊暮鼓。

岁月弹指老,刹那芳华。一世浮沉,不抵岁月如梭……

人在剩下的时间长河里,对山不应,对海不答,对着云雾追忆,那年绽放的烟花,这又是何等寒彻刺骨的寂寞?

皮相的鲜活,总能带来更多的瞩目和期待。

眼角的皱纹,写满了撕裂、战斗和彷徨,不易被人待见。

无疑,我们每个人都将划向后者。生命,是个从简单到复杂,从灵性蜕变成钝感的容器。

可是,如果没有秋冬的孤寒,哪能衬托出春夏的绚烂?

对于迟暮的英雄,在心灵的某处,他们更像是位老朋友。

老友如老酒,润泽不伤身,比起无敌的年轻,更值得我们眷念和喜爱。

在伟大中一起见证老去,悲壮而华丽。我昨晚独自开了一瓶老年份的碧塔城堡干红,它的味道不是年轻艳丽的果香,酒色略显浑浊,边际已成褐色,将酒杯对着光线,有一种说不出的风韵,话梅、松露、皮毛、樱桃干、单宁柔软而有力,像裹着天鹅绒的铁拳,余味绵绵不绝。

人生,如果是一场注定不断失去的旅程,那么过程应该比结果更值得尊重。

或许,我们都应该认真思索:喧嚣之后,该从哪里获取力量?看似在各种轨道中稳步运行的生活背后,还有哪些赛道可以让你重燃激情?

不管是梅西还是C罗,或是被一届届世界杯提醒了年龄的你我,都应坚信,人生还有下半场。

看清楚,浮生如寄谁非客,心安即是家,也就举止笃定,心存高远,意守平常。

篇10:关于《尘埃落定》小说观后感700字

一直向往高原地区给人一种大气的感觉,憧憬着自己有天能双脚踏实地踩在青藏高原上。身体和心灵,一定要有一个在路上,我把心灵赶上路,灵魂在不断上升,但愿身体随后到。喜欢《尘埃落定》,正是这个原因。小说演绎了高原上的一个末代土司家族的没落和瓦解。作者对小说的呕心沥血,使情节有太多的惊艳和赞叹,显得飞扬跋扈,荡气回肠。

小说主人公麦其二少爷是一个傻子,他是麦其土司醉酒后和一个汉人太太生的。偶然地,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引进鸦片种子,短短期间,麦其家成为当地最富有的土司家族,然而,罂粟却乱人心性,大少爷对权力的贪恋和对性欲的贪婪与日俱增,于是发动多次战争抑制附近土司的发展。后来其他土司闹饥荒让麦其土司开发经济贸易模式,茶粮互易。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带来了强权,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化为乌有,生命分崩离析,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强大与不强大灰飞烟灭,只留下那一片灰尘,最终尘埃落定。苍凉的土地独自品味落寞

与聪明人哥哥相比,他是那么“傻”,父亲说“究竟是个傻子”,母亲喊他“傻瓜儿子”,哥哥拍他肩膀说“你一个傻子,你懂什么”。可是这样一个被世人认为是傻子的孩子却“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这样一双眼睛,带领读者穿越时空,到达那个春雪滋润绵密的西域,饱览高原的纯净景色、体会地道的少数民族风情、目睹土司家族的兴衰。

其实,他不傻,相反,他以一种脱离家族地位忽略自己身份的简单视角去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社会的缩影。深处于政局的权贵们受到各种权、钱、欲的诱惑,迷失在仕途上,迷失在生活里,看不清生活最本质的东西。物欲横流的今天,人们对所谓的生命以外的东西更注重。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云烟,也预示了土司家族的即将没落。他的思想超凡脱俗,简单、干净得像高山的清泉。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

每天早上,傻子少爷醒来都要问自己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这两个问题是人类哲学最根本的问题,他的思想已经回到人类生命最根本的本质,不在乎其他一切世俗的东西。我想,这是这本书带给我们最深刻的思考了。

篇11:有关《围城》小说精选观后感700字

有关《围城》小说精选观后感700字1

在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城内的人想进去。

初次读《围城》,是高三的时候。大抵是因为钱钟书先生文化底蕴太高,那时候根本读不懂他想表达什么,只迷迷糊糊的记住了几个主人公的名字——方鸿渐、赵辛楣、苏文纨、孙柔嘉、李梅亭等。

第二次读是暑假,刚考完试有大好心情,于是便拿起书来读,这次阅读比第一次却有体会。文中的方鸿渐懦弱,胆小,随遇而安……一辈子在人生的围墙里走不出来。在城中,他饱受社会冷暖,想要出去时,却发现城门已经关闭。他有失败的婚姻,有失败的事业。靠着岳父的资助想要闯出一片天地,却在国外买了一张假文凭草草了事。回国后生活所迫,不得不前往三闾大学求职,可是懦弱无能的方鸿渐又在勾心斗角中败下阵来。

先哲们曾说过:“外在的敌人纵然强大,但最大的敌人莫过于自己。要征服世界,首先就必须征服自己。”在我看来,方鸿渐的失败是必然。一个连自己都不能征服的人凭什么区征服世界?

尽管如此,社会中还是存在不少自我感觉良好的人。在命运面前屈服,他们沾沾自喜。像方鸿渐,自视清高,手持的却是一张假文凭;像李凌,见风使舵,独留苏武守群羊;像汪精卫,卖家卖国,却不想招万代唾弃。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那些不向命运屈服的人时刻在激励着我们。耳熟能详的霍金,虽然身体被禁锢在轮椅在,可是他的思想从没被禁锢。霍金是继牛顿和爱因斯坦之后最杰出的物理学家之一,被世人誉为“宇宙之王”,他用手指用嘴创造了奇迹。勾践,虽然遭遇命运的捉弄,可是不向命运屈服的他选择了卧薪尝胆,最终反败为胜。

想想自己,辛苦的高三岁月已经过去,可是精彩仍在延续。我们勇敢的经历了高三,尽管很累很困,但是那段一起奋斗的日子真的很好,那段回不去的年少时光里至少我们没有屈服。

遥望未来,身处大一的我们存在很多不确定性,路在脚下,需要我们自己去开拓。很多师兄师姐说,大学不仅仅是来读书的,更是来学经验的。如若自己给自己一个枷锁,大学生活必定不会精彩纷呈。

枷锁只有自己可以给自己,聪明的人会丢掉枷锁,因为他们懂得,莫被自己禁锢。

有关《围城》小说精选观后感700字2

“冷若冰霜,艳若桃花。”本是一句对文中苏文纨的评价,但在我看来,这不仅仅是对苏小姐的评价,更是本书的灵魂所在。

苏小姐如此,然而文中其它人物又何尝不是如此。更甚于书中所述“围城”也逃不开这八字的短评。

“围城”看上去冷若冰霜,然而当人们真正品味其中,又何尝不能艳若桃花?方鸿渐终了一事无成,似乎命运于他冷若冰霜,然而若他在人生任何一处改变态度,谁又能说她的命途不会艳若桃花?

鲁迅先生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围城,大抵也是如此。世上本没有围城,被困住的人多了也便成了围城。或者可以这么说,围城,不过是各人加予自己或他人的枷锁。

曾有人这样说:“一个人的记忆就是座城市,时间腐蚀着一切建筑,把高楼和道路全部沙化。如果不往前走,终会被沙子掩埋。所以,我们泪流满面,步步回头,可是只能往前走。”沙城,就是一个人的记忆;记忆,也可能变成一个人的围城。

偶尔可以梦回沙城,那些建筑依旧精美,即使它变成围城,它也依旧美好,艳若桃花,但那仅仅限于回忆,当我们沉溺其中,整座城市便会开始崩溃,把所有美好通通埋葬,只余冷若冰霜的围城。

《围城》一书以方鸿渐的生活为主线,讲述他如何一步步走向围城,一步步将命途趋向冰霜般的寒冷境地。诚然于他而言,围城本就存在。从他最初出国求学不成而弄虚作假开始,他便一步步踏进城中。然而,本可以如桃花般艳美的城,终在他的软弱与怯懦下冰封千里。

我们没有权利改变世界,但我们至少可以改变自己。尽管我们无法强大到拒绝走入围城,但我们至少可以令围城宛如桃花般优美,而非千里冰原般寒冷。

书中的方鸿渐,其实很可怜,然而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他本有那么多机会走出冰冷的围城,给自己一个艳美温暖的围城,可他却都一一放过。

无论是情感,亦或是生活,当断则断。只有果决的做出抉择,才不会令记忆的沙城变成冷若冰霜的围城。

所以,即使我们无力阻拦记忆的沙城变成困住大家的围城,但我们至少也一定可以做到不让它变成一座冷若冰霜的围城。

命运,围城,究竟会冷若冰霜,还是会艳若桃花?选择权永远都在我们自己身上。

有关《围城》小说精选观后感700字3

《围城》这本书是我一直放在床头的,钱钟书的这部小说大家都看过,故事内容也不必多说了,只想谈谈我由此想到的一些东西。下班回到家,吃完晚饭,安静的躺在床上,百无聊赖的一遍又一遍的.换着电视频道。遇到有兴趣的,就看一看,有广告了就接着换台。当我换完一遍了,想着刚才的广告应该完了吧,却怎么也想不起刚才看的是什么节目了。

偶然一瞥,看到了书扉上那两个字,“围城”。我对“城”的印象很好,对“围”字却不甚喜欢。“城”,代表城市,代表一种与时代、世界接轨的生活。而“围”字,意味着自由的缺失。有一天,在重庆的步行街上,看到肯德基门口摆着一副招聘广告,竟然也会驻足仔细看一阵子;看到地下通道里有个弹吉他的小伙子唱歌,心中也会向往一阵子。然后饿了去吃碗面,才想起原来这面啊,得用钱去换。想起大学快毕业的时候,工作迟迟未定,心中焦急难耐,想起老妈期待的眼神,看到兄弟们找到工作欣喜的表情,都让自己很难过。

觉得只要能找到工作,就会很快乐。这个时候,自由我一点都不喜欢。小时候的理想都还在吗?记得我们小时候都有各种理想。上大学时,熄灯了,宿舍的兄弟们聊起儿时的理想。我小时候想做一名宇航员,老五想做一名邮递员,老大想做一名包工头。哈哈,没有谁实现了,但也没见谁不快乐。其实人应该怀着围城外的心情在围城内生活,这样幸福才会一直拥有。没错,我每天朝九晚五,不能时刻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情,但是想想三年前围城外的我,是否是这样的心情呢?没有了一份实现自己价值、创造价值的工作,我就连一刻都不能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了。宿舍的兄弟们没有一个实现了自己儿时的梦想,但是同样很快乐。城外的人也要有一颗城内的心。如果我们承认了“围城”,那么就努力让我们的身、心分开,一个在城外,一个在城里。永远都会快乐幸福。

有关《围城》小说精选观后感700字4

这是一本睿智的书,因为他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人这种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人生处境实质上的尴尬与窘迫,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者虽有所知却也无奈,偶尔也被它深深刺痛,作家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调即触到痛处又有某中宽容理解,如果读进去的话-----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含笑、讪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家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小说中三闾大学的学生不好对付,方鸿渐省悟天下古往今来的这个瞧不起那个,“没有学生要瞧不起想生时那样利害”,“眼光准确的可怕”,赞美未必尽然,但毁骂“简直至公至确,等于世界末日的‘最后审判’,毫无上诉重审的余地”。

《围城》给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人是怎样看人生,又怎样用所有作家都必得使用的文字来表述自己的“观”和“感”的。《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家展现出来的,一是作家展现出自身的。

小说的魅力就在于这种既睿智超拔又亲切入人性洞察,在于对此富有个性的智慧传达。小说中的嘲弄与幽默,写人的心态与外貌,语言简洁明快,决不滥情。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大抵如此。说到幽默,自然是这部小说的显着特色和最迷人之处。它来自洞见、智慧、学识、才华,以及一种观赏的情趣,处处禁不住那自己洞若观火的人性中的确存在的可笑之处开开玩笑。

小说前半部分的那些吃饭斗嘴、争风吃醋,调意味是最浓了;而当我们看到三闾大学,辛辣的讽刺味则突出些;小说后半,芳鸿渐回到上海,往日的朋友或冤家都以星散,他的才气也就减了,更多的是谋生艰难。

读了钱着,包括那些学术着作,尤其是读了这本《围城》,你会觉得自己周围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己原来颇为热衷的一些东西,都增添了不小的戏剧色彩。

有关《围城》小说精选观后感700字5

在《围城》中,鸿渐是一个失败的人,从一事无成地留学归来,到在银行挂名,到失恋,到失业,至家庭的破裂,鸿渐的生活似乎只能用“失败”两个字来概括了。看着他颓唐地倒坐在躺椅上,眼角留下一抹清泪,沉沉地进入那无梦的睡眠中,心理也不禁为他感到隐隐的难过。

鸿渐的原型无须费心寻找,正是那一时代也是每个时代最多的知识分子形象:志大才疏、满腹牢骚,又狂妄自大,爱自吹自擂。这注定使他成为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也有一点儿灵气,还可以给苏文纨写上一封消解尴尬的短信。但是一点灵气却也是普通的,庸俗的,只能作为他为人的一点标志,为这个人添了一点的人气。而他的普通却并非是他失败的原因。现在,一个普普通通,甚至庸俗的人,照样也可以活得很成功。而他的失败只是在于他生活在一个不的时代,而这时的他,恰好具有的一种不应在那个时代存活的东西。应该说是“良心”吧。他希望他和苏小姐的“爱情”能够“无疾而终”,不想她难过,他明明骗到“克莱登”大学的文凭,却从来也没有向别人炫耀,或者该说这是一种愚蠢吧。同样是假文凭,韩学愈就可以凭借其成为三闾大学的系主任。而鸿渐讲了良心,便成了副教授,真是“骗了人还要讲良心”的“大傻瓜”。是应该说庆幸么?他没也遗失良知,但却也是无奈吧。这种良知在那个时代,只是一种累赘而已。毫无意义,更使他成为一个失败的人。但也许正是因为这种毫无意义,支持着我们一代代成长。终于没有迷失在历史的洪流之中吧。

在整本书中,作者始终仿佛上一个上帝一样,站在局外,毫无表情地俯视着整本书,整个世界。无疑,作者是不爱他们的,常常对他们进行辛辣的讽刺,但他的话却也是无已辩驳的。让人觉得冷,仿佛是在说自己,却也让人觉得真实。

有关《围城》小说精选观后感700字

篇12:观看莫泊桑小说《项链》的个人观后感300字

《项链》这篇文章出于《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它是由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撰写的。

它描述了一个经常哀叹生活困苦的漂亮女子玛蒂尔德为了和丈夫一起参加一个舞会,向朋友佛来思节太太借了一条钻石项链,并赢得在场众多男宾的青睐。但是舞会过后却发现项链遗失了,他们不得不买回一条新的项链给佛来思节太太。

为了付这笔债,夫妇俩一起辛勤工作了长达十年的时间。一次偶然中,玛蒂尔德却从佛来思节太太的口中得知这让他们劳碌半生的项链居然是假的!

法国哲学家柏格森说过:“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虚假的荣誉是一个转瞬即破的肥皂泡,我们不应该追求这种并不属于自已的虚假的东西;而要脚踏实地地去干一番事业,通过奋斗,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荣誉来。

篇13:观看莫泊桑小说《项链》的个人观后感300字

在小说中,作者提出了这样的观点:“极细小的一件事可以败坏你,也可以成全你。”这里作者把路瓦栽夫人的不幸归于生活中偶然的机遇,这是不正确的。路瓦栽夫人无论是其追求享受,爱慕虚荣的思想的产生,还是其悲剧性结局的出现,都有着内在必然的原因。

资本主义萌芽于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取代封建社会不能不说是历史的进步,但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到了莫泊桑所处的19世纪,这个社会所固有的一些弊病也愈加暴露无遗。比如,一方面金钱在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马克思就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凡我的一切个人的本质力量所不能保证的,我凭借货币都能做到。”在那个社会,以貌取人,权势和声势同金钱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拜金主义,享乐思想泛滥。另一方面,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又被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所笼罩。表面上看,资本主义社会灯红酒绿,繁华无比,实质上却是虚弱,腐朽奄奄欲亡。

路瓦栽夫人因为丢了项链而含辛茹苦了,作者认为这是一种偶然性。实际上,丢项链只是一个直接原因。象路瓦栽夫人这样的人在爱慕虚荣,追求享受等思想支配下是必然要遭到挫折的,即使不是丢项链,也可能因为其它原因而酿出另外的悲剧。

篇14:观看莫泊桑小说《项链》的个人观后感300字

整篇小说作者都在调刺着主人公:玛蒂尔德的爱慕虚荣。

小说的开头描写路瓦栽夫人的心理活动:对自己的生活极为不满,梦想像上流社会的贵妇人那样过高贵、风雅的生活。这种理想显然并不高尚。她确实虚荣,但趋乐避苦是人的本性,谁不想过锦衣玉食的日子呢?谁又愿意忍受贫困与丑陋呢?

玛蒂尔德“美丽”、“丰韵”、“娇媚”,正是因为“她也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姑娘”,于是她心里就凭添了几许的不平与怨恨。年轻的她因为不能过上奢华的生活而整天郁郁寡欢。为了排遣自己的“不幸”与“痛苦”,她找到了一个出口——“梦想”。由于当时法国现实中,人们疯狂地崇拜金钱,拜金主义无情地冲击着人们的心灵,生活和婚姻。于是,玛蒂尔德不愿面对现实,而把理想寄托在梦境中,此时,可怜的玛蒂尔德已完全被虚荣心俘虏了。但是她却从来不想掩饰自己的渴望与痛苦,所以她并不虚伪。

这种虚荣的真实感情表达可能让我们感到不自在,忍不住地批评几句。但是对于过不上自己满意生活的玛蒂尔德来说,她并没有用自己虚伪的一面得到奢华的生活,她只是想想而已。她恪受着做人的基本道理,维护着自己的尊严。生活中有很多的无奈,特别是对于她这种没权没钱的小妇人来说,特别是在丢失项链之后,欠下一大笔债款,在这种.种和打击面前,她终于丢掉幻想,面对现实,用自己艰辛和诚实的劳动生活下去。

篇15:近代小说《四世同堂》观后感700字

近代小说《四世同堂》观后感700字1

书架上,一本书引起了我的注意,书的名字具有浓厚的中国传统气息,名叫《四世同堂》。

《四世同堂》记叙了北平沦陷后的畸形世态中,日寇铁蹄下和广大平民的悲惨遭遇、那一派古老、宁静生活被打破后的不安、惶惑与震撼。狠狠地鞭挞了附敌作恶者丑恶灵魂,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反映出老百姓们的英勇无畏。

书中的人物冠晓荷是住在小羊圈里的住户,他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看到日寇的侵略,千方百计的想和日本人做朋友。他,对日本人毕恭毕敬,向他们的背影深鞠躬,给日本人下跪,却因为“消毒”丢了性命。他的太太外号叫大赤包,她希望中国被日本打垮,找关系给日本人做事。她的性情火爆刚烈,对自己的同胞毫不留情,但最后和冠晓荷的结局一样,在他们依偎的日本人手中死去。

我佩服书中的祁家老三祁瑞全,他是一个满腔热血的大学生,见到日本的入侵,他不想做亡国奴,而决定离开北平,将自己的生命献给国家,做一个抗战的英雄。他回到北京后,他已经不是一个急躁的学生,而变为了有丰富的阅历和抗战斗经验的地下工作者,他受组织委派,潜回北平,做情报工作,他在北海公园刺杀了给日本人做特务的招弟,在抗战胜利时,与邻居们共享快乐。他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中国人,他不怕为国捐躯,只希望为战争胜利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书中曾经讲述了一段日本人残害中国人的片段。日本人发给北平人的共和面,弄坏了北平人的肠胃,日本人怕这种病传染到日本居民身上,就把这些晕倒的,闹肚子七名病人的,都用大卡车拉到野外,把他们活埋了。多么残忍的暴行!

可恨的是,现在的日本极其右倾。执意抢夺中国的固有领土钓鱼岛,刻意制造中国威胁论,有意修改和平宪法,不承认侵略历史,修改中学历史教科书,把惨无人道的南京大屠杀轻描淡写为南京事件,在军国主义道路上越走越深,引起中韩邻国人民的不满和愤怒。面对这些,我们的态度是坚决的,我们曾经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做出了杰出的贡献,我们有着爱国主义精神和坚贞高尚的民族气节,更要在维护主权和国家尊严上进行艰苦卓越的斗争!

掩卷沉思,我立志发奋学习,为国家和社会做一份贡献,成为一个爱国爱家和自强不息的人。

近代小说《四世同堂》观后感700字2

在高三寒假的时候,我就已经接触到了老舍在先生的《四世同堂》,由于要高考备考,我只看了第一部《小羊圈》。高考过后,也一直没有找到机会继续读完这部书,直到现在进入了大学,终于有了时间,可以静下心来仔细拜读。

读完这部书后,我感触颇深。对于现在人来说,“四世同堂”是家庭和睦、子孙满堂的代名词,它是一种幸福,一种美好。老舍先生的《四世同堂》就是描写了一个北京普通老百姓祁老太爷的四世同堂的大家庭。但不幸的是,由于战争,他的这种幸福被敌人强行夺走,这一份美好被破坏殆尽,搞得兄弟之情在利益和权势面前不堪一击。其实像老舍先生笔下的这种家庭在当时很普遍的,人的本性可能本来就有好有坏,但是如果没有战争的迫害,那些为了生活得更好的汉奸和出卖国家的背叛者或许就能克制自己的欲望,不会成为国家的蛀虫。《四世同堂》的人物刻画得十分入木,当我看到瑞丰成为汉奸之后,真为他的所做作为感到羞耻,反观瑞宣跟瑞全,同样在一个四合院里长大,他们却有着自己的信仰,宁可入狱受刑,也不会做出危害国家利益的事,他们一腔热血受到敌人的迫害时仍然对祖国的的未来抱有希望。小说中的这些小人物所反映的就是在当时社会背景下中国的普通老百姓,他们本就清贫困苦,在敌人的铁蹄下,日子过得更加艰难,我甚至能感受到他们那种无处诉说的愤怒、恐惧和无可奈何。

钱默吟老先生是全书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总是忽略书中如此坚强的'一个老人。钱老是个有知识有文化懂事理的人,这在那个年代是个不可多得的革命战士。在全书缓慢的节奏中,钱默吟是一个紧凑的神秘的形象,中国正是因为有千千万万像钱先生这样的人,才终于站起来走向光明。

故事结尾了,战争结束了,没有喜悦,只有悲壮。 中国始终推着大车前进,泥泞和伤痕总是有的,但回首过去悲壮的一页,除了记忆和叹息,我们应该看见预示着的光明的未来。感谢老舍先生给后世留下了这部中国的《战争与和平》。

近代小说《四世同堂》观后感700字3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我终于把《四世同堂》看完了,总共有1200来页,分为三部,分别是《惶惑》、《偷生》和《饥荒》,真实地纪录了革命战争期间中国首都的社会现状,展现了满目疮痍的真实图景。最令人震撼的还是日本鬼子对中国的侵略行径,特别是文化侵略,更是深入骨髓的膏肓。中国为什么会千疮百孔?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没有人敢站出来,青年人中虽然有一部分充满了战斗热情,愿意用自身的大无畏付出来改变社会现实,比如瑞全,他可以远离家乡,积极投入战斗,为解放事业贡献青春和鲜血。

可更多的年轻人却没有把国事放在第一位,虽然他们也深刻体会到了社会的黑暗,并决心不向日本鬼子投降,但在艰巨的生活压力背后,他们屈服了,他们想的不仅仅是个人,还有家庭,还有父母,这些让他们裹足不前,比如瑞宣,他也是个充满斗争精神的青年,但在艰巨的家庭责任之下,他只能委屈求全了,因为他不忍心年事已高的祖父,不忍心病怏怏的母亲,不忍心尚小的儿女,于是,他只能持观望态度,只能苟且偷生,只能苟延残喘地生活在生存边缘。除了这部分人,还有社会的蛀虫,他们腐蚀了社会的发展,是中国窒息的根源,就如冠晓荷,就如瑞丰,他们完全没有羞耻之心,反而想趁着被日本鬼子占领而升官发财,颠覆了人性的本真,毁坏了中国人的名声。

《四世同堂》是我认真看完的最长的小说,虽然我不喜欢历史,我自认为这点是非常不对的,虽是兴趣使然,但很多时候我还是会尽力地去了解历史,关注历史,就如这部小说,它真实地展开了中国社会发展洪流中的一角,为我从中窥探历史提供了机会,虽然社会发展到了新的高度,但我相信仍然有它的价值所在,希望有更多的人去关注它,了解它,品评它。

近代小说《四世同堂》观后感700字4

《四世同堂》是我国现代著名作家老舍的代表作,讲的是抗日战争时期北平城沦陷的畸形状态中,日寇铁蹄下广大北平人民的悲惨遭遇。

从书名中可以看出本书主要说的是一家四代人“祁家”的故事。没错,故事就是围绕着祁家的住所“小羊圈”展开的。那里有“祁家”、“钱家”、“冠家”等许多住户,其中有正义的人与汉奸。

正义派不满日本人的残暴,参加共产党,汉奸们则“大义灭亲”,出卖亲人和朋友来讨日本人的欢心,但最后死得更惨。

所有的人物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钱莫吟老先生。不说钱老先生的才华出众,单提他的坚强与勇敢,就足以是全书的一抹不容忽视的风景。钱老先生曾被日本人抓走,因为冠小荷这个汉奸兼邻居出卖了他。钱老先生在狱中被严刑拷打,但他没有寻死,而是一直坚持活下来,坚持到了出狱。中国不正是有千千万万像钱莫吟老先生的人才走向光明的吗?

再来看看生活中,有多少接受不了现实中的痛苦、悲伤、压力的人自杀。人的一生不可能事事顺心如意,只有能够承受打击的人才不会被这个竞争的社会淘汰。

中国人是痛恨日本人的,不是因为他们不讲道理,而是因为他们无比大的野心。他们曾妄图占领全中国、统治整个亚洲甚至全世界,他们曾向世界强国——美国挑战,偷袭珍珠港。一个小小的弹丸之国,是多么不自量力、不可一世啊。

如今,日本的野心仍然存在,想要不时挑衅中国——已经强盛起来的国家,抢中国人的地盘?他们还以为中国是腐败时的清朝,该出手时就出手,在钓鱼岛的事情上中国绝不退让。

战争结束了,无论是革命了的还是汉奸,没有完整活下来的。战争结束了,没有胜利的喜悦,更多的是悲壮。

这本书仿佛没有结尾,其实所有的故事都没有结尾。本书的最后一句话“起风了”足以表达老舍先生的意思了。历史的风流正推动着我们走出黑暗,驶向光明。

近代小说《四世同堂》观后感700字5

老舍先在序中生写道:在这年月而要安心写百万字的长篇,简直有点不知好歹。算了吧,不再说什么了!是不是可以说,是强烈的民族意识和责任感,使老舍先生完成了这部作品。《四世同堂》,百万余字,分《惶惑》,《偷生》,《饥荒》三部。我跟随着这三部曲,随着老舍先生细腻笔触刻画出的小人物的心理和生活状态,走进了战争时的北平,沦陷中的北平,觉醒中的北平。那时的北平似乎离我很远,又似乎离我很近。

《四世同堂》塑造了北平小羊圈胡同祁家祖孙四代的人物形象,祁老太爷,祁老太爷的儿子天佑,老是病病歪歪的儿媳妇,三个孙子:瑞宣,瑞丰,瑞全,没上过学的长孙媳妇韵梅,头发烫的象鸡窝,身段象啤酒桶的二孙媳妇胖菊子,重孙子小顺儿,重孙女小妞子。以及另外住在小羊圈胡同的人家,诗人钱默吟,两个老婆的冠晓荷,好心肠的李四爷夫妇,基-督教徒丁约翰,会唱戏的小文夫妇,剃头匠孙七,拉洋车的小崔,棚匠刘师傅......北平沦陷后,小羊圈胡同每一个人的生活都发生了变化,随之而来的,是心理的变化。

老舍先生通过小羊圈一群人的性格,生活,心态变化,让我们看到了沦陷后整个北平人的动态过程。以人物的细部特征和对话描写,精妙的刻画出人物的性格和心理状态。比如祁老太爷的儿子祁天佑,“作惯了生意,他的脸上永远是一团和气,鼻子上几乎老拧起一旋笑纹”。

韵梅的“只好低着眼皮笑了一下。”冠太太大赤包,“她的眉眼一天到晚在脸上乱跑。”比如瑞宣和钱诗人说到钱的妻弟野求,钱诗人说:“别提野求!他有脑子,而没有一根骨头!他已经给自己挖了坟坑!是的,我知道他的困难,可是不能原谅他!给日本人做过一天事的,都永远得不到我的原谅!我的话不是法律,但是被我诅咒的人大概不会得到上帝的赦免!”钱诗人的这段话和一连串的惊叹号,他和他妻弟的心态一目了然。书中以景色景物的描写映衬环境和人物的心境,相辅相成,读来更觉自然亲切。

《四世同堂》塑造了北平小羊圈胡同祁家祖孙四代的人物形象,祁老太爷,祁老太爷的儿子天佑,老是病病歪歪的儿媳妇,三个孙子:瑞宣,瑞丰,瑞全,没上过学的长孙媳妇韵梅,头发烫的象鸡窝,身段象啤酒桶的二孙媳妇胖菊子,重孙子小顺儿,重孙女小妞子。以及另外住在小羊圈胡同的人家,诗人钱默吟,两个老婆的冠晓荷,好心肠的李四爷夫妇,基-督教徒丁约翰,会唱戏的小文夫妇,剃头匠孙七,拉洋车的小崔,棚匠刘师傅......北平沦陷后,小羊圈胡同每一个人的生活都发生了变化,随之而来的,是心理的变化。

老舍先生通过小羊圈一群人的性格,生活,心态变化,让我们看到了沦陷后整个北平人的动态过程。以人物的细部特征和对话描写,精妙的刻画出人物的性格和心理状态。比如祁老太爷的儿子祁天佑,“作惯了生意,他的脸上永远是一团和气,鼻子上几乎老拧起一旋笑纹”。韵梅的“只好低着眼皮笑了一下。”冠太太大赤包,“她的眉眼一天到晚在脸上乱跑。”比如瑞宣和钱诗人说到钱的妻弟野求,钱诗人说:“别提野求!他有脑子,而没有一根骨头!他已经给自己挖了坟坑!是的,我知道他的困难,可是不能原谅他!给日本人做过一天事的,都永远得不到我的原谅!我的话不是法律,但是被我诅咒的人大概不会得到上帝的赦免!”钱诗人的这段话和一连串的惊叹号,他和他妻弟的心态一目了然。书中以景色景物的描写映衬环境和人物的心境,相辅相成,读来更觉自然亲切。

近代小说《四世同堂》观后感700字

篇16:观看《尘埃落定》小说观后感700字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长篇《尘埃落定》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

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通过土司家傻子少爷的眼睛,讲述了麦其土司家鸦片的种植,贸易的引入,汉人的进驻,解放军的到来,这段交织着血泪的家族史。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剽悍,聪明勇敢,喜欢女人,喜欢战争,对权利有强烈的兴趣,所以被视为下一届麦其土司的继承人;而二少爷是被老麦其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蠢,但很喜欢跟丫环、奴隶们玩,从这里就可以看出这个傻子与大少爷的不同,现实生活中,有钱人家的少爷,也许大多都像大少爷一样,没有把仆人当人,呼唤来呼唤去,极少是像傻子一样把奴隶当朋友,因此傻子才能深刻体会到下层人民的辛苦。这个把奴隶当朋友的傻子,他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子少爷”就这样承认称呼了,见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子儿子”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子”。

可在我看来,此“傻子非傻子”是比整本书的任何人物都要聪明,从浅层面看他能几次机智的帮卓玛圆谎话,能成功指挥围剿野画眉的战斗,当别家土司种鸦片时,他提出种粮食,使麦其家迅速暴富,从深层面看,他似乎拥有左右世界,透视未来的神奇力量,他能灵智地洞察身边的每一个人,甚至每一件事,如土司家庭内部,土司与头人,土司与土司之间,以及土司与家奴、百姓之间等围绕权利争夺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他开仓济民,倍受爱戴,他开辟前所未有的边境贸易市场,在土司的立场上第一次把御敌的堡垒变成市场,还有用和平的方式解决土司间的矛盾冲突,他的举动或许让常人很不理解,可每一次的成果都让我们这些自称聪明的人吃惊万分,可能大家觉得傻子就是个“先知”吧!其实我觉得这是作者有意为之,作者阿来是西藏人,而西藏自古就信DL,信命,信佛,这是一种自然的规律,并不是说傻子就是“先知”,而是傻子做了顺应自然规律的事。

而整本书中,我觉得最具有个性形象的就是傻子的父亲老麦其土司,作品一开篇,就让人感觉到了他身上的霸气。他与**之间有这样一次对话。**借雕喻土司,而土司则是以鹰自指,这形象的展示了麦其土司盛气凌人,不可一世的王者风范,也表现麦其土司良好的自我感觉,他认为天下所有美好的事物理应归他所有,这就滋生出无限的私欲和贪婪,麦其土司只知道在小小的康巴高原上为扩大自己的势力而连绵不断地斗狠斗法,完全不闻不问外面的世界是否正在变化,因此麦其土司在统治一切,占有一切时,逐渐迷失自我,沦为权利与欲望的奴隶。他失去理智的,疯狂的所极力劣集的财产,建立的政权,在隆隆的炮声中灰飞烟灭。

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土司也到了消亡的时候。文章以局部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随着时代的发展而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在仇人刀下。当整个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以这个世界就从傻子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

土司制度连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世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篇17:外国小说简爱精选观后感700字

多揣的命运中,总有勇敢的我们!——题记

放下那本印着欧式花纹的小说,闭上眼睛,新潮澎湃。

《简爱》是由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所著的长篇小说。这部小说曾被当时的人们称为“女性的第二本《圣经》”。该书讲诉了一位从小失去双亲的英国女子简爱,在各种磨难中不断追求自由与平等,坚持自我,最终获得幸福的故事。

整本书语言优美,用词明朗,在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一种从心灵深处发出的一种力量。作者以生动形象的外貌、动作描写和细致传神的心理描写,将一位勇敢、坚强、自尊、独立的大女人形象刻化地淋漓尽致,让我对书中的简爱十分崇拜。

她并没有美丽的容貌,但她却拥有智慧、勇敢的灵魂,和骨子里不甘向世俗屈膝的勇气。尽管命运没有给简爱无限的好运,但却给予了她与生俱来的勇敢与坚韧。

生活中,我们也会因为许多原因,没有勇气而与机会失之交臂。记得那一次,我参加了兴趣班组织的演讲比赛,在家准备了两个星期的我本以为可以好不紧张地完成这次演讲。可世事难料,当我站上讲台时,底下的同学和老师纷纷朝我看来,我没有心思猜想他们目光是否善意,只觉得倍感压力,脑中像有无数头野马疾驰而过,将我的头绪一一迁走,只留下一片空白飘荡在我的脑海中。就在我快要放弃时,简爱那坚毅的似乎在我眼前一闪而过。我想到简的一生那样艰难,遇到多少难题不都解决了吗?而我只不过一场比赛而已,我顿了顿,恢复了勇气,大声地完成了演讲,获得了一片掌声。

是啊,虽然我们不能决定处在怎样一个环境下,但生活让每个人都有一次改变自己的机会。你有多少勇气,便会成就不一样的人生高度。

读读《简爱》呢,与简爱的灵魂交流,它会让你明白,在这多揣的命运中,勇气是多么可贵!

外国小说简爱精选观后感范文700字2

“简爱”、“简爱”,反复念叨着这两个字,当初的我尚且不知这个名字是根据女主角的名字直译成中文而来,以为这是书的灵魂,只见它但笑不语,盈盈一笑中,无限风情倾泻而出,令人情难自禁地轻轻抚上,随即被勾入书中的世界……

在暴雨的怒吼声中,我第一次见到了她,是的,只有我见得到她,她看不到我,我静静地站在她的身后,那个小小的她。看着她在暴雨中无助地独立,看着她在舅母家后受那愚蠢的表兄妹的欺凌,看着她被舅母横加指责后在黑暗的小屋中抽泣悲号,我心疼却无能为力,因为我不属于那个世界,那个由夏洛蒂创造出来的世界……

我以为她会被打垮,会在如此不平的环境中如同尚未绽开便被折下的花蕊般默默地凋零,可是,感谢上苍,即使她一无所有,她仍有她的自尊倔强保护武装着她,当她的表兄殴打她时,她勇于回击;当舅母嚷着叫自己的孩子远离她时,她高喊“他们不配和我在一起”;当她被囚禁在空房中时,想到自己所受到的虐待,从内心发出了“不公正”的呐喊。

后来被送到孤儿院了,在阴暗恶劣的孤儿院环境里,她仍就不甘屈辱和不向命运妥协……面对冷酷的校长和摧残她们的教师深恶痛绝。她对好友海伦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

时光荏苒,当初的小女孩已长成一个亭亭玉立的窈窕淑女,她静静地伫立在阳光,淡淡一笑,就像太阳花般坚强。在在乎的师长离开后,她豁达地挥一挥手,转身将背影留给了这个她呆了8年的地方,关心的人已经不在,还有什么好留念的呢?

我始终站在她身后看着她,看着她充满希望的投出成为家庭教师的自荐信,眼角是掩不去的自信风华,看着桑菲尔德庄园的女管家聘用了她,看着她与学生:一个不到10岁的女孩阿黛拉·瓦朗的互动交流,看着……

一个阴天,男主角:经常在外旅行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出现了。在他最尴尬无助的时候,路过的她听从善良的内心呼叫,朝他伸出了纤纤细手,在两手交握的刹那,命运的红线将彼此绑定……

外国小说简爱精选观后感范文700字3

一八四七年十月,英国出版了一本署名为夏洛蒂。勃朗特的长篇小说——《简爱》引起了轰动,成为了传世之作。今年暑假,我一口气就把它看完了。

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简爱从小父母早亡,她被送到舅舅家,可是舅舅不久也去世了,她只好跟着舅妈生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各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舅妈越来越讨厌她,便把她送到了劳渥德教会学校。这里的孩子们受冻挨饿,伙食恶劣,还要遭到很多惩罚。这里生活环境不卫生,结果斑疹伤寒夺去了好些孤儿的生命。简爱痛恨这里。8年之后,她毅然决然地离开了这里,去了桑菲尔德,到罗切斯特先生家里给他的女儿做家庭教师。

在桑菲尔德,她追求自尊自爱,坚强勇敢。面对罗切斯特的轻视,她说出了那句“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矮小,不美,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她虽然爱罗切斯特,但当她以为罗切斯特先生要娶英格拉姆,又要把她留下的时候,她恼火地说:“你以为我会留下来,成为你无足轻重的人吗?你以为我是一架自动机器吗?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码?我们是平等的!”简爱是一个坚强的人,也是一个靠个人奋斗的人,她想的只是自己怎样在社会获得一个平等地位。她有尊严,并且努力维护着自己的尊严。

怀抱着《简爱》,我深深地明白:我应该坚强地活着,努力地活着。

外国小说简爱精选观后感范文700字4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经典名著都已永垂不朽,但能够像《简爱》这样深深地进入人们的灵魂的旷世奇作并不多。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

《简爱》是一部自传色彩极其浓厚的长篇小说,它以平实却又震撼人心的语言向我们阐述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生的价值=自尊+爱。

这是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却又毫不低俗。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新社会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她的生活遭遇令人同情,但她那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却为人们所赞赏。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舅母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谩骂与毒打。我们很难想象她到底经历了什么,但我知道这些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无疑是对其尊严的无情践踏。

或许,正是因为这一切的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百折不挠的精神,一种不可战胜的内在的人格力量。

小说主要描写了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的爱情。她的爱情观更加深化了她的个性,加强了他的人格魅力。她认为爱情应该建立在精神平等的基础上,而不是取决于社会地位,财富和外貌。只有男女双方彼此正真相爱,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正因为如此,在罗切斯特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的地位低贱而感到自卑,反而是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就不被别人尊重。也这是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又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才使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且慢慢爱上了她。他的真心也赢得了简的真心,并接受了他。

但过程并不平稳。其实罗切斯特已有妻子,简默默地离开了。当简再度归来,庄园毁了,罗切斯特也成了一个身染残疾之人。但正是在这样的大条件下,简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

《简爱》展示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自尊与爱。

外国小说简爱精选观后感范文700字5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阳光洒在我的脸上分外温暖。

拿起妈妈送我的《简爱》就又读了起来,她——夏洛蒂勃朗特,以自己为原型,塑造了一个灰姑娘的形象,在逆境中不屈不挠。她是一名孤儿,被舅舅收养,可舅母觉得他是个累赘,后来还被送往环境十分恶劣的寄宿学校,她恨透了这间学校,在她眼中,这不是一座学校,而是一座地狱。虽然简爱无比厌恶这所学校,但却并没有放弃学习。她说:“生命太短暂,没时间恨一个人那么久。”这是我十分佩服她的地方,能够不受周围环境的干扰,沉浸到知识的海洋中去,想到我们有着优越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更要好好的学、好好的去爱。

读到简爱的一生,面对残酷的命运,没有放弃自我没有逆来顺,而是聚合全部身心之力来对抗命运,挽回了自己的尊严,她从一个不起眼的小女孩成了一个知识女性,来到桑菲尔德府。简爱认为自己与其他人是平等的,充满自信的对待这一切,就像简爱说的:“我越是孤独,越是没有朋友,越是没有支持,我就越得尊重我自己。”我特别喜爱这句话。今天做作业,在阅读中读到这样一句话似乎和简爱的话那么相似,“一个拥有知识的人,不一定能走远,而一个拥有自信的人,却能走遍天涯海角。”给了我启示,我可以向简爱一样乐观开朗的面对我人生中会出现的困难与坎坷,相信我可以做到。

妈妈一直说我是个不够坚强的女生,希望我能够勇敢的面对学习、和好朋友交往中所遇到的困难,不要总是用眼泪来解决问题。

想到这,我轻轻合上书,心中有了决定。

外国小说简爱精选观后感范文700字

篇18:《尘埃落定》小说个人观后感700字

“五一”期间,我拜读了藏族作家阿来的《尘埃落定》。书中傻瓜儿子的行为让我诧异不已,不禁想起一句话:“人不可相貌,海水不可斗量”。

书中讲述的是藏族地区有许多土司管辖着土地,其中麦加土司最为强大。麦加土司的第二个儿子出生后两三年被断定为“傻子”,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傻子,却有着超凡脱俗的观世眼光。当麦加土司因那种鸦片而强大时,其他土司纷纷效仿,傻瓜儿子却让麦加土司种粮食。结果闹饥荒,傻瓜儿子守在粮仓前,用许多计谋,换到大量银子,娶到最漂亮的女人,换到领地,在边境上打破封闭,开放市场,兴办银行,茶马互市……

这些事情是一个傻子所能做的吗?一般人的答案是否定的,然而傻子却做到了,而且干得漂亮,让人不得不承认他不是傻的。又一次证明了: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瓜,也没有绝对的聪明。

姜子牙直钩钓鱼,被同行人取笑为傻瓜,疯子,而他却帮助周武王灭了纣王;丛飞,捐助了不少资产资助贫困山区孩子,也有不少人认为他是傻瓜,有钱没处花,但他却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为自己留下了美好的声誉;爱迪生上学三个月就被认为傻瓜而被迫退学,可他却成为举世闻名的发明家……

任何一个人都有无穷的潜力,任何一个人都有着过人的一面,我们不应小瞧任何一个人,即使对方是小孩、傻瓜。

小时的于谦,有一天蹦蹦跳跳去塾馆读书,路上遇到一个名叫兰古春的和尚,他见于谦头上梳着双角小辫,觉得好笑,便对他开玩笑说:“牛头喜得生龙角。”于谦立即停步,黑眼球转了两转,反唇相讥道:“狗嘴何曾吐象牙!”和尚讨了个没趣,悻悻然走了。

小孩的脑袋虽小,却蕴含着思想;身体虽小,却蕴育着长大;眼睛虽小,却察看一切事物。永远谦逊,永远不自大,永远不骄傲,尊重老人,尊重小孩,尊重自己,这才是我们应取的人生态度。

篇19:《尘埃落定》小说个人观后感700字

我之所以会打开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本书,大部分原因是因为室友推荐的时候,说这本书有一些爱情的片段,这激发了我的猎奇心,所以我就开始了这本书的阅读。《尘埃落定》这本书可以说是我近期看得最细致的一本书了,虽然是出于猎奇,可我确确实实是被阿来的文学功底征服。

小说中有几对性关系的描写,但是细细深思,每一段关系的背后,都折射着传统的性文化。麦琪土司和他的二太太的性爱,是表现传统爱情结合并带来的繁衍子息。麦琪土司和央宗的性爱,是表现当权之人对于别人的女人的觊觎与征服,毕竟有这么一句古话“妻不如妾”。麦琪土司与其他各类土司制度之下的性爱,是权利之下男人对性的贪婪与沉迷,也就是俗话说的好色欢淫。小说的主人公“我”重点有三段性爱:“我”与桑吉卓玛的性,是性爱的启蒙。卓玛就像是汉族贵族富家子弟的性启蒙对象一般的存在。“我”与马夫的女儿塔娜的性,是启蒙之后真正去感受性对于权利人的象征性。“我”与土司的女儿塔娜的性,是真真学着性里的爱情。而“我”的哥哥与“我”的妻子的性,是乱伦,是表现了川藏的落后。以上种.种,所有的性还表现着女性地位在男女关系之中,不过是下者。在小说的最后,除了“我”以外的所有土司都染上了性带来的梅毒,但这些土司并不知道梅毒是什么。这让人感觉特别的荒.唐可笑,上位者利用自己的权利去欺凌霸女,却不知道性爱泛滥会带来种.种弊病,可见他们的思想蒙昧和无知。所以他们在感染梅毒之后,生命的衰微也伴随着土司制度的灭亡。

性给人带来了生命,是新生,而性也给人带来了无妄之灾,是灭亡。《尘埃落定》之中,土司制度就是在土司制度中的当权人享受性中走向了灭亡,在这种愚昧封建中走向了灭亡。圆形堡垒筑起了每一个土司所占有的领土,同时这堡垒筑起的还是古寨与外界的沟通联系。古寨中的人活在自己的世界之下,没有时间感,失去了对自己、对古寨未来命运、对世界的正确认识。最让我有感触的是小说中“我”的哥哥在北边修筑的房子还在古寨里官寨的翻版,哥哥被认为是聪明人却也看不到在历史的推动下时代的脚步是往前发展的,是包容开放的,而不是一味地固步自封。“我”一个傻子却是推掉了所有的土墙,建立起了市场。市场这样一个开放包含的存在,带来了大量的金银的同时,也让“我”尝到了权利的味道。在我看来,虽然市场的建立并不是为了推动进步,但是我看到了这个愚昧的封闭的世界在于一个全新的世界在融合,在相互包容。

篇20:《尘埃落定》小说个人观后感700字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取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我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但是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主角,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但是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仅这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篇21:《尘埃落定》小说个人观后感700字

傻子在一片雪花中醒来,窗外的雪花晶莹剔透,傻子眼中的世界,却充满了污浊。

污浊是因为傻子在享受着权欲的味道,寨子的空气中,充斥着权欲,寨子里的每个人,血管里都流着不平等的血液,身份,地位,已经随着他们的出身而将命运烙印进了他们的骨子里,所以,尽管主人公“我”,是个傻子,也是个高等的傻子,衣食无忧,随心所欲,甚至主宰着一些人的生和死。

有的人在享受着自己权势带来的恣意妄为的同时,有的人却甘愿充当人肉下马台,卑贱的如同地里无声无寂的草芥。没有人质疑这样的尊卑之别,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是神的意旨,而神,是不可抗拒的,即使有人迫不得已的因为饥饿而死亡,而另外的人却衣食无忧地享受着生活的种.种优待,没有人有任何异议,因为主宰这一切的,是神!

别人都以为土司是除了神以外最至高无上的,甚至可以说是神在人间的代名词,但,那是一个连土司都无法主宰自己命运的民族和历史,每个人都在听天由命,好在这个世界,一直是属于聪明人的,此时的聪明人和傻瓜,便一次次地在那个特定的历史,特定的人物中形成鲜明的对比,甚至人们都迷茫在了傻子到底是不是大智若愚的聪明人之中。或许,如果说傻子是一种境界,那宁可应该说简单的单向思维,原本就是傻子的那个境界赖以生存的土壤。因为这个世界总是不缺少聪明反被聪明误的所谓的高等人,那么一种纯真的简单,便显得如此难能可贵。

终归,风沙总会将历史淹没在尘埃中的。那看上去高贵而华丽的土司寨,无论多么坚不可摧,那些被藏在土司寨里那数不清的金银财宝,无论多么光彩夺目,终不可能只刻上一个人或者一个家族的名字,无论哪个家族曾经是多么的强大,还是会被历史的车轮无情地碾压,而最终被风化成一段故事,一曲民谣,被后人永远地书写,珍藏,然后津津乐道……

篇22:《尘埃落定》小说个人观后感700字

这本书从题目就吸引了我,尘埃落定,它到底与作品本身有着怎样的联系?迫切求解的心情驱使我往下读。

这部作品的选材来自于汉藏交接地带的嘉荣部族,我对藏族的文化并不了解,所以在题材上,它也深深吸引着我,我渴望了解更多藏族文化是如何在小说文学中表现出来的。

在这部作品中,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它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内涵。 作品中生活在土司制度统治的嘉荣部族,更像是一个小王国一般,而土司正是国王,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享受着无上的权利与荣耀。从时代发展的潮流来看,这种制度必然不会永存,而“傻子”少爷正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

“傻子”少爷是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形象十分鲜明。但是傻子少爷到底傻不傻呢?一开始读的时候,确实觉得他智商不够,但是读着读着,我发现,在很多事情上,傻子少爷拥有超乎常人的预知,比如在所有土司疯狂的种植罂粟来换取财富的时候,少爷认为应该种植粮食作物,这个举动遭受了很多人的嘲笑,但是最后证明少爷是对的,遭受饥荒的人们开始涌向少爷的粮仓,连土司们也不得不另眼相看。在这里我开始意识到我的错误,正如醉酒的人不会说自己醉了,同样道理,傻子少爷一直强调自己傻,也许他并不傻,要说傻,“傻子”少爷的傻也是一种大智若愚。 在这部作品中还有很多形象饱满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少爷的母亲,用高高在上的尊贵来掩饰她内心的自卑,她的自卑来源于她曾经是一个贫贱的汉人女子。少爷的父亲,拥有上位者的风范。还有塔娜,行刑人,书记官…他们每一个人都与少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也逐渐明白了尘埃落定这四个字,这些人都犹如尘埃一般,“陡然而起的小小旋风时,尘埃裹挟鞋枯枝败叶在风中飞舞。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 尘埃落定,万籁俱寂。

篇23:观看《小妇人》小说观后感700字

生命在不断延续,难忘的记忆总是在脑海中浮现。当生命中的那些成功、失败、欢笑、泪水都一一逝去时,我们却还是忘不了那些感人的故事,那些美好的瞬间。

“别着急,善良的人!守得云开见月明。”“我真希望把我的那束花送给爸爸,我想他圣诞节恐怕过得设有我们这么快乐呢。”“先别告诉妈咪,让她以为我们是为自己准备的,给她一个惊喜。”这些温馨朴实的话是出自《小妇人》。其作者奥尔科特是美国著名的女作家。《小妇人》是她的成名作。

《小妇人》讲述的是马奇一家的故事,家里有四姐妹:追求高贵但会照顾人的大姐梅格,充满躁动却关心家人的二姐乔,优雅自私却颇得人爱的艾美,以及忘我无私却需要家里人的贝思。她们的母亲是慈祥的马奇太太,父亲马奇先生随军当兵。这样的一家人和她们的邻居男孩劳里,劳里的爷爷劳伦斯先生、马奇婶婶,以及周围的朋友所发生的如家庭日记一般简单的故事,却流露着耐人寻味的亲情、友情、爱情,书中展示的是一幅温馨甜美的家庭生活图景,打动了无数读者的心。当然也深深地打动了我和我的学生们。记得当我把这本书推荐给我即将小升初的学生们时,在家长中曾引起轩然大波,多数家长当时不理解,说什么都要考试了,还让学生们读小说,真搞不懂,有的家长甚至当面找到了我,我耐心地和这些家长解释:让孩子们读读吧,一本好书很难得,能有这样的机会并不容易。就这样《小妇人》在我的学生中间传开了。

《小妇人》这本书之所以我推荐给我的学生们,是因为这本书充满了人性美,是每个人心灵深处的东西。看看书中人的成长,我们也可以试着正确地处理身边的亲情、友情、爱情,感受书中的人性美。这本书告诉我们如何怀着一颗收获的心体会,感受 并对待它们,并试着像马奇一家一样,为了这些爱变得更坚强、独立。家庭生活可能很枯燥,但谁能发现他温馨的底蕴,谁就具备了慧眼。家——是人性最美的一面体现的场所,那里是无私的爱的所在。每个人的追求从这里开始——如四姐妹。从他们身上,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要懂得知足但不能满足。我学会了要对未来永远充满希望,并努力追求梦想的乐观精神。我同样也学会了要加倍珍惜所拥有的,不要等失去了才知道它们的难能可贵。我们应该细心发现每个人的优点而不能只看到别人的缺点。

篇24:王小波小说《黄金时代》观后感700字

《黄金时代》可能是一本笑话书,但捧腹之余,又能很不是滋味地反chu出些别的玩意儿来——这是本腹黑的笑话——它以人性为本,夸耀性与自由天性;又无时不刻地针刺着人性的阴暗面,叽笑着时代的愚民之举和丑恶作风。可我们也沉伦在类似的时代里,只是无力洞见而已。

我半是崇敬、半是戏噱地看完了王二的《黄金时代》,想着自己也在破败不堪的生活里 经历了许多的难堪,犹似海边拾贝的小孩手中却满是过时的破烂。不免也像王二一样骂起来:他么的,全都是装丫挺的!可一回味,便体会到了王二半是玩笑的言语背后 藏着多少深沉的肃寂、多么虚幻的现实感,体会到了那个颓废无趣、几欲沉伦的自己。

我参阅着书友们的一千多余想法,半是昏沉、半是激动地看完了这本书,得来的是一个揉杂的世界。

其实我们都知道 ,读书是一项寂寞而孤独的旅行,一次回归自我的行动。任何别人的出现,都可能搅扰了我们观感的灵性,反而使自己宥于别人都见识过的小屋子中。

但是每个人都不甘心寂寞,渴望陪同、渴求关注和赞颂,希望有惺惺相惜,希望有心照不宣:像走夜路的人,有着追上远方火把的冲动,又有对面面相觑时的担扰——我们的心情是复杂的、矛盾的、多样化的,因难以掌控而欲求得避缩——因为找到几个自己人是不容易的。

我多数时候也被这样的情境困扰:或为了深思而攘斥别人的洞见;或因为好奇而盲目于热闹的讨论。可最终,得到的往往是一些断续的想法,在脑洞的漆黑中窸窸窣窣地闪着一丝半缕的电花,又很快熄灭。

但无论如何,我都想留下一份惦念,一个似水流年般的昨天,当然啦,我更希望这不只是过去的故事,而是可以有的明天——这便是《黄金时代》给我留下的回味。

篇25:王小波小说《黄金时代》观后感700字

我是以《黄金时代》作为读的最后一本书。用了将近10小时读完。之所以用他做结尾,是因为,这本书在我生活中无处不在。老早以前就在微信读书经常看到,然后12月就频繁出现在我的朋友圈,书友圈,还有各种推荐中。就在微信读书的推荐中再次看到,我决定用心读一读。然后百度百科了一下。果然没让我失望,是我喜欢的。

虽然在有些朋友看来,有点重口味,我个人认为在本书中关于性的描写,更多的是王二的生活态度和他的生活方式,虽然很流氓,这何尝不是生活的智慧呢。

在当时的环境中,你抗拒不了,你改变不了,你逃离不了,身在其中,你又能如何。你反抗,你堕落,你痛苦,你消极,最终都是你自己。

王二的生活环境跟今天我们的生活环境是有异曲同工之妙的,当你处在避无可避的环境中你该如何自处,你是否拥有这样的人生智慧。你能否在压抑的环境中继续保持初心做你自己。

王二是极有生活的智慧的,总能在最差的环境中找到最有意思的事,总能找到生活的乐趣。他知道伤春悲秋没有用,还不如用实际的行动为自己的人生留下《黄金时代》。

在《似水年华》里,时间是无情的,时间是有情的,时间是不知不觉的,时间是我们留不住的。能留的只有回忆。要走的留不住。既然注定要发生,就一定会发生,《圣经》说:凡事都有定期,天下万务都有定时。

王二的流氓是有原则的。不堕落,不低俗。不害人。各取所需,开心就好。

读这本书我最大的收获就是:我也要做一个知书达理的流氓。有原则的流氓,给平淡的生活增加点乐趣。

学会了如何生活,拥有了生活智慧,任何时候都是我们的《黄金时代》。

愿拥有18岁的心态。认真生活,在阅历,经历中,不断增加生活智慧,让人生更丰满。

往事不可追,已物是人非。愿每位都好。

篇26:王小波小说《黄金时代》观后感700字

今天是2018年1月30日,明天就是2018年1月的最后一天了。2018年新的打算,每个月看一本文学小说,然后写一个读后感,第一个月定的就是王小波的《黄金时代》。据说这本书是他写的插队时候的故事。其实我并没有太看懂这本书,看完之后,我也并不想看第二遍。这本书分了好多个小故事,包括《黄金时代》《三十而立》《流年似水》《革命时期的爱情》和《我的阴阳两面》。其中主人公都是一个叫王二的男人,这个王二,在某个故事里是一米九的大个子,在某个故事里,又是一个一身黑毛的小矮个子。

据说这几个故事都是表达了王小波在插队那个时期发生的事情,但是像我,并没有经历过这些插队的事,所以也并不是很理解书中所表达的意思。这个王二,与书中所有的女性,基本上都有过关系。或者是插队的时候,或者是帮教的时候。每个故事里,都写着他的与众不同,或者说他跟正常人不一样,或许是有点神经病吧。王二总是能悟到很多那个时代并不允许或者不存在的很多哲学的思想。

这个王二在那个时代,做过很多出格的事,像跟陈清扬搞破鞋,造炸药,打毡巴等等,但是每件事他都是真性情的在做。包括他对陈清扬,其实是一种爱,只不过整本书中,王二并不知道自己对女性的这种感觉叫做爱。虽然他并没有说过,但是他在每一段故事里,都保持着自己的真性情,对每一个遇到的女性,都付出着真情。

这个故事写了很多很现实,很实际的故事。像是写思想报告,被开批斗大会等等,这些东西都是那个时候并不敢讨论和言明的事情。但是在王小波的笔下,他用一种带有哲学性的考究的口吻,描述了很多当时的事情。在整本书中,王二用尊敬和崇拜的口吻,描述着每一位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性。面对那个时代,生活的清苦和精神的折磨,那个时代的男女互相依偎,借彼此的肉体互相取暖,共同支撑着度过那些艰难的岁月。王小波的文字和用语中,彰显着桀骜不驯,没有什么优美的景象,没有什么诗意的表达。他就是用近乎讽刺诙谐搞笑的话语,真实的还原着那个年代的男女内心的世界,真实的表达着那个年代的青春,是如何似水流年的度过,又是如何在彼此的心中大放异彩。

或者王小波的书太过于深奥,他虽然用了很通俗的语言在诙谐的描写着很多故事,但是我还是很难更深一层的去体会他在那些桀骜的文字下表达的东西。或许就我现在的能力来说,我还不太能读懂他写的书吧。我想我近期应该不会再看一遍《黄金时代》了。在17年的时候就一直心心念念的《黄金时代》,从图书馆中借了好多次才终于借到的书,结果在我看完后,内心略有些崩溃。因为我并没有与这些文字,或者与这位作者产生多少共鸣,或许是我的生活阅历还不够丰富,不能完全体会作者在文字中保函的深意吧。但是我还是把我现在混沌的想法大体写了一下,有用的东西也不多,都是些乱七八糟的文字。但也算是为我第一次读王小波老师的书,画上一个句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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