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许三观卖血记》个人有感摘抄(共16篇),欢迎阅读分享。

篇1:读《许三观卖血记》个人有感摘抄
有些时日没有静下心来读书,也有些时日没有静下来记录所想所感了。最近看了东野圭吾的《谁杀了她》、路遥的《人生》和这本《许三观卖血记》。原谅我为负数的智商,看完了《谁杀了她》之后,居然还是不知道到底是谁杀了她。《人生》这本书,难道是因为我看完了矛盾文学奖的《平凡的世界》便显得它并没有令我惊喜万分吗?里面每个人物我都能在《平凡的世界》里找到原型,像润叶一样的巧珍,像田晓霞一般的黄亚萍,像少平一样的高加林……甚至我能预测到巧珍和润叶相似的命运。反倒是余华的这本书给我更多内心的震撼,就像看完《城南旧事》一般觉得眼睛涩涩的,心里酸酸的……
马提亚尔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大一的时候读过《活着》,相较于《活着》中,富贵悲惨的一生,许三观是幸运的。同样是小人物,但他一生的起起落落,都与卖血有关。
卖血前抓一把盐,疯狂喝八碗水,说这样人身上的血就会变多了;卖血后,去店里,点上“一盘炒猪肝,二瓶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这是许三观和阿龙他们学来的本事。一定要加上“黄酒要温一温”,这样显得自己是个常客。这也是后来许三观在卖血路上教给别人的。
书中最让我动容的是一乐,算起来他也是个可怜人。自己的母亲和别的男人生下来了他,一直自以为的亲生父亲不认他,血缘上的亲生父亲也不认他。但是纵使许三观认定了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嘴上不饶人,但不管是一乐闯祸打伤铁匠的儿子,闹饥荒,还是一乐患肝炎,许三观都是尽心尽力地对待一乐。于情,他给予了一乐养育之恩;于理,他的心底总归是善良的,尽到了为人父的义务。一开始,我并不喜欢许三观这样的男人,有些愚钝,有些大男子主义,还有些没有担当。但是越往后,越发现,他是个名副其实的刀子嘴豆腐心。他有着我们祖辈的隐忍和无奈。当被迫在家开展对许玉兰的时候,许三观承认了自己出轨的错误,这需要多大的勇气,来面对三个年幼的孩子,来面对严峻的外部环境,来面对本已经不堪的生活。
观人心,最不可琢磨的便是人心。“人心难测”“人心隔肚皮”最不能读懂的是人心。在与何小勇一家的恩怨中,不认一乐的是何小勇一家,到头来求着一乐救何小勇的也是他们一家,最后许玉兰被贴“破鞋”_的,不用猜,也猜得到是何小勇的妻子。同样,许三观最初在面对一乐的身世和一乐对自己的情感时,他的心是摇摆不定的,时而觉得自己理亏,帮别人养了儿子;时而被感动,一乐对自己的忠心。明明三个儿子中最爱的是一乐,却偏偏不是自己的儿子。闹饥荒的时候,他不愿意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一乐吃面条,只让他吃一个红薯。可偏偏最后,又是这个古怪多变的人疯狂地寻找一乐,背一乐回家,给一乐买面条吃。亲生不亲生的真的那么重要吗?我们没有亲身经历过,谁都无法笃定。
许三观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是一个不愿意面对自己内心的人。明明最爱一乐,却不愿意勇敢遵循自己内心的想法。被世俗左右着,就像现在的我们一样,面对自己最爱的最亲的人反而很难表达出自己的爱。
篇2:读《许三观卖血记》个人有感摘抄
初识余华是因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的现实主义力作《活着》,作者借“福贵”这一充满完美祝愿的名字,以悖论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满坎坷的一生。读它的时候,你在笑,笑过之后,泪水又不禁滑落下来。
读罢《许三观卖血记》,你会发现这是一个完美的故事。故事里的人,活得简单而直接,事情有时会因为荒唐的思路进行下去。全书以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在胜利饭店吃了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次温过的黄酒。
接下来,许三观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因为与林芬芳发生了关系,出于内疚而卖血,以便买些东西补偿林芬芳;自然灾害到来,许三观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条而卖血;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
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能够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样办”。
许三观生活在城市里,他有着自己的道德准则,许多事他表面上骂骂咧咧,实际上内心善良,最后还是会去做。朴实的人生里,他并没有抱怨,卖血对他而言,并不是痛苦和磨难,相反,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人生的每一步,都沁进了鲜血,那样的日子,该是多么充实而可贵啊。
篇3:读《许三观卖血记》个人有感摘抄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同样是一个普通人“活着”的故事,相对于《活着》而言,这篇小说留下了更大的叙述空间,它着重表现人物的人性内涵,而不仅仅是命运对人物的压迫。
《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好处上说仍然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福贵应对一次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然要顽强地活下来;而《许三观卖血记》里的许三观应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开始了漫长的救赎。
对许三观来说,他对待世界的方式就是“卖血”,但每一次卖血在余华笔下却又有着不同的人生内涵。血在中国人的生存观念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血与生命几乎处于等同地位,本质上,血是“生命之源”,但许三观恰恰以对“生命”的出卖完成了对于生命的拯救和尊重。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达到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拯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在中
国这个十分传统的国家里,妻子的背叛使丈夫丧失了男人做人的尊严,在道德观念的驱使下,许三观决心用自己的鲜血供养“别人的儿子”,显然需要经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考验,承受内心的巨大煎熬。
许三观的卖血行为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商业行为,他的血也不只是一种单纯的“商品的血”,卖血与施爱的过程超越了父与子的伦理范畴。在这种伦理冲突中,许三观仍选择了为一乐卖血,足以体现了伦理温情的力量。
篇4: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炎炎的暑假天,百无聊赖,读书,成了我的消遣。在炎热的天气里,读上一本好书,会让你的心,如清泉洗涤过一样,清澈凉快,融入书中的你,会忘却天气带给你的烦躁。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这个暑假里读的第一部好书,正如人们评价它一样: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卖血,这在我们看来,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血,是我们人生的支柱,在我们人体内流着,支持着我们的生命活动,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卖呢?难道不怕送命吗?但是,在许三观看来,这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通过卖血,他可以娶妻生子;通过卖血,他可以让全家在闹饥荒时吃上一顿好饭;通过卖血,他可以为儿子谋得好工作;通过卖血,他可以救活儿子的命卖血,似乎是他一生中不可缺少的“救星”,在他面临所有困难的时候,他只要到医院里卖上自己的血,便可以顺利地度过难关,他感谢卖血带给他的“幸福”。你会认为,一个过着幸福生活的人,会去卖血,来残害自己的身体吗?不会。所以许三观卖血,也是迫不得已的,他要撑起一家五口,要让家人过上至少温饱的日子,他必须这样做。而亲情,就是他的动力。正是这一次次的付出,一份份的亲情,使许三观的困难都迎刃而解,而且迎来了幸福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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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鉴于语文老师的推荐,看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这部真实而又平淡的小说,刚开始读,感觉故事情节挺荒唐,但读到后边部分,越来越感动了。
许三观的一生卖了十一次血,每一次都是为别人而卖血的:第一次卖血是因为许三观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有个好身体,后来用这些钱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第二次是他的大儿子一乐(其实一乐并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砸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方铁匠要他赔医药费;第三次因为与林芬芬发生关系,出于内疚而补偿给林芬芬;之后为了家人能吃上面条,为了一乐、二乐在乡下过得好一点,为了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为了得肝炎的一乐,接二连三地卖血……当他想为自己卖一次血时,他已经老了,他的血没人要了,这让他多么痛苦。
许三观是个小人物,却在我心中树立了一个高大的形象。他是一个很有责任感的男人,用自己的血汗撑起了这头家。他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帮别人白养了一乐九年,但为了挽救这个家庭,他宁可被别人在背后说是“乌龟”。何小勇发生车祸的时候,许三观还不计前嫌,让一乐在何小勇家屋顶上叫魂。在文化大革命时候,他的妻子许玉兰被批斗,每天到街上站,许三观不顾及面子给妻子送饭。用“伟大”一词形容许三观并没有夸大,他是家里的顶梁柱,他永远是把家庭放在第一位的。他为了家庭,敢用自己生命来做赌注。
在许三观和一乐身上,我看到了父爱,看到了超越血缘关系的亲情。有一次,许三观带家人去吃面条,只给了一乐五毛钱买红薯吃。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多么让人心酸,那时候我认为许三观太不近人情了。可是,当我看到一乐离家出走,许三观满街找一乐的情景,又不禁潸然泪下。或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自血缘关系,而在于彼此熟悉、习惯。一乐得了肝炎,许三观已经是50岁了,为了筹够医药费,他连续卖了六次血。这是他人生中时间最长的一次卖血,走一站卖一次血,医生都骂他是“亡命之徒”。读到这里,我心里揪着揪着,很担心许三观会死掉,最后他还是活了下来。我不能想象,许三观所承受的压力有多大,他有多坚强。
在苦难面前,许三观是个如草芥一样的普通人,但他的生存观却不平凡!我们做人也应该像许三观一样,学会生活,做个平常而不平凡的人!
篇6:高中生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人民公社,大跃进,“”······一个个触目惊心的名词飞入目中,本书的背景正是出于探索阶段的新中国,本书的主人公许三观,与其称其为“不幸者”,倒不如将他看作一个处于不幸的时代的不幸的社会的缩影。
谈起卖血,在当时,卖掉“两碗”也就是四百毫升的血后既可以得到三十五元钱,这在当时是一笔不菲的收入,举个例子吧:许三观要去看望一位老相好,便去买了十余斤杂粮和五斤肉骨头,花了仅仅五块钱不到。但这笔横财不是人人可得的,必须要身体硬朗才行,因为卖血,用书中粗土的话来讲,就是“卖祖宗”,是“卖命”。许多人都是因为卖血,身体“败掉”了。
本书就是以卖血为引,描绘了当时中国社会,底层人民的苦难,以及一个男人作为丈夫,父亲的担当。
许三观,丝厂工人,为人略显狭隘,自私,还还带着小肚鸡肠。面临困难时,靠着卖血跌跌撞撞前行,但本质并不坏。虽然将其“恶”的一面完全归咎于时代背景未免有些太断章取义了,但有时善恶真的只是在一念之间罢了。
许三观一直对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而耿耿于怀,三个儿子中,数一乐最爱戴他,可在三个儿子中分量最轻的也是一乐,严重的偏心又时甚至到了残忍的程度。一次许三观带着老婆和儿子去吃顿好的,却唯独留下一乐一人在家中啃红薯充饥。一乐越想越委屈,便离家出走,终于在一天夜里被许三观找回,许三观将他扛在肩膀上带回家,一边走路一边骂一乐,其言语实在是我见过用来骂小孩最难听的话语。一乐一直默默的听着,突然眼前出现了一个刺眼的红灿灿的标志:胜利饭店。这段情节给我烙下来了极深的印象,它使整个许三观的形象丰满了起来,也告诉了我,人并不是非黑即白的。
或许是上天刻意刁难许三观,最难闯的一关也是一乐带来的。许一乐冬日重病,非上海市的大医院不可救,这给了本就贫穷的许家一记重锤。许三观做出了一个疯狂的觉定,总他所在的小城,边赶路,边卖血,一路卖到上海。他倒了,被救,他继续,总算是在鬼门关口拉回了一乐,落得个圆满的结局,当然中间也少不了他人的救助,都是平民阶层。
这是二十世纪末的上海,隆隆的寒流在大气层上方滚动,地面上确正冒着丝丝的热气。
作者:高一四 金铭豪
公众号:逝水流年
篇7: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1500字
近日,闲暇时读了余华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写点读后感,借以温故。
故事其实很简单,十几岁成为孤儿的城里人许三观(其实是爹死了,娘跑了),一个人跑回了乡下的爷爷家,最疼他的四叔收留了他。在乡下生活的城里人许三观听说村里人都去卖血,钱挣的容易又多。在确认了自己也能卖血后,就和村里的其它两个人踏上了自己第一次卖血的路途。第一次卖血的钱为他娶了城里最漂亮的女人之后,卖血就成了许三观遇到困难时脱困的不二法宝。为大儿子(他老婆和别人生的)打伤别人治病卖血、三年自然灾害为让孩子吃点稠的卖血、为让大儿子、二儿子知识青年下乡时早点回城卖血、大儿子得了严重的肝炎需要治疗卖血……。
读小说时,我时刻都在为许三观担心着,真怕他哪一天因为卖血就死了。然而作者却偏偏没有安排他死,从解放前活过了三年自然灾害、活过了wenge、活过了知识青年下乡、直至活到了新生活,每一个历史时期,他都为生计卖过血,三个月卖一次到三天卖一次。卖过那么多血,每次都让人提心吊胆的许三观,却没有死。让他老婆怀了他大儿子的何小勇死了、一起卖血的根龙死了、管着医院卖血的李血头死了,独有许三观活着。活到了不愁吃喝的许三观,已然把卖血当成了一种预防危机到来的心灵寄托,最后一次不是为了生计、为了家庭而卖血、为了自己、为了卖血而去卖血时,被新的血头羞辱了一顿而倍感屈辱的许三观是真的老了。
许三观没有因为卖血而死,对小说来说是个完美的结局。同时也是对一个拥有极大包容胸怀的普通人许三观的赞扬和无形的赏赐。许三观对给自己生了一个别人孩子的老婆是包容的,在wenge时其妻被划为妓女而每天时,只有许三观理解她、包容她、关爱她、保护她。许三观对不是他亲生儿子的大乐是包容的,甚至比对自己亲生的其它两个儿子都好,为了给他治病,差点丢了自己的命。甚至对那个给自己戴绿帽子的何大勇也是包容的,让大乐爬到房顶为自己最恨的人喊魂。这些看来算不上伟大的包容,让许三观得到了善报。
包容不是一种怯弱,不是逆来顺受的自我安慰,而是一种用一种更高的视角审视一个事情、审视一个人的善良仁慈的眼光。许三观用包容赢得了本不爱自己的妻子的白头偕老,赢得儿孙绕膝的颐养天年,更为自己赢得了超越于其它人的顽强生命力和幸福生活。这些何大勇得不到,掌握优势资源、贪婪的李血头得不到。
然而,包容的许三观看来又是狭隘的,为了报复徐玉兰,他和林芬芳上了一次床;为了报复自己养了九年才知道不是自己亲生的大儿子大乐,他带着老婆和其它两个儿子用卖血的钱去吃面条时,却只给大乐五角钱让其去买烤红薯;这种狭隘告诉我们许三观也是普通人,他可以爱,也可以恨,他的这种包容是超出我们预料的,他的这种恨才在我们的预料之中。
其实许三观做人方式、性格都十分特别,拥有“阿Q精神”,但又不像阿Q一样,阿Q式的精神是自欺欺人的生活方式,然而许三观拥有的是正面的、乐观的“阿Q精神”,他对一件件的生活波折没有选择逃避,而是乐观向上地去迎接生活。
篇8: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1500字
最近看了《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的一部长篇小说,讲的一个城里的丝厂送茧工人许三观,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身体结实,开始第一次卖血。有钱后娶妻生子,妻子许玉兰、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全家人每每生活遇到困难就会以许三观卖血来度过。
一乐打伤方铁匠的儿子,许三观为了赔偿高额的医院费而卖血。自然灾害闹饥荒那一年,天天吃不饱,为了抵抗饥饿,大家吃完饭就躺到床上,也不说话,许三观为妻儿能吃一碗面而卖血。知识青年下乡那阵子,一乐、二乐下乡,为了改善一乐的伙食,改善和生产队长的关系,希望一乐早日抽调回城;二乐的生产队长来城,为了讨好二乐的生产队长,请他吃饭,送他礼物,许三观一个月内卖两次血。
后来许三观老了,去卖血被年轻的血头嘲笑,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木匠当油漆,他深受打击,以前生活出现的种种灾祸劫难都靠卖血一一度过,现在自己的血没人要,以后家里出现变故,他又该怎么办呢。
这部小说让我看到了一个好父亲的形象,一乐其实不是他的儿子,是机械厂何小勇的孩子,这件事情让他感到耻辱,辛辛苦苦养了九年的儿子是别人的,而且是自己最喜欢的儿子。在闹饥荒的那年,卖血挣来的钱只带二乐、三乐、妻子去吃面,给一乐五毛让他买红薯。他对一乐说,“今天这钱是我卖血挣来的,这钱来得不容易,是我拿命去换来的,我卖了血让你去吃面条,就太便宜那个王八蛋何小勇了。”那晚一乐吃了红薯还是饿,在黑夜中他感到不公平,无声的哭泣,便上街前往那家饭店,当他来到那家饭店,家人已回家。回到家,父母兄弟已睡,他对着睡着的许三观说,“我不是你的亲生儿女,你也不是我亲爹。”
第二天一乐去找何小勇,为了一碗面,何小勇将他拖到巷口赶走。一乐哭着一路向西走去,当熟识的人碰到他问你怎么哭呢,你家在东怎么往西,他说“许三观不是我的亲爹,何小勇也不是我的亲爹,我没有亲爹了,所以我就哭了。”还对人说“谁给我买面吃,谁就是我亲爹。”当熟识的人来告诉许三观这些,让他去找一乐时,他说“我不去。一乐这小崽子,我供他吃,供他穿,还供他念书,我对他有多好,可他这么对我,竟然背着我去找什么亲爹。那个王八蛋何小勇,对他又是骂又是打,还把他从家门口拖到巷子口,可他还要去认亲爹。我想明白了,不是自己亲生的儿子,是怎么养也养不亲。”但后来天越来越黑,一乐一直没回来,他开始担心起来,这才出门找。当找到一乐时,许三观心一软就带一乐吃面了,父子的心结终于打开。
后来何小勇出车祸,在医院里昏迷不醒,性命危在旦夕,当地的习俗需要亲生儿子,屁股坐在烟肉上对着西天喊:“爹你别走;爹你回来。”不用喊别的,就喊这两句,连着喊上半个时辰,人就活过来了。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去把何小勇的魂喊回来。上了屋顶之后,一乐不愿意喊,他记得许三观的好,觉得他才是亲爹,但在许三观劝说下还是喊了。喊完之后为了让大家承认他和一乐的父子关系,许三观拿来菜刀在脸上划出一道口子,流出了血。“你们都看到了吧,这脸上的血是用刀划出来的,从今往后,你们中间有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这是血誓。再后来,一乐得了肝炎,转到上海治疗,,许三观借遍所有能借钱的亲戚朋友也不过65元。为筹医药费,去上海的路上许三观沿路卖血,不顾自己的生命,2次因卖血而命悬一线。
我看到这样的父亲,每次遇到灾祸都以卖血来度过,我想到了我的父亲母亲,他们无论风霜雪雨,三十几年如一日的凌晨3点起来,不辞辛苦去菜场卖鱼挣钱,为了延长我的生命,控制病情发展,父母亲一刻也不敢放松。许三观他们卖血之后会炒猪肝吃,温二两黄酒,而我的父亲在寒冷的冬天要下到冰冷刺骨的水里去抓鱼,也会喝点温过的黄酒再下水。由于气切我在医院断断续续住了一年,是我住院花费最多的一次,要不是父母这些年辛苦付出挣来的血汗钱,很难支撑高昂的医药费。现在由于我24小时离不开人照顾,妈妈在照顾我的时候还不忘做些手工贴补家用,她是闲不住的,她觉得人就应该有危机意识,要做到未雨绸缪。我们有岁月静好的生活,其实都是有人在负重前行,生活其实很艰苦,只要有爱,一家人能在一起共同面对,再大的困难都会迎刃而解。(李卓君)
篇9: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850字左右
再一次合上《许三观卖血记》发现泪水早已淌湿了书页,我的心仿佛被什么东面抽走,随看我的泪水飘回那个年代,飘到那条河边。
抽我的血吧!许三观呐,我多想去到你的身边,陪你在大冬天里将一大把盐塞进嘴里,将一大勺河水贯进胃里。我多想陪你在阳光下暴晒两个小时,将脸晒红去卖血,我多想在你十来天卖四次血时能搀扶你一会儿,陪你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
在我看来。你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你身上的每一滴血。都凝结了深沉的爱,谁敢说一乐不是你的亲生儿子?你身上的每一滴血,都是一次验证。是你,用白己的血“喂”了三个孩子。你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感动,更是一种对爱的思考。或许是由于我天性冷漠.觉得平常里父母并没有那么疼爱自己。把他们对我的好当成理所当然。如今仔细一想,才发觉他们是如此爱我。父母倾尽一切把他们所有的、最好的给我们,却只要我们一个笑容。一个拥抱作为用回报。世上的父母都是如此疼要自己的子女,所以身为子女的我们,应有一颗感恩的心。
所幸,此次余华笔下许三观一家最后能团圆在一起,不似《活着》里福贵的悲惨命运。从许三观的一次又一次卖血中,我们可以看出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渴望让自己和家人过上好日子。其实,许三观是幸运的。他不像阿方和根龙那样因卖血失去了性命,他们那一代人,经历了大饥荒,又经历了wenge。无论受了多少难,吃了多少苦.也不放弃生的希望是让人最为震撼。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千千万万个中国农民,千千万万个中国人为了自己的理相生活而奋斗。活着不易啊!曾经有多人是靠着卖血而活了下来,而如今又有多少人因一点儿小事就放弃生命,我们是应该珍爱自己,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要相信人有无穷的力量,就像《老人与海》里说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却不能被打败。”
书中最让我讨厌的,莫过于二乐的队长与城里的李血头。两人吹嘘着自己有多么公正廉洁,却接受别人的“好处”。在大家都受看苦难时,仍要剥削别人,却大声歌赞着自己的“善行”。我恨不得给他们揍下一拳。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寄生虫。才给当时生活已经很艰难的人们雪上加霜,当官仍至做人还是光明磊落着好。倘若满城的官员都像这两人一般,那么百姓无疑处在水深火热中。希望所有当权着都能秉着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拿群众的一针一线,真心为人民,与人民友好相处。要是所有官员能做到“酌贪泉而觉爽”,那么便是百姓莫大的福气了。
书中结尾处,许三观哭了。隔十一年没有卖血的他因被嫌弃老卖不了血。而他是想为自己卖一次血,再去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他的三个儿子都不懂父亲为什么哭了,认为父亲这样在街上哭丢人现眼。对啊,许三观哭什么呢?儿子们都长大了,有人给钱的花,他再也不用为了生存,隔三差五地去卖血。那么,他为什么哭呢?看到这儿,我一直觉得很奇怪,直到我看到了这么一句话:”世上最大的孤独莫过于,你放了盛世烟火,人们都在欣赏这美丽的烟火时,唯独忘了你”.许三观大概是觉得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也没有人记得曾经他为了这个家,卖了那么多血。当他因自己的血没有人要而难过时,儿子们并不懂得他的内心。好在他的妻子许玉兰知道,这是一个男人为自己以后不能担当起这个家的恐惧。
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我感受到了人生百态,悟出了人情冷暖。书中人物情节仍一遍又一遍地在我的脑海中回放.抹一抹眼角的泪水,挺直腰板,觉得自己成长了不少。我原受到了文字的巨大魁力,并被他所深深吸引。我感觉到他正把我拉向另外一个世界,另外一个我不曾涉足,却时刻冲击着我的视角和灵魂的世界,这个世界唤醒了我!(陈依婷)
篇10: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850字左右
从没读过这样一本书,真实而平淡。作者余华以口语化的语言,平稳的情节讲述了许三观普通而又坎坷的一生。正如某些评论所说的那样:小说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 我曾经无数次担忧着主人公许三观会在下一个场景中死去,就像无数个反映人生悲苦的文学作品一样,以主人公的惨死来表达沉重的主题。但另我欣慰的是,余华让许三观活了下来,甚至是有了一个所谓的美好的结局,三个儿子都已在城市找到工作,许三观自己也有了可观的存款。读完这本书,我开始为许三观的结局而高兴,甚至在感激作者余华的悲悯心肠,但当我仔细回味整本书的情节时,结尾处的一个场景一直让我心存疑虑。年轻时的许三观每次买完血之后都会吃猪肝,喝二两黄酒,一是为了在买过血之后补补身子,也是为了犒劳一下自己,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结尾处当许三观头发白了,牙齿也掉了七颗,生活相对富裕了时,为了吃一次猪肝,喝一次黄酒,许三观又选择了卖血。这个让人哑然失笑,又有些本末倒置的情节,看似一笔带过,但却一直困扰着我,是什么让许三观连满足自己的一点小小欲求都需要找一个名正言顺的理由,这一点一直引发这我的思考。。.。。.
许三观一生共卖过十一次血,除去年少时的无知,无畏。几乎每次卖血都是在走投无路之时。第一次,卖完之后娶了媳妇。第二次,为了赎回别人拿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当一次次的卖血解决了许三观一次次的问题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十分而又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明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开始的时候,还是有一定的节制,到了最后,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择,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时,许三观已经讲一切都抛至脑后了。在他的心目中,为了家庭、为了妻子、为了儿子,明知道卖血就像吸毒一样的行为,可是不这样,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仅仅为了生存,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甚至到了最后需要以一个人的生存换取另一个人的生存。许三观的这样一段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去上海给一乐看病的路上,他一路卖血换取一乐的医疗费,就在身体即将因卖血过多而垮掉的时候他这样对别人说:“我快活到五十岁了,做人是什么滋味,我也全知道了,我就是死了也可以说是赚了。我儿子才只有二十一岁,他还没有好好做人呢,他连个女人都没有娶,他还没有做过人,他要是死了,那就太吃亏了……”为了生存许三观以不顾生命的尊严。看到这里,一直以来困扰我的疑惑似乎也有了解答,纵观许三观的一生,只有为生存苦苦的挣扎,却从未有某一个时刻想象过生命本应有的美好。他的一生只在不断的与生存作斗争,他的经历让他以为生命的本义便是费尽心机艰苦的活着,他追求享受的人性被现实打磨的荡然无存,这或许就是许三观在晚年想要吃一次猪肝,都要为自己找一个理由而最终想去卖血的原因了。
许三观只是我们千千万万中国人的一个缩影,我们经历过灾荒,经历过自然灾害,经历了太多太多的考验磨难,在生存的温饱线上侥幸存活了下来。生命的本性是不是也没有了追求幸福的欲望,从许三观的身上,我们或许应该感受到,是时候仔细倾听我们内心对生命享受的渴望,不要让自己的一生被挣扎,繁琐,生存所填满。
篇11: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850字左右
其实,读到文中许三观背着一乐去吃阳春面时,目光在那段上‘驻足’了好久。回忆起数年前看见的一个场景,一条街头小巷,一棵巨大的槐树,泛着昏黄的路灯下,映出了那位父亲脸上丝丝皱纹与额头上几根微微发白的发丝,父亲的背上是一个正熟睡的孩子,父亲小心翼翼使步子尽量平稳······
在我们看来这个场景是父爱,可许三观呢,他背着只是一个被他养了九年却和自己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一乐,他的爱已超过了血缘之亲。如果是今天这个时代,试问有谁会像许三观一样做了九年的“乌龟”却还选择继续养一乐,又有谁会容忍这种事发生?可许三观,他没有说不要一乐,没有骂他打他,更是平等的对待他。这可能就是人性中所折射的光辉吧!人,性本善!一乐刚开始离家出走时,许三观其实表现的不担心,甚至还很气氛,这很正常,他不过是心里有气,不甘罢了。谁会让他最喜欢的儿子却是别人的。他曾经整夜整夜地照顾一乐,最疼的也是一乐。可天黑之后,他也着急起来,已经养了十一年的儿子,就算他是何小勇的儿子又能怎样,十一年,先不提人性本善,就这四千多天的日子,陌生人也该变成亲人了,更何况许三观还是看着一乐一天天长大的人。在他那责骂中,我们能听出他的担心,他的心疼,在他满含爱意的责骂中,渐渐走回了胜利饭店。
整体
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非常多。
卖血,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国=时期离现在也只不过40年时间。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卖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害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可以连命都不要,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血,在松林还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
这些卖血的经历,都说明许三观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家之主,身上责任的巨大,他为了这个家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为了儿子一次又一次的牺牲,也体现了他的父爱。他是用生命去爱着这个家。作者将许三观设计成一位集责任与善良于一身的人,作者设计得很成功,许三观确实是一个让人感动的人物。他只是一个小人物,但他在我眼中算是个大英雄。
小人物
许三观,他,不过是一位最底层,最最卑微的小市民罢了。但他也有自己所坚持的。他有自己的“三观”—— “良心观、婚姻观、平等观”。作为一个小市民,他没有远大理想,唯一的愿望就是好好活下去。他身上,又父爱、有亲情、又良心、但他也有狭隘、有错误。他一生都很苦,甚至习惯了苦难,还会自己年老无法卖血而痛苦。
良心观
“做人一定要有良心”。尽管他恨何小勇,很坚决地不同意一乐去叫魂,可他还是说“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往大了说,其实他很无私,为给孩子改善伙食去卖血,也就去想“等我老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多么朴实的话,他所求的其实很简单!
当一乐病了,急需用钱时,他一次又一次地为了救一乐而不顾生命去卖血,并不会在一乐危急时,去想他不是我的儿子,去想该不该去救他,也许这就是他的“良心观”,至少他救了一乐,救了一条命,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婚姻观
许三观,他也有自己的“婚姻观”,当他决定和许玉兰结婚的那一刻起,已经扛起了自己身上的责任。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婚姻一开始未必是因为爱情,但是随着彼此的付出他们之间不仅有了那难得的理解,更增加了彼此的疼爱。还记得在他们家闹粮荒的时候,那时候他们家几乎没有粮食了,可是就在那个时候许玉兰还记得许三观的生日,并且还在他生日那天特地为一家人熬了一锅加糖的稍稠一点儿的粥。小小的举动但却满是温暖,在那个饥荒年代人们很难还能想到别人,就连夫妻之间也是如此,大家都只是想着自己。即使想得到家人,很多人也没那个心来为家人过生日,可是许玉兰却不是这样的,足以看得出她是深深地爱着许三观的,也许刚结婚的时候她并不是深爱着这个男人,可是经过了那么多后她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男人!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想玉兰对许三观这样的爱,许三观是深有感触的,而且我相信正是这样的朴实才让他们的爱情更加的坚固。在我眼里那种惺惺相惜,相伴到老才是真正的浪漫,而且这样的浪漫才是地久天长的。就像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样彼此心中都想着对方,彼此都为对方着想。我相信只有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经得起考验!
他们两人共同努力,一起走过饥荒,走过水灾,走过彼此最艰难的时刻。他们有对未来美好日子的期盼,有对彼此的关心照顾,他们有着一种最朴实、真诚的爱情,不需要过多现在浪漫的语言。在那个时代,他们没有争吵完就分开,没有因苦难而各顾各。
平等观
许三观,他有自己坚守的原则,有与妻子的朴实的爱情,有一生追求的“平等观”。当他知道一乐的事之后,他认为妻子犯了错,所以在那一段时间里,他一直在享受,而没有干活,这也是他追求的平等,也算是心理上的平衡。而当他“强奸”了林芬芳后,也是为了使妻子平等(当然,这并不是他自愿的。)许玉兰神气了一些日子,穿上精纺的线衣,与邻居们聊天,而这时许三观却在家里做饭。但没多久,他又不干了,他认为许玉兰的错误比他严重,又不平等了。
大时代
在时期,社会处于一片混乱,早已没有了是非曲直,早已没有了错与对,那个年代,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铁,
也许时过境迁,多年后,无意中回想起这个朴实的故事,还会被感动,亦或是有不同于现在的感受吧!
篇12:《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北极光文学社
如果《活着》是在看似不平的生活中,进一步毁灭生活,那么《许三观卖血记》就是在挣扎,创造生活。二者同属悲剧,前者现实悲到绝地,后者尚有些许温存。文学创造着一个世界,我们总能在这一方天地中找到那或多或少的现实存在,在余华的笔下,总会自觉融入每一个人物的命运之中,感同身受。序言中说:一个人的一生,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下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生命各有活法,活着要有所念意。初识许三观,觉得本可以用双手创造生活,却偏偏选择卖血。但他的境遇,人物的生存状况,又或许将前一疑问淡然。卖血为了生计,为了妻儿生活,这个人物有自己的嬉笑怒骂,爆粗口,有自己的道理,这些道理或是自私,或是不义,或是封建……但,一切的不完美,在亲情的珍贵中令我原谅他的不足。即便认为大乐不是亲生,会大骂,会在自我心里寻一个理,这种血缘观的重视,又会在大乐遇到事情时,让他去为其卖命。从这一点看,许三观重情重义。即便许玉兰被推到风口浪尖,遭到所有人的欺压,许三观仍会在批斗结束后,带着米饭,下面藏着肉,去照顾她。一共卖了十一次血,为了妻儿,为了家庭。直到最后一次,已经60多岁……我曾一度想,难道就只能这样生存吗?但文学的世界就是这样,以一个人的现实,揭露着某一个并不光明的角落。
这样的人似乎更加真实,每次都会被其卖血后的身体状况所牵动,又每每在一两炒猪肝,二两黄酒中存活下来,这或许是一个滑稽的悲伤戏谑吧。这个由血去换生存的交易中,有各种黑幕,压榨获利的李血头,在以及以这个人物为主的相关人卖血的不幸与生离死别。许三观一直在挣扎,与生命挣扎,与舆论和自我内心挣扎,与那无能为力的世道挣扎,挣扎的最后,他的结局也似乎还好。不至于像福贵悲绝到底,剩下一头诉与悲苦的老牛。余华反映的是一个人,一个特有的时代中走过来的人。这些人从来不完美,但是却在与命运,与生活在斗争。无论最后会安于生活,还是对生离死别的现实所麻木,这些人都是值得让人去尊敬的。以最悲的现实,写着这世间底层小众的喜怒哀乐。且以悲情的现实,调动大多数人对生命和生活意义的追问与思考,给人以深刻的启迪与指导。
卖血的目的是为了活着,活着的目的是为了所牵挂的家人。大抵活着第一意义即是如此。在许三观的命运中,另人动容的是父子情深,三个孩子或是那苦困生活中的一丝慰藉。我记得文中写到,三乐看到许三观哭,自己也跟着哭,没有原因,只是看父亲哭。三乐似乎在是非观的选择上很单纯,没有被人情,生活所磨去棱角。童言无忌,是母亲许玉兰道诉生活悲苦的树洞。三乐一个人在大街上游荡,在糖果店站很久,在别人家的.门口睡着了……这些无忧无虑的刻画,似乎是在反衬那人性的不完美。三乐不必去为生存所累,有着人性的本真,无忧无虑,单纯,干净。三乐的形象,总会在简单中让我得到一丝感动。这个形象给那些心怀私利,丑恶的现实以重重的回击,三乐是我个人最不想其被伤害的一个角色,即便命运在作者笔下,由作者掌握。
这种卖血的交易,或暗黑,或者是迫不得已。之前看到关于卖血,血浆交易的新闻。觉得现代医疗化科学,人的生命生存似乎是在进步,又似乎是在充满不安。医疗卫生,医患关系,疾病,人的健康价值观,人的生存观,各种不光明的交易,丑恶或多或少的存在。活着是为了活着,生存也应该是以好的方式生存。许三观的卖血是小我的生存,在那条新闻中有一个以卖血浆为营利的产业。当生活拮据时,有许多人,选择去卖血浆。出于为人的道义,可能这种方式存在隐忧,即便我们直面现实,却未必能在道德观的层面上予以最好的解决方式。所以从医疗健康的行业来看,从自我的价值观来看,皆是责任重大。每一个个体的生存,从小我到大我,一样需要同等的认真。余华先生对这个世界的态度一直是认真的,认真的看着这个世界角落里的真实。读完《活着》,读完《许三观卖血记》,我想对于生命,我们应该认真对待。
篇1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一首岁月的歌,一杯浓浓的酒,一幅优美的画卷,一个平淡无奇的人生,余华追求的,只不过是一个长度。在他的笔下,许三观的世界很简单,没有那么多的名利,没有那么多的纠纷,一个人,一辈子。
许三观卖血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只不过是偶遇他人卖血后能够神气地点炒猪肝和热黄酒觉得很体面,加之二叔的封建思想,使他走上了这条路,他没有想到,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一生。
许三观与许玉兰的结合完全来自于许三观第一次卖血的钱被许玉兰的父亲尽数收下,他的父亲认为许三观相比何小勇来说身体更硬朗,因为在许三观当时的世界里,所有人都认为,如果不能卖血,那么身体就是有问题的,在这种环境下,许三观自然而然就是许玉兰父亲眼中女婿的最佳人选。在第一次的卖血故事中,其实包含了作者余华对当时社会的封建以及人们愚昧无知的讽刺与批判。
在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过程中,我一直认为许三观是善良的。在全书中,许三观有三个儿子,但是直到一乐九岁时许三观才发现一乐不是他的儿子,一乐的出生完全是由于婚前何小勇与许玉兰的一次意外。许三观很生气,可他从未迁怒于一乐,甚至对一乐比其他两个孩子都要好,因为他懂得孩子是无辜的。何小勇的死是全书中的一个亮点,在当时,死后必须由儿子“叫魂”,但何小勇的妻子只和他有两个女儿,当何小勇的妻子跪在地上求一乐时,年仅十三岁一乐的态度让我非常诧异:“我不去,我只有许三观一个爹,你们这些年来不让我喊何小勇一句爹,何小勇也不认我,现在他死了,和我也没啥关系。”看到这里时我潸然泪下,人人都说血浓于水,可是真心才能换真情啊,有很多人说一乐冷漠,我却为他和许三观的父子情所折服。许三观同样也没有落井下石,他劝服了一乐,不为别的,只是因为善良是一种本能。
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不再是因为家里没有米没有钱,也不再是因为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没有病,他只是想吃猪肝,想喝黄酒,但是他的`血医院不要了,他太年迈了。许三观一边走一边哭,其实我认为,许三观是过穷日子过惯了,他下意识地感觉如果想吃猪肝喝黄酒,必须要在卖血之后,因为这样他才不会太心疼他的钱,所以,当许玉兰看到痛哭流涕的许三观时,她轻声抚慰许三观,像安慰孩子那样,搀扶着许三观走向酒店。年轻时的轰轰烈烈分分合合,让他们在老了以后珍惜彼此,不离不弃,生死相依。
是啊,这就是许三观的一生,他没有对未来有任何企盼与奢求,他也不曾对自己当下的生活有任何不满和抗争,他只是从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是一个丈夫,他是一个女婿,他也是一个父亲,他是一家人的支柱,生活早已剥夺了他思考的权利,岁月也已经把他的情感和心酸灌在江河之中。但,这就是生活,无奈却又不得不面对的生活。
篇1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这是一本由许三观卖人血这股线串连起来的故事,色彩似乎浓了些――血的殷红,文字叙述娓娓道来不温不火,散不掉的宴席。在周末阳光里的公交车上,我无事可做,拿起这本书,从祁家坟到中关园,我到站了,手里的这本书也就看完了。
余华讲了一个四十多年的跨度来说这个故事。故事里面有许三观,许三观的妻儿许三观的家还有围绕这个家庭的鸡毛蒜皮家长里短,像许三观做了乌龟也去睡别家的女人,睡过他女人的何小勇出了车祸需要大儿子一乐――他的妻子和何小勇的儿子――喊魂的时候,他骂骂咧咧说何小勇是坏人遭报应但仍不失善良的心肠,答应了一乐去给何小勇喊魂。他不足以做社会的道德楷模,但也不做坏事,他用卖人血应付困窘,到老的时候卖人血都没有人要。
他不巴望投桃报李,他要的只是将心比心,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未必要犯人――说他懦弱吧 ,有那么点,他未必有心思去追求比别人活得好,但看到别人和他生活的一样糟他也会心满意足,他不能忍受的是他的女人被何小勇――徐玉兰的初恋情人睡了,他也要去睡自己的初恋情人林芬芳,可笑的报复在他的心中得到的却是一种满足。
余华算是把这个卖人血的故事画圆了,像一条水顺着沟流,里面的小悲小喜小计较,余华没有拿这个卖人血的故事说教,没有借此给悲苦的人生挠痒。他说的那个许三观就是我们骨子里的小市民。不高看人也不喜欢被人轻视有时候还闲着自卑,他在家里喜欢对着自己的妻子和儿子骂骂咧咧,他不是跋扈的丈夫父亲,他只是在寻求一种平衡,一种在劳苦时养着妻儿而需要的一种自尊,那种在外面的世界所不同的一种面孔。他年轻的时候,身体强壮,走起来身上的肌肉像是小松鼠跳起来似的,他娶妻生子,他也有自己的小计较小平等观,因为何小勇出车祸也会幸灾乐祸但不落井下石,他做了乌龟也去睡别人的老婆,他卖人血,他为儿子为了家,他老了,头发白了,牙齿也掉了七颗,眼睛还好,但他的血没有人要了。
总觉得许三观就在我们平凡人的骨子里,有时候还和我们低头不见抬头见,我们的那些建立一个家庭的小心思,遇见的小恩怨,很多时候我们在为我们所遭遇的事情找一个心灵的出口,为了爱情找一个专一的出口,为了儿子找一个责任的出口,为了一些自我认同找一个平等待人的出口。为了余华找了卖人血这根绳,将这些平淡稀松的平凡生活捆扎起来,九个月后他捆好了,然后离开。而那个许三观在卖完血后仍会去胜利饭店还点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当然要温一温。
只是这顿饭要一直摆下去,因为生活没完,困苦的人没完,卖人血的人就不能完,也完不了。
篇15: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初识《许三观卖血记》,我的第一反应是许三观会是一个尝到卖血甜头而不断成瘾,致使最后死于非命的人,所以看整本书都有种胆战心惊的感觉,生怕许三观遭遇不测。事实上,许三观没有因为卖血死于非命,但也是当时社会的一个普通而又普遍的人物,是当时中国社会的缩影。许三观的父亲死了,母亲跟别人跑了,他和乡下的四叔最亲,他在城里的蚕丝厂上班,靠自己的劳动赚钱,只能勉强维持生计。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是一天下班后许三观碰到了阿方、根龙俩人,俩人带他卖了血,赚了三十五元钱,带他第一次下馆子吃猪肝,喝黄酒。有了第一次卖血,很快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每一次卖血都反映出许三观这样的小人物式的贫穷、愚昧和内心的麻木。其中一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有一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强奸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还有一次卖血是因为后闹饥荒,家里揭不开锅,许三观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却唯独不带一乐,因为他是何小勇的儿子,这再次反映了许三观的愚昧;再一次卖血是一乐、二乐去插队,许三观给了他俩一人十五元。最后几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治肝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中途差点丧命。尽管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许三观还是拼尽全力去救一乐。小说在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给予光环。
而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只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试想前几次的卖血,许三观要么是为了一乐,要么是为了自己所谓的“报复”,都是身不由己。他从没有为了自己真正想要的去卖过血,或者说他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这让我觉得许三观这个人物是可悲的,又是可怜的,他的一生都没有真真正正为自己活过。
当然最后的结局还是令人欣慰的,没有让这个悲剧式的没有自我的人儿连性命也丢掉。人一旦没有了生命,那一切就不复存在了,所有他做过的事情也都没有了意义。许三观的悲喜交加的人生也折射了当时中国的社会现实,贫穷之下温饱无法解决,何谈追求,更何况是为自己而活,活出精彩。按理说,当下人们大多没有了温饱的困扰,应该考虑如何为自己而活了。可仍然有不少像许三观这样再普通不过的人被生活役使,无可奈何,无法为自己而活。他们的生活经历决定了他们仍然有着小市民的愚昧和麻木。当所有的一切都变好的时候,人却不适应了,不知道如何生活了。一个时代造就一代人,是时代造就了许三观式的一代人,他们过惯了苦日子,思想麻痹,当美好生活向他们张开双臂的时候他们却躲开了。
或许我本身就有悲天悯人的情怀,看到可怜之人会油然而生出怜悯。读许三观会有一种同情,会替他担心,怕他最后为了生存不得不榨干自己的鲜血。读他悲喜参半的一生会让我想到五爷爷。五爷爷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为人厚道,四邻八舍没有不称赞他老实厚道的。因为种.种原因,他一生未娶。自己孑然一身,孤苦无依。小时候的我看到他去集市上买东西吃,总担心他会被人骗;看到他吃东西吃很香,总担心他撑着。他来我家,我就各种好吃的都拿给他,我常常担心五爷爷老了自己冻死在家里。五爷爷是家里的老小,有爹妈疼有哥哥姐姐宠,而且很有学问,而且当时还是盐厂的工人。我不明白他为什么没有娶妻,最终什么都没捞着,只能回家收破烂。后来听爷爷说是因为精神上的原因,五爷爷精神很容易脆弱。五爷爷从盐厂回来后就一直靠收破烂为生,他不舍得吃不舍得穿,前前后后攒下了好几万块钱,临了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夺去了他的生命,所有关于他的一切都随着他呼吸的停止离开了。他曾经吱吱作响的铁门早已锈迹斑斑,曾经载满废纸箱的电动三轮车再也没响过。人们唏嘘感叹命运如此不公,可时间久了,也会忘记那个总是笑呵呵的老实憨厚之人。
既然生命如此短暂,祸兮福兮不可知,何不尽情挥洒热血,用心生活,为自己而活,活出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呢?
篇16:《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小人物,大时代
其实,读到文中许三观背着一乐去吃阳春面时,目光在那段上‘驻足’了好久。回忆起数年前看见的一个场景,一条街头小巷,一棵巨大的槐树,泛着昏黄的路灯下,映出了那位父亲脸上丝丝皱纹与额头上几根微微发白的发丝,父亲的背上是一个正熟睡的孩子,父亲小心翼翼使步子尽量平稳······
在我们看来这个场景是父爱,可许三观呢,他背着只是一个被他养了九年却和自己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一乐,他的爱已超过了血缘之亲。如果是今天这个时代,试问有谁会像许三观一样做了九年的“乌龟”却还选择继续养一乐,又有谁会容忍这种事发生?可许三观,他没有说不要一乐,没有骂他打他,更是平等的对待他。这可能就是人性中所折射的光辉吧!人,性本善!一乐刚开始离家出走时,许三观其实表现的不担心,甚至还很气氛,这很正常,他不过是心里有气,不甘罢了。谁会让他最喜欢的儿子却是别人的。他曾经整夜整夜地照顾一乐,最疼的也是一乐。可天黑之后,他也着急起来,已经养了十一年的儿子,就算他是何小勇的儿子又能怎样,十一年,先不提人性本善,就这四千多天的日子,陌生人也该变成亲人了,更何况许三观还是看着一乐一天天长大的人。在他那责骂中,我们能听出他的担心,他的心疼,在他满含爱意的责骂中,渐渐走回了胜利饭店。
整体
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非常多。
卖血,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卖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害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可以连命都不要,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血,在松林还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
这些卖血的经历,都说明许三观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家之主,身上责任的巨大,他为了这个家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为了儿子一次又一次的牺牲,也体现了他的父爱。他是用生命去爱着这个家。作者将许三观设计成一位集责任与善良于一身的人,作者设计得很成功,许三观确实是一个让人感动的人物。他只是一个小人物,但他在我眼中算是个大英雄。
小人物
许三观,他,不过是一位最底层,最最卑微的小市民罢了。但他也有自己所坚持的。他有自己的“三观”—— “良心观、婚姻观、平等观”。作为一个小市民,他没有远大理想,唯一的愿望就是好好活下去。他身上,又父爱、有亲情、又良心、但他也有狭隘、有错误。他一生都很苦,甚至习惯了苦难,还会自己年老无法卖血而痛苦。
良心观
“做人一定要有良心”。尽管他恨何小勇,很坚决地不同意一乐去叫魂,可他还是说“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往大了说,其实他很无私,为给孩子改善伙食去卖血,也就去想“等我老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多么朴实的话,他所求的其实很简单!
当一乐病了,急需用钱时,他一次又一次地为了救一乐而不顾生命去卖血,并不会在一乐危急时,去想他不是我的儿子,去想该不该去救他,也许这就是他的“良心观”,至少他救了一乐,救了一条命,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婚姻观
许三观,他也有自己的“婚姻观”,当他决定和许玉兰结婚的那一刻起,已经扛起了自己身上的责任。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婚姻一开始未必是因为爱情,但是随着彼此的付出他们之间不仅有了那难得的理解,更增加了彼此的疼爱。还记得在他们家闹粮荒的时候,那时候他们家几乎没有粮食了,可是就在那个时候许玉兰还记得许三观的生日,并且还在他生日那天特地为一家人熬了一锅加糖的稍稠一点儿的粥。小小的举动但却满是温暖,在那个饥荒年代人们很难还能想到别人,就连夫妻之间也是如此,大家都只是想着自己。即使想得到家人,很多人也没那个心来为家人过生日,可是许玉兰却不是这样的,足以看得出她是深深地爱着许三观的,也许刚结婚的时候她并不是深爱着这个男人,可是经过了那么多后她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男人!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想玉兰对许三观这样的爱,许三观是深有感触的,而且我相信正是这样的朴实才让他们的爱情更加的坚固。在我眼里那种惺惺相惜,相伴到老才是真正的浪漫,而且这样的浪漫才是地久天长的。就像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样彼此心中都想着对方,彼此都为对方着想。我相信只有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经得起考验!
他们两人共同努力,一起走过饥荒,走过水灾,走过彼此最艰难的时刻。他们有对未来美好日子的期盼,有对彼此的关心照顾,他们有着一种最朴实、真诚的爱情,不需要过多现在浪漫的语言。在那个时代,他们没有争吵完就分开,没有因苦难而各顾各。
平等观
许三观,他有自己坚守的原则,有与妻子的朴实的爱情,有一生追求的“平等观”。当他知道一乐的事之后,他认为妻子犯了错,所以在那一段时间里,他一直在享受,而没有干活,这也是他追求的平等,也算是心理上的平衡。而当他“强奸”了林芬芳后,也是为了使妻子平等(当然,这并不是他自愿的。)许玉兰神气了一些日子,穿上精纺的线衣,与邻居们聊天,而这时许三观却在家里做饭。但没多久,他又不干了,他认为许玉兰的错误比他严重,又不平等了。
也许时过境迁,多年后,无意中回想起这个朴实的故事,还会被感动,亦或是有不同于现在的感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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