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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的精神法制的力量法治人物节目观后感心得

时间:2022-05-23 18:32:46 观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宪法的精神法制的力量法治人物节目观后感心得(共17篇),供大家阅读参考。

宪法的精神法制的力量法治人物节目观后感心得

篇1: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法治人物节目观后感

是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我们众志成城,抗击疫情。

20是脱贫攻坚工作的收官之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期实现。

年是中国立法工作的丰收年,事关14亿人切身利益的一部法律《民法典》颁布实施。

2020年是实施全民普法工作的第35年,“七五”普法成果丰硕。

2020年也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

2020年还是举办“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的20周年。从起,每年的12月4日,“年度法治人物”总是如约而至,成为一年一度的法治盛事。在党的十八大之后,这一活动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不断创新,与时俱进,成为深入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伟大战略的重要平台。

2020年12月4日是第7个国家宪法日,《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法治人物》将在当天隆重推出。节目将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梳理全国法治战线上的优秀人物,从不同侧面深刻展现过去一年我国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领域的突出成绩,以及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所取得的成就。

2020年度法治人物评选委员会成员由各部委评委代表、法学专家评委代表、媒体评委代表和律师评委代表组成。

我们将与他们一起,见证2020年度法治领域取得的骄人成绩,致敬推动中国法治进步不懈努力的“平民英雄”们!

为法治高歌

“2020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以人物事迹为核心,结合年度法治大事件,展现波澜壮阔的法治进程和法治成就,通过这一年度法治正义力量的集合与人格化展示,促进全国公民法治意识的提升和整个社会法治氛围的强化。

2020年度法治人物征集工作于2020年8月底启动,以“推动力、影响力、引领力”为标准,各相关部委和媒体推荐人积极推荐了候选法治人物。

经过评选委员会公开审议、推选,一共有30位具有代表性的人物,成为了2020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

他们当中,有被辖区居民称作“群众的保护神”的司法所所长亢铃,有把守通关大门确保祖国平安的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处长刘浩宇;

有环保法律知识的“宣传员”“播种机”王同林,有海关执法公信力的“活招牌”刘娟;

有积极推进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陆钰萍,有面对黑恶势力毫不畏惧的“扫黑卫士”刘炜;

有市场监管领域的法治能手李蕾,有长期致力于脱贫攻坚法治建设的李博;

有主动请缨去一线做扶贫工作的彭庆文,有22年如一日在农业农村法治战线上默默耕耘的阴埝埝;

有扎根基层、情系草原的森林警察阿真能周,有融市场监管人、公职律师等角色于一身的佘丰林;

有从业30年依旧不改赤子之心的律师胡燕早,有燃烧自己、照亮村民脱贫致富路的王才东;

有把“法治扶贫”理念带到帮扶村的徐学亮,有生于农村、留在农村、服务农村的张惠俊;

有拥有“法律人”和“应急人”双重身份的赵雯,有生态环境保护的“守门员”严扬驹;

有公正廉洁、忠诚履责的“铁面”法官胡国运,有为推进全国消防执法改革而不断努力的焦科龙;

有77岁高龄仍在农村普法和群众调解路上不断奔波的黄寿孙,有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现精准施策提出创新性举措的检察官章春燕;

有法律界的“段子手”罗翔,有参与《民法典》编纂的法学教授王利明;

有冲在抗疫一线的武汉民警吴涌,有主动深入新发地市场参与组织市场善后法治保障工作的牛晓锐;

有为数字化时代法院工作贡献力量的法官陈辽敏,有坚守新闻理想、用一篇篇调查性报道揭露社会真相的记者王文志;

有是律师、也是教师的郑雪倩,有一生只想耕好“知识产权”这一方田的马一德。

点赞法治人物候选人,助力法治中国

从11月17日到12月1日,30位“2020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的事迹宣传片,将会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滚动播出;他们的个人事迹,也将陆续在各大网站和媒体平台推送发布。

法治中国的建设不仅需要他们的接续奋斗,也需要你我的共同助力。

篇2:年度法治人物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观后感

2020年12月4日是第7个国家宪法日,《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法治人物》将在当天隆重推出。节目将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梳理全国法治战线上的优秀人物,从不同侧面深刻展现过去一年我国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领域的突出成绩,以及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所取得的成就。

20__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宪法进行第五次修正,反映了时代的进步,是我国宪法发展史上又一个新的里程碑。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党和国家机关以及全体公民一切行为的根本遵循。

对宪法进行适当修改,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有利于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本次修改宪法充分发扬民主、广纳民意、广泛凝聚共识,确保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遵守法纪,依法办事,应成为任何人都不能例外的庄严准则。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行政首先要坚持依宪行政。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基层行政人员,必须增强学习宪法、宣传宪法、贯彻宪法的行动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精神同学习、宣传、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拥护和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表率,做维护和贯彻落实宪法的表率,做依法行政、秉公用权的表率。

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要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起好带头作用。如何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如何做好我们的本职工作,这是才是我们学法的重点。

我们只有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的实施,才能有效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才能有效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美好篇章。

篇3:度法治人物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节目个人观后感

上善若水,促社会和谐稳定

1995年,陈辽敏考入杭州建德市法院。,她被调到杭州西湖区法院工作。

起,杭州西湖区法院的案件数量逐年攀升,为了缓解办案压力,实行繁简分流,院里安排陈辽敏到刚成立的立案调解组。“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是她的工作宗旨,调解室是她的“主战场”,审判庭是她的“烽火线”,她带着书记员奋战在调解室、审判庭。五年多的时间里,陈辽敏共办结民商事案件4735件,结案率95.36%,调解撤诉率84.39%,案件平均审理时间21天,所办之案无一超审限、无一当事人缠诉上访,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统一。

“疏导欲其宜,径度有所异。”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陈辽敏把法学、心理学、社会学融入调解,还总结出“统筹调解、分类调解、滚动调解、循序渐进调解、审执兼顾调解”等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以调解艺术展示“柔性司法”,最大程度化解老百姓的心结,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海纳百川,建多元化解纠纷机制

每年办理这么多案件,很累很辛苦,这也引发了陈辽敏的思考:一名法官每年要办理这么多案件,是经济快速发展下的新常态吗?案多人少的矛盾该如何解决?她想,必须借势借力才行。

陈辽敏开始尝试通过微博、网站、报纸、电台、电视台招募、组建一支政治素质优秀、业务水平精湛的特邀调解员队伍,在此基础上探索成立了婚姻家庭、知识产权等七个专业化调解团队,积极发挥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的优势。这些道德模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特邀调解员们以公益的方式帮助老百姓排忧解难,同时还在不断地宣传调解文化,这种探索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此外,陈辽敏还以党的十八大代表身份,积极向浙江省委建言献策,提交了《关于浙江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议》,得到了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匠心独运,探索“互联网+社会治理”新模式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如何让审判插上高科技的“翅膀”,让诉讼借势互联网的“东风”,是陈辽敏心头萦绕不开的命题。

,陈辽敏开始探索“互联网+调解”模式,调处了大量电子商务纠纷。针对数字金融纠纷大量涌现,,她又与浙江大学合作探索电子督促程序的运用。,电子督促程序的试点工作被浙江省委政法委确定为多元化解机制改革的试点项目。如今电子督促程序运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实现了4.0版的迭代,进一步构建人力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司法运行新模式,努力实现从智能辅助审判到全流程人工智能审判的转型升级,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

20,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推动_网上法庭的试点工作,杭州西湖区法院是三家试点法院之一。在线诉讼是一个陈辽敏从未尝试过的领域,这激发了她强烈的探索精神,她积极参与改革创新,与系统开发公司反复研讨、论证,搭建起一个包括起诉、调解、立案、举证、开庭、裁判全流程在线化的诉讼平台,实现了司法手段的又一次创新。,在整合_网上法庭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在杭州成立。

大数据、人工智能引领的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对整个世界产生深远而重大的影响,法院必须面对新技术革命带来的挑战,努力建立一个更加符合时代要求,更加智能、包容、开放的司法运行新机制。在承接中央政法委的“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ODR)创新项目后,陈辽敏开始分析研究国内法律制度、调解体系、分流渠道、责任分配等方面的问题,并对域外28个著名的ODR平台和联合国、欧盟、欧美等国ODR机制进行研究,形成了详实的课题报告,开发了集合网上咨询、网上协商、网上评估、网上调解、网上仲裁、网上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一体化平台,实现了老百姓解决纠纷一次都不用跑。

,“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荣获了第二届中国互联网法治大会创新项目奖,在中央综治办举办的全国创新项目评审中荣获第一名,如今已作为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六大工程”之一在全省推广运用。世界ODR领域的顶级专家都对充满中国智慧的“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表示高度赞赏。

笃行致远,开辟诉源治理新格局

“自己多做一点,让群众少跑一点。”到了杭州中院,陈辽敏把如何积极参与最高院部署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新时代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和水平的工作确定为自己需要努力的方向和重点。

多元化解是法院积极整合社会资源,通过“引进来”参与诉前、诉中调解,如果法官能“走出去”,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参与村社的调解指导、纠纷预防,就能更好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陈辽敏所在的立案一庭主要负责村社“微法庭”工作,按照“不增编、不建房,一根网线一块屏”的要求,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将法治教育、调解指导、司法服务等功能延伸到老百姓的家门口,融入到了党委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治理体系中。如今杭州市已挂牌建成2114家村社“微法庭”,覆盖率达到了71.7%。

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正在推动社会治理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转变,法院工作如何坚持数字赋能,扎实推进诉源治理,不断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这其中空间无限,大有可为。206月,陈辽敏积极推动杭州高新区试点ODR的升级版“一码解纠纷”工作,为其出谋划策。“一码解纠纷”通过“黄、橙、蓝、红、绿”五色码体现纠纷化解全过程,由先行调解、分流调解、司法调解三个成功率展示调解工作的成效,如今已经全市推广。

在数字化时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法院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风好正是扬帆时,不自扬鞭自奋蹄。陈辽敏说,这些年来,她的工作主线就有两条,一是为当事人解忧,一是为法官减负,总的目标就是想身体力行地为社会治理贡献绵薄之力。她认为,因为有领导、同事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这些探索和尝试都开了花结了果,组织上也给予不少的荣誉。这既是对她的鼓励,也是对她的鞭策。

近年来,陈辽敏荣获“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五一巾帼标兵”“中国正义人物”“中国好人”等荣誉称号;荣立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三等功二次。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与浙江省委在杭州联合隆重召开命名表彰大会,授予她“全国模范法官”“人民的好法官”荣誉称号。6月,陈辽敏当选为党的十八大代表。年5月,她被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

篇4:法治人物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节目个人观后感

因工作,他被派驻远离城区的困难村开展帮扶,脚一着地就听到一些风言风语:“懂啥叫农村工作,都是样子货!”而面对嘲讽,这位年轻人微微一笑,用十足的自信迈出了法治扶贫的成功之路。他就是法治人物候选人,天津市静海区唐官屯镇小郝庄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徐学亮。

融合法治治理与村规民约,让“两委”同心同向依法治村

在工作中,徐学亮按照党的组织原则注重班子团结形成有效合力,进一步完善“两委”依法治村领导小组,指导督促该村法治宣传和依法治村工作,先后建立了村法治宣传和志愿者队伍,将依法治村与治安、调解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徐学亮通过组织班子成员开展集中法律知识学习,大大提升了全体党员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处理村内矛盾纠纷和依法落实自治制度的能力。他通过强化网格化管理和村矛盾调解中心、治保会等自治组织作用的发挥,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要注意向纠纷当事人宣传法律知识,帮助当事人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做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切实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全村的和谐稳定。

融合法治保障与基础建设,让村里村外环境美丽适居

小郝庄村的环境问题徐学亮的“心头病”。由于长期的落后,村里没有一条像样的路,晚上出行一摸黑。徐学亮上任后在班子会上说:“作为村干部,这环境要是不整治,这路要是不修、路灯要是不装,我们见着父老乡亲,脸都臊得慌。”

于是,他以村里 第一书记的身份,向派出单位“寻计”,向相关部门“问策”,曾几过家门而不入。经过他的不懈努力,当年6月,一场史无前例的美丽村庄环境建设大会战的号角吹响。为了建设享福美好的家园,党员干部一马当先,村民们的热情异常高涨,沉寂了多年的小郝庄一下子活了起来,经过苦干、实干加大干,眼前的小郝庄已是“旧貌换新颜”。

在此基础上,徐学亮通过寻求法治援助,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积极协调帮扶专项资金,先后对村_网、厕所、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垃圾处理设施、路灯、绿化等进行了全面改造,改造升级6座水冲公厕,户厕覆盖率95%,道路硬化覆盖率100%,各项配套设施齐备。

为彻底改善该村的人居环境,徐学亮把环境治理纳入村规民约,坚持从源头抓起,从清理垃圾开始从我做起,从人人做起。每家放置垃圾桶,每天安排保洁人员,挨家挨户清理垃圾,保证村内垃圾不落地,做到村街环境治理全方位、无角落。

融合法治建设与经济发展,让村庄和谐稳定

暮秋时节,小郝庄村的树霖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的冬桃成熟上市,连片的冬桃园里果实累累。前几年通过土地流转村里建起了合作社,村民们的大部分土地都参与入股,由于个别农户违约迟迟不出让耕地,大面积耕种受到制约,影响规模种植。徐学亮得知此事,主动出面调解,依照合同法将矛盾及时有效地化解,保住了3000亩粮食作物的顺利耕作,使树霖种植合作社规模实现扩大经营,村民入社率达到85%。

该合作社的400亩桃园进入挂果,管理难度大、销售无市场,愁得刘怀俊寝食难安。徐学亮得知情况后,通过村治安联防、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组织,加强重点区域的治安巡逻,使违法犯罪被第一时间防范;通过微信朋友圈多渠道建立店商销售平台,确保数十万斤优质雪桃随时采摘随时上市,实现尽产尽销,入社社员大股大喜、小股小乐,小康生活美不胜收。

目前,该村上下气氛祥和,村民法律意识普遍提高,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未再发生过民转刑、治安案件和群众信访集访案件。年5月,小郝庄村被区委政法委评为“安全村”。

融合法治宣传与全民健身,让村民学法懂法用法

徐学亮将法治宣传跟村民健身密切结合,在广场中融入法治元素,把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业余文娱活动结合起来,健身、学法两不误,定期更换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慢慢地,法治小常识成了村民茶余饭后的话题。之后,徐学亮又协调在村里完善了司法工作室,依托村内的村民普法学校、法律咨询服务站,邀请镇司法所相关人员为进村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让小郝庄的全体村民在紧锣密鼓奔小康的进程中,人人争做学法懂法用法的模范。

篇5:法治人物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节目个人观后感

他用专业的数据分析判断和精准的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他连续三年获评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尖兵;他用环保人的青春守护祖国的绿水青山......他就是20法治人物候选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大气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严扬驹。

勇于担当,争做环境执法排头兵

“群众问题无小事”,严扬驹认为,环境好坏会直接关系到群众幸福获得感,但基层环境执法工作实际上又有着工作量大、人员不足,需要的时候,都是5加2、白加黑地工作。

新冠疫情期间,严扬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义无反顾奔赴一线,冲锋在前,主动请缨到确诊病例定点医院进行检查。他同时每天深入一线,对主城区大型医院、医疗废物产生量较多的门诊、乡镇卫生院以及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展开全面检查排查。严扬驹通过建立医疗机构微信群等方式,及时调度医疗污水处理情况,规范污水处理操作规程,杜绝未按要求处理处置的医疗废物和废水成为二次污染源的隐患,用“逆行”筑起一道防疫阵地。

精准执法,实现高效查处违法行为

4月7日,疏菜叶面大量焦黄,有农民反映闻到刺激性气味。严扬驹根据当日风向以及村民的投诉的状况,将嫌疑对象锁定在1.5公里的外的某钛白粉公司。通过证实,他发现了该公司异常排放二氧化硫的证据,促使企业心服口服主动向菜农赔偿损失,同时依法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3月,根据近一年的持续观察,严扬驹根据对某企业污水处理能力与排放浓度不匹配等大量数据进行分析,发现违法行为线索。在调查过程中,他遭遇了企业恶意删除监控录像行为,虽然经技术手段进行处理,但只能成为恢复成录像碎片。严扬驹对4万多条录像碎片进行逐一筛选,最终锁定了违法行为的证据。经严扬驹查明,该企业通过人为停止采样、断开缺水报警系统等一系列篡改自动监测数据的涉嫌环境犯罪行为,已依法将案件线索以及证据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刑事侦查。该案还被评为了“20全国环境处罚典型案例”。

严扬驹对辖区内企业工艺了如指掌,同时发挥自身熟悉自动化设备的专业特点,通过分析企业自动监测数据、生产中控系统历史记录等手段从企业内部突破,让再隐秘的环境违法行为也无所遁形。凭着专业的数据分析和判断,他精准执法,查处了一批自动监控数据作假以及私设暗管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成为了生态环境执法的“办案能手”。

做好传帮带,提升团队办案水平

在日常执法工作中,严扬驹注重对新入行同志的培训,多次在全市的环境监察业务培训中主讲在线监测设备、现场检查要点等课程。在实际工作中,他主动为一线执法人员讲解检查方法以及适用法律法规等内容,做好传、帮、带作用,提升生态环境系统的办案水平。

积极参与规范执法创新,不断提高案件质量

在执法过程中,严扬驹与支队同事一起钻研琢磨,以提高办案效率和案卷质量为目的,共同参与了执法用车后备工具箱改装、《取证照片》规范化、《现场勘察示意图》电子化、《案件调查报告》程式化、《结案材料》便利化等微创新,大大提高了执法过程的模板化、规范化,其所在支队的做法得到了部领导的充分肯定,成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实用经验。

篇6:法治人物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节目个人观后感

秉持初心使命

当过7年法官,短暂从事了2年公司法务和律师工作后,陆钰萍通过严格的公务员考试,进入深圳市卫生健康部门法制岗位工作。19年来,她始终秉持法律人的初心和使命,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特区立法优势,积极推动建立健全深圳卫生健康法制体系,以法治为引领,推进深圳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心理卫生条例》《无偿献血条例》《控制吸烟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这些特区卫生健康法规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打造健康中国“深圳样板”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而在这背后,都有陆钰萍的身影。

让防疫工作“有法可依”

席卷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对于任何一个国家、地区和城市来说,都是一场严峻的考验。疫情发生后,陆钰萍第一时间返回工作岗位,负责防控措施合法性、合规性审核,让防疫工作“有法可依”,合情更“合法”。

时间紧、任务重,她对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梳理,迅速审核起草了《深圳市民告知书》《来深人员告知书》《企业告知书》和《流行病学调查告知书》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工作指引》等内容。她用精简、通俗的文字及时全面地告知公众在疫情防控中的权利和义务,提高社会各界遵守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和应急防控各项措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她还参与起草、出台《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依据。

疫情肆虐之初,随着确诊人数增多,深圳市民的焦虑和恐慌迅速蔓延。为了降低社会恐慌、提高公众防控意识,深圳从1月30日开始,率先在全国公布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在发病期间曾活动过的小区或场所信息,在保障患者隐私的前提下,合理维护了市民知情权,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也成为中国内地公共卫生史上信息公开程度的一次重大突破。该做法得到了国家、广东省有关部门和法律界的认可,也受到了世界卫生组织考察专家组的高度肯定。在正式公布个案信息之前,陆钰萍细致研究疫情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确保发布的主体、范围和内容符合要求,为依法发布病例个案信息提供了法律理论支撑。

在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后,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的讲话精神,陆钰萍立即参与起草《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这也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首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地方性条例。

208月26日,该条例经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自年10月1日起施行。这一条例对近年来,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深圳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做法予以固化,全面系统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全链条工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以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几乎同步推进的还有《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的立法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要求,率先在深圳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打造健康中国的“深圳样板”,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出的“民生幸福标杆”的战略定位,实现“病有良医”的工作目标,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深圳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

陆钰萍作为该条例立法工作小组的核心成员之一,以严谨细致、担当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研究国内外相关健康立法资料,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从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加强健康促进、强化健康服务与健康管理、落实保障措施、加强综合监管等方面进行顶层制度设计。

2020年10月29日,《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经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将自1月1日起施行。这也是自8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部署健康中国战略,提出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以来,全国首次有地方出台健康“基本法”。

不断创新普法形式

作为政策法规处处长,陆钰萍还肩负着普法宣传的责任。为取得普法实效,她率先在全国将法治培训纳入医务人员医学继续教育必修课程,与职称晋升等挂钩,目前学习人次已超过50万;她还主动深入基层,积极宣讲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致力提高卫生健康系统从业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业的意识和水平,致力提高公众对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近年来,陆钰萍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她推出“医案·说法”系列季度普法沙龙,通过探讨有争议性的医疗卫生典型案例,向医务人员和市民普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知识,成为广受欢迎的普法品牌活动;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她及团队采用线上方式开展《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及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篇7:法治人物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节目个人观后感

剑者,兵锋所指,所向披靡。

打赢污染防治这场“攻坚战”,手中必须握有一把削金断玉、无往不胜的“利剑”。

在泉城济南,这把已然出鞘的“利剑”,就是那些奔走在治污一线、坚决与环境违法行为作斗争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队员们。王同林,正是其中冲锋陷阵的一名尖兵,他有个响当当的外号——“执法定盘星”。

环保领域的“法治压舱石”

“执法定盘星”,该如何解读?原来,因为从事环境法制工作近20年里,王同林练就了一身过硬的业务本领,所以大家亲切地称他为济南市生态环境领域的“法治压舱石”“执法定盘星”,一组组醒目的数据,就是最好的明证:

培训执法和企业环保工作人员5000余人。作为生态环境部、山东省环境执法讲师团的讲师,他经常深入厂矿企业和区县环境执法一线,讲法律、解纠纷、搞服务,几年来共参与培训执法人员和企业环保工作人员5000多人。自山东省开展大比武活动以来,他多次作为主力队员代表济南市参赛,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直接审核处理行中处罚案件1000余件。在法制工作中,王同林着力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目标,强化证据意识,规范执法程序,制定《环境行政处罚工作程序》《行政处罚内部审核工作程序》,对处罚案件采取“背对背”式法制审核,克服“书面审”“被动审”“机械审”的弊端,直接审核处理的1000多件行政处罚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败诉。

组织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64起。自2020年以来,他共组织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64起,其中适用四个配套办法案件16起。同时,他还制定了《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十二条”》明白纸,组织执法人员发放到每一家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夯实了企业主体责任。

“永不关机”的环保法律顾问

在日常工作中,只要碰到法律问题,同事们总是马上想到王同林,而他也会第一时间为大家提供专业、耐心、细致地解答。

在某企业偷排废水案件中,执法人员采取外围偷排口挖掘暗管、进厂调查和制作笔录等措施后,依然没有任何思绪。就在案件调查陷入僵局的时候,他们搬来了“救兵”王同林。在企业否认、检测报告被监测机构收回、无任何直接证据的不利情况下,王同林从相关人员的调查询问笔录的制作,到污水处理运营记录的证据提取等环节全面取证调查,将相关旁证形成完整、扎实的证据链,最终让案件得以解决。

早在前,王同林就是怀着对法治的坚定信仰,捍卫环保法律尊严的初心,走上了环境法制工作的岗位,“永不关机”正是他对初心的坚守!

环境法制的“播种机”

2020年6月底,济南市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将正面清单落实落细的典型做法,被生态环境部点名通报表扬。一直奔走在基层执法一线的王同林深受鼓舞,因为这枚“军功章”也有他的一份力。

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后,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影响,落实审慎监管理念,王同林作为主要起草人,及时编写制定了《减轻和免除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和《企业复工复产生态环境执法帮扶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10种免除行政处罚和6种减轻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形,将919家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名单,推行差异化执法监管。

因为常年奔走在基层执法一线,深知担当精神和履职能力对一名环保执法人员是何等重要,王同林坚持当好环境法制的“播种机”“宣传员”,坚持将所学所长与实际工作有机融合,积极解决群众的信访投诉问题。

某住宅小区噪声扰民问题存在已久,举报人长期通过各种途径向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反映。王同林牺牲夜间休息时间,带领监测人员多次实地检测,与举报人面对面沟通、说法释理,最终圆满解决了这一信访“老大难”问题。

篇8: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法治人物心得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宪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权的明确规范。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要想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权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具体执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时,要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让违法份子有漏网之鱼。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也是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这一精神内涵的重要体现。

篇9:《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法治人物颁奖礼》观后感

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度法治人物评选及颁奖礼”,目前已在京录播,12月4日将播出。经过评委会专家推荐,全国共有18位(组)具有代表性的人物或群体脱颖而出,成为20法治人物候选人。重庆市南川监狱勇斗歹徒、英勇牺牲的监狱人民警察刘彦便是其中之一。

据介绍,“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度法治人物评选及颁奖礼”全面梳理年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各个领域的重大成果,对优秀法治人物进行表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波澜壮阔的法治进程进行特别回顾。

11月22日12时20分,重庆市南川监狱民警刘彦在与歹徒英勇搏斗中不幸受伤,11月23日16时00分,经抢救无效牺牲,年仅30岁。刘彦受伤时,南川区上千名素不相识的社会群众自发到医院献血,全力挽救刘彦的生命。刘彦牺牲后,南川区数万群众沿街热泪送行,自发前往灵堂悼念,南川区音乐协会为他谱曲传唱,其英雄事迹感动了一座南川城。

同时,刘彦勇斗歹徒的事迹迅速传遍全国、引发强烈反响。月18日,司法部决定追授刘彦同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追授他“重庆青年五四奖章”。

篇10:《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法治人物颁奖礼》观后感

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司法局原局长、区脱贫办“四好村”传后箭镞执行组长的莫鸽鸽入围2019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精神扶贫”怎么做?的莫鸽鸽在这件事情上想得比一般人更深。从区司法局原局长到区脱贫办“四好村”创建组执行组长,她选择了最朴实的方法——宣讲。她创办“心连心・鸽鸽讲堂”,用一张“巧嘴”为群众送政策、讲法律、鼓干劲,即使罹患肝癌,仍然乐观面对,继续躬耕在精神扶贫的道路上。

据了解,11月18日,2019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点赞通道全面开启。经过本届评选委员会公开审议、推选,在各方推荐的35位(组)候选法治人物中,一共有18位(组)具有代表性的人物或群体,成为2019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

从即日起到12月3日,18位(组)“2019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的事迹宣传片,将会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滚动播出;他们的个人事迹,也将陆续在各大网站和媒体平台推送发布。同时,也将同步进行候选人公示和点赞活动。

据悉,“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19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将于12月4日晚间黄金时段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综合频道(CCTV-1)、社会与法频道(CCTV-12)播出,届时,颁奖礼现场将揭晓本届年度法治人物的最终获奖结果。

篇11:《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法治人物颁奖礼》观后感

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度法治人物评选及颁奖礼”如期而至,18位(组)候选人新鲜出炉!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的靳毅进入候选。

靳毅,男,197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陕西西安人,8月参加工作,现任浙江省第四监狱生活卫生科科长。

理想信念坚定,综合素质过硬,工作认真、勤勉,为人热忱、朴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是同事们对他的一致看法。他担任监狱法制科科长期间,坚持把执法质量作为法制建设的生命线,积极组织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比武、讲座、经验交流等活动。

6月25日、26日,靳毅两次捐献造血干细胞混悬液共计282毫升,为患者带去了重生的希望,成为中华骨髓库第2867例、浙江省第106例、浙江省监狱系统第1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他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普法活动,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推动造血干细胞知识的普及;曾100余次走进学校、社区、企业,展开普及《红十字会法》、《无偿献血法》、《志愿服务条例》等的普法宣讲活动。

209月2日,靳毅作为中国红十字会第十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参会代表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会见和握手,他所担任队长的浙江省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队在会上被评为先进集体。

篇12:《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法治人物颁奖礼》观后感

“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法治人物评选暨颁奖礼”,带着19载的底蕴与风华,再一次拉开帷幕。

作为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的重要平台、全民法治教育的重要窗口、以及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法治宣传的第一品牌,每一年的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都格外引人关注。因为它承载着人民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更肩负着人民对法治中国的期待。

一年一度:

铸就法治宣传“金字招牌”

“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暨颁奖礼”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今年已是第19届。

2019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70年来,法治中国的建设取得骄人成绩。站在历史的里程碑上,“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再度启程,2019年度法治人物评选如期而至!

20位专家评委组成

2019年度法治人物评选委员会

2019年8月初,本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征集工作大幕开启。10月11日,评委会候选人物推选会召开,20位评选委员会委员悉数亮相。

他们亲历着我国几十年来波澜壮阔的法治进程,见证着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行进图景;他们以20颗诚挚初心,为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战略加油助力,投出自己庄严神圣的一票。

新鲜出炉:

18位(组)法治人物候选人

2019年度法治人物征集工作于2019年8月底启动,以“推动力、影响力、引领力”为标准,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等单位都积极推荐了候选法治人物。

今年,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首次参与人物推选工作。

经过本届评选委员会公开审议、推选,在各方推荐的35位(组)候选法治人物中,一共有18位(组)具有代表性的人物或群体,成为2019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

这些入围候选人的事迹,代表着过去一年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各个领域中国法治建设所取得的成绩,从不同角度展现和诠释出2019中国法治进程的脚步,聚焦平凡的岗位上“接地气、敢担当、有作为”的基层法律工作者。

他们当中,有全民普法工作探路人孙彦芳;有筑梦雪域、普法羌塘的网信办干部王鲁镇;

有《“章”口就来》网络直播党课主播,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安社区党委书记章联生;有让申请执行人信赖、让被执行人信服的执行法官赵鑫;

有勇当司法改革排头兵、先行者,探索实践专业化检察官办案组的施净岚;有“公益诉讼活辞典”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能手姚红;

有用心管教艾滋病在押人员的专职监管民警毛卓云;有足智多谋屡破大案的扫黑刑警杨宗麟;

有身患肝癌却积极乐观,坚持奋斗在法治扶贫一线上的彝族干部的莫鸽鸽;有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为生命希望代言的监狱民警靳毅;

有依法监管市场、捍卫公平公正的吴金钻;有立足三尺讲坛、传播宪法精神的宪法学者韩大元;

有深受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欢迎的法治乌兰牧骑;有倾尽毕生精力将人民法官初心和使命诠释到极致的李庆军;

有舍命追击歹徒的监狱警察刘彦;有甘于寂寞,共守长江水的长江源水生态环境保护站志愿者团队;

有恪尽职守、敢于亮剑,为环境执法付出生命的陈奔;有为了千里边防线的安全和稳定留下生命的边疆守护人王红星。

在他们身上,有着对法治精神的信仰,对法治原则的坚守,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更有着温暖的、贴近人心的一面。

点赞法治人物

助力法治中国

从11月16日到12月3日,18位(组)“2019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的事迹宣传片,将会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滚动播出;他们的个人事迹,也将陆续在各大网站和媒体平台推送发布。

同时,在央视网、央视频APP、中国普法网、中国长安网、法制网、中国警察网、中国法院网、正义网、新浪微博、今日头条、腾讯视频、西瓜视频、快手APP等各大网络平台上,也将同步进行候选人公示和点赞活动。

“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19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将于12月4日晚间黄金时段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综合频道(CCTV-1)、社会与法频道(CCTV-12)播出,届时,颁奖礼现场将揭晓本届年度法治人物的最终获奖结果。

篇13: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法治人物观后感

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高度肯定了我国现行宪法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发挥的重要作用,高度评价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重大成就,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宪法进行适当地修改,是为了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从而更好地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充分表明,本次宪法修改是顺应新时代大势的,是顺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更是顺应党心民心的。本次宪法修改,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加快了我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脚步,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想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落到实处,深刻领会理解本次宪法修改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就显得尤为重要。我的个人感受是,学习《宪法修正案》,在做到深入学习和全面学习的同时,还应该在“结合学习”上下功夫。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宪法全部文本相结合,相互贯通、相互印证、相互融合,才能将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容学懂、弄通、做实。本次《宪法修正案》共对现行宪法作出21条具体修改,涉及11个方面的重要内容,可以说内容丰富、亮点纷呈。如,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宪,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行动指南;以宪法形式确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为落实党的领导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将发展新理念写入宪法,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有利于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规定,使国家权力构架更趋完整,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等等。

一是要带头成为遵守捍卫宪法的“排头兵”。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学习宪法,带头树牢宪法信仰,带头弘扬宪法精神,带头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厉行法治、、依宪行政、依法办事,要切实提高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党的十九大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指明了方向标和路线图分者心,大抓基层导向也日益鲜明,摆在我们面前的改革和发展任务还相当艰巨。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宣传、保证宪法实施,同时要指导分管部门工作人员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力,恪尽职守、履行职责、廉洁自律,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二是要把基层打造成宣传宪法的“主阵地”。宪法作为法治社会的基石,抓住“关键少数”固然重要,但用“关键少数”引领“最大多数”才是关键。应该看到的是,基层人民群众尤其是农村民众,对于宪法还是知之甚少,完整通读宪法全本的更是少之又少,基层老百姓对宪法的了解程度亟待提高。鉴于此,基层要切实承担起加强宣传宪法知识的责任。创新宣传教育形式、载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纸、微信等多种途径,加大公众参与社会法治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力度,以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局面;整合人才资源,要主动组织专业人士组成的“普法讲师团”,开展经常性的“送法下基层”活动,发挥国家宪法日活动、宪法宣誓等重要抓手的作用,准确、生动、有效地宣传宪法的内容和要求;整合阵地资源,利用基层党建活动室、法制学校、社区图书馆等,推进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普法宣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使宪法成为全体公民一致遵循的行为规范和根本的活动准则,推动_ 法治建设迈上新水平。

篇14:法治人物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观后感

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是治国理政的基石和根源,也是人民生活的保障和依靠。学习宪法是我们了解我们国家,了解我们周围的世界的顶层设计的必要环节,缺少了宪法的知识,就好比人丢掉了灵魂,文章没有了中心。让我们一起学习宪法,提高个人修养,增强党性,保护人民权利,巩固国家建设。

任何形式的宪法都不可能无视政治,但是宪法却无一不是以“人的优良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为其终极关怀。宪法只有真正的为人民的生活服务的时候,才可能真正的深入民心,在人民心中树立宪法的,人民才会真正对宪法产生敬畏之情。宪法和宪政只有植根于人的生活世界之中,才能够克服抽象理性所设计的虚幻的理念世界模型,从而唤起人们对于真正的“人的生活”的关怀和“美满世界”的向往,并为宪法与宪政的价值找到真正的栖息之所。

宪法的社会化意味着宪法向人的生活世界的回归;只有在人的生活世界之中,宪法才有可能成为“行动中的宪法”,而不仅仅是“书本中的宪法”。

历史不断前行,时代不断发展,法治建设只有跟上时代的脚步,才能发挥引领和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修改宪法为契机,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篇15:法治人物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观后感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作为国家治理的总章程,必须顺应时代发展,符合国情需要。本次宪法修改根据中国改革、建设和发展的新需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既体现了理论自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这次宪法修正案的高票通过反映了人民的所思所想,体现了民心所向,顺应了时代发展要求,真正做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这次修宪也使我国宪法更加成熟,更能保障国家和人民利益,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宪法修改是民之所盼,得民心、顺民意,是时代发展需要,更为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作为高校辅导员,在今后的教育管理工作中,要加强引导大学生提升法律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理想信念,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扬帆起航。

作为一名党员,我也积极学习了这次宪法修正的具体内容,深刻感受到此次修宪的深刻意义。从我国历次宪法修正的内容来看,我国宪法依据的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与发展,是一个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的过程。此次宪法修正,更是顺应了时代要求,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

本次全国人大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不仅让国家的根本法紧跟新时代步伐,让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更加完善发展,让党和人民意志得到更加集中体现,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里程碑。作为一名硕士研究生,我们要担起时代赋予的责任,全面成长成才,以实际行动和业绩回报党、回报人民、回报社会。

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宪法必然体现党与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必然与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相适应。正所谓“时代孕育思想,思想引领时代”。身为一名学生党员,宪法的修改使我对中国的未来更具憧憬,也将激励着我时刻保持一颗勤奋努力的上进心,立足本职,不断创新,为新时代发展交出一份属于自己的合格答卷。

篇16:法治人物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观后感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对依法治国具有决定性意义,不断与时俱进地完善宪法是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是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此次修宪适应了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客观趋向,体现了党心民心所向,符合宪法发展规律,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是巩固和加强党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要求,是新时代依法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之举,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深远意义!

此次宪法修正案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个自信”。11个方面的修改内容都是我们党和人民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是对创新成果的一次全面总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一是要坚决拥护宪法的修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而要解决新的矛盾,宪法也必须与时俱进,为新时代保驾护航。二是要认清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与西方宪法sss的本质区别。这次修正案在序言和总纲中都明确提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本性、全面性和时代性。三是要深入理解宪法修正案中删除了国家主席、副主席任期限制,这一修改强化了“三位一体”的国家领导体制,有利于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四是结合学校实际,及时做好宪法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弘扬宪法精神。要在全校开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活动,培养师生敬畏宪法、捍卫宪法、践行宪法的意识,让师生成为宪法忠实的崇尚者、遵守者和捍卫者。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获得高票通过,体现了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必将凝聚起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我们坚决拥护支持,并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四个服务”,充分发挥大学功能,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篇17: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法治人物观后感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体现了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对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在新时代发挥“治国安邦总章程”的根本性作用,对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而奋斗,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宪法乃九鼎重器。此次宪法修改,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整个修改过程,始终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反映人民的需求和愿望,严格遵循宪法修改的法定程序,是一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生动实践,也是一次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大创新,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要求,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定信念。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同时,宪法也要为坚持党的领导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宪法修正案,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特别是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必将进一步在全体人民中强化党的领导意识,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向前推进。

从我国法治的发展进程来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贯穿始终的一条指导方针。深刻领会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宪法国家根本法作用,我们就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特色和优势更好发挥出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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