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这次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看金锁记小说观后感作文(共30篇),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1:看金锁记小说观后感作文
“30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一生挣扎于风尘,曹七巧像只凄冷蝴蝶,在残酷月光下缓缓凋零。
市井女人曹七巧如愿嫁入姜公馆,三十年里,她守着一个患骨痨的残疾丈夫,在无爱中殉了阴沉沉的名分与礼数,欲望之火烧干了她温情的残骸,极度扭曲与乖戾的她最终拆散儿女的爱情,也搭上了自己的命。
曹七巧,由一个碎嘴媳妇成为了守财寡奴,变态成女虐待狂,恶毒妇。这一步步的堕落被张爱玲一点点地撕裂开来,她着笔刻画恶现象背后的深层意识与传统沉积。在生存哲学胁迫生命本能的女性生存状态下,读者看到的是恶狠狠的人性本身。
荀子曰:“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在最恶劣的原始斗争下,生命的本性往往最真实的展露。曹七巧的恶,展现在她无止境的欲望上。“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荀子早早就预料到这一切。当三爷姜季泽向曹七巧倾诉情欲时,她暧昧不清;她与儿子季白的关系不明不白,甚至公然调侃儿子儿媳的床第之事;她把自己的金钱看得紧紧的,总疑心侄子被他爹娘设计图谋她的钱财。曹七巧是一个孤独的抗争者,她撕裂了伪善的外衣,认同了扼杀人性的生存逻辑。她遏制别人的欲望,却无法满足自己的欲望。她把自己消耗得“骨瘦如柴 , 一个镯子可以被推上手臂推到腋下。”她以一个欲望的受害者和害人者的双重身份,举起生命的屠刀。刀落血溅,杀了他人,也杀了自己。
我心中油然而生的憎恨与怜悯交织,不由得关注那矛盾炽烈的社会环境。张爱玲通过曹七巧,将边缘化的封建女性群体带进中心舞台,在傅雷看来,那些女人都是“遗老家族里的一种牺牲品,是没落的宗法社会里微不足道的渣滓”。她们渺小的生命,无法摆脱所依附阶级的衰亡命运,她们拽不住过眼云烟的繁华,却也不愿堕入红尘沦为市井。这种尴尬的社会地位,与男权意识强烈的封建社会的冲突是渺小而无力的。长久以来的意识形态形成了中国女性根深蒂固的原罪意识——女人世世辈辈为男人的附庸品,她们的意识为男人所控制与支配。曹七巧的恶,也是自身原罪意识驱使下的必然结果,这种观念刺激她对男性社会的大胆叛逆和极端的自我保护、自我压抑,最终成为了一个“清醒的疯子”。这是多么的可恨!又是多么的可悲!曹七巧作为封建制度的祭品,终是熬不过社会洪流。“她带着黄金的枷”,凄惨地离去。
张爱玲在《自己的文章》中这样写道:“极端病态与极端觉悟的人究竟不多。时代是这么沉重,不容那么容易就大彻大悟。”张爱玲挣扎在现代和传统之间,那无奈、无可归依之感,深深地渗入她的骨子里。时代带给她幻想的破灭,人生的虚无,使她内心有一种对“人世苍凉”的焦灼,对游离于末日的恐惧。这种感觉直接投射到她所创作的女性身上,她营造出人间悲剧在废墟上上演,等到曲终人散,留下无尽遗憾与旷古悲凉。“人生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她这蝴蝶般的一生的总结,也如同曹七巧的命运——历经洪流,折翅死去。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回到当下,女性的地位在近百年民主与公平的呼声下得以提升,男女平等成为了普遍认知中的价值观念。但生活中仍有女性作践自己,以自己的美貌与心计去赚足贪欲与享受。多少少女梦寐以求嫁进豪门,多少女人玩弄手段贪小便宜?她们像是这个时代的曹七巧,得到一时的欢愉与虚荣,背后是无尽的白眼与蔑视。她们的机关算尽换来的也不过是一袭被人抛弃的“爬满虱子的华美的袍”。
千年的月光下,有多少蝶散落的羽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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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看小说《金锁记》的优秀观后感700字
看小说《金锁记》的优秀观后感700字1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小说的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要叫'金锁“呢?我认为是故事的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了。别人爱她,她说那人是看上了她的钱;自己的侄子和女儿玩,她说是侄子欺负女儿,想霸占她的家产;女儿上学丢了东西,她便上学校找校长讨公道··就这样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害的自己没得到幸福,也害的自己的孩子前程被断送。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桎梏。
看小说《金锁记》的优秀观后感700字2
那个瘦巴巴的老太太,真是可怜怜又惨兮兮。
有人警告我说,不要读张爱玲的作品,心里会很别扭。其实,不只是她的作品,是她那个时代,都是那样的。新旧交替,旧的抱残守缺,新的蠢蠢欲动,实力相当,所以撞击出一种近似变态的不可理喻,最可悲的是这种状态还可以自圆其说,美其名曰:历史的印记。
曹七巧一辈子不容易,也不快乐。她不是坏人,也不是好人。她受了一辈子苦,也让她的亲人跟着受了一辈子苦。我想骂她,用最毒的话咒她,可是,她该咒谁呢?
谁都有青春年少,她也有过几天烂漫洋溢的日子。上街买菜,接受年轻小伙的爱慕。然后为了钱财去了姜公馆,受着所有人的冷眼,还要守着死人一般的丈夫。她乖张暴戾,可是她不这样,早就死了。
最不能让人原谅的应该是她毁了儿女的幸福吧。可是这更能说明她有多恨自己不堪的一生。她恨她的出身,她恨姜公馆,她恨她受到的所有不公,只是,她若要报复,能得心应手的只有她的儿女了。
谁也不怨,都是时代进步的牺牲品。
三十年前的月亮和三十年后的月亮有什么不同?三十年前的人或许走不到三十年后,就算走到了,心态也会变了,三十年后,还有不少新人看到的是一轮崭新的新月,时间远去,留下的只能是回忆。
曹七巧死了,再怎么顽固的丑陋,也随着旧时代一起远去了,未来路很长。一切都在慢慢康复。我相信结尾那个传说是真的,也相信长安会幸福,不会像她娘一样,我们总是在向前走的,不是吗?
看小说《金锁记》的优秀观后感700字3
“七巧,一个女人一辈子最重要的就是要抓住自己心爱的男人和钱!”七巧的母亲临死之前说的这句话彻底改变了七巧的下半辈子。
在季泽说他是替他二哥仲泽来相亲的时候,七巧哭了,她喜欢的是季泽啊,而且她知道季泽也是喜欢她的!但是他们之间横着姜母,而姜母的手里还拿着写着“婚姻大事,要门当户对,还要讲究媒妁之言”的横幅。七巧之所以能嫁给仲泽,那是因为仲泽是个患有软骨病的残疾人,若仲泽和季泽一样是个健健康康的男人,姜家二少奶奶的位子绝对轮不到七巧来坐,所以七巧是不可能嫁给季泽的!但是七巧最终还是决定去做“软骨病”的太太,她真的就只是为了钱吗?不是,更多的是因为季泽!她爱季泽,当她穿上嫁衣,戴上凤冠,坐着大红花轿来到姜家的时候,她就幻想着季泽会懂她的苦心,她可是为了等她才嫁到姜家来的。但是单纯的季泽没能明白七巧的用心,他以为七巧不是真的爱他,以为七巧欺骗了他的感情。也许,没有相通的心意是他们始终无法走到一起的原因之一。
季泽堕落了,因为他心爱的七巧成了他亲哥哥的夫人。为了解救季泽,七巧犯了大忌,去了姜家女人不能去的地方——熙春院,并在那里实现了她一半的梦想,她与自己心爱的男人结合了,但是季泽却还不是他的,那到什么时候她才能真正等到他呢?七巧问季泽,也在心里不停地问苍天,然而季泽却说:“七巧,忘了季泽吧!”。
好不容易熬到仲泽去世,姜母去世,分了家,得了财产,但是此时,季泽已为人夫,七巧万般无奈:季泽啊季泽,你为什么就不懂我的心呢?我可是为了等你才嫁到姜家来的,我一直爱的都是你啊!你怎么就不等我呢?原以为季泽会娶她的,所以当季泽来访的时候,她呼吸加速,脸颊绯红,觉得季泽说的要和她谈的很重要的事就是要与她结婚,殊不知,季泽找她其实是为了买股票的事,她大失所望,却依然对季泽抱有幻想,结果中了伯泽的圈套,分家时得到的现金被骗得一分不剩。也许她恨了季泽,但是当她听到玳珍说季泽病得不轻的时候,马上又去了季泽家中探望。已经十几年没见面了的曾经相爱过的这对男女真的已经能够忘记对方吗?不可能!因为季泽看到起七巧的时候仍然两眼发光,尽管他当着自己女儿长馨的面说他今生不会再娶,但是却不忘在长馨去找长安的时候叫她带上一包绿豆糕,因为那是七巧最爱吃的……
也许七巧为了钱,曾经放弃过季泽,但是她到死的那一刻,手里还是紧紧地揣着那个季泽年轻时送给她的兔爷儿,而季泽虽说今生只会有兰仙一个妻子,但是却在长白说“如果我妈还在,该多好”的时候泪流满面。其实早在他们相爱的时候,他们就各自戴上了束缚了他们一辈子的枷锁,锁着七巧的是她到底该选择金钱还是爱情的考验之锁,而锁着季泽的是他爱着七巧却无法跟她在一起的苦闷之锁。他们并没有因为他们的爱情走到一起,却因为他们的爱情各自做了许多不该做的错事,给自己留下了很多遗憾。
看小说《金锁记》的优秀观后感700字4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年少曾读,体会不深,近日重读,拍案叫绝,再三回味,越爱不释手。我以为,和张爱玲其他的小说篇章比起来,这篇《金锁记》可以说是张爱玲顶峰之作,无论从技巧上还是思想上,都能体现张爱玲的天赋所在,寻常人是无法企及的。
那个瘦巴巴的老太太,真是可怜怜又惨兮兮。有人警告我说,不要读张爱玲的作品,心里会很别扭。其实,不只是她的作品,是她那个时代,都是那样的。新旧交替,旧的抱残守缺,新的蠢蠢欲动,实力相当,所以撞击出一种近似变态的不可理喻,最可悲的是这种状态还可以自圆其说,美其名曰:历史的印记。
曹七巧一辈子不容易,也不快乐。她不是坏人,也不是好人。她受了一辈子苦,也让她的亲人跟着受了一辈子苦。我想骂她,用最毒的话咒她,可是,她该咒谁呢?
谁都有青春年少,她也有过几天烂漫洋溢的日子。上街买菜,接受年轻小伙的爱慕。然后为了钱财去了姜公馆,受着所有人的冷眼,还要守着死人一般的丈夫。她乖张暴戾,可是她不这样,早就死了。
最不能让人原谅的应该是她毁了儿女的幸福吧。可是这更能说明她有多恨自己不堪的一生。她恨她的出身,她恨姜公馆,她恨她受到的所有不公,只是,她若要报复,能得心应手的只有她的儿女了。
谁也不怨,都是时代进步的牺牲品。
三十年前的月亮和三十年后的月亮有什么不同?三十年前的人或许走不到三十年后,就算走到了,心态也会变了,三十年后,还有不少新人看到的是一轮崭新的新月,时间远去,留下的只能是回忆。
曹七巧死了,再怎么顽固的丑陋,也随着旧时代一起远去了,未来路很长。一切都在慢慢康复。我相信结尾那个传说是真的,也相信长安会幸福,不会像她娘一样,我们总是在向前走的,不是吗?
看小说《金锁记》的优秀观后感700字5
张爱玲笔下那个的纸醉金迷的旧上海,奢靡华丽,有着当时中国最时新的东西却也还保留着旧社会腐朽僵化的渣滓。《金锁记》为反映其中现象的典型。
曹七巧,一个麻油店主的女儿,嫁给一个身患“骨痨”残疾的世家大户姜家的二少爷,自身粗俗不堪,不得人缘,哥嫂又不争气,这一切使她时刻处于紧张和焦虑之中。文章围绕着她对于“黄金”和“情欲”的追求,就如她对女儿长安说的:“你自己要晓得担心,谁不想你的钱?”她将自己锁在那黄金做的枷锁中,也许这便是张爱玲“金锁记”书名的由来吧。
如果不是为省下那笔嫁妆,当她高高挽着大镶大滚得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时,喜欢她的有肉店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喜欢她,也许只是喜欢跟她开开玩笑。然而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以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可因为家里贪财,她嫁给了身患“骨痨”的瘫痪少爷,正常的生理情欲的不到满足并为其所折磨。她试图勾引姜家三少爷,忍不住地哭诉着“天哪,你没挨着他的肉,你不知道没病的身子是多好的……多好的” 顺着椅子溜下去,蹲在地上,脸枕着袖子,听不见她哭,只看见发髻上插的风凉针,针头上的一粒钻石的光,闪闪掣动着。”“她的背影一挫一挫,俯伏了下去。她不像在哭,简直像在翻肠倒胃地呕吐。”这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她的眼直勾勾的向前望着,耳朵上的实心小金坠子像两只铜钉把她钉在门上——玻璃匣子里的蝴蝶标本,鲜艳而凄怆。
终于,她戴了丈夫的孝,又戴了婆婆的孝,等到了分家的那一天,那是她一切幻想的集中点。这些年,她戴着黄金的枷锁,却连金子的边都啃不到,这以后就不同了。但之后却没有什么改变,她仍然戴着那副黄金的枷锁,她不允许女儿长安跟她表哥玩在一起,郑重地告诫她:“表哥岁不是外人,天下的男子都是一样混账。你自己要晓得,谁不想你的钱?”当她先前唯一存着些感情的三少爷上门并对她调情时,“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她甚至觉得“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可她一转念“他想她的么——她卖掉她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随后,精明的七巧用计谋试探着姜季泽,在她自以为得戳穿后,将他赶出门外,季泽走了,那打翻的酸梅汁沿着桌子一滴一滴朝下滴,像迟迟得夜漏——一滴,一滴……一更,二更……一年,一百年。真长,这寂静的一刹那。落魄的七巧站在窗前,“淌着眼泪”目送着向外走的情人,将她渴望爱情却又怕失去黄金的心情描写的淋漓尽致。
最特别值得一提的小说最前面月亮意向的运用和描写“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洪荒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凄凉”,就是这个词,贯穿全文的基调,也是诠释书中感情的最好形容词。
看小说《金锁记》的优秀观后感700字
篇3:有关《金锁记》张爱玲小说的观后感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年少曾读,体会不深,近日重读,拍案叫绝,再三回味,越爱不释手。我以为,和张爱玲其他的小说篇章比起来,这篇《金锁记》能够说是张爱玲顶峰之作,无论从技巧上还是思想上,都能体现张爱玲的天赋所在,寻常人是无法企及的。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生,尤喜描述各色“坏女生”,《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但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杯具故事。在姜家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之后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后,姜家分了家产,七巧最后得以脱离封建家族的桎梏——张爱玲把它比作是一把金锁——带着儿女搬到外头住。在七巧的下半生,虽然没有了压抑的生活,而且有了经济基础,但是她的后半生过得并不如意。旧时曾托以幻想的意中人三爷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犹豫揭穿了他的骗财的把戏,把自我性命中唯一一点的感情葬送了;儿女长大要成婚出嫁了,但是七巧偏要和儿媳过不去,最后气死了儿媳;女儿三十岁了仍未婚嫁,好不容易找了对象,七巧偏从中破坏……最后,这么一个不幸的女生最后在郁郁中死去,结束了她不幸的生命。
张爱玲的小说受到传统小说影响很大,这篇《金锁记》尤其明显,单从技巧上来说,许多地方能够看得出《红楼梦》的影子来。比如人物描述方面。写七巧,小说一开端并不直接就写,而是透过两个下人的床头闲话点出,把这个家族的人物关联和大致的状况都交代清楚,这和《红楼梦》借冷子兴贾雨村之口道出荣宁二府的兴衰故事一样异曲同工。
在两下人的口中,道出了七巧的出身;然后再借二嫂三嫂的背后冷言闲语,交代了七巧在家族中的低劣地位,正因她是平民出身,而且直言直语,大家都瞧不起她。在一系列铺垫之后,七巧最后出场,一开始就写她正因替二小姐云泽作媒,气得二小姐哭,三言两语之下,完全透过语言和动作来表现七巧的独立个性,还把姜府的错综复杂的人物关联交代得相当清楚。短短四五千字,完全是侧面描述,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关联、人物形象交代得十分圆满清楚,张爱玲生花妙笔,让我赞叹。
其实这种侧面交代的方法在小说中应用得很广。最妙一笔是在后面,当写到七巧约准女婿童世舫见面,要拆散他们,在童的眼中,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在童的心中,印象是“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子”,而小说在写七巧老年的时候,一处都没有正面去刻画七巧的形象,而到最后才借旁人的眼睛点出,妙笔如斯,再次叹服。
其外,小说跨度三十年,写人物和事情的变迁,《金锁记》里面用的方法更是奇妙。比如小说最后,七巧把手上的镯子往手臂上推,那镯子在年轻圆润的时候是丝毫推不上的,但是到了老年,油尽灯枯,镯子能一向推上腋窝,这金镯子好比一把枷锁,三十年的压抑和苍凉无奈,就在这一推之间,纤毫毕现,实在是点睛之笔!
张爱玲在小说不断的提到“月亮”,月亮是苍凉的寂寞的象征,而不一样的人不一样的时期去看月亮,皆有不一样感受,月亮是人物内心变迁的证明,如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象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的时代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象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亮;“彰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象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七巧眼中的月亮;“这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象是黑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儿媳眼里的太阳。月圆月缺,正是人物命运的象征。
七巧的杯具命运是透过一系列矛盾展开的,小说正是透过一系列的戏剧冲突牢牢抓住读者的心。一开始,一个出身低微的女子置身于封建大族,本身就是最大的矛盾,也是人物不幸的命运的开始。然后再透过七巧和妯娌间的矛盾、七巧和三爷季泽的矛盾、七巧和儿女们的矛盾,一环扣一环,结构严谨,故事,就在一幕幕矛盾中开展来。
七巧表面泼辣强悍,对人性极端不信任,但是,骨子里还是向往着愉悦,她在寂寞的时候时常想起昔日和自我打情骂俏的猪肉贩,甚至,她大胆追求着三爷季泽。但是,想象终究是想象,而三爷也因着她的狼籍名声而不敢沾染。在愉悦丧失之后,她唯一等待的就是独立出去。
晚年的七巧不断的和自我儿女斗争,其实正是她生命不幸的反映。她故意气死儿媳,正因在他们身上找到她自我青春的影子,她妒忌他们的性生活,因此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这正是正因她没有得过愉悦的性生活;她拆散女儿的婚事,正因她对男生已经是一律敌视的态度,正因她就是被自我所爱的男生欺骗,这几近心理变态了……整篇小说,从表入里,从正到侧,手法如此奇妙,七巧在张爱玲笔下,已然不是纸上人物了,而是写得活了,这样的功力,无论是当时还是此刻,都是很少人能比得上的。
通篇读完,也许大多读者和我一样,非但不会对七巧种.种变态行经感到厌恶,而是会感到一种直彻心骨的苍凉的悲哀和同情。七巧其实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子,年轻的时候,她也会和街上的走贩眉来眼去,享受着生活的愉悦;同时她也是一个十分善良的女子,你看她,尽管大哥把她带到火坑了,她之后再见大哥,哭闹过后,一样塞了许多贵重礼物送给大哥带回,这时她仍然有温情的;她的情人季泽被她骂走后,她不也会躲在窗户背后看着爱人仓皇而去的背影吗?那时她心中还有感情,就是到晚年,她在某一瞬间也仍然怀念年轻时候的温柔。这样,这个人物也活了,咱们也对她丝毫没有世故的眼光,她是可爱的,也是不幸的。
篇4:有关《金锁记》张爱玲小说的观后感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生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因此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正因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钟爱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正因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生(不仅仅是女生),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性命中有三个男生: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性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样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但是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钟爱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因此把他撵走了。能够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正因猜疑,她放下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性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
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性命中唯一的男生,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性命中的三个男生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生,她的生命是可悲的生命。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有关《金锁记》张爱玲小说的观后感
篇5:观看张爱玲小说《金锁记》观后感600字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屹立在时间汪洋大海中的灯塔。书籍乃储积智慧之不灭明灯。书--人类发出的最美妙的声音!
趁着暑假还未结束,我在新华书店挑选了好几本书,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么一本书——《金锁记》(《怨女》)。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做过残疾人的妻子,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后作者又将《金锁记》做了修改,重命名为《怨女》。
这本书 讲述了一个女人的悲惨一生。这个女人就是曹七巧,原是麻油店老板的女儿,后来却被她一心想要攀附大户人家的大哥卖给了姜家,做了二少爷的姨太太。可她的丈夫却有软骨症,根本满足不了一个正常女人该有的被爱需要。再加上旁人对她的冷嘲热讽,老太太对她的利诱,季泽对她的欺骗,妯娌对她的轻蔑和下人对她的冷漠都硬生生地将她了一个自私、刻薄、乖戾的“疯子”。至此伤害到了所有人,所有人都成了牺牲者。
曹七巧给我了极大的震撼:一个原本活泼辣妹的人随着身边的环境变化成了一个自私、刻薄、乖戾的人。可怜的七巧,做了一个怨女!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身边的环境可以改变人性,和原本不属于自己的一切!
篇6:观看张爱玲小说《金锁记》观后感600字
曹七巧出身平凡,嫁入公侯人家,他的大哥是开心的,但可怜的七巧在公侯人家里面挺不起脊梁,小心翼翼。即使这样,姜家人大大小小还是不喜欢她。在家族宗法礼教和人伦纲常无形的枷锁下,七巧不敢跨越一步,无形的枷锁不仅限制了她的自由,还压抑了她的情欲自由,这为她病态的人性和悲惨的命运埋下了深深的伏笔。
时运不济的十年后,丈夫和姜老太太相继去世,十年的青春终于换来了一些物质上的补偿,却没有解放被压抑的情欲。小叔子设计爱情阴谋,骗取了她的物质财产,当她醒悟过来后,心如刀割。“谁都是不可靠的,可靠的只有钱”,所以,她狂热地崇拜金钱,为了得到钱不惜让自己成为一个带着枷锁的奴隶。
然后,七巧“吃,吃,吃人”的命运恶性循环,在原始欲望的折磨,她不仅成为欲望的囚徒,疯狂的转型为欲望的刽子手,他没有得到幸福,异常破坏一双孩子的幸福作为最后的葬礼。
30年后,她戴着黄金枷锁。用枷角杀死了几个人,即使没死,也丢了半条命。唉,家是心灵的港湾,而母亲是家庭氛围的重要制造者,但七巧在家总是在抱怨,家里充满了她的不满和无穷无尽的欲望,让亲人窒息,让家庭是支离破碎。
30年前的月亮已经沉下去了,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没有悲壮,只有荒凉。然而,30年前的故事并没有结束,太过悲壮是一种圆满,苍凉则是一种启示。面对时间的变化,命运的变化,向上就有希望,向下则是深渊,向上向下注定了幸福和悲伤。
篇7:观看张爱玲小说《金锁记》观后感600字
张爱玲,她的本名叫张瑛,她是一代充满传奇色彩的才女,她的性格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却给人一种苍凉之感,但却充满了人性的主题。她这一生创作了许多作品,例如《半生缘》《赤地之恋》《小团圆》等等。但在众多的作品中我却对《金锁记》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张爱玲的家世显赫,她的祖父是清末名臣,她的祖母李菊耦是朝廷重臣李鸿章的长女。而《金锁记》这部作品就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背景的。小说描写了一个在封建大家族中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对于这个女人我真的是又爱又恨,她的变态思想让我觉得可怕,但在读到最后的时候,我却对这个封建社会的女人产生了一丝怜惜。小说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那个时候的她十分纯真,有很多的追求者,但她却选择嫁到了姜公馆,是因为姜家出了很多钱,她的丈夫却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以及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度日如年的生活下她却对姜公馆的另外一位少爷,也就是她的小叔子姜季泽产生了情愫,但姜季泽只是和她开开玩笑而已。所以到了后来分到家产成为寡妇的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己带上了一套沉重的枷锁。后来她却为了钱,甚至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由于自己爱情的失败,她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最初读到这的时候,我觉得这样的七巧让我生厌。
篇8:观看张爱玲小说《金锁记》观后感600字
张爱玲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的面纱。作者笔下的七巧三十年来戴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锁也给许多人造成了心理和生理的痛苦。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所以此时此刻的我对七巧也表示同情。像七巧这样的女人在当时社会中是具有普遍性的,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
在封建社会,女人没有任何权利,她们只是男人的附属品,所以也注定了七巧的命运最终会是一个悲剧。曹七巧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此时的七巧已经彻底的被当时的社会所害。我想作为一个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夫妻之爱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甚至连她自己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的,她也因此而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姜季泽却是她心中的最爱,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姜季泽也有自己的底线,他不可以也不能对自己的嫂嫂动情,我想这不仅是在封建社会不能,就是在当今社会也是不可以的。后来,七巧的丈夫去世后,分到家产的季泽终于来找七巧,但现在的七巧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对自己不是真情,所以把姜季泽撵走了。可以看出作者笔下的主人公不仅仅是想拥有爱情,最重要的是她想拥有真爱,但因为七巧过多的猜疑,她放弃了这种得到真爱的机会。在此后,她也抛弃了许多,而所获得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她在丈夫、季泽那里得不到爱,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以至于后来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了自己的亲身儿子长白、女儿长安的爱情。七巧的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
这个封建社会的女人因为与丈夫的结合使她获得了家产,也因为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季泽而备受爱情的煎熬。她的儿子长白也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在七巧的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但这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我觉得她的一生是可悲的。我为这个在封建社会有很多不可以的女人感到痛心。所以我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己愿意戴的,是封建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篇9:看《官场现形记》小说观后感600字
《官场现形记》是晚清文学家李伯元创作的长篇小说。小说最早在陈所发行的《世界繁华报》上连载,共五编60回,是中国近代第一部在报刊上连载并取得社会轰动效应的长篇章回小说。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看《官场现形记》小说观后感600字,希望能帮到各位。
看《官场现形记》小说观后感600字1
峰回路转,演绎出几多“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事来,不谋其政,而谋其位,这是做官之前的主要奋斗目标。待谋到其位,又有百事待举,一要邀宠固位,二要防别人来谋位,三要进一步谋更高的位,哪里还有功夫谋其政?精力都用在拳打脚踢、闪转腾挪的“功夫”上了。政绩云何?官绩历历在目,那是由某官调任某官,升任某官,偶又降谪,终得恢复,一步一个脚印,身心交瘁,死而后已。
作品还揭露了统治阶级对帝国主义奴颜婢膝的丑态和丧权辱国的劣迹。外国人打死中国小孩子,当地官员迫于群众压力,将凶手判处监禁五年。而清政府的衙门,却按照“同外国人打交道”“只有顺着他办”的逻辑,竟依照外国公使的要求,将巡抚撤换,并由他们指定的人接任巡抚。徐大军机糊里糊涂地在出卖安徽省矿产的契约上签字,将国家主权拱手献给洋人。这些描写充分地揭示出朝廷大小官吏惧怕外国人的无耻嘴脸。
事实上,在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里,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讲究牧民。代表皇帝来放牧黎民百姓者,就是那些各级政府、各种机构的大小官员。官吏是皇帝的爪牙,官本位思想是封建统治的基础。权力和随权力而来的实际利益和与日俱增的欲望,构成旧时官员物质和精神的支柱。于是,当官,便治人;不当官,便治于人。换言之,要想不被别人像牛羊一样放牧,唯一的办法即是做官。
要做官,想做官,不择一切手段地往上爬,甚至踩着他人脑袋、骸骨,用别人的鲜血染红了自己的顶戴,是一种生存竞争。追逐官职,谋取官位的时尚,成了封建社会中的人们的一种动力。
看《官场现形记》小说观后感600字2
《官场现形记》分上下两册,先是从赵温中举写起,写了官场中形形色色的官场事。既妙趣横生,让人忍俊不住,又发人深醒,引以为戒。
读罢掩卷,不觉身心疲惫。想想大清最初侵入我国赶跑占据北京的李自成,有覆灭南明小朝廷。其士气锐不可挡,其民族堪称彪悍强大。不过仅仅支撑300多年,在康乾盛世后就逐渐走向衰败。闭关自守的政策加速了它的灭亡,自外国列强入侵,与英国签订中英南京条约,中国成为了被外国列强争夺的肥肉,主权丧失,国土割让,国家已经遍体鳞伤。自此,官场愈加腐-败。
这时,国家国库空虚,为了赈灾,为了治理黄河,为了一些具体的国事,中央财政竟然拿不出钱来,于是乎,民间捐钱成为实效的方法,捐钱买官的行为随之盛行。捐官后,贪污公-款弥补之前捐官时的窟窿成为必然。上行下效,清朝大多数大大小小的官吏,在为国家做事时顺手“牵”一些国家的钱财也就不足为怪。捐官后,不见得能马上上任,能不能去做官那的看皇上,更多是军机大臣,甚至是一省巡抚的作用。因此,多数捐官后,都还得拿大量银子去“孝敬”上级,这样才在上级那里挂上号,才有可能在以后得到提拔重用。至于有不少人捐官后,再也没有银子在拉关系以至于一辈子都不能做官,仅仅是徒有虚名,书上说是“候补”。
至于官员失职或犯罪,都能用钱一一化解。只要你肯出钱,就是皇帝派钦差大臣来查你的罪行,你也能用钱堵住他们的嘴,以至于大事化了,仅在无职无权的小官吏中找几个替死鬼而已。书中写了这样的例子不下三四个,可见金钱的力量。
清朝的官吏,大多存在自我心理。得过且过,整日价混日子,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最好和洋人不要发生冲突,这是多数清朝官吏的真是内心写照。欺内怕外,欺下瞒上。
悲哉!一部《官场现形记》生动形象的描绘出清朝后期官吏的种.种官场丑闻,让人叹为观止。有此陋习,有此污吏,清朝焉能不毁。
看《官场现形记》小说观后感600字3
今天,我读了一本被列为晚清四大谴责小说之首的——《官场现形记》。
这部小说的作者是李宝嘉。李宝嘉,字伯元,1867年出生于江苏武进一个书香门弟之家。18只身来到上海,他深感当时官场的黑暗腐败,由此创作了《官场现形记》。作者原计划写120篇,但在写完60回之后,李宝嘉就与世长辞,年仅39岁。
这部小说集中的揭露了封建社会崩溃时期统治机构内部的腐朽情况。为读者展示了一幅清末官场贪腐的“群丑图”。
《官场现形记》一书中,没有一个主要人物,但情节却是一环扣一环。开始在一个小村庄里,一位老夫子造就了几个人材,个个都成了秀才,当了官。在清朝末期,人们开始卖官,官场黑暗腐败,军机大臣不务正业,内务府在官员假公济私,每天都沉迷在花天酒地的日子里,县令贪赃仆人亦如此,官场之中,头戴红缨帽的一品二品三品的官员,明里暗里,查封下等官员的家,剥削人民,多收苛捐杂税,县令不管街头的地痞欺负百姓。外国势力的不断侵入,干扰官府与群众之间,官府的黑暗无处不在,太监在皇上眼皮低下偷东西,劣绅向洋人买出中国独有的矿产。官场之事,考举之事,都要用金银打通层层关系,不然就会被罢免还乡。在官场上还会有性命之忧。总之,在官场上的黑暗,已经蔓延至大江南北,无人可以打破腐败的官场,长期积存的腐败之风一其发出,一国虽有其主,但其主而不能作主,后者垂帘听政,政权在手,但不加于治理一时腐败,酿成千年大错。在垂死挣扎时期的清王朝,这无疑是一次又一次的重大打击。
《官场现形记》一书告诉我,国家政治机构的腐败,是毁灭的根本。
看《官场现形记》小说观后感600字4
常言道: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我记得,这则结论是爸爸一本正经告诉我的,他还顺便添油加醋地讲了些因果报应类的案例故事。胆小怕事的我自然诚惶诚恐,不但把这则谎言工工整整地写到了小本本上,心中还暗自高尚:我一定要做个为民做主的好官啊!
长大后,读的书多了些,经过的事也多了些,慢慢地我发现,在这个社会中,真为民做主的官几乎没有,中饱私囊的倒遍地皆是。后者的比例,甚至赶上了《金赛性学》中报告的男性自慰人数的百分比。于是我百思不得其解:靠!贪污也这么爽吗?丫不贪会死啊?
事实是,不贪真的会死!这是个非常奇怪的黑洞,很多时候它甚至和人性善恶与否并没有太直接的关系。也就是说,贪官固然可憎,但这并不妨碍他成为一个好爸爸、好丈夫、好儿子或者好情人,而后者的角色正是当下社会对男性所期望和鼓励的。所以,如果一位官员恰巧兼具了这两种角色(贪和好),我们就很难武断地做出结论说,官员的贪污完全由于生活作风的腐化。倒毋宁说,他的之所以贪污更多的来自于生活作风之外的其他因素。
《官场现形记》给出的解释之一是,钱都用来捐官了,上任之后不就穷得叮当响了吗?再不趁时间捞上一把,这日子可怎么过啊?还想着升官发财?哈,那是要花钱的!《现形记》第十一回中有这么一出:“王道台叹一口气道:你们这些人哪里知道!这些穷候补的,捱上几十年,一个红点子没有见,家里当光吃光。我们做上司的,再不去理他,他们简直只好死,还有第二条活路吗?”所以两个简单的结论:一、官员的辛酸,那也是一把一把的;二、贪污有理。但毕竟,一、试问,世上哪人不辛酸?二、兄弟,你正贪的,那可是哥们我的辛酸钱啊!所以贪官之可憎可杀又是理所当然了。
看《官场现形记》小说观后感600字5
晚清时期李宝嘉的《官场现形记》是最有代表性的四大谴责小说之一。小说以晚清官场为表现对象,集中描写封建社会崩溃时期旧官场的种.种腐败、黑暗和丑恶的情形。这里既有军机大臣、总督巡抚、提督道台,也有知县典吏、管带佐杂,他们或龌龊卑鄙或昏聩糊涂或腐败堕落,构成一幅清末官僚的百丑图。
小说所写大多是当时社会上的实际人物,只是改名换姓而已。胡适曾在为此书做的序言中论说过这种情况:“就大体上说,我们不能不承认这部《官场现形记》里大部分的材料可以代表当日官场的实在情形。那些有名姓可考的,如华中堂之为荣禄,黑大叔之为李莲英,都是历史上的人物,不用说了。那无数无名的小官,从钱典史到黄二麻子,从那做贼的鲁总爷到那把女儿献媚上司的冒得官,也都不能说是完全虚构的人物。”当然,实际上小说中的某个有名有姓的人物也未必完全是影射某一个人,可能是包括这一个在内的几个实有人物的集合。
作品还揭露了统治阶级对帝国主义奴颜婢膝的丑态和丧权辱国的劣迹。外国人打死中国小孩子,当地官员迫于群众压力,将凶手判处监禁五年。而清政府的总理衙门,却按照“同外国人打交道”“只有顺着他办”的逻辑,竟依照外国公使的要求,将巡抚撤换,并由他们指定的人接任巡抚。徐大军机糊里糊涂地在出卖安徽省矿产的契约上签字,将国家主权拱手献给洋人。这些描写充分地揭示出朝廷大小官吏惧怕外国人的无耻嘴脸。
官场的黑暗和肮脏是不可闻睹的,中国古代的官场尤其如此。几千年了,那阴秽依然如故,真叫人痛心,叹息、憎恨!官宦们凌驾于百姓之上,大官凌驾与小官之上,层层叠叠使百姓不得翻身,不见天日!
看《官场现形记》小说观后感600字
篇10:看俄国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观后感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给我的感触很深,它是一本鼓舞人斗志、激励人向上的好书。描写了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在俄国大革命的浪潮中,从一个倔强好斗的少年,逐渐成为一个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歌颂了他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的顽强意志。保尔在战争中经受住一次又一次的考验,忍受着残疾、失明所带来的巨大痛苦,他战胜了艰难险阻,把自己铸成一块“钢铁”。
我很佩服保尔的精神,他的确是一个顽强的人,当他受伤不得不退出战场的时候,他仍然在后方不停地为社会的发展做着贡献。当他被诊断出神经中枢有毛病时,他还是一如既往想方设法工作,争取为社会做事。最后,他两腿瘫痪、双目失明,不得不放弃工作。但他仍然坚决地拿起笔,再次顽强地与命运做起了斗争。对呀!人不应该屈服于命运,应该奋斗终生、顽强拼搏。在小说中,我最欣赏其中的一句话:“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
读了这本书,它让我领悟到:一个人的毅力对他的一生是有很大影响的。保尔他的一生非常坎坷,然而他凭什么使自己继续活下去呢?是毅力!毅力给了他无穷的力量,所以,我要感谢保尔。柯察金,他使我懂得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真正意义,激励我奋发向上,并不断地去攀登学习上的高峰。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们应该从小处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学习保尔·柯察金那可歌可泣的精神,以保尔·科察作为我们学习的榜样,为美好的未来不懈地努力和奋斗。
看俄国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观后感
篇11:看《人间喜剧》巴尔扎克小说观后感
因为喜欢王祖蓝看了人间喜剧,挺抱歉我没法看正版,因为我买不到。电影院也没有上映。
电影情节简单,条理清晰,很轻松,如同饭后看一部肥皂剧,并没有什么深刻的含意,如果真的有的话,那么这部影片似乎想表达很多大而深的东西,又想轻松搞笑,到最后给观众的感觉就是什么都没有,但是比之黄百鸣的N多版《家有喜事》系列,那还是值得一看的,这应该是近年来香港唯一表达了一点思想的电影,虽然这点思想主要集中在对香港电影发展的忧虑上,基本上是一个自言自语的电影。
这部电影没有在内地上映,我想原因该有很多,除了里面两个杀手取了个有点敏感的名字估计被和谐外,还有香港喜剧电影的通病,那就是总喜欢用低俗的方式来搞笑,这是港片没法大众的一个方面,既通不过,内地观众的接受度不高。我想,这应该是港人自己的电影狂欢,听说票房是很不错的,香港人似乎很久都没有过自己的电影了。
这部影片讲了一个从外地到香港的杀手,因为生病意外与一个孤独的影评人相识,本想杀掉他,却最后成了朋友。很称赞两位演员的敬业,杜汶泽露了他“性感”的发福的裸体,王祖蓝被片中精神失控的女友打得很惨。故事似乎不是故事,似乎是为了香港电影的总结和发展的探讨,生生地编了这么一个故事。
香港电影的发展,其实是一部辉煌史,至少我是看着港片长大的,我想每个大陆80后都是看了很多的港片的,从我的记忆开始,最早是武侠片,爱国片,陈真、李小龙、成龙这些人是我小时候的英雄。后来是警匪片、黑帮片,古惑仔。再后来发现更多粗编乱造的小成本电影,限制级电影,剧情空洞,低俗,却在大陆极受欢迎。那时候几乎没有见过大陆电影,除了爱国教育片。
香港的文艺片似乎不多,王家卫的电影〈重庆森林〉看起来不错,不低俗却像是在梦游,不对我的胃口。徐克的电影都很赞。彭浩翔的《伊莎贝拉》也很不错。《霸王别姬》是最好的片子,但应该算是内地与香港合作的电影。我看过的港片不多。近年来突然发现港片消失了一样,以为是自己关注得太少,后来发现了徐克的《女人不坏》,原来香港导演已经在寻找新的方向,也许以后中国电影的地域性应该越来越不明显。
再说回来,〈人间喜剧〉又并不是在讨论香港电影的发展,而仅是在讨论香港喜剧的发展。说实在的,现在再让我看一部早期的香港喜剧我是笑不出来的(93年版的〈家有喜事〉除外),香港喜剧让人忧虑,但其实整个中国都缺喜剧,香港不是一个例外。电影中插入一段冯小刚电影《集结号》,不知所云。
杜汶泽演扮演的杀手用香港数年来的电影编了自己的身世,最后用枪指着编剧王祖蓝的头说:如果有想法就大声说出来,如果写了故事就要敢于卖给电影公司,让全世界知道你是最有创意的。最后的字幕是:人间总有喜剧的角度,也总有喜剧的国度。看起来剧情与这个大命题是不搭架的,但这原本只是港人茶余饭后的消遣,也许导演和编剧并没有想得太多,大家都笑笑,有了票房就OK了。
总之,如果闲着没事,可以一看的电影。王祖蓝戏很好,感情戏很真实,朴实,也许有点偏爱在里面。杜汶泽的一句话让我动情:我这个人从来没朋友,有朋友的感觉真好。两个男人的感情戏反而更打动人,很自然,真情流露,像一对同性恋人,但让人觉得美好,让人感动。
看《人间喜剧》巴尔扎克小说观后感
篇12:看《威尼斯商人》小说的个人观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的真是一点不错。一本好书就可以让人明白很多的道理。一本好书可以让人陷入深深的沉思。每读完一本好书就会让人豁然开朗。是书让人类走上了进步的阶梯,有了今天这欣欣向荣的世界。书这无声的预言家,预知着未来,预知着中国的梦。看名著看的是种内在的精华,如果你深入了这本书里面,其实会发觉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东西在里面。阅读是种精神的享受,是灵魂的升华。对于名著尤其如此,希望大家多学习,多多阅读名著,对自己提高修养都很有帮助!
书中讲述了善良忠厚的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替朋友巴萨尼奥向冷酷无情的犹太商人夏洛克借高利贷,并以自己的商船作为抵押,夏洛克想乘机割取安东尼奥的肉便答应了。但安东尼奥的商船却出事了,夏洛克把安东尼奥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聪明的鲍西亚答应夏洛克可以割取安东尼奥身上的任意一块肉,只是若流下一滴血的话(合约上只写了一磅肉,却没有答应给夏洛克任何一滴血)就用他的性命和财产来抵换。最后安东尼奥获救,除了夏洛克之外,每个人都得到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威尼斯商人》是莎士比亚早期的喜剧作品,安东尼奥和夏洛克是两个对立的人物形象,他们对待金钱和人情的态度截然相反。安东尼奥是人们理想中的商人,是所谓“商人王子”、慷慨仁厚、放债不取利息、珍重友谊,不惜为之牺牲生命。而夏洛克却爱钱如命,惟利是图,受到损害就要加以灭绝人性的报复。对他贪婪的金钱欲和残忍的报复心,莎士比亚显然持否定的态度。从人文主义立场出发,莎士比亚认为像安东尼奥那样的商人可以消除资产阶级的矛盾,建立人与人之间被金钱破坏的自然关系,实现美好的生活。而夏洛克那样的高利贷资本商人,重利盘剥,损人利己,则是社会矛盾的根源,美好生活的破坏者。但在另一方面,莎士比亚对夏洛克作为犹太人受到的歧视和欺辱又怀有同情。
鲍西亚是书中一个充满智慧的女性正是因为她,安东尼奥才能幸免于难,她的父亲曾留给她三个匣子,一个是金做的,一个是银做的,还有一个是铅做的,只有选中装有鲍西亚照片的才能和聪明美貌的鲍西亚结婚,而鲍西亚的照片正是放在铅匣子中。这个世上有着各种各样的事物,很多事物虽然外表十分美丽,但实际上却是很丑陋的,很多富家公子外表金光灿烂,但实际上却是不学无术。有一句话“会发亮不一定都是金子,但是金子总会发亮的。”我们要学会分辨是非黑白,不要被事物的表面现象所迷惑,许多事物的表面现象往往是虚假的,仅仅是为了迷惑我们,我们应该要学会透过表面看本质。所以,在爱情和友情面前,金钱也只剩淡如水的痕迹了。
读完了《威尼斯商人》,也让我获益匪浅,它教会了我,友情与亲情的重要,让我知道了,“情”一直陪伴着你,当你开心时,它会为你鼓掌欢呼;当你忧愁,郁闷时,它会为你分担忧愁。所以不要只为了一时的满足和快乐而背叛它,抛弃它。它,让我感受到了“财”与“情”之间的交错,不再为此而徘徊其中了。记住吧,你永远的朋友——情。
篇13:看《瓦尔登湖》外国小说优秀观后感
两年在笔尖上流转,瓦尔登湖边留存着梭罗的一方天地。他将凡俗置若罔闻,保持着孤独的自由,应当是个在大千世界中格格不入的人。
他确实是个彻彻底底的叛逆者。
又有谁会如他一般,毅然放弃太多生活体验。既不用聚富敛财,也不需抵抗诱惑,一生孑然独居,不入世俗。许是他没有饕餮的胃口,又许是他对凡俗无过多激情,可若要是世间之人谁也不甘如此,谁也不愿松开功名利禄的衣角吧。他犹如隐君,一蓑烟雨任平生,他又不似隐君,仍坚持着求知笃行的报负。
只可惜,他在有生之年却得不到理解。他的朋友曾说:“我爱他,可我没法喜欢他,与其去挽他的胳膊,还不如去挽榆树的枝条呢。”梭罗身上所体现的独立性让朋友望而却步,即便是他们明白,却也无法做到真正的知己啊。梭罗好比一棵树,蓬勃向上,独立支持着自己,兀自生长着。其余人只得远观,不愿靠近也无法靠近。他是寂寞的清冷的,他与凡俗似乎划分了楚河汉界,彼此远离,默默观望。
仅仅只是因为人们一念之间的欲望,一秒之差就大不相同的追求。
在那个大发横财的资本主义工业时代,工商业蓬勃发展,无时无刻不在刺激着人们无限制地追求功名利禄,倒在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的石榴裙下,拥有神仙一般的物质生活,何乐而不为呢?因此,人们便随波逐流地投入获利颇丰的行为之中,如痴如醉的整日忙碌,只为满足物质需求所带来的快感,只因抵不住的诱惑。
但在此处境中的梭罗,出淤泥而不染。即便能够聚富敛财又怎样呢,我仍初心不改,清贫自守,这便是我的人生。梭罗说,“就算我获得了跟克瑞瑟斯一样多的财富,我的志向还是不会有任何改变,生活方式也不会有太大的不同。”
他就是这样一个与众不同的叛逆者,坚持本心的教徒。活得不同只为活出自己。
也是因为如此,他的命运与自然有着无尽的牵扯,他将他的才智奉献于自然,他将全部的热爱投身于乡野的一草一木中了。面对自然,他依然是充满思想的学士。海子曾这样评价他:“他既是男人又是女人,生下来的是他自己。”兴许梭罗便是如此理性与感性相结合的,通过生活,他拥有自己独特的思想,面对自然,他成为了多情的孩子。他说:“蓝鸟把天空背在背上。”他,到底还是存着一颗难得的纯真之心的,眼前之景不再是一个死物,而变得灵动和真实。我想,他在人流之中成为了叛逆者,但在自然之中成为了崇高的信仰存在。
他的叛逆,是对污浊的世间的蔑视,他的叛逆,是对自己所推崇的自由和真理的不离不弃。他,不浮于表面,拥有着深沉的思想,他是与人流格格不入者,却是坚持本心的高尚者。我想,他的灵魂和思想一定永存于瓦尔登湖畔,欣赏着湖边的大好风光呢。
篇14:看《狂人日记》鲁迅小说个人观后感
《狂人日记》这一篇主要讲了鲁迅在出稿一段时间后周围的人看他的眼神就像要吃掉他一样,鲁迅还说自己当时回想了以前一些关于吃人的传闻,如:吃杀人狂的肉可以壮胆,用馒头沾烈士鲜血可以止咳,父母生病儿子要割下自己的一块肉给父母吃才能好等等。
关于这篇文章我觉得是在讽刺一些人——那些用异样眼光看着鲁迅的人。
众所周知,鲁迅弃医从文之后讽刺过一些吃馒头沾烈士鲜血的人,说过他们病态之类的话,这类话当然是讽刺的同时得罪了很多封建迷信的人,鲁迅的话与他们所谓的“正确的思想”产生了冲突,得罪了那么多人自然是会的。自然归自然,就不代表他们是对的。不然为什么一堆人会支持鲁迅呢,鲁迅是对的,毫无问题。
对此,我对于出生在21世纪感到幸运,不会受到所有19,20世纪的束缚,不会有那么多盯着人看的奇怪的人,不会有那么封建残忍血腥冷酷无情悲观的想法,没有人会变态到拿馒头沾烈士鲜血,也没有人会吃人。而往后望去,鲁迅全部经历过这些,是多么慎人,多么恐怖,也没有人管。那鲁迅是多么可怜,从年轻时就立志救中国人,苦学几年,到头发现,要救的不是人,是在人躯中等待救赎的灵魂,人生的几年就这样白费了,只好学写文章来救人了,辛辛苦苦写了那么多,招来了麻烦,招来了鄙视,负面的评论远超于正面的评论,而鲁迅仍然作为一个不倒的勇士。
是什么让他如此坚持,明显不是钱,是爱国的精神,身为国家不多的读书人,鲁迅认为带领国家算是读书人的责任,出国留学,辛辛苦苦,雄心壮志,是灰霾,还是成功。也许当时并不怎么样,但也感谢了变法使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读书,宣传读书,提倡读书,为了读书。
所以,在此要致敬鲁迅先生!
篇15:看《狂人日记》鲁迅小说个人观后感
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对于我这个文化水平不高的人来说,真的是晦涩难懂,如同嚼蜡。可名作就是如此,不然何以区分大家与大众之分。
所以于我,鲁迅先生的文章必读两遍以上,方可略知其意。如若再不懂,那只能是自己的智商拙急,不能深领其意了。而《狂人日记》就是这样一篇晦涩难懂的文章。
至于写下这篇笔记,也是再读了很多遍的前提下,再参考着文章,才用拙劣的文笔写下的一丝小理解。
文末的注释写到《狂人日记》是我国现代文学史第一篇猛烈抨击“吃人”的封建礼教的小说。那么鲁迅先生便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谁都知道当时的中国社会还处于动荡不安的年代,写此文必定会受到不安全因素的影响。
那么鲁迅先生既敢写出此文去抨击社会礼教,就证明了鲁迅先生已经深刻认识到当时的社会已经腐朽没落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也缺少敢于对抗的思想。
所以鲁迅先生通过《狂人日记》这篇小说,塑造了一个被外界认为是“疯子”的我。而我之所以被认定为“疯子”,就是我觉得身边的所有人都是会“吃人”的人,而且都要吃掉我。甚至连那狗都想要分一杯羹。
可最后的我,竟然发现我那死去的妹妹,可能也被我的哥哥做成了肉,予每个人都吃了。而我可能也是那吃了自己妹妹肉的人,也成了那“吃人”的人。
于是文末感叹到: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甚是悲凉凄惨。
所以以我低能的智商理解这篇文章,鲁迅先生许就是通过那真真假假的“吃人”手法,来批判当时社会的昏暗腐朽,来批判那封建礼数。
通过吃人,来反应那落后的封建思想,反应被那封建思想吃掉的真正的“吃人”者。使社会沉沦,使思想沉沦。
所以鲁迅先生才会弃医从文,不光是因为封建礼数的“吃人”,还有中国人自己吃自己的惨痛经历。
鲁迅先生当时在日本求学时看到了一群身体强健的中国人冷漠的旁观一个要被杀害的中国人,竟然麻木到不能反抗,任人宰割。于是鲁迅先生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我便觉得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
造就当时国情的一切根本毒瘤。就是封建思想的麻木,沉沦。它腐蚀了人的思想,让人逆来顺受。
你顺从,则永生;你若反抗,则必死无疑。
所以当时社会才会沦为最大的殖民地,沦为人不人鬼不鬼的人间地狱。才会有许多的仁人志士抛头颅洒热血,去换取人间正道。
读罢,竟也觉得悲戚,想到当时若是没有像鲁迅先生这样的爱国文学家去做文章,做新文学。来对抗旧时思想,那么还有有多少人都残忍的“吃”掉呀!
看《狂人日记》鲁迅小说个人观后感
篇16:看《官场现形记》小说个人观后感700字
《官场现形记》是清朝晚期文学代表作品之一。,香港《亚洲周刊》评选20世纪100部优秀文学作品,《官场现形记》排列前10名。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看《官场现形记》小说个人观后感700字,希望能帮到各位。
看《官场现形记》小说个人观后感700字1
《官场现形记》是晚清谴责小说中最有代表性的作品,四大谴责小说之一。共60回,结构安排与《儒林外史》相仿,演述一人后即转入下一人,如此蝉联而下。作品以晚清官场为表现对象,集中描写封建社会崩溃时期旧官场的种.种腐败、黑暗和丑恶的情形。这里既有军机大臣、总督巡抚、提督道台,也有知县典吏、管带佐杂,他们或龌龊卑鄙或昏聩糊涂或腐败堕落,构成一幅清末官僚的百丑图。
李伯元的《官场现形记》是我国第一部在报刊上连载、直面社会而取得轰动效应的长篇章回小说,也是谴责小说的代表作,首开近代小说批判社会现实的风气。全书从中举捐官的下层士子赵温和佐杂小官钱典史写起,联缀串起清政府的州府长吏、省级藩台、钦差大臣以至军机、中堂等形形色色的官僚,揭露他们为升官而逢迎钻营,蒙混倾轧,可以说为近代中国腐朽丑陋的官场勾勒出了一幅历史画卷。
《官场现形记》写的多是实有人物,只是改易姓名而已,这确是不假。胡适曾在为此书做的序言中论说过这种情况:“就大体上说,我们不能不承认这部《官场现形记》里大部分的材料可以代表当日官场的实在情形。那些有名姓可考的,如华中堂之为荣禄,黑大叔之为李莲英,都是历史上的人物,不用说了。那无数无名的小官,从钱典史到黄二麻子,从那做贼的鲁总爷到那把女儿献媚上司的冒得官,也都不能说是完全虚构的人物。”胡适对《官场现形记》做过较深入的研究和考据,他的话无疑是有根据的。当然,实际上小说中的某个有名有姓的人物也未必完全是影射某一个人,而可能是包括这一个在内的几个实有人物的集合。比如小说中的华中堂,可能主要指的是荣禄,但也可能包括了其他某些官僚。小说中华中堂回答贾大少爷请教的问题时说:“多碰头,少说话,是做官的秘诀。”华中堂说的这个秘诀,荣禄可能的确说过,但据清人朱克敬《暝庵二识》载,大学士曹振镛也曾对下属说过,清人汪康年《汪穰卿笔记》又载,曾国藩每见到地方上来人到京,也总是教以“多叩头,少说话”。这种情况表明,“多碰头,少说话”实际上已成为晚清官场上通行的做官诀窍,同时也说明《官场现形记》确是如孙宝所说,“多实有其事”,又如胡适所说,“可以代表当日官场的实在情形”。
看《官场现形记》小说个人观后感700字2
每一本书都有其独特的灵魂,都会带给读者不同的感受。当我读了《官场现形记》之后,书中栩栩如生的人物,戏剧性的故事,带给我的感受是复杂的。
《官场现形记》是晚清谴责小说最具有代表性的作品,该小说由30多个相对独立的官场故事连缀起来,讲述了官职大小不一的官吏们贪赃枉法,鱼肉百姓,崇洋媚外,奴性十足的丑态,他们的贪婪罪行被暴露得无以复加。比如胡统领,明明是去剿匪,自己却做成了“匪”,可恶的是,他这般的行为居然还被加官进爵。又比如冒得官,为了保官职,不惜卖女求荣,令人可耻可恨。全书30多个故事,写的并不是个别贪官污吏, 而是整个政治体制的腐朽,表现的是各色官僚们丑陋的嘴脸。真让看的人咬牙切齿,怒火中烧。
李伯元写的这部小说,有如一幅封建社会末期官场的百草图,尖锐地抨击了当时社会的极端腐朽和黑暗的官僚制度。对当时的官僚政治进行全面剖析,上自军机大臣,下至佐杂胥吏,官吏不管大小,一律贪污堕落。小说在当时就引起了极大轰动,以致于慈禧太后也曾索阅,按照这本小说去抓人。而对于作者李伯元来说,恐吓信和砒霜等警告物不断出现在他面前,他甚至被人刺杀。无论这部小说的真实性如何 ,当时官员腐败是千真万确的,这部小说真的牵连到贪官们的利益,把当时腐朽黑暗的官场暴露出来,致使贪官们狗急跳墙。《官场现形记》讽刺的人或事虽然已经过去很多年,但今天仍然值得借鉴。
《官场现形记》开创了中国近代小说批判现实的风气。其中语言诙谐,经常借助谐音改易名字,如蒋大化(讲大话),魏翩仁(为骗人),贾世文( 假斯文)等。读完全书后,细细品位,既感觉有趣,又觉得讽刺至极,倍增兴味。而小说中写的人物,多是当时生活中的人物,有名姓可考的居多。所以,本书的纪实性是一大特点。而小说中的一个个故事,作为点,连成线,再到面。形象地绘描绘出了晚清官场形形色色的贪官形象,暴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作者简单的几笔便使笔下的人物生动传神,闹剧般地写下了大小官吏的可笑姿态,让读者爱不释手。
在今天的新时代,我们经常关注的话题有脱贫攻坚、环境保护、改革开放、教反腐等。其中,反腐败斗争仍然是一大热门话题。比如《人民的名义》这部关于反腐的电视剧,一经放映,便引起了轩然大波,热议不断。
《官场现形记》流存至今,一直带给人们许多有益的启示。我们要以古为鉴,政通人和,开创更加美好的新时代。
看《官场现形记》小说个人观后感700字3
《官场现形记》出自我国清末小说家李宝嘉之手,被鲁迅评为晚清四大谴责小说之首。这部长篇小说反映了晚清统治的黑暗和腐朽,揭露了贪官污吏的丑恶嘴脸,更深深地表达了作者对当时朝廷上下的痛恶和嘲讽,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
在《官场现形记》中,有很多故事让我读后感到愤慨,特别是“制台见洋人”一节。
这一节写的这个文制台是两江总督,却欺软怕硬,老奸巨猾。洋人在中国的地盘上做了亏理的事,淮安知府向他禀告,他却推三阻四,对洋人百般维护;最后在两个中国留洋学生的据理力争之下,洋人理屈词穷,答应赔款平息**。而这文制台仍心有余悸,唯恐洋人记恨报复,嘱咐淮安知府好好安抚洋人,万不可再生出什么事端来。读到这里我既对制台的言行无比气愤,也为清朝廷有这样的对下属骄横跋扈,对洋人百般维护,吃里爬外的官员深感耻辱;却特别敬佩那两个仗义执言中国留学生。
从《官场现形记》我又联想到了现实,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类似这样的官,这样的人,比如河北第一贪李真,又比如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等等。他们媚上欺下,粗俗卑劣,蛮横霸道,寡廉鲜耻;官气十足,人气全无。整天花天酒地,醉生梦死,形同走肉腐尸。正像诗人臧克家在《有的人》中所说“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
在此,我想奉劝那些还没有现出原形的“怪物们”,悬崖勒马,回头是岸,洗心革面,痛改前非;每日三省吾身,扪心自问,能否无愧于天地间,不要等一切都晚了的时候再后悔。
我多么希望人们都对他人平等相待,一视同仁,活出真正的自己;不要人前一张脸,人后一张脸,活在没有阳光的黑暗中。难道不感到辛苦吗?
我也非常希望自己将来能够成为小说中留洋学生那样的人,坚持正义,主张公道,为人民争气,为祖国争光!
看《官场现形记》小说个人观后感700字4
晚清时期李宝嘉的《官场现形记》是最有代表性的四大谴责小说之一。小说以晚清官场为表现对象,集中描写封建社会崩溃时期旧官场的种.种腐败、黑暗和丑恶的情形。这里既有军机大臣、总督巡抚、提督道台,也有知县典吏、管带佐杂,他们或龌龊卑鄙或昏聩糊涂或腐败堕落,构成一幅清末官僚的百丑图。
小说所写大多是当时社会上的实际人物,只是改名换姓而已。胡适曾在为此书做的序言中论说过这种情况:“就大体上说,我们不能不承认这部《官场现形记》里大部分的材料可以代表当日官场的实在情形。那些有名姓可考的,如华中堂之为荣禄,黑大叔之为李莲英,都是历史上的人物,不用说了。那无数无名的小官,从钱典史到黄二麻子,从那做贼的鲁总爷到那把女儿献媚上司的冒得官,也都不能说是完全虚构的人物。”当然,实际上小说中的某个有名有姓的人物也未必完全是影射某一个人,可能是包括这一个在内的几个实有人物的集合。
作品还揭露了统治阶级对帝国主义奴颜婢膝的丑态和丧权辱国的劣迹。外国人打死中国小孩子,当地官员迫于群众压力,将凶手判处监禁五年。而清政府的总理衙门,却按照“同外国人打交道”“只有顺着他办”的逻辑,竟依照外国公使的要求,将巡抚撤换,并由他们指定的人接任巡抚。徐大军机糊里糊涂地在出卖安徽省矿产的契约上签字,将国家主权拱手献给洋人。这些描写充分地揭示出朝廷大小官吏惧怕外国人的无耻嘴脸。
官场的黑暗和肮脏是不可闻睹的,中国古代的官场尤其如此。几千年了,那阴秽依然如故,真叫人痛心,叹息、憎恨!官宦们凌驾于百姓之上,大官凌驾与小官之上,层层叠叠使百姓不得翻身,不见天日!
看《官场现形记》小说个人观后感700字5
《官场现形记》分上下两册,先是从赵温中举写起,写了官场中形形色色的官场事。既妙趣横生,让人忍俊不住,又发人深醒,引以为戒。
读罢掩卷,不觉身心疲惫。想想大清最初侵入我国赶跑占据北京的李自成,有覆灭南明小朝廷。其士气锐不可挡,其民族堪称彪悍强大。不过仅仅支撑300多年,在康乾盛世后就逐渐走向衰败。闭关自守的政策加速了它的灭亡,自外国列强入侵,与英国签订中英南京条约,中国成为了被外国列强争夺的肥肉,主权丧失,国土割让,国家已经遍体鳞伤。自此,官场愈加腐-败。
这时,国家国库空虚,为了赈灾,为了治理黄河,为了一些具体的国事,中央财政竟然拿不出钱来,于是乎,民间捐钱成为实效的方法,捐钱买官的行为随之盛行。捐官后,贪污公-款弥补之前捐官时的窟窿成为必然。上行下效,清朝大多数大大小小的官吏,在为国家做事时顺手“牵”一些国家的钱财也就不足为怪。捐官后,不见得能马上上任,能不能去做官那的看皇上,更多是军机大臣,甚至是一省巡抚的作用。因此,多数捐官后,都还得拿大量银子去“孝敬”上级,这样才在上级那里挂上号,才有可能在以后得到提拔重用。至于有不少人捐官后,再也没有银子在拉关系以至于一辈子都不能做官,仅仅是徒有虚名,书上说是“候补”。
至于官员失职或犯罪,都能用钱一一化解。只要你肯出钱,就是皇帝派钦差大臣来查你的罪行,你也能用钱堵住他们的嘴,以至于大事化了,仅在无职无权的小官吏中找几个替死鬼而已。书中写了这样的例子不下三四个,可见金钱的力量。
官员腐-败,政事颓废。有不少官吏和当地的绅士地皮勾结,鱼民百姓,愚弄乡里。这清朝的官吏不怕老百姓造反,他们会重病弹压。他们却怕洋人。仅仅是一个洋教徒也会让他们胆战心惊,生怕惹出事非,至于外国驻华使节领事,他们更是不敢招惹,以至于很多洋人知道了清朝大臣的奴才心理,洋人在中国作威作福,洋人犯罪,就是杀人中国政府也无权处理,通过一些时间让中国一而再三的赔款。
清朝的官吏,大多存在自我心理。得过且过,整日价混日子,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最好和洋人不要发生冲突,这是多数清朝官吏的真是内心写照。欺内怕外,欺下瞒上。
悲哉!一部《官场现形记》生动形象的描绘出清朝后期官吏的种.种官场丑闻,让人叹为观止。有此陋习,有此污吏,清朝焉能不毁。
这部小说,应该引起当今政坛重视,整治贪污,惩处腐-败,是国家中兴之大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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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看《金瓶梅》明朝小说观后感700字
金瓶梅让我看得赞不绝口,大部分书籍会有很多错漏之处,让人疑惑,金瓶梅甚少。在年龄问题上,我倒是有一点疑惑,西门庆死的时候是三十三岁,那么她的女儿再大当时不过18岁,而陈敬济却是二十四左右了,那这个女婿岂不是比他女儿大好多,难道他女儿十三四岁就嫁过去了?不过想到这个是在古代的背景,结婚年龄再早也是有可能的。
还有一点让我吃惊,这里面并没有明朝晚期加强程朱理学的特点,相反,里面的几个女性角色都经历了几次婚姻,一嫁再嫁,看来对于女性改嫁的态度是很宽容的,但是不是因为这本书里的女性角色主要是负面描写,也不清楚。
我并没有非常细致地研读金瓶梅,我是带着好奇心去看的,第一就是金瓶梅以淫著称,它到底是怎么描述性的,第二,都说金瓶梅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红楼梦,我倒是很想看看能影响这样一本巨著的书是什么样子的,看完了以后一点也不惊讶了,金瓶梅确实是一本特立独行的好书,作者真是一个难能可贵的才子,有这样的水平,没有用来写三流黄书浪费才学,实在难得。他站在高处像一个深山老林的仙家道长指点迷津,先是给看官享尽荣华富贵,自己却没有陷进去,一下子又收住,突然给读者头上敲一个闷棍,“卢生醒来,卢生醒来!”,很有黄粱一梦的感觉,红楼梦里的跛足道人似乎就是写的金瓶梅作者。
金瓶梅里的诗句很多都非常精妙,总是安放得那么恰到好处。这本书功底深厚不亚于红楼梦,而且非常前卫,大胆地描述性爱镜头,风格很像现在的很多欧美文艺电影,《色·戒》似乎就是这个手法。劳伦斯的书和金瓶梅有异曲同工之妙。不知道欧美人对于这本书是不是给予很高的评价,可是这本书只有用中文看才能体会其中的博大精深,也许翻译过去就索然无味,任何著作都经不起翻译,效果都要差很多很多。然而中国人对于此书依旧是讳莫如深。
我看到后面,没有心思看细节,而是非常想知道主要人物的结局,西门庆不是被武松当头砍死,而是死于淫乐,春梅也是同样死法,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作死的。潘金莲是最让人讨厌的角色,淫荡无比,心狠手辣,果然死得很惨。性格决定命运,李娇儿和孟玉楼改嫁,吴月娘一直带着儿子守着门户,最后儿子孝哥儿跟着和尚出家,这似乎也是红楼梦贾宝玉的结局,最后都要与佛缘到家联系。然而红楼梦里的女主角们是干净美丽的,金瓶梅里的主角是西门庆的妻妾们,只能说艳丽妖冶,谁都跟淫沾上了关系,可能曹雪芹看完了金瓶梅,不怎么喜欢那几个妇人吧,受到启发,因此在大观园里描述的都是未出阁的少女们,干净清澈,而且不喜欢出嫁后女子的样子,贾宝玉面对姐妹出嫁的悲伤就能看出曹雪芹的态度。
篇18:看《金瓶梅》明朝小说观后感700字
我是耐着性子看完《金瓶梅》的,总体感觉就是,作者是,越想高雅,却越是俗不可耐。整部书中的文章言语,都是文不文,武不武;雅不雅,俗不俗;不伦不类,不成套数。
本书的主要色调,是想以“性浪漫”来贯穿始终。而因读者群体的复杂性,使他们对本书产生了不同的看法。难怪在封建落后而又虚伪的社会里,它不得不成为一本禁书。
我是从批判而又审视的角度、带着公平而又理性的态度来读此书的,所以还是比较客观的。性交本可以是两个相爱的人的精神的最高结合方式。但因为有些人把这种境界当作了龌龊而又下贱之事来看,或者是把性交看作只是动物生理本性的使然,就使得性爱没有了崇高的境界。
孔老夫子也说了:食色,性也。其实,性交像吃饭一样是人的正常生理需求。只是要有理性,就像吃饭一样,你也要理性才对,不然,可着嘴巴享受了,毁坏的却是胃和身体。性交也一样,可着劲儿舒服了,毁坏的却是感情与家庭。所以,才产生了伦理道理的约束。如果没有伦理道德来作约束,那就真的成了低级而又毫无趣味,极其俗不可耐的事情了。再加上无论是当今,还是远去的社会,都存在把性交当作挣钱的途径,要么是老夫少妻或者是老少不宜的、极不和谐的现象的频繁出现,就使得这一事情被看得污秽不堪。所以本是正常的生理需求而被看得非常低等起来。
试想,既然用文字来表达最低等之事,就是想用高雅的艺术来表示低级的事情,本应该把属于它的高雅之气表现出来,虽然文以载道,但并不只是用来承载道理的传述,更应该是高雅情趣的激发与彰显。我是怀着这样一种想法来读此书的,结果,却是大失所望。作者兰陵笑笑也没有摆脱那种俗气,也没有摆脱以不同的性交方式来取悦于读者的套路。越是这样,越是让我感觉到此书的毫无价值。
文中的主人公西门庆,像一头很容易兽性发作的雄性动物,根本没有什么感情可言,只要是看到有些姿色的女人就像是看到了交配对象一样,女人在他眼中就好像是一个个用来交配的器官,也好像是能引起他雄性器官勃起的工具一样,总之,女人就是让他交枪投降的最好武器。
它的语言好像是在有意模仿《红楼梦》,却远没有其专业与精髓,如果把《红楼梦》比作是美女西施的话,那《金瓶梅》只能是东施效颦了,让人看了恶心。所以说,对于好读书的人来说,如果想吸取古文化之精华,它远不及红楼梦;对于好色之徒来说,如果想满足生理性欲的需求,它远不及现代的黄色读物更容易让人读懂。读之,简直就是浪费时间,毫无收获。所以成为禁书是应该而必需的,只是当今社会利益当头,又把这些已经摒弃的糟粕拿出来谋取利益,实在是害人不利已,毫无意义。
篇19:看《金瓶梅》明朝小说观后感700字
在明清小说中《金瓶梅》是饱受争议的一本书。
比如,“四大名著”和“四大奇书”两个称呼中,前者包含一本《红楼梦》,后者包含一本《金瓶梅》。
其实,在古人眼中并没有什么“四大名著”一说,但今人却只知道“四大名著”,还有专门研究《红楼梦》的各派“红学”。
今人推崇《红楼梦》,但《金瓶梅》的价值其实是更大的,因内容涉及到诸多男女情欲之事,而使得许多人不停地排挤降低它的地位。
种.种对《金瓶梅》的批判掩盖了它作为一本写实小说的价值。
《金瓶梅》以细腻写实的风格对当时社会的阴暗面,和人性的幽暗角落进行深刻刻画。
其中的风俗描写有时是情节发展中不可缺少的纽带,有时是借它来表现人物的性格和命运,还有时是展现风土人情,渲染时代气氛,为人物活动创造具有时代特色和民俗情趣的典型环境,造成一种立体感和真实感、与人物性格相契合的人文环境。
《金瓶梅》一书主要围绕西门庆和他的六个妻妾的生活来展开情节,形象生动的刻画出官绅阶级和贫苦小民的生活形态。
在这本书中,可以看到昏庸愚昧的皇帝、奸诈的臣子、迂腐堕落的儒生、欺诈的奴仆。
政治的黑暗,官场的腐败,人心的险恶,道德的沦丧……如此种.种的社会现实的黑暗面都可以在这本书里找到。
日光之下所做之事从来不是新的,古时候自有古时候的昏聩的人,理想下的美好生活自古都是人们不停追逐的泡影。
《金瓶梅》的叙述不是一个个故事从头到尾叙述,而是将各种琐碎连接在一起,使故事本身更贴近平凡的生活,淡化了情节的传奇性,增加了真实性。
权钱色欲,大凡众生都逃不过,但并非就此认命。逃不过自有逃不过的惩罚。
比如书中的潘金莲,把自己的聪明伶俐用错了地方成为阴险的毒妇,最后惨死于武松之手。
比如李瓶儿,在多次梦到死去的丈夫前来索命而终日惶惶不安,最终惊惧而死。
篇20:看《金瓶梅》明朝小说观后感700字
书中的主要背景是宋朝末期,社会动荡,朝廷腐败的局面,一个腐朽的时代已经没法顺应潮流,处于新旧交替的乱世,最颠沛流离的是平民百姓。达官显贵相互勾搭作威作福,皇亲国戚更是为非作歹,欺上瞒下,独断专行。一个混乱的社会,没有真情没有真意,除了自己能生存别的都可以不管不顾,什么贞洁操守、恩情礼仪……都是生理需求之外的,人类可以退化到最原始的社会系,过的比最低级的动物更低级,苟活着。
我眼中这本书围绕着两个男人的生活展开,西门庆和陈敬济,两个纨绔子弟,酒囊饭袋。在社会如此混乱的背景下,苟延残喘的活着,走运时达官巨资都齐聚一身,背运时寄人篱下,龌龊勾当难以阻饥。所谓的狐朋狗友遍地都是,一朝得势敷衍趋势,一朝背时孤苦无援争相欺压;高朋满座,妻妾成群到头来都是一场空。人生苦短,惶惶乎一生就接近尾声,在世的荣华富贵都是过眼云烟,闭眼后也就都了断了。本文中的两个主人公所经历的余生参杂着复杂的社会关系,所表现的舞台也体现了当时的民风民俗看,是当时为政昏君不治,宦官得宠行私舞弊无所不为,市井小民,地痞无赖都是乱世中的佼佼者。“百善孝为先,万恶淫为首”没有善的立足之地,寒门无孝子,谁都自私只为自己生存而不顾妻儿,父母的任何利益;富人只会淫荡不堪,敷上欺下,什么礼仪道德都是形式上的做作。
也只能说它揭露了当时的社会是多么的民不聊生,封建制度是多么毒害民众,妇女是多么的受到迫害。同样也说明了社会还是要发展的,没有知识的民众就是一个注定要灭亡的民族,注定要被人欺负的民族。
对于成年人,有一定思想和主见的人们来看这本书还是有意的,扬长避短,取长补短,在这里我们能看到血淋淋的事实总够让我们警醒。荒淫无道,愚昧无知的生活终究是不可取的,至少只是贪得一时欢愉,必有无可挽回的后果。有一定思想境界的人能从中获得很多东西,同样也能悟出很多生活的本质。而且里面的诗词曲赋也是很优美的,虽然有些低俗不堪,但是大众文化并不需要介意这些,现在依旧是曲高和寡,雅俗共赏的时代,这些文化依然是很璀璨的,现代文化又有哪些比这优美的呢。
在当今高楼林立,钢筋水泥阻断的空间,人心不古,试比较这两个不同的时代和社会背景,作为有文化发达的现代人,也警醒我们的人生吧。
篇21:看《三个火枪手》小说观后感700字
看《三个火枪手》小说观后感700字1
世界大文豪大仲马手下的《三个火枪手》是如此精彩,三个性格各异,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斯。他们性格好强,因而与另一个主人公达达尼昂打了一架,可谓“不打不相识”,与达达尼昂交上了朋友,四个人成了著名的火枪手。勇敢而朴实的达达尼昂和他三个多情善感的火枪手一起证明了“此文来源于范文搜网拼才会赢”这句话。
他们红衣主教死亡的威胁,也不怕呆在巴士地狱。因法国王后和白金汉公爵之间的此文来源于范文搜网情,所以红衣主教一直想抓住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关系的把柄,来打击和消弱国王的的`力量,而达达尼昂与三个火枪手为了维护王后的尊严,粉碎了红衣主教一个又一个的计划,挫败了红衣主教一个又一个的阴谋。
另外,为了营救他心此文来源于范文搜网的波那雪太太—王后的贴身侍女,也是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秘密约会的联系人,因此红衣主教绑架了她,为了救出波那雪太太,达达尼昂又一次与红衣主教的爪牙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再一个红衣主教一直把拉罗舍勒这个胡格诺派新教徒在法国的最后堡垒视为眼中钉,确切的说是拉罗舍勒得到了红衣主教的死敌白金汉公爵的支持。
也是白金汉派遣英军舰艇和士兵在离法不远的雷岛登陆增援新教徒。所以当上了首相的红衣主教黎塞留为了巩固中央集权,决心彻底摧毁拉罗舍勒,派兵围攻与占领新教徒的主城拉罗舍勒,大挫了白金汉公爵。
这个故事是个悲剧,一切为了王后和白金汉,而红衣主教竭力制止,导致了一个两败俱伤的结果,白金汉,波那雪被红衣主教的手下暗杀,火枪手各奔东西,只留下了达达尼昂一个人。这又告诉我们,人与人之间的斗争阴险狡诈的,危险无处不在。
看《三个火枪手》小说观后感700字2
我看的是傅雷的译本,当代的应该都差不多,浏览了一下伍光健的译本才觉得这样才算是妙趣横生啊,当代的译本太罗嗦了,语言缺少美感,过于冗繁,人物也少了很多魅力。
本着回味童年的想法看的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就是人物非常轻浮简单,原本描写为非常刺激的冒险也是那么的缺少必要的目的性,原本在我心目中非常伟岸的四位侠客原来是如此庸俗和不堪一击,如果要和金庸笔下的侠客相比的话,他们是难以称之为“侠”的人。
他们遵守着一套属于那个时代的绅士条款:一,贵族与平民等级森严,仆人就是仆人,主子就是主子,贵族得到尊重,平民受到轻视;二,情妇与情夫无所谓单方面的忠诚,最简单的例子就是阿拉米斯有很多神秘的情妇而情妇们也有多个情夫,这仿佛还形成了一个令人羡慕的关系网;三,荣誉至上,面对挑衅必须豁出性命,即使是最沉着的阿托斯也无法冷静地对待毁掉他声誉的米拉迪;四,君子不爱财,取之有道,散之有理,波尔托斯为了出征的装备骗取律师妻子的同情心并装作其表弟来到其丈夫家中,受到他的冷嘲热讽,还尝到了非常经典的一桌吝啬的晚餐,阿托斯在与温特勋爵的朋友决斗之后杀死敌人并发现了他满满的钱袋,在自己非常窘困的时期并没有取走钱财而是散于这位敌人的奴仆。
对国王、红衣主教、王后以及白金汉公爵的态度也是那么的令人费解。两国征战,他们并没有一心为国上阵杀敌,经常趁着空隙吃肉喝酒,当得之红衣主教给米拉迪刺杀白金汉公爵的任务并想报复康斯坦斯之后马上通知王后和温特勋爵严加戒备,差点保护了自己的敌人白金汉公爵。和红衣主教一直是敌对的达达尼昂,最后接受了红衣主教的任命。
而接上“达达尼昂三部曲”的后面两部,发现很多疑问都豁然开朗。
相对后面两部的沉重,第一部就是一部充满阳光的年轻人的冒险喜剧,虽不算无邪但算得天真,拿太多的天平来度量这些年轻人是无谓的,因为此时此刻一切争斗比起兄弟和酒肉显得如此的不值一文。
他们不是绝对意义上的侠客,他们是四个有血有肉光明磊落的男人。二十年后,中年的他们开始分道扬镳,三十年后昔日并肩作战的朋友分居两派,在朝廷斗争的漩涡中彼此成为了牺牲品。
最让人心中一凉的是他们经过岁月的洗礼变得棱角冷峻,失去了往日对世俗的举重若轻。但他们一定会在不经意中记起那个在拉罗舍尔围城战中阳光明媚的早晨,四个年轻人在危机四伏的圣热尔韦棱堡一面谈笑风生地吃着早饭,一面肩并着肩地和敌人火拼,一不留神就会葬身弹雨,却还潇洒地拿着餐巾当大旗,在此刻的他们看来,人若蝇营苟活不如从容一死。
到最后,情人,兄弟,毒妇,仇敌,忠诚,热血,背叛,苍老,变成死前的淡淡一笑,在米拉迪的处决中,我曾在狂风暴雨的夜晚为正义举剑,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当你死去,我会原谅你在人世间的一切罪恶,如同原谅此刻的我。
看《三个火枪手》小说观后感700字3
《三个火枪手》是享有“通俗小说之王”美誉的法国文学巨匠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这部书讲述了主人公达达尼安与其三位火枪手伙伴,一起用生命保卫着法国的和平而又艰险的传奇故事。
故事背景却变化多端:时而是路易十三宫廷,时而火枪卫队队部,时而又是拉罗舍尔围城战大营等等。但是在大仲马的“神笔”下,每一处都显得添加了许多神秘色彩,故事场景就变得如同仙境一般。
大仲马应不是现实主义作家,他的小说犹如神话,每件事都似乎非同寻常,却事事都惊心动魄,引人入胜。
在大仲马看来,“历史是什么,是我用来挂小说的钉子。”换句话说,大仲马既会编故事,又精通改写历史。沉睡在历史书中的人物,却在另一个奇幻的世界中,被注入了性的生命,接着,就在这里创造着非凡的故事。而一个乡村青年却成了,保卫了法国和平的英雄。
但是这个传奇故事,还得一一道来:
踏上传奇之路前的达达尼安,不过只是一个剑术超群,却对万千世界了解单薄的小伙子。在帮老爸送信的路上,达达尼安一个不小心,使信落入他手。为了找回信,他冒冒失失地惹到了三个火枪手。在另一个偶人的机会中,这三位火抢手:沉着冷静的阿多斯,少言寡语的阿拉密斯,和强壮无比的波尔托斯。成了最亲密无间,最铁的好哥们。达达尼安的剑术也是朋友们赞赏不绝的。
达达尼安渐渐地便了解了他们的对手。老谋深算,最阴险狡诈的幕后黑手:红衣主教黎塞留。还有他的爪牙:表面如花月貌,内心却毒如蛇蝎。
达达尼安险些丧命。
在为奥地利安娜王后,送一封重要信件的路途中:波尔托斯在尚蒂伊受伤,剩下三人继续赶路,阿拉密斯在博韦中弹,受了重伤的他,又坚定地挺到了克雷沃克尔,在旅馆中疗伤。阿多斯和达达尼安,继续前进。阿多斯留在了亚眠。达达尼安和卜朗舍,这主仆二人,则一口起跑到了圣奥梅。马却死也不走了。达达尼安在港口刺死了一位贵绅,拿到了特别许可证。
在完成了任务后不久,拉罗舍尔围城战爆发了,法座黎塞留想卷土重来,杀死达达尼安,但并非成功了。反而,失败地他,让达达尼安窃听到,米莱狄的任务,并借此机会把她囚禁在英国。米莱狄总是用花言巧语,来勾引男人,她通过费尔顿,逃走并指示费尔顿刺杀白金汉公爵。
但是达达尼安,一直都在策划,心中的仇恨一直催使着他杀掉米莱狄,他一次成功了!也完成了自己的心愿,成为火枪卫队副队长。
他用自己的生命来保卫法国的和平,同时也体现了他人生的价值。活出了人生的意义。我十分佩服他的精神!
看《三个火枪手》小说观后感700字4
大家都读过《三个火枪手》吧,即使没有读过,也一定听说过。对,它就是很受欢迎的大仲作品。去年暑假,我读了这本书,完全被这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仿佛和作者一起进入了这美丽的故事。
这个故事描写的是17世纪的法国,者争权夺利,矛盾重重。主人公是一个法国小子达达尼昂,他善良、淳朴、聪明,一次又一次把自己的朋友从危险中拯救出来,一次又一次粉碎红衣主教的阴谋。说到这里,我不得不提到达达尼昂的三个朋友——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和米。他们是非常好的朋友,他们正直、勇敢,有绅士风度。说到他们和达达尼昂是怎样认识的,那真是一段奇遇,可谓不打不相识。达达尼昂无意间冒犯了这三位火枪手,他们为了荣誉要和达达尼昂决斗,达达尼昂只好硬着头皮接受了。达达尼昂本来想去送死,谁知红衣教主的卫兵来了,他们人多势重,要和三个火枪手决斗,达达尼昂则加入火枪手这一边,就这样,大家同仇敌忾,一起战胜了敌人。也正因为这次战斗,化解了大家彼此的误会,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达达尼昂经努力也加入了火枪队,从此,四个人形影不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大家接受了反抗红衣教主的任务。
故事也就此展开。作者生动地描写了他们四个人战斗后面的场面,以高超的写作水平烘托出达达尼昂、阿托斯、波尔多斯、米这四个个性炯然不同的人物。看了这部小说,我也受益匪浅,“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朋友能给自己带来很大的帮助,就像这四个朋友互相帮助,共渡难关一样,也就是因为这样,他们才能从一个个危险和困难中走出来。而且,人要证明自己就要以实际行动来证明,在经历了无数风险和危难后,达达尼昂终于获得了自己想要的一切。
看《三个火枪手》小说观后感700字5
这个暑假我读了《三个火枪手》这本小说。我完全被故事情节所深深吸引,文章作者大仲马以他独特的构思所打动了我。故事曲折离奇,非常扣人心弦,让读者和主人公一起喜怒哀乐,和主人公一起进入这美丽的故事中去。
故事描写的17世纪的法国,政治者争权夺利,矛盾重重。主人公是一个法国小子达达利昂,他善良淳朴聪明,一次又一次把自己的朋友从危险中拯救出来,一次又一次打破红衣主教的阴谋。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到达达利昂的三个朋友——三个火枪手: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斯。阿多斯,波尔多斯,阿拉米斯是三位非常好的朋友,他们正直、勇敢,为了朋友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大家同仇敌忔,一起战斗敌人,结果他们以胜利而告终。
读了《三个火枪手》,我印象最深的是这四个小伙子不畏艰苦的精神,正是这样,他们才能从一个又一个危险与困难中走出来。这使我不由的想起那件事:
那还是我上学期在学校锡剧团的时候发生的事。有一次,我们要去参加一次重大的在展演,而我们又没有新节目。时间又很紧迫,我们只能在这短短的几天时间内排出一个新节目。第一天,老师教场,虽然几遍听下来,只有三分之一听得懂,可我们还是在一次一次的学着。整节课下来,大概的咬字我们都清楚了,剩下的就是唱腔和音调了,老师说只需要稍稍纠正一下就可以了。
第二天,老师教动作,整套动作下来,我们还有点懵,可跟着老师慢慢的做,竟然一学就学了一大半,可谁又会知道这一大半的成功是多少人咬牙坚持下来的呀!后面的一小半,我们也努力地学完了。回家后,我一个人在家回忆老师教我唱戏的情景,一个人练唱、练动作,直到很晚我才睡觉。就这样,第二天的任务也圆满结束。第三天,我们把整个节目彩排了好几遍,直到老师满意为止。第四天,我们正式站上了展演的舞台,灯光下,我们身着美丽的戏装,以优美的动作,婉转的唱腔,赢得场下阵阵掌声。这都是我们咬牙坚持、埋头苦练出来的。而谁又知道我们为什么没有放弃训练呢?是因为那颗勇往直前、不畏艰苦的心,一次次告诉我们不能半途放弃。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书中的内容回味无穷,我还坚信: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有着许许多多的困难在等待着我们,但只要我们不畏艰苦、坚持不懈,任何难关都会度过的。
看《三个火枪手》小说观后感700字
篇22:看《活着》小说改编电影观后感
对于余华的长篇小说《活着》,我们还是有点缘分的。早在高中时期,我与母亲一同在电视上看过,不过,那是根据小说改编的电视剧。后来,还多次听语文老师讲述过有关这部小说内容。现在,又在选修课老师的指导下有幸观看由这部小说改编的电影 (当然,这部电影上映比电视剧要早)。而今又在写观后感,可谓缘分颇深!
纵观电影的全过程,其时代色彩比较浓厚,几乎围绕着上个世纪“40年代”、“50年代”、“60年代”及“以后”这四个时期而展开演绎的。各个年代的特色比较明显,描述和编演了封建地主阶级的残余影子——封建家庭,在其“大少爷”福贵的挥霍滥赌之下,慢慢被侵蚀、糟蹋,进而败落、衰亡的故事;以及展示了主人公——福贵以“活着”为姿态、为缩影,铺开了一系列悲惨命运和艰辛苦难的剧情,塑造了以福贵为中心的具有强烈的时代鲜明性的个人或家庭为“活着”而“活着”的形象。
但笔者认为,对于这部电影,并不是在每一个年代剧作家都尽力的让剧中人物走向灭亡,而是在其逐渐灭亡中给予其“活着”的希望。
单看这四个年代,福贵的一家抑或亲属在三个时期都有死人,而且有的时期不乏死两个。而电影恰恰所要表达的,是各个时期的特殊背景造就了人亡。尽管有的人物被时代“造就”好了,但是最后的下场并不是我们想象的要好,并不完美,甚至有的比人亡还要悲催。而这些其实是精神谋杀,比死亡还可怕。
我们可以用历史观念来加以说明,福贵他爹死于劳苦大众没有解脱,社会文明程度低,思想观念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封建主义深厚的局面;有庆(福贵的儿子)的死看似偶然,其实与必然共存;凤霞(福贵的女儿)标标准准是被“革命”给毒害死的,另外,还有“革命”时期的春生与王教授。
在“以后”这一部分里,“活着”的希望是有的,最后影片以福贵与其妻子、女婿、外甥在一起吃饭的“幸福”场景而结束的,可谓意蕴深长、意义深远,不过困难的去“活着”的局面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扭转,但最后的场景也有暗示,以后会有希望活好的。笔者认为,这是这部电影得到部分人的好评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它是悲观主义情怀的影片(大多数影视作品故事结局是美好的)。
我们在观看影视作品时,要对实体文学作品进行比较。尽管说影视作品是由文学作品改编而来的,其与实体作品之间的关系是形影不离、千丝万缕的,但文学作品里的人物形象和心里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影片是难以达到作者想要获得的预期效果,也难以烘托或渲染出文学作品的气氛;另外,有很多人物心理的微变化也是很难通过视听效果来展现的。
但对于用文字语言描写和叙述出来的实体作品,更能淋漓尽致的显现作者所要表达的内容,更能使读者直观的去品味和思考故事情节以及人物的心理活动。也就是说,影视作品只是将我们对文学作品(剧本)想象的表面情景用视频做了情景再现化的处理。我们在观看影视作品时只是停留在视频对视觉表层次的感像。在影视作品里,很多时候只是用简单的一段段独白去道明故事的缘由与始末,其目的是更好的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
诚然,故事情节在曲折中发展,在发展中求矛盾,在矛盾中求问题的根源。而“活着”就是电影《活着》的主线路。就是为了生存下去而活着的矛盾所产生的故事情节维系了影片的发展。单单“活着”一词在影片演员对话内容中就出现过十多次,无论是福贵与春生被抓期间的对话,还是春生被“批斗”期间,深夜里偷跑出来与福贵以及福贵的妻子见面的交谈中,都有显现。“活着”是该影片故事情节发展的主要矛盾。
当然了,影视作品只是影视作品,它与文学作品是有一段距离的。不过,文学作品有的优点,影视作品是没有的;影视作品有的亮点,文学作品是没有的。
在《活着》这部影片里,有许多不足之处是显而易见的,尽管该片在法国戛纳国际电影节上获得奖项。就演员配置上,在前两个年代里,人物凤霞的扮演者却始终是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孩承担的角色;在福贵装皮影的箱子上有几个铆钉,早已在“大炼钢”时期就被拆下来炼铁了,可是在影片的最后,福贵把几只小鸡圈养在该箱子里,而该箱子是完好无损的出现在屏幕上,其为同一箱子;另外,本片还有不少的穿帮镜头,这也是难以让观众理解和接受的。
上世纪80年代后期,内地电影业得到全面放开,影视业迎来了它的春天,得到了蓬勃发展。国产片数不胜数,不胜枚举。但真正的大片,貌似没有几个,除了不断刷新国产票房的记录,大陆国产片始终没有叩开奥斯卡金像奖的大门,在这里排除美国电影业排斥东方电影艺术。不过,部分影片、导演、演员在欧洲三大电影节上也得到了世界观众的肯定。
笔者发现,大陆影视业有几个通病,这也是我们影视界弊端。首先,不注重细节问题,穿帮镜头多;其次,局限于狭隘空间,拘泥于一隅,缺乏视觉冲击力;再次,以“星登陆”的方式,借明星效应进行“狂轰滥炸”。最后,掺杂低俗剧情,用以增加票房收入。也许,这些是我国电影业创造不出大经典之作的原因吧!
笔者希望我国电影业不要为“活着”而“活着”,要精神下去。管中窥测,一袭之见。上文,只是做为业余的笔者的一些见解,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下。衷心的希望中国影视业创造出更多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拥有巨大影响的作品。
篇23:看《老人与海》海明威小说观后感300字
看《老人与海》海明威小说观后感300字1
《老人与海》是一部不可多得的著作,它写了老人桑提亚哥84天捕不到鱼仍旧毫不气馁,精神焕发,后同捕到的大马林鱼搏斗了两昼夜,返航途中又与鲨鱼打斗的故事。
我十分敬佩书中的桑提亚哥,在他羸弱的身躯里蕴涵着崇高的精神力量。他面对厄运既不抱怨,也不气馁,以无谓的勇气和奋斗精神去迎接灾难。在他与大海的搏斗中,展示出人的高贵与尊严。这个“硬汉形象”在面对艰难困苦时仍然表现出坚强不屈,勇往直前,甚至视死如归的精神,即使失败了,也保持了人的尊严和勇气,有着胜利者的风度,显出了坚不可摧的精神力量。
书中老人在丢了鱼叉断了刀的情况下用木棍和船桨与皮糙肉厚的鲨鱼单打独斗的情景让我印象最为深刻。老人坚持到底不怕困难的精神深深的把我感动。
我们在生活中不也是这样吗?有许多困难迎面扑来,我们要坚强,有顽强的意志力。
看《老人与海》海明威小说观后感300字2
我十分爱读《老人与海》,因为在这本书中有许多令我思绪万千的好句子。
最使我印象深刻的就是作者在描写老人屏住呼吸,等待大鱼上钩时的心理:……人们常说好的愿望不能挂在嘴边,老念叨着就不应验了。的确,美好的愿望不可常说,因为那样,你的精力就会花费在口头上而不是行动中。这会使你在朝着愿望奔跑的路上出现数不清的坎坷、障碍,阻挡你前进的脚步。更何况,取得成功本来就不是什么容易的事。
事实上也是这样,你想取得优异的成绩,就不该整天夸夸其谈,而应该沉下心去努力奋斗,脚踏实地地一步步朝自己愿望迈进。前者与后者相比,后者必定是最有方法而且最有可能成功的。再者说,你万万不可总是生活在美好而又虚幻的愿望中,不管怎样,它还都只是个不存在的东西,就像一颗奢求成功的种子,没有这些其他的辅助工作,如:温暖的阳光、滋润的甘露、肥沃的泥土……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即使它拥有大树的命,也终将是一颗一事无成的种子。
努力不是靠嘴说的,愿望必须靠你自己的双手来完成,让梦启航!
看《老人与海》海明威小说观后感300字3
寒假里,我读了《老人与海》这本书,书中老人勇敢顽强的拼搏精神让我难以忘怀。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桑提亚哥的老人已经很久都没有捕到鱼了,所有人都嘲讽他不会再捕到鱼,连助手都弃他而去。但老人并没有气馁,独自一人远航,靠自己的力量钩到了一条巨大无比的马林鱼,此时老人没有忘乎所以,他知道马林鱼的血腥味会引来争食者。果不其然,结伴成群的鲨鱼凶猛地跳出来,疯狂地啃食着马林鱼。这刻老人没有望而生畏,拼尽全力与鲨鱼搏战,可鲨鱼越来越多,老人也负了伤,没过多久,鲨鱼只留给老人硕大的空骨架。虽然巨大的财富没了,但这空骨架为老人赢得大家的尊重,助手也回来了。
老人顽强不屈,敢于挑战的的精神十分值得人们去学习,在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相信自己,敢于拼搏,否则将永远停滞于困境之中,人称为“宇宙之王”的科学巨人霍金,也是在别人看来,活着都不可思议的情况下,通过顽强的信念,获得了连正常人都很难取得的巨大成就。人生就像是一场捕鱼,无论你是否会取得多大的荣誉,多少的成就,只要你坚信自我,敢于挑战,能奋斗、努力、勤勉,那么终将会有所收获的。现在很多人都畏惧困难与挫折,遇到挫折,只会求助于他人或置之不理,缺少毅力。如果我们都像书中的老人一样,那么困难将永远无法阻拦我们前进的步伐。
生命只有一次,你的努力决定着你的成败,在这短暂而又漫长的时光里,一定要让自己的生命怒放,有了你的付出与奉献,就一定能走上成功之路,尝到成功之果。
看《老人与海》海明威小说观后感300字4
《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得是老渔夫桑提亚哥在海上连续84天没有捕到鱼。起初,有一个叫曼诺林的男孩跟他一起出海,可是过了40天还没有钓到鱼,孩子就被父母安排到另一条船上去了,因为他们认为孩子跟着老人不会交好运。第85天,老头儿一清早就把船划出很远,他出乎意料地钓到了一条比船还大的马林鱼。老头儿和这条鱼周旋了两天,终于叉中了它。但受伤的鱼在海上留下了一道腥踪,引来无数鲨鱼的争抢,老人奋力与鲨鱼搏斗,但回到海港时,马林鱼只剩下一副巨大的骨架,老人也精疲力尽地一头栽倒在陆地上。孩子来看老头儿,他认为桑提亚哥没有被打败。那天下午,桑提亚哥在茅棚中睡着了,梦中他见到了狮子。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在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坚强不屈,勇往直前。虽然老人失败了,但却保持着人的尊严和勇气。
看《老人与海》海明威小说观后感300字5
今天看了《老人与海》这篇文章,让我记忆最深刻是这样的一个场景:
老人一连84天都没有钓上一条鱼,但他不肯认输,第85天终于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大鱼拖住船往海洋走去,老人不死心,历经两天两夜他终于杀死了大马林鱼,但鲨鱼飞快地向大马林鱼游来,老人凭借自己的毅力一一杀死它们。但到最后,大鱼还是被众多的捕食者们吃光了,老人只能拖着一副鱼骨,背对着夕阳,步履沉重的走向自己的渔船。
疲惫的老人躺在渔船上,合上了沧桑的双眼,那一刻,他仿佛忘记了现实,梦见了那往日的岁月。
硕大的鱼骨,红色渐沉的夕阳,孤单的老人与孤寂的渔船,在我的脑中形成一个美丽的画卷。
我最喜欢的是老人,因为老人八十四天都没钓到鱼,都快饿死了但他却不认输,而最后他钓到了大鱼。也正因为他不肯放弃。我要学习老人永不放弃的精神。
看《老人与海》海明威小说观后感300字6
近日,我从书店得了一本好书。书名是《老人与海》。它讲述的是这样的一个故事:一位老人常年独自在个打鱼。有一次他掉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为了保住这条大鱼,老人使出了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只可惜没能成功。鲨鱼把能吃的肉全吃完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海明威成功地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永不言败的老人。
虽然老人没能得到一条完整的鱼,但是,在这捕鱼的过程中,他得到了更多。我亦为此深深地惋惜,但同时也被老人这种永不言败的精神所打动。在面对成群的鲨鱼时,老人没有退缩,没有畏惧,而是勇敢地扞卫着自己那一点点“领土”其实他大可以丢下那条鱼,安然离去,但是他没有。或说一开始,老人就可以放弃抓住那条鱼。捕鱼过程中,老人有很多次就快撑不下去了,也差点丢掉自己的命,但他没有因此退却。这种永不言败的精神是多么难能可贵。
看《老人与海》海明威小说观后感300字7
在平常的生活中,我看到许许多多的书,这些书有的让我知道了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怎么样面对,有的让我知道了许多人生的道理,其中著名作家海明威写的《老人与海》让我体会很深。
这本书说了一个这样的故事:古巴有一位老渔夫名叫圣地亚哥,有一次他连续84天都没有打到一条鱼。于是他坚持不懈,终于钓到了一大马林鱼,绑在自己的小船边。在回港的路途中,遇到了无数次鲨鱼,他用了一切办法去反击。最后,在到港以后,那只大马林鱼就剩下一条脊骨了。虽然只剩下一条脊骨,这种精神也无法摧毁他英勇的意志。
我以前一遇到一些无法解决的困难,就打退堂鼓,不想把这件困难圆满地解决掉。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每当我想退缩时,就能想到圣地亚哥那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激励我坚持不懈,干什么事情都要有恒心,有意力,不能被困难吓倒。我要感谢这本书,让我及时找到了自己的缺点,在她的帮助下,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都将是授益非浅的。
看《老人与海》海明威小说观后感300字
篇24:看《围城》小说的个人观后感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从生活安逸的海外留学生活到归国在上海点金银行谋事,再到赶赴内地三闾大学,然后辗转到上海,最后又离开去了重庆。是是非非,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角逐,以及生活的琐碎,终于使方鸿渐不堪忍受压抑,不断渴望冲出“围城”,却又不得不进入另一个“围城”。每每读到方鸿渐,都不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制造假学历蒙骗丈人和家人,被登报颜面尽失;又因为电话的误会;戏剧般地错过了与唐晓芙的姻缘;还有湘西道上的艰难险阻;三闾大学里遭遇不见天日的阴暗的政治斗争,你奸我诈中惨遭倾轧;玩笑下与孙柔嘉结婚却又整日家里鸡飞狗跳。“围城”里的人,在各种无休止的纠葛下的可怜、窘迫、痛苦、尴尬都被血淋淋的拉扯,在世人眼下暴晒。
还有多少鸿渐苟且在“围城”,他们蜷缩于社会的罅隙里喜怒哀乐,因为怯懦被时代的荒流淹没,比起社会人人明争暗斗的乌烟瘴气,他们是那么的软弱无力,而他们的善良在温暖人心的一瞬又何曾不是一种揪人心肺的痛。
在这乌烟瘴气中,刀关剑影,杀戮和生存并存,竞争和淘汰轮番上演,情场、官场、名利场,看这个污浊的社会如何蚕食人们的灵魂和道德,吞没人们的操守和伦理。腥风血雨中弥漫着浓重的腐烂气息,令人作呕。看那一个个迷失了自我的人,都沦为社会的诅咒,他们丢失了青春,丢失了年华,丢失了真情实感,丢失了最初的纯真善良。这个时代不需要他们曾经有过的友谊、爱情,这个时代牢牢困住了他们的思想,阴暗的旧社会符咒正在耗尽他们的生命,逐渐地一部分人麻木了,适应了,屈服了,不再想突破这似乎无坚不摧的“围城”——又是一个个奴隶。可是,那些还有生气还有精力的青年,他们的路真的早已被荆棘披覆,拦腰折断了吗?未来的路又在哪里?也许这一切,只有那只祖传的老钟知道。
再来回顾书中的人物形象,钱钟书老先生强烈批判了民族劣根性。记忆最深的非属那帮三闾大学的伪君子假学士不可。韩学愈,造假学位,龌蹉肮脏,挑拨离间鸿渐和刘东方,即使在鸿渐这种造假“同行”面前,仍然大肆炫耀自己的克莱登大学的假学位,声情并茂。李梅亭,表里不一,自私猥琐,在湘西路上留钱买烟叶和烤番薯独自享用,还被路上的妓女迷魂心窍,张口闭口仁义道德,背地里尽是些不光彩的事迹。还有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禽兽不如,身为一校之长,肩负教育救国之使命,却沉迷酒色,一副老奸巨猾的嘴脸。痛哉!教育界尚且败类比比皆是,何况官场等等。
唯一一个算是完美的人物唐晓芙最后也不了了之,也无从得知后续,只能希望能坚守自我,不被社会玷污,甚至成为解救别人的新青年。
结尾的留白给人们充分的想象,因为有太多的遗憾与不甘,在此便后续一段:
方鸿渐一气之下出逃上海奔赴大后方重庆,临行前拍电报通知了赵辛楣,俩人,一拍即合,赵答应为他找份事干。鸿渐没有回家,而是去了王先生家。王先生怜惜鸿渐,决定与他一起前往重庆,他原先也是计划投奔他在那里的亲戚,当得知鸿渐没有钱时好心资助,算是回报鸿渐对自己的信任。鸿渐到了重庆顺利地在机场见着赵辛楣,同时还向老朋友介绍了王先生。得知了他们俩同时失业的境遇之后,赵辛楣好心挽留王先生一同谋事。在赵辛楣的帮助下,俩人很快找到了工作,成为了赵辛楣的同事。鸿渐待生活有了着落之后向爸爸发电报。爸爸回报表示很担心他,因为走之前没有通信,喜极而泣,“也好,也算是安定下来,为父也可放心矣”。
看《围城》小说的个人观后感范文
篇25:看《围城》小说的个人观后感
在很小的时候,就从爷爷的书橱里淘到了《围城》,可是这本不起眼的书和《红楼梦》或是《全唐诗》放在了一起,于是,我把《围城》和这些书混为一谈,读罢才知道除了这部由无数精妙的比喻连缀成的小说可谓才思敏捷无懈可击,更令我钦佩的是钱钟书老先生居然把爱情故事摆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代,于是这前所未有的背景反而给了他更大的施展空间。他用玩世不恭的笔法和精辟的见解用最恰当的幽默体现了出来。我们这个年龄对婚姻没有直观的印象,零碎的片段,一些来自朱德墉,一些来自父母。在这个时候,我邂逅了钱老,一个我印象中和曹雪芹平起平坐的土的掉渣的糟老头。
钱钟书借赵辛楣的口来评价方鸿渐——“不讨厌,但是毫无用处”,是客观而中肯的。方鸿渐是个典型的混混,这区别于一般的街头流氓,他是留学生,并且还肩负着撑起一个没落家族的期望的重任,方鸿渐自己却依旧我行我素,在欧洲悠悠闲闲地听几门课,混日子。直到方遯翁等人开始着急,方鸿渐才草草买了个文凭了事,匆匆回国,而三个个性迥异的女人就在此时走进了方鸿渐的生活。
在回国的船上,方鸿渐逐渐了解了苏文纨,作为第一代的留学生中最成功的苏文纨,她给人的
第一感觉就是“梅花香自苦寒来”,清高孤傲。其实细细想来,苏文纨的“傲”是有一层厚厚的底子在做底蕴。容貌自不必说,良好的家境,高等的教育,高贵优雅的气质,闲暇时会拈一首小诗(不管是借的还是偷的),总是一种难得的雅兴。朗朗上口的法语,骂起人来居然也颇有韵味……诸多得天独厚的优势,使其身上散发着一种眩目的光环,使其得以傲视群芳,傲然于世!可是,高贵的女人无可奈何地缺了点亲切,像天上的月亮,发着清幽的光,你只能驻足观望。所以,方鸿渐对她更多的是仰慕和敬重,无论如何爱不起来,他们的亲密关系点到为止。在方鸿渐离去之后,苏文纨立刻结婚也在意料之中,她的这种报复心理想来在中国也不是一个两个,然而最终受伤害的还是自己,所以在香港与方鸿渐的
第二次相见淋漓尽致地体现了她的痛苦,而和赵母的一席家常在孙柔嘉看来是本性的完全揭示,可是不尽然,更有婚姻使一个各位闺秀蜕变成一个家庭主妇的因素在。也许是因为整个社会,苏文纨才显得格格不入,造作矫情。
苏文纨的表妹唐晓芙是方鸿渐和钱钟书最为偏爱的一个,然而也是着墨最少的一个,她恐怕也因此显得唯美甚至完美,唐晓芙,这个集活泼聪慧青春灵动于一身的女孩子,宛如混沌社会里一阵清爽怡人的风,实在可爱,她的自然大方与其表姐形成了强烈的反差。“that girl is forget-me-not and touch-me-not in one, a red rose which has somehow turned into the blue flowers。”(那个女孩是“勿忘我草”与“别碰我花”的综合,是红玫瑰变成了蔚蓝花)。如此浪漫的评价,怪不得方鸿渐舍各位闺秀而取小家碧玉,对她心往神仪、梦寐不忘。当然,如此完美的女孩子也有缺陷,她的执拗,她的负气,使她与真情失之交臂。她慷慨陈词,“我的爱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到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着我……”她不懂得通融,不能宽容的对待她深爱的人,她刺伤了别人,也刺伤了自己。她似乎把爱情看得很重,可又不知如何珍惜,轻而易举的就把它放弃了。
篇26:看《老人与海》海明威小说观后感700字
看《老人与海》海明威小说观后感700字1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这经典的语句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笔下的老渔夫说的,这正是他克服困难的勇气和坚强意志的体现。
《老人与海》是一部中篇小说,主要写了老渔夫桑堤亚哥一连八十四天都没有钓到一条鱼,但他不服输,终于在第85天钓到一条大马林鱼。他与大马林鱼搏斗周旋,终于在两天两夜之后杀死了鱼。可谁料,血腥味引来了一群一群的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激烈的搏斗,杀死了鲨鱼,把鱼骨头带回来,原先嘲笑老人的渔民都赞叹不已。老渔夫身上那勇于面对困难,逆境,暴力和面对死亡时的坚定、从容和智慧的精神值得我们永远尊敬,让我们明白人们最高贵的自信。
“我要让他知道什么是一个人能够办得到的,什么是一个人忍受得住的。”在这句话中我体会到老人把鱼既当成朋友,又当成对手。他赞叹对手强大,毫不畏惧,他克服疲乏,制服对手。不被困难折服,不向命运低头,正有大音乐家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可看出老人坦荡磊落的内心,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当我读到“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我体会到了老人勇敢面对死亡和失败,毫无气馁,不向命运低头的骨气和尊严。
什么是骨气,什么是精神?精神一词,简简单单,却蕴含着深刻的人生哲理,只有高尚的节操才配叫作精神。坚持不懈,不被困难折服,这说来简单可是真正又有几人做到,老人便做到了。他在与鱼搏斗的同时,还要抵抗身体带来的痛苦,寒冷,饥饿,疲乏以及晕眩,但他都挺了下来。老人那毫不畏惧、坚韧顽强、积极乐观的精神,活灵活现地展现在我们眼前。老人他是一个典型的“硬汉”,“孤军奋战无所惧,刚毅顽强真英雄!"他坚强刚毅,面对痛苦和死亡无所畏惧,在同严酷的生活进行惊心搏斗时,从不丧失人的尊严与勇气,这可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这无与伦比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坚持就能成功”,我也曾坚持过。便也成功了。还记得四年级的时候,我回老家玩。妈妈见我还不会骑自行车,便手把手教我。在烈日炎炎下,我本可以坐在绿荫下乘凉,但我毅然放弃,我在空地上坚持不懈地学自行车,摔倒了一次又一次,脚踝处擦伤了五六处,甚至流出了血。看着大树下那一片阴凉的地方,我猛地一推自行车,跑向大树。自行车“咣当”一声掉在了地上,妈妈走过来,说:“你不是说要学好自行车的吗,怎么能半途而废呢?”我抱怨道:“学自行车太难了,我不想学了。”妈妈皱了皱眉,语重心长地说老师不是经常教你要坚持不懈吗?还有你最新学的《老人与海》你不是总说要学习老人那永不放弃的精神吗,可现在呢?”我一听,惭愧极了,连忙起来继续学自行车。我为自己打气:“骑自行车有什么难的,再坚持一下不就会了吗。”终于我学会了骑自行车,看看现在的我,骑得平平稳稳儿,要快就快,要慢便慢,随心所欲。
《老人与海》这部小说,在浅显易懂的故事里,蕴含着深刻的人生哲理。它告诉我们要对自己有自信,相信自己,但还要坚持,勤奋以及勤奋之外的东西。
看《老人与海》海明威小说观后感700字2
《老人与海》一个质朴的书名,一位平凡的老人,一片名不见经传的浩瀚大海,一个发人深思的故事,这就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笔下的伟大作品。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名叫圣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出海打鱼的故事。他连续84天没有捕到鱼,直到第85天,他钓到了一条比自己渔船大数倍的马林鱼。然而,马林鱼伤口的血流进了海里,引来了一群鲨鱼。老人在这么危险的情况下,临危不惧,勇敢地和鲨鱼搏斗,最终突出重围,尽管最后只剩下一副鱼骨架……
轻轻合上这本书,我仿佛觉得一下子精神振奋了!这强烈地引起了我的共鸣。我仿佛也像老人一样,在波涛汹涌的大海里拼搏了一番。老渔夫身上的这股坚持不懈、永不言败的精神,正是我所缺少的。人生来就不是为了被打败的,人能够被毁灭,但是不能够被打败!这是老人的信念,也是这本书所表达的思想。
思绪回到我在弹钢琴曲《离人愁》的时候,因为左手的伴奏音型要改变,所以这首歌的节奏非常难弹。我一遍一遍地练,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手也酸了,眼也花了,但节奏还是有问题。我觉得心灰意冷,人都要崩溃了!这时,我的脑海里仿佛出现了那位老渔夫,他在被鲨鱼包围的情况下还是没有放弃扔掉马林鱼,而是勇敢地与鲨鱼进行殊死搏斗。而我一遇到点挫折,就选择了放弃,选择了逃避,不是垂头丧气,就是怨天尤人,跟老渔夫比起来实在让人羞愧啊!我顿时幡然醒悟,一下子又信心倍增!我告诉自己,一定要坚持下去,我要从挫折中站起来,愈挫愈勇,更应该向圣地亚哥学习,做一个无论遇到什么事都不会轻言放弃的人。
人生路漫漫,途中必定充满磨难与坎坷,但我们需要勇敢地去拼搏,做一个真正的强者,只能被摧毁,而不能被击败!
努力,成就未来;奋斗,成就自我;坚持,定会成功!
看《老人与海》海明威小说观后感700字3
《老人与海》这本书的篇幅很短,英文版大概有两万七千字左鱼骨右,中年版的也就只有四万余字,故事大概情节是一名老人以出海为生,在出海时遇到一条巨大的马林鱼在河流中与鲨鱼的争斗,最后取得胜利,但捕到的马林鱼却也所剩无几。
其中有句话让人印象深刻,‘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我们也可以看出以捕鱼为生的老人经历80多天的捕鱼也没有捕到鱼,而让人们嘲笑又同情,可是他并没有放弃,而是不远万里的去远海,幸运的他遇到了很难遇到的猎物巨大的马林鱼,与这条巨大的鱼展开搏斗,就算他捕获捕到这条大鱼也不会有人嘲笑他的失败,然而他并没有放弃,最后捕到大鱼,可不幸的是又遇到了鲨鱼与他挣抢,他奋力地阻止这意外的发生,但我们都知道鲨鱼的凶猛,或许他可以带着捕获的猎物而顺利返航,但也有可能连命都没有,可最终的他活着回到的海岸但是捕获的马琳鱼也被鲨鱼咬得只剩鱼骨。
那他到底是成功了还是失败呢?
在我眼里他成功了,虽然年迈的老人并没有捕获到鱼,但想想就算一个青年也会为了保命而放弃猎物吧!老人的坚持不懈让我觉得若是一个老人都可以坚持住,生活中的我们有没有遇到一点困难而放弃了,我们坚持不是为了最终会不会成功,不要太在最后的结果,而是坚持的道理,注重的是我们在过程中到底有没有努力过,老人的执着是他散发的光芒,面对那些残暴的鲨鱼却毫不懈怠的继续坚持,毫无畏惧。我想很多人都会觉得这场争斗的胜负早已决定,老人是没有取得猎物,但是他赢得了这场战斗的胜利,因为他战胜了自己。
我很惊叹年迈的老人都有着这种意志,能够坚持下来的让人惊叹,为了自己的生活而奋斗,可是现在的我们呢,遇到事就会退缩,不去尝试,我们难道连个年迈的老人都比不过吗,不,是我们根本没有用心,认真的去面对新的尝试罢了,去给自己找借口。
这本书的故事看似很简单,但是却意味深长,海明威写得时候会是用什么样的心情来写的这本书呢,我相信他也有书中老人的坚持,老人为了生活而在努力,在奋斗着些有些看着完成不了的事情,我也相信我们的心中对现在书中老人的另一个改观,不是一无所获而是获得最大的隐形财富。
看《老人与海》海明威小说观后感700字4
圣地亚哥这位老渔夫的形象,贯穿整篇小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圣地亚哥经过重重艰险捕获一条“不止磅重的马林鱼”,这个惊人的重量,禁不住让人想象那条马林鱼的形状、身体和硕大强壮的鱼尾。在捕鱼期间,圣地亚哥日夜追随着鱼的踪迹。直到这庞大的马林鱼累了,他才奋起一搏。在与马林鱼较量的日日夜夜,圣地亚哥虽然精疲力竭,但心中那份坚定的信念始终支撑着他,成为他的力量的支柱。
但好景不长,这条硕大的马林鱼被鲨鱼吃了。他只拖到一副鱼的骨架回来。虽然只剩下骨架,但却震慑了从前笑话圣地亚哥的人,他们纷纷向他投来崇敬的目光。
小说以写实的手法展现了捕鱼老人圣地亚哥在重压下仍然保持的优雅风度。这种精神上的永远不可战胜使圣地亚哥成为文学史上的一个典型的硬汉形象。这样的硬汉在生活中是比较难以找到的。现实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是被打败的人而不是被毁灭的人。也许有人怀疑老人的智商,认为与这么大的鱼战斗,简直是自讨没趣,兴许还会把自己的命赔上。但是在巨大的诱惑下,人可能会不顾一切地去搏斗,甚至献出生命。老人在连续多天无鱼的情况下,实然而来的马林鱼便对他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诱惑,使他奋不顾身。这个老人的形象,其实很可能就是作者的一个理想的投射。在现实生活中,人都是脆弱的,即使外表显得很坚强,却仍掩盖不了易碎的心。海明威自己在生活中无法成为圣地亚哥那样的硬汉,于是他用笔塑造出了这样一个他心目中的硬汉。
《老人与海》中的鲨鱼,作为一个与老人对立的形象,又是抢夺劳动果实的不义之士,往往被人们唾弃。但是生活中本来就是处处有竞争者。俗话说得好,有竞争才有压力,有压力才有动力。世界上没有人是无敌的,即使没有人敢做你的敌人,你自己也将是你自己最大的敌人。作品中的老人看上去是失败了,但其实他是胜利了。他虽然没有得到硕大的马林鱼,但他却意外地收获了勇气,收获了顽强,更收获了别人的尊重。在现实生活中,谁都想在竞争激烈的人生舞台上占领一个区域,哪怕不是在灿烂的舞台灯光下,哪怕在黑暗的角落里,也是一片天地,是光明外的另一个晴天。
海明威是一个语言的高手,小说中的很多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日子,走运当然是好,不过我情愿做到分毫不差。这样运气来了我就有所准备了。”是啊,世界上的事物都在不知不觉中变化着,有时向好的方面转化,有时向坏的方面转化。这就提醒我们要时刻悬起一颗警惕之心。“不过话说回来,没有一桩事是容易的。”这样的语言既通俗易懂又耐人寻味。另外,“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这是海明威这部作品中最令我折服的一句话。然而,在霓虹灯下,十字街头,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呢?
总之,我想说,我要说,在现实生活中,有太多太多的竞争与合作,拼搏与妥协。我们要学习《老人与海》中的圣地亚哥,要与这位硬汉一样,用不怕、不退、不屈、不放弃的毅力去击退敌人,为自己的人生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看《老人与海》海明威小说观后感700字5
前些天,我看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让我感慨万千。
这本书所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老渔夫桑提亚哥一连84天都没有钓到一条鱼,但他仍不肯认输,再次出海,经过两天两夜的奋战,终于捕获了一条大马林鱼。在返航的途中,一群群鲨鱼冲向桑提亚哥的船,蚕食了大马林鱼。桑提亚哥只拖回了一副鱼骨架。
虽然桑提亚哥失败了,输给了一群鲨鱼。但是他的坚持、勇敢值得我们学习。一连84天没有捕到鱼,仍然信心十足,换成是我们,我们早就唉声叹气,叫苦连天了:“捕什么鱼呀?干脆放弃算了!回家睡大头觉有多舒服!这捕鱼简直在受罪吗!”
上幼儿园的时候,我看到好多人都会弹钢琴、电子琴什么的,就兴致勃勃地跟老妈说:“妈妈!我要学电子琴!你看他们多厉害!我也要学,我也要学!”妈妈爽快的答应了,她心里一定很开心:“女儿主动学习,真是件好事。”
可是我是小孩,毕竟三分钟热度。学了没几天,就跑到老妈面前说:“妈妈,我不想学了!学琴好累呀!把我的手给磨破了!”妈妈看我痛苦的样子,也就放弃了“电子琴”这门兴趣。
上小学了。一天,我看到好多女孩子在舞蹈教室学舞,还参加了很多比赛,拿了很多奖杯。我看到眼又红了,对妈妈说:“我要学舞蹈!你看好多姐姐学舞蹈,参加比赛还得了奖呢!我也要去学!”老妈听了以后,说都不说一句带我去报名。
可是我就是一个怕吃苦的人。一天,我面对墙劈叉的时候,感觉腿一种撕心裂肺的痛,汗水不停地往下流:爸爸帮我伸直左边的腿,尽力靠墙,妈妈帮我伸直右边的腿。“好痛苦呀!妈妈!”“再忍会儿!忍了一会了就没事了。”妈妈苦口婆心地对我说,“不!我忍不住了!我不要学了!”我大叫。妈妈听了很是生气:“你怎么又不学了?这可是你自己报的,后果自己负责!”
其实,老渔夫无论是失败还是成功,他都是胜利者,因为他用勇往直前的的勇气和信心去面对挑战,这也是这本书要告诉我们的启示。
看《老人与海》海明威小说观后感700字
篇27:看《城南旧事》小说的精选观后感
《城南旧事》是台湾著名女作家林海英写的,全文形象、生动、具体地描述了林海英(英子)小时候在北京城南与伙伴们一起生活的故事。
它以英子的角度反映了北京城南当时的社会情况。它就像一把钥匙,打开了当时社会的大门;它就像一盏明灯,照亮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它就像一面镜子,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冷酷。
这本书讲述了英子热心助人和对生活的无奈。英子趁宋妈买菜时来到惠安馆结识了“疯女人”秀贞,秀贞的女儿小桂子遭家人遗弃,生死不明,在英子的帮助下,认出小伙伴妞儿竟是秀贞离散六年的女儿,但母女俩相认后,在回家的路途中不幸惨死在火车轮下。
讲述了英子对社会的悲哀。英子乔迁到新帘子胡同,认识到了一位以偷盗为生的年轻人,他为了供弟弟上学,不得不去盗窃,英子感觉他很善良,命运不应如此,这位年轻人在英子充满童稚的眼中,既伟大,又渺小,而且不知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但英子还是无意揭发他了,因此他行窃时被抓,此时英子眼里充满泪光,心中悔恨不已。
讲述了奶妈的遭遇,使英子对社会感到沉痛,悲凉。在英子九岁那年,宋妈得知儿子去世,女儿被丈夫卖掉,父亲因肺病而身亡,非常伤心,然后便随丈夫回家,留给英子的是永久的孤独,无尽的凄凉。
讲述了英子经历生死离别。父亲因生重病而去世,英子的世界仿佛天塌下一般,这给英子留下了刻骨铭心的记忆。悲伤的童年往事在英子心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
我的童年生活在如今的和谐社会,无忧无虑,开心快乐。但我看完这本书后,为英子的童年遭遇同情的同时,想到要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好好学习,努力为社会做出贡献,让英子悲伤的童年社会永远成为历史。
看《城南旧事》小说的精选观后感范文
篇28:看小说四世同堂的观后感500字
《四世同堂》这是一部中国现代长篇小说名著,是老舍先生正面描写抗日战争,揭露控诉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讴歌弘扬中国人民伟大爱国精神的不朽之作。
国都灭了,能有家吗?风云变幻的时代背景下,在岌岌可危的中国,家也只是行将灭亡的大厦底下一只难以苟活的蝼蚁。生存,已不仅仅是一个人的事,更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走向最终胜利的大事。
中华民族几千年沉淀下来的传统文化造就了中国人善良的的质,继而也造就了他们懦弱、不善抵抗的本性。因此,在重大的民族危机面前,惶惑是他们必经的阶段。然而,惶惑之后,相信中国这头雄狮也必将觉醒。
《四世同堂》是老舍规模最大、写作时间最长的作品,也是抗战文学乃至中国现代文学的丰碑。一座民族主义文学的丰碑。唯一正面描写抗战时期普通民众生活的长篇抗战小说。是老舍生前自认最好最满意的作品。
篇29:看《百万英镑》小说观后感600字
马克吐温着的短篇小说《百万英镑》是一部很好的作品。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讽刺,揭穿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面容。
其实这种现象在我们现实社会中又何尝没有,有的情节比这种说话变卦、态度变卦更加严重!一些医生为了钱,可以为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给病人吃不必要的药,把假的弄得比真的还要真!在这种丧失医德、人性的医生眼里,金钱比生命更可贵!这种行为不知比《百万英镑》中的现象要恶劣多少倍!
《百万英镑》是讲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也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收到了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送给了他一百万英镑。原来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哥认为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会受到别人的怀疑,连银行都不会让他存钱。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呆了三十天。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等到那兄弟俩回来时,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并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非常幸福的生活。
拜金主义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更不应该!金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还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看《百万英镑》小说观后感600字范文
篇30:看《金银岛》著名小说观后感500字
《金银岛》讲述的是18世纪中期英国少年吉姆从垂危水手彭斯手中得到传说中的藏宝图,在当地乡绅支援下组织探险队前往金银岛。并与冈恩众人智斗海盗,最终平息了叛变并成功取得宝藏的故事。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看《金银岛》著名小说观后感500字,希望能帮到各位。
看《金银岛》著名小说观后感500字1
寒假里,我看了许多课外书,最让我爱不释手的是《金银岛》这本书。故事既惊险又离奇,让我久久难忘。
故事以少年吉姆·霍金斯自述的口吻,讲述了一个海盗寻宝、与海盗斗智斗勇的故事。吉姆本是一个小旅店店主的儿子。他无意中卷入力海盗们争夺宝藏的阴谋之中。他和大夫李维西、居劳尼先生等人出海寻宝,不料一起落入了海盗们的陷阱,被迫弃船上岛。在岛上,擅自离开岗位的吉姆偶然遇到了本·刚恩。本早年也是海盗,寻宝未果而被放逐该岛,终于回归正道。在本的帮助下,正直的人们几经周折,终于击败海盗,得到了巨额宝藏但出航时的一船人马只剩下了七人,其余的不是葬身鱼腹就是抛尸荒岛。即使是那些回家并得到了宝藏的人,也无法摆脱这次充满血腥与死亡的经历所带来的精神重负。
旅馆和比尔的对视,毫不畏惧,用自己的威严战胜了亡命之徒比尔。而西尔弗是一个两面三刀、反复无常的人。他开始时,表现出一种伪善的面孔,尽职尽责、和善待人,但不久就联合其他水手叛乱。失败后,又装出一副和善的态度,尽职尽责地干好自己的工作。最后又原形毕露,偷走了一部分财宝,逃之夭夭。所有这些人,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看《金银岛》著名小说观后感500字2
当打开《金银岛》这本书时,刺激而又惊险的故事使我陶醉。主人公小男孩吉姆因为偶然得到了一张海盗的宝藏图,从而引发出了一系列的故事,一个个另人意想不到的事情接踵而来。
我忘不了小男孩吉姆与母亲在逃避敌人追杀的危险时刻,忘不了吉姆在与霸道的敌人对战时所负出的代价,更忘不了荒岛上海盗把自己的同伴遗弃的暴力行为!一开始,我觉得吉姆是缺少勇敢的力量。后来,当把书读完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勇敢的力量加上善于发现的智慧才是最终能够取得宝藏的秘密所在。
这段日子,我时时在想着:什么是勇气和智慧的?早上我吃过早饭坐在门前正在发呆,不知不觉好几只蚂蚁居然爬到我的身上来了。我非常生气,想把这几只胆大包天的蚂蚁给“杀”了。不过,我喜欢看看究竟是怎么事情,所以我把它放回了地上。
在不远处的一块地方,成群结队的黑蚂蚁在一起搬运一只昆虫的尸体。它们知道光靠一只蚂蚁的力气,绝对搬不走一只庞大的昆虫,所以就齐心协力把昆虫分成碎块,让蚂蚁运回去。我知道这就是勇气,这就是智慧。它们敢从我身上走过,那意味着它有着足够的勇气和智慧!
当你读完《金银岛》这本书时,你会觉得那些惊险而刺激的事情都在考验主人公的勇敢和智慧。只有通过了考验,他们才会得到宝藏,所谓“百忍得金人”。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何尝不是如此呢?
看《金银岛》著名小说观后感500字3
金银岛——一个多么吸引人的名字,而里面的众多人物肯定让你回味无穷!这是一个关于宝藏的故事,一个冒险故事。有海盗、寻宝图、匕首、望远镜、船长荒岛,还有鲜血、搏斗、黑夜、欺骗!当然还缺少不了热情、胆识、、歌唱……
当我们看到西尔弗的伪装、西尔弗的残忍、西尔弗的领悟时你会怎么想呢?一个普普通通的水手,为了宝藏,为了钱竟然不顾一切地成为海盗船长。
在这本小说中,如果你问我,你最喜欢谁呢?我选择吉姆。当一个不满十五岁的小男孩乘警坐在一艘寻宝船工上时,你是否会为他将来的命运担忧呢?就如同大夫所说的那样:“这真象是命中注定的,每次都是你救了我的性命。”瞧瞧,一个如此年纪的小男孩想救船长、乡绅、大夫、本·则恩这么些人的时候,他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呀!在作者斯蒂文森以第一人称来当吉姆时,他的心一定是被这样一个纯真、善良,机智而又富有勇气的孩子打动了吧!在一本书中所发生的一切,都显得那么的真实、吸引!
西尔弗,一个一条腿的老式海盗,一个贪图钱财的老海盗,一个贪生怕死的老海盗,为了生存,改邪归正,保护了吉姆,重新得到了大家的信任。当然,在最后,他依然夺得了三四百几种尼的金币。
合上书本,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一切都是昨天刚刚发生的一样。那一幅幅震撼人心的画面深刻我心。而我,又怎能忘记金银岛给我带来的憧憬……
看《金银岛》著名小说观后感500字4
《金银岛》是一篇以海盗为主题的冒险小说。
主人公吉姆与他的爸爸妈妈在黑山海湾开了一家酒店,不知怎么竟然来了一位海盗副船长——比尔,比尔每天都给吉姆讲着自己在海中的历险与冒险、那突如其来的暴风雨,那遍地骸骨的西班牙海岛穴窟等等……每一次都让吉姆感到又爱又怕。有一天,比尔因喝太多酒又受到惊吓而在酒店里去世了。吉姆在比尔的衣服里拿到了一张地图,这是去往有许多财宝的荒岛——金银岛的地图,由于这张地图是所有海盗都想得到的物品,于是吉姆就决定赶紧离开酒店。防止海盗发现并且攻击他。不出所料,还真的有海盗过来攻击他们,可是没找到地图,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于是吉姆和他的伙伴们一起去探险,哪知船上有一群乔装打扮的海盗……最终吉姆与他的伙伴干掉了所有海盗,夺回大船,获得宝藏。
在众多人员中我最喜欢的是吉姆,因为他聪明、敏捷、勇敢,说他聪明是因为夺回大船时,他先做出了一个计划,就凭借一人之力杀死了十几个人。说他敏捷是因为,夺回大船时竟很快的速度杀了船上的所有人。说他勇敢是因为他竟然可以一个人杀了一群人,换了是我的话,早就跑的不见踪影了。
我最讨厌的是西尔弗,他心怀鬼胎,诡计多端。自己的本领不多,只会纸上谈兵,连作战能力都没有。
这个小说告诉我们:人要坚持不懈,永不放弃,才能获得财富和幸福。
看《金银岛》著名小说观后感500字5
《金银岛》这本书记叙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海上冒险故事,情节离奇曲折,人物形象也刻画的非常到位,使发生在船上的事情能经常出现在人们眼前。
故事主人公吉姆。霍金斯机智、勇敢并且胆识过人。他相信,正义终究能战胜邪恶,在航海的过程中,不仅多次识破了海盗们的阴谋而且还和伙伴们船上与海盗展开了激烈的搏斗,用自己的智慧平息了叛乱,夺回了大船让大伙们得以平安返航。
吉姆也是一个善良的人,当他在孤岛上发现被流放的烦犯人本·葛恩时顿生怜悯之心,把他的悲惨情况告诉了船长和大夫他们,救了这个可怜的岛中人,也因此救了自己的性命。
文中的西尔弗虽然是一个诡计多端的人,但是我从他身上也学到了很多,明白了做任何事情都应该沉得住气、稳下来,才不会出错。而现实生活中的我却不是这样,平时,无论干什么事情都是一副慌慌张张、毛毛草草的样子,碰到一个小问题,便再也不想干了。而西尔弗却不一样,他不论干什么事情都不会显得慌张,所以在一开始才会赢得吉姆的信任。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明白了不能自私,如果我们都像西尔弗一样时时刻刻想着自己的利益的话是没有好下场的,最后的结果只是会被别人唾弃、鄙视。我们因应该以真诚、善良的心对待他人,每时每刻对别人报以真诚的微笑,才会得到别人的认可,给自己带来好运。
看《金银岛》著名小说观后感500字6
这个学期,我读了一本很有意思的书,书名叫《金银岛》。
这本书讲的是:吉姆家的酒店里来了一位奇怪的客人——“老船长”。这位“老船长”喜欢喝酒,不料竟因喝酒过量而死在酒店里。吉姆从“老船长”身上发现了藏宝图,于是一场轰轰烈烈的寻宝开始了。可是,在寻宝的过程中,正直的吉姆、医生这群人,碰到了一帮无法无天的海盗。这些海盗让本来就困难重重的寻宝,又似雪上加霜。最终,正直的人们得到了许许多多的宝藏,而那些海盗,则只得到了微不足道的一袋金币。
读完这本书,我仔细思考了一下,发现有一些人被财宝冲昏了头脑。比如书中的赛尔威,他带领着一帮海盗假意跟着吉姆、医生这些正直的人,而等到有了财宝,他就没有再等吉姆,而是自己去掠夺这些财宝。不过心术不正的人总不会有好下场的,当赛尔威和那些海盗来到埋着宝藏的地方是,才发现宝藏已经被医生这一帮正直的人挖走了。在极度危险的情况下,吉姆时刻保持着清醒的头脑,沉着冷静。比如说当吉姆钻进苹果桶的时候,听到了赛尔威和那帮海盗的对话时。我想,如果换了我,先不说听到了那么恐怖的对话,就是让我一个人在黑乎乎的苹果桶里待上那么一小会儿,我都会害怕,更别说听到那段对话了。所以我非常的佩服吉姆的勇气。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颇多,不过最大的感受就是: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要努力去克服它。曾经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不能光想着怎样去躲避它,应该想怎样去战胜它。以后,我遇到困难时,我会勇敢的去面对!
看《金银岛》著名小说观后感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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