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名著《正红旗下》的个人观后感,本文共1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一起分享。

篇1:有关红旗的个人观后感心得800字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的六年小学生活转瞬即逝,在这六年间我经历了很多很多,有快乐,也有伤心。在记忆的海洋中,有一只大鱼,它记载着我六年级间最难忘的一件事,现在,我将它捕捞上来,细细回味……
两年前夏天,我很荣幸的成为了大队委,并被老师提拔为四位升旗手之一。当我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是多么开心啊!我连声欢呼,这时心里却冒出了一个问题:当升旗手会不会很难?我会不会会做不好?如果我做不好会不会很丢脸?我一想到这个,心里就打起了鼓,那充满心中的欣喜一下子就烟消云散。我该怎么办?
尽管我很害怕我想的那些事情发生,但是我还是去参加了升旗手训练。训练升旗手的是升旗手的老队员姐姐们,她们一见到我们,就跟我们讲了升旗时的注意事项,我们全都认真的听着。终于,升旗训练开始了,我的位置是第二排左边,姐姐告诉我,我的任务就是把红旗折成要抛出去的形状,嘿!这可简单!我想到我只用做这样简单的任务,心里又忍不住的欣喜起来。姐姐教我怎样折红旗才会让红旗抛出去后容易展开,我也认真学:先对折,然后再往左折一下,往右折一下,再把它抓起来,嗯!我记住了!
接下来,我们还练了踏步,升旗时踏步要踏得好可是很重要的!我们的脚一定要程90°,手臂还要摆直。知了在树上“知知”叫个不停,夏天的太阳照耀得大地火辣辣的,连气温都比往常高出很多!豆大的汗珠从我们的矮子、额头、太阳穴处滴下来,可是,我们不怕热,我们一定要努力练好升旗,这样才能在星期一的时候在升旗台把伟大的五星红旗缓缓升起,那时,我们可就十分的骄傲啦!
我们的升旗步骤都进行的很顺利,可是,到我时,我却发现!我把怎么折红旗给忘了!我在慌忙中随便折了一个,浑水摸鱼,我觉得,应该没有人会发现的。但是因为我,到抛旗这个步骤时,旗子卷成了一团,没抛出去,升上去了也像是一团红布,唉!我的记性怎么就这么不好呢?我十分自责,自己找了个小角落就蹲那伤心了,负责教我的姐姐走了过来,我以为她是来责怪我的,结果她只是轻轻的坐在了我的旁边,柔声的安慰我,她告诉我,每个人都有自己不足的时候,连她第一次升旗时,都跟我犯了同样错误,甚至把红旗差点搞破了,她让我不要伤心,努力练习,总会升好的,我听了她的话,我自信了起来,对啊,我只要努力,一定也能成功,之后我,每次练习都会努力记住我的动作努力把它做到最好,之后,我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升旗手,也有了自己的徒弟,我把那个姐姐教我的所有,都原原本本的教给她们,我十分感谢那位教我的姐姐,如果不是她,我可能都会退出升旗手,我很喜欢升旗手这个工作,所以,我上了初中,一定还会努力争取升旗手的名额,为祖国把最红、最艳的红旗光荣的升上去!
感谢我的老师们,感谢我的同学们,你们陪伴我六年,让我学会了很多,让我有所改变,让我接触到了升旗手这个工作,我这六年的生活就像一本书,它的最后一页被我翻过--结束了。
篇2:有关红旗的个人观后感心得800字
微风和煦,不知不觉间我已是共青团团员将近5年了,我们共青团时刻铭记着党的教诲,跟随党的步伐前进。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代表工人阶级利益的为人民服务的优秀政党,他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更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代表者,他就像一轮初升的太阳,为我们照亮前方,指引正确的道路。
中国共产党在历史上虽然出现过错误,但是也及时的纠正了错误,中国共产党员们经过流血,奋斗,才终于开辟出了一条正确的道路,适合中国的道路,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核心思想,领导着人民过上幸福安康的日子,并立下各种目标,如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打虎拍蝇等,党走的每一步,都是在为人民考虑,为人民服务,因为这就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这个目标既有利于国家的发展,又有利于人民的生活,党工作的出发点永远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而努力。
现在,党工作的成果已经不断的展现了出来,脱贫攻坚的任务有了很大的成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经基本完成,我国的科技力量和军事力量更是突飞猛进,建成了天眼工程等。这些成果无疑是在证明着中国共产党所选的道路的正确。
党旗是一面镶嵌着镰刀和锤子的鲜红旗子,代表着中国共产党的艰苦奋斗与代表工人阶级与农民,这艳丽的旗子是党员们心中永远无法忘记的。党徽也是同样的,由镰刀和锤子组成。就是这艳丽的旗子,闪耀的徽章,让无数的中国共产党员为此前赴后继,即使是牺牲都毫无悔意,无私的贡献着自己的一切,他们曾在中国最危难的时候,在中国最绝望的时候,发起一次次的演讲与游行,鼓舞着每个人民,让在绝望中的人们看到黎明的曙光,让他们在心中燃起烈火,勇敢的站起来去奋斗,去无悔的奉献,让新中国在几乎绝望的境地里坚强的抬起头,击败困难,成为大国。
中国共产党就像初升的朝阳,驱散黑暗;茫茫海面上的灯塔,指引方向。走在人生路上的我将时刻听党话,永远跟党走!
篇3:有关红旗的个人观后感心得800字
以五星红旗之名,守护祖国大好河山,以五星红旗之名,书写祖国种.种成就,以五星红旗之名,开启祖国辉煌未来……
时光如白驹过隙,祖国的一切都在飞速变化,我们也在茁壮成长,而每年的《开学第一课》,总是一如既往的陪伴着我从小学到初中。主题在变,初心却永不变。
致敬时代楷模,为梦想奔跑。郭德贤,夏伯瀚,严冬……这一个个看似陌生的名字,却有着非同常人的故事,他们的经历令我惊叹,不禁怅然若失,叩心自问,自己的人生,是否时时刻刻将祖国二字铭记在心?
五星红旗,信仰永不褪色。当年被关押在白公馆的幸存者,郭德贤老奶奶,讲述了当年缝制国旗的故事,当他们得知新中国成立的消息时,却还在监狱里期待着重庆解放,强烈的爱国精神与对党的忠诚使他们萌生出了缝制一面自己的五星红旗,并在解放时带着它冲出监狱的想法,在不知道国旗样式的情况下,他们凭借着自己对国旗信仰的理解,制作出了一面庄严神圣的五星红旗。“我们也有了一面红旗。”当时的他们,怀着一腔热血,让五星红旗在当时的“白区”迎风飘扬!
五星红旗,见证团结拼搏。70岁的夏老,人生中攀登了四次珠穆朗玛峰,终于在,69岁的他,靠着人工义肢,登上了珠穆朗玛峰的顶峰。他的人生,是如此的有拼搏精神,而首次从北峰登上珠穆朗玛峰顶峰的中国登山队一行人,也同样使我们钦佩,当时条件艰苦,环境恶劣。他们凭着一腔热血,与为国家争光的心愿,一步一步攀上了高峰,在号称第二台阶的绝壁前,他们没有退缩,而是搭起了人梯,成功登上了顶峰,在全新记录的面前,他们没有更多的闲谈,而是将五星红旗庄严的埋在了雪洞里,在强烈的自我情感中,这些英雄们没有忘记五星红旗,更没有忘记祖国!
还有许许多多的故事,与许许多多的英雄,他们不忘祖国,砥砺前行。可如今在五星红旗光辉照耀下的我们呢?是否认真的做到了爱国这两个字?是否庄严的注视过五星红旗,为祖国自豪呢?
相信很多人还没有做到,还没有真正履行作为一个优秀公民的职责,爱国,并不是嘴上说说,更要付诸实际行动,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做好自己开始,都会是你爱国的表现。
来吧,让我们以五星红旗之名,对着这以无数烈士鲜血染成的旗帜,郑重宣誓:
以五星红旗之名,诚实守信,继承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以五星红旗之名,好好学习,立志成为祖国的优秀人才!
以五星红旗之名,让我们沐浴在中华民族伟大的光辉下,为祖国自豪,为祖国效力!
篇4:有关红旗的个人观后感心得800字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起来!起来!起来!我们万众一心,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前进!前进、进!……
当我来到北京天安门城楼前,我的脑海里回荡起响亮的国歌声,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来北京,来天安门广场,亲眼目睹天安门广场上那飘扬的五星红旗,那一抹绯红,高高在上,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在来北京之前,我心情非常激动,睡觉前都在想,北京是个什么样的地方?毛主席的真人是什么样的?天安门有多大?长安街有没有书上说的这么雄伟?升旗仪式是怎么样的?带着这些疑问我充满期待的来到了北京,真没让我失望,这次是爸爸妈妈给我10岁最好的成长礼物,让我能够不远万里来看看毛爷爷。
来北京第二天,我便早早的起床,拿出比平时快10倍的洗漱速度,和爸爸妈妈来到了天安门城楼前,北京的风好冷啊,吹在脸上异常刺骨,但我的心却是火热的,因为我可以亲眼看升旗仪式了。
升旗仪式开始了,只见解放军叔叔非常熟练的把五星红旗扛起,右手把旗杆抓紧,把国旗扛于右肩。旗杆与身体成45,前行时旗杆丝豪未晃动。当听到国歌响起时,护旗手手动升旗,当国旗升至适当高度时,旗手抓住旗角向斜上方将国旗展开,手臂略停后,迅速恢复成立正姿势。解放军叔叔动作优美,非常严谨,国歌演奏时国旗匀速与国歌同步升起。
庄严的五星红旗缓缓升起,迎风飘扬。那闪闪发亮的五颗星星让我刻骨铭心,以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四颗小星围绕着中国共产党这颗大星,看似简单的构造表达出中国人民大团结。表示人民对党的向心之意。也是因为那一抹绯红,革命烈士用生命鲜血染红的,19,中国混乱不堪,大部分土地被帝国主议列强瓜分,国内也是被军阀割剧,你争我夺,老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五星红旗高高升起了,中国富强了,中国不会再受帝国主义的欺凌了。
伴随着五星红旗缓缓升起,鲜艳的红旗与旭日相交辉映,显得格外壮观。
我作为新一代的少先队员,默默在国旗下宣誓,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努力使自已成为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长大为国争光,为家争光,让爸爸妈妈以我为荣。
篇5:观看《忏悔录》名著个人观后感
第一次读卢梭的《忏悔录》,当时对许多人和事的看法非常幼稚,觉得这么伟大的一个人物,怎么会骗人、调戏妇女、偷东西……伟人应该是“完人”,没有一点暇癖。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加,对人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当我第二次重读《忏悔录》时,才感到敢于赤裸裸地公开披露自己的隐私、揭示自己伤疤的卢梭,才是人格意义上的人,值得让人尊重和佩服。而中国当代的传记文学创作,是否应该学一点卢梭的精神呢!
现在,不管是在大大小小的书店里还是大街小巷的书摊上到处是各种名人的传记。然而,翻开一本本书,从头到尾,通篇都是过五关、斩六将,而看不到他(她)走麦城,更有甚者,把自己说成一朵花,把别人说成豆腐渣,借机抬高自己,为自己树碑立传。总之,不是他(她)实际的那样,而是他(她)希望的那样。其实写自传的不管是自己写还是请别人写,真正写出自己的成长变化,犯过什么过失,倒是对世人有益。
其实学一点卢梭的精神,并不是象某些明星那样拿自己那点隐私来吸引读者。更多的应该是对读者、为后人有教益的功过是非、经验教训。一个人在几十年的经历中,他所走的路程,很难说是笔直的,一点弯度也没有。不犯错误的人是没有的。问题是看你有没有卢梭的那种自我剖析的觉悟。周总理生前曾说过:如果我写书,我就写我一生中的错误,要让活着的人们都能从过去的错误中吸取教训。翻译者刘思慕在《歌德自传》译者新序中说:“深刻的自我解剖和坦率的自我披沥,是《歌德自传》的第一个特点……”而这些伟大的、著名的人物,敢于披露和承认自己的缺点,并没有因此而影响自己的威望,后人不是同样敬重他们吗?
我和许多的普通人似乎没有写自传出一本书的资格或兴趣。不过活着的每一个人无时无刻不在写自己的历史。因而,在这个文化浮躁的时代,我不合时宜地重读了《忏悔录》,发一点愚不可及的感受。
篇6:名著水浒传个人观后感600字
《水浒传》是我国最早的长篇小说之一,成书于元末明初,是一部描写和歌颂农民起义的伟大史诗。
它以发生在北宋末年的宋江起义为题材,生动地叙述了起义的发生、发展和结局,塑造了一系列农民起义英雄形象,直接鼓舞了封建社会人民大众对统治者阶级的反抗斗争。
它运用纯粹的白话,达到了绘声绘色、惟妙惟肖的艺术效果,确立了白话文体在小说创作方面的优势,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崇高地位,对后代文学具有深远影响。
《水浒传》真实反映了农民起义的全过程,它由相对独立、完整的各个故事联结成一个整体。
一百二十回的《水浒传》是由层次分明而又统一连贯的前、中、后三大段落组成。
作者首先写了林冲、晁盖、武松、鲁智深以及宋江等人的故事,一方面反映了各种形式的“逼上梁山”,另一方面也表现了各路英雄逐渐聚集,梁山队伍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过程。
《水浒传》充满了的悲壮和“替天行道”的豪情,是一曲“忠义”的'悲歌。
小说通过对宋江领导的梁山泊农民起义的全过程的描述,展现了北宋末年政治、奸臣当道、民不聊生的社会面貌,在封建专制社会具有普遍意义。
作为对社会全景式的描述,在政治的上层,有高俅、蔡京、童贯、杨等一群祸国殃民的高官;在政权的中层,有受前者保护的梁士杰、蔡九知府、慕容知府、高廉、贺太守等一大批贪酷暴虐的地方官;在此之下,又有郑屠、西门庆、蒋门神、毛太公一类胡作非为、欺压良善的地方恶霸。
如此广泛的对于面的揭露,是随着长篇小说的诞生而第一次出现。
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完全通俗口音写成的长篇小说,它标志着古代通俗小说语言艺术的成熟。
《水浒传》的语言生动、活泼,极富表现力,充满生活气息。
无论写人叙事,还是描景状物,其语言或细腻,或简洁,或夸张,或明快,都显得粗俊爽,雄健豪放。
在中国古代长篇小说中,《水浒传》是运用日常口语达到炉火纯青艺术境界的典范。
篇7:《基督山伯爵》名著个人观后感700字
《基督山伯爵》名著个人观后感700字1
前几日又将《基督山伯爵》细读了一遍,再一次喜欢上了这个法国式的故事,一个关于复仇的故事。仍记得初读是在高中课堂闲隙之时抽空浏览,喜欢这本书的最大原因是它迎合了我们中国人堆快意恩仇的独有武侠情结。大部分人同我一样喜欢武侠,喜欢中国式的江湖,喜爱”爱憎分明“的酣畅淋漓。
年轻有为的唐代斯,因为四个不同的原因遭到了四个人的联手陷害,在暗无天日的牢房呆了十几年。一个睿智的神甫帮他分析了局面,由此一颗复仇的火种也在他的心底开始燃烧……
初读时,一些细微的场景让我久久难忘。法老号扬帆归来时的喜悦让我感动地流泪,他的老板终于解决了债务,而唐代斯也结束了报恩,开始那条真正的复仇之路;当马克西米连和他的妹妹一家邀请唐代斯做客,那种久违的家庭气氛和他们对唐代斯的爱也都让我无法忘怀;神甫的博学多才和高瞻远署让我叹服。
一连串完美的复仇计划在一步一步完成后,和海蒂乘船远走的唐代斯留下了:等待和希望。再读时才从纯粹的情节中脱离,开始慢慢体会这几个字的意义。随着人生阅历的不断丰富和完善,我对唐代斯的经历也有着不同的理解。坚毅、忍耐、执著、冷静、从容,所有的这些都是唐代斯在等待中的品质,而我也相信,这些正是我们普通人所欠缺的,我们只是在放弃希望的时候,轻轻拥抱了一下阿Q先生,说上一句,这就是生活!再踏上一段新的征程。我仍抱着希望在等待中过活,等待着不断挖掘基督山的财宝,那或许不是让我富足的金银珠宝却是能够让我释然的心灵召唤,唐代斯,时间向前,而你亦没有让它淹没!
有人也将这本书译为《基督山恩仇记》,这个名字并不能真正的完全反映唐代斯的整个传奇人生。相反,我认为《基督山伯爵》更能体现出其中的韵味!他在最黑暗的时候并未被仇恨完全蒙蔽了内心,而是”我爱爱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他并没有违背作为一个伯爵应该有的气度——”报恩报的彻底,报仇报的彻底“。他是实至名归的”传奇之王“。
《基督山伯爵》名著个人观后感700字2
必须牢记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
——题记
世上最险恶的是人性。因为嫉妒与自私,邓格拉斯伪造证据,将前途光明的邓蒂斯送进了法院;因为恐惧与自私,检察官维尔福销毁信件,将确信无罪的年轻邓蒂斯投进了黑牢。
世上最高尚的也是人性。因为善良与信任,摩莱尔先生为邓蒂斯四处奔走,自掏腰包给老邓蒂斯置办了丧事并帮他还清了几笔所欠的小债;因为挚爱与真诚,法利亚长老在弥留之际,将所有的祝福都给了他像儿子一样爱着的邓蒂斯,并将所有的宝藏都留给了他,他相信这可以使邓蒂斯得到一切幸福。
于邓蒂斯而言,快乐是短暂的,十四年的囚禁生活,他曾经绝望过,想到过死,然而与法利亚长老的相遇相处,却又给了他生的力量!在书中,我看着他从天堂掉入地狱,看着他从云端掉入地底,看着他从充满希望到彻底绝望,看着他从一个充满朝气的青年变成一个心中充满仇恨的复仇天使。十四年的牢狱之灾,使他的外貌、声音、心性、性格也都发生巨大变化。他从坟墓中爬出来,恩怨分明,他以上帝的名义,用仁慈、人道和感激报答了一切高贵的情意。他用复仇之神授以他的权力,惩罚了一切险恶之人。最终,正义战胜了邪恶,邓蒂斯也找到了属于他的幸福。书中凸显了一个充满正义感和理想主义气息的英雄形象。我想这也正是作者对人性善的一个最终认可,也是这位有着四分之一黑人血统的大文豪身上天生具备的反对不平、追求正义性格的一种显现。
基督山伯爵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最终终于看透世事,正如他对莫雷尔所说:“在这个世界上既没有幸福也没有不幸,只有一种处境和另一种处境的比较。必须想到过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我想,在大仲马的笔下,这生与死的种.种考验,应该就是善与恶的种.种较量吧!
在民主和谐的今天,对于生与死,我想说:存善念,说善言,做善行,让善良的阳光普照耀每一个心灵,让生与死不在是考验,而只是一种单纯的自然现象!
《基督山伯爵》名著个人观后感700字3
有这么一个人,他一直是一个朴实的水手,有和蔼的上司,美丽的未婚妻和美好的前程。但因为两个人的诬告和法官的“让这个人做我父亲的替罪羊”心理,他被打入了死牢。
在明白了真相后,他的心里升起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情绪——复仇。这种情绪如毒蛇般啃噬着他的心灵。他越狱了,通过隔壁牢房的难友给他的地址,他得到了一大笔财富,从此踏上了慢慢复仇长路。
十四年,很长,很长。重见天日的他,已从25岁的壮小伙,变成了39岁的中年人。自己的父亲在极度的饥饿中死去,未婚妻嫁给了那个差点害死自己的人。那颗被名为复仇的苦水浸没的心,让他淡漠地看着自己的仇人在自己的揭露下死的死,疯的疯。
但是,他依旧不快乐。他已经回不去了。他甚至忘记了,当初当水手时,那份得到20埃居的小费都很满足的快乐。
复仇是一滩苦水,浸进去,发现什么都是苦的;你倾尽一切,最后发现除了一时的快感之外两手空空。
故事的最后,他离开了,和自己心爱的女人一起,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没人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他要去找回,最原始的快乐与幸福。
其实,很多的时候,不也是这样吗?为了一段不幸的过去,放弃自己的未来。自暴自弃。放眼网络和身边,多少花季少年开始混社会,抽烟、打架,更有甚者,犯下一生都难以挽回的错误:“没错,我这样就是为了报复那个人,让他后悔!”可是,难道这值得吗?将本应美好的未来盛满过去的苦痛与仇恨,又有什么意义呢?
复仇是一滩苦水,你浸进去,是满目疮痍的世界;你跳出来,幸福在前方等待。是的,不是有人说“在伤害处长出一朵花,伤害就变成了上天的馈赠”吗?
活在过去的人,注定没有未来。既然自己的过去是不幸的,那就不要为了一个不幸的过去而使自己的未来也变得不幸。过去的事既然已经过去,那就让它过去吧。或许,人类的全部智慧真的可以用五个字概括——等待和希望。
《基督山伯爵》名著个人观后感700字4
基督山伯爵是一个人们非常喜欢的人物,他非常的敢爱敢恨、豪爽气派,也聪慧过人,由于饱经沧桑,他对任何事都格外的执着。基督山伯爵可以说是一个比较完美的形象,但他并不是凭空捏造的,他蕴藏了部分作者的写照。作者大仲马是一个非常豪爽的人,他在基督山城堡连续几年每日宴请宾客,高朋满座;其中许多人,大仲马连姓名都不知道,可见他的气派,比起基督山伯爵来,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基督山城堡门厅的正位,堂而皇之地放着一尊大仲马的半身像,还配上一条座右铭“我爱爱我的人。”
由此可见,基督山伯爵的敢爱敢恨、豪爽气派是遗传了大仲马。其实这条座右铭,大仲马只讲了半句,基督山伯爵这个人物才体现了完整的意思。那就是“我爱爱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别人如何对待我,我就如何对待他。这样既公平,也符合情感上的平衡。但其实真要做到这一点也不容易。人们很多时候就会非常的优柔寡断,不知所措,而不像基督山伯爵那样敢于决断。或许得不到的才是的,“我爱爱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
《基督山伯爵》更多的是揭露当时社会的暗无天日、金钱至上。邓蒂斯的悲惨遭遇足可以说明这一切。邓格拉斯、费尔南、维尔福三人的飞黄腾达也证明了这一点,但事实不仅仅是如此,金钱、名誉对人性的毁灭超乎了我的想象。且看维尔福一家,维尔福先生自私自利,为了名誉、前途不惜违背自己的父亲,为了金钱,他凭靠着他法官的身份不知出卖陷害了多少人;维尔福夫人贪恋金钱,为了一份价值可观的遗产,她不惜毒死四个人,其中有她丈夫前妻的父母和女儿。由此可见人性的卑劣啊!相比19世纪,如今金钱的地位似乎越来越高,那么人性的毁灭也越来越深吗?但有黑自然也有白,莫雷尔一家就是不被金钱所吞噬的好人,最后金钱却不请自来。
而维尔福夫人最后却落个两手空空,这就是事与愿违吧,老天还是有眼睛的。在看完了整本书后,触动我最深的一句话就是:“直到天主垂允为人类揭示未来图景的那一天到来之前,人类的全部智慧就包括在这五个字内‘等待’和‘希望’。”耐心的等待加之希望带来的动力,必然能迎来黎明的曙光。基督山伯爵也正是靠着这两个词度过了他最艰辛困苦的岁月。“等待”和“希望”就是我在大仲马智慧的火花中学到的两个词。希望大家能像所崇拜的基督山伯爵一样,用这两个词达到人生目标。
《基督山伯爵》名著个人观后感700字5
“人的智慧在‘等待’与‘希望’中,我爱爱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这是《基督山伯爵》的真实写照,也是令我最难忘的金句。
这本书讲了大副水手埃德蒙·当泰斯被法官和情敌残害入狱,在狱中受尽苦难,但最终逃了出去。他找到了宝藏,以基督山伯爵的身份隐姓埋名,开始复仇。最后,情敌费尔南开枪自杀,法官维尔费尔除女儿和父亲外,全家死亡。嫉妒基督山的大银行家当拉格尔的钱财被强盗抢劫一空,名声毁尽。这看似没基督山半点关系,可他却是幕后的计划者。
基督山伯爵爱恨分明,面对已经嫁给情敌的未婚妻,埃德蒙不忍对未婚妻下手,只是让她离家出走了;基督山为了报答那个信任他的船主老莫雷尔,在老莫雷尔的公司快要破产时,基督山暗中送了钻石给老莫雷尔,让他的公司起死回生;埃德蒙甚至为了保住小莫雷尔的性命,救下维尔费尔的女儿瓦朗蒂娜,让这对情侣重新相逢。而在仇人面前,他也毫不手下留情。利用继承遗产的矛盾,让维尔费尔一家几乎全都丧命,仆人们慌忙辞职,逃到别处。
人的智慧的也的确是在“等待”与“希望”中的。基督山伯爵等待了,终于逃出了魔鬼地狱;他又等了,终于又完成了复仇计划;他又让小莫雷尔苦苦等待了3天,终于盼来了他救得的瓦朗蒂娜。在任何时候,基督山都在等待,而他也同样抱有希望,才能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要保持无论什么事都抱有希望的心理。如果没有希望,那会让一个人绝望,甚至丢掉性命。等待也是人必备的技能,在基督山伯爵在狱中绝望时,他会等待,最后成功逃出地狱;当基督山伯爵已经和仇敌建立友谊时,他要等待,抓住机会,一击致命。生活中无疑也是这样,当你会等待,你的耐心就会使你变得更强大。
总而言之,基督山伯爵不仅让我体会到了19世纪的别样风情,家族之间的明争暗斗,更让我读懂了一个深刻的人生意义。
《基督山伯爵》名著个人观后感700字
篇8:法布尔名著《昆虫记》个人观后感
抿一口茶,心情略微激动地开始阅读一本书——《昆虫记》,它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娓娓道来,在对一种.种昆虫、曰常生活习性、特征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生活世事特有的眼光。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本书的问世被看作动物心理学的诞生。《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法布尔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他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给后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了现代文明。
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写“虫子”的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直到百年之后还会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就是这样一个奇迹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
而且,这本书有很强的可读性。它的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啊!难怪鲁迅先生将《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昆虫记》也很有真实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真的使人身临其境。被我因为厌恶而忽视太久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昆虫记》,让我重新喜欢上了这些小生灵,发现它们并不讨厌,相反,还有很多可爱之处;是《昆虫记》,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同与小说,它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独自的,安静的,是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和艰辛。
法布尔名著《昆虫记》个人观后感
篇9:名著《百年孤独》个人观后感800字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创作的长篇小说,是其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名著《百年孤独》个人观后感800字,希望能帮到各位。
名著《百年孤独》个人观后感800字1
历时6个月,把这本百年孤独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给我的感觉是好似神话,又好似昨日都有同样的事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一个家族的兴旺与衰败,从家族的第一代到家族的最后一代,不断的重复着相似的命运。
刚开始看这本书有点云里雾里。搞不清剧情和人物关联。之后百度了一下对大致剧情和人物有了了解。有些人物关联还是搞不清。
家族第一代能自己开创新大陆,建立了马孔多。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知欲望。是天才也是疯子,最终被绑在树上死了。
家族第二代,何塞和上校都是丰富多彩的人物。何塞继承了这个名字的特有性格,外向。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知欲望。年轻事跟着杂技团出去闯荡江湖之后回来了,以打猎为生。最后被抢打死了。是不是丽贝卡打死的,留下了一个悬念。上校则是冷酷孤独的性格。发动了N场的战争最终都失败了。被X次暗杀都没死成功。17个儿子全部挂了。最后孤独的做小金鱼直到死去。他的世界,他的孤独没人能够明白。
还有小说中的各位传奇女主,个个特点鲜明。乌尔苏拉家里的第一代女主,活了好几百岁,精明、能干富有洞察力。知道家里发生的大部分事情。阿玛兰妲和丽贝卡俩个人为了争,勾心斗角毁了自己的一生也毁了别人的一生。终生孤独直到死去。那位叫皮拉什么的占卜女生,不知道怎样描述她,她也算是整个小说的核心人物把。和何塞家族的各种人物有过接触或给过影响。
还有哪位预言的法师梅尔基亚德斯似乎是这小说的导演,而那张羊皮纸就是早就已经写好了的剧本。一切都是按照剧本的预期在发展着,一步一步知道消失。
唯一感情的结晶是一个长了猪尾巴的小孩。对于小说这是剧情,对于生活就是天意。当看到那句译文时,我感到头皮一阵强烈的麻麻的感觉:家族第一代被绑在树上,家族最后一代被蚂蚁吃掉。看着这本小说,总感觉上方发生的事总能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影子。或许我们也在重复着自己的命运,或许我们也在每一天抱怨喋喋不休,或许我们的命运早已注定,或许百年的孤独正是你我的孤独。生命、生活、人性、伦理、道德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的影子都应在了这本书上…
从开始读这本书到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和看红楼梦很像。不懂,看不下去--似乎有点意思--剧情很精彩舍不得放下--似乎写的就是身边的昨日这天和明天--就这样结束了,留下的是满脑子的回味,像一杯茶,淡淡的很舒服…
第一遍我看的有点迷糊,但是很精彩。这是要怎样的大脑才能装下这本小说,并把他写出来?前几天新闻说作者逝世了,伟人一路走好!这本书不知道还会不会再看,也许会。
名著《百年孤独》个人观后感800字2
孤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感觉到,可是,能以孤独为主题,写成一本畅销但是实际上却也“孤独”的小说,这让人实在叹服。谁要想真正读懂孤独,《百年孤独》必看。
我不敢说,我读懂了孤独。这本书,情节曲折跌宕起伏,事件密度大,而且离奇荒诞,夸张变形,令人应接不暇。所以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感到非常痛快,可是,连里面的人物关系也没有理清。不过,外国人名字长还可以忍受,最难以忍受的是,几代人都可以叫同一个名字。忽略混乱的人物关系对于读小说的影响,我还是得到了一点点感悟。
《百年孤独》以一个家庭为主线,时间跨度一百年,描写了一家人与孤独相关的种.种经历。
为爱疯狂是因为孤独吗?因为同时爱上皮埃特罗,贝丽卡和阿玛兰妲展开爱的角逐,当得知皮埃特罗和贝丽卡订婚后,阿玛兰妲甚至不惜一切代价阻挠婚姻。奥雷里亚诺爱上蕾梅黛丝后,迫不及待希望将还是孩子的蕾梅黛丝娶回家。梅梅爱上巴比伦后,整个心思都掏空了,全都放在与情人的欢爱之中。庇拉尔年轻时,与无数男人欢爱,老年后,还为年轻人提供欢爱的场地。为爱疯狂不是因为孤独吧,是因为爱火中烧,是因为人的欲望。相反,没有爱的能力的人,从来不会爱上别人的人,才注定了一生的孤独。奥雷里亚诺上校,从出生起,就不曾爱过任何人,晚年靠制作小金鱼排遣孤独。
还有一种人的孤独,源于对爱的莫名的恐惧,阿玛兰妲错过皮埃特罗,又断然拒绝马尔克斯上校,一个人晚年靠织一件精美的寿衣打发,准确说是享受这份孤独。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她始终拿不出爱的勇气?又是什么原因,让她在生命的尽头终于放弃对于贝丽卡的怨恨?在生命的尽头,她终于领悟了孤独,看到因为孤独,梅梅和贝丽卡遭受的苦难,文中说这不是出于爱或者恨。那是出于什么?出于同情心,出于悲悯的同理心,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正是如此,她才终于能够心平气和地面对死神,才能够与往事和解,才能够获得一份真正的心理上的宁静与平和。
看得出,莫言的小说,深受这部小说的影响。《丰乳肥臀》,同样是以一个家庭为线索展开,写爱情时,人物多是着魔的疯狂的状态。悲剧产生的原因,除了个人性格的严重缺陷外,又笼罩了一层若有若无的冥冥中注定的命运的魔力。《百年孤独》中,开头的羊皮卷写下的预言,在结尾处,完美地精准地得到了验证,仿佛这一家族的孤独是注定的无法逃脱的。而上官家的女儿们,一个个丰乳肥臀,但一个个都零落了,好像也是命运的嘲弄。看似是人在命运面前无能为力,实际上是,人在自己性格的局限上的无能为力,个人性格导致悲剧。
人的性格,关乎人性,是一个说不尽又说不清的话题。将人性中的某一部分夸大,比如欲望,看似变形不真实,实际上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人性,因为人性中的一些部分在日常生活中比较隐蔽。从这个角度讲,马尔克斯和莫言都是把人性的思考和表达推到极致的大师。
这部小说中的孤独,我还没有读懂。在这里谈一谈,只是经典作品的一种误读。日后,再读《百年孤独》,恐怕又会有别样的体会。
名著《百年孤独》个人观后感800字3
西亚.马尔克斯的让我有些懵懂,也许是第一遍阅读的缘故。
它到底想表现什么?作者因本书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那这本书的内涵应该很深刻,它到底是什么?一个家族兴衰的过程及结束的原因?还是告诉读者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无法逃避?抑或是拉丁美洲一个世纪的真实再现?布恩地亚家族延续了100多年,但所有的人都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孤独中,并在其中终其一生。虽然布恩地亚家族历经六世,也有过繁华与鼎盛,但自始自终没有人能逃离孤独。每一个灵魂都在孤独中游荡,家庭成员中没有情感,没有交流,没有沟通与理解。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没有人关心他人,没有人关心身外的世界。他们在自己的世界中忙碌着,却不知道为何忙碌。他们在忙碌中体味孤独,甚至享受孤独,最后在孤独中离开这个世界。
虽然他们孤独的表象一样,但孤独的缘由却不尽相同。乌苏拉的孤独是理性的,这个百岁老人历经沧桑,却一门心思为家族的兴旺而努力。她孤独地奋斗着,争取着,看管着,但直到老死,仍是一个人在努力。没有人感谢她,没有人支持她,没有人继承她,没有人关注她,她的努力空前绝后,她的孤独也成为布恩地亚家族中唯一理性的孤独。乌苏拉的丈夫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和二儿子奥雷良诺的孤独是人性的孤独。霍塞整天忙着搞科学试验,发誓要让愚昧、闭塞、落后的马贡多小镇富裕起来。他倾其财力、智力,但从未得到过任何人的理解和支持,他也从未想过要得到他人的理解和支持。他孤独一生,最后因发疯被绑到栗子树上孤独地死去。奥雷良诺一生发动了32次战争,成了一位赫赫有名的人物。但他不知道为什么要发动战争,也不明白不关心自己声名显赫,他最终把自己困在制作小金鱼的工作间结束了一生。乌苏拉的大儿子霍塞.阿卡迪奥的孤独是兽性的孤独。他的生活里除了情欲和霸道的占有,什么也没有了,他身上没有人性的痕迹。乌苏拉的女儿阿玛兰塔的孤独是爱情的孤独。她心里有如岩浆般炽热的爱情,也多次与爱情相遇,但每次都坚决地拒绝,用冰封住火热的心,让自己陷入深深的孤独中。在诅咒与怨恨中,在渴望与拒绝中结束了可悲的一生。布恩地亚后代们重复着前人的故事,亦重复着先人的孤独。
虽然是初读这本书,虽然书中情节琐碎,故事亦魔亦幻,亦真亦虚,虽然还不能很好地把握小说的脉搏,不能很好地领悟它的宗旨,但还是感受到了布恩地亚家族的孤独之魂,这也应该是书中马贡多小镇的孤独,是哥伦比亚的孤独,是拉丁美洲的孤独。读着它,总是不由自主想起《红楼梦》,想起它的繁华、热闹,但这繁华、热闹的背后是否也有孤独在叹息?林黛玉清高寡合的孤寂,贾宝玉享尽荣华的孤寂,薛宝钗圆滑于世故的孤寂,贾元春表面荣华、内心卑贱的孤寂,王熙凤两面三刀的孤寂,贾氏家族表面兴盛、实则腐朽的无奈,不都是真实地存在着吗?不同的著作,不同的故事,不同的国情,却有着同样的灵魂——孤独。也许孤独对每个人而言都是与生俱来的,是永远无法走出的。
名著《百年孤独》个人观后感800字4
“What matters in life is not what happens to you but what you remember and how you remember it。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遇了什么,而是你记住了哪些事,又是如何铭记的。”
《百年孤独》的作者马尔克斯在此书中创造了一个独特的天地,围绕着马孔多的世界,汇聚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百年孤独》的艺术魅力正在于那幻想与现实的融合所营造出的魔幻之境;马孔多人辛酸了百年的孤独之旅与埋藏在作者内心深处的悲愤之歌。
《百年孤独》主要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孤独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家徽,每一个成员都自觉不自觉地佩戴着它。同时,孤独在他们的世界里又是一把双刃剑。他们害怕自己陷于孤独的泥淖,而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在反抗孤独,他们渴望保持孤独的高傲姿态。
马尔克斯的作品在“冰块”和“石头”中开始,在一阵风中结束。加西亚·马尔克斯曾经近乎绝望地指出:“拉丁美洲的历史也是一切巨大然而徒劳的奋斗的总结,是一幕幕事先注定要被人遗忘的戏剧的总和”,这样的历史象征了孤独,就是“百年的孤独”。
这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阶级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
《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在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外来文明以一种侵略的态度来吞噬这个家族,于是他们就在这样一个开放的文明世界中持续着“百年孤独”。
在今日这个渐远离盛夏的日子,微风凝滞,天空晦涩不明。我倚在树下,抚阅《百年孤独》,我又一次感觉到经典文学名著那不朽的魅力。在灿若群星的世界文学大师中,马尔克斯和他的这一代表作,在我心里存留了无法磨灭的记忆。
名著《百年孤独》个人观后感800字5
有这样一句歌词唱到“孤单是一群人的狂欢,狂欢是一个人的孤单”。最初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总不能明白其含义。后来反复琢磨设身处地去考虑,倒是有些懂了的苗头。正是因为孤单,才使一群不甘寂寞的人儿齐聚在 一起,彼此消磨着对方的时间,去宽慰自己的颤抖的心灵。而与此对立的,纵使这群孤单的人聚集在了一起,在纸醉金迷中沉沦,自己内心的墙依旧把自己圈存在哪只有自己的密闭的空间内,所以他们注定孤单。
正如同我刚开始对那句话的不了解,我在读《百年孤独》这本小说的时候,发现孤独二字在文中出现的频率并不高。但当我合上书本,再去细细品读,却又看到了隐藏在字里行间的隐藏着的孤独,甚至乎那个时代的孤独 。
孤独之处首先体现在故事中的人物身上。故事中的第二代贝丽卡,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阿玛兰妲以及从他们身上展开故事中联系到的相关人物的结局都不约而同地体现出孤独二字。
就好比布恩迪亚上校,在他身上当 真发生着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谁会猜想到当初那个延续着父亲没做完的事业在实验室里炼金的寡言的男人,有一日会成就那样一番大事业,征战沙场,杀敌无数;又有谁料到原本对梅蕾黛丝充满爱意,对家庭充满关怀的男 子会在战争中渐渐迷失其本性,变得麻木不仁;更不会有人料到其结局竟是那般。
原本与梅蕾黛丝结为夫妇,孝顺的布雷迪亚本是感性的,如果一定要把孤独往那个时候的他身上套,大概只有他一人在实验室里炼金的时候了 。但战争,因对那处“世外桃源”的冲击而爆发的战争却使他彻底改变。冷血,孤僻,对周边的人充满警惕。他禁止一切人在其划定的范围以内出现,包括其母亲。用武器围成了人墙,把自己包围其中。
至于其他人的孤独,我搞不懂为什么阿玛兰妲要让自己笼罩在孤独中,一直费尽心机想要博得意大利技师皮埃特罗的喜爱,到手了却死活不要,让皮埃特罗落得自杀的下场。后来又有了情人赫里索多上校,两人情至深处又断然拒绝其求婚,终使自己在悲伤与孤独中渡过。我想也许是因为她失手害死了梅蕾黛丝而产生的愧疚感,让她诅咒,也不允许自己得到幸福吧。
名著《百年孤独》个人观后感800字
篇10:名著《约翰克利斯朵夫》的个人观后感
江声浩荡,自屋后上升… …这个开场,似有令人震颤之声若隐若现,彷如巨大的篇章只能用江水的汹潮来开启。但这幻想之后的真实情节,只是一个扭动着在摇篮里无知的小婴儿。
而这个刚刚看到世界的“新生者”的生命似乎就附着着哀痛的烙印。摇篮没有那么温暖,怀抱没有那么甜蜜,“溺爱”之说更是九霄云外… …“他统驭万物,时而抚慰他们的睡眠,连他自己也快要在波涛声中入睡了;时而狂嚎怒吼,好似一头噬人的疯兽。”连睡觉的安稳也不属于他——约翰·克里斯多夫。
若干年前的西欧正是罪恶横行的时候,阶级、家族的铐链正被无数名利之人贪婪的摇晃,而这片无垠的黯淡也压抑在无数人的心间,压迫着无数的可怜者在石灰上淌血。
“最难受的痛苦就是儿童第一次发现别人的凶恶。”更何况在心灵中伟大的母亲已不再如此“坚强”。没有了唯一的“力量”,他懵懂的心便已经沉沦于泪水中。而在添以对“死亡”的初识,他只是恐惧地知道一个和他名字一样的哥哥已经在风暴与混沌中走向未知。
“悲惨”,何以喻之?“浩荡的绿波继续奔流,好像一整片的思想,没有波浪,没有皱痕,只闪出绿油油的光彩。”
委屈,欺辱,让一个孩子的泪水饱以惧怕,从脑海的画面流沥至心中妄以奔洒的血液中去的,是无助。
光明的流星在小城的天空照耀了一晚。这个孩子的出现到如今,唯一的快事就是与阿斯莱的相遇,好若昏黑的剧情中有了一丝音乐的悦动。
以哀楚降生,一位或许不太平凡的人物,开始被文字所描绘……
篇11:名著《约翰克利斯朵夫》的个人观后感
诚如傅雷先生所言:“真正的光明决不是永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也决不是永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向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所以在你要战胜外来的敌人之前,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消你能不断的自拔与更新。”
约翰·克利斯朵夫一生都在用自己真诚的热情热烈地追求着,不断地奋斗着,他所具有的现实主义思想和永不言败的战斗精神让所有读者得到战斗的力量,难怪罗曼·罗兰将小说献题给“各国受苦、奋斗,而必战胜的自由灵魂。”而罗曼·罗兰精心刻画得十分成功,他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不健全文明,敢于追求真善美,不随波逐流,有着非常强烈责任感的“自由灵魂”。
童年时,他的内心已被音乐占据,他不由自主的爱上音乐,并要把一生都献给这个凝聚自己所有喜怒哀乐的艺术。他的舅舅——高脱弗烈,这个乡村货郎的崇尚“平常的人”,他感情真切,给了约翰另一种教育。他唱动听的歌谣,让约翰呼吸田野清新的空气,在夜里感觉大自然交响曲中数不清的乐器,去感受大自然的美丽与宁静,到生活中去创作真正的音乐,使克利斯朵夫受到更好的音乐熏陶。那是一种悠长而又沁人心腑的于天地间长长的漫步与沉思。
在历经一次又一次的爱情创伤后,克利斯朵夫悟得,爱人的肉体,以及这个神圣肉体上的灵魂,能代替所有学问、所有信仰。然而精神的大树一倒,藤萝般的爱情就失去了依傍,这样,两人就在爱情中毁灭。可以说,阿达和法朗梭阿士只是他爱情萌芽时的一种载体,是约翰·克利斯朵夫真爱还没有到来时的霍乱。
美丽的格拉齐亚给了约翰·克利斯朵夫最纯粹的爱。这个在童年就爱恋克利斯朵夫的女子,成为克利斯多夫晚年最知心的朋友。他们之间的关系是那样的纯洁与神圣,以至于脱尽了所有的尘俗,最终升华为一种真正高尚的情感。在这么一个虚伪的年代里,惟有格拉齐亚,在克利斯多夫最困难的时候向他伸出了双手。她是克利斯多夫真正的“高山流水”的知音。是格拉齐亚把迷失的克利斯朵夫引回生活,这位温柔细腻的少妇用最无私的关怀安抚受伤的天才,让他的眼睛重新清澈明亮,让他的耳朵重新灵敏善听,让他重新感知大自然的魅力,天主的恩泽。
克利斯朵夫和奥里维,两个朝气蓬勃的年轻人在命运的引导下相遇,一同忍饥挨饿,却怡然自得;他们交谈不多,却舒心惬意。奥里维钦佩约翰的音乐天才和充沛精力,约翰也喜欢奥里维的智慧清明,谦和仁爱,他们都热爱自由,追逐理想。克利斯朵夫是雄性的,充满力量。他要保护他所热爱着的朋友,用他的直率和笨拙表达柔情。奥里维是柔弱的,无论外表还是内心,加上他病弱的身体,这给了爱他的人照顾他的理由,而他内心的温情也因此有了倾注的对象。我无法用世俗的庸见来衡量这些高贵的灵魂,他们用全心全意的爱在震撼我渐渐被生活磨得麻木的心灵。这样的友情是多么让人向往,他们个性相异,一个柔弱,一个暴烈,却能在灵魂的深处寻找到共鸣,共勉共近。他们对彼此没有私心,全心全意,肝胆相照。彼此成了对方的一部分,使双方的生命更趋于完美。
作家茨威格曾写到,奥里维是法国文化的精华,约翰·克利斯朵夫是德国力量的代表。智者被强者提高,强者被智者净化。这种相互的喜悦对两个民族来说是一种象征。他们共同构筑了一个最高的理想,把西方的两个翅膀联系在一起,让欧洲精神自由地翱翔于血淋淋的过去之上。
克利斯朵夫的本质,注定了他和各色人物的关系。而这些关系,又由于克利斯多夫的人生而变得丰富、悲怆和动人。在那个黑暗遮蔽了整个天空的时代,具有如此优秀品质的约翰·克利斯朵夫的出现,犹如是一面镜子,照出了我们每一个人内心深处或多或少的阴暗面。他身上的真诚达到了坦白纯净的地步,显示出道德的美和文明的力量。
真诚是可贵的,但更可贵的是捍卫真诚的勇气和胆识,不畏强权与暴力。约翰·克利斯朵夫做到了,他受到排斥,陷入困境,但他始终没有放弃理想的追求。只有像约翰·克利斯朵夫这样一个激昂慷慨的、天赋着巨大意志力和崇高目标的性格才能经得起他所遭遇的无数困厄,抵抗一切卑鄙和可憎的、渗透在社会机构的每一个细胞中的机会主义。只有一种不可压抑的创造的企冀,一种健全而精力充沛的肯定人生的动力,才能支持约翰·克利斯朵夫,使他能克服逆境。
篇12:名著《约翰克利斯朵夫》的个人观后感
她在四五岁的时候,字还写得歪歪扭扭,比楔形文字还要粗细不均——虽然现在也并没有多大本质上的改良——就开始在小本子(与其说是本子,不如说是用订书器固定起来的一叠纸)上写小说了。写一些其他星球上的故事。她不说那是火星还是月球之类,因为知道上面确是没有人的,她只说是什么别的星球。
“你还是把字练好看些罢。”成年人们看了多是这样的回应她。她很疑惑为什么简直成了一种可原谅的普遍性行为。(虽然内容比她的字还要荒.唐就是了)
她的外祖母是一名虔诚的佛教信徒。外祖母读她的小说是很认真的,还常常拿了厚厚的垫子和她坐在吱嘎作响的地板上,一谈就是几个小时。
“那是一个这样的地方……”
“啊,那你写的,不是和西方极乐世界有一点相似吗?”老人总是用她的理解,来解读她的内容,她本意虽然不是这样,但看到有人认真和她谈话却也高兴极了,于是愈发认真地重新解释起来。祖孙两个人这样的聊天往往彼此都极认真、极虔诚的。
与克里斯朵夫相反地,小时候的她是一个安静而且几近于软弱的人,比她年幼而且个子矮小的孩子全都敢于而且乐于欺负她。有一次她心爱的玩具被摔在地上,有一次她自己也被推到地上。而她甚至连站起来谴责他们都是不愿意的。
“喂,你们不能这样做!“一个娇小的身影挡在满身尘土的她面前,一手叉腰,一手指着他们的鼻子大声说……后来她觉得,这个女孩子简直是她人生中的一道光。
大概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罢,把保护别人当成了奇奇怪怪的人生目标之一。但那个挡在她面前的娇小的女孩子早就搬家了,两个人再没见过,说不定早就忘了。
没关系……这种事,我不忘记不就好了嘛。她是这么想的。
她在看到操场上被踏死的蝴蝶的时候并不会觉得恶心或者可怕,而是会用树叶小心翼翼地把它盛装起来,挖一个小土坑把它埋起来。也曾经尝试过自己谱曲结果因为不好好学习乐理而非常失败,以后再也没有尝试过。所以在读到书中描写的自然之音乐美的时候,她丝毫不觉得夸张了,反而相对真实些。一个人在经历了一些难以立即恢复的挫伤的时候,往往可以在常规的事物中有更深刻、更夸张的体验。克里斯朵夫所做的,并不是绝对的顽强,而是[增强了感知的能力]从而借此来平衡生活上的磨难。虽然这相对地为他融入社会带来了困难,并造成了精神上的混乱和负担,但确实使他更加愉快了。事实上很多的文人、艺术家都会[不自主]地选择这样做,这不是一种逃避,这也是一种面对苦难的方式。与其一成不变地被痛苦的洪流淹没,做出牺牲与改变是积极的选择,至少是抗争过了的,是一种[可能性的拓展]。写入文学作品中之后,这种选择会让许多读者体会到[悲剧美学]所能带来的感受,但我们仅仅看到主体斗争的一面、勇敢的一面是远远不够的,我们也应该体会他们妥协的一面、软弱的一面,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构成一个[人]完整的人性。一个人经受多大的痛苦,并不是由痛苦直接决定的,而是由痛苦作用于这个人对其产生的影响决定的。从这一角度来看,克里斯朵夫确实是一位精神上的强者了,他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并且应当批判地吸收他的精神——因为并不是对每个人、每个时代一样适用的(指契合度)。
在回家的火车上,她一口气读完了三百页《约翰·克里斯朵夫》,毫不夸张地说,简直是又哭又笑地看完的。后面的就读得慢了,因为没有前面的有意思,准确地说,从少年时代的克里斯朵夫身上,她可以较为客观地看到自己(事实上,很多评论都认为这部书让人认识到人在精神上的共通之处),后期的克里斯朵夫则是越来越复杂的人格叠加,经历的事情总是不断地相似重复,但他的反应又显然不同,她因为还没有经历过,从他的身上就不能明显地看到自己了,只肤浅地觉得格外无聊——只能从文学角度欣赏作品在她仿佛是很没意思的。总是从名著的男主角身上看到自己,这是不是过于自恋了?(她这样责问自己)《红与黑》的于连也是……难道说是因为这种普遍性,名著才被叫做名著的吗?(她这样为自己辩白)
克里斯朵夫的普遍性与独特性,对于这部作品的成功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缺一不可。她今天读这部作品,首先不是带着同情的态度去读的,其次不是带着崇拜的态度去读的。在了解一个人乃至于了解自己之前,很难做出正确的预判。那么,她大概是在[认识]克里斯朵夫这个[人]的过程中,发现了他生活中可借鉴的部分的罢,就像对她的每一个在她看来优秀无比的朋友一样。
说实话,书的封底的一句话她实在不太满意。大概是“知道受苦的不只你一人,就会感到宽慰”这样的意思。干嘛要拿别人的痛苦当作自己的宽慰呢?这不是太奇怪了吗?但是看了整本书,她似乎并没找到类似的内容,克里斯朵夫的整体情操也并不是这样的,她就放心了。
差点因为封底错过了一本这么好的书。她庆幸。差点就错过了,还好没有。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一件值得羡慕的事情。生命本身是值得羡慕的事情。
书上说,大部分人在二三十岁就死去了,或是活成他之前生活中的一个影子。
但是活着还是死去,从本质上来看——我认真的说——是完全由我们自己选择的。这篇读后感看上去比较混乱。这种奇怪的文体(没有文体)只是为了尽最大可能把我读这本书时的感受还原出来。
约翰克利斯朵夫观后感
篇13:关于《双城记》名著的个人观后感
狄更斯在《双城记》的开篇说道:“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这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人们面前有着各样事物,人们面前一无所有;人们都在直奔天堂,人们都在直奔地狱。”
——题记
如果要让我来形容当下中国社会的现状,着实有些吃力。我无奈只好向伟大的前人求教,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引用的狄更斯的名言。无论处于哪个时代,这段话都能得到很好的印证。当然,也包括当下的中国。
沧海桑田的不断更替中,一个国家已历经无数次波澜壮阔的岁月转换。而历史行进到今天,这个国家的社会面临着一波又一波激荡而又复杂的冲击。跌倒的老人扶不扶?被碾压的女童救不救?落水的姑娘帮不帮?……摆在人们面前的赤裸裸的现实像一面面犀利的镜子,一遍遍拷问着人们心底的道德良知。深陷纸醉金迷、权钱游戏的漩涡,一些人蜕化得空前的自私和冷漠,一些人唯利是图、善恶不分。更有甚者,将高尚堕贬成愚昧,丑恶美化成高明。这些错误认知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更腐蚀了时代肌体。
我闭上眼不忍再看,任思绪翻飞间仿佛听见一个浑厚的声音穿透历史的沉沉雾霭而来:“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是的,脚踏实地、一丝不苟、任劳任怨、默默奉献——这个年轻人确确实实以自己二十二载的青春年华无怨无悔地践行了这句话。他短暂的生命定格在永远年轻的22岁,他年轻的容颜永远定格在千千万万人的`心中。
他就是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党的好儿女、我们学习的好榜样——雷锋。有人说:雷锋是没有户口的,是三月里来,四月里走的。于是他升华为一种精神,渗透到了中国文化的肌理,成为中国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经过漫长岁月的洗礼,“做好事”成为人们通常对雷锋精神最朴素的理解。而这正是目前整个中国社会极度缺乏和迫切需要补充的精神养料。像雷锋一样忠于信仰、忠于党、忠于事业。雷锋说:“我就是长着一个心眼,一心向着党,向着社会主义,向着共产主义。”过去我们党无论怎样弱小,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一直有强大的战斗力,因为我们有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从小党在我心中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但同时它又是一种信仰般的光辉存在。“少年强则国强”,作为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愿意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之中,在生动火热的改革建设中经受洗礼,接受锻炼,在党的哺育下茁壮成长。
像雷锋一样受恩知恩、知恩感恩、感恩报恩。雷锋说:“我的一切都是党给的,光荣应该归于党,归于热情帮助我的同志,至于我个人做的工作,那是太少了。”善存一颗感恩之心,是成为一个讲品德之人的基本条件。有感恩之心才会有报恩之行。“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缘于他时刻怀德。而对于一个初中生而言,更为实际的是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时刻提醒自己尽全力帮助和关心身边的人。
像雷锋一样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知行合一。雷锋的班长张兴吉回忆说:“雷锋的学习毅力不得了,白天黑夜都在学习,凡是有灯的地方都在学。”雷锋无论是当通讯员、拖拉机手、推土机手,还是当汽车兵,都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工作在哪里,就在哪里闪光发热。学习雷锋,不能停留在表面的宣传与口号。学好科学文化知识是我们学生的第一要务,“刻苦学习,争做栋梁”不仅仅是一种决心一个信念,更是一种实践一种行动。祖国未来的发展,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力量。
在这流火七月,让我们怀着如火的热情在晨间灿烂的朝阳下郑重起誓:学雷锋、心向党、讲品德、见行动!
篇14:名著书籍个人观后感400字
观后感400字1
许久想品一部名著,之前觉得是炫耀的本钱,后成了欣赏作家们的灵感及文笔。这是继《老人与海》两年后读的第一本完整的著作。起初猜测着文豪们该以何种文笔续写着一段段优美的文字,继而抬高自己的身份去欣赏文采,就如语文老师品着古文一
然而事实被故事情节所吸引,终以跳跃的眼光带过轻描淡写。确实如钱老所说,写这个社会一类人,一类事。无论社会怎个变化,这类人这类事照常存在。这是我最欣赏的一类文章,不比电影那样不寻常,那样夸张。然用最平常的事反映着一个个事实。
之前我总认为在乱世这样的大学生甚至留学生该如毛主席样当投身革命。然却以家世为靠苟活于乱世,活的很平庸,甚至可以说颓废。思想终没有那么伟大,致使我想到扶不起的阿斗,但能做到活在当下,也不失为一个良愚。这类人的生活恰如现在的没落富二代。
最终我变成了方鸿渐的脑子,人也如走下坡路,思想结构简单。这是我作为读者的一个感慨,至于钱老深层的意蕴未能体会。
观后感400字2
在一堂作文课上,我们班读了蒙田写的《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的人对时间置之不理;有的人对时间恭恭敬敬;有的人随意打发时间;有的人争分夺秒抢时间......作者反思自己,倡议大家热爱生命,珍惜时间。生活中,我发现有人把时间大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的人对时间置之不理;有的人对时间恭恭敬敬;有的人随意打发时间;有的人争分夺秒抢时间......作者反思自己,倡议大家热爱生命,珍惜时间。
生活中,我发现有人把时间大肆挥霍,而我当然认为这是不对的,因为这样的话时间就白白浪费,白白从你身边溜走。人人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时间呢?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电脑游戏上,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吃喝玩乐上。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我们的时间确是一去不复返。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如果你无视时间,闲置时间,那么成功会不知不觉地远离你。相反,如果你支配好自己的时间,那么成功会离你越来越近。正如鲁迅所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成功人士其实都是成功的时间支配者。
从今天就开始,从现在就开始,热爱生命,珍惜时间,做成功的时间支配者吧!
观后感400字3
我们学了《慈母情深》这篇课文后,我的感受非常深。
这篇文章讲的是”我“想买一本叫《青年近卫军》的一本书,于是去母亲工作的地方要钱,发现母亲赚钱非常不容易,而且还非常辛苦,”我“看到这样本来不想说要钱的,可还是说出来了,母亲虽然没有钱,但还是毫不犹豫的给了我钱,从中可以看出母亲通情达理和对”我“的爱,最后有了一本长篇小说——《青年近卫军》
我也想起了我的妈妈,我的妈妈是一个做生意的,每天回到家还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她总是在忙碌,上班时间要打理生意,回到家要给我们洗衣做饭,还要检查作业,她总是对我说,不累,不累。每天晚上我睡着后,妈妈就把我当天穿的袜子洗一洗,地板拖干净才睡觉,从不让我穿丑袜子,在我印象中,妈妈就像是用铁打的,用钢铸的,不知道苦,不知道累。
有一天晚上,我睡一觉醒时,突然听见隔壁卧室传来妈妈痛苦的呻吟声音”真是累死我了“那一刻我心痛极了。我的心紧紧缩成一团,妈妈不是真的用钢铁做的,她也是人呀!也会疼,也会苦啊,只是在我看不到的地方累的垮了下去,妈妈这么辛苦都是为了我们这个家。
此时,我不禁想到了冰心的一首诗”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小鸟躲进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躲进你的怀抱里“
观后感400字4
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我们生活的最终目的是什么,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许多人。但是,无论怎么去解答,有一个问题我们必须去解答,活着,就是为这个世界做些什么,力所能及。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以后,更加坚定了我的这一信念。
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来给人类带来光明的女性,一个读过了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的孤独岁月的弱女子。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吉利夫学院,为残疾人造福,还评为20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人们都说:19世纪有两个奇人,一个是拿破仑,一个是海伦·凯勒。
她用生命来对我们诉说生命的意义,来激励起我们对生命的意义,既然上帝给予我们那么好的条件,难道每个人不应该扬起生命的风帆吗?
掩卷沉思,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一个人能不能为社会做点什么,不在于你的四肢是否健全,不在于生活给予你的条件是否优越,而在于你有没有奋斗的精神,有没有认识到生命的意义。
观后感400字5
一场秋雨过后,绿叶和青草都换了一身金黄色的衣服。太阳出来了,蚂蚁兄弟们开始准备过冬的粮食,它们来到树下,将树上掉下来的果子收集起来,整整齐齐地摆在树下晒成干儿,然后一点点地运回家。蚂蚁兄弟的粮仓可真大啊!那里有许多好吃的东西,但是为了使粮仓里的粮食充足一些,蚂蚁兄弟仍然四处寻找食物,汗水顺着它们的脸直往下流,它们谁也顾不上擦汗。这时,玩了一夏天的蝉从它们头上飞过,看到蚂蚁累得那幅情景,便嘲笑说:“傻瓜,又在自讨苦吃,你们看我多么自在,你们什么时候才能和我一样自在呢?……”说着飞到了蚂蚁兄弟头上的树枝,跳了一会舞,那舞姿实在是太美了,蝉在心里赞美着自己。
转眼间,冬天到了,蚂蚁兄弟推开门想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这时蝉飞了过来,它有气无力地说:“好兄弟,给我点吃的吧,不然我会饿死的。”蚂蚁兄弟说:“那你夏天为什么不找些过冬的粮食?”“夏天我正忙着唱歌呢。”“那秋天呢?”“秋天我正忙着跳舞呢?”蚂蚁兄弟拿出粮食给蝉吃,看着蝉那狼吐虎咽的样子,叹了口气说到:“如果你只能夏天唱歌,秋天跳舞,那冬天就只能饿肚子了。
观后感400字6
寒假,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快速地读完了《拇指班长》第一册,读完这本书,我的心犹如一面平静的湖水,扔进一块石头,荡起层层涟漪,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孔东东的男孩在班里最大的敌人就是班长孔西西,孔东东搞了一个恶作剧——趁着班长孔西西不留神,在他的珍珠奶茶里撒入了胡椒粉、鸡精、酸梅粉……不料,孔西西喝下这杯特殊调制的珍珠奶茶后,竟然变成了拇指一般大的小人儿。在和拇指班长斗智斗勇的过程中,孔东东竟然开始佩服班长了。为了把班长重新变回正常的身高,孔东东抓紧时间研究解药,却不料弄巧成拙,反而把自己也变小了······
自从孔西西变小后,孔东东就知错就改,上课认真听,作业按时交。孔东东也有一颗善良的心灵。他把孔西西变小后,并没有扔下她不管,而是细心照顾她,天天去上学的时候,把孔西西放在自己的衣兜里,让孔西西也可以听到老师教的知识。
在最后一章时,孔东东把他自己给变小了,可有趣了。孔东东再喝第三十八口珍珠奶茶时,把自己给变小了。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到:太神奇了!太神奇了!一杯珍珠奶茶竟然能把人变成拇指般大小的人,虽然这只是虚幻的,但作者却写得和真的一样,我们也要有一颗善良的心灵,去帮助我们身边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让他们得到温暖。
观后感400字7
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有幸福的,有悲伤的就像主人公阿廖沙一样。
高尔基的童年,是在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度过的: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幼小的他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因而受到许多打击。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保护和支持了高尔基。故事生动展示了一个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体会到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以及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苦难历程。
记得还有那次夏令营吧,在绿色学校里,教官要求我们自己洗衣服,洗衣服说说很简单,做起来却很难,先要擦肥皂,然后这边搓搓,那边搓搓,再……,洗到再来,衣服还是不成样子,脏的地方还是脏,所以爸爸批评我依赖性太重,缺乏独立生活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读了《童年》这本书以后,不仅让我珍惜这美好的童年,还让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做人和做事。
篇15:名著《三国演义》个人观后感800字
《三国演义》是元末明初小说家罗贯中根据陈寿《三国志》和裴松之注解以及民间三国故事传说经过艺术加工创作而成的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小说。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名著《三国演义》个人观后感800字,希望能帮到各位。
名著《三国演义》个人观后感800字1
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使我意味深长。《三国演义》是四大名着之一。这本书刻画了200多个人物形象,把许多人物写得淋漓尽致,比如说:刘备、关羽、曹操、诸葛亮等。这本书主要写魏、蜀、吴三国之间发生的斗争,这本书从东汉末年一直写到晋朝那个时代。书中有几个人物让我对他们产生了很深的感受。
首先是刘备,从一开始的桃园三结义这个故事就让我对刘备产生了很深的感受,他非常重情义,也很有爱心,也非常的顾全大局,就拿三顾茅庐这个故事来说,刘备为了统一乱世,三次才请到了诸葛亮,他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十分敬佩他。但刘备也有一个缺点,就是受到打击不能控制自己,关羽、张飞被杀害后,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不听诸葛亮的话,一定要攻打吴国,导致失去了一员战将,如果他当时听从诸葛亮的话,就一定能联吴抗曹。
然后是关羽,他一生获得了许多的战功,比如说: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华容道义释曹操等等,他为了与刘备会合,便不远千里来找刘备,斩颜良,诛文丑,结果鲁莽的张飞以为他背叛了刘备,准备要杀他,然后又看见他跟敌方打仗,这才明白。于是关羽和张飞准备一起去找刘备,最后终于与刘备会合,想象着那令人激动的场面,真为他们而高兴!在书中描写关羽的一句话是: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手拿青龙偃月刀,还有赤兔马。这样搭配,简直是无人能敌!
最后是曹操,曹操是有名的ZZ家、军事家、诗人。他在与刘备煮酒论英雄时说:当今天下,英雄只有你我二人,刘备吓的把筷子掉在了地上,又装作害怕打雷,这才蒙混过关。他在统一魏国时,可以说是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他的策略,无不可以统一天下。但曹操生性多疑,在赤壁大战中,只是因为周瑜的一个小计策,而失去了蔡瑁、张允那么好的将军,也导致了他们没有好的水军将领,也没能识破庞统为他提供的连环计,结果大败而归,全军覆没。
通过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刘备教我们什么事情都要冷静对待;关羽教我们忠诚就能得到别人的信任;曹操教我们做什么事情都不要多疑。我们只要取长补短,就能战胜一切困难
名著《三国演义》个人观后感800字2
怀着激动的情绪,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一样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资料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不胜数。
但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刘禅,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
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家,魏,以前煊赫一时;蜀,以前功成不居;吴,以前名震江东。这么来看,从国家就能够反映出国君的性格。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卧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庞统、姜维、徐庶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经过一番刻苦的发奋,最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但是他太过于嫉妒,死时年尽二十六岁。
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联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坚信成功必须会不远的。
名著《三国演义》个人观后感800字3
我用了近一个星期读了《三国演义》一书,真是收益非浅啊!《三国演义》是一部断代体古典名著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首先我看到的是像“滚滚长江东逝水……”这一类脍炙人口的诗句,之后引入正文。第一句话这样说到:“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不无道理。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之后,楚、汉分争,又并入于汉……书中还有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加上作者本身借着历史人物,来阐述忠、教、仁、义、爱的道理,更是深入人心。它写的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张飞、许楮、典韦,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
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之后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之后加上“赤兔马”,又读过《春秋》,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封建统治时期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就应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他的所做所为给后人很深的印象。现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可能是正因他的儿子篡了汉。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之后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构成了鲜明的比较。曹操还是个实干家,以前行刺董卓,矫诏聚诸侯讨伐董卓。这些使我感到了曹操的伟大之处。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我很是喜爱。
作为一部文学作品。正因它经过了艺术加工,有不少虚构。《三国演义》的艺术成就是多方面的。它成功地塑造了众多的人物形象。全书写了四百多人,其中主要人物都是性格鲜明、形象生动的艺术典型。各类人物各有共性;同类人物各有个性。作者描述人物,善于抓住基本特征,突出某个方面,使人物个性鲜明生动。对于主要人物,往往透过一系列的故事情节和人物语言表现其复杂的性格。故事也同样展现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战争场面。其中尤以赤壁之战最为出色。使读者都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三国演义》一书不愧为名著!值得一读啊。
名著《三国演义》个人观后感800字4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泪。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题记
翻开尘封的历史,找出“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的战争情况,领略风流人物,盖世英雄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叱咤风云。读了又读,看了又看,《三国演义》一直伴随我,走过那段日子,走过那段“梦里依稀慈母泪,城头变幻大王旗”的乱世。
乱世当空,群雄逐鹿。袁绍坐拥四州之地,精兵良将多如牛毛,他犹如豺狼当道,窥视中原,野心天下皆知。董卓霸道,凶狠无比,“挟天下以令诸侯”。公孙瓒,乌桓占地为王,吕布一代枭雄,狼子野心。然而,他雄心勃勃,雄才大略,器宇轩昂,破乌桓于白登,斩吕布于垓下,摧袁绍于官渡。他是“治事之能臣,乱世之奸雄”,他又是“可爱的奸雄”,奸诈狡猾但不失豁达开朗;残忍冷酷但又我行我秀,笑傲江湖;大气磅礴但又随和风趣。纵然他年过半百,却依旧吟鞭东指,壮心不已;纵然他腹背受敌,生死攸关,却依旧谈笑风生;纵然赤壁受挫,华容道侥幸逃生,他依然自信满满,决议扫荡中原,统一北方。
他,雄姿英发,泰然自若,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他,戴纶巾,摇羽扇,指挥若定,以四两拨千斤,以少胜多,以弱胜强;他,潇洒儒雅,风流倜傥,把战争变成艺术,把指挥军队变成指挥乐队。他,战功赫赫,驰骋疆场,建功立业,少年老成,令苏东坡自叹“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他的一把火,给不可一世,骄横狂妄的魏军带来了灭顶之灾;他的一把火,令不可一世的魏武帝胆战心惊;他的一把火,诉说了四两拨千斤的神话。
他,过五关,斩六将,诛颜良,斩文丑,何等雄壮;单身赴会,水淹七军,千里走单骑,何等聪慧;刮骨疗毒,败走麦城,何等悲壮,华容道义感天地,放开金锁走蛟龙;会古城情感天下,桃园兄弟再聚义。
一起走过的日子,一起阅读的历史。一起讨论过的问题,《三国演义》伴我一起走过那段惊心动魄,烽火连天的日子。
名著《三国演义》个人观后感800字5
《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刚拿起这本书,我便被里面的情节与人物所深深吸引。
《三国演义》主要写了东汉末年,汉室衰弱,黄巾起义。以刘备、曹操、孙权为首的蜀、魏、吴这三个政治势力开始了统一天下的战争。关羽过五关斩六将、刘备三顾茅庐、孙曹的赤壁之战……每一次战争,都令人感到惊心动魄;每一次战争都是勇气与智慧的考验;每一次战争,都令我们变得亢奋起来了。最后,曹操之子曹丕统领了中原,结束了三足鼎立的局面。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这生动的情节所打动和那有血有肉的人物所感染。它展现了社会的尔虞我诈,表现了人们对各个阶级与人物的赞扬与憎恨。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被刻画得惟妙惟肖,有情有义。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要数虎威将军——赵云了。他身高八尺,浓眉大眼,骑匹汗血宝马,提把钢枪。他不仅威风凛凛,还有万夫不挡之勇。在长板坡,他手持武器,就是因为为了保护阿斗,而在这千军万马中开辟一条血路。他砍倒两面大旗,杀死名将五十多,士兵被他杀死无数,可见是多么勇敢啊!
是啊!在现在社会生活里,是这些勇敢的人,为了大家和平友爱的生活,而去帮助他人,挺身而出。
就说说周传金吧。他在上海时,看到小偷正在偷别人的手机时,路见不平,猛地冲上去,死死抓住小偷的衣领,一边大声喊叫,一边把小偷往旁边的地铁站务窗口拉。小偷一心想着逃跑,在周传金手上砍断了八根肌腱,血流如注。但他仍然坚持着,直到保安赶来……看到这个场面,我被震撼了,我明白了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只要我们与赵云一样,敢于去搏斗,去帮助他人,并有具备不屈不挠的精神,便能成功。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的,英雄如浪花一样,一个一个出现在我们身边。《三国演义》的情节与人物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中……
名著《三国演义》个人观后感800字
篇16:书籍名著个人观后感800字
书籍名著观后感800字1
读完这本书,我有许多感悟。这是一本很好的书,我十分喜爱它。相信大家都知道并且都读过这本书,故事的内容就不需要介绍了。
看完这本书后,特别是了解了巴金的生平后,我真的觉得书中的觉慧与巴金本身十分相似。
残酷的现实确也教育了青年巴金:母亲死后四个月,二姐就患“女儿痨”死了。她性情温和,从小熟读《烈女传》,她学到了许多封建“妇道”,知道作为女人,要顺从一切,忍受一切。那本书里,有个寡妇因为陌生的男子拉了她的手,她便把自己的手砍掉;有个王妃,官里起火,她甘愿烧死,也不出来,因为怕失体面。二姐熟读这本书后,显得与她年龄不大相符的沉默与忧郁。祖父生日的三天后,她的生命就结束了。
大哥的处境十分困难,巴金是非常了解的。大哥本来与一个从小在李家走动的巴金表姐很好,但是这门亲事后来没有成功,他用在祖宗神位前拈纸团的办法,选中了另一个姓张的姑娘。大哥心事成虚话,虽满肚委曲,但也没有反抗,也从不曾想到反抗。后来祖父死了,恰好这时大嫂怀孕,临盆在即,这就成为叔婶们打击他们的可趁之机,他们一方面在祖父灵堂前提出分遗产,一方面又认为祖父去世不久,长房在服孝期间,在家生孩子,将与祖父在天之灵相冲,因而竟然要求大哥送妻子到城外一个偏僻的乡村去生产,说离开家里越远越好。
大哥在大家庭中与长辈因循、敷衍、妥协、服从惯了,并不能接受巴金兄弟要让大嫂留下来在家生产的建议。他最后还是拿着衣被陪着自己的夫人上轿,到城外把孩子生了下来。虽然,大嫂并不像《家》里的瑞珏那样难产而死,但当孩子弥月以后,大嫂抱着孩子回家,巴金看着叔婶们脸上所显露胜利者虚伪表情,愈益增加了他对这个大家庭的憎厌。
巴金是觉慧吗?高家的悲剧源于李公馆经历的悲剧;鸣凤、瑞珏、梅表姐这些悲剧人物的诞生,是巴金从李家悲剧生活的经历中提炼出来的,这是因为巴金所感受到的不仅仅是个人的悲剧,他感受的是一代人的悲剧。正是巴金在封建大家庭中经受了大量的心灵折磨以后,最后才演化成了小说《家》中觉慧的决心和眼泪。他比觉慧看到的更广,也更深。
可以说巴金的《家》是他对自己的家族生活的记叙和讽刺。
这些便是我读完这本书的感想。
书籍名著观后感800字2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_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_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_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_。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理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爱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这在于连接受科拉索夫亲王的建议这一段有趣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可以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终于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爱情”和“心灵的爱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同曹雪芹写《红楼梦》一样,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他盼望着读者能解其中味,并声称他的作品是献给少数幸福的人的。在写完了这点小体会后,回过头来,我不禁又问自己,我是那少数幸福的人吗?
书籍名著观后感800字3
曾经,有这样一条沟,又脏又臭,蚊蝇成群;沟附近住的人过着这般生活,住在将要倒塌的房屋里,传染病在此肆虐,下雨天,臭水携着大尾巴蛆和一些尸体冲进屋中。
人们过得生不如死,却也无可奈何。
但是,改革开放以后,共产党没有先修达官贵人们的住处,而是先挖这条臭水沟,男女老少一心向党,轮番上阵,终于疏通了新沟,堵上了旧沟。
从此,人们的生活得到了无可比拟的改善,日子蒸蒸日上。
不错,这正是老舍的话剧作品《龙须沟》,它生动再现了中国解放前的黑暗生活以及解放后的幸福生活,令人惊叹、欣喜。
现在的生活更是让人舒心,衣食住行全都不用担心。
许多低保户都得到了党和zf的关心和帮助,一些党员主动为他们送米面,捐钱财。
中华大地沐浴着共产党神圣的光辉,在党的阳光下正一天天变得更加繁荣,更加富足,更加强盛。
我很同情那个极为不幸,失足淹死在龙须沟里的小女孩——小妞,她若是有幸能看到当今国泰民安的状况,一定会感慨万千。
激动不已,这些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都离不开党和人民的共同努力和共同创造,现在的孩子恰是生活在好时代;每天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接受着免费的教育,在宽敞平整的操场上愉快地玩耍。
我们的住处也在改变,由漏雨的茅草屋,到灰砖的瓦房,再到混凝土的小平房,直至我们现在住的高楼大厦。
这些情景一定会使解放前的人们羡慕不已——在过去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到了这个新时代,竟然从梦想变成了现实。
时代在变迁,物质生活也在逐步改变,一切的一切仿佛都在改变。
但是,党徽依旧闪耀,党旗仍然鲜艳,党员们还是义无反顾地奉献。
不变的只有我们的共产党!
父辈人拥戴起的共产党,用烈士的躯干为我们铺垫了一条平坦的大路,他指引我们走向幸福、成功,而我们只需要怀揣着一颗为国家、为人民奉献的心,在党的阳光下健康地长。
书籍名著观后感800字4
读了《学雷锋,做有道德的人》,我感悟到我们向雷锋学习,就要从做好每一件小事开始,从身边最平凡的小事做起:捡起地上的一片纸屑,你就是一个爱清洁的环保小卫士;帮助身边有困难的老人,你就是一个有爱心的人;珍惜每一分钟,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你就是一个爱学习的标兵;见到老师,问一声好,你就是一个懂文明,讲道德的人;过母亲节时,你送给妈妈一束康乃馨,或为她端上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水;献上一曲动听的歌等等,来表达你对妈妈的爱。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学雷锋,做有道德的人的具体表现。
这一切,不仅让别人得到了快乐,你自己同样也享受着快乐的。
读了《学雷锋,做有道德的人》,我还体会到雷锋叔叔的“钉子”精神,也值得我学习!无论做什么事都是挤时间钻研!我以前学习马马虎虎,能偷懒的地方就偷懒。
自从了 解 到雷锋叔叔为工作、学习都非常认真、刻苦钻研时,我也暗下决心认真学习,为祖国效力读好书,做一个有能力、出色的人!把学习看成一种乐趣,为自己的将来而读书。
读《学雷锋,做有道德的人》,有这么一句话让我感触颇深:“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的确,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为人民服务是做不完的!我们应用有限的生命为人民多做些好事,有益于人民的事,这样生命才有价值和意义。
“学雷锋,做有道德的人”听上去很伟大,行动上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并不难。
只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我相信,一天、半天、一小时、一分钟,甚至就在那么一秒钟,只要持之以恒的去做一件件有道德的事,你终将会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
让我们像雷锋叔叔一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时时刻刻为他人着想,去争做做有道德的人吧!
书籍名著观后感800字5
孔子曰:未知生,焉知死?
从智者时代,无数哲人毕生致力于弄清楚1个问题: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到哪里去。万物初生于水,终将复归于水。古代朴素的唯物主义如是说。“万物生于有而归于无”。
中国古代国学,将人生划分为几个阶段,三十而立,从懵懂步入成熟,四十不惑,不惑,极尽人生苦乐,五十知天命,人生听天由命,死亡的终极将是1个倍为严肃的话题。
他恳切踏实的论调,加上诸佛菩萨的箴言开示,除却人们对死亡的“大恐惧”,甚至使人们视死为相伴一生的老友。《西藏生死书》在西藏佛教和现代科学2个传统之间,提供了1个交会点。索甲仁波切在喇嘛大行后看着酥油灯点着的影子,思考着死亡和自己的死,“在我的悲伤当中,慢慢浮现出1种深沉的接受,一旦接受死亡的事实,我就决心把一生奉献在修行。”或许佛家的修行固非目的,却是格物致知的1种方式。固然,死亡不是终点,却使人类在自然的面前跌了跟头。当他们肆无忌惮地为着自己眼前的利益而掠夺地球,生活自私得足以毁灭未来,直到后悔莫及。如同致力挽救亚马逊雨林的前任巴西环境部长所说的,我们到底还需要多少类似的警告呢?
那日去北川,站在老北川废墟前,看着滔滔的江水,卷起层层浪花,静默的北川,在浪花中总结生命力。“是否有来世”,从西藏佛教所持观点来看,我们可以把整个存在分成4个不断而息息相关的实体:①生,②临终和死亡,③死后,④转世。佛学者在这个空隙之间,提出1个观点,像天空一样无边无际的心性,刹那间生死之际显现无遗。
或许北川对于过去来说已经成为1个符号,颓败的符号,这(]符号中,每一处是有故事的,天灾毁灭的是自然,作为符号的存在,好似时间的产物。庞贝呢,庞贝的每一处,都流下了历史的眼泪,颓败的美丽见证着地球的成长,就像美丽的堰塞湖,形似九寨的山水,三色汇流,错落有致,符号也涌动出应有的生命力。
书籍名著观后感800字6
在这个星期,我们班又开始了读书漂流活动,我们读的数目是《意林》!意林这本书中,有许许多多的小故事,我心想最为深刻的就是狼奶这一篇了!
《狼奶》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嘎古的老婆怀孕了,但脸上长满了脓疙瘩,这时有人出了一个偏方,说:“打头狼来,和狼奶!”嘎古很快就答应了,并去打狼了,忽然,他看见了三只小狼崽,这时他想到,有小狼还怕没有母狼吗?嘎古就立刻白了捕兽夹,不一会,母狼就中招了,狠毒的嘎古为了斩草除根,把他的宝宝都杀掉了,还把死的宝宝放在他___眼前晃来晃去。但此时的狼妈妈已经断了一条腿了,被嘎古关在一个大笼子里,把他的奶挤出来,给他的老婆喝,可是,半个月后,老婆却流产了,大夫说,是因为母狼有怨气进入了奶里,形成了热毒,当嘎古回到家时,母狼已经死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刻的体会到人类的自私,嘎古就是利用母狼护子的心里,把母狼一步步的引入圈套,可是,这样是换成人类,换成一位母亲,他是不是也会这样,不顾自己的性命来拯救他的孩子,嘎古觉得人类的孩子就是很重要的,但我们又没有想过,,那三个狼崽也是母狼辛辛苦苦养育出来的,人家本来是幸福的一家,却因为人类需要狼奶就把他的宝宝给杀死了,人类是在太自私了,让嘎古老婆流产,就是老天爷对嘎古最大的惩罚,也让嘎古常常失去爱子的痛苦。这个故事让我感觉到了人类的残忍,大家应该都记得几个星期前归真堂活取熊胆的事件吧!当人们去指责去质问他们的时候,他们却很平淡的说:“这样取熊胆,让熊感觉很舒服!”可是人们有没有想到,要是人来活取人的胆的话,人会不会也说很舒服吗,虽然熊不会说话,但是他们苦苦哀求的声音,已经充分的证明了它们的有痛苦,我们一定要将心比心,想想我们在杀害动物的同时,动物的痛苦。
狼奶这个故事让我深有感受,我们以后一定要善待动物!
书籍名著个人观后感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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