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鲁迅名著心得体会,本文共20篇,仅供参考,喜欢可以收藏与分享哟!
篇1:鲁迅名著阅读理解
鲁迅名著阅读理解
但当我哀悼隐鼠,给它复仇的时候,一面又在渴慕着绘图的《山海经》了。……
我很愿意看看这样的图画,但不好意思力逼他去寻找,他是很疏懒的。问别人呢,谁也不肯真实地回答我。压岁钱还有几百文,买罢,又没有好机会。有书买的大街离我家远得很,我一年中只能在正月间去玩一趟,那时候,两家书店都紧紧地关着门。
玩的时候倒是没有什么的,但一坐下,我就记得绘图的《山海经》。
大概是太过于念念不忘了,连阿长也来问《山海经》是怎么一回事。这是我向来没有和她说过的,我知道她并非学者,说了也无益;但既然来问,也就都对她说了。
过了十多天,或者一个月罢,我还记得,是她告假回家以后的四五天,她穿着新的蓝布衫回来了,一见面,就将一包书递给我,高兴地说道:——
“哥儿,有画儿的‘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
我似乎遇着了一个霹雳,全体都震悚起来;赶紧去接过来,打开纸包,是四本小小的书,略略一翻,人面的兽,九头的蛇,……果然都在内。
这又使我发生新的敬意了,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她确有伟大的神力。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完全消灭了。
1、请用一句话概括上面的语段讲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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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阿长来问《山海经》是怎么一回事时,请你用自己的语言说说“我”是怎样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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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赶紧去接过来,打开纸包,是四本小小的书,略略一翻,人面的兽,九头的蛇,……果然都在内”一句中,如果删除“果然”是否可以?说说你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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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章有两处写阿长有“伟大的神力”,含义是一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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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作者说阿长“她确有伟大的.神力”,请你从生活中找出一个同样具备“伟大的神力”的人物,说说“伟大的神力”具体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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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长妈妈给我买来念念不忘的宝书。
2、你又不识字,既不知道《山海经》是怎样的一部书,更何况你一向似乎并不善于关心我,因此你也不会理解我渴望得到《山海经》的心情。
3、不可以。“果然”一词写出了作者对于这部书内容的想象之迫切,写出了作者拿到书的惊讶和喜悦,写出儿童天真烂漫的心理特征。
4、前处:以为长妈有抵挡大炮的神力,无知,盲目崇拜;后处:长妈真诚关爱、无私帮助,我由衷敬佩、感激。
5、类似人物举例略。“确有伟大的神力”是指别人不在意,却认真去做的热心。
篇2:鲁迅名著的读后感
近来读了鲁迅先生的散文集《朝花夕拾》和散文诗集《野草》。
在阅读过程中,给了我最深影响的,是鲁迅笔下的长妈妈。
纵观全篇,阿长是旧社会中社会最底层最没有地位的人,而鲁迅笔下的阿长却拥有着在那吃人社会中不可多求的至真至善的美。最初让我感到疑惑的是一篇文题《阿长与<山海经>》,阿长和《山海经》之间有着怎样的故事?以我最次最粗鄙的思维想来,以为阿长对《山海经》有着怎样的愚昧见解从而会有对阿长这类人的批判。
事实却不然,阿长为鲁迅买来《山海经》。当时在“我”看来阿长根本不知道《山海经》是什么,“我”认为与她说了无益,但她却自己主动来问,并在她告假回来时,一见面就高兴地说:“哥儿,有画儿的‘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就此可见,阿长对孩子的心思观察得细致入微,对孩子又是极其地认真,为实现孩子的愿望又是如此的郑重。以至于“我”既惊喜又激动,于是乎,“我”对阿长有了新的看法:“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她确有伟大的神力。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完全消灭了。”这是天真孩童最真实最恳切的赞美。
作为一个连真正的姓名都很少有人知道的下层劳动者,她善良、真诚、热爱和关心孩子。她思想、性格上有很多消极、落后的东西,是封建思想毒害的结果,与其说是她的过错,不如说是她的不幸。
在文中,鲁迅并没有把阿长典型化,而是将她从记忆里抽出来,这才得以使文中的阿长栩栩如生。与其他鲁迅笔下的人物不同,鲁迅没有把阿长当作寄托着希望的理想人物。但也并不因此对她失去敬重和怀念,究其根本,是他从阿长身上看到了那种难能可贵的
篇3:鲁迅名著的读后感
鲁迅是个完美主义者,他终生都在追求理想的完美、人格的完美、道德的完美。他论敌的议论,总是锋芒毕露,直入对手骨髓。
在《复仇》、《复仇其二》两篇散文诗中,鲁迅复仇的矛头却直指百姓——那些他一心想唤醒、想拯救的人。鲁迅的这种“复仇”精神,是对愚昧百姓“怒其不争”的体现,也是为了“引起疗救的注意”。
《复仇》鲁迅在《野草》的英文译本的译序中说:“因为憎恶社会上旁观者之多,作《复仇》。”所谓的“旁观者”及那种看客心态,在他的几个小说中屡有描摹,但这文章里面的被看者,倒是有些特别。
“他们俩裸着全身,捏着利刃,对立于广漠的旷野之上。”“裸着全身”,是指向爱,指向全身心的偎倚、接吻、拥抱;“捏着利刃”,当然是指向杀戮,是恨的体现。他们复仇的方式非常奇特:既不拥抱也不杀戮,即实现了复仇。看客们由失望到绝望,终于“面面相觑,慢慢走散”,这时,干枯而立于旷野的男女则反过来赏鉴路人的干枯与死亡,而且因为生命的飞扬而大喜。
《复仇其二》这首散文诗所写的故事情节和细节,均取材于《新约全书•马可福音》,但鲁迅竭力把神之子手足被钉的痛楚,同玩味着神之子被钉杀的可悲悯可诅咒的人们的欢喜,作了鲜明而强烈的对照,这就使宗教神话故事获得了新的意蕴。
在散文诗的主体部分,一共八次出现了“神之子”的字样,反复渲染耶酥是“神之子”,到散文诗的结尾,突然来了一个大转弯,说出了他是“人之子”。人们钉杀的是“人之子”,而“钉杀了‘人之子’的人们身上,比钉杀了‘神之子’的尤其血污,血腥”,这是文章真正的意蕴所在。
《复仇》表现了他对庸众的几乎没有复仇的复仇,是鲁迅式的黑色幽默,《复仇其二》则借用宗教神话故事,表现先觉者在被他希望拯救的庸众迫-害的大痛楚中,以对庸众的悲悯和诅咒来作为复仇,他痛得“柔和”和“舒服”,都因为这玩味——复仇之故。这种复仇当然更没有复仇意味,只是牺牲自己以期庸众将来的醒悟。
《复仇》与《复仇其二》在思想上是统一的,但在艺术上却呈现出迥异的风采。《复仇》是一幅几乎静止,几乎无声的艺术画面。《复仇其二》却充满动感和声响,就连复仇的大悲悯和大诅咒,也是通过“他腹部波动了”的肢体形象和喊出“我的上帝,你为什么离弃我”的声音形象来表现的。
鲁迅希望用自己的笔去唤醒民众,他坚信自己的笔总有一天能划开那厚重的乌云。
篇4:彷徨鲁迅名著读后感
无论你现在的处境如何,都请不要轻易下结论。好的请坚持,坏的请努力,你要看到别人的光芒,更要信仰自己的力量。我们每一点的付出,大多数的尝试,和所有的等待,都有意义。你要坚信努力的人会有好运气,肯付出就能冲出黑暗,漫漫长夜后黎明终会抵达……
十个人、十件事,讲述20个关于勇气、成长与爱的正能量青春故事。每一个无比努力的日子都值得被记住,要用最大的勇气过想要的一生。内文精选百余张治愈系摄影及超有爱阳光兄弟照。唯美的插图,清新的设计,与温暖的故事相映成趣……
当你翻开一个个故事时,你会想起你生命中的他们,这样也算是我们之间的某种联系了。而倘若我生命中的他们可以带给你一些想要爱的冲动,或者悔恨的念想,抑或是重新燃烧的执念,那就再好不过了。愿你始终有肯定自己的达观和否定自己的勇气,愿你始终有顺应世界的坚忍和改变世界的雄心,愿你始终有追逐白日的梦想和守住黑夜的信念,愿你始终有独自上路的努力和抵抗孤独的不屈……
我一直觉得,特别口号化的东西是唬人的。但对“年轻就不要服输”这一句,却再认同不过了。那些几近崩溃的日子,那些睁开眼就觉得人生真难得日子,那些让眼眸变暗、让脚步变沉的日子,终于过去了。我所有的努力和执着,都在那一句“我没输”里得到了最好的印证。
那段日子过于疲惫,以至于活动结束后,我的解脱感远大于成就感。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刻意避免回忆这场让人五味杂陈的活动。但是,随着时间流逝,随着接下来的一些不大不小的挫折的来临,我竟然开始感谢那段时光了。
正是因为那段经历,日后无论处于什么样的窘境,我都会告诉自己,一定会有办法,也一定会有出路的。人都是这样,吃过亏之后才发现自己成长了,忍受过痛苦之后才发现自己变得更坚强了。
所以,永远不要以为走投无路了,你只要足够坚定,运气会眷顾你;永远不要轻易放弃,或许再坚持一下,这个坎儿就跨过去了;永远不要活得太安逸,因为你不知道别人有多努力,没有人会轻易放弃。
有段时间开始不看这些年轻作家写的书了,(.)正能量、心灵鸡汤的矫情式写法,我有点免疫力了。但终究敌不过好奇他们的经历,所以跟朋友借了他们这本最新的《我们都一样,年轻又彷徨》。确实就是心灵鸡汤式的写法,但文中有一些观点博得我的喜欢,所以最后决定还是分享给你们。
希望从这类书中,收获的不只是大道理,更是一种“如果我是他,我会怎么做?我们差距在哪”的思维模式吧。
彷徨鲁迅名著读后感5
彷徨,无时不在的彷徨。
人是奇怪的动物,总有着莫名其妙、复杂多变的情感,自己让自己不自在。它会变幻,让人难以捉摸,就像女人般的善变而让人看不清。大部分人都曾经彷徨过,就看你自己怎么看待。
路在何方?路在脚下?我俯身,想认清我前进的方向,只是脚下一片黑暗,我赶忙四顾,想要求助,周围却只有孤零零的一个我,站在那迷雾中,分不清东南与西北。
而路却在天上,逗弄着我紧张追逐的目光,不让我看清它的真实。我紧追上去,它却飞得更欢,我伸手不可及,绝望的看着它耻笑我。
彷徨,还是彷徨。阳光什么时候才能驱散那可恶的迷雾,将我的路照亮。到那时,我将在世界的一极,开辟我自己的世界。
近日里读了《彷徨》,让我深深地感到鲁迅先生那种深沉、愤慨,犹如匕首投枪,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的复杂心情。同时也流露了鲁迅当时忧郁、彷徨的情绪,但对于社会的分析和批判同样是清醒和深刻的。它贯穿着对生活在封建势力重压下的农民知识分子“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关怀。
《彷徨》是鲁迅先生目击了“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们”的“分化”,一方面披露了妥协性,又一方面正在“转变”,社会的力量需要有人领导!然而曾被“新文化运动的”所唤醒的青年知识分子则又如何呢?——在这样的追问下,产生了《彷徨》。在这方面,主要表现了那些从黑暗中觉醒,满肚子不平,憎愤,然而脑子里空空洞洞,成日以不平与牢骚喂哺自己的灵魂,但同时肩负着旧时代的重担,偏见,愚昧,固执,虚无思想,冒险主义,短视,卑怯,——这样的人们。 读着《彷徨》,我感到一阵阵的痛苦,为那时凄惨的现状而痛苦,为那时麻木的人群而痛苦,然而在这痛苦之中,我又为有先生这样清醒的人们而感丝丝安慰。每个时代都需要这样“铁肩担道义”的勇者,独立潮头,振臂呼喊,这样,时代才有希望,历史的车轮才能向前推。
篇5:鲁迅名著《呐喊》读后感
如果说英国文学不能没有莎士比亚,那么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学史则不能不提鲁迅——鲁迅是现代中国的“民族魂”。
发轫于五四时期的中国新文学,无论从语言形式还是表现对象上看,都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座新的高峰,而峰巅之上的领军人物便是鲁迅。
上述话语没有一丝半点的夸张,鲁迅先生的确是一位伟人。从小学就开始阅读他的文章,我认为《呐喊》中有更多反映当时社会的黑暗和无知的镜头和实例,其中有几个令我“刻骨铭心”。一个是自己整天光幻想别人要生吃自己、甚至大哥也不“放过”自己的“狂人”。另一个是客店老板华老栓,为了救自己的宝贝儿子小栓而让其吃沾了人血的馒头,还要在火上烤,直至烤焦!文中对烤焦的人血馒头有这样一句描述“一碟乌黑的东西。”光想想就让人感觉反胃,而小栓却“似乎拿着自己的性命一般,心里说不出的奇怪。”而且来他家店里吃饭的人都说:“有了‘人血馒头’,什么病都能治好。你们家小栓真有福。”我看完以后感觉到当时人们受封建影响太严重了,科学知识没有普及,中国还处于“半封建半殖民”的社会,人们的思维和想法几乎成了迷信,这实在是太可怕、太恐怖了。
还有那可怜的孔乙己。一介书生,却沦落到被人打死的地步,仅仅是因为“窃”了别人家的书来看!“读书人窃书不为偷”,但在当时那个时代,有多少人被这样杀害了,给一个个原本美好又幸福的家庭带来多少伤痛,这样给社会带来了多少不可挽回的损失!当时的人们是自私自利的,现在的人们呢?距离我们所盼望的社会主义高级阶段还远着呢。“墨写的谎言掩盖不来血的事实。”就像是小栓的死,无论是什么灵丹妙药,都比不上相信科学靠谱。
还有可爱又可悲的阿Q,一个高傲自大、还有点傻兮兮的人。就因为他相对来说比较“无知”,就处处被人欺负最终当了替罪羊,被别人判了刑还替别人吃了枪子儿。这的确让我感到有些吃惊。他是那么的老实安分,这真的让我感到有些无话可说了。“伟大的心胸,应该表现出这样的气概——用笑脸来迎接悲惨的厄运,用百倍的勇气来应付一切的不幸。”正如阿Q那样。
鲁迅先生的《呐喊》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鲁迅先生的作品里,尽是他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深深的热爱。他的语言犀利,他的作品尖锐,犀利与尖锐的背后是对国家和民族深深的热爱。鲁迅是我们中华文明和中华民族的骄傲!
我们必须向鲁迅先生学习,学会创新,学会拼搏,学会努力。
“真正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鲁迅
篇6:鲁迅名著《呐喊》读后感
读中学的时候,中学课本中总会选几篇鲁迅先生的作品,有些文章还要求我们背熟、默写,学生们对所选的作品深恶痛绝。鲁迅先生的作品大多属于时代作品,对于没有经历过那个时代的学生们来说,感觉很是艰涩难懂,少年时的印象就这样深深地烙在了我的心灵深处。离开了学生时代,我再也没有看过先生的作品了。
这两天,把鲁迅先生的《呐喊》下载来听,透过朗读者浑厚的声音,我听着听着忍不住泪流雨下,不禁深深地感怀先生悲悯之心,以及对他对世事苍桑、人民愚昧的无奈与愤慨。 阅读鲁迅先生的作品,真的是要历经人生的坎坷、苍桑,才能领会到先生深遂的思想,原来不是先生的作品艰涩难懂,而是我们年少无知,看不懂先生那颗忧国忧民的心。
读过的书不多,《呐喊》却是其中最能带给我力量的书。以前总说文字是文人墨客的`武器,只是信着罢了,此刻才是真的信服了。鲁迅作为一个文豪,众人皆知,却觉得不过就是一个噱头。我以前也这么认为,自从读了这本书,鲁迅的名称就不仅仅是文豪,而是大家,即是文人墨客,亦是上阵冲锋的打头兵,还是不可多得的大家。
这本书的力量为什么会这么大?能引起多年后的我,在此刻产生共鸣。
印象最深的两篇是《孔乙己》和《狂人日记》。孔乙己展现当时文人墨客的窘境,似乎也有些批判自己。可能某一时刻自己也会有些反对自己。可就是这种逆反自我的心理,才会使得他拥有这样的思想。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对或错。历史所歌颂的是胜者谱写的乐章。
《狂人日记》看似一篇驴头不对马嘴的趣文,当读它第一次也是很懵,但觉得很有趣,便再翻了一遍,有那么一瞬警醒,原来是这样!可这样的感觉便转瞬即逝。所以第三遍读的时候参考相关文章去理解。世界上最长的,是历史的河流,与鲁迅产生的共鸣也许就在那一刻。有谁能借狂人写出这样深刻的思想?有谁能无所顾虑,用尖锐的笔锋抨击这个社会?鲁迅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是当时时代最重要的见证者。
他的笔是挥豪的,是飘逸的,是沉重的,也是凝重的。
篇7:鲁迅名著《呐喊》读后感
我一直都非常喜欢茨维塔耶娃的这句话:“我生活中的一切我都喜爱,并且是以永别而不是相会,是以决裂而不是结合来爱的。”后来在读《树上的男爵》的时候,看到结尾处,在男爵的墓碑上有这样一句话:“终身住在树上,始终热爱大地。”逗趣之余也能感受到那种又恨又爱最终还是爱但是又以告别和决裂来表现的爱。在重读鲁迅先生的小说集《呐喊》之时,我忽然觉得,小说很多时候也表现了这种矛盾的爱。为什么会有这样矛盾的决裂的爱?我想这和其基于个人经验之上的孤独感有关。
鲁迅一生当中,有很多经历使他感觉到寒冷,让他觉得与环境格格不入。我们从小说当中能够看到,对鲁迅影响至巨的个人经历至少有两处,《〈呐喊〉自序》里是这样说的:“我有四年多,曾经常常,——几乎是每天,出入于质铺和药店里,年纪可是忘却了,总之是药店的柜台正和我一样高,质铺的是比我高一倍,我从一倍高的柜台外送上衣服或首饰去,在侮蔑里接了钱,再到一样高的柜台上给我久病的父亲去买药。”这处经历使少年鲁迅体会到人情冷暖,并且在逐渐成长的鲁迅心头放大生根,使得他在所处环境中总是遽然转身,瞪着怀疑的眼睛审视周围一切,感到遍体生凉,格格不入。这点我们在《狂人日记》中当能体会到。《狂人日记》的开头:“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想起来,我从顶上直冷到脚跟”,从怀疑赵家的狗到怀疑赵贵翁一直到辨认出吃人的还有自己的大哥,可不是要从头直冷到脚跟?在《明天》里,单四嫂子的宝儿夭折之后,邻居王九妈帮做丧事,作者这样写着:“王九妈便发命令,烧了一串纸钱;又将两条板凳和五件衣服作抵,替单四嫂子借了两块洋钱,给帮忙的人备饭”,“王九妈又帮她煮了饭,凡是动过手开过口的人都吃了饭”,事主家里都已经家徒四壁,却仍然要顾及人情请帮忙办丧事的人吃饭,这种人情可不是冷酷?所以作者不无讥讽地说:“凡是动过手开过口的人都吃了饭。”一个小小的孩子夭折下葬到底需要多少帮手呢,然而人们自会借一个机会来给无聊的生活添点色彩,想到这里我不由得也是背脊冷嗖嗖起来。
还有一处对鲁迅影响至巨的经历在《〈呐喊〉自序》里是这样表述的:“有一回,我竟在画片上忽然会见我久违的许多中国人了,一个绑在中间,许多站在左右,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示出麻木的神情。据解说,则绑着的是替俄国做了军事上的侦探,正要被日军砍下头颅来示众,而围着的便是来赏鉴这示众的盛举的人们。”这处经历使得鲁迅日后的小说中反复出现“麻木的群众”这一意象。比如《药》当中,革命者夏瑜就义,就有许多群众围观赏鉴,作者是这样写的:“老栓也向那边看,却只见一堆人的后背;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这种被麻木扼制的群体真正让鲁迅觉得悲哀又觉得恐惧吧。而在《**》当中,群体形象是村人,作者有一段对村人的描写:“村人们呆呆站着,心里计算,都觉得自己确乎抵不住张翼德,因此也决定七斤便要没有性命。七斤既然犯了皇法,想起他往常对人谈论城中的新闻的时候,就不该喊着长烟管显出那般骄傲模样,所以对于七斤的犯法,也觉得有些畅快”,这里的“村人”,貌似有了一些价值判断,实际上还是愚昧而残忍的。
很多年以前我们学小说《故乡》,只挑选那温暖美好的童年部分来学,然而我却记住了“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四角的天空”。我不明白为何独独对这句话如此记忆深刻,在不明所以的情况下还时时慢声念出来嘲笑那些我认为孤陋寡闻的人。然而当我以成年之龄、山野之性从南方到北方、再从北方到南方辗转,一次又一次适应新的环境时,我也时时仰头观望高墙上的天空,这时才慢慢理解:或许无论有没有广阔的天空,仰头观天这一动作便预示了日后无尽的孤独?便预示了日后的“走异路,逃异地,去寻求别样的人们”?
后来作者抽出去一部历史小说《不周山》(后更名为《补天》),遂成现在的14部。这些小说反映了五四前后中国社会被压迫者的痛苦生活和悲惨命运。以下介绍《呐喊》的内容。在《呐喊》自序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其中反应了作者思想发展的过程和从事文艺活动的目的和态度。同时也说明了这些小说的由来和起名的原由。作者从学洋务、学医、走科学救国之路,到推崇文艺,把文艺做为改变国民精神的武器,表现了他爱国主义思想的发展和求索救国救民道路的精神历程。本篇对于了解作者的生平、思想、理解本集小说的内涵,及意蕴均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在写作上,本篇自序文笔清新老到,周密流畅,震人心魄又引人入胜,读之使人欲罢不能。其语言风格充溢着鲁迅独特的个性,具有极强的艺术魅力。
《呐喊》所给我的第一个印象便是痛心。书中各色人物的遭遇使我感到了心灵深处的深深的绞痛。至少与我们所熟知的当今社会比起来,那些活生生的人们所经历的`痛苦是我们难以想象的。
革命,是十月围城的背景,在革命的道路上,一位位战士牺牲的场景历历在目,他们有的怀揣梦想,和孙中山先生“医治”中国人腐朽的心灵;有的虽不知道自己做的是国家大事,但为了报答恩情,他们义无反顾的走向了革命这条不归路。他们的作用和鲁迅是相同的。他们呐喊,希望腐朽的中国人站起来说不;他们牺牲,为了新中国更美好的明天。一切的一切,文人和武士都是为了两个字——国家。
“吃人”是狂人日记中的一个关键词。主人公认定这个世界是一个吃人的社会,他勇敢发出挑战,相信将来的社会容不下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心声。十月围城中的李少白就像是其中的主人公。他教书,教给学生先进的西方思想,创立《中国日报》,带领学生上街发报纸,搞游行,告诉人们封建的君主专制需要改革,中国人民需要一个新的中国。
然而,麻痹的中国人没有觉悟,吃人的社会在继续蔓延。在这样的社会中,滋生出一种叫做看客的一群人,他们更加可怕,不但数目庞大,而且人数增长极快。他们不动手杀人,用的只是一双眼睛和一张嘴。
在观看日本人残害中国人时,中国洋留学生在笑,他们是一群看客;在看到八大义士在奋力脱险时,他们围成一个圈,指手画脚,似乎这不是一场拯救中国的行动,而是一场“精彩绝伦”的功夫表演。
作者通过狂人的叙述,揭露了中国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实质上是一部吃人的历史;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庭制度和封建礼教,其本质是吃人。同时,作者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呼吁人民觉悟起来,推翻封建制度。
《药》中小栓的父母竟会想到用人血馒头来治病!抛去这馒头本身的不卫生以及所带来的心理上的障碍不谈,光是用过这种想法,便使人感到难以理遇。可见当时的中国人已经无知到了一种境界。这馒头非但没有治好小栓的病。我认为反而倒加重了病情。因为在后面的场面中我们看到了小栓咳嗽的更厉害了。在这背后同样封建的社会是元凶。同样由于中国当时不民主,不开放,使得先进的医学技术未能流进中国,有非常多的人们死于非命。而且正是由于中国的封建。人民的意识都已经麻痹。甚至使人感到人民有一些的可悲。可见封建给人们带来的伤害有多大。
《明天》中小宝的死以及单四嫂子的遭遇便使人触动。我们又怎能想象一个活蹦乱跳的小孩子就这么平白无故的死去,一个已经失去丈夫,曾经抱着用自己的双手可以改变命运的母亲,又在一夜之间失去了孩子,失去了她生命中仅有的希望。在这一切的后头,封建社会的无情便是最本质的因素。一个“医生”所开的“活婴保命丸”多少给人的是一种迷信的意味。试想如果当时的中国是一个民主的中国,一个开放的中国。那么西方的先进医学技术便会进入中国。当时的医生便会拯救更多的人们,然而正是由于封建,很多的人们都死于非命。
“今天,如果再道何为革命,我会说:欲求文明之幸福,不得不经文明之痛苦。这痛苦,就叫作革命。”八大义士至今还让我震撼。如今的我们虽已不在生活在封建专制的制度下,但再读鲁迅的《呐喊》,你会感受到一种精神叫做——喜欢国。
虽然只有简短的两个字,但它所包含的内容是有些人一辈子也不懂的东西。“爱”是生活中最常见的一个字,家庭成员间,情侣间……但却很少提到我与国家之间。我认为我们现在中学生的爱国绝不是停留在表层面上,而是真正的参与者,虽不至于为国家献出你那条“龙子”命,但也要你在异国他乡时刻关注着祖国,在祖国有困难时尽你的所能伸出手去援助,这就是我眼中的爱国,很简单,但要坚持做下来,需要用心。
有人说过:一个温馨美好的童年会拯救一个人的一生。鲁迅先生的早年经历既可以作这句话的正面例子,也可以作这句话的反面例子。父亲生病时开始的不愉快经历在鲁迅先生心中早早地种下了孤独和怀疑的种子,有这样悲剧性格的人,在漫长的人生路上肯定是苦多于乐的。虽然说这方面的特质在很大程度上成就了鲁迅先生的作品,但是对于个人的生活来说,我们是不免要为之嗟叹伤悼的。但是鲁迅先生毕竟曾经有过美好的童年生活,在祖父周介孚因科场行贿倒台之前,他还是过着比较愉快的童年的,出生于一个地方望族,能够自由阅读一堆杂书,在夏天的夜晚,他能够躺在大桂树下的小饭桌上,有特别疼爱他的祖母摇着芭蕉扇,在习习的凉风中给他讲故事,什么猫是老虎的师父啦,什么许仙救白蛇啦等等,在母亲有空闲的时候,还可以跟着她去农村的外祖家,因此,童年的鲁迅是可爱顽皮的。也可能正因为这样的童年,鲁迅一生都没有放弃对底层人民的大爱。
鲁迅先生在小说中塑造了一个个病态的灵魂,如被科举制度毒害的孔乙已,愚昧麻木无助可怜的单四嫂子,愚昧残忍的华老栓及其他看客们,愚昧麻木的中年闰土,当然还有永远的阿Q,然而正像鲁迅先生自述的那样:“所以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不管他是如何地“住在树上”,如何痛心疾首地说:“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中国人的”,然而他所做的一切确实都是在“以巨大的爱,为被侮辱和被损害者悲哀,叫喊和战斗”着。所以他的作品才有着这样的穿越时间的力量。
其实在我读过的鲁迅先生的作品中,我最喜欢的是《野草》中的《过客》。也许是“少年不识愁滋味”,但我自认在俗世中浸泡多年,害怕自己已经没有痛觉,前后瞻望,也不知自己回往何处或是去向哪里,只得时时翻阅《过客》,从中借一点那无尽的勇气,让我一直往前走。
篇8:鲁迅名著《呐喊》读后感
我第一次听说《呐喊》这本书是在很小的时候,当时经常听家人讲孔乙己的故事,但是当时忠于看寓言之类的书籍,几年后这本书就淡除了我的脑海......一直到初中学习了《故乡》《社戏》才又一次回忆起了这本书,学了《呐喊》自序后决定认真读一遍,可是直到现在才找到了机会,同学们好多都读过不只一遍了。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给我感受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与《药》。
孔乙己,一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的小人物,明明处在社会的最下层但是却一心向往着贵族人的生活的专职骗子,被打断了腿,最终离开了大家。作者借写孔乙己这一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的人物形象,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作了揭露和批判。书中描写众人嘲笑可怜的.孔乙己的场面写的也是有滋有味,用众人的哄笑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悲剧效果。课文不仅写出了孔乙己一个人痛苦的生活经历,也表现出了社会同仁的不同情,相反的却是取笑,体现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无情。
《故乡》中的人们麻木,迷信的形象更是在《药》中被表现的完美无缺。《药》,我认为是这本小说集中最能令读者悲愤,同情的课文。什么“人血馒头”......听来就感到可笑,可是在今日看来可笑的事物在当时却成了可以治不治之症的良药,华老栓他有医不求信“馒头”,千方百计去找人血,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 “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革命者被残害的时候,众人看热闹......都是因为长期在封建重压下生活的结果,他们一代人是这样,但是受残酷的封建制度的影响的国人可不只一代。
鲁迅先生写这些都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愤怒而又激励着当时中国人,向被深深蒙在鼓里的国人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而此时,中国摆脱了封建社会的影响,正在健康的,正确的朝者美好的未来奋力前进。我们要站起来,继续努力,为我们的美好明天而奋斗!
篇9:鲁迅名著《呐喊》读后感
鲁迅先生是我很崇敬的一名作家。他笔下的“三味书屋”、“闰土”、“社戏”都给我留下了深刻地印象,这些文章就像小草一样清新自然。可他的另一本小说集《呐喊》却像声声惊雷,在那个陈腐黑暗的年代唤醒了许多“铁屋子”里的清醒者,让黑暗的旧社会有了反抗的力量与希望。《呐喊》是拯救民族,为革命先驱助威的号角,是让沉睡者觉醒,让勇士们振奋的战鼓!
鲁迅原本是要学医拯救病人的生命的。可在那民不聊生、战火纷飞的年代,手术刀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所以他把手中的刀换成了拯救国人灵魂的“枪”。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为新文化运动“呐喊”助威,“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
开学的第一天“第一课堂”里爱心大使李连杰叔叔说我们这一代的任务是继承五千年优秀历史文化传统,把它们发扬光大。让我们祖国不但国富民强而且精神上也要站在世界顶端!神胜利法的阿q;由天真活泼而变为木偶人的闰土……这一个个经典的人物形象全部出自于鲁迅的一声呐喊,这声呐喊直击中国人的内心,穿透了中国人的灵魂,在中国文学史上打下了深深的烙印。这一声呐喊打响了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狂人日记》,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第一部白话文小说,奠定了新文化运动的基石。鲁迅先生借由一个似狂未狂的“狂人”之口揭露了这个封建社会吃人的本质,进而归结到这个社会的历史是吃人的历史。这位狂人先是被一群围观者用奇怪的眼神望着,又被孩子们抛弃了,又联想到狼子村吃人心肝的事,最后认定哥哥与大夫也是想来吃他的`。这位狂人整个的认知过程显示了他从觉醒到反抗的过程,这位狂人的这一形象恰恰代表了鲁迅等第一批五四运动的青年,他们是最先觉醒的中国人。最后鲁迅先生又借狂人之口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呐喊,体现了鲁迅先生高尚的爱国情操。
除了如《狂人日记》这般冷峻的笔调外,《呐喊》中还有一些作品用诙谐风趣的笔风,如《孔乙己》。《阿q正传》,用喜剧的色彩表达悲剧的内容,使作品耐人寻味。
孔乙己这个站着喝酒而穿衫的唯一的人是《呐喊》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他是那样的迂腐,满口之乎者也;他是那样的可怜,人们只会嘲笑他;他是封建科举制下的牺牲品,他那不愿褪下的长衫和只能站者喝酒的尴尬处境,似乎预示了他悲惨的结局。鲁迅对他是且恨且爱。
另一个同样让鲁迅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便是阿q了。他那一套“官打自己便是儿子打老子”的精神胜利法是那样的自欺欺人,却写出当时隐藏在中国人心中的一种自轻自贱,妄自菲薄。阿q这一资产阶级革命下的牺牲品,揭示了旧民主主义革命的脱离群众和不彻底性。
鲁迅的这一声呐喊塑造了多少不朽的形象,揭示了多少发人深省的问题。
篇10:鲁迅名著《药》教学教案
鲁迅名著《药》教学教案
现行高中语文课本第三册小说单元中有鲁迅名著《药》,像这样的名篇,无论思想成就或是艺术成就,在高中阶段所选的课文,乃至整个现代文学作品中,都是不可多得的上乘作品。《药》主题蕴义深邃,人物形象生动传神,具有很高的典型性。讲好经典作品,对提高学生的阅读及鉴赏能力,在语文教学中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药》的主题,学术界一直有争议,对早期课文“预习提示”中主题表述方面,我早就有不同看法。(一九九二年曾写文章与同行交流。)由于教学受考试规范制约,有时不得已只能“照本宣科”。现根据本人的理解,谈谈对《药》主题的看法,以祈得到同行的指正。
关于《药》的主题思想,历来较为流行的观点是:
“小说通过华老栓、夏瑜形象的描写,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不仅从政治上压榨人民,经济上剥削人民,而且从精神上奴役劳动人民的罪行,批判了资产阶级旧民主主义革命者脱离群众,革命不彻底的错误,唤醒人们觉悟起来,进行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斗争。”(南京师范学院中文系现代文学教研组《鲁迅作品分析:〈药〉分析》1973年2月号)
一九八七年前所版高中语文课本“预习提示”内容更强调“批判了资产阶级的旧民主主义革命者脱离人民群众,革命不彻底的错误”。这方面认为是“更为重要”,对此,我有不同的意见,前者嫌杂,后者则偏。
“辛亥革命”这一近代时期资产阶级旧民主主义革命为什么以失败而告终?这是一个复杂的政治学与历史学问题,当中有革命者的自身问题,也有敌我力量对比的问题。而较多的政治学家把失败的.主要原因归咎于革命者的自身问题,认为革命者自身性质决定了其“革命的不彻底性”及“脱离群众”。
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到底主要原因是什么?这不是本文讨论的范围,我所不同意的是某些人把《药》的主题说成是“更重要的是”暴露了资产阶级旧民主主义革命者“革命的不彻底性”和“脱离群众”。其实这种说法带有观念性,而不是从具体作品的分析来得出结论的,因而显得牵强和武断,脱离作品实际,有“强加于文”之嫌。
本人认为,鲁迅先生的《药》是从某一特定角度去剖析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和教训,以期引起人们思考和注意。《药》所描绘的是辛亥革命之前清末封建社会的现实,封建势力猖獗,人民群众在封建势力重压之下处于麻木落后,不觉悟的精神状态,他们不懂得反抗自救,不理解革命者为之奋斗,流血牺牲的目标是什么,更谈不上以实际行动支持革命。一句话,《药》暴露了人民群众在封建压迫下麻木愚昧的精神状态,呼吁人们寻找唤醒他们的“药方”。
我们试从《药》的人物形象分析入手来把握这个主题。《药》共描写了十一个人物,其中最重要的有两个:“华老栓”与“夏瑜”。华老栓是市镇市民,夫妻辛勤操持着一个小茶馆,是普通的劳动人民。他的儿子华小栓患有严重的痨病,他不去求医,却相信别人说人血馒头可以治病,于是千方百计去找人血,他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 “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华老栓迷信、麻木、毫无反抗意识,只图家庭平安便心满意足了。
为了医治儿子的病,他糊里糊涂地与杀害革命者的刽子手交易。华老栓是旧中国千千万万人民的代表,是在长期封建重压下变成这样愚昧、麻木的,为了突现这一时期人民群众的精神状态,作品还描写了一组群像:在杀害夏瑜时,有“一堆”看得起劲的观众,“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他们除了看热闹的好奇心外,毫无别的感觉,在议论夏瑜之死时,“花白胡子”、“驼背五少爷”等人听说夏瑜在狱中的表现后,把他当成“疯子”。烈士的母亲觉悟比起华老栓他们并不见得高,她觉得儿子被杀,是无脸见人的事,上坟时“惨白的脸上,现出些羞愧的颜色”。这些描写把辛亥革命前夕在封建势力重压下人民群众的精神状态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
篇11:关于鲁迅文章心得体会
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他于1881年9月25日生于浙江绍兴一个破落的封建官僚家庭里,原名叫周樟寿,字豫才,18岁改名树人。“鲁迅”这个笔名是他在19发表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时才开始用的。
鲁迅的小说数量不多,但质量很高。鲁迅的小说思想深刻,技巧精练,不仅在中国文学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在世界文学史上也是罕见的。《阿q正传》是鲁迅小说中最著名的一篇,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中最重要的杰作。它写于19,最初分章发表于《晨报副镌》,后收入《呐喊》。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的未庄为历史舞台,以主人公阿q的活动为线索,以批判阿q的病态心理精神胜利法为重点来组织材料。在艺术创造的过程中,作者不但从中国的现实社会出发,以农民的实际生活为基础,概括出阿q的典型性格,而且着眼于辛亥革命这样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设计未庄这样一个闭塞落后的江南农村,作为阿q生活的典型环境。阿q这个形象,既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又具有深刻的典型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阿q正传》是辛亥革命时期农村生活的一面镜子,是旧中国劳动人民的奴隶生活的深刻写照,也是中国近代民族被压迫历史的缩影。
阿q,上无片瓦,下无寸土,孤苦伶仃地寄住在土谷祠里,只靠给人家打短工来维持生计。在他身上,最显著的特点是“精神胜利法”:自甘屈辱,自甘轻贱,而又自我解嘲,自我陶醉。他的“精神胜利法”在那个时代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仅是阿q这样的下层农民所特有的,也反映出某些国民性。
当时的统治者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面对丧权辱国的形式,仍然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文明”的安慰中,鼓吹中国文明“为全球所仰望”,这不也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如出一辙吗?再放眼今朝,社会在不断地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蒸蒸日上,可是仍然有许多的“阿q”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整天怨天尤人,不求上进,慢慢的堕落成为社会负担,这些人既可悲又可怜。
“狮子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这是鲁讯用《狂人日记》来形容农村土豪劣绅的品性,赵太爷父子是当时农村土豪劣绅的代表。在小说中,他们基本上没有表现出善性,而是因富贵尊显而骄横,又因腐败没落而怯懦。他们剥夺了阿q的最低的生存权利。他们自己可以妻妾成群,却以封建礼教的维护者的面目出现,惩治向吾妈求爱的阿q,当革命的风声传到未庄,他们卑谦地称阿q为“老q”,当看到革命风暴势不可挡时,他们又投机钻营,成为革命队伍中的破坏力量。
在塑造阿q这个典型形象时,鲁迅先生非常讲究情节的张弛、明暗的详略:对主人公阿q的活动是露,对其他陪衬人物则是藏,对阿q在未庄的活动描写得繁,在城里的活动则轻描淡写。此外,鲁迅先生还特别工于讽刺手法和幽默语言。
鲁迅先生创作《阿q正传》的意图可作如下陈述:着眼于启蒙,写出旧中国的人生,主要是广大受剥削压迫的劳动人民的苦难、悲愤而又愚昧落后的人生,希望改良这悲惨的人生,唤醒那沉睡的民众。
篇12:鲁迅全集心得体会800字
时间永远是这样的匆匆流失,我已是七年级的中学生了。可以说我阅读的作品也已有几十打。在这寻多的作品中,寻的作品总是极富感染力与诱惑力。
鲁迅是一位杰出的作家。他的作品《风筝》,《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社戏》……,总是让人感到他是一个对自己严格要求的人,但又富有童真的性格特点。
鲁迅,他同样是个勤奋好学的人,他从原来以一直人们的疾病为己任,到后来他弃医从文,终成为了一代文学巨匠,思想泰斗,难道不是靠他的勤奋与努力吗?他从不认为自己是个文学天才,只不过将“别人喝咖啡聊天的时间都用在多与写”罢了
鲁迅还是一个热爱祖国,坚韧的人。他面对外国列强“没有丝毫奴颜媚骨”。他从来爱憎分明,用自己手中的笔杆,揭露了导师过名的劣根性,一针见血,入木三分;用他自己手中的笔,写出“如匕首,如投枪”的优秀文章,直刺如敌人的心脏。
当然,他不仅仅是一个接触的作家,还是一个伟大的思想家,在痛斥敌人的同时,也深刻反省自己,他是一个“解剖自己严于解剖别人”之人人。也正是应合了鲁迅“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座右铭,这也正式他医生所可手的原则。
随着我不断的成长,鲁迅那一头短硬的板刷头,一张严肃的果国字脸,一绺又浓又密的黑胡子,也深深地刻印在我的脑海之中,我严重的鲁迅,渐渐想显示接近。
他的名字为很多人所知道,他的文章更受许多人的赞扬,他在中国乃至世界文坛拥有很高的知名度。现在就让我们翻开历史的相册,一起去瞻仰这位伟大的文学巨匠。
在我的印象中,鲁迅先生似乎对长衫情有独钟,仿佛每张照片他都身穿长衫。他,可以是一个对侵略者怒目相视的革命家,也可以是一位文质彬彬的学者。而他则集合了这两点,一个拿起笔杆子同敌人作斗争的战士。
他的头发像修剪得十分平整的草丛,眉毛和头发一样乌黑且浓密。他的眼睛和托尔斯泰的一样犀利,能看穿一切虚伪,然后以文字的形式,对它们进行批判,揭开事情的真相。他的目光,面对敌人,像冬天般寒冷,异样冷峻面对平民百姓,则如春天般温暖。看鲁迅先生一眼,你会被他的威严所镇住,特别是那挂在嘴唇上方的“立字须”,更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成为了他的标志。比起他面部的其他部件,仿佛更加重要。它好比托尔斯泰的眼睛,陀斯妥耶夫斯基的眉宇,聚集鲁迅先生的才华于一点。使鲁迅看起来更为坚定、执着,更能看出他“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性格。
鲁迅先生的生平,相信大家熟悉得很:一个对中国历史影响甚大的人,堪称“中国文学之父”,是中国文坛的“总司令”。历史是公平的,对人们作出过巨大贡献的人,无论他的外貌美丽与否,人们都会把他永远记在心中。
篇13:鲁迅全集心得体会800字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这篇小说展现了一个小人物的悲惨命运,并通过对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叙述展现了当时社会和人群对不幸者的冷漠和。
孔乙己经常来店里喝酒,读了半辈子的书,但因为贫困不得以偷东西,最后还是可怜的死了。孔乙己性格当中具有迂腐、懒惰、清高的特点。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一个秀才也没有捞到;他出身贫贱,却养成了满脑子的上层士大夫的恶习;他穷苦潦倒,接近行气,却又自命不凡,好吃懒做。当时的生活环境是压抑的:“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就是在这样的气氛中,主人公孔乙己出场了:“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的人。”这样一个人物,难怪他走到哪里都要受人嘲笑。鲁迅先生把孔乙己塑造成一个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同时又赋予他真诚、善良的品质,比如写他喜欢孩子。
孔乙己是不幸的,但他的不幸并没有引起人们对他的同情,反而成为他们嘲弄的对象,他在社会和人们的心目中得不到作为一个人本应该得到的尊严。这样一个人却被同时读书人的丁举人打死,死得这样无声无息,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除了他因欠酒钱而被酒店老板记起之外,再也没有一个人提起过他,难道孔乙己的生命还不值十九文钱?作者通过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穷困潦倒而招引无休止的嘲笑以至最终惨死的结局,揭示了下层群众愚昧麻木的精神。
鲁迅全集心得体会700字
篇14:经典名著读书心得体会
当徐斌老师发下《我与地坛》这本书时,我并不知道这是史铁生的散文集。喜欢上他,仅仅因为书签上史铁生淡定的样子,两眼微眯,在洁白的书签上,静静地望着什么东西。那种目光,仿佛穿越一切,就那样直直地望着你,躲不开,逃不掉。
《我与地坛》讲述的是史铁生在双腿残废后,在地坛中见到那些充满活力的人后,发出的内心感慨。作者把地坛当做了自己不愉快时发泄的地点,地坛也是史铁生思考自己前途命运的地方。
拜读《我与地坛》,起初是一种完成任务的心态,因为老师说要我写读后感。可是,读着读着,不禁被作者母亲伟大的母爱感动了。
在《秋天的怀念》这一篇文章中。作者双腿残疾后脾气变得十分暴躁,喜怒无常,悲观厌世。作者的母亲虽然身患重病,但她依然绞尽脑汁,想方设法让孩子开心,让一个双腿瘫痪的儿子重新振作起来,不再颓废下去。当儿子答应她第二天去北海看菊花时,她欣喜若狂。但是几分钟过后,她却无法支撑自己患有重病的身体,旧病复发,倒在了血泊之中。她临终前那句没有说完的话,仍是担心他那双腿瘫痪的儿子和未成年的女儿。读到这儿,我不忍再读下去,我深深地感受到母爱的伟大。
读到这里,我想到了我在三年级时骨折的情景:记得那一天,晚饭后,妈妈带我逛超市,我高兴极了,飞快地冲向超市门口,却被一根铁丝绊倒,把左手摔骨折了。从此,我的噩梦开始了。夹上了夹板,休息了一会儿,我们便回了家。因为左手手夹了夹板,再加上疼痛,回家后我几乎什么事都做不了了,全都得依靠妈妈来照顾。一到晚上,妈妈简直不能睡觉。因为妈妈怕我睡觉时翻来覆去把手压着了,一夜之中每隔1小时就醒来一次,看看我有没有翻来覆去而碰到夹子。而且每当我半夜要上卫生间时,妈妈总是拖着疲惫的身子扶着我到卫生间。就这样妈妈陪我度过了两个月的夜晚,一直到我手臂完全康复了为止。每天早上起来看见妈妈眼睛布满了血丝,不断地打哈欠的样子,心里总不是个滋味??????
伟大的母爱让史铁生身残志坚,成就了作家,也演绎了精彩人生!也让我再一次懂得了母爱所激发的创造活力。
篇15:读书心得体会名著
第一次看《围城》,是好多几年前的事,听说这书有名,于是就读,除了觉得作者爱用幽默有趣的比喻,印象不深。近日再读,越读越觉有味道,犹喜欢“导读”上一段文字,觉得说出了自已的感受,也是对《围城》最好的概括和定位:“这是一本有趣的书。郑重说点,是本睿智的书,因为它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侃。----在哈哈大笑或含笑,哂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者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所以我个人觉得《围城》比《官场显形记》《儒林外史》等讽刺遣责小说更进一步,就在于前者有固定的社会背景,离了这个社会背景,人物意义就大打折扣。
“好书不允诺廉价的幸福。”
那么《围城》又给了我们怎样的启示呢?《围城》常被看作关系婚姻问题,所谓“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城里的人想冲进来”,其实不止钱钟书先生把在方渐鸿的经历和其他人的小故事来用来借喻自己的想法。
那我来剖析一下书中人方鸿渐。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
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
他层层深陷,却又浑然不知
人的悲剧往往是由自己未能防微杜渐让造成的。
这是一本睿智的书,因为他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人这种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人生处境实质上的尴尬与窘迫,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者虽有所知却也无奈,偶尔也被它深深刺痛,作家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调即触到痛处又有某中宽容理解,如果读进去的话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含笑、讪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家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小说中三闾大学的学生不好对付,方鸿渐省悟天下古往今来的这个瞧不起那个,“没有学生要瞧不起想生时那样利害”,“眼光准确的可怕”,赞美未必尽然,但毁骂“简直至公至确,等于世界末日的‘最后审判’,毫无上诉重审的余地”。
《围城》给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人是怎样看人生,又怎样用所有作家都必得使用的文字来表述自己的“观”和“感”的。《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家展现出来的,一是作家展现出自身的,
小说的魅力就在于这种既睿智超拔又亲切入人性洞察,在于对此富有个性的智慧传达。小说中的嘲弄与幽默,写人的心态与外貌,语言简洁明快,决不滥情。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大抵如此。说到幽默,自然是这部小说的显着特色和最迷人之处。它来自洞见、智慧、学识、才华,以及一种观赏的情趣,处处禁不住那自己洞若观火的人性中的确存在的可笑之处开开玩笑。
小说前半部分的那些吃饭斗嘴、争风吃醋,调意味是最浓了;而当我们看到三闾大学,辛辣的讽刺味则突出些;小说后半,芳鸿渐回到上海,往日的朋友或冤家都以星散,他的才气也就减了,更多的是谋生艰难。
读了钱着,包括那些学术着作,尤其是读了这本《围城》,你会觉得自己周围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己原来颇为热衷的一些东西,都增添了不小的戏剧色彩。
篇16:名著阅读心得体会
祥子,生于一户农村家庭。十八岁时,由于失去了父母与几亩薄田,来到了北平拉洋车。当时的祥子,带着乡间小伙子的健壮与老实,带着对拉车的憧憬,以及对能买上自己的车的期待之情,在北平拉车。在他眼中,一切都是美好而光明的。
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祥子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买上了自己的人力车;与此同时,他凭着自己出众的身量和积极的心态,也成为了北平一流的人力车夫。然而好景不长,在一次战争中,祥子为了多赚钱,而被大兵连车带人一同抓去,努力三年的成果化为乌有。途中祥子找机会偷偷跑了出来,还顺手牵了三头骆驼去卖。
经过这次打击,祥子并没有灰心丧气,决定从头再来。他回到人和厂,把卖骆驼所得的三十五元钱存到刘四爷(人和厂厂主)那儿。后来,他又在曹府拉包月,收入还算比较稳定。经过一段时间的奋斗,眼看就又能买一辆车了,他便从刘四爷那要回了自己的三十五块钱,准备再买辆车。可就在这时,他的钱又被孙侦探全部诈去。祥子心灰意冷,感到前途一片渺茫。
万般无奈之下,祥子只得再次回到人和厂。经过两次的人生坎坷,祥子已不像当年那么乐观、积极。他稀里糊涂地与虎妞(人和厂厂主的女儿)结了婚,虎妞还给祥子买了辆车,祥子又有了自己的车,暂时得到了一点安慰。但虎妞怀孕后只吃不动,最后因难产而死。为了安葬虎妞,祥子不得不卖了他刚拉上不久的车。而祥子心爱的一个女人——小福子,也因无法忍受屈辱而自尽。祥子的精神彻底崩溃,希望完全破灭,开始了整天吃喝嫖赌讹诈,彻底堕落的生活,成为了一个城市的垃圾。
祥子的堕落,与他个人性格有关,但更多的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所导致。自信、要强、勤劳的祥子,在追梦路上虽然困难重重,但他仍能够不辞劳苦地一次次与命运抗争,而每次努力的结果却都为零。人生的三起三落,终于使祥子一无所有,备受精神上的打击。祥子的堕落,是黑暗旧社会的一个必然结果。在那个“人吃人”的旧社会,通过自己的勤劳和个人奋斗来改变处境是根本不可能的。
篇17:读经典名著心得体会
我喜欢经常翻阅家里的《论语》,其中有一句大家都很熟悉的话对我的感触十分深――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孔子站在河边说:流逝的日子呀,象水一样,昼夜不停。孔子在河边,必须是先抬头看天,看到斗转星移,昼夜交替,一天一天过去了,想到花开花落,四季交替,一年一年过去了。再低头看看河里的流水,昼夜不停地流,一经流去,便不会流回来。这时孔子眼中滚滚奔流的江水,它不只是一种自然现象,其中流淌的还有挽不回留不住的光阴。所以李白有一首诗: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感叹时间像水转瞬即逝。
《论语》所传递的第二个生活的要诀,便是持续平和的心态。生活中常常能见到让你不顺心的事情,看到比你富有的人,看到比你生活的更好的人,往往就会失去心理平衡。二千年前的孔子也以前遭遇贫穷,当他走到郑国的时候,粮食都断了,他的学生不高兴的问他,怎样君子也会穷呢,他淡定的回答,君子能够安于贫穷,而小人则会因为穷而作乱。这份安于贫穷的心境至为难得,而他之所以能够安于贫穷,正是因为心中有道德的力量,使他能够在贫穷中找到心灵的支点,才不至于失去平和心态。
我们有时是这种感觉:时间过得真快啊!像水一样快。当我们和朋友相处愉快,天南地北地谈论事情的时侯;当我们很开心的时侯;当我们很认真地听课的时侯;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这天就变成了昨日。有时是另一种感觉:当我们玩电脑的时侯;当我们只做一些无聊的事情的时侯;当我们在课堂不认真听讲的时侯;时间过得真快。就在我们后悔自己老是浪费时间,厌恶自己的时侯;时间又过去了。就像水一样,在我们不知不觉时刚流来的水就又流走了。我们的时间每一天一秒一秒地流逝,世上没有一件事不用时间啊!从我们出世以来就天天与时间赛跑啊!所以我们要懂得好好利用自己的时间,也好好珍惜别人的时间。不要再让时间像流水一样无声无息地流走了!
篇18:名著读书心得体会
读罢余华的《活着》,一种莫名的感觉涌上心头。我无法猜测当时作者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写的这部作品。但我作为一个读者,在读这个作品时候,深刻的觉得《活着》对于我来说是一次残忍的阅读。面对那黑色的书皮简洁的名字。更是给我一种沉重和沧桑的感觉。
在作品中,作者以第一人称富贵的形象,平静地讲述了他这一生的故事。用近乎冷漠的语调,编织了一幅人性的挂毯。作品的语言风格简洁而有力,直戳人心。让读者走进主人公富贵的世界,同他欢喜同他忧愁。
人生是一场奔向美好的,走向光明的,充满希望的旅程。可是书中的主人公福贵的命运却截然不同。他出生在地主家庭,命运却一次次与他开玩笑。他的顽劣使他的家庭败落在他手中。最亲密的人一个个离他而去,他承受着一个又一个的痛苦。可就算是这样,命运依旧没有放过他。悲剧一个接一个,整本书的故事很压抑。但也有转折,富贵的聋哑女儿凤霞托人找了一个对象。对象二喜出现后,富贵以为这个摇摇欲坠的家庭会走向好转。可是最后就连他的聋哑女儿也因为生孩子大出血失去了生命。命运到最后,只有老黄牛陪伴着他。
每个人内心都有着纠结和挣扎。一方面是对于残酷现实的不满。一方面是对于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渴望。而正是在这种纠结和挣扎中,人们变得或勇敢,或懦弱,或消沉,或积极。就像这本书序言所说的那样,做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
篇19:名著读书心得体会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这是来自《活着》这本经典作品里的话。从这简单的两句话里,我似乎读到了一个有着倔强、麻木性格的人内心的无奈。
透过这两句话,我能感受到这个人对生活的希望一点点被时间和现实所剥夺,他是一个满是伤痕的人。在面对现实这个怪物面前,他无疑是懦弱的败将,但在一次次跌倒、爬起、再跌倒、再挣扎的中,他变得比最初更加成熟,他也更加清楚自己所拥有的的一切都会是过往云烟,包括虚名、钱财、甚至是刻苦铭心的爱情、血浓于水的亲情、两肋插刀的友情。也许这样很残酷,也许这只是福贵的绝望、也许这只是那个时代产物,但是这却深深地扎进了读者的心,让读者看到生活这两字之于福贵来说就是一种习惯而已,只要这世界能给他一片生存的空间、一口空气、一滴水,他便就可以这样苟且地活下去。他不为任何人、任何事,只想顶着这副皮囊任现实的鞭子抽打,尽管鲜红的血液止不住地从血管流出,他也不想去理,更不想睁开眼睛一瞥。
“可是我再也没遇到一个像福贵这样令我难忘的人了,对自己的经历如此清楚,又能如此精彩地讲述自己。他是那种能够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人,他可以准确地看到自己年轻时走路的姿态,甚至可以看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这样的老人在乡间实在难以遇上,也许是困苦的生活损坏了他们的记忆,面对往事他们通常显得木讷,常常以不知所措的微笑搪塞过去。他们对自己的经历缺乏热情,仿佛是道听途说般地只记得零星几点,即便是这零星几点也都是自身之外的记忆,用一、两句话表达了他们所认为的一切。”好像身边的老人看上去也是这样的平静,对于生命旅程中的一切他们都变现得很平淡,即使是轰轰烈烈的爱情、举世无双的功成名就、动人心魄的豪言壮语也不能勾起内心的一丝涟漪。也许在偏理性的人眼里,这是长大的标志、这是思想成熟的标志。可这样一个对喜怒哀乐都没有知觉的人不应该很可怕吗?可这样一个被岁月剥脱了激情的人的生活不应该很单调吗?可这样一个把生活当做习惯的人不应该很可怜吗?他之于生活就像是一块寒冰,而生活之于他就像是多点了的一道菜,吃不吃都无所谓,只是到收银台时会多拿一点的钱。
余华在《活着》这本书里,用了一生的时间让主人公福贵一点点沉沦。年少的福贵只是养尊处优、无所事事,对这个社会还是存在一点点期待。可当他的家族破产,他被强制安排到军队里,他的母亲和爱人一点点远离他的生活,他的儿子和女儿被现实折磨得满是伤痕时,他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何要活下去,他不知道为何这一切的不幸都是发生在周围最亲最爱的人身上而不是自己,要知道他们都是没有一点罪恶的人呀,错的人是他,该被上帝带走的人也是他。
在庸俗的人眼里,死亡是最可怕的一件事情,可在余华的眼里,的痛苦不是拿走这个人的生命,而是折磨他,让他在无尽的悔恨、无尽的悲伤中苟且地活着。在《活着》这一本小说中,余华就这样给福贵安排一场悲剧接着一场的悲剧,他要让这个不珍惜生活的人被生活蹂躏到连哭都难。他要福贵看着一幕幕亲人死亡的惨象,他要让福贵明白在现实面前他是多么无能无力,他要让福贵连在睡觉时都被这样的噩梦惊醒。在小说的结局,余华还安排了一个更加残忍的剧情,他连福贵生活中的希望也给剥夺了。苦根是福贵在这世上最后的亲人,是福贵对未来的一种期盼,但作者却滑稽地安排了他的死亡。苦根,他是纯洁的,似乎和这个世界无怨无仇,可最后被安排撑死了。余华彻彻底底地毁掉了这个叫福贵的人,对他的可怜是让他继续苟且活着。到最后的最后,福贵仅剩下年老的自己和一头老牛。
除了余华的《活着》,还有很多类似的作品,那些作者都在用手中的笔写下生活的可怕、战争岁月的艰难。在看《活着》这本小说和电影时,我感到很压抑。我想任何一个人在看着一幕幕死亡场景时,都会觉得心在一点点被撕扯,都会感到有一种侵入五脏六腑的寒冷,甚至会害怕自己也成为了现实版的福贵吧!福贵的悲剧并不是特殊的,在看了巴金的《寒夜》之后我便更是这样觉得,巴金以一家四口的在战火纷飞的破裂来反映主题,给人的感觉很亲近,表现得也很自然。汪文宣和曾树生相遇在寒夜的薄雾中,他们的离别、各自的结局也在这样一个寒夜。汪文宣和曾树生曾经对生活充满着期待,他们的理想是办一所学校,可以在教堂里把自己的知识传递给一个个渴望学习的青年,可在战争年代这样的生活就是妄想,那黑暗的时代嫉妒他们身上的光,所以它便露出獠牙嚼碎了这样的梦想,而《活着》也是这样在把幸福毁灭给我们看。
余华是成功的!他笔下的福贵生动了演绎了一场生命的悲歌,现实摧毁人性的好戏。同时他也惊醒了一些把活着视为习惯的人,他提醒着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要倔强地、有意义地活下去。
篇20:名著读书心得体会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叫《海蒂》的书籍。
书中讲述了一个善良的小女孩名叫海蒂,她被她的小姨妈迪蒂带到了高山牧场上的爷爷家里,在高山牧场上的生活中,海蒂用她的爱心改变了爷爷性格暴躁的坏习惯,同时,也帮助了牧羊童彼得的奶奶。海蒂天天都和闪闪发光的群山和那红色的玫瑰、羊群做伴,海蒂每天都快乐而幸福的生活着。
可是好景不长,迪蒂想把海蒂带到法兰克福去,在法兰克福,海蒂认识了残疾的克拉拉。但是,海蒂越来越想回到高山牧场上,去看那高耸入云的连绵雪峰在湛蓝的天空中显得格外巍峨壮丽,蓝色温柔的风铃草和金光灿灿的岩蔷薇。
最终,海蒂放弃了在法兰克福富裕的生活,回到了高山牧场的怀抱里。
不久,克拉拉来到了高山牧场住了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海蒂帮助克拉拉离开了轮椅,像正常人一样可以自己到处溜达了,当克拉拉的家人知道了这件事,对海蒂和海蒂的爷爷感激不尽。克拉拉要回法兰克福了,克拉拉告别了高山牧场,回到了法兰克福。
读完这本书,我被海蒂善良的心灵感动了,被高山牧场上迷人的风景吸引住了。我推荐大家都去看看《海蒂》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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