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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条例》心得体会

时间:2025-11-09 08:00:34 学习培训心得体会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贯彻《条例》心得体会,本文共17篇,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篇1:学习贯彻《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贯彻《条例》心得体会

分院党组成员、监察室主任  温天明

学习贯彻《条例》  强化监督执纪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条例》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予以明确,体现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条例》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价值取向,体现纪律建设的时代性;《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体现纪律建设的针对性。《条例》的贯彻执行,必将进一步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学习贯彻《条例》是当前各级党组织的政治任务。监察部门要协助党组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按照党的纪律建设新要求、党纪处分条例新规定,结合广铁检察实际,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一是巩固发展“全面从严”常态化效果。《条例》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为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效果提供了保障。《条例》修订体现管党治党进一步“全面”“从严”,把新型违纪行为纳入处分范围,实现了“负面清单”的与时俱进,再次释放了“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强烈信号。为此,监察部门要协助党组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监督,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不担当、不作为”治理、“八小时外”监管等工作,完善主体全参与、对象全覆盖的内部监督体系,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和良好家风建设。《条例》对各级党委、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察部门必须坚守职责定位,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不断巩固发展纪律作风建设和规范司法取得的明显成效。

二是巩固发展“铁的纪律”习惯化养成。贯彻执行《条例》,就是要让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坚持警示与预防常在,使全体党员干部在熟悉掌握《条例》的基础上,真正把《条例》刻在心上、烙在脑海,联系实际、时时对照,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要通过在纪律作风建设、规范司法中的贯彻执行,使全体党员干部对《条例》由组织设置的“紧箍咒”变为自我要求的“安全带”,时时处处严格遵守。全体党员干部要知敬畏,把《条例》视为“带电的高压线”,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守住慎独慎初慎微的关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常省察,自觉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坚持“吾日三省吾身”、“时时勤拂拭”,认真自查思想行为,及时修枝剪叶、涤荡心灵;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行为准则,融入到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使其成为一种思维习惯、行为自觉。作为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在执行党纪要求、《条例》新规上推动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局面。

三是全面加强监察、检务督察、巡察等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持之以恒、毫不动摇,纪律作风建设必须永远在路上、毫不松懈。我要把对《条例》的学习领会转化为立足岗位的履职担当,全面加强和改进监察工作,在正风肃纪、规范司法、从严治检等方面敢于担当作为。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协助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党建带队建促规范;要锲而不舍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教育为先,坚持重在日常,坚持关口前移,坚持严格执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防止“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专项整治,确保队伍令行禁止、司法行为规范,努力营造广铁检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还要对标中央巡视整改高标准严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务督察、巡察、专项检查等工作,实现对队伍建设、规范司法、日常管理的监督全覆盖。在已有实践基础上,对检务督察、巡察、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监督范围与内容,完善监督方式与手段,探索制定工作标准与程序,强化整改落实与跟踪问效,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对发现问题做到“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并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分院控申处处长  邓国富

学习贯彻《条例》  深化规范司法行为

今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反映出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取得了丰硕成果,将这些丰硕成果写进《条例》,使《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条例》印发后,广铁检察分院控申处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迅速行动,自觉把《条例》作为学习重点,并在工作中一以贯之。

一是自学与集中学相结合,逐条领会条文原意。控申处在要求干警自学《条例》的同时,还组织全处干警集中专题学习《条例》,作为处长、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我带头逐条领学。通过认真学习,既提高了大家对这次修订《条例》的必要性、重要性认识,又深化了对党章、《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细化具体化认识。

二是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自觉为干警上党课。根据活动要求,我以支部书记名义为全处干警讲了《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的党课。通过上党课,我们进一步认识到,纪律教育和《条例》学习,既是学习领会条文原意和精神、做到准确执纪,更是警示我们要守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头。

三是给纪律“带电”,坚持履行主体责任常态化。学以致用,坚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对全处干警在谈心谈话同时,也对工作纪律、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如,因私离穗),特别是中秋、国庆双节期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细则、防止“四风”等及时进行谈话提醒。

四是举一反三,积极推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结合《条例》学习、纪律教育和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我们处自觉牵头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精心组织线上和线下平台建设,在努力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的同时,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为方便群众来访和了解12309中心运作情况,着眼中心今后日常管理和运营,进一步规范了人员来访、12309热线电话接听登记流程,制订并拟编印中心简介、控告申诉指南、申请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指南等手册,下一步,我们将在接待群众来访等窗口工作中坚持佩徽挂牌,设立党员先锋岗,不断规范司法行为,努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

分院民行处处长  翁崇武

学习贯彻《条例》  严守“六大纪律”

8月26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布以来,民行党支部组织全体干警进行专场学习,对全文142条进行通篇细览,特别是对新增的11条、修改的65条、整合的2条逐条过关,全面把握精神实质。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这次《条例》的修改,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是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的集中体现,有效提升了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作为党员干警一定要把政治站位提上去,把党员身份亮出来,坚决彻底无条件地遵照执行;《条例》新增了很多纪律内容,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给我们列出了详细清单,是我们在工作生活中不可触摸的“高压线”,更是有利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司法行为、言谈举止,时刻保持正确的人生方向。

在学习中,我们结合自身的业务范围和工作特点,对《条例》中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条文内容进行深入探讨,达成了思想共识,形成了在民行工作岗位上需要共同警醒注意的行为规范:

一是在政治纪律上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条例》明确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处分规定。在现实生活中,特别是在网络虚拟生活中,年轻干警很容易被误导或无意间参与一些政治问题的讨论,发表一些与党中央大政方针不符、与党史、国史、军史不符的言论。这既有自身知识不牢固的原因,也有言行不注意的原因。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们一定要增强政治敏感性,自觉加强党的知识和时政方针学习,增强政治辨别能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条例》还明确了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造成不良影响的处分规定,这为我们今后如何加强对党员思想和言行的监督,提出了新的管理课题,我们将坚持以正面教育为纲、以谈心谈话为辅,广泛发动党员互帮互助、互相提醒、互相监督,更好地改进支部政治组织生活。

二是在组织纪律上要强化执行意识。《条例》明确了对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进行处分的规定。在民行部门,由于近两年业务量剧增,去年受理案件61件,今年已接近90件,检察人员平时埋头办案,对上级部署的一些党建工作和专项工作,确实存在一些慢执行甚至执行不到位的现象,今后要切实提升组织纪律意识,树立“无借口执行”的意识,以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抓好上级和党组织决定的各项事项的落实。

三是在廉洁纪律上要坚持谨小慎微。民行部门是与行政机关、诉讼当事人接触频繁的部门,也是廉政风险较为集中的部门,《条例》的具体规定既是我们的方向标、警醒符,更是我们的“保护伞”。对照《条例》规定,我们排查出三个较为突出的风险点,提出了“三个严防”的纪律要求,一是严防接受钱物、吃请、说情等可能影响职务公正廉洁的行为。检察人员每次外出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接触都要报部门领导批准,严禁单人进行,自觉规范与案件当事人的接触行为。二是严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行政审批监管、司法办案等环节打招呼或充当中介,为关系人谋取利益。三是严防在外出公务、学习培训期间违反纪律。禁止利用学习培训之机,擅自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等,严格规范自身的公务行为。

四是在群众纪律上要做到真情用心。民行部门与群众工作息息相关,分院控申部门90%以上的接访工作与民行业务有关,两个部门联合接访的情况越来越多。《条例》规定了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等行为都要予以处分,这对今后如何做好群众工作是非常具体的工作指引,我们要更加真情用心对待群众的诉求,不能就案办案,一推了之,而要穷尽一切法律手段,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五是在工作纪律上要做到务实尽责。张军检察长多次强调,老百姓公平正义更多的获得感来自民事、行政诉讼案件,检察改革最关键的是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民行工作作为当前检察改革的关键环节和最新增长点,我们深感肩上的责任重大。《条例》对如何干好工作做出了非常细致的规定,我认为最突出的两点就是要务实和尽责,今后工作中要出实招、干实事,忠诚尽职,绝不能喊口号、使花招,绝不能辜负上级和群众对我们的殷切期望。

六是在生活纪律上要防止因私害公。《条例》中生活纪律一章对生活作风、家风建设等作了具体规定。我认为这些是关乎党员和党组织形象的大事,是党组织对我们党员的关心关爱,也是对党员的纪律要求。作为党员干警,要擦亮自己的党员身份,模范执行生活纪律,培养高尚情操,过上健康向上的生活,这不但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党组织和党的事业负责。

分院法警支队支队长  杨毅振

学习贯彻《条例》  落实保障工作安全

法警支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保障办案安全和机关安全的工作措施等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一是8月27日广州日报刊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后,法警支队党支部立即把报纸复印,做到人手一份,结合正在开展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于8月29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逐条学习了《条例》,分院党组成员、副巡视员陈雄同志还对重点章节和新增条文进行了详细解读。随后,大家结合自己的思想、工作、生活进行了热烈的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表示,要结合法警工作,深入学习《条例》内容,严格执行《条例》要求,在执法办案和日常生活中要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划出红线,严守底线,不碰高压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推动新时代法警工作创新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以法警党支部微信群为载体,及时发送检察日报、共产党员、广东检察等新媒体编辑的各种新修订《条例》权威解读,做到随时看,随时学,随时悟,使大家搞清楚《条例》为什么改,改了什么,把学习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

三是将《条例》分则政治纪律部分共26条与巡视整改暨坚决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务必使全体党员认清在党的六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是当前重点政治任务,坚决杜绝“七个有之”,牢记“五个必须”,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每名党员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继承和发扬党建工作的优良传统,推动《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确保办案安全

(一)抓教育,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系统组织法警学习有关办案安全文件精神,对近年来发生的办案安全事故,不定期召开办案安全学习会,进行案例剖析,查找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法警对办案安全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从警示中引以为戒,从教育中受到启发,不断增强确保办案安全的自觉性、责任感,把安全意识贯彻于每一次执法办案的全过程。

(二)抓落实,加强督促检查。明确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是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办案安全的关键。对此,我们确立了“责任到人、看审分离、不离视线、步步紧跟”的办案安全工作原则,并采取以下措施,强化办案安全工作。一是在两级院实行“警务一体化”工作机制,由支队统一调度,合理配置,解决重大案件警力不足的问题;二是压实主体,建立办案安全防范责任人制度,并根据个案情况,制定、落实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预案;三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四是加强警械具和武器的使用管理,执行警务任务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械和武器。

(三)抓重点,加强环节管控。针对容易出现办案安全事故的重点环节,如犯罪嫌疑人体检、就医环节,在长期的实践中,我们坚持做到“四个想到”和“四个做到”,有效加强了环节管控,确保了体检、就医环节的安全。因为采取了上述措施,以来法警支队没有发生任何办案安全事故。

三、保障机关安全

(一)领导重视,完善安保制度。省院党组成员、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赖德贵高度重视机关安保工作,对加强机关安保工作提出要求。分院党组成员、副巡视员陈雄带领支队法警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法警支队进行调研走访,学习了解其先进的安保措施、制度。针对新的安保要求,支队组织法警对机关办公大楼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彻底的巡查,了解掌握各楼层、部位的详细安保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管理规定》《机关安全保卫值班、执勤行为规范》《机关安全保卫值班执勤“八要八不要”》《司法警察机关安全保卫值班规定》等规定,形成了《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手册(试行)》,为分院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规范。

(二)明确职责,层级管理高效。日常工作中,保安在支队的指导下,负责开展机关办公大楼的防火、防盗、防灾害等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以及开展机关办公大楼的安全保卫、巡逻、站岗、人员进出登记和代收邮件等各项安全防范日常工作。迁址至今,支队已联合物业公司召开了5次联席会议,组织法警、保安和物业公司安保经理、主管等学习分院安保规定,查找不足,堵塞漏洞,总结经验,并邀请物业公司消防主管讲解消防安全知识,进行消防器材实操演练,提高了扑灭初级火灾的能力。确保了法警、保安和物业公司经理、主管之间工作职责明确,三方配合默契,保证工作不缺位、不越位。

(三)强化督查,确保措施到位。为确保安保措施落实到位,支队进一步强化督查工作,加强了安全检查,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一是支队值班法警坚持每天到值班室督促保安员熟悉单位的日常工作和指导开展各项安保工作。为便于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支队给保安员配备对讲机、防暴盾牌、防暴钢叉、防割手套、金属探测门、手持式金属探测器等装备,大大提升了法警处理突发事件等问题上的应急处置速度。二是为树立检察机关严肃认真的良好形象,支队报请院领导同意后,为保安员购买了新式的特勤服,并要求其按规定着装,保持干净整洁、仪表端庄。三是支队运用科技化手段,经与物业公司协商,在各楼层安装了若干电子签到点,实现各楼层巡查全覆盖,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由值班保安员落实巡逻签到制度,取得了良好效果。支队还联合物业公司不定期开展以机关安全为核心,以防事故、防破坏为主要内容的机关安全专项检查,对院重点保卫部位进行详细排查,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做好登记,同时迅速研究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尽快落实整改。四是加强与控申部门的配合,简化用警流程,对检察服务大厅进行全方面监控,安排警力每天定时巡查,抽查监督保安工作,在检察服务大厅群众来访时派警进行值勤,全力维护来访场所秩序和接访检察官人身安全。

篇2: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市政协主席戴北方主持召开市政协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市委党校王连喜教授应邀作了题为“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的专题报告

大家一致认为,《问责条例》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进一步扎紧了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制度笼子。作为政协机关领导干部,要以“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问责条例》约束和警醒自己,牢记职责使命,激发担当精神,推动我市政协工作创新发展。

戴北方表示,《问责条例》是继《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后,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对谁来问责、对谁问责、什么情形要问责、如何问责等具体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让问责工作“有章可循”。条例的出台意味着新形势下从严治党越来越严,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我们要准确把握《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深刻认识到不是出了腐败才会被问责,不负责、不担当等六种情况也要被问责,通过问责,倒逼责任的落实。各级党组织纳入问责对象,对责任人实行终身问责,今后失责必问将成为常态。

戴北方表示,结合政协工作实际贯彻落实《问责条例》要从建立和完善制度着手。一是建立和完善市政协党组定期听取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制度,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二是建立和完善谈心、谈话提醒制度,切实担当起领导责任;三是建立和完善对机关各党支部履行党的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切实担当起监督责任。通过系列制度的建设,努力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篇3: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一、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

《条例》是我们党问责制度的一次重要完善和创新。通过学习,对《条例》有三点明确认识:

一是明确认识到《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专门制定《问责条例》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首次,是继去年修订《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党中央打出的从严治党的“组合拳”,为从严管党治党提供了法规利器。我们一定要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深刻领会中央出台《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和战略意图。

二是明确认识到《条例》的实施使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在这之前,我们党有100多部党内法规涉及问责内容,但党内缺乏一部具有权威性、系统性的问责法规。《条例》对分布于多部党内法规的问责内容进行梳理提炼、归纳总结,把党章规定细化具体化,从制度上解决了“问谁责、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等重大问题,将实践成果转化为党纪条文、固化成法规制度,使强化问责更具系统性、规范性。

三是明确认识到党的问责工作将实现常态。《条例》使党规党纪的笼子越扎越紧,特别是强调要“终身问责”,充分释放出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见真章的强烈政治信号,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将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常态。

二、以坚定的政治自觉贯彻落实好《条例》

一是要严肃政治纪律规矩。《问责条例》是党的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吃透精神,执行到位,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二是要把自己摆进去。《条例》对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作了具体明确,瞄准的是各级党组织中的“关键少数”,盯住的是关键岗位。这充分表明贯彻执行《条例》,不是简单的上级对下级的要求,领导对下属的部署,不能只对着下级说事,而是要真正地把自己摆进去,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把手电筒对着自己照,着力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时刻自我敲打、自我警醒、自觉履责。

三是要主动担当作为。过去一些人奉行“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错误理念,消极作为,积极怠工。《条例》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做到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各级党组(党委)要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强化《条例》执行,加强监督检查,敢于较真碰硬,严格责任追究,对那些失职失责的行为,敢于亮剑、铁面问责,真正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警示效应。

四是要结合“两学一做”严肃查找整改问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依据《条例》规定,认真查找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立说立行,立查立改。

三、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严肃换届纪律

今年以来,我们已经圆满完成了县、乡党委换届工作。其中最主要的经验有两条: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二是主要领导以上率下,整个换届过程风清气正。市委即将换届,我们要充分运用县乡党委换届工作经验,以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为契机,从严肃政治纪律抓起,从严压实责任,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篇4:管理局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汇报

管理局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汇报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办发电[]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于12月下旬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了《准则》和《条例》专题学习活动。现将学习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新《准则》和《条例》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戒尺要求,也是党员干部需要严格遵守的纪律标杆。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工作,要求党员干部制定好个人学习计划,按照知行合一、学以致用的原则,积极落实县委学习文件要求,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认真学习实践《准则》和《条例》,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并以专题会的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体学习,强化《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成效。

二、形式多样,提高成效

为确保学习成效,强化《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我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于12月25日开展了《准则》和《条例》的专题学习会,就党中央新修订的纪律文件进行集体学习。会上我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张优明同志对《准则》和《条例》做了专题解读,全面介绍了《准则》和《条例》的修订背景和修订过程,深入阐述了修订两部法规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和主要亮点,明确了需要重点把握的范围界限和执纪标准,对抓好两部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提出了具体要求。会后向全体党员分发了纪律文件和解读材料,要求党员撰写心得体会,加强自我学习,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对《准则》和《条例》的认知、理解水平,并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实际,将纪律准则与岗位职责紧密结合起来,知行合一、贯彻落实。

三、活动成效及下阶段学习安排

通过开展专题学习会议全文解读《准则》和《条例》,我局党员干部充分认识了新《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是认真组织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教育。按照我局党支部的部署和安排,通过集中研讨、专题学习等多种方式,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教育。继续组织党员干部深刻剖析发生的'腐败案例,对照《准则》和《条例》深挖腐败根源,从案件中汲取教训,从思想上查找问题,更加清醒地认识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进一步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真正把党的纪律和规矩刻印在心上,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牢记廉洁自律规范和党的纪律底线。

二是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执行。纪律靠执行,规矩靠遵从。《准则》和《条例》要发挥“治本功能”,关键要在贯彻执行上下功夫。要把贯彻执行两部法规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和方法措施上紧紧跟上党中央部署和中纪委要求,坚决防止只是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

三是要把《准则》和《条例》“带在身边”.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当“老好人”,敢于较真,把党章党规党纪真正落实到位。

篇5: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情况报告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印发以后,东营区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持以知促行、以行促知,“四学”确保《问责条例》精神落到实处。

纪检监察干部第一时间学。《问责条例》出台后,东营区纪委第一时间召开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会议,带头全文学习《问责条例》。组织召开专题讨论会和知识测试,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精准监督、精准执纪、精准问责。

领导干部带头学。召开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区委副书记马保文领学《问责条例》全文,并要求全区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牢固树立“四种意识”,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把党的规矩落实下去,把《问责条例》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党员干部创新形式学。创新学习宣传方式,借助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工作群、短信平台、显示屏、《东营区报》等平台,发布《问责条例》全文以及有关解读文章,让广大党员干部时时学、处处学。同时,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结合学习《问责条例》,认真开展自查,抓好问题清单的整改落实。

强化压力督导学。区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组把《问责条例》学习情况纳入督导内容,以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形式对镇街及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学习贯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真正把学习压力传导给每位党员,以实实在在的举措让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取得实效。

篇6: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情况报告

为使《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快速有力发挥作用,新野县及早部署,快速反应,采取多种形式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一是党员干部先学一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问责条例》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以撰写体会、逐条解读、支部讨论等形式组织学习。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真学、真懂、真用,夯实管党治党的责任,扛起问责的责任,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组织媒体积极引导。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问责条例》作为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当前的政治任务贯彻落实。联合县委宣传部、新闻媒体等多家单位,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政府网站开设专题、专栏,通过转发原文、逐条解读、配发评论等形式,努力营造学习贯彻《问责条例》良好氛围。

三是案例警示强力推动。充分运用案例的实践指导作用,向基层单位党组织发放警示案例光盘,在各单位醒目位置开辟“图说案例”学习园地,采用图文并茂的方式向党员干部详细解读问责的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等,使学习教育更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篇7: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情况报告

按照《中共xx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旅游局采取四项措施推进《问责条例》学习贯彻。

当做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安排实施。把学习宣传贯彻《问责条例》列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立即研究学习贯彻事项,及时与旅游局党组沟通并交换意见,于8月5日向市旅游局各处室、各下属单位正式印发了《中共xx市纪委驻市旅游局纪律检查组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安排的通知》,从如何督促局党组抓好《问责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纪检组带头学习贯彻、结合目前重要工作挺纪律立规矩等方面,做了具体安排,开展了一系列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纪检组带头抓好学习,努力做到真学真懂真贯彻。一是纪检组全体成员把带头学习贯彻好《问责条例》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学习,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贯彻执行《问责条例》的主动向和自觉性。二是纪检组全体成员通过听报告、自学、讨论等方式,精读全文,逐条研读,力争做到吃深精神、融会贯通。三是纪检组积极参与驻在局党组、局长办公会、中心组、局务会等学习讨论,结合旅游局工作实际和特点,抓好《问责条例》精神贯彻落实,提出驻在局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的思路和措施。

督促驻在局党组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一是督促驻在局党组认真抓好《问责条例》精神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工作,提醒班子成员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贯彻执行。二是提醒驻在局党组认真抓好全体党员干部对《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努力做到人人知晓,入脑入心。三是督促驻在局党组抓好对《问责条例》的广泛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两个门户网站、刊物、宣传栏、微信微博等媒介,大力开展宣传引导,努力营造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良好氛围,不断强化学习宣传效果。截止目前,市旅游局8月4日在局务扩大会议上学习了《问责条例》全文,局办公室8月8日将学习《问责条例》纳入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8月8日印发了《学习<问责条例>和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的通知》,近期正在筹备组织研讨交流和发放《问责条例》辅导读本,局机关宣传栏、相关网站等传媒正在陆续登载有关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文章和信息,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氛围方兴未艾。

结合专项调研工作,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工作规矩立起来。一是在学习领会《问责条例》的同时,深入扎实开展在局机关、下属单位和相关管理服务对象中的调查研究,按照专项调研工作安排,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切实把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二是通过纪检组新搭建的《xx旅游新风》微信平台,下载转发《问责条例》及其相关政策、信息和交流文章35篇,把宣传做到经常,把提醒做到前面,把新媒介作为咬耳朵扯袖子的延伸手臂。三是通过深入扎实的调查研究和日常了解掌握的廉政风险多发点、高危点,积极探索《问责条例》在市旅游局的贯彻落实细则及其具体措施,逐步形成严谨、有效的问责机制。

篇8: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情况报告

今年7月8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xx新区党工委、纪工委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问责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专题研究部署,提出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全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

一、学研上下功夫,促进《问责条例》入脑入心。区党工委主要领导在区党工委工作会议、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近期召开的务虚工作会等各种会议上,对《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做到逢会必讲、必要求,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好《问责条例》,牢记失职失责必问将成为常态,千万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牢记自身担当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履行好职责任务。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执行,切实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学习,学深悟透、吃透精神、把握要点,保证执行到位,避免出现偏差。 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引导全区各级党组织切实担当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在学习法规、学习文本的基础上,领会其中的深意,唤醒广大干部队伍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二是在宣传上下功夫,营造《问责条例》学习氛围。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将《问责条例》及时到区管委会网站,购买100多本《问责条例》赠阅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并向全区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发送廉政短信,要求在抓好自身学习贯彻的同时,组织好单位及身边工作人员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确保宣传不留死角、执行深入到位。为确保《问责条例》在我区得到不折不扣落实,在全区范围内专题印发了第48期《纪检监察摘报》,对《问责条例》进行了逐条解读。各街道、区直各单位党组织也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宣传《问责条例》。

三是在落实上下功夫,运用《问责条例》指导实践。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发挥表率作用,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对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从严从快实施问责,并且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坚决问责的同时,对失责不问、问责不严,应当问责而没有进行问责,破坏法规制度的党员干部也要严肃问责。特别要加大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责力度,解决各级各部门负责人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不严管,只重项目、产业,轻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今年7月下旬,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对1件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相关责任人严格实施问责,责令相关街道、部门向区党工委作出书面检查,约谈2人、诫勉谈话3人,有力的推动了《问责条例》的贯彻执行。

篇9:学习《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条例》心得体会3篇

在读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后,我感触很深。一名党员一面旗,一个支部一个堡垒,就村级组织来讲,村党支部是建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解决了当前困扰农村基层组织一系列问题。在领导决策方面,条例要求党的基层组织,尤其是村级党组织,务必强化党的核心领导地位,切实肩负起党在基层、在农村的'全面领导职责,但凡农村的重大事项、问题等,均要先通过村党组织的集体研究讨论,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确保在党的领导下,干部工作公开、高效,群众内心透明、敞亮。实现农村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群众看得见、摸得着。

在农村党员干部学习培训方面,真抓实干开展好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学习培训,我们在新时代的红旗下更应该利用新时代的产物智能手机安装学习强国等学习知识。这样更高效的利用闲余时间,认真学习,主动学习,不断提高思考及解决基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培养主动学习的习惯。

发挥农村党支部的先锋模范和坚强战斗堡垒作用;在脱贫攻坚层面,发挥党组织的组织优势、组织功能、组织力量,动员和带领群众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作为村支部书记我应该做好遍访贫困户,及时到他们身边了解他们的发展需求,共同帮助他们奔向小康路。在村级集体经济层面,利用我村的旅游资源做好山货市场,旱地莲花池等项目,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不断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升党组织凝聚服务群众的能力,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努力为农民群众寻找致富门路,提高致富本领,发展致富产业,相信在《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范下,我们广大农村将会更加快速地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美好愿景。

篇10:学习《条例》心得体会

8月26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布以来,民行党支部组织全体干警进行专场学习,对全文142条进行通篇细览,特别是对新增的11条、修改的65条、整合的2条逐条过关,全面把握精神实质。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这次《条例》的修改,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是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的集中体现,有效提升了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作为党员干警一定要把政治站位提上去,把党员身份亮出来,坚决彻底无条件地遵照执行;《条例》新增了很多纪律内容,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给我们列出了详细清单,是我们在工作生活中不可触摸的“高压线”,更是有利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司法行为、言谈举止,时刻保持正确的人生方向。

在学习中,我们结合自身的业务范围和工作特点,对《条例》中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条文内容进行深入探讨,达成了思想共识,形成了在民行工作岗位上需要共同警醒注意的行为规范:

一是在政治纪律上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条例》明确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处分规定。在现实生活中,特别是在网络虚拟生活中,年轻干警很容易被误导或无意间参与一些政治问题的讨论,发表一些与党中央大政方针不符、与党史、国史、军史不符的言论。这既有自身知识不牢固的原因,也有言行不注意的原因。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们一定要增强政治敏感性,自觉加强党的知识和时政方针学习,增强政治辨别能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条例》还明确了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造成不良影响的处分规定,这为我们今后如何加强对党员思想和言行的监督,提出了新的管理课题,我们将坚持以正面教育为纲、以谈心谈话为辅,广泛发动党员互帮互助、互相提醒、互相监督,更好地改进支部政治组织生活。

二是在组织纪律上要强化执行意识。《条例》明确了对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进行处分的规定。在民行部门,由于近两年业务量剧增,去年受理案件61件,今年已接近90件,检察人员平时埋头办案,对上级部署的一些党建工作和专项工作,确实存在一些慢执行甚至执行不到位的现象,今后要切实提升组织纪律意识,树立“无借口执行”的意识,以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抓好上级和党组织决定的各项事项的落实。

三是在廉洁纪律上要坚持谨小慎微。民行部门是与行政机关、诉讼当事人接触频繁的部门,也是廉政风险较为集中的部门,《条例》的具体规定既是我们的方向标、警醒符,更是我们的“保护伞”。对照《条例》规定,我们排查出三个较为突出的风险点,提出了“三个严防”的纪律要求,一是严防接受钱物、吃请、说情等可能影响职务公正廉洁的行为。检察人员每次外出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接触都要报部门领导批准,严禁单人进行,自觉规范与案件当事人的接触行为。二是严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行政审批监管、司法办案等环节打招呼或充当中介,为关系人谋取利益。三是严防在外出公务、学习培训期间违反纪律。禁止利用学习培训之机,擅自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等,严格规范自身的公务行为。

四是在群众纪律上要做到真情用心。民行部门与群众工作息息相关,分院控申部门90%以上的接访工作与民行业务有关,两个部门联合接访的情况越来越多。《条例》规定了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等行为都要予以处分,这对今后如何做好群众工作是非常具体的工作指引,我们要更加真情用心对待群众的诉求,不能就案办案,一推了之,而要穷尽一切法律手段,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五是在工作纪律上要做到务实尽责。张军检察长多次强调,老百姓公平正义更多的获得感来自民事、行政诉讼案件,检察改革最关键的是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民行工作作为当前检察改革的关键环节和最新增长点,我们深感肩上的责任重大。《条例》对如何干好工作做出了非常细致的规定,我认为最突出的两点就是要务实和尽责,今后工作中要出实招、干实事,忠诚尽职,绝不能喊口号、使花招,绝不能辜负上级和群众对我们的殷切期望。

六是在生活纪律上要防止因私害公。《条例》中生活纪律一章对生活作风、家风建设等作了具体规定。我认为这些是关乎党员和党组织形象的大事,是党组织对我们党员的关心关爱,也是对党员的纪律要求。作为党员干警,要擦亮自己的党员身份,模范执行生活纪律,培养高尚情操,过上健康向上的生活,这不但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党组织和党的事业负责。

篇11:学习《条例》心得体会

今年8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反映出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取得了丰硕成果,将这些丰硕成果写进《条例》,使《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条例》印发后,广铁检察分院控申处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迅速行动,自觉把《条例》作为学习重点,并在工作中一以贯之。

一是自学与集中学相结合,逐条领会条文原意。控申处在要求干警自学《条例》的同时,还组织全处干警集中专题学习《条例》,作为处长、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我带头逐条领学。通过认真学习,既提高了大家对这次修订《条例》的必要性、重要性认识,又深化了对党章、《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细化具体化认识。

二是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自觉为干警上党课。根据活动要求,我以支部书记名义为全处干警讲了《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的党课。通过上党课,我们进一步认识到,纪律教育和《条例》学习,既是学习领会条文原意和精神、做到准确执纪,更是警示我们要守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头。

三是给纪律“带电”,坚持履行主体责任常态化。学以致用,坚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对全处干警在谈心谈话同时,也对工作纪律、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如,因私离穗),特别是中秋、国庆双节期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细则、防止“四风”等及时进行谈话提醒。

四是举一反三,积极推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结合《条例》学习、纪律教育和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我们处自觉牵头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精心组织线上和线下平台建设,在努力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的同时,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为方便群众来访和了解12309中心运作情况,着眼中心今后日常管理和运营,进一步规范了人员来访、12309热线电话接听登记流程,制订并拟编印中心简介、控告申诉指南、申请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指南等手册,下一步,我们将在接待群众来访等窗口工作中坚持佩徽挂牌,设立党员先锋岗,不断规范司法行为,努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

篇12:学习《条例》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条例》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予以明确,体现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条例》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价值取向,体现纪律建设的时代性;《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体现纪律建设的针对性。《条例》的贯彻执行,必将进一步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学习贯彻《条例》是当前各级党组织的政治任务。监察部门要协助党组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按照党的纪律建设新要求、党纪处分条例新规定,结合广铁检察实际,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一是巩固发展“全面从严”常态化效果。《条例》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为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效果提供了保障。《条例》修订体现管党治党进一步“全面”“从严”,把新型违纪行为纳入处分范围,实现了“负面清单”的与时俱进,再次释放了“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强烈信号。为此,监察部门要协助党组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监督,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不担当、不作为”治理、“八小时外”监管等工作,完善主体全参与、对象全覆盖的内部监督体系,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和良好家风建设。《条例》对各级党委、纪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察部门必须坚守职责定位,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不断巩固发展纪律作风建设和规范司法取得的明显成效。

二是巩固发展“铁的纪律”习惯化养成。贯彻执行《条例》,就是要让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坚持警示与预防常在,使全体党员干部在熟悉掌握《条例》的基础上,真正把《条例》刻在心上、烙在脑海,联系实际、时时对照,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要通过在纪律作风建设、规范司法中的贯彻执行,使全体党员干部对《条例》由组织设置的“紧箍咒”变为自我要求的“安全带”,时时处处严格遵守。全体党员干部要知敬畏,把《条例》视为“带电的高压线”,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守住慎独慎初慎微的关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常省察,自觉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坚持“吾日三省吾身”、“时时勤拂拭”,认真自查思想行为,及时修枝剪叶、涤荡心灵;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行为准则,融入到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使其成为一种思维习惯、行为自觉。作为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在执行党纪要求、《条例》新规上推动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局面。

三是全面加强监察、检务督察、巡察等工作。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持之以恒、毫不动摇,纪律作风建设必须永远在路上、毫不松懈。我要把对《条例》的学习领会转化为立足岗位的履职担当,全面加强和改进监察工作,在正风肃纪、规范司法、从严治检等方面敢于担当作为。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协助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党建带队建促规范;要锲而不舍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教育为先,坚持重在日常,坚持关口前移,坚持严格执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防止“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专项整治,确保队伍令行禁止、司法行为规范,努力营造广铁检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还要对标中央巡视整改高标准严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务督察、巡察、专项检查等工作,实现对队伍建设、规范司法、日常管理的监督全覆盖。在已有实践基础上,对检务督察、巡察、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监督范围与内容,完善监督方式与手段,探索制定工作标准与程序,强化整改落实与跟踪问效,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对发现问题做到“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并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篇13: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这段时间对物业管理条例的学习,对物业行业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责任、义务的界定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一、进一步明确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业主大会是为实现对物业的自我管理,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合法权益,为了便于多个业主形成共同意志,保障物业管理活动的顺利开展而组成的自治组织,是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最高权利机构,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同事项做出决定,享有对物业管理公共事物的决策权。《条例》明确了业主产权人在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数的界定;《条例》规定,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由业主大会讨论和决定,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组成。

二、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物业管理及纠纷事宜——引入第三方评估公司

条例第七条明确写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委托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物业项目承接查验、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质量评估活动,此项可以使物业管理过程中平衡各方关系,各项事宜均可落地实施。

三、明确了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大会与社区、街道的关系。

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的职能大都带有社会公共性。业主大会是业主们由于共同财产关系而形成的共同利益群体,它的职能主要是民事性的,它与社区委员会在性质、职能、权利基础等多个方面,都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但是业主、业主大会要维护好自己的权益,离不开当地居委会的指导和帮助。物业管理企业,是具有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接受业主大会的委托依照《物业服务合同》进行专业化管理,实行有偿服务的企业。

业主大会是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自治组织,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大会之间是互相依存、相互作用,缺一不可的关系,是在物业管理专业化管理与业主自制管理相结合的高度同一。

他们之间的关系是选择与被选择、服务与被服务、聘任与被聘任的关系。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的好坏在社区建设,尤其在社区服务业的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业主大会、社区委员会、街道、物业管理企业在根本目标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给业主创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以往由于缺乏对社区委员会的认识,理不顺相互关系,造成诸多物业管理活动中矛盾。因此,《条例》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监督。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要努力创建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良性互动的新机制,就要求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委员会、业主大会共同努力,只有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共进,以物业管理服务推动社区服务发展,才能创造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现代化居住环境。

通过对物业管理的条例的学习,和以往工作经验的进行对照总结,能够深刻的了解自己工作中的不足,进行及时查漏补缺。

篇14: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按照县交通局的决策部署,我单位对条例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并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对条例进行深刻的学习了解,全面贯彻落实了条例的各项规定,现就我单位的学习情况做个总结,心得如下:

公路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同时也承担着促进国家综合运输体系发展的重要任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路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截至底,全国公路网总里程达到398.4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达到7.4万公里,农村公路总里程达345万公里,“五纵七横”12条国道主干线全部建成,西部开发8条省际通道基本贯通,极大促进和保障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与此同时,依法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更加充分和有效地发挥公路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服务作用,也成为交通运输行业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总的来说,条例在五个方面建立了公路安全保护法律制度:

一是进一步加大了对公路线路本身的保护力度。针对公路线路及周边一定范围内容易损坏路基、威胁公路安全的情况作了相对完善的规定。一方面,对公路周边区域作出了保护性规定。在《公路法》的基础上,对建筑控制区等保障公路安全的区域范围作出了细化规定,明确了对相关区域的`保护义务。另一方面也加强了对涉路施工的监管。针对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等影响公路安全的涉路施工进行了监管,要求建设单位需要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险情应对方案,报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同时增加了验收等后续监管制度。这些规定都是很有针对性的。

二是进一步健全了公路桥梁的安全保护制度。条例规定,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一定范围内禁止采砂;进行疏浚作业、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等行为受到严格监管;禁止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施工作业;重要的公路桥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守护等。这些制度,对保障公路桥梁安全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三是进一步健全了车辆超限治理制度。条例强化了车辆生产和销售环节、车辆登记环节以及货运场站装载环节等方面的源头治理,对相关部门以及车辆销售生产、企业规定了相应的义务或管理职责,确保源头治理的效果。同时,对固定超限检测站点建设和管理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力求治超制度环环相扣,取得长效,同时还规定了超限运输过程中的公路安全保护措施等。总的来说,条例通过一系列规定对近年来超新治理的有益经验进行了巩固,建立了全面治超的法律制度,为进一步开展车辆超限治理提供了牢固的法制基础。

四是进一步完善了公路养护制度。条例一方面对公路养护技术状态、标准、作业规范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了养护作业单位的养护义务,同时还规定了养护作业单位的资质条件,并授权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的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这些规定,将进一步促进公路养护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公路养护的质量和效率。

五是建立健全了公路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条例针对公路突发事件的应对作出了相对全面的规定,包括建立制定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物质储备保障制度、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交通部队纳入应急力量以及在公路突发事件发生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相关应对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这些内容是在总结近年来有关单位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地震、泥石流等公路突发事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规定,也相对具有可操作性。

通过对条例的初步学习,我单位干部职工了解掌握了条例的内容,充分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意识,提高了遵守条例的意识。

篇15: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新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是中国共产党不断探索完善对权力监督的有效形式,推出了新的党内巡视制度,受到全党、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为我们今天制定巡视条例提供参考依据。

一是中国共产党新的巡视工作条例改进了巡视工作领导体制,明确要求“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工作的领导”,加强了巡视工作的独立性。

二是中国共产党新的巡视工作条例从有利于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出发,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一些行之有效的创新做法充实进来,增加了“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等工作方式,赋予了巡视工作更大权限。

三是中国共产党新的巡视条例规定“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并将“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列为对巡视工作人员责任追究的情形,强化了巡视工作的问责性。

四是中国共产党新的巡查条例写入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制度的一系列新举措,包括巡视组长一次一授权、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等。符合巡视工作实际,使巡视工作更加具有制度性。

五是中国共产党新的巡视条例强调问责和追责。明确规定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如果领导巡视工作不力、发生严重问题,将被追责,增强了巡视工作的成果性。

篇16: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学习贯彻《条例》是组织人事干部正确履行职责的需要,是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的需要,是解决干部工作现实问题的需要。因此,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条例》是当前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组织人事部门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一是应带头学习贯彻好条例。组织部门是贯彻条例的主体,应带头严格按条例办事,并指导督促下级党委(党组)把条例学习贯彻好,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的效果。作为组工干部要对《条例》中的各项内容认真研读,逐章逐条、逐句逐字,重点记录,着重把握七项原则、六个基本条件、七个基本资格,掌握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重要环节,在认识上、体会上先人一步、快人一拍,做带头遵守和执行《条例》的模范表率。同时,通过新旧《条例》对照学,带着问题研究学等,全面熟悉新条例的内容,不仅要把具体规定烂熟于心,更要准确把握其中蕴含的思想内涵、贯穿的精神实质。要认真及时梳理组织人事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实行建章立制、流程再造,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该新制订的抓紧制订,不断完善和落实好制度规定,成为精通和落实《条例》的行家里手。

二是要切实改进作风。新《条例》既是新时期做好干部选任工作的基本遵循和防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也是我们自身行为准则的一面“镜子”,要时常拿来照一照,看身子正不正、衣冠正不正,做到自我净化。一要始终坚持公道正派。孔子曾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公道正派,是每位组工干部的立身之本,要从严律己,带头改进作风,敢于坚持原则,时刻遵守“十严禁”等规定,在选人用人上公开、公平、公正,给干部以公道。二要甘当组织工作的“孺子牛”。

组工干部不仅要有正直的品格涵养,更要有“甘为人梯”的奉献情怀,始终站在为党和事业选干部的角度,脚踏实地完成好每项工作。三要树立牢固的责任意识。《条例》强化了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在推荐、考察、识别、使用干部中的责任,这就意味着我们肩负着更重要的使命及人民群众的信任、期待。我们应当维护好条例,当好参谋助手,把好选人用人关,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

篇17: 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传达学习。

市人社局党组召开会议,原原本本全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市人社系统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局党组和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局班子成员要带头学,要分别到所联系的单位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学习辅导。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重要内容。

二、形式多样广泛开展宣传学习。

为了不断推动《准则》和《条例》的深入学习,及时将《准则》和《条例》两项法规全文上传政府站――市人社局网页方便党员干部学习;充分利用局机关OA办公系统、工作简报、手机短信等平台和载体,开展多层面、多角度的学习宣传。同时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通知,要求局机关和局直属各单位要围绕“廉洁自律怎么做”、“树好人社干部新形象”等专题,进行一次学习讨论,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让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干部的心上。局机关退休党支部为退休老党员送学上门、送资料上门,向每名党员配送一个学习笔记本和一支笔,督促党员记好笔记,写好心得,确保两项法规宣传学习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人社系统党员干部反响强烈。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学习后深有感触:新修订的《准则》简短明了、制定的标准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条例》做到纪法分开、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作为局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贯彻,模范遵照执行。局监察室主任说:我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三年多了,我感觉到新的《准则》和《条例》出台之后,从严执纪将不再是一句套话和空话,我们今后的工作压力会越来越大。我们将在市纪委、局党组和纪检组的领导下,对系统内违反两项规定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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