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预算绩效培训心得体会,本文共1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预算培训心得体会
于10月24-25日在大成方略纳税人俱乐部进行了预算推进过程中6大问题的培训。主讲人:赵仲杰。
本次培训共讲了六大问题,分别是1、如何制定全面预算整体计划;2、如何保证基础环节的准确性;3、如何把握预算编制中的难点;4、如何搭建控制与保障的机制;5、如何保持与经营的有效结合;6、如何全面预算考核难题。
现就六大问题培训心得进行总结。预算管理在企业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除中国外英国、德国、美国、日本、韩国实行预算管理平均达到96%,中国部分企业也开始了预算管理,但可以说是年年做预算,又年年不预算,预算成了企业的一种形式而没有上升为管理手段。中国企业存在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一是中国的预算体系不够完善;二是大部分企业管理层根本不重视,至使预算成了财务的事情,财务单打独斗做出来的预算就成了为了预算而预算,从而使预算推进就存在重大问题。
第一个问题如何制定全面预算整体计划,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让管理层了解制定预算的重要及必须:1、掌握未来;2、事成于谋划;3、管理的基本元素;4、企业都在这么做;5、使全局一盘棋;6、使管理变得简单;7、使领导敢于授权;8、领导有精力干大事;9、实施业绩考核。一个企业的发展要有长远规划,有了规划出战略,将战略分解成目标,针对于目标做计划,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又如何推进预算整体计划实施呢,主要是看企业管理层,必须老板亲自挂帅,充分调动起各部门及全员的积极性,进行经营目标确定,业务部门任务下达,对上一年度业绩分析总结,这样做出的预算才具有可行性,但要做到准确合理还需解决以下问题。
第二如何保证基础环节的准确性。 要保证预算编制的准确就必须具备编制预算的条件:1、对历史和现状分析是否到位;2、组织架构是否要调整;3、岗位职责是否清晰;4、有关制度是否要修改;5、预算主体划分是否清楚、合理;6、各项经营政策是否确定;7、成本费用标准是否确定;8、资产是否经过清理,其配置是否要调整;9、归口管理是否清晰;10、经营目标是否制订,其可行与合理性如何;11、计划是否制订,其承接性、可行性和合理性如何;12、销售价格是否清晰且齐全;13、历史数据是否齐全;14、同行业数据是否齐全;15、各项业务规划是否齐全且清楚;16、会计核算是否清晰、准确;17、预算报表是否设计合理;18、各项预算主体的编制内容是否清晰;19、各项编制依据是否确定;20、有关数据是否预测且合理。基础环节准备好后,开始编制预算,现在成熟的预算管理企业都有自己的预算管理软件,其他企业使用的是电子表格,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最难的就是数据的准备性及收集汇总。
第三如何把握预算编制中的难点。预算编制过程中设计到几大模块的编制,分别是(1)收入预算的编制,收入预算的编制依据是根据销售计划、销售目标、历史数据分析、同行业数据分析、预算期内市场容量、企业的市场份额、产品定价策略,编制方法主要是增量预算法,清单预算法,编制口径含税收入与不含税收入、如有折扣和折让,按折扣和折让后的价格编制、已签订需跨年履行合同,按合同期间相应编制;也可以按照企业下达的经营利润指标进行编制,公式为销售量=(固定成本+目标利润)/(单价—单位变动成本);(2)采购预算的编制,编制依据是市场销售计划、采购计划、采购预算、采购付款政策、资金状况、历史采购付款数据等,编制方法是清单预算法,编制口径为按材料及商品类别、规格、型号分别编制,按供应商分别编制。(3)成本预算的编制,成本预算的编制中直接成本编制在建筑企业主要按成本率进行编制,我们公司可以按照收入_完工项目成本比率。(4)工资预算的编制,编制依据是奖罚办法、薪酬政策、同行业工资水平、人员编制、历史工资数据,编制方法主要是增量预算法、清单预算法、弹性预算法,编制口径是按部门及人员类别、级别分别编制;(5)销售费用预算的编制,编制依据是销售计划、销售政策、费用控制办法、工资预算、历史营业费用数据、同行业营业费用数据等,编制方法是清单预算法、弹性预算法、概率预算法,编制口径为对各项费用进行明确定义、划分为变动费用和固定费用、按费用各明细项目分别编制、金额大的费用应编制明细预算、与上年同期对比、列明各费用比重。(6)管理费用预算的编制,编制依据为经营目标、计划、工资预算、历史管理费用数据、同行业管理费用数据等。编制方法为清单预算法、增量预算法、概率预算法。编制口径为对各项费用进行明确定义、划分为变动费用和固定费用、按费用各明细项目分别编制、金额大的费用应编制明细表、与上年同期对比、列明各费用比重。
预算编制完成后,开始由预算委员会组织招开第二次会议即质询会,由委员会成员、预算部有关人员、预算责任单位负责人及编制人员及其他关联部门负责人参加,对预算编制内容进行质询答疑,主要内容为年度(或项目)目标、计划和预算总体编制情况、编制依据与前提假设、具体内容分为年度目标、年度计划、年度预算,针对重要指标进行说明。委员会针对各部门的预算以下问题进行审查,依据充分、目标合理、操作可行、逻辑正确、目标与计划及预算的匹配程度。审查没有通过的预算进行再次修改并重新上会,最后经董事会及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预算生效。
第四如何搭建控制与保障的机制。预算生效后进行到执行阶段,执行过程中需要进行有效控制,建议进行月度控制及预决算分析,预算内的部分由部门总经理直接审批,超预算的部分走流程由董事长或总裁审批,严格控制预算外费用,防止有些部门少做费用预算而钻预算外费用的空子。并在执行过程中所有借款都走预算,并建立预警机制,出现较大偏差的,在不影响企业经营目标的情况下进行整改,形成整改说明经预算委员会或是董事会审批,凡是预算整改的部门在年终考核指标中相应扣减。
第五如何保证与经营的有效结合。预算主要是为了掌控未来,为了保证预算与经营的有效结合就必须对预算与实际的执行情况进行及时、有效分析,给企业管理层提供经营决策的数据。预算分析的重点主要是进度分析、差异分析、原因分析、例外情况分析,分析方法主要是比较分析法、百分比分析法、因素分析法,以因素分析法为主,以差异分析法为辅,针对于偶发事项,例外事项分别进行分析,对有利差、不利差、编制上的原因、执行上的原因进行分析。由每个责任部门出分析报告,由财务进行汇总。
第六如何全面预算考核的难题。有些公司直接把预算与决算直接对比,利润指标没有完成预算直接取消年终考核资格,这未免有些极端,建议将预算考核结果直接与薪酬奖罚挂勾,将预算考核结果以得分形式进入绩效得分,综合情况进行考核。
很感谢尚层给我这次培训的机会,真的学到了很多,深刻理解了预算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财务在预算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性。希望预算管理深植于公司每一个人的心中,与企业共赢。
篇2: 预算培训心得体会
在市教育局的安排下,`我们一行20几位专业老师进入了xx-xx进行为期两个月的计算机软件培训,其目的是进行系统的专业学习,了解目前流行的相关技术,参观行业,了解行业要求,再将这些行业中的知识与我们的教学工作相结合,摸索出一套适合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管理方法,并根据行业中员工的能力要求改进我们职业中学的课程设计,让我们的学生能够在毕业就能很快的适应就业,预算软件培训总结。
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主要学习计算机软件PHP程序设计和项目管理的知识,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项管理
在立项管理方面,我们主要学了如何完成一个项目的立项工作,主要分为:立项文档编写、立项评审报告、需求分析以及文档编写、项目实施计划文档。在该部分的学习中,我们小组以一个新闻发布系统项目为实例,详细的进行了各种讨论和分析,顺利的完成了所要求的各种文档,并基本了解了项目经理在这一方面所需要完成的各种工作情况,工作总结《预算软件培训总结》。
二、开发过程管理
在开发过程管理中,作为一名项目经理,需要掌握的内容主要是项目进度的控制和管理,根据实际开发进度的情况,掌握项目中的风险以及问题,召开项目组例会、项目组临时会议,完成各种会议文档,对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调整,保障项目能够顺利的完成。
三、结项管理
在结项管理方面,我们主要学习了项目总结、项目结项评审报告、项目验收报告的编写,并学习了软件测试的一些基本内容,了解测试计划与测试需求的设计,学习了一些测试软件的使用方法。
项目负责人的重要性
一个项目是否能顺利完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项目组经理的管理能力,从项目的立项到实施以及结项的流程里,项目经理扮演了一位组织和领导者的角色。
因此,一个好的项目经理不仅仅需要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做好项目需求分析和模块制定,还需要较强的领导和管理能力,需要在整个项目开发流程中,准确的了解和掌握项目的进度以及各种问题。并在出现问题时能够有效的协调团队成员分析和解决问题。
团队需要良好的协作关系
由于团队基本都是完成比较大型的项目工作,单靠一两个人的能力是无法完成的,需要依靠所有成员在良好的协作之下共同完成,项目团队里的所有成员均有各自明确的角色与任务,任何一个角色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到整个项目的质量与进度。因此,一个优秀的团队需要的不是个人英雄主义,而是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协作意思,这也正是行业对员工的重要要求。
改进教育教学的设想
通过这次的培训,我体会到作为IT行业的员工,需要的不仅仅是扎实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更重要的是要有很好的职业道德素质,以及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
对于以后学生的教育上,我们还应该加强职业道德培养,多给学生提供团队合作机会,培养他们的团队协作能力。在专业课程上,针对行业对员工的要求,调整教学内容,将更多工作上需要的能力和知识教给学生。
总结与反思
计算机专业的课程设计需要的不仅仅是根据知识体系列出专业课程,还需要结合目前行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在有必要的情况下打破知识体系的常规,重新设置我们每门课程的具体的内容,这是一个比较漫长而繁琐的过程,这需要我们所有计算机专业老师们共同的探讨和思考。
篇3: 预算培训心得体会
7月9日至11日,公司举办了全面预算管理培训,我有幸参加了这次培训。通过参加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培训班,受益很多。要做好全面预算管理这件工作,首先我们应该了解什么是预算、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管理。预算是为实现预算单位中长期业务发展计划,对下一经营年度的生产经营目标及相应措施做出的预期安排,是预算单位明确经营目标、控制经营活动、考核经营业绩、提高经营绩效的重要手段。预算管理是一种系统的管理方法,通过合理分配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协助单位实现战略目标、监控整体战略目标的实施进度,控制费用支出,并预测现金流量和利润。全面预算管理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和全员参与的预算管理。
我感觉全面预算管理是一种系统化的长期工作,我们应该早做准备,按集团公司的要求认真做好全面预算的每一项工作。在此就推行全面预算管理提出自己的一些想法与大家探讨。
1、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预算管理思想前提。设计建立一套统一、规范、有序和有效运行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
2、全面预算管理不是哪个部门的事情,而是全员参与,重在全面。单位应该成立全面预算领导小组和全面预算工作小组。领导小组作为决策机构,工作小组为管理机构,单位各职能部门则为执行机构。单位下属的各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单独编制全面预算,指定管理部门对各子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考核。
3、全面预算制定后要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对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月或按季进行考核,使预算在事中得到有效控制。只有预算没有考核则预算流于形式,与集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的目的不符。
4、预算工作小组要定期召开预算分析会,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及时提出修正意见及改进措施,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
5、制定预算管理流程,预算审批权限。对各项经济活动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在预算内进行。预算外支出项目能在交易事项发生前进行审批和控制。
随着经济活动的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现代企业管理对全面预算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企业一方面需要预算与其战略目标相协调,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另一方面也需要科学而又切合实际的预算来为其生产经营的高效运行提供必要的保证,这些都要求全面预算管理必须把预算的刚性与柔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全面预算管理已逐渐演化成为企业治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和途径,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篇4: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的预算绩效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支出所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预算绩效管理应当坚持科学规范、分级分类、公开透明的原则,将绩效的理念和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资金运行和预算管理效益最大化。
第四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
市、区(市)财政部门负责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本级预算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开展工作,审计机关、监察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监督。
第五条各预算部门负责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本条例所称预算部门,是指直接向各级财政部门提报预算的部门、单位。
第六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市、区(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依法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条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财政部门应当定期公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预算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绩效目标、预算安排以及专项资金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内容、支出用途、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
第八条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的评审、评估、评价等工作,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专家、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实施。
受托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专家、中介机构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和保密规定,财政部门应当对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九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财政部门与预算部门、预算单位之间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交换与共享。
第二章预算编制绩效管理
第十条预算部门在编报年度预算时,应当根据本部门职能以及事业发展规划,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编报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说明。
绩效目标应当指向明确、具体、可行,有确定的实现期限,财政部门应当组织对预算部门提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
第十一条对政府财力投资计划的项目支出,应当在项目立项时编报绩效目标,由立项批准部门审核并在下达投资计划时批复;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其项目、资金安排进行预算评审、决算审查,并将评审及决算结果作为安排预算和批复决算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预算部门编报的年度预算涉及设立专项资金的,应当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本部门以及相关部门三年事业发展中期规划、资金绩效目标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设立专项资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财政资金投入方向,符合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
(二)使用范围清晰、主体确定、方式可行,预期绩效目标明确,符合客观实际;
(三)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不得与财政收支增幅或者生产总值挂钩;
(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设定执行期限且一般不超过五年。
第十三条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设立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估。经评估符合条件的,报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
专项资金设立后,财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预算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对专项资金安排中没有明确支出标准的项目支出,财政部门在审核其绩效目标的同时,应当对项目、资金安排进行预算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作为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使用专项资金的预算评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设立有无依据、是否符合程序、有无明确时限;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支出预算的合理性,绩效目标的规范性;
(三)已设立专项资金上年度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情况;
(四)其他需要预算评审的内容。
第十五条预算部门提出的绩效目标,经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对不符合要求的,财政部门可以要求其调整、修改。对不按照规定编制绩效目标或者预期绩效低的项目,不予安排预算资金。
第十六条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分别向本级部门、所属单位批复支出预算时,一并批复绩效目标,作为预算执行、绩效评价与问责的依据。经批复的绩效目标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重新报批。
第三章预算执行绩效管理
第十七条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应当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监控。
第十八条预算部门对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实现负责。
预算部门应当统计预算执行中有关绩效数据,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报告项目实施进度和本部门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当预算执行绩效与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预算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预算执行中,需调整预算事项的,预算部门应当重新提报绩效目标,待依法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二十条财政部门应当在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资产管理等财政工作中,采集、分析预算绩效信息,跟踪、监控预算执行中的绩效管理情况,并选择部分项目进行重点监控。
第二十一条对分期支付资金的项目,财政部门应当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绩效目标执行以及相关措施落实情况拨付预算资金。
第二十二条除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原因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外,对预算执行中无绩效、明显低于或者严重偏离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部门应当交回相应未执行部分的预算资金,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相应调整预算。
第四章绩效评价
第二十三条预算执行结束,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应当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按照规定的评价原则和标准,对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评价。
对重大项目或者跨年度项目支出,可以在执行过程中实施阶段性绩效评价。
第二十四条预算年度终了,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提出绩效报告报送预算部门。
预算部门应当对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形成整体支出管理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报财政部门。
第二十五条财政部门应当对预算部门绩效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对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管理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选择部分重点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或者再评价。
第二十六条对设定的执行期限超过三年的专项资金,财政部门在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时,应当一并组织对专项资金进行中期绩效评估。
经中期绩效评估,专项资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程序予以调整或者撤销:
(一)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专项资金设立的目标失去意义或者需要完成的特定任务已经不存在的;
(二)专项资金的绩效达不到主要预期目标,整体使用效益不高、绩效不明显的;
(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有违法违规情形,情节严重或者经整改无效的;
(四)专项资金支持的绩效目标已经提前实现,不需要继续安排的;
(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当调整或者撤销的。
第二十七条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应当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作出评价结论以及改进预算管理建议,并将评价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被评价部门、单位。
被评价部门、单位应当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措施在要求时间内向财政部门、预算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应当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绩效问责与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导致预算绩效管理未达到相关要求,以致财政资金配置和执行绩效未能达到预期目标或者规定标准的,对责任部门及其责任人员实施绩效问责。
财政、审计、监察等机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根据绩效评价结果以及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提出问责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活动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一条预算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不按照规定编报预算绩效目标或者绩效说明的;
(二)不按照规定进行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的;
(三)不按照规定组织绩效评价的;
(四)干扰或者阻挠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
(五)在预算绩效管理中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
第三十二条项目承担单位采取伪造、变造虚假资料或者绩效目标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受托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专家、中介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财政部门、预算部门按照规定解除委托协议、取消相关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四条财政、审计、监察以及其他有关机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对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处理;对发现的不属于本机关、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问题,应当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市、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关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篇5: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XX〕285号)、《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沪府办发〔20XX〕55号)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概念)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运用绩效理念和方法,将绩效目标编制、运行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适用资金范围包括全区范围内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和政府性投资计划管理的所有政府性资金。适用单位范围包括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全区各级党政组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等。
第四条(管理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坚持区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统筹推进,各主管部门分工负责。预算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自觉主动的将绩效理念、方法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提高预算支出绩效。
(二)绩效导向、目标控制原则。坚持规范性和绩效性并重,事前要设定绩效目标,事中要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要进行绩效评价,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产出、效果和持续影响力,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和“花同样的钱,办更好的事”。
(三)结果应用、公开透明原则。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及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信息公开机制、预算挂钩机制和绩效问责机制等,将绩效目标设定、跟踪、评价、结果、整改等情况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公众和各方监督。
(四)稳步推进、务求实效原则。将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与本区实际相结合,整体谋划,分步实施,着重抓好重大发展、民生类项目的预算绩效管理,稳步推进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管理,不断拓展绩效管理的资金覆盖面,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五条(实施主体)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主体包括财政部门、预算部门以及下属各级预算单位。
第六条(财政部门职责)财政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牵头推进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机制、规划及计划等;
(二)负责开展预算绩效管理项目库建设、共性指标库建设、中介专家库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宣传培训等基础性工作;
(三)研究和发布预算绩效管理共性化指标,指导预算部门、单位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管理个性化指标。
(四)督促、指导各街镇、各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包括目标设定、运行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
(五)对重大发展类、民生类项目组织开展绩效评价,以及对部门或单位评价项目组织开展再评价,并抓好结果应用工作;
(六)审核各部门、单位提交的部门预算及项目绩效指标;
(七)根据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情况提出绩效改进建议;
(八)其它应由财政部门承担的预算绩效管理职责。
第七条(主管部门职责)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计划等;
(二)组织实施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配合财政部门开展重大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所属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研究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个性指标,指导和帮助所属单位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管理个性化指标;
(四)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跟踪;
(五)组织开展部门绩效自评价,指导所属单位开展单位绩效自评价,抓好结果应用工作,并将评价报告提交财政部门备案;
(六)其它应由预算部门承担的预算绩效管理职责。
第八条(基层单位职责)基层单位具体负责实施本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规定编报本单位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跟踪;
(二)研究制定本单位预算绩效指标;
(三)配合财政和主管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组织开展本单位绩效自评价,抓好结果应用,公开评价信息;
(四)其它应由预算单位承担的预算绩效管理职责。
第九条(内部工作机制)各级预算单位要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合力推进。单位财务部门是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牵头部门;业务部门是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部门,承担编报绩效指标、实施绩效跟踪、开展绩效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职责。
第三章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第十条(绩效目标)预算绩效目标是预算单位在项目计划期内,通过一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所要达到的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是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基础环节。预算绩效目标应与预算同步编制、同步提交、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执行、同步调整、同步监督,与预算管理流程紧密契合,保持一致。
第十一条(绩效指标)绩效目标由绩效指标构成,一般分为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从指标构成上可以分为:
(一)投入类指标:主要衡量各级财政资金、企业资金和其它社会资本等方面的投入情况。
(二)管理类指标:分为财务管理指标和项目管理指标,主要衡量项目实施过程中预算部门和单位的管理效能。
(三)产出类指标:主要衡量通过既定投入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质量等情况。
(四)效益类指标。主要衡量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综合效益和持续的影响力等情况。
(五)满意度指标。主要衡量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等相关利益主体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情况。
第十二条(共性和个性指标)共性指标是指适用于所有预算项目的通用指标。个性指标是针对预算单位特定预算项目设定的指标。共性指标及其所占权重由财政部门统一制定和发布,个性指标及内部权重分布由预算单位研究制定。在设立绩效指标时,如确有必要或专业性较强,可以提请相关部门或专家对绩效指标进行论证和评审。
第十三条(绩效目标编制要求)绩效目标编制的主要依据有:区域、行业或部门战略目标及发展规划、部门和机构职责、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上级或相关部门考核标准及要求、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或专业技术规范等。绩效目标编制应主要遵循以下要求:
(一)相互关联。目标编制要与部门职责、发展规划、紧密相关,与年度计划任务和资金投入关联匹配。
(二)定量为主。目标编制坚持定量和定性指标相结合,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优先采用定量指标表述,定性指标应客观可考。
(三)突出重点。指标设定“宜精不宜繁,宜少不宜多”,重点选取最具代表性的关键要素和核心指标,力求精准简洁、易行易懂的衡量投入、产出与效果三者关系。
第十四条(绩效目标项目库管理)预算单位在编制和提交预算项目时,应一并编制和提交项目绩效目标,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进入项目库,通过审核并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方可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预算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追加预算项目或预算资金的,也应编报或补报预算绩效目标,并纳入项目库,按预算调整程序审核和批准。
第十五条(绩效目标审核)财政部门在审核和批复部门预算时,应结合预算编制“二上而下”流程同时审核绩效目标,如确有必要或专业性较强时,财政部门可以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绩效目标进行评审和论证。绩效目标审核重点如下:
(一)绩效目标设立依据的充分性,包括是否属于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范围;是否符合政府决策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等。
(二)绩效指标及相应权重设置的科学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等。
(三)预算资金安排与绩效目标完成的保障性、匹配性等。
第十六条(绩效目标调整)绩效目标一经确定,未经财政部门审核和批准,不得随意进行调整。当预算相关因素发生变动时,应同步调整或修正预算绩效目标,并按预算绩效目标审核重点及流程重新提交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
第十七条(绩效目标编制结果应用)在年初预算或调整预算中,对预算绩效目标设立依据充分、绩效指标清晰、预期绩效较高的项目,财政部门可以优先安排预算资金;对应编未编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财政部门可以不予审核并不予安排财政资金;对编制的预算绩效目标不符合编制要求的,或预期绩效偏低的项目,财政部门可以要求预算单位重新编制预算绩效目标或调整项目预算申请。
第四章预算绩效跟踪管理
第十八条(预算绩效跟踪)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单位应依据经批复的预算及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预算资金执行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项目实施进程等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管理效益。
第十九条(目标偏离矫正)预算单位在实施绩效跟踪过程中,一旦发现实际绩效与目标绩效发生偏离时,应认真分析偏离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矫正绩效目标偏差,提高项目执行效力,保障预定的预算绩效目标顺利实现。
第二十条(财政绩效跟踪)财政部门可以自行、联合或要求预算单位实施预算绩效跟踪管理,提供绩效跟踪所需数据资料等相关信息,并根据绩效实现程度,严格预算资金执行审核,控制预算资金拨付进度。
第二十一条(绩效跟踪结果应用)在绩效跟踪过程中,对实际绩效严重低于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财政部门可以暂停或停止拨付预算资金,直至预算单位采取有效纠偏措施为止。对经采取矫正措施仍严重低于预期绩效的项目,或经评审论证预期绩效偏低甚至无效的项目,财政部门可以提请区人民政府调减预算项目资金或取消该预算项目继续实施。
第五章预算绩效评价管理
第二十二条(预算绩效评价)预算绩效评价是指根据经批准的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相应权重,运用科学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绩效评价方法,通过对预算项目绩效相关数据资料等信息的采集、整理、汇总以及满意度测评、专家评审论证等,获得预算绩效目标最终结果的过程。
第二十三条(绩效评价主体)各级预算单位是预算绩效评价的实施主体,承担本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任务。对经确定的重大发展类、民生类或金额较大、群众关切的预算项目,财政部门可以在单位自评价的基础上,再行组织或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绩效重点评价。对开展绩效重点评价的项目,预算单位应根据财政部门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提供绩效材料,积极配合绩效重点评价工作。
第二十四条(绩效评价实施)年度预算执行完毕,预算单位要根据财政部门年度评价计划要求,结合年度决算编制工作,及时组织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价,并在每年6月份之前将上一年度预算绩效评价结果报送财政部门。对跨年项目,可以实施当年度阶段性评价,等项目完成后再实施项目总体评价。对部分效益显现周期跨年的项目,经财政部门批准同意后可以在以后年度实施绩效总体评价。
第二十五条(绩效评价内容)绩效评价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并在绩效评价报告中明确列示:
(一)项目基本概况:重点是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二)项目管理情况:指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
(三)绩效评价结果: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产出情况、综合效益、满意度情况及持续影响力等;
(四)绩效偏离情况:主要是指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等;
(五)绩效评价结论、绩效整改措施及绩效改进建议等。
第二十六条(绩效评价标准)绩效评价标准是指衡量预算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预算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标准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标准具体包括:
(一)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二)行业标准。是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三)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四)其他经财政部门确认的标准。
第二十七条(绩效评价方法)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应坚持简便易行的原则运用一种或多种绩效评价方法。
第二十八条(委托第三方评价)根据《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聘用第三方评价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对部分专业性较强、工作量较大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经政府采购程序可以引入专业评价机构开展第三方独立绩效评价。
第二十九条(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是绩效评价结果的重要体现。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以及第三方评价机构在完成绩效评价时,均应根据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应当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建议可行。
第三十条(绩效评价质量控制)预算单位要对绩效自评价结果的完整性、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等负责。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的绩效自评价结果可以组织再评价或提请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对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的,应在绩效评价服务费用中预留不低于10%的质量保证金,根据相关部门和专家的质量评估情况确定支付金额。
第三十一条(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方式包括:
(一)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及整改。预算单位应在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评价结果的同时,加大整改力度,一并报送绩效评价结果整改落实情况。对财政重点评价项目,财政部门应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及相关整改建议书面反馈给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应在收到书面结果后30日内将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书面报送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结合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强化绩效评价结果整改督查力度。
(二)绩效评价结果报告或通报。对绩效评价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财政部门应建立向区人大、区政府及相关层面报告制度和向有关部门和相关利益主体通报机制。其中,重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应以专题报告形式提交给区政府。
(三)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相挂钩。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和部门预算安排相挂钩机制,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情况作为改进部门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的重要依据。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积极或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财政部门在安排预算资金时可予以优先保障和重点支持。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力或达不到绩效目标、评价结果较差或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财政部门应当严格控制该部门预算资金安排。
(四)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和绩效评价结果问责。根据“谁用款,谁负责”的原则,财政部门应会同区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结果问责机制,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力、绩效评价结果较差或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低效使用的部门和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实施问责。
第六章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管理
第三十二条(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是财政和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应根据财政和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统一要求和规定内容同步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的评判和监督。
第三十三条(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主体)预算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应根据预算信息公开要求同步将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及整改落实情况在松江门户网站和本单位网站等予以公开。财政部门负责年度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计划的制定发布、公开表式的统一制定以及督促预算单位及时公开信息,同时对财政纳入重点绩效评价的信息及其整改落实情况在松江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第三十四条(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内容)除预算信息公开内容之外,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还应包括:
(一)预算项目资金投入、立项依据及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等相关信息;
(二)绩效评价结果及评价报告等相关信息;
(三)其他应当公开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信息等。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相关部门在设立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和城市建设与管理等专项资金时,应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建立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制度,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三十六条(基本建设项目绩效管理)根据《经济建设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规则》(财建〔20XX〕165号),基本建设各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设置绩效目标,并结合财务监理机制协同强化绩效管理。
第三十七条(预算追加项目绩效管理)根据本区预算追加论证管理相关办法,为提高预算追加项目的预算绩效,对除政策性追加的预算项目追加,应在论证时明确预期绩效目标,并重点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跟踪评价。
第三十八条(参照执行)各街道、镇、园区参照本办法执行,各预算部门可参照此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实施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松江区项目预算绩效评价管理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第四十条(办法解释)本办法由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篇6: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本市《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结合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和财政项目预算管理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概念)
预算绩效管理是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和要求,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管理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三条(管理主体)
本市各级政府的财政部门、预算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
财政部门是指市级财政、各区县财政、各镇(乡)财政。
预算部门(单位)是指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第四条(适用范围)
预算绩效管理主体对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所有财政性资金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管理、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基本原则)
(一)绩效导向原则。预算管理各个环节的活动都要以绩效为核心导向,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实现财政资金运行和预算管理效益最大化。
(二)目标管理原则。预算编制时要设定明确的绩效目标、预算执行中要实施绩效跟踪监控,预算完成后要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等情况,围绕绩效目标及其实现的途径和方式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三)有序推进原则。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为指导,有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借助各级人大、纪检监察、审计、社会中介等各方力量,合力推动,逐步实现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和内容的全覆盖。
(四)科学规范原则。预算绩效管理要采用科学的体系、规范的程序、适当的方法、明确的措施,保障各项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提高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质量。
(五)绩效问责原则。预算绩效管理要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管理责任,将预算绩效管理主体实施绩效管理情况逐步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促进政府职能部门履职能力的提升。
(六)信息公开原则。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制度,完善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机制,推进预算绩效信息的逐步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组织保障)
各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要建立健全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本部门各相关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责;预算部门(单位)要确定本部门(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牵头部门,明确内部各相关职能机构的工作职责,加强本部门(单位)内部各职能机构之间的配合和协调。
第七条(财政部门职责)
(一)负责制定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操作规范等。
(二)指导本级预算部门(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有关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管理、绩效评价管理以及评价结果反馈和结果应用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推进预算主管部门开展绩效评价行业指标体系建设。
(五)负责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
(六)按规定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
第八条(预算主管部门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工作计划、配套措施等。
(二)组织实施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所属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研究并建立本行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四)按规定编报绩效目标,实施绩效目标评审,并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绩效目标评审工作。
(五)对预算执行进行绩效跟踪,并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报财政部门。
(六)组织开展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并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本部门预算管理。
(七)按规定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在本部门公开和向社会公开,接受各方监督。
(八)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本部门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
第九条(预算单位职责)
(一)组织实施本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按规定编报绩效目标,配合财政部门、预算主管部门开展绩效目标评审工作。
(三)对预算的执行进行绩效跟踪,并将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报预算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四)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并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本单位预算管理。
(五)按规定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在本部门公开和向社会公开,接受各方监督。
(六)按规定向预算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
第十条(绩效工作报告)
预算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年度考核要求,及时总结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自我评价,撰写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工作报告主要内容:
(一)基本概况。预算主管部门基本情况应包括部门职能履行情况、事业发展情况、预算完成情况等。财政部门基本情况应包括年度财政收支基本情况,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总体情况。
(二)自评情况。对照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内容和要求,对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自评,并就相关工作进行总结和说明。
(三)问题建议。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及下年度工作安排和建议等。
第十一条(实施工作考核)
各级财政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要求、部门(单位)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等相关内容,结合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对本级预算主管部门和下一级财政部门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包括基础工作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应用、绩效管理创新以及监督发现问题等)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为有关部门实施行政问责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聘用、委托第三方)
预算绩效管理主体组织开展绩效目标评审、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可以根据需要聘用和委托专家、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实施。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政府采购。
预算绩效管理主体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择第三方的,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与第三方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和要求执行。
财政部门应加强第三方管理,对第三方参与绩效目标评审、实施绩效跟踪、开展绩效评价以及绩效管理咨询等工作进行规范。加强业务培训,监督履约质量,推进第三方机构、专家队伍建设。对第三方的具体管理制度,由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信息化管理)
市级财政部门要加快推进以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结果应用管理为核心内容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支撑。各级财政、预算部门(单位)要积极运用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规范预算绩效管理,提高绩效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绩效目标管理
第十四条(绩效目标管理总要求)
绩效目标管理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预算部门(单位)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部门(单位)职责,编制本部门、本单位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和总体目标。根据部门(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和总体目标编制年度预算,并按要求编报科学、合理、清晰、量化的项目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基本支出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是现阶段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预算部门(单位)要重视绩效管理与项目管理的有机结合,按规定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和项目绩效目标评审工作。财政部门根据预算部门(单位)上报的项目绩效目标,依据年度政府工作重点,结合项目绩效目标评审结果,确定项目、项目预算和绩效目标。
第十五条(项目绩效目标概念)
项目绩效目标是预算部门(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预算部门(单位)在申请项目立项时应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在申请项目预算时应按规定同时申报绩效目标。
第十六条(项目绩效目标内容)
设置和申报项目绩效目标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预期产出目标,包括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质量、时效目标,以及达到预期产出所需要的成本和资源等。
(二)预期效果目标,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三)衡量预期产出、预期效果和相关方满意程度方面的绩效评价指标等。
(四)为实现项目绩效目标所需要的保障制度、措施和工作计划,以及项目管理内容和相应目标要求等。
第十七条(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要求)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指向明确。绩效目标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
(二)具体细化。绩效目标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三)合理可行。制定绩效目标要以结果为导向,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制定绩效目标要与编制项目预算有机结合,要结合项目管理的基本要素和相应要求,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第十八条(项目绩效目标编报)
预算部门(单位)在设立项目和编制项目预算时,应按要求编制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中纳入中期预算试点的项目,预算部门(单位)应编制该项目的预算总额和总体绩效目标,根据每年预算安排,编制年度项目绩效目标;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应填报《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总体情况)》(附件1-1)、《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目标)》(附件1-2)、《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工作程序和制度保障)》(附件1-3)。
部分专项资金需要通过相关程序再确定具体项目的,预算部门(单位)应在编制专项资金预算时编制相应的总体绩效目标,填报《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总体情况)》(附件1-1)。
第十九条(预算主管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评审)
预算主管部门应在部门预算“一上”前,依据项目绩效目标编报要求,对预算单位填报的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按要求对拟纳入财政预算的项目实施绩效目标评审,经评审通过的项目纳入预算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财政部门原则上不安排该项目预算。
第二十条(财政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评审)
财政部门应依据项目绩效目标编报要求,对预算部门(单位)报送的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审核。结合预算主管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评审情况,选择当年新增重点项目和经常性重点项目实施绩效目标评审。原则上,财政部门应当在部门预算“一下”前完成当年新增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评审工作,在部门预算“二下”前完成经常性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评审工作。
第二十一条(项目绩效目标评审主要内容)
预算绩效管理主体开展项目绩效目标评审主要内容:
(一)目标依据的充分性
1.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政策法规,是否符合公共财政资金保障的范围和支持的方向。依据包括:项目申请、批准文件,以及项目涉及的相关政策、法规、规划、特定许可等。
2.项目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和程序。依据包括:项目决策主体、实施主体、受益主体确认信息,项目确立应经过的规定程序,确定项目范围所形成的规范性材料,以及相关实施标准和依据。
3.项目实施对预算部门(单位)战略目标的相关性,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二)目标设置的合理性
1.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客观实际,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2.项目产出目标(含产出所需要的成本资源)与项目效益目标的关联性、匹配性和逻辑性。
3.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和目标值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
4.是否依据预期的产出和效益,结合成本效益分析编制项目总预算和明细预算,项目预算的内容、额度、标准、计划是否经济合理。
(三)目标实现的保障度
1.是否建立健全保障绩效目标实现的项目实施办法和措施。
2.是否有科学有效的管理能力和充分合理的实施条件,是否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严谨有效的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
3.是否有科学、合理、可行的项目管理内容和相关的目标要求。
第二十二条(项目绩效目标公开)
预算批复后,预算部门(单位)应按照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信息发布制度管理要求,将项目绩效目标在本部门(单位)公开,接受内部监督。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的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预算安排、产出目标、效果目标、影响力目标,以及绩效目标的目标值等。
部分专项资金总体绩效目标应按规定对外公开,使参与单位能根据专项资金总体绩效目标,制定具体项目的绩效目标。
第二十三条(项目绩效目标调整)
预算执行中,因预算调整引起绩效目标调整的,或因相关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确需调整绩效目标的,由预算部门(单位)提出绩效目标调整申请,随同预算一并报批调整。财政部门应根据需要对申请调整预算的项目,实施绩效目标的再评审。
第二十四条(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与项目管理结合)
预算部门(单位)要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与项目管理的有机结合。项目绩效目标评审通过后,负责项目实施的预算部门(单位)要根据项目任务和细化的绩效目标,加强项目各要素(范围、时间、成本、质量、人力资源、沟通、风险、采购等)的管理,提高项目管理要素与项目绩效目标的关联度和融合度;要健全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明确保障措施、实现途径和工作程序,对项目的各个发展阶段进行有效管理和目标控制,为实现项目绩效目标提供保障。
第二十五条(项目绩效管理机制)
财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项目绩效管理机制,将预算编制、预算调整、进度管理、资金拨付、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环节的管理要求与项目绩效管理有机结合,以项目绩效管理为纽带,对财政项目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实施监管。
第二十六条(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预算部门要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反映部门整体支出与实现本部门事业规划的关联性、经济性、效益性和效率性,促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办法,由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条(基本支出绩效目标)
基本支出的绩效目标管理,应重点加强对支出范围、资金渠道、定额标准,以及对重点支出内容控制等方面的管理,充分发挥基本支出对事业发展的基础保障作用。基本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办法,由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章绩效跟踪管理
第二十八条(绩效跟踪概念)
绩效跟踪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预算绩效管理主体根据确定的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动态或定期采集项目管理信息和项目绩效运行信息,对项目管理的各相关内容和目标要求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并在归纳分析的基础上,及时、系统地反映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项目绩效目标的运行情况和实现程度,纠正绩效运行偏差,促进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的管理活动。
第二十九条(绩效跟踪内容)
预算部门(单位)要建立绩效跟踪机制,重点选择当年项目预算中通过绩效目标评审的项目和上年结转的跨年度项目,对其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项目管理和目标要求的完成情况(目标保障)、目标实现程度、目标偏差和纠偏情况等进行跟踪。
(一)目标保障情况。重点跟踪保障项目各阶段有效实施相关制度(包括基本制度、专项办法、管理措施)的完整性,项目实施中相关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其中:进度管理、资金拨付、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是目标保障情况跟踪的重点),以及目标保障中存在的问题。
(二)目标实现程度。重点跟踪预算执行情况,为完成绩效目标所需要的各种资源成本消耗情况、项目管理及其完成情况,以及项目预期产出、效果等目标的完成进度情况等。
(三)目标偏差情况。跟踪重点目标在项目实施中的偏差度和影响度。
(四)目标纠偏情况。重点跟踪纠偏措施的制定和整改落实情况。
第三十条(实施跟踪时间)
绩效跟踪在预算项目启动后实施,实施跟踪的具体时间可根据项目的特点确定。在一个财政年度内,绩效跟踪次数一般为1-2次。
第三十一条(绩效跟踪流程)
(一)确定跟踪目标。在核对项目基本信息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对相关绩效目标按类细化,并确定绩效跟踪的重点目标。
(二)开展绩效跟踪。依据确定的重点目标,对项目管理的相关内容和目标要求的完成情况实施绩效跟踪,归集跟踪信息,填制《绩效跟踪表(项目分阶段完成情况表)》(附件2-1)。
(三)进行偏差分析。根据绩效跟踪信息,对照重点跟踪的目标,发现绩效运行偏差、分析偏差原因。填制《绩效跟踪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纠偏表)》(附件2-2)。
(四)提出纠偏路径。依据偏差分析,结合项目实际,提出实施纠偏的路径和方法,并填制《绩效跟踪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纠偏表)》(附件2-2)。
(五)及时实施纠偏。绩效运行情况与设定的绩效目标要求发生较大偏离时,绩效跟踪主体应及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及时纠偏。绩效运行有重大偏离的,绩效跟踪主体应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或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绩效跟踪发现无绩效或低绩效的项目,要按规定调整执行或停止执行。
(六)形成跟踪结论。依据项目基本情况、目标设定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绩效目标完成及偏差情况、存在问题及纠偏情况等,撰写《绩效跟踪结果报告》(附件3),形成跟踪结论。
第三十二条(报送绩效跟踪报告)
预算主管部门应在完成绩效跟踪工作后的一个月内,将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绩效跟踪结果报告》报送财政部门。
第五章绩效评价管理
第三十三条(绩效评价概念)
绩效评价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手段。预算绩效管理主体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十四条(绩效评价分类)
绩效评价按照评价的形式可分为财政评价、部门自行评价和委托第三方评价;按照评价的内容可分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本支出绩效评价和财政政策综合绩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本支出绩效评价和财政政策综合绩效评价办法由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五条(绩效评价依据)
(一)国家、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国家、本市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
(三)预算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四)预算部门(单位)的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六)预算批复、绩效目标、专项转移支付、年度决算报表和报告及相关资料。
(七)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检查报告。
(八)其他相关材料。
第三十六条(绩效评价内容)
(一)绩效目标与战略规划、事业发展的适应性。
(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
(三)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投资、项目实施、成本控制、财务监理、政府采购、合同管理、质量控制情况等。
(四)为加强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采取的保障措施及其执行情况。
(五)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预计产出、效果和影响力等。
第三十七条(绩效评价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是依据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而形成的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
财政部门负责制定《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框架》(附件4),规范绩效评价指标及分值。评价指标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三方面。
实施评价时,应按照定性指标可衡量、定量指标应量化的要求,依据评价项目特点和评价工作需要,在绩效评价三级指标的基础上,对评价指标逐级分解和细化。
预算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业分类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以适用于本部门、本行业的项目绩效评价需要。预算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已实施的绩效目标评审、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情况,分析研究并逐步建立符合本部门、本行业特点的分类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财政部门确认后纳入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第三十八条(绩效评价指标确定原则)
(一)相关性原则。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
(二)重要性原则。应当优先使用最具评价对象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三)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标准的规范和评价结果可相互比较。
(四)系统性原则。应当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定量指标应量化,定性指标可衡量,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五)经济性原则。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第三十九条(绩效评价指标标准)
绩效评价指标标准是指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绩效评价指标标准的选用应当坚持客观公正、规范有效的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可以选用不同的评价指标标准。绩效评价指标标准主要包括:
(一)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二)行业标准,是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三)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四)其他标准。
第四十条(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可以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方法主要包括:
(一)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它适用于成本、效益都能准确计量的项目绩效评价。
(二)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四)最低成本法,是指对效益确定却不易计量的多个同类对象的实施成本进行比较,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五)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六)其他评价方法。
第四十一条(绩效评价工作程序)
(一)确定绩效评价对象;
(二)确定绩效评价机构和工作人员;
(三)制发《绩效评价通知》(附件5);
(四)确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五)收集、审查、核实绩效评价相关资料;
(六)综合分析并形成评价结论;
(七)撰写与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八)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第四十二条(确定绩效评价对象)
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要选择反映部门特点、行业特色和涉及重大民生、社会关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重点项目,结合财政预算管理的重点要求,以及具体实施项目的重点环节和关键要素,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原则上,经常性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五年实现一次全覆盖,一次性重点项目在其完成后的次年实施绩效评价。
第四十三条(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是评价方(包括财政评价、部门自行评价和委托第三方评价)为开展绩效评价而撰写的工作方案,评价方应参照财政部门《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编写要求》(附件6)具体制定。
原则上,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应由评价组织方(预算绩效管理主体,下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重点评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具体内容包括:评价指标体系结构、评价指标标准和评价指标权重是否合理;相关依据是否充分;数据采集的方法是否适当、可行,采集的数据是否满足绩效评价客观性、合理性的需要;具体组织实施是否满足评价工作要求等。
第四十四条(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方完成绩效评价任务后要撰写《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附件7)。绩效评价报告应当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
原则上,绩效评价报告应由评价组织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重点评审报告格式是否规范、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确定内容和要求是否得到落实、引用数据是否真实合理、揭示的问题是否客观公正、提出的改进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
第四十五条(绩效评价报告报送)
预算主管部门应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后的一个月内,将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对预算主管部门报送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进行抽查。
第六章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
第四十六条(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结果采用综合评分定级的方法,总分值为100分,绩效评级分优、良、合格、不合格。评价得分高于90分(含90分)的,绩效评级为优;得分在75(含75分)―90分的,绩效评级为良;得分在60(含60分)―75分的,绩效评级为合格;得分在60分以下的,绩效评级为不合格。
第四十七条(绩效评价结果反馈)
评价工作完成后,评价组织方应就绩效评价报告的有关内容,听取各相关方面意见,及时整理、分析、归纳,并在30个工作日内以《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附件8)的形式反馈给被评价方,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项目管理,落实问题整改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八条(落实问题整改)
被评价方应根据评价组织方反馈的评价结果和整改建议,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积极落实结果应用的各项要求,切实改进预算管理和项目管理。
第四十九条(整改情况报送)
被评价方应在评价组织方规定的时间内,将整改情况向评价组织方行文报告,并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报告》(附件9)。
第五十条(绩效评价结果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预算绩效管理主体应将各自组织的绩效评价的结果信息进行公开。《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信息公开》(附件10)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预算金额、主管部门、评价分值、评价等级、主要绩效、主要问题、整改建议、整改情况、评价机构等方面。
第五十一条(绩效评价结果与加强财政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科学安排预算、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加强制度建设、实施绩效监督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对区县财政部门的适用效力)
各区县财政部门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区县财政管理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五十三条(解释权)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7: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强化财务监督管理职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与效率,体现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管理要求,根据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预算绩效是指预算资金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活动。逐步建立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第三条预算绩效管理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整体设计、稳步推进,低效问责、高效激励,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第四条办公室负责部机关预算绩效管理组织、指导,并协调、配合财政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各业务科室及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成员是绩效管理的工作主体,负责我部的预算绩效管理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预算绩效管理的内容与职责
第五条预算绩效管理的对象为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包括局本级预算管理的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的资金。
第六条预算绩效管理的内容:
(一)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各业务科室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或追加预算时,应同时编制预算绩效计划,报送绩效目标。办公室对提交的绩效目标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用款部门重新调整绩效目标;符合要求的,由办公室提交市财政部门申报。
(二)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监控。对上年度开展的重点项目评价工作进行绩效跟踪。
(三)绩效评价管理。预算执行中期或结束后,要及时对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重点评价产出和结果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用款部门要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自评,认真分析研究评价结果所反映的问题,努力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提高工作的措施。
(四)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与应用管理。根据财政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办公室应及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用款部门应及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管理措施;办公室应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为领导决策和行政问责提供参考依据。
第七条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2、对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指导。
3、配合财政部门实施绩效管理。
(二)各业务科室主要职责:
1、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
2、对预算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
第三章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第八条绩效目标是指绩效管理的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预计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由各业务科室在年初申报项目经费预算或需追加项目经费预算时填报。
第九条预算绩效目标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预期产出,包括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
(二)预期效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三)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满意程度;
(四)达到预期产出所需要的成本资源;
(五)衡量预期产出、预期效果和服务对象满意程度的绩效指标;
(六)其他。
第十条绩效目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
(二)具体细化。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三)合理可行。制定绩效目标时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
第十一条各业务科室必须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或追加预算时,根据编制预算的.总体要求及发展规划,按规定的时间报送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及有关材料。
第十二条办公室按规定对各业务科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规定的,申报科室应重新填报,未按照规定重新填报的项目,一律不列入预算申报。
第十三条项目绩效目标评审内容包括:项目实施依据的充分性、目标合理性及可行性、资金预算的准确性、实施计划的科学性等。
第十四条各业务科室根据财政部门以书面形式反馈的项目评审结果和意见调整修订项目的原申报绩效目标,并上报预算绩效目标评审表。由办公室提交财政部门进行复审。
第十五条绩效目标一经由财政部门确定,原则上不予调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按原申报评审程序执行。
第四章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
第十六条办公室应配合财政部门作好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办公室负责我部的项目绩效进行跟踪监控,并如实填制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表。
第十八条发现绩效运行目标与绩效预期目标发生偏离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五章绩效评价管理
第十九条绩效评价是指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和评价指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二十条绩效评价指标是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根据评价内容的不同,可分为业务指标和财务指标。
业务指标主要包括:目标设定情况、目标完成程度、组织管理水平、项目实施效益等;财务指标主要包括:资金落实情况、实际支出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和使用等。
第二十一条在组织实施绩效评价时,要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并以定量为主的原则,设置、选择一定数量且能衡量财政支出实际绩效的具体指标。在设定具体指标的基础上,应对具体指标设置一定的分值(权重)。
第二十二条绩效评价标准是衡量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的标尺和准绳,在评价对象和具体评价指标确定后,应选择合适的评价标准,具体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和其他标准等。
第二十三条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
绩效评价方法的选用应当坚持简便有效的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第二十四条绩效自评由各申报和用款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凡年度预算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的支出项目,均列入绩效自评范围,同时根据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评价项目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第二十五条绩效评价工作程序
(一)前期准备。确定评价对象、成立评价工作组、制订评价方案。
(二)组织实施。评价数据和资料采集、审核、汇总,实地现场考察,开展问卷调查,组织专家现场评价和综合评价。
(三)撰写评价报告。分析评价数据,得出评价结论,撰写和提交评价报告。
第二十六条绩效评价报告包括项目基本概况、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评价发现的问题、相关意见与建议等。
绩效评价报告应当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报告具体格式由财政部门统一规定。
第六章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
第二十七条机关各业务科室要根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办公室,经审核通过后报财政部门。如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则根据情况调整项目或相应调减项目预算,直至取消该项目。
第二十八条评价结果实行通报制度,对财政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好的,应予以表扬或继续重点支持;对绩效评价达不到预期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九条绩效评价结果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本局一定范围内公开,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协调。
第三十一条本暂行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8: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规范、科学、高效的预算管理体系,强化预算绩效责任,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山东省省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xx】20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算绩效管理是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跟踪、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
程,以提高预算的社会、经济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学校预算绩效管理的学校自有资金安排的项目资金。
第四条预算绩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目标管理原则。预算管理要围绕绩效目标进行,事前设定目标、事中跟踪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目标完成情况。
(二)绩效导向原则。预算管理的各环节都要以绩效为核心导向,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实现资金运行和预算管理效益最大化。
(三)责任追究原则。坚持“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理念,强调项目单位支出责任和管理部门监督责任,实行绩效问责,对无绩效或低绩效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四)信息公开原则。预算绩效信息要逐步向全校教职工公开,接受全校教职工的监督。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学校成立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组织、人事、财务、资产、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处。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研究制定学校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工作规程,建立预算绩效考核指标和标准体系。
(二)组织和指导各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三)建立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健全绩效结果反馈及督促整改机制。
(四)组织引进第三方对各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五)绩效评价涉及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各项目实施部门的职责:
(一)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按照“谁使用资金谁编制绩效目标”的原则,要求制定的绩效目标客观且可测量、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重点突出。
(二)组织实施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单位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三)定期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第三章绩效目标的设定
第七条绩效目标是指绩效评价的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预计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的编制,主要包括设定绩效总目标、
制定长期、当期(年度)绩效指标、确定绩效指标值等。
第八条绩效指标编制原则:
(一)相关性原则。绩效指标应当与绩效总目标直接相关,能够充分、恰当反应目标的实现程度。
(二)重要性原则。应当优先使用最能反映绩效的核心指标。
(三)可比性原则。对同类绩效管理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指标,以便于评价结果可以相互比较。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
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四)系统性原则。应当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预算支出所产生的效益。
(五)经济性原则。绩效指标所涉及数据的获取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制定绩效目标时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对于绩效目标中涉及的专业术语,应当准确定义、清晰解释。
第九条确定绩效指标值。绩效指标值是指使用量化的标准、数值或比率来表示预算资金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应当与绩效指标逐
一对应,通常用相对值或绝对值表示。单位在填报绩效指标值,应当同时明确绩效标准。绩效标准是设定绩效指标值时的依据或参考标准,一般包括历史标准、行业标准、计划标准,以及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标准等。
第四章绩效跟踪管理
第十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预算资金进行绩效监控,主要包括:
1.预算执行进度;
2.预算执行规范性;
3.预算存量资金;
4.预决算差异率。
第五章绩效评价管理
第十一条绩效自评。预算执行完毕后,各项目实施部门要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实际绩效情况进行自评,评价指标分为计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第十二条开展第三方评价。审计部门结合学校年度审计,引入社会第三方评价机构,按照预算绩效领导小组确定的范围、要求等对预算绩效情况进行评价。结合部门自评,出具最终评价结果。
第六章绩效结果应用管理
第十三条对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所形成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等信息,采取反馈整改、与预算挂钩、激励约束等方式,项目建设期内,按年度投入经费年末未形成支出的,或项目已结项的,剩余资金收回,对于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项目不再进行资金投入,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各责任部门(学院)将所管理的项目经费评价结果作为本部门(学院)年度工作的必要公开事项,接受教职员工的审核和监督。
第十五条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学校将评价结果纳入各单位工作目标考核范畴,并作为重要依据。对因主观原因导致当年绩效管
理工作不力,绩效执行及评价结果较差的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9: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报告介绍,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了财政部《关于中央决算的报告》和审计署《关于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对中央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中央决算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建议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在年底前将纠正、改进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要改进预算编制和执行。要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压缩代编预算规模,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加快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加强对预算执行的跟踪分析。严格超收收入的`使用。完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制度,对基金筹集和使用作出具体规定,增强规范性。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树立“用财要问效”的理念,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加强中央本级和对地方转移支付用于教育、“三农”、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重点民生支出预算执行的绩效管理。
进一步扩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范围,开展对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的整体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执行的有机衔接,实施绩效问责制度。要完善决算编制。各项决算数字应当做到真实、完整。对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应当强化管理。加强财政基础性工作,规范会计核算,严格会计监督。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要加强财政监督。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加强对重点民生支出、转移支付、政府采购资金等重点领域和项目的监督。建立从源头上根治“小金库”的有效途径和长效机制。严肃财经法纪,坚持依法理财。要深化财税改革。做好财税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和全面规划,研究制定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财税政策。规范转移支付管理,提高均衡性转移支付所占比重,控制和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加强财税法制建设,完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深化资源税等税制改革。
篇10:预算绩效实施方案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财政绩效管理体制,促进财政资金科学配置、高效使用,按照《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发〔20xx〕8号)、《中共萍乡市委、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萍发〔20xx〕9号)和《中共芦溪县委、芦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芦发〔20xx〕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完善机制、强化应用,建立健全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支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1.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按照“谁使用资金谁编制绩效目标”的原则,要求制定的绩效目标客观且可测量、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重点突出。
2.组织实施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3.定期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工作机制,建立系统规范的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工作规程和技术指标体系、考核考评制度、基础数据库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管理。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切实发挥预算绩效管理实效,提升我局绩效管理整体水平。
三、主要任务
部门的绩效预算管理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五个环节。
(一)事前绩效评估(评审)
组织开展项目评审,项目评审的肉容主要是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合理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筹资的合规性等。
(二)绩效目标管理
结合实际全面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不仅要包括产出、成本,还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
1、绩效目标的内容和分类
(1)按照预算支出的范围和内容划分,包括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基本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中安排的基本支出在一定期限内对本部门(单位)正常运转的预期保障程度。一般不单独设定,而是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统筹考虑。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项目建设的要求,设立并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2)按照时效性划分,包括中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
中长期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资金在跨度多年的计划期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年度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资金在一个预算年度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2、绩效目标设定
绩效目标设定是指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编制绩效目标并向县财政局报送绩效目标的过程。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绩效目标由项目负责股室设定。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在该项目纳入部门预算项目库之前编制,并按要求随同各部门项目库提交财政局;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在申报部门预算时编制,并按要求提交财政局。
绩效目标要能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并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描述,主要包括预期产出和预期效果。绩效指标是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描述,主要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绩效标准是设定绩效指标时所依据或参考的标准。一般包括历史标准、行业标准、计划标准和财政部认可的其他标准。
绩效目标设定的依据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或项目规划;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县财政局中期和年度预算管理要求;相关历史数据、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符合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依据。
(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设定方法:对项目的功能进行梳理,包括资金性质、预期投入、支出范围、实施内容、工作任务、受益对象等,明确项目的功能特性;依据项目的功能特性,预计项目实施在一定时期内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确定项目所要实现的总体目标,并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述;对项目支出总体目标进行细化分解,从中概括、提炼出最能反映总体目标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并将其确定为相应的绩效指标;通过收集相关基准数据,确定绩效标准,并结合项目预期进展、预计投入等情况,确定绩效指标的具体数值。
(2)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设定方法:对部门(单位)的职能进行梳理,确定部门(单位)的各项具体工作职责;结合部门(单位)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预计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将其确定为部门(单位)总体目标,并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述;依据部门(单位)总体目标,结合部门(单位)的各项具体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确定每项工作任务预计要达到的产出和效果,从中概括、提炼出最能反映工作任务预期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并将其确定为相应的绩效指标;通过收集相关基准数据,确定绩效标准,并结合年度预算安排等情况,确定绩效指标的具体数值。
(三)绩效跟踪与运行监控
负责项目的股室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绩效跟踪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预算绩效管理主体根据确定的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动态或定期采集项目管理信息和项目绩效运行信息,对项目管理的各相关内容和目标要求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并在归纳分析的基础上,及时、系统地反映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项目绩效目标的运行情况和实现程度,纠正绩效运行偏差,促进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的管理活动。
1、绩效跟踪的内容
各业务股室要建立绩效跟踪机制,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项目管理和目标要求的完成情况(目标保障)、目标实现程度、目标偏差和纠偏情况等进行跟踪。
(1)目标保障情况。重点跟踪保障项目各阶段有效实施相关制度(包括基本制度、专项办法、管理措施)的'完整性,项目实施中相关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其中:进度管理、资金拨付、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是目标保障情况跟踪的重点),以及目标保障中存在的问题。
(2)目标实现程度。重点跟踪预算执行情况,为完成绩效目标所需要的各种资源成本消耗情况、项目管理及其完成情况,以及项目预期产出、效果等目标的完成进度情况等。
(3)目标偏差情况。跟踪重点目标在项目实施中的偏差度和影响度。
(4)目标纠偏情况。重点跟踪纠偏措施的制定和整改落实情况。
2、绩效跟踪的流程
绩效跟踪在预算项目启动后实施,实施跟踪的具体时间可根据项目的特点确定。在一个财政年度内,绩效跟踪次数一般为1-2次。绩效跟踪流程为:
(1)确定跟踪目标。在核对项目基本信息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对相关绩效目标按类细化,并确定绩效跟踪的重点目标。
(2)开展绩效跟踪。依据确定的重点目标,对项目管理的相关内容和目标要求的完成情况实施绩效跟踪,归集跟踪信息,填制《绩效跟踪表(项目分阶段完成情况表)》。
(3)进行偏差分析。根据绩效跟踪信息,对照重点跟踪的目标,发现绩效运行偏差、分析偏差原因。填制《绩效跟踪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纠偏表)》。
(4)提出纠偏路径。依据偏差分析,结合项目实际,提出实施纠偏的路径和方法,并填制《绩效跟踪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纠偏表)》。
(5)及时实施纠偏。绩效运行情况与设定的绩效目标要求发生较大偏离时,绩效跟踪主体应及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及时纠偏。绩效运行有重大偏离的,绩效跟踪主体应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或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绩效跟踪发现无绩效或低绩效的项目,要按规定调整执行或停止执行。
(6)形成跟踪结论。依据项目基本情况、目标设定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绩效目标完成及偏差情况、存在问题及纠偏情况等,撰写《绩效跟踪结果报告》,形成跟踪结论。
负责项目的股室在完成绩效跟踪工作后的一个月内,将《绩效跟踪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纠偏表)》和《绩效跟踪结果报告》报送县财政局。
(四)绩效评价
通过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报送县财政局。
1、绩效评价内容
绩效目标与战略规划、事业发展的适应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投资、项目实施、成本控制、财务监理、政府采购、合同管理、质量控制情况等;为加强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采取的保障措施及其执行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预计产出、效果和影响力等。
2、绩效评价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是依据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而形成的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
评价指标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三方面。
实施评价时,应按照定性指标可衡量、定量指标应量化的要求,依据评价项目特点和评价工作需要,在绩效评价三级指标的基础上,对评价指标逐级分解和细化。
3、绩效评价指标确定原则
相关性原则。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
重要性原则。应当优先使用最具评价对象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标准的规范和评价结果可相互比较。
系统性原则。应当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定量指标应量化,定性指标可衡量,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经济性原则。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4、绩效评价指标标准
绩效评价指标标准是指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绩效评价指标标准的选用应当坚持客观公正、规范有效的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可以选用不同的评价指标标准。绩效评价指标标准主要包括: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行业标准,是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其他标准。
5、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可以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方法主要包括:
(1)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它适用于成本、效益都能准确计量的项目绩效评价。
(2)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最低成本法,是指对效益确定却不易计量的多个同类对象的实施成本进行比较,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5)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6)其他评价方法。
负责项目的股室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报送县财政局。上级专项资金自评和部门预算项目自评实现全覆盖。
(五)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逐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作为下一期预算安排的参考,提高支出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
绩效评价结果采用综合评分定级的方法,总分值为100分,绩效评级分优、良、中、差。评价得分高于90分(含90分)的,绩效评级为优;得分在80(含80分)―90分的,绩效评级为良;得分在60(含60分)―80分的,绩效评级为中;得分在60分以下的,绩效评级为差。实现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完善管理、预决算信息公开的“三结合”。对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扣减下年度部门项目预算控制数,形成预算绩效管理的刚性约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按照芦溪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工作主动性,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本部门预算管理的重要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履行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职责,积极配合县财政局开展工作,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实施。
(二)确保工作实效。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同步制定绩效目标,项目执行期间按照绩效目标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控,项目完成后要全面实施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县住建局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作用,按照县财政局的统一部署,理顺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营造绩效氛围。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平台等,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倡导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为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四)提升管理绩效。建立完善财政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对各预算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促进我县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有效推进。
篇11:预算绩效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银川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银川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提出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和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根据财政部确定的“建立一个机制,完善两个体系,健全三个智库,实施四个工程”的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任务、建立管理机制、完善制度措施、强化管理手段,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二、总体目标
逐步建立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管理科学、运转高效,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着重围绕健全组织管理、完善制度措施、建立管理机制、强化基础工作等方面稳步推进,确保总体目标顺利实现。
(一)健全组织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联动机制。建立“政府主导,财政主抓,部门执行,社会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市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工作规划、操作规范,指导、监督、考核预算部门绩效管理工作。预算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第三方机构、业务专家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评定、复核。社会各界对评价结果进行监督。
(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一是制定《银川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暂行办法》,明确预算绩效工作各环节的工作内容和要求,规范各环节基本操作规程;二是加强业务编报体系建设,制定财政资金绩效目标编报办法、绩效运行监控编报办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办法、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办法、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
(三)建立绩效评价机制,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开展。积极探索,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
1、建立绩效目标管理机制,实现预算资金绩效目标全覆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各预算部门根据部门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年度预算绩效计划,加强项目论证和审核,并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合理排序,滚动管理。在编制年度预算时,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明确、具体、量化设定绩效指标,并在一定时期可实现。引入专家审核机制,对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论证评审。将绩效目标审核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前提和主要依据,符合要求的项目方可进入预算安排环节。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并批复,并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编报20xx年部门预算时,所有预算单位的专项资金均要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范畴,各单位在申报项目资金的同时,都要提交项目绩效目标,凡是未申报绩效目标的项目,将不予安排预算
2、逐步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报试点。编报年度部门预算时,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报试点工作。20xx年度,编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一级预算单位占本级一级预算单位的比例达到5%;,编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一级预算单位占本级一级预算单位的比例要达到10%,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力争扩大到所有部门。
3、建立绩效监控机制,实现重点项目监控全覆盖。建立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加强绩效信息适时跟踪监控,重点监控预算支出是否符合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目标,发现预算支出绩效运行与原定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偏离严重的,暂缓或停止该项目的执行。重点开展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监督和检查,全面实行绩效监控。各预算部门要将绩效监控与业务管理有机结合,定期向财政局报送绩效监控报告,通过绩效运行监控,提升预算执行质量。
4、全面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现预算部门、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全覆盖。财政部门按市委、政府要求着重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各预算部门自行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逐年扩大评价项目数量和资金规模,努力实现绩效评价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建立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等多层次绩效评价体系,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方式方法,提升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实现预算部门绩效评价全覆盖,20xx年实现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全覆盖。
5、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实现结果应用实质突破。以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为落脚点,以促进预算管理、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实施结果奖惩和绩效问责为突破口,实现结果的有效应用。
(1)建立结果应用机制。建立完善绩效报告机制、反馈整改机制、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机制。20xx年起,预算部门要将预算资金使用整体绩效情况向财政局报送,财政局要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政府报送,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财政局和预算部门要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项目执行单位,督促及时整改,提高其预算管理水平。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和预算安排有机结合机制,将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预算的基本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差的,调减预算,直至取消;绩效评价结果好的,优先安排,并予以适当激励。
(2)建立绩效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预算绩效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完善绩效信息公开机制,逐年扩大绩效目标、绩效报告和评价结果等绩效管理信息向社会公开的范围。20xx年各预算部门开展的绩效评价项目,50%以上的评价结果都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建立绩效问责制度。把绩效评价结果与行政效能问责相结合,联合审计部门,加强对预算绩效审计。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对于故意或过失导致预算绩效管理未达到相关要求,以致财政资金配置和执行绩效未能达到预算目标的部门、单位及其责任人员,进行问责。通过绩效问责,促进各预算部门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而不断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和公信力。
(四)完善基础工作,做实预算绩效工作基石。一是研究、建立标准科学的指标体系,汲取其他地区先进经验,整合、分析现有成果,逐步积累经验,分别按行业、领域、项目等,建立适应工作实际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升绩效评价工作质量;二是引用上级财政或自行建立专家学者库、中介机构库和监督指导库。引入第三方参与绩效管理工作,增强绩效评价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提升绩效评价工作质量。三是建设、加强绩效评价信息化手段,引入上级财政的预算绩效信息化管理先进经验,将信息系统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提高绩效管理的效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充分认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中心工作来抓。财政局制定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各预算部门要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建立政府主导,财政部门统一组织指导,预算部门具体实施,专业机构、社会各界广泛与的工作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
(二)扩大舆论宣传。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要加强预算绩效信息编报工作,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经验交流和内部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政府网络平台等,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强化预算绩效意识,培育绩效管理文化,有效引导社会各界主动了解预算绩效管理,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社会氛围,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良好的思想基础和舆论环境。
(三)健全机构人员。未单独设立预算绩效管理机构的财政部门,要完善机构职能,充实工作人员,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人负责制度。各预算部门要明确职能机构和工作职责,并相应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组织业务培训。组织对财政工作人员、预算单位、第三方中介机构、专家学者开展多层次预算绩效管理培训,保障培训时间,拓展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确保培训效果。各预算部门也要在部门内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切实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理论研究,对绩效评价的范围、方法、技术手段进行探索和研究,形成理论和实践互为促进的良好局面。
(五)落实经费保障。财政局将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所必须的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大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激励性经费投入,对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进行表彰。
篇12:预算管理培训心得体会
中华会计的网校于20xx年10月15日-16日在济南举办实操型企业财务管理之全面预算管理实战进阶,由我带领德州及县公司xx名财务人员参加了为期两天培训,本次预算培训由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著名的财务管理实战专家周丰老师主讲。参加培训人员有200余人,其中本系统有临沂分公司xx人、莱芜分公司1人,还有其他行业,许多学员是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经理及管理工作者,她培养很多负责海外企业高层领导。由于周丰老师是著名的财务管理实战专家,具备多年海内外上市企业和集团企业财务高管工作经历,此次培训内容非常适用,授课深入浅出,循循善诱,气氛活跃,视角独特,内容饱满缜密,透彻讲解理论和生动分析真实案例,了解国内外企业及互联网新媒体现代管理成熟经验,受益很大,是我增加对财务工作思路,真正提升了财务人员高效解决各项财务问题的悟性和能力,倡导纲举目张,抓好重点、抓大放小、掌握核心,多次赢得参会人员的热烈掌声。
通过这次培训使我深深了解到做全面预算是战略落地的第一步,战略是默默的,是软着陆,一是计划管理,预算要调整必须先调计划;二是要经过博弈、预算、战略三步曲;三是做预算不懂战略管理,就无法经营管理,战略是企业发展方向。有的企业负责人简单地把全面预算定位为财务预算, 甚至定位为财务部门的预算甚至认为预算管理就是财务部门控制资金支出的计划和措施,事实上,尽管各种预算最终表现为财务预算,但预算管理决不只是财务部门的事情。预算是公司大家的事,财务部门的作用主要是从财务角度提供关于预算编制的原则和方法是把预算工作承上期下融合、整合,把数字量化并对各种预算进行汇总和分析,从而使预算管理的全面控制约束力得到很好的发挥,公司总经理决对重视支持预算工作,各个部门工程部、技术部、运维部、市场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督查部、综合部等必须运筹、谋划、调研好及时跟进配合;要有计划管理、绩效考核从上至下,从下至上现行建立;内部管理报表与预算报表体系现行建立一一对应;标准成本与定额成本现行建立;内部制度流程、控制、授权一定要现行,必须成立预算编制委员会,财务体系、业务体系必须到位,预算编制要有重要性原则、意外性原则,先保障预算内,再保障预算外,项目预算一定大于项目实际预算成本,预算调整性质要遵循刚性而不僵化,灵活而不失控,如果资金有剩余,多了要理财,少了要融资,所有资金调度都必须有序的,预算最终看到是量化的结果。
撰写预算分析报告时要有侧重点,要看结构,会解读数据,应讲经营后的原因,一定要深挖下去,要明白领导层要的是思维及建议,财务人员要与管理层互动,知道他要什么,主动了解他要什么,通过学习使我对预算真正的全面认识,全面预算管理是个管理工作。
培训开阔了我的视野,提高了对全面预算的认识,让我理解了全面预算的重要性以及在推进预算过程中对关键问题的管控。我深知预算是一个体系,具有挑战性。做好全面预算需要全员参与,需要总经理的高度重视,需要健全的考评体系及内控制度。我将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预算实战水平,把20xx年预算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做全面,为公司全面发展贡献自己所有力量。
篇13:预算管理培训心得体会
通过参加培训,受益匪浅,使我对预算的意义有了更深的理解。我觉得全面预算是一种系统化的长期工作,是一种集预算体系建立、编制、控制、调整、分析的周期循环。预算管理是一种系统的管理手段,通过合理分配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协助企业实现战略目标,监控整体战略目标的实施进度,控制费用支出,并预测现金流量和利润。要做好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就要早做准备,按要求认真做好全面预算的每一项工作。在此先谈谈我经过学习后对预算管理的一些认识。
1、全面预算的起点是战略。预算管理就是要克服战略实施障碍。企业的管理人员很少享有与战略有关的激励,组织没有将战略与预算联系,往往都是为了预算而预算。企业应根据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拟定预算目标,编制年度预算;再通过实施全面预算,不仅能将企业发展战略按年度经营目标分解落实,还能将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具体方案紧密结合,从而实现“化战略为行动”,确保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
2、全面预算的核心在于“三全”,即全过程、全方位、全员参与。全过程是指预算管理活动从编制、执行控制、考核分析绩效评价及奖惩均渗透到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表现为全过程的预算管理。全方位是指预算管理包括成本预算、利润预算、费用预算、资金预算等各方面预算。全员参与是指全面预算管理涉及的各个部门,需要全员参与。共同完成,任何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整体效益。
3、预算也是需要进行调整的。杨老师有句话很得预算的精髓,即“在剧本的基础上进行调整执行跟没有剧本直接操作是完全不同的”定期将实际发生的核算与预算进行差异分析,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和改进措施,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这样就能确保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
4、预算管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企业处在不同的发展时期,目标也就不同,管理模式及面对的风险也不同,预算所倾向的侧重点也就不同。
5、全面预算的终点是考核。预算考核是对各责任中心执行预算情况的评价,针对不同的责任中心确定不同的考核指标,考核各责任中心的工作绩效、成本控制及成本预算的准确性,如设备部门,不仅考核业绩,也要考核预测的准确性,避免预算松弛的现象发生。加强考核力度,提高考核的科学性,从而可以保障预算目标的落实。
篇14: 预算管理培训心得体会
20xx年xx月xx日,公司举办了全面预算管理培,我有幸参加了这次培训。通过参加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培训班,受益很多。要做好全面预算管理这件工作,首先我们应该了解什么是预算、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管理。预算管理是一种系统的管理方法,通过合理分配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协助单位实现战略目标、监控整体战略目标的实施进度,控制费用支出,并预测现金流量和利润。全面预算管理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和全员参与的预算管理。
我感觉全面预算管理是一种系统化的长期工作,我们应该早做准备,按集团公司的要求认真做好全面预算的每一项工作。在此就推行全面预算管理提出自己的一些想法与大家探讨。
1、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预算管理思想前提。设计建立一套统一、规范、有序和有效运行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
2、全面预算管理不是哪个部门的事情,而是全员参与,重在全面。单位应该成立全面预算领导小组和全面预算工作小组。领导小组作为决策机构,工作小组为管理机构,单位各职能部门则为执行机构。单位下属的各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单独编制全面预算,指定管理部门对各子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考核。
3、全面预算制定后要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对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月或按季进行考核,使预算在事中得到有效控制。只有预算没有考核则预算流于形式,与集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的目的不符。
4、预算工作小组要定期召开预算分析会,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及时提出修正意见及改进措施,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
5、制定预算管理流程,预算审批权限。对各项经济活动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在预算内进行。预算外支出项目能在交易事项发生前进行审批和控制。
随着经济活动的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现代企业管理对全面预算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企业一方面需要预算与其战略目标相协调,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另一方面也需要科学而又切合实际的预算来为其生产经营的高效运行提供必要的保证,这些都要求全面预算管理必须把预算的刚性与柔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全面预算管理已逐渐演化成为企业治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和途径,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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