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初一写人作文:我的偶像,本文共2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初一写人作文我的偶像
我的偶像---王菲
以前的时候听了太多遍王菲唱的歌曲,当时他也确实很火,因为他的声音确实有一种迫切的魅力,很多人听着都感觉是一种享受,他当年的因为爱情传奇和红豆这些歌曲都是大家耳濡目染的。
即便是很多年以后,等我们渐渐的成长,在匆匆那年这首歌里,再次感受到了他声音里的味道。
十七八岁的年纪,我最喜欢看的青春文学,就是以郭敬明为主的小说,而郭敬明的偶像大概其中有一个就是王菲吧,他喜欢王菲的那种率性和纯真,也喜欢他声音里的魅力。
前段时间在看《王牌对王牌》的时候,有一期是那英参加。
其中也有讲过关于王菲的一些经历,后来又因为王菲,她确实有很多新闻都让人备受关注,但其实我不是很关注这些东西的,但我知道她确实很坚强,他有着几段婚姻起到恋情。
也许在别人看来,这些都已经很不容易啦。
但是他却一直坚守着初心在自己的内心的,一直坚守着自己的那种纯真和对生活的乐趣。
因此在我眼中,它并不只是一个简单的普通歌手,他也是一个成功的人士,哪怕是爱情的伤,他还是有很多颠簸的,但是谢霆锋提起他的时候的神情是可以看出来,她非常爱他。
我突然变成室友的偶像
也许在很久以前,他们根本就不喜欢,这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描写状态,修辞手法用英语怎么说?室友得意地看着我,问我。我对她微笑,随口说了一句,figure of speech。
哈哈哈,然后她一脸懵逼地看着我,随后就打开了手机百度,从此之后开始叫我偶像。我想这就是很可爱的地方,毕竟她还是个大孩子。
有的时候,我们也会感慨其他人的人生,也许那些都适合我们漠不相关的,可是我们一直都在怀念,他们所寻找的每一种感情的状态,似乎都需要有一个非常合理的借口,才能够懂得这些所有的心情,突然都看得懂,那样的高水平的心态,也变成了自己无法去缓解的一种情绪,郁闷,停留在心态。
他们都是在准备全新的发展。
我们也是。
他们喜欢的这一句话,让大家都开始知道了,但是这一种经典,还有镜头的切换,都感觉非常有理由,也有了最后的解说的根源。
他们不只是因为完全的喜欢。
他们想要找到一个更好的根据,可是这几天的等待,也未必真的让其他人都看得全部清楚啊,我想说我是真的很喜欢,但就是没有勇气去追随。我曾经也想写出了那么长篇的文章,每一句话都是发自肺腑的实话,可是后来才发现,我已经泪流满面,而这篇文章,我却只能让它安静地躺在电脑里,不给任何人看。
这也很难过啊。
偶像的价值
在我看来,偶像崇拜大约是一种自我投射,会错把我上的努力投影到自己身上,实现一种自我满足。我们在偶像身上寻找的东西就像是拐杖,拐杖能支撑人,自然也能使人摔跤,所以对于偶像我们应保持自己的理智。
崇拜偶像会让我们,清晰地看到我们想要的生活,给我们奋斗的动力和方向。当我们拥有偶像,我们就会把它当做是自己的榜样向他学习,使自己变得更好。偶像可以说是娱乐圈的小鲜肉,也可以是我们周围的人但不管遥不遥远遇到一个人能让我们付出的事情或者人,都是一种运,气能遇到一个能把它奉为偶像人就应该好好珍惜。请他的同时,把他们身上珍贵的品质学到,把自己变成了最想成为的样子,就不会辜负这段相伴的旅途了,这就是偶像对于我的价值。
偶像存在的价值是让这份热爱与崇拜成为自己想要变成什么样子的人的执念与动力。例如娱乐圈中有每年都致力于慈善的公益大使,也有小小年纪却多次受邀去联合国发言的优质爱豆。每个人都有一个自己喜欢,想去亲近的人,一个一想到他就会努力的人,有的人崇拜偶像,只是单纯的喜欢她的颜值,而有人则把偶像当成信仰,为了她变成更好的自己。
但有时偶像只是人设包装下的产物,具有理想化。所以再看到他们的时候要保持理性,不能有偏激的行为,我们尚且还在不停寻找自己的路上,容易受到他人的不好的影响,因为偶像而误入歧途的青少年也不在少数,因此我们有时需要打破他。为偶像付出的金钱和时间是没有回报的,她们的人设也不会维持一辈子,世间的路千万条,但很少会有他们与我们同行的时候,所以我们要想清楚。保持理性思维。
偶像可以给我们的勇气与力量,也能给我们带来许多暗藏着无限希冀的蓝图,但我们不能上瘾,偶像只是我们生活组成中的一部分,不能太过狂热。
我的偶像
在我们中国,玩游戏的孩子一直都被认为是不务正业的,但是他们的坚持、努力,只为证明梦想的力量!我下面要提到的这个人的名字是----肖闽辉。
肖闽辉这个名字可能有很多人没听过,但是“梦泪”这个名字一定有很多人听过。没错,梦泪就是肖闽辉的一个别名,他是一名电子竞技选手,现在也是一名游戏主播。当初的肖闽辉只是一个住在狭小的出租屋里玩着游戏的无业青年,从默默无闻到成为了职业选手,曾获KPL王者荣耀秋季赛亚军和KPL王者荣耀春季赛的亚军。他经常在微博中与粉丝心灵鸡汤,因此被很多粉丝称为“梦老师”。
肖闽辉在一次采访中说道:“我向家人证明了,玩游戏不是不务正业。“这是整个采访中,他说的分贝量最高的一句话。我很喜欢梦泪,因为他如他所说的那样,真正的做到了。这大概也是无数青少年所向往的,这不仅仅是他的一个证明,更是无数青少年的梦,这都是事实,只是很少有人能做到如他那般。
有辉煌的时刻自然也有落败的是时候,在4月的KPL联赛中,肖闽辉被替换下场,那个夜晚,上万人无眠,只因心中的梦被打碎。赛事过后,无数人都在骂他,大家也都劝他退役,肖闽辉就不,他说他有一个梦,他要拿冠军,他不想为了钱放弃梦想,退学,离开爸妈,是为了打职业,他出来就不是为了钱。梦泪有梦,作为梦泪的粉丝,观众也有一个梦,希望看到梦泪拿着冠军奖杯站在KPL的舞台上。
成功的背后都是满满的心酸,一度离梦想如此之近,却又如此遥不可及,梦泪也曾失落,也曾自我怀疑。当事情做到了一半你会怎么办呢,也许坚持得到的是梦,放弃得到的是开心!你作何选择!用游戏里的一句话来说,到达胜利之前无法回头!
”梦泪“,追求梦想,有梦就会有艰辛的泪,泪水与伤并存。就像梦泪说的:我觉得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付出多少就会得到多少。
我看时代偶像
有一群人,他们胸怀科技报国的梦想,奋战在科技创新的最前沿,他们为了祖国伟大复兴,日益强盛和在背后默默付出。他们是时代巨人,是中国科技的领跑者,是人们心中的英雄。
有的人夜以继日地拼命工作,有的人隐姓埋名几十年,为祖国默默贡献。潘建伟率领团队在十多年的时间内,使我国在量子通信领域从跟随者变成了领跑者;王晓东新发现为未来相关药物研发,打开新大门;赖远明带领科研团队成功了青藏路修建中冻土如何保冷这一被称为“无法攻克的世界性难题”;鲁先平历经了创新创业,成功研制中国首个用于治疗淋巴癌的原创化学药“西达本胺”,在这一领域中,实现了与国际先进水平,并跑和部分领跑。潘建伟说:“科学研究就一定不能惧怕失败”。王晓东将不只是填补国内空白而获得人类和知识的创新。作为自己事业追求,在这些时代巨人的身上可以看到他们有着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的吃苦耐劳和与时俱进,不断钻研创新的精神。这周是当代年轻人所缺乏的精神,我们崭新的一代中,像初升的太阳,朝气不发,正如陈独秀所说青年如初春,如朝日,如百卉之萌动,如利刃之新发。梁启超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所以我们需要向偶像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科学文化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为国家贡献力量。
纵观历史的长河,人类能繁衍至今,是依靠大自然与其他生物种艰苦卓绝奋斗而活下来的。绵延50的中华民族史册也告诉我们,王朝兴起与衰落,也告诉我们,国家的繁荣富强离不开科技创新,更离不开背后默默付出,在艰苦卓绝中为人民,为国家做贡献的人
再纵观当下物欲横流的世界,有的人只会贪图享乐,挥霍父母的血汗钱,有的人只会游手好闲,甚至有些人侮辱袁隆平,否定他们的丰功伟绩,将明星看的比科学家还重要。
时代是进步的,而不是退步的,一个时代不能没有英雄偶像,偶像更是值得被铭记与学习。
篇2:初一写人作文:我的偶像
我的偶像离我很远,他总是在成功的道路上行走,总是站在高高的顶峰,留下一个坚毅的背影;我的偶像离我很近,他在我生活中那样平凡,因为,他是我的爸爸。
爸爸是从不认输的。几年前,他与一群人结伴到西藏去爬雪山。刚到那里,高原反应便向每个人袭来,顿时,队中一半成员都放弃登山了。然而剧烈的高原反应仅仅是个开始,他们要登的启孜峰,海拔6200多米,山势陡峭,路途艰险。雪峰上是一眼望不到边的白,空气稀薄,他们的步调沉重缓慢。一条安全绳拴着所有人的生命,他们在这浩渺雪域中,宛如缓缓爬行的蝼蚁,举步艰难。爸爸的肠胃不能受冷,浑身肌肉都酸痛无比,再继续登山对他的身体才是真正的考验。要知道,登雪山是对生命的挑战,是否坚持,不是咬咬牙就能决定的!但是,爸爸不会放弃,他曾对我说:“人活一辈子,不挑战一下极限,不可惜吗?”
“接下来,我们队伍中只有我和几个人了”,他说:“那时登峰,我只有盲目地走着,脚已经失去了感觉,机械地运动着……”四周是冰天雪地,但他热汗淋漓。爸爸已经累的不行,有时刚停下脚步,就只想一觉睡去,迷糊之中又被教练喊醒,反反复复,甚至连肌肉的酸痛都被疲惫所蒙蔽,而唯一支持着他的,只有坚定的毅力,和永不认输的精神。一步又一步,他不断前行,就这样,这种信念带着他登上了峰顶。同时登顶的只有三个人,而开始时队伍中有几十人之多!回来后,他瘦了一圈,原来紧绷的裤腰竟变得松弛,脚指甲也翘了起来,腿上是又青又紫的乌青……登上雪山,这是何等的精神力!
我不认为他可怜,我想他的坚毅只能致以敬意。他成为我的偶像,他给我带来的力量,让我在无数黑夜中找到挑战下去的勇气。戒烟,跑马拉松,创业……或大或小的事,他都将其坚持,而这一切,将铭刻在我的脑海里。我想,这一生,他都将是我引以为傲的偶像,指引着我,不断挑战,不断前行,不言放弃……
篇3:初一写人作文:我的偶像
你的偶像是谁?是大作家、大画家,还是歌星、影星?告诉你吧:我的偶像是一个极其平凡的人――我的武术指导员:马教练!
他的身高1米7左右,有一头乌黑的头发,一对浓密的眉毛下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个高高的鼻梁,还有一口洁白的牙齿,他的身材特别不错,一身的肌肉,特别帅气!
我们班里加上教练一共是46个兄弟。马教练很有“学问”,他练过很多招式,还经常带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
上课的时候,他对我们非常严厉,但教我们动作的时候总是倾囊相授,毫不保留。有一次我们在练一个叫:“少林阴阳棍”的新套路,教练说:你们要好好练。因为这个套路是新学的,教练是一个动作一个动作教的,教练在教的时候我没有专心练,导致练的时候我不会,然后我就站在那儿,看别人是怎么练的,谁知?马教练竟然看见了,走过来问我:“你咋不练呀?”我回答说:“这个动作我不会,”教练又说:“那我再教教你吧,”直到我把不会动作都练会、练好、练标准才停。真是一个好教练,我心里说。
下课的时候,他就好像变了个人似的,成了我们的“铁哥们”跟我们一起玩,跟我们一起笑,跟我们一起度过不开心的时刻。比如:有一天,我们班的同学陈达夫,他的爸爸来看他,给他带了好多好吃的,还带她出去玩,等他回到学校后,他的爸爸就走了,还没过一会儿,他就哭了,班里的同学看见了,就对教练说,然后教练就过来了,对他说:“你怎么了?”他说:“我想回家不想练了,”教练又说:“这是你自己选择的路,既然你选择了,就算跪着也要走完,绝对不能半途而废你记住了吗?”他回答说:“记住了,”教练笑了笑说:“不哭了,”说完,给他拿了张纸,让她把眼泪擦干净。
这就是我的偶像,你们觉得怎么样呢?你们的偶像是什么样子呢?
篇4:初一写人作文:我的偶像
一双火眼金睛,能识别一切妖魔鬼怪;一根汗毛,能降得众多天兵天将;头上顶着一个金箍,身上披着一件虎皮,手上拿着一根顶天立地的棒子。他就是我的偶像,传说中的齐天大圣孙悟空。
虽说孙悟空只是一个虚幻的神话人物,但是儿时的我却十分崇拜他。要问为什么,那是因为孙悟空的忠诚和神通广大。
三打白骨精的那一幕,孙悟空三次打死了白骨精,虽然白骨精变成了人,但是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能轻松地识别出是妖精还是人,二话不说地就抡起了金箍棒,只一棒就打死了白骨夫人。只可惜师父唐僧是肉眼凡胎,不能明辨是非,见悟空冤枉了好人,没搞清楚原因并念紧箍咒,把孙悟空疼得死去活来。但不管怎样当悟空再次看到白骨精企图想吃他师父时,没有考虑,为了师父的安全再次打死了白骨精。虽然师父连续三次冤枉悟空,但孙悟空后来还是坚守在师父身边,无怨无悔、忠心耿耿地保护师父。
我崇拜孙悟空的忠诚。
西行路上,九九八十一难,无数妖魔作对,孙悟空一路上降妖除魔,可以说是没有了孙悟空,西天取经肯定会以失败告终。在西游记的前几回里有记载,孙悟空吸日月之精华,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出生就和凡胎不一样,将来必成大器;孙悟空到菩提祖师那学艺,本领强大,有胆有识;孙悟空在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炼到了火眼金睛,这些都是为了日后跟妖魔打斗时做的准备。他的能力强到大闹天宫时十万天兵都不是他的对手。他可以打入冥间,划去生死簿的名字。一个筋斗云可以跨过十万八千里,一个棍子可以地动山摇,天崩地裂。
我崇拜他的神通广大。
这就是我的偶像孙悟空,他是我前进的动力,是我所崇拜之人。
篇5:初一写人作文:我的偶像
每个人都有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是一个阳光可爱的男孩蔡徐坤。
我喜欢他是从《偶练》开始的。一开始,他身穿一件蓝色外套,以帅气的外表惊艳全场,用自己的原创,让老师刮目相看。在舞台上的他虽然闪闪发光,但是背后却有无数的艰难与心酸。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一个才19岁的男孩,要背受无数的骂名,但是他一心只是努力。终于,证明了无数次,他以第一名的好成绩出道了。
他有着一头乌黑的头发,帅气的轮廓层次分明,高高的鼻梁尖尖的下巴,他的左眼下面有一颗痣,眼睛虽然没有那么大,但是却像星星一样点亮着我们的心灵,他笑起来让人觉得很温暖。他个子高高的,瘦瘦的,他还特别爱关心人,总是让别人快乐,剩下的他就自己来承受,他的手又细又长,有着帅气外表的他却要用实力来证明自己,他喜欢舞台,他也尊重舞台,他的每次表演总是那么精彩让人过目不忘。
记得他第一次登台说:”过来到这里,一切都是从零开始。”他总是很谦虚,一个舞蹈练了无数次,只为展现出最好的自己。
他努力的追梦,还说:“梦是陪我睡觉的东西,不实现它我会睡不着觉。”他为了梦想,努力了无数次,不管有多大的困难,但他都是一直用微笑面对。他永远都是那么谦虚,一点也不做作。
从练习生到偶像,他没有骄傲,一直不忘初心,站在舞台上的他绝不会认输。看到这样努力的他,我也受了很大的感动,学习不也就是这样吗?
这就是我的偶像,一个努力向上,用实力证明自己的大男孩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我会与你一起努力,一起进步!
篇6:初一写人作文:我的偶像
我的偶像是一个平凡的人。
我的偶像其貌不扬。头发虽然乌黑,却很凌乱,大概是没有时间梳理吧。双眼无神,在阳光下,闪烁着岁月的光芒。她很瘦。一双手臂像两枝竹枝似的,给人感觉风一吹,就会折断似的。身上的骨头清晰可见,让人分不清是皮肤贴着骨头,还是骨头贴顶着皮肤。
我的偶像并不像明星那样高高在上,她只是一个普通人。她每天在街道上游走,双手卖力地握着扫帚,在地面上舞动着。公路上车水马龙的景象没有对她造成任何干扰。她一直低着头,专注于眼前的事业。她与周围环境的不和谐,驱使着我一步步,一步步走近她。大概是因为她生得慈祥吧,给人一种亲切感,就像失散多年的老友久别重逢那样。可我走到她旁边了,又不忍开口。是啊,她那么的认真,又有谁忍心打扰她呢?
太阳大起来了,阳光也更刺眼、炙人了。我躲到暗处,默默观察着她的一举一动。时至正午,纵有千般毅力,难忍肚内饥。我走进附近一家小店,只点了个加了酱的葱油饼就急匆匆地跑出来。而她也停下了,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白色塑料袋。透过袋子,两个干瘪的馒头清晰可见。再看看我手上的,也许就只多了些酱料,对她来说也会是一种享受吧。她坐在绿化隔离带上,一手一个馒头,享用一天的午餐。只是两个索然无味的馒头,就着茶水,她也吃得津津有味。饭后,她重新拿起倚在墙边的“老伙计”,继续在喧嚣的街道之中穿梭。我呆了,竟忘去追她。只一会儿,就看不见人影了。我怅然若失,慢慢坐上公交车回去了。
也不知,是她对工作的专注,还是她慈祥的面孔,又或是她默默奉献的精神吸引了我。事后,我脑海中时常浮现出她的身影。她虽然身处社会低层却又甘于平凡、乐于奉献,享受她的生活和工作。我想,正是这一系列举动,深深感染了我。
这就是我的偶像,一个平凡的扫路工,一个与世无争、平静质朴的人。不知何时,她成了我的人生榜样。是啊!人生短短数十年光阴,又何必汲汲于富贵荣华呢?当一个平凡的人,纯净地活在自己的世界,又有什么不好的呢?
篇7:我就是我初一写人作文
我就是我初一写人作文
我是一个刚过完十三岁生日的男孩儿,淡黄色的肌肤,存着一头乌黑的短头发,嫩嫩的`脸蛋儿,在又疏又弯的眼眉下,有一双算不上大但挺好看的眼睛。矮小的身型和眼里显出的一些灵性,让路人如何也不会相信我是一名中小学生。
我与生俱来就好动,还含有一些顽皮,一天到晚没有闲着的情况下。听父母说:儿时,其他宝宝一天能睡上十几、二十个钟头,我却睡不到十个钟头。在我都不上一岁时,就一天到晚在地面上爬来爬去,每到洗澡的时候,母亲都要拿纯棉毛巾帮我关键清洗膝关节,的身上才算整洁。我觉得,那时如果举办爬取赛事,我准能获得第一名。母亲还跟我说:有一次,她带我回公司办公室,我竟然爬上桌椅,爬到王伯伯的身上,引来大伙儿开怀大笑。
现在的我喜好普遍,打羽毛球、溜旱冰、玩单双杠、玩电脑、和学生们交友,我每样喜爱。可我一旦用心看一本书时,便会一看就成瘾。当我们如饥似渴地去看书时,我能忘记了小玩具,忘记了手机游戏。
为了更好地去看书,我便勤奋挤压时间,乃至连尿尿的时间也绝不放过。虽然母亲曾一度跟我说,尿尿不可以去看书,可我管不了自身。一天刚吃了午饭,我又立在书橱前拿书,被母亲发觉了,她勒令我去睡觉。我郁郁寡欢地在床上,如何也睡不着觉。突然,我灵机一动,悄悄地拿出这本书,扎在裤腰里,用衣服裤子遮上,口中喊着“肚子痛”,快速冲入洗手间。我关紧洗手间的门,取出书,津津有味地读过起来。看见看见,我的眼下像打开了五彩的窗子,宽阔的全球在向我招手,我畅游在其中,乐而忘返。不知道过去了多长时间,等母亲敲门了,.我发觉两条腿都麻了。丰富多彩的课外知识,使我变成了学生们中的“小博士”。
我的缺点是粗心大意,每一次数学考试,应用题我还能做对,可简易的填空题却常不对许多。但是,我已经在持续纠正我的缺点了。伴随着年纪的提高,我将逐步完善自己。
篇8:初一写人作文 :我就是我
初一写人作文 :我就是我
我就是我,不需要姿态,也能成就一场惊鸿。
优雅抬手的姿势,太做作,我不喜欢。一首《丰收锣鼓》要多快,有多快,要多洒脱有多洒脱。干净利落,随便一抬手,更是游刃有余。帅气却又单纯。
指甲蜻蜓点水,便能发出异于常人的热烈。那些人还可以微笑着,在岁月的流失中毁掉自己。被真实抛弃。
初次见她,茶便卡在喉咙,从没见够这样的女孩,我也想像她一样,却怎么也做不出那份单纯。古筝有些破旧,有些模糊。可每一根琴弦,每一抹痕迹,似乎都记载着跨越千年万载的故事。
紫蓝色的'上衣再配上一双冷眸,不算绝美,却让人离不开视线。她坐下来,那也算坐?那么霸道,那么冷,那么陌生。
“你还打算在这里学琴吗?”一个琴行,老师走了,又来了一个新的老师,还那么拽,真是要考虑考虑。
星期三,我又被父母打得遍体鳞伤,只是这种痛我已习惯。在那个三月雨季,竟又碰到了她。“我最大的缺点就是不知道怎么讨好别人,全县第一又怎么样?古筝弹得好又怎么样?我就是不会像哈巴狗一样摇尾巴,我们家本就是书香世家,我的血统不允许我这么做。它只允许我勇敢吟唱自由之歌。”
早已冰冷的身体,在那天温暖;早已挫骨扬灰的心,渐渐愈合。“我和你很像,从小没人爱,叛逆,但我爱我自己。”我们是一路人,都不会给别人喘气的机会,直接撕裂困难的咽喉。
她小时候也叛逆,但不妨碍她成为一个好老师。那我是否也有机会重生一次。
我不需要姿态,也可以成就一场惊鸿!
篇9:初一写人作文
我有一位值得骄傲的外公。
外公今年62岁,上世纪60年代大学毕业后,就一直在鄂北山区一个县医院当医生。他很勤奋,每晚看医学书到深夜,掌握了很多偏方、验方,能够治疗许多疑难杂症,成为大别山区远近闻名的老中医。
与别的医生看病不同的是,外公知道农村外公知道农村人穷,怕他们花冤枉钱,不叫病人作CT等花钱多的检查,不用贵重药,而是凭他多年的行医经验,通过望、闻、问、切,为病人查病因,开处方,几副中药就搞拈了。病人花不多的.钱,看好了病,他虽然提成少,收入少,却很开心。很多病人都找上门来请他看病。
外公退休后,爸爸妈妈要外公到深圳开诊所,赚大钱,但外公怕走后,他的那些农村病人无钱不能看病,就没有来,仍在县医院为病人操心。
外公奋斗大半辈子,没有什么积蓄,但我为有这样一位医术精湛、富有爱心的外公而骄傲!
篇10:初一写人作文
盛夏乡村的夜,显得格外宁静,所有的人都已进入甜蜜的梦乡,犬吠都难闻几声。可睡在小屋里的我,却翻来覆去无法入眠。
炎热的夏天来临,乡村无疑是最好的选择,这里树木成荫很是凉爽,但一到夜晚,我可就快被折磨疯了。白天蜇伏的蚊子开始成群出动,我这外来者自然成了他们第一个“袭击”的对象。几天下来,我的胳膊上已尽是还未消掉的红包。
一天清晨,阳光明媚,暖暖阳光洒在一脸阴沉的我身上。不出所料,我早上一起来就发现胳膊上又多了几个大包,奇痒无比,这更坚定了我找奶奶抱怨的决心。我找到正在厨房里忙活的奶奶,向她不住抱怨。奶奶并未停下手中的活,轻轻“嗯”了一声。到了中午,奶奶戴着草帽出了门。
一个多小时后,奶奶回来了。毒辣辣的太阳把她的脸晒得通红,豆大的汗珠从脸上不断滑落,她手里还抱着一大堆略显干枯的枝叶,我站在一旁,望着奶奶汗流浃背的样子,我不解地嘀咕道:“这么大热的天,抱回来这堆没用的东西干吗?”
时间渐渐过去,夜又一次来临。在床上翻来覆去无法入睡的我,突然听到窗外传出些声响。我心头一惊,连忙起身向外看去。
是奶奶!月光下,奶奶正将几株枝条固定在窗边。借着朦胧月光,我辨别出奶奶手里拿着的正是中午她抱回的艾叶,一下子,我明白了。奶奶为了我能睡个好觉,顶着太阳的毒晒为我采回艾叶。心中顿时有股暖流涌动。
奶奶固定好艾叶,小心翼翼地将窗户打开,转身蹒跚而去。伴着微风,一股清香涌入房间,嗅着这淡淡的清香,我顿感神清气爽,心中烦闷大消,耳边嗡嗡声减弱不少。睡意顿时席卷而来,朦胧间清香犹存……
时间飞逝,带走了属于我的记忆,但那夜月光,那个人,那缕艾叶香却常在心头!
篇11:初一写人作文
外头一径明媚的天这时候阴了小半片,那覆着的大层浓浓的乌云压得人抑郁,压得人窒息。心下一股浓重的闷杂涌上来。
孩子们,小学六年飞快流逝,我们,真的要分别了老师强忍着微微颤抖的声音,微笑着对我们一字一句地轻语。而那每一字一句,我都听出来了哽咽。
很高兴、能够陪伴同学们走过一个个春夏秋冬,作为你们的老师,真的`很快乐,很快乐。老师微提的两腮还是无声地挂了下来。我们一班人都静默了,端坐着低眉却迟迟不肯去看老师的笑颜。
此时的我,心里却也是一如外头阴沉沉的夏日天空,没有一丝晴朗所在。指尖轻轻划过课桌一角,可笑的是,那陪伴着我们的小学生涯的课桌,居然变得如此斑斑驳驳。当我正心存怜惜时,却蓦然瞥见那纠缠在一起分辨不清的杂乱字迹:
小学结束了,好难过。
其实小学真的蛮幸福。
没有看完,老师飘飘渺渺似乎失去轻重的声音入了耳际:大家不要哭而耳边,却是一片轻微的抽泣。
篇12:初一写人作文
有一个人,无论你走到哪里;都舍不下对你的牵挂;有一种爱,它让你肆意地索取和享用,却不要你任何的回报,这的人叫“母亲”,这种爱叫“母爱”。
我的妈妈是一位普通的家庭妇女,她每天起早摸黑,照顾我的衣食住行。记得有一天早晨,母亲刚刚把我送到学校,就下起了大雨,这时我到是平平安安的到了学校,可是母亲还得顶着大雨回家,我看着母亲在雨中的背影,心想:如果我是母亲头顶上的一把小花伞,为母亲遮雨,那该多好啊。可我只能看着母亲在雨中独行,而我却在淋不着的地方,我想大声对妈妈喊:“妈妈您快点回家别淋感冒了。”我急急忙忙地跑进了教室,带着沉重的心情上课。到了放学的时候,我看见妈妈平安无事,没有生病,我心里的这块石头才放下来,这时,我情不自禁的把小脸蛋藏进了母亲的怀里,感觉母亲的心可真温暖。
我认为每个人都是一本书,在美丽的书海我自由地畅游着,细细地浏览着。——题记
妈妈是一本写满严厉的书。小时候,妈妈说,一个军队里的每一位武将严于律己,方可打败敌人;自己严于律己,努力学习,方可闯过人生道路上的种种困难,功成身就。记得有一次,我不认真写作业,出了不少小差错。妈妈便罚我重写一行,写不好再写。我暗暗地说:“只是一点小差错而已嘛。”妈妈似乎开出了我的心思,语重心长地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妈妈的一言一行影响着我。
外婆是一本故事书。小时候,外婆用她温柔的声音讲着故事,轻声哼唱着哄我入睡。外婆的故事里有《卖火柴的小女孩》《海的女儿》等,我都很喜欢听。夏天,外婆抱着我坐在大树下乘凉,唱着儿歌。蚊子很多,外婆为我驱赶蚊子时被蚊子咬了,我看到了外婆被蚊子咬得伤痕累累,泪水不由自主地流下来。可外婆却说:“外婆不怕蚊子咬,就怕你被蚊子咬不好看。”
身边的每个人都是一本书,教我许许多多的知识,把我载向知识的学海。
“世上只有爸爸好,有爸的孩子像块宝,少了爸爸的教导,错事少不了……”在这寂静的深夜里,不知不觉我想起了爸爸,我陷入沉思中。想起爸爸的音容笑貌,我哭了。
每每有空,爸爸还喜欢带着我在街上散步,他总是走在我的左手旁,生怕我受到一点伤害,不知为什么,和爸爸在一起,总是有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
在爸爸的心里我永远是最棒的,然而对于学习,我总是那么不尽人意,每次考试都会让爸爸很失望,那时候,爸爸的脸上少了平日里的笑意,变得严峻起来,但他却从没骂过我。因为在爸爸的心中,他知道我已经长大了,一定会懂得学习的道理。就是爸爸这种特殊的鼓励,让我对学习充满了信心。爸爸找家教来帮助我学习,每天晚上他总是陪在我的身边,望着爸爸那熬红的双眼,我心中充满了歉疚。心中暗自发誓:我一定会成功的,一定不会让爸爸失望的。
爸爸的爱一直是这样,淡淡的,默默的,但却给了我最大的鼓励,让我有信心扬帆远航……
一阵风吹来,把我从回忆中唤醒过来。此刻,天空繁星点点,大地万籁俱寂,望着天上那皎洁的月光,希望它能够把我对爸爸深深的思念传达给他。
篇13:初一写人作文
“烂冬瓜”这是一个刺耳损人的绰号;护旗手,可是个光荣的称呼。你一定以为这两个词儿不会扯在一个人的身上吧。事实却是出人却是出人意外。
不可药救的“烂冬瓜”
办公室里传出了数学老师那又尖又响的说话声,她数落着董宏学数学的豆腐脑子,一窍不通。可瞧董宏却满不在乎地晃着脑瓜,一条闲不住的腿净在下边话来划去的“扫地”,一对小眼正有气无力的瞟着试卷上的那个“红蛋蛋”。数学老师看着他那副“流样”便道:“你呀,上星期毁坏了学校的树木,这星期三打碎了同学的眼镜,今天数学考试又吃了“蛋蛋”。还一点都不害羞,怪不得你妈妈也说你是个不可救药的“烂冬瓜”!而董宏却什么反应也没有。
“让这支不灭的火炬照亮我的前程!”
“赖宁,这个祖国的英雄少年是我们青少年学习的楷模。他爱护国家林苗,他学习成绩优异,他热爱科学,他团结同学。”在学赖宁的动员大会上,校长激昂的演说,把同学们带进了另一个新的天地里,董宏似乎进入了这个境界,他的脸一阵比一阵红着,眼眶中装着泪水,“烂冬瓜”也开始“活灵”了。他情不自禁地暗自念叨:“赖宁真了不起,他是一支光亮的火炬,熊熊燃烧。我因该让这支不灭的火炬照亮自己的前程。”
“以后我要多争取更多的100分!”
董宏真的变了。早自修时,他不在与别的同学一起逮蚱蜢,而是专心的“啃”书本。放学后,他不在去公园爬墙毁树了,而是一心一意的去做作业。“百炼方成钢”这句话竟然成了他的座右铭了。
特大的新闻终于出来了。一次数学考试,董宏的试卷上出现了第一个100分!“小麻雀”李红到处传递着这个喜讯,而董宏却什么声色也没露,依旧埋头在演算。一个同学又冒出了一句:“真不简单,董宏那个100分,班上是独此一份啦!”可董宏羞地笑了笑。他心里当然高兴,但比高兴还重要的是在下决心:这是我的一个好开端,以后我要争取得到更多的'100分呢!
“把校园打扮得更加美丽!”
董宏的学习成绩像芝麻开花一样一节比一节高了起来,大家再也听不到有叫他“烂冬瓜”的了,相反亲昵的叫他“园艺师”了。
清晨,爱睡觉的太阳公公躺在东海边沉睡的时候,花园里早有一个嫩弱的身影在走动了,这就是董宏。董宏清早就跑来为花草浇水。瞧他的神情多么专注,滴滴水珠寄托了他对花草的无限情思和爱心。
晨风悄悄地拂去了他脸上的汗水,扑鼻的花香振奋了他的精神。可爱的金盏菊探出了小脑袋向他频频点头,娇艳的虞美人向他弯腰致意。他心里感到舒坦,想好好欣赏一下这日益美化的园景。
突然,校园走廊齐刷刷地出现一排人,向着董宏一齐喊着:“咱们班的园艺师,你太辛苦了,快手我们当你的“徒弟”吧,咱们成立个园艺小组怎么样?”董宏腼腆的笑着:“当师傅差得远了。大家一起干,把我们的校园打扮得更加美丽吧!”
从此,花园里常常看到这样“蜂蝶”在那里飞舞,一串串笑声从那里传来。
“一位好样的护旗手”
早晨,操场上一面鲜艳的国旗徐徐上升,已被选为学校护旗手的董宏,此刻骄傲而庄严的挺立在国旗下,心里涌起了豪情,同时也感到自己的责任重大。
护旗手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担任的,而是在全校同学中严格按全面发展的标准选出来的,董宏是少先队的优秀分子,才担任了这个光荣的任务。他工作十分出色,爱护国旗就像爱护自己的眼珠一样。每当五星红旗徐徐上升,他就新的一天祖国的飞奔,自己也要在新的起点上迅跑。事实也是如此,董宏在学赖宁的各项活动中是冲在头里的。因此,同学们都称赞他是一名好样的护旗手!
篇14:初一写人作文
随着时间的推移,有很多东西和人都变了比如——我的妈妈。
——题记
如果拿以前的妈妈与现在的妈妈作比较的话,我不得不承认,妈妈的确变了。现在的妈妈变的更爱漂亮,更时尚,更爱美了。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呢?下面我就来向大家一一细说吧!
穿着方面:以前的妈妈,不怎么注重穿着,我记得,只要是到了冬天,妈妈就把自己裹的像个狗熊一样,而现在的妈妈非常注重穿着,冬天只会在里面穿一件保暖内衣,然后再在外面穿一件风衣,下面再穿一条打底裤,典型的“要分度不要温度”我知道怀疑妈妈难道不冷吗?
光是说表现还不够,下面我再为大家说一个具体的事例吧!
在某一天的早晨,我在睡梦中,隐隐约约的听见,一个声音在说着:“老公,你说我这样穿好不好?”“老公,你说我这样穿,别人会不会说?”“老公,你说我这样穿要得不?”这声音一听就知道是我老妈的。然后就传来我老爸的附和声:“要得,要得,very beautiful,美若天仙。你是天底下最漂亮的,你想想,如果你不漂亮的话,我当初会选你吗?趁现在女儿还没起床,你快点去做早餐吧,不然,等下不干是女儿没有早餐吃,我们一家人都没有早餐吃,快去做早餐吧!”我一听没有早餐吃,急忙从被窝里跳起来 ,说:“是啊,是啊,妈妈你快点去做早餐吧,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点不吃饿得慌",妈妈你忍心让我们一家人在这个美好的早晨都挨饿吗?”妈妈这才去做早餐。
我想大家一定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吧,事情是这样的:我的妈妈早上就起床了,但是她之所以一直没有做早餐是因为她把时间都用在了化妆和换衣服上了,但我的妈妈总是觉得这样穿着不好,就只好问我的爸爸,而我的爸爸就只得一次次的附和说好,真是可怜了我的爸爸啊。
现在的妈妈越变越漂亮了,这都要归功于现在的科技的发展和进步,才让我的妈妈容颜不老啊!
现在的妈妈从一只毛毛虫变成了一只漂亮的蝴蝶。
——后记
篇15:初一写人作文
雨下得噼里啪啦,如孩子的脸,宛若发泄完毕,便安静了。滴滴答答的雨声顺着屋檐落下,大雨止住了,雨声止。
《同一首歌》轻柔煽情的旋律缓缓流出。鲜花曾告诉我你怎样走过,大地知道你心中的每一个角落。甜蜜的梦啊,谁都不会错过,终于迎来今天,这欢聚时刻我们沉重迟缓的声音随着舒缓的调子艰涩吐出。
好朋友紧握住我的手,像要抓住那一份即将告终的情谊似的,我同样无言地攥紧她的手不松开。
一曲歌声罢。
我们仿佛想要深深地把各自的.模样刻入心中,互相注视着,注视着。眼角涩涩的,宛若眼泪已尽。尔后,各自带着几分眷恋迈出教室的门。
手中紧紧捏着的笺纸一角,已然起了皱儿,卷翘起来,我拧开钢笔,在素色轴边沿行云流水一般挥笔:
一切都要收梢了,所以自甘把眼泪化为——回忆。略显凌乱的字迹上,蓦然不自觉铺上几大抹晶莹的水迹。
篇16:初一写人作文
我相信大家都会敬佩一个人,比如:永不放弃的桑兰姐姐或是努力学习的小伙伴们等等。如果你们问我敬佩谁?我会大声自豪地说:是海伦·凯勒。
海伦·凯勒在不到1岁时发生了一场高烧,在那以后她的那又大眼睛不能看见外面美好的事物,她那两张樱桃似的小嘴不能唱出美妙的音乐,两只大大的耳朵从些不能听见一点声音。太可怕了,如果换了我,我会对生活失去信心,可是海伦。凯勒并没有失去信心,而是让自己每一天活得更加精彩,于是,她努力的学习,拼搏,这是一个使聋哑盲人做不到的事,也是正常人意想不到的想情。
一个济南人,他和海伦·凯勒的处境差不多,不过他是聋哑人,他完全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家里的人带着他来到大医院治疗就是治不好,不论多么著名的医生也都治不好,因此,聋哑人家里出了问题,聋哑人不想给家里添加负担,于是想自尽,但是,都被家人制止了,有一天他实在受不了别人的嘲笑和家庭的负担,喝农药自尽了,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离开了人世。
如果他和海伦·凯勒相比,他是幸运的。因为,他至少看得见。虽然海伦·凯勒聋哑盲,但她还那样的刻苦学习,永不放弃,她在读书时,是用手摸索着每一个字。她刻苦学习,还会得到奖学金。她还写了很多书,例《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海伦·凯勒对生活充满信心,她有一种学习勤奋刻苦,坚持不懈的精神,我要向海伦·凯勒好好学习。
篇17:初一写人作文
在我的生命里,总有一个温度胜于太阳的温度,它并没有多么神秘,可它是我永远的归宿,它是爸爸掌心的温暖!
今晚依旧没有月亮,爸爸站在我身旁,陪我畅谈人生,还时不时地用手抚摸着我的发丝,拍拍我的肩膀。
不知怎的,我的思绪飘回了那一天。那是三年前的一个冬日清晨,大雪骤停,天地间白茫茫一片。异常寒冷,寒风刺骨般的刮着,连僵硬的枝干都瑟瑟发抖,似乎在宣泄着自己的不满。一向宠我的父亲担心我上学路上的安全,说要步行送我去学校,还一本正经的说:“你体育不好,借此机会,正好锻炼一下。”
平日里骑车上学的我心里是一百个不情愿,但还是答应了父亲,因为我知道他担心我,拒绝他是多么的无情啊。
同父亲走在路上,心里的不满和天气的严寒让我的心冷得结冰,继而显映在我的手上。看着自己的小手冻得发紫,我不禁有点痛恨父亲。
可就在这时,父亲温暖的手掌托起了我的小手,将温暖全部传递给我,此时此刻我感到了父亲那双大手粗糙的温暖。渐渐地我的手恢复了温度,然而就在这时,我发现父亲的手已经冻得红紫红紫,瞬间失去了平日里一个中年男人手掌的红润光泽,加之父亲的手本就有些短而胖,而且父亲常年劳作,手指骨节突起,此时看上去像是一大块埋在土里的生姜。
快到学校门口了,父亲发现了我的眼光在他的手上滞留,松开我的小手,随即不安地将双手藏在了背后。其实父亲不知道我此时是不会嫌弃他的,这一切的一切,我都看在眼里,痛在心里。我多想将温度还给父亲,试图将温度永存!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又暖又嫩的小手,又重新撒娇地抓住父亲藏在身后的双手。我终于感觉到起了父亲手掌心不对劲的地方,父亲的手上增了几个老茧,估计已经很长时间了,然而一向细心的我竟然没有一丝察觉。试想自己已经多久没有牵父亲的手了,感觉自己亏欠父亲的用生命已经无法偿还,只得用毕生的爱来回报,用渐长大的双手牵起父亲的双手,就像当年父亲牵着我的手一样,将温暖传递给父亲。
想到这里,那一天的情景有重新浮现在我的眼前:那次因为我考试成绩特糟糕,下午放学后我没有回家,独自一人跑到河边的小树林里偷偷地落泪……知道暮色苍茫,父亲才找到我。他替我擦干脸上的泪痕,然后抓住我的双手,说了一句很有文采的话:“不管前方的路多么黯淡,我的手掌永远是你栖息的地方!”
又想起这句话,我再也抑制不住了,瞬间热泪流过脸颊。我托起父亲的手掌,把脸埋在父亲的手掌心里,痛哭起来。
耳边传来汽车的鸣笛声,一个穿着大红羽绒服的女孩从车里跳出来,很潇洒地回身跟汽车说了声“拜拜”,然后一边哼着歌,一边轻快地走进学校大门。
此时的父亲慌乱起来,一时不知道怎么好:“唉,都怪爸爸没料,连一辆车都混不上……”
此时爸爸根本不知道我为什么痛哭,无人知晓我的泪水的含义。此刻的我多想让我的泪能消褪父亲掌心的老茧,抚平父亲脸上的皱纹。
我紧紧地依偎着父亲,父亲的双手再次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我不禁紧紧地握住父亲的手,泪如雨下!
爸爸有些无可奈何,惆怅的脸上露出痛苦的神色。他只说了一句话:
“别哭了,孩子,快去上学……”
篇18:初一写人作文
雷锋,是中国的一名普通军人,和我的平常的人一样,但是他的精神却永远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应弘扬雷锋精神,争做美德少年。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持在你的生活岗位?这是我在雷锋日记中无意间看到的,这也是雷锋的现实生活写照。虽然雷锋离开我们很多年了,但是他助人为乐的精神并没有在我们的社会上消失,虽然他只活了二十二岁,但是他为人们做好事却留下了许多感人的事迹。
记得雷锋说过:我愿做一颗最小的螺丝钉,螺丝钉虽然小,但作用是不可估计的,作为中学生的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学习雷锋精神呢?每当我们走过街道走廊的时候,看到地上有纸片,你是否将它捡起?但我们在吃饭的时候,你是否珍惜过一粒粮食?在考试发挥失常时,你是否反省过自己?在班级中,你是否为班级建设贡献过一份自己的力量?在生活中,你是否愿做一颗螺丝钉永远坚持在你生活的岗位?我相信,只要你努力了,你就会成为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
学习雷锋精神应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只要你帮助了别人,你就是一个好学生,你就值得我们学习,在同学遇到不会的问题时,我们应热心帮助,当我们在街头小巷再次遇到乞丐时,我们应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尽自己所能的去帮助他人。这就是学习雷锋助人为乐的精神。
雷锋虽然现在已经离我们而去了,但是他的精神依然存在,许多人认为雷锋精神是傻子精神,而在我们这一代需要的正实这种傻子精神,我要做新时代的小雷锋,为人民服务做自己最大的努力,我相信雷锋精神会在我们这一代中发扬光大,放射出更加闪亮的光芒!
篇19:初一写人作文
我有一个弟弟,他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尤其是妈妈,对弟弟那是真正的母爱!但在我眼里,那却是我梦寐的溺爱。但我知道,无论如何,我也没发的到它!
弟弟是一个“王子”,整天处在父母为他修筑的宫殿里。特别是妈妈,无时不刻不让弟弟安逸,幸福。对于弟弟,她可是从衣食到住行将弟弟照顾得无微不至。弟弟有时和妈妈顶嘴,妈妈甚至是高兴。真是让人想不通!
对于我,妈妈近乎是觉得:能少管我更好!这还不咋地,有一件事,更是让我恨透了妈妈。
那年我上4年级,弟弟才刚上1年级,理所应当,我会好好照顾弟弟。因为我想让妈妈注意到应该好好疼疼女儿了!可妈妈的态度还是没变,对我爱理不理的。我
篇20:初一写人作文
初遇总是那么美。
那个四月,那个晚春,上天让我遇见了你。你一袭白衣。独自一人坐在草坪上。仰望着夕阳。嘴角勾起一抹似有似无的笑。仿佛在留恋着什么,虽只是惊鸿一瞥。但你姣美的脸庞,淡淡的微笑,却深刻的烙印在我的灵魂深处。无法忘却。
再见总是缘分。
回想与你初遇的那个黄昏。心湖荡起一阵阵的涟漪。我独自一人在湖边漫无目的的走着。看着春天一步一步的远离我们,即将踏进夏天的.门槛,想挽留,却无能为力。是你,真的是你。今日的你身着一袭紫色长裙,伫立在石桥上。那么朦胧,那么美,好似坠入人间的仙子。
相识是天注定。
我鼓起勇气,向前走去与你搭讪。你友善的向我笑笑,和我交谈,你的声音犹如出谷黄莺,那么动听。令人心神荡漾,与你交谈直到日落西山。我才恋恋不舍的向你告别。我们约定明日在这个石桥上见面。
相恋只在几日。
今后的几日里,我在石桥上望穿秋水,等待着你,你总是姗姗来迟。我们的感情随着时间的流逝与日俱增。直到相恋。与你相处的那段时光是我一生中最幸福,最难忘的记忆。可幸福总是很短暂。
分别总是痛彻心扉。
还在那个四月,那个晚春,我经历了从得到到失去的痛。你是从家里逃出来的富家千金,逃到了这里,可你的父母找到了你。强行把你带走,将我们分离。你为了不让你的家人伤害我,忍痛与我分别。你走了,将春天带走了。你走了。将我的心也带走了。从此我世界里从此再也没有了鸟语花香,有的只是寒风呼啸和对你的思念。
只有你在的地方才是春天,只有你在的地方才是人间四月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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