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我喜欢这暴风雨作文,本文共21篇,方便大家学习。

篇1:我喜欢这本书作文
在王老师的引导下,我也养成了爱看书的好习惯!在这个暑假里我都看了十几本了,可是,这本书让我深受喜爱!倍受感动!
这本书的名字叫《穿堂风》。
我们一起来看看书的内容,那么还请跟着我的脚步,带你去探索,这本书的庐山真面目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中国作家协会主席团委员,北京作家协会副主席,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曹文轩。书中故事讲的是和我们年龄相仿的一个小男孩,在他身边周围发生的种种事件。故事就发生在一个小村庄里,有个小男孩叫像树,是村里最不受欢迎的孩子。
这一年,炎热的夏天来到了,别人家的孩子都在草棚底下享受着凉爽的穿堂风,只有一个光着脊梁的男孩,头戴草帽,在田野里跑动。一个单薄的小身影,显得是那么的孤独和无助。稻田里,水塘边,山坡上,处处都留下了像树的.踪影。他喜欢在山坡上跟小绵羊们“聊天”;他喜欢自由自在地奔跑,呐喊,好像这个世界只属于像树他一个人的。
美好的日子总是那么短暂,村里遭到失窃,整个村子的人都怀疑是像树干的,大家故意在背后说他坏话,孤立他………
我们和他是同龄人,换成是我们来感受一下,被伙伴们孤立,嘲笑是多难受的事情。他没有偷东西,却没有一个人愿意相信他。但是像树,他却很坚强地承受着这一切。我很敬佩他是一个内心非常强大的男孩。
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地幸福啊!个个都是家里的宝!爸妈不敢吵,不敢打。还会有漂亮的新衣服,新鞋子,新玩具,新手机等。简直天壤之别!
读完这本书也让我深深地感悟到,孩子的世界本应是天真无邪,充满童趣的快乐美好时光!所以请不要破坏孩子们的渴望和期盼!我们更要守护和尊重孩子们的那颗童心!成为那年最烈的夏。
篇2:我喜欢这本书作文
这本书里讲述的是一些半人半神的混血儿童的故事。他们是由希腊神话中的一些神和凡人生下来的。这些孩子被找到之后就将会被送入混血大本营,在这里面学习法术,和混血儿童玩耍,其中有一个孩子是波塞各(众神中的三大巨头之一)的儿子,叫波西。杰克逊。他有两个朋友,一个是他的弟弟泰森,一个是安娜贝丝。他们三个小伙伴一同拯救混血大本营,对抗洛诺斯。
其中他们经历了很多困难,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他们去魔兽之海的情景。他们中途路过了女妖赛王的岛。“请在脑子里想象一下吧,沙滩上的一群秃鹰,近乎成年人的个头,污秽的黑翅膀,灰色的爪子,还有褶皱的粉红脖颈。”这是一段描写塞王女妖的句子,看到这里我能感受到女妖的恐怖,也更加显出他们的勇敢。
安娜贝丝在我心里是一个机灵聪明的好女孩,她遇到困难时总能冷静地想出好办法,而波西有时虽然会犯一些小错误,但做起事来也从来不马虎,而且在朋友遇到危险的时候能舍身相救,我很佩服他这一点。
我要向他们学习,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不慌张,想尽办法解决就行了!
篇3:我喜欢这本书作文
我有一本书,是我在九岁生日时叔叔送给我的,现在我已经十岁了。
其实那并不是一本书,而是一本日记本。之所以叫它书呢,是因为里面有我写的许多小时候的记忆。现在都快记满了。看看小时候的事,达真有点傻。
每天晚上,我都要把书从头到尾一字不差地看一遍,前面的我差不多快会背了。晚上我还要抱着它睡觉,生怕把它丢了。我也常常在书上画画,上面画的是每天发生的最有趣的事情。
有一次,我的书包被树枝挂了个洞,晚上,我给妈妈说了,说妈妈帮我缝了缝。但是在睡觉的时候我准备拿书看,却发现书不见了。第二天,我一大早就起来了,洗漱完后顾不上吃饭,拎起书包就往外跑,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就垂头丧气的回学校去了。到了学校,我的后桌王晗就赶紧把书拿出来,还给我,还说是捡到的,昨晚看到我回家了,没追到我就说今天还给我。我终于又拿到了我的宝贝书,开心不已。
你们有自己喜欢的东西吗?一起来分享吧!
篇4:作文 我喜欢这本书
作文 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这本书――《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这本书里讲述的是一些半人半神的混血儿童的故事。他们是由希腊神话中的一些神和凡人生下来的。这些孩子被找到之后就将会被送入混血大本营,在这里面学习法术,和混血儿童玩耍,其中有一个孩子是波塞各(众神中的三大巨头之一)的儿子,叫波西。杰克逊。他有两个朋友,一个是他的弟弟泰森,一个是安娜贝丝。他们三个小伙伴一同拯救混血大本营,对抗洛诺斯。
其中他们经历了很多困难,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他们去魔兽之海的情景。他们中途路过了女妖赛王的岛。“请在脑子里想象一下吧,沙滩上的一群秃鹰,近乎成年人的个头,污秽的黑翅膀,灰色的爪子,还有褶皱的粉红脖颈。”这是一段描写塞王女妖的句子,看到这里我能感受到女妖的恐怖,也更加显出他们的勇敢。
安娜贝丝在我心里是一个机灵聪明的好女孩,她遇到困难时总能冷静地想出好办法,而波西有时虽然会犯一些小错误,但做起事来也从来不马虎,而且在朋友遇到危险的时候能舍身相救,我很佩服他这一点。
我要向他们学习,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不慌张,想尽办法解决就行了!
湘机小学六一班 邱玉洁 欢 迎 投 稿
篇5:我喜欢这风景作文
今天阳光格外的灿烂,爸爸和妈妈说要带我去秦皇岛玩,我十分高兴,问什么时候走,妈妈说:“今天下午2:00的火车”我高兴的蹦了起来,我恨不得立刻就去。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到了1:30的时候,妈妈说:“走啦!”我立刻穿好衣服,和妈妈一起上了火车一起上了火车。
我们一家三口和小姨上了火车,火车在田野中飞驰,大约2个小时后,我们终于到了秦皇岛!秦皇岛好美啊,眺望远方,百里之内只有几栋楼房,剩下全部都是树。汽车在滨海大道上奔驰,在路上,两边的树多得仿佛一片大森林,时常会听到鸟鸣和虫鸣。不一会儿就到了我们住的宾馆。啊!这里全部是别墅和树!
我们分别进入了自己的房间,里面好好哦!我拍了很多照片。我们在宾馆住了一宿后,第二天清晨,我们带好泳衣,向第一个目标出发—乐岛。
乐岛大部分是戏水区,我们换好泳衣跳入水里,感觉好爽啊!我趁爸爸不注意立刻对爸爸发起了猛烈的“进攻”,爸爸也向我发起“进攻”,最后,我投降了,我便和爸爸一起“攻打”小姨,小姨也不甘示弱也向我们发起进攻……最后,我们取得了胜利我十分高兴。傍晚时分,我们才依依不舍的走了。
通过这次旅行,我懂得了许多道理,让我知道了中国还有这么美得地方啊!
篇6:这就是我喜欢的作文600字
我生活在农村长大,总盼着过节。春节和中秋是家乡最受重视的两个节日。因为过节时家里会改善一下生活;一到过节就会搞一些娱乐活动,自己可以痛痛快快地玩一场;过节忙的是大人。但大人们忙归忙,每到过节也都有一种心情的放松。当然,最高兴的还是我们这些无忧无虑孩子。
春节的时候,虽然恰逢农闲,但总感觉每年都是忙忙碌碌的。惟独中秋,给人一种特别的欣喜,一种心境的安歇,一种特别的想往。后来想起来,似乎是心绪不同使然。
我喜欢中秋的意境。那既是收获的积蓄,又是收获的开端。说她是积蓄,是由于夏收才过不多时候。说她是开端,是因为秋天迈着她硕果累累的脚步迎面而来,融着人内心即将收获的欣喜。我想惟有经历过乡村生活体验的人,才会有这种情感、心境和内心深切的感受。
我喜欢中秋的意境。圆圆的月光之下,圆圆的月饼,苹果熟了,鸭梨、葡萄等水果也都上了市。月光下,人们品尝着节日的美食,谈论收获的话题。一边赏月,一边思念身处异乡的亲人。实所谓:每逢佳节备思亲。
我喜欢中秋的意境。妈妈每年都要亲手给我们做月饼吃。妈妈做的月饼外观象大饼,很厚实,新鲜的面,新鲜的馅。不管是蒸出来的,还是烙出来的,上面都有用农家的大碗所刻画出来的月的图案,其中又有桂花雕印出的花瓣。馅,也很特别,主料是红塘,里面放些芝麻、清红丝,果仁、葡萄干什么的。新做出的月饼,蒸的,柔软可口,适合老年人;烙的,外焦里嫩,年轻人情有独钟。你看,新端上来的月饼,热气腾腾,一股清香味道儿扑面而来,真令人垂涎欲滴!
虽然现在市场上的月饼琳琅满目,各种瓜果一应俱全,但是我还是喜欢吃妈妈做的月饼。月饼的花纹虽然没有太多变化,但是花纹总是那么的清晰,那么均匀,那么好看。所以中秋在家,总要吃上两大块儿,觉得好香、好甜
篇7:这就是我喜欢的作文600字
一年一年地过去,都有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不变的是生活的画卷中总有一幅由美丽的四季构成的四扇屏风。
春天是“流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的活泼;夏天是“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的恬静;秋天是“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的惆怅;冬天是“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的肃杀,各有着各的韵味。我却对夏天的成熟与纯净情有独钟。
喜欢夏季的理由其实很简单。小时侯,喜欢小院里由竹椅`西瓜`笑话组成的“纳凉晚会”,笑声`蝉鸣`清风交织在一起;喜欢贪婪地咬上一口雪糕,任它在口里`肚中熔化的沁凉;稍大一点,喜欢穿上花裙子,让裙边肆意地在晚风中轻舞飞扬,与邻家小女孩走t台步的臭美。
在儿时,每到初夏,爸爸总带我去乡下奶奶家玩几天。有一段布满小石子的田埂是我去奶奶家的必经之路,路边开满了五颜六色的小花还有那一望无际的绿油油的稻田。每经过这儿,我坐在爸爸的自行车上,急切地拍着他的后背,让他放我下来。我总是兴奋地冲进稻田,深呼吸,那种独特的清香便钻进了心中的每一个角落。我喜欢摘下一株稻穗,把几颗嫩嫩的青稻扔进嘴里,细细地咀嚼,咦,怎么还甜丝丝的?摘下一朵朵细碎的野花,插满了乌黑的发梢,拍着手,笑啊,跳啊,头上的花又随即散落了一地。爸爸总是笑着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你这个小疯丫头!”太阳快乐地下去了,无边的晚霞染红了天边,天空下有着绿油油的稻田,田埂上还有着玩得满头大汗的我们,描绘出一幅温馨的图景。
到了奶奶家,奶奶端出一个在井水里浸了半天的“穿着迷彩服”的西瓜,凉凉的西瓜汁解了一天的疲惫,比放在冰箱里的还要好吃,西瓜汁和西瓜籽沾了满嘴,我都顾不得去擦一擦。
随着时光的流逝,这一切都被打上了“童年”这二字的烙印,离我越来越远。每年的暑假,补习才是我们这些中学生的生活的主旋律。但我依然喜欢在闲暇时间回忆这一切。
我喜欢这给我太多欢乐的夏季。
篇8:这就是我喜欢的作文600字
是谁,写下了深有感触的《小橘灯》;是谁,写下了感人肺腑的“献给母亲在天之灵”的哀歌;又是谁,写下了爱国激情之作——这个名字说出来啊,一定会让很多热爱她的作品的人而自豪,她就是——冰心奶奶。她也是我最喜欢的作家。
从小到大,我读过冰心奶奶的作品就不计其数了,有《笑》,《平绥沿线旅行记》,《南归》,《寄小读者》,《繁星》,《春水》等,其中,最让我感动的就是《南归》。为什么她的作品总能让读者们催然泪下?这是少数现代作家具有的风格,而冰心奶奶却做到了,所以,我十分喜欢她。
就是因为看了她的作品,我就觉得我的写作水平会迅速提高,写作风格越来越有特色了。总而言之,读了这么多冰心奶奶的文章,我总结出了她的风格:淳朴,真挚,质朴,天真。她以母亲和儿童的角度,写下了许多惹人喜爱的作品。
自从读她的作品后,我便深深爱上了文学,深深爱上了写作。因为,冰心奶奶赐予了一句所有热爱文学的小读者的话:“创作来源于生活,没有生活中的真情实事,写出来的东西就不鲜明,不生动。”是啊,从真实的生活中,把你喜欢或使你难过的事情,形象的反映出来,自然就会写成一篇比较好的文章了。冰心奶奶,虽然你去世了,但这句话一直活在我的心中;这句话,一只教诲着我。所以,我非常喜欢您。
还有一个我喜欢她的原因,那就是她很坚强,听冰心奶奶说,她小时候曾经吐过血,可她却在文学创作里足足活了九十九年。坚强,让她走上了他梦想的道路……
啊,敬爱的冰心奶奶啊,您的笑是那么的慈祥,您的作品是那么的感人,写到这里,我只能怪我的笔没用,不能用什么华丽的语句来赞美您。但我做到了!我能按您说的去写了!谢谢您为大家创造了深有感触的《小橘灯》;写下了感人肺腑的“献给母亲在天之灵”的哀歌;写下了那些美好而又充满着真挚的作品!冰心奶奶,我永远喜欢您!
篇9:这就是我喜欢的生活作文
喜欢一切简单的东西。简单的饰物,简单的生活,简单的情爱。有时候觉得绞尽脑汁费尽心机去追逐去计较去俘获某样东西或某个人简直是件匪夷所思的事情。常常地会想,抛却所有的过往,卸下一切牵挂,到一个宁静悠远的地方,过一种随意恬淡的生活,看花开花谢,云卷云舒,那种奔向空白未来的感觉,真好。
曾有一个在大学教书的美国女人,在意大利乡下托斯卡纳买下了一座旧房子,并亲手在周围的田野种上了橄榄。葡萄和香草。她用一本蓝色笔记本,写如何制造桃子酱,油漆旧房子的百叶窗,种植玫瑰,山野的良辰美景,烹制的意大利菜式,以及在早晨一边喝咖啡一边看广场上的农民卖西红柿。记所有简单的日常生活。并在里面塞满了菜单,绘画明信片,诗歌和花园的图样。这本蓝色笔记本,后来出版成一本书,成为畅销书榜上一本充满美感的迷人的书。
简单生活是需要用爱来支撑的。需要敏感的心和细腻的情怀,还有对生活细节的关注。大雨天的潮湿气味,朗朗夏日的午后阳光,清凉月光流泻在地板上,风中蔷薇花的甜香,白杨树在夜色中的轮廓,麦田的轻声吟唱,这些瞬间时光的美好,都能构成简单生活的韵致。多么珍贵,也许是稍纵即逝,也许若隐若现。但它能为你停留下来,构成一切简单生活的漂亮音符。
也许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就要勇于放弃一些东西。若要自由,就要牺牲安全;若要闲散,就不能获得别人评价中的成就;若要愉悦,就无须计较身边的人给予的态度;若要前行,就得离开你现在停留的地方……选择什么,就要放弃什么。得到什么,就要舍弃什么。
简单生活,真实细腻,悄然无语,含蓄隽永,又时时洋溢着快乐满足的气息,真好。
篇10:这就是我喜欢的生活作文
无论何时,都要对生活,报之以歌。
——题记
蝉不知何时停止了鸣叫,大约是夏天走了的时候吧,踏入半掩着的门槛,一阵庄重的气氛立即环绕着我恍然大悟!原来,我们已经九年级了。大家仿佛长大了一段,不在像以前那样嬉闹了,我还是不适应这样的环境。对这样的“朝五晚十二”的生活,不知该喜欢还是厌恶……
升入九年级后,一切都发生了变化。比如,床头的闹钟调成了五点的,水杯中的白开水换成了苦涩的咖啡,晚上十二点睡觉成了习惯……体育课上,“大家排好队,我们集体去操场!”体育班长用他特有的大嗓门喊着,我们迅速站好队,以免引来“杀身之祸”。毕竟班长的脾气,都是了解的!见到了新的体育老师,他张口来了句:“去吧,热身,先跑四圈!”我们跃跃欲,我这么一个运动细胞极不发达的人在第二圈便停了下来,慢慢地散起了步,班中另一位女生也停了下来,我们以为这个新体育老师像原来的体育老师一样,对我们这种行为视而不见,却不知“人算不如天算”,老师罚了我们两人做了五分钟的俯卧撑!并警告我们若再掉队,就不用上课了。此后,我尽管再累,都会跟队跑下去。这样的体育课,虽累,但还蛮充实的。
晨练,“起床,快点,你都不看几点了,闹钟一会儿把楼上的邻居都叫醒了,你估计都不会醒……”妈妈用她的大嘶吼神功冲我喊到,我眯眼望了会儿天花板,起床了,妈妈把饭盒递过来,叮嘱我路上慢点。看着仅有我一个人的操场,心中隐隐有些自豪,今天,我又是第一!我将东西放下,开启了热身模式,困意已去。人渐渐多了起来,我追着朝霞,上了跑道。到后来,我在闹钟响了一声后便起床了。这样的晨练,虽然失去了睡觉时间,但还蛮值得的。
自习课,“今天又有自习课,还是两节,太好了!”“对啊,终于不用熬夜写作业了!”同学们都因为来之不易的自习课而开心,当然,我也不例外,但数学老师到来,打死了我们内心深处的欢悦的小麻雀,“今天的自习课,我们测试一张卷子。”老师的声音使我身心一颤。顿时,高兴不起来了,老师在大家的叹息中满脸笑容地离开了,好不容易的盼来了自习课,却被困于卷子的笼中!但后来,我发现了,那些数学题使我在考试时思路清晰了!这样被老师“占”了的自习课虽累,但还蛮有用的!
体育课,晨练,自习课……我的九年级生活便是这些组成的。生活中许多的东西都因九年级的到来而发生了悄然无声的变化,尽管开始时不适应,但后来才发现,正是这些才填充了生活的空白,使生活更充实!无论如何,都要对生活报之以歌。如果你要问我:认为生活如何?我会答:我喜欢这样的生活。
篇11:这就是我喜欢的生活作文
生活,多姿而又多彩,美丽而又奇幻,艰难而又甜蜜蜜,正是如此,我才喜欢这样的生活。
——题记
生活多姿多彩,一首曲子拉起生活的姿,一幅画绘出生活的彩,用一首曲子,用一幅画展现出生活的姿与彩。
“噔噔噔……”上楼的脚步声早已传到我的耳朵里,一听那脚步声便知是妈妈回来了,我也早已收拾好我的乐谱,装在一个袋子里,等着妈妈推门而入。钥匙在锁孔中转动起来,今天的生活又拉起一首曲子。
我们匆匆忙忙赶到钢琴室,我长吁一口气,还好,没有迟到,但同时我内心深处又盼望着迟到,因为我知道这一周自己并没有好好练琴。
指针一分一秒的转动,手心早已冒出了汗。
脚步声再次响起来了,老师走了进来,我的心早已提起,手中抓着的纸也早已湿透,一首曲子还没有弹完,便被老师叫停,她询问我这周是不是没有好好练琴,我涨红了脸,不敢扭头去看母亲,便低下头,紧紧地抓着琴凳的边缘,小声回答:“嗯。”时间极其缓慢地走着,一个小时的课程也就悄然结束了。我不敢走,害怕那样的目光,也害怕指责,但所有的一切都发生了转变。
母亲走过来,坐在我的身旁,嘴里并没有说什么,只是握住我的手,在我抬起头的那一刹那,我看到了鼓励的目光,我的信心再次被激起,便开始更加努力的练琴,即使手一次次被书页划破,也仍咬牙坚持。
生活好似乐谱,也像一支带刺的玫瑰,但似乎这样的生活让我由衷地喜爱。
“快点,排好队,再来一遍。”我穿着舞蹈服,在舞蹈室艰难地做着基本功,每一个下腰的动作都如此的艰难,“前桥,后桥”也使我心生胆怯,学民族舞的我似乎有些想放弃,但并没有,我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自我突破,把舞蹈动作做到最好,把动作练得更加标准一些。
生活中,总是不甘于面对失败,总是一次次想突破自己。
“嗯,对,往这边点。”美术老师在我的身旁进行指导,我学着动漫、素描、水彩,当这些全都压下来时,我竟一时蒙头转向。我刚开始学素描时,只是觉得它画出来很有特色,黑灰白三种颜色竟可以制成一幅美丽的画,当真正学起来之后才知道什么叫不易,画笔好像总不听自己的话,该加重笔画的没有加重,线条也总是不均匀,画一幅画总是弄得手上脏乎乎的,但每当艰难的完成作品后,却又总是充满着甜蜜。
生活,像一颗糖,总是先苦后甜,用最单调的颜色绘出最美丽的画。
翻开乐谱,打开音乐,展开画纸,发现生活多姿又多彩,有些苦但总是甜的。因此,我喜欢这样的生活。
篇12:这就是我喜欢的生活作文
在我的想象中,乡村是贫困的、肮脏的,它与繁华、干净和城市相比简直有天壤之别,所以有时,我很庆幸自己住在城市。
可是当暑假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农村的奶奶家时,那些日子我所见到的、听到的,改变了我的看法,从此,我开始对农村有一个全新的认识。
奶奶家在资市镇黄场村,屋前有一条又直又长的水泥路,路的.两旁是一排排楼房,还有一棵棵高大的树,像威武的战士保护着公路,为我们遮风挡雨。
奶奶家的屋后是一片菜园,里面种了白菜、大蒜、萝卜、四季豆等等,每次回乡下,我们都会吃到新鲜的蔬菜。菜园前面还种了五棵柑子树,每年爷爸都会给他剪枝、施肥,到了秋天,我就可以吃到甜美的柑子。至今想起,还直流口水呢。
奶奶家后面有一条小河,河水很清澈,清澈得可以看见水底的石头,还有的时候水面上会有鸭子在水上游来游去,发出嘎嘎的叫声,有趣极了。
我喜欢乡村的生活,这里空气清新,人与人之间互相来往非常朴实、热情。乡村的变化现在越来越大,通了水泥路、一级公路直达奶奶家,交通越来越方便。家家盖起了小洋楼,有的还安上了空调、热水器,现在的乡村至少不比城市差。我喜欢乡村的风景,羡慕乡村安逸的生活。
篇13:这就是我喜欢的生活作文
从小就是这样,我的房间很乱,每当妈妈收拾房间,总会清理出一大堆东西,全都是以前的,现在没用了。她会拿给我看,然后责怪我不把它们丢掉。而我,只是一味地央求她不要扔了,即使是一个小本子、一支再不能写的钢笔、一些摔坏了的发卡,还有许多。原因没别的,就因为,我喜欢它们,有点儿舍不得。
还记得三、四年级的时候,期末考试还不错,就找爸妈要钱买了一个芭比娃娃,那可是当时最受小女生欢迎的了。到了家,我到处翻鞋盒,为它做一个家(实际上是盒盖里放了一些小型模具)。因为这个芭比娃娃只有一条裙子穿,我还找妈妈要了针线和一块黑白相间的布给它缝了套衣服,尽管细节方面不够好,但整体比较让人满意。这就是我喜欢的。它一直跟了我两、三年,我始终舍不得换新的。可后来搬了家,就再没找着它了。到了现在,我再没有买过洋娃娃,记忆中只有它。虽然,SD娃娃也很可爱。
每逢圣诞新年,大家总会互送礼物,最多的是贺卡。有的是音乐贺卡,有的是立体的,有的是挂式的,还有一些比较简单的。曾经有一次送贺卡,是我自己手工制作的。当时是二年级吧,还记得有一张贺卡的封面,是剪的包教科书用的封面上的卡通图案“流氓兔”贴在上面,周围还用金黄色的水彩笔勾了一圈波浪形的边框,里面还用各种彩笔画上了烟花,写了许多许多的字。整体来看蛮朴素的,不过明显看得出来没有出售的那些做得好。当时心里特有成就感,美滋滋的。很喜欢很喜欢。就怕朋友早弄丢了吧,比较那次搬家也把我以前的贺卡都弄丢了,都是很喜欢的,因为贺卡上的只字片语中隐藏着一种幸福。
猫咪,是我最喜欢的一种动物。它可爱,我想大家都知道了吧。我喜欢它那明亮的眼眸,乖乖的小红鼻,灵敏、尖尖的耳朵。它行动快速、敏捷,但也不失优雅。它会懒洋洋地晒着太阳,静静地舔自己的前爪,轻轻地摇晃尾巴,还有柔柔的猫毛,摸起来可舒服了。以前就喂过四、五只猫,喜欢和它玩耍,喜欢听它撒娇时的小公主样的叫唤,喜欢它在我脚边蹭来蹭去,喜欢它靠在我背后睡觉,喜欢看它在院子里一蹦一蹦捉飞虫吃,那神情的专注劲,呵!不过遗憾也有,每次喂的小猫咪不是丢了就是死了,妈妈嫌麻烦并怕我玩物丧志就再也没有养了。当初在创网认识雅雅也和猫有关呢。现在,我收藏了许多与猫有关的东西,像发卡、镜子、笔记本、笔、手提包……呃,还有很多。虽然有些坏了,也没舍得扔。就是喜欢它们!
现在的抽屉里,还有一个文具盒,是铁质的,不怎么好看。买来具今四、五年了吧,一直没扔。因为里面装着唯一留下来的以前的东西,也许是种欣慰吧。我失去了太多,再怎么也得挽留一部分。我经常在想:唉,我怎么对每件事物都有一定的感情呢,有时还一发不可收拾。也许,那是我过去生活的记事本吧!只要喜欢,就好!
篇14:初中作文:我喜欢这个人
初中作文:我喜欢这个人
生活中会有无数个人与你擦肩而过,有些只是过客,有些却在你人生里留下鲜艳的色彩,当然,这里面一定有你喜欢的人。而我,喜欢我最要好的一个朋友——小雅。
小雅有一头乌黑的齐肩短发,水汪汪的大眼睛像一潭深深的湖水,吸引着你。她皮肤白白的,嘟起小嘴显得可爱又俏皮。
一次,放学时,我和小雅一起回家。在路上,我和她边说边笑,根本没有注意到有一辆自行车向我飞奔而来。突然,“小心!”小雅尖叫了起来,她边叫边把我往后拉。我呆呆的任由小雅把我往后拉,等我反应过来时,自行车已经远去了。小雅拉起我的手,皱起眉头,紧张的问:“没事吧?”我笑了笑,说:“没事!小雅,真是谢谢你了,如果不是你拉了我,我都不知道怎么办呢!”“呵呵!谢什么,我们是朋友嘛!”“嗯!”我点了点头。
她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关心。
有一次,我数学考试竟然不及格,试卷上鲜艳的数字刺着我的眼。下课,一切都恢复了喧闹。我静静地坐在座位上,趴在桌面上,用手臂掩着我的脸,悄悄的哭泣。小雅仿佛知道我心事一般,走了过来,把书放在我头上,传来淡淡的墨香味。“怎么啦?考试考砸了?”我掩饰自己在哭,平静的说:“嗯!不及格呢!”“没事,这次考差了,下次努力就好了,不是常说‘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吗?就算跌倒N次,也要站起来N加1次。”听了小雅的话,我心情好了很多。
她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安慰。
还有一次,我和小雅去玩荡秋千。她坐在秋千上,我在后面推着她。一不小心,小雅从上面摔了下来,膝盖上一大块都流血了,手臂也擦破了皮。“小雅,是不是很疼啊?”我扶起小雅坐在草坪上。“没事,一点伤而已,怕什么!”小雅的'表情看起来很痛苦,只见她咬着嘴唇,逼着自己的眼泪不要出来。我赶紧把她扶回她家里,她妈妈轻轻的帮她上药,但还是避免不了弄到伤口。“嘶!”小雅痛的小声的叫了起来。但她由始至终没有哭,更没有说什么好痛之类的话,换做是我,我早就因为疼痛而大哭小叫。
她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坚强。
我喜欢小雅,因为她让我懂得了什么是朋友之间的关心与爱护,什么是坚强和毅力。小雅让我的生活变得精彩、充实。我喜欢这个人!
篇15:这句话我喜欢 优秀作文
这句话我喜欢 优秀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王老师说的':“合格了,去玩吧!”
一次作文课上,我们要写作文,我不知如何下笔,就趴在桌子上左顾右盼很着急,像热锅上的蚂蚁一般。笔都要被我攥出来了,它好像在说:“怎么啦?不写呀?快写吧!快写吧!”听听,连它都在催我啦,我好惭愧,下定决心把作文写好。四面墙壁的喜羊羊、雪人、毛毛虫也在笑话我“就你?还想写出好的作文我们才不相信?”敢笑话我,我非写出不可!“刷刷刷”我静下心来,一下就写完了。
该给老师看了,我心里有点紧张心在怦怦直跳。老师接过了本子,我的心更紧张了。好像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老师终于看完了,老师给了我一个评价:“合格了,出去玩吧!”我一听,立马长呼了一口气:“终于过关了!”我兴高采烈地接过本子。奇怪了这会儿墙壁上的喜羊羊、雪人、毛毛虫都眉开眼笑地说:“曾继兴,你真棒!”
我就是喜欢王老师的这句话,你呢?
篇16:这就是我喜欢的人优秀作文
我喜欢的人是王明伟,他有两颗宝石般的眼睛,高高的鼻梁从侧面看就像一座小山,而且它还有敢于担当、善于帮助别人的优良品质。
有一次,我们在踢足球,我和他分到了不同的队伍,我是守门员,他是前锋。刚一开始,王明伟带着球踢到了我们门前,他向后退几步,然后快速一冲,使劲把球往球门方向踢。虽然球没进,但由于他用力过猛,一下子把我给踢伤了。
其他小朋友一见,都跑没影了,只剩下王明伟一人,他把我背到了医院,还用自己的压岁钱付了医药费用,我本来想帮王明伟付钱,可他却摇摇头说:“韩懿轩,不用你付费,这件事是因我而起的,当然要我自己付费,你就安心养伤吧!”我听了之后,感动的留下了眼泪。
还有一次我们在打篮球,我把球传给王明伟,王明伟接到球,然后膝盖弯曲,重心放低,突然一跳,双手一投,球就飞了出去。可是球并没有飞向球篮,而飞向了一户人家的玻璃,把玻璃砸了个稀巴烂。
别的小孩儿一见,大惊失色,他们知道自己闯祸了,便一溜烟跑没影了。可王明伟还是留下了,他先给那家屋子的主人赔礼道歉,然后帮他们修好了玻璃。
通过这两件事,我看出了王明伟做事敢于担当、善于帮助别人的优良品质。
同学们,听了我的讲述,你们喜欢王明伟吗?
篇17:这就是我喜欢的人优秀作文
上大学后,我发现了我们班上一个女生特别多有趣,总能给我带来好多的笑点。她是来自河北的一个女孩子,喜欢追星,她喜欢的男明星是王俊凯,每次看到她发的朋友圈背景都是王俊凯,每次王俊凯生日的时候,她也会在朋友圈发说说,这也是让我对她入迷的一个点。她不会经常发朋友圈,但每一次发都是精髓。
“好看的皮囊千篇 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我觉得这句话就是再说她。刚开始的时候我对她的印象并不深,甚至那时候还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后来班级竞选班干的时候,她就选上了,成为了我们班的纪律委员。每次上课晚自习点名都得由她来进行,每次我们需要请假的时候也要把名字报给她,好统计人数,要不然就算你缺勤。从那以后,我就开始加她为好友,请假的时候也会聊上几句,慢慢的对她的印象就加深了。
她特别喜欢用表情包,每次聊天后面都会带上一些有趣搞笑的表情包,让聊天的内容不生硬,反而很有趣。她为人也大方,好说话,北方女孩子的性格我在她身上算是见识到了,大大咧咧,平易近人,很喜欢恶搞自己的女孩子。我还记得她曾经在朋友圈发的一张照片,是一个背景图,她用了特效,把自己的脑袋拍得大大的,手里还撑着一把伞,还配了一句文案:“大脑袋没有烦恼”。那时候我就觉得她真是一个有趣又好玩的女孩子,每次都能给人带来快乐,与她相处也很舒服。
我非常喜欢她,因为她给我带来很多的快乐,她简直就是我的快乐源泉。在此,像我的纪委表白“我喜欢你呦。”
篇18:这就是我喜欢的人优秀作文
我是一只荆棘的鸟,一只平凡的荆棘鸟。从我出生那一刻,我就立志用一生的时间去寻找,追求一个属于自己的天堂。-------题记
张栋梁,男,身高1、77米,体重以前是63公斤,近几日由于通告太多,据说是58公斤。
这个一脸写满真诚的男生或许没有其他艺人无与伦比的天王地位,或许没有富可敌国的亿万身家。可是,他温暖的微笑可以融化每一颗冰冷的心。他迷人的声线可以打动每一个孤独的灵魂。那种霸气中带着自信,温柔中流露着羞涩的气质足以征服每一个注视他的人。
《北极星的眼泪》是我最喜欢的一首,他的歌声如颗颗泪珠掉在心上,触动心弦,余音袅绕。总之,张栋梁在我眼里就一个亲切的偶像,一个努力的歌者,一个高调做事、低调做人的艺人。
6月5日张栋梁发行了他的第四张纯爱专辑《沉默的瞬间》,《沉默的瞬间》讲述的是爱与被爱,在沉默的瞬间,该如何选择。同时还有《低调》、《说你也一样爱着我》《我们都有错》、《爱你胜过自已》、《sempurna》、《男人不坏》《就是爱》、《平静曲》、《幸福下一站》、《不要再听他写的歌了》,你看,我是多么的喜爱他啊!
我依旧默默支持张栋梁,我是快乐的。也许前方有痛苦(别人对他的批评谣言),我依旧不会放弃,因为我是一只荆棘鸟,只会穿越荆棘,把背影留给地平线。
篇19:这就是我喜欢的人优秀作文
每一个人的身旁,都有许多喜欢的人。比如我,最喜欢的人莫过于妈妈送给我们全家的礼物DD弟弟。
一个天气晴朗的早晨,一声啼哭打破了病房的安宁。呀!我的弟弟出生了。
爸爸抱着弟弟到他的小摇篮里,吸引了许多人的关注。亲戚、朋友们都在谈论着,每个人的脸上都开心无比,我也迫不及待地挤进去瞧瞧。啊!乌黑的头发、圆圆的脸蛋、粉嫩粉嫩的皮肤!让我不禁亲了他一口。哇!皮肤像水那样光滑、透亮,忽然,他动了一下,我赶紧学着妈妈摇了摇。我的动作非常笨拙,不过我视线从来没有离开过他,很害怕他醒来看不见我,所以我一直留在他身旁,也许这就叫喜欢吧。
几个月后,弟弟已经会爬了。有一天,我正在专心的写作业,弟弟总爱爬过来,咿咿呀呀的喊我,但我一句也听不懂,看着他可爱的的样子,忍不住放下笔,不管作业多不多,我都陪她玩一会儿,也许这就叫喜欢吧。
后来,他已经会走路了,但总是踉踉跄跄。有一次,他没有注意摔倒在地,我赶紧把他扶了起来。弟弟趁我不注意,亲了我一口,我盯着他看,他也盯着我看,然后我们就一起大笑起来,也许这就叫喜欢吧。
今年弟弟已经4岁了,开始学会和爸爸妈妈顶嘴了,也越来越黏人了。比如今天,弟弟在我听音乐时,用他那小柔拳头来骚扰我了。我不理他,他竟然乐此不疲,这种感情,也许就叫喜欢吧。
这就是我的弟弟,他天真、可爱、淘气……
篇20:我喜欢这堂课作文
我喜欢这堂课作文
我喜欢这堂课_500字我喜欢这堂课,并不是因为这堂课有多精彩,多有趣,而是我觉得得到了老师的肯定是最重要的,当然也激发了我的学习热情。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暑假,我想做得第一件事情就是学吉它,于是缠着妈妈给我报了吉他班。第一次拿着我心爱的吉他,不知如何下手。
终于等到开课的这一天。我早早的来到知音琴行。在吉他教室里,我见到了吉他老师。吉它老师非常年轻,吉它也弹得非常好。我羡慕极了,只盼着自己能早点学会。本以为学吉他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哪知道还有两个困难等着我呢!老师说:“学吉他要克服两个困难。一个是手指会很疼;第二就是当学到一定程度后会心烦意乱,甚至会学不下去。“哇,原来还有这么多困难啊!”不过当我想起拿着吉他的潇洒的样子,我就毫不犹豫的保证:绝对克服一切困难,一切听从“领导的指示”。
上课了,老师教了我们一些基本的乐理知识和基本指法,接着叫我们如何弹奏,手指如何摆放。我小心翼翼地拿起吉他,轻轻拨动琴弦,吉他发出了悦耳的声音,真是好神奇呀!刚拨动几下,我就感觉手指不听使唤,我也终于知道了“疼”的滋味。“哆、哆、唆、唆……唉,怎么还是错啦咯?哇,手指又疼了”。我心里一直嘀咕着。可是为了我的“宏伟蓝图”,我还是坚持了下来。经过反复练习,我终于学会了老师教给我们的一些简单的吉他谱。老师见我练习很用心,投过来赞许的目光,这让我兴奋不已,更加喜欢这位吉他老师了,也喜欢上了吉他课。
我喜欢这堂课。
我最喜欢的一堂课_550字我最喜欢的一堂课
课堂生活丰富多姿,每一节课都令人难忘。但是,最令我喜欢和记忆犹新的还是一年级时上的那数学课。
“叮铃铃,叮铃铃”,清脆悦耳的上课铃声响了起来,同学们疾步如飞地跑向教室。顿时,教室里鸦雀无声。
数学王老师不慌不忙地走进教室,手里还拿着一摞考试卷和几个新本子。同学们都目不转睛地看着王老师,等着她宣布我们的单元测验成绩,只听王老师说:“这次测验我们班有四个同学取得了一百分。”老师的话音一落,教室里顿时热闹起来了,大家都在议论这四位100分的同学是谁?
“肯定有***,因为他的数学成绩最好!”“可能是**、***、***和***。”……大家议论了好久,终于老师开了口:别吵了,这次数学测验,我们班最小的同学――***也得了100分,请同学们掌声鼓励。”我慢慢地抬起头来,数学老师正拿着我的试卷,站在我身旁。“***同学,老师知道你年龄很小,平时上课也不太坐得住,但这次你让老师改变了对你的看法,记住,只要努力,你一定很棒!”听着老师鼓励的话语,看着老师温暖的笑容,我的.心里像打了一只强心剂一般慢慢镇定了下来。我自豪地抬起头来,望向大家……
那节数学课,是我最喜爱的一堂课,而老师那番话,让我牢记在心中,从此以后,我变得更爱学数学了。
我最喜欢――数学课_500字每个小学生都有自己喜欢的一门课。我也有自己喜欢的一门课。那就是――数学课。
我想你们都会惊奇吧:数学课!一上数学课就看见无数的数字向我飘来,看得我眼都花了!你怎么会喜欢数学课?因为我们数学老师很牛,每节数学课都会想出一个新花样!让我们班的同学都爱上了它。
莫着急,听我慢慢道来。“喂!你们说今天老师又会出什么新花样啊?”你瞧!同学们又谈起老师会出什么新花样了。“叮铃铃!要上课了!请同学们做好准备!”上课铃响了,同学们瞬间安静了下来,都回到了座位上。“嗒嗒嗒”数学老师闪了进来。“同学们,今天我们来玩一个游戏。”老师边拿出一盒扑克牌边对我们说。“什么?老师要教我们玩扑克!”“要把我们培养成‘赌神’吗?”同学们顿时乱成了一锅粥。“我们今天来玩一个游戏,名字叫做‘算二十四点’,规则是先抽出四张扑克,用加、减、乘、除算出结果等于二十四的人胜利。”老师抽出了四张扑克,分别是2、2、2、3。我想:2×2×2×3,对不对呢?验算一下!就在我验算时“数学大将”小刚说:“2×2×2×3=24”“正确”唉!被他抢去了!老师又抽出四张扑克……
就是这样,我爱上了数学课,怎么样羡慕吧!拜拜!
河南安阳文峰区东关小学六年级:常仁杰
最喜欢的一堂语文课_500字你要问我最喜欢什么课,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语文课。我自从上了五年级以后,就开始有些偏科了,对语文非常喜欢,一看到数学就头晕,尤其是上了中学以后,我虽对数学没有那么烦,但还是没有那么喜欢,我的最爱还是语文课。
语文课有好多,可我最喜欢的最难忘的就是刚开学时的第一节语文课,那时候,我刚认识这位语文老师,对他还不熟悉,心里就偷偷地想着,这位老师厉害吗?这位老师会打人吗?一节课我只坐在座位上,注视着语文老师,看着看着,我从他的表情里看出,他的慈祥,他的温和,心里一时对他产生一种熟悉的感觉,他好像我之前的语文老师一样。
虽然我感到这一节课很没劲,但我仍然很注意地听着,因为,上小学的时候,我们上课时,老师都会和我们‘‘热谈’’一会儿和我们玩一会儿像我的朋友一样,让我们一节课度充满活力,第一次坐在这教室里一声不息地听课,没心情,老想睡觉,困得我是上下眼皮老想凑一块儿,我只想睡觉,也没听见老师说得什么,只听见老师让回答问题,脑子热了,我虽然很活泼,但只要让我上课回答问题,那可是比咬我一口还难受啊!其实老师刚才问的问题我会回答,但我就坚守三个字“不知道”。在小学的时候就这样。
下课了,我看到老师那离去的背影,那种强烈的熟悉感,又紧紧挂在我的心头,虽然我没有听着一节课,但我又在心里交了一个“大朋友”为了这份友谊,我也喜欢这一堂课!这开学的第一节语文课。
游戏课堂上的欢笑声_500字奉节县辽宁小学四(6)班谭淑文
“叮铃铃……”上课了。同学们端端正正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等待老师的到来。两三分钟后,老师拿着一张画着人头的纸,大步流星地走上讲台,并用胶水把那张纸粘贴在黑板正中。老师要干嘛呢?同学们你望望我,我望望你,不知道老师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老师环视四周,笑了笑,说:“我先给大家讲个故事:从前,有个粗心的画家,在画人头像的时候,画了眉毛、眼睛、耳朵、嘴巴,可美中不足的是少画了一个鼻子,使整个头像看起来怪怪的。今天这节课,我们就来玩一个游戏――贴鼻子,帮粗心的画家完成头像,但是贴的时候要蒙上眼睛!”老师话音刚落,同学们就兴奋地尖叫起来,异口同声地说好!
游戏开始了,同学们都高高地举起小手,积极地参与,我想:“不就是贴个鼻子吗,有什么难的,我一定可以把它贴好!”于是我也大胆地高高地举起了小手。
很幸运,老师挑中了我,我得意洋洋地走上讲台。老师用红布蒙上我的眼睛,并让我站在讲台上转了三圈。我手里拿着一张画着鼻子的纸,摸索着前进。在黑板上,我左摸摸,右摸摸,最后郑重其事地把鼻子贴在我认为适当的地方。我刚贴上,下面的同学就笑得前俯后仰了,我急忙摘下红布一看,自己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原来,我把鼻子贴在它的眼睛上面去了!看来,贴鼻子并不像我想像的那么简单啊!
接着老师又请其他同学玩了这个游戏,不知不觉中,下课铃响了,在欢声笑语中,我们结束了这节游戏课!
指导老师:袁祚萱 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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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1:我喜欢这堂课作文
我喜欢这堂课作文
“丁零零-丁零零”上课铃声响起来,我们都急忙走进教室坐好,等待老师的到来。随着“咯,咯,咯”的高跟鞋响,老师神秘走进教室,不慌不慢地对我们说:‘“同学们,今节上一堂“故事王国”课吧!小组来讨论饰演哪个故事的哪个主角”。大家一听,教室沸腾起来,有的搔着脑袋思考,有的小组讨论,有的还把故事书统统翻出来,一页页地询看。我们四人小组准备表演一个叫《青蛙王子》的节目,因为,我们觉得它十分富有教育意义,随后,我们一一分派角色,而我有幸被选作故事的小公主。“停”老师一声下令,同学们立刻坐好。老师振振有词地宣布比赛规则,随后,振奋人心的比赛开始了,他们的故事可精彩了,把大家的眼球深深吸引了,一刻也没有不专心,他们表演得有声有色,仿佛令人身临其境,一会儿,大家乐得捂着肚子捧腹大笑,一会儿,到了高潮,助威的啦啦队站起来大喊口号,可真猛,《灰姑娘》这个节目真是精彩极了,瞧,那脸上布满许多“痘痘”的后母大女儿奶声奶气地叫:“去,干活去!”说着,还翘起了兰花指,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那“大女儿”竟然是男孩饰演的,大家都快笑破肚皮了。到了我们的节目,我来了个深呼吸,走到“井”旁,摸着那个电动青蛙假作骄傲地说:“青蛙,快,把金球捡出来”,青蛙把“金球”捡了出来,还有模有样地,大家一下子乐了,我们小组顺利把节目演完,真是大快人心,活动顺利的结束了,但同学们欢呼雀跃的笑声还传得很远,很远……
这件事时刻浮现在我脑海中,让我学到了丰富的课外知识,这堂课,这怪腔怪调的表演为我的童年增添了一道绚丽的光彩,我喜欢这堂课。
《我喜欢这堂课》
我们班的天才老师苏老师,上习作时突发奇想,将习作3的写美食的作文用一节课介绍自己写的美味佳肴。我一听到美味,立刻垂涎三尺,想介绍一下自己的菜肴,但无奈自己的作文写得太烂,只好让别人上,苏老师把这堂课美名曰:“美食课”,一个小组推选一名写得最好的作文上去读,14个小组,14个人,他们手中拿的作文就像美味的菜肴摆在我们的眼前,陈**的牛肉粉丝,毕**的烤羊腿、何*的酸菜鱼、张*的臭桂鱼、徐**的蟹黄汤包、、、、、、我最喜爱的就是毕*的烤羊腿,他写的烤羊腿色、香、味、形俱全,特别是他的'那句‘烤羊腿我最爱吃,皮酥肉软,十几粒羊肉渣洒在羊腿上’令我口水直流三千尺,天啊!陈**的牛肉粉丝有一段是这样写的‘肉色的牛肉片,绿色的香菜、白色的蘑菇、红色的火腿肠浸在棕色的汤里,晶莹的粉丝一条条地。’令我无比回味,当然,这段是经我修改的,张*的臭桂鱼中这样写又臭又香的桂鱼,我想为她添一段,臭桂鱼闻着虽臭,但吃起来却鲜香无比,粉白的鱼肉入口即化,令你食欲大增、、、、、、
这堂课很快结束了,我们依依不舍地走了,可我却觉得:苏老师的想法太好了,让我们有了相互交流的机会,并能找出自己的作文与别人的作文有什么差距,使自己的写作能力提高。
我非常喜欢这堂课,我难以忘怀的一堂课!
在我的校园学习生活中,有许多老师教过我许多课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堂课,是王老师给我们上的一堂妙趣横生的数学课。
四年级的时候,我们学习混合简算。那天第一节是数学,王老师进来后,在黑板上出了几道题,然后让我们分组展开竞赛,看看哪个小组率先做完。前几道题,大家都是一路绿灯,因为题很简单。但是到了中间的一道题时,有的同学愣住了。这道题是这样写的:(25+12)×4。很多人都用二十五加十二,得数三十七直接乘以四。结果简算变成了复杂算,所以大家抓耳挠腮,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这时,王老师大概看出了我们的心思,于是说:“今天教你们一种方法。先告诉我,看到二十五想谁?”“想四!”,我们异口同声的回答。“这不就出来了吗,既有二十五,又有四,就可以简算了。为了记忆方便,可以把四比作主人。二十五和十二都去他家玩儿,要分别和他握手。先让好算的握手(乘),简算的诀窍就是凑十,凑百,凑千,这样就可以了。我们可以把这种方法叫做握手法。”大家听完恍然大悟,于是很快就轻松的算出了答案。
之后的几道题,由于掌握了简算的窍门,大家不费吹灰之力全做对了。这堂数学课我们每个小组都争先恐后,最主要的是王老师教我们掌握了一个有趣的方法,让我们领略到了数学课巧算的魅力。所以,我最喜欢这一堂课。
★暴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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