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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总铮初二作文

时间:2025-10-13 07:38:05 作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忆总铮初二作文,本文共28篇,希望大家喜欢!

篇1:忆总铮初二作文

忆总铮初二作文

世人皆经,人,往往因一个人,或者因一个事而改变――重大的改变。对我来说,总铮便是这个人,遇到总铮便是这个事。

说得一口有理话,做得一身有理事,便常在别人爆发的边缘疯狂地试探――总铮亲启曰。

一口看似无脑,实则环环相扣,有道理,讲礼义,便问班上何人不服他的口才!便问班上们人敌过他的口才!

记得初识,碰巧同桌,缘分让我与他相遇;初来人生,倒还安分,沉默让我与他相识;未过多久,相互混熟,便常与我说话,说话随口便出,却不失理,理又不失义。

不说则矣,一说惊人。开口便是一阵乱说,看似破绽百出,实则环环相叩。开口便令我折服。

我佩服他说话的有理有据,有礼有节;我佩服他说话的出口成章,环环相叩;我佩服他说话的云淡风轻,镇定自若,却不是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做为一位虽然落后,而不甘于落后的我,除了对他的佩服,还有向他的学习。我一直都深知口才的重要。

一个人说的话好不好听,恰不恰当,严不严谨,无不表现出那个人有没有情商。做为新时代的一员,我还是要有点情商的……

抱着这个想法,我开始了向他学习的步伐。

可能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吧,其实在那之后的日子里,我并没有刻意向他指教,亦没有刻意向他学习,同样没有故意去模仿他说话。可偏偏……我的'口才便突然一下子提高了,最开始没什么体会,直到那日,我与总铮双人出手,合纵连横,把对方给说得无的自容。

就像:对方说:“嘿,对对对,朱总铮,徐猪儿,你们两个脸皮才厚呦!”

我们两人,想都没想直接说:“哦,对的,你脸皮薄,我们一摸,你脸皮就落了,都是透明的了。”……

于是,我们成功把对方说得哑然无语。我们便是这种看似无理,实则有理的随口而出,形成条件反射,说得对方哑口无言。

口才,乃日后之必备品,看着一张嘴,游说四方,横扫天涯,岂不快哉!

口才好的人,情商就高,情商高,就可以使人知道如何为人处事,但也需一口口才,说一口好话。

不得不说,总铮带给了我极大的转变,由沉默寡言,到乐观开郎;由太过天真,到有理有据;由不解世事,到认清现实……

他也告诉我,口才重要,为人处事重要,深入尘世重要,却也少不了……奉承。

篇2:忆初二作文

不久前,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回到那片土地。那是一个很久没有温习过的词汇了,家乡。

我的家乡很平淡,也很美丽。青山环绕,绿水悠悠,有小桥流水一般的意境。小时候,我在家门前那个小山峦游戏,很开心,很开心。有时候,爸爸会拉着我的小手在山峦上走走,享受这纯自然的味道。小狗狗,似乎也懂这个意思,每次都跟在我们的身后,慢慢的走。 现在我又回到了这片久违了土地。山还是那座山,水还是那些水,只是物是人非。现在,那些梦中人以不在了。心中有说不出的感受。 5岁前,我一直都生活在这里,一大早起来有美丽的鸟儿歌唱。清新的古木味道,让人忘忧。嘴里吃着爸爸做的美味早餐,很幸福,很幸福。然后,背着小小的书包,拉着爸爸妈妈的手蹦蹦跳跳的。晚上小学生作文,听着爸爸讲的故事安然入睡。然后,甜甜的入睡。好像这个世界,只剩下了幸福。奶奶有时也会做一些好吃的给我们,那些食物是我吃过最美味的,用的都是一些很古老的方法做的。也许,奶奶也在回忆那些属于她的回忆吧。这个味道我一辈子也没有办法忘掉。就如同奶奶没有办法不去思念爷爷一般。

5岁后,爸爸妈妈为了我能上一所好一点的学校,离开了家乡。我们离开后,那幢房子里只剩下了奶奶,和偶尔在家的叔叔。我们离开后,有空的时候全家人都会回家乡看看奶奶。奶奶每次都坐在家门口的椅子上看着远方,像是在等待爷爷归来。狗狗也会迎上来,亲切的往我们身上爬。我对爷爷的记忆很朦胧,爷爷在我2岁时就因为癌症去世了,有些事也只是听奶奶提起。每次回到真正的家,我和爸爸妈妈都会特别开心,什么矛盾都会消失不见,就如同这大自然般和谐。是啊,家,总是温暖的。

7岁时,奶奶过世了。她的脸上并没有痛苦,也许那才是诠释幸福的真正意义。奶奶去世后,我们就很少回家乡了。几乎是每年才一次,那幢曾经乘装幸福的小屋,差不多荒废了。我们不再在里面居住,只是偶尔看看。如今,家门前已经杂草丛生,没有人打理,似乎这里不曾住过人。

篇3:忆初二作文

秋天,已经过去了吧。我趴在窗前,望着窗外。店里总是不停地放着悲伤的古典音乐,我重新做到店内的桌子上,喝着店员姐姐帮忙泡的卡布奇若,这时店内的音乐换成了欢快的圣诞歌。

对了,圣诞节快到了吧!我再次看向窗外。窗外开始下雪了。思绪飘到很久之前。以前朋友过圣诞总会问我想要什么,我习惯性的浅笑回答一杯浓浓的卡布奇若,一块小小的提拉米苏。我总是沉迷于卡布奇若的醇香和提拉米苏的凄美故事。士兵将要离开自己的家乡,离开自己的妻子去远方打战,家里的妻子因家贫不能给丈夫做一餐好的午餐。无奈,妻子将家里所能吃的东西都混在一块,做成一小块提拉米苏蛋糕送给丈夫,目送丈夫离开自己,去扞卫家园。许多年后,士兵回乡了,打了胜仗,但他的妻子却早已离开了人世,之后士兵每每吃的提拉米苏蛋糕,都会落泪,回想起妻子送自己离开时的目光。思绪回来时,卡布奇若已经凉透了,但我还是很开心的去品尝。

今年开始不同了,我到了一个新的地方,离开了原来的店,离开了原来的朋友,去了一个新的地方。认识了新的朋友。我重新找了一家蛋糕店,店长人很好,店员姐姐们也是。我又开始习惯性的坐在窗前,望着窗外,品着卡布奇若,回忆提拉米苏的故事。有时候店员姐姐会问我为什么总是喝卡布奇若,为什么总是吃提拉米苏。为什么不换口味,比如换成黑森林蛋糕和热拿铁。我会对店员姐姐笑,回答;几年的口味,换了便会不习惯,有些东西每次品尝都会有不一样的味道。也许店员姐姐还会说偶尔换换口味也很好啊!但我总是笑而不语的摇摇头。

早已经习惯的东西,喜欢的东西,怎么会去改变它?也许多年后我会改变,但至少现在我不会去变。

秋天过了,冬天要来了,我依旧坐在窗前,喝着卡布奇若,品着提拉米苏,看着窗外的雪一点一点的落下,等待圣诞节的到来……

篇4:忆初二作文

那年,校园里风行牛仔裤,而且还要把裤腿撕得参差不齐,越是破烂越是够味儿。

我用积攒的一大堆零花钱,买了一条流行的浅色牛仔裤,我缺乏把裤子绞几个大洞的勇气,不过是将裤腿撕开了几道口子,风光地潇洒了一回,很是得意。

放学回家,我穿着那条牛仔裤走到家门口,猛地想起应该换条裤子,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妈妈眼中带着尚未褪尽的期盼匆匆迎了出来。她照例从头到脚细细看了个够,抚摩着我的脸,替我拍着身上并不存在的存尘,嘴里念叨着那句永远的话:“又瘦了。”

当她看到我的裤子时,弯下腰,用手撩起破烂的裤腿,问“裤子怎么这样?”我当然不能说是自己撕得,只好红着脸说是不小心弄破的。

“哎,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这么步小心!怎么连个衣服也会弄破,还说我唠叨,你这样子又让我怎么能放心呢?”妈妈叹了口气,话语里满是悲哀,“快换下来吧!”

我无言,顺从地脱下那条裤子,母亲拿起裤子去找眼镜和针线,我慌了,一把把裤子夺了回来,问:“妈,你想干什么?”

“还问干什么,裤子破成这样还不补啊?还好意思问,快拿过来!”我忙躲开,开着柜子门说:“妈,您眼睛不好,拿到裁缝店去补好了,别累着您。”我一边说一边手忙脚乱地把牛仔裤塞进衣柜里,又“砰”地把衣柜门关上。

“你呀你”母亲用手指戳戳我的额头,又用手给我理理头发,脸上是掩不住的欣慰之色。我吐了吐舌头,心中却有点不是滋味。

假期结束了,我该回学校了。临走时,我找出那条牛仔裤,才发现已经补好了。我托着裤子有点哭笑不得,只见母亲一脸爱怜地看着我。我只好满脸灿烂地穿上,心里盘算着过会儿再撕开。

我背着装满零食和衣服的大包以及母亲的叮咛上了车,看着母亲的身影消失在车后烟尘中,我的鼻子竟然有点酸酸的。

抚平情绪,我就准备去撕那缝好的裤脚,用力一拉,竟没拉破,又加大力气,还是没破。我忍不住翻过裤脚看,只看了一眼,就再也没有力气撕了,一排排密密实实的针脚,那么整齐,那么细密,要用多少时间和精力才能缝成这样啊?我的心立刻痛了,脑海里浮现出母亲戴着老花眼镜,吃力地缝补的情景,我的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

虽然我现在大了,那条牛仔裤也穿不上了,但我一直带在身边,它织满了妈妈的爱。我无助时,给我信心;我伤心时,给我安慰;我绝望时,给我动力;我孤单时,给我陪伴。带着它,感觉爱时刻围绕在我身边。

篇5:忆初二作文600字

忆初二作文600字

星月迷离,夜幕依旧,我赤着脚丫在清凉的溪水里淌,手抓着裤子两侧,小心翼翼的往前迈步。溪里的水清澈明晰,柔美的月光倾泻下来,反射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如镜面般透亮的水面上照射出我那孩童般顽皮的笑脸。夏夜的寂静中,蛙鸣虫奏,仿佛是一场盛大的音乐会,而水中也是无限乐趣。

无数个黑影从我脚丫旁游过,我好奇地弯下腰想要一探究竟,将双手伸进只到脚踝的溪水中,却忘了挽着的'裤腿。“哎呀!湿了…完了,肯定又要挨外婆骂了。”我嘟囔着,满脸阴郁的看着浸入水中的裤腿,可仅有几秒,我又被水中奇特美妙的生物世界所吸引,再次露出单纯调皮的笑容。我伸出手抓了几次,可总是抓不到居住在水中的小生物,于是,我便再生玩意,从手中捧起一捧撒向空中,几次后又感无聊,便用手再次提起裤腿,用脚丫晃着水,一圈又一圈,我看着水中的小动物们因躲避不及而险些撞上我的脚时,又笑了出来,清脆的笑声伴着鸣奏在空中回荡。正在我得意忘形之时,只听‘噗通’一声,一阵水花四溅,我倒在溪中,又立刻坐了起来。‘哇’的一声,我哭了出来,“外婆,呜呜…外婆!”“唉唉!”一阵声音由远及近,伴着急促的小碎步,奶奶从旁边的屋里出现了,身上围着一圈围裙,手里拿着一个被单“又摔了吧,让你淘气。一到吃饭就出来玩,还把身子弄湿,来来来,快上来。”边说着,还一边叹着气“我这把老骨头啊…可是禁不起折腾了,小石头啊,你给我省点心吧,啊。”我抽泣几声爬上岸,外婆一把把我抱过来,披上了被单,乖乖的跟外婆走了回去。

回忆总是那么美好。转眼,已经又过八年,这些事我却还一直历历在目。外婆虽已不在,可她的一颦一笑仍留在我的回忆中无法抹去。外婆对我的好我也一直无法忘怀,只是经了时间的洗礼,我退去了些许稚嫩,多了些许成熟,但,无论怎样改变,我与外婆的情感永不改变。

篇6:忆读书初二作文

皇甫珊曾经讲过——不是每个灰姑娘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鞋。我正是那样,回想起我曾经的读书往事,正好印证了这点。

我曾经是不怎么爱看书的,总觉得看书根本没什么意思,我以前想过估计我和书没多大缘分吧!也许是这样,就算我认真看啊看,可就是读不到里面去。而且看书也看得很慢,我的爸爸每次都对我吼:“你读出来啦!我都不知道你有没有在看书呢!估计都放飞自我喽!”我每次都会被父母冤枉。我总是听着,气藏在心里。后来母亲又来夹击我说:“你看别人,都是安安静静地读,你呢!动来动去的!”那时我正举着一本《满分作文集》看着,老妈一边说一边对我指指点点的。我憋了那么久的气终于藏不住了,一下子爆发开来,我头发竖得又直又硬,似乎火山喷发了,红的滚烫的熔岩洒满一地,带着哭腔吼道:“别人,别人,你都把我和别人比!你想过我的感受吗?”从这天以后我开始泄气了,对书开始厌烦了。

可是有一次,我买书时发现了《城南旧事》这本书,我看这个名字,觉得别有一番韵味,于是毫不犹豫就下单了。我等啊等,盼了三天,这本书终于到了,我充满欣喜地翻这本书,起初我对第一章《惠安馆》并没有什么兴趣,我本想丢弃这本书,但抱着试试看的心让我翻开了第二章《我们去看海》。读着读着,没想到我被深深吸引住了。那是我第一次看书看得那么认真,看得那么如痴如醉,我看了一页又一页,一篇又一篇,时间过得好快,一眨眼半天过去了,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一眨眼已经看了半本。过了许久后,当我读到林海英父亲因病去世就大哭了一场,心中久久不能平息,哭累后,我又想到作者失去父亲失去亲人后是多么痛苦,多么悲惨,不禁又痛哭一次。我悲叹《城南旧事》结尾是多么悲惨多么令人痛心!

从此以后,我对书改变了看法,后来我又试着读《红楼梦》,读到林黛玉泪尽归黄泉,我痛哭了一场,多么好的一个姑娘啊!又是多么惨的一个结局呀!后来结局贾宝玉看破红尘出家当和尚我又大哭一场,眼睛哭得红肿,像个桃子一般。啊!《红楼梦》这些故事多么悲惨!贾、王、史、薛从荣到衰以及宝黛的爱情悲剧,真是令人感叹!

我现在看书都是静心又投入。我终于知道了,不是我不爱看书,而是我没有找到真正属于我的书罢了!

篇7:忆读书初二作文

忆读书初二作文

今生与你相遇,是我最大的幸福。

——题记

喜欢泡一杯清茶,翻一卷书,将茶喝到无色无味,将人生过的素净、淡雅。回望过去,忆起一段与书共度的年华。

我向来爱读清秀婉约的文字,每当读时便像看一枝芙蓉随风摇曳。

大概是8岁时,偶然读到一本书,白色卷面上的楷体字——宋词,吸引我翻开了书卷。

一曲《九张机》让年少无知的我从中看到了旖旎春光,看到了生机蓬勃的自然,看到了一个身着新衣的织女从开朗活泼到愁容满面,从生机勃勃到身心憔悴。

虽然心中不免有些难过,但我当时毕竟只是一个孩子,心中仍是一片空白,只知乐不知愁。

对宋词的喜爱让我对中国悠久的历史产生了兴趣。搬起厚厚的《上下五千年》,展开了一次跌宕起伏的旅途。

时光仍在,是我们在飞逝。推开紫禁城紧闭的重门,让那尘封的记忆,在历史的河道奔涌。掀开那时光的帷幕,我看到了无数英勇帝王,金戈铁马、逐鹿中原的故事;无数折腰英雄,驰骋疆场、赤血黄沙的故事;无数文人墨客,思乡心切、寒窗苦读的.故事……

历史的天空风云浩荡,那些曾经显赫的帝王将相,也不过是闪烁过的流星,稍纵即逝。而那些惊天动地的战争,也只不过是流星相撞时引发的小小硝烟罢了。

时光匆匆流逝,走过了四个年头,现在的我喜欢看人物传记,看他们的人生过往,看他们的悲欢离合。最爱的一个词人,出生在飞雪的腊月。他,叫纳兰容若。他自诩是天上痴情种,不是人间富贵花。他希望“人生若只如初见“,却总是与分离重逢。他或许繁华似锦,但终究不如一株草木。

虽然往事早已苍绿,但在浩海的书海里,我们依旧可以遇见一朵含露的花,邂逅一片嫩绿的叶,重温一段过往年华……

让我们带着一颗纯洁又美好的心,去细品每一本书,你就会发现,每一首诗,都会说话;每一个字都有情感;每一个作者,都有故事;每一本书,都有灵魂。

篇8:童年忆初二作文

天已黑,独自漫步街上。照耀前方的,除了灯光只有月光。仰望天空,不见星,变化?

已不属于童年的天空,能做的,只有回忆。每个人的童年只有一个,失去不在有,倘能回到过去,我定好好珍惜这段时光。 记得儿时,天空是那么的蓝,蓝得纯真,蓝的可爱。月,斜挂着,周围雀跃着星星。我常常对着天空发呆,要是我也住在天上,多好。可我知道不可能,但真的做不到,幻想总可以吧!于是,幻想了一次又一次,终觉乏味,便停止了。殊不知,那一刻起,我便与童年疏远了。

不忘那时的生活,我曾在乡下住过,那段时光,或许是最快乐的吧!乡下有山有水,可以去钓鱼,可以爬山进行锻炼,可以在一望无垠的田野上放风筝……那样的生活是多样的,有趣的,新奇的。记得有一次,和几个朋友一起去考番薯。几个人忙活了半天,才将番薯烤好。上天不负有心人,我依稀记得那滋味是很美味的。甜甜的烤番薯飘荡着浓浓的香气,其间还渗透着我们的友谊。

我也做过不少错事,惭愧,我可不是很乖。在与伙伴的嬉闹中,摩擦还是有的。或许我天生就有着一股傲气,与某些好胜的人和不来。一次,为此我还和一人大打出手,俗话说“不打不相识”,看来的确是这个道理。事后,不但我俩和好初中,还做了好朋友。

慢慢回忆起来,似乎一切都显得近在眼前。童年一切的一切都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使我无法割舍。一个个美好的梦,又怎么舍得去破坏它?梦,不过是一段美好的延续,另一段美好的开始。天下没有不散的席,我终于还是走出了这个美好的梦,告别了童年。

人生的道路其实已是被自己所铺好了,顺着它一路走下去,才愈来愈发现它适合自己,一切似乎都是水到渠成了。我本挂有伤感,不过,我现在才发现人终得脱离童年,思想是会成熟的。若不早日张开稚嫩的翅膀,又岂能翱翔于天际?

梦,既已消失,便随它去吧!

篇9:童年忆初二作文

记得小时候,对门家养了两条狗,特别好看。每一次在楼下玩总能碰见阿姨在遛狗。她家那只白狗总贴着我脚踝转啊转的。自从那时,我就迫切地想养只宠物。

我妈怕这些小动物,但我坚持不懈软磨硬泡,她总算同意给我买一只只在笼子里活动的仓鼠。一开始,新奇外加着高兴,我一天三次往笼子那儿跑。那只小仓鼠也不怕生,我一去它就跑到笼子边,我俩大眼瞪小眼地看半天。它似乎并没有对我们家这个陌生环境有什么恐惧心理,这叫我很开心。

后来,我发现了一个好游戏——那只小仓鼠永远精力充沛,我用手指头在笼子外边挥一下,它就贴着笼子使劲儿地伸长脖子。我把手往上抬,它就跟着往上爬。我一高兴,直接把手放在了笼子正上方,它一点没有退缩,背朝下,四个小爪子把身子勾在“天花板”上,还想伸长脖子嗅我的手,不过这个高难度的动作它基本上不到五秒钟就得掉下去。

再后来,我又发现好玩的了——仓鼠吃东西也有意思的很!一般动物吃东西都是直接上嘴,吃相什么的全然不顾,我家那个可不是。人家最喜欢吃瓜子,但瓜子上火,一次加饭最多给三个,多了没有。它估计自己心里也清楚,每次我把那个小饭盒送过去的时候,它都冲过来,先闻,再刨,一会儿那个瓜子就被它找着了。这时候它就双手捧着瓜子,“咔吧咔吧”地把皮咬开,一扯,里面的瓜子仁儿完整地露了出来。这样,它才会扔掉瓜子皮,心满意足地捧着白生生的瓜子仁,美滋滋地吃了。

听说仓鼠得经常磨牙,我们就去给它专门买了一个磨牙石块,用铁丝挂在它的头顶。不过铁丝可能有点短,它磨着不太舒服——它得站开才刚够到石块底部。于是,它以强身健体之名,从边上绕到挂铁丝的地方,扒着铁丝就啃,这磨牙效果好多了。然而,铁丝还是没有扛过一天三次的“打磨”,断了。这样,它就只轻轻松松地卧在上面,安心磨牙了。

一年后,它作为一只仓鼠,已然垂垂老矣。天一热,它就两脚一蹬,回到了那个属于它的天堂。

但它,给我留下了许多有趣的回忆,直到现在,我还能拾趣童年忆小宠,品味它带来的专属色彩……

篇10:忆奶奶的初二作文

忆奶奶的初二作文

“囡囡,很晚了,咱回吧。”奶奶对我说道。“不要!在玩会儿。”和朋友疯玩的我看也没看她。奶奶无奈的摇摇头,迈着步子走回去。天渐渐黑了下来,月亮悄悄爬上了树梢。“好黑啊,奶奶,我怕!”我有些后悔没听奶奶的话,没跟她回去。“害怕了吧?”那熟悉的声音再次想起,一道光出现在我眼前,还有那个瘦小的身影。“奶奶!”我立刻跑过去。我伸手去抓她的手,却扑空了,“奶奶!奶奶!”我叫着她,奶奶和蔼地笑着,看着我,却离我越来越远,渐渐的消失在我眼前。“奶奶!”我腾地从床上醒来,原来是梦啊!

我看到枕边的纸条,是妈妈留的,“女儿,我去医院照顾你奶奶了,你起床自己烧饭吃。”大约是在去年的夏天吧,奶奶患上了绝症,还是晚期。收入微薄的家一下子压力又大了起来。而从那时起,那个喜欢搓搓麻将,散散步的奶奶只会独自在家里,躺在床上,开着电视,眼神黯然失色。我坐在饭桌上看着空荡荡的两边,往日的情景犹在眼前,奶奶和爷爷吵嘴,却很幸福,奶奶偶尔还会讲讲笑话,逗大家开心。妹妹常是笑的前俯后仰。可奶奶生病后,一家人好久没有一起好好吃顿饭了。饭桌上,没有了快乐的奶奶,取而代之的是念念叨叨自己早晚有一天会死去的奶奶。最近她的病情更是不容乐观,她开始生活不能自理,她吃不下饭,大小便失禁,她甚至不会用坐便器了。我依稀记得她说过,“囡囡,等你长大了,一定要努力,奶奶好跟你享福呢!”说着她摸摸我的.头,“好,那奶奶也要答应我,天天做糖醋排骨给我吃!”奶奶笑着答应。……奶奶,你食言了,我们拉过勾的,我们说好的,你跟着我享福,我要一辈子吃你的糖醋排骨。福,都还没享到,你怎么先病了。

记得上周,我和妹妹还有母亲去医院看她时,我笑着说,“奶奶,我来看你了!”“啊?你是谁啊?”奶奶的眼眸子微微睁开看着我。我有些惊讶,虽然母亲告诉过我她已经记不清谁是谁了,可我不知怎么的还是接受不了,眼泪一下子填满了眼眶。“别哭……别哭,你……别哭啊!”奶奶忽然安慰我,对爷爷说,“快给……她点钱带她去……买糖吃。”说话声吞吞吐吐的,艰难开口说话。不一会儿又眯上了眼睛。嘴里却扯着些有的没的,她问我姑姑是不是回去了,爸爸是不是在上班。而那时爸爸和姑姑却都站在病床边上,我从没见过爸爸哭,他是个要强的人,可那时他却把头别过去擦了擦眼泪。

更让我惊讶的是奶奶嘴里说要让她一手带大,最疼爱的孙子孙女们给她钱花花,她还要抢他们手中的糖。可她却不往嘴里塞,反而是放进口袋,她说,“老头子爱吃甜的。”……我坐在病床旁陪她说话时,她把目光投向了站在窗口的爷爷,她笑了,“看他……吃得真……香。”我看向爷爷,他头上的白发又多了些许,脸上又多了几道深深的沟壑。“老头子……也是这……样的。”也许所谓相濡以沫就是这样的吧,曾经我以为爷爷奶奶并不相爱,他们见面像仇人似的,动不动就是吵架,公鸡打鸣就是他俩战争的开始。可渐渐的我发现爷爷很爱奶奶,在奶奶生病这些日子以来,是爷爷没日没夜的忙碌,他带她散步,他带她去厕所,他教她用坐便器。爷爷是个急性子,可面对奶奶的种种,爷爷从没有抱怨。而奶奶像个孩子似的粘着爷爷,吃东西时她只要爷爷喂,她说,“他长得像老头子。”……

也许奶奶将要离开这是一件早晚的事,也许明天,也许一星期后,也许一个月后……我不敢想象她走了,我会是怎样的,也许痛哭,也许憋着。我恨自己,恨自己不懂珍惜,不珍惜和奶奶在一起的每分每秒,不珍惜她还记得我的时时刻刻。

篇11:忆往事作文750字_初二作文

在我上小学时,有个五人帮组合,她们的老大思想邪恶,总想着指挥别人,她要想跟谁绝交,所有人都必须孤立她。因此,她的话就成了其他四人的圣旨。

就这样持续了五年……五人帮中一个名叫小邓的同学,跟我关系挺好的,她跟我说:“1月23日是我的生日,你一定要来。”“好的,不管有多忙,我都会去的。”我激动的答道。

嗯?明天就是小邓的生日了,她今天怎么没有在QQ上提醒我一下呢?“没事没事,我记得就好啦!”我飞到礼物店,精心的挑选着。呼!终于选好了,希望她会喜欢。

第二天,我装好礼物,坐车来到了饭店,心中充满了期待。“到了到了,妈妈,你回去吧,我一会自己打车回去。”“那你注意一点,早点回家,过马路记得看车……”“好了好了,妈妈,我知道了,我会保护好自己的。”呼,终于摆脱了妈妈的叨叨。

进去后,我没看到她,便跑去问她的妈妈:“阿姨,你知道小邓去哪儿了吗?”她妈妈回答说:“她们出去跑去了。你也是来参加小邓的生日宴的吗?”“是的。”“要不你坐在这儿等一下她们吧,或者你出去找找她们,她们就在中学附近。”“好的,谢谢阿姨。我将礼物放在桌上,便跑了出去。“注意安全啊,找不到就赶紧回来。”阿姨高呼着。“知道啦!”

看到了看到了,“小邓,小邓”我高喊。她们听到了,都转过了头,我看到了五人帮。“没事没事,我也是来参加小邓的生日的,不要害怕。”我不断安慰着自己。小邓走过来对我说:“我没在QQ上通知你,你为什么要过来。”我失望透了,将礼物放下,便离开了。

当我转过头时,泪水终于下来了。我不敢太早回去,我怕妈妈盘问,便独自坐在了超市旁边,在风中摇曳。一直到了下午一点,我坐上了公共车,回到了家。

到了六年级,帮里的四人再也容忍不了她们老大的做法,便集体跟她绝了交,昔日的老大现在成了过街鼠。五人帮也散了。她们四个人变得越来越好,朋友也越来越多。后来,小邓找我解释那件事,说:“那天,‘老大’看到我邀请同学的名单,便让我不要邀请你,如果我不照做,便让其他人跟我绝交,让我没朋友,我因为害怕,所以没敢邀请你,”她也向我道了歉,我也原谅了她。

话说人心最难防。是啊,如果人与人之间多一点真诚,少一点手段,猜忌。那么,陌生人也可以是朋友!

篇12:忆往事作文750字_初二作文

天气真好!我站在窗边,眺望着远处的风景,那件往事又映入了我的眼帘。

雪纷纷扬扬地飘着。从新华书店出来,我突然发现一位老人倒在地上,他盯着我,近乎哀求:“孩子,我摔倒了,我试了试,起不来。扶我,行吗?”我伸出手想去扶,可转念又想:中午电视剧里不是说“碰瓷“吗?也许今天这事儿就是?

想到这儿,我的警惕性更高了。我眼珠一转,有了!于是,我说:“爷爷,您稍等一下!我一个人怕扶不起您来,我帮您叫人去。”

几分钟后,周围的居民出来了,连做生意的小贩也探出头看热闹,有几个路人走了过来。大家只是看着。

忽然,有声音传出:“别管闲事,还是报警吧,我妹妹去年就被人讹过!”

“可不是嘛,揽闲事多麻烦!”也有人附和道。“唉……”老人一声叹息,他的脸上露出了绝望的神色。

看看老人,又看看我喊来的人们,我的心被刺痛了!一股莫名的力量从我的心底升腾起来,我迈出了坚实的脚步,大步奔向老人,伸出了手。

几乎和我同时,一位叔叔也走了过来。我瞟了他一眼,他戴着墨镜,穿着黑大衣。

他干脆地说道:“你别动!我先看看!”他摸了摸老人,又说:“估计骨折!”他马上掏出手机,递给我:“先拨打120!”我不假思索地按照叔叔的要求去做。叔叔脱下了外套,给老人披上。

不大一会儿,救护车到了。老人被抬上了救护车,叔叔也上了车,不知哪来的力量,我也跳上了车。路上,我俩给老人女儿打了电话,当我们办理住院手续时,老人女儿赶来了。

她握着我们俩的手,感激的眼泪夺眶而出:“谢谢!谢谢你们父子俩!”我和叔叔相视一笑。

走出医院,天已经黑了,雪儿把夜色映得白亮。借过叔叔的电话,我打给了妈妈,告诉妈妈我一会儿到家。

叔叔送我回家,他告诉我:“小伙子,你很棒!不要用带有阴霾的心看世界,只要心中充满阳光,你前方的路就会无比敞亮!”

那天,我回家晚了。到家后,我将这个故事告诉了家人,家里人一起向我竖起了大拇指!

篇13:忆童年初二满分作文

我的童年是美好的,总有那样的傻事儿,我现在当然不会再做了,但我的童年是永生难忘的。

家边的那条小河,生便是我快乐的天堂。小河从不干旱,它从来就是这样安静的流淌着。春天时,我们小伙伴儿会三三两两,在一起收集木棍子,铁丝儿之类的东西,为的就是去河边钓鱼。说是钓鱼,可实质上纯粹就是无厘头的瞎闹一通,看着大人们钓,我们就不去找蚯蚓,将一根笔直的铁丝放下去就算开始钓了,我痴迷的幻想着那铁丝是怎样放到水中将一只路过的小鱼嘴巴穿了一个口,于是被我钓了上来。后来发现这一切不可能的时候,我就失去了耐心,气不打一处来,回家就向妈妈哭嚷去了。

我的童年也在村后的麦地里度过。

秋天到,不就农民家的人高兴,而且我们几个伙伴儿就更是活泼了,庄稼也更是生机勃发。我们开始玩最通俗的游戏,躲猫猫,谷地中变成了最妙的场所了,记得,那次,我们几乎已经知道了躲藏的所有地点,又一局激烈的躲猫猫开始了。我是躲藏者,咦?这儿有人了,那里也有人了,不妙,只有十几秒了!突然,我灵机一动,抓了几把谷草披在身上,往谷子地上一趴,就将自己完美的隐藏起来了,只看着“猎人”将“猎物”都抓住了,不知谁在人群中叫了起来:“不对头,嗯!少了一个!”大家一脸茫然,因为所有的躲藏点已被清空了,“出来……游戏结束……”伙伴看着找不着,一个个往回走,不知谁调皮的往地中经过,不偏不倚,一脚踩我背上,“哎呦!”我叫了一声,伙伴们一拥而上,将我“拘捕”了。

我小时候做出了一些令我都不敢相信的事儿。

我总是喜欢那些鸡儿的蛋,有一回,我把好了时机,从厨房中拿了一个蛋,向妈妈说要将蛋孵出小鸡来,妈妈笑呵呵的说我,告诉我蛋没受精,永远没有小鸡的。我不信,将蛋用棉花裹起来,晒太阳,谁知我小时候心急,只听大人们说孵蛋要阳光,有温暖,顾不得其他,我急着说喝水,外公烧了碗开水给我,我很激动,将蛋放入了开水中,等到看看水已凉了,将鸡蛋拿出,这不,又心急,想着有温暖了,小鸡说不准急着出来哩!于是“咔咔!”两下子就砸开了蛋,慢慢拨开,怪了,不见小鸡的小黄嘴,却只见白白的一团,越拨开,一见,嘿,好心做了坏事儿,煮熟了,我是万般无奈,甚至坐在阶梯旁,吃起了那美味的蛋。

我的童年是值得我留恋的,我写着写着,似乎慢慢变小了,回到了从前,与小伙伴儿们捉鱼,躲猫猫,又去孵鸡蛋,我又回到了童年。

篇14:梦忆月季初二作文

梦忆月季初二作文

我的出生地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地方。虽然在那里只生活了三、四年,后来搬到了“大社会”上,我依然认为它是我心中最美的地方。

那时,我的家坐落在一条大河边,每当金黄的太阳升起,它总会泛出耀眼的光芒。每户人家的周围都是鲜花烂漫,河的分支穿行在村落的各个部分。人要是住在那里不得不生出一颗纯真的心。

一阵阵淡淡的清香后,接着是一个洒满阳光的小花园子。几滴还未消散的露珠圆溜溜的,它们伏在月季那粉红的小花瓣上。黄灿灿的花蕊旁萦绕着几只肥肥的蜜蜂,记得很小的时候在这里玩耍,身不由己地把自己的.鼻尖儿凑到月季花上,去呼吸它散发的诱人香气,“嗡嗡”叫的蜜蜂就无情地“吻”了我一下。

早晨,奶奶照老样子拿着大水壶去浇月季,我在她高大的身躯下端详一切,几缕彩虹架在一棵月季与另一棵上,像谁编织了一段美丽的小桥在上面,真有趣。几个月后月季会开始落花,高高的阳台都有嫩嫩的花瓣跳集体舞。每一寸空气带着淡淡的香味,漂亮的月季花呀开满了“大地”。

平时,屋前的石子路上常有路人经过,每每会向它们展现笑脸,或是几句“哈——真漂亮!”要是熟人,奶奶一定会毫不怜惜地赠给他们几株,它们往往是连带一团花骨朵的。

晚上,银色的月光衬着花儿的娇媚,一簇簇地依偎在一起看星星。有几次夜里我偷偷闯进圆子里看它们,结果都是爸爸把我拽回去的。我一直认为那是多么幸福的经历。

这个朦胧的梦啊。它带给我多少回忆?多少快乐?

篇15:梦忆绍兴初二作文

梦忆绍兴初二作文

曾经有一个梦,希望有一天能够踏遍千山万水,游遍四海八方。可是二十年过去了,我还只是在自家门前打转。我想,或许我永远有也无法这个魔圈了,永远也无法到达向往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无法到达心仪的“小桥流水人家”,无法到达梦幻的“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可是,上苍往往喜欢跟我开玩笑。那一天,我背上背包,带上行李,一个人独自踏上了南下的列车。那一刻我心中有点惆怅,有点凄苦。我的目的地是绍兴——一座千年古城,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城市,一个曾经英雄辈出的地方,也是一个柔情似水的江南水乡。

选择绍兴是个无奈,是个曾经让我仰天长叹的决定。可是在踏上绍兴的刹那,我改变了这个想法。我的心被深深的震撼了。一座座古朴的小桥交错纵横;一排排古老的房屋星罗棋布;一条条幽僻的老街一直延伸到千年之端;一只只苍老的乌篷船荡起朵朵浪花。经历千年风雨的洗刷,饱尝世事的沧桑,历史的记忆永远的留在了这里。这难道不是我曾经蓝色的梦吗?

校车在古越的老街上缓缓驶过,古朴典雅的江南园林,曲曲折折的河流,还有那以前只有在电视里才能看到的.酒家'客栈令人眼花缭乱。我真的有点醉了,为梦而醉,为此刻而醉,为二十年的期待而醉!

曾经的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此刻,我正置身其中;此刻,我正品味这千年的沧桑,追溯曾经的辉煌;此刻我无限感慨,千年的辉煌经历千年的风雨,只剩下如今这点而已。想当年护城

河畔悲壮的一幕,会稽山下二使年的耻辱,到今天都化作了一江春水东流去,化作一片白云飘逝在西天!

一讲到绍兴,人们都不约而同的会想到“吴越争霸”'“卧薪尝胆”,可是绍兴的英雄何止如此?绍兴的故事何止尔尔?来到绍兴还不到一个月我差不多就把绍兴游了个遍,而且值得骄傲的是一个人骑车逛的。爱情名园―沈园,伟人故居―鲁迅故里,书法圣地―兰亭,龙的再现―大禹陵,古越名迹―飞翼楼'越王台'文种墓,还有曾经盛极一时的越王后花园―西园,每一处都留下了我的足迹,留下了我的感慨,留下了我深深的祝福!

绍兴不仅名胜风景众多,而且生活习俗'风俗'语言独特。绍兴的越剧名扬四方,绍兴话在中国四大古典名着的〈西游记〉当中就有。绍兴有很多特色佳肴,孔乙己的茴香豆,咸亨的臭豆腐,还有花雕美酒,绍兴麻鸭'霉干菜,足以令人口水直流三千尺。同来的许多同学都把这些东西一一装进包里捎回家,让辛勤的父母也品味一下千年绍兴美味,我也忙得不亦乐乎。尝遍了绍兴的美味,游遍了古越的山水,这或许可以成为我一生的骄傲。

伫立在乌蓬船头,聆听采莲女婉约的歌声;漫步于兰亭的青山绿水间品味书圣的千古绝唱;站在大禹陵的钟鼓'九鼎前,追忆远古的金戈铁马!漫步于鉴湖畔,徘徊于风则江边,回望古轩口,“当!”飞翼楼的钟声回荡在千年之间。忽然,我觉得自己已经是绍兴的一部分了。我的思想,我的感情,我的理想已经完全融入到古城悠久的文化中去!或许,我的人生将在此翻开崭新的一页。

蓝天白云,小桥流水,枯藤老树昏鸦,古道西风瘦马,古代文明与现代文明完美结合的绍兴已经深深的吸引了我,我已经深深的爱上了她。绍兴这是我的第二故乡!

篇16:醉忆时光初二作文

醉忆时光初二作文

青石板,走深巷;古城里,醉时光。

——题记

八月底,我们踏上了向往已久的地方——腾冲。与其说慕名而来,不如说是看了父亲在古镇的一张照片,而后让我心驰神往。

坐上开往目的地的大巴,戴上耳麦,想着美美的睡上一觉,毕竟路途遥远,过程太枯燥。不知过了多久,车停在了路上。探头望去,已是排起了长龙。车上也只有零星几人,看样子得堵上一段时间了。走下车,寒意袭来,即使是八月,也丝毫不能阻挡。这让我压根儿忽视正照在我身上的一缕黄光。

这样的天气与此时的阳光格格不入。兴许是云层太厚,无法穿透。高速路旁的人们都伸长了脖子,一个劲儿的往前探。终于听到车子发动的声音,可以再次出发了。睡意全无,车子动起来了,阳光也追随着一起,生怕落了后。这时再也无法忽视它。恍惚间,我好像感觉到已然沐浴在古城的阳光下了。心情大好,细看风景。

十二小时的路程,来到了这座墨绿色的古镇——和顺。已是夜幕时分,走进和顺人家,老板的热情,让车旅的疲惫一扫而空。想着明天一早便能看到心仪已久的精致,满足的睡去。

八月的天亮的很早,走进老板家的楼顶庭院,选择个极佳的位置坐下。等待着这座古镇被唤醒。

远处单车叮铃铃声响起,几声嬉笑,渐渐地近了。抬眼望去,三五成群的孩子,身上背着特制的布包,身子伏近车头,用力地蹬着单车,朝学校奔去。与他们的朝气不同,路上背着背篓的中年女子有这座古镇中给人稳重的感觉,不急不缓的脚步踩着错落有致的青石板,路窄的地方,只见他还得侧身而过,不知背篓中放了什么?会是自家手工编织的作品,还是这一天的饭菜原料。想必在这里不用到半晚时分,便可见人家炊烟升起。“嘎吱……”的推门声,打断了思绪。

从庭院望下去,老板开门了。昨晚简短的交流,我才知道原来客栈只是他的副业,难怪看他“不上心”。临走时,还对着我说:中午到他家店里一起吃午饭,不收钱的。这座古镇,我感受不到生意人的气息,老板与客人好似朋友,中午去他店里坐坐,晚上回到客栈,没见哪位客人交押金,没见谁走,他去查房。我想:这该是那么对人向往这座古镇的原因之一,看多了繁华的丽江古城,看惯了琳琅满目的大理古城,这遗世独立的安静,着实不易,不知几年后,是否也会商业化。

在老板的玫瑰饼店里,喝完下午茶,走上街道去随意逛逛。做的很有特色的指路标,让人驻足,要说古镇中具有现代感的就要算这些异彩纷呈的'特色路标了——有画着卡通人物的“亲亲我”,有写着数学符号的店名,有夸张语言的指示。“醉忆时光”我的眼睛落在这几个字上。决定去看看。踏着青石板,走了两条街,看着尽头右侧,旧黄色的门牌上用镌刻着这几个字。

走进店里,只见高高的书架,和两条略显年代的沙发,布置极为简易。见有人进来,老板热情的走过来,招呼我坐好。与我话起家常,他们是湖南人,夫妻二人原本过来旅游,不想这一游,便不愿再离开,索性把家搬过来,在这里落下。这家店的创意就是放慢脚步,享受古城最美时光。可以翻翻书,可以品品茶,可以谢谢明信片,可以带几瓶他家自酿的酒,可以什么都不做,在这里发一下午的呆,可以看着门口过往的行人。真正的在这恬静的时光中,喧闹的心会安静下来,忆自己那些丢失的时光。

醉忆时光,真正是一种享受。

篇17:拾趣童年忆可乐初二作文

拾趣童年忆可乐初二作文

记忆的长河上飘着无数美丽的莲花,我轻轻的捧起那最美的几朵。

第一朵,你刚到家时。

小小的你,一脸懵的坐在沙发上,又被强行套上一件只有巴掌大的红毛衣。你感到很不安,便发出了低低的吼声,虽然在我们听来只是“咿咿”的`叫声。我才管不了那么多呢,便把你抱到一条毛巾上,轻轻抚摸,不一会儿你就睡着了。醒来后,你听到电视里的动感音乐,竟跳起了性感的抖臀舞!

第二朵,带你出去吃饭。

在一个下着鹅毛大雪的夜晚,我们一起去外面吃饭,却不幸的遇上一个凶神恶煞的保安,说什么也不让你进。于是乎,聪明机智我便想多了一个绝妙的计划:因为正值冬天,所以穿的比较厚,鼓鼓囊囊的很正常,便把你塞进了衣服兜里,只留了两个黑黑的鼻孔在外面。就这样,成功的把你带进了饭店。

第三朵,你可爱如我。

那一次,你被一只凶狠的大黑狗咬了。从此,便再不敢与大狗照面。那天,带你出去玩儿,一出门便遇见了只大黑狗,你吓得跑进地下室。而大家连看你都没看,就高傲地走过去。过了一会儿,你又蹑爪蹑脚地出来,看那狗已经走了,你又“汪汪汪”的一直叫,貌似很威风很无畏。不料,那只狗只是在树丛后面,它又走了出来,又吓的你一口气跳到六楼。

第四朵,你像我一样警惕。

再一次带你出去玩。你悠哉悠哉的走着,认真的上着厕所。这时,一阵“狂风”吹过,掀起你旁边的一个床单,轻轻抚过你的脑袋。吓的你在原地转了三圈,又远远地跑开,冲它咆哮。

这就是可乐。它是一条狗,它是最独一无二、不可多得伙伴。如果没有你,我童年的天空中,会缺少很多乐趣。拾趣童年,你——可乐,成为我最亮丽的记忆。

篇18:忆厚奕初二优秀作文

忆厚奕初二优秀作文

六年前的今天,我认识了你,我忘不了你!!!

――题记

可能你已经不记得我啦,可能你已经有了一个更好的朋友,也许你已经离开人世,但也许你还把我当成你最好的朋友,也许你把我铭记在心,我不管怎么也忘不了你。你在我心中虽然只有模糊地存在着一个名字――厚奕。

厚奕,我虽然已经把你的姓氏忘了,但你那像古时候人民英雄的“后裔”的名字,使我永远记在心里。我一直把你当我最好的朋友,我记得那是六年前的事了,把你的姓氏忘了也很有理由。我们的相遇是在医院,虽说不怎么吉利,但我就是忘不了你。

当时你妈妈也碰巧生二妹,我们的妈妈在一个病房。这就成了我们的共同话题。我还记得我那是问你:“你会怎样对你的妹妹?你希不希望有个妹妹?”你当时用你那稚嫩的脸庞望着我说:“当然是对她好呢!我很希望能有个妹妹来陪我!”我当时可是很不希望有妹妹,怕她跟我争东西,听了你的回答,我觉得自己那时好不懂事,难怪我妈妈经常夸你呢!

我还记得我们在医院的后花园里,枫树下捡枫叶,蓝天下满天飞舞的枫叶里,你举起你那小手,仰望着天,对着上天发话:“我希望我们永远是好朋友,我希望我妹妹健康快乐的成长!”现在想起来,你是多么懂事。其实我也希望我们永远是好朋友,可是我们毕竟不是一个地方的`人,你的家乡离我们很远。我们在一起玩的时间也只不过一两个月。我还记得当时和你分别时我们是多么的不舍。

在这我只想提醒你,有一个人始终把你铭记在心,有一个人永远把你当成最好的朋友!

我也希望如你所说,祝你妹妹健康快乐的成长!!!!!

篇19:琐忆类的初二作文

一扇窗,可以承载多少回忆?北校走廊的窗,却承载着我无数的美好童年的回忆,像一朵朵绚丽多彩的花,永不凋谢。

自修课上,我们班级玩狼人杀的声音,大声聊天的声音,班委喊着“安静”的声音完美融合在一起,谱写了一部震耳欲聋的交响曲。这时,往往还有一位把风的同学紧紧盯着走廊的窗户,注意来往的老师。“老师来了!”伴随着这一声吆喝,同学们立刻调整为静音模式,嬉笑的面容又变成正经的表情,在各自位子上坐好,表现出认真学习的样子。当老师从窗口走过时,我们都屏住呼吸,埋头做作业,教室中只能听见沙沙的笔声。老师凌厉的眼神就只会捕捉到一个安静学习的班级而已。老师的身影从窗口消失,就像乐团指挥来临,我们班又开始演奏起来了“交响曲”。

下课时,我总喜欢在我们班的窗外观察着我们班的下课时光。矩形的玻璃窗就像一个相机,里面记录着同学们下课的一举一动。以摄影师的角度观察班级总会发现新鲜有趣的事情以及在教室里不易察觉的有趣之处。但准确地来说,我其实是一位“战地摄影师”——瞧,小A把手比成枪的样子,蹲身在桌边,眼神坚定地“换着子弹”,不远处的教室另一端,小D右臂一挥,像是扔什么东西,与此同时,她口中还大叫着“fireinthehole!”同学们在教室里玩着枪战的游戏,不亦乐乎。

还记得陪同学去图书馆时,由于小楼梯被隔离,只能从大楼梯下楼再穿过预初的走廊来到图书馆。经过他们的窗前,我放慢了脚步,看到的是一张张青涩稚嫩的脸庞与一种熟悉的感觉。矮矮的个子,瘦小的胳膊,无邪的笑容,都像极了刚刚踏入北校的我们。透过窗户望去,教室的布局有一种说不上来的熟悉感;绿绒板上布置着我们当年用剩下来的材料,精致又巧妙;那些我们预初贴在窗上的贴纸还留在现在属于他们的窗上。我一不留神就停下了脚步。

“你要找谁吗?”一位坐在窗口的同学注意到了我。我连忙笑着摆了摆手。透过窗户的那景象永远印在了我的脑海中,唤起了我久远珍贵的回忆。

北校走廊的窗,对现在的我来说,就像一个箱子装满宝藏——琐碎又珍贵。每当我用双手作为钥匙打开它时,就会得到无限的、关于美好童年回忆的宝藏。

篇20:琐忆类的初二作文

每时每刻,我都发现,身边有太多太多的东西牵绊着我。

每天日出,我听着晨钟的声音,已忘记昨日惨淡的心。只记得爷爷蹲坐在青石板上,手持一支烟,叫我把火点上,然后吧嗒吧嗒的抽起来,他眯着眼睛,一种享受的清澈流过,让人舒畅、满足。有时,爷爷呛着了,急忙叫我帮他捶背。我望着他的背影,听他讲故事。这时,我的身边流动着详和,温馨的亲情。

我总爱往邻家阿婆家去。阿婆最疼我了,她把我当做她的亲孙女,总叫我到她院子里玩。一次,我一如既往地走进阿婆家去,看见阿婆坐在藤椅上,像往常一样对着我笑,亲切之感油然而生。然而,我发现了她脸上的苍白,和一丝的痛苦……如今,我还是常常徘徊在阿婆的院子里,望着那张藤椅,椅上的人没了,上面蹲着一只蟋蟀,它像在哀悼……我思念阿婆,思念着与她共度的日子。于是,我的身边多了一种情感,叫思念。

我的童年是在老屋里面度过的,里面藏着无数的琐忆,有痛苦,也有快乐。外公外婆在老屋中留下了永恒的笑,而爸爸妈妈在那里埋下了痛苦和惆怅。日子长了,老屋摇摇欲坠,有人劝爸爸把老屋拆了,但爸爸拒绝了,爸若有所思地说:“留住它吧,等我老了,也住老屋。”当时我还不懂事,模仿着爸爸道:“留住老屋,我老了也住老屋。”爸爸走上前去,摸了摸门环,我分明看见了他在流泪。现在,我独自站在老屋门前,却不愿触及那尘封的往事。回忆是令人怀念的,但它也是心灵的破坏者。伤痛不会因时间而褪去,一旦再受伤,人可能会承受不住。我望着那扇门,以前的事一闪而过。毕竟太多太多的印迹,都承载着古老的气息。不舍与伤感环绕在我身边。我留住了老屋,老屋留住了我的感情。

身边的人,身边的物,带给我太多感受。尝过辛酸甜苦的人,带着琐忆和印记,将会自强不息。我会珍惜着身边一切美好的东西,无时无刻。我没忘记,有太多的东西陪伴着我,我不孤单!

篇21:我总结了人生初二作文

我总结了人生初二作文

诶~!又开始了。这一日一日的重复着上学、放学、上学、放学…谁也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要持续多久。但是每天做着这重复的事,了解不一样的风趣,也有着不一样的人生。

进入初中了,我是班上最初的神级人物,由于和一个废话多的同学坐在了一起而变得出淤泥就染了。快速的容身为众人,我想这也不能怪别人,要怪就怪本人的这毅力不强啊,经不起摧残。一天变得懒懒散散,做什么也不会去用心的做。因本人从小就是打电玩长大的,游戏机或者电视坏了等急了就一通乱修,反而每次都误打正着,在这里面好像也有了点修理的天赋,也对游戏这种东西打好了厌恶的基础。

现在的.“我”总在想,人生来到这里是为什么。是为了玩;为了吃;为了做上辈子没做的事;为了悔改;还是为了尝尝这人生中的辛酸、甘甜、苦辣。我想都是吧!为了这些来到世界?我又想了,人来到这世上是不是有着各自的使命,而在进入这里时却被封印而需要解放。我一直相信在人死的一瞬间如果没有任何的牵挂,那么就会成为真真最快乐的天使,这些使命一定是上辈子从未得到的,在死亡的一瞬间变成了自己的期望。而转世来实现;来尝试;来感受这一切的一切。“他”来到世界上是为了成就自己的大学梦;“她”来到世界上是为了寻找自己的真爱;“它”来到世界上是为了忏悔自己的过错…而“我”呢?

我是来寻找真爱;我是来寻求梦想;我是来完成我的牵挂。就算是这样一直的反复着人生,我也愿意一次又一次的尝试,一次又一次的感受。就算是苦的;就算是辣的,就算是泪流满面的,这也是我的“人生”。

有着五味瓶的人生,有着“心”的人生。

篇22:有关总想为你唱首歌初二作文

晨光踏起一缕轻盈,柔柔地淌在桌前,和煦而温暖,无意间它碎花般金黄的裙角斑驳了书桌中央的那抹恬静的紫。

自初三以来,我便发觉母亲很是奇怪。母亲身边总是夹带着一个紫色的本子,本子边缘还挂着一只墨绿色的钢笔。每当我下午到家,母亲总是坐在余晖里,专心致志地在那本紫色上写写画画。我走近母亲身旁,轻声喊“妈”,母亲如梦唤醒,察觉到我的到来,“饭给你盛好了,赶快去吃吧!”于是,夕阳映衬下的餐桌前,便坐着两个人儿,一个是我,一个是母亲。我会在桌前与母亲闲聊,母亲则将一抹微笑挂在脸上,不时会发出阵阵爽朗的笑,去附和我那实是单调的笑话。

晚饭过后,我便走进书房,静静地写起作业。母亲便坐在书桌的一角,拿一本《围城》细细读着,手边仍旧放着那个紫色的本子。我也没有多问母亲在写什么,或许是在勾画她所钟爱的诗词画赋吧。

那夜,我同母亲依旧像往常一样在书桌前静静坐着。月华倾泻,皎洁的银光在书房泼洒了一地柔情。我抬眸环视,想将这份诗情画意铭记于心,我看到月的光晕泼洒在窗外核桃树浅绿的叶上,似为叶儿盖上了层迷蒙的银纱。风儿掠过,绿叶儿微微摆动,和着月的静谧慢慢陶醉。母亲不知何时走出了书房,只留那个紫色的本子安静的躺在书桌前,在月光映衬下愈发它显得迷人。我悄悄拿起,紫色的封皮上还挂着一枚草的新绿,精巧可人,轻轻翻开,泛黄的书页上镌写着熟悉的字迹,本子的第一页便工整地写着——“女儿成长日记”,心中着实一阵惊讶。忙向后翻着“星期一,女儿上初三的第一天,她今天很高兴,我很开心”“星期五,女儿今天回家说她考砸了,一个人坐在角落里难过地哭,我很伤心,不知道怎么去安慰这个小小的人儿……”日记越翻越厚,回忆愈来愈浓。我似乎看到母亲坐在每个夕阳的微光里,轻轻书写记忆,低矮的板凳旁,花盆里不知名的花儿开得正好,空气中泛着花的馨香,母亲写着写着,脸上就挂起了幸福,安静而又甜蜜……眼角一滴炙热的泪滑过,滴落在了那抹紫色。

母亲轻轻走近,轻手抚去我眼角的泪儿,“这是你毕业时我要送给你的礼物,喜欢吗?”“嗯,妈,我喜欢,很喜欢!”

亲爱的母亲,在花落成诗的流年里,我也有份礼物要送给您。我想唱首歌给您听,告诉您,纵是岁月薄凉,在我心里您送我的那份紫色胜过樱花漫天,柳色碧绿。

篇23:有关总想为你唱首歌初二作文

五六点马路边,橙色的荧光外套显得格外明显。望见你的背影,想为你唱首歌。

——题记

清晨五六点,天空蒙上一层黑雾,街道是那么的宁静,陪伴他们的只有冷风与残月。望见他们孤单的背影,我想为他们唱首歌。

为你唱首赞美之歌。步入初四,早晨上学的时间变早了,迷迷瞪瞪骑上电动车,心里十分烦躁,每天清晨便极速穿梭在街道中央。每当余光中闪过他们的背影,总能使我心里荡起一片涟漪。他们的背影在黑夜中是如此的耀眼,手握扫帚,发出清脆的沙沙沙声,为这清冷的世间增添了一份生机。看着那整齐,干净的街道,心里拂过一片舒适。原有的浮躁也随之消失,心里十分清凉。我总是会停下匆忙的脚步,远远的望着他们,我不禁的笑起来,我想为他们唱首赞美之歌。

为你唱首爱岗之歌。他们虽做着最卑微的工作,却创造着世界上最美的奇迹。他们在黑夜中行走,从来没有渴望过想要得到别人的赞赏。他们只希望用自己的微薄之力,为世界增添光亮。无论是寒冬腊月,烈火炎炎;还是车水马龙,人迹稀少,也总能看见他们忙碌的身影。

为你唱首奉献之歌。有些人认为环卫工脏,可是我却认为这是世界上最干净的工作。他们常说:“宁愿一人脏,换来万家净。”是他们用自己换来了我们的干净;有些人说这工作很简单,但是谁能想到那四处飞扬的树叶,他们都要用手拾起,因此腰病成为了他们这个行业的象征;有人认为这工作太卑微,在别人面前低头弯腰,可是如果没有他们的卑躬屈膝,哪有我们现在美丽安定的生活。他们平平凡凡的工作一生,有多少的英雄事迹,舍己忘人,大爱无疆,出自被我们看不起的环卫工里。

他们一生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认真负责地在自己的岗位上。不怕艰苦,平平凡凡。顶着寒风,骄阳似火的太阳,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无论是风吹雨刮,总能看到他们的身影。使他们呵护了千万条马路,却忘记呵护自己的双手,只为保持城市的整洁。

还未睡醒的晨星,人车稀少的马路,你早早的站在了自己的岗位上。想为你这种甘于奉献,乐于奉献的精神唱首歌。

篇24:拾趣童年忆偷钱的初二作文

拾趣童年忆偷钱的初二作文

童年的我们总是天不怕地不怕,更能想出许多的鬼点子。尽管现在看来,当时自认为高明的法子,也不过是小丑的烟花棒,但这并不会阻挡儿时的满足。

上小学的时候,妈妈总认为我还小,没有给过我零花钱。我也认为自己不需要。但是,学校门口开了一个小卖铺,同学们总是买东西。我可能因为虚荣心在作怪,也可能因为在下午饥肠辘辘的时候,同学们的大块朵颐带来的吸引力,在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我决定铤而走险——偷钱。

我记得,我第一次在父亲不允许的情况下拿钱,那真是惊心动魄。

我先是在吃完午饭后,以吃太饱需要散步为由,在各个房间里探查,看父母的衣袋里有没有钱。我果然有所收获,在爸爸的衣袋里发现了银行卡,在妈妈的钱包中发现了百元大钞。但这两个危险系数太高,容易被发现,。我估计如果被发现之后,付出的代价会很大,于是我选择偷了外婆枕头下的'钱。

虽然当时外婆枕头下也只有50多元钱,但也足以让小小的我大开眼界。我飞快地抽出一张一元纸钞,飞快地塞进口袋里。在我以为一切顺利的时候,妈妈在厨房喊,问我在干什么,我瞬间呆住了,但幸好旁边的洗手间救了我。急中生智,我一边回答妈妈在上厕所,一边又制造冲水的声音,直到现在,我也会佩服当时的机智。

我终于在惶恐和满足中踏出了家门,走去学校。

放学之后,我怀着一颗砰砰直跳的心走进了小卖部。我在五花八门的零食中迷了眼,想把这里的零食都带走,但理智还是克服了我的恐慌,我飞快的拿起两包零食,付了钱,走出小卖部。我一直抱着两包零食不愿放下,之后还是吃了,我感到了满足。

后来,我无意中提到了这件事,爸爸妈妈和外婆笑得前仰后合。他们指着我,笑得说不出话来。

童年,我们做过很多可笑的事,也许被识破,也许变成了笑柄,但它带给我们的快乐永远不变。

篇25:最忆是校园初二学生作文

最忆是校园初二学生作文

作为学生的我们最熟悉的地方莫过于校园了。无论学校的景色如何变幻,落在我眼里的总是美景。

清晨的校园,寂静而祥和,好似尚在沉睡的女孩,轻轻地呼吸着,那是生命的律动。一起沉睡的还有满园的花朵,尚在美梦中沉醉,犹可以感觉到那份满足,收起的花瓣在晨光中透着清辉。这样的清晨,太阳尚未光顾,有一种清冷的寒意,花上、叶上犹留着昨夜的露水,湿润着干渴的心。青翠的松柏却是精神抖擞,高昂的头,挺立的脊梁一点未变,倒也给这睡意浓浓的校园添了抹清新。

有细碎的脚步声陆续传来,而天边也渐渐有阳光透出,慢慢染进所有的云里,然后洒满整个校园。于是,沉睡的精灵们被唤醒了,拢着的花瓣缓缓舒展,一抹色彩点亮;一些伏在地上的小草们耷拉着的脑袋也抬了起来,挺直了腰板,欲与天公试比高!整个校园都苏醒了,一派欣欣向荣之色。同学们见到了,也不由展颜一笑,浑身充满了朝气,英姿勃发。

中午的时候,太阳已不再遮掩,傲然地挂在半空,于是满园的'小花小草又蔫了下来,无声地叹息,无声地呻吟。此时操场已是人满为患,一个个挥汗如雨的身影,是青春的剪影,是跳跃的音符。似是受了鼓舞,花草也重新拾回精神,昂首挺胸起来。

傍晚,斜阳倚在墙头慈祥地看着整个校园。夕阳的余辉傍依着校舍,给校园镀了层淡淡的金辉。在这样的光辉里,一切都变得古朴,变得永恒,像相册里的照片,刻下了所有美好的回忆。

这样的校园,就在日子的飞逝中,就在太阳的升落中,就在季节的变幻中,就在我的记忆深处。

篇26:总道花开是平常初二作文

总道花开是平常初二作文

像是那一束芬芳,总以为它会等着我拍下那一缕柔和,猛然想起却只剩下几瓣残花,总道花开是平常。

那张淡蓝色的贺卡,静静地置于花丛中。很想在开学前为母亲亲手做一张贺卡,轻轻提笔书写稚嫩的生日快乐。面对我落后进度的各项作业,我暂时搁置写贺卡的计划。母亲的生日如期而至,我却仍在题海畅游。待到闲暇时,猛然记起母亲的生日,兴冲冲地做好了一张淡蓝色的贺卡,提笔落下日期才猛然发觉已过期了两天。眼神黯了黯,轻叹一声“花开是平常”。

那张轻描水彩,静静地享受着阳光的照耀。今晚一定要涂好色,明日好交上去。天知道我下定了多大的决心。然而一场晚宴打破所有,兴高采烈地回来后,收拾好书包就找周公下棋去了。第二天一早,我欲哭无泪地看着只上了一层浅色的水彩,再想上色……时间不够用了。眼神充满失落,轻道“花开是平常”。

那张满目疮痍的'试卷,静静地在书夹中休憩。期中的紧张大概是我所感受不到的。阳光正好,微风轻拂,花草微摇,枝叶轻飘,如此美景怎么能让我安心于在书桌前死啃书本呢?“复习好了”的我陪着父母外出散步,回来后对桌上对我招手的书本爱搭不理……果然,满目疮痍的试卷在我意料之中:考前五分钟的突击果然毫无用武之地,还是不能相信“临阵磨枪,不快也光”的俗语啊。黯淡的眸光透着些许无奈,总道“花开是平常”。

总以为时间是位年迈的耄耋老人,他走得很慢很慢,总觉得想做的事并不着急,有大把的时间等着我。就像明知花期一年一至,却总在第二年春才想起盛夏芳影。待到记忆突然间通路才忽觉电源短路了,再去重组电路时,却发现时间不够用了。匆忙赶好也失去了本来的色彩与意义,而后道一声“总道花开是平常”,徒留遗憾。

别让夏日的芬芳等待,轻快地走在时间的缝隙之中,适时地留下那一缕柔和,不再是几瓣残花而是最初的绚丽;淡蓝色的贺卡重展光辉;轻描的水彩重新浓墨重彩;试卷不再疮痍。不再道那一声“总道花开是平常”,学会珍惜,不留遗憾。

篇27:总想起那张照片初二作文800字

听!每当窗外的风又调皮地闯了进来,总会夹带着清脆的风铃声,而那张照片也总会泛起淡蓝色的光芒。

我曾经的邻居是一对年轻的夫妇,他们的膝下有一个年龄与我相仿的女儿。我还听爸妈说,他们还有一个可怜的儿子,但我却从未见过。

那个女孩一点都不怕生,和我那时害羞的性格大不相同。记得第一次看见我时,她的脸马上就露出好看的笑容,二话不说就拉起我的手往她家里跑,让我没法挣脱。风吹来,她高高束起的马尾飘着一股令人熟悉的气味,似乎是医院消毒水的味道。

她的房间和她给我的感觉一样,整洁,那种颜色就像在凡间迷路的天使,白得有些美好。

她曾对我说过:“我最喜欢的颜色是白色,但最讨厌的颜色也是白色。”

她有两个爱好,一个是坐在房间的地板上玩拼图,而另一个是收集各种各样渐变色的照片,但几乎都是以白色为主色调的。我曾问她为什么那么喜欢收集白色的照片,但她好像没听见一样,只是静静地看着那些照片,终究没有回答我。

但也是在她收集的照片里,我偶然发现了一张最特别的。那是一张以蓝色和白色为渐变主色调的、有些悲伤的正方形照片。蓝与白互相交融,整个画面自然染上一股美好的小忧伤。

她看着我对那张名为“蓝白之空”的照片那么倾心,嘴角也自然地向上扬起,但不知她又突然想到了什么,竟莫名地苦笑起来。

在我陪她过第一个生日时,我为了她的生日礼物考虑了很久,最后送给了她一串精致的风铃手链。只要风一来,那串手链就会发出细微的风铃声,很好听。还记得,当我把这串手链郑重地送给她时,她竟感动得半天没有说话,最后还哭了起来。

她那透明的眼泪,微微泛着淡蓝色的光,不禁让我想起了那张“蓝白之空”。

她与我故事的结局就像有点遗憾的小忧伤:她走了,没有任何预兆地走了,走到了我所不能触碰的远方。

但在离别的前夜,她叫我到她家去,一进门,她家的厨房里竟不再传来难闻的中药味。我来到她的房间,房间的地板上放着大大小小的行李,她正站在窗前,低头不语。见我来了,她忙回过神来,笑着拉住我的手,眨一眨有些红肿的眼睛:“你来,我有一个礼物给你,保证你喜欢。”说着,把那张“蓝白之空”给了我,“你收着吧,我也没有什么能给你了,等你寂寞的时候就看着它吧。”

那时,我还不明白她话中的意思,也不知道那竟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

她走之后,我才从爸妈那里偶然知道了一切:她有一个比她大9岁的哥哥,身患了一种不知名的怪病,从小就一直在接受治疗。她爸妈也不知从哪里听来,我们这里有可以治好她哥哥怪病的医生,就全家搬家到我们这里来,为她哥哥治病。但来到这里,她哥哥的病情不但没有好转,还越发严重,就在不久后含着遗憾离开了人世。她哥哥死了,她也就没有什么再留在这里的理由了。

我这时才突然想起她曾说过的话:“我不喜欢白色,因为它是人世间残留的最后一抹颜色,它是如此的苍白又无力;但我又喜欢白色,因为它也是人世间存在的最美好的颜色,它是多么的纯洁,包容着所有的颜色。”

是啊,你就是我世界里最美的那抹白。

听!窗外的风正悄悄地来临,那张照片上被我添画上的风铃似乎又响了起来,轻轻述说着。

啊,我又想起我与你之间的故事了,想起你了。

篇28:总想起那张照片初二作文800字

有一张照片,一直珍藏在我心灵最深处,时不时就会想起它。

那是一张普通的照片:青青的草地上,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女孩,拄着双拐,正在艰难地向前挪动。她身体微微前倾,长发在微风中飘动,额角上满是汗珠……

可对我而言,这张照片却是那么的难忘,因为它记录着我顽强抗争病魔的经历。那还是上三年级时的事,一次意外车祸,使我双小腿骨折。住院、手术、修养,一转眼快两个月过去了,应该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可我却仿佛不会走路了一样,只要双脚一着地,身体就打战,根本抬不了腿,即使拄着双拐,也走不了几步。医生说,只要逐步加强锻炼,应该很快就能恢复。

眼看一学期已经过了一大半,我的心里那个急呀,难以形容。为了早点能走路,早点上学,早点到外面自由自在晒太阳、呼吸新鲜空气,和同学们一起玩耍,我下定决心,哪怕一百次摔倒,也要一百零一次站起,认真锻炼自己的腿力,让自己恢复如初。

于是,那些日子,每天下午,我都让爷爷先把我背到小区的草地上,然后拄着双拐练习行走。一开起,还需要爷爷在旁边搀扶着;一个星期后,我就可以自己拄着拐杖走了,虽然非常艰难,仿佛随时都会摔倒,但我咬紧牙关,毫不退缩。

那天下午,我又在草地上进行康复训练,一位搞摄影的叔叔发现了这一幕,躲在远处悄悄拍下了几张照片,然后走过来向我竖起了大拇指。第二天,他特地送给我一张照片,照片上的我正满头大汗地拄着拐杖挪步呢!看着自己的“熊样”,我既感到好笑,更为自己的坚强而自豪。

后来,我终于丢掉双拐,行走自如。为了记住那段特殊的日子,我把那位叔叔拍的照片压在台板下,我要不时从中吸取力量,去应对新的困难和挑战。我坚信,一个人只要有足够的勇敢和坚强,就没有什么可以阻挡自己的。

谢谢那位叔叔,谢谢那张照片。我将永远珍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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